#正文
##第1章 你穷你有理,我富我应该
“喔喔喔——!!!”
一声清脆的鸡鸣冲破云霄。
“不要……我不要起床……”我揉着惺忪的睡眼,抓住了床头,只听吱嘎一声巨响,让我立刻清醒了起来,我腾地坐起身,回头一看,才发现在离我指尖不到一米远的地方趴着一只硕大的甲虫。
我考虑了一下是否要尖叫,三秒后,我一脸淡定地收回手。这里不是城里,而是乡下奶奶家。要是对见到的每一只虫都尖叫个没完没了的话,不出三天我就会变成女版的杨坤。
楼下院子里传来人说话的声音,这史家村的村民,嗓门都格外地大,说一句话,几乎能够传遍整个村子。这也难怪,毕竟史家村全体村民都是亲戚,他们自认为没有需要守护的隐私。
我顶着一头乱发,在无数蚊蝇的亲切问候中洗漱完毕,一下了楼,邻居家的龙凤胎已经冲进奶奶家的屋子,冲到我面前,伸出手来。
“我说第九十六遍,这次我来,没带糖!”
他们还是不依不饶地伸着手,于是我弯下腰,笑眯眯地说道:“小朋友,你们想不想学一个隐身的技能啊?”
“想——!”
“好哒!现在你们隐身了!”我说着,直接无视他们,当然也对他们接下来说的话充耳不闻,朝餐桌走去,桌上的锅里已经掉了三只蚊子,我淡定地将它们拨到一边,盛粥——在这个地方过夏天,必须要在成为贝爷和成为饿死鬼之间选择一项,我选择前者。
吃完饭后,我刚小心翼翼地踏入院子,就听到有人大喊一声:“兰兰——!兰姑娘——!!!”声音之大震得我脚下一滑,直接踩了一脚鸡屎,刚刚的小心全部功亏一篑。
“二叔,什么事?”
“你就劝劝你爹呗!”二叔说道,“那个,给我们镇捐点钱,我好托他的福,升官啊!”
“抱歉。”我说,“我们家最近经济不景气。而且,你要求,也该去求我爹。”
“什么不景气,不还是开着漂亮的大车过来的吗?”二叔的眉宇间明显地露出不快之色,“发了财就忘了亲戚是不?别以为我不知道,三百万,对你爹来说就是小意思!”
“那是以前!”我说,“现在我们真的没……”
“行行行,我明白,你们发财了,在城里有车有房了,被城里人带坏了,就忘了老家的穷亲戚了,举手之劳的小忙也不愿意帮了。唉,人那,怎么都是这副德行。我们这些人啊,只是因为舍不下农村的土地,在这儿种种地,过过穷日子,到头来却是一场空那!对你们来说,回来看一次,就是恩赐了吧?”
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道:“你如果这么想,那我也没办法,钱是我家的,不管有没有,捐不捐都是我们的权力。”我在台阶边沿把鞋底的鸡屎磨掉,从他身边走了出去。刚跨出院子,就被突然出现的大婶一把抓住了手臂:“兰兰啊!咱家孙女英语题不会做,你来辅导辅导她啊!”一边说,她一边扭过头,对某个留着鼻涕的小孩喊道:“朵朵!快回书房去,姐姐一会儿就来!姐姐是上了大学的,肯定很厉害!”
于是,她像牵着一头老水牛一样把我牵进了她家,牵进了朵朵的房间。朵朵很好动,我给她讲了半天,她大概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过了一会儿,干脆直接到旁边玩起了积木。我无奈,正考虑要不要放弃,就听见房门外传来声音:
“姐啊,我借你的五万,什么时候还啊?”
这是我爸的声音。
然后我听见一声像狗被踩了尾巴一样的尖叫:“还钱?!你……你什么良心!你们家的钱少说不止五千万了吧,你就给我五万,还不说不用还?你把我当亲戚么你?”
“DUANG!”
我一脚踹开门,吼道:“你把我们当谁,你又把自己当谁?!我们家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偷来的抢来的,是辛辛苦苦挣来的!你这样要钱不还,跟乞丐有什么区别?!”
“兰兰。”老爹意外淡定地说道,“算了。”
大婶一脸惊愕地看着我,仿佛听到了什么魔鬼的吟唱,我不理她,转身下了楼。
我家的越野车停在楼下,严格来说,不是我家的,而是属于父亲公司的越野车。我不明白他为什么非得开这车来,这不是明摆着在自己穷困潦倒的时候告诉别人“我有钱”么?
父亲从后面走过来,说:“计划改变,我们待会儿就走。”
我抬头,看着村后面的青山绿水,叹了口气。
……
车开到村东头的时候,村头的小姑走出来,手上拿着一条硕大的活鱼,朝我们喊道:“哟,这是今天早上刚钓来的鱼,要不要?”
“不用了!”父亲说道,朝她挥了挥手,随即把窗摇上。
我开始觉得,是不是我自己错了。在这个地方,谁家有了好东西,首先想到的就是拿去给别人分享。在这里没有明确的“你的”,“我的”的概念,只有“我们”,在他们看来,我当然也是“我们”的一部分。
但我不这么想,我的就是我的,我有权分享,当然也有权拒绝分享,况且,钱不是物,恐怕不能以礼尚往来的思想去对待。大概,我是在城里住得太久了。
堵车了,我们被困在高速公路上,周围仿佛成了停车场。
“兰兰。”父亲说。
“什么事?”
“下个学期,你到加拿大去。”他说,“柳叔叔在那里,他会帮你安排好的。”
“怎么……为什么这么突然?”
“追债的越来越多了。”他说,“对你来说,恐怕不大安全。”
“那对你来说呢?”我说,“你不怕不安全?”
趁着车堵住不动的时候,父亲回过头,用几位轻蔑的眼神瞟了我一眼:“你以为我是谁?我是蒸不烂、煮不熟、槌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行了行了,知道你命硬,别剽窃关汉卿大师的句子。”
父亲嗤笑一声,重新开动车子。
站在家门口的时候,我看见贴写刻在门上的句子。虽是意料之中,却比想象的还要多。
“姓史的还钱!”
“别以为你逃得掉,我们能找你到天涯海角!”
“一个星期内不还钱,拿命抵债!”
……以及各种表示他们愿意和我全家发生肉体关系的话。
老爹掏出钥匙,说道:“我的命还挺贵的不是?”
“你身上的衣服也挺贵的,你就穿烂点得了,这样能让他们有点恻隐之心。”
“兰兰。”父亲四十五度角忧伤地望着前方,说。这种表情和语气理应配有悲怆的背景音乐,父亲的手里理应夹着烟,烟圈格外沧桑地一个一个往上冒,可是现在两样烘托气氛的东西都没有,我们面前只有贴写刻满恶毒字句的语言。
“记住,我们不是土豪,也不是落魄分子,我们是贵族。”父亲说,“高贵的贵,懂吗?无论落到怎样的地步,都不要忘记,我们是要站在云层顶端的人。”
“喂,我感觉背后传来了阴风诶。”我说。
有脚步声围了过来,我们转身,看到十几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围了过来,一个个都掰着自己的指关节,仿佛掰得最响的人就能得胜一样。
“兰兰,怕吗?”父亲说,从他的神情来看,我们不像是要打架,倒像是要去蹦极。
##第2章 在灰机场要学会低调
我本来已经做好了大战一场的准备,但是,就在这紧要关头,一个声音传来:
“各位,请冷静一下。”
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一个我已经十分熟悉但还是不得不感佩其帅的人。出现在这群人身后的,是一个熟人——柳叔叔的儿子,柳泉。
那些人转过身,脸上仍然带着不屑:“小子,你是什么人,赶来掺和我们的事?”但是很快,有人的表情变了,那人非常大声地说道:“这不是柳老板家的公子吗?”
柳泉露出一个让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的微笑,说道:“家父正是柳子昂。”
“柳公子!”其余人全部一下子站得笔直,“没想到,史家仍然和柳家有合作关系!这……我们真是太鲁莽了!”
一群人忽然作鸟兽散了,我却反而觉得有点寂寞,一个柳泉就能压他们一头,说明他们本来都不是什么大人物——我居然觉得有些不够刺激。
“你怎么回国了?”我抬头,对柳泉说。
“帮父亲看看公司的事。”柳泉说,“还有,听说你你会去加拿大,我正好跟你一起回去。”
……
坐在飞往加拿大的飞机上,我侧头看着坐在身边的柳泉,紧接着就接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嫉妒之光——柳泉这个人,实在是太耀眼了。
柳泉,柳叔叔的儿子,但他长得和柳叔叔一点不像,因为他并不是亲生的,而是柳叔叔从孤儿院带回来的。柳叔叔中年丧妻,一直未曾再娶,只是到孤儿院领回了一个孩子,也不知道他是走了什么样的狗屎运,竟捡到如此一个智商、情商、颜值三高的宝贝,柳泉也一样是走了狗屎运,本来他似乎是个在底层家庭遭受家暴的孩子,如果没被扔到孤儿院,怎么也不可能遇到柳叔叔,并共享了柳叔叔的财富值。正因为这智商、情商、颜值、财富值,柳泉简直成了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少女漫画的第一男主人选。
但是,可惜,我没有这种少女情怀。也许是史家人天生的直感,我可以感觉到隐藏在柳泉华丽外表下的阴暗面——虽然不明白那究竟是什么,但是我深切地有一种“不能和他走得太近”的感受。
不过我现在感觉到了来自四面八方少女们和大妈们的恶意,我不得不把头扭向一边,一副我不认识那家伙的样子,但是恶意的视线并没有减少。我以后一定找个存在感低的男朋友。我想,不然这样实在是太不自在了。
终于,经过两次转机以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一个叫作斯佩德的小镇,办完入境手续,柳泉说另外有些个人手续要办,让我稍等一会儿,我才终于从各种各样杀人的目光中解脱出来,百无聊赖地望着四周。这个小镇,住的大多是亚洲人,而我精通日韩英三门外语,也不存在什么交流障碍。因此即使已经落在了加拿大的土地上,我也并没有离家万里的实感,只觉得这机场的布置和国内不太一样罢了。
随后,我在人群里看到了那个傻逼。
那傻逼背对着我,手里拿着电话,用流利的中文,大声吼道:“去他姥姥的!没钱就是该死!谁让他们没钱的?切!老子看不起穷人,所以你别再让我听到那些人的名字,懂不懂!让那些穷鬼哪儿凉快哪待着去,要不就把蛋蛋抠下来卖钱!”
“喂喂,不是吧……”我自言自语道。这家伙也太嚣张了吧?要知道,这里能够听懂中文的人不在少数,而且据柳泉所说,我们所到的这个小镇,住的多半是些在海外混得不怎么样的亚洲人(所以我十分不理解为什么柳泉也要在这地方混),其中不乏破罐破摔,沦为了混混的人,他们可是看到不顺眼的人就要揍的!……虽然在机场那些人可能不多见。但事实上,现在就连我都很想过去给他来个过肩摔。
我偷偷绕到他前面,想看看这傻逼到底长成个啥鸟样。定睛一看,哟呵,这家伙还有鼻子有眼的,挺像个人类,嗯,看他身高,一米七五左右,体型比柳泉稍宽一点。看他这样,如果能够安安静静地躺下来,停止心跳和呼吸,保持冰冷僵硬的话,我想我还是会对他比较有好感的。
他挂了电话,径直朝机场外走去,紧接着,几个年轻人与我擦肩而过,我听到他们正在悄悄地说:
“喂,要不要给那混小子一点教训?”
“好啊!不过,怎么找到那家伙?”
“你傻啊,现在跟上去啊!他要是住在这镇上就好办了,要是不住……那恐怕就有点麻烦了。”
“快快快,跟上去跟上去!”
……
我嘴角勾起一抹邪笑,愉悦地目送他们离开了。
我在这里的住处,是柳叔叔给介绍的,一间小别墅,和另外三人合租,于是分到我的只有一个很小的房间,一个人住倒是够了。我担心的倒是那些室友是否足够友好,至于室友的情况如何,之后再介绍——因为在和室友好好相处之前,我首先被卷进了一桩糟糕的奇遇之中。
那是来到小镇第二天的事了,那天下午,我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干净之后,打算到街上去走走,了解一下这里的格局。我到家门口的杂货店买了一张地图,准备到处逛逛。
“可要小心点啊!”杂货店老板娘用韩国口音严重的声音对我说,“女孩子一个人出去可很危险的!”
“谢啦!”我说。
在国内的时候,因为总能碰上讨债的,我都不敢随便出门,在这里倒像是自由了,我简直像一只脱了缰的哈士奇,没一会儿就把别人的告诫抛在了脑后,欢快地左瞧瞧,右看看了。小镇虽小,什么都不缺,电影院、酒吧、警局、情人旅馆(唔)、看上去一点也不正规的娱乐场所(啧啧)……总之,到处热热闹闹,热闹得怎么也不像加拿大(嗯,毕竟是作者瞎编出来的地方)。
这里有很多狭窄的小巷,巷子里头阴暗、潮湿,堆放着莫名其妙的箱子,墙上有着莫名其妙的涂鸦和污渍,怎么想都是打架斗殴的好地方。我小心地向某些小巷里探进头去,果然看见一些面相凶恶的人,有些人发现了我,就送过来一个至为可怕的眼神,使得我赶紧缩回头,踏着正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
直到有一刻,我听见小巷里传来了声音:“喂!就是这个家伙!”
“这就是那个昨天在机场瞎逼逼的小子?”
“没错!肯定没错!”
我心里一惊,心想昨天那几个人还真是说到做到,居然真就把那傻逼抓来了。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之情,悄悄地探头过去看。我只看到了傻逼的背影,但是足够让我确定那就是昨天在机场见到的那位。果然是那家伙!
紧接着,我听到了一阵令人心悸的拳打脚踢的声音,混混们挡住了我,让我无法看见傻逼的情形怎样了,但我知道他的情况肯定不妙。我不断地听到谩骂声,听到肉体撞到墙壁的声音,甚至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但是,有什么地方不对,总感觉是少了点什么……
对了,我没有听到惨叫声和呻吟声。
丫特么的不会被打死了吧!
##第3章 好奇心能害死的不仅是猫
我心里沉了一下,虽然我是一个暴力而没有同情心的女人,但我还没有恶毒到真的希望别人被活活打死的地步。一时间,我忘记了隐藏自己,直接站到了巷子口,随后我看到了他,看到那个自找苦吃的傻逼。
他软绵绵地靠坐在墙边,软得像一张鸡蛋饼,他的身上全是血迹,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还没死。因为他看着我,那双眼睛像黑曜石一样,仿佛带有特殊的光泽,在对上他的眼神的一瞬间,我似乎感觉自己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因此我很快挪开了目光。
但是我已经逃不掉了,因为那些混混看见了我,他们说:“哟,这小妞是谁啊!”
这一刻,我真希望自己长得跟如花一样,那才足以把他们吓跑。
“既然被你看到了,就不能让你轻易回去了!”其中一个混混说。
“小妞,虽然胸不大,但至少还算苗条,怎么,给我们爽爽不?”
我觉得自己才是一个傻逼,为了看另一个傻逼而将自己卷入了危险中去。
我也算是练过一点武术的人,但是对上这么多混混的时候,我实在是没有一点胜算,只听哐地一声响,一个板砖砸在我头上,接着是火辣辣的疼,然后我感觉到有一个大脚丫子踹在了我的背上,另外有噼里啪啦雨点一样的攻击落在我身上……
在失去意识之前,我所想的是:以后再也不多管闲事了!
睁开眼睛时,我已经躺在医院里了,头上缠着纱布,一扭头,脑袋钝钝地疼。我费力地坐起身,看到躺在旁边的人,不由感慨——真是冤家路窄啊!为什么又是这个傻逼?不过,看到他浑身缠满绷带的样子,还是挺爽的!
医院里很静,一股消毒水的味道,一个护士经过,见我醒了,进来叽里咕噜说了一堆话,可我一句都没听懂。
“Can you speak Chinese?”
“No!”然后又是一大堆话,这回我听出来了,她说的是英语,可惜实在不太标准。
“你说韩语或者日语得了!”我用英文吼道,她愣了一下,竟然真的说起日本语,还好我学过一些日语,大致听懂了——反正就是让我好好休息,别乱跑的意思。
护士离开后,我左右张望,出门时随身带的包早已不见了,手机稍微裂了点,放在病床边上。我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机,一按亮屏幕,就看到许多未读信息。
是柳泉的,我在把他的号码存作了“紧急联系人”,所以把我送到医院来的人就拨打了他的电话。柳泉说他已经和医院联系过,我没有什么大碍,他今晚会过来看我,要我好好休息。
头还在疼,我估摸着这会儿再躺下估计也睡不着。也许是第一次被人打进医院的关系,我竟有些隐隐的兴奋。我侧头,看着躺在不远处的……呃,我不清楚现在是不是还要叫他傻逼,因为我做的事并不比他聪明到哪里去。如果走到病房门口的话,应该能看见名牌,不过我现在并没有那个力气。
他躺着的样子可比他站着的样子可爱多了,现在看起来,那张脸不像之前那样可气,甚至显得俊俏起来,说不定还挺招女孩子喜欢。当然,再俊的人也俊不过柳泉,所以我当然不会对他的外貌大惊小怪。
“好无聊啊……”
手机电量不多了,对了,得让柳泉帮我把充电器带来……
发完短信,我在病床上百无聊赖地发了一会儿呆,过不一会儿,边上的病床传来了动静,我扭过头,看见那傻逼动了动身子,睁开了眼睛。
我们对视了,然后同时挪开了目光。
“哟,又见面了。”我说。
他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我是谁,说道:“又见面了。”大概是身体虚弱的关系,他的嗓音有些黯哑。
“唉,我竟然和一个自讨苦吃的笨蛋分在了一个病房。”我说。
“因为看别人被打而被送进医院的人没有资格说我……咳!咳!”他说。
我不再理会他,自顾自玩手游,玩了好一会儿,眼看已经快没电了,不能再玩手游,我就上了聊天软件。好友很多,但是想聊的人一个都没有,我百无聊赖地看了一会儿别人发的状态,随手点进了“附近的人”。平时我几乎从来不用这个功能,今日阴差阳错点进来,排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网名叫“夹心饼干”的人物。
夹心饼干,有趣。我想起了自己当年吃奥利奥吃得满嘴黑牙,走出去吓哭了小朋友的事迹。
这位饼干君的头像是一张毫无意义的风景照,我试着打开了临时对话框,给对方打了个招呼。
“哟,饼干君!”
对面马上回复:“哟,麦片粥!(这是我的网名)”
聊天如下:
麦片粥:“饼干君,你为啥叫夹心饼干?”
夹心饼干:“这个问题有意义吗?”
麦片粥:“我只是单纯地无聊,没别的事可干。”
我原以为他会回答我爱吃饼干什么的,没想到过了很久,那边也没有回复,我抬起头,看见旁边的傻逼也在耍手机。
手机震动,饼干回我了,回了一串长篇大论:
“饼干,是一种世俗的无奈;夹心,是无奈的人!你看过一部叫《双面胶》的小说吗?夹心饼干的含义和双面胶近似——两个对你都很重要的人发生了争执,你选谁?谁都不能选,只能夹在中间,如果他们要打起架来,你可能被挤出去,也可能被挤扁,总之无论如何都没有好日子过,就是这样。当然,饼干可不仅仅指代两个人,它还可以是两种文化,两种观念,两种……反正很多很多东西。”
“挺复杂的,你的人生一定充满纠结。”我回。
“嗯。”这次答得又太简短了。
“你是什么夹心?奶油的?巧克力的?我喜欢谷香的。”
“我?看心情吧,反正都是要被挤扁的,爱什么就什么吧。”
手机屏幕暗了一下,电量只剩百分之五了,我回了一句:“快没电了,先不聊了。”把手机放到一边,重新躺下。
迷迷糊糊地睡了有两三个小时,醒来时,我看见旁边的床上驾着一块画板。
他在画画。
我动了动身子,试着走下床去,凑到他的病床边上。
他画的是一只麻雀,只完成了小半。出乎我的意料,他的画技,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麻雀的羽毛栩栩如生,眼睛也水润润的,尽管并不完整,也仿佛马上就能动起来一般,我差点大呼一声“卡哇伊”,把手指戳上去,不过还是忍住了。
“想不到你还是个才子。”我说。
“素描兴趣班的作业。”他说。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说,“看这样子我们还得在这住几天,总不能老是你啊你的叫吧?”
“中文名林书南,日文名七夜彻,英文名埃德蒙。”
他用背书一般的语气说。
“这么多名字?”我说,“你到底是哪国人?”
他笑了笑,说:“我是加拿大人。”
看他长相,显然是亚洲人,而且他的普通话比我还标准。
##第4章 这种人居然都有女朋友了!
我本来想出去转转,但是走了几步,发现自己现在的状态还不足以走太远,只好回到床上,不一会儿,护士送来了晚饭。
“那个,不好意思。”林书南说道,“能帮我倒杯水吗?我脚动不了。”
可是护士大概是太忙,走得很急,根本没有听见他的话,他回过头,可怜兮兮地看着我。我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他,他继续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可恶,为什么这个家伙能够露出这么可怜的眼神啊!简直像一只迷途的小奶猫!
我站起身,走过去倒了一杯水,走到他的病床边,说:“叫妈妈我就给你水。”
他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副万分可爱的撒娇表情,嗲兮兮地对我说:“妈妈~我要吃你的奶奶~”
我差点儿把水全洒他脸上,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毕竟是我想占便宜才会变成这样。我只是把水放到他的床边,说道:“懒得跟你计较。”
他露出一个胜利的微笑。
晚饭后不久,柳泉来了,他提着果篮出现在病房门口时,林书南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然后又回头看看我,又看看他。柳泉淡定地走进来,对我说道:“兰兰,怎么样,有什么不舒服吗?”
“还好。”我说,“背上和手上,活动的时候会有些疼。”
“抱歉。”他说,“没有照顾好你,是我失职。”
“不要说这么暧昧的话。”我说,“我没事。”
他笑笑,把水果篮放在床边,并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手机充电器和一些日用品,说道:“你看看,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我扫视了一遍,说:“已经很齐了。”在外面的时候,我可以把生活最简化。
柳泉坐在旁边,和我聊了一会儿,他可以和任何女孩聊得火热,但惟独和我不行。也许这是他故意的,因为他大概能感到我刻意在自己和他之间营造出来的距离。
柳泉离开后,林书南问我:“你男朋友?”
“不是。”我说。
“嗯,看着也不像。”他说,“对了,我还没问你的名字。”
“姓史,兰花的兰。”我说,“如何,是不是很土鳖?”
“果然很土鳖。”他说,“不过挺有趣的。”
“我不会觉得这样的名字有趣。”我说。
“那你觉得怎样会比较有趣?”
“七夜彻。”我说,“中文的读法比日语听上去好听。我真的很好奇你到底是哪国人?不是问国籍,是问血统。你看上去是亚洲人,而且你的普通话,一般只有从小住在中国的人才能说得这么标准。”
他苦笑了一下,说道:“我就是加拿大人。”
他把头扭向了一边,但是,我明显地看到,他的眼中有一丝悲戚,仿佛有什么沉重的、无法摆脱的束缚,但是那悲戚太沉重,让我开不了口再问。
过了一会儿,我从柳泉带来的东西里掏出一包夹心饼干,说:“你吃么?饼干。”
他扭过头,说:“什么味的?”
“燕麦的,还有卡布基诺味的,混在一个袋子里了。”我说。
“通常这种时候,为了表示公平,我每种轮流着吃。”
“有趣。”我说,“比起重视公平,我觉得你这是强迫症。”
“也许吧。”他说。
我把每种饼干各数了五块出来给他,反正没事儿干,数饼干也不失为打发时间的方式。
他一边吃饼干,一边在给谁发信息,脸上还露着莫名的笑容,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看着我:“你盯着我看干嘛?”
“我只是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轮流着吃。”我说,“倒是你,看着手机笑那么诡异干嘛?”
“给我女朋友发短信呢。”他说。
我大吃一惊:“女朋友?!”
“怎么,很奇怪吗?哟,莫非你短短时间内就看上我了?哎呀这可不行,人家是有妹子的人了……”
“你这种人居然都有女朋友!”我喊道。
“你什么意思?”他瞪着我说,“我哪种人?”
“你看不起穷人。”我说。
他冷冷一笑,说道:“不管怎么样,反正我就是有女朋友。所有的不满,都是单身狗的嫉妒。”
“那你告诉我怎么泡妹子?”我说,“我也想泡一个试试,你告诉我技巧,我才能相信你不是在骗人。”
“喂喂,你放着大帅哥不追,泡妹子干嘛?……莫非刚刚那个是你哥?不像啊,他比你好看多了。”
我翻了个白眼,他说:“可以给你看我女朋友的照片,那样你就知道我没骗你。”
我侧过头,他把他的超大屏手机朝向我,屏幕上是一个女孩靠在树边的照片,女孩二十岁左右,相貌清秀,人很瘦,脸色有些苍白,眼神忧伤。
“想不到嘛。”我说。
“你以为会是什么样的?”
我看了看他,说:“如花那样的。”
“嘁。”他冷冷地发出一声,把手机收回去。
老实说,我觉得这个女孩身上和他只有一点共通之处,那就是眼神,她的眼神,跟我问他是哪国人时,他所露出的眼神很像。我实在难以想象,这个逗逼为什么会露出那样的眼神。
“你女朋友不住这镇上?”
“她就住在郊外。”
“那为什么不来看你?”
“她有她的原因。”林书南冷冷地说。
护士进来查看我们的情况,她说,被人打进了医院的人,要么满口脏话,要么垂头丧气,像我们这样悠闲地吃着饼干的人可不多见。并且,她看了我好几次,欲言又止,我知道她想问什么。
“刚刚来探病的是我父亲的朋友的儿子。”我说。
她露出既开心又有些担忧的表情,我继续说道:“那家伙花心得很,所以我绝不会喜欢他,我劝你也别跟他扯上关系。”
她有些将信将疑,林书南在旁边补充道:“你最好相信她,因为她的智商不适合撒谎。”
我平生第一次遇到帮我说话能说得让我如此不爽的人。
护士走后,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却假装没看到,问我:“你刚说的是真的?那帅哥真的很花?”
“差不多吧。”我说。
“人不可貌相。”他摇着头,说。
他重新拿起画板,开始画画,病房里重新静了下来,我拿起手机,想想要不要给老爹打电话,或者要不要再找那个夹心饼干聊一会儿,想想还是算了。
“画完之后给我瞧瞧。”我说。
“为什么?”
“因为我无聊。”我说,我其实很好奇他会在作为作业的画上写几个名字。
##第5章 打工是一件很无聊的事
我果然看见了,他写的是英文名,清秀的字体,人不如其字。
我在上小学的时候,曾经在课外兴趣班学过画,那个老师是个画技很好但脾气暴躁的家伙,而我全无绘画天赋,整节课所做的事就是探究几种颜色混合在一起能生成什么新颜色。最后,老师把我痛骂一顿,我把老师打了一顿,逃回了家,也让自己英名远扬,从此以后不管我转到哪所学校,都会听见有人说:“喏,这就是那个打了老师的女孩!”
我住院三天,柳泉一共来了三次,带来了山一样高的慰问品。而这三天里,有那么n多次,护士把一大袋一大袋的东西放到林书南的床头,说“有个男的让我给你的”,“有个女的让我给你的”,东西很丰富,而且都是高档物品,他分了好多蓝莓干、饼干、巧克力之类的给我,以至于后来的两个星期我天天都嚼蓝莓干。
“这么多人带东西给你,他们为什么不进来?”我试探着说。
他没有回答,我也不好再问。也许是和人家关系不好?冷战中?但是,既然都已经送来那么多慰问品了,干嘛不干脆进来谈谈心呢?作为一个好奇宝宝,身边发生了奇怪的事,而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一件很闹心的事。
出院的那天下午,我有幸在住院部楼下看见了他们,那是一对中年夫妻,东亚人的外貌,看上去很普通,男的戴一副窄窄的金丝边眼镜。我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听见男人将一大袋东西交给护士,用不标准的英语说:“请把这个带给204病房的埃德蒙。”有那么一个瞬间我没意识到埃德蒙是谁。
我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们,护士接过东西,说道:“你们真的不上去?”
男人摇了摇头,挽着女人的手,仰头看着楼上,都四十多岁的人了还手挽着手倒是少见。
我摇头,转身离开,比起关心这种事,我得回去,在开学之前和室友混熟了,还有,等伤差不多好全了,就试着打份工。打工几乎可以列入我最讨厌的事情之一,但现在我爹可是欠了一屁股债。虽说柳叔叔会让我在这里过得好好地,但即使是为了贴合自己寄人篱下的身份,我也应该表现得勤快一些才对。
我找的工作,是在离小镇中心很远的海滩上,当一个管理员,纸面上写着的工作内容包括阻止人们乱扔垃圾、阻止打架斗殴、和避免人们游出安全区域外,但实际上,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捡垃圾、捡垃圾和捡垃圾。
我抬起头,望着海,海面是深蓝色。我想起十二岁那年父亲带我去马尔代夫,那时候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家已经跨入有钱人家的行列了。而现在,我意识到,有名的地方确实比默默无名的地方漂亮,至少大多数情况下是如此——就在我爹开始欠债的前一年,他带我去过温哥华和惠斯勒,那里和这里根本不像是同一个国家。
我弯腰捡起地上的一个空瓶子,一转身,正好看见一个肌肉发达的救生员站在我面前。
“哟,小妞,新来的?”他说。
“临时工。”我用中文说。我有点受不了他那怪里怪气的英语。
“哼,中国人。”他改成了普通话,但仍然怪里怪气,“长得不错,要不要陪大哥玩玩?”
“不用了。”我说,我向垃圾桶走去,他试图拦住我,但是我突然加速往旁边一绕,绕了过去。我将瓶子送进垃圾桶时,他又站在了我身后。
“你以为你有选择权?”他说。
“如果你想使用强硬手段的话,我也会用强硬手段拒绝你。”我说。我心里觉得有些烦躁,用强硬手段拒绝他当然不赖,但如果是柳泉的话,他一定能想出更好的办法。
那肌肉男显得有些惊讶,我在思考是不是应该再说些什么,但是在这时候,我听到了一声紧张的呼叫声:
“Help!”
我回头,看见一个套着游泳圈的小孩正被浪花冲走。
“我们来比赛吧。”肌肉男说,“谁先把那个孩子带回来,谁说了算。”
我冷笑:“看来你还是不怎么擅长使用暴力,可惜,我不能让你说了算。”
小学的时候,我是一个游泳健将,游泳速度令其他同学游泳的人叹为观止,而现在,我在心里高唱着“大海啊故乡”,义无反顾地冲进海里,看上去是想让自己摆脱被人玩弄的命运,其实心里更希望的是救回了孩子之后能拿点奖金,或者是多少加一点人品,又或者给我远在大洋彼岸的背了一屁股债的父亲攒点人品。
我闭着眼睛游了有近百米,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的方向偏了不少,但是这没关系,我重新看准了方向,然后冲过去,直到自己的手碰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我抬起头,发现自己手扶着救生圈,耳边传来孩子的哭声,也许我刚刚无意间戳到了他。
不过没关系,这小家伙看样子还不怎么会说话,我不用担心他告状。我看了看周围,附近没人,于是我大声说道:“赏金是我的!”
那个肌肉男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说道:“这种情况一般不会给奖金。”
我苦笑,朝岸边游去。光靠打工的钱,我根本不能养活自己。而且,在打工的第一天,我就有点想开学了。
当天晚上,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夹心饼干”,结果他回我两个字:呵呵。
“喂,你就没什么想法?”我回他。
他:“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
“女孩子在这地方打工,就要做好各种觉悟。”他终于严肃一点了。
我想起杂货店老板娘对我说过的话,好吧,或许是我太放肆了一点。
暑假期间,我和饼干君一直保持着联系,但我们只是谈一些生活中的琐事,没有人问对方的名字或者国籍或者其他种种,仿佛那是什么可怕的禁忌,时间一晃,就已经到了九月初。而我们虽然好像已经变得熟悉,却仍旧只知道对方的聊天风格而已。
……
##第6章 入学典礼就是听人唧唧歪歪
小镇唯一的大学叫“克莱登大学”,一听就不是什么一流院校,我在这里上学,是因为我只能在这里,应该说能够在这里读书已经是万幸了。镇上很多人都只能选择这所大学,比如我的三个室友,至于柳泉为什么也要待在这地方,我一万个不明白,不过不管怎样,和我无关。
洗漱完毕,准备出门,另外两个室友也在穿鞋了,只有千易贤还在洗手间里,我大喊一声:“快点,要迟到了!”
他用同样大的声音喊回来:“我刚刚不小心把牙膏挤出去十公分!我得想个办法!”
千易贤是韩国人,脸长得还不赖,但是那如鸟巢的头发和邋遢的服装让人很难称赞。他是一个有时候热情得让人落泪,但有时又会让人恨不得一脚踢飞出去的人,而现在,我想,他或许正在一点一点地把牙膏吸回去,如果做不到的话,他会一早上刷三十次牙。
我摇摇头,对旁边的人说:“我们先走吧。”
走在我右手边的人,是一个日本女孩,叫羽鸟十香,此女惜字如金,一天说的话加起来不超过三句,而且在屋里的时候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躲在房间里,连吃饭都在自己的房间解决,只有两种状况能让她从房间里出来——一是她要出门,而是我做了鱼香茄子或麻婆豆腐或别的什么。现在,她走在我身边,一如既往地面无表情,一如既往地沉默。
左手边的男孩,名叫苗嘉木,华人,来历不明,与十香正好相反,特别喜欢粘人。因为娃娃脸和身材,他虽然和我一样是十九岁,但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他也乐得如此,整天粘着我,但绝对无暧昧之事,就好像我是他亲姐。现在他也是如同牛皮糖一样靠在我身上。
“你很重。”我说。
“哦。”他说,完全没有站直的意思。
入学仪式上,每位新生都拿到了新生手册和电话簿,名叫克莱登·耶基的校长在台上喋喋不休地讲着注意事项,我想起一年前,我作为一个高三学生,看到学长学姐们发来的开学典礼照片,他们手握着荧光棒,坐在足够坐上万人的体育馆里,台上打着华丽的灯光。也许是上台讲话的领导说了什么,所有的人都在大笑。
那时候我所幻想的开学典礼就是这样的,那应该是一场盛大的仪式,而不是一次喋喋不休的告诫,这种告诫,我在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时候已经听得够多了,它让我感觉到自己的人生会永远原地打转。
边上的人几乎都在玩手机,我打了个哈欠,回头,百无聊赖地看着出口处透进来的光,然后我就看见了坐在不远处的人,林书南。他看上去和我一样百无聊赖,眼神中带着毫不掩饰的厌烦之意。
他看见我了,他朝我挥手,露出一个真假不明的笑容,我只是朝他点了点头,坐在我左边的苗嘉木拉了拉我的手臂,说:“待会儿我们去食堂吃吧!”
“我觉得这里的食堂不会好吃的。”我说。
“就当是事先考察一下嘛。”苗嘉木说道。
“无所谓。”我说,我知道柳泉在这所学校是新上任的学生会会长,如果去找他的话,应该能得到妥善安排,但我不想靠近他。
于是,在长达三个小时的开学典礼过后,我和苗嘉木一起走向出口处,外面的阳光显得有些刺眼,林书南不知何时走到了我面前,问:“这是你男朋友?”
“不,他是我姐姐。”苗嘉木说。
“去你的吧,明明只是合租的人。”我说。
林书南似乎有点不太明白,苗嘉木问道:“你们认识?”
“孽缘。”我说,“见到他给我带来了灾难。”
“你自讨苦吃。”林书南说。
苗嘉木看看我又看看他,最后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你们关系真好。”
我扭头看着他,说:“苗苗,你的逻辑思维令人震惊。”
他呵呵一笑,拍着我和林书南的肩膀说:“走走走,吃饭去!”
林书南显然很不习惯这样的自来熟,但他没有多说什么,我们一起走向了食堂,路上,苗嘉木就在说这家食堂的招牌菜式,我很奇怪他从哪儿听说了那么多。
“对了。”林书南总算找到一个机会插嘴,“史……那个什么来着,上次来医院看你的那人,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会会长?”
“我叫史兰。”我说,“没错。”
“你出院以后,他还来过医院,来看我。”他说,“真是个会笼络人心的家伙。”
“嗯。”我说,“那家伙的交往能力让我望尘莫及。”
“他还说想让你进学生会工作来着。”林书南说。
“我的个天!”我仰头望天,进学生会?对很多人来说,这大概是件光荣的事,但我不这么想,我不适合这种繁杂的组织。但如果柳泉想让我进,他可能会让我找不到理由拒绝。
“学生会不是很好吗?”苗嘉木说,“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想去。”
我们走进了食堂,这里散发着一股奇怪的油腻味,并且挤满了人,而通常人多的地方都会让我感到闹心。
“我讨厌人多的地方。”林书南说,“确切地说,我讨厌人类。”
苗嘉木显然不能理解,他只是说:“你们可以先去找地方坐下,我去买吃的。”
林书南摇头,我们在队伍最短的窗口买了食物,那是一种同时具有披萨的黏糊和葱油饼的油腻的东西,老实光是看着它我就觉得没有食欲,但我还是将它吃了下去,作为一个欠债家庭的孩子,我还是应该更能吃苦一些。
林书南用在博物馆里看恐龙化石的眼神看着这玩意,然后闭上眼睛,像进行某种宗教仪式一样把它塞进肚里。
吃完午饭之后,林书南从包里掏出某样东西,放在我手里。
我始料未及,因为他掏出的是几张钞票。
“帮我把这些转交给柳泉,我算了下他给我的慰问品,差不多值这么多。”他用无比淡定的语气说,“我不想欠他人情。”
我把钱还给他,用同样平淡的语气说:“如果你是这么想的话,那就自己去找他,我不想扯进你们的人情帐里。”
林书南笑了笑,把钱装回背包。
##第7章 总提死人的名字是不吉利的
下午无事,我在学校里闲逛,这整个校园里,最高的一栋楼是图书馆,紧挨着行政中心,大概是因为学期还没有正式开始,图书馆虽然开放着,但门可罗雀。我走进去,上到二楼,阅览室里几乎空无一人。
仔细想想,曾经被称为书呆子的我,现在已经很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书了。我到架上挑了一本书,回到阅读区时,我看见林书南坐在那儿。我没有打招呼,只是在相隔两个位置的地方坐下,开始读我的书。然而,在我就快进入状态时,有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
是林书南在碎碎念,声音很轻,我听见他说“该死的……”
什么情况?!
林书南的声音大了些,于是我听清楚了。
“混蛋的田中透……”
“没蛋蛋的田村刘吉。”
“日他妈的金沢朝雄!”
……
……
我本来想无视,但是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我扭头四顾,可是除了我自己,我没有找到任何可能站出来阻止他的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图书馆阅览室做这种事,但我没法集中精神了。
我抬起头,瞪着他。
但是他浑然不觉,我怀疑他已经忘了自己身在图书馆,他继续往下念,就仿佛中了某种魔咒一般。我看到他脸上的神情,愤慨,但不是单纯的愤慨,而带着一种无能为力的悲哀。我想起来了,他念的这些名字,都是二战中的战犯,可我不明白一个九零后为何执着于此。
我不想打扰他,但是当他继续不断地“该死的、混蛋的、没蛋蛋的……”的时候,我实在是心烦意乱了,数分钟后,当他说到“该死的东条英机”时,我大吼一声:“已经死了!!!”
他猛然抬起头,错愕地看着我,然后苦笑,说道:“呵呵,是啊,已经死了。”声音干涩而无力。
我感觉自己做了一件错事,他的眼神中带着某种我无法理解的东西,那是一种悲哀,但不止于悲哀。我叹了口气,说:“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他摇摇头:“是我太软弱。”
我很想追问,但他身上带着一种请勿追问的气息,于是我站起身,把书放回书架上,说道:“这地方读书太没气氛了,我该走了,你最好也别待太久,空调太凉了。”
他也站起身,说:“等等。”
“什么?”
“能和我一起走走么?”他说。
我们一起下了楼,沉默,随后他打破沉默,说:“刚刚真是丑态毕露了。”
“我发现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说。
“这可不会让我感到欣慰。”他说。
学校的外围有一条河,中国学生管它叫阳明河,河很窄,上面漂浮着不知名的植物。我和他走在河边,他在前面,我在约半米后的距离跟着,他走得很快。站在这个角度,我第一次明显地看出来,他和柳泉差不多高,但是显得宽不少,背微微有些驼——只是非常非常微小的角度。
我们走了很久,他终于停下,说:“你的耐力不错。”
“彼此彼此。”我说。
他望着眼前的路,路很直,而且显得很新。他说:“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可以走出镇中心,走到郊外去。”
“嗯……”
“她住在那里。”他继续说。
“谁?哪里?”
“我女朋友,在一家疗养院。”他说,“白血病。”
“对不起,我想到了韩剧。”我说。
“也难怪,确实是很狗血的情节。”他笑着说,“她的前男友死于车祸,而她恐怕也要英年早逝了,简直是烂俗小说一般的悲剧啊。”
他站在河边,趴在护栏上望了一会儿,说:“回去吧。”
我们原路返回,接下来的很长时间里,我们都保持沉默,只是偶尔搭话,但是我并没有觉得尴尬,回到学校门口之后,我问道:“你住在哪边?”
“紫荆区。”他说。
“我也是,我们顺路。”我说。
他依然走在前面,我跟在大约半米的地方,我说:“你家里应该挺有钱吧?为什么要住在那里?”
“不然呢,住到有钱人的聚居区吗?”他说。
“也许。”我说,“你就不应该住在这斯佩德镇上。”
“这个嘛……”他摸着下巴,转过头,对我露出一个挑衅的笑容,“这是因为有人在追杀我啊!”
我一时语塞,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你信吗?”他说。
“我信。”我说,“我也是为了躲避追杀才来这里的。”
“喏。”他说,指着一幢白色的房子,“那就是我住的地方。”
看外表,那屋子虽然老旧,但还不差,我租住的屋子就在它边上。
“左边那个就是我住的地方。”我说,“很近。”
他似乎对此并无什么想法。
回到住处的时候,羽鸟同学的房门一如既往地关着,苗嘉木趴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我注意到阳台上放着一个大盆子,里面装了水,浸泡着许许多多的杯具。
“千易贤说牙膏用来洗杯子不错,所以他把所有的茶杯和牙杯都洗了,差不多有三十多个吧。”苗嘉木说道。
我真是服了……
在我的家里,不会有人把牙膏挤出去十公分,不会有人一看到麻婆豆腐就眼睛发绿,我想,我现在真的是在一个离家几万里的地方了,而且要开始一段与我预想中相去万里的,所谓的大学生活。
第一天无课,我去学生会办公室帮柳泉整理文件,这间办公室外号“006”,是因为门口的房号而得名的。
一进门,我感觉自己仿佛看到了灾难现场,天知道这些东西是谁搬来放在这里的,一个挺大的空间,愣是被挤得毫无下角之处,书本之类的堆成了一座太行山,各种各样的杂物像从中间炸开一样,呈放射性辐射向办公室的每一个角落,壁橱看上去摇摇欲坠,我根本不敢打开那扇门,因为里面的东西一旦塌下来,很可能会把我埋在下面。
我不是一个有整理才能的人,反正柳泉让我整理的是文件,又不是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我小心翼翼地迈着颇有芭蕾舞腔调的步伐,从“地雷阵”上方跨过去,却发现在桌前根本没有我立足之地,我只好保持金鸡独立的姿势,蹲下身,在桌前清理出一小块能够自由移动的空间。
桌上摊着数百份文件,我想了想,柳泉的要求是让我把录有学生信息的文件按照学号排序,每50份一叠地堆在一起。我随手拿起一份,是一个长着美式路人脸的家伙。
“桌上连放理好的文件的地方都没有啊……”
我费了整整五分钟,才把文件暂且垒在一起,好空出一块足够大的地方来,这期间有那么三十几次这文件堆险些塌下来,而如果真的塌下来……我想它们会联合地上的这些杂物,营造出一起根本停不下来的多米诺式连环坍塌案。
现在,总算是可以开始整理了。
“美国人……中国人……东南亚人……还真是哪儿的人都有。”我根据封面上印着的学号姓名,将它们一份一份地排好,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找到了我自己的名字,它夹在一大堆各种各样的名字中,显得特别土气。
我翻开那一份文件,里面写着我的国籍,还有父亲的名字,在紧急联系人那一栏,填的是柳叔叔的电话。下方是我的家庭住址……还有一段坑爹的胡诌出来的入学感言。
##第8章 绝不是故意看你的信息
我扫了一眼自己的入学感言,不禁觉得想吐,原来自己瞎扯淡的能力如此之强,还有那张证件照,当时没觉得,现在看起来,也觉得自己脸上的表情蠢得可以,我把它归到整好的文件里。
接下来又陆续见到了一些眼熟的面孔,还看到了千易贤的那一份,我刚把它拿起来,那文件的封面与内页就解体了,封面捏在我手中,而内页轻飘飘地掉了下来。
“真是……”我蹲下身,在杂物堆里寻找订书机,好不容易找着了,拿起这份文件细细一看……丫的,怪不得会解体,那小子竟然用牙膏当胶水来黏贴文件!不过,这家伙证件照好像比本人还帅嘛……是把头发梳好又穿了正装的缘故吗?
我把文件订好,继续整理大业,不一会儿,门“吱嘎”一声开了,然后我听到一个很轻佻的声音说:“哟,这儿有个妞!”
我回过头,看见一个满面正经的帅哥和一个一看就是龙套的家伙站在我面前,那帅哥拍了拍龙套的肩膀,说:“别这样,这是会长请来的人。”
龙套侧过头,很不屑地切了一声。
“我们是学生会的后辈。”那个帅哥说道,“我叫李新觉,韩国人。”
龙套翻了个白眼,一副爱谁谁我不跟你自我介绍的样子,说道:“这006怎么这么乱?你干什么了?”
“我可没本事制造这样一个灾难现场。”我说,“比起那个,你们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
“来找会长的。”龙套满脸轻蔑地说,“你在干什么?”
“整理文件。”
龙套走到桌前,翻开一份文件就说道:“这是学生信息?哎哟,真是的,会长就把这些东西交给一个小女孩子来处理,就不怕有人偷看?”
“你现在就在偷看。”我说。
“别这样。”李新觉拽住他的手说,“既然会长不在,我们就走吧。”
“干什么呢?这种地方,就不要装作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了,毕竟这里只有一个小女孩,是吧?”龙套又伸手去拿别的资料,我一把按住他,他抬起头来狠狠地瞪我一眼,李新觉说道:“走吧。”
两人出去了,我朝门口方向狠狠比了个中指,正要走过去把门关上,结果一脚踩上地上一支固体胶水,狠狠地滑了一跤,手忙脚乱中,我伸手想扶住桌子,结果却把没整理过的一沓文件扫在地上,我自己则是来了个狗啃泥。
“真是的……”我抬起头,就看见一份文件摊在我面前,我不由自主地扫了一眼。我看不见封面写着什么,但是我看到“父亲”一栏写着“七夜雄治”,“母亲”一栏写着“金安蓝”。我把这份文件合上,看见封面的姓名,果然是他,林书南。
啊,这什么缘分呐……
我看了看家庭情况栏,并没有写明是“收养”,那么他们应该是血亲了,可是这名字……
把这份文件合上,我转去看别的落在地上的份,柳泉的自然也在其中,唉,这个家伙,果然连证件照都帅得如同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我花了两三个小时的时间,把所有的文件都按序排好。地上的这些杂物,要不要顺便理理呢?这些东西看起来令人心烦意乱,但是我觉得如果要把它们全部理好,我可能今天一天都不能回去了。
正准备就此不负责任地退出,门被推开了,我听到柳泉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身后响起:“都整理好了么?辛苦你了。”
他步伐优雅地踏进这个垃圾堆……呃,办公室……走到我面前,说道:“我听说之前有人来过了。”
“嗯,找你的。”我说。
“抱歉,这些家伙,比想象中更不服管教。”柳泉微笑着说,“没给你带来麻烦吧?”
“算是没有吧。”我说。
这时,有人轻轻敲了敲门框,柳泉说道:“哦,对了,学生会来了个新成员,你们认识。”
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进来吧。”柳泉说,然后我看见某个熟悉的身影踏进了006的地界,他,正是……林书南。
“真是的,我都说了我对学生会没什么兴趣。”林书南挠着头说,随后险些被地上的东西绊了一跤,“为嘛非让我加入?”
“因为我们缺人手。”柳泉说,“苗嘉木介绍你来,我就让你来了。”
“那小子……明明才认识多久,就在多管闲事。”林书南撅着嘴说,“话说,喂,没有我站的地方了哦?”
“抱歉抱歉。”柳泉说,“今天就暂且不用进来了,认识一下地方就好,我会想办法把这地方理干净的,你们可以先回去。”
他优雅地越过杂物堆,为我让出一条道,我连忙走出去,柳泉说道:“今天晚上有课吗?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不必了。”我说。
“对了!”林书南取下书包,从里面掏出一个纸袋子,塞给柳泉,“这个给你?”
“这是……”
“你之前来医院看过我,带了不少东西。”林书南说,“我把那些东西算了一下价钱,还给你。”
柳泉露出了惊讶之色,他难得露出这种神色,所以我竟觉得有些幸灾乐祸。
“探病只是我该做的事。”柳泉说,“我原本只是想和你当个朋友,毕竟相逢即是有缘。”
“我不需要朋友。”林书南说,“而且,我最讨厌的事就是欠别人情。”
“好吧。”柳泉无奈地收下那个袋子,“那,学生会的事,以后一起努力吧。”
林宣很不给面子地说:“没别的事的话,我先走啦!”说完,没等柳泉答话就要转身离开。柳泉沉声道:“等等!”
“嗯?”
“既然都是学生会成员了,大家留个电话号码,以后好联系。”柳泉说。
他笑笑,报了一串号码,我和柳泉赶忙低头把那号码输进手机,再抬头时,他已扬长而去。
我朝柳泉挑了挑眉毛,说道:“那家伙,有够大牌的,是吧?”
“哪里。”柳泉微笑着说,“学生会是一个整体,大家一定能好好相处的。”
我狐疑地望着柳泉,他总能坚定地说出一些他自己都未必相信的话。
手机上有消息提示,我低头一看,竟是社交软件的新朋友提醒,然后我惊讶地发现,林书南,还有“夹心饼干”,竟然是同一人。
我给他发短信,想看看他知道后是什么反应,结果他只是回了我四个字:
“果然是你。”
##第9章 学海无涯,回头是岸
开学第二天,晴,斯佩德镇是少有的闷热。
今天是第一次上课,所以我下意识地把这节课当作了学期的开始,一开始,我还尽量很认真地听着课,做笔记,但是,十五分钟后,我就放弃了好好学习的想法。我坐在课桌前,百无聊赖地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这门课,“高等代数”,外加这个老师,绝对是我这辈子接触过的最为无聊的事物。我后悔自己为什么选这门课,唉,天堂有路你不走,学海无涯苦作舟啊!
我想拥有在笔记本上随便一画就能画出一幅精美图画的才能,这样才能给无聊的课程添点乐趣,可惜,无论是画画还是写字,我一直都是小学生风格。
好无聊啊……
我扫视着教室,居然还有不少人真的在认真听课,这令我感到非常惭愧,当然,在教室后面有一大群人在交头接耳,或者正在玩手机,这让我稍感宽心。坐在前三排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林书南,他一个人坐在第三排,给所有躲在后面的人一个孤寂的背影,我看他在笔记本上写得很认真,再看看自己笔记本上的鬼画符,唔,我还是放弃做笔记算了。
呼……
然后我睡了一上午。
醒来的时候,教室里已经空无一人,手机左上角的灯在闪动,提醒我有新信息,我抬起头,睡眼惺忪地按亮手机,是柳泉发来的信息,要我下午去006开会。
真麻烦……
下午的课,虽然好一些,但也很无聊。
开会,今天的006已经和昨天大相径庭,虽然地上仍有一些杂物,但已经看上去像一间正常的办公室了,桌上是整整齐齐的文件,橱柜上贴着标签,另从别的地方搬来了十几把漂亮的办公椅,看起来,这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正式办公场所。
但是,我敏锐地感觉到,办公室里散发着奇怪的火药味。是了,这些火药味来自于十几个学生会成员,他们曾经都是这里的地头蛇,而现在,柳泉只用笑脸和言语就想让他们归顺,毫无疑问地,他们不服。
不过这关我何事呢?柳泉是聪明人,他不会连这都不知道,而且他肯定有所对策,至于我,在学生会,我只是一个打杂的,而且也只想当一个打杂的。
新学期的生活,算是波澜不惊,我每天上课下课,有时候凑巧和苗嘉木上同一节课,就会变得很热闹,因为他整节课都不安分,不是讲笑话,就是拿我的手机玩,要不就是在刻橡皮,他刻橡皮的模样活像个小学生。其他时候,我就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做很多事。林书南和我虽然有相同的课,但他总是坐得离任何人都远远地,见到我也只是点个头招呼,倒是我们在网络上有更多的话可说。
学生会的火药味越来越浓了,我有时看到那些人在柳泉不在场的时候偷偷地讨论着什么,虽然听不见他们说什么,但我知道一定不是什么好事,但我懒得去管。
第三周,我在食堂把林书南截住了。
“饼干君!”我喊他。
“饼干?”他愣了一下,“我什么时候有这么个绰号了?”
“这比你的本名有趣。”我说。
“那,什么事?”
“你的高代笔记本借我。”我说,“我把几乎所有的课都睡过去了,没想到老师竟然说下星期小测验。”
“我觉得吧……就你这样,就算有了笔记本也是没用的。”
我侧着头,给他一个灿烂的微笑,说:“你有两种选择,一是把笔记本借给我,二是亲自辅导我,你选哪一个?”
他翻了个白眼,从包里掏出本子扔给我:“拿去,记得别用它擦鼻涕。”
“你当我是什么人那!!!”
“哦,对了,会长让我带话给你,让你下午去找他。”
“又来,什么事?”
“嗯……好像是有人要跟他决一死战。”
“哦……啊?!你逗我呢?”
“我没逗你。”林书南抬了抬眉毛说,“他自己说的,有人挑战他学生会长的权威。”
“决一死战,叫我去干嘛?”
“他说他需要一个见证人。”林书南说,“本来他找的是我,不过我拒绝了。”
我不禁嗤笑:“这么好玩的事,为什么要拒绝?莫非你上回被人家打,留下了心理阴影?”
“哼。”他冷笑,“我只是觉得,同样是长了两只眼睛一张嘴的人类,何必要互相争斗,简直无聊之极。”
“同样是长了两只眼睛一张嘴的人类,却偏偏一方要出题把另一方考倒,简直无聊之极。”我学着他的语气说,“你放心,柳泉可不是那么暴力的人,他会让你看看,什么叫学生会长的魄力!”
“怎么,你很希望我去?”
“没错,这样,万一遇到什么难事,你可以当挡箭牌。”
他翻了个白眼,说:“无聊。”随即转身离开,我在他身后喊:“你下午要是不去,你就不姓饼干!”
“我本来就不姓饼干!”
下午柳泉告诉我,其实事情并没有像“决一死战”那么严重,只不过是一帮人说不满意他做学生会长,要找他好好“谈一谈”罢了,我和柳泉一起前往约定的地点——东区教学楼走廊。在走廊上,我们遇到了那些人,我还特意数了数,十五个,看来这帮人完全不在意以多欺少。按照柳泉的要求,我偷偷地把藏在一副口袋里的录音笔打开了,另外还拿出了照相机开始录像。
柳泉一如既往地微笑着面对他们,说:“诸位,今天……”
“废话少说。”打头的正是上回一见面就不给我好脸色的龙套君,“你就回答吧,你愿不愿意从学生会长的位置上退下来?”
“抱歉,各位。”柳泉依然礼貌地说道,“这一点我不能让步。”
“那好。”龙套说道,“那我们只能来硬的了。”
柳泉露出有些困扰的表情,说:“抱歉,我不希望学校里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请问,你们要怎样才能服气呢?”
这时,我看见林书南从走廊另一头走了过来,他没有走太近,只是远远地看着。龙套笑了笑,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刀,扔给柳泉,说道:“那这个,在你自己身上,开十公分的口子。”
柳泉淡定地把刀拔出来,挺锋利的刀,划条口子大概并不费力。柳泉把刀在手上查看,说道:“如果我做到了,你们就再也不与我作对?”
“当然,不过那也得要你做到了再说!”
我知道他能做到的。在我认识的人里,只有两个人能为了服众而做出这种事儿,一个是柳泉,一个是我爹,正如柳叔叔曾经说过的,他们都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第10章 你这样的人不该有女朋友
我听到皮肤撕裂的声音,血滴下来,红得刺眼,柳泉不仅划伤了自己,而且还刻意划得很重,在场的所有人,除了他自己和我,都目瞪口呆。柳泉做完了这一切,从兜里掏出纸来,将刀上的血迹揩净,还给那龙套,说道:“这样可以了吗?”
龙套接过刀,仍然是一副不可置信的神色,我真担心他的下巴会脱臼掉下来。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狠狠地出拳,但他的拳头在半空中被柳泉握住了。
“我已经达到了你们的要求。”柳泉说,“现在该你们履行承诺了。”
龙套傻站在原地,他试着抽出拳头,但是柳泉的力气比他想象的要大,他发现自己动弹不得。我走过去,说道:“你败了。”
柳泉一松手,龙套君马上就伸手要来抢我手上的照相机,但我一个侧身躲过了,我绕开这帮人,朝林书南走过去,边走边说:“给你们一个提醒,对自己够狠的人,对别人也可以一样狠,就看他愿不愿意了。”
“哪里,别说得这么可怕。”柳泉说,“我只是想解决问题而已。”
我听到身后一阵脚步声传来,仿佛有人朝我奔过来,我朝旁边一闪,只见那龙套君握着刀,狠狠地朝前突刺过去,我一闪身,他的刀就朝我面前的林书南刺了过去,林书南仿佛还沉浸在冲击中,表情麻木地抬起手,抓住了刀锋。
“喂,你干嘛不躲啊!”我喊道。
“抱歉,没反应过来。”林书南说,血顺着他的指缝流下来。他干脆不松手,横向发力,竟就这么把刀夺了下来,当然,代价是血流得更多了。
“怪物,一帮怪物。”龙套两手空空,这回再也提不起气势,他看看我和林书南,又看看柳泉,摇了摇头,转身逃命一样地离开了。
柳泉看了看林书南和我,说道:“没事吧,要我帮忙吗?”
我们同时摇头,柳泉苦笑,回头对那些不知如何是好的反对者说道:“走吧,去006,我们得定个新规矩。”
一群人怔了一下,然后垂头丧气地转过身,朝006的方向去了。我知道他们从此再也不会看不起柳泉,不会说“怎么是那个豆丁当学生会长”,而这正是柳泉的目的。
“我高估了你的反应能力。”我对林书南说,“那时候应该转身把刀拍开的。走,去医务室。”
“这点小伤,用不着的。”林书南说,他把手举到眼前,像观察标本一样地审视着。
“出这么多血可不算是小伤。”我说,“你必须给我去,不然你要是伤口感染翘辫子了,我可就是见死不救。”
“你说话怎么这么不吉利呢?”林书南说着,试探着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的鲜血:“真咸……”
“喂,你到底走不走了!”我说,“说真的,像你这样愣头愣脑的家伙,迟早被自己给坑死。”
林书南斜了我一眼,说:“反正不过是一堆蛋白质组合体,活着死了又怎么样呢。”
我愣了,看着他,我知道这家伙偏执、任性,有很多莫名其妙的观念,可我第一次接触到这样的人生观,我才意识到,我对他的了解是多么微弱,而现在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在机场的时候,他明知可能会引起众怒,还能说出那样的话。
因为他不在乎,或者说,他不介意找虐。我甚至感觉到了一丝自我惩罚的意味。
我干脆直接拽住他的领子,说:“跟我过来!”
“啊喂!!”
最终我采用这种强硬的方式把他拖到了医务室,随后他被我按在椅子上。医务室没有人,我干脆自己打开抽屉,自己开始翻找绷带和酒精等东西。这期间,他一动不动地坐在原地,神情酷似思想者。
我从抽屉里找到了医用酒精,说道:“用这个清洁伤口可能有些痛,你忍着点儿。”
他:“哦。”
“你可别大喊大叫啊,免得人家说我虐待同学。”
他:“我知道了。”
“别乱动哦。”我说,其实我自己有点紧张,帮人处理伤口我还是第一次。
他:“你啰不啰嗦?又不是动什么大手术,至于这样吗?”
我闭了嘴,直接上酒精棉,一边处理伤口一边紧张地瞟着他的表情,可是他不动声色地把头扭向一边。
我:“疼不疼?”
他:“……”
我突然想起来之前他被人群殴的时候,那么重的伤,他也是一声不吭,但是我不觉得他是个感觉不到疼痛的人,这家伙,真能耍帅。我只是这么想。他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痛苦的表情。
“喂,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你就别再逞能了。”我说。
“谁逞能了,老子不怕疼。”
我把心一横,在他的伤口处狠狠地拧了一把。
“嗷——!”他触电一样地挑起来,“你你……你干什么?”
“你不是说你不怕疼吗?”我看着他拧巴的五官说道。
“你……”他花了一秒钟,把表情重新调节到“淡定”模式,“算你狠!”
我帮他继续消毒伤口,然后包扎好,说道:“先这样吧,我不知道这么包扎对不对,待会儿校医来了,再问问他。”
“有什么好问的。”林书南说。
“毕竟我是非专业人员。”我审视着他说,“你脸色很差,最好不要掉以轻心。”
“我很忙,所以我得马上回去了。”他说。
“你想马上回去,是因为你根本就不在乎你自己的身体。”我说,凑近了一些逼视他,“受伤也无所谓,病了也无所谓,是不是?”
“没错。”他说,“你第一次见我是在飞机场,那你应该知道了,我是个人渣。像我这样的人渣,死了也没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样的过去,但我无法认同你的观点。”我说,“而且,我现在认定了一件事,那就是,像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该有女朋友。”
他笑了,虚弱的笑,他说:“是啊,你说得一点也没错。”
我摇摇头,不知道自己为何竟对他有些生气。我不再理他,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从包里掏出他的笔记本。在校医来之前,先复习一会儿好了。
翻开笔记本,第一页上画着一幅图。
##第11章 我的室友是个怪物
古朴的墙砖,在精细的笔触下,绵延不断,显得相当有立体感,右上角一轮圆月,清辉冷冷,远处似有烟雾,缠绕在山峦之间。我知道这个地方。不,应该说,我很熟悉这个地方,所有的中国人都能一眼认出这幅画的内容。
——是长城。
画面下方注着日期,是在开学典礼那天画上的,没有署名。我不敢相信,有人能在不参照实物的情况下,画出如此逼真的图。就连照片,都要相形失色。
我在中国东部长大,家里没钱的时候,我的出行范围局限在华东地区,有钱了之后,出门旅行基本上都是去国外,所以我从来也没有亲眼见到过长城,只是在照片和图画上了解了它的模样。我都忘了,小时候,也我曾怀着对祖国的一腔热血,盼望着亲自攀上长城的那一天。
我没有真正到过长城,但我突然想起了曾经的感觉。不到长城非好汉,这是华夏的象征,虽然它如今早已失去了保卫家园的功能,但仍是历史的见证。
“你喜欢长城?”我说。
“谈不上喜欢,随手一画而已。”
我翻过一页,第二页画的是都江堰,同样没有署名。这幅画线条更精细,光影的契合,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不得了的才华啊。我想,这家伙要是有心,说不定能成为一代大师。
从第三页开始,才是正式的笔记,我随手翻了一翻,在笔记本的尾页,又有一幅草图。这画的是什么,我一开始没有认出来,草图边上有几个小字,我仔细一瞧,是“阿房宫”三字。这家伙对中国古建筑似乎很迷恋。
等了很久,没有等来校医,终于到了天色渐晚的时候,林书南忍不住抬起头,对我说道:“再等下去,我觉得我都得在这地方过夜了。”
“算了。”我说,“回去吧。”
他如蒙大赦一般站起身,我把笔记本放进包里,我们一起走出医务室。
天空已经变成了墨蓝的颜色,晚霞也只剩下最后一抹红,我们沿着回家的路,缓步前行,他在前,我在后。严格来说,这不是回家的路,只是“回屋”罢了。
“有什么需要的话,打电话给我。”分开的时候,我说。
“你为什么要这么热心?”
“因为你是个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傻瓜,而我,比起什么都能做到的强者,我更勇于接近像你这样的傻瓜。”
“哦,你那么善良?”他说。
“不,跟强者在一起我会嫉妒。”
晚上,我在网络上问他情况,他有点爱理不理的样子。他宁可天南海北地聊,也不愿和我谈及伤口,当然更不会喊疼。就像往常一样,“夹心饼干”躲在网名背后,发生着我所不知道的各种事,我能感觉到,他告诉我的事,就像明星的微博一样,经过了精挑细选。现在想来,正是因为这样,他早就看出来我就是燕麦粥时,而我却对他是“夹心饼干”的事一直蒙在鼓里。我想起了夹心饼干的另一个特性,那就是,从外面看到的是饼干,夹心只露出来一点点儿。
这一周,我一直都在忙着复习高等代数,因此也没有时间下厨做饭,因此,羽鸟十香没了从屋里跑出来蹭饭的机会,露面的次数就更好了,千易贤倒是十分开心,似乎每天都要说一遍“反正中国菜也就那么点东西”,于是我每天至少给他一个爆栗。到周末的时候打开冰箱,我发现里面塞满了软饮料、冰激凌,还有少量速冻食品。
看来是该去采购了……
斯佩德镇最大的购物中心位于城南头,名叫“玛雅”,玛雅购物中心,我原本打算在刚来的时候就去采购一些东西,结果刚来第二天就进了医院,后来忙于开学的事情,也就把采购给忘了。
购物中心很有派头,远看上去,像一块巨大的奶酪,因为这里大型屋舍很少而十分显眼。我走进去,右转,踏上自动扶梯,扶梯边上的墙,陈列着各式各样的广告。
西式快餐、中式快餐、智能手机、运动饮料……咦?
这广告上的人怎么这么眼熟?
我看了旁边的字,这是这家购物中心的老板,名叫……七夜雄治。想起来了,七夜雄治,林书南的父亲,也就是我那天在医院楼下看到的中年男人——没错,体态也好,谦恭又严肃的神情也好,就连那副金丝边眼镜,也是一模一样。
能够拥有这么大一家购物中心的人,想来应该是个巨富,难怪,那些天送到医院的慰问品,有不少都相当高档。
购物中心里有大型超市,也有小商铺。我在超市选了几乎能压塌购物车的东西,走向收银台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跃入眼帘。
羽鸟十香。
我不知道那个宅女原来也会在外面打工的,我走过去,她异常淡定地扫了我一眼,异常淡定地扫码,结账,好像她根本就不认识我一般。这女孩平时在屋里就是一副淡定帝的模样,在外面倒是一样的。
我推着车刚走出收银台,还没走几步,就听到后面一声暴喝:“你怎么搞的!”(这句是韩语)
我回头,看到站在收银台前的人,不禁愣了一下,李新觉?
不,不对。虽然这个人跟李新觉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光看外貌,说是同一个人绝不会有人怀疑。但是,他们的气质太不一样了,李新觉一向是礼貌的、友好的,而这个人,却是一脸的乖戾,好像恨不得横着走路。除非李新觉患有精神分裂症,否则,那个人绝不可能是他。
这个酷似李新觉的人又大骂了几句什么,我大致听明白了情况,原来,这个“李某人”在付钱的时候,不小心把一瓶饮料碰翻了,由于是玻璃瓶装的,敲到地上就碎了。这原本是他自己的错,可是他却怪到了羽鸟十香的头上,破口大骂起来。
羽鸟十香依旧淡定地说:“抱歉,这个东西我们不能陪。”
“你给我过来,到收银台这边来。”那个无赖说道。我深度怀疑,一旦羽鸟十香过去了,就会被对方来一个过肩摔什么的。我松开购物车,退回去几步。
羽鸟十香淡定地绕了过去,并且,无赖刚刚伸出手,还没有来得及做什么不该做的事,就发出了嗷的一声惨叫,因为羽鸟十香抓住了他的手背,狠狠地拧了过来。照那样子看,不脱臼已经是很幸运了。
“斯佩德镇痞子界的小头目,李新民。”羽鸟十香用毫无波动的语气说,“我们老板曾经说过,不能让地痞无赖进入购物中心,你是怎么混进来的?”
“我……你们这是歧视!赤果果的歧视!”
李新民吃了这一亏,面子上挂不住,连购物车也不要了,直直走出来,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回头瞪我一眼,说:“看什么看!那怪物欺负我,我可以欺负你!”
我朝他“友好”地一笑,突然一闪身,站到了他的背后,他吓了一跳,大概又想到刚才的惨痛经历,赶紧加快脚步,马不停蹄地溜了。
这天晚上,我做了宫保鸡丁来犒劳我的怪物室友。
##第12章 吹蜡烛许愿什么的根本不靠谱
高等代数的小测验,我险险地挂在了及格线上。将笔记本交还给林书南的时候,我说:“作为回报,我请你下馆子。”
“哦。”他说,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然后他马上又抬起头,说:“正好,有个事情问你。”
走在去饭馆的路上,我问他:“你有什么事问我?”
“是说,女孩子过生日,送什么好?”他说,然后马上又摸摸下巴,“不对,你和她不是一个类型的,好像问错人了。”
“送你女朋友?”我说。
“没错。”
“我倒是觉得,如果是心爱的人,不管送什么都会开心的吧。”我说。
“那你收到过什么心仪的礼物?”
“我没有心爱的人,所以谈不上什么心仪不心仪的,不过,十三四岁时候收到的枪模倒是不错的。”
“我果然问错人了……”
“所以说嘛……最终还是要看你女朋友喜欢什么,是不是?”
“她几乎无欲无求。”林书南说。
“那就挑你喜欢的得了。”
林书南点头:“看来得去购物……真是,这镇子太小了,买不到什么好东西。”
我们走进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餐馆,找位子坐下。看菜单。
“说到购物,这镇上最大的购物中心,是你父亲开的吧?”我说。
他瞥我一眼:“是。”
“你打算去吗?”
“不太想去那个地方。”他说。
我笑笑,说:“如果有什么是在其他地方买不到的,我可以帮你去带,不过要加付50%的跑腿费。”
“跑腿费要50%!”
“谁让你自己不愿去呢?”我说,“让你事儿多!”
他赠我一个白眼,自己点了面条,我也点面条,不过是辣味的。这小镇上,没有什么比较高档的餐厅,像这样的小店面,倒是做得挺正宗。中午时分,馆子里人不少,男女一起的,多半都是情侣。
“要是让你女朋友知道我们一起吃饭,她说不定会误会。”我说。
“她知道你的。”林书南说,“知道你就是那个为了看热闹把自己坑进医院的傻瓜。”
“靠……”
林书南得意地看着我,我说:“既然她知道我,我就得对她的生日表示点什么……唉,又要破费了!”
“你关注的重点不对吧!你的话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的,反正她也不会在意。”
“那也得有所表示……具体日期是几号?”
“9月30日。”他说。
“很近了。”我说,“那天得上课啊……你翘课去看她?”
“不,之前的双休日提前去。”
“哦,对了,既然要送东西,我得知道她的名字才行,不然不好写礼品卡。”
“袁芊骊。”他说,用手指在桌上写下名字。
我抽出空来,去小商店买了一副made in china的羊绒手套。九十月之间是天气渐冷的时候了,我觉得自己这礼物买得还算应景。手套上有白色的小狗图案,这是随便选的,因为……我其实对同龄女孩的品味也知之甚少。
手套托林书南带给她,林书南回来的时候,也带来了她的答复纸条。
“谢谢你的礼物。”第一行写着,字体清秀,但是字写得很小,像是害羞一般地缩成一团。
第二句:“饼干君跟我说起过你的事,我觉得你是个有趣的人。”
第三句:“他那个人脾气有些古怪,所以朋友不多,希望你能多包涵他。”
“喂,她叫你饼干君哦。”我说。
“一向是这么叫的。”林书南答道。
“还有第三句,感觉像是老妈把儿子托付了出去。”
林书南苦笑着摇了摇头:“她自己可比我更需要担心。”
11月23日是林书南的生日,我帮他庆祝。这不是因为我们有多熟,而是因为除了我之外基本没有人知道他的生日,他的父母也不打算出现。
晚上,我去了他住的地方,和我不同,他一个人租一整间屋,因此屋内看上去有些空空荡荡的。我带去了蛋糕和饮料,但是他从冰箱里拿出了冰酒。
“上好的冰酒。”他说,“可是总没有机会喝。”
“先说清楚。”我说,“我可不容易灌醉的,如果你想借机灌醉我的话,你自己会死得很惨。”
他斜我一眼,说:“得了吧你!”
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才把瓶塞拔出来,果然是上好的冰酒,散发着一股蜂蜜似的清香,斟上一小杯,将酒杯轻轻晃动,便可看到酒泪缓缓流下。
“果真是高档货。”我说,“你喝真是浪费了。”
“彼此彼此。”他说。
我一边喝着酒,一边打量屋内的环境,他住的地方虽然大,家具却很少,因此显得十分空旷。客厅和餐厅连在一起,可是甚至连餐桌都没有,客厅里也没有电视,只有茶几和沙发,墙上没有墙纸,只挂了一幅抽象画。
他说吹蜡烛这个程序太过麻烦,干脆省掉,于是我们直接切了蛋糕,一边吃蛋糕,一边喝酒,我还从来没经历过这么特别又寂寞的生日。因为没有其他东西,所以酒喝得很快,不一会儿就干掉了两瓶。
“你真的不用吹蜡烛许愿吗?”我说。
“那是迷信。”林书南说,“从小到大,不论是吹蜡烛许愿还是看着流星许愿还是把许愿卡挂在树上,反正这些形式的许愿从来都没有实现过愿望。”
“你到底许了多么有野心的愿望?不会是想变成火星人吧?”
“哪里,我没那么大野心。”林书南说着,掰着指头开始数,“主要有五大愿望:一,上清华北大;二,永远是中国籍;三,屠美灭日;四,有一对让自己满意的亲生父母;三,能够让养父母自豪。”
我盯着他,说:“你喝醉了?”
“没有。”他说。
“那你可别后悔对我说了这些。”
他抬起头瞪着我,我被他炯炯有神的样子弄得有些发毛,说道:“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燕麦粥。”他叫了我的网名,“你当我是朋友吗?”
“也许,我不确定怎样算是朋友,但是你的话应该……虽然是个怪脾气,不过你女朋友都叫我多多包涵你了……”
“嘟噜~”
我们两个的手机同时响起,我们对视了一眼,一般这种时候都是学生会的事情。
果然,是柳泉发来的讯息。
“明天上午九点,到006集合。学生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关于秋学期期中考试的问题。”
我们互相对视。
“秋学期考试,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第13章 随身带照相机是个好习惯
是了,秋学期考试上星期就全部结束了,现在应该是批卷评分阶段,我们第二天一早到006的时候,只有柳泉一个人在。
“发生了一起奇迹般的事件。”柳泉淡然地说道,“建筑系大二三班的孙小美同学,明明完成了试卷,并且离开时按照要求把试卷摆在桌上。但是后来批卷时,谁也没有批到她的卷子,她的试卷失踪了。如果没法查清情况的话,就得按零分处理,所以小美同学十分着急。”
“试卷消失?”林书南不以为然地说,“说不定是她自己啥都做不出来,只好把试卷藏起来,用这样的方式想混一个及格。”
柳泉摇头说:“我们调查过,孙小美同学向来学习认真,头脑也聪明,应该不至于这样。”
“也是监考老师太无谋了。”我说,“如果不是让同学们把试卷放在桌上他去收,而是在同学们离开考场之前有监考老师把试卷收齐点过,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林书南沉吟了一会儿,说:“那么现在我们列一下有几种可能性。”他虽然来的时候口口声声说对学校的任何事都毫无兴趣,现在却积极起来。
柳泉从抽屉里拿出纸笔,写下:1、卷子被其他同学不小心带走了。
“这可麻烦了。”我说,“这样的话就很难排查。”
“二、可能是监考老师收卷的时候弄掉在地上了,然后被清扫卫生的人弄走了。”林书南说,“这个……如果要查清楚,就只能翻垃圾桶了,毕竟清扫卫生的人不一定记得。”
“而且掉在地上,可能是在教室里,可能是走廊上。”我说,“麻烦大了。”
“这些都是‘意外’方面的考虑。”柳泉说,“若是有人有意为之,就……”
“哦?教授故意弄丢试卷,好给她个零分?”我说。
林书南摸着下巴,说:“你太不了解人心了,教授哪有那闲空管学生的分数?我看多半是学生之间互相嫉恨,就有人使了绊子。”
柳泉点了点头,拿出一张单子,说道:“这是那次考试的名单,上面有每个人的座位号,你们拿着,希望可以提供帮助。我今天还有些事,不能和你们一起去,你们先行调查吧。”
柳泉说着,看了看表,说道:“时间差不多了,我得走了。”
柳泉离开后,林书南冷冷地望着这张纸,说道:“光一份名单有个卵用?”
我也看了看那名单,可惜,我交际不广,外加不擅长记人脸,大多数人我都不认识,想来林书南认识的人应该比我还少。不过,很快,我找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羽鸟十香。”我说。
“啊?”
“她是我室友。”我说,“我们从熟悉的人开始问起,虽然我觉得她不会知道什么。”
“好,可是她在哪儿?”
我这才惊觉,虽然是室友,我却根本没有羽鸟十香的电话号码!总不能等到晚上再问吧?万一她夜不归宿,这不是……
“大一上午的课多半都在东教。”林书南说,“等到下课的时候,无论是回寝室、离校还是去食堂,都要经过太阳楼,我们就等在那边好了。如果她上午有课,肯定就会出现的”
“原来如此!”我说,“看来你还有点脑子。”
“你用不着随时都准备讽刺我。”林书南看着手上的名单,淡定地说,“不过话说回来,柳泉干嘛让我俩做这种事?明明这么无聊的事。”
“这么无聊的事,交给你你还不是照做了,责任心比我想的要强。”
“责任?呵呵。”林书南摇了摇头,“我们走,离中午还有点时间,先去问问那天的监考老师和负责清洁工作的人。”
监考老师不在,不知道躲哪儿去了,清洁人员则表示没有看到过试卷之类的东西掉在地上,不过,他们的记忆是否可信还是个问题。我们到教室附近的垃圾桶找了一圈,不仅一无所获,还沾染了一身臭气。
不过,今天算是我们幸运,在太阳楼等了不久,就等到了羽鸟十香,我冲上前去,用一个大鹏展翅的动作把她拦住,说道:“先别急着走,我有话问你!”
“哦。”她一如既往地淡然。
我把情况大致说了说,从头到尾,她只是淡定地听着(或者也许根本就没听),不作任何表态,我以为事情无望的时候,她脱下背包,开始在里面翻找什么。
这个时候把试卷找出来可就神了。我这么想着,她却从包里掏出了一部照相机。
“这个,里面录有考试时候的场景。”她说,“为了以防万一,我习惯把重要事件发生时的情况录下来。”
“这可真神了!”林书南说。
“这是要防怎样的万一啊……”我嘀咕道,“就在太阳楼找个角落看吧。”
我们走到楼梯口,因为这个点大家都是从这里路过,但是很少有上楼的。羽鸟十香把考试时的视频调了出来,我看了看,她坐在较后排的位置,根据名单,孙小美坐在前排。我们看见视频上,孙小美从门口走进了教室,然后……然后走出了镜头。
“镜头最左的座位是69号,孙小美坐70号。”羽鸟十香淡淡地说,“正好出了画面。”
尽管孙小美在画面之外,但她把旁边的桌子当作了摆放物品的地方,我们时不时还可以看见她伸出手,拿笔或者其他的什么,看上去,一切都很正常。
“孙小美的试卷是在考试结束后消失的?”十香说道,“那我直接把时间调整到考试结束后。”
考试结束,虽然看不到孙小美如何把试卷放在桌子上,不过从她离开的神情来看,直到目前还是一切正常。孙小美和几个认识的同学打招呼,大家笑着边谈话边走了出去。
“如果她当时知道会发生这种事的话,就不会挂着这么傻呵呵的笑容了。”林书南评价道,“看上去真蠢。”
后来我在网络上和林书南的分身“夹心饼干”谈到这件事的时候,他说:我最讨厌这种无知的感觉了,明明可能有什么重要的、与自己相关的事情发生,自己却浑然不觉,甚至有可能在那儿傻乐,就非常不爽。一想到我现在有可能就是在傻乐,我就浑身发毛。
你讨厌的东西也太多了点儿。我回答说。
我讨厌自己的无知。他说。
我们没有看见有人拿走孙小美的卷子,如果真的有人那么做了,那么他大概是从左边走的,在画面之外。只是,我们也没看见有人拿着试卷出教室。视频到此结束,因为羽鸟十香站起身,关掉了照相机。
“如果有人拿了她的卷子,或许会放在书包里或藏在口袋里。”林书南说。
“再回放一遍考试结束后的场景。”我说。
##第14章 你不应该如此平静
“这个人有点可疑。”我说,“你看他走路的样子,就好像在房间里偷偷看那啥片的时候,左顾右盼的。”
“喂……说得你好像对偷偷看片这事儿很了解一样!”林书南说道,“这种扭扭捏捏的感觉简直就是在上课的时候一边睡觉一边下面立了起来,结果突然被老师喊‘你来回答’那种感觉嘛!……嗷——!!!不早告诉我你这个室友会掐人啊!”
“我哪知道你那么放肆。”我说,“我们再看一遍,仔细瞧瞧这个家伙的动作。”
……
“他是从画面左边走出来的,也就是说,他有可能经过了孙小美的桌子。”
“嗯。”林书南说,“旁边的人好像瞥了那边几眼,不过也有可能是我的错觉。”
我摇头:“刚考完试,大家肯定都想着试题,一般不至于去关注其他人的。”
“你认识这个人吗?”林书南说。
“不认识。”我说,“我记人的能力很有限,除了关系特别近的人,还有像你这样第一次见面时在装逼,第二次见面时把我坑惨了的人,其他人即使见过很多次我也未必记得住。”
“真可惜。”林书南撇着嘴说,“这点上我和你挺像,除了像你这样因为看人打架自己也被坑进医院的呆瓜,我谁都记不住。”
“他叫西蒙·阿拉贝拉。”羽鸟十香淡淡地说。
“西蒙?真土的名字。”我说。那个人看上去倒是个亚洲人样子,不过这里入外国籍,用外国名的亚洲人,或者是混血儿多得很,没什么可惊讶的。
“那么我们去找他。”林书南说道,“只怕他即便干了什么也不承认,就像撑小帐篷的人绝不会承认自己是想起了老××辣椒酱一样。”
“只有你才会看到辣椒酱撑小帐篷!”我吼道,“你今天咋的了,张口闭口都是……欲求不满了?”
“啊,说来惭愧,因为女朋友不让那啥,所以有些精虫上脑了。”
“走吧。”羽鸟十香说着,冷冷地瞥了我们一眼。
“你也要去?”我惊道,“哦不对,先找他可能没什么用,先去办公室找这门课的教授问问,如果这个西蒙什么什么的平时成绩比孙小美好得多,那也不需要嫉恨别人了。跟孙小美差不多,或者成绩很差的人才容易犯这种事儿。”
我一边说,一边走,一边想着见到教授要怎么开口……“哎哟卧槽!”
我有打电话的时候走来走去的习惯,而现在这个习惯把我坑惨了——谁知道地上会有一滩水啊!!!
太阳楼的地砖本来就滑,再加上这么一滩水,直接让我来了个漂亮的火箭式滑行,眼看就要四脚朝天,后脑勺着地的时候,有人从后面托住了我。于是我一头栽进了林书南的怀里……不过是后脑勺向着他的。
“真是的,小说电视里面但凡摔倒一般都会发生点浪漫情节的,怎么这个场面这么不浪漫呢?我看你走向那滩水的时候还稍稍期待了一下下的。”
“你说啥——?你看到那里有滩水,还不告诉我!”
我狠狠地一把抓住林书南的手臂,更加恶狠狠地一旋,预备着听到一声响彻云霄的惨叫,可是什么声音都没有。
我抬起头,林书南呆愣愣地看着我,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压抑着的,但是他的表情毫无变化,我低头,把他的袖子撸上去,被我拧过的地方已经红肿起来。
“你为什么不叫?”我说。
“我为什么要叫?像傻瓜一样。”他说。
“妈的!”我把手轻轻覆上他的手臂。他的表现让我不爽,非常不爽!我不明白,为什么伤口之类的东西很少会让我同情或害怕,可是他的这种平静却让我如此心疼。
林书南说:“你愣着干什么?走吧。”
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很想把他赶到医务室去,但是这看上去又有些小题大作。我只有帮他把袖子放下来,跟着说道:“走吧。”
教授是一个古板的老头儿,他对这个西蒙印象淡薄,估计西蒙都没怎么去上过课。正好,学生们的试卷就放在办公室里,我们就让他把西蒙的卷子拿出来看看。
出乎意料地,这家伙的成绩还不错呢!我们看着卷子上一个个的分数项,加起来有九十分,而这门课的平均分大约在七十分左右。这个西蒙,似乎字迹也挺清秀,字体瘦瘦窄窄的,简直像个女孩子……慢着,字迹像女孩子?
我仔细检查试卷首页的名字,虽然很不明显,但是名字下方有一点点痕迹,是涂擦修改过的痕迹!
“你们看这里。”我说,“名字被改动过了。”
“真的诶,虽然做得很不明显。”林书南拿起卷子,几乎把眼睛贴上去查看,“被涂掉的字有三个,这第三个字,毫无疑问是‘美’字,第二个也有点像‘小’,第一个字看不大清,不过没关系,有这些线索就够了。”
他仰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人类无耻起来可真是毫无下限啊!哎哟我去,这家伙可真能干,居然做出这种事情来!我自愧不如啊!下次我也试试看。”
我几乎一巴掌打在他的脑袋上,但想想他今天已经受过一次了,便还是忍住,说:“但即便如此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如果他自己的卷子被他销毁了或是扔掉了,我们就没法抓住他。”
林书南转过身来,双手按住我的肩膀,贱笑着说:“傻孩子,你太不了解人心了。那家伙啊心里有鬼,越是有鬼,他越不敢随便把自己的卷子拿出来,扔掉什么的他是不敢的,怕被清扫人员发现,卷子很有可能被私藏在他的住处。不过,放得久了毕竟也不好,所以,烧掉也是很好的选择。”
“时间越久,卷子被销毁了的可能性越高。”我说,“动用学生会的力量,尽快掌握他的行踪!”
柳泉目前已经很有威信,只要动用柳泉的名号,学生会的人没有谁是调动不了的,我当即给学生会全员群发了信息,然后得意地一笑。很快,柳泉的走狗们就会遍布整个校园,就算那个西蒙躲进下水道,也会有人掘地三尺把他挖出来!
##第15章 西蒙·那个谁
在一条阴暗的小道里,一个黑影快步朝前走去,一边走,一边时不时往两边看看,他的手伸进口袋,紧紧握着拳头,不知揣着什么。一阵风吹过,树叶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在寂静中,这响声显得格外刺耳。
小路的尽头,是一幢小小的屋子,阴暗,潮湿,似乎散发着一股不祥的气息。屋子的外墙已经生满了霉斑,一走近,就有一股腐朽的气息扑面而来,黑影弯着腰,钻进了小屋,然后迅速地钻进了其中一个房间,转身锁上门,腐朽的气息似乎更重了。黑影左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起来的纸,右手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东西……
突然,旁边的窗子开了,有两个人在窗外大声喊道:“不许动——!”
那鬼鬼祟祟的人吓得浑身一抖,连忙把手上的东西往口袋里塞,但他马上又改变了主意,拿起手上的两样东西,只是急迫之中,右手敲到了旁边的墙壁,手上的东西应声而落,发出清脆的声响——那原来是一只打火机。随后,隔间的门被狠狠踹开了。
“躲到厕所来销毁证据,真是个好主意。可惜,现在学生会已经全体出动抓捕你了。不过男厕所还真是臭啊,你说是吧?西蒙·那个谁。”我站在隔间门口,单手叉腰,冷笑着说。很久没有装这么大的逼了,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爽啊!
西蒙深吸了一口气,突然朝我冲过来,但我早有准备,撤步闪开,同时一把抓住了他的左手手腕,另一只手夺下了他手中的纸,展开看了看。他要来抢时,我身子一旋,一脚踢起地上的打火机,用手接住,随即退出隔间。
“放弃吧。”林书南和羽鸟十香也走了过来,林书南扭头对我说道,“我不是说女孩子等在外面么?你怎么第一个冲进来了?”
“难得有机会光明正大进男厕所,不进白不进。”我说。
他撇了撇嘴,对那个西蒙说道:“这地方太臭了,到外面说话。”
西蒙看了看我们,突然猛地往前冲,就要一脚踢在羽鸟十香的身上——这就是他太自不量力了,羽鸟十香轻轻一闪,用手一拨,他就像陀螺一样转了一圈,迷茫中正好看见林书南,便挥拳就打了上去。林书南的反应倒不如十香,他没能闪开,但是我冲上前去,一把抓住了西蒙的拳头,狠狠地一捏。
“他今天的被虐份额已经被我用完了。”我狰狞地笑着说,“没有你的份了。”
“喂,被虐份额是什么啊!”林书南冲我喊道。
西蒙·那个谁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逃了,只得颓丧地跟着我们出了厕所,走到小道上。
林书南问道:“你为什么做这种事?”
“这还用问吗?我成绩不行,不这样做的话,不久不及格了吗?”
“哼。”我冷笑,“你既然有胆量作弊,怎么就没有胆量挂科呢?你说是吧?饼干!”
“你抄我作业不止一次。”林书南冷冷地说道,“你没资格说别人。”
我摇摇头,望着西蒙君说道:“分数乃身外之物,如果连坦然挂科的勇气都没有,又要怎么面对今后的人生?”
“我……你管得着吗!”西蒙说道,“学生都是想要分数的嘛!”
我抬抬眉毛:“如果只是作弊,还只是零分处理,现在你不仅作弊,还给别人造成了巨大的麻烦,这恐怕是要退学了。”
“退学跟零分,有区别吗?”
我撇撇嘴,歪着头看着他说:“如果你觉得自己所有的科目都会挂的话,那恐怕是没什么区别……不管怎么样,我替你觉得不值。”
“你们有意思吗?事到如今,已经到了要将我退学的地步,还摆出一副为我着想的样子来。”
“是不值啊!”林书南说道,“你冒这么大的风险,丢弃自己的诚信,肆意伤害其他同学的利益,却只是为了一所三流学校的一门普通课程的期中考试。如果我是你的话,要我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没有一亿美金我可是不干的。”
西蒙·阿拉贝拉的眼圈突然红了,他的眼里一瞬间溢满了泪水,眼泪止不住地落下来。
“你懂什么!你们懂什么!”
“我啊……我……我原本也是能考上知名院校的好学生啊!只不过是因为高中的时候,家庭变故耽误了学业,再加上家里破产,我才不得不来的这里!我只是,我只是……”
“抱歉,这世界可无情了。无论有什么原因,损人利己的行为,都要付出代价。”我扬起手,很想一个耳光打上去,但是林书南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
“算了。”他说,“退学这个惩罚已经足够重了,就别再动用私刑了。”他的表情十分严肃。西蒙·阿拉贝拉抬起头,看了我们几眼,然后转身离去。没有人追,因为证据在我手里,关于这场事件,结局已经注定了。
学生会的其他人都散去了,羽鸟十香也离开了,我和林书南一起向006走去,在事情解决之前,得把证据锁起来才行。林书南的表情十分凝重。
“喂,干嘛一脸吃了屎的样子?”我说,“事情都解决了。”
“也许,对他来说是太残忍了,应该给他一次机会的。”林书南说。
我摇头:“世界原本就是残忍的,再说了,如果他真正醒悟的话,即便被退学,人生也不会就此完蛋。”
林书南不再说话,我们并肩走了一会儿,我说道:“柳叔叔曾经对我说过,看一个人是否是强者,不能看他能获取多少,而要看他能够承受多少失去。一个背上沉重债务的人,如果还能够挺直腰板活下去,那就是真正的强者了。”卧槽,这么说我自己和我爹,我竟然一点都不脸红,我自己都对自己的厚颜无耻感到震惊。
“你说的债务,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债务呢?”林书南扭头看着我,表情认真得让人吃惊。
“呃,也许……都有吧……”
他低下头,不再说话,他的身上多了一种薄薄的疏离感,我情不自禁地放慢了脚步,走在他身后大约半米的地方。
##第16章 我可以见见你的女朋友吗
为了犒劳羽鸟十香,我给她做了辣子鸡——目前,我所知道的能够制住羽鸟十香的,百试不爽的东西就是中国料理,中国点心,中国调味品……中国的一切和吃有关的东西,地沟油不算。
羽鸟十香也曾还给我一个惊喜,在千易贤第n次说“中国菜不够丰富,比不上韩国菜”的时候,她直接把一管芥末下在了千易贤的泡菜里,让千易贤消停了好多天。
那天,解决了西蒙事件的那个晚上,我坐在床上,没心思学习,百无聊赖地发呆时,手机响了。我拿起手机来,一个昵称叫“大气层外”的人加我为好友。
我看她的信息,女,19岁,没有登记真实姓名。加了好友不久,她发来讯息:
“你是史兰吧?”
突然间看到自己的名字,我再次有种汗颜的感觉,时至今日我也不习惯这个恶俗的名字。
“我是,你哪位?”
“我是饼干君的女朋友,袁芊骊。”
哎哟我去,不好了!女朋友找来了!一定是因为我最近和林书南走得太近,导致有人传出了奇怪的传言,引起了奇怪的误会,导致他的女友垂死病中惊坐起,要和我鱼死网破来了!我立马竖起了寒毛,迅速回复道:
“你找我有什么事?”我希望自己的语气冰冷而高贵,可是网络聊天时并做不到这一点。
“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她答复道,“你觉得林书南这个人怎么样?”
呃,这个问题有点难以回答,说不好就是骂了人家的男朋友,说好吧,又好像是固定了自己的情敌位置。我犹豫了半天,决定以诚待人。
“说不上好还是不好,那个家伙虽然陋习很多,但决不是坏蛋。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对他的了解实在太少。他的身世,他的经历,他为何在这里,我都全然不知。所以,我没有资格去评价什么。”
对面可能根本没仔细看我的话,很快回复我:
“我有一个请求。”
“什么请求?”
过了很长时间,对方回复道:“我希望你追他。”
啥?!
尽管是网聊,但我情不自禁地清了清嗓子:“如果我没有精神错乱的话,你刚刚跟我自我介绍说,你是林书南的女朋友。”
“是的,但是我希望你追他,把我俩拆散。”
纳尼?!!!!!!!!!
我震惊了,我震惊得下巴都掉在被子上了!混蛋,
见我久久没有回复,那边又发来讯息:“我和他是没有未来的。”
“如果你是指你得了白血病这件事的话,我驳回。”我答道,“在我看来,既然是恋人,就要同舟共济,不试过,怎么知道有没有未来?再说了,就算真的没有未来,你以为离开你他就会开心吗?如果是迟早要失去的东西,就算多拥有一分一秒,也是温暖的回忆吧!”
对面沉默了很久,我以为她要么是觉得我说得有道理,要么就是觉得我这人根本不理解她,无话可说了。没想到,很久很久之后,她会给我四个字:
“我不爱他。”
尼玛——?!!
“这种话应该你自己去跟他说。”我回道。
“他知道的。”
卧了个槽?
她继续解释道:“我不爱他,这不是普通意义上没感觉的那种不爱。这件事情说来话长,原谅我没有办法对你详细说明,不过,我希望你将我的请求当作一个将死之人最后的任性。对不起,我拖累了他,如今又来拖累你,只是,现在看来,只有你能拯救他了。”
拯救?只有我?这家伙到底在说什么。
“抱歉,给我点时间,我得想想。”我回复她。
第二天一大早,我难得地早到了教室,第一节课林书南和我是同一节,我找到林书南惯坐的第三排的座位,在旁边的位子坐下,不一会儿,林书南也来了,他看到我占了他的座位,不动声色地朝后排走去。这种莫名嫌弃的感觉令我心头火起。
“站住!坐这边来。”我说道,“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话?”他问道,不情不愿地在我身边坐下。
“我能不能见见你的女朋友?”我直截了当地说。
他张大嘴,惊讶之色溢于言表,这种表情定格了许久,久得我几乎要拨打急救电话说“医生快来救人这里有个人石化了”,但是他最终醒过神来,说道:“为什么?”
“你的女朋友在网络上找到我了。”我说。
“哦?然后呢?”
“你还记得吗?我说过你这种人不应该有女朋友。我不明白,像你这样游离于大众世界之外的人,怎么能够和一个白血病患者互相扶持。”我说,“她说了什么,原谅我不能告诉你,但我意识到你们的关系是一种不健全的关系……林书南,你知道么?我有时候对你特别生气,因为你的世界和别人常常不在一个频道上,我想知道哪一点出了错。你背着什么债,是么?无形的那种。”
林书南盯着我,像盯着遥远的另一颗星球,他张嘴,淡淡地说:“你若想去,那就去吧。不过,我可要提醒你一句,好奇心能害死的不止是猫。”
我微笑:“史家的人个个都是打不死的小强,看望个病人,我还不至于被害死。”
“这个周末,正好我也要去看她。”他说。
随着离上课时间越来越近,越来越多的人走进了教室,林书南朝门口看了一会儿,说道:“我爱她,但是她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那个世界不属于外界,也不属于我。”
“你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说,“对了,昨天柳泉说晚上请吃饭来着,我晚上有课就没去。他请你吃什么了?”
“我也没去。”林书南说,“他说以后有空带我们去酒吧玩。”
我瘪了瘪嘴:“去酒吧?那家伙,肯定一进去就泡妹子。那个人就喜欢利用自己的相貌和学识干这种无聊的事情。”
“说得你被他勾引过一样。”
“我只是不明白,他那么明显的虚情假意,为什么别人都看不出来。”
##第17章 不健全的人
疗养院建在一座山的山腰处,严格来说已经出了斯佩德镇的范围。这里风景秀丽,环境优美,一看就是高端的地方,看来,这位女朋友大概家境也不错。疗养院的大铁门紧闭着,旁边仅能通过一个人的小门倒是开着,林书南朝门卫挥了挥手,门卫点头示意可以进去。里面有几幢中规中矩的方形建筑物。
“这边。”林书南说着,轻车熟路地朝其中一座建筑物走去。
我们上了楼,303室,林书南没有敲门就走了进去,于是我终于看到了那个女孩。
她比照片上的样子还要漂亮些,看到我们,她勾了勾嘴角,露出一个幅度很小的笑容,说道:“近几天情况已经好些了。”
林书南把背来的包放在一边,从里面掏出一大包东西放到床头柜上,有些生硬地说:“这些,你留着吧。你说没什么想要的东西,所以我就随便选了些。”
她摇头,不去打开那个包裹,只说道:“学校里最近发生了些什么?说给我听听。”
于是林书南告诉她关于西蒙的事情,我坐在旁边听着。不知为何,我觉得这个女孩身上有种淡淡的别扭感,而且,虽然我第一次见她,这种感觉却有些似曾相识。
是什么呢?
她的脸上带着友好的笑容,她的样子温柔贤淑,对于我们如何追踪那失踪的卷子,她并没有表示多少惊讶之情,只是淡定地点着头。唔……总感觉有点怪怪的,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但我绝不是认为她不友好。
然后我恍然大悟——这种感觉,在柳泉身上也有!
但是这样就更奇怪了,柳泉是个惯于玩弄人心的人,但眼前的这个袁芊骊,显然不是。这种淡淡的疏离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燕麦粥,你倒是说句话呀。”林书南说道,“傻坐着干什么?这么快就走神了?”
“啊。”我甩了甩头,回过神来,讪笑着说,“啊哈哈,不好意思……你女朋友的美貌让我看呆了。”
他们都瞪着我。
护士进来,看了看情况,说道:“最近袁小姐的情况还比较稳定,你们可以带她下楼走走。”
“我倒是无所谓。”袁芊骊说道。
“怎么这么说呢?”护士微笑着说,“你都已经很多天没有出去过了,理应盼望着出门的。”
但是,从袁芊骊的表情上却是看不出任何盼望的味道,她只是很平静。无所谓,没错,即便是很多天没出过门,她也觉得待在哪儿都一样。
她很虚弱,虽然可以行走,但恐怕走不远,所以,为了方便,林书南把轮椅推出来,我则是负责搀扶着她下楼。疗养院的后面是一片树林,树木郁郁葱葱,即使是在秋天仍绿得流油,甚至连空气中都有一股草木的香味。我们走进树林,地上是松松软软的泥土和落叶,轮椅在这里有点不好走。
“我先把轮椅推到树林对面去。”林书南说道。
林书南一离开,周围就变得格外寂静,袁芊骊似乎不打算说话,空气中只有虫鸣声,静得让人有些尴尬。我试着找话题道:“你的网络昵称,为什么叫‘大气层外’?”
她没有回答,沉默许久,我以为她不会回答时,她才说道:“因为我总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吧?以前别人总是说我仿佛生活在大气层外一样,跟人隔着好长的距离,有时候别人跟我说话,我都要在自己的世界里停留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遗世而独立。”我说。
“羽化而登仙。”她笑着接道。
“这地方风景倒是不错。”我说,“你挺有福气的。”
她却说道:“我去过的地方太多了,这样的景色,根本不算什么。”
“你是土豪?”
“我父亲是,所以小时候经常带我到世界各地旅游。”袁芊骊说,“可能是我自己太……总之这些东西我都看腻了,没感觉。”
我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我给你讲讲,我爷爷的故事吧。”
“哦?”
这件事情,我也并未亲历,只是后来听亲戚们说的,但是这事儿让我非常震惊。那是在太爷爷九十一岁的时候发生的事,那时候我还很小。
“我太爷爷活了一百零一岁,前几年去世的。”我说,“他九十多岁的时候,发生过一桩趣闻,可有趣了。”
“哦?”
“那时候他还没有住进养老院,而是一个人住。有一天吧,他在自己家卫生间里不小心滑倒了,撞在浴缸的沿上,手骨折了。”
“然后呢?”
“他儿子,也就是我爹,当时就住在附近。他打电话给我爷爷,我爷爷急忙赶过去要送他去医院。唔……直到目前为止,这还是一个比较不幸的故事。然后嘛,在就要出门之前,我爷爷说了一句话,你猜他说什么?”
“你说吧。”她说,完全没有要猜的样子,这让我觉得有些无趣。
“他说:‘我有点饿了,先吃点葡萄再走吧。’”
袁芊骊噗嗤一笑,虽然幅度不大,但是这是她从刚才开始嘴角上扬得最厉害的一次了。
“吃了整整一碗葡萄。”我说,“然后,就在我爷爷要带他出门的时候,他又说等等。”
“又要吃东西?”
“这次太爷爷说‘我身上的衣服太土气了,换一套漂亮的再去。’”
袁芊骊这回笑得更厉害了。
“你去过很多地方,但应该没见过这样的人吧?”我说。
“嗯,没错。”袁芊骊说,“我好像有点明白他为什么能活得那么久了。”
“人总是要有所热爱和追求的。”我说,“千骊,你有吗?”
她低下头,低声说道:“我早就忘了,要怎么敞开心扉去爱了。”
“你……”
她拉住我的手,说:“我以前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因为父母都很宠我,不管我要什么,他们都会拿来,不管我想去哪里,他们都会带我去。小学的时候,老师让同学们写自己想要的东西,有人写大房子,有人写玩具,有人写要父母的陪伴。可是,我想要的玩具,当天就会买来,想要大房子,不久就会有,想要父母陪伴,他们也会请假来陪我。所以,我从来不知道从心底渴望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什么是努力过后收获的喜悦,不过那时候我也没觉得那有什么不对的。”
“后来呢?”我说。
“我发觉自己的感情世界多少有点问题,是在父母双亡之后的事情了。”她说,目光看着身边的树叶。
我们穿过小树林,她继续说道:“也许……其实我自己也不能说得很明白,但是我知道,自己是个不健全的人。”
##第18章 一个是玩家,一个是看客
我们走出树林的时候,林书南已经等在那里,袁芊骊说:“我有些累了,可以坐轮椅吧?”
林书南笑了笑,说:“当然可以。心情不错?”
“听了个有趣的故事。”她说。
三个人的时候,大家的话都变少了,但是也并不觉得尴尬,树林的外头,是一个运动场,估计是给疗养院里的人使用的,但是这时这里空无一人,我们来到运动场尽头的沙坑,袁芊骊坐在沙坑边上玩沙子。
我站在一边,从这里回望疗养院的建筑。要不要把袁芊骊那天在网聊时对我说的话告诉林书南呢?我想。不管怎么样,我没那个心思为了某人的请求去追另外一个人。
我再回头时,看见他们两人都坐在沙坑边上,我想搭话,却突然有种怎样也插不上嘴的感觉。因为我感觉到,在这个地方有三个世界——现实的世界、林书南的世界,还有袁芊骊的世界。他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随时散发着一股他人勿扰的气息。
林书南啊,你真是不自量力。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要如何拯救另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
我把手插进口袋,手机适时地振动起来,缓解了我不知该怎么做的尴尬。我拿起手机,是柳泉发来短信:“周日晚上,请你们去酒吧。”
这天,我想知道的问题仍旧没有解决,对于林书南和袁芊骊,我同情他们,却不知该如何是好。因为他们甚至没有自我改变的意思。
第二天晚上,我和林书南如约来到酒吧门口。到这个镇上之后,我还是第一次进酒吧,应该说我原先也不太进。这里看上去比电视中可以看到的那些酒吧更古朴,灯光更昏暗,角落里摆着一台不知什么机器,看上去是弹珠游戏,楼上传来台球撞击的声音。柳泉一进门,许多女孩子们就朝这边看了过来。柳泉对这种地方大概是轻车熟路了,我和林书南则是警惕地四处张望。
柳泉的唇角挂着一种帅哥专属的微笑,在酒吧昏黄的灯光和响亮的爵士音乐中,他的美貌和微笑使得他整个人像会发光一样显眼。我们刚在散台边坐下,就已经有女孩子过来搭讪了。
一个略微有些漂亮的女孩走过来,对我们说:“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柳泉露出一个让我都差点意乱神迷的微笑,说道:“当然可以。”
女孩的脸上泛起红晕,羞涩地坐在柳泉对面。柳泉温柔地说道:“想喝点什么?正好,今天是我请客。”
“我……我的话,什么都可以的。你喜欢什么呢?”
柳泉把酒单拿过来,说道:“红酒的话,这个地方的经典是……”
我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们。很久没看柳泉泡妹子了,我不得不承认,他这是一种特殊的才能——他永远能够保持优雅温和的笑容,永远能够找出让女孩感兴趣的话题来,而且,即便是平平常常的话题,在他的口中说出来,也会变得熠熠生辉。我和林书南本是被请来的,倒好像成了陪衬。
我曾经问过柳泉,如何在异性面前表现得游刃有余,但是,当然,他没有告诉我。
“那个,你……今天为什么没有带女伴呢?”女孩红着脸,问柳泉。
柳泉微微一笑,说:“我女朋友一会儿就到。”
女孩低下头,露出失落之色。她原本肯定是希望柳泉说没有女伴的。
柳泉假装没有察觉,举起酒杯,说道:“上次试卷失踪试卷的圆满解决,还要感谢我的这两位朋友,我先敬你们一杯。”
我和他碰了杯,只是稍许喝了一点。当了好一会儿电灯泡之后,林书南起身去洗手间,离开的时候偷偷碰了碰我的手,示意我待会儿溜出去。
五分钟后,我们二人在酒吧门口会合。林书南感叹着说:“哎呀,今天可真是见识到了,原来还有这等把妹圣手,而且他居然还有女朋友。”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我说,“大概是新交的。既然出来了,我们不如就此离开好了。”
“不。”林书南说,“我想看看他女朋友长啥样。”
“这么好管闲事可不是你的风格。”我说。
林书南侧着头,偷偷朝酒吧里张望几眼,说道:“我不过是……我讨厌看到女孩子伤心流泪的样子。”
“真是善良得令人发指啊。”我说。
现在这个林书南,和我第一次见面时那个没心没肺讨人厌的林书南仿佛完全是两个人。但是,我看到他专注的样子的时候,不自觉间竟有些心动。我开始暗暗怀疑,也许他不仅仅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即便自己也习惯了活在自己的世界,他也一直试图拯救袁芊骊,试图帮助她去爱去期待。而我呢?我想知道他究竟经历过什么,究竟为何养成了这样扭曲的性格,这已经超越了好奇的程度了。
——我想改变他。我想把他拖出他的泥沼。
“你说他会不会带刚认识的女孩子去宾馆?”林书南说。
“当然。”我说,“他任由女孩子接近,就是为的这个。”
“男人啊,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林书南摇着头说,“你们女孩子可能很难理解,但我能明白那种即便不爱也会和对方……的心情,只是,这个家伙也太不顾及别人的心情了。”
“追求快感并没有错,但是以伤害他人为代价就太不厚道了。”我说,“那些被他玩弄又抛弃过的女孩子,无一不以为柳泉是对自己动过真情的。”
林书南突然盯着我,说:“你不会被玩过吧?”
“说什么呢你!”我说,“我们史家祖传的直感,让我一开始就知道那人不能接近。”
一个漂亮的女孩从我们身边经过,走进了酒吧,我们对视一眼,林书南探头,朝里面看了一眼,说:“来了来了,女朋友!”
我好奇两个女人碰面之后柳泉会怎么做。一般女孩子不会认为柳泉有欺人之嫌,她们只会一个把自己当作普通朋友,一个把对方当作柳泉的普通朋友,双方可能会暗暗吃醋,更可能把自己当作出现得不是时候的人,暗暗自责——总之谁也不会怪到柳泉头上去的。
我偷偷地探头去看,柳泉仍带着完美的笑容,果然,谁也没有露出责怪他的神色。我看着他的脸,突然意识到他和袁芊骊的相似在何处了。
他和袁芊骊的相同之处,就在于他们都不爱任何人。只是一个将自己游离于世界之外,一个将世界玩弄于自己的掌心。
对于柳泉来说,人生就是一场设计不怎么精良的角色扮演游戏,唯一可追求的就是许许多多的爱慕,许许多多的金币,许许多多的成就,感情在这场游戏中毫无用处。至于别人的感受?别人,在他眼里就只是npc而已。
##第19章 我决定追你了
我不知道他们究竟说了什么,只是最后,大家都散了,两个女孩先行离开,我和林书南赶在柳泉出来之前躲到了角落里。他从酒吧出来,径直朝宾馆走去。他也许知道我们在偷看他,也许不知道,这对他来说大概并不重要。
不一会儿,我们看见那个今天新认识的女孩儿出现了,她在门口踟蹰了一会儿,走进了宾馆。
“又是一个被坑进去的。”我说,“妈蛋,这么现场看着,还真不爽。”
“走吧。”林书南直起身说。
我刚要迈步,马上又停下了,说:“女朋友回来了。”
我们看着那女孩再次走进酒吧,在吧台边坐下,点了一杯鸡尾酒。这一次,我们得以仔细地观察她——她动作优雅得体,长相也足够美丽,连脸上的神情都恰到好处,在不明真相的外人看来,这女孩,与柳泉可算是绝配。我估计其他看到她的姑娘心都凉得跟冰箱里刚拿出来的可乐一样了。
女孩在吧台前独自喝了一会儿,突然两行清泪从脸庞上滑下。酒保见了有些吃惊,连忙拿来纸巾,她优雅地擦去泪珠。
“妈的,连哭都那么好看。”林书南说。
“我们还是进去坐着吧。”我说,“现在这样子,感觉自己像偷窥狂一样。”
我们走进去,在女孩身边坐下,女孩瞥了我们一眼,继续自斟自饮,过了好一会儿,她突然开口说道:“你就是史兰吧?”
乍听到这糟糕的名字,我又有点反应不过来了。
“是,你认识我?”
“柳泉跟我说起过你。”她说,“你是他的青梅竹马?”
“他父亲的朋友的女儿。”我说,“算不上朋友。”
她伸出手,说道:“我叫利含情,禾刀利,很少见的姓吧?”
“没错,很少见。”我说,我看着她眼下的红晕,即使是眼睛有些红肿,她仍然是个大美人儿。配柳泉太可惜了。我想。
“两位美女,你们一说起话就忘记我了。”林书南说。
利姑娘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说道:“那个,你是……”
“孽缘。”我说,“我第二次见他,就被坑进了医院。”
林书南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们聊了一会儿,柳泉从门口走了进来,这么快就回来,看来那个姑娘不怎么好玩。柳泉见到我们,有些惊讶地说:“原来你们还在这酒吧!我以为尿遁了呢!”
利含情有些惊愕地转过身,柳泉微笑着说道:“你也回来了?不是让你早点回去休息的吗?”
利姑娘站起身,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是她犹豫了一会儿,只是颓唐地坐下,摇头说道:“我睡不着。”
柳泉眯起眼睛微笑,用手抚了抚她的头,说道:“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没关系,都会过去的。”我感觉酒吧里剩下的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边了。
“喂,会长。”林书南抬头说道,“没把女朋友哄好就出去鬼混,这样可不好哦。”
听到“鬼混”两个字的时候,利含情有些惊愕地看着林书南,一脸“你怎么知道”的表情,柳泉则是仍挂着微笑,说道:“林同学,你明明知道的,男人的需求和女人不一样。”
“我不能理解。”利含情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道,“我知道你不爱我,你也不爱任何其他人。你是怎么和她们上床的?你不觉得这很糟糕……”
柳泉按住她的肩膀,说道:“这里人多,我们到楼上去说。”他回头,用一种下逐客令的眼神望着我们,但我和林书南都假装没看见。
楼上是台球桌,这个点完全没有人,柳泉在旁边休息用的椅子上坐下,说道:“含情,你想跟我说什么?”
“我爱你。”利含情说。
“我知道。”柳泉说,“但是我不爱你,而且今后也不会爱你,这点我早就跟你坦白过。”
利含情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为什么你让我当你的正牌女友?明明在我之前你都只是和别人随便玩玩。”
“有个正牌在,行事会方便很多。”柳泉说,“我只能这么说。”
然后是一段恐怖的沉默,谁也没有说话,利含情死死地盯着柳泉,过了一会儿,她的拳头开始捏紧。
“我究竟是看上了你哪一点……究竟是……”她颤抖着声音说,我很担心她会一拳打在柳泉的脸上,但是她没有。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轻声说道:“也许你永远也不会明白,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时候,她的心是会低到尘埃里去的,所以……明知道不会有结果,我也无法下定决心要离开你。”
“这是什么意思?”柳泉微笑着说,但是他有些不再掩饰他的不耐烦了。
“我会等你。”她说,“如果你真的觉得我们毫无可能的话,请你对我说分手。”
柳泉露出思考的样子,过了三秒后,他微微一笑,说道:“好。”
利含情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要走了。时间晚了,你也快回去吧,太晚睡对身体不好。”
利含情转身离开,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中叹气。就算说了“好”,柳泉恐怕也只是要把她当作工具而已。需要的时候利用,不需要的时候丢开,仅此而已。最糟糕的事就是,利含情下不了决心主动离开他。
我们目送她离开,我扭头对柳泉说:“你伤害她了。”
“是啊,我原本不想那样的。”柳泉说,“真遗憾。”
他会对别人的痛苦表示遗憾,但是从未真正地同情过。
“太晚了,我们走吧。”我说。
我和林书南是同路,走在夜晚漆黑的小路上,我们谁都不说话,只有脚步声在空气中回荡。过了好一会儿,我开口道:“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
“我决定追你了。”
林书南回过头,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
“我拒绝。”他说。
“我追你是我的事,要你同意干什么。”我说,“今天躲在酒吧外头的时候,我看你那样子……挺让人动心的。”
“我不那么认为。”他说。
我笑着,绕到他的面前,说道:“不管你拒绝也好,同意也好,我现在就问你一个问题:我以后叫你饼干君可以吗?名字是父母给起的,网名却是源于自己的意志。我想了解更真实的你。”
##第20章 冬天就是要懒洋洋度过的
随着第一场雪的降临,轰轰烈烈地宣告着严冬的来临,这里的雪,一下就下得很大。下午最后一节课时,我看着窗外,窗外的世界还一如平常,待我睡过一节课,出了教室,就看见一片银白的颜色。
以前住在中国的时候,很少看见这样的雪。
踏出东教,一脚就陷进了雪里,雪深到脚踝,酥酥软软的,我不由得弯下腰掬起一把捏了捏,手感真好,就是凉得很。我想起从前在偶尔下大雪的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打雪仗的日子,不禁傻笑起来。抬头看看天,已经不早了,还是先回去吧。照这雪的势头,估计能下到第二天早上。如果要打雪仗的话,明天再说。
推开房门,我甩掉围巾和外套,冲进屋,随即看到屋内多了一样东西。
——被!炉!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被炉是常见于日本的一种生活用具,当然在中国和一些其他的国家也有,只是形态略有不同。所谓被炉,差不多就相当于在一张矮桌的桌面下固定一张被子,并且桌面底下还有取暖工具——人就把下半身,或者胸部以下全部埋进被子里,那真是想想就让人在寒冬里感觉浑身发暖!
我的三个室友全部钻在被炉里面,而桌面上,放着各种各样的食物——
薯片!巧克力!冰镇可乐!各种零食!漫画书!PSP!这帮人真会享受!
“今天怎么了?”我说,“还没吃晚饭就这么颓废?”
“冬天嘛……就是要这样啊……”苗嘉木趴在地上,只露出一个脑袋,看上去简直像一只造型奇特的乌龟,“晚饭?桌上这些不都是吗?”
“你打算吃零食过日子吗?”
“这才是冬天的标配啊……”
千易贤:“Zzz……被炉是……韩国人……发明的。”
羽鸟十香:“……”
我看着他们,想起了我还没有做的作业,和明天的早课上的小测验,经过一番激烈的精神斗争后,我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管它什么作业和小测验呢!冬天就是应该懒懒散散的嘛!
于是,我们四个人在被炉里吃着零食,看着漫画,玩着游戏,睡着觉,将享乐主义的吃玩睡精神贯彻到底,我觉得这屋里的气氛从来都没有这么和谐过。
唔,本来准备好好做一顿晚饭的……这个也省了吧。
被炉,温~暖~
在懒懒散散的时候,时间会显得很慢,一分一秒都拉长了调子,但是却又在一个走神间,一闪而过。回过神来,天已经全黑了,什么都看不见……
我在手机上给饼干君发信息:“我们今天把被炉搬出来了。”
他:“哦。”
我:“你这也太冷淡了吧?”
他:“我对被炉不感兴趣。”
我撇了撇嘴,那家伙,这个时候该是在干什么呢?赶作业?吃泡面?泡面充饥可对身体不好,不过我没资格说别人。
过了大约十五分钟左右,“叮咚”一声,门铃响了。
……寂静。我看了看周围,大家都像死了一样安静,谁也不打算起身去应门。在大冬天里离开温暖的被子,这可是需要勇气的。
“叮咚~叮咚叮咚!”
“谁啊!”我大吼一声。
“是我!”对方喊道,然后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考虑要用哪个名字自报家门,最后他终于大声吼出了四个字:“夹!心!饼!干!”
“喂,有个奥利奥在叫门哦。”苗嘉木说。
“啊,刚刚忘锁门了,直接进来吧。”我说。
饼干君推门进来,向屋内扫了一眼,满脸嫌弃地说:“你们室友情不错嘛!这都还没放假,就懒成这个样子了。”
“什么事?”我说。
他从拿出一样大家伙来,说道:“这个,别人送给我的,我一个人也不好用,送给你了。”
“这是……火锅?”我一脸囧相地望着他,“这东西别人送你,你就随便送人了?”
“我都说了嘛,我一个人又不好用。”
“那就请客啊!傻瓜!”我说,“活该你没朋友!”
“请谁?”
“这……”我真是不想和这家伙说下去了,“这就要看你自己了,生活中一两个熟识的人总是有的吧?”
“没有!”
“……”
“那我来当你的熟人好了!”苗嘉木举起手,“一切为了火锅!”
“这小子,真够自来熟的。”饼干君说,“你擅自把我拉进学生会,这个仇我还没有报呢!”
“对了!学生会!”苗嘉木跳起来,“可以请学生会的人呀!我这就去打电话通知他们!”
“你擅自替我做什么主啊!”林书南吼道。
……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
这不分明成了个火锅party吗!学生会来了十几个人,外加我的三个室友,全部到齐!
我颓丧地坐到一边,这种大场面,我可应付不来。过了一会儿,林书南也到我身边开始画圈圈了。
“我说,这里是我的家啊,怎么我变成配角了!”
“不,你不是配角。”我严肃地看着他说,“你只是龙套而已。”
他:“……你特么真的是想追我么?”
我站起身,说道:“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你家,你不捞点东西吃可就亏了。”话音刚落,只听“啵”地一声,一个啤酒瓶盖正正地落在我脑袋上。
我淡定地把瓶盖扔到一边,拿起碗筷挤进人群,今天有人带来了上好的牛羊肉,总之先填饱肚子再说!不过话说回来,这些家伙也太不知道谦让了,一个个都像好久没吃过肉一样。
不对……他们虽然不至于没吃过肉,但是这样的高档肉,可能还真的没怎么吃过。毕竟在这个地方,像林书南这样的土豪确实太少了——真正的土豪现在还坐在墙角,冷眼看着这一切呢。
其实我原以为他不会同意举办这样一个火锅会,毕竟他向来都是独来独往的,但是,也许是被苗嘉木缠得烦了才答应的。
苗嘉木那个人,总会给人一种神奇的感觉。他活泼,没心没肺,甚至看上去不靠谱,但他比别人过得都要快乐,所以,就连我有时候也会想体验一下他那样的生活方式,一个人何以活得如此没有烦恼,实在是令人好奇。
##第21章 游子之城
“哎呀哎呀真是的,大家别光顾着自己乐呵,把主角给扔下了!”苗嘉木拍着手说道,“吃的还有很多,不用着急!既然是大家一起聚会,就要找点好玩的,不能光顾着吃喝吧!”
老实说,我对苗嘉木的领导能力感到担心。学生会这帮人,破坏力堪比自然灾害,柳泉为了让他们心服口服,可是付出了血的代价。
人们暂时停止了抢肉大作战,用好奇的目光看着苗嘉木,苗嘉木说道:“我们来……才艺表演吧!”
“噗——!”有一个人直接把嘴里的啤酒喷了出来,“我刚刚还有所期待的,结果你就说这个?”
“比如说这样。”苗嘉木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口琴来,“口琴表演。”
他开始吹起来,技术不错,但绝不是技惊四座。
“简直像幼儿园的才艺表演。”林书南嘀咕道。
我觉得也是。
但是那群人反而兴奋起来了:“什么才艺都可以是吧?”“我给你来个飞针穿玻璃!”“打架也行么?”“他妹的,给我把啤酒瓶拿来,我来个拇指弹瓶盖!”……屋内瞬间再次乱作一团。
我从混乱中退出来,站到林书南身边,林书南说:“他们看上去挺开心的样子。”
“你觉得呢?”我说。
林书南看着苗嘉木,过了一会儿才说:“无聊……那小子怎么做到乐在其中的呢?我先前还以为,让他那么期待的火锅聚会,真的会是件很好玩的事。”
“火锅聚会好不好玩我不知道,再这么下去他们说不定会拆掉你的屋子,这就真的好玩了。”
林书南摇了摇头:“看来我还是比较适合一个人。”
我们坐在一边冷眼旁观了一会儿,苗嘉木闪到我们面前,说:“你们也别干坐着,一起来嘛!”
那些人也回过头来,他们似乎终于意识到这个躲在角落的人是今天请客的人,还是不应该被遗忘的。
“我没有什么可展现的绝技。”林书南说。他话音一落,我就觉得要糟,果然,苗嘉木的眼神转向了我。
我站起身,说道:“没什么办法……我给大家表演一个徒手碎桌吧……”
“喂那是我们家的桌子!”林书南吼道。
我一摊手:“喂喂,我本来根本不打算做什么表演的,是因为你说了没什么才艺,才……你画的画,不是很好么?”
“额……”
所有人的目光像聚光灯一样打到林书南的身上,他彻底无奈了,站起身道:“好好好,我就给你们看看,别见笑啊!”
他走进房间,从那里拿出来一张大的卡纸,纸上画着一幅图,有人一拍手,说道:“我看出来了,这是紫禁城!”
果真是紫禁城,老实说,第一眼我还没有认出来,只知道是中国的宫殿。但是再看下去,这画笔的细腻,这真实与艺术感的融汇,让人越看越觉得震撼,我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普通的学生的手笔。人群中传出一阵阵惊叹,只有一个傻瓜蛋还在说:“紫禁城,那……那是什么?”
这个傻瓜是千易贤,他此刻一脸的困惑。
我还没有开口对他解释,已经有人解释道:“那是中国古代的宫殿,傻瓜!”
“切。”千易贤一脸不屑地说道,“中国人的水平也就这样嘛!”
我吞了口口水,心想应该找机会好好教训一下这二缺孩子,但是,电光火石之间,我讶异地看见林书南猛地冲上前去,一把抓住了千易贤的领子:“你说什么?”
闹心!我才想起来,那个家伙虽然平时挺正常的,但他其实是个冲动起来就会啥都不管不顾的家伙,千易贤被他的大反应吓了一大跳——我们几个室友,在他碗里下过芥末,在他屋里放过假蛇,他都快习惯了。但是这么直接,这么气势汹汹的,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林书南把额头几乎抵在了千易贤的额头上,恶狠狠地说道:“再这么喷粪,我让你永远也看不到太阳!”
千易贤动了动嘴想说什么,但是又把话吞了回去。这时已经有另外几个韩国人沉不住气了,纷纷喊道:“你小子狂什么狂!”“说一句还不行了?”“就知道吹古代的宫殿,有什么用!”……
林书南抬起眼,默默地望着他们,眼中含有一种令人难解的冰冷。我觉得,他的下一个动作肯定是挥拳打上去,尽管这样可能会让他自己被暴揍一顿。
有个不知哪儿来的龙套看不下去了,小声地对羽鸟十香说道:“喂,我们什么都不做吗?看着这帮外国人在这儿争斗?”
“外国人?”羽鸟十香轻蔑地说,“在这个地方,所有在场的人,都是外国人。”
大家突然都愣了一下。她说得一点儿也没错,虽然这里常常让人感觉不到西方国家的气氛,但是毫无疑问,这里是加拿大。而在这里的很多人,虽然有着黑头发黄皮肤,也从小受到关于“祖国”和“祖国语言”的教育,却是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所谓的祖国,有些人甚至都从未踏上过它的国土。
这个斯佩德镇,虽然纷争不断,但是却很少发生因为地域或者国籍歧视而引发的矛盾,因为不论何时,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对于这个地方,所有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就是“外人”。
因为这里是加拿大啊。
苗嘉木走上前去,把林书南拉开,说道:“好了好了,活着嘛为的是开心,如果有什么矛盾的话,记一笔账以后慢慢还……”
“你心真够宽的。”林书南冷冷地说。
“哎呀。”苗嘉木笑着说,“世态炎凉,心不宽可活不下去呀!”
林书南仍然冷冰冰地瞪着他,我凑到他耳边,小声说:“狮虎不与犬豕争食也。”
他瞥我一眼,把画收起来,拿回房间去放好。
接下来的时间里,林书南一直都坐在一边,默默地看着别人喝酒自嗨。我坐到他身边,说道:“过段时间就是圣诞节了。”
“是啊。”
“学校到时候会放假。”我说。
“你有什么安排?”
“我?我就待在家里,看看闲书。”他说。
“你不打算回家?”
“这儿就是我家……如果没被他们毁了的话。”他说,“你呢?你圣诞节假期回国吗?”
“我在被人追杀呢。”我说,“没法回去。”
他扭头看着我,惊讶地说:“真被追杀啊?”
“严格来说不算追杀,只是追债罢了。”我说,“情况有点复杂,你要想知道的话,我下次慢慢告诉你。”
他冷哼一声:“我不想知道。”
他在我身边,要么干坐着,要么打电话。我偷偷把手机转向一侧,在网页搜索栏里打入“七夜雄治”四个字。
七夜雄治,加拿大籍日本裔,已婚有子,以玛雅集团董事长的身份而闻名。
玛雅集团是加拿大本土数一数二的大公司,从建立伊始到今天,一直发展顺畅,几乎在加拿大的每一个地方都有它的门店。也有不少人认为它会向国际级大公司的方向发展,但是七夜雄治表示,他目前的希望是更彻底地拿下加拿大市场,并没有向其他国家扩张的意图。
就是这么多了,大概他为人比较低调,网络上并没有提供他的更多私人信息。
这时他放下手中的手机,说道:“你干什么呢?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喂!”我一个不留心,被他瞟到了屏幕上的内容,他沉默了几秒,不屑地说道:“这种东西有什么好查的。”
我摇摇头,站起身说:“你喝什么?”
“可乐,麻烦帮忙倒一杯。”
我朝餐桌走去,这时候,很多人已经喝得醉醺醺的,身上带有厚重的酒精气味,我走过去时,他们也摇摇晃晃地朝我走过来,我不得不很小心地绕开他们。
“哟,小美妞。”其中一个大喇喇地朝我打招呼,“要不要陪我共度良宵啊?”我估计他已经忘了我是谁,也不记得他自己是谁。
“抱歉,我没兴趣。”我一边说一边绕过他,继续朝前走去,但是他不依不饶地跟上来,我往旁边一闪,怎料到脚下不知是谁洒出来的汤汁,让我脚下一滑,险的摔个狗啃泥。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有人托住了我。
林书南用无奈的语气说:“你也太不小心了。”
“我哪想到这里会变得这么危险啊。”我说着,抬起头来,“不过你反应还挺快嘛,怎么,怕我砸坏你家的地”
他一脸严肃地说:“这种时候,你扯什么呢?”
他竟然真的急了,我连忙说道:“这次你保护了我,下次换我来保护你。”
他说:“我不需要别人保护?”
“这种话等你学会了爱护自己再说吧。”我说。
那天很多人都醉醺醺的,但我和林书南几乎没有喝酒,于是宴会结束之后,我们自然成了收拾残局的人。我俩一个把迷迷糊糊说着“下次一定帮忙打扫”的人拖出去,一个用扫把把地上的各种杂物扫到一起。一切结束之后,林书南说道:“以后再也不干这种事情了。”
##第22章 平安夜与圣诞老人
圣诞节……
这年头,圣诞节已经是个世界化的节日了,这斯佩德镇虽然住的大多数是亚洲人,但毕竟地处加拿大,圣诞节还是要过得隆重些的。学校从24日开始放假,街上张灯结彩,早已是一副节日样貌。我个人对圣诞节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只要是放假的日子,在我眼中都是好日子。
“姐!圣诞节有什么安排吗?”
平安夜一大早,苗嘉木就来找我了。这小子从来都没什么心事,而且,一旦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事,他肯定是第一个出现的。
“这么个小镇子,也没什么可游玩的地方吧?”我说。
“真是,你们这些人怎么都这么无趣。……喂,你要去购物吗?”他说。我在储藏室到处翻找购物袋,已经挺久没去玛雅购物中心了,得去买些东西回来。
“没错啊。”我说。
“这几天貌似有圣诞节优惠活动。”他说,“我跟你一起去吧。”
“优惠!”千易贤像听到呼唤的小狗一样从房间里冲出来,“什么优惠?多大折扣?”
“具体我还不太清楚呢,不过,肯定优惠幅度不小。”苗嘉木说。
结果,他们又吵吵嚷嚷着要上网去查,我对抢优惠没什么兴趣,便先拿了购物袋,出门去了。
玛雅购物中心果然也经过了精心装饰,门外是两颗巨大的圣诞树,一个打扮成圣诞老人的人在门口逗小孩玩,门口玻璃上贴着雪花和铃铛的装饰。走进去,到处都有圣诞相关的元素,来这里的人比平时多了一倍,人类对节日的热情还真是大。
我按照往日的路线,走上自动扶梯,陈列在边上的广告有好几幅已经换过,而那幅有七夜雄治照片的广告倒是好端端地在原处。我再次看着那个长相平凡的企业老总,那副金丝边眼镜后面的眼神倒是够深沉的。
上了二楼,我一步下扶梯,就感觉到这里的布局跟之前不太一样,有一大块区域被辟出来,专门用于圣诞节活动。有一个人站在那里主持活动,一群人围在周围——大多是青少年,旁边的音箱放着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这似乎是一个竞技+抽奖的活动。
我对这种活动并无兴趣,正要继续前行,却看见了两个眼熟的身影。
七夜雄治,还有他老婆……呃,他老婆叫什么来着?
我犹豫了一下,朝他们走过去,还差十几步的时候,七夜雄治扭头,注意到了我。
“你好。”我硬着头皮说,竟然有一种见到陌生人害羞的感觉。
“我记得你。”他说,“我在医院的门口见过你。”
我吃了一惊:“你记性真好。”
他微笑,说:“你记得那次?”
“嗯。”我说,“七夜彻,我们在医院住同一个病房。”
“原来如此。”他说,“那孩子有点任性,没给你添麻烦吧?”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会进医院也是他害的……但我只是摇了摇头,说:“还好,我就是有点好奇,他那个人身上有很多秘密。”
七夜雄治轻轻叹了口气,说:“唉,那孩子也是……”他摇了摇头:“是我们的错。”
“哪里,我……”我挠了挠头,有点不知如何是好,“我现在是他的同学,那个人……其实心并不坏的。”
“很多时候,心不坏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七夜雄治说,“抱歉,让你一个小姑娘听这些……你是来买东西的吧?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嗯……我挺久没来了,这里的格局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七夜雄治想了想,说:“也罢,相见即是缘分,我带你逛逛好了。”
交谈过程中我了解到,玛雅购物中心的运作是极其规范和精细的,每一件上架商品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为了让顾客有最优的体验,要经常地对各项内容进行调整。不仅购物中心,他们公司的内部也是这样的。也因为这种严格的制度,每年有许多员工被辞退,不过,凡是经历重重考验留下来的员工,都能享受到极高的待遇。
“今天是来实地视察的吗?”我说,“圣诞节期间也仍然忙于工作呢。”
“当然,节假日的时候才是最忙的。本地人比较重视节日,即使少些商机,也会在节假日关门歇业,但是对我们来说,节假日才是最好的时候。”
“不回国吗?”我说,“你们是亚洲人吧?”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和他老婆对视了一眼,说:“我们,回不去了。”
“你也是学生吧?”一直沉默的女子终于发话了,“为什么假期没有回国呢?”
“这个嘛……”我挠挠头,说,“我有自己的原因,暂时回不去。哦,对了!我想找份假期工来着,你们这儿有什么需要吗?”
夫妻俩对视一眼,七夜雄治说:“暂时倒是没有,不过,我们会帮你留意的。”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我双手接过,看了看,也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过去。
“你随身带名片?”七夜雄治接过名片,微笑道,“学生族这样的倒是很少。”
“我父亲的教诲。”我说,“名片是一个阶层的标志,是通往更高处的阶梯。”
七夜雄治有些惊讶地看着我:“你父亲是柳子昂?”
“呃,不是,是柳子昂的朋友……你认识柳子昂?”
“嗯,我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他是个智能电器的天才。”
“哦……不过名片上写着……你的梦想是学会火球术?这……这是?”
“说明我是一个有创意的人。”我说,“单纯一张纸,写个姓名联系方式,岂不是太无聊了?”
“好。”他看着我,说,“凭这个梦想,我就能记住你。”
我们在超市收银处分道扬镳,我跨出门时,外面正在下着小雪,但天并不很冷,几个兴奋的孩子在伸手接住雪花。我看见一个假扮圣诞老人的人如孤魂野鬼一般在外面游荡,似乎无人关注。
居然还有这么孤单的圣诞老人啊?我想着,本着好奇心害不死我的坚定信念,绕到他面前去。卧槽?这不是饼干君么?我走到他跟前,他竟然瞪我一眼——怪不得这么没人气,哪有这么不友好的圣诞老人?
“你不是很有钱吗?怎么也想到出来干活了?”
“有钱不能出来干活吗?我想自力更生怎么了?”
“可是啊,你这圣诞老人当得明显没有诚意诶!这样子还不如不当。要是在大公司里,第一个被炒的人就是你了。”
他满不在乎地抬抬眉毛:“我也想当个称职的圣诞老人,可是当了二十分钟就继续不下去了,这帮人真是太傻了,尤其是小孩子。他们都傻成这样了,怎么好意思活着呢?”
“你这人那,偏!执!”我说。
“我只是说了实话而已。”他说,说话的时候假胡子一动一动地,甚是搞笑,他反手指了指背后的袋子,“喏,这里面的小礼品,全是made in China,估计路边摊上五块就能买到。”
即便是浑身散发着“请勿靠近”气息的圣诞老人,照样会引起一些人的注意的,不一会儿,有两个小孩跑过来,看上去是兄妹,小男孩指着林书南对小女孩说:“看,Santa!Santa!”
女孩瞪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跑过来,对准林书南的大腿就是一个熊抱:“Santa!圣诞老人!Merry Chirstmas!”林书南明显不习惯这种亲热,差点一脚踢出去。
“啊……”林书南一脸尴尬地把背上的袋子解下来,“喏,这个小熊给你……”
小女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把头扭向一边。
“哎呀,不要吗?那么这个……这只竹蜻蜓……”
“我不要礼物!我要你陪我们玩!”
我看见林书南把脸转向我,做了个“靠”的口型。我坐到旁边的台阶上,也把头扭向一边,做口型:关我屁事!
他无奈地蹲下身,说道:“来来来,哥哥陪你们玩……我靠!我不是爷爷!我是哥哥!……不行不行!捉迷藏不行,这地方太大了,会跑丢的!……那啥,呃,爷爷都这么大年纪了,就别让我表演杂技了成不?对我现在就是爷爷……”
我在一旁窃笑,这小子也有今天!
五分钟后,我看到这家伙戴着圣诞帽,贴着假胡子假眉毛,和两个小孩在水泥地上玩跳房子,差点狂笑起来。也不知道他多少年没玩过跳房子,其动作之迟钝,活像一只喝醉的企鹅,让人叹为观止!他看到我在旁边笑看着他,便不断地瞪我,当然,像我这么大度的人是不会理会的。
终于,他忍无可忍,带着两个小孩冲到我面前说:“这位美女~我看你在旁边看得挺开心的,要不要跟我们一起来玩呀?”
我死死地盯着他,然后突然捂住肚子,说道:“哎哟,我肚子疼,就不久留了!”然后迅速转身,加速,跑!但是刚跨出一步,衣服后领就被他拉住了:“刚刚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肚子疼呢?”紧接着他猛然沉下声,阴森森地说:“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呃……呵呵……我突然不疼了,我跟你们一起玩吧……哈哈哈!”
##第23章 圣诞老人之类都是假的!
虽然都是一些很简单的游戏,但是有两个呆萌的小宝贝在,我倒没觉得无聊。但是不一会儿,我听到小女孩说:“我们换个玩法!”
她双手叉腰,一副器宇轩昂的样子,说道:“我们来把姐姐扑倒吧!”
哈?
但是,话音刚落,两个孩子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冲了上来,如同有深仇大恨一般地试图将我放倒,我差点本能反应,一个螺旋腿踹出去,再转念一想,这可是别人家的孩子,伤不得啊!赶紧收了心,假装被推倒在地。没想到,小男孩兴奋地一声大喊一声:“我抓到坏人了!”
“熊孩子,你说谁是坏人?”
我抬眼一看,顿时觉得不好,附近居然跑出来几十个孩子,一个个大义凛然,顶着救世主的样儿就冲过来了,他们一冲到我面前,就像叠罗汉一样往我身上爬。我靠,这不得压死我!
“不要!No!!!雅蠛蝶啊啊啊啊——!!!”
我只觉得身上越来越重,连忙挣扎着想爬起来,但又怕摔着了孩子,我可付不起那个医药费那!
这时又不知道是哪个熊孩子喊了一声:“打倒她!圣诞老人就能带我们回家了!”
“我们要去圣诞老人的家!我一直想去的!”
我靠,哪个喊的,老娘要和你谈谈人生和理想!
“喂喂,开什么玩笑,你们在说我吗?”林书南无奈地说,“我可不是什么圣诞老人。”
“胡说!你衣服是红色的,还有白胡子……你就是圣诞老人!”
孩子们吵吵嚷嚷,我和林书南则是颇感无奈,只是站在人群边上还有一个孩子,脸上带着不屑的神色,说道:“圣诞老人什么的都是假的,人编出来的罢了。”
“什么呀,你真没意思!”最初那个小女孩顺手捡了一块石头,朝他扔过去。那孩子只是耸了耸肩:“我妈妈告诉我的,世界上根本没有圣诞老人,那家伙贴上假胡子,戴上红帽子,不过是为了哄你们开心而已。”
他是为了他自己赚钱……我在心里想。
“这不可能的!你妈妈骗你!”孩子们说,我从他们身上感觉到了对那个特立独行的男孩的敌意,儿童真是一种可怕的生物。
“行,行,我就让你们来看看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林书南说着,一把就把帽子脱下来,接着又要摘胡子。我连忙冲上去,喊道:“等等!”
“怎么了?”他斜睨着我。
“不要轻易打破小孩子的梦想啊!”我说,“孩子可是很敏感的。”
他斜了我一眼:“那样的梦想有什么意义?迟早也会破灭的。”说着,他就抬起手,一把扯下了假胡子。
有那么一瞬间的寂静,然后,孩子们像看到了恶魔一般,爆发出“啊——”的一阵尖叫,集体后退几步,接着,有人说道:“真……真的是假的啊……”
“是啊,我在这儿打扮成圣诞老人,让人们开心开心,我就有钱可以拿。”林书南说。
“那……”小女孩小心翼翼地问道,“真正的圣诞老人,存在吗?”
“谁都可以扮成圣诞老人,也有号称是正牌的,但是,每年驾着驯鹿,跑遍全世界去给孩子送礼的那个人,根本不存在。”
女孩张大嘴,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眶里便充满了泪水:“为什么啊!我一直都想见见圣诞老人的……我妈妈说,好好学习就可以见到他……”
“啊,这么土的哄小孩伎俩你都相信。”林书南摇头晃脑地说,“年轻人好好耍泥巴去,别做什么白日梦了!”
“喂!”我朝他吼道。
两秒钟后,女孩哭着骂道:“你们都是坏人!骗子!”说完转身就跑,她哥哥转身一看,连忙追了上去,其余孩子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也各自散开了。
“你干什么呢!”我说,“让小孩子有点念想不是挺好的吗?”
“迟早会破灭的梦想,留着有什么用?”他说,抬起手看了看表,“时间到了,我的工作可以结束了。”说着,就开始把外套脱下来。
“人家小女孩都被你气哭了!”我瞪着他说。
“那是她自己太脆弱。”
我盯着他,但是他的表情一如往常。他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不觉得这是伤害。他没有对那几个小孩感到愧疚,正如他从不对自己感到愧疚一样。我突然觉得很无力。他是个善良的人,但他同时也是个冷血的人。
“你接下来什么打算?”我说。
“领工资,回家。”他说,“哦对了,还得把这套衣服还回去,还有这胡子……啧啧,这胡子质量太差了,戴着真难受。”他把衣服什么的叠放在一起,抱着就朝远处走去。
我拿起自己买的东西,朝回家的路走去。不一会儿,我便看到两个孩子在路边,女孩坐在马路牙子上,嘤嘤哭泣,男孩手里拿着根棒棒糖,在女孩身边绕来绕去,好像是因为没法把女孩哄开心,也急得快要哭了。
我走上前去,从包里掏出一粒椰子糖,递到女孩面前,说道:“别哭了啊。”
女孩没理我。
我在她旁边坐下,说道:“虽然圣诞老人是假的,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真的呀!呐!这个世界上有会爬树的鱼,有粉红色的河,还有造在树上的房子……”
女孩突然抬起头,瞪着我说:“我!不!相!信!”
我叹口气,说道:“我说的都是真的。”
女孩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膝盖,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男孩走过来对她说:“回去吃饭了,错过饭点妈妈会骂的。”
女孩木木然地站起身,跟着男孩离开了。我无奈地站起身。算了,还是走吧。这事儿看来我是解决不了了。
两个孩子的家大概和我的住处在同一方向,所以走了很久,他们还在我前面,这条路惯常车不多,所以行人都走在马路中间。雪下得大了些,我就放慢脚步,感受着雪落在身上的感觉,不知不觉间竟神游天外。
一阵汽车引擎声将我拉回来,我抬眼看时,发现一辆小轿车横冲出来,直朝那对孩子冲过去。两个孩子愣在路中间,竟忘了闪避。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人瞬间冲了出来,一把将两个孩子扑倒在地,刺耳的刹车声传来,车停住了,停在了刚刚两个孩子所在的位置。我冲过去,看见林书南趴在地上,两个孩子被他压在身下。他爬起来,看了看身上,自言自语地说:“真是的,早知道穿件旧点的衣服出门的。”
两个孩子有点懵,我伸手把他们拉起来,他们愣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谢谢。”
“熊孩子,赶紧回家去。”林书南撇了撇嘴,一挥手,转身就走。两个孩子对视了一眼,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我追上林书南,模仿着他的语气,说:“他们怎么好意思活着呢?”
他回头瞪我一眼,我说:“结果你还是救了他们。”
他摇摇头:“我这是赎罪罢了。”
我拿起他的手,手上擦破了一大块,他面无表情地看看自己手上的伤口,又看看我,说:“小伤而已,倒是洗衣服比较麻烦。”
“我这有药。”我说,“跟我走。”
他把眼斜向一边,露出孩子般的不爽表情:“麻烦。”
我把他拖进自己的住处,用水帮他冲干净伤口,然后从抽屉里找出药剂,喷在伤口上,刚喷了一点,他就险些跳起来:“我草!你这药怎么这么厉害?”
“我就喜欢。”我说,“怎么样,是不是又痛又麻,浑身发紧?”
他瞪着我:“你这个受虐狂!”
我一脸无辜地说:“明明你更像。”
“那你就是虐待狂?”
我朝他得意地抬抬眉毛。
那天晚上,我去林书南的住处找他,却看见门口放着一个装有各种小零食的袋子,还有一个纸条,上面写着歪歪扭扭的字:
【送给圣诞老人:
今天真是谢谢了!】
我敲门,林书南打开门,我把袋子和纸条给他看。他看了,摇摇头,无奈地说道:“我都说了自己不是圣诞老人了!”
“不过这样也不错,不是么?”我说,“我看你还挺开心的。”
“哪里?我根本没有开心。”他说。
“你这个呆瓜。”我帮他把袋子提进屋,说道,“我检查一下你的伤口。”
“都好得差不多了,用不着。”他说。
我没有勉强他,反正伤得也不严重。我说:“今天那个时候你跟我说,你救下他们,是为了赎罪。”
“没错。”
“你既然已经透露到这种地步了,能不能告诉我,你犯下了什么罪?”
他摸着下巴,说:“这个,说来话长了。也许我有一天会告诉你,但不是今天。”
我不再问他,径直走到厨房边上——上回来这里的时候,我知道了他家的饮料放在什么地方。
“你想喝可乐,还是葡萄汁?”
“你倒是把自己当作主人了嘛!”他说,“葡萄汁快要过期了,就那个吧!”
我们一人倒了一杯葡萄汁,坐在地上,把那一堆零食拆开来。
##第24章 这屋子太大了
七夜雄治的家里有一处边长三十米的方形院子。我如今被叫来这里,是为了一份假期工——七夜雄治够守信用,需要临时工的时候马上就想起我来了。
我到达那里,那是一幢土黄色的别墅,有铁门。我按下门铃,不一会儿,七夜雄治的老婆——我终于想起来了,她叫金安蓝——出现在了铁门的那一头,铁门缓缓打开,金安蓝说道:“你进来吧。”她的声音有些疲惫,甚至透着一丝孤寂。
“你一个人在家?”我说。
“嗯,我老公出去了。”她笑笑说,她的笑很特别,看上去带着一丝孱弱,一点疲惫,但同时又有一些释然,一种看破红尘的心思。
难怪……任何人一个人待在这么大的屋子里,都难免会显得孤寂。
她把我带到院子里,我的任务是修剪草坪,这九百平米的院子,其中大约有五百平米的草,另外在房子另一侧也有小块的草坪,手头可用的是一台割草机,和一把大剪子。好在以前在中国的时候,割草这种事也做过。全因为俺爹是个住宅上的完美主义者,好端端的房子他像装修城堡一样装修了两年,而且也不要现成的园林护理人员,偏偏要自己打理院子,结果我被他当成小工使唤,也真是够呛。
我操起割草机,首先把院子大致地割了一下,然后用剪刀修剪——这听上去很容易,但实际上很麻烦,因为随时要观察有无杂草,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虫子,以及要避免伤及其他植物,刚生发出的植物幼苗是很容易和草搞混的。
不过,和高等代数什么的比起来,这工作简单多了,而且只要费工夫就会有成就感。不一会儿,院子里弥漫起一股植物汁液的味道,我细心地将每一寸土地都照顾到,大冬天里忙得浑身是汗。
数个小时后,当我差不多把一切打理完之后,金安蓝过来验收,她蹲下身,仔细地查看着每一寸土地,看起来并不像是在检查别人的工作,而像是自己对这个院子负有某种责任。
“做得不错。”她说,“明明不是份轻松的活。”
“比考试轻松多了。”我说,“啊,等等……你衣服上有只虫子。”
她怔了一下,随即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一样跳起来:“虫子?!怎么……在哪儿?”我没想到她反应那么大,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在你衣领上呢。”我说。
她手忙脚乱地拉拉衣领,试图把小虫抖下去,但虫子虽小,却坚强得很,扭着身子,继续趴在她的领子上。我终于忍不住笑了,伸出手,替她把小虫子甩下去。
“不是什么毒虫。”我说,“不用管它。”看到虫子在土地上扭动,我居然觉得有点怜悯它。
她也笑了,还是那种特别的笑容,并且有些脸红:“你累了吧?要不要进屋里来坐坐。”
我只是稍微推脱了一下,她把我迎进屋,屋里的空间非常宽敞,使得我们两人显得很渺小。她看了看餐椅,又看看沙发,似乎有些拿不定主意该让我坐在那儿,我眼尖地看见,在她家厅里放着一只被炉。
“饿了吧?”她说,“蛋包饭是刚做好的,配了披萨酱的口味,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我再去做点儿别的什么。”我想到她对我的友好有一部分是因为那条虫,不禁对那条小虫感到愧疚。
我一边吃蛋包饭,一边看着墙上挂的画,那风格,是毕加索吧?我想。支离破碎的人,扭曲的眼睛和牙齿……唔,披萨酱未免甜了点儿,还是配豆豉酱比较好吃。
她从厨房出来,端出蔬菜色拉和三明治,然后在我对面坐下,以一种肃穆的神情望着我。
“如何,好吃吗?”
“太甜了。”我实话实说。
“我儿子小时候特别爱甜食,喝奶粉都要放糖的。”她说,“现在好像不大一样了。”
“他好像挺喜欢麻辣。”我说,上次火锅宴的时候他几乎没怎么吃,但我看出来他的调料是辣味沙茶外加花椒油。
金安蓝笑着点了点头:“你知道得挺多的。”
“只是因为偶然的原因,和他比较熟了。”
接下来没有人说话,我们面对面吃完东西,金安蓝用指节敲打着桌子,想了一会儿,说道:“要不要去看儿童房?”
“儿童房?你们还有孩子?”
她站起身,说道:“跟我来。”
我们走上旋转楼梯,儿童房在正对着庭院的位置,打开门,里面的墙壁是粉蓝的颜色,家具则是白色带些翡翠绿,还有紫花窗帘,看上去虽然充满童趣,但也有素雅韵味。床则是完全卡通的形象,像一列小火车,旁边有玩具箱,桌上也堆叠着各式玩具,还有钢琴……钢琴的上面,还放着一张全家福照,我看出七夜雄治年轻的时候很瘦,金安蓝年轻时有些苍白,那个孩子则是白白胖胖的,眼神中充满天真懵懂。
金安蓝朝我笑了笑,关上门,随后快步走过去拉上窗帘,说道:“看!”
那一瞬间,呈现在我眼前的景象仿佛是神迹。
整个房间,荧荧地发着光,光线并不很强,幽深的蓝色。而在那蓝色的光线中,墙面上呈现出墨绿的水草、彩色的小丑鱼、还有粉色的水母。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它们仿佛都在游动着,在向我游过来,但是当我定了定神,才发现,它们都定格在原处。天花板上,一条条弯曲而动感的线条,仿佛海面的粼粼波光,透过它们,还能看见星星的影子。
这是一个梦幻般的地方,一个孩子的天堂。
金安蓝重新拉开窗帘,说:“怎么样?”
“太漂亮了。”我说,“可怜天下父母心。”
她摇头:“这个房间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很久?莫非……那孩子已经夭折了?
“这是给阿彻准备的房间。”她说,“我们曾经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可是,即使见到,他也不会住进这里来了。”
阿彻……是说林书南吧?
她退出去,把门重新关上,我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屋子里的一切都是崭新崭新的,地上、桌面上没有一点儿积灰,那被子仿佛是马上就有人要睡一般,平坦地铺着。
“我可以劝劝他。”我说,“让他没事儿记得回家看看,不管发生过什么,毕竟是自己的家人……”
金安蓝摇头:“也许这就是命运吧……其实,像这样的磨难,是从我们夫妻开始的,或许他只是上天给我们的另一个惩罚罢了。”
“另一个?惩罚?”
“嗯。”她说,“我和我老公的结合,是不被允许的。”
我们在二楼的沙发上坐下,对面有电视机,但谁都没有开。她说:“我结婚前是个记者,偶然的原因遇到了现在的老公,但是……双方父母都不同意。我们的结合,是大逆不道的结合。”
“……所以过节也不回家去的吗?”
她仰头看着水晶吊灯,说道:“对我来说,即使回去,也不会被认可……而他却是为了我……他的父母其实已经释怀了,但他还没有,他是替我不平。”她想了想,微微侧头,指了指自己的左耳:“这个耳朵,有时候会突发性听觉丧失,这是以前留下的后遗症。”
我走近去看她的耳朵,小小的,细看有些奇形怪状的耳朵,但并无疾病的迹象。我摇头:“看不出什么奇怪的地方。”
“是他的母亲,甩了我一耳光。”金安蓝说。
我很难理解这种事情,母亲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做出这种事吗?我从小就跟着父亲一起生活,所以不明白。
她再次露出那种包含着多种深意的笑容,说道:“不管怎么样,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她轻轻叹气,“我们现在住在这儿,夫妻间相互扶持,这就很好……只是这房子对我们来说太大了。”
我点点头,确实太大了。
“如果一个你很在乎的人爱上了一个你不屑甚至讨厌的人你会阻止他吗?”她问。
“这……我很少真正去讨厌什么人,虽然觉得厌烦的时候倒是不少的。”我说,“你指的讨厌,是指什么呢?”
“比如对方是同性恋,是异教徒……哦,对你来说可能宗教什么的没什么关系,总之是你看不惯的那一类人。”
“就算这么说,我也没有实感……”我说,“也许是我从小住的地方就什么人都有吧,我感觉怎么样都接受得来。”
“这就说明你的想法跟很多人都不同。”她说。
一些人永远都活在另一些人无法理解的世界中,而他们却不能避免交集,很多矛盾正是因此而生的。我想。就像老家的那些亲戚永远无法理解,父亲为什么开着好车,还要他们还钱一样。
我看了看表,站起身,说道:“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不留下来吃晚饭吗?”
“不用了。”我说。
##第25章 租房子要当心房东
放假到一半的时候,房东回来了。
这是一个精瘦的男人,看起来是因为深度近视而有了一双鱼泡眼,穿着西装,虽然是个书生模样,但并不显得弱气。我之前和他只有过几面之缘,每次他都穿着西装。他话不多,见到我们几个租客,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就到楼上去了,我们几个室友坐在被炉边面面相觑,然后苗嘉木小声说道:“这个人好像有点冷淡哦。”
“看他面相,肯定是个抠门的人!”千易贤说道,“不会要加房租吧?”
“你们知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我说,“看上去文绉绉的,但是他的眼神很犀利。”
“他是个教授,我们学校的。”羽鸟十香淡淡地说。
“咦?!”千易贤挠着头说,“我可从来没在学校见过他!”
“我也是。”我说,“不过我除了上课基本不在学校里逛。”
“教统计学的,我听过他的课。”羽鸟十香说,“听说学术方面做得还不错。”
我一听到“统计学”三个字就倍感头疼,另外两个人的表情也都像冷不防被塞了一口生大蒜,过了几秒,千易贤问道:“他课讲得怎么样?”
“还行。算不上生动,不过也不坏。”
我们听见细碎的脚步声,房东下楼来拿东西,他的脚步声很轻,像是刻意在躲避某人一般。
千易贤举起手,大喇喇地喊道:“房东先生——!我忘记你的名字了!你叫什么来着?”
房东回过头,微微皱起眉头,比起被冒犯,他似乎更加对有人在房屋内大喊大叫感到不爽。
“所罗门·艾伯特。”他说,“你们叫我所罗就好。”
他说话的语气很冷淡。拿了东西,他又转身上楼,仍然是那样放轻脚步。千易贤对着他的背影喊道:“所罗,有空一起玩牌啊——!”
他没有回答,我们仍坐在原处,过了几分钟,千易贤突然跳起来,大声道:“糟了!”
“干嘛这么一惊一乍的。”苗嘉木瞪他一眼,说,“怎么了?”
“我昨天不小心把衣柜的门弄坏了。”千易贤紧张兮兮地说,“他不会发现吧?”
“我觉得,多半会。”我说,“楼上又不是你的地方,你上去干嘛?”
“人家好奇嘛……”
我无奈地看着这个缺根筋的家伙;“那,那东西大概值多少钱?”
“看不出来,不过好像很贵的样子。”
话音刚落,仿佛要印证他的话一般,楼上突然传来一声暴吼:“谁把橱门弄坏的?!”其声音之大,让我们都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文绉绉的家伙,竟然能像军训教官一样中气十足!千易贤立即从被炉里钻出来,在旁边立正站好。
房东急行军一样地冲了下来,对他喊道:“是你干的吧?”
“不好意思,我陪!”千易贤说道,同时站得更直了,“那东西要多少钱?”
“十万美金。”
“……我操。”
“我可没有虚报。”所罗门做了个推眼镜的动作,然后意识到他自己并没有戴眼镜,“如果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查。”
千易贤的脸色就像放久了的梅干菜,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说道:“我知道了,分期赔付可以吗?”
“不可以。”所罗很坚决地说。
“不管你说可不可以,我都没法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千易贤歪着脑袋,耸着肩说。
“操!”所罗一把拽过千易贤的领子,对着他破口大骂道,“你以为你是谁?王八蛋!你以为十万是个小数目?老子告诉你,你就是给我去偷去抢,也给我把钱赔出来,否则……否则我让你死无全尸!”
千易贤有点愣了,我们这些坐着的人也都紧张起来。
接下来是更让人想不到的一幕,所罗抬起手,狠狠地抽了千易贤一个耳光,我们其余人全都跳了起来,他要抽第二个时,千易贤抬手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腕,我第一次知道这小子的反应原来可以这么快。
“好了好了。”苗嘉木过去拍着所罗的肩膀说,“就算你再急,一时没有钱也是没办法的嘛!叫人家去偷去抢就不太好了……”
所罗门眯细眼睛,将我们扫视一遍,然后嗤笑一声,说道:“我得去看看别的地方,还有没有被你们弄坏的。”说完,他没等我们答话,便直接踏进了我的房间。
“啊喂,女孩子的房间你别随便翻啊!”我喊道,但他无视了我。
“真是的……”我嘀咕着,连忙跟进去,“大橱左边第二个抽屉放的是私人物品。”
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那个抽屉拉开了,虽然只是扫了一眼又关上了,但我的心头还是腾起一股怒火。
他在我的房间里四处翻找着,与其说是检查,不如说是窥视,我甚至看到他打开了我的一本本子,然后迅速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又把本子放回原处,那一瞬间我十分庆幸自己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像是要缓解尴尬一般,他喃喃自语地说道:“你应该只是个普通学生吧?最近有一对中国夫妻,在这斯佩德镇上到处找一个学生。”
“啊?”我虽然不太想和他说话,但他还是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那对夫妻看上去土兮兮的,一副乡下人的样子,英语也说不利索。”他继续说道,“真不知道他们怎么一路混到加拿大来的。”
我不答话,虽然不清楚真实情况,但是听他用带着鄙视的语气这么谈论中国人,我还是有些心塞。他突然扭过头看我,说道:“那不会是你的父母吧?”
“不会。”我淡淡地说,“我父母早就离婚了,怎么会……啊!”
他此刻正钻在书桌底下,抬起头惊愕地看着我:“不会真是吧?”
“不,当然不是,我想到了别的事。”我说,他狐疑地看着我。我想到的是林书南,他曾经跟我说他被人追杀,我虽不觉得他说谎,但并未深思过。想不到,房东一提到有人寻仇,我就立刻想到了他。
应该不会吧……从概率论上说,是他的概率,真的很小……唔,不过,不管怎么样,把这个消息打电话告诉他应该没错。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恨不得所罗门马上滚出去,以至于他真的走出去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关上门就把手机掏了出来,他意味深长地瞥了我一眼。
我关上门,还没拨号,却有一个电话打了进来,竟然是老爹的,我手忙脚乱地接起。
老爹是个不怎么爱打电话的人,没有重要事情,他绝不会给人家打电话聊天,我远在他乡,要是不主动给他打电话,他很可能永远也不会给我来电。因此,接到电话的瞬间,我的第一反应是“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老爹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仿佛有些疲惫,但并不像是出了什么事的感觉。他说:“兰兰,如何,有没有想我到哭啊?”
“得了吧你。”我说,“有什么事?”
“没事不能给你来电?”
“不符合你的风格。”我说,“到底怎么了?”
“也没什么大事。”他说,“就是跟你说一句,假期别回来了,春节也别回来。”
“国内的春节在这边可是考试周。”我说,“我不会回来的,怎么,他们逼得更紧了?”
“嗯,”他说,“我在想办法盘活资金,不过可能要比较长的时间,那些人都跟没见过钱一样,急眼得很。”
“爸。”我说,“真的不需要我帮忙?”
“你能帮什么忙?”他说,“企业的事情你又不懂,你回来帮我打架?”
“也行啊。”我说,“我在这儿跟我的暴力室友学了点招数,对付五六个男人还是没问题的。”
“得了吧你。”老爹说,“对付五六个男人……你要是把人弄残了,我还得陪他们医药费呢。”
“爸,我是说认真的。”我说,“就算帮不上什么忙,我也想试着承担一点……我应该还不至于拖后腿的。就算只是像一个旁观者,也比躲在远方要好。”
“在那儿难道没有需要你做的事情吗?身在哪里,就要把哪里的日子过好,这是一种生活态度。”他说,我一时语塞。这儿?这儿当然有我想做的事,但实际上,我并未把这些当作我的责任。
“好吧。”我沉默一会儿,说,“我希望我把这边的事情都解决了的时候,你能让我安安心心地回国。”
他一笑:“当然。”
我正要继续说话,突然听到门口一声异响,我警觉地走过去,一把拉开门,却看见房东的身影在外面匆匆而过,一副只是路过的样子。
奶奶的,他偷听!
我回忆了一下自己刚才说的话,虽然可能有可疑成分,但还不至于对我产生威胁。不过,以后打电话可得注意些了。这么想着,我放弃了给林书南电话的念头,干脆直接过去找他。
一开门,我就看见一对四五十岁的中国夫妇,正在到处张望着,一看到我出来,他们像见到了救命稻草一样,男的上来就抓住了我的手,女的握住了我的肩,我已经很久没遇见过这么亲热的举动了,不由得后退一步。同时想到了房东说的那对中国夫妇。
没有这么巧的吧!
##第26章 你知道他在哪儿吗?
“那个……有什么事吗?”我看着他们,难怪房东说他们土里土气,他们不仅衣服比较旧,而且脸上,身上都显得脏兮兮的,如果没有钱买衣服,至少该有人教他们如何洗脸,以及不要和陌生女孩有如此亲密的身体接触才对。
“大妹子啊!”中年妇女用十分南腔北调的国语说,“我问你个事啊!”
“啊……问吧。”
“你们这里有没有,有没有……”她突然哽住了,扭头对旁边的男人说,“当家的,他英语名字叫什么?”
“啊,叫什么爱……爱什么的……你们这里有没有叫爱什么的人?”
“只知道一个音可没办法啊。”我说,“我印象里好像没有。”
“那你知不知道一个中文名叫林书南的人?”女人急切地问。
我的脑袋里“轰”地一下,差点吸了口凉气,直到这时候我才想起来,林书南的英文名,好像是叫埃德蒙啊!我抬手放在眉间以掩盖住惊讶,想了一会儿,说:“其实我对这块地方也不是很熟,这样吧,你们把联系方式给我,要是知道有叫……那个的人,我会告诉你们的。”
一对夫妻喜笑颜开,说道:“真是遇到好心人了,啊……手机手机。”男的从兜里掏出一个非常老式的手机,在这个智能大屏机引领市场的时代,看到这种键盘手机,真是令人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沧桑感。而且手机的屏幕上还有两条裂纹,塑料外壳也裂开了,用胶布贴了起来。
我不禁说道:“你们在国外过日子,挺辛苦吧?”
“哪里!到哪不都是一样的活!”女人说道,“就是英语不好,有点麻烦。”
我几乎是颤颤巍巍地把我的智能手机拿出来,虽然不是什么高端型号,但是和男人手上那手机一比,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他按着自己的手机,查找本机号码,然后一个一个地报出来。我看见他的手,那是一双布满老茧和伤疤的,红褐色的手。
两人离开后,我飞奔去林书南的家。
他开门,用发懵的眼神看着我:“你今天敲门怎么这么急?催命来了?”
“关门,进屋说话。”我说,“屋里没别人吧?”
我把见到的那一对夫妻的事情告诉他,他的表情立刻紧张起来:“你告诉他们我在这里了?”
“没有。”我说,我把自己的回答方式也告诉他,听着听着,他的表情就松弛下来,渐渐露出了笑容。
“有你的!”他说,“够机智!”
“那两个人究竟是你的什么人?”我说,“能告诉我吗?还是秘密?”
他想了想,说:“秘密。”
我走到他的橱柜,找出一瓶可乐,一边自顾自打开,一边问道:“你喝点什么?”
“什么也不用。”他说。
“你是不想见那两个人,还是不能见?”
“不能见。”他说,“他们会杀了我的。”
我笑笑,拿起可乐瓶子猛灌,然后说道:“那你怎么办?”他们游荡在这附近,说不定哪天就撞上了。”
他站起身,去房间里翻找了好一阵子,等他出来的时候,那形象让我差点把可乐洒了自己一身——只见他穿着长长的黑色风衣,头戴一顶帽檐很低的帽子,架一副遮住半张脸的墨镜,而且走路的时候还刻意佝偻着背。
“这样的话,看不出来是我吧?”他说。
“看不出来,但是看上去非常可疑。这样上街,当心被警察抓了去。”
他摘下墨镜,甩掉帽子,就这么在我面前坐下,说:“我早就准备好了的,这身行头。”
“对了。”我说,“除了我,还有多少人知道你住在这儿?”
“我一向很低调,所以知道的人不多。要真是有人说出去了,那我也没办法。”
我吨吨吨地又灌了大半瓶可乐,站起身说道:“不行,我得回去问问我室友。”
我才刚打开门,就看到房东所罗门那张颇为讨厌的脸:“你去哪里了?”
“去见一个朋友。”我说,“怎么了?”
“没什么。”他说,“只是看你出去一下又回来了,有点奇怪。”
我费尽力气扯出一个还算友好的笑容,走进了屋。
千易贤正窝在沙发上玩手机,看起来,他已经非常迅速地从打击中恢复了。看到我进来,他坐直了身子,神秘兮兮地对我说道:“你过来,有个小问题问你。”
我心怀不安地走过去,他压低声音问我:“你认识林书南的,对吧?”
我愣了一下,反问道:“干嘛问我这个?”
“刚才有一对老夫妻来敲门,问我知不知道他,还问他住在哪里。”千易贤说。
我瞬间紧张起来:“你告诉他们了?”
“没有。”千易贤满不在乎地说道,“虽然看上去不像坏人,但谁知道他们是什么人那!”
我松了口气:“那你直接把他们打发走了?”
“嗯。”他抬眼看着我,“怎么,你知道他们是谁?”
“我不知道,只是随便问问。”我说着,走上了楼。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几乎天天都能看到那对夫妻在附近游荡,像一对找不到家的孤魂野鬼,我从窗户看见他们问过路的每一个人问题,如果话语说不清楚的,就手舞足蹈地比划。但是,每一个人都摇头,有些甚至还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他们始终没有找到他们要找的人。
我时常掏出手机,看他们留下的电话号码。不可思议,那一串数字就像是有什么魔力一般,让人无法忘却,但我不能拨通那个号码,甚至看着它的时候都小心翼翼,怕不小心按了拨号键。有时候我觉得,我也好,林书南也好,都有点残忍。
几天后,他们不再出现了,我松了口气,在网上给林书南发消息。
“饼干!你没被他们带走吧?”
“没有。”他非常简短地回答我,附加一个异常疲惫的表情。
“躲得很累?”
“嗯。”他说。过了一会儿,他又发来:“总算是躲过去了,奇迹啊。”
“你还好吧?”我不由说道,“发张自拍过来,让我看看你还完整不?”
他:“拒绝。”
他从来不发什么自拍,头像也是用的风景照。
后来我出门的时候,又远远地看见过他们,他们虽然不在紫荆区了,但是仍在这镇子上,每次遇到,我都会赶紧避开,并且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太不应该的事情。有时我也会想,他们看上去经济拮据,英语又不好,是怎么在这座镇上活了那么久的呢?
直到有一天,我在阳明河边再次看到他们,这次没有来得及避开。他们迎面而来,女人激动地走过来,一把握住我的手,说:“大妹子,你瞧见了没有?……你打听到没有?”男人在旁边跺脚:“招呼都不打一个就问上了,多没礼貌啊!”
我笑笑,说:“不好意思哈,没有。”我自己觉得自己声音很虚,但是他们并没有怀疑,只是眼中的失落之色怎么也掩不过去。我假装很忙的样子,说了句“抱歉,我先走了”,就和他们擦肩而过。
他们究竟是谁呢?
然而,那个男人几步走上来,一把拉住了我:“大妹子,你真的尽力了吧?”
“我……”我梗了一下,说道,“身边的人我都问过了。”
他似乎有些疑虑,但无法开口再问下去,女人急忙说道:“当家的,你干什么呢?人家忙着呢!”
其实我不忙,我要是真忙,我就不会这种时候在河边闲逛。如果男人再问一句,我想我说不定会露出马脚,但是,在他来得及再问之前,有个年轻人拿着张单子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能帮忙填个问卷吗?”
我安松一口气,他挑出三张中文的问卷,发给我和那对夫妻,那夫妻似乎都有些老花,把指拿得很远看着。
这是一份关于笔记本电脑的调查。我情不自禁地去找柳叔叔公司生产的某一款。我记得那款电脑虽然功能不多,但价格便宜,性能也不错,在这小镇上颇受欢迎。
我果然找到了,还看见同样是柳叔叔公司出的几款新品,那家伙就是靠这些赚得盆满钵满的。
填完问卷,我把纸张交给这年轻人,小声问他:“你是不是永昌公司的员工?”
他有些惊讶地看我一眼,说:“我只是临时雇的……你怎么看出来是永昌公司?”
“除了柳子昂,谁会这么重视这小地方的市场?”我说。
他笑道:“你挺了解的嘛。”
这时,那个男人把纸递给他,小声说道:“这个字,我不认识。”
青年有些惊讶,男人不好意思地说:“好多年没读书写字了,学过的那点知识,也都还给老师了。”
“没关系没关系。”青年连忙说道,“喏,这个是……”
我犹豫了一下,转身赶紧离开。
今天一天都没有什么要做的事,我没有心情回去,便沿着这条河,越走越远,像这样的散步,似乎也是久违的了。
从小我的耐力就很好,这次便走路便走神,不知不觉我已走出去很远,当我终于觉得有些疲惫时,一抬头,却看见了疗养院的大门。
##第27章 活在不同世界的人
真巧……不,也许并不巧,大概是因为我在考虑着饼干君的事情,才不自觉地走到了这里。袁芊骊怎么样了呢?
我走过去,门卫让我登记了信息,我循着上次的记忆,找到303号房间,敲门。
袁芊骊过来开了门,和上次见面时相比,她显得更瘦了,而且脸上带着疲惫。
“是你?”她说,“进来吧。”
“一时兴起过来的。”我说,“没有打扰到你吧?”
“没,不过真不巧,饼干君刚刚走。”
“啊,说到他……”我说,“你知不知道有人在到处找他的事?”
她有点愕然地望着我:“好像听说过,怎么了吗?”她的语气轻描淡写,一点儿也没把那当成一件严重的事。
“他没有跟你细说?”
袁芊骊露出有些抱歉的笑容:“没有当面说起过……我最近状态不大好,所以他写来的信件,发来的消息,我都没能仔细看。”
“状态不好?”
“不是……身体疾病……的原因。”她字斟句酌地说,然后思考了很久,“嗯,我……我无法集中精神去考虑现实的事务,你,你或许听说过,我经常神游太虚,别人说话也注意不到。对外界发生的事情,都……呃……得过且过。”
她说完之后,就直勾勾地盯着我,我点点头,说:“那……这是,与现实脱节了嘛?”
她没有回答,仍然那么看着我。不,她已经不在看着我了,她的眼睛虽然朝向我,但目光却定格在虚无,我觉得她仿佛成了一个幽灵。
“喂,你还好吗?”我说。
她没有回答,我怀疑她已经陷入了睡眠状态,甚至是在做梦,只是看上去还醒着。我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过了足有一分钟,她忽然清醒过来,说道:“我刚刚是不是……样子很奇怪?”
“啊,像定格了一样。”我说。
她再次愣在原地,我原以为她还得再定格一次,但她没有,我看到她的眼圈有些发红了。
“我看到了。”她说,“另一个世界。”
“只有一个世界。”我说,“就算有别的世界,那也不是我们的世界。”
她摇摇头:“你不明白的。”
她看上去更虚弱了,好像随时都要倒下。我不由得往前凑了一点,让她靠在我的肩膀上。
“原本这种情况只是在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或者和饼干君在一起的时候……才有。”她说,“可是现在,好像随时随地都会发作。医生说是精神问题。”
“嗯。”
“我经常感觉自己在一个空房间里,那儿谁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窗户也看不见外面。我一个人待在那儿,什么都做不成……你相信死后的世界吗?我觉得那就是。”
“死就是无,什么都没有,没有空寂,也没有自我。”我说,“我是这么想的。”
“什么都没有……”她摇头道,“我宁可相信有地域和天堂。”
我发现她在哭,这很突然,我不明白她究竟为何而哭,为死亡?为她不太健全的精神状态?我不知道。只是她靠在我身上,我无法拒绝。我发现自己无法拒绝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她说,“我总感觉身边有个黑洞,自己随时会被吸进去……正常人很难理解这种感觉吧?”
“嗯,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实话讲我知道她不知所措,但我确实无法感同身受。我不太能想象,比起疾病,与现实脱节会变成更大的困扰。
究竟是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人呵……
我只感觉到她在抽泣,我说:“要不要试着大声哭出来?”
她没理我,转身把自己埋进枕头里。过了好一会儿,她说:“我从小就是个优等生,你知道吗?”
我当然不知道了,我了解她的事全来自于林书南。林书南没讲过的事,我自然不知道。
“从小,周围的人全把我当作家里的希望,我幼儿园毕业的时候,他们已经在计划着我考上清华之后的事了。”
我不禁特别想笑。
“他们说,我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他们说,我是父亲的当之无愧的后继者,他们说,我是整个家族的骄傲。可是我从来不知道,我之于我自己是谁……我只是建立在一堆人的期望上的产物,所以,当家族崩塌的时候,我就找不到我自己了。”
“教育的失败,是吗?”我说。
“是家族的失败。后来想起来,他们全都不曾真正有过自我,所以也不曾给我。”
我想起柳泉,据说他小的时候,是神童,也是全家人的出气筒。听我爹说,柳泉的生父是个“道貌岸然的厉鬼”。有些东西还真是能代代相传。我想。
她翻过身来,说:“你走吧。”
“嗯?”
“我不知道我自己会变得有多失态,所以……你走吧。”
我咬了咬下唇,说:“你会不会像这样……让饼干君走。”
她抬眼看着我:“不会……因为他和我多少有些相似。”
“我看得出来。”我站起身说,“那,我走了。”
她没有说再见。我不知道是否还能见到。就算见到又如何?她活在我所不理解的地方,我们谁也拯救不了谁。
我一边走出疗养院的铁门,一边摸出手机看时间,才发现电量已经很少了。我在外边待了太久,是时候回去了。
天阴沉沉的,云看不出边界,空气中飘散着冰冷的味道,这是下雪的前兆,我把手插进口袋,加快脚步,还没走出几步,手机就在口袋里大响起来。
是柳叔叔的电话。
柳叔叔和我爹一样,柳叔叔和我爹一样,从不把电话当作交流感情的工具,而只是用它来交代事情。因此我又有点儿紧张。接起电话,连个“喂”字都没来得及说,柳叔叔就在那头说道:“你这几天是在放假吧?”
“唔,没错。”我说,“怎么?”
“正好有事儿要你帮忙。”他说,“算是个特别的假期工吧,不过可能要延续到假期结束后了。”
“什么事?”我说。
“一个调查。”他说,“我想在学生中调查一下。为了避免公司名气带来的影响,希望你们对外宣称是学术研究用的。”
“喂,你不会是要搞什么危险的勾当吧?”
“绝对没有!我可不像你爹那么会坑人那!”
“我开个玩笑的。”我说,“那,报酬如何?”
“我送你一台电脑。”
“那还是算了。”我说。这柳叔叔也是个坑人的主儿,我高中的时候他送过我一台电脑,结果那台电脑竟然会自动播放《忐忑》,大半夜的差点把我魂给吓没了,而那之后,那台电脑又发生过各种各样的事,比如内存不够的时候会说脏话,用着用着会突然出现一张满脸鲜血的图片……如此这般。
“开个玩笑啦。”他说,“报酬问题到时候讨论,你应该不会残忍拒绝我吧?”
“嗯,你是我的大恩人那。”
“那,明天下午,到我这里来。”他说。
柳叔叔住在另一个镇上,虽然紧邻着斯佩德镇,但是风貌大不相同,这里是真正有异国气息的地方,并且怎么看都比那斯佩德镇要高大上得多。进城之后,坐着公交车,穿过大街小巷,在整座城海拔最高的地方是柳叔叔的住处。
他平时一个人住在这儿,大概是因为体胖的缘故,一个人住别墅,倒也没显得房子太大。也有可能是屋外的花草和屋内的物品都摆得满满当当的,并无多出来的空间。他把我迎进门,说道:“你一定没想到,今天还有两个人来。”
“两个人?”我一边说,一边沉进沙发里,抱起茶几上1.5升装的可乐,一点也不客气地“吨吨”猛喝,过不一会儿,柳泉进了门。这里是他家,他会出现,完全不奇怪。
可是跟在柳泉后面的人让我吃了一惊:林书南?那小子怎么会在这儿?
他看到我,也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
“我是柳叔叔的客人。”我说,“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很照顾我。”
“我也是他的客人。”他说,“柳泉介绍的。”
柳泉微微一笑:“爸,这就是我跟你讲过的……”
“进来吧,拖鞋在门口。”柳叔叔说,“要喝什么?”
“什么都行。”林书南说,“找我来有什么事?”他的声音多少有点冷淡,我看他多半是自己不愿来,硬是被柳泉带了来。柳叔叔倒不甚在意,对柳泉挥了挥手,说道:“泉儿,你先上楼去吧,这事我和他们商量。”
柳泉点了点头,转身上楼去了,柳叔叔走去倒茶,林书南小声对我说:“这大叔真厉害,我还以为没人能让柳泉乖乖听话呢!”
我淡淡一笑:”一物降一物。”
柳叔叔给我们泡了红茶,在沙发上坐下,说道:“辛苦你们了。”
“别再卖关子了。”我说,“到底什么事?”
“唔,怎么说呢,我……”他用手指刮了刮下巴,“我在寻找……柳泉的亲生父母。”
“呃……我知道,你以前也找过,但是没有找到。”我说,“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柳叔叔拿手指节敲着桌面,道:“当然是让你们帮我寻找线索了。”
“我去,得了吧你。”我说,“柳泉是你在中国领养的,他的父母多半也在中国。我现在又回不了国,怎么找?”
“傻。”柳叔叔说,“他们当初抛弃他,是觉得他太瘦弱,不好养。如果他们知道他变成了有钱人,肯定会自己冒出来的。”
“呃……”
“不过,我可不想让那种人找到我头上来,至少不想在知道他们的身份前就暴露了自己。”柳叔叔说,“所以才要你们出马,懂吗?”
##第28章 伪装计划
“我说,这不是确确实实在坑我们吗?”从柳家出来后,林书南说道。
“是啊。”我苦笑,“这特么……居然让我扮柳泉的女朋友!”
“而且,还要我当他的属下,配合演出……”林书南咬牙切齿地说。
“我没想到你会答应。”我说,“为什么不拒绝?”
“我第一次知道柳泉是个孤儿。”他说,“我想了解一下这件事情,因为……呃,我女朋友也是孤儿。”
“她跟我说过了。”
林书南惊奇地看着我:“你见过她?”
“嗯,一时兴起跑了过去。”
“她没有赶你走?”
“呃,她……她后来让我走了,不过不算是‘赶’吧……”
林书南像是大松了一口气:“我还担心……唔,你不知道,她发起飙来多可怕。”
“发飙?我没见过。”
“像个被惯坏的小孩子。”林书南说,“大喊大叫,闹得昏天黑地,事后她自己却未必记得。”他想了想,把袖子撩上去一点点,给我看他腕背的血痕:“这是上回被她抓的。”
即便他这么说,我也想象不来。那腕背的痕迹,感觉更像是被狗爪子抓的。
“不提这个了。”他说,然后调整了一下表情,拿腔作势地说,“从今天起,我就是柳泉的小弟!他让我去东,我绝对不去西!天塌下来我不怕,因为柳家帮的势力遍布全城!乌拉~!”
“他的小弟本来就到处都是。”我说,“学生会那帮人全都对他服服帖帖。”
“我可是被选中的!”他说,“小弟中的间谍党。”
我们走到公交车站,站台上只站着一个身上散发着烟味的老人,和一个白白嫩嫩的女孩,没有人抬头看我们。
“这趟车一个小时才来一班。”林书南看着站牌上的指示说,“shit,现在是十五分对不对?我看我们刚好错过了一班。”
我摊摊手,在站台的凳子上坐下:“有什么东西可以消磨一下时间?”
“手机。”他说。
我摇摇头:“难得出镇一次,结果就在玩手机?”
“不然呢?”他说。
“你这个人那,不解风情。”我说,“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坐下来聊天’这回事的么?”
他不置可否,在我身边坐下:“我可是个没情调的人,如果你希望我妙语连珠,那你就彻底错了。”
“你没情调这件事,我可跟你一样清楚。”我说,“但是,你在网络上不是很能侃么?”
“有些人在线上和线下是两种状态。”他说。
一辆车过来了,但不是我们要坐的那一辆,女孩上了车,那个老人回头看了一眼,车走后,一阵风吹过,将一股烟味吹向这边来。
“那就说说香烟吧。万宝路,外国烟。”他说,“我上中学的时候,有个同学从国外带回来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学生间很流行抽那个,但是只有男生吸,女生不吸。偶尔有那么一两条女汉子抽万宝路的,反而很受男孩子欢迎。”
“你吸不吸烟?”
“以前尝试过,但是……老实说,那玩意儿实在没什么意思。”他说完这句,沉默了一下,在寒风中搓着双手,“我……叔父,喜欢抽红塔山。”
“你叔父,是怎么样的人?”
他朝那个老头儿努了努嘴:“喏,就像那样,半头头发都是花白的,看上去很……嗯,粗糙。他喜欢迎着风抽烟,然后经常被烟迷了眼睛,时间一长,眼睛就很容易疲劳,见风流泪,不过视力还是好的。”
我想象着那样一个男人,不料却想起了那满城找人的中年人。
“你跟他很亲?”我说。
“谈不上。他是个传统的男人,对待小辈总归是以教训的姿态。”林书南望着远方说,“呐,你跟我套了这么多话,你自己就没什么想说的?”
“唔,这个嘛……”
我想了想,说:“我昨天晚上梦见我妈了。”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
“我妈很久以前就死了。”我继续说道,“我也很久没有想起过她的事了,毕竟是在我形成记忆之后没多久就去世了。我根本想不到,直到现在还会梦见她,而且梦里她的样子……非常清晰。”
林书南低头看着地面。但他显然是在认真听着。
“我原以为我可以忘却,但是……有些东西,时间是抹不去的吧。”
“嗯。”他说,“就像疤痕一样。”
风越发大了,我有些坐不住,正寻思要不要交个出租车,却听到后面响起一个磁性而好听的声音:“抱歉,让你们久等了,我忘了这里的车整点才有一班。”
我回过头,看到柳泉站在身后。
“我和你们一起回去。”他说,“我开车。”
他说话的语气很谦卑,却不容拒绝。他转身,不一会儿,从柳家的方向开来了一辆蓝灰色的宝马。
“上车。”他说,“兰兰,你坐前面。”
我乖乖地坐到前排,他一边开动车子,一边说道:“这个计划没必要瞒过所有人,对于本来就清楚情况的人,不瞒也罢,毕竟我们只是给外来人装装样子。”
“确定可以实施吗?”林书南说,“不会把很多人弄得一头雾水?”
柳泉眼睛盯着前方,淡淡地说道:“我有这个威望。在我身边的人,就算对我的行动抱有疑虑,也不会问长问短。”
我问道:“你父亲说的那个计划,是你想的?”
“不是,是他自己想出来的。”
“你认可?”
“我只是想找到我的亲生父母而已。”他说。
我摇了摇头:“那样的父母,我倒觉得不如不见。”
“兰兰,难道你就不想知道你母亲死亡的真相?”
“我不想,意外也好,别的什么也好,都是过去的事了。”我说,“我不想被困在过去里头,而且不管怎样,那都不是我的错。”
柳泉苦笑着摇摇头:“你这思想,跟你父亲一模一样。”
“所以……你真的很在乎亲生父母的事?”
他一边打方向盘,一边说道:“我这辈子在乎的事情都不多,这件事,是其中之一。”
没跑了,这家伙既然绝对会把我和林书南利用个爽。我倒是不担心我自己,但是,我很有些同情利含情,毕竟她才是正牌的女友。柳叔叔为什么不直接让利含情担当大任呢?我不明白。
圣诞假期过去后,因为学校布置的论文越来越多,我不得不一头扎进了功课中,每天奋战。
这天黄昏时,我一边进屋门,一边想着要怎么做这个“情绪稳定性与缪勒·莱尔错觉的关系”的研究,千易贤在沙发里喊道:“你过来,快看看这个!”
我看见茶几上放着一张报纸。可惜,我现在对新闻不怎么感兴趣。
“我忙,不看。”我一边说,一边换鞋。
他不依不饶地冲过来,把报纸往我面前一竖,报纸上大大的柳泉照片让我大吃一惊。
“靠,这什么?”我接过报纸,仔细一看。
原来这是一则寻人启事,大意是说,柳泉身为一个孤儿,这些年来一直过得十分孤独,虽然他也怨恨过父母的抛弃,但……咳咳,此部分肉麻,我直接跳过。总之,就是说他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且,现在已经腰缠亿贯的他愿意让父母也过上衣食无忧,要啥有啥的生活。
我想,如果是他的那对势利眼父母,看到这报道一定会跳出来的。我也马上明白了柳叔叔不愿暴露自己的原因——要是真的让人知道柳泉是他的养子,那么那两人会恨不得把整个永昌公司吃进去。
虽然是让我扮演柳泉的女朋友,但实际上他还是独来独往以及到外面去找女人的次数更多。不过,一到了有比较正式的聚会的时候,他一定会带上我,而且还要正式地给人家介绍,过不了多久,在这斯佩德镇有头有脸的人全都知道了我是他的“女朋友”,走在路上都尝尝被人叫住,甚至还有人喊着“看看看,这就是柳泉的女朋友……”那样子简直像在动物园里看猩猩。
我感觉这事儿真是没谁了。
林书南这几天也时常更在柳泉身边,我的窘态,他自然见识了不少,可是这个混蛋居然每次都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喜滋滋地看我受罪。
“下次人家再拼了命地给‘柳夫人’敬酒的时候,你能不能帮我劝劝他们?”我说,“就说我有胃溃疡。”
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你酒量不是还不错的么。”
“不错是不错,但是也不能一直这样啊!再这么下去,没病都要变成有病了。”
他冷冷一笑:“你吃香的喝辣的,‘柳泉的女朋友’这名号一拿出来,没人敢拿你开涮,而且啊,柳泉在外人面前,对你那叫一个温柔体贴……你不是也回应得很好么?”
“好哇,你小子还跟我杠上了,我那不是为了演戏,你演属下不也演得挺像……哎,不对啊,你丫不会是吃醋了吧?”
“吃醋?”他抬抬眉毛,“轮不到我。”
我觉得他抬眉毛的动作分外搞笑,不由得伸出手,点了点他的眉心,顺便替他理了理乱掉的刘海。
“咦,你额头上有道疤!”
他慌张地拿手拨开我的手,并且用头发把那道疤盖住。
“得了吧,你浑身是血的样子我都见过,还遮什么?”
他的脸色黑得像锅盖,转身走了,步速奇快无比,我意识到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
晚上,我打开聊天软件,“夹心饼干”罕见地一整晚没有上线。
##第29章 同病相怜
第二天,他还是没理我。
他又开始一个人上课,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做各种事情……有时我从他面前经过,但他仿佛根本没有看见我,径直走了过去,除非我正站在他面前,他才不会视而不见,而是从旁边绕过去。
而之于除了我之外的周围的人,他也像变成了空气,没有人和他搭话,没有人去邀请他共进午餐,下课的时候,人们多半三三两两,只有他一个孤孤单单,但他看上去好像早已习惯了这种孤单。
不习惯的人是我。本来,我身边有苗嘉木,有几个还算聊得来的女同学,我并没觉得,林书南,或者是“夹心饼干”这个人是个不可或缺的存在,我自以为我对他的感情,与其说是喜欢或是依赖,更多是好奇和……和一种老妈式的关心,我想矫正他那种别扭的心态。
可是,当他从我的生活中淡出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变得有些空落落的。习惯性打开社交软件,却不知道找谁聊,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偶尔看见他的背影在食堂的角落,而我身边或许坐着熟人,或许是陌生人。然而更多的时候,下课后他并不去食堂,而是坐在原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看上去就不好吃又没营养的面包来。每到这种时候,我都恨不得弄一碗热汤扣在他脑袋上。
他总是有意无意间表现出一点偏执,有意无意间却有显得有些善良。他会透露出很多关于他自己的事,但是对于核心的部分,他总是绝口不提,我虽然并没有仔细考虑过那是件怎样的事,但我想我知道那种感觉——对于有些人来说,人生是循序渐进的,慢慢成长,慢慢改变;但对另一些人来说,人生会突然出现一个巨大的波折,将原本存在的秩序打得粉碎,将人的身心扭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我想,林书南的别扭大约就是来源于此。
以前每每在网上聊天的时候,他总爱说风凉话,他常常会嘲笑我矮,我说什么不愉快的经历的时候,他肯定会发来大笑的表情——但我……但我甚至觉得这样挺好。每次笑过之后,他有时会正经地给我一些建议,有时则开一些不着边际的玩笑。至于究竟是哪一种,似乎完全随机。
他不是个好的倾听者,但他不在的时候,我却很不习惯。
三天后,下课的时候,利含情出现在我面前,问道:“你们到底在做什么?”
她的语气,在柔和中透着一丝强硬。
我考虑了一下,决定告诉她实话。
“这是一个伪装。”我说,“目的是……找到柳泉的亲生父母。”
我原以为这事情要解释很长时间,没想到她只是反应了一秒钟,就露出一副明白了的样子。
“原来如此,看到报纸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的。”
“呃,怎么?”
“柳泉的父亲之前曾经问过我,愿不愿意为了柳泉,去干欺骗人的勾当。”利含情说,“他把所有的计划都告诉我了,然后,我很直接地回答了他‘不行’。我不是擅长欺瞒的人。”
“所以你拒绝了。”
“那你呢,你为什么会答应?”她反问道,“这并不是一个好差事吧?”
“我欠柳家的人情。”我说,“而且,说实在的,我也很想看看柳泉的父母到底是怎样的人物。”
“我……”她小声说,“你别误会,我不是想阻止你,但是我觉得……像这样的计划,继续下去很可能会让你卷进麻烦。”
“我也挺担心的。”我说,“近段时间烦心事多得很。要早知道会这样,我肯定会直接拒绝的,但是,既然已经答应了,也就没有退路了。”虽然柳叔叔说过如果我不愿意,可以随时退出,但是已经开始了的事情,我总想看到个结果。
“柳泉很在乎找父母这件事。”我说,“他难得这么在乎一件事。你知道的吧?真正能让他在乎的事情少得可怜”
“我总以为他不食人间烟火。”利含情说,“虽然我知道他曾经在孤儿院待过,但我总以为,他根本不会去想那种事情——他的眼光是应该放在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方的。我甚至想……或许他是在找一个疏远我,而不被我质问的机会。”
“中国人很在乎血缘关系,而他……”我摸着自己的下巴说,“他骨子里是个最落俗套的中国人。”
一阵风吹过,她不禁将手插在口袋里,我望着教学楼——这地方设计得有点不靠谱,一到冬天,满屋都是穿堂风。
“啊,对了。”利含情在口袋里摸到一样东西,“这是街角台球店的会员卡,我一个人去也没什么意思,不如你拿去吧。”
“我也没什么台球上的玩伴啊。”我说,“要不……我俩搭伙?”
我听柳泉提起过,利含情的台球技术很好,而我自己只是一个半吊子,至于我身边,好像倒没有擅长台球的人。
她若有所思地笑笑:“那,你可以再叫几个朋友来。说真的,我最近朋友有点少。”
当天晚上,我叫上苗嘉木,她叫了一个男生,我们在台球厅碰面。除了利含情,其他人的水平都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因此她一直在赢球。我看苗嘉木那样子,已经崇拜得快要跪下来拜师了。
中场休息的时候,利含情出去买饮料,我们三个人坐在休息用的长凳上。
“真是个漂亮女人啊。”苗嘉木感慨地说。
“嗯,确实。”我说,“台球也打得好。”
“成绩也好。”那个男人(利含情叫他“小真”)说道,“跟你比起来,她更配柳泉。”
他的语气里似乎有些敌意,我假装没有注意到,说道:“也许是这样的。”
小真眯起眼睛,说:“我听说,柳泉原来的女友是利含情,你把她挤下去了?”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柳泉原来的女友是谁,而且……他现在的朋友是些谁,我也一无所知。”我故意作出很失落的语气来:“虽然名义上是他的女朋友,可我实际上还是个边缘人物吧……”
那小真似乎满意了一些,我抬头问道:“你很欣赏利含情?”
“妈的,那个男人不欣赏她?”小真说,“还有,哪个女人不嫉妒她?”
利含情从外面回来了,我不知道她是否听见我们的对话,她拿着饮料——虽然我们没有说过,但她似乎准确地猜中了每个人的口味。我的是摩卡咖啡。
我们又玩了一会儿台球,这天晚上,时间似乎过得很快,我几乎忘了这些天来那种隐隐约约的孤寂感。但是当一切结束之后,我们站在台球厅的门口,挥手告别时,那种有些凄惶的感觉又回来了。
“姐,兰兰姐。”苗嘉木转到我面前,“你最近是不是不开心?”
“我?还好吧。”我说。
“不,我觉得你就是不开心。”
我淡淡地说:“人都会有状态不怎么样的时候。”
他也不再说话,跑到旁边的杂货店去买了一根棒棒糖:“喏,给你!”
我不禁笑了:“你当是哄小孩啊?”
他只是笑笑。
那天以后,我经常和利含情一起出去,闲逛,打台球,或者玩弹子球,但是我们的关系始终保持着一层淡淡的距离。我们不是闺蜜,更不是知音。后来想起来,我们会突然走近,也许只不过是同病相怜而已。
和利含情待久了,我有时会觉得,如果我是个男人,我一定会爱上她。这不仅仅是因为她好看而已。她身上随时都带着一种既要强,又楚楚可怜的气质。这种气质会让几乎所有的男人欲罢不能,而她自己多半并没有意识到这点。
某一个雪后的晚上,我和利含情一起在供应热饮的面包房坐得久了些。她生理期,情绪有些不佳,所以整个晚上都闷声不响的。而我作为一个从不痛经也没有姨妈期烦躁的女人,对此只能感到无能为力。晚上我们一起回去的时候,我就问她:“柳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要是遇到你身体不舒服,他会怎么做?”
“多半会送我去医院。”她说,“或者是给我递药……他偶尔也会表现得温柔,不过只是偶尔,大多数时候,他的关心都是属于例行公事。”她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习惯了。”
我停下脚步,借着积雪映出的光线,我看见前面的路上摆放着路障。
“封路了。”我说,“可能是出了什么事故,我们绕路走。我知道这边有条小路。”
今夜的月是新月,但是因为积雪的缘故,还是能看见东西我们走在积雪的小径上,白天这条路倒是有不少人走,晚上却空荡荡的,路边上的废弃工厂也看起来孤零零的,像是某种古老的遗迹。真是一个月黑风高夜,典型的杀人放火天。
“大晚上走这种路没关系吗?”利含情小声说。
我心里也有点没底,想不到这地方晚上是如此荒凉。
“这是最近的路了。”我说,“要是走别的路,得绕很远。”
她点点头:“要是碰上匪徒的话,怎么办?”
“打跑他们!”
她笑了,我知道她不太相信。但是她的笑马上凝固了,因为,我们看见一群打扮得五颜六色的人站在前方。
“你还真是个乌鸦嘴!”我说。
##第30章 当模特要脱衣服吗?
那几个五颜六色的人站在面前,我感觉就像看到了彩虹,其中还真有一个人,顶着一头彩虹糖一样的诡异发饰,而站在最前面的人,脑袋上的头发像火把一样轰轰烈烈地翘着。
“妹子。”带头的那人,我暂且叫他做“龙套A”,用南腔北调的英语说道,“要不要跟哥几个玩玩?”
我歪歪脖子,作出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说道:“怎么玩?”
“你不知道么?”龙套A走过来,就要拉起我的手,“我教你玩。”我后退一步避开了他的手。
“啊,就是男人都喜欢做的‘那个’是吧?”我说,“可惜我不喜欢。”
利含情在旁边看着我,对我的胆大,她多少有些吃惊。
龙套A“嘿嘿”笑了起来:“你觉得你有选择权吗?”
“如果我拒绝,你会怎么做?”
“那,当然是……硬来啦!”他哈哈大笑起来,带动着他身后的人全都笑了起来,然后,他朝我冲过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我却狠狠地把他往后一扯,用脚一勾,趁他一个趔趄之际,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
开什么玩笑,自从上次被一群小混混弄进医院之后,我就一直在想着怎么对付这种人!
看见老大吃亏,站在后面的小混混全部冲了上来,我把打头的那个人狠狠一揪,然后甩出一个“羽鸟式过肩摔”,这是我跟羽鸟十香学来的招数,威力巨大,只听一声惨叫,其余人都愣了一瞬。我顺脚就踢开另一个人,吼道:“谁再过来,我拧下他的命根子!”
一群混混互相对视,然后有一个人说:“怕什么?上!”一边说,他一边脱掉外衣。
我也把大衣脱掉,本来想交给利含情,转念一想,直接把大衣扔到地上。紧接着,我一低身子,避开挥过来的拳头,然后略一转身,作了个要打他下巴的假动作,却在他要反击时退开了。
哼!跟我斗!
五分钟后,一群人都退到两米开外的地方,用看鬼的眼神看着我。我有些气喘,但眼睛里冒着兴奋的光,手上还拿着两把夺下来的刀。
一群混混互相对视,他们不甘心就这么走了,我听见有人小声说:“要不要叫别人来帮忙?”
“为一个小女孩,犯不着。”有人回答,“还是算了,我们走吧。”
正说着,一个人从小路的拐角走过来,用我有些耳熟的声音说道:“你们,发生什么了?”
我定睛细看,在雪光中勉强能看清那个人的脸。李新民,是他。自从上回在超市遇到这个“混混之王”后,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但他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朝我看了一眼,然后眯细眼睛:“姑娘,你胆子挺大啊?叫什么名字?”
“史兰。”我说。
他愣了一下,然后他的眼睛就瞪大了:“怎么……难道是你?”
我这么有名?!
“你是克莱登大学学生会的史兰吧!”他说。那群混混开始窃窃私语。
我露出高深莫测的微笑,抄起手,说道:“是,又怎么样?我倒想问问你,你和学生会的李新觉是什么关系?”
尽管环境很黑,但我还是看出他的脸色沉了下来。“那是我哥哥。”他说。
“原来兄弟两人可以如此不同呵。”我笑着说,“长见识了。”
他皱起眉头:“你……我懒得跟你说,反正你打伤了我的朋友,你要陪我医……”
“你还没陪我的时间损失费。”我说。
他拧着眉头,显然知道这样杠下去也不是办法,但是又不好在一群小弟面前放下面子赔罪。我正想着要不要给他一个台阶下,却又有一个声音传来:“新民,你在干什么?”
是李新觉,他走过来的时候,我细细地打量着他和李新民,才意识到他们两个人的脸如此之像,简直是一模一样,看来他们不仅仅是普通的兄弟,还是双胞胎,只是性格相差很远的双胞胎。
李新民撅起嘴巴,那样子仿佛被老妈训了的调皮少年,李新觉朝我看过来,说道:“实在对不住,我这个双胞胎弟弟……不太成器。”
“没事儿。”我说。
“新民,你赶紧回家去!”李新觉瞪着他弟弟,严厉地说。
李新民虽然一脸的不情愿,但仍然乖乖地对那些混混们说道:“大家都散了吧。”
人们都散去后,我转过身寻找被我扔在地上的大衣,大衣已经被利含情抱了起来,递到我面前。
“你的手臂受伤了。”她说。
“被你发现了。”我说,我明明用袖子把伤口藏起来,想造一个毫发无伤的假象来着,“没想到有人在袖子里藏小刀,还好我闪得快。”
她帮我把袖子捋上去,看到那伤口,细细长长的一道口子,远看就像某种爬虫。“伤口不深。”她说,“但是太长了,还是好好处理一下,不然会留疤的。”
“没事儿。”我说,“我知道怎么做。”
“到我家去吧。”她说,“就在这附近,我帮你看一下。”
我没有拒绝。
走到小路的尽头,拐一个弯,就是利含情住的屋子,另一边可以看到宽阔的大马路,她把我迎进她家。
利含情的家里非常整洁,整洁得几乎有些没人情味,她让我在桌前坐下,然后去翻柜子找医药箱。我打量着她的桌子,桌上有桌布、玻璃盖板、餐巾纸和一本小小的笔记本。
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看上去很认真。不一会儿,她拿着医药箱跑过来,说道:“来!手臂给我看看……别动。”
她帮我消毒伤口,动作十分轻柔,我看着她专注的眼神。真是个贤妻良母,我想。配柳泉太可惜了。
“要是疼的话可跟我说啊。”她说。
“那本本子,是什么?”我问。
“啊,那是……”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那是我记录柳泉的喜好的本子……你既然已经看见了,翻开看看也没关系。”
我翻开本子,上面用清秀工整的字体一项项地写着,包括柳泉的饮食喜好,包括他的各种生活习惯,精细到了每一个细节,甚至包括他喜欢把手表戴在第三格,包括他不会连续两天喝一样的饮料,包括他看书的时候会把腰封当成书签用。这是一本很令人感动的本子,但是我真的觉得有些心酸。
“老记这些,不累吗?”我说。
“习惯了,其实这些事情我不用写下来也能记住,但这本本子我打算一直保存下去。”
我摇摇头:“姿态放得太低,反而会容易让人忽视。”
她帮我把伤口扎上:“我身不由己。”
身不由己。
她要送我回家,但我拒绝了,一个人走在回去的路上的时候,天气更冷了,我紧了紧衣服,突然很想去找林书南。我真的,真的很想见他,甚至在我意识到之前,我已经站在了他的门口。
身不由己。
我看看手机,已经将近夜里一点了。我摇头,转回自己租住的屋子,开门进去。刚关上门,就听到楼上传来房东的暴喝:“大半夜的干什么呢!吵死人了!”
你才吵死人了呢!我心里想着,冲进了房间。明天早上还要上早课,先睡觉吧。
第二天上午的三、四、五节课,我和林书南是同一课程,我想了想,坐到他的身边去,他抬头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上课的时候我偷偷看他的笔记,他也没说什么。
下课的时候,我先站起身,说:“一起去吃饭。”
他:“哦。”然后收拾东西,走出教室,我跟出去,在走廊的拐角处,我突然转过身,一掌把他壁咚在墙角,恶狠狠地说道:“你敢不敢多说一个字?”
他抬起手,要拨开我的手,这时才注意到我手上的纱布。
“你的手怎么了?”他说。
“啊,昨天晚上,被人划伤了。”我说,“待会儿吃饭的时候慢慢聊。”
他看着那纱布,露出思索的表情,我率先走向食堂,过了一会儿回头看,他不紧不慢地跟了上来。在食堂里,我告诉他昨晚发生的事情,他一边吃一边听着,就像往常一样。我说完之后,就像往常一样,他先是露出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待我几乎要生气的时候,又露出一脸认真,说:“伤口深不深?”
“还好。”我说,“好在我闪得快。”
他露出幅度很小的笑容,说:“呐,我有个请求。”
“是什么?”
“你能不能……当一回我的模特?”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是画画的模特?”
“是啊。”他说,“课程作业要求的。”
我想了想,说:“当模特要不要脱衣服啊?”
他差点儿把筷子戳到自己额头上去:“想什么呢,你!如果真要画裸的,我肯定不让你来!”
“怎么着?你觉得我身材不好?”
他瘪了瘪嘴,露出一个非常欠扁的表情,说:“有专业做这个的,好不好!哪能随随便便找一个人来做啊!”
旁边桌的小情侣捂嘴偷笑,不小心笑出了声,他瞪他们一眼,然后又回头瞪我一眼,我说:“好啦好啦,我答应了!”
于是,我们毫无预兆开始的冷战,又毫无预兆地终结了,只是我仍不知道他额头上的那道疤是怎么回事。
##第31章 你的话,没关系
林书南的家里有一个专门的画室,以前我从未进来过这里,画室里东西很少,地上略略有些颜料的印记。他从客厅拖进来一把椅子,说:“你坐这儿吧。”
“该不会让我一坐八个小时吧?”我说。
“八个小时不至于,四个或许是有的。”他说,“你放心,这椅子舒服得很!”
我朝天翻翻白眼:“别把我屁股都坐大了。”
他一边转身取出画笔颜料,一边说道:“你把手放在扶手上,自然点……等等,不对,自然不是松弛!嗯,看着这边,腿并拢……差不多了,好!你别乱动,咱早点结束早点休息!”
十五分钟后,我就感觉到,世界上再没有比一直维持一个姿势不动更痛苦的事了,我感觉自己浑身都在长毛,从脚底心到头顶心都好像有蚂蚁在爬——事实上,当一个人必须维持一个姿势不动的时候,就是他最容易全身发痒的时候,先是手心,然后是后脑勺,然后是后背,一点一点地痒,而且痒得越来越厉害。而林书南好像是知道我的感受一般,一边画一边露出一种十分幸灾乐祸的表情。过了四十五分钟后,他把画笔暂时搁下,说:“你现在是不是觉得浑身痒痒?别不承认,刚开始都这样。”
“你知道还找我来!”我说。
“啊喂,腿别动!你可以适当活动一下脸或者手指!”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我就开始尽情地“适当”活动我的脸,过了没几分钟,林书南就忍不住了:
“史!兰!我叫你适当活动一下,不是让你做鬼脸!你信不信我把你的丑态全画下来,给全校的人观摩!”
我只好把脸部表情重新调整为“正常”,继续正襟危坐,这回痒是不痒了,可是腰开始疼了起来,我恨不得站起来,把我那不争气的老腰捶打一番,但是我不能动。我试图想些别的事情,比如前几天看的内涵段子,比如昨天的神经生理学课程,比如……想着想着,腰不疼了,腿却又酸了起来。我试图很小范围地挪动一下,可是刚刚把腿抬起了大约一毫米,林书南就说道:“哟,撑不住啦?你的忍耐力好像也不怎么样嘛?”
我恨不得把他的调色盘扣在他脸上。
这三个多小时是如何过去的,我几乎都不愿去回忆,我所能肯定的就是,在最终林书南叫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心里暗暗决定,以后再也不干这种差事了!这么一边向一边站起来,我一个趔趄重新摔回椅子里。
林书南一边窃笑,一边走过来把我扶起来,他说:“没事儿的,下次就习惯了。”
“不会有下次!”我说,“我……我头晕……”
“坐久了就会这样。”他说,“好了,活动一下身子,然后……喂?!”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是觉得眼前一片模糊,脑袋晕晕乎乎。只不过是坐太久了而已,何至于呢?我想。我隐约能看到林书南,还能听见他在大声说些什么,但是他说的话,我一个字都没能听明白。
我晕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睁眼是一片白色,我反应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正在医院里。微微侧过头,只感觉脑袋一沉,我看见林书南坐在病床边上。
“醒了?”他抬眼看看我,表情多少有些疲惫,“真是的,那么突然就倒下了,我还以为是我害的呢,结果是病了。”
我想坐起身,但是使不上力气,我自觉自己这副样子十分窝囊。
林书南长叹了一声,说:“你好好躺着吧,到时候我给你看我的画……要不要喝水?我帮你倒。”
“你怎么突然这么体贴?”我说,发现自己声音中气不足,“转性啦?”
他愣了愣,像要说什么,但是转而又起身去倒水,同时说道:“你先睡会,我晚上跟你说。”
我半闭上眼,从眼皮缝里看见他坐在病床边上,时不时瞥我一眼,我竟不由得想起小学三年级的那个夏天,我因为肺炎住院时,我爹也是这样坐在病床边上,手里拿着书,每翻几页,就抬头确认一下点滴。事隔多年,关于肺炎的病情我早已忘记,那个场景下朦胧的感受却仿佛仍然留存在我身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又睡过去了。
再醒来时感觉清醒了不少,这回能够很顺利地自己坐起来了,倒是林书南在旁边的椅子上睡着了。我想了想,决定不吵醒他。但是当我准备偷偷地下床的时候,他马上就惊醒了。
“别乱跑。”他说。
“我以为我已经很轻了。”我讪笑着回到床上。
他瞪着我说:“不安分!怎么,感觉好些了?”
“好多了。”我说。
“那就好,马上到饭点了。”
“可是我不饿。”
“至少吃点清淡的。”他说。
我低下头看着被单,总觉得我们间相处的氛围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但那究竟是什么,我并不清楚。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两人都很少说话,直到护士进来查看情况,宣布我明天就可以出院,只是还需要好好休息。也就是说,体育课什么的不能上了。
“明天让你看看我画的画。”林书南说,随后转头问护士,“这家伙之前可是突然昏倒了,明天出院真的没问题吧?”
“没问题,之前晕倒只是因为低血糖罢了,现在各项指标都正常了,只要别瞎折腾,不会有事的。”林书南思考了一下,说,“那,吃东西呢?有没有什么忌口的?”
“清淡点儿。”护士说着,就笑起来了,“你可真是关心呢,你女朋友够福气。”
“不是,只是普通朋友。”林书南说。
护士露出一脸“我懂的”的笑容,踏着轻飘飘的步子出去了,我则是一头雾水:林书南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关心人了?这……这不科学!
护士走了出去,林书南转过头来问我:“你要吃医院的饭菜?还是我到外面给你去买?”
“我……还是吃医院的吧。其实根本没有食欲。”
话音刚落,只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声音,像是某个人的手机铃声,紧接着,铃声戛然而止,我听到一个女人正在大吼大叫,她的语速很快,我听了半天,只听懂了几句,原文脏字太多,大意如下:
“你明知道我生病了,还说这种话来惹我伤心!”
“是你抛弃我,懂不懂!我不需要你邮寄什么慰问品,我只想让你亲自出现在我面前,把事情解释清楚!我……行了,要不你就别再出现了!”
我们胆战心惊地听着,讲电话的声音持续了有三分钟之久,随后渐渐地远去了,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儿,林书南说:“兰兰。”
“诶?”我有点不习惯,他以前从来不叫我兰兰,要么叫全名,要么叫我的网名“燕麦粥”,要么干脆就称呼我的姓“史”。
“我考虑过了。”他说,“如果是你的话,没关系。”
“呃,什么没关系?”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刘海,说道:“你知道的,我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我都不想让别人接触,所以我会刻意地跟很多人保持距离,当你看到我的伤疤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远离你,然后形同陌路,直到我们之间毫无交集。”
“这就是你把我当空气的原因?”我有些好笑地说,“如果你直接把想法告诉我,我说不定会配合远离的。”
他盯着我,眼神中似乎有一种难以理解的东西,他说:“可是,但是……你这个呆瓜。我不信你真的会那么做。”
“也许吧。”我说,“我说不定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理智。”利含情说过的,身、不、由、己。之前上课的时候,其实我真的打算绕过他坐到后面去,可是我的腿没有听话。
“我是把你当朋友的。”林书南认真地说,“虽然我仍然不想让你知道得太多,但……我不想让你成为过客。”
“这说明我还挺有魅力的嘛。”我从床上下来,走到他面前,“你终于被我的美俘获了吗?”
他愣了一愣:“去你妈的。”
医院的饭菜送来了,这时候,我的食欲好像恢复了一些。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暗暗地有些喜悦。把我当朋友?对别人来说,这可能不是什么值得欣慰的说法,但是林书南……我想,我是他唯一的朋友。
天越来越晚的时候,林书南仍没有离开的意思,我看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
“你该回去了哦。”我说,“再晚了的话,你说不定也会遇到混混的。”
“我不回去了。”他说。
“啊?我又不是危重病人,你没必要守着吧?”
他朝我抬了抬眉毛,露出一个十分欠扁的表情:“老子乐意,怎么地?”
我不禁扑哧一下笑了:“行行行,你乐意,那你就留下来吧,顺便给我讲个睡前故事,谢谢!”
“喂——!你这是得寸进尺啊你!”
##第32章 我可以抱你吗
第二天清晨,我在天稍稍亮起的时候睁开眼睛,光线从窗帘后面隐隐约约地透进来,屋里还很暗,几乎什么也看不清。我花了一会儿时间,才想起自己为何在这里。侧过头,我看见林书南躺在旁边的椅子上睡着了,说来也怪,这家伙睡着的样子比他醒着的时候要好看多了。
我盯着他,想看看他会不会说梦话,可是没过几分钟,他就睁开了眼睛,看见我盯着他,便说道:“怎么,把你帅呆了?”
“嘁……”我不屑。
他抬手看了看表:“还早着呢,可以再睡会。”
“睡不着了。”我说。
他站起身:“那,我去看看有什么吃的,你在这儿等着。”
我一骨碌从床上下来:“我跟你一起去!”
“你呀,昨天还跟个死人一样,现在就这么精神了?”他摇着头,不可思议地叹道,“唉,年轻真好!”
“说得好像你很老一样。”
……
这天下午,林书南带着我去了他的住所,在画室里,那幅昨天完成的“大作”还在,一时间我竟不敢去看,总觉得看见自己的形象出现在一张画布上,多少有些怪异。林书南把我拉过去,说道:“看!”
我看见明丽的色彩和细致的笔触,他不愧是一个天才级的画手,以至于我都不能相信画面上的那个人是我。他问我:“怎么样?”
但我无法评价,因为怎样都会有自夸或者过谦的嫌疑。我想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比我本人好看。”
他有些惊讶地望着我,说:“瞎讲!我倒觉得还是你更好看一些。”
“真的,我觉得……好看得都不像我。”我说,“你的画工很好,不过……等等,我发现一个问题!”
我转过头,目光如炬地盯着林书南:“你明明只画了上半身!你丫那时候腿也不让我动是几个意思?”
“那是为了整体感觉嘛!”他说。
“你就吹吧你!”我说,“你明明就是在坑我。”
他也不再辩解,只是拿一副“你能拿我怎么样”的眼神看着我,我确实不能拿他怎么样,毕竟之前的医药费还是他给垫的,拿人的手短嘛!我只好继续看着那幅画,越看越觉得不错,便说道:“这幅画能不能送我?”
他看了看我,伸出三根手指。
“这是‘OK’的意思?”我说。
“三千美金。”
“我去!”
“如果嫌贵的话,你也可以选择再当一次模特,让我画。”他说。
“算了我不要了。”我说,“不过,这么好的画,你舍得用它来交作业?”
“还会发下来的。”
“对了,你有没有自画像?”
“我从来不画自己。”他说。
“遗憾,我本来还想看看的。”我说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它刚刚响了两声,短信来了。
“柳叔叔的。”我说,打开一看,然后把手机递到林书南面前,屏幕上赫然显示着:柳泉的父母出现了。
“接下来怎么办?”林书南说,话音刚落,又是一条短信。
【到柳泉在镇上的住处去,他的父母会去那里找他。男的叫张飞雨,女的叫贺琳达。】
我们互相对视,随即立刻冲了出去。我的心跳竟然加速起来,我真的很想看看,柳泉的亲生父母到底是一对什么货色。
我们赶到柳泉家的时候,他正抱着双臂,靠在门口,看到我们,他淡淡地说了句:“还没有来。”
我和林书南像门神一样一人一边站在门外,严阵以待,毕竟天知道那两人会不会叫一群人过来“抢亲”。对于他们,虽然我素未谋面,但却毫无好感。
然而,过了十五分钟之后,我们才看见一对夫妻从街角转了过来。
“会不会是那两个?”林书南说。
我摇头:“应该不会吧?他们……应该不至于显得这么的……平凡。”
然而他们走近了,而且,怎么看都是朝这个方向来的,他们的目光也是向着这座房子。我看到他们发现门口站着三个人时惊讶的神情,目光相接的那一瞬,我看到的是紧张、期待和不安,他们和任何一对就要见到失散多年的子女的父母都没有两样。
这是一对中年人,四十多岁,男的瘦些,脸上带着不健康的蜡黄色,女的略壮硕些,肤色黝黑,一看就是劳动人民。
他们走到了我们面前,将我们三个细细打量一番,然后,男人,也就是张飞雨,朝柳泉伸出手,颤颤巍巍地说道:“泉儿……”他大概是想伸手去触摸柳泉,但是他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柳泉沉默了足有半分钟,才淡淡说道:“父亲。”
贺琳达则是扭头对我说道:“我听说过你,你是他的女朋友吧?唔,真标致。”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憋了半天,只有说道:“外面冷,进屋说话吧。”
一直沉默的林书南也像突然反应了过来:“对对对,进屋说话,进屋说话!”
“你就是他那个秘书?”张飞雨对林书南说,“跟我想的不大一样啊。”
林书南尴尬地笑笑,赶紧先进了屋,我看见桌上已经备有了泡好的茶水,不禁暗叹柳泉的安排周密——见面要是谈得好,可以请人家喝茶,要是谈得不好,可以一壶开水倒人脸上。柳泉示意他们在沙发上坐下。贺琳达先开口道:“老头子,你先别说话,你们……能不能听我说说?”
我们点头,谁都没有出声,气氛变得格外严肃,贺琳达说道:“我不知道你们对柳泉小时候的情况了解多少,可能你们对我们的印象不大好。实际上,他父亲以前患有精神疾病,所以有些暴力倾向,现在他的病已经好转很多,只是因为药物原因,人有时会显得比较木讷。”
柳泉只是点了点头,我看没有人发话,只好由我来接道:“也就是说,暴力打人的行为不会再发生了。”
她轻轻叹口气:“对于当年的事情,我们也很抱歉,我只是想知道,泉儿,你现在……能接受我们吗?”
“亲生父母,有什么能不能接受之说。”柳泉说,语气依旧是淡淡的。
“那就是……你能接受了!”
“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接下来打算怎么做。”柳泉说道。
“这……”张氏夫妇对视一眼,然后说道,“我们希望,你……能回到我们身边来。”
柳泉微微皱起眉头,但幅度很小,几乎微不可查。“这是什么意思?”他说,“我要回到你们身边吗?”
“不!我们只是想……恢复法律上的亲子关系,还有让你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且,那个,报纸上没有提到你的养父母,但是我们打听了,他好像是……”
“他的养父在国外,很多人以为是永昌的总裁柳子昂,其实不是。”我扯谎道。这是柳叔叔曾经跟我们计划过的事情之一。
“啊,国外吗?”贺阿姨说,“那就是并不亲近了?其实我们是想,让你和他断绝父子关系,重新成为我们的孩子。”
柳泉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毕竟我和他已经做了这么多年父子,就算你这么说,也……”
“你相信血浓于水吗?”张叔叔突然插话道。
柳泉低下头沉默。我想如果是我的话,绝对不会答应这两个人的,不管血缘关系怎样,抚养我的人才是亲人,这就是我的亲情观。
“你们是我的亲生父母……”柳泉垂着眼说道,“我……需要时间考虑。”那两人还想说什么,柳泉又接着说道:“说实话,对于现在的你们,我一点儿都不了解。”
“没关系的!”贺阿姨刚露出一丝失落的脸马上又兴奋起来,“我们可以住在这里,也可以住在附近!……你这屋子应该够我们住的吧?”
柳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大小是够的,不过我恐怕不太习惯。”
“哦……”贺阿姨点了点头,一副会意的样子望着我,我想她一定是理解错了什么了。
“那我们就在这附近找个房子。”贺阿姨说,“这样应该不会打扰到你吧?”
“嗯,其实我……你们要住这里的话也没关系的。”
贺阿姨思考了一下:“先租在附近吧,往来往来,熟悉了之后我们再搬过来。”
柳泉想了想,说:“这样就好。”
我觉得事情乱作一团,如果来的是两个衣冠禽兽,那么赶走就好,可是现在呢?如果柳泉真的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那么柳叔叔怎么办?
接下来,这对父母又和我们聊了一会儿,他们谈到柳泉小时候的事,可是小心翼翼地避开了不愉快的方面,所以不一会儿,就再无可聊的话题了,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瞎扯,气氛变得多少有些沉闷。为了缓和气氛,我不得不不断地倒茶、递水果等等。
终于,林书南有点看不过去了,说道:“你们既然要租房子,趁着今天下午在这附近看看吧,住的地方还是早解决为好。”
这是一条温和的逐客令,一对夫妻站起身,转身告辞,柳泉送他们到门口,站在门口,贺阿姨转过身,声音很轻很轻地对柳泉说道:“我可以抱你吗?”话一说完,她的脸竟红了。
我们都愣了一下,直到刚才,我还没有明白他们是真的成了好人,还是仅仅在作戏。但是现在,我竟觉得十分心酸。然后,柳泉拥抱了她,只是很轻的那种,点到即止。他退开的时候,贺阿姨的眼圈也红了。我看见张叔叔的脸上欲言又止的神色,也许他也想索要一个拥抱,但是,他最终没有开口。他只是跟着自己的妻子默默离开。
也许,他自认为失去了资格。毕竟有些东西,不是靠悔恨和时间就能磨灭。
“你会和柳叔叔断绝关系吗?”目送着他们离开后,我小声问柳泉。
柳泉没有回答,却说道:“辛苦你们了,我送你们回去。”
##第33章 嗨你麻痹赶紧睡
“我决定用一周的时间,把物理刷到满分!”我在空间这样发道。
没过几分钟,饼干君发来评论:“你,做,梦!”
我无奈,看着面前的物理书,看起来我确实是在做梦。一开始觉得加拿大的物理挺简单,也就没怎么上心,到期末考试时才认真看起书来,才发现自己几乎啥都不懂。
我回复他三个字:“说得好。”
这个期末我一共有八门考试,而当我开始觉得“是时候复习了”的时候,已经晚了,我发现自己百分之百复习不完这些东西。但是,那么一个龟毛的房东是不会允许我学习到大半夜的——在此之前我已经因为各种原因被他骂了n多次,并且我深深地体会到,这家伙听力极好,要想不吵到他简直是不可能的。
学校里好像没有通宵的自习室,看来,只有去咖啡吧了啊……
学习一忙起来,我便把柳泉的事情放到了一边,毕竟在备考期间,不挂科比什么都重要。学校门口的“7A”咖啡馆里坐满了像我这样的学生,我看着自己的桌上的书:微积分、高等代数、大学物理、普通化学……不由得对天一声长叹:选课一时爽,期末火葬场啊!
我本着拼死学习的精神,下午的课一结束,就立刻来到咖啡馆开始复习,可是,到晚上九点,我已经睡过去整整三次了。这世界上再没有比学习更催眠的事情了!
在我就要第四次睡过去的时候,有人拿书拍了下我的脑袋:“喂,你到底是在学习呢还是在学鸡啄米呢?”
“嗯?”我迷迷糊糊地回过头,“林书南?你怎么在这?”
“废话,这个时间来这里,当然是复习啦~”他说着,在我旁边坐下,从书包里掏出比我的书还要多的一沓书来,“话说,你知不知道柳泉的父母最近怎样了?我都没听到消息。”
“我也不大清楚,只知道他们在柳泉家附近租房子住了,好像还经常蹿蹿门,挺和谐的。”
“要是能一直这么和谐下去倒也不错。”林书南说。
“不过恐怕没那么简单啊。”我说,“柳泉到底打算怎么做,柳叔叔又要如何应对……都是个问题。不说这个了,你先来帮我看看,这道题。”
“这题不是有答案吗?”
我看着他,露出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小时候,我以为作业难就是做不出来,看了答案就会了,现在我才明白,有些题目……有答案我都看不懂啊!”
他拿起书,仔细看了看那道题,然后露出一脸嫌弃的表情看着我:“这题不是很简单么?这你都看不懂,你还算是个理科生?”
我伸出拳头,说:“你要再敢嘲笑我,我就让你看看,我不仅是理科生,我还可以是体育生。”
他无奈了,只好拿出草稿纸,给我讲题:“喏,你看这个……到这一步你都明白吧?那么这里就是……你看,我把电路图画出来,这个电阻不是10欧姆吗?在这里用……啊咧?咦?用什么来着?”
我不禁扑哧一下笑了:“你自己都糊涂了。”
“你传染的。”他说,定了定神,继续说道,“我想起来了,这里是用书上的定理……”
讲了好一会儿,总算让我搞明白,他把下巴搁在桌上,说,“就你这水平,挂科定了。”
“唉,人生苦短啊!”我仰天长叹道。
他翻开自己的《西方新闻语言》书,看了一会儿,问我:“这句话怎么回事?这不是不符合语法规则吗?”
我扫了一眼,说:“固定搭配。”
“喂,不是吧,这也有固定搭配?”他打开笔记本,说,“固定搭配什么的我都记在本子上了,没有啊?”
“我去,哪有你这样学语言的?看你口语不错,怎么连‘语感’这回事都不懂呢?”
他极为嫌弃地看着我:“你才是,那么简单的题都不懂,傻不傻?”
“你才傻!”
“你才傻!”
“你傻!”
“你傻!”
“反弹!”
“再反弹!”
“反弹的反弹!”
“你不觉得我们像小学生?”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也开始笑,在咖啡馆又不敢笑得太大声,只觉得脸都酸了,但是笑的同时,我又隐隐觉得有些不安——再这么下去,真的必挂无疑了!
“不说了不说了,好好学习!”我说。
我之前从来没认真考虑过学习的问题,是因为从小学到高中,我的成绩都还不错,甚至从来都没有挂过大考,这学期刚开学的时候,我也没觉得学习有多难,况且懒懒散散的人多得是,我总觉得是车到山前必有路的。
现在……唉!自己做的孽自己吃,从来没有挂过科的人,看来要尝试她人生中的第一次挂科了。
尽管我已经很努力地把书本上的知识往自己脑子里塞,但是一直到晚上,我还是没能学进多少东西,再回头看看之前自己看过的地方,感觉又跟没学过一样了,直落得一个白茫茫真干净。
“晚饭吃什么?”林书南看着表说。
“还吃什么晚饭那,这里随便点些东西算了。”
“这里只有咖啡茶水和饼干,这可吃不饱。”林书南说着,站起身,“算了,你在这儿坐着,我出去买点东西来。”
我心里暗暗觉得麻烦,本人向来一忙起来就不吃东西,也不会觉得饿,所以我原本是不打算吃什么的。
十几分钟后,林书南回来了,手上拿着两只袋子,他走进来,把其中一只袋子放在我面前,我打开一看,里面有台式烤肠、迷你披萨,还有一份蔬菜色拉。
“多少钱?”我说。
“忘了。”
我想他是真忘了,毕竟以前跟他一起出门的时候,他就从来不在意任何商品的价格。
我从兜里掏出十美金,放在面前:“那我就随便意思一下了。”
他也没拒绝,打开自己的袋子,我看见里面是一模一样的食物,只不过披萨的配料不同,我的是番茄,他的是蘑菇——我曾经偶然跟他提过我不喜欢蘑菇,他倒是记住了。
我一边吃,一边侧头看着书,当然,这样的状态下也看不进去什么东西。
晚上仍然是一塌糊涂,我看书,看不懂,做题,更做不出,所有的这些题目都仿佛在刻意刁难我,我觉得,就算给我四年,我也搞不懂这玩意儿。
学习的时候,时间过得很慢,可是当我发现自己还没搞清多少东西的时候,时间就显得异常之快。当我看看时间,发现已经是晚上十点的时候,不由得在心里一声咆哮:苍天啊!大地啊!不用这么断我生路吧!
林书南也看了看表,说:“不早了,走吧。”
“走什么,老子要刷夜。”我说。
他瞪着我。
“你不用这样看我吧?”我说,“期末刷夜又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我朝周围的人努了努嘴:“喏,这些人,我敢保证其中一半都要坐到明天早上。”
“你又不是这些人。”他说,“你前几天才从医院出来,怎么,这么快又想进去?”
我无奈地说:“到了期末的时候,谁都是一样的拼命呀……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林书南板着脸,一把拎起我的后领子,说道:“滚回去睡觉。”
“我们房东很烦人的。”我说,“睡觉的时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他骂人的声音吵醒了。”
“那就住宾馆去。”他说。
得,我是拗不过这家伙。我只好收起桌上的桌子塞进包里,转身出去。一出门,就是一阵寒风吹过来,他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今天也是凉爽的一天呢……”我说。
他看了看我:“你穿得太少了。”
“我习惯了。”我说,“我爹说,抗寒性要从小开始训练,如果到了十岁还怕冷的话,基本上一辈子都是怕冷的体质了。”
我们顶着寒风走回去,也许是因为临近期末的缘故,在街边的小餐馆和咖啡店里,到处都能看见学生族。其余的店家大多已经关了门,形成热闹与冷清的两重奏。
我觉得脑袋很沉,但是精神上一点儿都不困,我不想睡觉,早睡早起了太久,却发现同校同学院的几乎所有人都是熬夜党,这种感觉仿佛我自己成了异类,简单来说——在一群熬夜学习的人中,我都不好意思早睡,仿佛这显得我特别懒惰。
我慢吞吞地走着,一边走一边看着路边,看着店里的人一边喝着奶茶一边做题,时不时还互相打趣,我不由得脱口冒出一句:“睡你麻痹起来嗨啊!”
林书南一巴掌拍在我的书包上:“嗨你麻痹赶紧睡啊!为了一个分数折腾自己的身体,太亏了!”我被他推得一个趔趄。
回到住处的时候,虽然已经很晚了,但我看到好几个房间里都有光,果然,他们也没睡。我轻轻掏出钥匙打开门,看见苗嘉木趴在沙发上看书。
“你怎么这么晚不进屋?”我小声说,“房东不在吗?”
“他说他今天有事,晚些回来。”苗嘉木说,“趁现在赶紧多看会儿书。”
“另外两个人也没睡?”
“没有。”他说。他不用说我也知道,因为我听见了千易贤的房间里传来了音乐声。
“房东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我不禁有点担心,万一要是他突然回来,岂不又是一场摧残!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把书包放下。说来也怪,刚刚还想着要不要继续学习,一看到自己的床,睡意就开始占了上风。还是洗洗睡吧。我这么想着,把衣服一脱,直接滚到床上,根本就忘了洗漱。
##第34章 今晚你就睡这里吧
“你们搞什么!”
一声暴吼传来,我差点从床上飞起来:我的个天那!在熟睡中被突然吵醒,这种感觉,简直就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棍一般。我只感到自己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像是要冲出胸口一般,从肺到喉咙都是发虚,莫名地想咳嗽。
房东所罗门又在外面骂开了:“这么晚了,还瞎闹腾!你们吵着我了懂不懂!”
我心里升起一股火来,真恨不得冲出去把那家伙狠揍一顿,但想想,这种时候还是别惹事比较好。想着,我又倒在床上,但是所罗门的声音仍然在外面喋喋不休。
靠!
我忍无可忍地起身,把书本什么的都塞进背包里,披上大衣,然后轻轻地打开窗,轻轻地,轻轻地,跳了出去。我落在草地上的时候,碰到了旁边的灌木,发出了声响,也许这一声会让所罗门更加愤怒,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都已经出来了。哎呀,这真是命中注定我要在夜晚学习啊!
去哪儿呢?学校附近的店肯定都满了,那就在这附近找家咖啡吧。我这么想着,在屋子附近转了一圈,随后,我眼尖地看见,林书南的屋子里灯还亮着!
那个家伙!
我冲过去,duang地一脚踢在门上。不一会儿,我听见有人走过来开门:“你怎么来了?”
“你怎么还不睡?”我说,“我们房东在屋里骂三门,睡不成。”
“怎么了,谁惹着他了?”他一边说,一边把我让进屋里。
“具体我也不清楚,反正睡觉睡一半就被他的暴吼吵醒了,估计是谁吵着他了吧,其实最吵的人就是他自己。”
“这么坑?”他说,“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嘛,还是去外面找个店坐着……哎呀,先别说这个,你倒是说说,你把我赶回家睡觉,你自己却在干什么来着?”
“哎,我……睡不着嘛!”他说。
我走进屋,看见茶几上摆着的咖啡,书本,还有mp3。我摇头说:“睡不着你喝个屁的咖啡?”
他尴尬地笑,对我说:“我是把你当病员看待的嘛。”
“真是的,你这个家伙,自己的事儿就不当事儿。”我无奈地说,“算了,我走了,出去找个地方坐坐,你早点儿休息。”
我去街上转了一圈,才发现情况不妙,因为时间太晚,餐馆都已经关门了,许多咖啡屋也打烊了,至于一些考试季通宵营业的咖啡馆,里面都已经坐满了人。
大事不妙啊……我今天是不是要睡大街了啊……
夜里的斯佩德镇十分寒冷,我紧了紧大衣,想着要不要回去,如果回去的话,房东一定还会喋喋不休。那么,去住宾馆?我摸了摸口袋,身上的钱估计不够住一个晚上的。罢了罢了,看来还得回去拿钱。
我正颓丧地走回自己的住处,突然有人在我肩膀一拍,把我魂都吓掉了半条,一回头,看到林书南站在我身后。
“我的妈呀,我差点来个后踹你懂不?哪有这样突然出现的。”
林书南一脸幸灾乐祸地说:“怎么样?是不是找不到容身之所啦?”
我双眼望天,说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爷逛马路!”
“别贫了,快走吧!”
“走……去哪?!”
“我家!”
“啊?!……喂,等等,你别拖我啊!我去你家是睡沙发还是打地铺啊?”
“我家这么大,难道连个多余的房间还腾不出来?”
他把我领到他家,经过客厅的时候,我看见茶几上的咖啡还有半杯。在书房的旁边,有一个客房,虽然面积不大,但是打扫得很干净,床也是铺好的。
“怎么样,我是不是够持家?”他说,“这个房间有独立卫生间,用起来方便。”
“嗯。”我把书包放到地板上,“好家伙,这么大的地方,一个人住真浪费。”
他只是笑笑,转身出去,说:“你先将就着睡吧,有什么需要的来找我。”
“喂,你自己到底打算几点睡?”
他没说话,我跟出去:“你不会是打算通宵吧?”
他走进厨房,把空了的咖啡壶里面的渣滓倒进垃圾桶:“我爱几点睡几点睡,你管得着吗?”
草!
我一扭头,看见餐桌上摆放着一件东西,那是一条灰色的围巾,一看就是手工织成的。
“那是你女朋友送的?”
“嗯,怎么样?”
虽然颜色有些单调,但是我得承认,这条围巾,做得非常细致,我是绝对做不来这种活计的。用手背轻轻触摸一下,感觉材质也非常好,相当地柔软舒适。
“很漂亮,虽然不是我喜欢的颜色。”我说。
“那是她喜欢的颜色。”他说。
墙上的电子钟嘀嘀叫了起来,已经是夜里两点半了,我打了个哈欠,走进房间:“算了,我先去睡了,你也别太晚,可千万别通宵啊!”
他应了一声,我走进房间,倒在床上。这床真软啊……我想。客房也放这么好的床,有钱人就是奢华。
再睁开眼睛时,外面已经亮了,我想了想,才想起自己是在哪里,坐起身时,我瞥见门缝里传来隐隐的光。
我去,那家伙不会真通宵了吧!
我轻轻开门出去,看到林书南歪歪扭扭地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这人那,竟然就这么在沙发上睡着了,衣服都不披一件。
我静静地,悄悄地,轻轻地走过去,但是才走出没几步,他就十分警觉地醒了。他坐起身,用手摸了摸额头,说:“哟,你醒得还挺早?”
我抬眼看了看钟:“八点多了,等下还得上课呢。你呀,怎么就在沙发上睡觉,会着凉的知道不?”
“不小心睡着了。”他说。
我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你总是担心别人,自己的事情却老这么不上心……”我看他表情,一点都没有虚心接受,只好闭上嘴,说道:“算了,不跟你扯,我去上课去了。”
那之后的几天,我一直都在“早睡”和“晚睡”之间犹豫不定,林书南说得没错,为了一个分数折腾自己的身体确实不太明智,但是,每次看到那些拼命努力的同学的时候,我就想起“青春”、“拼搏”等词语,想起高中课堂上老师说过的“此时不搏何时搏”,老师当时是这么说的:“你们每天睡八九个小时,没事儿就坐着玩玩电脑,刷刷手机,这种老年人都能做的事情,你们做它干什么?”
我几乎从未有过真正的拼搏心态,可能因为从小被“富养”着,所以很少体验到对一件东西真正的渴望吧。但是到现在,当了十几年的优等生,突然发现自己即将变成一个差生,还是十分不甘的。
所以这些天,我有时早睡,有时晚睡,有时干脆不睡。房东仍然是一大困扰,只要他一发飙,我想睡也睡不成,他不发飙却在家的时候,我不想睡也得轻手轻脚,假装睡着。
然后,在某次所罗门大闹出租屋的第二天早晨,林书南在课堂上盯着我的脸,说:“你的黑眼圈怎么这么重?”
“昨天房东吵吵了一晚上,妈的。”我说。
“女孩子矜持点,别说脏话。”
“你管得着吗?真是的,气死老子了,困得我早饭都没买。”
他噗嗤一笑:“路边不久有家中国人开的早餐店吗?我看你分明就是懒。”
“唉,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我摇摇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之前买了一个鸡蛋,坐在店里剥完,然后顺手把鸡蛋扔进了垃圾桶,我就看着手上的鸡蛋壳发了一会儿呆,然后重新去买了个豆沙包,打算在路上边走边吃,等过了马路,拿起袋子一看,发现是我最讨厌的香菇菜包……我明明记得我买的是豆沙包来着啊!”
林书南又无奈又想笑地看着我:“那,菜包呢?”
我:“提着袋子走在路上的时候,被流浪狗抢走了。”
他不禁扶额:“这还真是百转千回的一个早晨……呐,我有面包你吃吗?”
我惊讶地看着他,他从包里掏出一小袋奶棒面包,里面还剩两根,虽然没什么味道,但填肚子是不错的。
“你随身带面包做什么?”我问。
“方便啊,如果遇到忙的时候,来不及吃饭,就可以拿来垫饥。”
我有点担忧地望着他,忙的时候?我知道,他这人即使是在不忙的时候,如果没有别人拖着他去,他也经常性不好好吃饭。但我知道,这时候劝他也是无济于事。我接过面包,啃了一口。饿的时候,即使是白面包也让人觉得味道不错。
吃完面包,我不由得打了个哈欠,趴在桌上:“我补睡一会儿,要是老师划重点了,你赶紧叫我。”
然后我这一睡就睡到了中午。
“你怎么没叫我啊?”我看着表说,“已经12点多了,老师难道什么重点都没讲?”
他拿起笔记本在我面前晃晃:“喏,都在这儿呢,复印一份给你就好啦。”
“呃……”
“对不起啊,你睡着流口水的样子实在太蠢了,我怎么看怎么想笑,所以就没叫醒你。”
“我靠,我原本还想感谢你呢!你妹的!”
##第35章 他们又出现了
走去食堂的路上,林书南也开始哈欠连连了。我看着他说:“你的黑眼圈也挺厉害的,昨天几点睡的?”
他犹豫了一下:“我忘了。”
“你说谎。”我说,“绝对是三点钟以后了。”
他摇头晃脑,用一副看破红尘的语气说:“生前何必早睡,死后自会长眠那!”
“你要是这么想,你离长眠也不远了。”我鄙视地说。
“我们谁都没资格说谁。”
“中午回去补个眠吧。”我说,“正好,我那房东今天白天应该不在。”
他一边排队,一边又打了个哈欠:“真困……”
吃完饭出来,天气晴好,但是阳光驱赶不走冬日的寒冷,我们走在回屋的路上,大概是因为太困了的缘故,两人都没怎么说话,但是气氛并不尴尬,一点也不。
回到住处,我推门进去,千易贤的房间里有人在,其余两人应该都有课。我换鞋,边脱外套边进屋,突然听见千易贤的屋里一阵悲鸣:
“天啊啊啊啊啊——!”
“怎么了?”我恍恍惚惚地问道。
“我在写论文。”他说,“写了两个小时,憋出八十个字。”
“哦,没感觉的时候是这样的。”我毫无同情心地说。
“啊,重点不是这个。”他说,“我刚刚清算了一下,这两个小时里,我吃了二十包雪饼,两包仙贝,一包小包装薯片,一袋蓝莓干,一袋手指饼干,还有一杯可乐!”
我差点狂笑起来。
“喂,你那个表情是怎么回事,毫无同情心啊?我要是胖成猪你也不养眼吧?”
“那说明你的大脑正在高速运转,所以消耗大啊。”我说着,进了自己的房间,“反正你又不胖,纠结什么。”
说完,我关上房门,跳上床。
啊啊啊~温暖~柔软~的棉被!
我爱上了我的床,可是一个叫考试的贱人生生地插足进来,要把我们分开。
下午三点,我怀着强烈的不舍和更加强烈的怨恨从床上起来,拿起课本和草稿本。做题做题!这么想着我就把手机扔到了一边,要好好学习,要是碰手机我就剁手!
一个小时后,我觉得新世纪的千手观音就要诞生了。
我万分无奈地看着已经快要没电的手机,心里充满了怨念,再低头去看书,好不容易把一个公式捋通顺了,却又忍不住去想别的事。
不行,在这里学习效率实在是太低了!
我站起身,背上包,打开房间门,却意外地看见,林书南正坐在沙发上。
“你怎么在这?”我说。
“唉,糊涂也会传染啊!”他抬头看我一眼,说,“我到家门口,才发现钥匙没带,进不去。离得最近的能休息一下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我撇撇嘴,看看周围,千易贤的房门关上了,隔壁羽鸟十香的房门也关着,看来她回来了。
“呐,我在这里,你们房东应该不会怪罪吧?”他说。
“应该不会。”我说,“喝点什么?正好这里有茶。”
他摇摇头:“最近不大想喝茶。”
“你的表情看上去有点不对。”我说,“虽然平时也挺阴郁的,不过今天更沉重了。”
“这么明显吗?”他说。
“很明显。”我说,“像酱黄瓜。”
他叹了口气:“唉,是吧。”
“发生什么了?”
“那两个追杀我的人……又出现在附近了。”
我低头,想了想,说:“你……你现在能告诉我吗?那两人是谁。”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但是他最终淡淡地说道:“那是我的养父母……曾经是。”
说完这话,他站起身,说:“我得走了,去自习。”说着,他从包里扯出帽子和围巾来,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
“等等,我也去。”我说,“在家里自习效率实在太低了。”
我刚站起身,就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传来,我心里暗暗担忧,如果是所罗门回来,说不定会因为我带外人进来而把我骂一顿。门开了,果然是房东所罗门,但他罕见地什么也没说,只是匆匆瞥了我和林书南一眼,快速换鞋进屋了。
出了门,我小声对林书南说:“这就是我们的房东。”
“看上去挺正常的啊。”林书南说。
“正常得太不正常了。”我说,“糟糕……我们刚刚说的话,不会被他听见了吧?”
“我们没说那么大声吧?”林书南说,“屋外能听见?”
“嘘……他可是个顺风耳!”
林书南摇摇头:“希望他听不见吧。”
我们去了附近的奶茶屋,现在正好快到晚饭的点了,所以奶茶店里的人并不多。我们两人各点一杯仙草奶茶,坐在桌边打开书。
明明已经补过觉了,可是,一看到课本,就死活打不起精神来……
不一会儿,我就感觉度秒如年,可是书上的知识仍然是书上的,似乎并没有变成我的。我一会儿揉太阳穴,一会儿按百会,一会儿咬嘴唇,都无法让自己保持振奋的精神。我用我其实并不强大的意志力强撑着,好不容易捱到了晚饭时间,我又开始纠结——是出去吃顿饭顺便放松一下大脑呢,还是随便吃点继续学习呢?
林书南比我先做出决定,他说:“我去买吃的,你在这好好待着。”
他买来了鸡排、披萨饼和薯条,吃饭的时候,他一直保持沉默。
“你在想什么?一句话都不说。”我说。
“很多时候,我会后悔对别人说得太多。”他说。
我愣了一下:“那,关于养父母的事,你后悔告诉我吗?”
他盯着手上的披萨饼,两秒后回答:“不后悔。”
“现在有多少人知道?”
他闭上眼睛,想了想:“我自己说出去的,只有你和袁芊骊。”
“哇——!原来你们也在这里!”突然,一个声音闯入进来,“真巧真巧!”
“苗嘉木?”我转头看着他,“你也来自习了?”
“哎呀,当然嘛!”他说着,大喇喇地拉了把椅子在我们对面坐下,“复习得怎么样,兰兰姐?”
“唉,想到就心酸呀!”我说,“看来挂科已经是在所难免了。”
“说什么丧气话呢!”苗嘉木说,“我也是刚开始复习阶段,但我可是抱着不挂科的决心的!来吧!”他从包里掏出一本本子,翻开一页,拍在桌子上:“喏,你们看看,这题怎么做?”
我凑过去一看,不禁发囧,对林书南说:“这不就是你前几天教我的题目吗?”
“那更好,快告诉我怎么做!”
我试着讲解,才发现自己险些把这题的做法又忘记了,回忆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回忆起来。苗嘉木倒是很高兴,好像他搞懂了这一题,接下来就能搞懂别的题目了。
人多起来,倒是不那么容易困了,只是苗嘉木这孩子完全无心学习,一会儿扯扯皮,一会儿又开始聊八卦,我真佩服他这种临危不乱的能力。
过不一会儿,门被推开了,一阵冷风吹进来,千易贤气鼓鼓地走进来,说:“哟,你们也在这儿啊?”
“你怎么来了?”我说,“你不是一向习惯在屋里学习的吗?”
“被房东赶出来了。”他说着,坐在我旁边,从包里甩出电脑,“唉,还好我反应快,丫差点把我写到一半的论文删了!”
林书南只是抬眼看了看他,没说话。千易贤打开电脑,意味不明地瞥了我一眼,随后凑过来,在我耳边小声说:”那一对四处找人的夫妻,又出现了。”
“什么时候?”我说,其实我并没有太在意,因为我已经知道了。
“就刚刚。”他说,“而且,他们还和所罗门谈了好久。”
我心里一惊,所罗门也许不知道林书南具体住在哪里,但是他知道林书南住在附近,而且,他在这里住得久了,要打听起来,也方便得很。
这时林书南问道:“你们两个,鬼鬼祟祟地说什么呢?”苗嘉木也用十分疑惑的眼神望着我们。我十分严肃地对林书南皱了皱眉头,说道:“大事儿!待会儿跟你讲。"
过了大约十五分钟,林书南找了个借口,出去了,不一会儿,我收到他的短信:"到拐角处人少的地方来。"
我溜出去,我们两人躲在街边拐角的屋檐下,简直像是在作秘密交易。他轻声说道:"发生什么了?"
"你的……养父母,他们又出现了。而且,好像和我们的房东谈了不少。"
林书南的表情有点发僵,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不能让他们找到,就算搬家,也绝对要避开他们。”
我想了想,说道:“现在还没有确定他们到底说了些什么,也许他们真的只是在拉家常而已。”
林书南眼神忧郁地摇了摇头:“如果是那样倒好了,但是恐怕……”有人从旁边经过,他马上闭上了嘴。
“十香?”我说。
走过去的人正是羽鸟十香。她见到我们在这里,只是淡然地点点头,我问道:“听说之前有两个外来人来过了?”
“嗯,他们在跟房东谈事情,但是声音很轻,听不清。”她说,“我偷偷录了像,你要不要看?”
我和林书南对视,如果表现出对这事儿过分关心的话,多少会显得有些可疑。
“算了。”林书南语气沉重地说,“只有一个视频也说明不了什么。”
“哦。”羽鸟十香淡定地转过身,走进了我们刚刚所在的奶茶店。
##第36章 欺骗
“不行的,就算所罗门只是在跟他们拉家常,如果他们一直待在附近,迟早也会发现你的。”我说,“现在好在他们英语不好,跟这里很多人都语言不通,不然……恐怕他们上回就该发现了。”
“我知道。”他说。顿了顿,他又说道:“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会搬离这个地方。”
我想了想,说道:“我有一个办法。”
“什么?”
“你暂且住到远一点的地方去,小旅馆什么的。”我说,“由我,或者其他信得过的人,来冒充那房子的屋主,如果他们找来,我就告诉他们,你已经搬走了,现在房子出租给了别人。”
他点了点头:“这个法子,听上去倒是可行的,只是如果要搬走毕竟会比较麻烦,能不能像想象的那么顺利,我有点担心。”
“只能希望会顺利了。”我说,“我们还是回店里去吧,不然,表现得太可疑了也不好。”
虽然我不知道林书南为什么非要躲着那两人,但是这件事让我如芒在背,仿佛真的在进行一次生死逃亡。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不得不尽量让自己显得自然些,同时像个特务一般,随时注意着其余人的表现。虽然其实其他人或许根本就没有对这件事上心。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不知不觉间,又是晚上十点半了。林书南站起身,说道:“回家!”
苗嘉木也开开心心地站起来:“回家!”
千易贤还沉浸在他的论文中,羽鸟十香则是低着头看书,两个人都没有理我们。
走出店门,我小声地对林书南说:“你今晚还是住在自己那里?”
“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想离开自己的地盘……虽然不算是温馨的家,但至少也是……”他说,“唉,可能只是拒绝改变吧,反正我不想离开。”
很快就到了我们所住的紫荆区,我四处看看,并没看见任何可疑的人物,这一带没有旅馆,那两人不可能一天到晚都待在这里。
苗嘉木一看到我们住的房子,立刻像一条脱了缰的哈士奇,率先奔了过去,我送林书南到他的屋子门口,这一路上,什么可疑人物都没有遇见。
“明天见。”他关上门前,我说。
“明天见。”
我回屋时,正好遇见所罗门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抬头瞥我一眼:“这么晚才回来,是去了哪里?”
“快考试了。”我说,“复习呢。”
他没再说什么,只是继续看电视。我说:“你今天也很晚啊?”
“嗯。”他说。
“听说下午来了两个客人。”
“没错,你认识他们?”
“算不上认识,以前有过几面之缘。”我说,我想起自己其实有那个男人的联系方式,“听说你跟他们挺熟的样子。”
“哦,也没有。”他冷冷地说,看样子不打算告诉我更多信息了。
整个对话过程,所罗门的眼睛一直盯着电视,可是当我走进自己房间的时候,却总感觉有人在背后看着我。
……
“……叮铃铃铃铃铃铃铃!”
闹钟响起,我从床上跳起来,才想起今天有早课。我揉着眼睛,恍恍惚惚地洗漱,恍恍惚惚地走出去。也许是因为时间太早了,其余人都还没有起来。
好困……好想翘课……
我想起昨天晚上的事,看来得去看看林书南还好好活着不。
时间还很早,天处于亮和未亮之间,空气冷得刺鼻,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我敲开林书南家的门,他睡眼惺忪地过来开门:“昨晚什么都没发生。”
“那就好啊。”我说,“你怎么才刚起来?我记得你今天是有早课的。”
他笑着说:“我本来还想要不要翘了呢。”
“上课吧。”我说,“指不定就划重点了。”
我们一同走在去学校的路上,路上人很少,并且在街上的人一个个都满面倦色,哈欠连天。当然,我自己也哈欠连天,一边想着今天有些什么课,一边在思考着要不要给林书南的父亲打个电话。迷迷瞪瞪中,差点一头撞到路边的灯柱上去,林书南拉住我的手臂,说:“你是不是学习学傻了?”
“累傻了。”我说,“果然凡人的躯体跟不上我高尚的灵魂。”
他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这天早晨的课,我和林书南并不是同一节,我一个人听课,简直无聊得要死,下课的时候,我在走廊里给林书南的养父打去电话。电话一打通,马上就有人接了。
“喂?”
我愣了一下,那个男人,他的声音比我印象中更加苍老而疲惫,让人想起积了一层灰的废弃房屋。
那边见无人应答,又改口道:“Hello?”
“啊,是我。”我说,“你还记得我吧?我是……”
“我记得,有来电显示!”那头说,语气兴奋起来,“你就是那个小姑娘吧?怎么样,人找到了吗?”
“那个,我能不能问问……”我犹豫地说,“你们,为什么要到处找他?”
对面传来一阵杀气腾腾的沉默,我觉得自己大概说错了话,过了有一会儿,那边说道:“这个说来话长了,现在不能说。”
意料之中。
“好吧。”我说,“我也是前不久才知道的,他本来就住在我家附近,但是就在前几天已经搬走了。”
“搬走了?”我听见那边的语气明显有些愤恨,“搬到哪儿去了?”
“这个,我问了,但是没人知道。”
那边又是一阵不祥的沉默,然后那个声音说道:“好的,我知道了。”语气里带着意料之外的坚定。
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我想。我都已经告诉他林书南原来的住处就在附近,那么,他一定会在附近的人中间询问。在那之前,我得把他引开。可是该怎么做呢?谁又是信得过的人?
想了好一会儿,我再次拿起手机,拨通了利含情的电话。
第二天下午的事情,我没有亲眼见到,但是羽鸟十香的摄像机拍下了一切,后来我们聚集在一起看录像回放,这种感觉真是有点好笑。
第二天下午,大约四点钟左右,那对中年夫妇出现在了林书南的住处门口,他们风尘仆仆,脸上带着疲惫、期望和紧张的多重神色,在门口犹豫许久,男人率先伸手按响了门铃。
不一会儿,门开了,开门的是利含情,在看到对方时,三个人都露出了有些惊讶的神色。
“你们是……”利含情疑惑地说。
“那个,不好意思……”女人有些不安地说,“你知道林书南……他英文名叫埃德蒙……在哪儿吗?”
利含情露出思考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答道:“啊,他原先确实是住在这里的,不过现在已经搬走了,抱歉啊。”
“搬走了,知道搬到哪儿了吗?”女人不依不饶地问。
“对不起,我不知道。”利含情礼貌而冷淡地回答,“你们累了吧?可以进来坐坐,不过,找人的事我帮不到你们。”
他们互相对视,女人轻声问道:“屋里还有人吗?”
“还有一个房客。”
他们再次对视,男人小声说:“那我们……进来了?”
“进来吧,不用换鞋……外套就放这儿。”利含情说着,把两人领进了屋。两人进了客厅,消失在摄像机的拍摄范围之外了。
以下是屋内的另一台摄像机拍下的情况:
两人进屋后,利含情让他们坐在沙发上,去泡茶。两人多少显得有些局促,谨慎地打量着这屋子。屋里的布置已经重新调整过,墙上挂的画变成了伦勃朗,茶几上和柜子边多了一些有女性气息的饰品。另外,几个卧房的门,其中一个是关着的。
“你们是哪儿人?”利含情一边给他们倒茶,一边随口问道。
“中国。”男人说,“中部地区。”
他没有报具体的地名,利含情也不好追问,只说道:“在外乡不容易吧?”
“唉,确实,这里东西贵,语言又不好懂。”女人叹着气说,“我们也是逼不得已。”
“住在这里的人,多半是不得已。”利含情说。
两人小心翼翼地跟利含情拉着家常,打探一些这附近的事儿,这时候,利含情回答得非常漂亮。关于林书南的事情,她只说不知——这并不是说谎,对于林书南,她确实只有几面之缘,对他的生活和行动都并不了解。
夫妻俩坐了没多久,便站起身,准备告辞,就在这个时候,那扇关着的卧室门打开了,羽鸟十香从里面探出头来。
“啊,这位是……”女人眼睛一亮,说道。
“这是前几天新来的房客。”利含情说。
女人冲上前去,就要握住羽鸟十香的手,羽鸟十香退后了一步,避开了。
“那个,不好意思。”女人有些尴尬地说,“你……是这儿的房客?”
羽鸟十香轻轻点了点头。
“你认不认识林书南?英文名字叫埃德蒙的。”男人说道。
男人说的是普通话,而且语速多少有些过快,羽鸟十香愣了一会儿,利含情正要给她翻译一下,她摇摇头,说:“不认识,只是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
##第37章 你能不能唱个歌给我听?
关于林书南的去向,羽鸟十香装模作样地想了半天,最后说道:“我好像听说过,他到隔壁镇上去了。”
两夫妻终于得到了一个还算有点用处的线索,随即匆匆告辞离开了。
“他们肯定会到隔壁镇上去。”和利含情、羽鸟十香一起看完录像,我说,“其实说不定可以把话说得更远一点,让他们追到阿尔卑斯山去。”
“这下帮到你了吗?”利含情说。
“当然,谢谢。”我说。
“不过,以后可别再叫我做这种事情了。”她说,“说真的,我挺……不安的。”
“嗯,毕竟是那两个人,其实我也不想让他们到处奔波。”我说,随后长叹了一口气,“老实说没想到会变成这样,不过,如果他们再次出现的话,麻烦你继续瞒下去。”
“我很累的。”她好像有些生气了,“面对那两个人……虽然很多话都不是说谎,但我知道那是欺骗。欺骗就是夺走一个人知道真相的权利,那是犯罪你知道吗?”
她的语气很重,说得我有点愣。欺骗?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一点,但我没有深入考虑过这一点,我连为什么要瞒着他们都不是很清楚。因为,如果要追究下去,就毫无疑问要知道他们的具体身份、目的,知道他们和林书南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然而,这些都是林书南不愿意告诉我的。
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我站在林书南这边,是因为我相信他不是坏人,也是因为我尊重他的秘密,不去深究。但是,当我已经不得不为这个秘密去说谎的时候,去把两个至少看上去并无什么邪恶之处的人骗得到处跑的时候,我所做的事情已经越界了。
“抱歉。”我对利含情说,“以后不会再让你做这样的事了。”
“那你自己呢?”她说,“要是他们再次出现,你还会继续瞒下去?”
“我也不会,至少在知道真相前,我最多是保持沉默而已。”我说,“因为我现在做的事情,可能是对的,也有可能是错的。我不能一错再错。”
她扭头看看我,说道:“那么,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再参与了。”
“辛苦你了。”我说,“以后要是有什么我能帮得上的地方,你可千万别客气。”
她只是淡淡地勾了勾嘴角,说道:“这个视频,你们可藏好了,要是被别人发现我们偷拍的话……”
“当然。”我说,“我会在移动硬盘存一个电子版,照相机里的就都删了吧。”
后来几天,那两个人都没有再出现,我也算是安了一点心,继续沉入紧张的考前复习状态。
这个周末,我没有见到林书南。我想,他大约是去看袁芊骊了吧。
复习的日子真无聊啊……
周日的下午,又是一个雪后初晴,我终于待不住了,要是再这么一直学习下去,我保不准会疯掉,但是,当我升起玩一会儿,或者是睡一会儿的念头的时候,我的心又被强烈的愧疚感俘虏了。思来想去,我决定扔硬币来决定——正面,我就出去走走;反面,我就吃点东西睡了;如果立起来,我就做家务;要是摔碎了,我就去学习。
最终结果是,正面。
于是我背着包出门,我最近喜欢上了雪后冷丝丝的空气,和其他时候比起来,这种空气显得与众不同,而这,也是在复习期间极少数的能够与众不同的东西了。我背着书包,是为了走累了的时候随时可以坐下来学习。
去哪儿呢?
在镇中心附近,有一个很小的绿化带,我朝那个方向走去。
这时节,花坛里的花早已败光,大多数树木也是光秃秃的了,绿化带人很少,只有一两个人坐在长椅上看书。我记得自己第一次来的时候,有一群小屁孩在这里玩,闹得不行,以至于我对这地方的第一印象很差。而现在,如此清净的场景,虽然显得有些寂寞,但给人一种自由的感觉。
一阵风吹过,我看见远处树杈晃动,上面的积雪哗啦一下洒下来,落在地上,那种场面蔚为壮观。我在国内很少能见到这样的场面,不由觉得有些新鲜。我一时也忘了自己还是个处于复习迎考状态的学生,只顾着看风景去,同时心里深深悔恨没有像羽鸟十香那样随身携带照相机。
走着走着,我听到后面有人喊:“哟,那不是小……小史吗?”
我沉醉于景色的时候,通常注意不到周围的环境。因此,我一时没有意识到那人是在叫我。直到有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我才回过头,看见柳泉的亲生父母站在面前,顿时一惊。
“张……叔叔,贺阿姨。”我说。贺阿姨手上还提着一个袋子,很沉的样子。
“最近没怎么见到你啊。”贺阿姨说,“好像瘦了。”
“最近快考试了,忙。”我说,“忙着学习,忙起来几天几夜不睡。”
“今天是出来散散心吗?”
“嗯,偷个闲。”我说。
贺阿姨点点头。这时候的她,完全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
“你们跟柳泉那边……相处得怎样?”我小心翼翼地问。
贺阿姨思考着说:“虽说没什么矛盾,但是那孩子……总之是和我们不太亲。”
“这才过去没多久呢,感情的事儿得慢慢来。”我说。
她摇摇头,无奈地笑笑:“我们怎么能不心急呢?唉,我是希望早点搬过去跟他一起住,但是那孩子虽然没反对,好像也不大热心的样子。唉……”
“那,你们打算搬吗?”我问。
贺阿姨回答:“还是要看看他的想法吧。还有改姓那件事……每次一提起来,那孩子就把话题往别处带。你说,他是不是不乐意啊?”
我很想说姓氏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柳泉都已经是成年人了,到底跟谁是一家人,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但我没有说出口。在这件事上,这两人的观念还是相当传统的。
“他不是那种一下子就能动感情的人。”我说,“得耐心一点。”
她无奈地笑笑,说:“我们正准备上他家去呢,你也一起去吧。”
我寻思一下,去了不知道会不会尴尬,不去吧,一个人待着也怪无聊的,况且我也好奇他们跟柳泉的相处模式。于是我把手伸进兜里,随手掏出一枚硬币——嗯,正面朝上,那就去吧!
柳泉开的门,神情淡漠地将我们迎进屋,去泡茶,那一对夫妻倒是比第一次来时自在了很多,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张叔叔指着玻璃橱柜里的一样东西说:“哟,上回没见着这个,是新的。”
我走过去一看,那是一个装饰用的小雕塑,虽然我不太懂艺术,但我知道那是绝对的艺术品,那是两个女子的像,那漂亮的流线型,还有那文艺复兴式的袒胸露乳,将人体的美表现到了极致。暴露,但绝不显得下流。
“这叫《游》。”柳泉说。
夫妻俩若有所思地看了一会儿,贺阿姨先开口道:“我不太懂得这种东西。”
柳泉笑笑,说:“坐吧,要看电视吗?”
他们摇头,柳泉把茶端到他们面前,给我的则是可乐。
“我听说最近快考试了。”贺阿姨说,“怎么样,忙吗?”
“有点吧,还好。”柳泉说,“平时多用功一些的话,考试周也不会特别艰难。”
“他可是大学霸。”我说,“在热门专业都能拿奖学金那种。”
贺阿姨不禁笑了。柳泉对我摇摇头,用温柔得可怕的声音说:“兰兰,何必这样夸我呢。”
这天下午,贺阿姨、张叔叔一直在和柳泉闲话家常,看起来,他们已经毫无芥蒂,但我仍然可以感受到一种隐隐约约的距离。晚饭前,我说我还要去自习,先行离开了。道完别向街上走去的时候,我听见背后张叔叔对柳泉说道:“泉儿啊,你说你在家里放这么个雕塑,不太好吧……”
我走在街上,掏出手机。林书南这家伙啊,一整个周末不联系我也就罢了,竟然连个赞都没给我点。我正想着他是不是忙得要命,手机就适时地响了起来,正是林书南打来的。
“喂?”
“是我。”他说,“我刚从疗养院出来。”
“我猜到了。”我说,“情况怎么样?”
“不怎么样。”虽然很不明显,但我听出他的心情有些低落,“你那边呢?”
“老样子。”我说,“挂科的前奏。”
他沉默一会儿,说:“你会唱歌吗?”
“唔,不大会。”我说,“不如说这是我的弱项。”
“你能不能唱个歌给我听?”他说。
“……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说,“先提醒你,真的很难听!”
“没事。”他说。
我看看周围,还好人不多,于是我在大马路上像一个神经病一样唱起来:“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都做成,烤全羊……”
电话那头:“……”
我换了个调子:“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挖了你的眼睛~~~~”
“……你在大街上?”
“嗯。”
“那你脸皮也真够厚的。”
其实我的脸已经有些发热了。我说:“算了,唱不下去了,我还是回去再给你唱。”
“不用了。”他说,“说点别的吧,我有话要告诉你。”
##第38章 他喝醋喝醉了!
林书南组织了一下语言,说:“我说过的吧,我拿你当朋友。”
“嗯。”我说,“我记得很清楚,所以你可别想食言。”
“我只是想说……”他说,“我们是朋友,仅此而已。”
“嗯。”
“只要袁芊骊还活着,我就不会改变主意。”他说。
“即便她不爱你?”
“我从来没有希冀过她爱我。”林书南说,他的语气里带上了一种莫名的沉重,“你也不要爱上我。”
“这可不是你能决定的了。”我说,“你这个呆瓜。”
“我是说认真的。”他说。
“我知道。”我说,“今晚一起复习?”
“嗯。”他说,“还是上次那家店。”
晚上,出乎意料的是,我发现我的合租者们全都来到了这家店,我们又聚在一起了。再加上林书南,五个人坐在小店正中的长桌边上,桌上散发着奶茶和咖啡的香气,大家都很安静,只是静静地翻着书。
我正在抄写一道练习题,抄着抄着,就有些分心了。我抬眼看着周围的人,此刻,这种场景竟然显得意外地和谐,至少比边上坐着陌生人的时候要安心不少。
这几个室友,对我来说究竟算是什么呢?
我以前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们这些人,都来自不同的地方,抱持着不同的观念。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一直都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也保持着适当的友好,小冲突不断,但也没有大的冲突,除了苗嘉木多少有些过于粘人,其余两人于我仿佛一直是过客。
是这样吗?我想。他们可是我在这个异国他乡距离最近的人。
“想什么呢?”林书南说,“你的笔又停了。”
“不好意思,又神游天外了。”我说,调整了一下姿势,却不小心膝盖撞到了桌角:“啊,我靠!”
旁边苗嘉木狂笑起来,林书南也在笑:“哈哈,你看看你!”
“你们那!学习的时间,却在看人家笑话!”
我正尴尬着,一阵鼾声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我抬眼一看,坐在我斜对面的千易贤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口水流了一滩。
“千易贤!喂!”苗嘉木伸手推推他,“你不想及格啦?”
“嗯……?什么,早饭好了吗?”千易贤含糊不清地说,然后突然惊醒过来,猛地一跳,险些从椅子上摔下去,“哎哟,我怎么睡着了?”
“你自己太能睡了呗。”我说。
“我们这么下去,大家都没效率。”苗嘉木说,“我看不如这样,我们合作一下,大家互相监督,上同样课的还可以交流一下经验,一起学习,怎么样?”
我们只是互相看看,谁也没有表态,苗嘉木说:“哎呀,都是认识的人聚在一起,也算是一种缘分嘛!……兰兰姐,你有哪些课是目前最急需复习的?嗯,我猜肯定是高代吧?”
“恭喜你猜对了。”我颓丧地说,林书南从旁边把他的笔记扔给我,我摇摇头说:“你的我看过,思维太跳跃了,我有点跟不上。”
羽鸟十香把她的笔记本给我,她是用全英文记的,不过写得很详细。
于是,虽然没有人表示同意,但大家都算是默认了苗嘉木的提议,学习小组正式诞生了,笔记本开始在桌上传递,气氛也不像刚才那样沉闷,而是有了小声交流的声音,这么一来,困倒是不那么容易困了。
但是不一会儿,苗嘉木就主动把话题扯远了:“呐,你们觉得,春节的晚上应该去哪里好?”
“春节?农历新年?”羽鸟十香说,“新年只过一次就够了,我就当它和元旦一起过了。”
“我听说那天在后山上有中国人举办的类似庙会的活动吧?”千易贤说,“热闹倒是热闹的,你们要是想去,倒是可以去挤挤。”
“呐,要不要去?”苗嘉木对我说,“庙会应该有撞钟的……唔,或许这不是正宗的庙会,不过应该可好玩了!”
“嗯,不过撞钟是在凌晨吧?”我说,“我估计熬不到那个时候。”
“你们那,问题不在那里吧?”林书南说,“要是挂科多门,你们就可以愉快地准备补考,而不用考虑春节怎么过的问题了。”
“啊!是我把话题带偏了!”苗嘉木分外脸红地说,“好吧,咱们继续谈学习。”
“光是嘴上说要学习可太随便了。”我说,“不如弄点惩罚措施?比如说……呃,比如什么?”
“我知道了,这主意不错!”苗嘉木说,“要不用胶布吧?贴在手臂上,谁岔开话题了,就……猛地一撕!”
“这好像对体毛多的人不太公平。”我说。
“啊,也对哦。如果在这里剃个毛……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苗嘉木说,“还是想想别的法子吧。”
这时,羽鸟十香转过身掏了掏书包,拿出一样东西放在桌上,说:“这个如何?”
那居然是一瓶白醋,所有人都瞪着十香——这家伙随身携带些什么呀!
“这个不错!”苗嘉木说道,“谁要是把话题带偏了,谁就自罚一杯白醋!”
“内个……一杯是多大?”千易贤说,“不会喝出事来吧?”
我拿起自己面前的杯子说:“就这么大。”
这是一个透明的茶杯,大小嘛,也就能装两三毫升的液体差不多。我把里面的绿茶喝完,把杯子朝他们亮了亮,说:“这喝不死人吧?”
“好主意!”苗嘉木说,“我这就去问老板多要几个杯子来。”
这家伙真是说做就做,不一会儿,五个杯子一字排开,白醋瓶子被放在边上。苗嘉木说道:“走起!一起学习吧!”
我看着桌上放着的白醋和五只透明小杯,不禁觉得有点好笑,因为这实在是跟奶茶店的气氛太不搭调。
过不一会儿,我的物理学复习告一段落,准备复习复习数学,换换脑子。刚拿起数学书,情不自禁地想说一句“啊~真困”,一个“啊”字出口,却看见苗嘉木死盯着我,好像就等着我犯错。我一个寒噤,扫了一眼白醋瓶子,改口说道:
“啊~数学!它是一切理科的源头!它是人类文明的顶梁柱!它是……呃,它是……它是害我睡眠不足的元凶!”
其他人都憋着笑,但是又不敢扯开话题,一个个都点头:“嗯,你说得很对!很对!”
五分钟后。
“你们说,这里是不是太热了?”苗嘉木说完这句,抬头看了我们一眼,立刻识相地说:“我自罚一杯!自罚一杯!”
白醋的滋味肯定十分不好受,我看他脸上的表情就好像生吞了一只苍蝇一般,千易贤在饭里吃到了羽鸟十香偷偷下的芥末的时候,也是这个表情。我们看着苗嘉木的样子,一个个又好笑又害怕,林书南偷偷凑到我耳边说:“明天开始一定不能和这些人一起学习了。”
“酸……”苗嘉木瘪着嘴说,“太酸了!不过要的就是这效果。”
三分钟后,苗嘉木说:“这桌子是不是有点粘粘的啊?真不舒……呃,你们别这么看着我,我喝!”
十分钟后,苗嘉木拍着桌子说:“考完后还是应该去远一点的地方玩玩!惠斯勒怎么样?……呃,那个……你们的眼神真可怕。”
十五分钟后,苗嘉木中招第三次。千易贤看着他痛苦不堪的表情,说道:“喂,我们还是别继续了吧?隔壁桌都在看着我们了。”
苗嘉木盯着他看了三秒,眼含热泪地说:“你说的跟学习无关,来,罚一杯。”
“啊?靠!我……”
没等千易贤说完,苗嘉木就像终于等到了什么期盼已久的事情一般,飞速地斟满一杯白醋,说:“喝!”
千易贤愣了,没有接,苗嘉木直接抬起他的下巴,一杯醋给灌了进去。
三秒后,一声哀嚎响起:
“救命啊——!杀人啦——!”看着千易贤那样子,我竟有点好奇这白醋杀伤力有多大。
林书南露出一个暴走漫画式的夸张笑容,说:“嘿嘿,你小子也有今……操!”
苗嘉木已经把杯子送到林书南面前,面露杀气地说:“轮到你了。”
林书南愣了一下,无话可说,便把杯子接过来,像要发表什么正式演说一般清了清嗓子,调整了一下表情,然后仰起头,一饮而尽,淡定地把杯子放回桌上。虽然他一脸淡定,但我觉得他的脸色发青了——这绝对不是我的错觉。
我看到苗嘉木脸上杀气腾腾的表情,不由得打了个颤,苗嘉木瞥了我一眼,倒了一杯醋,把杯子递到我面前:“你的份。”
“啊?”
“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也算。”
“糟了,这孩子醉了!”我说,“他喝醋喝醉了!”我看他递过来的杯子,抑制不住好奇心,横了横心接过来,仰头一饮而尽——这酸爽,从嘴里一直酸到了胃里,我必须非常努力,才能不让自己显得面目狰狞。五秒钟后,我觉得自己脸十二指肠都在隐隐作痛。我像狗一样伸出舌头,吸了几大口气。
“不能这么玩了!”我说,“这样下去迟早胃穿孔!”
千易贤使劲点头,我正怀疑他能把自己的脖子甩断。
苗嘉木用无比怨念的眼光看着我,我说:“考完试我请客,算是安慰你今天喝了这么多醋!”
他这才松弛了一些,颓丧地说道:“我今天算是自己坑自己,把自己给坑大了。”
##第39章 见义勇为
在试卷发下来,我看了两眼之后,我就意识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我要挂了。
我前一次这么迷茫,还是在国内某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的时候,数学试卷,十道题我只做出来一道。但那毕竟只是自主招生考,本来我只是抱着去碰碰运气的心态,考得差些也无所谓。
但是现在呢?习惯了当一个好学生的我,在学期开始的时候可绝对没有想过要挂科。
走出考场的时候,我看见苗嘉木伸着懒腰,说:“啊……挂了挂了!这下大学生活圆满了!”看他那悠闲的样子,我十分怀疑他在考场上睡了一觉。
“你可真是好心态。”我说。
“做人嘛,最重要的是开心!”他说,“哦对了,你答应过考完试请客的,可别忘了。”
“我说的是所有的考试都结束之后。”我说,多少有点心情低落。
“你干嘛垂头丧气的样子?”苗嘉木说,“挂科嘛,难免的!”
“是啊,”我说,“只是有点不习惯。”
那天晚上,趁着房东出差,我在自己屋里学习。学着学着,我又开始走神,看着台灯黄哈哈的光,和光线下浮动的灰尘,我想,我究竟在干什么啊?
这所大学的头两年是通识教育,而我不太明白为什么非得这样做。对于尚未明确方向的人来说,这给了他们宽裕的时间,可于我而言,这只是在浪费时间而已。现在学的绝大多数东西,我知道我会在考完试后将它们忘掉。
当然,我不认为知识是无用的,但是我的时间有限,说不定哪一天我就要离开了,而在那之前,非得学一些明知道会忘掉的东西吗?
我知道这才是我学不进去的理由,我的觉悟不够,我无法仅仅为了获得知识的快乐而学习。
我空虚了。
但考试还要继续,我还没有弃考的勇气,我继续浑浑噩噩地复习,浑浑噩噩地参加考试,每天顶着副黑眼圈,恍恍惚惚地看苗嘉木和千易贤没心没肺的样子,以及羽鸟十香永远淡定的脸。
对于在外国读书的孩子来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年三十在最后一门考试的前一天。最后一门,是地球信息科学,倒不是什么很难的考试,而我也早已无心复习了。当苗嘉木说:“我们去庙会吧!”的时候,我虽然心怀愧疚,但是立刻就答应了。
“走喽!”
“你明天也有考试吧?”我说。
“嗯,是啊。”他说,“不过,地科嘛,没什么的!”
我们在门口换鞋的时候,千易贤像嗅到了肉味的狼一样突然从房间里冲出来,说道:“我也去!”
他一边换鞋,一边嘀咕道:“今晚所罗门要回来了,我可不想面对他的那副屎面。”
“不过,话说啊。”我说,“你们知道那个活动具体在哪儿举行吗?我之前没注意过相关信息,只知道是在后山。”
“我知道路。”苗嘉木说。
后山在斯佩德镇的西北角,从我们的住处出去,往北走不远就可以看见那山尖了,但是要到达那里,还需要不少时间,那是个看近行远的地方。
我们搭乘班车前往那座山,也许是大家都有凑个热闹的想法,车上坐着许多的中国人,还有不少人一边坐车一边打电话给家里人报平安。
后山,越来越近了。
山上有建筑物,但是看起来是临时搭建起来的,恐怕就是为了大年三十这一天的活动,远远看去,那建筑群占据了整整大半座山的面积,蔚为壮观。苗嘉木看了那热闹景象,简直眼睛发绿。
山上果然人很多,热闹非凡,山路两边,摆着各种各样的摊位。比起庆祝春节,这更像是一个游园会。
“来啦来啦!”一个大叔喊道,“这边看看!射箭游戏!”
射箭游戏?
我小时候很喜欢这种游戏,因为每次拿着箭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像个拯救世界的大英雄。但是每次箭一射出去,我的幻想就会被无情地打破,因为我的准头从来都不够。甚至我怀疑,如果我想要打爆一个人的头,那我最好瞄准他的脚趾头。
“兰兰姐!”苗嘉木兴奋地喊我,“这边!看上去很好玩的样子!”
我有点犹豫,是选择冒着出糗的风险试一试呢,还是放弃呢,苗嘉木已经掏出了钱包,自己冲过去了。
我看他玩了两个回合,顿时充满了自信——那孩子啊,要是他瞄准一个人的脚趾头,那他可能打中二十米开外的树。如果不是箭头是圆的,我都担心摊主被他给谋杀了。
五个回合后,他把箭递给我,说道:“兰兰姐,你来吧。”
我试了试,但是果然没能射中什么,我觉得,我们这就是给摊主送钱来了。
最后一支箭的时候,我把弓箭递给千易贤,说:“你来试试。”
我原不对他抱什么希望,但是,当他有模有样地弯弓搭箭,“嗖”地一下,射中了一只小熊玩偶的时候,我们不禁都刮目相看。
老板把那只小熊递给我们,这东西,要是放在车上倒是挺有意思,可惜我们都并没有车,要是放在房间里,指不定哪天就被那个房东给顺了走。
“这个,给你们了。”千易贤难得如此大度,“我留这么个熊也没用。”
接下来,套圈、赛车、猜谜……反正具有技巧性的东西,我们都试了试。主要都是苗嘉木出钱去玩,我和千易贤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等他腻了,剩下来的次数就由我们解决掉。我照例一无所获,千易贤倒是套着了两瓶饮料。
这里还有不少小吃摊,烤蔬菜、巧克力香蕉、肉夹馍……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有,而且都是正宗的中国风味。看到这些东西,我的钱包就迅速地瘪了下去,过不一会儿,我们三个人都满嘴油光——这时候千易贤倒是不说中国菜单调了。
时间渐渐地晚了,我正在考虑着早些回去,毕竟明天还要考试,跨年什么的就算了。苗嘉木坚持说再逛几家店,于是我们拐进另一条小径,没走几步,突然听见一声低沉的吼声:“钱呢?”
“钱?”
目光一转,就看到了几个混混模样的人站在一个摊位前,一副随时要把摊子掀掉的气势,我总觉得他们中有几个人有些眼熟。摊主看看他们,再看看周围的人,见无人拔刀相助,便抖抖索索地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他。
“怎么就这点?”那几个混混说。
摊主一脸苦相地说:“这已经是全部了!回家的路费得留给我们啊!”
其中一个混混冷哼一声,顺手拿起一根烤玉米,边吃着边扭头走了,我终于想了起来,那天晚上和利含情一起时遇到的混混,其中一个就是他。
“李新民手下的人。”千易贤望着他们的背影,小声说,“没想到他们连这么热闹的地方都来打劫。”
我侧眼看看千易贤。他和李新民是同乡,但绝不是一路人,千易贤可以说很多难听的话,或许也可以做坏事,但他没李新民的狠气。
“我们跟上去。”我说,“他们肯定去僻静的地方分赃。”
“跟上去?!”苗嘉木惊讶地说,“兰姐!今天十香可不在啊!你该不会想进医院吧?”
苗嘉木是知道我刚来的时候就被混混打进了医院的,不过他不知道我那天晚上一个人放倒了一群人。我得意地笑笑,说:“当然不,我要让他们进医院。”
虽然满脸疑虑,但他们都怀着好奇心跟了上来,对于他们没有吓得逃跑这件事,我感到很欣慰。
一群混混避开人群和建筑物,走到了一个山势陡峭的斜坡之下,我对身边的两个人说:“你们离远点。”随后跟着走下了斜坡。
其中一个刚要拿出刚刚收来的盒子,那个和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家伙说道:“等等!谁在那里?”
我努力让自己做出一副霸气十足的表情,站在斜坡上的千易贤和苗嘉木则是一脸无辜。我说:“欺凌弱小的人,你们快要死了,你们知道吗?”这语气中二得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那人眯起眼睛看着我,我想他一定觉得我眼熟,但他最终没有认出我来。他挥了挥手,对身后的人说:“兄弟们,上!”看来他是目前这群人里最有话语权的。
我没等那些人冲上来,自己率先冲上去,给那个长着一张路人脸的小头目来了一个旋风踢,并且借力倒向一个还没反应过来的可怜家伙,以脑袋顶在他的下巴上。于是,接连传来两声哀嚎。
对方的人数毕竟有点多,我放倒了四五个,发现人数有点不对,扭头一看,发现他们大部分都气势如虹地冲上坡去了,速度奇快无比。苗嘉木一看情况不对,迅速后退了几步,千易贤仍站在原地,无辜地歪歪脑袋:“我们只是看看热闹的。”
话音刚落,一个拳头呼呼地朝他飞了过去,千易贤后退了一步,腿一伸,把那人绊了个狗吃屎,由于一只脚还在斜坡上,那人滴溜溜地滚了下去,半途中被两个同伴架住了。
千易贤这小子,够深藏不露的!我惊讶地望着他。
混混们比我更惊讶,他们看看我又看看站在上方的两人,这时候,那小头目似乎终于想起了我是谁,恍然大悟地“啊!”了一声,说道:“我们走!”
“把钱留下!”我喊。
他一脚把放钱的盒子踢过来,随后露出一个扭曲的表情,我猜他的脚趾头一定很疼。我蹲下身,把盒子拿起来,目送着他们远去。
“走吧。”我说,“把钱还给它的主人去。”
但是另外两人都直勾勾地盯着我身后,我一回头,看见林书南站在后面,目光极为复杂。
##第40章 终于考完啦!
你什么时候在这里的?”我说。
“你开始犯二的时候。”林书南说,我看得出来他的神情很不悦,“你没事儿干什么呢?”
“啥叫没事儿?”我说,“我这不是为民除害吗?”
他拿起手机,上面显示着报警电话:“有些人的职业就是为民除害,你非要抢人家的饭碗?”
“这个嘛……”我尴尬地说,“人家可是很忙的,等忙完了重要事情再来这边,估计黄花菜都凉了。”他撇了撇嘴,“行行,我是说不过你的,你爱咋咋地!傻瓜!如果今天他们人再多一点呢?如果千易贤刚刚没躲开呢?你要付多少个人的医药费?”
我想起那群人冲上坡去的场景,不禁也有点后怕,我没想过把别人卷进来的。
“好好,我以后绝不这样了。”我说,“不过,你为什么在这儿?我以为你不爱凑这种热闹的。”
他摸了摸胸前的照相机:“拍照。”
“拍照?”
“嗯,千骊要的。她难得想看什么东西的照片,却说想回味一下春节的气氛。究竟是中国人。”他说。
“我们上去吧。”我说,率先爬上坡去。
路过千易贤身边的时候,我说:“没想到嘛,你小子。”
他露出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我真的只是不小心把他绊倒了。”
我摇头。
于是三个人的队伍变成了四个人,气氛却不如刚才。走了一会儿,林书南说:“待会儿在山顶上有歌舞表演,你们知道吗?”
我们都摇头,他说:“快了,我带你们去。”
我们爬上山顶,那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我们好不容易挤到舞台附近,舞台十分简陋,甚至可以用寒酸来形容。看到它的一瞬间,我觉得不如回去算了。
林书南拿起照相机,开拍。
随着人群越来越密集,不用看表,我们也知道时间越来越接近了。看着那舞台,我竟有种意味不明的预感,总觉得会出现什么意料之外的东西。
想不到的是,不一会儿,我听见掌声响起的时候,我两眼发直地看到,走上台来的,竟然是柳泉!
我不知道他是否为这一刻刻意打扮过,但是,他一如既往地帅气英俊,一登场,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连我看到他的脸都有一瞬间的失神。我知道他正在把自己塑造成整个斯佩德镇的名人。我环顾四周,人群里有两个很像柳泉父母的身影,但我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不是。
柳泉拿着话筒,开始说话,他竟然是这场演出的主持人,我不知道,他打算抢演员们的风头到什么程度,但我知道,他每说一句话,人群就爆发出一阵欢呼。人类居然盲目到这种地步,也真是令我叹为观止。
他和大家打招呼,脸上挂着让人挪不开眼的微笑,介绍节目,声音温柔动听。他朝这边扫了一眼,也许看见了我们,也许没有看见,但我竟有一种紧张的感觉。他退场而演员登场的一刻,几乎一切都变得黯然失色。
比起一个成功的主持人,我更觉得他是一个合格的演员。
“神呐,世上竟有这种人。”林书南感叹道。
“你拍了他了吗?”我说。
“不敢。他会透过相片勾人的魂魄。”
演出结束,人们散开的时候,我们也转身踏上了回去的路。有人打电话来,是柳泉,他在那头说:“我今天看见你们了。”
“你表现得不错。”我说。
“哪里。”我知道他在电话那头露出标准的笑容,“我倒是觉得不大好。”
“别太谦虚。”我说。
“你们在哪儿?”他说,“既然碰巧遇到,我请你们吃个饭好了。”
“不必。”我说,“我们已经吃撑了,还要回去复习呢。”
“是吗?”他说,“那好吧,考完再约。”
我把手机塞进兜里,林书南说:“柳泉打来的?”
我说:“是。”
他想了一下,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最终只是说道:“收收心,好好把最后一门考完吧。”
第二天的考试没什么可说的,只是在考场上奋笔疾书的时候,我还觉得手上残留着昨天放倒那些小混混们时的触感。虽然打架是件危险的事,但是,实话说,我有点喜欢那种感觉。我可是一个外表文气,内心狂野的女子。以前老爹曾经形容我是“外表的萌妹子,内心的抠脚大汉”,我想也是。
出了考场,感觉浑身一阵松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最后一场考试。我看见他们脸上带着既疲惫又欢欣的神色,朝考场外走去。
去哪儿呢?我想。还是回去睡一觉再说吧!
我暂时不去考虑即将出来的成绩,回到屋里,好在其余人都不在。我把自己甩在床上,开始补眠。
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暗了,天气很差,十分压抑的天幕,和令人不爽的呜呜的风声。我走到窗前把窗子关上,但呜呜声仍不绝于耳。要下大雪了吧。我想。这时才记起今天是大年初一来着。国内现在是几点?好像不是该打电话的时间。
我走进客厅,屋内仍没有人,他们大概打算出去搓一顿。我想起自己曾经答应过的请客,既然苗嘉木不在,那就明天再说吧。我拿上一本书,打开被炉躺进去。
不一会儿,风声更大了。墙上的挂钟显示已经到了饭点,但冰箱里恐怕不剩多少食材了,这种天气我又不想出门。算了,一会儿随便整点什么吧,泡面也行。
“北风那个吹啊!”突然,门重重地开了,苗嘉木蹦蹦跳跳地进来,手上还提溜着一个好大的大袋子。
紧随其后地,千易贤也走了进来。
“这是什么?”我说。
“好东西!”苗嘉木一脸的兴奋,“一个朋友送来的火锅,还有上等的牛羊肉!”
我顿时心里一动。生活在这地方,大家都很朴素,上等的肉食可是一种奢侈的享受。上回林书南家里办火锅的时候,少量的高档肉一开始就被抢光了,就连剩下的低端肉食,也很快进了别人的肚子,我几乎什么都没尝到。
“今天,是大年初一!”苗嘉木把锅子拿出来放到桌上,插上电。“走起!来,看看这些肉!”
“呃,那个……”我说,“这些……哦不,这‘几片’肉好像不够三个人吃的,两个人也不够,一个人都嫌少呢!”
“唉,好东西都是稀缺的嘛!”苗嘉木说,“咱也就是尝尝鲜,出门在外不能要求太高啊!”
我撇撇嘴,要是吃得这么不尽兴,那还不如不吃呢,然看上去的确是好肉。
苗嘉木已经把锅子倒上水,底料也加进去了。这个电火锅,看上去既像日式的又像中式的,有些不伦不类。不过,正如苗嘉木所说,出门在外不能要求太高。不一会儿,香气冒出来,我不由得咽了口口水。
水一开,苗嘉木拿起肉,两筷子就把它们全都下进了锅里,可锅里看着仍然十分寒碜。我看着这惨淡的景象,想起自己的人生中也曾经有过一段想吃火锅就随便吃的时间,不禁感到有些不甘。比起从未拥有过,拥有了再失去显然更难以忍受。同时我的心里也升起一丝疑虑:这两个人好像不是什么懂得谦让的主,他们真的不会把我的份抢光?
为了不让锅子显得那么空,苗嘉木干脆把蔬菜之类的也倒了进去,于是本来开了的水马上又恢复了平静。
随着时间过去,肉香味隐约溢出,那两个人的眼睛都开始发绿了,我觉得,他们说不定会为了一片肉打起来。不过,肉藏在蔬菜下面,几乎看不见。
水开了!
但是谁都没有动,谁都没有说话,大家面面相觑,这个场景分外搞笑。我马上意识到,谁都想要独吞那几片肉,但是谁都不敢先手出击,因为一旦背上“不懂得礼让”的骂名,另外两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剩下的肉分走。
我不禁觉得十分搞笑。人要是活到为了一片肉可以如此勾心斗角的地步,那也是蛮悲哀的。我想自己是不是应该中途退出这一场争斗,如果我真的很想吃肉,决不至于需要在这里跟他们抢。柳泉每次带我出去常常是大鱼大肉,如果现在去柳泉家——他的父母还认为我是他的女友,所以我去那里是名正言顺,或者,如果去看看柳叔叔,更或者干脆到林书南那里蹭饭,都可以有肉吃。我现在这样,是何苦呢?
但是我看到另外两人的神情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理应和他们处在同样的地位上——我是个穷人,甚至是个负债的穷人。对柳家,我是寄人篱下,对林书南,我是朋友——我凭什么要他请我?难道仅仅因为他比我有钱?
这不是我的风格。
“唉,你们吃啊,再不吃就烧过了!”千易贤说道,“客气什么,来来来,女士优先!”说着,他拿起碗,非常“绅士”,“大度”地给我盛了一碗……蔬菜。
我看他一眼,露出和善的微笑和关爱的眼神,淡定地喝了一口汤,说:“味道不错,你也来点。”说着,我帮他盛了满满一碗……清汤。
苗嘉木满脸黑线地看着我们,没有动作,于是这桌子……这战场,再次陷入了僵局。
##第41章 我受伤了
我究竟在干什么呢?我望着眼前的僵局,心想。
父亲曾经对我说过,无论贫富,都要活出贵族的样子来。“为了五毛钱大打出手的人,永远挣不到五千万;为了一块肉跟别人置气的人,永远尝不到山珍海味。”他是这么说的。
我苦笑,觉得有些骑虎难下。归根结底,我只是想吃一片肉而已。
僵局又持续了半分钟,我终于有点按捺不住,再这么下去,肉都烧老了!我正准备干脆点把东西均分一下算了,屋外却传来了用钥匙开门的声音。我们三人虽表面不动声色,但都竖起了耳朵。
门开了,是所罗门。真是的,好死不死半路杀出个这家伙!
“你们干什么呢?”他朝这边斜睨了一眼,“吃火锅?我允许你们在我的房子里吃火锅了?”
“又没有用你的东西,除了桌子。”苗嘉木不由得嘀咕道。
“你们看看这蒸汽!”所罗门不依不饶地说,“看看上面!灯!天花板!会被熏坏的懂不懂!”
我忍无可忍地站起来:“行行行!我们不知道你的家具都这么娇贵,我们以后决不在你家吃火锅!……我们现在就把这些东西处理了。”说着,我站起身,把锅里的东西完全平均地分到三个人的碗里,然后把锅盖盖上,端到厨房。所罗门盯着我做完这一切,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转身上楼去了。
另外两人沉默地看着我,过了一会儿,千易贤啊对我说:“史兰?你今天脾气挺大呵?”
我摇摇头,说:“算了,在这里吃火锅就是个失误,我们还是赶紧吃完算了,一会儿我去洗碗。”
我低头喝汤,虽说火锅汤好像不利于健康,但味道真的不错,肉也很好吃,只是吃了两口就不剩下了。我长叹一声,狠狠地瞪着楼梯。
我不会永远这么屈辱的,我保证!
洗完碗回到房间,我开手机一看,已经有几门课的成绩出来了。我的大学物理,果然挂了。
我倒在床上,思考着,心情压抑。大学物理的挂科率一向不低,但是我不甘心。我没想到自己其实这么重视成绩。可能是因为,在这异国他乡,我真的没有别的可倚仗的东西了吧。
我给林书南发消息:“大物,挂了。”
过了两个小时,他才回道:“意料之中。”
“你不会嘲笑我吧?”我说。
“别瞎想了。”他说,“在这种地方,成绩能顶什么用?”
“哈哈,说的也是,不过我还是有点不甘心。”
他说:“晚上出去走走么?虽然天气不好。”
我望向窗外,雪已经开始下了,一会儿恐怕会下得更大。这个地方的雪,打在人身上能发出啪啪的响声,令人生疼。这样的天气出门,大概有点不妙吧……
但我没有拒绝。
我们在紫荆区通往学校的那条必经之路上碰面,他的伞上已经积了一点雪,看来他是刚从外面回来。
“走吧。”他说,“虽然没什么可逛的,大年初一总不能一直闷在家里。”
“你衣服都湿了。”我说,“怎么回事?”
“没办法,”他说,“风雪太大。”
我们朝镇子的中心走去,这时风已经小了些,地上积了大约六七厘米的雪,踩上去软绵绵的。
“我小时候有一种最喜欢的娱乐活动。”林书南说,“把积雪堆在窗户下面,从二楼往下跳。”
“听上去很有趣的样子。”
“是啊,不过雪能够积到足够高的日子不多。”
在这个地方,雪积得多高都不稀奇。
我们走到镇中心的公园那里去。这样的天气,公园里当然人不多。我们坐在长凳上,看着阴沉的天幕,云朵看不出边际,雪花像从虚无中飘落一般。打在人脸上,冰冷得刺痛。
“新年了也不能回去,寂寞么?”林书南说。
“还好吧,我尽量不去考虑这件事。”我说,“凳子有点冷,我们还是继续走路吧。”
我们走去阳明河边,这其实是一段不短的距离,不过我的耐力一向不错。河面上结着一层冰,我说:“这冰上说不定能站一个人。”
“拜托,你可别付诸实践啊!”
我笑笑,其实我确实很想试试,但是这太危险了。阳明河的水不深,在这样的天气里却是足以把人冻坏的。
“对了。”我说,“你的成绩怎样?”我原本想尽量不提起成绩,但还是没忍住。
“就那样吧。”他说,“我没挂。”
我不禁觉得有点嫉妒。这家伙虽然上课时候貌似听得很认真,但我知道,他课后是不怎么复习的,尤其是理科课程,我看他的笔记的时间都比他自己看的时间多。
“怎么,嫉妒了?”他说。
“切。”我说,“你不是说成绩不顶用吗?那你说什么顶用?”
他沉思了一会儿,说:“运气。”
“我不喜欢这种说法,虽然说不定真的是那样。”我说。我看着河岸,河对面的按上放着两艘闲置的小船。这条河上很少有船,所以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手机响了,我拿起一看,是父亲打来的。
“喂?”
“兰兰,今天可是大年初一哦。”父亲说,“你都没给我打个电话。”
“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我说。
“那还真是可惜了。”父亲说,“我有消息告诉你。”
“什么事?”
“我受伤了。”他说。
我的心里咚地一下,父亲不是那种走路撞树散步掉井的二货,他受伤,肯定是发生了什么。我想起了那天在家门前看到的那些纸条。最终,事情还是发展到这一步了……
“喂,想什么呢,干嘛不说话?”他说,“这事儿我本来想不告诉你的,反正你也帮不上什么忙。不过,你应该有知情权。”
我很想问他为什么要告诉我。凭什么?既然不让我回去,告诉我又有什么用?还不如让我安安心心地过一个太平的年。
我发现林书南在盯着我,我朝他摆了摆手,转身走到一边。
“那么,现在情况怎么样?”
“嘿嘿。”老爹说,“我会白白受伤吗?我也让他们付出了一点代价。放心!我绝对笑到最后。”
他的语气很轻松,我也知道他不会轻易地倒下。但我的心里一阵阵地发紧,我宁愿他语气沉重,不,要是语气沉重,我也不会好过。我宁愿他从来都没有打过这通电话。这种想法多少有些自私。但是我想,对于一个远在万里之外,连旁观都观不到的人来说,让我对自己家人的事情当一个“听众”,多半也有些残忍。
但我知道他不会让我回国。
我长叹了一声,说:“老爹啊,我挂科了。”
“哦,挂科。”父亲满不在乎地说,“屁大点事儿,就不用向我汇报了。”
“跟你那边比起来是屁大点事儿。”我说,“但是我也没有更大的事可说了。”
我没告诉他我一到这里第二天就进了医院,没告诉他我后来又住过一次院,也没告诉他我曾经两次把一群混混给揍了。我不想让他当个听众,就这样好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必然的,只要互相知道对方还活着就好。
“那,你在那边好好干。”父亲说,“有事就找柳叔叔帮忙,对朋友,不用担心欠人情。”
“我知道了。”我说,“好。”
“对了,”他又说道,“你找男朋友没有?”
我愣了一下,偷眼撇了一下在不远处的林书南:“呃,理论上来说是没有。”
“理论上?那实际上呢?”
“也没有。”
“兰兰啊,爹觉得,也是时候了。”父亲说,“找个男朋友……啊,如果是女朋友我也不在意的,不过最好是男朋友吧……”
“喂,说什么呢你!”我说,“这事儿我会考虑的,就不劳您费心了,反正我会认真对待的。”
“好吧,那就这样吧。”他说,“医生叫我呢,我先挂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说再见,就听见电话那头传来嘟嘟的忙音。这声音让我听得有些怅然若失。我……究竟有多久没见到老爹了呢?有半年多了吧。我已经渐渐地习惯了在这边的生活,但我并没有习惯于失去过去的一切。
我想回去啊。
风突然又大了,四处是呜呜的声音,仿佛某种远古传来的哀泣。一把小小的伞挡不住风雪,我的裤腿已经全湿了,冰冷的感觉。我觉得有些伤感,甚至眼圈都有些发热,而我不喜欢这样多愁善感的自己。
我把手机收回兜里,走到林书南身边。
“发生什么了?”他问。
“一点家事。”
他没再追问,只是默默地走在我的身边。我们继续沿河走着。
过了一会儿,林书南说道:“你好像告诉过我,你是由父亲养大的。”
“嗯,没错。”
“所以,你的性格像不像你爹?”
“有一点吧。”我说,“我们都好胜,不过并不全然一样。”
我知道他是一个好胜的人,就跟我一样。我被一群混混打过一次,于是学了一身对付他们的本事。我爹也是这样,谁敢欺负他,他要是不扳回一局,那就不是他了。但是他的野心比我更甚,我是伊壁鸠鲁的追随者,我的好胜,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爽快,而他,是为了更高层次的……或许是更低层次的东西,比如功名。他能为了自己的野心抛弃很多,这一点上,他更像柳泉。
但我不喜欢那样,我不想他受伤,不想他活得那么累,尽管他自己也许不觉得很累。
##第42章 他不见了
“你心情不好?”林书南说。
“有点儿吧,毕竟是……”我说,“唉,这也算是祸不单行吧。”
他拍了拍我的肩,没说什么。
我看了看时间:“不早了,回去吧。”
“嗯,回去吧。”他说。
“寒假里我让你做补考的辅导,你可别嫌我烦。”我说。
“嗯,只要我有空就帮你。”他说。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我觉得他和我一样心事重重,只是隐藏得比较好。我们在紫荆区和商业街的分界处分开,他一离开,我觉得越发寂寞,连带着天气都显得越发冷了。
推门进屋,里面竟没有任何人。屋里一片漆黑,开灯一看,不知是谁在房东的勒令下收拾了屋子,放眼可见的地方除了家具什么都没有,荒凉得如同西伯利亚。
走进房间,我看见自己桌上的书籍、饰品之类都已不见踪影。我费了老半天,把抽屉和橱全部翻找一遍,大多数东西都堆在里面,可是,还有两把不错的伞、一个相框、一个金属的台面装饰品不见了,多半是给房东贪了去。
我在心里默默地替他妈和他大爷感到悲哀,随后怀着悲愤的心情洗漱,躺到床上。当我的脸接触到柔软的枕头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感到阵阵酸楚。
他妈的,我真是太脆弱了。
……
我在自己房里闷了三天,不出去玩,不跟别人交流。我告诉所有来找我的人,说我想一个人安静一下。但是,在网络上和林书南的联系一直维持着。我们不谈什么重要的话题,只是随便聊聊。
我没有抑郁,只是需要考虑一下自己现在面临的情形。
“成绩顶个鸟用——!”第四天一早,我望着窗帘后面透进来的阳光,跳起来大吼一声。随后我便感到脊背一阵发凉——要是大早上的被房东听到了,岂不是又要挨一顿臭骂。
不过所罗门那家伙好像不在,过了好一会儿,也没有任何动静。我大松一口气,也许是之前太过压抑吧,现在,我竟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挂科?讨债的?去他的吧!还能杀了我不成?我的人生我做主!
一定是大早上的脑子太热了,居然突然变得这么激情。我想。
比起自己在那里兴奋,现在首要的事情,果然还是准备补考——我可不想重修。
看了一会儿书,我就感觉那种打了鸡血似的尽头有点维持不住,因为,所有的这些概念、公式、题目,都在提醒着我: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成的。
但是不努力的话,什么也得不到。
坐了半个小时左右,我起身去厨房准备早餐。黄油起司,麦片,还有甜甜圈。今天的早餐倒是做得十分不赖。
“我做了不错的早餐,要不要过来尝尝看?”我给林书南发消息。
然而等了很久,他也没有回复。该不会是还没起床吧?我想。
九点多钟时,室友们一个个都起床了,当然,我多做的那些份就归了他们。这一整天,我在房间里一边学习,一边等待着他的回复,然而他始终没有回复。
这是寂寞而无聊的一天。
到了晚上,我去林书南的住处找他,然而敲了半天门,没有人应答。
他消失了。
他昨天晚上还跟我发过讯息,谈到最近某个组合出的新曲。我想象着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是绑架,七夜雄治他们应该有足够的钱把他赎回来。如果是谋杀……这个可能性应该不大,这里多得是会打架的人,会杀人的人恐怕却一个都没有。
是那对夫妻又出现了,所以他匆忙离开了吗?不过如果是那样的话,一条短信至少是可以发的。那家伙,到底哪去了?
我摇了摇头,不再去想。想也没用,徒增烦恼而已。要是他两天都不出现,我就报警。
然而,尽管已经决定了不去想它,但我还是有些心烦意乱,好不容易提起来的干劲又渐渐消退下去。
晚饭的时候,苗嘉木不在,我们默默地坐在桌前吃饭时,千易贤突然说道:“史兰,你这几天是不是心情不大好?”
“啊,有点。”我说,“挂科了。”
他们都用惊讶的眼神望着我,仿佛我挂科是件意料之外的事。不过想想也是,我出去玩基本上都不是跟他们一起,而他们看见我的时候,我几乎都在学习。
但是他们都没说什么,只是继续吃饭,只是沉默的饭桌变得更加沉默。
这天晚上,我完全没有睡意。房东不在,我决定挑灯夜战,上个学期,我果然是太颓废了。本来以为大学里就应该多花一些时间在学习之外的事情上,但是现在看来,即使只是一所五流学校,也不能太轻视它。
我得扳回这一局!
学习的间隙,我想起林书南的事情。我在网上找他,他仍不回我。那家伙不会被人分尸了吧?这个想法一冒出来,我自己就开始笑话起自己来。人一陷入未知中,就会变得十分异想天开。
那瓜娃子绝对是自己去哪里浪去了,就把别人都给忘了,连一条短信都没给发。我在这儿担心,说不定他在哪个海滩晒日光浴呢。算了算了,不去想那种事,我还是继续复习吧。
这天我一直学习到深夜,直到开门的声音传来,我迅速跳起来,关掉了电灯——我可不想被所罗门说三道四。看看时间,现在已经是夜里两点了,虽然两眼酸疼,但我并无睡意。躺在床上,我想起这几天的事,总觉得像一场梦。太浑浑噩噩,太不明不白,好像什么奇怪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一切都是平平淡淡,可就是在这平平淡淡之中,一切都变得与往常不同了。
我听见所罗门上楼的声音。
据说,人在睡梦中的时候,大脑会自动地将白天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我希望事情真的是这样。不管怎么说,我决定明天早上在考虑那些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睡觉睡觉!
第二天醒来,我拿起手机一看,一条信息也没有,就连运营商信息和商店促销之类的都没有。倒是教务网上又出了两门成绩,数学和化学,我都是吊在了及格线上,刚好合格。
心塞……
明明昨天睡得很晚,现在时间却还早,再加上冬天天亮得晚,窗外的天还很暗,屋里一片静悄悄地。我轻手轻脚地开门出去,却赫然看见一个塑料袋摆在我的房间门前。
什么情况?
我打开袋子,里面是一大堆零食,还有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
【挂科什么的人之常情嘛!来,吃点东西开心一下!】
这小学生一样的字体,除了我自己,就只有苗嘉木了。但是,我好像并没有告诉过他我挂科的事。
我把袋子拿进房间里,细细查看,里面有薯片、豆干、巧克力、干脆面、饼干、可乐、咖啡……应有尽有。
唉,那家伙啊……我原本只是欠他一顿饭,现在好像欠得更多了。我从袋子里拿出一包饼干,拆开吃了一点。
果然好味道。
稍微填了填肚子,天终于大亮了。我把袋子藏进橱里,然后出了门。去街上转了一圈,虽然时间还早,但路上已经有不少人,毕竟这里大多数人都是不过春节的。
我去了林书南的住处,敲门,果然还是没有人。试着打了下他的电话,停机了。
真是的……
不想马上回去,我就在这附近闲逛,想着要怎样请苗嘉木一顿,算是履约,也算是给他的回礼。我的钱已经不多了,虽然只要向柳叔叔提出,随时都可以得到支援,但我不想那么做。
是西式的呢,还是东方式?亦或来点东南亚风味?不过这里好像没有很正宗的东南亚餐厅,其实我也从来不曾注意过这附近有些什么店家。
正边走边看着,我听见后面有人跑来,边跑边喊道:“兰兰姐!兰兰姐!”
我一转身,苗嘉木差点一头撞到我身上。
“地上有积雪呢,小心点!”我说,“你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
“你不是也很早吗?”苗嘉木说,“是散心?”
“算是吧……”我说,“不对,我是去找一个朋友。”
“这么早去找朋友啊!”
“不过他好像不在家。”我说。
“兰兰姐。”苗嘉木有点欲言又止地说,“你这几天是不是特别郁闷?抑郁?茶饭不思……”
“哎呀我去,别用这种充满同情的语气跟我说话。”我说,“对了,我问你,你是从哪儿知道我挂科的事的?”
“哎哟,除了那另外两个,还能是谁?兰姐你也太不够意思,告诉他们也不告诉我。”
“你太热情了。”我说,“我不习惯。”
“啊?热情也会不习惯?”
“我从小就不喜欢亲吻和拥抱。”我说,“不喜欢互赠礼品,不喜欢亲热的称呼,我觉得,人和人之间,井水不犯河水就好。而你……自从我见到你,你就像我儿子一样粘着我!”
“啊……兰姐讨厌啦,我就是这么表达爱意的嘛……”
“喂!男孩子不可以随便对女孩子说爱意!……对男孩子也不行!”
“你刚刚的语气真的很像老妈诶。”
“……”
##第43章 这都能忘记?
回到住处,我一开门,就看到另外两人已经准备了早餐,正在把餐盘往餐桌上端。千易贤一抬头看到我,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说道:“啊,兰……史兰?”
“今天你们怎么这么自觉?”我说。
“还不是因为你不在吗?”苗嘉木笑着说。
“嘁!”千易贤把头扭向一边,“我做了培根吐司,煎番茄,土豆泥……啊,事先说明,我可绝对不是为了你才做的,我只是偶尔想吃下自己做的早餐罢了。”他一边说,一边还把嘴巴翘得老高,就差在脸上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字。
哪里来的死傲娇啊!!!
“给,这个。”羽鸟十香把一张纸递给我,“千易贤送你的。”
“啊喂!我可没说要送!”千易贤喊道。
我拿起纸一看,顿时满脸黑线——千易贤这家伙,似乎有特殊的作画才能。他是怎么把皮卡丘画成一个满身肌肉的彪形大汉的啊啊啊啊啊啊——!!!
“这个应该是九零后一代共同的童年回忆吧。”千易贤说,“如何,我的画功?”
“嗯,线条流畅,肌肉结构很符合生理学知识,眼睛也炯炯有神。”我说,“可是,我的童年好像不是这样子的。”
“啊,我加了点个人创作。”
“总之谢谢了。”我说,“创意满分。”
羽鸟十香一边继续把碗碟摆上餐桌,一边补刀:“他还画了满嘴獠牙的米老鼠……”
“哦,闭嘴!要不是你在上面加了太多血迹,那幅画应该是拿得出手的!”
“好啦好啦!”我连忙说道,“先吃饭吧。”
吃饭的时候,千易贤和羽鸟十香都互相瞪着对方。
早饭过后,我再次去找林书南。这回我原本已不抱希望,只等着晚上他还不出现,我就去报警。然而,这回,一个女人来开了门。门一开,我们都面面相觑。
“请问您是……”对方先开口道。
“啊,那个,请问……林书南在吗?”
“林书南?”
“呃,英文名叫埃德蒙。”
“哦,你说那位!”对方恍然大悟,“他搬走了。”
“啊?”
“他搬家了。”那女人说道,“我是这屋子的主人。”
“呃……”我一时反应不过来。这么说来,挺久之前,林书南好像是对我提到过几句,说住在这区域太危险,所以要搬走。不过他当时也说,其实挺不想到处漂泊的,我也没想到,他居然这么说做就做。
“那他去了哪儿?”
“我不知道。”对方冷冷地说,“他只是说要走,然后结清了房租。”
一阵冷风吹过,女人皱了皱眉头,我意识到自己大概打扰了她,只得道谢离开。一转身,听到身后一声关门的响,我不禁怒从心起。
那个林书南,他既然说了把我当朋友,却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没告诉我,就这么直接消失了!亏得我还为他担心!如果他打定主意要和我保持距离,那当初为什么又要说什么“我不想让你成为过客”?好玩么?
我生气了。
虽然尽量保持冷静,但我的脸色一定并不好看,以至于进家门的时候,其他人都用怪怪的眼神看着我。
“兰兰姐?”苗嘉木试探地说。
我摇摇头:“什么都别问,拜托。”
我走进房间,考虑自己要不要和林书南绝交……不,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已经先和我绝交了。下次见到那混蛋,一定得先揍他一顿。我想。
只是现在呢?现在我该怎么做?
“啊,对了。”我重新走出房间,对苗嘉木说,“我答应过考完请客的,干脆我请你们这些室友们都去吧。想吃点什么?”
他们互相看看,苗嘉木说:“你钱包撑得住?”
“如果你不是想吃上万元一顿的大餐的话。”
“唔……”苗嘉木摸着下巴,“可是,就算你这么说,我一时也想不起来要吃点什么……要不……”
他想了很久,说:“这几天都下雪吧?下雪天就请我们喝粥吧。”
“哈?”我说,“我好不容易请一次客,你竟然说要喝粥?”
“嗯,最近街尾新开了一家店。”苗嘉木说,“我还没去尝试过,但是听说很不赖的样子。”
我看向另外两人。羽鸟十香说:“我无所谓。”
千易贤呢?千易贤居然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那就当作没有异议了。”我说,“不过,我可提醒你们,到时候可别抱怨太寒酸啊……”
“你还没说你自己的意见呢。”苗嘉木说。
“我的意见,巴不得你们都吃泡面。”我说,“开玩笑的,我倒是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就听你们的吧。”
“好——!今晚就去!”苗嘉木说。
这天下午,我正坐在桌前,对着课本昏昏欲睡,手机突然响了,我看了一眼联系人,是林书南。我犹豫了一下,按了挂断键。
过不一会儿,手机再次响起,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起来。
“你搞什么呢?”我问。
“我搬家了。”他说。
“我知道,我听你那房东说了。”我说,“我是说,你搬家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啊,对不起。”他说,“我……一忙起来,就忘了。”
草!我直接放下手机,按下挂断键。
这是什么坑爹理由?忘了?这家伙还真是精·力·集·中啊!
我愤愤地朝桌上捶了一拳,然后觉得这样太对不起桌子了,当然更对不起的是我自己的手。我揉了揉拳头,准备把力气留到下次见他的时候。
我想了一下,拿起手机给袁芊骊发消息。
“他搬家了。”我说,“我刚刚才知道。”
袁芊骊马上回道:“我之前虽然听说过,但是具体是哪天,搬去哪里,我也是等他已经搬了才听说的。”
我没有马上回答,袁芊骊又说:“那个人,很讨厌吧?”
“简直不可理喻!”我愤怒地回道。
“他跟我在这点上倒挺像的。”袁芊骊回答,“我们都是那种一旦集中于一件事,就会把别的事都忘了的类型。”
“我还以为他被绑架了,我真傻。”
“有句话说,不懂得关心自己的人,怎么会关心别人,我想他就是个印证。”袁芊骊答道,“他太习惯于和人疏离了。他不相信任何人,包括我。”
我不明白。如果这就是他把我忘了的原因,那也太荒唐了。
对我来说,现在最好的策略就是把他也忘了。不管发生什么事,生活都要继续。
晚上,我在餐馆请客。这家粥道餐厅,比我想象的要精致许多。这里提供潮式、港式粥,还有日式茶泡饭,东南亚式玉米粥……
“我可是个有品味的人!”苗嘉木得意地说,“怎么样,我选的地方不错吧?”
我们都点头。
小店虽小,但确实是好地方!并且,当然,好地方的东西也必然贵……鹧鸪粥、海鲜粥什么的,我们必然是吃不起了,我们只能各自要了小碗的素菜粥,然后弄了几个小菜——还别说,这地方的萝卜又脆又香,吃起来竟有别样的爽快。
“呐,我宣布一个事。”苗嘉木说,“我准备加入克莱登大学学生会了。”
“嗯?”我说,“学生会成员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你确定吗?”
“当然。”苗嘉木说,“我跟柳泉早就认识了,学生会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
“那,所以你是了解之后才下了决心?”
“学生会是为学生服务的组织。”他说,“我一直很想体验一下。”
“那,你得到会长同意了?”
“会长说了,我随时可以加入。”苗嘉木露出得意的笑容,“你别看我这副样子,我认真起来也是很靠谱的!”
我摇摇头苦笑,苗嘉木加入学生会,那岂不意味着以后在学生会也会有个人像我儿子一样粘着我了?不过,也好。至少那样不会太孤单。
我再次想起林书南,如果他没有退出学生会,那我们毫无疑问仍会是“同事”,我不知道下次见面会不会很尴尬。
饭毕离开的时候,我发现手机上有林书南打来的未接电话,我想了半天,没有回拨。晚上回去时,屋里的电话正响着,千易贤抢先去接了,说了几句,便朝我看过来。
我对他使个眼色,做口型:说我不在~
千易贤立刻会意,无比大声地说:“她说她不在!”然后立即挂上了电话。
我去,这小子故意的吧!我哭笑不得,说道:“接下来呢,如果他再打电话来,你们就告诉他我不在。嗯,如果他再追问,就让他亲自来找我。”
说完,我便进了屋。老子要复习了,可没时间考虑别的。
晚上,客厅的电话铃响了几次,我不知道是谁打来的。
我之前觉得,复习的日子是最无聊的日子,现在我才发现,准备补考的日子才是最无聊的日子。我在加拿大度过的第一个冬天,居然会如此孤寂而单调,这是我之前从未想到的。
这个冬天很冷,也许这里向来是这种气候,但我第一次经历如此寒冷的冬季。连续一个星期的大雪纷飞,将小镇裹成一片银白色,齐膝深的雪,就算在屋里看着,也让人情不自禁地打抖。这个天气,大概能玩把雪堆在窗下然后从二楼跳下去的游戏了,就算是三楼,四楼也没问题。但我没玩游戏,而且几乎没有出门。我只是看着雪积起来,然后略略消融,然后再次积起来。
##第44章 习惯而已
不觉间,假期已过去了一半,假期间,学生会也要开会。我一贯是无论何事提前到场的,这天开会的时候,我是第一个到达006,望着空寂的办公室,不禁庆幸,还好上学期期末的时候柳泉给了我一把备用钥匙。在屋里坐了一会儿,苗嘉木手上拿着早餐进来,边吃边含糊不清地说:“怎么,其他人没来吗?”
“嗯,时间还早。”我说。
苗嘉木一边吃东西,一边四处张望:“真整洁啊,一切都井井有条。”
“我第一次来的时候,这里乱得跟地震现场一样,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我说。
“哇哦……”苗嘉木惊叹。
过一会儿,仍没有人来,我觉得有些奇怪,但转念一想,毕竟是假期,回乡的人、出去玩的人、或者仅仅是不想出门的人一定占了多数。
在快要到约定的时间的时候,柳泉带着李新觉一起出现了。他看了看空荡荡的办公室,摇摇头:“大家的积极性还是不够啊。”
苗嘉木撇撇嘴:“于是呢?叫我们来有什么事?”
“其实没什么大事,只是讨论一下下个学期学生会的努力方向,还有,我们有两个成员要转学离开了,以前他们负责的项目应该由谁来代劳,也需要讨论一下。 另外,十点左右会有一个客人来造访。”
客人?
柳泉所带领的学生会,口号是“为学生创造更好的环境,做一切我们能做的”,我总觉得这口号有些假大空,不过,确实也有过一些学生来这里进行烦恼咨询之类,希望得到帮助。虽然学校另有咨询室,却有不少学生更信任学生会的力量。
但是,在假期里进行咨询的,却是第一次。
“是谁啊?”我问。
“鹿鸣诗社社长,玄晓之。”
克莱登大学有两个诗社,鹿鸣诗社主要钻研东方诗和古代诗,太阳鸟诗社主要钻研现代诗、西方诗。我对社团活动并无兴趣,对鹿鸣诗社有所耳闻,全然因为它是全校最大的文艺类社团。另外,据说玄晓之是本校新闻系的系花!
现在才九点,离十点,还有一个小时。柳泉和我们讨论学生会的动向和发展策略,我却只觉得无聊。对这个地方我并无多大归属感,更无什么热情可言,反而是苗嘉木,没花多少时间,便已经把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各项规定摸得一清二楚,自然,那两个转校者的工作就落到了他头上。
十点到了。
然而玄晓之并没有出现。
“她是迟到王。”柳泉摇摇头说,似乎对此早有预料,“好了,我们先休息一下吧。”
柳泉把放在橱柜里的饼干拿出来,大家简单地喝了个上午茶,等我们吃完,已经是十点半了。
柳泉有些无奈地笑笑:“抱歉,浪费了你们的时间……新觉,你跟她预约的时候,是说十点钟到?”
“我告诉她九点半到。”李新觉皱着眉头,盯着茶几说,“我知道的,她那人迟到起来,从半小时到三小时不等。
我们大囧。那么,如果今天碰巧遇到了迟到三小时的情况,我们岂不是还要再等俩小时?
李新觉抿了抿唇,说:“我打个电话给她。”正要拨号,敲门声终于响了。
玄晓之,果然是个漂亮的妹子,她穿着一袭粉色长外套站在门口的时候,我们都忘了对她发泄等到花儿也谢了的愤怒。她微微一笑,说:“抱歉,来晚了。”神色中,带一点媚态,却又有一种别样的冰清玉洁的感觉。
难怪会被称为系花呢。
“好漂亮的学姐……”苗嘉木睁大了眼睛说。
“没关系。”柳泉说,“到这边坐吧。”
玄晓之在椅子上坐下,说道:“我之前已经跟你说过,这次来呢,是为了社团活动的事。”她的声音十分动听,即使是平平常常的话,听上去也有种别样的温柔。
“嗯,没错。”柳泉说,“所以,具体事情是什么?”
她敲了敲指节,思考着说:“具体就是,应该是春季学期开始后第二周,会有个社团节,你们知道那个的吧?到时候呢鹿鸣诗社和太阳鸟诗社,因为同为诗歌类社团,肯定会有所合作,但是现在呢我们在活动内容上产生了分歧。”
她顿了顿,说道:“太阳鸟社的人提出来说,用跳舞活动来增进感情。”
“这有点不合适吧。”我说。
“那不是很好吗?”苗嘉木说。
我们几乎同时开口,然后各自用奇怪的眼神望着对方。
“我是想啊,我们毕竟是文艺社团,既然搞活动,当然也要有所相关,我们不是去相亲的。”
“可是,要增进感情这一点是肯定的呀!”苗嘉木说,“交谊舞不是很好么?”
“哪里好了?”我反驳道,“鹿鸣诗社研究的是东方诗,东方诗讲究的是含蓄的美,跳舞什么的,肉贴肉,想想都有股汗味儿。”
“你不喜欢肉贴肉?”苗嘉木说,冲上来就给我一个拥抱,“这样,不觉得感觉很好么?”
我默默地推开他,淡淡地说:“我宁可抱着枕头,也不要抱着人类。”
“哇哦。”他笑起来,“那,你以后的男朋友可挺惨的。”
“我也特别不能忍受人类的肉体。”玄晓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连女澡堂都是从来不去的。而且,大一的时候我跟室友发生了点争执,因为我看不惯她们洗完澡只穿着裤头就跑出来,她们却觉得反正都是女生,有什么关系。”
“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柳泉淡淡地说,“如果鹿鸣诗社的人和你有同感的话,那就换个方式吧。”
玄晓之摇摇头:“换活动的问题是小,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们一提这个活动不合适,太阳鸟那些人就觉得我们在摆架子。”
于是柳泉和李新觉的脸上都浮出一丝苦笑。
“越是有分歧的地方越是要开诚布公。”李新觉说,“你们得静下心来谈一谈,如果需要我们学生会做调停的话,我们也非常乐意。”
玄晓之点了点头:“如果要约他们做正式谈话,恐怕得等一段时间了。”她抬手看了看表:“那么,今天谢谢你们了。”
她站起身,转身出去,快走到门口时,苗嘉木突然喊道:“等等!还没道别呢!”
“哦,再见。开学见。”玄晓之说。苗嘉木却突然冲上去,给了她一个熊抱:“这才是我的道别方式!”
我无奈,苗嘉木那人一向是这样,热情地过了头。
玄晓之像触电一样往后跳了一步,险些撞在门把上。她的脸一阵青一阵白,过了好久,才挤出一句话来:“要是再有下次,我揍你!”
她转身出门,走了没几步,又补充上一句:“你跟太阳鸟那帮人都是一个德行!”
苗嘉木看着她离开,说道:“果然很讨厌肢体接触啊。”
“你为什么这么粘人呢?”我问道。
“从小这样的,原因嘛……可能没有原因,习惯了与人亲近而已。”
准备离开时,柳泉对我说道:“你们几个,你要不要到我那里去坐坐?”
“可以吗?”苗嘉木马上兴奋起来,“我一直想看看你家的大房子!”
我说:“我倒是无所谓。”
李新觉礼貌地拒绝了,他说他不在家的时间太久,他弟弟就会胡作非为,我觉得这倒是真话。
“呐,你父母现在搬过来了吗?”去柳泉家的路上,我问道。
“还没有,不过快了。”他说,脸上微微带着笑意,“估计差不多开学的时候,他们会搬过来。”
我想起当初我们的计划,我假扮柳泉的女朋友,在当初这其实是为了保护利含情的,因为如果柳泉的亲生父母是两个人面禽兽,就有伤害到柳泉身边人的可能性。嗯,说难听点,我就是个“挡枪的”。
“呐,我现在不用再扮你的女友了吧?”我说,“让你父母见见利含情,他们肯定会满意的。”
柳泉思考了一会儿,说道:“这件事我会处理的,你就先顺其自然吧。”
顺其自然,意思就是我不必坦白,除非他们自己发现吧?
前方,苗嘉木带着他那孩童般的好奇心,在路上这里看看那里摸摸,我快步跟上去,把柳泉甩在后边。要不要退出学生会?我想。毕竟我现在所做的事情不过是打个酱油而已,学生会不缺这样的人。而且,柳泉这种优秀得过头的人,始终让我不敢靠近。
“兰姐,当心!”
我立刻收住脚步,才发现自己一边走路一边考虑问题,差点撞到电线杆上。我有这个毛病,就是一想东西就掉链子。
“啊,谢谢提醒。”我说,“我太二了。”一边说,我一边转过街角,一抬头,就看见一幅玛雅购物中心的巨幅广告竖在路边。早上来的时候虽然也经过了这里,我却未曾注意过。
玛雅……七夜雄治……七夜彻……林书南……
糟糕,我又想起他了。
我想起袁芊骊对我说过的话。“他太习惯于和人疏离了。”那个人,或许正是苗嘉木的反面,他很善良,但不热情,大概也从不全心全意地记挂别人。在他看来,各管各事大概是人之常情,或许他根本没想到,他消失的时候我在担心他。
但我还是生气。
“兰兰姐,想什么呢,你又要撞了!”
“啊,抱歉……今天有点痴呆了。”
远远地看到柳泉住的屋子,苗嘉木像一支箭一样射出去,站在屋门口左看看右看看,不住地惊叹:“哇,这里这里!这个大门,竟然用指纹锁!”
柳泉保持微笑,走过去打开了门。
屋里的装饰和上次几乎一样,只是上次见到过的那个裸女雕塑已然不见了。那个位置现在放着一个精致的相框,里面却并没有照片。
柳泉去厨房泡茶,并说道:“你们想吃点什么?”
“我要吃牛肉!”苗嘉木像小学生一样举起手说道,“A5级的!”
“你也太不客气了吧?”我说。
“无功不受禄。”柳泉微笑着走出来,给我们倒上茶,“等你在学生会立了功,不仅A5牛肉,各种山珍海味都有。”
“好,我肯定立一个给你看看!”
##第45章 另一位社长
不一会儿,有人按了门铃。是柳泉的父母,他们看上去比上次见面时丰满了些,一开门看见我和苗嘉木,那贺琳达赶忙说道:“有别人在啊!那可真是打扰你们了。”
“没事,不打扰。”柳泉笑吟吟地说,随后转身对苗嘉木介绍,“这是我父母。”
“啊?”苗嘉木有点惊讶,“啊,叔叔好,阿姨好。”我听到他小声嘀咕:“真是柳泉的父母?长得不像啊。”
“基因有时候是很奇妙的。”我小声说。
柳泉招呼他们在沙发上坐下,然后拿出零食之类的东西。这两人现在已经差不多把这屋当作自己家,张叔叔自己就拿起了遥控器,把电视打开了,并且熟练地调台。
他们拉了一会儿家常,还问了我和苗嘉木好些问题,从出生年月一直问到父母做什么,家里的房子有多大,连苗嘉木都被问得尴尬——常住在这斯佩德镇的人,除了柳泉这种特例之外,大多数人都没房子,更有甚者是属于我这种家里生意失败了的,对于他们的文化,我完全不好回答——难道告诉他们我来这里是因为我爹欠了一屁股债?
“爸,妈,按国外的生活习惯,这些事儿都是隐私。”柳泉说道,“你们就别再问了。”
“哦……”他们悻悻地答道。柳泉朝我们露出抱歉的笑容,轻声说:“他们没有恶意的。”
“我知道。”我说。
柳泉往这边靠过来一点,说:“关于鹿鸣诗社的问题,我估计,事情没有那么容易解决。以后如果他们谈不拢,仍然有我们出马的时候。”
“嗯,不过我是不太擅长做这种……”我话还没说完,柳泉的手机响了,他朝我示意一下,转身进屋接电话。我喝茶看电视,电视上正播着一个节目,内容好像是说某人冒充中医专家骗人钱财。
电视播放到那人的骗术被揭穿时,柳泉回来了。他说:“刚刚联系我的,是太阳鸟诗社的社长。”
“哦?怎么回事?”苗嘉木颇有兴趣地直起身。
“似乎另有隐情。”柳泉说,“但他没有说得很明白,恐怕只有约时间见个面才能谈清楚了。他说下周有空,到时候约好了,我会通知你们。”
我心里觉得这些人真麻烦,要是不搞什么活动,不也就没那么多事儿了。唉……人与人之间观念想法的不同,竟至于惹出这么多事儿来。
柳泉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笑笑说:“你们如果不想来,也可以不来的。”
我摇头说:“待在家里也是无聊,还不如过来帮忙。”
“哪好意思能让你多操劳呢?”苗嘉木说。
与太阳鸟诗社社长的见面,最终定在了第二周的周一。柳泉事前告诉我们,太阳鸟诗社的社长名叫肖恩·罗斯金,今年大二,是电影系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想起来了,我在某些课堂上似乎见到过那么一个叫肖恩的人,那人长得挺拔,并有一头漂亮的银白色发——我见到他的时候还想着,东方人要有那样自然的银发可是一种奢望。原来太阳鸟诗社的社长就是他么?
那天上午,我仍然第一个到了006,在里面坐了没一会儿,林书南出现了。他推门进来,我抬眼朝他看看,他的脸上似乎带着一点疲惫之色。
我没说话,他看了看我,我不知道他是否想说什么,总之,还没有来得及让我们有更多互动,柳泉推门进来了,他的身边站着肖恩——肖恩可不是迟到党。
我这时候抬头看肖恩,才发现他并没有印象中那么英俊,因为他的脸上雀斑太多。肖恩朝我们礼貌地打招呼,然后柳泉招呼他在沙发上坐下,不一会儿,苗嘉木也过来了。
肖恩有点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道:“呐,我今天说的话,你们能不能帮我保密?”
柳泉露出无比诚恳的笑容:“只要不涉及法律问题,我们一定保密。”
“嗯,那……”肖恩局促不安地看了看门口,说,“你们还有人没到吗?”
柳泉回头看了看窗外,窗外是白茫茫的一片——今天又下了一场大雪:“其他人或许不能准时到了,你要是有什么话想说的,就直接说吧。”
肖恩镇重地点了点头,像揭幕一场盛大的仪式一般,严肃地说:“那我就直说了,我……喜欢上了玄晓之。”
我们都愣了一下,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嗯,我从第一次见到她,我就觉得她真的……很好看。”肖恩有点脸红地说,“后来我试着和她搭讪,她对陌生人有点儿冷淡,但是我看到她和朋友交谈的样子——她真的是个善良活泼的女孩,而且,她很有才华,跳舞、乐器、文学……什么都会,所以我,我越来越喜欢她了。”
柳泉会意地微笑,说:“所以,说跳交谊舞什么的,也是为了和她拉近距离?”
“嗯,不过她好像不大喜欢的样子,为了不让她讨厌,交谊舞还是算了吧。”肖恩说,“但是,她虽然认识我,而且也知道我一直在关注她,但我们每次一起出去玩,都是跟一大帮朋友在一起……所以我不知道该怎样制造机会让她与我更亲近些,或者说,制造一些二人空间。”
“等等。”我说,“原谅我说句风凉话,玄晓之可是新闻系系花,追她的男生用头发数都数不过来,而你却说她很少跟男孩子说话。我看,她恐怕根本就没有谈恋爱的意思。”
“嗯,这个我也想过,但是不能因为这样就停滞不前啊……我是希望,在下个学期期中之前对她表明心意的。”肖恩说
林书南终于开口说话了,他说:“等等,这和普通的追求还不一样。”
我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开始想自己究竟有多久没听过他说话,他的声音明明还是以前的声音,我却觉得有些陌生。
“你们是两大诗社的社长。”林书南继续说道,“以后有社团节之类的活动,两大诗社必然还要有合作,而如果你表白失败,以后的合作,难道不会尴尬吗?”
“啊,是啊,这也是我最担心的问题。”肖恩扶着额头说,“那个……你们学生会有没有谁是晓之的闺蜜?能够先试探一下她的想法。”
我们互相看看,柳泉说:“试探倒是可以的,只是如果她没有心仪的对象,对你的感觉也没到可以接受表白的地步,你就会放弃吗?”
肖恩用两只手撑着下巴,皱着眉头,作出认真思考的表情,想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唉,是我不好。其实……我在社里夸下了海口,说除非她自己先有了男朋友,否则,下个学期期中之前一定会当众对她表白。”
林书南冷笑了一下,自言自语般地低声说道:“骑虎难下,是么?”
“骑虎难下是什么意思?”
“啊,没什么,我随便说的。”林书南说,“总之就是,你别无选择。”
“嗯,是啊。”
“那我问问,你跟她现在算是什么关系?”柳泉问道。
“朋友,好朋友。”肖恩说,“我,她,还有另外一个人,是最经常一起出去的。我们一起去爬山,一起去吃好吃的,一起去游戏厅……总之三人一起,差不多每三天就出去一次,可是我们两人从来没有单独出去过。”
“每三天……那你们的关系可比我想的要亲密多了。”我说,“可惜是朋友关系。”
“对啊。”他苦笑,“其他朋友戏称我们为‘铁三角’。”
“她知道你喜欢她吗?”我说。
“也许知道,我想我表现得还挺明显,但她没什么反应,没有疏远,也没有靠近。”
“嗯,也就是说,首先要找和她相熟的人,试探一下她的意思。”柳泉说道,“然后再根据她的意思作下一步打算。试探的事,我们会帮你安排,至于你,只需要继续跟她一起出去玩,以及记得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就可以了。”
他点头:“那,过分殷勤会不会不好?”
柳泉想了一下,说:“未必不好,你的心意不必瞒着她,只是如果她拒绝你的殷勤,可不要不识相。”
“明白。”肖恩笑了起来,“我原本只是想试一下,没想到学生会真的连这种事情都能做啊。”
“我们是为学生排忧解难的。”柳泉微笑着说,“不过,我并不希望一直由学生会来处理这类事情,我的计划是在校内建设一个专门的烦恼咨询机构。”
肖恩的眼睛放出崇拜的光,他站起身说:“那就拜托您了!我也会好好努力的!”
柳泉依然带着和蔼可亲到令人落泪的笑容,起身与他告辞。
“事情复杂化了。”肖恩离开后,我说,“社团之间的事情,变成了男女之事。”
柳泉的笑容从和蔼可亲变得云淡风轻,他说:“你们如果身边有熟识玄晓之的人,别忘了打听一下。”
“好哒!!!”苗嘉木热情满满地回答,我则只是点点头,我身边好像没有熟悉玄晓之的……等等,不对,利含情上学期跟我说过,她加入了鹿鸣诗社,她莫非会知道?
##第46章 补偿
散场的时候,柳泉和苗嘉木先行离开,我和林书南仍坐在原处。听着那脚步声渐渐远去,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林书南才开口说道:“对不起。”
我又想打人又想笑,说道:“就一个对不起,好像太没诚意了。”
他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虽然有点好笑啊,但我并不消气,我说:“你真的是忘了?”
“真的。”他说,“我真蠢。”
“嗯,你是很蠢。”我说,“为什么连那种事都能忘记?”
他想了想,说:“因为在你之前,从来没有人会关心我住在哪里,除了送快递的。”
“我关心。”
“……对不起。”
我举起拳头,朝他狠狠地挥过去,他没有躲,我的拳头在离他两厘米的地方停住,我说:“你要是不会闪避,和健身室里的沙袋又有什么区别?”
“我是呆子,我比沙袋还呆。”他说。
这下我终于忍不住要笑了。
“从今以后你给我记住了,”我说,“不要那么我行我素。”
“是是,那你想要什么补偿?我请吃饭?”
“赔我精神损失费。”我说,“二十万美元。”
“……你的精神够值钱的。”
“允许分期付款。”我说,“先请我吃火锅吧。”
“好好,那,今天晚上?”
“明天。”我说,今天我想见见利含情。
“好,那就明天晚上。”
我站起身,说,“走吧,回家。嗯,一定要记住你欠我二十万美元。”
“好。”他苦笑着说。
我们离开学校,我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儿,他也没说,但我想,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当天下午我决定约利含情出去逛一逛。正好,我们已经挺久没有一起活动了。
利含情说想去玛雅看看衣服,嗯,作为一个女大爷,我对买衣服毫无兴趣,不过,我就权当散步好了。
我们在玛雅购物中心的门口碰面,利含情的气色看起来比以前好了一些,她说三楼新开了不少服装店,然后拉着我上楼——女孩子对衣服的兴趣,常常达到了令我难以理解的地步,当然利含情也是这样。
她站在令我眼花的架子前,细心挑选,我漫不经心地问她:“你认识玄晓之么?”
“晓之?认识啊,她是鹿鸣的社长吧?”
“哦?”我说,“你觉得她人怎么样?”
“嗯……其他都好,就是爱迟到。你突然问这个做什么?”
“有个男生对她有意思!”我说,“那男生想找人帮忙试探一下,看玄晓之是不是也对自己有意思。”
“原来是这样。”利含情说着,目光盯着一件漂亮的大衣,“这个不难。那男生,现在跟晓之是什么关系?”
“朋友,好朋友的关系。”
“好,我一会儿就给晓之打个电话。”她说着,挑出一件合自己尺码的大衣来,“我去一下试衣间,稍等。”
她穿好衣服出来,让我帮忙评价,我觉得,其实她穿什么都非常好看,毕竟颜比衣服重要得多。
“很漂亮。”我说。
“你不看看衣服?”她问我。
“我对那种东西没兴趣。一个季节有两套衣服,足够了。”我说。
她不禁笑了:“那,跟我一起逛街你会不会觉得无聊?”
“不会,我权当是散步了。”
“那就好。”她说,“这几天室友都回家去了,我一个人待着,无聊得要命。”
我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一边玩手机一边等着她回来,她又试了好几件衣服,然后去收银台付款,等了许久,她才一边打电话一边回来。我听到她对电话那头说:“你知道有人喜欢你么?”
我不明白她在跟谁打电话,问这种令人尴尬的问题。但我马上反应过来——她莫非是在跟玄晓之通话?
利含情朝我做了个眼神,说道:“她想知道是谁托我问这种问题的。”
我拿过电话,说道:“是我,我是学生会的。”
“哦,原来这样,现在学生会真的是什么都涉及。”玄晓之在电话那头说。
“抱歉,突然这么打探有点冒昧,但还是想问问你——能回答么?”
“我大致知道。”她说,“是和太阳鸟有关吗?”
“聪明。”
她在电话那头沉默,沉默了有好一会儿,才说道:“我有好几个好朋友,我也知道有男性朋友喜欢我,但是我……我现在还不太明白。”
“还不太明白?”
“我没谈过恋爱,所以我不知道,自己对他的感情能不能算得上爱情……应该不算吧。”
我说:“那我冒昧地问一下,你对他到底是怎样的感觉?”
又是很久的沉默,最后她说:“我……我不清楚。”
“不清楚?”
“我无法评价他那个个体,只能说他是铁三角的一员。‘铁三角’这个称呼,你应该知道吧?其实我很享受现在的这种状态。但是,无论是接收表白,还是有意识地疏远,恐怕都会让现在这种三人小组无法再维持下去。”她说,“我在这里虽然朋友不少,但是关系比较深的,并不多。”
“也就是说,你希望维持现状?”
“嗯,是的。对我们,对社团,维持现状都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如果你一直不表态,对男方来说有点不公平。你不拒绝,他是不会死心的。”我说,“而且,他如果当众表白,你打算怎么办?”
又是沉默,随后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微的叹息。随后她说:“也许拒绝,也许答应——我不知道。”
“这种模糊可是很糟糕的。”我说。
“我知道迟早该做个决定,只是总下不了决心……你知道的。”她带点苦涩味道地说,“我的拖延症可是全校闻名。”
“我们会帮你暗示他,但恐怕没那么容易。”我说。
“嗯,他也是个倔性子,恐怕要我亲自开口他才会放弃。”她说,“但是……拜托你们了,我真的不想破坏现在的关系。”
“我们尽力。”我说,“做不成可别怪我们,要是成功了,你得好好答谢。”
“我会的。”她说。
我把手机还给利含情的时候,她用复杂的眼神看着我,说:“好像不太顺利?”
“也不是不顺利,只是接下来的事情有点麻烦。”我说。
她没多问,只说道:“好在学生会人多,或许还是能找到对策的。”
“这恋爱的事,总不能到处去说。”我说。
“好在还有时间可以考虑。”
我摇摇头:“走吧,今天还是好好逛一下,这问题明天再想。”
第二天下午,我和林书南在镇东面的火锅城碰头。这里是全镇最大的火锅城,我之前一直舍不得钱,没来这里吃过。不过,这次既然是他向我赔罪——那我可是绝对不会客气!
“麻辣鸳鸯锅!”我说,“热气羊肉!雪花肥牛!”
他点完菜,斜睨着我说:“肉祖宗。”
“没办法,人穷志短,就是爱吃肉。”我说,“当然啦,用涮过肉的火锅汤涮菜,让菜叶染上肉香,那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喽!”
“你很穷?”他问,“我觉得你不像是穷人家长大的孩子。”
“我不是。”我说,“是后来破产的。”
他盯着我看:“更不像家里破产了的。”
“我知道,可我说的是实话。”
“没有不相信你,只是觉得不像。”他起身说,“我去拿酱料,要帮你带吗?”
“不要,我喜欢自己调配的感觉。”
他离开的时间里,我一边等着上菜,一边看着旁边立着的菜单——每一样菜都不便宜,但他刚刚点单的时候一点都没有犹豫。
等水开的时间里,我告诉他玄晓之的话,他露出沉思的神情,想了很久,却说道:“这可难办了。”
“废话。”我说。
“要不我们原话转达给肖恩?”
“我觉得肖恩不会死心的,毕竟他要的不是铁三角,作为一个思春的青年,他恐怕也不会明白现在的这种朋友关系对玄晓之的意义。”
“唔,不过暗示下还是可以的。”林书南说。
“那如果他不改变心意呢?”
林书南憋了半天,没说出什么好主意来,只好打开锅盖,顾左右而言他地说:“怎么还没开啊?”
我撇撇嘴:“得,看来一下子是找不到什么办法。”
“你要吃什么?”他说,“我看看……先放什么比较好?”
“随性就好。”我说,“据说先放蔬菜健康,不过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太久没有这么放开肚皮大吃,大概胃都变小了,很快就觉得有些撑,林书南用颇为嫌弃的眼神看着我说:“你至于么?我还欠你二十万呢,你这辈子都不愁吃了。”
“哇,你这么快就接受自己负债二十万的事实了?我可能你说,二十万,四舍五入就是一个亿哦!”
“你……就算是一个亿,我还不出来那也没用。”
“谁知道呢?”我说,说完继续海塞。
“别吃那么快,当心噎死你自己。”他说着,帮我把水倒满,递到我面前。我抱歉地笑笑:“你好像吃得不多?”
“我又不像你,好像三年没见过肉的样子。”
“正因为见过肉,所以一段时间不见,就会特别渴望……人性的弱点嘛!”
“人性的弱点……”他撇嘴,“你够哲学的嘛,谈人性。对了,以后打算进什么专业?”
“动物行为学。”我说。
“哇哦。”
“你这声惊叹,是贬义还是褒义?”
“动物科学院学生少,你以后说不定会变成系花了。”他说。
“干嘛,你嫉妒?”
“哼。”他说,“我要进电影系,学剧本创作。”
“然后泡一堆电影系的妹子?”
“我没恁大本事,也没那么博爱!”
##第47章 一舞倾城
我们在火锅城一直待到老板用愤怒的眼神瞪着我们,回去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了,我一进屋,就看见苗嘉木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千易贤和羽鸟十香则坐在被炉边上,一人拿着一本书。
我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虽然这是再日常不过的场景,但是好像有哪儿不对。哪儿呢?对了!利含情说她的室友们都回去了,可是,为什么我的室友都在?”
“放假期间,你们为什么不回家啊?”我一边进屋,一边问道。
“飞机票太贵。”羽鸟十香淡淡地说。唔,真是个奇迹般的理由。
“我家爸妈可烦了,一回去就叫干着干那的。”苗嘉木说,“还让我吃一大堆我不喜欢的东西,还要相亲。想想就害怕。”
“相亲?”我想象苗嘉木和相亲对象面对面坐着的场景,也觉得有点可怕,但更多是搞笑,我总觉得苗嘉木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
千易贤仿佛根本没听见我的问题,只是继续看他的书,过了很久,他才答道:“每个人都有他的理由……至于我嘛,我不回去的理由就是,老子乐意!”
“你自己不是也没回家么?”苗嘉木说,“你怎么不回去?”
“为了专心备考啊。”我说。
“瞧你这眼神,我就觉得不像。”苗嘉木说。
“得了吧,你还看得出什么眼神?你还是好好地复习去吧!听说你数学挂了,可我到现在都没见你翻开书。”
“哎哟,考试不是还早着吗?再闲一段时间再说。”
“你就等着重修吧。”
一转眼的时间,假期已经看着就要过去,这些天里,我除了发狠复习,和参加学生会的会议之外,几乎什么也没做。学生会对肖恩传达了要他放弃的意思,但是肖恩拒绝得斩钉截铁——“铁三角是铁三角,我们是我们。如果我们的感情还不到能够与友情等同的地步,那我会多加努力的。”他是这么说的。
“但我觉得她在意的不是感情,而是状态。”我说,“她只是不想改变而已。”
但肖恩显然没有理解。
比开学先一步来临的是补考,开学的前一天,大家都想着怎么利用最后一天狂欢一下的时候,我却早早起床跑去学校,好在考试过程还算顺利。两个小时过后,我有些眼花地从考场走出来,望着蓝蓝的天空。今天是晴朗的一天,天空中缀有朵朵白云,蔚蓝,漂亮。
我听见操场处有人声,好像还有人放音乐。什么事儿这么热闹?
我走到操场边,看见操场上有十几队人,有唱歌的,有跳舞的,还有排剧本。
“这是在干什么呢?”我问旁边的一个同学。
“开学仪式的表演,这些人都在排练呢。”他说,“上学期的开学太沉闷了,所以柳泉跟校方提了出来,这次要让有才艺的同学上台表演。”
“原来如此,柳泉确实有一手。”我说,我想起上学期期末的时候,曾经有人问过我要不要参加演出,我向来不好出头,所以随口拒绝了。原来那指的就是开学时的演出么?
“是啊,据说学校经费不多,柳泉自己还贴了一部分。也够奇怪的,他明明那么优秀,要是自己去创业,说不定早就干出了一番大事……为什么非要在这个学校呢?”
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很想知道。也许柳泉是想自己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帝国,而不是继承柳子昂的公司。也或许,从底层做起,能让他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不管怎么说,把开学仪式的形式改了,我倒是很欢迎的,毕竟原先的那个开学方式实在是太沉闷了。
第二天一早,我提前来到了小剧场,不一会儿,参加演出的人陆陆续续地都来了,他们脸上一个个都带着紧张又兴奋的神情,紧接着,其他普通学生打着哈欠晃晃悠悠地走进来——对习惯睡懒觉的学生来说,现在还太早了。
直到仪式快要开始时,苗嘉木过来了,他坐到我的身边,说:“兰姐,今天估计挺精彩的。我听说很多校花校草级的人物都会出现呢。”
我想起上次经历的开学仪式,是校长在台上讲话,但是,这次讲话的人换作了柳泉。很显然地,他在这所学校的重要性,至少在学生心目中的重要性早已经超过了校长。他在讲话的时候,许多女生都用望眼欲穿的表情看着他。他走下台的时候,人们甚至发出了遗憾的声音。
紧接着男生们开始骚动起来,我听到有人小声说:“下一个是玄晓之不?是不是?”
“她迟到了。”紧接着有人说道,“后面的节目会先上来吧。”
后面的节目,是一首合唱曲目,他们唱得很努力,可惜太快,我听不懂歌词,只能权当娱乐,笑笑就好。
“玄晓之,她也要上台?”苗嘉木说,“莫非是诗朗诵?”
“不一定。”我说,“我看她走路的样子,像是练过舞蹈的。”
“哦……那还真是期待呢。”
然而,下一个节目,玄晓之仍没有出现。
再下一个节目,仍没有玄晓之出现……
再下一个……
“我说,她还来不来了?”苗嘉木说。
“不是说迟到时间从半小时到两小时不等么?”我说,“等着呗,希望结束之前会出现。”
“难怪了。”苗嘉木说,“我听说有人把她称作‘玄妃娘娘’,果然是有娘娘的派头。”
又过了大约有三五个节目,我已经听到不少人在抱怨了,但是,当玄晓之真正出现在舞台上时,刚刚那些说着要好好骂她一顿的人突然间全都不作声了。他们只是默默地看着玄晓之,看着她那略施粉黛的脸庞,看着她一袭白裙,手上拿着浅蓝色的丝带,感受着她身上别样的气质。
没有人记得去批评她。
让我猜中了。我想。她果然是练过舞蹈的,当然是独舞。她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到舞台中央,灯光暗了一暗,随后一道白光打在她的身上,人们看见她抬起头,然后迈动脚步。裙裾微微飘起,丝带在空气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似坚硬又似柔软。
她抬起腿,跳跃,旋转,灵动夏日的蝶,轻捷如春季的燕。细长的身躯,柔软而有力地幻化出各种形态,看到她的柔,我想,人类的肢体怎么可以那么软呢?这不科学,如果我作出那样的动作,我的手臂绝对会断掉的!但是,当看到她跳跃,以及倏然间的挥洒,我又想,那样修长柔弱的身躯,从哪里爆发出这样的力量?她的身体里,究竟藏着什么?
之前我还不明白,一个长得挺好看的女子,却有着严重的迟到病,何至于被男生们倾慕到这种地步。但是现在我明白了,这样的舞,不是仅靠天分就能跳出来的,这种轻巧熟练是磨砺出来的,她是一个认真的人,尽管迟到这一点让人印象不好。
曲终舞终,她的手在空中画过一个流线型,缓缓收在腰际,丝带如同留恋天空一般,悠悠然地降下,我看着那丝带的降落,竟觉得有些空落落的。结束了吗?这就结束了吗?
第一声掌声许久之后才响起,但一响起,掌声立即就连成了片,震耳欲聋,经久不息,玄晓之保持着收尾的动作,默默等待着。直到掌声渐稀,她才直起身,朝我们鞠躬,然后走向幕帘之后。聚光灯仍打在她身上,直到她消失在幕后,那个光斑仍在舞台与幕布的交界处停留,仿佛给大家以调整心情的时间。
我将目光从舞台上收回,望着台下怅然若失的学生们,很快我看到了一个银发的身影——是肖恩,他当然也在现场,并且直到现在,他的眼睛还盯着那个光斑。
“看来真的是很喜欢玄晓之啊。”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林书南!我去你吓死我了,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的?”
“我迟到了,正好看见你边上有空位,所以就过来啦。”他一脸无辜地说,“看你看得那么认真,就没跟你打招呼。”
“你也迟到得太久了吧?简直跟玄晓之有一拼了。”
“之前不知道今天有演出,本来还想干脆翘掉不来了的。”林书南说,“既然醒了,就跑过来看一眼,才发现跟上回不一样。”
“你消息太闭塞了。”我说,“下回我听说什么事会告诉你的。”
“反正也就是个演出,就算真错过了也没什么。”他说,“还不如回家看颁奖典礼呢。”
“颁奖典礼?什么颁奖典礼?”
“咦,你不知道吗?世界科学大奖项,艾莉莎奖你听说过吧?因为有个中国人貌似能拿奖,所以中国学生都很关心呢。”
“哦,我前些天都在忙着复习,没关注。”我说。
台上的声音大了些,林书南说:“先看演出吧,一会儿聊。”
后面的演出,是舞台剧和诗歌,当然也是精彩,但和玄晓之的舞比起来,就显得黯然失色,被排在玄晓之后面也真是辛苦他们了。
林书南时不时地看看肖恩,自玄晓之下台后,肖恩就显得无精打采的。我见了不经摇头:“唉,爱情啊让人盲目!”
“他们要是真的连朋友都做不成,恐怕两个人都会伤心的吧。”林书南说。
“人与人之间总是会互相伤害的。”我说。
林书南露出思考的神色。
##第48章 庆祝
当天回家后,我上网查了查艾丽莎奖的情况,中国人真的拿了这项大奖,这好像是头一次,我不禁心里有些暗暗地欣喜。有一必然有二,再过个几十年,说不定我和我的同辈们就是获奖者了。
克莱登大学的论坛上也纷纷在谈论此事,叫好的有(当然大多是中国人),叫作的有(当然大多不是中国人),看热闹的也有,有的人甚至为此骂了起来。不过,不管是叫好还是叫作,结果已经摆在了眼前,我们这些人也就是说说看看的份了。
晚饭的时候,千易贤把嘴巴噘得老高,一副谁欠了他三百万的样子。
“呐呐,中国人拿了艾莉莎奖,不觉得有点遗憾吗?”
他这话是对羽鸟十香说的,但是羽鸟十香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说:“还好不是韩国人。”
千易贤顿时气得头顶冒烟。
我得意地笑,羽鸟十香和我虽然算不上同盟关系,但每次千易贤耍宝的时候,她都会站到我这边来。事实上,我们三个一直保持着一种奇特的三角关系——总有两个人在联手对付另一个人,正因为这种状态,三个人间的敌我状态时时转换,倒也从来没爆发过大的冲突,不和谐,但是平衡。当然,所罗门一发飙,我们三人就会变得少有地团结,这么说来所罗门还为我们的室友之情作了贡献。
沉默几分钟后,千易贤问我:“苗嘉木呢?”
“不知道啊,说不定跟谁一起出去庆祝去了吧。”
“这还用庆祝……”
“行了,你就别嫉妒了。”我说,“说到底我们这些人,又拿不到奖,也掌控不了那种大奖的,都不过是看看热闹,我也就是沾点微光而已。”
我正这么说着,手机响了,一看是苗嘉木发来的短信:“中国同乡会明天晚上开庆功宴,你可一定记得来啊!”
还有庆功宴,看来这次是沾光沾大了。不过,中国同乡会的那些人我并不熟悉,大多数只是在群里聊过天,这么一想,便觉得去了也没多大意思,凑个小热闹罢了。
我给林书南发消息:“庆功宴你听说了没?打算去吗?”
“我听说了,不过不太想去。”
我还没来得及回复,过了一会儿他又发来了:“我还是去吧。有不少我们认识的人在。”
我想了想,认识的人,包括柳泉,利含情,玄晓之,苗嘉木……想来哪一个都不至于让他去参加一场不想去的宴会。
“怎么,你看上谁了?”
“哪里有看上谁,不过是观察一下。”他回答,“学生会现在的工作,不是需要点情商么?”
“为什么突然这么热心学生会的工作?”
“嗯……这也算是我给你的补偿?毕竟是同僚,我出点力,你就少忙活一些。”
其实就算他不出力,我如果不想忙活,也可以不忙活,毕竟学生会人多得是,缺我一个不缺,我只是碍于面子,才没有太偷懒罢了。
第二天晚上,我来到庆功宴的地点,因为同乡会并不像学生会那样有钱,所以地点定在了十分普通的一家店里,一走进去,我便看见放在墙角的好几箱啤酒。已经在那里的人,坐在桌边一边侃大山一边斗地主,显得热闹非凡。
我有点尴尬,因为熟人都还没有到,我不知道该坐在哪边好,只好退出门外,假装四处看风景,好在等了没一会儿,林书南出现了。
“你干嘛站在外面啊?不冷吗?”
“没熟人,不好意思进。”
林书南朝店内探头一看,说:“角落那张桌子不是没人么?”
“一个人占一张桌子总觉得怪怪的。”我说。
“等你冻僵了,就不会想那么多了。”他说,“赶紧进去吧。”
店里果然比外面要暖和得多,我倒了杯热茶把手捂热,林书南在我边上默不作声,过不一会儿,苗嘉木蹦蹦跳跳地从门口进来,一见到我们便走过来,说道:“你们这么早就来了?也没带点玩的东西,无不无聊啊?”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来:“锵锵!你们看这个!”
“啊,扑克牌。”林书南兴致缺缺地说,“我们也玩牌?”
“嗯,这里不准玩麻将嘛。”苗嘉木在我边上坐下,“我就知道庆功宴开始前会没事儿做,所以特意买来的。打什么?斗地主?争上游?”
“事先说明,我已经很久没玩过牌了,要是水平很臭,你们可别骂我。”
“我也很久没玩了。”我说,“规则都快忘了。”
“没关系,挑你们熟悉的来。”苗嘉木说,“你们擅长什么?”
林书南作认真思考状:“那,要不我们……比大小吧?”
我正在喝茶,差点把水喷他脸上。
“这个不行!”苗嘉木斩钉截铁地说。
“那好吧,争上游。”林书南说,“要是很坑的话,真的别怪我。”
“无所谓,你越坑,对我们来说就越有利。”
苗嘉木洗牌和发牌的手法很熟练,虽然我在家从没见到过他打牌,但是显然,他其实经常跟别人一起玩牌。
林书南一边摸牌一边自言自语:“哎呀,这什么破牌!尼玛呀!”我也一边摸牌一边自言自语:“哎呀,这什么破牌,混蛋呀!”苗嘉木发完牌,一边理牌一边用眼瞟着我们俩,用一副看穿一切的语气说道:“我觉得,你们两个一定有人在说谎。“
说谎的人是我,因为我手上有一对王,四个A,假装自己手气差,是我从小从奶奶那里学来的招式。我忍着笑,作出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
然而,一开始玩起来,我就觉得不对,苗嘉木明显更防备我,哪儿哪儿地都压制着我,他确实是各种高手,不一会儿,我就已经被逼到穷途末路,仗着一手好牌,居然还是输了。
“被你看穿了。”我说,“怎么看出来的?”
苗嘉木得意地撇嘴一笑:“我看人的眼神还是挺不错的。”
又玩了几盘,我输了一局,林书南输了三局,林书南说:“人来得不少了,估计马上庆功宴就要开始了,我们还是别玩了吧。”
苗嘉木看看周围,确实已经来了不少人,于是他着手把牌收起来,林书南则去洗手。
“最近他好像挺关心玄晓之和肖恩的那事儿的。”苗嘉木一边收牌,一边说。
“我知道。”我说。
“嗯……”苗嘉木把牌在桌面上码齐,“我是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
“他那个人,要么不做,一做起事情来,真的会把自己搭进去。”苗嘉木说,“啊,我的意思是说……怎么说呢?我觉得他可能会采取一些自我牺牲的方式来解决其他方法解决不了的难题。”
“自我牺牲?”我说,“这种事情要怎样用自我牺牲的方式去解决?难道他去色诱玄晓之或者肖恩?”
“我也不清楚啊,但是我看他好像有所打算的样子。”
苗嘉木这么一说,我也有点担心起来,虽然我不知道林书南是否有所打算,但我知道,那家伙如果真的想去做成什么事情的话,采用自我牺牲的方式倒是真有可能,因为他是不关心自己的。
“那,你的意思是?”我说。
“也许只有你能阻止他。”苗嘉木说。
这时候我觉得,苗嘉木或许比我以前认为的要聪明得多,也敏锐得多,他的语气少有地十分肯定,仿佛早已看穿了一切。
不一会儿,利含情出现了,她出现的那一刻,我有点惊艳,虽然她一向很好看,但是今天,她穿着上回跟我一起出去时买的新衣服,那新衣服应该是经过了用心熨烫,显得非常平整,而且她显然化了点妆,脸上白里透红,看得不少色狼们两眼发直。
看来,为了今天很用心那。没想到利含情这么在乎那个大奖。
她跟所有认识的人打招呼,然后朝我们这边走来。
“这里还有空位,我可以暂时坐在这里吗?”她说。
“客气什么。”我说,“坐呗。”
她露出笑容,今天她的笑容似乎也比之前更加灿烂了。
“今天心情不错?”我说。
“嗯,庆功宴嘛。”她说,“你们看上去也挺开心。”
“因为一直赢牌。”苗嘉木说。
“啊,对了,史兰。”利含情说,“有个事告诉你,那个……我见过柳泉的父母了。”
“以他女朋友的身份?”
“对。”利含情说,“之前所有的谎言都戳破了……除了柳泉的真实的养父。”
“嗯,也就是说他们还是不知道柳子昂是柳泉的养父?”
“对。”
“也好,虽然他们看上去不是坏人,谨慎点总是没错。”
利含情脸上的笑容更加绽开,她说:“他的父母都很喜欢我。”
“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高兴?”
“我……啊,其实两个原因都有吧。”她说,“前几天他出远门,我们已经三天没见了。”
我露出笑容:“恭喜啊。”但心里却在叹息,这女孩,把一切心思都放在了柳泉身上,穿新衣服也是为了他吧?然而柳泉是怎么想她的呢?
“他来了。”林书南朝门口示意了一下,我们看见,柳泉从门口走进来,当然他一如既往地显得英俊潇洒,光彩夺目,但我发现,他穿的是学生会开会时穿过好几次的大衣,鞋也是旧的。
##第49章 不喝!
利含情似乎并不在意,柳泉朝每个人礼貌地微笑招呼,当然对她也一样。利含情对我们说声抱歉,站起身迎上去,然后,我们看着他俩走到另一张桌子坐下。
宴会正式开始了。
虽然玄晓之也是同乡会的一员,但是她并没有出现,对此我全然不觉得奇怪,她多半是迟到了。
菜上来了,简简单单的菜,这个季节并没有什么好的蔬菜水果可吃,肉也质量不高,但是所有人都显得很尽兴,人们聊着今天的奖项,以及学校里的八卦,以及各种各样的事。没过多久,已经有人醉醺醺地倒在桌上了。
我们这桌一开始并没有喝酒,但不一会儿,有几个醉醺醺的汉子拿着酒杯过来,边走边说:“赶快倒上酒,喝点喝点!不干不是朋友!”
看他们那“坚定不移”的眼神,我想我是躲不掉了。只好给自己和同桌的林书南与苗嘉木倒上一些,跟他们碰杯。刚碰完杯,这几个人满意地走了,但是马上,又有另一批人走了过来。
啤酒的度数并不高,但是喝多了也是会醉的,再加上我已许久没有喝酒,不一会儿,就变得有些晕晕乎乎。这些人也真够疯狂的,为了一个庆功宴,竟如此地能喝!他们根本就是找借口拼酒来的吧!
一边这么想着,我一边不情不愿地继续接受人家的“干杯”,喝到第八九杯的时候,林书南突然在旁边一拍桌子:“你们这帮人一点都不懂得现代文明,都什么年代了还流行劝酒!”
“嘿嘿!”那些个明显已经醉醺醺的家伙脸上挂着笑容,丝毫不在意林书南的意见:“不喝不是朋友……嗝……不喝不是中国人……干杯!”
“草!如果中国人就值一杯酒这么廉价,那还是不要当了!”
我按住他的肩膀:“别跟醉汉过不去,咱等会找个借口溜吧。”我怀疑他也有些醉了,才这么口无遮拦。
眼见着那几个人要发火,苗嘉木端着杯子上去,笑眯眯地说:“好啦好啦,他们两个酒量不好,就别计较了,我跟你们干……”
然而,那几人跟苗嘉木碰了杯,却还不放过我俩,过来帮我们倒了酒,说:“喝!咱可是年轻人,怎么能酒量不好!”
我有点无奈地望着桌上的杯子,刚要拿起,却有一只手从我旁边伸过来把我的杯子拿走。我扭过头,看到林书南一脸邪气地说:“她喝醉了,我替她喝吧。”
“哈?”我有点愣。我虽然喝得晕乎乎的,但我没醉,绝对没醉,我恐怕比他还清醒。
我看着他一个人喝了两次,那些人走后,我问道:“你逞什么能?”
他笑笑:“我酒量比你好。”
“可是我没醉。”我说,“再喝三杯我也不会醉。”
他摇摇头:“女孩子少喝点儿,对身体不好。”
“男孩子喝酒就不伤身了?你这什么逻辑!”我说,“拜托,实在喝不了的时候我会逃走的,你没必要为我出这个头。如果是想用这种方式来抵扣你欠我的那二十万的话,我劝你还是算了吧。”
“哎哟。”林书南苦笑着说,“我的计谋居然被发现了。真是的,一般来说,替女孩子挡酒不是应该让女孩子感激涕零,然后以身相许么?”
“我以身相许,你要么?”
他愣了一下,随即严肃地说:“我要不起。真的,史兰,我严肃地警告你,永远不要对我以身相许。”
大概因为喝了许多酒的缘故,他的口音有些含混,这让我不知道他是开玩笑,还是说的真心话。他似乎有些倦意,用手撑着头,半闭着眼看不远处的狂欢,过了很久他才说道:“你还不知道我现在的地址吧?”
“你总算想起来告诉我了。”
“黄金北街,232号。”他用很轻的声音说,我勉勉强强才能听见。
又有一队过来“干杯”的了,林书南兴致缺缺地站起身,但是我先一步挡在了他的前面。
“我们不喝。”
我对那几个人说。
他们面面相觑,我说:“今天我们是来庆祝的,不是来折腾身体的,我们不喝。”
“偶尔不醉不归又怎么啦?”打头的那个说,“姑娘,你是有多娇弱,喝醉一次会死吗?”
我微微一笑,说:“不会马上死,但迟早会折寿的。”
他们全都瞪着我,过了一会儿,另一个说:“姑娘,你不是来砸场子的吧?”
我想漂亮地回敬他一句,但一时想不起该回敬什么,最后只说出两个字:“不喝。”
那几个人的眼神变得有些不善,我的心里有些紧张起来,虽说这种事应该不至于打架,但这些人都已经醉醺醺的了,天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来。但就在这时,苗嘉木突然拿手一指门口,大声说道:“玄晓之来了!”
顿时,店内所有男人的目光都转向了门口,我当然也失去了关注度。我望向门口,看到一个修长蹁跹的身影。玄晓之,她今天穿着一件长长的外套,细高跟长靴,款款地走进来。
“对不起,我又迟到了。”她说,对所有望着她的人点头微笑,随即朝我们这边走来,然后搬了一把凳子在我对面坐下。
“已经吃了不少了?”玄晓之说。
“不仅吃了不少,还喝了不少。”我说。
“哎呀,可惜,前段时间身体不好,一喝酒就胃疼,虽然现在已经好多了,可还是不太敢喝酒。”玄晓之说,我看见无数男人们的眼中都爆发出了希望之情。
“推得漂亮。”林书南说,“一下就拒人于千里之外。”
“哪里,我只是说实话!”玄晓之有些脸红。
要是你对待肖恩也那么干脆就好。我想。
不愧是让无数男人为之倾倒的女孩,她吃饭的动作也是如此优雅,坐在她对面,我几乎都不好意思动筷子。“你的优雅是跟谁学的?”我问。
“母亲教的。”玄晓之说,“她对我特别严格。”
“挺幸运啊,有这么好的妈。”苗嘉木说。
玄晓之摇摇头:“太糟心了,管得太紧,以至于我上大学前连朋友都交不到。”
“哦?”林书南似乎有些好奇,但是她没有继续说下去。
“现在不一样啦,都是天高皇帝远,她管不着我,我也管不着她了。”玄晓之说,“唉,说到底母亲也都是为了孩子好,可是事到如今,我还是不想感谢她,她也不理解我做过的牺牲。挺无奈的,即便是怀着好意,人和人之间也是会互相伤害的。”
“我爹很少管我,所以我不大清楚呢。”我说。
“今天是个喜庆日子,还是不提这些了。”玄晓之说,“……咦?你们不是喝了很多酒,怎么从我进来开始,就只看到你们喝茶?”
“喝酒那是被劝酒,出于无奈的。”我说,“你来正好,他们都懒得劝我们喝酒了,你又不能喝。”
“看来我还来对了。”玄晓之笑着说,自己给自己满上一杯橙汁,“说说那个奖的事儿吧,那个获奖的中国人,是我的同乡。”
“哦?”我说,“你是哪儿人?”
“江浙一带。”她说,“我自认为是比较典型的长三角好人。”
“长三角好人?”
“嗯,因为长三角地区也有坏人,所以要把他们排除出去。”她笑说,“以前有段时间在某个地方读书,那里的人一听说我的故乡,马上躲得远远地,还说‘那女的肯定小家子气’,这是,气死我也。”
我也笑了:“刻板印象害人不浅,我爹说过,生意场上一半的失败来自于武断。”
“好在这里不一样。身在异乡的时候,才会想起大家都是中国人。身在欧美的时候,才会想起大家都是亚洲人。”
随着夜幕降临,有不少人陆陆续续地离开,桌上的菜也早已不剩多少了,但仍有许多人坐在店里,打牌聊天,图一个不醉不归。
“时间晚了。”苗嘉木看看表,说,“我明天还有早课,就先走了。”
苗嘉木离开后,玄晓之提议道:“老待在这儿也没意思,要不咱们出去走走?”
我们走出饭店,夜晚的风吹来,带着阵阵刺骨的寒意,我不由得紧了紧外套,不过外面的空气就是新鲜。
“去河边吧。”我说。
我们三个人走在阳明河边上,河上的风阵阵吹来,让人变得清醒。玄晓之和我并排走着,林书南在大约半米之后跟着。玄晓之说:“小时候我家附近也有这样的河,可惜我妈妈从来不让我去河边玩。”
“真是个操心过多的母亲呢。”我说。
她苦笑着说:“是啊,哪也不准去,整天在家学习,时间一长了,怎么好好跟人相处都忘了。”
“所以你以前朋友很少?”林书南问。
“是啊,自己都习惯了一个人,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所以,‘铁三角’对你意义重大吧?”
玄晓之转身靠在江边的护栏上,说:“当然,说起铁三角,还有个故事呢。”
##第50章 壁咚和反壁咚
“那是我大一时候的事了。”玄晓之用轻缓的声音说,像是在给一个小孩讲睡前故事一般柔和的语气,“那时候我可是很清高的。”
“其实你现在也挺清高的。”林书南说,“对那些追求你的男生而言。”
玄晓之笑笑,说:“那是两回事。那时候我的原则就是,绝不主动和人说话,以及受到误解绝不解释,而且我习惯了任何时候都在学习。所以吧,整个学院的人都知道有个特别清高的女学霸,而我自己还不知道这个称呼是怎么来的。”
“自己都不知道呢。”我说,“可怜。”
“那,铁三角怎么来的?”
“第一个找到我的是袁奥,哦,这是我给他起的中文名字,其实他是个巴基斯坦人,名字特别拗口。”玄晓之说,“那天下课的时候,他第一个站在我的面前,说‘我们做朋友吧’,然后我们就成了朋友。”
“这么简单?”我说。
“我后来问他,他说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太不和谐,才来跟我做朋友的。”玄晓之说,“那时候他是鹿鸣诗社的一个底层人物,我就这样被他带进了诗社。”
“结果一带还带成了社长。”
“嗯,托他的福。”她说,“肖恩也是他介绍我认识的。”
“铁三角就这么组成了?”林书南说,“这也太容易了。”
“那时候还不算铁三角。”她说,“虽然那时候也经常一起出去玩,但顶多是好朋友而已,直到有一次玩得晚了,在路上遇到了歹徒。”
“诶!那……然后呢?”我连忙问道。
“我一开始是打算跑的,但是他们很快围了上来,跑不掉了,于是袁奥他……冲了上去。”说到这里,玄晓之不禁笑起来,“他冲得太快,撞到电线杆子上,还没碰到对方一根毫毛呢,就直接倒了。”
“呃……那肖恩呢?”
“他吓得两腿发抖,但还是坚持站在我的前面,对我说‘别怕别怕’,其实他自己怕得最厉害,看得那些歹徒都笑了。”
“那然后呢?后来你们怎么解决的?”
“我冲上去,把那些歹徒全部制伏了。”
“……”
“但是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这世上还有为了我甘冒危险的人,也有自己明明怕得要死还想着要保护别人的傻冒。”玄晓之说,“真是……那两个人都是大傻冒,但是傻得太可爱了。”
“从此以后就是铁三角了?”我说。
“没错,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更紧密了。”玄晓之说,“后来不知道是哪个把我们遇到歹徒的事情传了出去,不过传得有点不对,说那些歹徒是我们三个人共同收拾的。从那以后,铁三角这个称号也就传开了。”
“所以,这个小团体就一直维持到现在?”林书南说,“你没有交更多的好朋友?”
“朋友是有了,但是,说真的,真正让我从心里珍视的,也只有这个三人团体,我不想失去它——就算总有一天会失去,我也会拖到最后。你们说会有那种方法吗?那种不伤害任何人的解决方案。”
林书南若有所思地看着河面,说:“也许吧。”
“肖恩跟他的社员们夸了口,说要当众跟你表白。”我说。
玄晓之摇了摇头:“他那个人最要面子,那是优点,也是缺点。”
河边的风吹久了,不免会觉得有些冷,我在风中打了个寒颤,说:“回去吧,已经很晚了,天气也凉了。”
“那就回去吧。”林书南说,“这鬼地方,常常半夜起风。”
“我住在城西。”玄晓之说,“先走一步了。”
我和林书南则是往东边走,从这里回去,是要经过黄金北街的。那条街我以前只去过一回,只知道比起斯佩德镇的其他街道来说,黄金北街要宽一些,但绝不像它的名字那样富丽堂皇。
“这里。”林书南在一幢白房子前面停下。
看上去挺新的房子,不愧是有钱人。
“要不要进去坐坐?”林书南说。
我跟着他进屋,屋内略显凌乱,各种杂物随意地堆放在各处,我想他从未考虑过在这屋里招待什么客人。
“有点乱。”他说,“你随便坐吧。”
我在沙发上坐下,看着眼前的墙——按照一般人家的布局,那里理应有电视的。
“电视在哪儿呢?”我问。
“没有电视,我平时很少看电视。”
我环顾四周,硕大的玻璃吊灯,完美粉刷的墙壁,彰显出贵族之气,但是这屋里的家具未免太少了些,把个大房子衬得空空落落。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没发现什么有趣的事,便站起身,在屋子里四处晃悠。
我走到厨房门口的时候,林书南正在厨房里翻找饮料,见我过来,他有点无奈地说:“竟然什么喝的都没有。”
这人一向不怎么懂得享受生活,我也不觉得奇怪,瞥了几眼厨房,正要转身,突然目光扫过角落里一个大箱子。
“这是什么?”我问。
林书南犹豫了一下,我走过去一看,不由暗暗吃惊——竟然是一大箱酒!但是,这箱子已经空了一般,剩下的还有六瓶啤酒,我抬头瞪着林书南,说:“你放那么多酒在家里做什么?”
他似乎要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把目光转向了一边。我说:“一看你就不是那种会在家里招待客人的人,你在家里放那么多酒,是自己喝的?”
他点头。
我蹲下身,拿起一瓶酒查看,酒瓶子上有生产日期——生产出来还不到一个月,也就是说,这很有可能是他搬来这里以后才买来的。
“你,在一个月内,喝掉了多少瓶酒?”
“不多,也就六七……八九……九十瓶吧。”
我放下酒杯,站起身:“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沉默三秒,说:“因为我乐意。”
“我不乐意。”我说,“重新回答一遍,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将脸转向窗户,过了很久,才沉着声说道:“借酒消愁。”
我几乎冲口而出:“什么事这么愁?”
“你不接我电话。”
“啥?!”
“我说,”他把脸转过来,望着我一字一顿地说道,“因为,你·不·接·我·电·话!”
我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回答,一时愣住了,他突然凑近过来,用一只手把我困在墙角,在那一刻我心里想的竟是“难道这就是壁咚么”。
他严肃地说:“我说过我把你当朋友,可是你对我来说究竟算什么?我不想得到你,但我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除了你根本就没有朋友,而很多话是只能说给朋友听的。对于袁芊骊,我永远只能把我最好的一面表现给她,你明白么?”
“我不明白。”我说。我突然用力一拉他的手腕,然后转了个身,反过来把他困在墙边:“我很高兴你这么重视我,但是如果这就是你喝酒的理由的话,我不能认同。而且,我可不认为你只能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袁芊骊。傻瓜,她对你了解得很,你要瞒她什么?”
他突然失去了表情,只是默默地站在那儿,过了许久,他才说道:“我爱她,她不爱我,这就是我只能展现最好的一面,而她却能轻易地把我看穿的理由。”
我放下手,说道:“你根本就没有展现什么最好的一面,你这个白痴,在你抛弃了自己的真实性的时候,你就丢掉了自己真实的优点。”
不知为何我竟有些心里发酸。我蹲下身,抱起那个箱子,说:“这箱子,我帮你处理吧。”
“你拿得动么?”他说。
“拜托,我应该是你认识的数一数二的暴力女。”我说,“你管好你自己吧。”
我抱着箱子从他家里走出来,才开始苦恼到底应该怎样处理这箱啤酒,我自己并不想把它们喝掉,扔了又浪费,但是喝去一半的一箱啤酒,饭店估计不会收,要是给废品回收站……他们收里面有酒的酒瓶子么?
算了,还是捐给学生会吧。学生会经常需要请客,再加上人多,总有人会解决掉它们的。
我稍微绕了些远路,大半夜地赶去了006,把啤酒放在办公室角落里,顺便写了一张纸条给柳泉,说明啤酒的来由。
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竟莫名地感觉心里有些空落落地。走出006,关上灯,走廊里一片黑暗,我摸索着,不一会儿手触到了冰冷的墙壁,这让我打了个哆嗦。
明明是解决了一桩事,为何竟觉得有些心烦意乱呢?
我一边走在回去的路上,一边想着。想来想去,却没想起今晚有什么值得不快的事。大概是因为喝了酒又吹了冷风的缘故吧,我想。希望千万别感冒才好。
好在这天晚上所罗门不在,没有人扰我清梦,我好好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时,头有些微微发疼,倒是没有别的症状。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日子像是走上了正轨,一切都平淡得如同白水一般,上课,自习,写作业,那天晚上的事情,也没有人再提起。大约在开学后一个星期,补考成绩出来了,我顺利通过。
##第51章 你以为你是暖男吗?
日子一平淡,总是会显得漫长,过后在回忆里奇迹般地短暂。如果说开学头几周有什么烦恼的事情的话,那就是学生会仍然没有解决玄晓之和肖恩的问题。学生会的一些人都纷纷想办法,为的是争一个功劳,柳泉倒是很淡漠,我私下里怀疑他早已有了解决方案,只是没说。
社团节已经近在眼前的时候,我才突然意识到,这长长的几个星期居然转瞬即逝,快得我没来得及想出任何方案。这一来我更觉得待在学生会无甚意思,不如趁早一走了之的好。
肖恩准备表白的消息不知告诉过几个人,不过,在社团节前一个周末,学生会的不少人都已经听说了这消息,而且听说得十分具体。苗嘉木告诉我的时候是一脸的眉飞色舞:“他要在操场上点蜡烛表白!”
“然后呢?”
“呃,什么然后?”
“如果玄晓之不答应,他打算怎么办?”
“啊,这个……”苗嘉木挠着头说,“恐怕会伤心地离开,今后‘铁三角’也不复存在了吧……”
“你说得倒是很轻松呵……”
“我觉得那样也没什么不好。”苗嘉木说,“晓之也好,肖恩也好,总不能一直囿于现在的关系。你没觉得吗?‘铁三角’虽然是好,但也是相当于把玄晓之和更多的其他人隔远了。”
“也许吧。”我说。
第二天下午,我和苗嘉木、林书南和柳泉都早就到了操场边上,另外操场另一头还有一大群太阳鸟诗社的人在那里嘻嘻哈哈,一副满怀期待的样子。
玄晓之难得地先出现,但她不是来接受表白的,她是在操场另一头和社员们碰面的,据说鹿鸣诗社有在蓝天下比赛作诗的传统。
过了十五分钟左右,肖恩出现了,他手上拿着袋子,向来里面大概是蜡烛什么的,但是他看了看站在远处的玄晓之,又看了看我们和他的社员们,随后走到我们身边,露出一个苦笑,把蜡烛放在地上。
“谁能帮我把玄晓之叫过来吗?”他说。
“我去叫!”一个他的社员迅速说道。
“以你个人的名义去叫。”肖恩说,“如果说是我叫的,她未必会过来。”
“明白!”
不一会儿,我们看见玄晓之转身,朝这边走来,她的步伐沉稳,但我看出她的紧张。周围似乎突然一下子安静起来,所有人都在等待着接下来的事。
我看见风把玄晓之的头发吹起来,那一刻我非常理解肖恩的做法,因为她实在是太美了,美得让人想要马上拥有,并且想让所有的其他人知道这种所有权。
肖恩走了过去,他走得很慢,像是怕惊扰了什么一般,但是操场很小,就算再慢,他们也将会碰头,而那一刻,对于“铁三角”来说,将是决定命运的一刻。
近了,更近了……不知为什么,虽然这不关我的事,但我也觉得紧张。我等待着那一刻的发生,是答应,还是拒绝?
然而在他们还没有来得及走到足够近的时候,林书南走了过去。
他走向了玄晓之。
当然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肖恩和玄晓之的脚步有一瞬间的停顿,但是很快,他们选择了无视林书南的动作,继续向前走,直到林书南挡住了玄晓之的去路。
我仍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然而,当他说出下一句话的时候,我震惊了。
他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他百分之一千是在说谎,我跟他认识这么久,从来没发现过他对玄晓之有任何意思。甚至可以说,他对所有“女神”级的女人,都是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他不喜欢和太优秀的人共处。
玄晓之当然愣住了,我想她一定会怀疑自己正在做梦。但是林书南站在她的面前,表情肯定,语气坚决,决不像是在开玩笑。玄晓之愣了一会儿,似乎终于领悟到了什么。她露出恰到好处的抱歉笑容,说道:“对不起,我近期还不想谈恋爱。”
在那一瞬间,我似乎感觉到她和肖恩都松了一口气,但是,当然,肖恩的那帮“后援团”都发出遗憾的叹息声。
我的脑袋一片混乱。
“那好吧。”林书南淡淡地说,“是我冒昧了,抱歉。”
他转身走开,玄晓之走到肖恩面前,换了副轻松的表情,语气轻快地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呃……那个,我想说,关于社团节的事情,我们还应该再开一次会。”
“我也是这么想的。”玄晓之说,“定个时间吧,明天中午你有空?”
“后天吧。”肖恩说。
……
看来表白这事儿对他们来说已经告一段落了,我转过身,看见柳泉脸上意味不明的微笑,还有苗嘉木少有地面无表情。我突然觉得,也许他们都早就预料到了事态会这样发展,只有我一直被蒙在鼓里。顿时一种难以言喻的焦躁感涌了上来,我看见林书南已经走到了操场边缘,赶忙加快脚步跑过去。
“你的脑袋是不是被驴踢了?”我边跑边喊道。
他扭过头来,脸上带着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他说:“这是唯一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两全?你他妈在说什么?”
“这样不是很好吗?”他说,“事情已经结束了,谁也没有受伤害,两边都高高兴兴的,这不是很……”
“你受伤害了。”我说,“你背负了不该属于你的东西。”
他的脸上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仿佛对我的话感到不可置信:“我?我受了什么伤害?”
“对自己不喜欢的人表白,你抛弃了自己的内心,这是第一层。”我说,“你想让那些不明情况的人怎么看你?你想让太阳鸟那些人把你当作什么?这是第二层。”
“他们爱怎么想怎么想。”他说,“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事了。”
“你牺牲了自己,就为了换一个所谓的两全其美?”我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你以为你是个暖男吗?你丫简直就是个热得快,当心炸死你自己!”
他只是笑笑,转身要遁,我刚想接着说什么,却看见玄晓之走了过来。
“今天谢谢你了。”玄晓之对他说道。
“不谢。”林书南简短地说。
玄晓之朝我看了看:“你女朋友?”
“不是。”林书南依旧十分简短地回答。
“你这人挺有趣。”玄晓之笑着说,“我们交换个电话号码吧,以后就算是朋友了。”
“嗯。”林书南兴致缺缺地说,和她交换了电话号码。玄晓之一边在自己的手机上按下号码,一边朝我抬抬眉毛:“这家伙挺蠢的,是吧?”
“非常蠢。”我说。
玄晓之俏皮地伸了伸舌头:“怎么我遇到的男孩子都是一个比一个傻呢?”
“喂,你们能不能别当着人家的面说这种话?”林书南忍不住说道。
“好啦,先不说了。”玄晓之说,“我还要跟社里的人说点事,就先走了哈~至于这位林同学,改日必有重谢!”说完,她朝我们挥了挥手,转身轻快地离开了,这步伐比起她刚刚走向肖恩的时候简直判若两人。
“看来她很满意。”林书南说。
我无奈地看着他,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社团节那天我是满课,再加上我本来对社团也并不感兴趣,自然也就没有参加,只是当天晚上到006参加学生会的例行会议的时候,有人拿了从社团节带来的糖果和食物分给大家。而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在006的角落里,居然放着一缸锦鲤!
我曾经听说过,为了防止外来生物入侵的问题,加拿大政府限制了锦鲤的进口,因此现在要搞到这样上好的锦鲤可不容易,想来这回多半又是柳泉的功劳。
“我托人弄来的。”果然,柳泉说道,“这些鱼,放在启真池刚刚好。”
启真池是学校门口一个小池塘,由于是封闭式的,仅通过地下水与其他水体保持联系,因此不用担心锦鲤会跑到河或者湖里去。那个地方,原本蚊蝇丛生,后来柳泉把它治理过一番,虫子是不太有了,却显得没什么生机,除了水草和一些小猫鱼,就没有别的生物。
“只有这么几条鱼,够吗?”我问。
“现在只是试验。”柳泉说,“如果这些鱼能顺利存活的话,再放更多鱼进去。”
“好样的!”苗嘉木欢快地说道,“我早就觉得那个池塘太没生气了。”
“我已经让人再次清理池塘,从明天开始把锦鲤放下去,学生会的人轮流喂食。”柳泉说,“虽然只是养个锦鲤,但是大家也不要掉以轻心。你们都知道,这地方挺乱,不排除有人偷鱼的可能性。”
“再贵也就是几条观赏鱼而已,又不是珍稀动物。会有人偷?”我说。
“被偷的概率很小,但是不可掉以轻心,另外还要注意观察,如果有鱼生病,要第一时间解决。”柳泉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罐子,“这个是鱼食,每天喂两次就够了。谁愿意当第一个管鱼的人?”
“我!”苗嘉木举起手,说道。
柳泉把鱼食递到他手上:“投食的数量,以两分钟内吃完为宜。”
##第52章 锦鲤失踪案件
第二天清晨四点多钟,我就听到了苗嘉木开门出去的声音,紧接着的当然是所罗门愤怒的骂:“吵不吵啊你!”我心里觉得奇怪,那小子,平时迟到的事儿没少干,怎么今天这么早?
七点多钟,我到达学校,一眼看见苗嘉木坐在启真池边上,一脸春光地看着池里,我走过去,一看池里,锦鲤们已经在那里欢快地游动了。
“你就为这个才起得这么早?”我说。
“啥叫就为这个!”苗嘉木激动地说,“这些小鱼可都是生命那!我这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才要悉心照顾它们!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它们就像我的儿女一样!”
“得,儿女。”我说,“我倒要看看,三个月后你会不会还这么爱你的儿女。”
不用等到三个月,仅仅是一星期后,苗嘉木就再不提锦鲤的事情了,听到别人说锦鲤长得不错,他也显得兴致缺缺。真是个三分钟热度的家伙,我想。
这一天是李新觉负责喂食,根据当初排的顺序,再过一天就该轮到我了。我决定今天就去看看情况,万一有病鱼什么的,可别到时候赖到我头上。
然而,当天下午,我去池边看的时候,却一条鱼都没有看到。我在池边看了一会儿,却仍然没有看到锦鲤,过了没几分钟,有一个影子从水底过去,我一激动,定睛一看时,却发现只是一团水草。又过了一会儿,水面泛开道道波纹,我朝那里看去,却只看到一些极为细小的小鱼,锦鲤不见踪影。
怪了,难道是天气太冷,全躲水下去了?
可是这水并不深,就算躲在水下,应该也能隐约看见。难道全死光了?那更不科学,鱼死了,自然应该浮上来才对。
太诡异了!
我打电话给李新觉,他很淡定地说:“知道了,我现在赶不过去,晚上我会去看看。”
“你觉得可能是什么原因?”
“我不知道。”他说,“你确定一条都没有了吗?如果是偷的话,应该没有办法把所有鱼全部弄走。”
“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我说。
“罢了,总之你先更柳泉他们都说一下,这个事情不小,如果万一是有人恶作剧的话,学生会的面上也过不去。”
“谁这么无聊?”我说。
“要考虑一切可能的情况。”他说。
我摇摇头,看着池水。鱼要是丢了,可就很难找回来了,还好柳泉有先见之明,一开始放的鱼比较少。
晚上还要上课,我虽然满心疑虑,但也只能暂时把这件事搁置一边。
第二天一早,学生会主要干部齐聚于鱼塘边。因为鱼的失踪,苗嘉木又来了干劲,一副誓要和犯人同归于尽的气势了,而其余人则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毕竟谁都知道,这事儿太蹊跷。
柳泉面无表情地望着再次失去了生机的池塘,沉默一阵后说:“没有尸体,并不代表它们不是死亡,死鱼更容易被动物捞走。”
“但是我们学校的动物除了流浪狗只有流浪猫……虽然不排除它们捞鱼吃的可能性,在校门口这种人流较大的地方,它们应该不至于这么大胆才对。”
“如果是半夜把鱼叼走呢?”柳泉说。
“这……也不会把所有的都……”
柳泉用命令的语气说道:“你们所有人,用上所有的渠道去打听,最近有没有人行迹可疑的,有没有人家里突然多出了观赏鱼的,还有别的任何可能和鱼有关的情况,都要去打听。”
大家纷纷答应,但是看起来,人们对找到那些鱼并无信心。我看着课表盘算,今天是周五,下午没有课,倒是可以去周围转一转……对了,关于鱼被猫狗叼走的事情,利含情貌似认识本校动物保护协会的人,他们说不定会对校内动物的习性比较了解。
于是上午上课的时候我就给利含情发消息,说明了情况,她很快回复我,说她最近已经加入了动保协会,正好了解不少校内的动物情况,我们约好中午在西区见面。
我以前没怎么注意过校园内的野生动物,今天一边走一边看,才发现野猫还真不少。今天天气不错,它们全在西区教学楼边上晒太阳。我坐到教室外的长椅上,看着它们慵懒闲适的身姿。
“野猫最喜欢待在西区。”利含情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从后面绕过来,在我边上坐下。
“这些猫,你觉得它们可能会去校门口的池塘偷鱼么?”
“不大会吧,它们不太去校门口。”利含情说,“它们在这里,会有人给它们喂食,不至于费那个辛苦劲去捉鱼的。”
“原来如此。”我说,“有人喂食的,怪不得这么胖。”
“比我还胖。”利含情笑着说,“不过也说不准,最近动保协会的人数少了,喂食的人也少了,可能它们的日子没以前那么好过了。本来它们悠闲着呢!被养得胖乎乎的,连发情都频繁了。”
“对了,野狗呢?”我说。
“野狗比较行迹不定,不过一般也都在宿舍区和教学区溜达,校门口应该是不大去的。”
“那,锦鲤那玩意儿应该不会钻泥巴吧?”
利含情一笑:“显然不会,按那启真池的大小,应该也不至于有什么大型肉食动物。要不,我跟你一起去看看?正好下午没课。”
“行。”我说,“正好我下午也没课,不如去看完了,就直接回家得了。”
我们沿着校园小路走去,这条路,我几乎每天都走,但是今天一边走一边观察周围,才发现学校里竟有这许多生物——各种各样的花果,还有树上的鸟巢,以及树枝上跃动着跑过去的小松鼠。它们是如此地可爱,而我平时竟没有注意到。
来到启真池边,利含情朝池水看了一眼,摇头说:“这岸太陡了,猫狗应该不会下去的。”
“鸟类呢?”
“据我所知,这学校没有大到能捕捉锦鲤的鸟类。”
“原来如此,那大概是人为的了。”我说,正说着,却看见玄晓之朝这边走过来。
“啊,含情!”她说,“还有这位是……虽然见过,但是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
“史兰。”我说。
“啊,兰兰同学。”玄晓之说,“我听学生会的人说你们的锦鲤失踪了,所以过来看看。”她往池中看去:“果然一条都没有了啊……”
“是啊,挺不错的鱼,就那么消失了。”玄晓之在池边的长凳上坐下,“要是这件事传开了去,说不定会变成有趣的校园奇谭呢。”
“校园奇谭……真是无聊的东西……”
“是你自己太不八卦了。”玄晓之说,她突然一抬眉毛,“哎哟,呆子来了!”
“呆子?”
我一抬眼,看到林书南正从不远处走过来,顿时黑线:“你叫他呆子?”
“随便叫叫嘛。”玄晓之说着,站起身,“哟,你也是为锦鲤的事情来的?”
“我去查了,有个可疑人物。”林书南说,“南华园那边,最近有人鬼鬼祟祟地出入。”
南华园,这是中国学生给起的名字,它是校友林南面的一个小型庭院式建筑群,因为离教学区和生活区比较远,平时很少有人去,再加上那里树木茂密,成天不见天日,关于那儿有许多的校园异闻,小说社的那帮人总喜欢把那里作为鬼故事的发生地点。
“有人鬼鬼祟祟?”我说,“但是,也未必和鱼有关吧?”
“别忘了学校里几乎所有事都属于学生会的管辖范围。”林书南说,“就算和那些锦鲤无关,还是要查一下的。”
“我很好奇诶。”玄晓之说,“到底那个人做了什么?”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只是听说最近几天,南华园那里,下午天快黑的时候会有人出入,晚上也有人看见过有‘一个黑影’在那附近活动,不过因为那里本来经过的人不多,所以情报不多。”
玄晓之第一个站起身,说道:“正好,现在去南华园,说不定能发现什么。”
“你也要去?”林书南说。
“我好奇啊。”玄晓之说,“咱们搞艺术的,需要多了解生活,才能有灵感。怎么,难道我不能去吗?”
“倒没有不可以。”林书南说,“既然这样,那就过去看看。”
“那,我就不跟你们一起了。”利含情说,“祝你们顺利哦。”
“我很厉害的!”玄晓之比了个V字手势。
“好,那我们走。”林书南说,“尽快解决这事比较好。”
我觉得林书南今天虽然看上去跟平时并无两样,但是他今天的表情格外沉重。我们一路走向南华园,路上,玄晓之哼着小曲儿,我和林书南则是一言不发。
南华园这地方我只在开学初的时候来过,也没有深入了解,现在再来,几乎都不认识路了。远看过去,那南华园完全被掩在树丛中,只从里面露出一个建筑的尖角。
我们从小径走进去,我一眼看见树丛中许多蜘蛛网,正心里一紧,玄晓之已经退到林书南身后:“你打头阵。”
##第53章 蜘蛛网与疯狗
“咦?大白天的,你怕什么?”
“我怕撞到蜘蛛网。”她说。
“我也怕。”我说,“平生最讨厌蜘蛛网。”
林书南无奈地看看茂密的树枝,想了想,把背包脱下来挡在面前,步伐僵硬地朝里面走去。一边走,他一边探着头,查看前面的情况。
“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林书南小声说。
“有什么东西吗?”
“我看看……啊,有辆自行车。”
“是别人丢弃的吗?”我说。
“看上去还挺新的。”他说。
我们走过去,果然,这辆车看上去还挺新的,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车斜靠在建筑物的柱子上,没有上锁,车篮子空空如也,也没有任何可以标示身份的信息。
“谁会把车停在这种地方?”我说。
“不知道啊。”林书南道,“这地方平时不会有什么课堂活动,不过,因为校园鬼故事很多,抱着猎奇心理来这里看看的人可能也有。”
“但是如果那样,离开的时候会把车骑走的。”我说。
玄晓之脸上露出一丝坏笑:“该不会是听到什么风吹草动,吓着了,就连车都扔了赶紧逃了吧?”
“这么怂还猎什么奇。”我说。
“嘘……”玄晓之突然竖起一根手指,“有人来了,我们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看看情况!”
我们三人躲到建筑物后面的树丛里去,透过树叶的缝隙往外看。不一会儿,只见一个瘦高个的男生,一边左顾右盼着,一边放轻脚步超这边走过来。三个人都屏住了呼吸,半点儿声响都没敢出,那人没发现我们,便直奔着放在一边的自行车去了。他推动自行车,朝外面走去,脚步放得很轻。
就在我们以为自己顺利躲过去的时候,突然树丛中发出一阵窸窣之声,我心里一惊,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那人已经朝这边看了过来。我到这时才看见他的正脸——这张脸竟如此地符合“尖嘴猴腮”四个字,再加上脸上慌张、狡诈并存的神色,简直是一脸的偷鸡摸狗。
我们三人都没动。
那瘦高个皱起眉头,自言自语地说道:“又是那只狗?不对……人!谁在那里?!”
玄晓之第一个站起来,说:“我。”
瘦高个一声冷笑:“原来是个漂亮妹子。”他走了过来:“那就不好意思了,麻烦你不要把今天看到的事告诉任何人,否则……”他的嘴角露出一抹邪笑。
“在这学校里还有不认识我的人,真少见。”玄晓之淡淡地说,“你凭什么让我听你的话?”
“凭我比你高大。”瘦高个笑着说。
玄晓之粲然一笑,毫不畏惧地走到那人的面前,说:“比我高大,我不意味着比我强大。”
我以为,她说不定要在这里秀一套降龙十八掌,但是,当那个瘦高个正要发作时,她却说道:“我们有三个人。”
“喂,你卖队友呢!”我这么说着,只能站起身来,林书南也跟着站起来。
那瘦高个一看我们人多,顿时有点慌了神儿,但他嘴上仍然是硬着:“你们……你们以为你们有三个人,我就不敢对付了吗?”
“喂,等等,你有点奇怪哦~”玄晓之一脸疑惑地说,“我们只是出现在这里罢了,又不知道你是来干什么的,你干嘛一上来就语气这么不善啊?”
“啊?……嘁!你们没事儿在这里瞎溜达什么?”
“我也想问你呢。”玄晓之说,“喏,你的自行车停在这里,连锁都没上,我之前还跟他们讨论,说你是不是半夜过来探险,结果听到什么声音被吓跑了呢。”
“呃……对,就是那样!”瘦高个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地马上回答道,“我承认我挺怂的!所以你们,不要再把这事告诉任何人好吗!”
“等等。”我说。
“喂,又有什么事?”那人明显地紧张起来。
“你刚刚说‘又是那只狗’,是怎么回事?”
“哦,你说那个?我……上次来的时候,看到有只狗,那家伙可凶了,看到我就扑过来,把我裤子都弄坏了。”
“诶……”玄晓之像是找到什么新奇事一般地摸着下巴,“据我所知,这学校里的狗都很温顺,怎么会见人就扑呢?”
“这我哪知道?反正它见到我就扑过来了。”
“该不会是它看你不像好人,才朝你冲上来的吧。”我说。
那人刚刚松弛一点的脸马上又板了起来:“说什么呢!大概是……我猜大概是因为它怀孕了,才性情大变的吧。喂,你们问够了没有?我可以走了吧!”
“怀孕的母狗……”我喃喃道。动物在繁殖期性情会有所改变,说不定这就跟锦鲤的失踪有关。不过,眼前这人十分可疑,不能直接放他走。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要怎么留住他?
“等一下,这台自行车是谁的?”林书南说。
“这……这还用问吗?当然是我的了!”瘦高个说道。我暗暗摇头,像这样直接问,能问出什么来才有鬼了。眼看那人就要推着车离开,玄晓之开口道:“车篮编号是多少?”
“啊?”
“在这辆自行车的篮筐后面有个编号,是多少?”
“操,你问这干嘛?谁没事去记这种东西?”
“喏,就在这儿,一个白色的贴纸。”玄晓之走过去,用手把贴纸挡住,“就算记不住全部的内容,这种地方是天天看见的,一两个数字总能记住的吧?”
“呃,我想想……六……九?”
玄晓之把手掀开一点作确认状:“不对。”
“那……五,三?”
“不对。”
偷车贼。我心想。刚刚还只是怀疑,现在我已经基本上确定了。
在这所学校,自行车之类的东西确实很容易丢。我因为没有自行车,所以不怎么在乎,但是听苗嘉木说起过,一个学期丢两辆车也不是什么奇事。看来,这个家伙偷来了车,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没能马上把车运走,所以把南华园作为一个中转站,偷来的车就放在这里。难怪车没有上锁。
眼见那人还要瞎掰,玄晓之得意地掀开手,说:“你不可能猜对的,因为这上面根本没有号码,这贴纸本身也是我刚刚偷偷贴上的。这位先生,如果你平时经常骑这辆车的话,应该天天都能看见这个地方,就算不记得号码之类的东西有没有贴纸应该还是知道的。”
“而且他的身高和车高不符。”我说。
“这是朋友的车!”那人说道,“你们这些人真是够了!难道觉得我这车来路不正么?”说完,他急急忙忙地跳上车,也不顾石子路的凹凸不平,迅速地骑走了。我连忙追上去,然而,当我抄近路钻过树丛的空隙时,却一下子觉得脸上的触感不对。
靠!我的脸撞到蜘蛛网了!
我连忙后退两步,这才看见一副巨大的、致密纤细的蜘蛛网竖立在我的面前,再加上脸上的触感,我不由得浑身发毛,连忙离开树林,来到路上,这时那人已经远了,再要跟上去时,无奈双腿敌不过两轮,最终我还是眼睁睁地看着那辆车消失在了视野中。
“别追了。”玄晓之在后面说,“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就算抓住他,也拿他没办法。”
我停下脚步:“算了,自行车的事儿先算了吧。”
“如果能找到自行车的原主人,就能找到证据了。”林书南说。
“那个……其实我刚刚发现了一件事,你们跟我过来一下。”玄晓之说道。
我抬起手:“等等,这附近哪里有洗手间?我得先去洗把脸!shit,太恶心了……”
玄晓之微微眯起眼睛,露出有些幸灾乐祸的表情:“在南华园的后面就有哦~就是很少有人去,说不定里面有跟多的虫子。”
“你闭嘴。”我一边说,一边朝南华园后面走去。
这件卫生间不就是当初我在这里抓住西蒙·那谁的那间么?那个时候我没注意,现在看看,这地方果然令人厌恶,好在并无太多虫子,我在这里吧我的脸洗了整整有二十遍,皮都快洗掉一层,走出去的时候,仍然觉得脸上有蜘蛛丝的触感。以后绝对!绝对不走树林里了!我暗下决心。
当我走回去的时候,林书南和玄晓之已经不在原地,我心里一惊,但很快,我听到了玄晓之的声音:“你没闻到什么味道吗?”
原来他们在树丛里。靠,刚刚下定决心不走进树木密集的地方了,现在又不得不走进去!我竖起手臂挡在面前,小心翼翼地朝那儿走去,边走边问:“你们在干什么呢?”
话音刚落,我闻到一股诡异的味道,那是一股腥味,但不完全等同于腥味,我试着思考这是什么味道,但是没有得出答案。
“气味应该是从这边传出来的。”玄晓之一边说,一边朝某一丛灌木弯下腰。说时迟那时快,我只看见一个黑影朝玄晓之猛扑了过去,连忙喊道:“小心!”
还好玄晓之反应快,往旁边一跳,就闪了开去,这时我才看清楚,那是一只肩高大约有八十公分的大黄狗,此刻,它正朝我们龇着牙,一副恨不得生吞了我们的样子。
“呜……汪!呜……吼……汪!”狗朝我们发出威胁的吼声,林书南试图退开,可是刚抬起一条腿,大黄狗就像受了什么刺激一般,身子一缩,随即猛地朝他弹了出去。
玄晓之一把拉住林书南的手腕,拽着他就往外跑,两人从我身边经过冲过,随即那只狗也扑了过来,我用根树枝挡了它一下,赶忙跟着他们跑了出去。
“怎么回事!”我边跑边喊。
“不知道!”玄晓之喊,“我们没惹着它!”
“该不会是只疯狗!”林书南说。
我们三人一路奔到大路上,回头看看,狗似乎没有追上来,我愤愤地说:“见鬼!今天够倒霉的。”
“那么,接下来怎么办?”玄晓之说。
##第54章 乌合之众
林书南抬手看了看表,说:“我还有些事,得先走了,至于你们……还是算了吧,明天多叫点人来,如果能找到动保协会的人带走那只狗就好了。”
说完,他连声再见都没说,转身就走,看上去很赶时间的样子。玄晓之看了看我,说:“你呢?你打算回家?”
“没错。”我说,“你呢?”
“我……说不准。”玄晓之望着林书南的背影说,“今天没什么别的事了,但是我不太想回去,估计会在校园里逛逛吧。”
“那么,再见。”我说。
她转身,朝着和林书南相同的方向走去,我望着她的背影,正想转身回家,突然又改变了主意,转身跟了上去。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上去,也许只是一种直觉吧,我总觉得,或许会发生什么。今天林书南的表情一直不太对,我有点放心不下。
林书南拐进了一条小路。
玄晓之也拐进了那条小路。
我当然也跟着拐了进去。
这条小路我几乎从没有来过,我几乎都忘了学校里还有这么一个地方,事实上,除了园林系的人采集植物时会来这里,基本上没有别人过来。我正诧异林书南为什么到这种地方来,就听到一个声音:“哟,又见面了。”
我不知道说话的人是谁,但是,只要听他的语气,就知道来者不善。
“你是谁?”我听到林书南的声音。他的语气很平静,平静得反而让我感到揪心。
“哦,原来你不记得。”那人说,“那天你出来搅局的时候,真是一点都不顾忌周围的人呢。”
一阵沉默,我放轻脚步走过去,走到能看见那些人的地方——只见一大群人围着林书南,其实我现在已经站在他们能够看见的位置上,但是也没有人顾忌我。
“哦,你是那天表白的时候在远处围观的人。”林书南说,“你们这么一大群人过来,是为了讨伐我?”
“嗯,肖恩那个胆小鬼不愿意那么做,所以我们来了。”
林书南的嘴角勾起一丝冷笑:“……乌合之众。你们是为你们社长的幸福考虑,还是仅仅在趁此机会发泄自己的野蛮本能?”
领头的那个人冲上来,一掌把林书南掴到地上,我的身姿绷紧了,随时准备冲上前去。
那个人的拳头朝林书南挥了过去,但是被林书南握住了。
“真遗憾。”林书南说,“像你这种人,就算杀掉也不会让人有负罪感。”
“你是在讨打!”那人说道,举起了另一只拳头,但是,他的拳头还未落下,就被人抓住了手腕。
“同学,在学校里打人可是违反校规的。”玄晓之的声音轻飘飘的,她的眼中,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令人不得不仰视的神态。
“你……玄晓之!”那人大吃一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太阳鸟的副社长。”玄晓之说着,叹了口气,“我早就觉得,肖恩没什么领导才能,果然啊,社里的人素质都成这样了,真该好好整顿一番。”
“那个,你……”副社长一看到玄晓之,刚刚的气势全都没了,此刻的他简直像一条蔫了的黄瓜,“你可别告诉我们社长……”
玄晓之侧过头,一脸茫然地说:“你们这是为他好,为什么不能告诉?”
“求你!”他说,“社长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把我开除的。”
玄晓之的嘴角勾起一丝笑:“我需要一个理由。”
“行了,何必说这么多。”林书南从地上爬起来,不耐烦地说,“玄同学,你别捉弄人了。”
“啊,好好。”玄晓之有些无趣地说道,“不告诉也可以,不过,你以后可不能再做出这种事情了。”
那副部长望着林书南,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你在包庇这个男人。”
玄晓之微微一笑:“我也好,肖恩也好,还有这位林同学也好,我们之间的事情,并不是像你们想象的那样。那天发生的事,也不是什么不快。对于领导的事,最好不要自作聪明。否则嘛~以我和肖恩的关系,让你退社也很简单哦~”
虽然她并未把事情讲明白,但是她的笑容和语气中,有一种令人不得不信服的东西,以及让人不得不害怕的威胁性。副部长回过头,和其他人面面相觑,然后他像一只斗败的公鸡,转身离开,其余人也都默默离开。在那时候,我觉得,玄晓之这个人,有些像女版的柳泉。他们一样优秀,而且一样地习惯于凌驾于他人之上。
玄晓之转过头,朝我们粲然一笑:“以后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
“谢谢。”林书南简短地说完,便转过身朝大路上走去,“我先回去了,改天再答谢你。”
他从我身旁擦肩而过,脸上的阴郁似乎仍未散去。玄晓之微笑着看着他的背影,我说:“今天你够霸气的,我都没有用武之地了。”
“哪里。”她谦虚地说。
“不过,你怎么想到跟着他的?”
“这个,怎么说呢?”玄晓之摸着下巴说,“凭感觉?我觉得肯定会发生点什么,所以就来啦!唉,早就知道肖恩的社员们有点不靠谱,没想到这么不靠谱。那你呢?你为什么跟上来的?”
“他今天神情不对。”我说。
玄晓之愣了一下,随后笑道:“是啊,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我之前都没注意到。”
“还好没出事。”我说,“今天你可立功了。”
“算不上。”
我和玄晓之在大路口分开,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好像过得很充实,可是,该查清楚的事情却仍然在迷雾之中。
那只狗,还有那草丛中诡异的气味……
我不认为那是一只疯狗,但是它显然并不冷静,我考虑要不要通知校动物保护协会的人把它带走。罢了,明天再去那里看看吧。
然而,第二天一早,我到达南华园的时候,却发现那里前所未有地热闹,一大群人围在那里,似乎正在进行激烈的争执。
怎么回事?
我走到足够听见一些话语的地方,侧耳细听,我听到他们说起“狗”字,心道:难道已经有人被狗伤了?
再走近一点,我眼尖地看见利含情也在人群中,连忙跑过去问她:“这儿发生了什么?”
“最近动物的繁殖期到了。”利含情说,“你也知道的,猫狗之类的动物,一到繁殖期就会变得吵吵闹闹,而且到了下崽的时候,就会格外地不亲近人。他们就在争这个事,有人说学校里的猫狗之类太多了,应该除掉一些。”
“除掉?”我说,“这么多怎么除?学校有规矩不能轻易杀校内动物的。”
“嗯,所以才会争吵,有人建议干脆杀掉得了,但更多的是说把动物运送到别的地方去,也有说给它们做结扎手术的。”
“听上去成本不低啊。”我说,“能实现?”
“如果把动物运送到别的地方,它们离开原本熟悉的环境,也许会遇到生存上的困难,如果因为这个造成动物的痛苦和死亡,那么我们所背负的罪孽,和直接杀了它们也没两样。”利含情说。
“那么结扎呢?”我说,“虽然也不能算是完满的主意。”
“一个是成本问题,二是……它们虽然离人很近,但毕竟是野生的,有没有必要限制它们的生育,这是否侵犯了它们,这些都是问题。”
我摇摇头:“人类已经过了把动物当作物品的时期,但仍然凌驾于它们之上,这就是问题。”
“人和人之间,不也是这样么?”利含情说,“权衡利弊的话,如果野猫野狗的数量继续增加,只会引发学生更多的怨言,甚至会有人作出过激行为。所以,还是结扎了的好……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然而她的想法并不能决定什么,两群人仍在争吵,我走过去,听到他们的谈话,有些人觉得就算杀了那些动物也没什么,当然,另一些人一听就要跳脚了——
“动物也是生命啊!你们把生命玩弄于股掌之间……”
“那难道你们从来不吃肉吗?你们吃肉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心疼呢?”
“这能一样吗!专门饲养来作为食物的家畜……”
“就活该被吃?”
利含情走到我的身边,说道:“史兰,这件事你是怎么想的?”
“我不怕猫狗,也不过敏,所以大概不能与讨厌动物的人感同身受。”我说。
“不,我是说,你对食用动物的事是怎么想的?杀鱼做饭的时候,你会觉得下不了手吗?”
“不会。”我说,“能够一刀杀死的,我绝不会用两刀,这是我能做到的对它们最大的仁慈了。”
“只有这些?”
“我会时时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得到这些食物的。”
争吵越发激烈起来,眼看都快要打起来了,我轻声说道:“要不要找保安?这事儿这么吵下去不是办法,应该开个会讨论一下。”
正说着,有人喊道:“学生会来消息了!野生动物的事情,会由学生会来解决!大家不要争!”
那群人还要说什么,又有人说道:“上周不是会长已经提过了吗?以后对于校园内发生的争端,要专门有一套解决机制,不能像以前那样单靠言语和暴力来处理问题!”
“但是这个问题,学生会解决得了吗?”有人问道,随后有人看到了我:“喂,这个好像是学生会的嘛!”
##第55章 野狗苏珊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那个人已经走到了我面前:“你们学生会要解决校园野生动物的问题?”
“我……”我想了想,说,“呃……确实是,不过这事儿不归我管,所以我不是很清楚。不过你们想……之前学生会承诺过的事,基本上没有做不到的吧?”
“唔……”那人摸着下巴思考,我知道自己说得并不十分可信,但柳泉那个人是光看脸就让人感到信服的。
“那你们打算怎么办?杀掉?结扎?”
“也许对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做法,野猫野狗中有好些是以前从人家里跑出来的,对于被驯养过得动物,给它们找个寄养家庭也不错。”我信口胡言道。
“那你会领养吗?”
“我们房东不允许。”我说。这倒是实话,要是我弄只猫狗回去,所罗门说不定会要求我付四倍的房租。
那人翻了个白眼:“所以说嘛,这学校的人,一般不是住宿舍,就是租房子,能够养宠物的可不多。”
“柳泉的社会关系可不仅限于这所学校。”
他想了想,抄起手说:“那好,我倒要看看学生会到底想怎么做。如果做不到的话……”
你也不能拿我们怎么办。我在心里暗想。
那些人渐渐散去后,我才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他们在南华园争执?”
“好像是最近这里有只狗,脾气比较暴躁。”利含情说,“最近经常在宿舍区活动的苏珊不见了,所以动保协会的人都在说,那只狗该不会是苏珊吧。”
“是只黄色的大狗。”我说,“没准还真是……那什么苏珊。”
利含情走进南华园,一边总一边喊道:“苏珊!苏珊!”
然而没有动静。
“刚刚这么多人在,就算它在也躲起来了。”我说。
“是啊……”利含情说,“苏珊!苏珊!是我!他们都走了,别担心!”
然而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算了。”我说,“看来不会有东西出来,走吧。”
我们回头走出去,然而,还没走到马路上,我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这边走来。
“林书南?”我说。
“你们?”他也有些惊讶,“这么早就过来了?对了,刚刚这里好像发生过什么事?”
“关于校园野生动物泛滥的问题。”我说,“你手上拿着什么?”
他拿起手上的东西朝我晃了晃,那是一个狗罐头,并不是那种一粒粒的狗粮,而是火腿肠味的罐头,一般作为零食或者调味品。我笑说:“你挂念昨天那只狗?明明它都差点咬死你。”
“胡说,我哪有那么容易被咬死。比起人类我还是更喜欢犬类,坦诚,专一。”他一边说一边打开罐头,我闻到一股诱人的香气。
“不过,现在问题是它在哪里。”我说,“刚刚这里聚集的人太多,我疑心它躲起来了。”
“找不到了吗?”林书南说着,朝里面走去。当然,树林和建筑物仍然静悄悄的,除了一两只飞虫和我们三个人,没有别的动物。
“真的不在了啊……”
“呐,我说……”我犹豫着道,“那东西能不能给我尝一口。”
“嗯……啊?!你多久没吃饭了?”
“不是,我只是好奇。”我红着脸说。
“……还好是狗罐头,要是什么奇怪的生物的饲料,指不定能吃死你。”他说,“也好,你先试试质量。”
“我相信你买的是高档货。”我用手指弄了一点儿放进嘴里,“挺香的……不过好淡!”
利含情看着我们,不禁好笑:“你们很有趣呢。”
“我不觉得。”林书南说。
“有趣的是我,不是他。”我说,“那,这个罐头你还是带回去?或者带给别的狗狗?”
“我还是挂念那只大黄。”林书南顺口就给那条狗起了个新名字,“要不这样?正好这罐头配了个小碗,我把狗罐头舀到碗里放在这儿,过一两个小时再来看看,如果没有被吃掉,我就把它带给别的狗。
我们看着他把狗罐头舀出来。我问:“学校里的狗有那么多,为什么你偏偏挂念袭击你的那一只?你受虐狂吗?”
“可恨之狗,必有可怜之处。”林书南一边说,一边寻找着放碗的合适地点,“人类会因为自己心理变态就互相残杀,动物却很少那样。”他站起身:“好了,这个地方不错吧?希望招来的是狗,不是蚂蚁。”
转身离开的时候,我隐约觉得灌木丛中有什么动静。
上午的课很早就结束了,我心里挂念着那些狗罐头,早早地就来到了南华园,然而,当我到那里时,却发现小碗挪动了一些距离,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了,只有几只蚂蚁在那里爬。
看来,真的有狗来过。
我环顾四周,周围没有任何动静,我拾起地上的小盘子,给林书南发信息:“你不用过来了,狗罐头已经被吃完了,盘子我带给你。”
……一阵沉默。丫的他不回我。
我想了想,试着朝昨天他们闻到味道的那个方向找去,但是在郁郁葱葱的树木面前,我停住了脚步。我可不想再撞到一次蜘蛛网,那种感觉永生难忘。
“苏珊!苏珊!”我试着轻声喊,没有回应。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但是就在下一刻,我听见一阵窸窣的声音,我转头一看,树丛中,一个黄色的身影若隐若现,我看见它瘦得能数清肋骨的身子,看见它黑色的鼻子,和黑曜石般的眼睛。它警惕地看着我。它的眼睛很黑,很亮,仿佛储着一汪泪水,我似乎从来没看到过这样令人心动的眼睛。
我缓缓蹲下身,让自己的高度和它差不多。我用尽量友好而温和的视线看着它,尽管我心中已经在考虑如果它冲过来,我要爬到哪棵树上去。
它没有靠近也没有远离,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我,一阵沉默,我试着朝它靠近,但我一靠近,它就后退,于是我只能待在原地,等着它作出行动。
过了好一会儿,狗似乎对我失去了兴趣,慢慢地退回了灌木丛中,我怅然若失地站起,准备离开。
明天再给它带点什么吧……
我正要走,手机终于有动静了,我看见林书南发来的信息:“你先别离开那里,我马上过去。”
不到三分钟,他就出现了。
“我刚刚看到那只大黄了。”我说。
“我猜也是,它现在哪儿去了?”
“躲起来了。”我说,“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它好像不愿靠近人。”
“我听动保协会的人说了,大黄……本名叫苏珊来着……本来是只很粘人的狗。”林书南说,“但是自从怀上了小狗,就跟人比较疏远了,但也不过是疏远,并没有变得脾气暴躁,如果不算之前那个可疑的家伙的话,玄晓之是第一个遭到袭击的人。”
“那个人多半是个偷车贼。”我说,“说不定他惹着了这条狗。”
“我看很有可能。”林书南说着,把手拢成喇叭状,喊道,“苏珊!苏珊!”
“它也许不会出来了。”我说,然而刚说完,就听见树丛中一阵动静,苏珊像个幽灵一样,突然地出现在了我们的视线中,静悄悄地看着我们。
林书南拿过那小盘子,对着它举起来,喊道:“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苏珊当然不会回答,它只是随着喊声动了动耳朵。
“真的一点都不愿意和人亲近。”林书南嘀咕道,随即又喊起来,“喂,苏珊!你愿意让我给你画张像吗?”
苏珊再次动了动耳朵,然后朝前跨了一小步,我以为它会跑过来,但是,就在那一瞬间,林书南的手机响了,铃声不大,但是在这静谧的南华园,这响声如同平地一声惊雷,狗的耳朵猛地颤了一下,随后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跑了。林书南一边掏出手机,一边懊恼地说:“失策了,应该把手机调静音的。”
我怅然有所失地望着狗消失的方向,林书南接完了电话,对我说道:“玄晓之打来的。”
“哦?她说什么?”
“说昨天那个偷车贼的事。”林书南这时候已经很肯定地叫他偷车贼了,“他好像叫马文什么的,有过前科,在监狱待过三年,而且性格非常卑劣。晓之也够厉害的,这都能知道。”
“哦。”我说,我现在关心的不是偷车贼。
“关键的一点。”林书南继续说道,“那个人,他曾经因为虐待动物被叛过六个月监禁。”
“你是说!”我几乎跳了起来,“他有可能对苏珊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
林书南严肃地点了点头。
“那……”
“玄晓之已经自作主张把这个事告诉柳泉了,柳泉说,既然这样,就干脆把那个偷车贼抓住。”
我点头:“具体要怎么做?我们没有证据是不能让警察出手的。再说,这个地方的警察办事效率可能是全国最低。”
“我们自己行动。”林书南说,“学生会这么多人,号称拥有超越校长的影响力,抓个小贼,并不算太难。”
##第56章 你可以教我几招吗?
这天晚上,我们到紫荆区的南面边缘地带,据说那偷车贼经常在这附近提供。情报室玄晓之提供的,我也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厉害。
这一地带由于曾被写进恐怖小说,因此被戏称为“暗之坟墓”,又叫“坟场区”,这里白天有不少店家开着,还显得挺热闹,但是一到晚上,店家纷纷打烊,就冷清得令人发抖,胆小一点的人,一般晚上不敢在这里逗留。
今夜没有月亮,只有风声呜呜地响,天气很冷,我和林书南走在路上,我情不自禁地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喂喂,别这么吓人好不好?”林书南说,“这里顶多就是有些破坏分子罢了。不过,话说回来,今晚还真冷啊……”
“而且黑得非同凡响。”我说,“我觉得就算小偷从我们面前走过去,我们也未必认得出他来。”
“同感。如果他们是集团作案,我们两个人能抓住?”
“柳泉带着人在另外一边守着。”我说,“要是真发生什么,只要嗷一嗓子,援兵就会出现。”
“那场面……想想就很不带感。”
我们在一处拐角停下。
“看到那个空地了?”林书南说,“如果玄晓之说得没错,他们就应该是在那个地方进行交易的。我们上回看到的那辆车,应该能卖三百吧。”
“他们跟谁交易呢?”我说。
“谁知道呢?可能是道上的,也有可能是不明真相的小傻瓜,骗他们说车是正当途径来的二手车,要卖掉。”
“这都行。”我说,“我觉得那个人简直都把‘小偷’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总有眼瞎的。”林书南说。
过了一会儿,我们看见有个人走了过来,那人因背对着我们,我看不见他的脸,但从身材来看,并不是我们要等的偷车贼。
那人站到空地上,左顾右盼了一番,终于站定,似乎在等什么人,这回他的脸转向这边来了,但是光线太暗,我仍然不能看清,只是觉得有些眼熟。回头看看林书南,他的脸上也露出思索的表情,但是这里太安静了,我不敢说话,害怕一张口就惊扰到别人。
过了很久,很久……
当我觉得自己的四肢都快结冰了的时候,终于有第二个人出现了。这回,看那瘦长的身材,应该就是我们在等待的人了。
他们小声地对话,尽管我们站得挺近,却仍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我非常努力地竖起耳朵,突然听到一个词:“一起”。
我想了想,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终于按捺不住,偷偷迈动脚步,朝那边靠近过去,林书南也跟着悄悄凑了过来。
突然,就像打开了一扇窗户一般,那些字句终于能够顺利地进入到我的耳朵里了。
“反正你也没法上学了。”我听到那个偷车男马文说,“跟我们一起干这行,不是挺好?”
“我不想做这个,马文,你听着,我不想!”我听到另外一个人说,在他话音落下之后不久,我猛然想了起来:那个人……那个人不就是上学期因为偷换了孙小美的卷子,被开除了学籍的西蒙……那谁来着?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遇到!
“那你想做什么?你没有文凭,大公司不会要你,就你这身板,干重活肯定也干不好,你又不会什么技术。”那马文说,“怎么,你还真想当个正义的人啊?”
我接着听了一会儿,大致明白过来,这两人,大概初中或者高中的时候是同学,后来西蒙上了大学,那瘦高个没上,两人就没怎么联系了,一直到西蒙被开除后,他听说了这个消息,才找到了西蒙,用什么理由把他大半夜的叫出来,就是想拉他入伙。
但是西蒙并没有那个胆量,一听说这件事,便开始拒绝,两人的话头不对,刚开始还是好言相劝,渐渐地,便有了些争吵的意味。几分钟后,突然两个人的嗓门都大了起来。
“我不会当小偷的!”西蒙嚷嚷道。
“你已经是小偷了!”马文冷笑着说,“你以为你是为什么被学校开除的?别老把自己当个好人!”
“我……可是那是两回事!你这是在害我进监狱!”
“那你想怎样?打工吗?别犯傻了!你这副样子,打个工又能挣多少钱?”
“我……不管你怎么说,我是坚决不会答应的!”西蒙说,“没错,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我……但我不会听!”
一阵静默,然后那个马文淡淡地说道:“你觉得你还有选择吗?”
紧接着,仿佛接到了什么信号一般,从旁边的小巷里,涌出来五六个人,迅速地就把西蒙给堵在角落里了。
“你们……这是要?”
“我的事儿都被你知道了。”马文说,“怎么,你觉得你能够就这么走了?那万一你告我,我怎么办?”
“那……这……”
“反正你今天要么入伙,要么永远失去行动力,就这么定了!”
我听见西蒙又怒又怕的声音:“我原本以为你虽然坏事做得很多,但至少对朋友还讲义气,却没想到你……”
他的话说不下去了,因为马文一抬手,其余人都整整齐齐地前进了一步。
“我确实讲义气,只不过没把你当朋友。”马文冷冷地说。随即,一拳头朝西蒙砸了过去。
但是拳头没有砸到西蒙的身上,因为我冲上去,朝马文来了一个飞踹,他毫无防备之下,直接“嗷”地一下被我踹到了墙上,有人大吼一声“谁!”,打开了手电筒,随即有一束光照在了我的脸上。紧接着,三个声音同时响起:“怎么又是你?”
其中两个声音,自然一个是西蒙,一个是马文,呃,还有一个声音,我转过头去才看见他——此人正是学生会副会长李新觉那不成器的弟弟,李新民。这时候我真希望李新觉在场,这样我就能欣赏他的表情了。
“姑娘。”马文坐在地上说,“我不知道你什么来路,不过你最好别太狂。我这些兄弟们,可都比我能打。”
我没说话,只是站在原地。既然已经出手了,那就没有半途收手的道理。
他们冲了上来。
我发现他们确实很能打,比马文的弱气要强得太多,我实在不知道马文如何驾驭这一帮能打的兄弟。
要脱身是可以脱身的,但那不是我的本来目的,我是来抓人的,如果这么一走了之,人没抓到事小,要是西蒙被他们做了什么,那后果我是不愿看到的。
老子今天就跟你们拼到底!我心里一发狠,也顾不得自己受伤的危险,正面迎了上去,拳头打在我的手臂上和肩上,阵阵生疼。
林书南站在不远处,我看他朝这边跑过来,连忙喊道:“你别添乱!”
林书南愣了一下,但他还是跑了过来。
“靠,你小子搞什么飞机?”我说,“你过来被打的?”
但是他的目的大概达到了,因为他一过来,就有三个人奔过去准备揍他,我倒是轻松了不少——丫的这家伙还真是懂得“分摊”那!
但是,在任何拳脚落到林书南身上之前,一道黑影闪过,随即一声惨叫,我看见玄晓之如同美少女战士一般光芒万丈的身姿从天而降,一个漂亮的回旋落地,微笑着看着面前这群恶棍——在那黑暗的光线中,她看上去既像天使,又像恶魔。
“这个妹子也不简单啊。”李新民说,“老大,怎么办?”但是在他的老大回答之前,玄晓之已经一拳把李新民揍飞了。
马文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撤退!”
一群人轰然散去,但是玄晓之那靓丽的身影很快追了过去,就在她快要抓住其中一人的手臂时,马文突然折返回来,挡在了玄晓之面前,大喊一声:“你们先走!”
我靠,这家伙还真的够义气!
玄晓之捉住了他,但是其余人比我们更熟悉这里的地形,虽然跑得不比我快,可他们翻过几个墙头,就不见了踪影。我停下脚步,说道:“至少最初的目的是达到了。”
“你来帮我扭着他,他有点不老实。”玄晓之说。
“除了讲义气好像没有别的优点。”我说。
站在一边的西蒙的表情异常复杂,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低着头说道:“看来他真没把我当朋友。”
“这种朋友不要也罢。”我说,“回去过你的日子去吧,别让日子玩了你。”
他一脸的颓唐,轻声说道:“谢谢你们。”
“以后对人警惕点儿,别是个老同学就信了人家。”我说。
西蒙幅度很小地点了点头,转身快步离开了。当他的身影消失时,柳泉带着一队人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你来晚了。”我说。
“辛苦你了。”柳泉微笑着说,“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我们吧。”
有几个学生会的成员替我和玄晓之扭住马文,玄晓之甩了甩手,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我这回算是立了个功?欠你们的人情也还了?”
柳泉微笑:“学生会原本就是为学生服务的,你从来就不欠我们什么。”
他们带着马文离开了,玄晓之扭头看着林书南:“欠你的人情也还上了?”
“你本来也不欠我什么。”林书南说。
“你这人那,一点都不懂得和漂亮妹子套近乎。”玄晓之说着,拿出手机,“咱加个好友呗?你的网聊账号是多少?”
林书南耸了耸肩:“不是每个男人都用下半身思考的。”不过,他还是把账号给了玄晓之。
“咦?夹心饼干?这昵称是什么意思?”
林书南微微一笑:“秘密。”
“好好。”玄晓之摇摇头,“我不问,以后总有机会知道的。”
我们一边走上回家的路,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和林书南顺路的路段更长一些,和玄晓之分开之后,林书南突然用十分严肃的语气低声说:“史兰,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么?”
“你能教我几招吗?”
“为什么?”
“为什么……那个,你看,我也不能总拖后腿吧?”
我想了想,说:“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习武,我可以试着教你,结果如何我可不负责。”
##第57章 他有女朋友的?
走到我的住处附近,我正打算道声晚安就此回去,林书南却道:“等等。”
“啊,什么?”
林书南一脸严肃地绕到我面前,说:“刚刚打得那么厉害,你受伤了吧?”
“呃,我……”我捋起袖子看了看,“手臂上有点青了,不过没关系。”
“跟我过来。”林书南说。
“啊?干什么,大半夜的烦不烦啊。”
可是他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直接扭头就走,而我无法不跟上去。这个家伙固执起来也是蛮可怕的。我想。
“喂,到底要去哪?”我说,“这大半夜的,去你家太远了吧?”
林书南回过头,有些困惑地望着我,然后才突然醒悟过来:“我都忘了我早就搬走了……”
“你这个糊涂鬼。”我说,“算了,这点伤真的算不上什么的,我没那么弱。哈……比起那个,我觉得我更需要回去睡觉。”
林书南用复杂的神情看着我,眼神中带着无奈,他咬了咬下唇,说道:“今天你们房东在?”
“在。”我说,“怎么,想去我那边?当心房东赶你走。”
他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我们都活得太不自由了。”
我轻咳一声,转身露出一副看穿一切的表情,语气深沉地对他说道:“即便我身在囚笼,我的心~永远是自由的~~~”
“喂!大半夜突然发什么神经!电影看多了?”林书南斜着眼说道,“好了,你赶紧回去吧,好好休息。”
“调节一下气氛嘛。”我说,“回见!”
夜里躺在床上的时候,不知为什么,一闭上眼睛,苏珊那双深渊般的黑眸便出现在我的脑海中,那种黑曜石一般的色泽,回想起来仍然如此清晰,我想我挂念上了那条狗,挂念得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林书南大概也有这种感觉吧,我想。明天,或许后天,还得去南华园看看。
第二天是周末,因为昨天睡得太晚,我十一点多钟才睁开眼,费尽力气艰难地把自己从床上撕下来,起身穿衣的时候,我才发现昨晚手上留下的伤比想象的还要严重些,右臂完全使不上力气,费了老半天才把衣服穿好,然后费了更多的时间洗漱完毕,来到客厅时,苗嘉木正躺在沙发上看报,漫不经心地说:“兰姐,早饭我做了,在厨房里。”
“哦,谢谢。”我说。
“昨天你怎么那么晚回来?”
“学校里有点事。”
“我听说学生会派人去抓小偷了,那人不会是你吧?”
我朝他耸耸肩:“你猜得真准,那人正是我。”
“好厉害!”
我从厨房里把碟子端出来,因为右手使不上劲,我只能侧着身子,斜着挪出来。苗嘉木看到我,顿时瞪大了眼睛:“你怎么了?”
“哦,昨晚上受了点伤,手使不上力气。”
“没事吧?”苗嘉木跳了起来。
“不要这么大惊小怪。”我说,“没什么大事儿。”
“真没事儿?”
“嗯,要有事我肯定得去医院啊。”我说,“这点照顾自己的能力还是有的。”
苗嘉木似乎仍然很担心,我把自己的袖子管撸上去,说:“喏,你看,不就是青了肿了一块……呃,虽然好像肿得有点严重,我待会儿去药房咨询一下。你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真没事……”
苗嘉木总算是转过了头,继续看他的报,可是没一会儿,他便冷不丁冒出一句:“要不要我喂你?”
“说什么呢!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苗嘉木朝我耸了耸肩:“我随口一说的。”
他随口一说,我却心里发毛,虽然这么久以来我一直把苗嘉木当我儿子,可是他毕竟是个年届二十,血气方刚的男人,我想象了一下他拿着勺子一勺一勺喂我吃饭的场景,顿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赶紧解决完早餐,奔出门去。
原本我只是想四处看看,顺便买些膏药,但是,当我从一家宠物用品店旁边经过时,我原本已经走过了那家店,却情不自禁地停住了脚步,退了回去。
以前我并未注意过这家店,只知道这店生意不错,在这宠物并不成风的小镇上,这很难得。
我走进去,买了一包狗饼干,直到掏出钱包的那一刹那,我才意识到我原本是出来干什么的。老板同情地看着我用几乎废掉的手掏钱,最后还送了我一只犬用小碗。
我原本想先处理完了自己的事情再去南华园的,不过现在,我有了一个提前过去的理由。
中午的南华园一片静悄悄的,我走进林荫间,猜想苏珊就躲在某处,它却始终不出现。我喊她的名字,听到的却只有我自己的声音。像之前林书南所做的那样,我把狗饼干倒在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小碗里,放在空地上,然后默默地退出去。刚走到大路上,就接到了电话——是玄晓之打来的。
“喂?你知道林书南在哪儿么?”电话一接通,她就问我。
“你找他干什么?”
“也没啥事,就是在网上跟他说话,他一直没回我。”
“哦,这样啊。”我说,“那多半是见他女朋友去了。”
“咦——?他有女朋友的?”玄晓之惊讶地说,“完——全看不出来啊!”
“他们比较低调。”我说。
“……他也太不够意思了吧?从来也没见他带着女朋友一起出现,难道他女朋友见不得人?”
“情况有点特殊。”我说,“详细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好吧。”玄晓之有点无奈地说,“那,你知道昨晚后来怎么样了吗?马文有没有被送到警察局?”
“多半是送过去了,我们又没有权利关押他。”我说,“只是那只狗的事情我还是有点放心不下。”
和玄晓之的童话结束后,我打电话给柳泉,问起马文的情况,他说马文已经移交给警察了,不过,我们也是有所收获。
“那条狗的事情有点明白了。”柳泉说,“马文弄死了一只小狗崽子。”
“靠。”我说。
“别激动。”柳泉说,“那只狗的事,我通知了动保协会的人去帮忙,他们过会儿就会赶过去。还有,你现在在哪儿?最近几天出门都小心点儿,别去偏僻的地方,免得他的同伙会报复。”
“我知道了。”我说,“那,苏珊到底要怎么办?我是说,它现在已经极度不信任人了,动保协会的人能处理得了?”
“他们有专业人士,没问题的。”
我在南华园附近的长椅上坐下,一边背单词,一边等着动保协会的人过来。过了不久,有两个男生过来了,他们大概将我当作碰巧路过的学生,直接将我无视了。
“苏珊!苏珊!”其中一个男生压低着嗓门喊,他的嗓音仿佛经过特殊训练一般,柔和却坚定,有着一种令人信服的魔力,但是什么都没有出现,尽管我确信苏珊一定就在附近。我想,如果我是苏珊的话,说不定会忍不住冲出来。
“谢特,它不出来。”那男生说,“怎么办?”
“我们有麻醉枪。”另一个男生说。
“别乱来!麻醉枪只是万不得已时候的后招。”
“那你只能再叫叫看喽?或者用食物引她出来……喂,这里有个小盘子!里面还有几块小饼干,谁放的?”
“是我。”我说。
“你不是我们协会的人。”其中那个声音非常好听的男生说,“你认识苏珊?”
“前两天刚认识的。”我说,“我知道她不信任人,不过,我想帮她。”
那男生摇了摇头:“我们也拿她没办法,也许需要一点时间来慢慢熟悉。”
“是,我也觉得,她需要时间。我之前来看过她几次,第一次的时候那才叫一个凶呢!”
“没有那么多时间。”另外那个男生说,“一直躲在这种地方,说不定哪天就会被精神有问题的人伤害,而且她身体太弱,能不能养活小狗也是个未知数。”
“我觉得有个人或许会有办法。”我说。
“哦?”他们都看着我,我连忙说道:“不过我也不敢完全肯定,而且……如果要那个人来的话,说不定得等到周一了。”
他们互相看看,然后说道:“那我们还是自己先想想办法,你等他有空了再让他来看看吧。”但他们说的显然只是礼貌话,他们没打算让我插手这件事。
过一会儿,两个人走了,我仍在原地,试着朝灌木丛中呼唤:“苏珊!”
一阵响动过后,苏珊再次如同幽灵一般,这一次她比上次靠得更近了一些,但是当我试图走过去的时候,她一扭头就溜回了树丛里。
“真是的……”我摇摇头,“我这么好的人,你都不和我亲近。”
当然没有回答,我往地上的盘子里又倒了一些饼干,转身离去。
这天晚上寒流来袭,风呜呜地吹过去,将房间的窗子吹得叮当作响,我把窗关上,听着外面呜呜的声音。
像这种天气,住在外面的小动物们是怎么度过的呢?动物的话,应该会比人类适应性更强吧。
下雪了。
这个季节才刚刚是回暖的时候,这场雪一下,顿时又像回到了冬季,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拉开窗帘只见外面白茫茫的一片,那场景让我想起了只在电影中见过的中国北方。
手上的肿已经消去了一些,但是青紫色仍未褪去,虽然活动力已在渐渐恢复,但还是一用力就疼。
##第58章 大狗小狗
“兰姐,今天我也做了早饭哦。”一打开门,我便看见苗嘉木趴在沙发上晃着双腿,那表情让我简直能感到他在对我摇尾巴,“怎么样,我乖不乖?”
“谢谢。”我说。
“呐,兰姐,你昨天出门说是去买药,结果却什么都没带回来哦?”
“我忘了。”我说,“一激动就买了一包狗饼干。”
苗嘉木眯起眼睛笑:“哎呀,那只狗的事我也听说了,她就这么吸引人?”
“我也不太明白,”我看着窗外说,“只是,这么大的雪,就算她有办法藏起来,她的那些小狗们能不能活下去也是个问题。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不忍心自己的孩子在雪中受冻。”
“今天就由我去吧。”苗嘉木说。
“啊?”
“昨天你不是去看狗了么?今天我去看看。”他说。
“你没见过她。”我说,“当心她咬死你,那家伙对生人可凶了。”
“咦——?这倒是个问题,可是我觉得我很讨小动物喜欢啊~”
“你自己就像小动物。”我说,“可惜,那家伙对陌生人来说,完全就是一只恶犬。”
“可是我很想见见她……”
“我跟你一起去。”我说。
“哎?”
“她不咬我……应该。”我说。
“今天太冷了。”苗嘉木说,“兰姐,你受了伤,不应该整天在外面跑来跑去。”
“谢谢。”我说,“不过我还是放心不下。”
“你这样不是和林书南一样了吗?”苗嘉木说,“看上去充满牺牲精神,可是一点都没把自己放在心上!”
我愣了一下,然后严肃地说道:“嘉木,我和他是不同的,他不爱自己,也不爱别人,他的牺牲,与其说是善意,不如说是自我救赎。走吧,我和你一起去。”
我从房间里找出厚外套穿上,带着苗嘉木出了门。
外面比我想象的还要冷,因为是周日再加上天气恶劣,很多店家干脆不开门,街上冷冷清清的,更显萧瑟,苗嘉木今天也难得地不怎么闹腾。
走进学校,校内还没有铲雪车来清理,地面上到处铺着及膝深的雪,走得我俩一步一瘸,南华园是树多的地方,树枝被雪压断的声音不绝于耳——嘎吱嘎吱……轰!伴随着这样的声音,带着积雪的树枝落在地上,随即在某处腾起一股雪雾。我刚踏进南华园一步,只听咔嚓一声响,一根树枝从天而降,就在我眼前落地。
“危险。还是不要走进去的好。”苗嘉木说。
“这地方一直这种气候?”我说,“冬天也下了大学,没感觉树木这么脆弱啊。”
“这里下雪很多,不过,天气开始回暖之后又下这么大的雪很少见。”苗嘉木说,“现在树木都已经发芽抽枝了,所以树上更容易积雪。”
我眯起眼睛,望着密密麻麻的树木,说危险的话,这里就没有不危险的地方,我只有站在外边,朝里面喊道:“苏珊!”
紧接着,听见“呜~”地一声,一个黄色的身影闪现,这次她站得离我更近了我看见她瘦削的身躯,在雪中瑟瑟发抖。
“糟,这天气对她来说果然太冷了么?”我说。
苗嘉木摇摇头:“怎么办?给她弄个窝?”
我皱起眉头思考,如果她不愿靠近人类,那么我们给的窝她会去住吗?正想着,狗一侧头,打了个喷嚏,然后甩了甩脑袋,再次回到树丛中去了。
“她有小狗不是吗?”苗嘉木说,“这样大冷的天,大狗或许能熬过去,小狗怎么办?”
“没办法。”我说,“我们都不知道小狗在哪儿,实在不行的话,只能让人把大狗弄晕,才能把小狗带走了。”
正说着,我听见后面有人踩着雪走过来的声音,一回头,林书南背着个大包站在我俩身后。
“今天天气这么差,你们怎么来了?”他说。
“你不是也来了?”我说。
他走过来,看着树上厚厚的积雪:“只是,这不断有树枝砸下来,咱们进不去啊!”这么说着,他却试探着朝里面走去,我一把拉住他的领子,把他拽了出来:“别过去,危险!”
林书南在南华园外边站定,扯起嗓子喊道:“苏珊!”声音一起,又有一大片雪扑簌簌地掉下来。
一道黄色的闪电嗖地蹿了出来,这回苏珊直接扑了上来,我吓了一跳,几乎忍不住要拽着林书南后退,但最终还是站在了原地,她扑到林书南的脚上,抱住了他的小腿,在上面蹭来蹭去。
“喂,你怎么了?”我说,“突然转性了?”
她抬眼望了我一眼,继续抱着林书南的小腿。
“这孩子,真是的,几天不见这么想我?”林书南蹲下身,笑着说,“来来来,叫爸爸……哦不对,那我岂不是成狗爹了吗?叫我头领!”
苏珊在林书南脚上蹭了一会儿,突然直起身,拽着林书南的裤腿,将他朝某处拉,脸上还带着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
“她要带我们去个地方。”我说。
见林书南没有抬脚,苏珊松开嘴,朝远处跑了几步,然后回头看看我们,又跑几步,见我们没跟上,便折返几步来,然后又往那个方向跑。
我心里一激动——莫不是带我们去见她的小狗?顿时连危险都忘了,急急忙忙跟上去,当嘎吱一声脆响传来时,我猛地往后一退,却被人拉住了手,拉到一边。
“你可真是……作什么死呢?”林书南说。
“我自己可以躲开的。”我说。
他摇了摇头,松开手,把那个大背包解下来:“好了,把这个背包举在头上,就可以进去了。嘉木你就别进去了,在外面等着就好。”
后来回想起来,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地牵手,在这之前,我们都是抓住对方的手腕,仿佛那是一种特殊的默契。
我们顶着背包,形象滑稽地踏着积雪走进去,苏珊在前面跑着,等把我们甩远了,就停下身来等等我们。
在七弯八绕之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小土坡前,在土坡的底部,有一个很隐蔽的洞口,刚好够一只狗钻进去,这洞是人挖的,还是狗挖的,亦或是自然形成的。我们蹲下身,隐约可以听见里面传来什么声音。
苏珊走到洞口,口里呜呜了几声,不一会儿,就见一个沾满泥巴的小脑袋从洞里钻出来,探头探脑地朝外张望,看见我们,有点惊愕地眨了眨眼睛,又缩回去一点。
“哟,你好。”对它打招呼,但是它一脸的爱理不理。苏珊走过去,舔了舔它的小脸,转身一脸得意地望着我们,仿佛这是它最好的作品一般。不一会儿,又从洞里弹出两个小脑袋来,都带着有些胆怯又有些好奇的神情。
“这天气太冷了。”林书南说,“苏珊这么瘦,恐怕不够养活它们的。”
我点头:“苏珊,你愿意跟我们走么?”
她看着我,似乎没有听懂,我又说道:“这里太冷了,对你对小狗都不好,你愿意跟我们走么?”
她趴在地上,双目无神地望着前方。林书南小声说道:“这大概是拒绝吧……”
我摇摇头:“但是,在这里的话,你要怎么养活它们呢?”
林书南说:“把包给我。”
他打开那个大包,从里面掏出一团东西来。我去,那竟然是一条羊毛毯子,摸上去软绒绒地,显然就是高档货,我觉得我都盖不起这样的毯子。
“这个给你。”林书南说,“怎么样,是不是很暖和?”
苏珊凑过来,把脸挨在羊毛毯边上摩挲着,眯起眼睛,一副享受的神情,我看得都羡慕起来。但是过不一会儿,她就开始用牙撕这毯子,我一惊,不只是怎么回事。
“喂,这可不能吃啊!”
“人家没那么蠢。”林书南说着,从包里掏出一把剪刀,“你是不是觉得这毯子太大,没法放到窝里去?来,我帮你剪成小块,喏,这样大小行不行?再短点儿?像这样?我手笨,你可别嫌弃啊。”
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个连朋友都没有几个的人,竟然能这么快地得到另一物种的信任,并且,奇怪的是,他们虽然语言不通,却完全能明白对方要表达什么。
也许这就是“心有灵犀”吧,我甚至都嫉妒了起来。
我看他操着剪刀,笨拙但是用心 地把毯子拆开,三只小狗跟我一起静静地在旁边看着,它们个个都有像它们母亲一样的漂亮的大眼睛。
终于,花了很长时间,林书南将毯子拆成一大块和三小块,苏珊把那三小块拖进了洞去。林书南拿着那一大块,说道:“这个放哪儿?直接放洞口是不是太显眼了,要不另外找个地方……呃,你别激动,不是要跟你抢……你是说你自己拖?”
我们看着苏珊拖着毯子朝树林深处走去,我站起身,这时我的腿已经彻底蹲麻了。
“怎么样,我做得不错吧?”林书南得意地说。
“想得太周到了。”我说,“我之前还奇怪你为什么背这么大的包。”
“里面还有几瓶牛奶。”他说,“给小狗的。”
苏珊大概是累了,把毯子藏好之后,她就叼着奶瓶溜进了洞去,不再出来了,三只小狗也跟着躲了进去。
“今天算是了却一桩心愿。”我浑身轻松地说,“走吧。”
我们原路返回,出了南华园时,苗嘉木却不在原地。
##第59章 一波又起
那家伙跑哪去了?
“应该不会冒着危险进去了吧?”我说,“苗嘉木虽然不靠谱,但并不是作死帝啊。”
“我看大概是我们在那里待了太久,他先回去了吧。”我说。
“多半是这样,要不,你打个电话给他。”
我还没有掏出手机,就听见一个声音:“兰姐,你出来啦?”
“卧槽,小子,你在哪儿呢?突然发声很吓人诶!”
“这边,你们左边。啊不对……右边!”
我一扭头:“我去,还真跑进树丛里去啦!你在干啥呢?”
“我发现了点东西。”他说,“喏,你们进来看看。”
我们只好再次把背包顶在头上走进去,只见苗嘉木蹲在地上,地上有一大片区域的雪都被他刨开了,他指着地面说:“喏,你们看。”
我走过去,顿时惊讶:“这是……”
“鱼骨头。”林书南淡淡地说,“看来,锦鲤失踪的事情,就是苏珊这家伙干的好事。”
“她也够能耐的。”我说,“那水池边上那么陡,她竟不会滑到水里?而且这么多鱼,竟然一夜之间全偷走了。”
“有时候动物身上会爆发出超越人类想象的力量。”林书南说,“为了养活小狗费尽了心机吧,这大概是她能找到最高蛋白的食物了。”
“这些骨头,都清理走吧。”苗嘉木说,“现在天气冷,味道不大,等天热起来,肯定烂得很快。”
我们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把那些鱼的残骸清理出去,苗嘉木大致数了数,这里总共有十几条鱼,恐怕全部失踪的锦鲤都在这儿了。我再次感到不可思议——那只狗何德何能,竟能在一夜间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所有的鱼都偷走?
不过,既然没有人看见,我们可能永远也不知道这其中的奥秘了。
这天依然是寒冷得很,到晚上,又下了一场大雪,周一早晨醒来的时候,不用拉开窗帘就能感受到外面刺目的雪光。
讨厌,不想起床上课……
我回想了一下,今天早上的课貌似是要点名的。我长叹一声,从被子里挣扎出来,背上书包滚去学校。
路边的积雪比昨天还厚,我把外套裹得紧紧的,看着四周,这样的天气里,不上课的人多半都躲在家中,路上冷冷清清。上午第一节课的时候,教室里的人个个都是满脸的睡意。
好不容易熬过那堂课,我想想下午还有课,现在回去也待不了多久,要是留在教室自习,时间又太长。想来想去,还是006最舒服,有暖气,又有零食。
推开006的门,我发现里面已经坐了好几个想法与我相近的人,这些家伙可真够悠闲的,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聊天,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写着作业。我发现柳泉也坐在角落里,安安静静地看着电脑,大概是在读文献。在一大群懒懒散散的人中间,他的样子简直想要羽化登仙。
我找了个空地儿坐下,拿出书本,刚看了没几行字,敲门声响起。
“我送福利来啦!”玄晓之的声音传来。
门开了,只见玄晓之手里拿着一大袋零食,欢快地走进来,整个006爆发出一阵欢呼。
“别急,人人有份。”玄晓之说着,把零食一一分发到各人手中,“以后我经常回来给你们送福利的。”
“噢耶!”“Angel!”人们欢呼,我不知道他们为的是能吃到零食还是能见到玄晓之。
玄晓之自然地接受所有人的景仰,分发完零食之后,她在我身边坐下,说道:“狗的事儿,我听说了。”
“嗯,那一件算是解决了。”我说,“不过,关于马文的事情,之前我听说他弄死了一直小狗崽,但我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
“啊,这个事儿,说来可精彩了。”玄晓之说,“那天晚上跟你们分开之后,我有点好奇马文的事情,就追上了学生会的人,跟他们一起到了学校。结果你知道怎么着?那马文,只承认逼西蒙入伙的事儿,别的一概不认,偷车的事也说不是他干的。”
“啊?然后呢?”
“当时柳泉的样子,你是没看到啊,那天柳泉的样子……哎哟,那笑容,让人浑身发毛。”玄晓之说,“我说,柳泉那人,如果去当警察说不定很厉害,都不需要审问,只要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
柳泉抬起头,说:“晓之,你说得太夸张了。”
“咦?”玄晓之吐了吐舌头,可爱地用手一敲脑袋,“哎哟,被你发现了。不过,柳泉确实是很厉害啊,你能理解的吧。”
“我知道,他光是一个表情,就能让人觉得自己有生命危险。”我说,“或许还会生不如死。”
“嗯,是啊,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我回头看看柳泉,然后凑到玄晓之耳边说:“像毒蛇。”
玄晓之深以为然地点头:“被他盯住的人,就像被猛兽盯住的食草动物。”
“很可怕吧?”
“是啊。”玄晓之说,“你以前就认识他吧?他是怎么练出这么厉害的技能的?”
“我不知道啊。”我说,“说不定是天生的。”
“我才不信!没有人天生就有那种能力!”
“喂,你说太大声了!”
“好啦好啦,不议论别人了。”玄晓之说着,掏出一包小鱼干拆开,“吃点东西呗?”
一时间办公室内飘散着各种各样零食的香气,只有柳泉仍然无动于衷。我看着玄晓之,她吃零食的样子都是如此优雅。
“你说过你的优雅是母亲教的吧?”我说,“你妈妈还教你吃零食?”
“是啊。”她说,“上高中之前是不准的,上高中之后,我说要带点零食到学校去,拉近同学关系,她还专门给我辅导了一整天。”
“可怕。”我说。
玄晓之苦笑着摇摇头:“我原本以为上了大学以后就彻底脱离了母亲了,但是现在想想,很多事情,我还是受她的影响太深,抹不掉的。”
这时,上午第五节课的铃声响了,我抬手看了看表,说道:“要不要现在去吃饭?过一会儿上课的都下课了,食堂就会很挤。”
“现在还有些早吧。”她说,“对了,你陪我去一下文学院院楼。”
“什么事?”
玄晓之左右看看,轻声说道:“奖学金的事,我要去交材料。”
我摇摇头,想起自己前不久还补考过,不禁自愧不如。
文学院院楼在西区,一幢很小很旧的楼,我以前从未来过这里。她带着我上二楼,然而,办公室一片静悄悄的,没有人。
“有点麻烦呢。”玄晓之侧着头说,“哦,不对,门上贴了字条,‘老师外出办公,材料请放在门口的文件袋里’。额,不过这样万一丢了怎么办?我发条短信给老师,通知一下。”
我看着她把材料放进文件袋里,忍不住问道:“你拿的是什么级别的奖学金?”
她笑笑,说:“六万的那个。”
“……靠。”
我嫉妒啊!
“你学习很用功?”我问。
“我也不太清楚来着,只是习惯了第一时间做作业,每天都复习,后来才渐渐发现,好像在大学里大多数同学都不是这样的。”
“那,除了学习,你还有什么别的重要的事吗?”
“这个嘛……”她一边下楼梯,一边思考着,“或许……或许,是诗吧。”
“诗?”
“没错,我写诗。”她说,“我从小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诗人。”
“你是因为这个才进入鹿鸣诗社的?”
“没错,当时是那么想,如果加入了诗社,说不定能有更多这方面的机会。”
“结果呢?”
她笑了笑:“这年头,靠文字吃饭的人可不好混。”
走出文学院院楼的时候,阳光正从云的缝隙间洒下来,照在积雪上,反射出冷冷的光。
“吃晚饭去南华园看看吧。”我说。
“你可真是上心呢。”玄晓之说。
饭后,玄晓之去食堂边上的小卖部买水,我在不远处等着她,然而,等了好一会儿,她没过来,却挥手叫我过去。
“怎么了?”我走过去问。一靠近小卖部,我就听见什么怪异的声音。
“你看看这个。”玄晓之指着地上一个箱子说。
我这才注意到柜台边上有一个大箱子,箱子顶端开了个小口子,而那箱子里面似乎是什么活物,在里面又抓又挠的。
“这是什么?”我问老板。
“小狗。”老板说,“几个小孩抓来的,玩腻了就扔在这里了。”
“诶?!”
“我想着把它们养起来呢。”老板说,“毕竟是小生命,也不能扔着不管。但是……唉,我们家也没有那么大地方呀,它们长大了该怎么办呢?”
我蹲下身,从那通气口朝里面看,能看见几只黑黝黝的小眼睛,见到我,它们抓挠得更厉害了,而且止不住地吱哇乱叫。
“我怎么看它们有点眼熟呢?”我说,“怎么,难道它们是苏珊的孩子?”
“糟了,那苏珊还不得疯了?”玄晓之说。
我正想再看个究竟,突然听见身后一个声音:“我的天,好像还真是!”我一扭头,看到林书南蹲在我旁边。
##第60章 带它回家
“熊孩子!”我不由得脱口而出。
没有来得及多说什么,林书南抱起箱子,对店老板说道:“我们认识这些小狗的母亲。”
“哦……啊?你们确定?”
“确定。”林书南说,“不好意思,能让我们把小狗带走吗?要不然,狗妈妈会发疯的。”
“啊,那倒也是……要么你们就把它们带走吧,反正我也不是一定想养着。”
“那,谢谢了。”
林书南抱着箱子健步如飞地走在前面,我和玄晓之跟在后面。我心里不由得担心。苏珊好不容易才重建了一点对人的信任,这回要是发现小狗不见了,她会不会又变成一只疯狗?要是她见了我们,直接扑上来就要怎么办?
然而,我发现自己担忧的方向错了,当我们到南华园的时候,那里一片空寂。我喊了两声,却没有任何回音。苏珊已经不在这里了。
“失策了!”林书南说,“那家伙,发现小狗不见了一定会到处去找的。”
“可是,她会去哪儿呢?”我说。
“狗的鼻子很灵,她应该能闻得出小狗去过的地方。”玄晓之说,“我们还是回小卖部去守株待兔。”
我们马不停蹄地赶回小卖部,老板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这让我感到十分郁闷。在小卖部外面等了一会儿,不久,就看到一个人从教学楼飞奔而来,边跑边喊:“Help!Help!”他的身后,跟着一只满面凶相的恶犬——那正是苏珊。
林书南站起身来,大喊一声“苏珊!”那人朝小卖部这边跑过来,玄晓之一把把他拽进店里,同时把那箱子挪过来,挡在小卖部外面。
苏珊飞奔过来,咚地一下撞到了箱子,她脚步顿了一下,随即就听见了里面小狗吱吱乱叫的声音,顿时也慌起神来,用牙去咬那箱子。
“苏珊,理性点!”我说,“啊不对……冷静点!”
林书南蹲下身,柔声说道:“别急,我帮你把箱子打开,它们没事。你听听,都精神得很呢!”
他着手打开箱子:“喂!别拽,别拽,松口!交给我啦,你这个傻孩子!我办事你放心懂不懂!”
费了不少时间,箱子终于打开了,小狗们蹿出来,围着它们的母亲乱蹿,苏珊喉咙里呜呜地叫着,趴在地上舔舐着小狗崽,我们都松了口气。
我们看着她给小狗喂奶,看着她剧烈起伏的胸膛渐渐平静,林书南一屁股坐在地上,说道:“没想到竟然会有熊孩子去抓狗崽。”
“是啊,我以为解决了保暖和食物问题就万事无忧了呢。”我说。
林书南凑到苏珊面前,说:“跟我回家好不好?”
苏珊抬起头看着他。
“跟我回家。”林书南说,语速放得很慢,“那样,就不会有人伤害你和你的孩子了。等小狗断了奶,如果你想离开,随时都可以离开。”
苏珊没回答,仍然盯着他。
“你倒是表个态呢?”林书南说,“答应你就点点头,不然你就摇摇头。”
“这个表述太人类化了。”玄晓之小声说。
苏珊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她站起身,晃动着她那毛茸茸的大尾巴。
林书南不由得露出了笑容:“这是答应了?”
苏珊依旧摇着尾巴,林书南说:“好,你叼一条小狗,我抱两条,我带你们回去。”
林书南走在前面带路,苏珊叼着一只小狗跟在后面,我和玄晓之也跟在后面,林书南刚走出去没几步,回头面有难色地说:“那个,我家还挺远的,你们如果不想跑远路,就不用跟来了吧。”
我想起来,玄晓之还不知道林书南的住址,而林书南肯定不想让太多人知道。
我和玄晓之对视,玄晓之说:“我不怕走远路,我过去帮忙。”
“还是我去吧。”我说,“我下午没什么事。”其实我下午有课,但我打定了主意放老师一次鸽子。
“不,我下午闲得要命。”玄晓之说,她今天真是固执得要命。
“不,我下午闲得想死。”我说。
“我更闲。”她说。
“我更闲。”
林书南无奈地望着我们:“你们较什么劲呢?得了,我一个人回去就行了!”
这时,苏珊叼着小狗走过来,用爪子挠挠我的裤管,我低头看她,她再挠挠。
“你想让我去?”我说。
苏珊拼命摇着尾巴,我真担心她尾巴抽筋。
“好吧,今天苏珊是主角,既然她表态,那你跟着一起去吧。”林书南说。
“苏珊,你不邀请我的?”玄晓之一脸可怜相地说。苏珊扭头不看她,喉咙里发出一声娇嗔的“呜~”声
“毕竟我跟她更熟。”我得意地说。
玄晓之耸耸肩又摇摇头:“败给你们了,那,我走了。”
“回见!”我说。
林书南带着四条狗和一个我上路了,我走在后边,看他们的背影,不由觉得林书南简直像个“狗老大”,不禁暗笑,路上的行人看见一个男人抱着两条小狗,身后还跟着一大一小两条狗,还有一个傻笑的女人,纷纷投来怪异的目光。
林书南家的大房子,看上去简直能住得下二十条狗,打开门,苏珊谨慎地四处看看,才迈步走进去。林书南看着地上留下的狗爪印,说道:“看来以后还得天天给她洗脚。”
小狗们倒是一点儿都不胆小,一下地就到处跑来跑去,一会儿钻进沙发底下,一会儿又蹿进了厨房,林书南微笑着摇头说:“这以后日子可有得忙了。”
“你自找的。”我说。
“怎么,你有意见?”
“当然不会。”我说,“我倒是觉得这样更好。”你面对狗的时候比面对人的时候和蔼可亲多了。我想。
这整个一周,林书南都在为狗的事儿四处奔忙,他翘课去买狗窝,上课的时候在查询养小狗的方法,小狗打个喷嚏,他就紧着担心狗生病了怎么办。晚上跟我网聊的时候,他也三两句离不开狗,我头一次知道,养个狗还需要操心这么多事情。
“哎哟你是不知道啊。”他在网上给我消息,“那家伙以前为了小狗崽那么凶悍,可是我在她身边的时候,丫的,整个一软脚虾,看到陌生人都吓得扭头就跑。”后面还跟上两个愤怒的表情,可是我觉得他乐在其中。
我看着他的主页,他的头像换了,以前“夹心饼干”这个网名,配的就是一块夹心饼干的图片,而现在,图片换成了大狗和小狗。
周六,我去了城外的疗养院,已经很久没来这里了,这次来,或许完全是心血来潮。林书南或许会忙得没空过来。我想。我就代他来看看袁芊骊吧,虽然也帮不上什么忙。
远远地看到疗养院的大门,有一个提着篮子的人正站在那里左顾右盼,我觉得那个背影有些眼熟,走近了一看,那不是玄晓之么?
“你怎么在这?”我上前问。
她也吃了一惊:“你怎么在这?”
“我来看个人的。”我说。
“来看林书南的女朋友?”
我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他女朋友在这?”
玄晓之得意地一笑:“我消息可是很灵通的。”
“那么你呢?”我说,“你是来干什么的?”
“我也来看看他的女朋友。”玄晓之说,“……呃,不对,这样说显得有点奇怪……我代表社团的人过来慰问,毕竟在我加入鹿鸣诗社之前,袁芊骊曾经是其中的一员。作为现任社长,我有义务对曾经的社员表示慰问。”
“可是你好像是第一次来。”
“是啊,因为之前她消失得太突然,很多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儿,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走啦,进去了,保安都看着我们了。”
我们走进疗养院,虽然这几天已经不再下雪了,但这里的雪还未完全化去,银白之下,已经露出不少绿色。
我带着玄晓之走进了大楼,来到袁芊骊所在的房间,敲了敲门。
“进来。”里面传来袁芊骊的声音。
她看见是我们,也不显得惊讶,只是说道:“你们来了。”
“我是鹿鸣诗社的现任社长,玄晓之。”玄晓之笑着说,“听说你以前是诗社的成员。”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袁芊骊微微低下头说,“即便能恢复,我也不想再回到学校了。”
“是吗?那可真是遗憾。不过对现在的你来说不必考虑那么多,好好养病就是了。”
袁芊骊的唇角微微勾起:“很多人都对我这么说。”
玄晓之把果篮放在床边,说道:“这是给你的,虽然是没什么新意的礼物,但是我想了半天,不知道送什么好,只能用这个了。”
“其实不必送什么礼的。”袁芊骊说,“何必呢。”
“嗯,我就两手空空地来了。”我说。
“不过,你们为什么会一起来呢?”袁芊骊说,“你也是鹿鸣诗社的?”
“不是,我们只是在门口偶然碰到。”我说,“你最近身体状况怎样?有没有好些了?”
她摇摇头:“我这几天一直在发低烧,精神状态倒是还好。”
##第61章 她是怎么知道的?
玄晓之跟她谈起诗社的事,袁芊骊只是静静地听着,并不接话,我不知道她是在认真听,还是压根就在走神。直到玄晓之说起自己也在作诗的时候,袁芊骊才像如梦方醒一般地接道:“你在写诗?能让我看看吗?”
玄晓之从口袋里拿出一本很小的小本子,说:“这些都是我近几天写的。还有一些,是诗社的成员写的。”
袁芊骊接过去翻看,说道:“诗社比我在的时候水平高多了,这样的话,投给出版社,或许能出个诗集。”
玄晓之笑笑:“我的目标是,写出让人愿意为之付钱的作品。”
袁芊骊有些惊讶地抬起头:“这……可是,从这些作品,完全看不出你是为了挣钱啊……”
“我不是为了挣钱。”玄晓之摇头说,“但是,要是没钱作宣传,再好的作品也只有少数人能看到。钱是为了让自己的思想能够传播得更远,在这个年代,接受不了商业化的人,注定只能孤芳自赏。”
袁芊骊摇头,认真地看着她,说:“我不明白。”
玄晓之苦笑,看着我说:“你能明白吗?”
“大概吧。”我说,“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但我一直觉得,如果是真正好的东西,无论怎样都会流传开去的。”
玄晓之说:“也许吧。呐,芊骊,你要不要出去走走?老待在屋里很闷吧?”
“其实我倒是无所谓。”袁芊骊说,“医生说趁着精神还好的时候要多出去看看。”
“那就走吧。”玄晓之说。
很奇怪,玄晓之的身上有一种令人难以拒绝的气势,即便她用的不是祈使句,人们也会像完成命令一样去完成她说的事。我从旁边把轮椅推过来,袁芊骊却站起身,说道:“先下楼吧,下了楼再坐轮椅。”
这个地方风景秀丽,在这早春的时节,若是仔细去看,便可以看见不少早春的野花。因了前几日的大雪,它们多少显得有些精神不振,但我可以感到地底下散发出来的生机。
“听说这里的春天很漂亮。”袁芊骊说。
“可是你却整天待在屋里。”
“是啊,我一沉浸到自己的世界里,就把外面的世界全给忘了。”
我们走进树林里,林荫小道上的积雪没有被扫去,却已有不少人从这里走过,使得路面变得十分湿滑,我十分小心翼翼地走上去,还是差点儿摔个底朝天。
“好像有点儿危险呢。”我苦笑着说。
“啊,松鼠!”玄晓之惊道。
我们看见一只松鼠站在不远处的树上,瞪着一双小眼睛望着我们。见我们朝那边走去,它一跳一跳地爬上了更高的树枝,在那里居高临下地俯视。
“早知道应该带些食物来的。”玄晓之拍拍手,对它喊道,“下来!”
然而她言语中的气势似乎对动物并不起效,松鼠盯着她看了半天,转身跑远了,玄晓之摇摇头。
“前面的路不太平。”袁芊骊说,“我站起来走吧。”
“地上太滑了。”我说,“我扶着你。”
“那我先把轮椅推到树林外面去。”玄晓之说。
我们看着她走远,袁芊骊说道:“玄晓之……她那样的相貌,可算是系花了吧?”
“没错。”我说,“其实说是校花也可以,喜欢她的男孩子一大把呢。而且她学习成绩也很不错,年年拿奖学金。”
“是啊,看起来就是个优秀的人。”袁芊骊说,“我是不在乎了,你们学校里的人,会嫉妒吧?”
“嫉妒说不好,不过,自愧不如倒是真的。每次见到她,都会感觉压力很大。”我说,“想来十年以后,她说不定都成了世界级的大家了,而我还是一个普通人吧。”
袁芊骊却摇摇头。“她的事业心太强了。”她说,“我看得出她是个好胜的人。那种人,会活得很累的。”
“也许这只是因为你不能理解她的生活方式。”我说。
“或许吧。对了,这次是你告诉她我在这里?”
“没有啊。”我说,“应该是诗社的人说的。”
她摇摇头:“诗社应该没有人知道的。”
“是其他人说的也不一定。”我说,“玄晓之在学校里认识的人不少,要是有打听过的话,总能知道的。”
“大概。”袁芊骊说,“其实我不太喜欢有不熟悉的人来看我……那种感觉,很奇怪。”
刚刚跑掉的松鼠又回来了,它扒着我的裤管,伸出小爪子向我讨要食物,但我摸了半天,身上并没有可吃的东西,只好朝它摊手。松鼠也不恼,继续跟在我的脚边。
“这里的动物都很聪明。”袁芊骊弯下腰,逗弄着松鼠说,“它们信任的人,通常都是值得信任的。”
“你这是在夸我吗?”
“是啊。”她笑着说,“对了,我听说,你们在学校里救了一只狗?”
“唔,严格来说不是救,是帮助。”我说,“林书南没有跟你讲过吗?”
“只是略微说了说。”
于是我告诉她苏珊的事情,讲到苏珊为小狗去偷了十多条锦鲤的时候,她难得地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我看得出来,她对苏珊的故事很有兴趣。对她来说这可真是难得。
我们来到树林外的运动场,玄晓之扶着轮椅在那里等我们。
这天我们在外面散步了两个小时。离开的时候,玄晓之和我一起走,刚走出疗养院的大门,她就非常小声地问我:“她的病有多严重?”
“什么病?”
“不是说她得了白血病么!”
“这个么,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我说,“大概是活不了太久的吧。”
“不过,我今天看她样子还不错呀!”
“这种病就是反反复复的。”我说,“时好时坏,但总有一天会严重发作的。”
“这样啊。难怪林书南从来不带她出来。”
“是啊。”我说,“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她没了,林书南会怎么样。”
正说着,我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这边走过来,后面还跟着一只狗。是林书南和苏珊。林书南远远地看到我们,也显得有些惊讶,苏珊则是小步跑上前来,在我的脚边嗅来嗅去。
“哟!”玄晓之抬手跟她打招呼。
“你们俩……怎么在这?”
“来看你女朋友呀。”玄晓之说。
“可是……你怎么知道的?”林书南疑虑地看着她,然后又用更加疑虑的眼神看看我。
“不关我事。”我耸耸肩说。
“我可是很厉害的哦。”玄晓之一脸卖萌地说,“一社之长的情报能力怎么能太差呢?以后啊,我每个星期都去看她。”
林书南撇撇嘴,说:“芊骊喜欢一个人待着,你不用经常去的。”
“讨厌,女孩子喜欢一个人,那只是嫌人多麻烦罢了,其实还是希望有人关心她的嘛!”
林书南说:“她不喜欢别人看到她失态的样子……喂,苏珊,别扒人家鞋带,走啦!”
苏珊不情不愿地松开我的鞋带,跟上林书南,那一脸不愿意的表情看得我直想笑,林书南挥手说:“那,我先走了,回见!”
玄晓之朝他挥挥手:“回见……讨厌,那只狗一点都不亲我。”
“她叫苏珊,不叫‘那只狗’。”我说,“她最近确实不爱粘人,林书南是意外。”
我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快要到晚饭时间,一进屋门,我就看到三个室友统统在沙发上正襟危坐,这种场景十分罕见,因此显得有些滑稽。
“你们在干啥呢?”我说。
“圆桌会议。”千易贤一脸严肃地说,可是他越严肃,这个场景看上去越好笑,“我们正等你呢。”
“这是圆桌会议?这不是茶几会议吗?还是有棱有角的那种。”我说,“所以,到底是要说什么?”
苗嘉木拍了拍沙发说:“过来坐,我们来讨论一下关于这个变本加厉的房东的问题。”
“呃,他怎么了?”
“呵呵。”苗嘉木冷笑道,“他嘛,就在今天你不在的时候,把我们全骂了一通,为的是屋子里太乱,他说他看不下去。”
“我靠。”我说,“丫的太龟毛了!这屋子乱?再整洁一点就像太平间了!”
“是啊。”千易贤敲着茶几说,“再说他又不住在我们的房间,客厅里东西难道会乱到让人走不了路么?真是!真想干脆搬出去呢!”
“但是,搬走是最末选项。”我说,“这个地方租金不贵,而且现在是学期中,不久就要期中考试,要搬家的话麻烦事很多。”
“我之前去打听过了。”苗嘉木说,“这附近几乎没有可租的房子,就算有也贵得要命,说到底,我们就是因为钱不多才会租房子住的,要是钱多就直接买一套了。”
“是啊,所以还不能跟所罗门撕破脸,不然他要是把我们赶出去,就得睡大街去了。”千易贤翻着白眼说。
我想了想,说:“但是,如果一直忍气吞声,只会让他越来越变本加厉。”
“那怎么办?”千易贤说。
“你们知不知道他的宗教信仰情况?”我小声说。
他们都面面相觑,然后苗嘉木说道:“你问这干嘛?”
“难道你还想扮神仙来唬他?”千易贤说。
“虽然可能算不上好主意,但是,能够让一个固执的人迅速改变想法的,就只有鬼神了。”我说。
“他不信教。”这时,一直沉默的羽鸟十香终于发话了。
“额……”
“他很多疑。”十香继续说道,“不是我们做的事情,他都会怀疑到我们头上。如果真的发生了类似鬼神显灵的可疑事件的话,首先遭到怀疑的就会是我们。”
“这么说倒也是。”我说,“可是,那样的话事情就难了。我们要让他吃点教训,又不能让他发怒把我们赶出去,这几乎是不可能啊……”
于是又陷入了一片沉默。
“找人把他吊打一顿。”千易贤说,“打到他没力气把我们赶出去。”
我送他一个白眼:“你去找人?”
“我只是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嘛。”他说。
“难啊……”我叹着气说,“你说,咱们有什么地方可以威胁到他的?”
“唔,好像没有。”千易贤说。
“咱是给他钱的人。”苗嘉木说,“但是他另有工作,而且这房子租金不高,我们走了,他马上可以招来下一批租客,就算马上被他气走了,他也可以捞着一笔。”
##第62章 茶几会议与断电
我们的方形茶几会议陷入了僵局。
一片沉默之后,我说:“或许刚刚千易贤的那个点子不错。”
“喂,兰姐!”苗嘉木喊道。
“我只是想看他被揍的样子。”我说。
苗嘉木摇着头:“可是都说了我们近期没法搬出去的,就算要走,如果到时候他不退押金,我们也是麻烦得很。”
“他是学校的老师。”羽鸟十香突然开口道,“或许可以从这方面想想办法。”
“是哦……”我说,“确实,以学生会的势力,要在学校里给一个人难堪并不难,可是,那对于我们又有什么用呢?”
正说着,有人敲门。千易贤第一个站起来,但是他大概是坐久了脚麻,居然一个趔趄,直接倒在了茶几上,于是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各种东西倒了一滩,洒出来的茶水顺着茶几裂缝流下来,滴到地上。
“哦,天哪!”千易贤趴在碎裂的茶几上说,“我的电脑……我的杯子……我的手机……”
“还有‘房东的’茶几!”我吼道。
外面传来声音:“里面是什么情况?爆炸了?”
我大松一口气,还好还好,不是所罗门回来了,否则他要是看到这场景,非要折腾得有人犯心脏病不可。
我走过去开门,门外站着的竟然是学生会副会长李新觉,他一脸惊恐地望着我,说:“刚刚那声巨响,是……”
“你害的……”千易贤咬牙切齿地说,“就是为了应你的门,我才会摔倒的。”
“不,明明是你自己太二。”我说。
千易贤瞪我一眼,对李新觉说:“所以,你有什么事吗?”
“啊,我本来是想说韩国同乡会的事。”李新觉说,“不过看起来你们屋里好像不大方便,我们另外找地方吧。”
“站住。”羽鸟十香说,“先回来把残局收拾一下。”
“实在不好意思。”苗嘉木说,“我们得先把这里收拾好,不然房东看到了会炸的。”
“啊,没事没事,你们先忙。”李新觉说,“那我等一会儿好了。”
我心念一动,说道:“呐,副会长,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所罗门的老师?教统计学的。”
“嗯,这个……好像听说过。怎么了?”
“他是我们房东。”我说,“他特别……特别地浑,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说半天!”
“这……我倒是不知道,也许可以问问数学系的人。”
我作出一副苦相,长叹一声道:“唉,我们几个室友,全部被他逼得焦头烂额,我也是不得已才来问问你,你知不知道什么对付房东的经验?”
李新觉捏着头发思考:“唔,我倒是没碰到过很讨厌的房东,也没什么可传授的经验啊……不过,既然他是学校的老师,而你们都是学校的学生,这恐怕可以算作是欺凌学生了吧。”
“不过,我们近期内没法搬出去。”我说,“所以说,跟他彻底撕破脸也不合适。”
“嗯,难啊……”
这时屋内传来千易贤的吼声:“喂!姓史的!过来帮忙啊!”
“来了来了!”我喊,“别叫我姓史的!”
我们把茶几上的东西收拾干净,苗嘉木看着碎裂的茶几说:“还好这茶几是当初我们自己出钱买来的,要是房东的东西,他还指不定会收我们多少费用呢!”
我一边擦地板一边说:“地上不要留下划痕就好了……啧啧,这云木地板实在是太容易伤到了。”
收拾完毕后,千易贤跟着李新觉离开了,我们的茶几会议就此告一段落,当然,这一会议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后来的三天里我们又开过五次会,自然,还是什么也没有解决。
“我的过去一片黑暗,我的未来毫无希望……”第六次茶几会议的时候,千易贤趴在茶几上,像一条垂死的狗。
我也觉得心情压抑,这件事儿要是不解决,怕是所罗门以后还会变本加厉。
正这么想着,突然“啪叽”一声,随后屋内陷入了一片黑暗。
“停电了。”苗嘉木说。
“今早又下了雪。”我说,“估计哪根电线被压断了吧。算了,今天的茶几会议到此结束,我去做作……卧槽,停电了不能上网啊!我看看,是就我们这边停电了,还是大家都停电了。”
我开门出去,外面的凉风让我打了个寒颤,我看看周围,到处都是一片黑暗,走出去看看,只有少数几户人家亮着昏暗的光,估计是应急灯或者蜡烛。
“哦,天哪,快把门关上!”我听到千易贤在屋里喊,“暖气停了啊!”
我心里一惊,这个季节虽然已经不是最冷,但是对于习惯了暖气的我们来说,在屋里还要裹着厚厚的外套绝对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我们四个人缩在沙发上,接着蜡烛和手电的光线,百无聊赖地读书或者玩手机,过了几个小时,屋里就开始冷得人脊背结冰了。我看看时间,看样子,在睡觉之前是不会来电了,我深怕我会在睡梦中被冻结成冰。
门外有响动,我有些不耐地走过去开门,本来已做好了冻得打个颤的准备,不料却没什么感觉,因为屋内已经和外面差不多温度了。
我打开门,第一眼啥也没看见,不禁吃了一惊,再仔细去看时,才看到在我的脚边,站着一条黄狗,狗嘴上还叼个篮子。
“苏珊!”我惊道,“你怎么来了?”
我把篮子提进屋,苏珊站在玄关处等着我,她看上去比之前胖了,而且显得更乖巧,看来林书南真是养狗有方。
篮子里有许多水果,看上去品相不错,水果旁边附着纸条,是林书南写的:“人家送了我好几大箱水果,我吃不完,分你一点。”
我转过头,发现室友们都两眼发绿地看着这果篮,我连忙说道:“有你们的份,不急。”
“那只狗没来过吧?”羽鸟十香说。
“对哦!她怎么知道这里!”我醒悟过来,这里和林书南的住处有些距离,她不会单凭鼻子就能找到这里,莫不是……林书南带她到了附近,才让她自己过来的?
想到这里,我站起身,说:“走,苏珊,我们去找你们家头儿。”我弯腰摸摸她的头,才注意到她的脖子上多了一个项圈,项圈上写着林书南的电话号码。
我们出门,苏珊跑在前面,脚步轻捷,我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她要是跑得太快了,就回过头来看看我,等我跟上来了再继续跑。不一会儿,我在一个建筑物的拐角处找到了林书南。
“你躲这儿干嘛呢?”我说,“既然都到这里了,干嘛不过来敲门?”
“我锻炼下苏珊。”他说,“以后她把常去的地方都跑熟了,就能给我当个合格的跑腿的了。”
“啧啧。”我说,“你是有多懒?”
“总会有我脱不开身的时候。”他说,“你们这边今天怎么这么黑?”
“停电了。”我说,“你们那边没有停吗?”
“没有。”他说,“就是紫荆区这一块黑漆漆的。”
“唉,停电不可怕,可怕的是停暖气。”我说,“冷得我都不敢睡觉,生怕在梦里就冻硬了。”
“那就去开房呗。”
“……啊?啥?!”
“呃,不是,我的意思是……去宾馆开间房间。”
“这是个办法,就是有点费钱。”我说。
“要不……”他犹豫了一下,说,“住我家?空置的房间倒是有,不过都被苏珊翻得乱糟糟的,只要你不嫌弃。”
“也是个办法。”我说,“里面没有狗屎吧?”
走在前面的苏珊似乎感觉到我在调侃她,很不满地回过头来,发出“呜嗯~”地一声。
“好啦好啦,不说你坏话。”我说。
林书南的家里和之前大不一样了,以前显得空荡荡的房子现在因为地上到处散落的狗狗用品而增添了几分生机,小狗们睡眼惺忪地从角落里爬出来,迷迷瞪瞪地看着我,苏珊过去把它们一一安抚。
他给我安排的房间在一个角落里,里面堆了一地的毛绒球和狗玩具,他费了半天劲儿才把这些东西都弄出去。
“有点简陋哈。”他说,“你等等,我去找被子。”
我坐在床上,看着周围,地上的东西一被清出去,这里就显得寂寥起来——墙是素色的,很大,却什么都没挂,窗帘也是素色的,床头柜上什么都没有。苏珊哒哒哒地跑进来,在床边坐着,晃动着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如果不是有她在,一个人待在这房间里,恐怕很容易感到寂寞。
等待的时间里,柳叔叔来了电话,一开口就问:“你们期中考试快了吧?”
“嗯,快了。”我说,“怎么?”
“考完是不是有几天假期?”他说,“我想带你回国一趟。”
“咦?”我说,“不过我爹一直没说让我回去啊。”
“所以是我带你回去嘛!”他说,“你是中国人,总要时不时回去看看的。”
“那好吧。”我说。
林书南进来,把被子放到床上的时候,我正好放下电话。我对他说:“期中考结束之后,我要回国一次。”
“你要回国?”他有点惊讶地望着我,“你貌似说过,你被人追杀所以不能回去。”
“是啊。”我说,“不过这次有柳叔叔陪着,所以没关系。”
他抿了抿唇,说:“那好吧,回去看看也好。”
##第63章 归国
第二天早晨,我以为自己已经醒得很早了,但是林书南已经在厨房准备早饭了,我走出去,看见他忙忙碌碌的身影。苏珊在旁边围着转,馋得眼睛发绿。
“你哪一天回国?”他一边忙,一边漫不经心地问我。
“还没有定。”我说,“不过,假期时间不长,恐怕一考完就得马上动身吧。”
“我去机场送你吧,那天。”他说。
“诶?其实没关系的哦,柳叔叔在一切都会安排妥当的。”
“我嘛,偶尔也想这么来点多此一举的关心。”他说。
“你愿去就去吧。”
期中考试平平淡淡地过去,出发的那天,林书南果然按约定到我家门口来接我,我提着大箱子走出来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接过箱子。
“这里没有直飞中国的航班吧?”他说,“要转机。”
“是的。”我说。
“这次路上得多长时间?”
“十六个小时。”
“那可真是辛苦。”他说,“我这有话梅糖之类的东西,要是晕飞机的话可以带上。”
“没事,我自己有备着。”
我们在机场入口处和柳叔叔见面,他见了我和林书南一起出现,也不显得惊讶,我说:“柳泉不回去么?”
“他找到了亲爹妈,就不要他干爹了。”柳叔叔苦笑着说,“走吧!这位小伙,你倒是够绅士哦。行李箱给我,我来拉吧。”
林书南竟然脸红了:“哪里,我……呃,等等,史兰,我还有点话跟你说。”
柳叔叔微微一笑,退后几米远,我问林书南:“你想说什么?”
“你什么时候回来?”
“假期结束自然就会回来。”我说,“我还得上学呢。”
“这次回去……你确定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笑了起来:“我没那么容易陷入危险好不好,你何必这样瞎操心呢?”尽管嘴上这么说,我却觉得有点开心,只是一点点。
“我担心你不告而别。”
“不告而别的人那是你。”我说,“在家好好养着你的狗,把她再养肥一圈,到时候我带土特产给你们。”
“可说好了啊!”他说。
“我从来不说空话!”我说。
飞机上的路途很长,且百无聊赖,我坐在飞机上,喝着咖啡,有时伸手摸摸窗子——在高空中,飞机的窗玻璃被冻得如冰一般,摸上去很让人清醒。
我不知道柳叔叔打算带我去哪里,但是也不打算问,等到了时候,自然就会知道了。
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之后,久得我屁股都坐大了,飞机终于开始下落,我望着窗外,此刻正是晚上,从这里往下面看去,可以看到一片城市的灯火,随着飞机的转向而变换方位。
近了,又近了,我看到那片灯火像要撞上来一般地靠近,紧接着,在我没有作好准备的时候,机身一阵震动——我们落地了。
一下飞机,顿时热得我冒汗,我把毛衣脱了塞进箱子外层,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
夜晚的轻轨难得地人流稀少,我们坐在上面看城市的灯火如流萤一般闪过,我问道:“今晚住哪儿?”
“住我家。”柳叔叔说。
柳叔叔的家在郊区,这个别墅小区,是他和几个朋友合资买了土地,自己请人建造的,这里住的全是他的熟人。我们到那里的时候已是深夜,因此无人出来打招呼,柳叔叔把我领进他家,说:“这里你来过的,应该不陌生,你住北面那间客房吧。”
“上次来应该是五年前了。”我说,“这里还真是没变。”我看见客厅边上摆着的麻将桌,看见通往地下室的楼梯,五年来唯一的变化,大概就是玄关上的花瓶里的花不见了。
“被子就在储藏室里,你自己去拿。”柳叔叔说,在拿被子这一点上他没有林书南那么体贴,“今天晚了,早点洗洗睡吧,明天我带你去海底世界,下午去博物馆。”
“咦?一回来不去拜访亲友,先去海底世界?”
“你喜欢海底世界的不是吗?”柳叔叔说,“反正有好几天呢,何必紧赶慢赶,拜访亲友像完成任务一样,多不爽啊。”
我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好吧,总之先睡觉……”
一夜无梦,直到第二天,我被外面的鸟鸣声吵醒。
时间还很早,我仍不想动,却睡不着去,便拿眼盯着那卧室的水晶灯。柳家发迹比我家早,因此,第一次和柳叔叔的一堆朋友一起被邀请来的时候,我认不得这水晶灯,傻乎乎地说“哇,好多钻石啊!”惹来一片大笑,笑得最厉害的正是我亲爹。
那时柳泉也在,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在一群大笑的人里头,他只是默默站着,抿嘴微笑,面容姣好得像未开的郁金香,那时我对他几乎是一见钟情,毕竟每一个取向平常的女孩见到这样的男孩都会心动,但是正所谓一见钟情,再而衰,三而竭,几乎是天生的本能,让我意识到了此人危险,从而远离。
但我记得当初那种感觉,那一瞬间,尽管只是一瞬间,我想我可以为他抛弃性命。
后来的某一天,一个高中同学对念了一段小说里的句子:“总有一天会有人爱你,而你也爱他,爱到你们都可以为对方去死,而且一直到老也是这样。”
“切。”我不屑地说,“狗血滥情小说。”
“喂!你又没看过!”她说。
“我阅书无数。”我说,“所有的网络小说,在我眼里都是狗血滥情剧。”
她冷笑,说:“这么说的人,往往最后自己就会演一出狗血剧。不仅你会遇到愿意为他去死的人,你还会遇到破你硫酸的绿茶婊,和爱得深沉的男二号。”
外面有响动,看来柳叔叔已经起床了,我揉了揉太阳穴,坐起身来,就听到外面柳叔叔喊:“起床喽!已经九点半了!起来做早饭!”
“咦,我做早饭?”
“因为我除了煮粥和煎荷包蛋什么都不会啊。”柳叔叔说。
我无奈地走出去,顿时吃了一惊:“你做了什么,屋里一股糊味!”
“咦,没有啊?我只闻到荷包蛋的香味。”
我走到餐桌前:“唔,盘子里这一块……这一条……这一坨黑乎乎的是什么东西?煤炭吗?”
“是我刚做的荷包蛋!”
我淡定地拿起来,淡定地闻了闻,淡定地用手掰下一块,淡定的放进嘴里,然后不淡定地冲向垃圾桶把它吐掉了。
“如果要审讯犯人的话,给他吃这玩意儿或许很有用。”我说,“您一边坐着吧,我来做早餐。”
“那这些荷包蛋?”
“这些可不是荷包蛋,只是鸡蛋的冤魂而已。”我一边说,一边把它倒掉,“虽然有点浪费,但是事到如今就只有扔掉一途可选了。”
早餐后,我给林书南发了这样一条消息:
“回国第一天心得:你做的早餐真好吃。”
海底世界,我第一次来这里还是小学时候的春游,我记得这里有一条长长的回廊,周围全是水,各种各样的鱼在里面游动。我还记得那时候我想着,玻璃的两边应该是两个世界,而对那时的我来说,大洋彼岸的国家也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
买票的时候柳叔叔站在我边上,卖票的大姐对他说:“你女儿真漂亮。”柳叔叔也不否认,反而说道:“是吧?毕竟血统优良!”我狠狠瞪他一眼说:“别占我便宜!”柳叔叔只笑而不语。
我想起曾经,因为母亲去世得早,我爹又不像柳叔叔一样对女性敬而远之,因此父亲带我出门的时候,有时会有女性朋友在,每当那时都常常发生尴尬的事,因为我好像跟谁都有母女相,我曾经被人说跟一个很讨厌的大妈“特别像”,被人说跟一个只见过一次的女人“仿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还被人说“你妈年轻时候肯定跟你一样漂亮”。我后来回家去确认了一番自己的容貌,发现世人真是满口胡言。
排了很久的队才进了水族馆,因现在这里并不是假期,所以小孩子很少,最多的是情侣,我看着他们在四处穿梭,看着那些水缸里的鱼,却漫不经心,样子像初秋的蝴蝶。柳叔叔对我说:“你会不会想留下来?”
“什么?”
“如果让你就此留在中国,你愿意吗?”
我盯着面前的企鹅馆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还没有跟那边的人道别。怎么了?难道你打算让我留下来?”
“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他说,“要留下来当然也行,不过现在你还是待在国外更好些。”
直到将近中午的时候,林书南才给我回复,只有短短的四个字:“你快回来。”此时柳叔叔在我旁边对我说:“差不多到饭点了,我们先去吃饭吧,免得一会儿人太多。”
我想了想说:“好。”
坐在餐厅的座位上,柳叔叔去买食物,我掏出手机给林书南打电话,他第一时刻就接了。
“怎么了?”我用调侃的语气对他说,“什么事让你承受不来了?”
“太热情了……玄晓之知道我会画画了,她非要拉着我给她们社的诗作配插画。”我几乎能隔着手机看到他一脸苦相。
“那不是很好吗?”
“好什么呀,我这种懒人。”他说。
“诶,不过,你那边现在是睡觉时间吧?怎么这个点回信息?”
“唉,发生了点事,弄得晚了,我正准备睡呢。”
“咦?那莫非我打扰你了?”
“没有没有,本来也要拖延个一会儿的。”
“算啦!”我说,“早点睡吧,有什么话明天可以睡醒再说。”
“嗯,那好吧,晚安……呃不,拜拜……也不对,等等,我给你提个醒,我这几天可能会比较忙,没什么空打电话,要是你找我找不到,可别生气啊!”
“哟,你比上次学乖了。”我说,“成,假期后见。”
“回见。”他说,“睡醒后给你电话。”
##第64章 这永远是你的家
然而,六个小时后,没有电话来。
八个小时后也没有。
十个小时后,我的手机仍然一片沉寂,莫说电话,连一条短信都没有。
哎哟喂,这家伙说可能会忙,原来是给我打预防针啊……唉,我原本预计着给他吹嘘一下昨天在水族馆和博物馆学来的知识,假装成自己特别渊博的样子,他这么一消失,我都没处显摆了。
晚上我和柳叔叔在他家附近的餐厅吃饭,我一边等菜,一边问柳叔叔:“明天去哪儿?”
“明天跟着我去见几个老朋友,有些是你认识的人。”
“后天呢?”
“去见你爹。”
我心念一动:“他现在在哪儿?”
“在一个镇上。”柳叔叔说,“你去了就知道。”
我听了又有些扫兴,并且心里隐隐担忧到时候见到什么令人不快的场景,要是我爹住在福利院里……睡在天桥底下……被人绑起来了……呃,虽然这些都不太可能,但我还是担心。
并且我仍然在等林书南的电话。
可是那家伙大概压根儿就忘了我了,之前说的话就好像犯罪预告书一样令人不快地应验,我开始觉得这一切百无聊赖——刘叔叔的那些朋友,我虽见过,但并不熟悉,甚至其中还有一个绽放着波斯菊一般的笑容对我说:“你妈呢?去年还来过的,怎么这次不见她了?”让我真想捶他一拳,我却想不起他去年究竟是把哪位女性错认成了我妈。
另外一个人大概是知道我母亲已经去世,当时就一脸的欲言又止,看看那人又看看我,仿佛旁观了一场杀人案件一般露出惊恐而又愧疚的表情,过一会儿大家一起吃自助餐的时候,他趁那人离开,连忙对我说道:“那个叔叔有点糊涂,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我没往心里去。”我说,“这种事情我早就习惯了。”
“唉,我说真的,你这孩子是有些命苦,不过你可一定要……呃,总之我们这些朋友都会给你撑腰的!”
“噫,我命苦?我又不是经历了大地震什么的,反正不管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我到今天也还是有吃有穿地活得好好地呢。”我说,“拜托,你这样劝解我,反而让我很尴尬。”
他于是抿着嘴,一副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样子,柳叔叔看着我们这边摇了摇头,说道:“来来来,大家吃菜,据说这里的烤鸡做得很不错!”我连忙把盘子里的东西扒拉完了,说道:“我去拿点尝尝!”迅速端盘子遁走。
我不习惯别人把我当做可怜的人,不喜欢被人当作弱者来同情,这让我尴尬,浑身紧张,甚至我怀疑自己脸都红了。
我不同情自己,也不想要别人同情。母亲的死早就已经是过去式了,我不想追究过去,更也不想像林书南那傻瓜一样被过去追究。
想到这个,我不禁又升起另一种烦躁——草,那个家伙自从给我来了个“我可能会忙”之后就这么消失了!到现在也没联系我!
下午柳叔叔说要带我去新建成的“本市第一高楼”,据说高度足有六百米,柳叔叔说要请我在那里的旋转自助餐厅吃顿饭。在我的记忆里,这座城市一直不断的事情就是建高楼,我幼儿园时候作为“第一高楼”储存进记忆里的那座高塔,现在已经成了第五高,几乎每隔两到三年,我就会听说有一座伟大的建筑正要投入建造。
柳叔叔开车,一路上,我看见鳞次栉比的摩天大厦,有不少还搭着脚手架,大楼的外立面,是反射着刺目阳光的玻璃幕墙,和巨大的广告,然而真正抬头去看这些的人很少,人们只是迈着匆匆的步伐,路过。
我并非生于此处,但是长于此处,当然,每年的节假日,我都会回“老家”去过。大概就是因为那个“老家”的存在,又或者是因为课文和课外读物里常常提到的一个词“水泥森林”,十几年里我都没有把这里当作家,我只是把它当作一座水泥森林而已。喧嚣并冷漠,繁华并匆忙的地方。我心目中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但是这次归来的时候,我竟觉得,那些冰凉凉的摩天楼,那些沉默的广告,竟也显得亲切起来,连玻璃幕墙上的阳光都不再那么刺目,而那广场上的卖唱人,举着风筝奔跑的孩子,更是仿佛山间的泉水一般,竟然在城市的灰霾中显出一丝清新的生命力来。
以前貌似有人说过,只有离开了的地方才会显得值得怀念,这大概是有道理的。
摩天楼顶层的旋转餐厅,虽然不能说是金碧辉煌,但也显得恢弘大气。服务员端上酒水,我端着盘子,看琳琅满目的菜品,想起那为了一片肉费尽心机的日子,不禁觉得可笑。
我想起父亲说过的话,他说:“人活在钱场里的最高境界就是,穷的时候,像贵族一样优雅,富的时候,别忘了自己穷过。”
我看着窗外已经放暗的天空,不远处是一幢正在建造中的大楼,我俯瞰着吊车和脚手架,上面已经没有工人——现在是收工时间了。我想那些人每天所做的工作并不比现在坐在这餐厅里的人更少,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许永远都只能仰望这间餐厅了。
有短信来,翻开一看,只是广告推销,我正要把手机收起,一转念,拿起手机走到人少的地方,一边走,一边继续想着:但是这间餐厅里的人也并没有犯什么错,他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吹来的,谁又能要求他们把钱分给那些终日劳碌的工人?
我打林书南的电话,电话拨通了,响了十声,就在我以为不会有人接的时候,有人按了接听键,随即那里传来一个熟悉却出乎意料的声音:“喂?”
“玄晓之?”我说。
“是我。”她说,“你是找林书南的吧?真糟糕,他忙着呢?”
“他在你边上?”我说。
“嗯,我们在医院呢。”
“医院?发生了什么?”
停顿了一秒,玄晓之说道:“袁芊骊的病情突然恶化了。而且,好像还发生了别的什么事,不过那件事林书南不说。”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但没想到会是这样,我沉默了一会儿,说:“那么他不能来接我电话了?”
“是啊。”玄晓之说,“忙得腾出手来接电话的时间都没有。”
我刚想说那抱歉我还是挂断吧,那边却传来一阵短暂的嘈杂,紧接着是林书南的声音:“对不起,让你久等了吧?”他的声音很沉,像绑着一块石头。
“你果然很忙。”我说。
“是啊。”他带着苦笑说,“我原以为要忙完这阵才能听见你的声音了。”
“她说你很忙。”我说,“忙得腾出手来接电话的时间都没有。”
“可是我实在想听听你的声音。”
“喂,在女朋友重病的时候对别的女孩说这么暧昧的话,没事?”
“因为我没法对她说这话。”林书南说,“怎么样,你在那边?”
“挺好。”我说,“吃穿不愁,比在国外轻松多了。你那边……情况很糟糕?”
“发生了两件事。”他说,“一件十分可悲,一件又可悲又可笑。”
那边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他似乎在移动,不一会儿,嘈杂的声音听不见了,我听见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说:“这两件事说起来太长了。我……跟你说说别的吧。”
“你讲。”我说。
“我是在中国的农村长大的。”他说,“那时候很穷,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山上和田里跟小伙伴一起玩,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在松树林里玩的时候有一条好大的毛毛虫掉在我的后颈里了……还有一次,是过年的时候,我拿着那种擦炮玩,脑袋一抽就扔进了茅房里,当时那个场面可精彩了!”
“是啊。”我说,“我小时候也常常在农村过年,虽然没炸过茅房,但炸过狗粪,飞了有一米多高。”
“还有夏天的萤火虫,冬天的雪,晚上的星星。”他说,“那时候没觉得,可是现在想起来,真的是特别美好的回忆。”
“没错。”我说,可我有点担心,一个人如果总爱回忆过去,那是不是说明他不敢去想未来?
“后来我上高中的时候就去了县城,背着书包出门的时候,干爹对我说了一句话,我一直记得那时候他说的。他说:不管在外面发生了什么,这个家永远是你的家。”
“那么,这句话,实现了吗?”
“不,现在那个家不再是我的家了。”
我还待再问,他突然说道:“好像说得太久了,我得挂了,再见!”
“再见!”我说,但是尾音还没落下,手机就传来了嘟嘟嘟的声音。
我有些怅然若失,天全黑了,窗外已经是一片灯火通明,就连远处江面上的游船上都有彩色的亮光。然而那不是属于我的灯火。那一片这辉煌却又沉默的霓虹灯,它会让斗志昂扬的人爱上这城市的梦想,也会让身处低谷的人恨这城市的冷酷。
##第65章 与父亲的再会
柳叔叔走到我身边,说:“给小男朋友打电话呢?”
“不是。”我说。
柳叔叔没有多问,说道:“别想远方的事了,今晚好好吃一顿,好好睡一觉,明天让你爹瞧瞧,他女儿又漂亮了。”
我一笑:“你这时候夸我,我也不会感谢你的。”
第二天早晨起来,我拿过手机,有短信,是苗嘉木发来的:“兰姐,回国感觉怎么样?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吗?”
我回复他:“好玩谈不上,不过还是有点谈资的,我回来后慢慢跟你讲。”
我去街上买了包子和豆浆回来,进屋时柳叔叔正睡眼惺忪地坐在沙发上,抬头口齿不清地对我说:“你要不要去%¥&*……”
“啊?什么?”
柳叔叔清了清嗓子,说:“你要不要去剪个头发?”
“为什么?”我说,“现在的清汤挂面式不是也挺好吗?”
“你呀!”柳叔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一年四季都一个发型,一个季节就两套衣服,这么大了高跟鞋不会穿,化妆也不会,女孩子要学会打扮打扮,懂么!”
我:“不能啊,我一想到打扮就头疼。”
柳叔叔摇头:“就算是许久不见给你爹一个见面礼,把自己弄得漂亮点。”
我想想也对,毕竟许久没见过老爹了,给他个惊喜也好。再者,我在国外以一个同样的形象维持了半年多之久,也是该换换风格了。
“好吧好吧。”我说,“那就去换个发型,不过我可不要烫卷哦!”
“知道了,那,染一个?”
“好麻烦的样子……行吧,别太奇葩就成。”
我承认我心不在焉,我原本就不喜欢这种事情,何况现在我另有所思,我在想,对一个基本已经注定要死的人来说,或许死才是解脱。但是这只是对死者而言的,疾病会折磨患者,然而死亡从不伤害死去的人,它只折磨活着的人。
这么心不在焉地走着,我有几次差点撞到树上,在进理发店之前,我收到了来自玄晓之的短信,上面写着:
“情况稳定下来了,芊骊还能撑一段时间的样子。”
虽然我仍然觉得,对袁芊骊来说死是一种解脱,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大松了一口气。就好像从菜场买来的鱼,在塑料袋里经历了一路颠簸之后终于被从袋子里放出来,重新回到了水里。虽然只是小小的一盆水,但是我能够呼吸了。
我走进理发店,对发型师说:“给我换个发型……呃,换什么?我也不知道诶,看着办就好。”
发型师说道:“我想想,喏,这本发型书上有适合你的脸型的,你看看有没有心动的?”
可是,比起发型,那些模特的胸和大长腿更吸引我的目光诶。
柳叔叔在旁边无奈地看着我,说:“你要满怀期待一点嘛!想想你爹见到你,还有回加拿大之后那些同学见到你的表情,你难道不觉得很有趣吗?”
我想象了一下,似乎确实很有趣,苗嘉木肯定要冲上来问我为什么换发型,在哪剪的,以及花了多少钱之类,千易贤也会露出惊讶的表情,说:“原来你也会改变形象啊!”至于羽鸟十香,呃,她可能只会淡淡地看一眼,然后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我爹估计会说“终于有女人味了”,虽然我其实完全不想要什么女人味,把我养成一条汉子的人是他,要是让他失望了,哼,那绝不是我的错。
林书南会怎么说呢?我竟想象不出来,他似乎从来不会去关注衣着发型的问题,不管是别人的还是他自己的,所以我实在不知道他会怎样看待我的发型改变。但是我愿意猜一猜,这很有意思,想象他露出夸张的表情,或者想象他第一眼没认出我来,想着想着我就有点发笑。
不过,话说回来,到底要弄个什么样的发型?
我纠结了半天,最终还是对发型师说:“你看着办吧。”
两个小时后,整整两个小时后,发型师像弹西瓜一样弹了弹我的脑袋,说:“好了,你看看吧。”
我有点担心自己完全变了一个样子,粗略一扫,发现好像并没什么太大改变,再定睛细看,原来比以前短了两寸,斜刘海,而耳朵上沿的头发被编成两股,一直绕到脑后,类似于欧式的发型。
看起来好像……更有女人味了……
柳叔叔扭头看着我说:“不错不错,挺好的!这样你爹肯定高兴。”他也理了个发,但是我觉得除了短一些之外和之前并无甚差别。
我们前往那个“小镇”,柳叔叔开车,我们穿过城市的车水马龙,穿过高楼大厦,不到半个小时就开上了高速公路,从一望无际的平原,渐渐地有了峰峦起伏,两个半小时后,我们到了小镇。
小镇的建筑物有点古色古香的意味,镇上到处是河流和小桥,很多路车都开不出去,柳叔叔把车停在一个停车场,我们下车步行。
“这里空气不错。”一下车,柳叔叔就感慨道。
确实,这里颇有几分水乡古镇的意味古色古香,空气新鲜,看上去倒是个不错的地方。柳叔叔看着地图,在前面带路。
小镇的道路弯弯绕绕,我记得自己一共拐了二十个弯,穿过大小几十条巷子,就在我以为柳叔叔要把我绕晕了之后卖掉的时候,他终于停下了脚步,说道:“就是这了。”
我抬起头,看着那栋楼,很旧很旧的楼,两层,外面是伸出的晾衣架和空调外机,这两样东西也显得斑斑驳驳。
我们走进去,楼道里倒是挺干净,但是寒酸的外表已经让我心里有些不安了。柳叔叔带我走上二楼,按下了左边的门铃,不一会儿,门开了。
屋里飘散着一股茶香气,老爹熟悉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他眯起眼睛看着我,说:“哟,有女人味了嘛!”
“老爹,就算你这是在夸我,我也不会高兴的。”我说。
“见面第一句就说这种话,你太伤你父皇的心了。”父亲说,“好啦,进来吧!”
虽然屋子的外表寒碜,面积也不大,但是里面的装修还挺精致,木质茶几上放着茶壶和茶,墙上挂着小幅的刺绣画,虽然不是什么名画,但是看起来也不掉档次。
“你肯定想不到。”我爹见我看着墙上的画,说道,“这是隔壁大妈帮我绣的,只不过外框是我自己选的。”
“哇!有水平!”
“俗话说高手在民间那。”我爹说,“你爹我住在这儿也挺滋润的。”
“你债还清了没?”
“……你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本事倒是厉害了。”老爹喝了一口茶,摇着头说,“已经很有起色了,再做一个买卖差不多就够了。”
“你可别太得瑟。”我说,“万一要是亏了呢?”
“不会亏,这次的生意你柳叔叔都说亏不了,那就是亏不了。”老爹说,“再说,我这次签的合同不一样,就算真亏,我也能保本。”
“你呀,要是几年前听了我的话,不去冒那个险,你今天就是中国首富了。”柳叔叔说。
“人生嘛,总要走些弯路。”老爹躺在木制椅子上优哉游哉地说,“兰兰,你在那边怎么样?找到女……男朋友了?”
我:“……没有?”
“哎呀不是吧,难道……你那啥冷淡?”
“爸,我是你亲女儿,有你这么说的吗?”
“好啦!”老爹说,“不过我知道,要是问成绩,答案肯定更加不堪。”
“喂!你的意思是我现在还单身是很不堪的事喽?”我说,“你得向克莱登大学数以百计的孤狼道歉啊喂!”
老爹笑了:“得得,你没有不堪,是我思想不堪。呐……你想喝什么?还有吃什么?橱里还有咖啡,冰箱里有邻居大妈送的皮蛋和红烧肉。”
“老实告诉我,爸,你不会是勾搭上邻居大妈了吧?”
柳叔叔不由得笑出声来:“这你放心,没人会把自己看上的人叫作大妈的。”
“民风如此。”老爹对我抬了抬眉毛,“住得近就是一家人。我才搬进来两个月,现在大家都把我当亲人了。”
我不禁心惊,我在加拿大有三个室友,可是除了对付房东的时候会比较同仇敌忾,其余时候我还真没觉得是一家人。若是在我原先所居住的城市……我曾在同一幢楼住过七年,却连对门的人的相貌都不记得。
“麻烦事儿也是有的。”老爹说,“呐,自从相熟之后,每天都问我‘你以前住哪儿,房子多大’,‘为什么这么大年纪还一个人住’,还帮我安排了十多次相亲。最糟糕的一次……可能因为我拒绝了太多次他们介绍的女的,居然有人给我介绍了个男的……”
柳叔叔在旁边大笑,我哭笑不得,刚刚升起来的向往感又被扑灭,如果我的邻居两个月内给我安排十多次相亲,那我宁愿是大家各人自扫门前雪。
这天晚上,老爹对我说,他喜欢这里的生活,但不会一直待到老。“我喜欢的是高贵的浮华。”他说。
他是个充满野心的人,他爱城市的梦想。
##第66章 原本或许想约你
我们在这里住了一夜,在这么小的地方住下三个人实属不易,而且晚上蚊子多得不可思议——我想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蚊子了。
第二天上午离开的时候,刚一出门,正碰上邻居大妈,她盯着我和柳叔叔看了一会儿,说:“你们来做客的?”
“是啊。”我爹抢先回答道,“朋友。”
她瞅瞅柳叔叔,又瞅瞅我,说:“哎呀,你也真是,朋友来了,也不跟我们说一声,早知道我们家那条鲈鱼就拿出来招待客人了。”
“不用这么客气。”柳叔叔说,“我们就是偶尔来看看,刻意招待也太客套了。”
“什么客套呀!咱不就是爱蹭个热闹么?哎,这是朋友的女儿?你看看,人家女儿都长这么大了,你还……”
“这是我女儿。”老爹说。
那位大妈把嘴张成了一个O字形,过了老半天才说道:“姓史的,你没在唬我吧?”
“没有。”老爹说,“我内人很多年前就去世了,所以……”
“哦,天哪!”大妈夸张地捂住了嘴,“对不住那,我一直不知道!唉,这孩子也是苦啊……”
“没事儿的。”老爹说。
“孩子,你也经常回家看看你爹,啊。”大妈把手搭在我的肩上,语重心长地说,“你看看你,你爹在这住了都这么久了才出现。”
我不好意思地说:“我在国外念书。”
“哦,这样啊!那好啊!国外好,国外公平,机会多。”她说,“喏,我儿子啊,我也想让他出国,可惜家里钱不够,他又拿不到奖学金,唉……”
“国内也有不少好学校啊。”我说,“现在国外的野鸡大学太多了,就算是海归,如果不是特别有名的学校,用人单位也是不会高看一眼的。”
“唉,我在意的不是这个。”大妈说,“喏,国外公平嘛!你想想现在国内竞争多激烈啊,竞争激烈不说,还是个人情社会,要是没点儿关系,哪哪儿都去不成,就算有能力也没用。我们这一辈吧,反正也不求什么了,在这地方,如果没病没灾,混下去也是一辈子,就这样吧。可是儿孙辈的人,总想让他们干出点事业来,对不对?”
她说得很激动,我只有点头附和的份。老爹却是笑笑,说:“车到山前必有路嘛!想得太远,很多事反而做不好。”
这天回城的路上,我看着高速公路两旁的田野,就在想着那邻居大妈的话:没有关系,哪儿都去不成?
这话我常常在网上看到,可是我并没有多少切身体会,我从小生活的地方,似乎并不是一个关系的社会,父亲白手起家,从曾经的穷光蛋,一直做到公司总裁,我没见他托过什么关系,后来公司做大了,给他送礼的人是有的,但也只是作为生意上的朋友,很少有用礼物来换些什么的,倒是老家的亲戚,常常有人来要求给自己的儿子女儿介绍个工作。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上初中的时候,父亲给老师送过礼,当时老师没能推辞得了,第二天还是托我带回去了,那时老师自然不知道我家已很有钱。
我之前住的小区,有三分之二的人都是外国人,但没有人在乎,不管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外国人,还是白皮肤黄头发的外国人,大家见了面,互相点个头,谁也不觉得对方是异类,更不会有人在乎他的亲戚是谁,他的朋友是谁。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座城市竞争如此激烈,为什么它被扣上了许多糟糕的形容词,却仍然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因为对于异乡人来说,这里谁都不认识他,并且谁也不认识他的竞争对手。这座城市,给了那些社会底层的人以凭自己的力量向上爬的机会,尽管爬上顶峰的机会并不多。
这里冷漠,忙碌,没人情味,但是这里公平,兼容,有秩序。我不知道我爱不爱这种情形,但我知道,这是我最为习惯的。但我有时候会担心,我既有着农村的血脉,又有着城市的头脑,它们迟早会发生冲突。
休息一天后,我和柳叔叔坐上长途飞机,再次踏上了飞往加拿大的旅程,飞机在夜晚起飞,我低头看着机翼下方的城市,城市灯火通明,像着了火,而在城市的边缘,是轮廓清晰的黑暗。
出了机场,没有人来接,我几乎就像伸手打车,突然才意识到柳叔叔不在身边,我就是个到哪都得省钱的穷光蛋。对于一个前一天还坐着高档私家车听着立体声环绕的人来说,因为兜里没钱而走向公交车站这件事,会让人觉得恍如隔世。
坐公交车回去,到租住处时是上午九点,没有人在。放下箱子,我就打电话给林书南,说:“我去医院看看。”
“我不在那儿。”林书南说,“而且赶不回来。”
“没关系。”我说,“你告诉我地址和病房号,我自己过去。”
“成,我一会儿用短信发给你。你刚回来?还是多休息休息,那边没问题的。”
“没事,反正这个点也不能睡觉。”我说。
袁芊骊平时所住的地方,是镇外的疗养院,病症一发作,就转到了市中心的医院来,也就是我曾经住过的那一家。我坐车前往,摸到二楼住院区时,就看到有个人站在走廊里,低头看着一本书。
那不是玄晓之么?
“晓之?”我走过去说。
玄晓之抬起头来:“哦呀,你这么快就回来了?咦,发型还换过了,不错不错。”
“随便一换的,你怎么在这儿?”我说。
“假期闲得无聊。”她说,“反正没事干,不如来这里关照一下曾经的社员。”
“情况如何?”我说。
“她刚睡着。”玄晓之轻声说,“你可以进去看看,我在外面是怕背单词打扰到她。”
我走进去,看见袁芊骊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这病房,比我当初住的档次高了不少,墙是彩色的,两旁挂有装饰画,还有电视机。
我走到她身边,才发现她是醒着的,但是她的眼神一片漠然,仿佛根本没有看到我,这种神情令我想起以前做志愿者时看到过的自闭症患儿。
“你还好么?”我说。
很久的沉默,久到我以为自己不会得到回答了,她却说道:“我没事,医生说情况已经稳定了,再观察两天就可以回到疗养院了。”
“你喜欢疗养院,不喜欢医院?”
“时不时有人哭天抢地的,当然不喜欢。”她说,“那边清静些。”
她将头扭向窗外,然而窗外并无甚风景可看,今天天气不佳,连云都连成灰蒙蒙的一片。
“我听说你回过国了。”她说。
“是啊。”我说,“去了海底世界,还有博物馆,你想不想听听?”
她想了一想,摇头:“我现在精神集中不了。”
于是陷入沉默,我跟她一起望着窗外,外面还是无风景可看,过了两三分钟,她说:“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做?”
“我?”我说,“唔,不管怎么说,日子还得过呀……说句不好听的,参加完葬礼,不还得继续上学么?”
“是呢。”她说,“不管我是否活着,世界都还是一个样子。”
“怎么了吗?”我说,“为什么你要那么问?”
“我只是在想,我究竟能对这个世界造成多大的改变。在父母离世之前,世界都是围着我转的。”
“你希望世界为你改变吗?”
她摇头。过了一会儿她才说道:“呐,如果我死了的话,你就能和林书南在一起了?”
“哦,天哪!这样说显得我很不道德诶,好像专在等你死一样。”
她摇头:“林书南那个人,他自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其实……”
“其实?”
“你要是不抓紧时间的话,会被人抢走的。”袁芊骊笑着说,我无法看明白她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说真心话。
走出病房的时候,我看见玄晓之正把书收起来,她看见我,说:“这就出来了?我还以为你会多待一会儿的。”
“病房而已。”我说,“知道个平安就可以了,也没有必要久留,她又不喜欢热闹。”
“说得也是呢。”玄晓之说,“那,我们一起走?”
我没有拒绝,步下楼梯的时候,玄晓之问我:“你回国的时候,林书南送你去机场了?”
“是啊,你问这个干嘛?”
“好奇。”她说,“呐,你跟他说你要回国的时候,他是什么反应?”
“这个……我记不太清了,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地反应。”
“你这人那,也是有点木的。”她说,“你没觉得他表现得有点失望吗?”
“嗯?”
“我跟他网聊的时候,有提到你。”玄晓之说,“期中考试之后的假期,他原本可能是想约你出去玩来着。”
“喂,你可别唬我。”我说,“他那种人,怎么可能主动约人出去玩?”
玄晓之摇摇头:“你这个呆子。”
“问题是,假期中他忙得团团转了。”
“是啊,说不定这就是命运吧,好好的一个假差不多毁了。”玄晓之说,“呐,不过现在芊骊的状况稳定了,他好像还是很忙的样子,也不知道是有什么事。”
##第67章 他竟然没发现!
回到住处,苗嘉木正坐在沙发上看书,一抬头看到我,他就说道:“哟,兰姐,做过头发了?”
“嗯,被别人拉去的。”我说。
“很漂亮啊。”苗嘉木说,“这可要好好养着,明天到学校去,给学生会的大家都看看。”
“什么呀!”我说,“哪值得这么在意。”然而他这么一说,我心里倒是有些小得意的。
“真的很漂亮。”苗嘉木说,“眼前一亮了都,你平时又不怎么打扮,要是好好打扮,哪愁没有人追。”
“我才不稀罕呢。”我说。但是,实话说,被这么夸还是很受用的。我的心里竟浮起了小小的一点点虚荣心,想听到更多人夸我的新发型了。看来,唉,身而为人还是不能免俗啊!
第二天上午的课,我和林书南理应是同一节,但我没在教室里看到他。
这很罕见,因为他虽然算不上学霸,但是很少翘课,我发消息给他:“你怎么没来上课?”
他很久都没有回复我。
快要下课的时候,我再次发消息给他:“一起吃饭吗?”
这次他回复了我,一个十分简单的字:“不。”连表情都没带。
下午他还是没出现,我猜想他肯定很忙,也就没再发给他。
没想到,这么一来,他整整五天都没有理我。一直到周末的时候,我才在马路边的一家小饭馆遇到他,当时他一个人坐在一张双人桌边上,菜还没有上来,他也不看手机,就那么面对着桌子,神情活似思想者。
我走到他对面,说:“在等人?”
“没有。”他说。
“那就是一个人。”我说,“我可以坐你对面吧?”
他默默地点了点头,我拉开椅子坐下,他的目光略略移动了一下,我期待着他发现我的新发型,但他并无反应。他的目光虽然扫过了我,但他所看的并不是我,那目光汇聚在某个虚空的地方,而那里有什么,我无法知道。
“心不在焉?”我说,“发生了烦心事?”
他默默地点了点头。
“能说吗?”
他摇头。
“那算了。”我说,“喂,有人在你对面,就不要一脸空漠了成不?咱们聊点儿什么。”
“是啊,聊点儿什么。”他像是突然醒悟过来一般地说道,眼神也变得活泛一些了,可是,草,他还是没发现我的变化!
“聊什么呢?”我思考着。他沉默了一会儿,说:“算了,不聊了。”
于是我们陷入沉默,相对无言地吃完了一顿饭,当然,直到最后,他也没发现我换了发型。他只是在默默地扒拉完饭之后,默默地起身离开,我叫住他,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既然把我当朋友,我可以和你一起承担。”
他没说话。
“我不会告诉其他任何人。”我补充道。
他摇了摇头,转身走了。我不由得叹息一声。
下午我背着书包,想去一回图书馆,但是走在路上,就觉得失去了看书的心情。我漫无目的地沿街走着,走着走着,就有一个黄色的身影蹿出来,蹿到我脚边。
“苏珊?”我说,“你怎么自己跑出来了?”
她冲着我摇尾巴,那毛皮和之前的样子比起来,真是油光发亮,看来好东西没少吃。她走到我身边,蹭蹭我的腿。
我猜想是林书南故意把她放出来了,毕竟这家伙原本就是野狗,在屋里头是待不住的,林书南又忙,就让她自己出来跑跑,反正她脖子上有项圈,别人见了,也都知道是有主的狗。
“既然他不在,我陪你走走吧。”我说。
狗这动物,有时候比人讨欢喜得多,因为它们永远也不会腻歪,不会动不动跟你闹情绪,更不会闹了情绪,你猜半天还不知道是为什么。
苏珊跑在前面,脚步轻快,我跟在后面,她在街上到处逛,东闻闻西嗅嗅,走了很久,却一点儿也没有回家的意思,我想这家伙真是长野了,一旦对人类放下心来,就到处乱跑。
然而,过不一会儿,我看见她钻进了一处草丛中。这草大概太久没有修剪,已经长得有些过分了,她钻进丛中去,不一会儿我听到了小狗的声音。
“咦?”
一只小狗钻出来,甩了甩脑袋,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它比上回见面时长得壮了不少,我猜想它差不多已经断奶了。苏珊过去轻轻舔舔它,然后回头得意地望着我,不一会儿,另外两只小狗也从草丛中钻了出来。
这些家伙怎么都在外面?
更加令我震惊的是,当它们从草丛中钻出来时,我隐隐约约看见草丛中有个东西,定睛一看,发现竟是个棉质的狗窝!
“你们搬出来了?”我惊讶地说。
苏珊摇头晃脑地,似乎对这新住所十分满意,我却是满脑子问号:苏珊这么粘人的家伙,为什么会搬出来呢?难道是林书南把她赶出来了?……不可能啊!林书南就算赶我也不会赶狗啊!
“你……你为什么搬出来?”我说,问完又觉得自己傻,她就算听懂我的话,也没法明确地回答。
苏珊晃晃毛茸茸地大尾巴,把往外面冲的小狗一只一只地撵回窝去,然后继续脚步轻快地冲上了马路,我连忙跟在后面,她跑着跑着,就跑到了林书南的家门口,回头看了一眼,却继续向前跑去。
我们绕进了小巷,苏珊奔向了林书南家的后门,冲上去用爪子拍打着门,门内传来林书南的声音:“等一下!”
苏珊于是在门口坐好,静静地等着,但是过了好一会儿林书南也没有出来开门,苏珊渐渐有些不耐烦了。
“呜……呜……”她委屈地叫着,用爪子挠挠门,但是门内传来的回答依然是:“等一下!”
“汪!吼……汪汪汪汪汪!”苏珊大叫起来。
“真是的,不就让你等一会儿么,你还跟我生气了。”门内终于传来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苏珊立刻收起一副凶相,两眼泪汪汪地看着林书南,一副受了天大的委屈的样子——真是个心机婊!
林书南开了门,看到我,讶异道:“你怎么来了?”
“路上刚好碰到苏珊,跟她一起过来的。”我说,“怎么回事,她现在不住你家了?”
“野惯了的。”林书南说,“在家里待不住,一天要出去玩好几次,还不如野放了。”
“可她毕竟是粘人的。”我说。
“住外面也好。”他却说,“毕竟人狗殊途,要是一直跟着我,保不齐哪天被我连累了。”
“说起这个!她为什么不走正门?”我说,“莫非最近发生了什么事?”
林书南摇摇头:“没那么严重,但是你知道的,我是有仇家的人,要是让他们盯上了苏珊,事情会很难办。”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没有那么简单吧?”
“嗯?”
“没有那么简单吧?”我说,“你要是真这么想,那你在她刚来的时候还表现得很开心的样子?而且你这几天状态一直不对,所以我想,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他沉默良久,低头看着苏珊说道:“史兰,有时候太聪明可不是什么好事。”
此话一出,我知道我今天是别想问出真相了。虽然他语气平静,但是话中带刺,那刺并非是指向我的,我不知道它指向何方。
林书南蹲下身,把手上的一个橡皮球递给苏珊:“喏,这是今天的新玩具。”
苏珊叼了球,摇起尾巴,转身欢快地跑了,林书南望着她的背影感叹道:“生命力真强,前段时间还那么一副疯疯癫癫又谨小慎微的样子,现在完全放开了。”
你什么时候能放开呢?我望着他想。他收回目光,说道:“正好你来了,上次求你那事儿,你还记得吧?”
“咦?什么事儿?”
“你能教我几招吗?”他说,“我知道你练过武。”
我当然记得,但我没想到他现在提出来。和上次说这句话的时候一样,他神情严肃,但是,这回他的话中更多了一份壮烈的气氛,仿佛如临大敌一般。我说道:“很多事不是靠武力能够解决的。”
“我知道。”他说,“有总比没有好。”
“那好吧。”我说,“你什么时候有空?”
“现在。”他说。
“现在?”
“进来吧。”他把屋里的拖鞋踢过来,“反正这房子空间大,练几招没问题吧?沙袋我也买好了。”
“没有倒是没有的。”我说着,换上鞋走进去。我记得以前每次来,他都是用手把拖鞋递过来的。
“喏,这边。”他说,“储物室里面有空间。”
我路过门口的镜子,回头看看自己的脸,我很想问他,是不是到现在都没意识到我换了发型,但我最终没有问出口。
“集中精神。”我告诉他说,“我知道你有心事,但是这事儿,你若是不集中精力是练不好的。”
他点点头,但我觉得他还是有些心不在焉。
一个小时后,我想他大概不是这块料子。并不是说他学得不好,而是他身上根本没有那种攻击性——林书南出手打人这件事,本来就很奇怪。
我想起第一次和第二次见到他时候的事,那时候他明知道自己在引火上身,却根本没有试图自保,甚至也许他在渴求着某种伤害。他自己说过的——这是赎罪。
那么现在,他向我学习武术,是为了什么?
##第68章 想象你的仇家
这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天已经有些暗了,我干脆就在外面吃了晚饭,刚回到住处,就听到里面一片造反一般的动静。
“你们说!地板上这个凹痕是谁弄的!我一开始就跟你们讲过!要爱惜地板!一群混蛋!把人的话都当耳边风。”所罗门的声音像魔咒一般传来。
我默默后退,我看暂时还是别进去的为好,虽然这么做不太厚道,但是多一个人被骂也不会改变什么。我守在门外,想听听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听到了一大堆不雅词汇,过了老半天,我才终于把事情搞明白了——原来不知是哪个在挪动家具的时候划伤了地板。我不禁撇了撇嘴,在心里嘀咕道:让他用这么脆弱的地板!活该!
我心里琢磨着,该不该回去面对一下,一回头,突然看见一个人站在我身后,差点没一脚踹上去。
“副会长?!你在这干嘛呢!”
李新觉尴尬地咳了两声,说道:“我是来找人的,没想到却听到……你们房东,真的是……”
“我上回没说过分吧?”我说。
“说起来,我之前问了问数学系的人,他们都说这老师讲课的时候倒很平常,没弄出过什么岔子,也很少在课堂上发火。打分嘛……我们学校的分数是有制度规定的,他也不能往高了或者低了去。”
“唉。”我说,“看来他是专在校外发火。”
“内个……我现在能进去吗?会不会火上浇油?”
“我不知道诶……”
正说着,屋内传来一声:“谁在外面?”随即,门打开了。所罗门那张屎面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他见了李新觉,惊讶地说:“学生会副会长?”
“啊……老师好。”李新觉说,“我是来找人的。”
“进来吧。”所罗门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李新觉进了门,我感到他大松了一口气。
屋内,千易贤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玩着手指,羽鸟十香的房门刚刚关上,苗嘉木把下巴搁在桌上,撅着嘴。看来,今天我是唯一一个逃过一劫的人。
我刚关上门,所罗门就问我:“你认识学生会副会长?”
“认识。”我说,“不过不是我带他来的。”
所罗门盯了我一眼,转身上楼。
我回了自己房间,不知道这天李新觉来谈了些什么,两个小时后他离开,苗嘉木过来敲门,说:“兰姐!你现在有空吗?”
“怎么了?”
“我们的会议又要开始了。”
我打开房间门出来,说:“怎么的,房东走了吗?”话说完,我看见三个室友都坐在沙发上了。
“嗯,他刚刚出去了。”
我在沙发上坐下,单手托腮,说道:“说起房东这个事情,我实在是心里没谱,要把他揍一顿是容易的,但是揍完之后怎么办?”
“最靠谱的还是动用学生会的力量吧?”千易贤说,“以学生会的势力,或许能做点什么。”
“能做什么呢?”我说,这毕竟是我们四个人的事儿,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闹到学生会去,事实上,跟主要的是,我不想让林书南知道这回事。真是莫名其妙,我自己都不明白这有什么可瞒的。
四个人都低着头,苗嘉木又提了几条建议,但是都被一一否决了,想来想去,说来说去,过了半天,我们仍然在原地踏步。
最后,千易贤托着下巴说:“要是这事儿解决不了了,那就只有搬走了事……不过你们能轻轻松松走,我还欠着他的钱,要是他不放我走,事情就麻烦了。”
我摇头:“以他那性子,要是我们真要走,他还不得收几个家具损耗费,地板损耗费,天花板损耗费之类的?我们算是掉火坑里了,想走,哪有那么轻松。”
又说了几句,突然我们的手机同时响起来,我拿出手机一看,是李新觉给发来的:
【我跟他说过了,就说在屋内大吼大叫,影响学校形象。】
我们四个人互相看看,我说:“你们觉得会有效吗?”
“不好说,说不定他会生气,然后变得更过分。”苗嘉木说。
“作孽啊。”我说,“要是真那样,那还不如把他揍一顿走人算了。”
正在这时,传来了开门的声音,于是我们全都缄口不言,默默地看着门打开,所罗门走进来,一张脸像水泥一般阴沉,但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径直上楼了。
我们都松了一口气,但是不一会儿,四个人又同时受到短信:【一个星期内把地板的修理费打到我卡上,每人一万美金。】
“他奶奶里个擦的。”苗嘉木忍不住说,“一个小划伤而已,用四万美金?”
“不付了。”我说,“就拖在那儿,他也不能把我们杀了。”
“实在不行就打官司呗。”苗嘉木说。
“烦得要命。”我站起身来,“不管了,我先进去做作业了,嘉木说得对,大不了打官司呗。”
“唉……”其余人都摇摇头,我起身回了房间。不知为什么,这么说了之后,反而觉得轻松不少,大概去掉了原先那个“不能撕破脸”的枷锁了吧。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每天去林书南那里,教他武术,他学得很认真,但是,他的脸色一天比一天更加阴沉沉了,看得我也浑身难受。
“今天先到这里吧。”第七天的下午,只过了半个小时,我就说道。
“这么快?”他说。
“你的招式没有杀气。”我说,“这样就算一招一式练得再到位,也无法形成真正的杀伤力,毕竟这个镇上多得是打架老手,在他们眼里你的招式还没有广播体操有威胁性。”
他点了点头,说:“大概吧。”
“你没有仇人吗?”我说,“想象你面前站着你的仇家,再出招试试看。”
他沉吟了一下,站起身,照着沙袋就是一拳,令我十分吃惊的是,我仅仅是那么一说,他的气势就和刚才完全不同了。莫非他真有什么恨之入骨的仇人?该不会是为了报仇才练武的吧?不不,不对,那样的话他就不会到现在才发挥出仇恨的力量了。
我看着他出手,以及出脚,真的和刚才大不相同,我想,如果以他现在的气势的话,或许我都打不过他。我试着走上前去,突然侧身闪入,一个格挡,握住了他的手腕。
咦?
我轻轻松松地就拦下了他的招式,他有点讶异地望着我,我更加讶异地望着他。
“你为什么突然冲过来。”他说,“危险。”
“危险个屁啊。”我说,“你这力是怎么使的啊?我屁事儿没有,你看看你自己的拳头都青了。”
他露出一个笑容,不,那不能称作笑容,只不过是勾了勾嘴角,他说:“大概我真的不适合这个吧。”
我退到一边说:“不是你不适合,而是……你最恨的人,就是你自己,所以你才会不自觉地伤到自己。”
“这个说法未免太唯心主义了。”他说。
“可是我没说错吧?”
他突然露出颓丧的神情说:“你走吧。”
“诶?”
“我不学了,学不成的。”他说,“抱歉花了你那么多时间。”
我想说点儿什么,但不知道说什么好。最终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退了出去。
“再见。”我说,“如果你需要倾诉的话,我随时洗耳恭听。”
我回到住处,刚一进门,就看见所罗门瘟神一样的身影。
“钱呢?”他说。
“什么钱?”
“地板的钱。”
“地板的事儿,我们已经请专业人士来修过了。”我说,“修地板的钱,我们四个人平摊了,已经打到你的账户上,怎么了吗?”
“那不是我要的数目。”他说。
“那是实际修补用的数目。”我说。
“你们弄坏了地板,这事儿的损失不止是修补费那么简单。”
“是啊,你说得没错。”我微笑着说,“你还想要精神损失费是吗?正好,你压迫我们那么久,我一次都没问你要过精神损失费,就从那里面扣除了吧!记住你还欠我二十万的精神损失费哦~”
我知道自己在激化矛盾,但是我忍不了了,要是再这么忍气吞声下去,我非炸了不可。
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脸色由白转红,再由白转红,最终他抬起手,一个耳光朝我扇过来,但是我抓住了他的手,狠狠地一拧,他嗷地叫了一声。
“你以为你很牛是不是?”我说,“好吧,那你牛下去吧,但我迟早会让还回来的!”
说完,我转身就走,这个地方我是不想回去了,但是去哪儿呢?但是,这么和所罗门闹翻了,接下来要怎么办呢?翻脸翻到底吗?
走在路上,我正想着今晚去哪里过夜,林书南那里是肯定不能去了,我可不想看到他那郁闷到致郁的脸,那么,看来只能住宾馆了。
正走着,一个小男孩拉了拉我的裤腿,说:“姐姐……”
我心里一惊,心想虽然这孩子长得可爱,但是我并不擅长和小孩子交往呀……咦?这孩子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
“你是……圣诞节时候的那个孩子!”
##第69章 别把坏心情扩散
“你怎么在这儿?”我说。
“在外面玩啊。”他说,随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灿烂的笑容,“姐姐,你还记得我呀?”
“我记得。”我说,“不过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你那时候有没有告诉过我?”
“我叫克里斯·维布伦。”他说,“朋友都叫我克里的。”
“那么,好吧,克里,你怎么一个人在玩?”
“姐姐,我想去找上次扮圣诞老人的那个大哥哥。”他说,带着乞求的表情。
“咦?你为什么要找他呢?”我说,“你不是有很多小伙伴的吗?”
他摇摇头:“几个好朋友都搬走了。”
“那你妹妹呢?”
他一脸无奈地说:“妹妹在学校里和别的同学打架,被禁足了。”
“好吧,好吧,你也挺无奈的。”我说,“可是大哥哥今天挺忙,我来陪你玩吧。”
“不嘛。”男孩露出失望的神情说,“我就要大哥哥。”
“你也体谅一下大人嘛。”我说,“大家都很忙的,而且也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怎么能随时随地陪你玩呢?”
“可是……”小男孩低下头,然后又迅速抬起头来,“大哥哥心情不好?”
我摇摇头:“你不用担心那个……只是,现在还是我陪你玩吧。”
我陪他玩了一会儿,可是他神色黯淡,始终心不在焉地摆着一副臭脸。我也郁闷得很,心想近段时间来碰到的事情件件都那么致郁,再这么下去,我也要整天拉着一副臭脸了。
过了半个小时,我实在是撑不下去了,说道:“我们这样玩也没什么意思,算了, 你还是回家玩玩电脑好吗?”
他不说话,转头望向街角,我看到街角放着一个很精致的篮子。虽然刚刚也看到了那个篮子,但是我没有注意。
“那个篮子是你的?”我说。
他点了点头:“里面是我给大哥哥做的折纸,很多哦!
“折纸?”
他跑到篮子边上,说:“姐姐你看!有老鹰,有船,有飞机,有青蛙、帽子、衣服、裤子……还有玫瑰花呢。”
“这么多?全是你自己折的?”我蹲下身,拿起篮子看看,里面果然应有尽有,作为一个除了最简单的飞机和船几乎啥都不会折的人,我感到了深深的自卑。
“你是从哪儿学来这么多知识的?”
“青蛙是学校老师教的。”克里说,“简单的这种纸飞机也是。其他是我看着书学的。”
“竟然能学到那么多啊……”
“嗯,从上次圣诞节之后我就开始学了,我妈妈老骂我花太多时间折纸呢。”克里低着头笑笑,“我一直想把这些送给大哥哥的,今天……今天真的不行吗?”
我看着他期待又担心,兴奋又害怕的表情,一时语塞。今天真的不行吗?真的吗?
我叹了口气,起身说:“走吧,我带你过去,见了面要乖乖的哦。”
克里一下子跳了起来,兴奋地就冲了出去,我连忙喊他:“跑慢点儿!喂,不是那个方向!跟我过这边来?”
“咦,不是那边吗?”克里回过头来,眼中的期待像在发着光。
我弯下腰,对他说道:“大哥哥在和别人躲猫猫,所以,我带你去见他,你可别告诉别人他在哪儿哦!”
“嗯,我知道了,不告诉!”
我走在前面,克里跟在后面,双手提着篮子。我绕到林书南家的后门,轻轻地按下了门铃。
过了好一会儿,屋内传来声音:“谁?”
“是我。”我说,“有个孩子……他要找你。”
“我现在没空。”他说。
“对不起,花不了多少时间的。”我说,“那孩子就是上回圣诞节时候你救下来的两个孩子里的男孩子,他有点东西要带给你。”
过了好一会儿,门开了。
“什么东西?”林书南说。看到他漫不经心的神色,我觉得带这孩子过来完全就是一个错误。克里把篮子递过去,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说话,林书南就接了过去,说了一声“谢谢”,接着就要关门。
“等等!”我说道,“那是……”
“我会看的。”他说。紧接着,那门在我和克里的眼前关上了。
我转头看克里,他的脸上带着一种难以捉摸透的表情,带着一点惊讶,带着一点失望,然后,这惊讶和失望渐渐地扩散成一种悲哀的神情。他后退了几步,低着头。
“这不是你的错。”我说,“他今天不对劲儿,过几天就会好的,过……”然而,克里没有听我讲完,转身就跑了出去,我站在原地,心里生起一股无名的火。
这是谁的错?也许谁都没有错,我不想对任何人发火,可是,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都会变得心情糟糕?
我转过身去,敲林书南的门。他开了门,默默地看着我……不,他的眼光只是盯着虚无而已,根本没看我。
“很抱歉!”我说,尽量让自己措辞严谨语气冷静,“也许打扰到你了,但是我想说……”
“确实打扰到了。”他说,“你为什么要带他过来?你明知道那不是好时机。”
“我知道。”我说,“并且我还得告诉你他都为你做了些什么,因为你什么都不知道啊……”
听到这一句,他突然愣了一下,他的脸色刷地白了一瞬,然后我听到他低声地说:“什么都不知道?”
他的脸上带有了某种奇特的神情,我花了一秒钟时间,才意识到那是愤怒,他生气了,完全在我意料之外地生气了,他说:“什么都不知道的是你啊!”
我愣了,然后,一股无名的火从我胸口涌上来,两秒钟之后,我狠狠地抓住了他的领子,把他推进了屋,吼道:“那是因为你什么都没告诉我吧!”
他显然没意识到我也会发火,脸上一阵愕然,我乘着这股气势,继续说道:“我早就告诉过你,我愿意听你倾诉,愿意和你一同承担。可是你什么都没有告诉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告诉我,你却还用你的坏心情来给我添乱!既然觉得你可以一个人承受,那就别把你的坏心情扩散给别人!你这个混蛋!”
他仍然愣愣地站在那里,我看着他那样子,真恨不得一拳揍上去,但我忍住了,转过身就走。刚刚的话我绝对不会后悔!如果伤到了他,那是他自找的!我从来没见过那么蠢的男人!
今夜的风很冷,冷得我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快步走了好一会儿,我才想起来自己是在无目标地乱闯。我抬起头,这儿是哪儿来着?
这是一条小巷,大晚上的完全没有人从这里经过,女孩子在这里很容易遇到危险,不过,容易遇到危险的人里不包括我,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普通的混混来一个我就能放倒一个。我抬起头,看着路旁的围墙和楼房,仅仅在一墙之隔的地方,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热闹得多的世界。
?!
突然有人从背后捂住了嘴,我一脚后踹,同时伸手去握他堵在我嘴上的手,但是,我马上认识到这家伙不是一个普通的小混混——他的力气太大了,而且动作非常坚定。
卧!槽!
在我来得及挣脱之前,一坨什么东西被塞进了我的嘴巴,小巷的黑暗与内心的急迫使我无法看清来人到底是谁,他们有几个人,只能看到眼前的黑影在晃动,那大概是人的手臂。紧接着,有一根布条样的东西绑在了我的脸上,堵住了我的嘴,使我用舌头把那坨东西顶出去的努力宣告失败。最后,我感到有其他人将我的手掰到背后,把我的手和脚用绳子捆起来,
“别动,老实点。”有人在我耳边轻声说,“我们可是专业的。”
是的,我感觉出来了,他们比普通的混混专业多了。
有人把我抱了起来,我的眼前一阵旋转,我看到了天空。天空移动着……不对,是我在移动着,道路两旁的建筑物随着托着我的人的步伐起起伏伏,不久,我听到了开车门的声音,我被扔到一辆车里,紧接着车门关上,引擎声响起,我感觉到车开始震动起来,有人伸手把我衣兜里的手机掏走了——我被绑架了。
嘴里的那坨东西大概是棉花,干干的,软软的,我此生第一次体会到棉花这东西口感是如此地糟糕,然而看样子我还要忍受这糟糕的味道很长时间。品尝着这种干涩无味,想起今天的种种遭遇,我郁闷得简直想哭。但是,我告诉自己要冷静,冷静,冷静!!!必须理智地考虑现在的情况!
这些人到底是谁?
我回想了半天,我的仇人……呃,所罗门吗?他如果知道我认识几个有钱人,说不定是会那样做的,可是几率很小,那家伙虽然会来事儿,可我不觉得他会为了坑我钱而冒进监狱的风险。
那到底是谁呢?
我心里猛然一惊,对了,绑架我的,也不一定就是我的仇人啊,我先前从林书南的房子里出来,他们或许是林书南的仇人,把我当成相关人员一起绑走了?
##第70章 囚禁之中
车开了很久很久,一直到我都快要吐了,才终于停了下来,有人把我抱起来,走了出去,我瞪着眼睛试图看看周围,可惜只能看到天空。接着,那人走进了一幢老旧的建筑——我闻到了一股呛人的霉味儿。他蹬蹬蹬地上了两层楼,随即,我被扔到一个空房间的角落里。
我脸上的布被解了下来,嘴里的那坨棉花被拿出来的时候,我感到一阵恶心,差点儿没吐。我抬起头,看见面前站着三个高大的汉子,其中一个说道:“老实点儿,待着别动,否则……”
否则后面是什么话,他没有说下去,但我用脚趾头都猜得出来。我想我应该说点什么,但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长时间被堵住嘴巴似乎让我失去了语言能力。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开,并且把房间的门也给关上了。
我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抓了进来,连自己为什么被绑都不知道。麻绳的束缚让我手脚发麻,我很怀疑,要是一直这么下去,我的手脚会不会坏死掉。嘴里棉花的余味和手脚的酸麻让我心情跌到了谷底,我抬起头,很有种想哭的感觉,事实上,我真的有点红了眼圈了。我希望这时候不会有人进来,看到我傻逼兮兮的样子。
这间屋子里什么都没有,除了头顶上的两管日光灯,和门边的日光灯开关。没有地板,没有墙纸,没有吊顶——看起来,这间屋子根本没有来得及装修过,但看上去又不像是新房,也许是出于某些原因被开发商废弃了的屋子。
我试着动了动手脚,绳子绑得很紧,看起来,以我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挣脱开的。我发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要无能为力,这让我又生气又悲哀。我像一条濒死的毛毛虫,从房间这头蹭到房间那头,再从房间那头蹭到房间这头,然而当然没有发现任何可乘之机。
我把绑在背后的双手在墙上蹭着,然而,蹭了半天,我感觉自己的手腕都要被绳子磨掉一层皮,或许已经磨掉了一层皮,因为它们痛得厉害,可绳子没有丝毫松动的迹象。我试图靠着墙,用腰部的力量让自己站起来,这样的话,或许我可以够得到门把手,虽然我相信门多半已经被锁了,即使够到也没有什么用,但我仍然付出了种种努力想让自己站起来,可是这些努力全部都白费了,我所得到的只是摔了十七八跤所带来的乌青块。
最终,我靠在墙边,精疲力竭。我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在这个没有窗子的房间里,没有日夜的变化,而剧烈的心跳和一团乱麻的心情让我的生物钟也失了效。也许我在这里仅过去了五分钟,也许已经过去了十个小时。不,我不关心自己在这里待了多久,我只是想知道还要待多久。那些人离开后,这里就只听得见我自己弄出来的声响,我甚至怀疑世界已经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毁灭,地球上只剩下了这一幢完整的建筑,而我还蒙在鼓里。
等待,尤其是在困境中的等待最为煎熬,因为我不知道还有多久,当时间概念变得模糊的时候,一秒钟也会显得像一个世纪。
我很疲惫,但我无法入睡,我很焦虑,可我动弹不得。我只能沮丧地想着种种不快,这时候,过去一个星期里发生的所有的不快全都在我头脑中冒了出来。
终于,门开了,我猛然抬起头,然后看见有三个人架着另一个人走进来,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是原来那三个人,而那个被架着的人——我勒个操——正是林书南。他们把他粗暴地推进来,林书南低着头,但是他一瞥到了我,便立刻抬起头来看着我,那三人将他推到墙边,解下他脸上的布,然后说了一句:“一会儿再来跟你们说。”转身走了出去,而这一次我仔细地听了,门确实从外面被锁上了。
他们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我和林书南面面相觑,然后我说:“他们是冲着谁来的?”
“恐怕……是我。”林书南说,“抱歉。”他的声音有些发抖,我不知道这是害怕,愤怒,还是别的什么。
“那,你知道他们的目的吗?”
“也许知道。”他说,然而并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我闭上了嘴巴。我在心里提醒自己不要着急,现在,此刻,我们首先需要的是冷静下来,冷静……然而我的心跳仍然很快,我的呼吸仍然浅而急促,我看着眼前的地面,地上的灰尘似乎在告诉我,我仍在尘世,而林书南则是看着我的脸,他盯了很久,冷不防开口说道:“你换发型了?”
“你终于发现了。”我哭笑不得地说,我发现自己的声音也开始发抖,让自己冷静的努力并没有成功。
“是不是太晚了?”他说。
“好看吗?”
“好看。”他说,过了一会儿又补充道,“非常非常漂亮。”
“嗯,我想也是。”我说。
又是沉默。
“那些飞机,我看了。”这回他先打破了沉默,“我小时候也很喜欢纸飞机。”
“真的?”
“嗯,我曾经会十几种纸飞机的叠法。”他说,“可惜现在忘得差不多了。”
“我也是。”我说,“表哥教过我,我差不多忘光了。”
“我没有跟你讲过我的身世吧?”林书南说。
“没。”我说,“只不过你告诉过我你是在中国农村长大的。”
“是啊,我长在一个小山村。”他说,“不过我是捡来的孩子。我爸……我的养父母,他们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后来养父在偶然一次进城的时候,把我抱回了家。”
“这么说你是在城里长大的。”我说,“指不定还是城里的孩子。”
“是啊。”他说,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他们说我当时包在一块布里头,上面写着一个‘彻’字,是繁体的‘徹’,后来七夜雄治就是凭这点认定了我是他的儿子。”
“这也就是说,你是七夜雄治的儿子这件事……”我的兴趣被勾了起来,我几乎忘了自己还处在被绑架中。
“没有得到认定。”他说,“现在想想,彻这个字又不是什么生僻字,就算是繁体,也不能就认定是日文,当初竟然大家都那么认准了,真是……也许那就是被突然事件冲昏了头脑吧。“
“所以,你究竟是……”
“我不知道。”他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孩子,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哪国人的孩子,也许哪一天又会从哪里冒出来一对人,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而且他们说不定一个是印度人,一个是印第安人。”
我不禁也跟着苦笑:“你不打算跟七夜雄治做亲子鉴定?”
他突然沉默了,过了整整半分钟,他才说道:“也许会……罢了,还是不提这个。”
他顿了顿,说:“小时候养父对我很好,虽然家里穷,但是从来不会少了我的吃穿,并且尽心尽力地送我去上学,农活,他教我干,但从不强迫我干,事实上,那时候全村,全班,全校的人都嫉妒我有个那么好的父亲。”
“那后来呢?”
“他接受不了我是个日本人的孩子。”他说,“那时候根本没有想到我不是七夜雄治的孩子这种可能性。”
我想,他说的“接受不了”,恐怕不是单纯接受不了那么简单,我想起那两个到处找他,而林书南到处躲他们的中国人。我不敢继续问下去,怕他说出什么让他自己也后悔说出的秘密。我们又陷入了沉默,而沉默将原本被冲散一些的不安再次聚拢来。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一个世纪,门开了。我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和一个我不熟悉的灵魂——李新民站在我的面前,他走过来时神情严肃,这让我差点儿将他误认为他的哥哥李新觉,然而他一开口,我就立刻否认了那个错误想法。
“你们也有今天。”他说。
“没想到你不单单是和普通的混混有来往。”我说,“你们想要什么?”
“钱。”他说,同时直勾勾地盯着我的胸口,让我不由得缩了缩身子,“我没想到他们把你也抓了来,不过正好,既能当人质,又能给我们添乐子。”
“你们针对的果然还是我。”林书南说。
“不。”李新民笑了笑,事实上以他的那张脸,如果不是笑得那么邪恶的话,我觉得他说不定可以笑得挺帅。
“我们已经知道你住在哪儿了,当然,也知道你的学校信息,更重要的是,我们是黑帮。”李新民笑着,弯下腰,凑到林书南的脸前,“如果不想让那对夫妻找到你的话,最好听我们的话,毕竟,一旦被黑帮盯上,就算你搬走,我们也会用我们的力量追过来。”
又是那对夫妻!我想。没想到,他们竟然能借用黑帮的力量!
林书南不说话,李新民说道:“怎么着,你还在犹豫吗?”
我心里的担忧升腾起来,一旦被这些人盯上,他们不仅会敲你一笔,说不定还会隔三差五地来敲你一笔,那样的话,林书南就会永远生活在阴霾之下,那时候他往哪儿逃?逃到美国去吗?
##第71章 狂飙而逃
沉默,一片沉默,李新民收起笑容,退后几步:“你需要时间考虑的话,我可以给你时间,我们不着急,该着急的是你们。因为,我们不会松开绳子,更不会给你们饭吃。”
说完,他就带着那两个人退了出去。
“呐,书南。”我说,“他们抓住你的时候,是什么时间?”
“清晨五点。”林书南说。
“那么现在已经是白天了,一定会有人发现我们不见了。”我说,“等吧。”
我们无奈地继续坐在地上,我感觉自己的手已经失去了知觉,要是再这么下去,说不定它们真的会废掉。李新民说得没错,该着急的是我们。
我数着自己的心跳来估算时间,大概数了有一万四千多下的时候,李新民终于又开门走进来了。
“想好了吗,你们?”他说。
“你为什么要干这种勾当?”我说,“你们李家,家境并不差吧?”
他愣了一下,然后冷笑起来:“不要试图转移话题,更不要跟我开嘴炮,我不吃这一套。”
我闭上了嘴,他转向林书南,说道:“哎呀呀,你也要好好反省一下,我早就跟你说过了,要尽快给我们满意的答复,是你一直拖延时间,才会把无关人员也牵扯了进来。”
林书南没有答话,我瞥着他,他的脸色非常难看,我甚至看出了一丝痛苦的迹象。
“好吧。”最终林书南开口说道,“你们想要什么?”
“钱,以及你的……是七夜家的自由。”李新民说,“我们会追踪你的一举一动的,所以,从今以后,你就跟我们绑定了,当然,能够给你钱的人就是七夜雄治,所以,七夜家从此就会处在我们的掌控之下。”
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比想象更宏大的问题,林书南被控制对我来说当然很可怕,但是对别人来说恐怕算不上什么,但是七夜家被控制,这就意味着,包括玛雅集团在内的,七夜家的一切产业都会受到牵制,而玛雅集团是加拿大排名前三的大集团。
不愧是黑帮啊。
林书南叹了口气,我想起他说的关于他的身世的那段话,就在当时,我还觉得是谁的血亲或许没那么重要,现在看来我错了,有些命运加诸于我们的东西,并不是不去在意就能摆脱的。
李新民满意地点了点头,弯下腰说:“那么,来吧,告诉我有关七夜家的一切。”
“七夜家?”林书南嘴角露出一个酸涩的笑容,不知为何我想起了半熟的柠檬,“你们既然调查过我,就应该知道,我并不是在七夜家长大的,也没有成为集团继承人的打算。”
“但是你在那儿住过,应该不会什么都不知道吧?”李新民说着,把目光转向了我,“或者说,把你绑到这里来这种处罚力度还不够大,你还希望我对这个女孩做点儿什么呢?”
我看到林书南抖了一下,但是那也许是我的错觉。
“别盯着我的胸口。”我说,“胸那种东西我从来就没有。”
“哼。”李新民冷冷地说,“小姑娘挺有胆量,可惜,我并不是那么挑食。”
“太饥渴了……”我小声地说。
“够了。”林书南说,“行了,你想知道什么?我全都告诉你,我……”
他的话没有来得及说完,忽然听得楼下某处传来一声巨响,像是一扇门被砸开了。紧接着,有人大喊一声:“糟了,警察来了!”
我猛吸一口气,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向脑后涌去,高兴和紧张的心情同时扩散开来,让我几乎眼冒金星。
“日!”李新民大骂了一声,紧接着,房间的门开了,可惜进来的两人并不是来救我们的,而是李新民的同伴,他们一人一个把我和林书南拎了起来。“从后面走!”有人喊道,“要是撞上警察,就用人质威胁他们。”
我被磕磕绊绊地拖了出去,一路上不知在墙角和楼梯上磕了多少下,然而我还没有来得及感受疼痛,就感到自己从窗户被扔了出去,脊背砸在地上,这一下摔得七荤八素,我只感觉自己眼前一片黑,脊梁骨都贴到了肚脐眼,过了几秒,才有越来越强烈的疼痛感袭来,紧接着,那个人也从窗户跳了出来,万幸的是没有砸到我身上。
警察似乎还没有到这里来,那人刚要拎起我,李新民却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率先拖着我就跑。
“你干什么!”我听见后面的人喊道,“不要抢走人质!”
我当然无能为力,我觉得自己的脑袋都快在地上蹭掉一层皮了。就在我以为自己就要这么被拖死的时候,李新民突然停住了脚步,我想,他是被警察挡住了。
李新民弯着腰,手撑着膝盖,气喘吁吁,我虽然浑身酸痛,但还是努力地转动身子,让自己看看事态如何。果然,有十几个警察站在不远处,而站在那里的还有柳泉,竟然还有千易贤。
李新民终于直起身来的时候,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千易贤,你竟然出卖我!”
“为民除害,何来出卖呢?”柳泉微笑着说,他的笑容一定让李新民很想把他的脸皮撕下来。
“我……我告诉你据点的位置,不是为了让你告诉警察!”李新民吼道,但是明显中气不足。
千易贤神情异常无辜地摊了摊手,一歪脑袋:“我虽然智商不高,可我不是白痴,我只是不想让自己被你拉进火坑而已。再说了,把据点告诉外人,本来就是你的疏忽。”
李新民扭头四处看了看,突然一把扛起我,转身就跑,我的心立刻又提了起来,但是很快,我被脸朝下地扔在了一辆车的后座上,紧接着想起了关车门的声音和引擎声,车动了起来——他带着我逃跑!
我努力动了动身子,让自己摆脱脸朝下的状态,才发现原来这是一辆小面包车,林书南被扔在后面一排,头在座椅上,腿却滑了下去,那姿势看起来非常不舒服。另外,还有一个李新民的同伙坐在林书南边上。
车开得很快,我在等警察追上来,然而,过了不久,我听见那个同伙在说:“他们没有追上来。”
我只能躺在座椅上,望着车窗外的天。现在大约已是下午时分,天上乌云万里,一片阴霾。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渐渐地暗了,看来,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车身抖动得厉害起来,并且总是在转弯,地势也开始升高,我猜想我们开上了山路,一个个急转弯让我有点儿犯晕。
渐渐地,天完全地暗了下来,天色的阴霾让我看不见星星,于是车窗外只能看到一片黑暗,我开始焦急起来——可恶,什么时候才能到啊!
车子最终一个骤停的时候,我从座椅上滚下来,摔到了车厢地面上。
车门打开了,外面的清新空气涌了进来,我听见李新民说道:“我下去透透气,你看着他们两个。”
但是,那另外一个人没坐一会儿就坐不住了,转身也下了车,在他看来根本不用担心我们会逃跑,而我觉得事实也是如此。
“兰兰,史兰!”林书南在后排叫我,声音干涩,“你手上的绳子,快断了!”
咦,莫非是我之前在地上被拖动的时候,绳子碰到了尖锐的石头什么的?
“别动,我来咬断它!”林书南说,把头凑到我背后。
我的手腕几乎已经失去了知觉,仅能感觉到一点点轻微的压迫感,不一会儿,他说道:“好了,绳子松开了!”
我动了动手臂,竟然有点不习惯这种活动自如的感觉。但是我很快反应过来,连忙转身说:“我把你手上的绳子解了!”
我解开了他手腕的绳子,然后我们各自解开自己脚上的麻绳,再然后,林书南茫然地看着周围说:“接下来怎么办?我们恐怕跑不过他们。”
我没答话,迅速从后面爬到驾驶座上——好极了,李新民那家伙没把车钥匙带走。我深吸一口气,然后迅速把车发动,换档,猛踩一脚油门。车蹿了出去,没来得及关上的车门在惯性作用下狠狠一甩,发出“咚”地一声响。
“好家伙!”林书南说。
“快帮忙把车门关上!”
听见后面传来怒喊声,我的心就要……不,已经跳到了嗓子眼。我在国内的时候虽然学过车,但才考出驾照没多久,而且已经很久没有碰过方向盘了。更何况这可是漆黑的山路,并且我完全不熟悉!
我努力稳住自己,并且不敢把车开得很快,但是,当后面车大灯的光打来时,我不得不加快了速度。天哪,他们还有一辆车!看来这地方不是一时兴起跑来的,而是早就准备好的藏身地点!
山路弯弯绕绕,这里的道路看来已经不再作为公共道路使用,年久失修且十分狭窄,我左一个急转弯,右一个急转弯,只感觉手都快要断了,估计林书南也被我甩来甩去弄得够呛。
“帮我看看他们还在不在后面!”我连抬眼看一眼后视镜的工夫都没有了。
“他们靠近了!快一点儿,还得再快!不行,都快撞上来了!向左向左,别让他们超车!”林书南喊着,紧接着“咚”一声,一个急转弯把他的脑袋甩在了车窗上,“哎哟我靠!再快点儿!踩油门!好,现在我们比他们快了!他们现在被崖角挡住了!”
“前面有个岔路!”我喊,但是在我来得及进一步考虑之前,车已经飞驰了过去,我猛一打方向盘,把车甩进了左边那条路。然后,我迅速地关掉了车灯——上帝保佑,让他们追错方向吧!
“他们来了吗?”我喊。
“没有!”
“现在呢?”
“没有!没有!还没有!……已经过去不久了,他们看来追错路了。”
我很想松一口气,但是一种隐隐的不安升了上来,刚出了一身热汗的我现在又在冒冷汗了。总觉得哪里不对,似乎危险并没有远去,可是那危险到底藏在哪儿呢?
##第72章 逃脱
我仍没有开车灯,只是放慢了车速,忐忑不安地继续向前,但是,不久,我感觉到不远处有灯光,顿时我的心就几乎从嘴里跳了出来。我一边继续开车,一边小心翼翼地朝灯光的方向看去,但是在我看清楚之前,林书南就说道:“是他们。”
他们在我们右侧,悬崖下面的一条小路上,开得并不快,当我继续往前开了一段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什么,猛地一踩刹车,一股绝望的感觉涌上来。林书南没有说话,显然他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这条路,如果继续往前开的话,就会和下面的那辆车碰面!而在现在的这条狭窄的路上,要掉头是不可能的,倒车……倒车的速度绝不可能比他们前进的速度快。
“他们早就知道了。”林书南说,“他们故意绕道来堵着我们……”
“下车!”我一边开车门一边说,“躲到坡上的树丛里去!”随即只听“咣”地一声,因为路实在太窄,我的车门直接撞上了左边的悬崖。那一瞬间我想起柳叔叔曾经告诉过我,斯佩德镇开往惠斯勒曾有一条山路,又破又窄,自从开了新的道路之后就没再用过——妈的不会就是这条蠢路吧!我冲向右边,也不顾自己的小腿撞在了换档杆上一阵剧痛,打开右边车门冲了出去。林书南已经站在外面,可是,我发现右边的路也窄得十分可怕,且向外倾斜,似乎只要一不小心,我们就会从山坡上滑下去。
我小心翼翼地朝林书南那边靠拢,他也攀着车的外缘,朝车尾部移动着,随即,只听到哗啦一声响,天晓得这路面边缘为什么会突然塌掉一块,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摔了下去,那一刻下边传来了得意的笑声,而我惊慌得几乎不敢低头去看。
回过神来时,我看见林书南挂在了树枝上,上下不能,下面的人够不到他,而我更够不到他,几秒钟的沉默后,李新民率先开口道:“咱先去把那个小妞抓下来乐呵乐呵!”
“你先走!”林书南对我喊道。
我犹豫了一下,他继续吼道:“娘的,别在这看我笑话!滚!”
我木然地后退了两步,那一瞬间,我感觉到自己仿佛失去了紧张感和真实感,李新民和另一个匪徒的声音也像是从月球表面传来的一般。我麻木了。
我转过身,朝山上跑去,原本我的跑步速度并不慢,但我现在又累又饿,我不确信自己能否逃得掉,但是,说真的,即便是被凌辱,也不能是在林书南的面前——那是我仅剩的一点想法了。
我攀上山坡,为了甩掉后面的人,我又手脚并用地从一个几乎九十度的陡坡上下去,我的手被山上的尖石头划破了,血流下来,痒兮兮的,但并不很痛。我从几乎两米的树干上跳下去,差一点摔断了腿,站起身时又差一点儿腿软,掉到悬崖下去,但是没关系,现在我对成功逃脱的渴望已经不那么强了。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回过头时,后面没有人追上来,周围一片静寂,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在哗哗地响。
我回想刚才跑过的路线,然后,往回走去。这并不是什么理智的行为,事实上,我也根本不再去在意什么理智不理智的。我只是往回走去,一直到走到原来的地方,看见林书南的时候,我才突然醒悟过来,意识到我自己在做什么。
林书南还挂在树上,我从高处喊他的名字,他轻声地回应我,声音非常虚弱。
“他们够不着我。”他说,“我被困在树上了。”他大概已经用尽了所有能想到的办法来脱逃,以至于现在,他甚至没有力气抬头看我。
“要是手机在就好了。”我说。我摸了摸身上,没有可以用来解救他的东西,那辆被我开到悬崖上来的车仍在原地,可是,当我进去找时,车里的绳子已不见了。
当我再次回到路边时,我听到他说:“你……你还好吗?”声音太轻,我几乎听不清楚。
“我没事。”我说,“可是我想不出办法来……救你。”
“你走吧。”他说,“去镇上,找警察。”
“你不能一直待在那儿!”我说,“晚上的风太大,你会冻僵……”
他沉默了一阵,似乎是在积攒力气。
“我已经冻僵了,如果你不走的话,我们两个都会更危险。”他说,“不要感情用事。”
我盯着他,有那么一瞬间几乎要落泪,我发现自己别无选择,但是,当我将手伸进口袋试图找找有什么可用的东西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办法。
我开始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外套、毛衣,我把它们拧成一股绳,绑在一起,然而这还不够长,那棵树真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简直是上帝派来为难我。我只好把保暖内衣和裤子都脱了下来,身上只剩下内内和罩罩,一边冻得瑟瑟发抖一边拧绳子,然后把绳子放了下去。
“书南!”我喊,“抓紧了!”
他抓住绳子,有点艰难地往上爬,我在上面拉,这一过程十分漫长,因为我俩都精疲力尽,有那么好几次,他险些就跌了下去,吓得我心脏几乎停跳。
最后他趴在地上,我把他拖到马路中央,然后也一屁股坐在地上,我们两人都气喘吁吁,并且我浑身发抖。过了好一会儿,林书南才喘着气说:“对不起,你……受委屈了……”
“没……没什么。”我说,“我……我得去看看车钥匙还在不在。”我说着,真要站起来,却全身脱力,又摔回了地上,林书南一副几乎要哭的表情,说:“你……你受了他们的凌辱?”
“没有!”我大声道,“我逃了。”
“那,你的衣服?”
“被我做绳子了。”我把绳子解开来,把衣服穿上,然后转去车上,然而,车钥匙也不在车上了。
“完蛋。”我说,“我们可能得走下山,你,你还能走吗?”
“还有一辆车在下面。”他说。
我才想起这个茬来,大概是因为这辆车挡了路,他们没把那辆车开上来,我说:“我下去看看。”
“我和你一起去。”林书南说着,站起身来,他的腿冻僵了,走路都显得一瘸一拐。好消息是,那另一辆车的车钥匙没有被拿走——我隐约觉得,上帝他还是爱我的。
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把车掉了个头,沿路朝山下开去,当我看见房屋时,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袭来,我突然觉得,自己可能会突然在床上醒来,然后发现这一切都是场梦,在郊外的一幢房屋前,我们被挡住了——站在那里的人是玄晓之,而我已经没有力气对此感到惊讶了。
我打开车门,几乎是摔了出去,玄晓之跑过来扶住我,然后又去开后门把林书南拉出来。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看见一群警察从屋后面绕出来,押着那李新民和那另一个匪徒。而在警察的边上,还站着李新觉,我不知道他是提供了线索,还是仅仅跟了过来。
“警察正准备去山上找你们呢!”玄晓之说。
我木然地点了点头,李新民正在大喊大叫:“你们这群混蛋!从来就没有人关心过我的感受!就连我哥哥都不要我了……”我很想对他说你哥没打死你说明他爱你,但我没有力气说出口了。
李新觉的脸色黑得就像煤炭,他转头对警察说了几句,然后,有两个警察过来扶着我们,玄晓之说:“她受了伤。”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被处理了伤口,也不知道后来是怎样对警察说明了情况,我只知道那天下午警察对我们保证说类似的事情不会再发生,而李新觉开车送我们到了林书南的家门口,一进屋,我就差点儿瘫在地上。
林书南转身对我说:“是我的错。”
我木木然地说:“是啊。”
他说:“对不起。”
我以为自己已经累得麻木,但我感到脸上痒痒的,我意识到自己在流泪。他走过来,按住我的肩膀,说:“一切都过去了。”
我哭得更厉害了。我觉得,十岁以后我第一次像这样泣不成声,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之前一路都没有哭,可是现在竟然……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林书南一只手环住我,一只手拍着我的背,手法笨拙。我有点想避开他,因为我向来不喜欢让别人看见我哭泣,但是我没有。我们两个都不知所措,一切都结束了,但是仿佛还有什么事情才刚刚开始。最后,他直接把我拥进了怀里,我用缠着绷带的手推开了他。
“这不合适。”我哭着说。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转身拿来纸巾。
“你累了。”他说,“我去把客房收拾一下,先好好休息一下吧,别的事醒来再说。”
再一次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了床是如此美好的东西。我或许应该百感交集,但是,沾到床单不到两分钟后,我就睡着了。
##第73章 回到正轨
醒来的时候,浑身的伤口都在隐隐作痛,比实际受伤的时候还要痛。我想坐起来,但是没什么力气,于是我无力地继续躺在床上,瞪着吊灯发呆,窗外是亮的,我估摸着自己已经睡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了。
之前的紧张、慌乱、和莫名的悲伤之类全都消失了,现在我的心简直像一潭死水,但这并不是因为我有多冷静,而是因为我不去思考之前发生的事而已。过了差不多有十五分钟,我坐起身,穿好衣服出去。
林书南坐在餐桌前,桌上摆着做好的早餐,看到我出来,他说:“今天状态怎样?”
“还好。”我说,“不管怎么说,这一件事算是过去了。”培根和烤面包的香味刺激着我的嗅觉细胞,我现在才想起我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随即,像是被打开了某个开关一般,食欲铺天盖地而来。
“身上的伤还好?”
“既然医生都处理过了,那就没什么大事了。”我说着,毫不客气地拿起牛奶杯子先喝了一口,“先吃饭再说吧。”
他笑笑:“医生说今天要去换药的。”
我抬起眉毛:“我不记得了,那时候简直浑浑噩噩。”
“一会儿我陪你去。”他说。
我三两口吃掉一片面包:“你呢?你冻伤了没有?”
“没你严重。”他说。
吃完了早餐,我终于有一种又落到地面上的感觉。我闭上眼睛,就目前的处境沉死了一会儿,说道:“书南,我觉得你应该和七夜雄治去做个亲子鉴定。”
“做了。”他说。
“嗯?”
“一开始是在一家比较小的医院做的。”
“那,结果是……”
“结果是,我和七夜雄治并非父子关系。”
“那……”
“但是也不排除有其他可能性,比如双胞胎吞噬,或者……外遇。”林书南说,“所以,前几天我和七夜雄治,还有金安蓝又去了一次大医院。”
“那结果呢?”
“结果今天出来。”他说,“但是我不打算去领了。”
“什么?!”
“我突然不大想知道结果。”
我着急起来:“为什么?你难道连自己的身世都不关心么?不管结果如何,这对你来说都是尘埃落定了,总是不明所以不也是……”
“是啊,第一次鉴定结果出来的时候,我原以为自己会高兴,可是现在我却发现自己的人生像个大大的玩笑。不是七夜雄治的儿子,也就意味着,我这些年所遭受的责难,全部都源于一个错误。”林书南扭头看着窗外,说道,“但是很快,我想到了可能是鉴定结果有误,所以我决定再做一次。”
“那么,可是你……”
“我觉得自己太好笑了。”他说,“本不应该在乎什么血缘关系。”
“可是你已经被它卷进了麻烦。”
林书南长叹一声,低头沉思一会儿,才说道:“近段时间我一直在想,所谓的国仇家恨,难道真的有那么重要,重要到十几年的感情都可以弃之不顾?而且我还没断奶的时候就被他们捡了去,他们明知道我什么错误都没有犯!”
“不管他们的理由是什么。”我说,“我关心的是你的问题。”
“你没发现什么不对吗?”他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就算当时没想到,他们现在也应该想到这种可能性了,就是我并不是七夜雄治的儿子这种可能性。然而他们却依然抱定当初的信念,对我穷追不舍……我常常在想这是为什么。”
“这很重要吗?”我说,“重要到足以让你不去了解自己的身世?”
“很重要,可是我……我讲不明白。”他苦笑着摇摇头,“真是的,明明现在应该好好放松一下心情的,怎么又说了这么多沉重的东西?不说了不说了,我去洗碗了,待会儿陪你去医院换药。”
有人陪我换药是很好啦,问题是在医院换药的时候,每次医生给我上药,他都会露出一副异常担忧的样子,还抓着医生问了很多各种各样的问题,以至于医生用一种“我懂的”的眼神看着我俩,好像我身上的伤是因为夜生活太丰富所致的。
“注意休息。”医生说,“回去自己多感觉一下,如果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要及时来看。”
我点头,医生神秘地一笑,说:“还有,你的伤口有点感染啊,上次给的药吃了没有?”
我一愣,上回走得浑浑噩噩,并不记得有药啊!林书南抢答道:“她昨天拿了药的,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吃,也没见她吃。”
医生瞪着我:“不是叫你一天吃三次的吗?”
“我……当时累了,全忘了。”
“行了,回去好好吃药,不然好不了可别怪我。”
我无奈。林书南从包里掏出药,说:“药在我这儿,现在就吃吧。”
从医院出来,我对林书南说:“我要回家。”
“我送你。”他立马接道,难得反应如此之快,我喜滋滋地说:“不必了,你也挺累的,在家好好休息吧,上课的时候见。”
他也没再坚持,说道:“上课见。”
然而,走回去的路上,我发现一个问题——这药是不是特么的催眠啊!为什么我越来越困!
回到住所的时候,我已经困得像一只破皮的汤圆,浑身软趴趴的了。一打开门,我就看到苗嘉木呈大鹏展翅状朝我飞过来:“兰姐!”
我连忙往旁边一让:“我去,你想撞死我么?”
“兰姐,我可担心死你了!”苗嘉木说,“你不是昨天就得救了么?怎么现在才回来?”
我微微一笑:“谢谢你的关心,可是……你能让条路让我进去么?”
沙发上,千易贤和羽鸟十香漠然地看着我,我不禁感到一身轻松——一切还是和以前一样,尽管这不是什么美妙绝伦的日子,但是,看来我熟悉的日子又回来了。
“小千。”我说,“这次谢谢啦。”
“用不着。”他说,显得有点得意,好像贼人是他抓住的一般,“我可是惩恶扬善的大英雄。”
我走进房间,把自己在床上摊成一张大饼,睡了个天荒地老,尽管在梦中仍然会想起逃跑时的情景,但是一睁眼想到那些都过去了,我就觉得很幸福。不管是多大的事儿,只要活着,就一定会过去,不是吗?
接下来的日子,生活似乎回到了正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我的“光荣事迹”被不少人知道了,于是总有人缠着我问这问那,好不麻烦。不过,一段时间过去后,这些人也就渐渐地少了,我的生活复归平凡。
四月的最后一个周末,是个天气晴朗的日子,这周老师难得地布置了比较少的功课,于是我决定出去走走。
在连续好几天的阴天之后,今天的天气终于又变得阳光明媚,虽然空气仍然算不得温暖,但是太阳照在身上,有种暖洋洋的感觉。我最喜欢这样的天气,这种时候,就算仅仅是走在路上,也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也许是因为天气好的缘故,路上的人也多了起来,他们在阳光下漫步,平时躲在角落的野猫野狗也大摇大摆地跑出来四处晃悠。我到镇中心的绿地走了一圈,然后随意地走着,当我意识到是,我已经站在阳明河边了。
也许这就是命运吧。我苦笑。尽管是“随便走走”,但是每次我都能走到自己熟悉的地方,看来我并不是个喜欢探索新事物的人呢。
我左转弯,顺着河岸走去,今天河水水位有些高,波光在灿烂的阳光下如浮动的碎金一般,闪得人要眯起眼睛,头顶的天空中,几只风筝正在遨游着,尾端的布条在风中波动。
我沿着河继续走去,身上的伤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我的精力已经恢复,这样的天气,我想我可以走很久。
疗养院的大门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我开始有些愣怔,我在回想我有没有计划过要来这个地方,好像没有,是我的潜意识把我带到了这里来,而我却不知自己为何而来。看望病人么?
袁芊骊应该已经听说了绑架事件,以她的性子,也许她根本就不会在意这件事。
上了二楼,我发现门虚掩着,推门进去,袁芊骊正坐在窗边,侧头望着窗外,我说:“上午好。”
她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扭过头,说:“上午好。”
她比上回看起来更加瘦了,但这也许只是光线的原因,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转身关上门,然后到床边坐下。
“这段时间发生的事……你大概听说了吧?”
“嗯。”果然如我所料,她并没有惊讶。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她突然笑起来:“我是富家女,所以,我也被绑架过,而且总有人会因为嫉妒来欺负我,或者通过利用我来向我父亲谋取什么,不过,他们最终都被父亲赶跑了,而且每次发生那样的事情之后,父亲都会给我买各种各样的东西来补偿我。”
我点点头,这好像是我所不能领会到的人生。
“我的意思是说,”她说,“这些在很多人看来可能是天大的事儿,在我是习以为常,所以我无法像别人那么好奇和关心。”
“我知道。”我说,“你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渴望。”
##第74章 会有人跟你抢的
“可是人活着总是得指望点什么的,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我得了病。”她说。
“嗯。”我说,“你指的不是白血病吧?”
她笑笑,指指自己的脑袋,说:“精神分裂症。”
我一愣,却没有特别惊讶,这件事似乎是在情理之中。
“最近常常听到有人跟我说话,有时还看到有人在我身边。”她说,“有时我自己分辨得出来,那是幻觉,但是有时候却会混淆,为这个还闹了些笑话。他们让我去看了精神科医生,说是很难治……有时我就在想,为什么要治呢?这里的生活虽然闲适,可是无聊得让人崩溃,好不容易来了些能给生活添彩的东西。而且,就算治好了这个病,恐怕我也活不了多久了。”
我想了想,说:“虽然这是你的决定,可我总是觉得,既然有了病,还是治好的好,就算……时间不多,总也还是让自己状态变好的好。”
“或许你说得没错。”她说,“你和我真是不一样的人。”
她闭上眼睛,不再说话,我怀疑她又听到了什么,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睁开眼睛,说:“可我还是不想听你的建议。”
我叹气:“这是你自己的决定。”
“你也该作出决定了。”她说,“你和林书南,应该有下一步了。”
“呃,啥?!”
“听说,他跟你讲了他的身世了?”
“嗯,是的,不过是在被绑起来实在无事可做的情况下。”我说。
“他对你已经有感情了。”她说。
“我不希望听到这样的话,尤其是从你嘴里。”我说,“说实在的,这很难办。虽然你一开始就告诉了我你不爱他……可是他爱的是你。”
“红玫瑰和白玫瑰。”她说,“我是他的白玫瑰的话,你就是红玫瑰。”
“我从来没听过有人这样评价自己。”我说。
她捏着刘海思考,说:“这就像一个RPG游戏,对他来说我们是两条不同的剧情线,我这条线是通往死亡的,而你就像一扇门,可以通往千万种可能性。”
“把人生看作一场游戏么?”我摇着头,“真有你的风格。”
“这是我的忠告。”她说,“别拖延,会有人跟你抢的。”
疗养院的工作人员走过来,看看袁芊骊又看看我,然后问我道:“你要在这儿吃饭么?”
“说起来,我好像一次也没有去过你们这边的食堂。”我说。
“这里的东西应该算是不错。”她说,“虽然我也早已腻了。早些年,我爹带我去过的高级餐厅,可能比很多人一辈子去餐厅的次数都要多。”
这里的食堂比我想象的更加宽敞,且蔬菜等都很新鲜……虽然几乎没有肉。
“肉多的是加强套餐,要多付钱。”袁芊骊说。
我坐在桌边,看着排队的人们——他们秩序井然,且安安静静。我突然觉得其实我挺喜欢这样的地方,如果它不是一所疗养院,而是别的什么住所的话,我说不定会把它当作自己的梦想。
离开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袁芊骊提出的这件事,该有点儿进展吗?可是,我不知道怎样进展,而且我……事实上我对自己的未来很有点迷惘。
当天晚上,我接到了玄晓之打来的电话。
“你听说了吗?”她说,“利含情住院了!”
“咦?利含情……”我想了一下,“你俩熟悉?”
“朋友。”玄晓之简短地说,“关系普通的朋友,我听她提起过你,知道你们是好朋友。想不到啊你,居然能巴结到学生会长的女朋友。”
“说什么呢!”我说,“满脑子功利!”
“开玩笑的啦。”她说,“你最近有时间去看她?唉,我最近可是忙得很,周一周二晚上都有课。”
“唔……”我想了想,“糟糕,我们最近有几个小组作业要开组会的,我可能得晚些才能去……她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好像是车祸。”玄晓之说,“她说不要声张的,所以我只告诉了几个熟人。可我总觉得这样去看她的人会比较少,她或许会寂寞。”
“我尽量抽空。”我说。
果然,第二天到学校,似乎没有几个人知道利含情出了事。几个和我共同认识她的同学,都只是疑惑“她今天怎么翘课了”,但是在大学里翘课一事本来是常常有之,谁也没往歪处想。
上午四、五节课我和林书南是在同一节,他一见到我,却问道:“你听说了吗?”
“听说什么?”
“利含情的事,晓之说她告诉你了。”
“啊,是那个,原来她也告诉你了。”我说,“我正想着什么时候去医院看看呢。你呢?”
“我打算下午过去的。怎么,我记得你晚上没课呀?”
“有小组会议。”我说,“是为了个挺重要的报告作准备,还不能不去。”
“那就只好我一个人过去喽。”林书南摇着头,“一个人去医院还真是件令人不快的事。”
“是啊。”我说,“还好只是去看望病人,如果是自己去看病,那可别提多寂寞了。今天下午你先去着,晚上我这边如果结束得早,我会过去的。”
下午六、七节课我们是一起,我九、十节还有课,这中间半个多小时的时间用来干什么都尴尬,于是我干脆跟林书南一起走到校门口。然而,正当我准备折返回去的时候,我却看到玄晓之走了过来。
“你们俩要去哪儿吗?”她挥着手,朝我们喊道。
“去医院,看利含情。”林书南说,“怎么了吗?”
玄晓之看了看林书南又看了看我:“可是,你……”
“我晚上还有小组会议,就不过去了。”我说。
玄晓之看看林书南:“你一个人去?”
“是啊。”林书南说,“怎么了,不行么?”
玄晓之露出为难的神色,说:“倒不是不行,只是,知道这件事的几个人,今天晚上貌似都没有空,如果你过去的话,恐怕你们两个要单独相处了。”
林书南露出一副十分无奈的表情说:“那是在医院,又不是在谁家里,就算是男女独处又怎么样?”
玄晓之耸了耸肩:“对平常人来说是不怎么样,可是利含情是个美女,而且——虽然这方面她比较低调——也有不少人知道她是学生会会长的女友。”
“你多虑了。”我插嘴道,“柳泉他向来不喜欢别人八卦他,所以嘛,熟悉他的人对他的女朋友的情况都是知而不言,不熟悉的人那些人多半认为他有许多个女朋友呢。”
玄晓之歪了歪头:“是吗?但是,我觉得还是保险一些好。”
我有点恼火:“不认识的人根本不会关心这事儿,认识利含情的人,自然都知道她对柳泉一片痴心,你这是在怀疑谁?”
玄晓之愣了一下,连忙说道:“啊,抱歉!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说不希望有奇怪的传言……毕竟那时候鹿鸣诗社的人误会了书南,就招了很多麻烦,我不想再这样了。”
“没什么可麻烦的。”林书南耸了耸肩说,“我不在乎。”
“我有个办法。”玄晓之抬起一根手指,说道:“我跟你一起去,这样就成了。”
“我好像记得你跟我讲过,你今天晚上有课。”我说。
“是啊,本来打算去上课的,不过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别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哦,大学里翘课不是很平常的事吗?”
“喂喂,你们两个有完没完?”林书南有些不耐烦了,“多大点事儿啊?至于这样吗?”
是啊,多大点事儿啊。我也觉得有点奇怪。我们何至于在这里争论这个问题?不,等等,难道,莫非……我们是在争风吃醋吗?
这不科学!
我看着玄晓之,她微笑着看着我,半眯着眼睛,她比我五公分,我竟然觉得有点压迫感。回想起之前的种种,我才突然意识到一点——
玄晓之说不定是看上林书南了!
从那次假表白事件开始,她就一直对林书南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关心,甚至还接触到了他的女友,而我却一直没当回事。想想之前袁芊骊说的“会有人跟你抢的”,我现在才意识到,说不定袁芊骊早就看穿了一切。
“还有一个选项。”我说,“就是我跟他一起去。小组会议什么的,不去也罢。”
玄晓之看着我,林书南则一脸茫然,过了两秒,玄晓之笑着说:“我们这样争来争去也没什么意思,不如,就让书南自己来决定吧。”
林书南站在原地,犹豫着,他恐怕还没有搞清楚这场抉择起因为何。玄晓之开口说道:“我的课本来就是可去可不去,而小组会议涉及到作业问题,如果不去,还有可能引发其他组员的看法,书南,你应该不希望这样吧。”
我承认她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我也有我的反击——
“如果你不选择我的话。”我说,“我就把苏珊带走。”
我们最终站在病房门口的时候,林书南说:“听着,我可不是为了苏珊才跟你一起来的,下次别用狗来威胁我。”
“好好。”我说,“那你是为了什么?”
他笑笑:“因为你想来。”
##第75章 不对劲
我敲了敲门,然后推门进去,利含情坐在病床上,手上拿着一本书,朝我们微笑一下,她的右眼包着纱布。
“劳烦你们了。”她说,“其实事情没那么严重。”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说,“我听说是车祸。”
“怪我走路不小心,被大卡车撞了。”
“卡车!”
她苦笑:“说来也真是命运,我的走神和卡车刹车失灵碰一块儿了,结果腿断了,肋骨也断了,连眼睛都被玻璃扎了,还好扎得不严重,应该不会影响视力。”
“会留疤吗?”林书南问。
“也许。”她说,她的笑容越发苦涩了,“如果我变得丑陋了……”她没有说下去。
“提这个干什么呢?”我说,把路上买的果篮放在病床边,“这些水果,里面应该有你喜欢的吧?”
她小心翼翼地挪动身子,伸手拿了一个苹果,说:“谢谢。”
“不要这么客气。”我说。
“我习惯了的。”她说,“待在柳泉身边就是时时得保持大家闺秀的形象。”
我摇摇头,林书南在病床边的椅子坐下,说:“你在读什么书?”
“《人间失格》。”她说,“以前一直觉得书名很奇怪,直到最近才知道原来‘人间失格’就是‘不配做人’的意思,于是找来看了,我觉得跟我挺契合的。”
“真是的,这种时候又是说留疤,又是不配做人的,太晦气了。”我说,“今晚我们不谈你的伤势,也不提柳泉,来谈些有趣味性的事吧,比如说……”
“你们被绑架的事。”她笑了,“我虽然有所耳闻,但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好奇得很呢。”
于是我们给他讲我们被绑架的细节,当然,我尽量把自己描述得英明神武,像个与歹徒斗争的女英雄。利含情无疑是个好听众,她饶有兴致地听着,并是不是地配以各种表情和惊叹,我突然发现自己对于被绑架过这件事情竟然有些得意。
“你看看她,好了伤疤忘了疼。”林书南说,“只要是过去的事情都能当作谈资。”
“不好么?”我说,“难道你还心有余悸?”
“不是。”他说,“但是难道你不会觉得,这种事情发生了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
“我相信咱家祖传的命硬。”我说,“这种事情多来几次也不过是给我丰富阅历罢了。”
利含情笑了:“兰兰,有时候我真羡慕你,活得这么潇洒。”
“我不潇洒。”我说,“我只是说得好听,其实很多时候内心还是纠结的。”
“至少,你比我潇洒多了。”她说,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那本书,“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现在送给你。”
“咦,可以吗?”
“当然。”
“那……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说,“我会看完的。”
那本书我最终没有看完,不过,那是后话了。
这天晚上我们从病房出来,已经是很晚了。刚要走出医院时,林书南突然扭过头,看着空荡荡的大厅,愣了好一会儿。
“怎么了?”我问,“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亲子鉴定的事。”他说,“果然,我还是不要知道结果为妙。”
“我不能理解。”我说。
“你不需要理解。”他说,“因为我自己也有些不理解,也许还需要时间来想明白。”
日子一旦变得平凡,时间就过得飞快,一转眼已是夏天了。这小镇的夏天并不闷热,是气候最好的时节,但是,夏天的来临也就意味着,还有一个月就是考试周了。
压力感渐渐逼近,但是仍然游手好闲的也大有人在,我虽然已经开始复习,但常常是人在心不在,复习着复习着,思绪就去了别的地方,令人舒爽的地方就是,房东所罗门已经很久不出现了,我真希望他永远也不要回来。然而,无论他在哪儿,我每个星期至少收到一次“催债”短信息,每次看到,我都有种杀人的冲动。
利含情的伤已好了,虽然还不能参加体育课,但是日常活动已毫无问题。她出院的第二天,正好与我有同样的课,我看着她走进来,朝我点了点头,坐到我身边。
“功课落下了?”我说,“我整理了一份电子版的笔记,回头发给你。”
“谢谢。”她说着,从包里拿出笔记本,我看出她有点儿情绪低落。
“你怎么了?”我说。
她诧异地看看我,说:“哦,没有,太久没上课了,有些不习惯。”然后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本来前段时间就可以拄着拐杖来上课的,但我不太想来。”
不想来?我觉得越发奇怪,利含情不是一个不把上课当回事的人,她理应不会轻易翘课才对。但是此时,老师已经开始讲课,利含情握着笔刷刷地抄写笔记,我只好沉默,侧头看着她的脸。她眼角的疤痕在这个距离上清晰可见,但是,只要我稍稍往旁边挪动一些,疤痕就不那么明显了。
这节课非常无聊,利含情虽然坐在我身边,却一直不说话,看上去学得非常认真,而我看她这副样子,都不好意思拿手机出来玩,只能也一起认真地听着——到最后我终于撑不住睡着了。
老师一说完“下课”二字,我立马清醒了过来,利含情扭头看了看我,淡淡地说道:“今晚要一起出去吗?”
“好啊。”我说,“去哪儿?”
“也许……”她说,“我倒是没想好去哪儿,只是不想一个人待着。”
我听到“一个人”这三个字,感觉她有意无意地加重了语气,我很想问问她是不是感情上面发生了什么,但我只是说道:“那……去看电影?我倒是有很久没有看过电影了。”
“可以。”她说,“最近有什么片子?我不太了解。”
她在医院常常没事儿做,理应比我知道更多的电影资讯才对,但是她好像真的一无所知,我打开手机,上网查看最近的院线热映影片,然后把手机屏幕伸到她面前,她却摇头说道:“你来报一下有哪些吧。”
我说:“各种类型的都有,恋爱类……”
“不要。”她说。
“那么,也许……”我说,“科幻,奇幻?正好有一部好莱坞大片……啊,冒险类的也有。”
她犹豫着,我看她的样子似乎兴致缺缺。
“你该不会是想看恐怖片吧?”我说,“我不记得你是个胆大的人。”
“没有别的的话,恐怖片也行。”她却说道,“偶尔也需要换换口味。”
“呃,嗯……这里还有一部动画片……不过看起来也是不太符合你的风格。”
“没关系。”她说,“动画就动画吧。”
我惊讶地抬起头:“真的?你以前一直对动画毫无兴趣。”
“总要换换口味的。”她说,她今天似乎不仅状态不对,而且词汇匮乏。
“好吧。”我说,“那么我订票,想要坐在哪儿?”
“你决定吧。”她说。
我们一起去吃饭,吃饭的时候我更加确认了这一点——没错,她今天不对劲,因为她今天话少得可怜,虽然她原本就不是个话多的人,但是今天,我觉得她沉默得就像一块木头。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她不说,我也找不到时机去问,只能祈祷她自己会改变主意。然而,当我们走向电影院的时候,她仍然沉默,并且严重走神,有好几次我不得不伸手阻止她闯红灯——我觉得要是再这么下去,她再断一次腿也是十分有可能的事。
不对劲。我想。如果她一直这样的话。我得劝她去看心理医生,否则这么下去她的生命都要受到威胁了。
我们的观影座位在过道边上,左边的位置已坐了一对情侣,正在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利含情犹豫了很久,才说道:“能让我坐到过道边吗?”
“当然。”我说。我越发肯定她一定是感情上受了挫折,以至于连情侣亲热都看不得了。
动画情节非常老套,讲的是一群正义的小伙伴如何战胜邪恶的故事,附加了一些普普通通的笑料,倒是画面设计颇有水准,我几乎只顾着欣赏美景和建筑物,没心思关心情节了。然而,当男孩和女孩互相倾诉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什么,不由朝利含情那边看了一眼,只见她扭头看着过道,根本就没看画面。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眼看故事就要接近尾声,女孩挥手和同伴们告别,男孩问她要去哪里的时候,利含情突然站起身,我说:“你去哪里?”
“我……我想上个厕所。”
“估计不到两分钟就结束了。”
“刚……刚刚的怪物太可怕。”她说,“我需要平复一下。”
或许她确实需要平复,但我想那绝不是因为电影里的怪物。
女孩化作光芒消失了,但是故事的尾声给了人一个充满希望的预言——只要心中存有思念,无论多远的分离都会重逢。
我站起身,走出放映厅,利含情在外面等我。
##第76章 所谓价值
我们从电影院出来,利含情更加沉默,我说:“要不要去吃点儿什么?”她也不说话。
不说话我就当作默认。正好,我得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问问她发生了什么。
我们穿过几条街,拐过几个巷子,我看见了街角的咖啡厅,我朝那边走去。一边走,我一边用眼瞟着利含情——她现在整个人都不在状态,我担心她过个马路就会出事。
她在马路中央站住了,她扭头,看着街边的一家KTV,门厅边上倚靠着几个打扮怪异的年轻人,此刻那几个人正在用好奇的眼光看着这边,显然他们都注意到了利含情正看着他们。
“你看什么呢?”我说,“有你认识的人?”
利含情摇摇头又点点头,开始迈步朝那边走去。我连忙跟上去:“喂,你想干什么?”
她没说话,继续朝前走,我一把拽住了她。她像突然从梦游中惊醒一般,扭头说道:“啊,对不起,我……”
“你知不知道他们很可能是瘾君子?”我小声埋怨道,“干嘛非得过去不可?”
她摇摇头:“我刚刚……认错了人了。”
我将信将疑地拉着她转身,那几个年轻人互相小声说了几句什么,过马路时,我听见他们爆发出一阵大笑。
我们在咖啡厅坐下,我拿着饮料单,而她只是默默坐着,看着桌面,我按照自己的判断点了两杯饮品,说道:”你今天不对劲?”
“诶?我表现得这么明显吗?”
“太明显了,有眼睛都看得出来。”我说,“发生什么了?”
她用指节敲打着桌面,说:“其实也没有……我只是,想明白了。”
“明白什么?”
“这之前我一直都在自欺欺人。”她说,“明知道得不到的东西,却总骗自己还有希望,但是,那次车祸之后,我好好地想了一想,也许有些事情真的是命中注定的,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比如我爱的人他不爱我。”
“是啊。”我说。
“这个世界是不是很奇怪呢?”她说,“想要的东西偏偏就会得不到。”
“也许不是想要的东西得不到。”我说,“可能人的天性就是会追逐难以得到的东西,这是生物本能,进步的源泉。”
“进步的源泉。”她冷笑着说,“你这人那……在你面前我会觉得自己很矫情。”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说,“那么,你现在是……放弃了。”
“不。”她说,“我会继续等下去。”
“为什么?你明知道……”
“因为我贱啊。”她抬起头,斩钉截铁地说,“我明知道柳泉不会爱我,但我下不了决心离开,就是这样。”
我一时语塞,于是我俩相对无言,直到服务员把饮料端上来。为了缓解尴尬,我低头喝了一口,说:“味道不错。”
“嗯。”她说,然而她根本没有动那饮料。我不禁感到头疼,这种气氛实在是让人很难办。这时候,我很希望有人来打破沉默,也许我应该找个借口离开?可是,把她一个人扔在这里又太不道义……
“你们两个在这儿干嘛呢?”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林书南站在我们身边,我竟然没发现他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碰巧从店外路过,就看见你们。”他说,“怎么,气氛好像不对啊?我是不是来得不是时候。”
“不,正是时候。”我说,“你……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失恋的女生么?”
林书南看看我又看看袁芊骊,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是袁芊骊赶在他开口之前说:“从来就没有相恋,又何来失恋?我只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罢了。”她苦笑:“明知没有结果却无法放弃,我就是贱那!”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林书南说。
“你说得容易。”我斜他一眼,朝窗户边上挪了挪,给他空出一个座位来,“你自己下不了决断的事情也多了去了。”
“也是啊。”林书南笑着说,“不过,我说得有道理吧?既然明知没有结果,不管怎么说也得把这关系给断了。”
“不。”袁芊骊的回答只简短的一个字,“抱歉,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我本来只是想出来散散心,结果却让你们费心了……还是别管我了。”
“我觉得你应该去找心理咨询师。”我说。
“找心理咨询师,那不是中国人的选择。”她说。
我说:“说真的,我之前看了那本《人间失格》,我总觉得,会说那本书‘契合’自己的人,多半状态有些危险。”
她摇了摇头:“是我太软弱。你们记住,如果哪一天我得了抑郁症死了,那是我咎由自取。”
“你太相信主观力量的作用了,才会活的这么辛苦。”我说,“说抑郁症的人软弱,就跟说得了癌症的人不检点一样莫名其妙。”
“这世界可是很残酷的。”她说,“如果连这都撑不过去,那就证明我根本没资格活在这世上——我是被淘汰的人。”
我有点怒了:“利含情!你这是在钻牛角尖!”
林书南却笑了起来:“这种想法……老实说跟过去的我挺像的。”
“诶?”我有点愣了,“书南,你是这么想?”
他用一只手托着脸颊,说:“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养父就跟我说过——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要好好努力,不要被淘汰;后来,他又跟我说,你是咱家的独苗,你要是不混出点模样来,那么活着还有什么价值;再后来,我考高中的时候他跟我说,所谓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艰难,就是为了淘汰弱者的,那些为了考试失利而跳楼的人,他们都是弱者,即便救了回来也注定要被淘汰的……”
“可恶!”我说,“这是什么想法!”
“可是,你不觉得说得挺对?”林书南说,“这本来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那些动不动就想着要自杀的人,他们不过是些活该被淘汰的弱者罢了。”
我咬住下唇,一时竟无法反驳,是的,弱肉强食,我爹也常常跟我说这句话,但我觉得这不对,如果一味的只是弱肉强食的话,我们跟原始丛林里的祖先又有什么差别呢?是了,有谁告诉过我的,那是……
“人的价值可以分为两部分。”我说,“一是生命本身的价值,无论是人是物,只要它是一条生命,就是宝贵的生命,正因如此,即便是一个十恶不赦而被判了死刑的囚犯,在行刑之前,他始终有权利上诉,且他的生命受到法律的保护。”
林书南撇了撇嘴角:“我的养父总是说——那些死囚犯,就应该拖到外面,让受害者家属每个人拿条鞭子,活活抽死他们。”
“动物的生命也是有价值的,尽管它们逃脱不了在食物链中循环的命运——在杀鸡鸭鱼类的时候,能够一刀杀死就绝不用两刀,这也是一种道德。”
“谁教你的这种理论?”利含情说。
“柳叔叔教的。”我说,“其实我并不清楚他说得对不对,毕竟,只有衣食无忧的人才会关心用哪种方法杀死食用动物。”
“文明越是发展,人类越是多事。”林书南总结道。
“也许吧。”我说。
“那,另一种价值呢?”利含情说。
“社会价值。”我说,“对社会的贡献,简单地说,就是‘混出点模样来’。”
“我们都没混出什么模样来。”利含情说,“看来个个都是社会的蛀虫。”
我说这番话原本是想安慰她的,结果好像并没有取得成效,然而我正尴尬的时候,忽听得一个声音:“你们高谈阔论些什么呢?活着就是活着,想那么多干嘛?”
“苗嘉木!”我跳起来,我这辈子认识的最乐天派的人出现了!
他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美滋滋地看着我们,嘴里还叼着根吸管:“少男少女们大晚上在这多愁善感?”
“你倒是越来越会说话了。”我说。
他笑笑:“我在边上好久了,你们竟然一直都没发现我,我只好自己表明存在了。”
“哎哟我去。”我说,“那我之前那些糟糕的言论,你都听见了?”
“什么叫糟糕的言论?”苗嘉木说,“兰姐你也太见外了,他们两个听得,我就听不得?”
“不是那个意思。”我说,“只是有点……没准备。”
“算了算啦~”苗嘉木说着,喝完了他的那杯饮料,“我要走啦!刚入手的那辆摩托车应该送到了。”说着他站起身,就朝门口冲去:“拜拜!”
“再见……等等,摩托车?卧槽,你是想让所罗门爆炸是不是!他最讨厌这种声音很大的东西了!”
“反正他这几天又不在!”
苗嘉木冲了出去,我们几个互相对视,利含情说:“真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子。”
“那家伙没事吧……”我嘀咕道,“摩托车这玩意儿可危险着呢。”
利含情一边挥手叫服务员,一边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也差不多可以回去休息了。”
“嗯,如果你……我希望你考虑一下我的建议。”我说,“去看看心理医生吧。”
她想了一下,似乎作出了某种决定:“今晚谢谢你们陪伴我,我会好好考虑的。”
##第77章 她迷上了摩托
晚上回去的时候,出于担心,我和林书南一直把利含情送到她家门口。不过,她的状态似乎比来的时候要好了些,大概是因为倾诉过的关系。到家门口时,她回过头,对我们露出歉意的笑容:“今天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随后我和林书南有一段同路,我们默默无语地走了一会儿,林书南首先打破了沉默。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值得被爱。”他说。
“不,你值得。”我说。
他侧过头微笑:“我现在仍然不知道自己是否值得被爱,不过,我知道至少我是有价值的。并且……”
“并且?”
“你是值得的。”
……
老远我就看见苗嘉木正在门口捣鼓他那新买的摩托车,摩托车大概是二手的,看上去多少有些陈旧,苗嘉木正努力把它擦得像新的一样。他看见我回来,立刻激动地说道:“来来来,你看看这个,不错吧?”
我不明白一辆旧摩托车何至于让他如此激动,虽然风驰电掣的感觉应该的确很爽,但是会造成生命危险的事儿我并不想去关心。
“不错。”我接着他的话说,“虽然我不太懂行,不过应该是好车。”
苗嘉木显然对我这个回答不太满意:“兰姐,等我把它骑熟练了,我就来教你骑。”
“我连自行车都不大骑得来呢。”我说,“你还是别对我抱太大希望比较好。”我走进屋,一边脱鞋一边说:“你可谨慎点儿,别让所罗门说三道四。”
“是是,我知道了!”
我十分怀疑他到底听进去没有。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听见了摩托车引擎的声音,一看表,才五点多钟,我敢肯定苗嘉木从来不那么早起,摩托车的吸引力真是有够大的。
我慢吞吞地起床,洗漱吃饭,一打开门,就看见林书南靠在门边。
“你怎么在这儿?”我说。
“跟你一起去上课呗。”
“我记得我们并不顺路。”
“我乐意。”他说,“大清早的,路上飙车族太多,你又是那种走路爱走神的家伙,一个人多危险。”
“飙车族……你是因为苗嘉木的事儿想到这个了?”
“说起苗嘉木,我之前看到他了,骑得飞快呐。”林书南说,“那速度,足够撞死三五个人了。”
“那小子就是好玩,要是到学校撞着一两个同学了,他可吃不了兜着走。”
“我觉得有点奇怪。”林书南说,“他不是往学校方向去的。”
“不是往学校方向?”我说,“那也没什么奇怪的,也许是他想趁着时间还早,在镇上转几圈。”
“可能吧。”林书南说,“我说,他不会跟那些坏小子混到一起去吧?”
“不太可能。”我说,“那小子虽然看起来傻乎乎,但这点儿精明还是有的。”
“那应该只是去镇上逛几圈。”林书南说。我们一起穿过马路,到路中间时,突然有两部摩托车横冲出来,林书南连忙伸手把我拦住。
“最近飙车一族越来越多了。”他说。
“是吗?我倒是没留意,不过你这么一说,好像我近几天都有差点被车撞了。”
“你呀!”他说,“果然我来找你是没错,以后我俩一起上学,不然你迟早被车撞死。”
“我哪有这么没用……”我嘀咕道。但我知道他说得没错,我的运动能力不错,但只有在我不走神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
知道利含情开始骑摩托,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儿了。那天的课照例极其无聊,我趴在桌上,睡眼朦胧地听老师讲:
“移情,是心理咨询的常用概念,指的是来访者将自己过去对生活中某些人物的情感,投射到咨询者……”
下课铃响了,我迅速开始收拾东西,还没等老师说“下课”,利含情已经站起了身,急急忙忙地跑了出去,好像赶着去约会一般。我心里正好奇着,走到教学楼外头一看,才发现她和苗嘉木站在一块儿,两人有说有笑,看样子关系十分不错。
“你们什么时候混熟了的?”我上前说。
“就在最近。”利含情抬头说,我看见她脸上因兴奋而产生的红晕,和上次见面时相比,她明显多了几分活气,“他教我骑摩托车来着。”
“摩托车?!”我不解地问,“你……怎么想起来骑摩托车的?”
“上回听他说起,就突然很好奇。”利含情说,“说真的,我以前一向很看不起那些玩摩托的人,可是自己试过才知道,那感觉太棒了。”
苗嘉木露出得意的笑容:“我这个老师水平可是很高的。”
我看着利含情满脸放光的样子,不禁也有些高兴起来:“有兴趣是好事儿,不过可要注意安全。”
“我不怕危险。”利含情说,“骑摩托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怕。”
我看见她跨上一辆车——那车锃亮锃亮的,显然是刚买的新车。她娴熟地打着火,那动作完全不像是一个初学者。苗嘉木跨上他自己的二手车,两人朝我挥手,然后绝尘而去。
林书南不知何时已走到了我的身边:“刚刚那是……利含情?”
“是啊。”我说,“想不到吧?”
“她大概是需要转换一下风格了。”林书南说。
“是好事儿。”我说,“至少有了自己的兴趣点,而且苗嘉木那人比较有活力,正好能给她灌输一点精神气。”
林书南一脸忧虑地摇了摇头:“恐怕不那么简单,压抑久了的人一旦疯起来就会特别疯狂的。”
“你该不会是暗指你自己吧?”我说,他只是笑笑。
我们一起走在回家路上,现在是下午时分,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街上,令人身心舒坦。和煦的风,和煦的阳。走过路口的时候,我们看见利含情和苗嘉木一前一后地飞驰而过,速度快得惊人。路过我们身边的时候,两人伸出手来,高喊着向我们打招呼。
“我天!”我说,“这么看起来还真是危险。”
林书南认同地点头:“还好这个点街上人不多。”
“不知道柳泉知不知道他‘女朋友’变得这么疯。”我说。
林书南笑道:“他女朋友现在快被幼稚的疯小子抢去了。”
回到住处,我发现信箱里放着邮件,一封是给千易贤的,另外一封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却没贴邮票,看起来并不是通过邮局寄来,而是直接扔到了信箱里。
我进屋,把千易贤的那封信扔给他,然后拆开给我的信件,里面是粉色的信纸,用清秀却特大号的字体写着:“下周六是我的生日,欢迎来我家玩。”落款只一个“利”字,在认识的人里,我能想到的姓“利”的人就只有利含情了。
我记得她以前从来不过什么节日,即便记得节日的日期,也是为了按时给别人送去祝福;我还记得她的笔迹向来清秀,但以前都是小小的,像是怕弄坏了什么一样谨慎的笔触。
果然人是会变的呢。
第二天一早学生会有会议,我到那里的时候,林书南和李新觉已经坐在那儿了。
“听到了一个十分……惊人的消息。”林书南说,“柳泉决定,禁止学生在校内骑摩托了。”
我愣了一下:“为什么?”
“说是为了学生的安全考虑。”
为了安全。这个理由倒是很讲得通的,但我觉得他很可能是认为自己的女友,至少是自己的名义上的女友的不淑女的行为会毁了他的形象。
李新觉沉默地坐在一旁,但是我一时到他一直在盯着我俩看,于是我转过头去看着他,他连忙把目光移开,说:“我弟弟的事……真是抱歉。”
我摇头:“那不是你的错。”
他苦笑着低下头:“那孩子从小就不听管教,打骂都不起作用,还总爱嫉妒我。”
“可能是你太优秀了。”林书南开玩笑地说。
李新觉摇着头:“这次他进了牢里,我反而松了口气,以前作为哥哥,我还不能管教得太厉害,是该让警察来管教他一下了。”
正讨论着,柳泉走了进来,见到我们,他点了点头,说:“大家都听说了今天的议题了?”
“听说了。”我说,“禁止学生在校内骑摩托车。”
“毕竟学校不大,这样的代步工具其实并不必要。”柳泉点头说,他的神情异常严肃,“而且学校里人口密度大,要是骑车的人多了,很容易出事儿。”
“怎么表情这么冷峻,是不是已经出事了?”林书南说。
柳泉点头:“是,三天前有人骑着车撞死了两只野猫,刮坏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后,一头扎进了启真池。”
我心里一惊:“是谁?”
柳泉看了我一眼:“是你们不认识的人。”
我松了口气。
“事实上那骑车人现在正在跟被刮坏了车的人打官司。”柳泉说,“这次幸运的是他这次没受重伤,但是,这一次撞死的是猫,下一次就有可能是人了。”
原来如此,这样看来,实施禁令倒是很有必要的。
我们花一个小时讨论了禁令的具体细则,并且迅速地将学生会的决定发布到学校论坛上去。临近会议结束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问柳泉:“你知不知道利含情最近过得怎样?”
他有点惊讶地望着我:“怎么突然问这个?”
“只是好奇。”我说。
“她最近挺忙。”柳泉说,“我听她说她在学着骑摩托车。”
“咦?我还以为她会瞒着你呢。”
“我们是情侣。”柳泉看着我说,“她不应该瞒着我。”
##第78章 生日聚会
虽然忙着复习,但是,在利含情生日的前一天,我还是抽出时间来,将她送给我的《人间失格》看完了四分之一。我想,她现在大概不会觉得这书和自己契合了吧。
利含情生日的当天,我刚到她家门口,还没有来得及敲门,就听见一阵机械声音,回头一看,是苗嘉木骑着摩托飞驰而来,显然他也收到了邀请——说不定那天放在信箱里的邀约信还是她和苗嘉木一起放的。
“兰姐!”苗嘉木还没把车停稳就跳了下来,“来得挺早啊?”
“你倒是先把车停好再说话。”我说,“别这么冒冒失失。”
苗嘉木嘿嘿一笑,上去按门铃。
门开了,利含情正围着围裙,手上沾着油污,看样子是在做菜。
“不好意思,家里有点儿乱。”她说,我探头一看,实际上她家一点儿都不乱。
“你们先坐。”她把我们迎进去,“饮料零食自己拿,我正在做菜,马上就好了。”
“贤惠。”我说。
“贤惠。”苗嘉木认同道。利含情脸上泛起红晕。
“你还邀请了谁?”我问。
“林书南也会过来。”她说,“你们都是我的贵客。”
我坐在沙发上,一边喝茶一边端详着周围,利含情的房间干干净净,且没有摆放任何装饰品,看起来简直有点不像女孩子住的地方。
过了不一会儿,林书南也到了,手上提着一个小小的蛋糕盒子,他进屋,见了我们,惊讶道:“你们怎么这么早?”
“利利姐的生日,哪能不早呢?”苗嘉木说,“而且我们都是第一次参加她的生日宴。”
“不是生日宴,只是邀请朋友小聚一下。”利含情走出来,纠正道,“咦,你带了蛋糕?”
“权作生日礼物的。”林书南说,“因为实在不知道送什么好。”
“讨厌啦,何必送什么礼物呢,倒是我应该感谢你们的……啊,糟糕,菜要焦了。”
我去厨房给利含情帮忙,她做鱼香茄子,宫保鸡丁,还有冬瓜排骨,我一边帮着切菜,一边小声地问她:“你是不是看上苗嘉木了?”
她惊讶地望着我,然后说道:“我是个专情的人,从以前到现在,我的心意……一直没有变。”
“不是吧?”我说,“至于那么……死性子?”
她耸耸肩:“苗嘉木是个好孩子,乐天,善良,我很喜欢他,也很感谢他,可是我不会爱他。”
“所以,你还是会……”
“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有沉默地帮忙把菜盛出来,正打算端出去,一转身,看到林书南站在厨房门口。
“你在看什么呢?”我说。
“呃……没什么,只是看看。”
我不解地朝外面走去,才发现他把餐盘垫、杯子之类都已经摆放整齐。
“剩下的活我来吧。”他说,“看着你们忙活,怪不好意思的。”
我不客气的把活儿扔给他,重新坐到沙发上。我看见他的手机放在茶几上,正闪着短消息通知——是来自柳泉的短消息。
这天的聚会过得很开心,我们聊天,吃饭,利含情的手艺果然不错。聚会的最后,利含情面对着蛋糕许愿,样子虔诚,然后吹灭了蜡烛。
“今年许的是什么愿望?”我说。
“说出来就不灵了。”她说。
“跟去年一样吗?”
她点了点头。
“分蛋糕吧。”我说。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我坐在桌子最外侧,因此我去开门,令我想不到的是,站在门外的人是柳泉。
“打扰你们了吗?”他看了看屋内,说。
“打扰谈不上。”我说。
“但我宁愿你不来。”林书南接道。
柳泉微微眯起眼睛,朝林书南看了一眼:“含情的生日,再忙也要抽空来的。”他抬了抬手,手上拿的是一个精致的纸袋子,“这是我的生日礼物。”
利含情走到门口,神情紧张:“我说过如果你忙的话可以不用来。”
柳泉微微一笑,当然,笑容一如既往地帅气:“我已经在这里了。”
利含情接过袋子,我瞥见里面是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可能是表,也可能是饰品,总之,一定是价格不菲的东西。
“你明知道我不需要这些。”利含情说。
“我给不了你别的。”柳泉说,“至于你打算怎么处理这礼物,你有你的自由。”说完,他意味深长地瞥了林书南一眼,转身退了出去。
“我还有事,就不久留了。”他说。
门关上后,我问林书南:“你跟他说什么了,他看你的眼神有点奇怪。”
“我给他发了短信。”林书南说,“请求他对利含情提出分手。”
我们全都瞪着他。
“这是最好的选择。”林书南说,“如果小利不能提出分手的话,那就由柳泉提出来。”说着他看向利含情:“如果他说不想再见到你的话,你不会继续纠缠的,是不是……”
利含情愣怔着,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是,没错……可是我……”
“你这是在多管闲事。”我说。
林书南坦然地看着我:“我说了,这是最好的选择。”
利含情低下头,说:“其实我……早就盼着他跟我提分手。”
“啊?”我有点不明所以,“可是你说了,你会……”
“我清楚怎样才是最好的。”利含情说,“我只是自己下不了决心罢了。我早就跟你们说过——我就是贱。”
“没错,贱女人。”林书南抄起手,冷冷地说,“感性战胜理性的傻瓜。”
“喂,别说了!”我说,“你这是在引战!”
“可是柳泉没有答应。”苗嘉木终于开口了,“如果他对你没有感情,为什么不答应?”
“因为我有利用价值,他知道我可以为他做很多事,比如糊弄他的父母。”利含情说,“我是他的一颗棋子,随叫随到,有这么好的工具,谁都会舍不得扔。”
“你们简直是纯理性和纯感性的两个极端。”我说。
她只是一笑,走过去把蛋糕切开:“好了,不聊这些,你们没必要为我操心——吃蛋糕吧。”
我原本担心柳泉的出现会影响她的心情,但是,看来她平静得很,而且脸上的笑容也不少。多些时间就能看开的吧。我想。蛋糕味道非常不错,下次我生日的时候,应该问林书南蹭一个。
利含情的生日聚会过后,日子就变得平淡无奇,因期末考试的临近,老师上课时都不那么爱讲笑话了,于是我终日趴在桌上,与笔记本和白日梦为伍,直到一次震惊全校园的事件开始在同学们的口耳之间传播。
“你知道吗,那五个女生……”
“据说肇事者是三个精神病人!”
“天呐,太可怕了!”
“精神病人的意思是说他们不会坐牢吗?!”
“……”
我虽然并不关注八卦,但我很快在学生会的会议中了解到了这件事:
在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五个女生一起在学校自习室自习,一不小心就自习到了很晚,于是结伴回家,因为有五个人,她们也没有太警惕,抄了近路从小道走,然而,她们在那里遇见了三个男人——据说,那三个男人对她们做了某些“不可饶恕的事”,具体做了些什么事儿,少儿不宜,不便明说。
——事件可见的后果是,五个女生衣衫破烂,晕倒在地上,第二天早晨才被路人送进了医院,据说,其中两个女生受害之严重,已失去了生育能力,而她们在医院中醒来时,全都哭成了泪人,甚至有两人因受了太重的打击而产生了精神失常的症状。当然,她们的精神损失更是不可估量。
柳泉的神情比以往任何一次都严肃:“这件事,大家先不要传开,毕竟肇事者的情况和动机还不明了。”
“如果肇事者是我们学校的人,那我校的名誉可就……啧啧。”苗嘉木摇着头说。
“根据那几个女生的说法,肇事者看上去年纪很轻,甚至可能还未成年。”柳泉说,“不过,警察说了,像这种受到了重大打击的受害者,记忆很有可能会出现偏差,她们说的话未必就准确。”
“有传言说肇事者已经抓到了。”我说。
柳泉点了点头:“抓到了三人,但那只能说是嫌疑人,不能确定就是罪犯。”
“所以我们现在能做的事情是什么”我问道。
“新觉,你负责清理论坛,避免有奇怪的流言扩散。”柳泉说,“至于你们其他人……大家最好都抽时间去看看那几个女生。下一步的进展则要等到那三个嫌疑人的审讯结果出来之后。记住,万不可传播流言!”
我原以为,这样的事情虽然严重,但是于我顶多是引发同情而已,但是直到晚上下课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眼中的世界已变了模样。平日里那平凡得无趣的校园和街道,如今竟显得有些狰狞。我在想着柳泉说过的话,“失去了生育能力”,到底是受到了怎样的凌辱,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呢?
林书南走在我边上,但我们都不说话,只是默默地走着。走到医院,走到病房。尽管早已做了心理准备,但护士将病房门打开的那一刻,我还是吸了一口冷气。
##第79章 无望之地
这,真的是现实中的病房,而不是末世僵尸片中的场景吗?
我看见五个面色惨白的人,她们脸上的表情僵硬如尸体一般,在那些空漠的眼神背后,我看到深切的哀伤。整个病房里弥漫着一股说不上来的压抑气氛,空气沉重得像要凝固,我瞬间忘记了之前想好的所有宽慰的话,过了许久,我才终于开口:
“我们是……学生会的人……我们来看你们了。”
没有回应,她们的神情毫无变化,只是其中有两个脖子微微转动了一下,像牵线木偶。
“进去吧。”护士说,“不过别靠得太近。”
林书南率先走进去,我如履薄冰地跟在后面,我将带来的水果放在角落的柜子上,我们在病房中央的椅子上坐下。
没有人说话,空寂,一片空寂,我很想用真诚的眼神看着她们,但我做不到,在我的眼神和她们的眼神交汇那一瞬间,我就不得不转过头去——我害怕看她们。于是我只能侧头看着林书南,令我惊讶的是,林书南竟正正地盯着其中一个女孩。
“我们来了。”林书南说,“可以靠近吗?”他的话语似乎搅动了即将凝固的空气,我感觉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震动。
女孩沉默了很久,才幅度很小地点了点头。
林书南将凳子朝那边挪动了一些,女孩的身子突然抖动了一下,林书南于是停在了原地。
“我很痛苦。”那个女孩说。她说话的时候,嘴唇几乎没动。
“你很痛苦。”林书南重复道。
“我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她说。
“你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林书南低声说。
这时,另外的几个女孩似乎终于有了一些活气,她们将原本落在虚空中的眼神转向林书南,靠窗位置的女孩说:“我也是这么觉得,活不下去了。”
林书南点了点头:“你也这么觉得。”
“他们都劝我们要坚强。”靠门的那位说,“你不劝吗?”
“那没有用。”林书南说,“坚强不是嘴上说说那么容易。”
他说得没错,正因为这样我才缄口不言,因为我在看到她们的一瞬间就知道,所有的安慰都将是无用的,事实上,我手足无措。
“你能理解我们吗?”靠门第二位是个有着金色长发的女孩。
“如果你说的理解是指感同身受的话,不能。”林书南说,“我们没有相同的经历。”
又是一阵沉默,沉默一来临,刚刚产生了些许软化的空气又迅速凝固起来,沉甸甸的,像要堵塞人的毛孔。
过了很久,很久,就在我几乎要窒息的时候,我发现,那个还未说过话的女孩开始流泪了。直到这时,我才终于留意到了她的容貌——她有一双大得惊人的黑眼睛,眼角下方有一道疤痕,不知是在这次事件中留下的,还是原本就有。她依旧沉默,甚至连表情都没有变,只是泪水一瞬不停地往下掉落。
“没有希望了。”金发女孩说。
“我们会死的。”靠门女孩说。
“一片黑暗。”
“已经到了尽头了。”
我恨医生为什么把她们安排在同一间病房,阴郁加上阴郁只会变得更加阴郁。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感觉自己仿佛是在万丈深渊上走钢丝,只要一步不稳,就会跌入深渊,但我不能什么都不做,我无法忍受这样的气氛,我必须……必须改变点儿什么!
我扭头看着林书南,然而林书南只是静静地坐在原地,看样子他什么都没打算做。
也许,也许这种时候什么都不做才是最好的选择?应该让她们发泄一下?
但是我终于忍无可忍了,如果一直是这样压抑而绝望的气氛,我会疯的!我站起身,朝那个正在哭泣的女孩走去,同时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正要替她擦拭眼泪。
“兰兰,别过去!”林书南喊道。
然而他说得晚了,我看见那个女孩的眼神中闪过一连串暴风雨般的翻涌,然后她突然猛地向后倒去,同时大喊道:“你不要过来!”
我大惊,连忙站定在原地。
“不要过来!你们这些臭流氓!你们……你们会被……”她一边惊慌失措地喊着,一边手脚乱舞,倒在床上,“啊——!放开我,放开我,你们这些……呜啊!”
我和她一样惊慌失措:“怎么了,你是不是看见幻觉了?别怕,这里是医院!没有人会伤害你的……你……你想干什么!”她狠狠地一口朝我的手臂咬了过来,我往旁边一闪,林书南已上来拉住了她,她还在挣扎着,但是这时,护士冲了进来,将一针早已准备好的药剂扎进了她的胳膊,随后对我们说:“你们离远点儿。”护士的神情异常淡定,看来这事儿已不是第一次发生
过了一会儿,那女孩平静下来,我心有余悸地说:“刚刚这是……”
“创伤后应激障碍。”护士冷冷地抛出一个我们不懂的名词,然后转身离开。
我和林书南面面相觑,过了一会儿,我才说道:“我们……是不是……该走了?”
林书南点点头。
“就这么走了,很不甘心啊。”我说。
“我们无能为力。”林书南说。
没错,我们无能为力。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有能耐将这几个女孩拖回正轨,但我知道,那个人不是我。我的每一个好意的举动,每一句试图安慰的话,都有可能刺激到她们的痛处。
我无能为力。
我们退出病房,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转身出去,走出医院的大门时,玄晓之正从门口走进来。
“哟!”她朝我们挥手招呼,“你们这表情……事情不顺利吗?”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只是发现自己无能为力。你是来看望那五个女生的?”
“是啊。”她说。
“我提醒你最好还是别进去了。”林书南说,“去了也没有什么用。”
“哦?”玄晓之看起来反而更来了兴致,“怎么了?”
我摇摇头:“话语描述不清楚。”
“那,我还是得去找护士问问情况。”玄晓之说,显然她绝没有打道回府的意思。
林书南无奈地耸了耸肩:“那,你可别后悔。”
走出医院,一阵寒风吹来,我不由得紧了紧衣服。
“最近常常感到无能为力。”我说。
林书南仰头望着天空,一脸哲学地说:“这就是人生啊……”
警方的结果比想象要来得快,很快我们得到了确切消息——那三个嫌疑人正是案犯,柳泉把他们的照片拿给学生会的人看,许多人都惊呼起来。
“怎么这么年轻!”
“不是我们学校的。”柳泉说,“三个少年都是十六岁,患有精神病,但他们的疾病原本只是会有些轻度的行为失常,医生判断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不知这次为什么突然做出这样的事来。”
我们都默然无语。
“是精神病人的话,也就是说……他们不会被判刑?”有人小声问道。
柳泉点了点头:“虽然被害者家属强烈要求严惩罪犯,但是,根据目前的线索开来,他们作案的时候正是出于精神病发作的状态,法律是对他们网开一面的。”
“那么,他们是精神病人,而且未成年,理应有监护人吧?”我说,“监护人这下要惨了。”
柳泉点头说:“警察应该已经联系到了监护人,只是在事情明朗之前,还不能透漏太多。”
我心里想着,不管是什么情况,监护人让被监护的这样乱来,肯定得吃不了兜着走了,这么一想,我心里倒是有了些着落,仿佛只要那人被绳之以法,事情就解决了一半。
然而,下午再次传来消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监护人死了。
根据调查,那三个孩子是兄弟三个,由他们的父母和外婆共同担当监护,然而当警察赶到他们的住处时,却感觉到了异样,敲门也无人应答,警方破门而入,一进屋,就闻到了浓烈的臭味。
他们在浴缸里找到了女人的尸体,男人的尸体则横陈在边上,老太太倒在浴室门口,也已经毙命。根据法医初步鉴定,女子死于热水器漏电,男人大概是试图救出自己的妻子,却也不慎触电身亡,而那可怜的老太太见到此景,大约是惊吓过度,心脏病发作而死。短短的时间里,三个人全没了。
“根据法医的判断,这三个人已经死了有一个星期之久了。”柳泉说,“因为住的是独栋,而且那对夫妻平时也不怎么跟邻里交往,竟没有人发现他们死了。”
一阵沉默过后,林书南说:“那也就是说,在女学生受害之前,整整一个星期,那三人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
“是,警方推测这才是他们病情恶化的原因,家人的死亡给他们带来了精神上的打击,使他们无法冷静处理事件,长达五天的无人看管造成了情况的进一步恶化。”
“于是就跑出来害人了。”我说。
柳泉神情沉重地点了点头。
林书南咬了咬下唇,说道:“那么一来,就真的没有人为这次事件受惩了。”
##第80章 疯了
“也许是的。”柳泉说。
“事情的解决办法呢?”我说。
“那三个精神病患者当然会被送进精神病院,五个女孩的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承担,如果有必要的话学生会也会出钱——总之,治疗过程不需要她们自己出一分钱。”
“精神上的治疗呢?”
“有社会组织愿意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柳泉说,“不过,她们目前的状态非常糟糕,普通的心理咨询恐怕无法很快起效,校方也会尽力帮忙的”
说得容易。我想,回想起那一天在医院的场景,我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无能为力”四个大字。再看看006里的所有人,每一个都表情阴郁。
然而,学校生活还在继续着,人们听说了事情的全貌之后,便不再有“万一我也碰上这样的事”的担忧,毕竟这种事情的发生率实在太低,一时紧张的气氛又轻松下来,这件事在人们口头上传播了一段时间,便渐渐淡化了。校园里的气氛很快复归平常,走在这样的校园里,我有时会觉得那医院的经历也许只是我个人的噩梦。
利含情和苗嘉木依然钟情于摩托,每次我走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常常能看见他们飞驰而过,留下一道靓丽的背影,有时还伴随着欢呼声。
第二次见到那五个女孩,是在一个星期之后,我怀着忐忑的心情,一个人前往医院,当病房门打开的时候,我大松了一口气——之前压抑的气氛已经不见了,虽然病房中的消毒水气味仍像诉说着某种忧郁,但是,看起来情况已经好转了不少。
病房正中的女孩第一个转过头来,朝我点了点头,看起来,她似乎并不记得我。
“你们好。”我说,“还记得我们吗?”
女孩微微蹙了蹙眉头:“抱歉,我的脑子最近不大好使。”
她一说话,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她说话的声音就像舌头上绑了石膏,有一种怪异的平直感。“你舌头怎么了?”我冲口而出。
“药物作用。”她说,看起来她已经回答了几千遍这个问题,“肌肉僵了。”
这时,其余几个人都转过头来看着我,然后对着我点了点头,靠窗的女孩说:“大家都是这样。”
“老实说,上次来的时候我吓得不轻。”我说,“你们现在的样子比一个星期之前好太多了。”
“药物作用。”仍然是很简洁的回答,并且那种平直感加重了。
“老实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帮助你们。”我说,“但是,如果你们有需要的话,任何要求都可以向我提出来。”我说。
“任何要求吗?”话音刚落,靠窗的女孩就迅速接道,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回应,不由吃了一惊。
“我……”我尴尬地说,“只要是我能做到的。”
“我想复仇。”她说,“事情已经发生了,我知道自己的伤势已经无法挽回,我现在只想……复仇。”
我有些愣了:“你们听说了肇事者的……”
“我不管。”她说,语气中带上了一丝尖锐,“他们是精神病患也罢,他们的监护人死了也罢,我不在乎这些细节。发生了这样的事……必须有人付出代价。”
最后一句话,她是咬着牙说的,因为舌头的僵硬,声音变得怪异扭曲,像某种奇特的兽类躲在她的喉咙深处替她发声。我静静地看着她,然后说:“这很难。”
我不敢说那三个人当时是失去了理智的,不敢说大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之后,已没有人再责怪他们,我更不敢说学校里的人在听说了事情的全貌之后,大多都是长叹一声“也许这就是命吧”,或顶多说一句“邻居们怎么就没有发现呢”,一开始大家挂在口上的“判刑”、“声讨”,早已不见了踪迹。
然而仇恨还在,并且我深切地知道,这种仇恨难以消除。
她们静静地看着我,然后,我不知道是哪一个,开口说道:“我们都知道这很难。”
“但还是恨。”金发女孩说道。
我突然觉得,曾经一度以为消失了的压抑的气氛又回来了,房间里的气体正在一点一点地凝固成块状,然后像承受不住自身重量一般裂开,我怀疑自己听到了什么东西碎裂和尖叫的声音。幻觉,我想,这是幻觉,持久的压抑气氛让我的精神有些承受不了。
我不得不站起身,以确认自己没有被沉重的空气压迫得站不起来,我在病房里来回走动着,像被关在笼子里的狼。事实上,我很想就此转身离开,但我不能,我不能对这种情形示弱。
“我明白你们的恨。”我说,“我会试着想办法,但……不要对我寄予厚望。”
她们都点头,中间的女孩说:“我们会尽己所能,你也要尽己所能。”
“从今以后,复仇就是我们人生的全部。”黑眼镜女孩说。
“不!”我连忙说道,“你们理应有自己的人生,而不是被困在复仇中……啊,我不是说教,可是,如果复仇成功了,你们又该怎么办呢?”
“无所谓。”
我浑身一颤。
无所谓?
只要复仇,其他什么都无所谓?那是不是说,只要成功报复,接下来马上死了也没关系?那么,是不是为了复仇,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我胆战心惊。我想劝解,但是当我看到她们眼神中锐利而坚硬的东西时,我意识到自己和上次一样无能为力。
最终我只能怀着沉重的心情离开,离开之前我注意到,在柜子上放着好几盒“百忧解”,当时我没有想起来那是什么,但是,在回去的路上,我想起那是一种药,一种抗抑郁的药物。
后来我再没有去医院探望过她们。
随着期末考试的来临,这件事终于被我压到了脑海深处。背诵、刷题、抱大腿,一切都开始围绕着考试打转。有了上学期的教训,我这次提早开始了考前准备,总算是各门功课都低分飘过,没有挂科。
暑假里我有时会跟朋友一起出门,不出门的日子就无聊得紧,只自己待在房间里看书。所罗门偶尔回来,但大多数时间都不在,这点真是让人感谢上帝。
暑假里学生会仍然时不时地有会议,但每次去的人都寥寥无几,我也只是出于无聊,才过去凑凑热闹。
那天是一个炎热的日子,中午从006出来,太阳正高高地挂在天空中,无私地朝大地放光放热,林书南走到我的身边——今天他也参加了会议。
我抬手看了看表,说:“要一起去吃饭吗?”
“时间还早。”他说,“不如在校园里逛一逛?”
因为是暑假,校园里人很少,但是仍有不少留校做研究的老师和同学。我们沿着主干道,经过太阳楼,朝校友林走去——阳光明媚的日子,学校的风景是最好的。
“暑假有打工吗?”他问我。
“刚开始的时候在唱片店打了几天零工。”我说,“后来那家店搬走了,就没有再做,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再找一份工作。”
“那,你这些天都做些什么?”他说。
“看书。”我说,“图书馆借了几本闲书,还有那本《人间失格》,我每天看十五页。”
“每天只看十五页?”
“老实说,不是很对我的胃口。”我说,“但是我承诺过把它看完的。”
我们经过林边的绿地,那里有几对小情侣正在卿卿我我,小径拐了一个弯,变得偏僻起来,再往前走,路就到头了。
“一,二,三……向后——转!”我说着,还没来得及转身,林书南突然拉住了我的手腕。
“怎么了?”我说。
树丛里走出三个女生,看样子,她们刚刚是在偷偷商讨着什么,结果却受了打扰,我正要道歉,话到嘴边,却又硬生生咽了回去——我发现,她们正是之前受到凌辱的五个女生中的三个,那个金发女孩我印象深刻,另外两人,老实说我不记得她们谁是谁了。右边的女生个子较矮,大约只有一米五不到,而站在左边的女生有着一头直板板的黑色短发,但在我印象中,并没有在病房里见到过这样又直又硬的黑发,她大约是换过发型了,。
我想开口打招呼,但是林书南捏着我的手腕的手紧了紧,我发现,三个女生的目光不同寻常,是了,她们的眼神就像受伤的猛兽,幽暗却放着寒光,而此刻,她们仿佛都没有注意到我,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身边的林书南。
怎么回事?
金发女生咬牙切齿地说:“是你。”
怎么回事?
“你就是那三人中的一个。”黑发女生说。
我愣了两秒,才意识到“那三人”指的显然就是那三个给她们带来了莫大伤害的人,但是……显然这不可能,如果林书南真的是犯人,那她们第一次见到就该认得出来。而且,我当然知道,林书南绝不是犯人。
但是她们的眼神如此坚定,好像对自己的判断深信不疑,那眼中的狠辣让我倒吸一口冷气。
“你们疯了!”我说。
##第81章 移情
“你们疯了,他不是犯人!”我说道,但是,显然我的话并没有起到效果,她们一步一步朝我们走近,像围猎的狼。
“别让仇恨冲昏了头脑!”我继续说道,“你们睁大眼睛看清楚点!”
但是没有作用,她们仍然在靠近,表情甚至更加狰狞。
林书南动了动嘴唇,但他什么都没说,显然,说什么都是徒劳无益的,他站在原地,看着那三个女孩走过来,带着坦然的神情。
当女孩们更加靠近时,我猛一转身,一把拽过林书南,喊道:“跑!”
我们狂奔而逃,两个人都跑得很快,一瞬间就冲出了小径,冲出了校友林,一直跑到大马路上,然后拐进旁边的教学楼,我站定,弯腰喘着粗气,林书南回头说:“没有追过来。”
我心有余悸地说:“怎么会成这样?”
林书南思考着,我说:“得把这个事情告诉柳泉,这三个女生,再这么下去恐怕也要得精神病。”
林书南摇了摇头,说:“她们被毁了。”
“还有救吗?”我说。这话我不应该问林书南的,但我实在不知道该问谁。
“现在没了。”
“现在没了?你的意思是说……之前有?”
林书南苦笑,说:“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承认我是凶手,然后由我来接受她们的仇恨。”
我瞪着他:“你丫是不是也疯了?!”
他尴尬地说:“我知道这不是什么聪明的举动,所以我没有那么做。”
“可是,你为什么那么说?”
“我不知道,也许……只是同情。”他说,“毕竟那三个肇事者是精神病患者,他们不该为这罪行担责。”
“任何人都不该。”我说,“如果说错,谁都有错,没有及时发现监护人的死,如果说没错,谁都没有错,毕竟谁能想得到两个平时精神的人突然就死了呢?更不会有人想到那三个病人会变得如此残暴。”
“是,你说得对。”他说,“但是,对解决事情并没有帮助。”
“事情已经过去了。”我说,“精神病人已经被送进精神病院了。”
“那么那五个女生呢?她们的仇恨要找谁去报复?她们受的伤害,谁来负责?”林书南说,“她们的治疗费用或许有人买单,可谁为她们心灵上的伤害负责?”
“无论是谁,那个人不应该是你。”我说。
“我知道我的设想听上去很蠢,但这样受伤害的人最少。”他说
“就跟你向玄晓之表白的时候一样?”我说,“别傻了,那样只会节外生枝。这回幸亏你没有做,否则我绝对要把你的脑子打开来,看看里面进了多少水。”
他摇了摇头:“你不明白……事情会恶化的。”他朝马路上看了看:“我们还是出了校门再说吧,待在学校里总觉得不安生。”
我们走在路上的时候,我说:“你所说的恶化是怎么回事?”
“现在还不好说。”他说,“只是你以后在学校里要小心点儿,别去那种偏僻的地方。”
“咦?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应该有经验的,人有时候总会扯进一些无妄之灾。”
我白了他一眼:“我今天也算是被你扯进无妄之灾了?”
他耸耸肩:“算是吧,我请你喝奶茶赔罪好不好?”
他帮我买了巧克力仙草,我接过杯子才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我爱喝这个的?”
“网聊的时候,你提过一嘴。”他说,“一不小心就记住了。”
“你可真够不小心的。”我笑着说,“这家店味道很棒,正是我喜欢的……这也是你不小心记住的?”
“这是我自己的判断。”他说。
我吸了一口奶茶——好味道,如果就着这个甜味看书的话,感觉一定相当不错。
在找第二份零工之前,我决定好好享受一下我的暑假,苗嘉木带我去过几个party,七月底的时候,利含情又约我出去逛街。
那天她是骑着摩托车来的——她现在已成了一个水平相当高高超的车手了。她将车停在路边一个空地上,摘下头盔,对我说道:“走吧,咱俩很久没一起逛街了!”
我们在街上闲逛,她进各种店铺买东西,同时也给我各种各样的建议:“喏,你穿这个一定好看!啊,还有这条链子,我适合蓝的,你适合绿的……”
“兴致挺高嘛。”我说。
“是啊,自从增加的运动,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她笑着说,“这么一来,我大概能从严重偏离轨道的女生变成轻微偏离正轨的女生了。”
“也许会回到正轨。”我说。
她嘿嘿一笑:“我不指望啦!”
买完了一大堆东西后,利含情说:“去喝点冰饮么?我知道这附近新开了一家店。”
“那个我知道。”我说,“不过,到那家店得绕挺远的路呢。”
“可以从小路穿过去呀!”利含情说,“这大白天的,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吧?”
“这么说也是。”我说,“那我们走!”
这条小路其实很短,我完全不认为会遇到什么危险,并且,实际上我们后来遇到的情形也不能叫作是危险,只是,我想,也许这是上天给我们的一个警示,警告我们可能存在的危机。
可是该来的还是会来的。
我们看见了两个女生,正是上回的五个受害者里,金发和黑色短发的女生。我朝她们点了点头,但她们只是漠然地从我身边经过,看起来根本不打算注意我们。也许她们在想心事吧。我这么想着,继续朝前走去,然而,在她们从我旁边擦肩而过的瞬间,我突然不寒而栗。
我感觉到了她们的眼神,尽管只是短短一瞬,但那已经足够了。那是怎样的一种眼神呵,我感觉自己几乎被穿了一个孔,那种怨毒之气,我原本以为只有在书本中才能看到。没错,那是仇恨,并且那仇恨并非向着别人,也并非内敛克制的,它是向着我们来的,并且丝毫不加掩饰。
那两人走过去之后,利含情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袖,说:“你也感觉到了?”
“我原本希望那是我个人的幻觉。”我说,“看来不是。”
“怎么回事?”她说。
“她们正是受到了三个精神病人……”
“我知道。”利含情一边说着,一边加快脚步拉着我向前走,“可是她们刚刚的神情,明显是冲我们来的。”
“我不知道。”我说,“也许她们出现了幻觉。”
但是,在重新走到大马路上的那一刻,我的脑袋嗡地一响,我猛然想起了那天老师在课堂上说的话:“其实,类似移情这样的现象不仅仅是发生在心理咨询中,只要是没有得到很好地处理的感情,最终都有可能被转嫁到别人身上。”
我想起那天林书南说的话,他说,事情会恶化的,看来他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形出现。我开始有些生气,气林书南那时没把话说明白,也气那几个女生竟如此地不理智,但是更让我郁闷的是,我刚刚毫无预兆地、无辜地接收到的敌意,我却只能默默地吞下去,这让我很窝火。
但是,当意识到自己在生气的时候,我也开始理解了那些女生的心情,她们必然比我更愤怒,也必然经历了我所想象不到的痛苦。因为,当案件发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她们要受巨大的伤害,而当案件原因明了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她们在永远承担、永远铭记这份伤害的同时,却连报复都不可能。
我们买了冰饮,坐在绿化带边的椅子上休息,利含情说:“那几个人,你之前认识吗?”
我摇摇头:“我完全不了解她们。”
“但是你去医院看过她们吧?”利含情说,“那时她跟你说了什么?”
“我……其实我忘了她是病房里的哪一个。”我说,“但我记得她们当时的神情都是一样的——仇恨。”
利含情啜了一口饮料,抬头看着大楼的缝隙中透下来的阳光:“那个黑发女生我认识,她本来有一头漂亮的长发,人很温和。”
“是么?”我说。发生了那样的事,人会变样也很正常,我并不觉得惊讶。
“事情发生不久后,她还找过我。”利含情说,“算是一次倾诉吧。我原以为,她会对我说她有多痛苦,多仇恨……”
“不是吗?”我说,“那她说了什么?”
“她自责。”
“啊?!”
“她说,明知道应该尽快放下这件事,可就是放不下,每一次有意无意看到自己身上的疤,都会想起自己当时的经历,然后伤心得难以自拔,夜里也常常会做噩梦,尖叫着醒过来。”
“这不能怪她吧?”我说,“毕竟发生了那样的事,谁都会消沉一阵子的。”
“是啊,我也是那么对她说的。”利含情说,“但是,事实上还有一件更让她烦恼的事。”
“是什么?”
“她总觉得这世界对她不公,总想讨回一些公道。”利含情说,“然而,除了医药费,这件事却全无别的公道可讨——她总是梦见那几个犯人上了断头台,或者受了火刑,或者被处以绞刑,可是她知道,那三个人患有精神病,还突然失去了亲人,其实他们也是受害者……所以她很自责。”
我默然无语,这番话,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第82章 死
比单纯仇恨更痛苦的,是连报复都不可能。
太阳很大,拿在手里的饮料杯不一会儿就凝满了水珠,站起身的时候我几乎把它滑落在地上。利含情说:“别想着她们的事了,恐怕……这件事就只能交给专业人员了。”
我想起上次把在学校发生的事告诉柳泉,柳泉说会找心理医生对她们进行疏导,现在看来,疏导并没有起效。毕竟,心理和身体一样,也有不治之症。
“走吧。”利含情说,“我们再去公园逛逛?”
“好。”我说。难得大好的天气,我自私地不希望心情被破坏,至于这件事,等回去了再处理吧。
这天我们一直在外面待到傍晚,最后她说要找苗嘉木,于是我们一起回去,利含情把苗嘉木喊出去,两人有说有笑地走开了。
“你们晚上还打算出去浪呢?”我问。
“浪什么呀!”利含情说,“我辅导他功课,他要补考呢。”
“在外面待了一天,你不累呀?”我说
“年轻嘛!”她说,“跟苗嘉木相处得多了,谁都会变得有活力起来。”
我叹了一句“年轻真好”,就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第二天一早,我被手机铃声吵醒——难得想睡个懒觉,没想到却这么难。我拿起手机,发现是柳泉打来的。
该不会要开紧急会议吧?我这样想着,接起电话。
“有事吗?”我说。
“是我。”柳泉简短地说,“出事了。”
“什么事?”我从他的语气里实在是听不出什么端倪来。
“利含情死了。”
我愣了两秒钟,然后腾地一下从床上跳起来,还没有完全苏醒过来的身体使得我差点一头撞在书桌上。
“你还好么?”柳泉在电话那头说。
“呃,我……我没事。”我说,“你刚刚说什么来着?我是不是听错了?”
“我想你应该没有听错。”柳泉说,“并且……我想你其实并不需要再听一遍。”
“好吧。”我说,“那,现在……”
“到006来。”柳泉说,“我到时候再细讲。”
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柳泉似乎也不打算多说什么,直接挂掉了电话,我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正在冒冷汗,并且我的心正在激烈地砰砰直跳。
发生了什么了?这是在做梦吗?柳泉说的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的脑袋一团乱麻,最终我不得不停止了思考,只机械地按照柳泉的指令行事——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然后赶往006,就是这样。
当路上的寒风吹在我身上时,我终于恢复了一些思考能力,我开始想,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如果是前段时间,我可能会怀疑利含情自杀了,但是现在显然不会。那么,是在晚上遇见歹徒了?也不对,她和苗嘉木在一起,歹徒一般不会盯上,而且这地方作恶的人多,杀人犯可不多。那……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出了交通事故了。
我越想越觉得肯定,毕竟玩摩托车这事儿,本来就很危险,虽然苗嘉木跟利含情都不是那种会自己往死路上去撞的人,但是出了意外也是很有可能的。
赶到006的时候,柳泉已经在里面了,窗户边上坐着苗嘉木,他低着头,我进去的时候他也不看我一眼,只是微微侧了侧头,过了一会儿,林书南也来了,不久又来了几个学生会的人,想来他们都是认识利含情的,一个个脸上带着惊惧、惊讶或悲哀的神情。
柳泉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转过身关上门,说:“这事不简单。”语气一如既往地冷静。
谁的死会很简单?我很想这么冲他一句。
“利含情在小吃街边上冲进了阳明河。”柳泉说。
“这不可能啊……”有人小声道。我不熟悉小吃街那边,所以只能默默无语。
柳泉从抽屉里拿出纸和笔,快速地画了一张简易的地形图:“这个地方的路口很宽,而且很远就能看到河岸的警示牌,除非是故意往河里冲,否则,应该不可能不小心掉进河里。”
“别卖关子了。”林书南不耐烦地看着柳泉,“赶紧说最重要的部分。”
柳泉看了苗嘉木一眼:“最重要的部分,是由你来说,还是我代你说?”
苗嘉木低着头没答话,柳泉说道:“她是受了胁迫的。”
“胁迫?”我惊讶地抬起头,“可是……谁会胁迫她冲进河里去?”
柳泉的目光回到那张简易地图上,说:“是那几个女生。”
“那几个?”
柳泉抬起头,看着我说:“之前受到凌辱的那五个女生,她们中的两个,主导了这次事件。”
我的脑袋“轰”地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我不可思议地看着柳泉,但是柳泉坦然地看着我,他没有必要说谎。
“那……她……们……呢?”
“那两个人已经被警方带走了。”柳泉说,“另外三个人的行动也被监控了。”
“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喃喃着,早知道会这样,我一定会提前做出行动,但是,这世界上很多事情并没有“早知道。”
柳泉依旧淡定地说:“我不知道。作案动机成谜,也许是为了报复社会。”
“报复社会?”我喃喃地重复着。
“葬礼会在五天后举行。”柳泉说,“到时候记得参加。”
“你想跟我们说的就是这些了吗?”林书南说。
柳泉淡淡地瞧着他:“没有别的事可说了。”
所有人都沉默了一会儿,这像是一场默哀,窗外传来的鸟鸣声和树叶摩擦的声音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过了一会儿,柳泉率先站起身,说:“无论如何,生活还要继续。”
他就用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把利含情埋在了过去,而我,我至今还没有意识到我的生活会发生怎样的转变。我只是默默站起身,默默地走出去。林书南一言不发地走到我身边,说:“一起回去。”
“我想去河边看看。”我说。
“没用的。”他说,“所有的痕迹都被清理掉了。”
“可我还是想去看看。”我说。
我们走到阳明河边,虽然是夏天,但是河边风很大,因而丝毫没有暖意。果然,这里没有留下任何事件的痕迹,来来往往的行人恐怕谁也不知道昨天有人在此丧命。金色的阳光洒在河面上,化作刺眼的光斑,很漂亮,看上去跟平时全无什么不同。
我们看着这河面,林书南说:“今天风太大,回去吧。”
我点点头。
回到住处以后,我看见那本放在桌角上,读了一半的《人间失格》。我望着它呆立了一会儿,把它拿起,抖落里面的书签,然后将它放进书橱最角落的位置。我想我不会再信守那个“把它读完”的诺言了。
在等待葬礼的时间里,我终于意识到我的人生和过去不同。不会再有人约我一起去逛街,也不会再有人骑着摩托经过我的窗前,更不会有人在马路上跟我打招呼了。有时,走在路上,我会忽然间听见摩托车的声响,听见有一个清脆的女声喊着“兰兰——!”由远及近而来。我记得她举起的手臂,记得她头盔后面露出来的一点头发,记得她乱翻的衣摆。
而那些,都被埋葬在了过去。
苗嘉木也不再骑摩托车出去了,他的那辆二手车斜倚在墙边,没几天就结出了蜘蛛网,树叶和花瓣落在上面,干枯,像一场破碎的梦。
苗嘉木这些天很少说话,大多数时候都关在自己的房间里,我不知道那天他到底是目睹了全过程,还是在他离开之时出了事,也无从安慰,只有保持沉默。羽鸟十香原本就是惜字如金的人,于是,我们这屋里突如其来地安静。千易贤这些天不知道做什么去了,每天白天都不在,直到这时候我才觉得,那小子还是挺值得怀念的。
第五天的早晨,虽然没有定闹钟,但是我五点多钟就醒了过来,太阳虽已升起,但还不足以让世界变得温暖起来,我犹豫了一下,决定提前前往。尽管到了那儿必然会面对沉闷的气氛,但是,显然,待在屋里也不会让心情变得好起来。
我没有看到利含情的遗体,大概是因为被水泡过的遗体实在不好看。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那时我们一边喝着冰饮,一边走在路上,便是最后的共处,我对她说的最后一句竟然是“年轻真好。”我不知道如果她突然醒来,会不会对我说一句“活着真好”。
这是一个寂寞而沉闷的葬礼,人们垂着头,苗嘉木站在我的左边,林书南在前面。我一直看着林书南的背影,而不敢侧头看苗嘉木的样子。我怕看到他在哭泣——如果连这座镇上最乐天的人也在落泪,那我该怎么办?
柳泉站在我的右边,我瞥了一眼,他的脸上挂着沉重但并非悲哀的表情。我不想看到那样的神情。
所以,大部分的时间里,我还是得看着林书南的背。
葬礼快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玄晓之来了——迟到女王的功力是如此深厚,以至于这种时候她都能迟到。玄晓之看起来比以往见到她的样子要憔悴,但神情十分淡定。
##第83章 彻底毁了
葬礼结束之后,人们开始渐渐散去,我听见玄晓之对柳泉说:“含情是个好女孩啊,竟然就这么没了。”
“是啊。”柳泉淡淡地说,“可惜了。”
他说“可惜”,而不是“遗憾”,说话的语气像丢了一只名牌的皮包。从这句话开始,我发现我对柳泉从敬而远之,变得有些讨厌了。
他根本没有真的动情,爱情没有,连同情也不曾有,就算是面对利含情的死亡,他甚至都不曾遗憾。
林书南走到我身边:“今天也一起回去?”
“不。”我说,“我想……”
“想什么?”
“我想见见那几个女孩。”我说,“你等等……柳泉!……会长!”
柳泉转过身:“什么事?”
“那几个犯人女孩,她们的情况你知道吗?”我说,“她们是精神病发作,还是在正常的情况下作的案。”
“报复社会。”柳泉说,“她们现在认为所有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的,不相信世界上有无辜的人存在,所以……她们丝毫没有愧疚感。”
“我想去见她们。”我说。
柳泉沉默了一会儿:“你见到了也没有什么用。”
“但我还是要见。”
“如果你去的话。”林书南说,“我和你一起去。”
“这不是想去就能去的。”柳泉说,“我可以帮你们向警方申请。”
“拜托了。”我说。
三天之后,我们得到了去见她们的机会——学校一个研究犯罪心理的老师要带着研究生去做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调查,我们被获准跟着去。当然,首先要到学校和老师会合。
林书南一大早就在我的门外等我,他现在似乎把我当成了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弱智儿,看起来,他是真的担心我路上被车撞飞,而事实上那也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因为我这几天总爱走神。
“你说,那几个女孩会不会……”我苦笑着说着,差点儿就闯了一个红灯,林书南淡定地一把拉住我。
“你说她们会不会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然后无比懊恼呢?”我说。
“不会的。”林书南说,“如果在……在利含情离开之前,她们的看法还有可能改变,而现在,就算有一万个反面证据,她们也无法回头了。
我想起老师曾经讲过,在所谓“世界末日”的传言中,许多笃信着这预言的人,战战兢兢地等待着末日的到来,谁劝也不听。并且,“末日”来临,世界却没有毁灭之时,他们却仍然不愿改变看法,相信是对预言的解读出了问题,日期判断出了错误。一边想着这事一遍过马路,我又差点儿被车撞倒,林书南默默地移动到来车比较多的方向。
“人类真是固执的生物呵。”我说。
“是啊。”林书南说。
那时老师说的是,人类的心是会自我平衡的,当他们将全部的心思放在了一件事情上,那么,无论有多少理由,他们也无法改变了,因为,改变就意味着承认自己满盘皆输,承认自己的心血精力全都白费了。这种巨大的扭转会让人崩溃,所以他们只能固执,自欺欺人地说自己没有错,然后越错越远。
“你早就知道会是这样?”我说。
林书南叹了口气:“我知道她们的仇恨可能会使事态恶化的,可我没想到会到致人死亡这么严重。现在想来,也是当时想得太少,毕竟仇恨的传递,远比爱的传递要容易得多。”
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有一个研究生在门口等着了,她的手上还抱着一大叠问卷样的东西,和一些我完全不明所以的材料。
“你们两个就是跟我们同去的学弟学妹吧?老师会晚一些来。”她说,“稍等一下。”
“学姐好。”林书南恭敬地说,“这次麻烦了。”
“哪里。”学姐说,“我倒是觉得添乐子了。不过,你们怎么会想到一起去的呢?”
“之前那两个女孩胁迫致人死亡的事件,你应该听说了吧?”我说,“我们是死者的朋友。”
“原来如此。”学姐微微一笑,“那还真是……沉重。”
“是很沉重。”
“如果是想去劝告,或者责骂的话,我劝你们不去为好。”学姐说。
我摇头:“只是想知道那两个姑娘现在如何,这是纯粹的好奇心。”
“我们会足够冷静的。”林书南补充道。
老师来了,这是一个戴眼镜,上了年纪的老头,他一脸严肃地走过来,看到我们,点了点头说:“走吧,记得到时候听工作人员安排,不要乱来。”
我们跟着老师走去,通往精神病院的这条路,我之前从未踏足过,路很长,但是路上的人很少,两边的梧桐树将阳光挡得几乎看不见,只有斑斑驳驳的光斑洒在地上。
“这其实是条很浪漫又很好看的路。”学姐跟我们说,“只不过因为周边是精神病院和特殊学校,一般人不会往这儿走——据说,有小情侣在这里夜游的时候看见过鬼呢!”
林书南耸了耸肩,他对鬼的故事不感兴趣。
“可惜了这么好的景色。”我说。
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全都是金发碧眼,操着正宗的美式英语,老师带着我们进去,语速极快地说了几句,一个瘦削的高个子男人把我们领了进去。
我看见那两个女孩了。
她们坐在屋里,凳子上,也许是因为药物作用,平静得令人吃惊。工作人员和老师谈着什么,退了出去,学姐和我们一起留下,学姐说:“你们想问什么就问吧。”
“还认识我吗?”我说,我当然记得她们,那金色头发的女生,柳泉上回告诉我她叫“安琪儿”,这个名字,是“天使”的意思。而黑色发的女生名字很长,我明明刚刚还记得,现在看着她却想不起。
金发女生用无神的眼睛望着我,从嘴里吐出几个音:“你、走、开。”
“我们没有恶意。”我说,“我们只是来……”
我看见她们的嘴角同步地勾起冷冷的笑容,随后金发女生说道:“哪有没有恶意的人?”
黑发女生接道:“人类从出生起就是自私的,所谓的大公无私,也不过是为了获得帮助别人的那种满足感而已。”
“自己的生命都建立在其他生物的死亡之上的生物,谈什么真情、谈什么爱?”金发女生说。
我回头,看着林书南,林书南苦笑着说:“我觉得她们说得挺对诶。”
“说吧,你们来的目的是什么?”金发女生说,“用我们做研究?还是戴着一副伪善的面具,要来感化我们?”
我说不出话来。
“她们已经彻底毁了。”林书南说。
“不相信人类,认为人性本恶。”学姐说,“这种症状其实并不少见,不过她们比较严重。”
“老实说,我有段时间也这么想。”林书南说着,瞥了我一眼,“直到遇见了这个家伙。”
“咦?”我有点不明所以,“我做了什么感天动地的事了?”
“很多人第一次见到我都想打死我。”林书南说,“可是你没有。”
我耸肩道:“那时候我是觉得我不出手也会有人教训你。”
“那还真是遗憾。”林书南说着,又看了看那两个女孩,“要继续说话吗?恐怕,无论我们说什么,她们都不会改变的。”
“待在这里已经没有意义了。”我说,“我们走吧。”
“这几天都太压抑了。”林书南说,“要不要放松一下?”
“你竟然会主动提出放松,那么……我们去坐云霄飞车吧!”
“放松过头了喂!”
“我开玩笑的。”我说,“我想见见苏珊,已经挺久没有见到她了。”
“好,一会儿我们去宠物商店买点零食给她。”林书南说。
这一段时间里,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但是苏珊一定没变。我到上次见到她的路上,呼唤她的名字,但她没有立即出现。林书南说:“这边。”
他带我拐进一条小路,我却在那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千易贤正蹲在路边,和苏珊逗乐着玩,听见有人来,他回过头来:“哟,是你们!”苏珊跳起来,跑到我们脚边嗅着。
“你小子挺会套近乎嘛。”林书南说,“苏珊她平时不会亲近陌生人的。”
“那是!”千易贤得意地说,“也不看看我是谁!”他顺手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喏,这是我画的……这只狗叫什么来着?苏珊?”
我们欣赏着他的“大作”,我不由得说道:“呐……虽然你很有才华,可是那两对獠牙是怎么回事?你以为苏珊是鳄鱼吗?”
“哎呀,这叫艺术创作!”千易贤说,苏珊从喉咙里“呜”了一声,显然她并不喜欢这种艺术创作,事实上,我们一来,苏珊就开始对千易贤露出不屑一顾的样子了,她关心着林书南手里的零食呢。
“真是的,一点良心都没有。”千易贤说着站起身,“哎哟,蹲久了头好晕……我还有正事儿呢,走啦!”
千易贤匆匆忙忙地跑了,苏珊开始不顾形象,围着林书南上蹿下跳,林书南故意把零食举得很高:“就是不给你,就是不给你!”
苏珊馋得眼睛都绿了,直朝林书南身上扑,林书南差点被她扑倒在地上:“行了行了,瞧你那副馋样儿,喏,到这边来!”
看着苏珊呼哧呼哧吃得香,我的心情也放松了不少,果然狗这动物有时是开心果一般的存在,至于那些人类的烦恼,好像也显得不那么重大了。这世上还是有很多我无能为力的事情,或许这就是人生吧,我想。那不是我分内的事,又何必去强求。
##第84章 鹿鸣惊人
这天我们跟苏珊玩了一个下午,回家的时候,我没有让林书南送我——我想知道在一个人走路的时候,是不是仍会想起那两个女孩,我为她们感到遗憾,但我不希望自己一直为这件事烦恼。一路上,我都试图看着路边的广告牌,琢磨那些广告的设计。
快要到达的时候,远远地看到门口站着两个人,一个是千易贤,另一个,虽然看上去有些眼熟,但我一时想不起是谁,直到走近了去时,我惊讶地发现千易贤一脸严肃——那个吊儿郎当的家伙很少露出如此严肃的表情的。
我走得更近了,直到那两人都注意到了我,才犹犹豫豫地说:“您是,金……”
“金安蓝。”她没有让我为难,我这才意识到,她就是七夜雄治的夫人,并且,可能是林书南的生母。”
“您怎么来了?”
金安蓝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啊,抱歉,其实我是来找小千的,在门口挡着路了吧?”
“不,没什么。”我说,“我只是有点惊讶……你们认识?”
“在韩国同乡会认识的。”金安蓝说。
千易贤朝我眨了眨眼睛:“我的人脉可比你想象的要广得多。”
我翻了他一个白眼:“得了吧你!……不过,你干嘛不让人家进来坐。”
“一点点事情,说完就好的!”金安蓝说,“你先进屋吧!”
我进了屋,把门虚掩着,便走向自己的房间,只听得身后“咯噔”一声,千易贤从外面把门带上了。
我去,难道谈的是什么不能让外人知道的事情?
我从书橱里找出一本书看了起来,一转眼,就过去了半个小时,窗外的天空开始渐渐黑起来的时候,我才猛然意识到千易贤还没有回来!我出去推门一看,哪还有那两人的影子,估计千易贤还有什么事,出去了吧。这小子,最近行为有些反常啊。
之后的几天里,也常常有各种各样的人找千易贤出门,其中大多数人我都不认识。虽然有些烦人,但我想着那不关我的事,也就渐渐地不放在心上了。
暑假的后半期,我在咖啡厅打工,其余的时间就待在房间里看书,因没有了利含情约我出去玩,苗嘉木也不像以前那么粘人,日子便过得越发无聊,唯一令人有些兴致的,大概就是鹿鸣诗社了。
鹿鸣诗社开始声名鹊起正是在这个八月,我不知道最初是怎么开始的,当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整个镇上都在传播着鹿鸣诗社和玄晓之的大名,甚至有人出于对诗的景仰,开始把鹿鸣诗社的诗做成对联或横幅贴出来、挂出来。这可真是一番奇异的景象,就像那些突然走红的网络红人一样,玄晓之仿佛在一夜之间就成了“文化”、“古风”、“魅力”的代名词。并且,她的影响力似乎还在向周围的城镇扩散开去。
我见到玄晓之,是在开学前一天,我去商店买东西,意外发现了她的签售会——虽然还不至于用“人山人海”来形容,她的面前确实排起了一条长龙。她坐在台前,左手边放着一大摞诗集,右手边是好几支备用的水笔,她一边下笔如风地签名,一边对每一个走到面前的人露出礼貌的微笑。
不可思议,我认识的人竟成了名人!
我凑过去看,离得很近的时候,她才终于注意到了我,抬起头,露出一个“抱歉我很忙”的微笑,马上又低下头继续签名。我四处看看,见到另一个认识的人:肖恩正站在不远处,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望着这边。
我过去打招呼,他朝我笑笑,望着那签售会说:“真不可思议啊。”
“是。”我说,“我都不知道鹿鸣诗社什么时候火起来的。”
“他们在网上做宣传,发了自己作的诗。”肖恩说,“于是就一传十,十传百了……当然事情没有我说的那么简单,怎么说呢?运气也是不错吧。”
我望着那迅速少下去的一堆诗集,心里慨叹,玄晓之已经成了大红人了,我还是个普通的学生,人和人的差距就是如此之大。正在此时,有人从后面猛拍一下我的肩膀,我吃了一吓,一回头,看见林书南站在我身后。
“想不到你们也在这儿。”他说,“今天真热闹啊。”
“你怎么来了?”我说,“参加签售会?”
“晓之之前打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来的。”他说,“本来我是拒绝的,不过今天正好路过就过来了。既然已经有这么多人排队,我就不凑热闹了吧。”
“说来也真是奇迹,我们这种五流学校,竟然出了这么大的人才。”我说,“这下玄晓之该开心爆了吧?”
“她的野心不止这点。”肖恩说,“她曾经跟我讲过,她的志向是……要能够改变世界。”
“哇哦!”我不禁惊叹道,“改变世界,用诗吗?”
“那简直不可能吧。”林书南说,“鹿鸣诗社的研究内容是古代诗诶!就算能引起一时的潮流,终归还是会过去的吧。”
“她有她的计划。”肖恩说,“晓之可是个精明的人。”
我回想了一下,刚刚匆匆瞥到的定价,貌似并不高,就算卖出去这么多诗集,赚的钱对我们这些学生来说倒是巨款了,但是对她的野心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
“接下来可有得看啦!”肖恩说,“鹿鸣诗社肯定会借着这股风潮有新行动的。”
“你说我要不要去打个招呼呢?”林书南说。
然而他还没有过去,玄晓之就先转过了头来,这回她得以抽出手朝我们挥了挥,脸上挂着谦逊的微笑——我可以看出这谦逊绝不是装出来的,她是真心觉得这算不上什么。
人越聚越多了,以至于终于要将玄晓之淹没在里面,林书南说:“老在这儿看着也没意思,我们去走走?”
我正求之不得,便站起身说:“那好啊……肖恩,你是继续留在原地,还是?”
“我在这儿坐一会吧。”肖恩说。
这个地方,刚好是小镇上最繁华的商业区,四面都是商场、饭店,我记得利含情还活着的时候,我们是常常来这里的,但是大多数时候都是只看不买,我还笑她试遍了所有的衣服却一件不买,简直是对时间的大大浪费。
“你又在走神了。”林书南说。
“啊,没错,今年夏天特别爱走神呢。”我说。我们踏上一道自动扶梯,林书南抬头望着阶梯上面:“我说,我们这是在往哪儿去?”
“漫无目的地瞎转悠。”我说,“喏,你看,这家书店里面也有鹿鸣诗社的诗集。”
林书南只是点了点头,他似乎并不十分关心鹿鸣诗社的事情。
“你在想什么呢?”我说。
“玛雅集团的事情。”他说。
“怎么了?”
“最近有点不对劲。”林书南说,“七夜雄治让我近段时间内不要去……他家。”
“什么意思?”我说,“你本来也不怎么去的吧?”
“确实,但是原先他们都是欢迎我去的。”林书南说,“所以我担心是出了什么问题……他们被人盯上了?”
“哪儿来那么多盯上啊。”我说,“要是那样的话,世界未免也太凶险了吧。”
“那你说可能是什么情况呢?”他说。
“我不知道。”我说,随即我又想起了什么,“前几天金安蓝在我住的地方,门口,出现过了。”
他惊异地看着我:“她来找你?”
“不是找我,她是找千易贤的,好像是什么严肃的话题,具体我也不知道。”
林书南摇了摇头:“唉,算了,就当不关我事好了。”
我们经过书店门口,我站住了,看里面的书——鹿鸣诗社的诗集被摆成螺旋状,放在最显眼的地方。我突然有些好奇。
“我们进去看看吧。”我说,“真想知道那诗集为什么有这么大魅力。”
林书南没有反对,我们走进书店,诗集的封面很漂亮,幽蓝的底色,上面画着大大的月亮和飞鸟,纸质也是摸上去非常舒服的那一种。
我打开看,第一首是短诗,不是玄晓之写的,有种古英文的腔调,描写的是雪景,写得大概算是不错,可惜我并不懂诗,也不觉得它能有让人非看不可的魅力。
林书南也在我身边拿起一本诗集,翻看起来,我猜想他大概是比我更有艺术细胞的,但是他面无表情。
我继续往后翻去,这些诗,当然都是鹿鸣诗社的原创作品,有相当不错的,也有一眼就能看出有些稚嫩的,但是,看着看着,我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这不是一部普通的、零零散散的诗集,这部诗集里面的每一首小诗,在读过之后,都会在人的心里层层叠加起来,然后凝聚成某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我开始意识到,这不是一部星星点点的作品,它们融汇在一起之后,我便能看出鹿鸣诗社全体的志向和努力,以及隐藏在一首首诗背后的故事。
恐怕它的魅力并不是诗的本身,而是其中的故事性。因而就算其中的粗糙和稚嫩,也成了其魅力的一部分,人们渴望看见它的发展,就像看着一个婴儿的成长。
##第85章 意外受伤
林书南转向我,说:“你觉得如何?”
“我不太懂诗。”我说,“不过,确实是有吸引力的作品。”
林书南点点头:“他们在试图把这东西做出鹿鸣特色来,建立起鹿鸣诗社开创的一种……怎么说?也许该说是亚文化?就好像购物网站一样,人们以为是生活的附加品,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就会发现生活被它改变了。他们尝试做的就是这样的事。你看了这几天的学校论坛没有?很多诗集里的表达方式已经变成流行语了。”
“不得了。”我感叹道。
“再这样下去,不看他们的诗就会变得和社会脱节了。”林书南说着,把诗集放回书架上,“可怕可怕。”
“的确可怕。”我也把诗集放回架子上,就在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我看见三个青年径直朝这边走过来,一边大声说笑着,一边拿起诗集就转向了柜台。
“签售的书这么快就卖完了吗?”我看着他们的背影嘀咕道。
“也有可能是玄晓之把手写断了。”林书南开玩笑地说,“走,我们去看看她还在不在。”
我同意地点头,一边回头望着书店,一边踏上扶梯,结果一脚踩空,险些摔了下去,林书南一把拉住我的手臂,说:“小心点儿,别这么冒冒失失的。”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扭头看着脚下:“以前我一直一个人走路也没出什么问题呀!一定是你把我惯坏了。”
一边说,我一边扶着扶手走下楼梯,本来这回已经很小心了,可是……也许是上天有意让我吃点苦头,突然,我右边的扶手猛地晃动了一下,竟直接断裂了,我大吃一惊,却已经把持不住平衡,眼看着就要摔下去,我立刻使出全部力量,一时间战神附体,腿上猛一使劲,噔地一下,几乎直接蹿到了台阶那一头。
林书南冲过来扶住我,说道:“你还好吧?”
“没事……啊不对……”我说,“内力使用过度了,膝盖……好疼。”
“内力……”林书南翻了个白眼。
“体内的力量,简称内力。”我说,“你扶我一把,我要起来。”
林书南试图把我扶起来,但我的膝盖受伤比我自认为的更加厉害,我发现我似乎站不起来了。而这时,附近的商场工作人员急急忙忙跑过来。
“怎么会这样呢?”其中一个操着标准的伦敦音说道,“这扶手应该不久前刚加固过。”
“有坏小子故意破坏了吧。”另一个说道,“姑娘,你感觉怎么样?”
“我膝盖受伤了。”我说,“我看,呃,大概得去医院吧。”
“能站起来吗。”工作人员问道。
我再次试了试,结果差点趴在地上:“不……不能。”我说。
林书南看了看周围,台阶还有很长的距离,下面是步行道,汽车不能开进来。他绕到我的身前,蹲下说:“我背你。”
“诶?!”
“怎么了?”他说,“不然你还想滚下去不成?”
我看着他的背,他的肩膀并不宽阔,但至少比我要宽,我相信以我的体重,并不会让他感到太沉,但是,就要伸出手的时候我犹豫了,事实上我脸红了。
因我久久不动作,林书南回过头来,说道:“怎么了?这就害羞了?”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原以为自己不会介意背一下这种事情,不会脸皮这么薄,但我发现自己实在是高估了我自己了,我还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么保守。
“得了吧。”林书南哭笑不得,改口用中文说道,“你穿内内的样子我都见过……”
“我靠!你闭嘴!”我怒道,随即心一横,把手环上了他的脖子。两个工作人员见我们突然改变了语言,都不明所以而面面相觑。而我继续吼道:“要不是你还记得换成中文,我直接撕了你的嘴!”
林书南不理会我,站起身朝台阶下走去,其中一个工作人员跟了过来。
一路上我接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我不得不把脸埋得很低,眼睛盯视着林书南的肩膀。他的皮肤温度比我略高一些,在这夏天里摸上去一点儿也不舒服。
我们路过步行道,路过玄晓之签售的地方,我忍不住抬头瞥了一眼,刚刚那厚厚的一摞诗集已经不见了,围绕在旁边的人群也在渐渐散去,玄晓之正和几个鹿鸣诗社的人站在一起,讨论着什么。我看见她也朝这边看了看,但是那只是一瞬间的事,她立即收回目光,继续和诗社的人说话了。
林书南在路边叫了出租车,和商场工作人员一起陪我去医院,一路上,那个商场小哥一直在不断地道歉。
医院检查的结果是,膝盖脱臼。那满脸皱纹的男医生用异常关爱的语气说:“你忍耐一下,可能会有点疼~”
“没事。”我说,“我今年运气不好,出的事儿多了去了。”
“好。”他按住我的腿,“你别动,放松……”
我听话地乖乖照做,随即,他的手上猛一用力——我勒个大去,真的好疼!在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了我以往任何时候都不曾感受过的疼痛,疼痛向爆炸一样,从膝盖上向周身扩散开去。这种感觉仿佛整个人都离开了人世,眼前一片非黑非白的迷蒙,全身发寒,随后,眼前的迷蒙和疼痛感一起慢慢减弱,我意识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并且感觉到林书南把手放在了我的肩头。
“你还好吧?”他说。
“呃,太刺激了。”我说。
“不用担心,接下来就简单了。”医生说,“喏,我这儿给你装个固定器,之后就可以拄着拐杖走路了,一个星期之后来复查。”
“大约什么时候能拆掉?”我说。
“这个说不准,一个月之后应该可以了,拆掉之后可以正常走路,也不能剧烈运动,体育课也不能上。”
“那么体能测试也不用考了吧!”我兴奋地说。
医生无奈地看了我一眼:“不用。”
我得意地笑,这就是因祸得福啊!
我们刚回到医院大厅,就看见玄晓之朝这边走了过来。她看见我,露出有些惊讶的神色:“原来刚刚那个真是你?我还以为我看岔了呢。”
我耸耸肩:“我宁愿你看岔了,那么狼狈的样子。”
“不过到底是发生了什么?”玄晓之说。
“下楼梯的时候,楼梯扶手坏掉了。”我说,“摔了一下。”
“扶手坏掉?!那可真是……不幸。”
“是啊。”商场小哥挠着头说,“这么罕见的事情也被你碰上了。”
“不过现在已经没事了。”我说,“倒是晓之你,怎么来医院了?”
玄晓之苦笑着说:“我得弄些膏药备着,不然,真的要手抽筋了……啊,好像轮到我了,我先过去了,你保重!”
我望着她匆忙的背影,林书南说:“走吧。”
刚走到医院门口,我又看到了有点眼熟的身影——我似乎总能在医院遇到认识的人。那两人,我已经很久没见,他们正是柳泉的亲生父母,张飞雨和贺琳达。他们也看见了我,率先向我挥手打招呼。
“哟,那不是……小史?你怎么啦?”
“呃,稍微受了点伤。”我说,心说怎么偏偏在我受伤的时候大家都出现了,“你们呢?身体不舒服吗?”
“没呢!”贺琳达笑着说,“我们上星期跟泉儿一起做了亲子鉴定,虽然说没多大必要吧,确认一下也是好的。这老头子着急着呢!今天医院来通知,他立刻就拉着我来了。”
“还好,泉儿是我的亲生儿子。”张飞雨说,接着便笑了,“要是这一直以来都是搞错了的话,我们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哎哟,怎么可能会搞错呢?”贺琳达嗔怪地说。
“那,柳泉今天没来吗?”我说。
“他忙他的事呢!那小子。”贺琳达说,紧接着她似乎想起了什么,紧张兮兮地看了看周围,那商场小哥会意地退到一边去了,贺琳达才小声地对我说道:“大闺女,我问你个问题,泉儿的养父到底叫什么名字,在哪个国家?他一直没告诉我们。”
“呃,这个……”我连忙说,“这个事情我也不太清楚,只是知道他的养父在国外,您为什么不问问他本人呢?”我当然知道他们一定问过柳泉,并且,柳泉一定巧妙地避开了问题。
正如预料一般,我看见他们面有难色,然后我才说道:“你们是有什么事情要找他的养父吗?”
贺琳达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急忙答道:“是啊,我们其实就是想……让柳泉改随我们的姓的,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也得改过来。但是我们之前问了他,他好像不太乐意的样子。”
“毕竟都姓柳姓了这么久了,突然改姓,各方面都不方便吧?”我说。
“但是法律关系还是要改的呀!”贺琳达说,“要不,大妹子,你帮我劝劝他?”
我面露难色地说:“这个……这是他的家事,我不太好开口啊……”
##第86章 对付妹子要扛起就跑
“可是你们是同学吧!”贺琳达似乎有些不悦了,“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关心的,不是吗?”
“这是文化差异。”我说,“在这个地方,插手别人的家事是很不受欢迎的。”
“可是你们都是中国人。”张飞雨说,“你干嘛要这么崇洋媚外?”
我一时被他噎得不知道说什么好,还在想着怎么找借口,林书南突然开口说道:“不好意思,医生说了她的伤不能久站。”说完,一把把我扛起:“我们走了!”
咦?医生好像没有这么说过吧?!我大吃一惊,但还没来得及惊讶,他已经飞一般地扛着我逃跑了,我大喊一声:“放我下来!”
林书南又跑了几十米远,才把我放下来,我面红耳赤地看着周围投来异样眼神的人们,以及气喘吁吁跑过来的商场小哥,说道:“你干什么呢?”
林书南刚要开口,却又突然犹豫了一下:“我……没什么。”
“没什么是什么?”我说,“我在跟人家说话,你却突然……”
林书南扭头看着医院门口的方向,说:“我只是突然觉得,不应该让你靠近那两人。”
“哈?你说什么呢?”我说,“他们只是在拜托我一件事而已,就算我拒绝了会引起他们的恶感,他们也不能杀了我吧?”
林书南低着头,抿了抿唇,说:“对不起,是我一时冲动了。”
“你到底怎么了?”我说。
林书南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商场小哥,柔声说:“我们回去再说,好吗?”然后他转向那商场小哥说:“辛苦你了,我送她回去吧。”
“哪里!这事儿该是我向你们道歉才对。”
林书南看向我说:“走吧,我们打个车,去你家。”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异常温柔,我甚至觉得有些吃惊,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这样对我说话。他的语气中,像是带着一些哀伤,但是,那里有一些很让人心动的东西,我有一种自己从未有过的感觉——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它,只能说……我心跳加速,并且脸也有些红了,但我不愿承认这就是小鹿乱撞的感觉。
我现在应该考虑的是更现实的问题——我并不想让林书南去我家,虽然所罗门多半不在,但我不确定他会不会突然回来,如果他发现我私自带男人回家,说不定会大发雷霆。另外,我不希望自己是以一种负着伤,扶着拐杖的形象把林书南带回去,那样会使得他看起来像是因为可怜我才送我回去的。
但是,在我来得及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之前,林书南挥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并且不由分说地把我塞进了车里,在我来得及说任何话之前,他就报出了我住处的地址。我从后视镜里看见了司机大叔那“我懂的”的笑容。
“抱歉啦~”林书南笑着说,可是他看上去一点都不抱歉,“我只是做了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我把头扭向窗外。其实我并没有生气,但是如果不作点表态的话,这家伙以后说不定会更加过分。我能感觉到他在看着我,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出租车开得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我打开门,伸出脚去,才想起自己膝盖的伤,这让我险些跌倒在地上。
“悠着点儿!”林书南说着,从另一侧下了车,绕过来扶我,“你现在可不能为所欲为了。”
“我从来都不为所欲为。”我无力地顶嘴道。
“掏钥匙开门。”他说。
我打开门,心里祈祷没有任何人在,但是事与愿违,一开门,我便发现三个室友都在。苗嘉木第一个抬起头,说道:“兰姐,你怎么了?”其余两人只是抬了抬头,接着又低头做自己的事了。
“膝盖脱臼了。”我说,“在楼梯上摔了一下。”
苗嘉木站起身,朝这边走过来:“很严重?”如果是以前的他,必然要像天塌了一样大叫着扑过来,但是现在他表现得很平静。
“其实没有。”我说,“只是暂且只能拄着拐杖走路了。”
苗嘉木看了看我身边的林书南,说:“你要小心点儿。”
“我知道,谢谢。”我说。
我带着林书南进了我的房间,仔细想来,这是他第一次进我的房间。他四处环顾了一下,说:“这房间挺小的。”
“我一个人倒是完全够用。”我说。我坐到床上,低头看着自己的膝盖,它装上了固定器之后显得奇形怪状,现在看来显得不像我自己的器官一样。
“还疼吗?”林书南说。
“有一点儿。”我说,“没什么大问题。你现在可以讲了吧?你刚刚为什么把我扛起就跑?”
他有些尴尬地说:“那只是……我突然间想起了我自己的养父母,我觉得他们和柳泉的父母很像。”
“柳泉的父母可不会追杀我。”我说。
“我明白。”他苦笑着说,“刚才是我一时失了神,以为自己是身陷危险之中了——像梦魇。”
我严肃地看着他说:“你压力太大了,这样迟早你也会出问题的。”
林书南摇摇头:“我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你不用为我担心。”
“这不是担心。”我依然严肃地说,“你承担了本不属于你的怨恨,这是不对的。”
“世间是本来就是充满了错误。”林书南说,“咱们先不谈我的事,好吗?我得确认一下你还记不记得医生说的话。你现在不能连续站立超过……”
“一个小时。”我说,“那盒药,如果异常的话可以不用吃,出现肿痛的时候才吃;要注意保暖,不能接触冷水,不能游泳;一个星期之后复查。”这一次我可没有在医生说话的时候神游天外。
“漏了一项。”林书南说。
“啊,那个……呃……有一点疼痛是正常的,但是如果疼得厉害,或者发现关节变形的话,要去医院检查。”
林书南满意地点了点头,我撅着嘴说:“既然你都记得,不如你帮我写一下不就成了。”
“不成。”他说,“不能把你惯坏了。”
我翻了个白眼:“惯你妹夫。”
他站起身,说:“那就这样吧。你这些天待在家里,最好哪儿也别去,有需要的话,找我或者找别人帮忙。如果那个烦人的房东回来了,你就住到外边去。”
我点点头,但是一想到自己即将有整整一个月不怎么能出门,我便觉得十分心塞。眼看林书南就要走,我连忙叫住他说:“等等!”
他转过身。
“你还有什么事?”我说,“这么急着走?”
“你想让我留下陪你?”林书南说。
“不是……”我说。虽然我确实是这么想,但我不想让自己显得在请求他。
“啊,遗憾,我本来还想着反正没什么重要的事。”林书南说。
可是他看起来完全已经看穿了我在想什么,这让我非常不爽。
“随你。”我说。
他转过身离开,临走时,还帮我带上了房间的门,不一会儿,我就听到外面的大门关上的声音。
接下来该干什么呢?
我突然觉得无事可做,虽然还有很多假期计划没有实行,但是我现在并不想开始,受伤使我既兴奋又不安,以至于无法静下心来。
过不一会儿,有人轻轻敲门,有点奇怪,在这屋里,没有人有如此的敲门风格——很轻很慢,像是在犹豫什么。但是,想来他们应该是我的室友中的一位。
“进来。”我说。
门缓缓打开了,我看见苗嘉木探进头来:“兰姐?”
“别这么犹豫不决。”我说,“进来吧。”苗嘉木这些天来失去了以往的活气,这让我颇感担忧。
苗嘉木走进来,在房间的中央站定,我问他:“有什么事吗?”
“也……也没什么。”他说。
“坐吧。”我用眼神示意了一下自己的椅子。他坐下,说:“我只是有些担心你。”
“我很好。”我说,“不过,明天的开学典礼我不想去了。能帮我请假?”
“当然。”苗嘉木说。
又是一阵子的无话,苗嘉木低着头,我也局促不安,过了好一会儿,我才说道:“你真是……自从那天之后,你一点也不像以前的你了。”
“我知道。”他说。他像是终于放弃了什么,颓唐地站起身:“也许过一段时间就会好的。”
他出去了,于是我继续无聊。无所事事地过了一会儿,林书南发来了短信:
“我找了几个有趣的网站,你既然不能走动,可以上上网解解闷。”
这下我总算是找到事儿做了。
但是人不能一天到晚都靠上网度日,毕竟我又不是网瘾少年,很快,我又再次感到百无聊赖,当然,看书也是消耗光阴的好方式,但是我屋里的书就只有这么一些,读得多了,难免也觉得生厌。
大约十天后,我有些抓狂地在书橱里翻找着,找我还没有看过的书,但是,翻来翻去,却没有一本能引发我的兴趣。最终,当我急躁地把一摞书从书橱里搬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藏在角落的那本《人间失格》。
我犹豫了很久,没错,这就是我要找的还没有读完的书。当我正准备把它拿出来的时候,敲门声响了。
##第87章 你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谁?”我问,同时如释重负地把书塞回书架上。
“是我。”外面传来苗嘉木的声音。
“进来吧。”我说。
苗嘉木走进来,第一句话是:“你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日子?”我一愣。我的第一反应是“结婚纪念日”,这一定是烂俗小说看多了的结果。当然,这显然不对。
“你生日?”我猜测道。
苗嘉木摇摇头:“不是。”
“那我猜不出来。”我说,“我对日期一向不太在意。”
“今天是七夕节呀!”苗嘉木说。
“我们在加拿大也要过七夕节?”我说,“我在国内都不过这个的。”
“我们不是没什么娱乐活动么?多点节日就多一点乐子。”苗嘉木晃动了一下手中的袋子,“喏,这个,是我送给你的。”
“这是……”我接过袋子,发现里面是一个崭新而精致的盒子,从盒子外面的图案看来,这是一部电纸书。盒子的旁边,还有一个爱心形状的小盒子,看起来装的是巧克力。
“你送我的?”我说。
“当然。”
“这东西不便宜吧?”
“八百多。”苗嘉木笑着说,“不贵。”
八百多,对于柳叔叔那样的人来说是不贵,但是对苗嘉木来说就不一样了。我知道他的每一件衣服都不会超过八十。
“我不能收你的。”我说,“不管今天是什么节日,我都不想收这么贵重的礼物。”
苗嘉木的笑容凝固了,我继续说道:“我不想欠人情。”
我突然觉得很难过,也许我正在伤害他,但是我别无他法。我像是害怕被打断一般继续说下去:“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收的。”
“无论如何?”
“是的,巧克力我可以收下。”我说,“但是这电纸书……不行。你明知道我不会乐意有人为我这么奢侈。”
这话说得让我感觉自己在推卸责任,我很不安。我转动我那有点生锈的脑子,寻找合适的转移话题的方式,但是没有找到,我只能生硬地把电纸书的盒子拿出来,递给苗嘉木,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接了。
“那么,找时间一起出去玩吧?”苗嘉木说,“总不能一直都闷在家里。”
“好。”我说,他的眼神亮了,“我们可以叫上……呃……叫上……玄晓之,还有林书南,还有……还有……”我看见他的眼神又黯淡了,但是我不能停下来:“我们可以多叫些人,人多才热闹嘛!你也来帮忙想想,有哪些共同的朋友,或者有哪些朋友要介绍一下的?唔,不一定是中国人,让千易贤,还有十香,还有肖恩,还有……那个叫什么来着?真名我不知道,只知道中文名叫袁奥,是玄晓之给起的……”我竭尽全力地搜寻着字词,直到苗嘉木忍不住打断我。
“打住!”苗嘉木说,“我敢肯定你说了一些你自己都不熟悉的人。我们是可以多叫些人,可不是叫一群人!”
我不知所措地看着他。苗嘉木说:“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想叫玄晓之和林书南?那好,就带上他们两个,我们可以一起出去玩。”
“这只是我的想法。”我说,“我不知道对你来说是不是合适……”
“没关系。”苗嘉木说,“合适。”
“那就定了。”我说,“时间是……我倒是每天都闲着,你呢?”
“那这周五怎么样?我会通知其他人。”苗嘉木说,“你想去哪儿?看电影,或者……”
“不,我不要电影。”我说,“具体做什么再讨论吧,我暂时还没主意。”
他拿着我退回去的盒子,转身离去,背影看上去多少有些孤单,但是他很冷静,不是吗?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他大概是换了一个灵魂。
他帮我带上了门,我拿出那装巧克力的小盒子,打开盖子,里面是各种形状和口味的巧克力,我随意拿了一枚放进嘴里,草莓味的。虽然不是我最喜欢的口味,但很好吃。
我轻叹一声,看了看书橱,决定随便找一本读过的书再重读一遍。
读书读到下午,终于又一次陷入了百无聊赖的状态,晚饭过后我实在是不想再看书,但是又无其他事可做,想来想去,又没有上床睡觉的心情,于是我只能瞪眼看着窗外。今天天气不错,外面的阳光洒在草木上,植物都绿得流油,绿得甚至闪闪发光。
正当我看着窗外发呆的时候,外面响起了门铃声。我不认为那是找我的,因此没有动,但是不一会儿,有人推开了我的房门。
“进门要敲门。”我说着,转过身,“林书南?”
“给你个惊喜。”他说,“怎么样,看到我是不是很开心?”
“我记得你以前没这么自以为是。”我说,“不过,说实话,你要是不来,我就快闷死在房间里了。”
“听说你周五想出去玩?”林书南说,“想去哪儿?以你现在的状态,估计只能去去商场或者公园之类的地方。”
“我想去山上。”我望着窗外说,“想去徒步。医生说了,我现在不用拐杖也能走路了,只是得小心点。”
林书南惊讶地说:“喂喂,不是吧?以你这副身体?”
“什么呀,说得我快要死了似的,不就是膝盖受伤了嘛。”我说,“我想出去看看大自然。”
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说:“你确定?山这东西可不是好惹的,而且最近还有山里出现了熊的传闻。”
“不就是熊吗?”我说,“我不怕熊,我打得过。”
“打得过。”林书南不禁嗤笑道,“好理由。”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说:“真是太不同了。”
“啊?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跟芊骊太不一样了。”他说,“那个人啊,无论是有力气活动的日子还是病得起不来的日子,无论是风景优美的时刻还是没有风景的时刻,都没有说过想出门。而你,你的伤还没有好,出去说不定意味着伤势加重,你就急着要出去了。你们那,怪人!”
我摇头:“你才是最大的怪人。不要拿我和别的女孩比,我会不高兴。”
“哦?是吗?”
我看了看窗外,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膝盖,这时候,刚刚突然燃起的热情又有些消退了下去:“其实……不去也可以的。或许是我太任性了,被自己的愿望冲昏了头脑,我忘了我速度太慢会拖累你们。”
“不会。”林书南说,“出去玩本来就不是比速度,他们不会在意的……再说了,玄晓之那家伙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让别人干等,这回让她尝尝等人的滋味。”
“这倒也是。”我说。
“那么,周五见。”他说,“对了,推荐给你一个网站,是专门看错觉图的,很适合消磨时间……”
……
周五那天,天公不作美,这是个大雾天。不过,事实上雾中的小镇倒有一番别样的美,一切熟悉的事物在朦胧之中,都重新有了新鲜感。
没有人提出出行取消,于是,我们的计划正常进行,林书南比约定时间早了半个小时到,但是,预料之中地,玄晓之没有在预定时间出现。
五分钟过去了。
十分钟过去了。
十五分钟过去了。
“我看我们还是喝杯咖啡,看会儿电视吧。”我说,另外两人点头赞同。
“我觉得我们就算去睡一觉她都不一定来了。”苗嘉木说,他进厨房去泡咖啡。
……半个小时过去了。
门铃终于响起的时候,我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是在等人。苗嘉木冲过去开门,玄晓之站在门外,一如既往地美丽,一如既往地让人难以责难。
“不好意思!”她笑着说,她似乎能在任何需要表现得甜美的时候展现出甜美的一面,比如现在,我和另外两人都忘了应该提醒她一下迟到是不好的。
“那么,走吧。”我说,“我的速度可能有些慢,你们别打我哈!”
“为了保险起见,拐杖还是带着。”林书南说。
“知道啦~”
苗嘉木拿起他的包,那个包大得令人吃惊,里面装满了水和零食。
浓雾中的小镇,让人几乎辨不明方向,我伸出手,在雾气中挥了几下,便可以看见雾气被我的动作搅动,在空气中画出奇特的形状。抬起头,建筑物的屋顶若隐若现,仿佛是一个我所不熟知的世界。
我们搭上开往郊外的公交车,踏上了旅程,或许因为天气的原因,车上人很少,那很少的人也在讨论着天气。车开了四十五分钟,经过很多地方,无论在哪儿,雾都是一样地浓厚,没有要散开的迹象。我们到达山脚的时候,雾仍然在。
我们下了车,我试探着脚下的感觉,还不错,我想我可以走很远,只是清晨的雾气使得空气湿乎乎的。
林书南率先走向山脚,抬头看着山顶的方向,因为雾气,山顶大约是看不见的,他回头对我们说:“如果想看小镇全貌的话,最好还是回去算了。”
我意识到他希望我回去,这让我有些生气。
“雾天有雾天的景色嘛。”玄晓之说,“既然已经来了,直接回去多扫兴啊。”
苗嘉木点头表示同意。
“那么,走吧。”
##第88章 山间之旅
因为浓雾,山上没有别人,我们路过山脚的指示牌,上面写着“有熊注意”。
“据说这里有熊,还真的有熊诶。”苗嘉木说。
“这一带的熊多半是黑熊,一般不会袭击人的。”我说。
苗嘉木嘿嘿一笑:“兰姐懂得不少嘛!”
我们开始拾级而上,玄晓之说:“啊,对了,我还有件事想问问你们。”
“什么事?”林书南走在最前面,这时他转回头说。
“你们愿不愿意加入鹿鸣诗社?”玄晓之说。
我们三个都愣了,过一会儿,苗嘉木才说道:“你这个‘你们’指的是谁?”
玄晓之笑起来:“在场的所有人。”
“我对诗一窍不通。”我耸耸肩说,“我还以为你知道这一点呢。”
“一窍不通也没关系,当个评价员也是好的。”玄晓之说,“精通的人诗社自然也有,但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壮大自己。”
“准备横向发展了?”我说,“借机进一步推广?那诗集的出售,应该赚了不少钱吧?”
玄晓之摇摇头:“现在不是一个花钱读诗的年代,要想进一步发展下去,靠出诗集是不行的。至于进一步的计划……我现在还没有想好,不过,一定要在网络上提高知名度,这是一定的。我们现在正在中国的网站上做宣传。”
“这种事情我也同样不会。”我说。
玄晓之看向林书南和苗嘉木,他们两人也同样露出无能为力的神色。
“我都说了,只当个评价员也是可以的。”玄晓之说道,“你们可以慢慢考虑,到开学时候再说也行。”她转过身,加快了脚步,与林书南并行:“雾好像有些散了,说不定到山顶的时候,雾气就完全散开了。”
前面传来水声,林书南加快脚步,再次冲到最前头,我听到他说:“这里有个山泉……你们小心点儿,地上有点滑。”他转过身来,跨下两级台阶,仿佛随时等着扶我一把,但我顺利地自己走了上去。
泉水不大,在一个凹陷的地方积成了一个小潭,潭水流速挺快,仔细看去,水面上一圈一圈漫开的波纹,正是小鱼所在的地方。因着大雾的缘故,这小潭有了一种朦朦胧胧,亦真亦幻的美。
“好地方。”林书南说,转过头来看着我,“不虚此行吧?”
我点点头。
玄晓之弯下腰,捡起一片小石头,朝小潭斜抛过去,小石头在空中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在水面上连续跳跃了七次,终于在几乎到了小潭另一头的地方沉入水中,玄晓之拍了拍手,退后两步说:“遗憾,没跳到对岸去。”
真是个十项全能。我想。如果她不是个迟到大王的话,就可以算得上是十全十美了。但是,林书南和苗嘉木似乎都并未关注玄晓之,苗嘉木也捡起一块石头,试着打了个水漂,但是显然不在状态,小石头只跳了一下。
玄晓之多少有些尴尬,我走上前去,说:“你妈妈不是管你很严?打水漂的技能是在哪儿学到的?”
“以前看到别的小孩子玩,就默默地看着,自己在心里琢磨了一些技巧。”玄晓之说,“后来上大学后才开始自己练习的。”
“果然天才。”我说。
玄晓之再次蹲下身,捡起一块小石头,朝水面掷出去,这一次,她成功地做到了,石头落在了对岸。我望着水潭里那些一个个漫开的波纹,在雾气中,它们像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在暗中操纵。
这时,我感到有人将一样什么东西塞到了我的手中,林书南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你也试试看。”
我低头一看,手里是一块小石头,再抬头时,发现其余三个人都看着我。玄晓之扑哧一笑,说:“这石头太厚了,漂不起来的,我来帮你找一块。”我发现她的笑容虽然优雅而友好,但是隐隐约约地从某处透出了嘲弄之意。
玄晓之弯下腰,从地上找了一块薄而平的石头给我,我接过石头,学着她刚才的样子,使劲一抛,结果……石头直接在潭边落水了,应该说我没有把它砸在自己脚上真是万幸。林书南不客气地大笑起来,玄晓之则仍然带着优雅而嘲弄的微笑,说:“这样不对,我来教你……”
“不用了。”我说,“我对这个没什么兴趣。”虽然也许只是我的错觉,但我不想再看到她略带嘲弄的神气。
“诶?”玄晓之却似乎不明所以,“这个稍微练一下就会了,很简单的哦~”
“算了。”我还没有回答,苗嘉木就说道,“我们这才刚出发没多久呢,美景还在前面。”
“好,我们走。”玄晓之说,有些遗憾地看看那小潭。我一回头,才发现林书南已经在我们上方了。
“这地方有点儿陡。”他说,“你们都小心些。兰兰,我拉你一把。”
我过去一看:“我去,这不就是一个小土坡嘛?”
但是,当我实际攀爬的时候,才发现这比我想象中的要困难,林书南伸手把我拉上去,同时学着我的语气说:“不就是一个小土坡嘛?”我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于是这么一路下来,他拉了我好几次,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故意在吃我的……呃,拉手应该算不上吃豆腐,但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苗嘉木和玄晓之看我的眼神也有点怪怪的。
该不会是嫉妒吧……
过了一小时之后,我们扔在半山腰,不过这儿的地势稍微平坦了些,也开阔了些。苗嘉木说:“要不就在这儿休息吧。”
我感到有些累,但并不特别想休息,但我还是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下来。这个时候,天空中仍然是雾,一股浓浓的湿气。这个地方,三面是树,一面是崖,而崖的那面因为大雾而什么都看不见,能看见的就只有白茫茫一片。坐了一会儿之后,我站起来走到崖边,探头朝下张望——下边也一样是白茫茫的雾,这时候就算把我所站的地方想象成是悬浮在雾中的空中之岛也毫无难度。
“真是的,这么危险的地方怎么连个栏杆都不装。”不知什么时候,林书南已经走到了我身边。
“你是在担心我吗?”我说。
林书南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他只是看着这雾。
“说不定下面一米就有落脚点,只是我们看不见而已。”我说。
“你说得可真够轻松的。”他说。
“从本质上来说,我是个乐观主义者。”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苗嘉木和玄晓之也都站到了悬崖边上,看雾。苗嘉木从包里拿出饼干,递给我,正好是我喜欢的咖啡味夹心……不,也许不是“正好”,而是他记住了我的口味。饼干味道相当不错。
“真是奇怪。”苗嘉木望着浓雾说,“这雾怎么就不散呢?”
“一年中总会有几天这样的日子的。”玄晓之说,“雾大得像永远不会散去一样。”
“但最终还是会散的。”我说。
玄晓之看了我一眼:“对。”她抬手看了看表:“咱们再休息一会儿,就继续往上走。”
我走回之前自己坐的石头的时候,发现上面垫了一张报纸,林书南回头说:“你就坐报纸上头,女孩子着凉了可不好……真是的,自己都不知道操心。”
“我哪有那么脆弱。”我说。
我们在这儿坐了很久,奇怪的是大家都没怎么说话,仿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事。十五分钟后,林书南是第一个站起来的人,他率先走进浓雾中,随后我听见他的声音:“这里有两条路,你们要走哪条?”
“咦?我今年春天来的时候,不记得这个地方有岔路啊。”苗嘉木说,“莫非是新开出来的路?有路标吗?”
“也许有,但我没找到。”
“反正这地方是经常有人来的,不至于通往什么危险的地方。”苗嘉木说,“既然这样,随便找一条走走看好了。”
我站起来说:“我建议兵分两路。”
他们都犹豫了一下,我也有点为难。当初提出要多一点人数的人是我,但是,现在我发现四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反而更尴尬,因为,如果是两对人,那自然是和谐的,可是现在,虽然只是隐隐约约地,但我感觉到大家的关注点都落在了我身上,这很糟糕。我不是系花也不是交际花,我不想成为任何人关注的焦点。
“这样的话,怎么分组呢?”玄晓之说。
“那,要不……”我迟疑着说,“不如用黑白配来决定吧。”这是比较公平的一个方法,我不能让人觉得我偏向某一人。
随机分配的结果是我和林书南一起,那么苗嘉木和玄晓之是一组,大家都没什么怨言,于是,苗嘉木说:“既然这样,我走那条新开的路,你们从老路上走。”
“成。”林书南说,“说不定过一会儿两条路就合并了。”
“的确。”苗嘉木一摊手说,“指不定那边只是弯向厕所……真是的,怎么没有指示牌呢?”
林书南先一步跨上台阶,转会头来对我说:“走吧。到时候山顶见!”
他们朝那条岔路走去,我目送着他们消失在视线中,才跟上林书南。
##第89章 二人
少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安静了很多,本来这也不是一个适合说话的地方。我们任由静静的脚步声在山林间回响,谁也不想打破这片寂静。
就这么走了好一会儿,林书南回过头对我说:“你现在感觉怎样?”
“我好得很呢。”我说。
他笑了笑:“前面的路就没那么陡了,会比较好走。”这么说着,他放慢了脚步,与我并排。我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说:“呐,书南……”
“嗯,什么?”
“玄晓之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林书南怔了一下,说:“你这么一说,好像确实是……”
“迟钝的家伙。”我说。
“我没往那方面想。”林书南说,“毕竟我是有对象的人,而且她知道这一点。”
说到这里,他的语气却变得有些沉重,我不由得问道:“发生什么了?”
林书南沉默了两分钟,才说道:“下个星期是最后一次配型了。”
我想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你是指袁芊骊的事?”
“嗯。”他说,“这次可能是最后一次了,医生说了,如果这次再不成功,她就真的撑不下去了。”
我放慢了脚步,说:“如果失败了,你会怎么样?”
“那是……”他搜寻着词汇,“意料之中的事。毕竟成功率从来都不高。我有心理准备,可惜准备并不充分。”
我沉默。我能说什么呢?在这件事上我始终是无能为力的。
过了一会儿,我开口说:“你会去想未来的事?”
“我很少考虑未来。”他说,“未来这个东西,会让人害怕。”
我们穿过松树林,也许是因为高度原因,空气变得有些冷,树木也渐渐稀疏起来。我四处张望着,在这里已看不到山外的景色,眼睛可见之处,尽是树木和草地。林书南突然拿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在我耳边非常轻地说:“有动静!”
我并没有很紧张,这个地方的动静,不是其他的游客,就是什么小动物,但不至于有大的危险。林书南小声问我:“你发现了吗?”
我摇摇头。他用手指了一个方向,我侧耳细听,这回终于听到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但我不确定那是确实存在的动静还是我的错觉。我小声道:“过去看看!”
我们朝那个方向走去,林书南走在我的前面。不,应该说是他“拦”在我的前面,像母鸡保护小鸡那样挡在我面前,仿佛我现在是个一碰就会碎的脆弱的瓷娃娃。
过不一会儿,林书南说道:“是一头熊!”他马上又补充道:“未成年的小熊!”
我加快步子走到他身边,才发现原来在小径的右边是一处凹地,在那凹地里,一头小小的黑熊正在四处觅食。它小小的身躯完全还是没有长熟的样子,看上去甚是可爱,在草丛里东闻闻,西嗅嗅的样子,更是有一种独特的萌感。在看到它的那一瞬间,我觉得今天绝对是不虚此行。它也许注意到了我们,也许没有,总之看它的样子根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
“这么小的熊应该构不成威胁吧?”林书南说。
“有小熊的地方必然有母熊。”我说,“二十米之内。”
林书南四处张望:“二十米之内什么也没有呀……除了树。”
“躲起来了。”我说,“肯定藏在某个地方。这么小的熊宝宝,母熊不会放心它单独行动的。”
“黑熊吃人么?”
“一般来说,不吃。”我说,“但是发怒的母熊就不一定了。”
我们站在原地继续看了一会儿,两个外来人好奇的注视终于引起了熊宝宝的警觉,它抬起头和我们对视,似乎想看看我们到底要做些什么。
“我们走吧。”我小声说,“它毛了可就糟糕了。”
林书南点点头,我们转身离去。走了一段路之后,林书南伸出手晃了晃,说:“你有没有发现?雾好像散了。”
我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仍然一片朦胧,太阳像长了毛的鸭蛋一样刺刺拉拉的。
“雾没有散,只是有些淡了。”我说。
“也许到山顶的时候就可以散去大半了。”林书南说。
“我看不行哦。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我们悠闲地走着,过不一会儿,林书南说:“小熊跟过来了。”我侧头一看,果然,在我们的右边,那头小熊正随着我们走着,而且还盯着我们看,很显然,两个直立行走的生物引起了它的注意。
“哎呀我的妈呀。”我说,“这么说来,母熊也跟着我们?”
“呃,如果你的理论没错的话,应该是这样……”
我突然有种危险的感觉,一种爆棚的危机感从我心底扩散开来,我心里很希望那是错觉,但是,很可惜它不是,只听一声怪异的吼声,我一回头,就看到一只雄壮的大熊出现在我们身后。
“靠!什么时候出现的!”我喊道,紧跟着就听见一声吼,大熊朝我们冲过来了!
“跑!”林书南喊,他一把拉过我,就朝前面狂奔。
“上树!”路过一棵树的时候,我喊。
我可是从小就上树下水的皮实孩子,这回这种技能竟变成了救命技能。我一把抱住旁边的大树,蹭蹭蹭就爬了上去,站到一根粗壮的枝桠上,随后把林书南拉了上来,同时心里祈祷这是只笨拙的熊。可惜,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而现在,这“不如意”正要置我们于死地。那只大熊一点儿都不笨拙,它迅速地攀着树干上来了。
“到细一点的枝桠上去!”林书南喊道。我四处看看,找到一根细得令人心惊的树枝——如果我们爬上去,很有可能会把它折断。但是现在……只有试试看了!
我迅速爆发出了十倍于自己过去的灵活性,顺着这根树枝爬了过去,当然,树枝在我的重量之下吱嘎作响,仿佛随时都会断裂,我努力让自己不去在意那声音,低头看着地面——这树枝下方是一个陡坡,地面如同被砸出一个坑一般凹陷下去,陡坡上长满了青草。
林书南跟在我后面,我能通过树枝感受到他的动作,当我还在奋力朝前爬的时候,他说:“别再往前了,没有追上来。”
我心有余悸地回头看,熊已经带着熊宝宝转身离开,看样子对我们失去了兴趣。我大松一口气,然后想到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我们要怎么下去?”
林书南沉默了。这个高度,直接跳下去有骨折的风险,要是回头……这个地方可不方便回头。刚刚情急之下爬上来的,要是一点一点儿地退回去,恐怕心脏病都要发作。
但是现在也别无他法了。
“后退吧。”我说。
我能感觉到身后林书南的动作,他后退的同时,我也攀着树枝一点点地后退,就听到他不停的说:“慢点儿!小心点儿!……你快撞到我了!”
“速度的!”我说,“这根树枝可能撑不住。”
“怎么会?我感觉它还挺牢……我靠!”
只听“吱嘎”一声巨响,随即传来“啪”地一声。我还没有想好要说一句什么台词,就已经开始体验自由落体的感觉了。这时候,我心想,轻功真是一项不错的技能啊!!!
“砰——!”
还好,地上是泥土,要是岩石的话,我的命就没有了……地面比我想象的要松软,但是从那么高的地方跌下来也不好受,我一下子只感觉整个人都懵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差不多陷在了土里。我猜想现在地面上一定有一个人形的凹坑。我想坐起身,但是动弹不得,仿佛大脑和身体的连接被切断了。我听见林书南大喊一声:“兰兰——!”他扑了过来——他压到我的腿上了。
“你没事吧?”他说,凑到我的面前,我觉得这距离未免有些太近了。
“我没事儿。”我说。
“能起来吗?”
“能……也许……你得先别压着我的腿。”
“啊,对不起!”林书南连忙把身子挪开一点,“现在可以了吗?”
“你没发现你几乎趴在我身上吗?”我说,“如果我就这么起来的话,毫无疑问我们俩的脑袋会撞上。”
他一愣,立刻苦笑起来:“你看看我,这摔了一下,脑袋都差不多摔傻了。”他翻了个身,坐在草地上,我费了点力气坐起身,于是我俩并排坐在草地上,我查看膝盖的情况,还好,情况似乎并不严重,就是衣服上全是泥土和草屑。我大松了一口气,于是刚刚的紧张感褪去,便觉得有些疲惫。
“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休息一会儿。”我说,“这里其实是个好地方呢。”
这么说来,确实是好地方。青草的香味,地上五颜六色的小花,花丛中的蜜蜂和蝴蝶。不远处的树上挂着一个蜂巢,我们刚刚没有惊扰到那些蜜蜂真是万幸。我看着近前的一只蜜蜂,它毛茸茸的,黄澄澄的身子在花丛中四处穿梭,甚是有趣。
“雾快散开了。”林书南说。
##第90章 倾诉
我抬起头,阳光正从树木的空隙中照下来,雾的消散,使得阳光显得越来越刺眼,不久便变得无法直视。我望着面前的草地,草色之绿,像是抹过了一层油,草尖上的露珠开始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耀眼的钻石,随着太阳的移动和树枝的摇曳,那些光点也显得变幻莫测,时而在这里亮起一点,时而那边又闪动起来,而那些五颜六色的花朵也在阳光照耀下,显得更加缤纷。
蜂蝶逗弄着花朵,青草仰望着阳光,草木的馨香味在阳光下飘散出来,一时间我几乎忘了自己是谁,这里又是哪儿,只沉浸在这景色中——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被大自然的气息环绕了。
当我终于回过神来,开始环顾四周的时候,我被吓了一大跳。因为我一转头,就看见林书南直勾勾地盯着我,而且凑得很近,近到我几乎撞在了他的脸上。
“你干嘛?”我把脖子往后缩了缩,问道。
林书南有些脸红了,他往后撤了一点,说道:“兰兰。”
“什么?”
“你今天很漂亮。”
不,这一定是假话,且不论我今天并没有特别打扮,而且刚刚那一摔,我知道自己脸上肯定沾了些泥土或者草屑的。但是即便如此,我还是脸红了,也许是因为高兴的缘故。我连忙四处看看——这里没有外人,谁都没有,我松了口气。
“一定是景色太漂亮了。”我说,“人在美景之下,看什么都会变得美丽。”
林书南对我这样的分析大概有些意外。他看着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过头去,看眼前的景,于是我们沉默了好一阵子。过了有一会儿,我感觉到他握住了我的手,但我把手抽开了。倒不是因为牵手,我只是希望这不是因为特殊环境下的一时冲动。
“兰兰。”林书南开口了。
“我在。”我说。
“我刚刚跟你说了最后一次配型的事么?”他说。
“你讲过了。”我微微侧头去看林书南,但他这回没有看我。他思考了好一会儿,像是在想着应该从哪里说起。最终他说:
“你知道的,上回你回国的时候,芊骊正在医院里,那时候玄晓之不知为什么得到了消息,也赶到了医院。”
“是这样?”我说,“我原以为是你通知她的。”
林书南摇摇头:“那时候玄晓之问过我,关于袁芊骊的事。”
“问了什么?”我说。
“唔……具体的问题我倒是记不起来了,但是,那时候我才开始好好思考关于芊骊,关于你,还有关于晓之的事……”他咬了咬下唇:“你确定要听?”
“我会听。”我说,“别担心,我不会因为几句话就受伤或者是生气的。”
“芊骊应该跟你坦白过,她不爱我。”林书南说。
“嗯,我还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这么告诉我了。”我说,“那时候我可吃惊了。”
“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是没可能的,无论她的病是不是会好,尽管我爱她。”他说。
我开始觉得有些害怕。他要说什么?他说的是一个我们都知道的事实,但是我不知道接下来会说些什么,他会拉近我们的距离,还是开始回避我?如果是前者,我不希望是现在,如果是后者,我希望永远不要。
但我已经答应了要听下去,所以我等着他接下来的话。他说:“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和芊骊修成正果,可是她连爱都没爱过我。所以,我有时候总是会很寂寞。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你。”
“然后我填补了你的空虚?”我说,用的是半开玩笑的语气,但我其实很紧张。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也不知道。”林书南说,“在那之前我曾经遇到过和芊骊很像的女孩,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找一个替代品,会不会……太缺德了。”
我一边听,一边顺手去掐地上的小花,不过并没有把它掐断。
林书南朝我笑了笑,说:“你和她太不一样,所以你不可能是替代品。只是,自从我认识你以来,我开始越来越觉得……”他在搜索词句,看样子今天的谈话很考验语文水平,“啊,我只是觉得……我需要你。”
我的手上不小心沾了一些花粉,我一边把花粉弄掉,一边继续听他讲。他说:“在认识你之前我活得太……寒冷了,现在想来,我甚至不知道那些日子是怎么过来的。所以,我想,如果你现在从我的生活中消失,我也许会垮掉。也许你自己没有意识到,我看起来是把你当作朋友,其实我一直在你身上索求一些东西,比如活力,比如诚挚的关心,比如……某种温暖的感觉,芊骊给不了我这些。所以,我需要你。”
“需要……是吗。”我说。
“很遗憾,是需要。”他说,“也许你会松一口气?不是‘喜欢’,也不是‘爱。’”
“不过是选词罢了。”我说,“很高兴被你需要,可是……这种需要会天长地久吗?”
“永久的需要就是爱情。”林书南说,“然而我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
我开始觉得有点委屈,没错,被人需要是一件很好的事。但他需要我,只是因为袁芊骊给他带来的寂寞,不是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异常讽刺地——维系我们之间感情的就是袁芊骊,这简直是个天大的笑话。如果芊骊不曾存在,那么我们就是路人,是吗?
我很想这么问问他,但是我没问,我没有那么傻。
“谢谢你这么坦诚。”我说,“但愿你下山后不会后悔说了这些。”
他说:“但愿你不会后悔听了这些。”
我抬起头看了看天空,说:“是时候出发了吧?说不定他们都在山顶等我们了。”
“不会的。”林书南似乎恢复了放松的状态,“玄晓之能够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原因迟到。”
我率先站起身,林书南也跟着站了起来。“你的膝盖还好?”他说。
“好着呢!就是衣服裤子脏了。”
接下来的路很平坦,几乎没有陡坡,只是路途有些漫长,我们到达山顶的时候,苗嘉木已经等在那里了。山顶是一个小小的亭子,从这里可以鸟瞰四周。
“玄晓之呢?”我问。
“她去拍照去了。”苗嘉木说,“你们怎么回事?一身的土。”
“打野战去了。”我说。
苗嘉木瞪我一眼:“矜持点!”
“看风景来着。”林书南说。
说来也怪,全然没有雾的区域,仿佛就只有我和林书南刚刚待过的地方,在这山顶上看四周,虽然雾气已散去了很多,但仍有一些朦朦胧胧的感觉,那小镇在山脚下,看起来就像是儿童玩具一般,在雾气的遮掩之下,我无法找到我熟悉的那些区域。
“这地方风景也很不错吧?”苗嘉木走到我身边,将一小袋薯片递给我。
“是啊。”我说。但没有刚才那么奇妙,我想。抬起头,太阳正躲在一片云朵上面,不肯露脸。
“你们走的那条路,风景如何?”我说。
“漂亮,有很多小溪。”苗嘉木简短地说。
我想象着玄晓之在每一条小溪面前停下,用水漂在水面上造出一个个波纹。
“对了,玄晓之呢?”我说,“她怎么拍照到现在?”
苗嘉木苦笑:“你知道的,那个人……一旦拖起时间来,全世界都奈何她不得。”
我在亭子边的长凳上坐下,高处的野风吹过来,有些凉。我开始回想起刚刚林书南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不知道自己是该荣幸,还是应该悲哀。我不是为了填补别人的空白而存在的,尤其是对于林书南。他此刻正坐在我的身边,默默地望着远方。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但并不能看出来那是什么地方。
有一段时间,我们大家都没有说话,直到玄晓之出现,兴奋地把她拍的那些照片给我们看——十项全能果然是十项全能,她拍起照来也很有一手。
“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我说,“今天可真是……充实呢。”
苗嘉木站到亭子边上,对着小镇大喊一声:“我爱你们——!”
“这镇上有上万个人。”林书南说,“你可真是博爱。”
苗嘉木用手扶住栏杆,说:“我只是希望能做到这么善良。”
玄晓之也走到亭子边,她转了两三圈,才找到一个视野最为开阔的地方。她露出一个有些挑战意味的笑容,对着那广阔的天空和小镇全景喊道:“我会征服这个镇子!我要当世!界!第!一!”
“好大的野心。”我说。
她回眸一笑:“有野心才会有成就。”
“你们不来一个么?”苗嘉木说,“反正这里现在没有别人。”
“可是这种事有什么用吗?”林书南说。
“这个……”苗嘉木思考着说,“作用谈不上,反正是……就跟对着流星许愿一样,一种形式吧,说难听点,算是自我安慰也行。”
##第91章 一起吃顿饭吧
林书南走到亭子的栏杆边上,想了很久,摇了摇头说:“还是算了吧。”
“你就没有什么想实现的梦想吗?”玄晓之说。
“梦想?那种东西我早就腻味了。”林书南说,“再说了,就算有,在这里吼一句又有什么用?显得自己更像傻瓜罢了。”
“你们男人那,真是无趣。”玄晓之说,“那,我替你喊一遍怎么样?”
还没等林书南回答,她就把双手拢作喇叭状,大喊道:“祝林书南同学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喂,这个祝福也太俗套了吧。”林书南说。
玄晓之深吸一口气,继续喊道:“早生贵子——!”
林书南差点儿从山顶上摔下去。
“你这是祝福呢还是在咒我呢?”他说,“我怎么有种随时会喜当爹的感觉呢?”
“当然是在祝福你了!”玄晓之露出灿烂的笑容,“这是祝你早点在恋爱方面修成正果嘛!迟早生个牛犊子那样大的孩子。”
林书南摇了摇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不想要牛犊那么大的孩子。”他扭过头对我说:“兰兰,你呢?你的梦想是……”
他也许只是想避开玄晓之的话题,但是这回所有人的注意力又集中到我身上来了,我抬头望天:“别都看着我,我不会做那么二的事。”
“我想也是。”林书南说。
玄晓之有些失望地扭头俯瞰小镇,这时候雾已完全散了,但这令小镇看上去显得更加平凡。最美的风景已然消失了,我抬手看看表,是时候回去了。
“我最后问你们一个问题。”苗嘉木说,“你们,今天玩得开心吗?……因为是我发出的邀请,所以我想知道你们的感受。”
“开心。”玄晓之第一个说,“景色很漂亮,当然,玩伴也很好。”
我等着林书南的回答,可是他看着我,我犹豫了一下,说:“开不开心我说不好,但我觉得没有白来。”
“没有白来。”林书南同样说。
“那就好。”苗嘉木欣慰地转过身说,“我们走吧。刚刚另一条道看到有个地方可以坐缆车,大家都累了吧?”
“你自己呢?”我说,“你还没说你自己的感受。”
他看着我,说:“我原本想做的事没做成……啊,不过没关系,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我们坐缆车下山,缆车自然别有一番风景,不过那是外话了。这天的山间之旅实在是非常消耗体力,当然也消耗时间,所以,回去之后我几乎什么也没做,就只顾着休息了。并且,不同于之前的预计,直到第二天之前我都没再去想林书南对我说的那些话,看来,我的抗烦恼能力真是够强的。
第二天一早,我在晨曦中醒来,想起昨天忘了吧窗帘拉好。我坐起身,看外面的阳光,今天是一个大晴天,而且,看样子已经日上三竿了。头有点晕乎乎的,我晃了晃脑袋,从床上爬起来。
打开门,苗嘉木正在厨房里忙活,屋内的一切都像往常一样——这是自然。我瞥了一眼放在茶几上的日报,好像也没有什么大新闻,今天也许又是无聊的一天吧……
然而,当苗嘉木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他却漫不经心地对我说:“兰姐,你知道不?今天镇上出了个事。”
“什么事?火灾?地震?”
“兰姐,你想得也太大了。”苗嘉木无奈地说,“是说有一对夫妻吵起来了。”
“吵架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说。虽说这镇上很多人宁愿打架也不吵架,但是就算有人吵架,也算不上大新闻。
“吵架是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苗嘉木说,“可是这次再大街上吵架的……据说,是柳泉的父母!”
“啊?”我有点吃惊,那两个人看上去也是好面子的,自己在家吵吵闹闹还可以理解,怎么会吵架吵到人尽皆知呢?
“他们吵什么呢?”我说。
“不知道,他们说的是方言。”苗嘉木说,“具体吵什么没人知道,但是吵得可凶了!一整条街的人,都没人敢上去劝架!”
我心里不由得想起前几天他们问我的事。但是想来想去,还是不明白那两人为什么会吵架,大概不关我的事吧,我想。不过这回柳泉的面子可丢大了。要知道,这镇子上好传八卦的人可不少,正因为没有人知道吵架的原因,不知以后会传出多少个版本来。
果然,中午上学校论坛一看,已经有许多关于这件事的说法,有人说是柳泉的爹出了轨,有人说是他母亲得了病,甚至还有说柳泉包了小姐的,更有奇葩的,说因为晚上尿裤子了吵架……这些帖子看下来,直让人发笑。倒是学生会版块一片寂静,谁也没有就此事发表看法。
反正也没什么事可做,我就权作消闲地逛着论坛,等着柳泉出来公关——我知道他肯定会出现的。
果然,下午时分,我看到了柳泉亲自发的帖子,非常简短:
“父母吵架是为了让我改姓的事。”
仅仅是短短的一句话,论坛的舆论立刻变了一个方向,又有了各种各样新的猜测出现,当然,每一种都十分不可信。
改姓?
对了,上回他的父母就提到过这回事,看起来他们非常在意姓氏这回事,但柳泉并不乐意改姓。可是这怎么会发展到大吵特吵呢?
此时我依然抱着看戏的心情,直到我看到一个帖子,那是林书南发出来的,因为我看到发帖人的昵称是“夹心饼干”四个字。
他说:“真是无聊。”
我上聊天软件发消息给他:“你也直到柳泉父母的事了?”
“我知道的恐怕比别人还多些。”他回复我,“发信息说不清楚,电话聊吧。”
不一会儿他打电话给我,我刚接起来,他就说道:“他们直到柳子昂是柳泉的养父了。”
“原来如此。”我说,“等等……这和吵架有什么关系?”
“他们认为柳泉不肯回到他们身边是为了钱。”
我不禁暗笑,柳泉不是一个好人,但他也不是一个俗人,为了钱?以柳泉的容貌和本事,他要是那么爱钱,就不会待在这小镇上。
“那么,可是,这还是跟吵架没什么关系。”我说。
林书南的语气带上了一些嘲讽:“是那个女的先说的,如果不是当初张……那个谁来着?”
“张飞雨。”我说。
“如果不是当初张飞雨虐待儿童,后来又把他抛弃,哪里会有今天的事。”林书南说,“这个貌似戳了张飞雨的痛处,所以两个人马上就吵起来了。当时正好又是在大街上,所以很多人都看见了。”
“真是麻烦。”我说,“摊上这样的事儿也算是柳泉他倒霉,还好应该波及不到我。咱们那也就看看热闹……”
“还有一件事。”林书南说。
“什么?”
“芊骊的事。”他说,我的心里一颤。
“配型应该还没有进行吧?”我说。
“嗯,芊骊说,在最后一次配型之前,请几个朋友一起吃个饭。”
“……我原以为她更乐意每天待在屋里的。”
“是啊,我也觉得很惊讶。”林书南说,“我以前曾经提出带她吃遍整个镇子的,但她毫无兴趣。”
“那么,‘几个朋友’包括哪些人?”我说,“她熟识的人应该不多吧?”
“她没说具体是哪些人,只是让我代为转告你。”林书南说,“明天下午五点半在镇中心的沧海餐厅,包厢号晚些告诉你,你会来吗?”
“当然。”我说。沧海餐厅?那个地方我只是听说过,貌似是个挺高端的地方,镇上的人一般只有重大的庆祝活动时才会去那里。
“那么,明天见。”他说。
电话挂断了,我拿出笔,在台历上画上表示有事项安排的红圈。也许这是最后一次和袁芊骊一起吃饭,想到这一点,我的心里就有一些甸甸地发沉,以前虽然知道她是重病患者,但从来也没有“她就要死了”的实感。明天……明天我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去见她?是不是应该好好地梳妆打扮一下,还是表现得和往常一样?我竟觉得不知所措。
我开始翻箱倒柜,把一件件的衣服拿出来。平时觉得自己衣服多得没地方放,现在却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真是衣到穿时方恨少啊!罢了,罢了,今天晚上去买一些?可是这么想来,我又觉得自己太挑剔,说到底不过是吃个饭而已,何必如此呢?
最后我不得不发消息给林书南:“你说我明天要不要穿得正式一点?”
“没必要吧。”林书南回答,“不过是吃个饭而已。”
“那,可是……我应该穿什么呢?”
“你平时出门穿什么,明天就穿什么。”林书南有点无奈地说,“ 别把这事儿想得太严重,平常一点!”
第二天晚上,我是第一个到达包厢的人——我想我也许确实是把事情想得太严肃了。这包厢很大,我已经很久没有到过这么漂亮的餐厅了。墙壁边的油画、漂亮的墙纸,以及干净的桌子,在这种地方,就算等待也不会显得太无聊。
##第92章 四人聚餐
过了大约十五分钟之后,有人推门进来,是林书南。我看见他低着头,表情多少有些阴郁。
“我以为你会把芊骊一起带过来。”我说。
“我原本也是这么打算的。”他说,“但是她说要自己打扮一下再过来。”
我不由得低头看了看自己,我就穿了件最普通的休闲服,也没有刻意打扮过,我开始有点担心了。
“你挺好看的。”林书南说,“不用担心。”
我不由得脸一红。
袁芊骊进来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她看起来很漂亮,但并不是像我想象的那样精心打扮过。我觉得她看上去比我之前见到的时候状态要更加好。她朝我露出一个非常浅的笑容,在桌边坐下。
“还有个人没来。”林书南说。
“晓之还没来。”袁芊骊说,“看来她注定要迟到了,我们先开始吧。”
“你还邀请了玄晓之?”我说。
“嗯,她是我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她是我的后辈,但我每次见到她都有一种见到前辈的感觉。”
菜式是事先安排好的,当然是中餐。我想我自从那次回国以后还第一次见到这些……算不上高端,但是对我来说已经是奢侈的菜式。
“那个……”我不由得说道,“今天的饭是谁买单?”
“我买单。”袁芊骊说,“我最不缺的就是钱。”说着她便苦笑起来,“有些人一天花的钱就是别人一辈子的钱,可是钱却还多得用不完,命运还真是可笑的东西……服务员,来一瓶冰酒……最高端的那种!”
“喝酒伤身体!”林书南赶忙说。
袁芊骊摇了摇头:“我不担心这个,你清楚的,我不在意自己的生死……”
“可是我在意!”林书南说,语气变得急迫起来。
袁芊骊仍是摇头,说:“在意又如何?现在决定生死的,是命运,不是你我。书南,你应该和我一样清楚这一点。”
我发现今天的袁芊骊比以往显得更加冷静和清醒,但林书南正好相反,他的脸上泛起一阵激动的红晕:“芊骊,我不希望你这么说,命运固然是……可是我也想改变些什么!”说到激动处,他站起身,身体前倾,我连忙伸手扶住他的杯子,免得杯子被他碰倒。
袁芊骊抬起手,抓住林书南的手臂,说:“别这样……其实你明白的,我的事其实很简单,无论如何结果只有两个。你应该好好考虑你自己的事。”
服务员拿着酒走进来,看到这一场景,难免有些尴尬,袁芊骊抬起头,对他说:“进来吧……你们都喝点?”
“我没意见。”我说。冰酒并不会醉人,虽然我觉得在这种时候喝未免太甜。林书南颓然地后退,坐回椅子上:“好吧,给我加满。”
袁芊骊只倒了小半杯酒,她晃动着杯子,看酒泪流下:“这么高档的酒,可真是好久不见了。”但她的脸上并无遗憾或怀念之色。她举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说:“书南,正好,趁着玄晓之不在,我得问问你。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你的感情之路。”袁芊骊说。
林书南被酒呛了一下,但我怀疑他是假装被呛到,以争取一些调整好表情和语气的时间。我看见他的神情变得异常严肃,他说:“任何人都可以和我谈这个话题,唯独你不可以。”
“为什么?”袁芊骊反问道。
“因为我不认为你会死。”
“这和我会不会死没有关系。”袁芊骊说,“不管怎样,你都需要好好考虑。”
“为什么?”这次轮到林书南问了。
“你一定要我说出口吗?”袁芊骊说,“我不爱你,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样算是爱,也没有那个能力去爱,这不是我们不合也不是我不乐意,这是病……就像有些人眼盲一样,我是‘爱盲’,你明白吗?”
林书南摇摇头:“你那只是因为生活经历的缘故罢了,如果你的病好了,我们可以慢慢地……”
“那如果我一辈子都是这样呢?我可能永远都无法对你打开心扉,也不可能给你生孩子,对你的关心永远都只是友情层面,那你……”
“你为什么非要想得那么远?”林书南突然猛一拍桌子站起来,把我吓了一跳,这回我没有来得及替他扶住杯子,杯子倒在桌上,没碎,可是酒洒了出来,酒渍在桌布上蔓延开去,“你就不能好好地!一点一点地前进吗?你……”
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门开了,玄晓之站在门口,小声说:“不好意思,我来得不是时候吗?”
“你迟到了。”袁芊骊淡定地说,“进来坐吧。”
我扭头去看玄晓之,她今天很漂亮。不对,她向来都很漂亮,但是她今天比以往要更漂亮,我看见她的高跟鞋,她深绿色的、崭新的长裙——很少有人能把绿色驾驭得这么有味道,还有她小巧精致的头饰。当然,还有美丽的脸庞。我想,还好她不是走进了男人堆里,否则很有可能被色狼给扑倒。
“对不起,今天又迟到了。”她说,“选择困难症发作,出来前对着穿衣镜犹豫了好久。”
这话绝对不假。
“何必这样呢。”袁芊骊说,“过来坐吧。”
“你今天看上去很不错。”玄晓之说道。
袁芊骊只是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们等不及了,所以先开始吃菜了。你来点酒吗?”
玄晓之点头说:“好啊!我们干一杯,祝福你配型成功吧。”
“祝福什么的只是表面功夫而已。”袁芊骊说,“我这次叫你来,也是想谢谢你。上次我病重的时候,你帮了很多忙。”
“哪里!”玄晓之惶恐地说,我清晰地看见她脸红了,“我只是举手之劳,正好那会儿闲着没事做。”
她一边说,一边给自己倒酒:“来,祝袁芊骊女士早日恢复健康!”说完,仰头一饮而尽。我和林书南都喝了有大半杯,袁芊骊却只是轻轻抿了一点。
“晓之姐,我问你个问题。”袁芊骊说。
“你问。”玄晓之坐直了身子说,“还有,你不比我小,不用叫我姐。”
“你是不是喜欢上了林书南?”
林书南这回差点儿真的被呛到,玄晓之愣在原地,我也大吃一惊。这个问题……是这么直接地问的吗?
过了好一会儿,玄晓之才结结巴巴地说道:“你……是说……认真……的吗?”她说话向来很流利,这回突然结巴起来,我竟然油然生起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我是说认真的。”袁芊骊说,“其实你不回答,我也能猜到答案。也许你不明白,我向来把自己当作生活的过客,所以,很多事情我都是旁观者清。”
玄晓之愣愣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才说:“活得太聪明,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并不比你聪明,只是置身事外而已。”袁芊骊说。
玄晓之把身子靠在椅背上:“既然你都知道了,为什么还要问?”
然而袁芊骊没有回答,良久,她才说道:“我只是确认一下而已。晓之,兰兰,你们都和我不一样,我能看出你们的性格,却无法预测未来。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我只是……希望你们都平平安安的。”
玄晓之微微皱起眉头,说:“最应该求平安的人,是你。”
这时,有服务生进来换碟子,袁芊骊低头望着桌布,若有所思。我觉得她有什么话还没说出来。但她只是说道:“是啊,这些话看起来不该是由我来说的。”
我真要开口,让她想说什么就直说,但是这时,只听“哗啦”一声脆响,然后我就听到一阵急切的“对不起对不起”的声音,回头一看,原来服务员小妹手上一滑,刚收的盘子全掉在了地上,更糟糕的是里面的汤汁洒了出来,染在玄晓之崭新的绿色长裙上,留下两块甚是难看的黄斑。
玄晓之眉头一皱,说道:“怎么回事?”虽然语气并不是特别凶,但自有一种眼里,把个服务员小妹吓得脸一阵红一阵白,更加急迫地道歉。真不愧是一社之长的气势,我想。这服务生大概是个新来的,没什么经验,此刻已经吓得快哭了,赶紧拿桌上的餐巾去擦玄晓之的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这……这衣服很贵么?”
玄晓之还要说什么,林书南却先开口了:“没关系的,算了。”
服务生和玄晓之都惊讶地看着他,林书南说:“算了吧,你也是不小心。赶紧把地上打扫了……喂,别用手,会割伤的,拿扫把来。”
“啊,抱……抱歉。”服务生小妹红着脸说,转身急急忙忙地跑了出去。林书南说:“晓之,你这衣服很贵?”
“那倒没有,算了吧。”玄晓之一边自己拿纸擦了身上,一边说,“不过那孩子胆子还挺小,吓成这样了。”
“我估计她是新来的。”我说,“我第一次自己在外面打工的时候,被一个很凶的顾客吓得差点把他给揍了。”
于是大家都笑了,气氛变得平和下来:“你这真的是被吓到么?”
“真的,吓得可厉害了。”我说,“所以没几天就辞职不干了。”
##第93章 酒后吐怨言
这时,一个年轻的男服务生拿着扫把走进来,看到我们表情轻松,他也露出松快的笑容,一边打扫一边笑着说道:“不好意思,那个小妹是新来的,有点毛手毛脚,大家海涵哈~”
“没事儿。”玄晓之说,“就是刚刚吓我一跳。”
服务生嘿嘿一笑:“失敬失敬,我去跟经理说下,给你们打个折……咦?!”他突然作大惊状,一下子直起身,险些把扫把杆儿桶在我的脸上,“你是……!”
“我?”玄晓之说,“我怎么了?”
那服务生想了一会儿,突然一个击掌:“想起来了,你是鹿鸣诗社的社长!”
“啊。”玄晓之也露出大悟的神情,没错,我是。”
“我可是你的粉丝哦~”服务生说。
“谢谢。”玄晓之露出职业化的微笑。
“能给我签个名吗?”
“当然可以。”玄晓之说着,从衣兜里掏出一支笔来,仿佛她早就准备好了要给人签名一般,“不过,写在哪儿呢?”
“就这儿!我的这个记事本上……好!好!不愧是才女,字也写得这么好看。”
玄晓之的脸微微泛红:“其实也就是这样啦……”
“呐,玄……我应该叫你女士还是姑娘?既然在这里相遇,就算是我们的缘分,你愿不愿意留个手机号码呢?”他这么说着,眼睛就开始放光,漂亮的才女魅力就是如此之大。
玄晓之想了一下,说:“手机号码就算了,我把我的社交账号告诉你。”说着,便提笔写在了本子上
我们看见那个男服务生的眼里发出满足的光,仿佛这就是一段恋情的开始了,然而,当然,事实显然不是这么简单。他打扫完毕离开后,我说道:“我敢打赌他是想和你交往。”
“嗯……也许吧。”玄晓之说,紧接着她像是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我妈妈曾经教育我,要趁着年轻多交几个男朋友。”
“……”一阵集体的无语后,我说,“我爸也这么说过。”
“……”另一阵集体的无语。
林书南说:“你们的爹妈可真是神人。”
“我妈妈是想让我多积累一些恋爱经验。”玄晓之说,“她说,谈得多了,才能在恋爱方面游刃有余。女孩子不仅仅要聪明、有才干,感情这事儿也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你妈妈真是……”我说,“我爹是说,谈得多了,才会知道自己适合什么。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恋爱不能输在起跑线上这种说法。”
“我妈对什么事都是这么说的。”玄晓之说,“恋爱,学习,工作,人际……样样都不能输。跟她待在一起,得整天都保持自己的最佳状态。”
“你现在看上去也一直都是最佳状态呀!”我说。
她摇摇头:“现在?松懈啦!”
“但是母亲的影响还在。”袁芊骊淡淡地说,“我看得出来。”
“哼。”玄晓之淡淡地哼了一声,夹起一片龙虾片,“我妈以前从来不让我吃这玩意,说不健康,是小孩子吃的东西……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她就那么说。”
“管它健不健康。”我说,“今晚只要尽兴就行。”
今天晚上,袁芊骊和玄晓之的食欲不错,林书南却几乎只是看着她们吃,最后,玄晓之解决了最后一片龙虾片,把筷子放下,说道:“我是个在压迫下长大的孩子!所以……现在,我要开始,大展宏图!”说着,她突然转了个语气,问我们道:“上次说的邀请你们加入诗社的事,你们想好了没有?”
“这个,我想我还是不加入了。”我说,“我不想加入任何社团。”
“我也不加入了。”林书南说。
“好吧好吧。”玄晓之说,“那么,以后让你们经常参谋参谋,是可以的吧?”
“这倒没关系。”我说,“不过,你真有那么大野心?我听说你的志向是要用诗来改变世界。”
“那不是志向,只是途径。”玄晓之说,“我的志向……说出来你们可别笑话。”
“是什么?”我说,“我保证不笑话。”
“成为人生赢家。”
我没笑,可是差点儿被噎到。袁芊骊在轻轻摇头:“野心太大,日子会过得很不轻松。”
“这不算野心,只是好胜心,我从小就这样的。”她把袖子撸上去,露出左手的手表,“小时候总听人家说,男左女右,我就不服气,凭什么女孩子就要和男孩子不一样,所以,我就养成了把手表戴在左手的习惯。现在想来其实挺傻气的,左右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瞥见袁芊骊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她的手腕上什么都没戴。她的脸上似乎隐隐显出担忧之色。
“芊骊,你怎么了?脸色好像不好。”林书南说,他这时候敏锐得可以。
“没事。”袁芊骊说,“只是有些累了。”
“时间也不早了。”林书南说,“我们回去吧。”
玄晓之走出去叫服务员买单,因为中间出了事故,这一餐打了八折,买单的时候,那个男服务生一直拿眼瞟着玄晓之,虽然他已经竭力忍耐,但是脸上喜不自胜的表情仍然很明显。玄晓之显然发现了这一点,但她只是保持着优雅的微笑。
我们走出店,才发现时间比我们想象的要完,这个时候公交车已很少了,林书南说道:“我送芊骊回去,那边有点远,你们就自己回家吧。”
“以后还能见面的。”袁芊骊说,“下次见。”
我们目送着他们离开,我正要和玄晓之道别,玄晓之却先开口了:“那个,小兰?”
“嗯,什么事?”
“我吃撑了,你愿意跟我四处逛逛吗?”
“我倒是没什么事。”我说,“不过,现在出去逛逛的话,也就只能走一小会儿了。”
“只是消消食嘛,我撑得坐不下去了。”玄晓之说,“正好,这里离公园很近,我们去那边走走。”
这个点,公园里基本上没有人,只有一些小情侣和中老年人在此散步,我和利含情穿过草丛,走上公园的小路,晚风中,青草在昏暗的灯光下惨绿惨绿的。我抬起头,就看见不远处的空中步行道——这是最近新建起的,上回来的时候,我还没见着有这玩意。
“你今天怎么这么能吃?”我问玄晓之。
“不知道。”玄晓之说,“可能是一喝了酒,就控制不住自己了。比起耍酒疯说胡话来,这种醉酒方式还是不错的吧?”
“你根本没醉,只是有些微醺。”我说。
“是啊,毕竟是大家聚餐,不能喝醉。”玄晓之说,“虽然我其实还挺想醉一回试试的。”
我们走上空中步行道,步行道两边的彩灯并未亮起,只有照明灯发着暗黄的光,从上面俯瞰地面,可以看到地上的空旷——如果是在中国,那地面上理当有跳广场舞的太太才对。有一个孤独的老头儿,在步行道侧边的长椅上坐着,怀里抱着萨克斯。我们走过去不久,就听到断断续续的吹走声音,听起来那是个初学者。
“我们在这站一会儿吧。”玄晓之说。
我们站在这步行道边上,一同趴在栏杆上。玄晓之说:“呐,我可以信任你吗?”
“什么?信任?”我说。
“我这人,一喝了酒,什么都往外说。”玄晓之说,“我今天要是说了什么奇怪的话,你可别告诉别人。”
“嗯,我一向守口如瓶。”我说,“除非我喝醉了。但我很少喝醉。”
玄晓之笑了笑,望着远处的马路,路上此时空无一车。
“我其实挺讨厌我母亲的。”她说,“管得紧只是其次,关键是她思想特别地……怎么说呢?小的时候还不觉得,长大了才发现,她整个人就是畸形的,并且连带着我也畸形。所以啊,你最好别把我当朋友,我这人未达目的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我不觉得。”我说。
“那是当然,因为我平日里不会表现出来。伪装自己我还是有一手的。”
“你在妄自菲薄。”我说。
“你们大概觉得我很优秀。”玄晓之说,“但我从小到大,都很少在母亲那里听到表扬,所有的声音都是批评批评批评,在她眼里我必须是第一,必须是满分,第二名和最后一名是没有区别的,九十九分和零分也是没有区别的,只要不是满分并且第一,她就打我。”
“可怕。”我说。
“你知道变态到什么程度吗?“她说,“有一次我和两外一个同学都考了满分,并列第一,她就专门找到老师,让老师多附加了一道题目,我和那个同学做,结果我没有做对,那个同学做对了。”
“于是你又挨了一顿打?”
“不是,老师也看不下去了,跟她说别这样,她把老师骂了一顿,然后让我转学了。”
我听了,心里郁闷得紧。如果换做是我,我会怎么做?大概会离家出走吧。毕竟我可是从小犟惯了的人。
玄晓之继续说:“我转进去的是当时全市最好的学校,花了不少钱。那里有许许多多优秀的人,她不再要求我得满分了,但是仍然得是第一名。”
“太可怕了。”我只能这样说。
##第94章 偶遇
玄晓之笑着说:“她付出了很多很多,只是想让我成为她想要的样子,结果最后,我还是辜负了她的期望,到了这所五流大学来。”
“这就是人生嘛。”我说,“想要得太多,就往往会事与愿违。你是为了离开她,才到这里来的?”
“也许。”她说,“当初选择了这里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想这个,只是很奇怪,一门心思就盯上了这个地方,总感觉除了这里都不行,虽然进名校的机会多得是,但那些地方我都看不上。我去那儿干什么?继续当第一嘛?我当初从区第一小学,到市第一初中,到省第一高中,然后呢?进全国第一大学吗?那再往后,是不是要当世界第一,联合国首席?得了吧,我自己知道自己的,虽然有点儿天赋,但算不上是天才,要是真那么干,迟早会碰到头的。”
“那么你来到这里……”
“很轻松就是第一了。”她说。
“真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很令人羡慕的人生,但是本人会过得挺累的吧?”
“我习惯了。”玄晓之说,“只是会觉得有点担心。史兰,有时候我挺羡慕你的。”
“我?”我说,“我有什么可羡慕的。羡慕我心态好?”
“我能感觉到,你是那种即便跌到谷底,也能再次爬上来的人,挂科,失败,受伤……不管是什么,对你来说最终都会成为经历。”玄晓之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扭头望着远方,“但是对我来说不一样,我站在第一的位置上,就只能站在这里,一旦跌下去,就是万劫不复。”
“我不明白。”我说,“也许你太受制于‘第一’了……”
“也许吧。”她说。我们走下空中步道,两旁是郁郁葱葱的树。玄晓之还要说什么的时候,我听见后面传来一阵急迫的脚步声,我一回头,看见一个身材丰满的女孩正蒙头狂奔,速度惊人。她低着头,似是完全没有看见我们,我连忙往旁边让了一步。
“啊!”那女孩终于一抬头,注意到我们,连忙打一个转向,结果,转过了劲儿,一头撞到旁边的树上,发出“咚”一声脆响和“嗷”一声惨叫,手上拿着的提包一甩,也撞到树上。
我和玄晓之都惊恐地看着她,女孩晃晃悠悠如不倒翁一般地晃了几下,一屁股坐到地上,我连忙说道:“你没事吧?”
她揉着脑袋抬起头,看到我们,不好意思地露齿一笑,用带点奇特口音的英语说道:“没……没事,就是起了个包。”
这时我才得以细看她的外貌,她长得肥硕,但脸相可爱,此刻脸上带着既疼痛、又害羞,外加懊恼的神情,倒也是惹人喜欢。玄晓之走过去,蹲下身查看:“外伤倒是不怎么厉害,你有没有感觉不舒服。”
“我脑袋瓜子疼。”那女孩说。
“别的呢?有没有头晕,恶心?”
“没有?……你是不是以为我脑震荡了?没有呢!”
“那你站起来走几步吧。”我说。她听话的站起身,试着走了几步,看起来真的没什么问题。我问她:“你刚刚跑那么快做什么?”
“呃,我和我男朋友约好了见面的,结果一不小心出发得晚了,快要迟到了。”女孩说,接着便抬手看了看表,“哎呀,糟了,已经迟到了!”
“你男朋友干嘛让你在这种地方见面啊?”我说,“这地方人少,你一个人不安全的。”
“唉……”她揉着脑袋说,“其实他约的是商业街来着,我想抄近路,才从这儿走的。”
“真是个冒失鬼。”玄晓之笑着说,“好啦,那我们陪你一起过去?”
“啊?那……谢谢啊!你们没别的安排吧?不占用你们时间吧?”
“没事儿,我们就是随便逛逛!”我说。
这个胖女孩,兴致冲冲地走在前面领路,看得出来她对这约会全然是憧憬,甚至于时常高兴地跑起来,然后险些被绊一跤,看来她的运动能力实在不怎么样。每次险些跌倒的时候,我们追上去,她都会惭愧地说:“哎呀,瞧我这副蠢样子!”然后再次快步往前。
很快,商业街就出现在了眼前,这里大概是小镇晚上最热闹的区域,虽然有不少商家已经关门,但是亚洲人开的店铺都还亮着灯。拐过一个拐角时,女孩“哎呀!”叫了一声,拍了一下脑袋:“他一定等很久了!”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看见一个男人正站在一家店铺门口,女孩狂奔而去,我们也迅速跟了过去,
“你看看你,都说了多少次了,走路慢点儿,别这么横冲直撞的。”那男人一边嗔怪地说着,一边接过手提包,“额头上怎么了?这么红?”
“啊哈,刚刚不小心撞树了。”女孩说,“你知道我一直爱掉链子。”
男人揉了揉她的额头,扭头看着我们:“你们是……咦?”
我也很想说“咦”,眼前的这人竟是如此眼熟,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缘分。“你不是那个什么……”我说,“西蒙……阿什么来着?”
“阿拉贝拉。”玄晓之在旁边提醒我。
“呃,对哦!”我说,“真是,想不到这样都能偶遇上。”
“你是……”他眯起眼睛,然后脸像被按了一个开关一样突然地红了,“你是那个……额,以前在学校里教训了我,后来又在坟场区救了我的暴力女!”
“别叫我暴力女。”我沉下声说,“不然……”
他立刻举起双手作投降状:“好好,我不说了!”
“你们原来认识的?”胖妹子惊讶地看着我们,“哎呀,那今天可是运气真好,在这儿碰上了。”
我看着西蒙尴尬的脸色,他一定很害怕我把他以前做过的蠢事捅出去,我微笑着说:“谈不上认识,有过几面之缘而已。不过真没想到,一段时间没见,你连这么可爱的女朋友都有了。”
“我可爱?”那妹子捏了一下自己的脸,“哎哟,你别说笑啦!”
“算不上什么可爱的。”西蒙说,我真为他的情商捏一把汗,“也就配得上我了。”
妹子嬉笑着拍打他,西蒙侧身闪开:“别闹!你以为你这样子很好看么?简直是在撒泼!”我再次为他的情商捏了一把汗。
“看来你这些日子过得不错嘛。”我说。
“唉。”西蒙轻轻叹了口气,“我是看破红尘啦!不求轰轰烈烈,只求平平安安,是不是不错我不知道,反正心是定下来了。”
胖妹子在旁边挽着他的胳膊说:“你还没告诉我她们是谁呢!”
“呃,这个……”西蒙有些为难,我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说:“这事儿就让他慢慢告诉你吧,我们先走啦!”
“唉,等等,你们今天帮了我的忙,我还没好好道谢呢!”
玄晓之把一根手指戳到女孩的额头上:“道谢就不用了,以后你可得长点心眼儿,别这么冒冒失失的。”
转身离开后,玄晓之轻声对我说:“我上次想起西蒙的时候,其实我是想着,那孩子总有一天会堕落的,无论早晚。”
“悲观主义。”我说。
“我听说过他之前被学校开除的事。”玄晓之说,“总觉得那样的人,很难回到正轨上来。”
“我是没怎么考虑过。”我说,“毕竟我和他只是过客……虽然现在看来是有点缘分。那女孩挺可爱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啊。”
“是啊。”玄晓之说。
“所以啊,晓之,像你这么优秀的人迟早也会幸福的。”我说。
她摇摇头:“你想错了,我除了优秀,什么都没有。我从小就把自己精神寄托到了‘第一’这个名号上,‘第一’于我,就像食物之于其他人,失之不可。所以啊,我清楚我自己,迟早有一天摔下去,摔下去就死得很惨。”
“看来你一喝酒就变成悲观主义者。”
“是。”她微微翘起嘴角,“我今天是不是屁话有点多?是时候滚回家洗洗睡了。”
“是啊。”我说,“那么,我陪你走到这条路的尽头。”
我们在路的尽头分开,道别的时候,玄晓之说:“开学后我可能会找你一起吃个午饭什么的,不过你可别答应哦~”
我当时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只是说:“好啊!”
我转过身,两人分道扬镳,这天的月亮特别圆,我想这应该算是个好兆头。
暑假的后半段平平无奇,转眼之间,开学的日子就来了,这学期刚开始时,还不是很忙活的时候,我过得就像暑假还没结束一样,每天悠闲度日。
周二上午,我在西教学区上课的时候,玄晓之果然给我发来了消息:“中午一起去吃饭不?”
我当时早忘了她上回说过的话,回到:“好啊,在哪吃?”
“就在西教学楼二楼,走廊上有个有桌椅的地方,怎样?”
我知道那个地方,不过平时不大去,我知道有些学霸,中午并不去食堂,只是在楼下买一份专供学生的“简餐”,坐在教学楼吃。
中午,当我早早地买好了饭,在那边等她的时候,我才发现了一个问题:
我应该晚十分钟,不,三十分钟来的……毕竟从我认识玄晓之起,她赴任何约的迟到率都是百分之一百。今天,不知道我会等半小时还是一小时了。
情况比我想象的要好,她在十五分钟后出现了,今天的她当然依旧像以往的每一天一样美丽动人,我可以感受到从走廊经过的男生们的目光。
##第95章 被猫夺食
“黄花菜都凉了。”我说。
玄晓之耸耸肩,把挎包放到一边:“这回可真不是我拖延,被社团的人拖住了,不放我走。”
“一社之长实在是日理万机呀。”我说,“饭菜我帮你买了,不过貌似已经凉了。”
“没事儿,反正这简餐冷热都不怎么好吃。”玄晓之说着,把餐盒打开,“在这里吃东西无非是图个方便而已,我下午还得赶去开会——哎哟我去,这么想想,下午又要迟到了。”
“怎么忙成这样?”
“自己作的呗。”玄晓之说,“什么都想要,所以每天到处赶场子,这才开学几天啊,感觉又要陷入长期睡眠不足了。”
听着这话的时候,我觉着我们简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似乎从来没有体验过这样忙碌的生活。
她闷头吃饭,吃东西的速度倒是很快,大概是长期赶场子中练出来的。我们各吃各的,有一段时间没有说话,当我再次抬起头时,不由得被吓了一跳——一只花猫正站在桌子上,在我俩的饭盒之间,直勾勾地盯着我。
玄晓之抬起头,也看见了那只猫。
“它看着你呢。”玄晓之说。
“我知道。”我说,“我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玄晓之幸灾乐祸地说,“它管你要吃的呢!”
“猫吃米饭吗?”
“想来不吃,猫是食肉动物。”
“我这餐盒里的肉塞牙齿缝里都嫌少,哪有它的份啊。”我连忙护住了餐盒说,但是看着这只小猫可怜兮兮的眼神,我又实在是狠不下心来把它赶走。毕竟,这种毛茸茸的,会用大眼睛给你卖萌的生物,实在是让人心软。过了一会儿,它看见我餐盒的盖子里有一小块黏上去的肉皮,便过去嗅了嗅,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看样子确实是馋坏了。
我撑不住了。
我小心地拿筷子夹了一小条肉丝,扔到餐盒的盖子里,猫过来,闻了闻,一舌头舔了进去。可是这么一来,它就朝我靠得更近了,眼神也更加恳切。看得我心里真是发痒,却又十分紧张——我真的没多少东西可给它的,可是要是自己全吃完了,它会不会挠我啊?
“喂,晓之你也帮我分担一点嘛。”我说,“不要让我一个人承受它的爱意好不?”
玄晓之噗嗤一笑,终于开始展现出一点同学爱了。她也从碗里夹出一些肉丝,放在碗盖里头推给那只花猫,猫咪看了,十分不客气地一扫而光,然后继续用看着衣食父母的眼神盯着我们。
“完了。”我说,“它盯上我们了,保不齐一会儿被它跟到教室里头去。”
“好呢,有人陪你上课!”
“话说我们是在二楼啊!二楼它竟然也上来抢饭吃。”我一边抱怨着,一边把我碗里剩下的肉都丢给它,“得,姐姐今天就当是减肥了吧。”
猫吃完了东西,终于见我们再无油水可榨,也不走,就待在那桌子上,舒适地团起身子,像一个毛球。
“真是一点儿都不怕人。”我说,“要是碰上不爱猫的,会很无奈吧?”
“哈哈。”玄晓之说,“说得没错,不过在这学校里大多数都是爱猫的人,它是被宠坏了。”
这么说着的时候,玄晓之突然站起身,挥手道:“哟,那不是林书南吗?也是巧了,在这里碰到。”
“你们怎么在这儿?一起吃饭?”林书南走过来说,“啊,阿花也在。”
“阿花……”我说,“是谁给起的这么难听的名字?”
林书南斜了我一眼:“我给起的,你们有意见?”
“这么说来就是你把它给惯坏的吧?”我说,“看到人家在吃饭就过来抢东西吃,打劫啊这是!要是碰到不怀好意的人,还不得抓去做了猫羹?”
“这家伙鬼精着呢。”林书南说,“它看得出来谁对它好,谁有可能伤害她,不喜欢动物的人,它根本就不会靠近。不过真没想到,今天让它碰见了你们。我平日里常常在这儿,却很少碰到你们。”
“是啊,我平时很少来,今天晓之约了才过来的……啊,晓之,你刚刚说了饭后还有会?不用赶过去吗?”
“哎哟,多谢提醒。”玄晓之马上开始收拾东西,“我得走了!走之前问一句,你们今天下午可有空?有空的话,到太阳楼二楼,鹿鸣诗社的人会在那里聚,你们可以去看看……垃圾什么的我帮忙带走啦,回见!”说着,她风风火火地离开了,步速快得惊人。
“真是个女强人。”林书南说,“你打算去吗?”
“下午下课后反正也会路过太阳楼。”我说,“到时候看心情吧。”
“看心情?”
“我喜欢活得随性一些。”我说,“今天天气不错,上课之前,一起去走走?”
西教学楼的后面,是一片绿地,还有一个池子,不知那池子是干什么用的,因为长期无人打理,池水多少显得有些脏,但绿地上的草木则是十分可爱的,好在这地方气候较冷,不至于有蚊虫。
“这学校,漂亮倒是挺漂亮。”我说。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林书南说,“我以前都没想过这方面。严格说来,我以前都没注意过教学楼后面有这么一块地方。”
“你呀,整天想什么呢?”我说,“在这学校都一年多了。”
“没有归属感吧?在这里我只去非去不可的地方。”他说,“这个地儿,算是你带我了解的。”
我们从草丛中的小径穿过,这里因为并非像太阳楼那样属于各种活动的必经之地,所以人烟稀少,有几个讲师一边聊天,一边走路。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那时候我想,如果能每天这样和熟悉的人一起出来走走,生活也是很不错呢。
“我高三的时候,经常和同学一起在操场上散步。”我说。
“你高三的时候还真闲。”
“是啊,不可思议,那个时候虽然事儿多,但并没有感觉到什么青春的迷茫和压抑。”我说,“现在像这样走在路上的时候,也会觉得心情莫名地好了起来,你呢?这样只是走走路,能让你放松吗?”
林书南抬起头:“嗯,实话说,这几天心事挺多,但是像这样悠闲的时候,就情不自禁觉得一切都会过去。”
“一切都会过去的。”我说。
“包括我们的生命?”
“你……晦气!”
他耸耸肩:“开玩笑的。马上要上课了,再不去教室,我们的分数就要随风而逝了。”
“下午的课……是什么来着?”
他用一种很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我:“是催眠大师的化学课,他要点名的,你这人啊!”
“在哪个教室?”
“207,快走了啦!”
我其实很不想上那课,毕竟“催眠大师”被称为“催眠大师”是有道理的,上他的课,即便是头悬梁锥刺股之人也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会睡着,另外百分之十的人,不是玩手机就是谈恋爱。但是课不得不上,本来化学这课,考试我估计是吊在及格线上的,要是连上课点名的分都丢了,那就完蛋了。
于是……我去睡了两节课。
下课的时候,林书南把我推醒:“喂!喂!起来啦!你这孩子,怎么越来越像猪了呢?”
“你说话的语气越来越像中年妇女了。”我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我……我没流口水吧?”
“流了,我给擦了。”他淡定地说。
“卧槽!”我脸一红,连忙扭头去看我刚刚睡过的桌子,桌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是两团餐巾纸赫然在目,我顿时语无伦次起来,“我刚刚看起来是不是很蠢?”
“很蠢没有,就是有点幼稚。”他笑着说,“像三岁小孩儿。”
我又气又羞,可是这是我自己的问题,又不好跟任何人发火,只得把东西一股脑儿塞进包里,迅速转身走人,林书南在身后说道:“喂喂,别这么着急,那样塞东西容易把书弄皱的!”
“皱就皱吧!”我扔下一句。
因为老师下课较早,现在校园的路上还没有什么人。经过太阳楼的时候,我想起之前玄晓之说过的话。反正还有时间,上去看看吧!这么想着,我便上了二楼。
老远就看到一群人坐在讨论区,大家都安安静静的,只有玄晓之在说话。我听见她说:
“如果我们想达成鹿鸣诗社的目标的话,那么,我们必须具有一种精神,那就是商业精神!”她的声音铿锵,掷地有声,“如果嫌这个说法太难听,我可以换一种说法,那就是创业精神。坚持,热爱,这些我知道你们都有。但是创业需要什么?钱!没有钱一切都是空谈!”
“社长啊,这么说会不会太俗气了点?”
玄晓之撇了撇嘴角:“钱从来都不是俗气的东西,只是有人把它用俗了。如果你们想让鹿鸣文化走向世界,就不要把商业化不当一回事儿。在我的故乡,虽然很少有人明面上提起,但事实上,商业精神,在那里是体现得淋漓尽致。中国有句古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站在那儿看着,看那些社员被她说得一愣一愣的。我在想,如果是我的话会怎么做呢?我是无法这样有说服力的吧?
“女强人就是女强人。”林书南的声音传来。
玄晓之朝这边瞥了一眼,继续给她的社员们“上课”。
##第96章 与女神接近压力会很大
等到他们进入了自由讨论阶段,玄晓之才朝这边走过来,说道:“你们来了。”
“好口才。”我说,“我都被你打动了。”
玄晓之摇头说:“打动有什么用?那些人要是能把我说的话落到实处上去,我才能安心了。”
“看这副样子,你们不成功也不行啊。”林书南说。
“说得倒是容易。”玄晓之用无比沧桑的语气说。
“之前听你说你的目标是成为人生赢家,当时还没什么实感。”我说,“现在看来,真的是……想想竟觉得有些可怕呢。”
“我觉得你现在已经是人生赢家了。”林书南说。
玄晓之望着她的社员们,长叹一声,说:“这些还不够。”
我看见那些社员们正在激烈地讨论着,有些甚至激烈地争论起来,但是当有两个人争得比较厉害时,总会有人过去,拍拍他们的肩膀,让他们缓和下来。
“那是我派的调解员。”玄晓之说,“要让一些人缘好,脾气也好的人,在社团内部发生争执的时候及时化解矛盾。”
“了不起的做法。”我说。
“那些人都很热情,但也很容易冲动。”她说,“管理好他们可不容易。”
这时,有一个社员兴冲冲地跑过来,手上还拿着一张纸:“社长!社长!这是我刚刚作的诗,你看!评价一下呗?”
玄晓之接过来看了看,说:“我拿给这两个外部的人看一下怎么样?”
“呃……”那个小男生似乎有些害羞,“好……好吧!”
玄晓之于是把那张纸递给我,我看了一会儿,有点为难地说:“这个……我不太懂诗,感觉意境是不错,但没有什么新意,总像似曾相识的感觉。”
林书南也拿过去看了看:“嗯……差不多就是这样,虽然意境很美,但不能勾起人的兴趣。”
“这么说……是不好了?”
玄晓之微微一笑,说道:“这是你第五首作品吧?而且是在看了我上周推荐给你的书之后写出来的。”
“社长就是社长!”那小男生佩服地说,“连我写之前看了什么都知道。”
“我当然知道,毕竟像你这种刚刚入门的人,看过什么东西都会即刻受到影响,这种影响就会表现在作品里。”玄晓之说。
“那,我这……到底是好不好呢?”
玄晓之摸着下巴,说:“嗯……首先,看得出来你用心了,而且,你的悟性很强,你看过的东西,它的好你马上就能领悟到了。”
“社长,你不是在安慰我吧?”
“这种事情我不会说假话。”玄晓之说,“你的笔风还有一点稚嫩,而且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特定风格,不过这些都是要在时间中积淀出来的,好好努力,你有前途。”
“真的?”我看见那个男生的眼睛发亮了。我只有在初三和高三的时候见到过这种眼神。他拿着自己的作品,回到了讨论圈子里去,玄晓之对我们说:“如何?”
“能如何呢?”林书南说,“我们……简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是陶渊明和成吉思汗那么大的差距。”
玄晓之有些惊讶地说:“你是说你和我吗?”
“是。”林书南说。
玄晓之咬了咬下唇:“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说,但是,说实在的,我觉得你……很伟大。”
林书南扑哧一笑:“得了吧!”
“我是说认真的。”
林书南摇摇头:“你们要在这儿待到多晚?我看我是时候得走了,回去赶作业去。”
“赶完记得给我‘参考’。”我连忙说。
我们走在回去的路上的时候,林书南说道:“晓之啊……真是个神人。”
“你很欣赏她?”我说。
“任何人一旦了解她,都会欣赏她,如果不欣赏,那就是嫉妒。”林书南说。
“大概。”我说,“她是个有目标的人。”
“玄晓之是个聪明人。”林书南说,“而且很努力。所以我有时候碰到她,还觉得挺自卑的。”
“自卑?”
“是啊,和她比起来,我们岂不是太碌碌无为了一点么?”林书南说,“但我曾经试着模仿过她的生活方式,却完全适应不了,真是……到最后又累又没有成就感。”
“没事儿!”我仰起头说,“成就感这东西,多喝点AD钙奶就补回来了!”
他笑了:“这是什么梗?”
“我随口一说的。”我说,“你拥有随随便便就能得到小动物的青睐这种能力,这也是一种成就呢。”
“兰兰,你就不会觉得自己技不如人的时候吗?”他说。
“其实我见到玄晓之的时候也挺自卑的,不过,我尽量不去想这个问题。”我说,“她是人生赢家,我们就当个普通玩家好了。”
林书南微微眯起眼,路边有野猫在探头探脑,看起来很想朝我们靠近。林书南走过去,伸出手,野猫就过来舔着他的手指。
“我就喜欢你这一点。”他说。
“这是对我说的?”
“当然,除了你还有谁。”他说,“我喜欢你的这种随性,这跟对芊骊的爱,和对晓之的欣赏是不一样的。”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说。
“你说。”
“如果一开始没有芊骊带给你的那些寂寞的话,你会……与我走得这样近吗?”
他想了想,说:“过几天给你答案。”
“你该不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吧?”我说。
“没有,我只是自己也需要好好考虑一下。”他说,“……什么声音,是你的手机?”
“哦,对,我新换的铃声,自己都忘了。”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咦,是我爸打来的。”
他怪异地瞥了我一眼:“这个时间,在中国应该是……清晨?”
我接起电话,老爸的声音在电话那头传来:“哟,兰兰!你这几天怎么样啊?”他的声音听起来中气十足,看来,这种时候打电话多半只是闲得慌。
“我还行。”我说,“刚开学不久,还挺闲的。你怎么这时候打电话?那边是清晨吧?”
“是啊,不小心起太早了。”他说,“对了,我问你个事,你们学校是叫那什么克……克……”
“克莱登大学。”我说,“真是,虽然不是什么好学校,但你好歹也把自己女儿的大学名字给记住啊!”
“嘿嘿。”他在那边讪笑,“你们克莱登大学,这几天在中国可出名了。”
“出名你还记不住……什么?出名?!我们学校发生什么了吗?”
“嗯,是那个什么鹿鸣诗社。”老爹说,“了不起啊,据说一个中国留学生在外国办了个诗社,把它打理得声名鹊起。”
“鹿鸣诗社又不是她办的……”我嘀咕道。
“听你这么说,你了解情况?”
“是啊,就那诗社的社长,我今天中午还和她在一起吃饭。”我说。
“哦,我的天!要是你和她一起吃饭的照片被发到了网上,你可就出名了。”老爹说,“知道么?现在你的七大姑八大姨,全在讨论那个玄晓之。”
“天!”我说,“她们不是对诗歌之类东西一窍不通的么?而且鹿鸣诗社的好多诗都是英文啊!”
“这个嘛就跟流行歌曲一样,就算一个字都听不懂,还是照样可以听得很嗨。”老爹说,“我隔壁的王大妈,天天都在背他们写的中文诗呢,连麻将都不打了。”
“神呐!”我说,一激动,差点闯了个红灯,林书南一把拽住了我。
“好好看看鹿鸣诗社的做法,你也该从他们身上学点东西。”老爹说,“我不指望你继承我的家业……”
我忍不住插嘴道:“继承你那上千万的债务么?”余光瞟到林书南在偷笑。
“……哪有上千万,现在只剩下百万了!”
我暗自翻了个白眼:“鹿鸣诗社是很厉害,但不符合我的作风,我会祝福他们的。”
这时,林书南在一边戳了戳我的手势,指了指旁边奶茶店的“新品”招牌,我连忙说道:“我要那个岩盐芝士!……啊,老爹我不是在跟你说……额不对,那个芝士绿茶好贵,还是换了……喂!老爹!我只是跟朋友在一起买奶茶!不是被包养!也不是在跟男朋友说话!……喂!林书南!你别笑!”
老爹又扯了几句,我气愤地挂掉电话时,林书南拿着饮料回来了。
“这是什么?咦……我不是让你换了吗?”
“我请你的。”他说,“瞧你那整天算计着价钱的小家子气样儿。我还欠你二十万美金呢,你愁钱?”
“哦,对哦,还有那二十万。”我说,“我会不抱期待地等的。”
“过分。”林书南说,“奶茶不给你喝了。”
“行行行,大爷我错了行么?”我说。
“你就不能说点儿好听的?”
“去,反正杯子都在我手上了,你现在跟我要回报已经迟了。”我说,“以后精明着点儿,一手交货一手收钱!”
“这么快就把商业精神学到了。”林书南撇着嘴说。
“唉,你刚刚也听出来了吧?玄晓之都活到中国去了不学着点儿怎么行那。”我说。
他对我的话不屑一顾:“喏,前面就是你家房子,我今天就送到这儿了,明早见。”
“明早见。”我说,“你不用特意跑过来接我,我们在学校附近那个路口碰头就是了。”
他只是笑了笑:“拜拜,明天见。”
##第97章 发威
第二天一早,我特意提早了一些出门,但是,一开门,就看见林书南站在门口。
“你忘了我昨天说了什么嘛?”我说。
“你给我提了个建议。”他说,“我没有接受你的建议,就是这样。”
“你吃过早饭了?”我说。
“没,待会儿经过早餐店的时候买一点儿。”
我转身回到屋里,不一会儿,就从厨房拿出几个包子,我从屋里出去的时候,苗嘉木正好从他的房间里出来,用有些意味深长的眼神瞥我一眼。
我把包子塞到林书南手里:“喏,我蒸的,正好今天手感不错,应该蒸得味道挺好。”
“谢谢。”他说,替我带上了门。
此时已是秋季,这地方的秋天来得早,开学没多久就是凉风阵阵了,树木也开始落叶,走在街上满眼都是金黄色。这个时候是最漂亮的季节,也是最萧瑟的季节。我们在马路上走过,听见有人感慨:“这天气真不赖啊!”
他身边的人说:“但是秋天来了,冬天也就快了,我讨厌寒冷。”
听到“寒冷”这个词,正好一阵冷风吹来,我不由得紧了紧外套,有些后悔没穿厚一点的衣服出来。林书南问道:“你冷了?”
“还好。”我说,“反正教室里头有暖气。唉,不过过不了多久就要到下雪的日子了,还真是有点……心塞呢?”
“你不喜欢下雪?”
“喜欢,但不喜欢下雪天上课。”我说,“所以综合起来讲,我还是喜欢五月,五月初,天刚刚转暖,梅雨还没来的时候。”
“真巧。”林书南说,“我喜欢五月末。我的故乡……我是说我小时候住的地方,那儿没有梅雨。”
“五月……还离得很远呢。”我说。上个五月的时候我在干什么呢?一时竟想不起来。闯入脑海的竟是高三那年的五月,紧张却又清闲,克制却又欢脱。林书南那个时候是在干什么呢?我有点儿好奇。
林书南突然停住了脚步,我情不自禁地跟着停下来,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你突然停下干什么?”
“是他们。”林书南说。
我走路很少关注路上的人,他这么一说,我才循着他的目光看去,就看到站在斜对面的两个人,似乎正在激烈地争吵着什么。因为站得远,我要眯起眼睛才能辨认出来,他们正是柳泉的父母。
在吵架?!
“我们要不要绕路走?”林书南小声说。
“为什么要绕?”我说,“马路那么宽,我们从这边走,碍不着他们的。”
“我只是很不喜欢看到别人吵架。”林书南说。
我们从马路这边走过去,渐渐地,就能听清楚他们的声音,只听贺琳达正在大声说:“如果不是你当初犯的傻,我们今天至于这样么?”声音尖利如能催魂,听得我耳朵根子一阵发紧,我开始有些后悔刚刚不曾绕路了。
“那理(你)呢?!”张飞雨已经气愤得普通话都说不标准了,“当初我把他扔掉的时候,你有说过什么吗?你自己扪心自问一下,你那时候满脑子都是自己,哪有想过儿子的事?!”
“你好意思说我?!”贺琳达的声音又高上去八度,我几乎忍不住要捂耳朵,“你连儿子都要不回来!”
“你教的!你把他教成了一个只知道钱的家伙!所以他现在那么大的人了,却不愿意认他的亲爹妈!!!”
两人一开始还你一句我一句地吼着,渐渐就变成了各说各的:
“这难道没有你的错……”
“我那时哪知道他今天……”
“那小子就是跟你一个德行……”
我听得心里暗自不爽,这都是些什么人那!亲爹妈?如果我的亲爹妈曾经那样狠心地抛弃我,那么我一定会心存芥蒂。对柳泉,我不认为他是个好人,但我觉得他的做法一点没错。这么想着,我不由得忘记了前进,林书南推了推我,说:“不要管别人的家事,我们走吧!”
我摇摇头,继续迈步向前,同时仍然拿眼瞥着那边。虽然这个时间街上的人还不多,但已经有一些围观者聚了过来,那两人却浑然忘我,依旧吵得火热。渐渐地似乎有厮打起来的架势了,旁边围着的人看到他们这样,表情也渐渐从看戏变得纠结,劝也不是,拉也不是,一个个都犹犹豫豫。
“我们是不是该打个电话给柳泉?”我小声说。
林书南朝那边努了努嘴:“估计柳泉已经知道了。”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有几个学生模样的人正拿着手机打电话。
我终于按捺不住,说:“我得过去看看!”
林书南露出有些担忧的神色,但我已然开始穿马路了。这种事情,不看到还好,既然已经看到了,我估摸着我要是不看到结果,今天一整天都会心塞的。同时我也开始有些胡思乱想起来:那两个人为了柳泉的原因吵成这样,我上次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他们会不会记恨我?
不过,目前看来这种担忧没有必要,因为他们打起来了,且打得十分投入,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旁边的围观者正在窃窃私语,有不屑的,也有同情的,更有担心打出了事儿的——我就属于最后一种,要不要阻止他们呢?
正想着,只见张飞雨扭过头,四处看了看,突然冲进旁边一家店铺,还没等老板反应过来,就抄起一截钢管,冲了出来。
我天!这玩意打人真要出人命的!
眼见他已经失去了理智,把那钢管朝贺琳达的头上砸去,我浑身一激灵,身体比脑袋行动得迅速,快步冲了上去,一手就抓住了那根钢管,只听人群中一阵尖叫。我仿佛听到林书南在喊我的名字,但我没来得及在意。
“你干什么!”张飞雨用已经嘶哑变调到难以辨认的声音喊道。
“你想坐牢是不是!”我朝他吼回去。他猛地一抽手,把钢管抽回去——这家伙力气可真够大的。
我已经做好了迎接一场战斗的准备,同时心里无奈地想,待会儿恐怕又要到警察局去了。张飞雨举起钢管,正要挥过来,只听“铮”地一声,那根钢管脱手而飞,落在不远处的马路上,发出一阵当啷当啷的响声。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林书南站在张飞雨的身边,在他还为武器被击飞而震惊的时候,一个旋身,一脚踹在他的腿窝子上,随后伸脚一勾,让他跪跌到地上。林书南扭头看着我,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蚊子。
我虽然记得自己教过他武术,但我从未觉得他有多高的战斗力,甚至有时候只把他当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来看待,所以,我惊呆了。并且,他的表情让我感到十分惶恐,仿佛自己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错事。我甚至不敢开口说话。
好在这时候,人群里飘出一句“柳泉来了”,这句话终于解救了我。我扭过头,朝路边看去,果然正见到柳泉阴沉着脸走过来,不由得又吓了一跳——以前他在学生会开会的时候也常常沉着脸,但那属于技术性调整表情,为的是感染周围的人,可是现在,很显然,他是真的很不爽!
人们看见柳泉来,顿时纷纷让开了一条小道,只有张飞雨和贺琳达两个刚刚还有些泄气的,这回儿又上来了精神。张飞雨从地上站起来,扭头对贺琳达说:“你个臭婆娘,你自己对这孩子说去吧!孩子爱跟谁谁,反正……老子是要跟你离婚!”
我惊悚地看见柳泉的脸又黑上了一个新高度。而贺琳达的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我站在他们边上,自觉进退不能,十分尴尬。此时贺琳达猛地抬起手,就要给她男人一个巴掌,但是她的手腕被柳泉握住了。
一片安静,空气中隐隐散发着一种奇特的气氛,冰冷,可怖。我想这说不定就是武侠小说里所说的“杀气”。这时候柳泉的身上是有杀气的。我看得出来他不爽,非常不爽。我原以为柳泉这样冷静的人绝不会有如此激烈的感情。
“回家说。”他淡淡地说道,语气很冷静,但是我能感觉得到其中的不快之意。
“家丑不可外扬?”贺琳达冷笑一声,“我们做这些,还不是因为你?”
“因为我?”柳泉的嘴角有些微微勾起,“有趣。”
贺琳达愣了一下,语气软了下来:“唉……我知道我们不算是好的父母,但是,我们毕竟是你的亲生父母。你真的就这么不愿意接受我们吗?”
柳泉沉着脸说:“回家说。”说完,便率先迈开了步子。贺琳达和张飞雨跟在后面,默默地离开了。
人群开始渐渐散去,我正目送着那三人离开,突然被人抓住了手,直朝学校方向拖走了。
我心里一紧:“林书南?你……你是不是生气啦?”
“当然。”他冷冷地说,“你这个好管闲事的家伙。”
“我好管闲事?”我说,“拜托,难道要看着有人受伤么?”
林书南突然转过身,死死地盯着我,我顿时被他盯得有些害怕,就听见他说:“你受伤了怎么办?”
##第98章 意料之中,期盼之外
“你受伤了怎么办?”他盯着我说。
我愣愣地看着他。
“可是我好得很。”我说,“会有生命危险的事情我不会去做的。”
“那可是半米长的钢管!”林书南说道,“万一一个失误,你说不定真的会有生命危险!”
“可是……那你难道让我眼睁睁见证一场流血事故吗?!”
“你……”林书南深吸一口气,“难道你不能想想,普通的女孩子这种时候会怎么做吗?你当自己是美国队长还是钢铁侠呢?”
“好吧好吧,我错了啦。”我说,“嗯,下次不敢了。”
林书南叹了口气:“我希望不要有下次。”
他依旧拉着我的手走在路上,我觉得我们现在看上去很像情侣,这让我觉得有点不安,但我没挣脱开,他的手很热乎,并且微微地有些粗糙,触感并不好,但……感觉很舒服。
来到学校,果然今天早上发生的事已经成为了大众话题,也有人听说了我的“英勇事迹”,跑来问我今天早上到底怎么回事,但……我只给他们一个神秘的微笑。之前柳泉的样子让我知道,他是真的动怒了,也许不仅仅是动怒而已。
刚在教室坐下,又有许多人跑来问林书南情况,他和我一样,无论别人怎么问,都只回复一个神秘的微笑,后来甚至连微笑都不给了,那些人碰了钉子,个个满脸不爽,甚而表示非要搞清楚事情的经过不可,我于是提醒他们:“这件事已经把柳泉给激怒了,你们要是非要刨根究底的话,可别怪他到时候把你们欺负哭哦~”于是他们都脸色大变,转身悻悻地离去了。
“今天下午学生会要开会吧?”林书南说,露出有些苦恼的神情,“我可不想对着他一副苦瓜脸。”
我耸耸肩:“我们应该没做错什么吧?他不会来对付我们的。”
林书南摇摇头,从书包里掏出书本,老师已经从教室门口走进来了。
这节课气氛多少显得有些奇怪,同学们窃窃私语,而老师似乎还没有听说今天早上的事,一脸的莫名其妙。我和林书南都低着头,故作认真地做笔记,但我能看出来他和我一样有一点心不在焉。我突然想起来,他曾经跟我说过袁芊骊最后一次配型的事,但是从那之后他一直都没有再提,我也不好主动去问,现在突然想起,怎么想来,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有两个星期了,结果应该已经出来了才对。
该不会是结果已经出来了,他却一直瞒着我吧?那也不对啊,不管结果是好是坏,情绪上的波动我应该看得出来啊。
我想了一会儿,越想越觉得想不通,于是拿手戳了戳他:“喂,林书南!”
他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怎么了?”
“那个……”我犹豫地说,“袁芊骊配型的事情,怎么样了?过去了这么久,该有结果了吧?”
他摇了摇头:“之前因为一些事情给耽搁了,延迟了配型的时间,今天晚上出结果。”
“今天晚上?”
“其实现在应该已经出了,但是我让医生先别告诉任何人。我跟芊骊约好了,晚上到医院去跟她一起看结果单子的。”他说着,便苦笑起来:“我不敢一个人打开那单子。”
“在哪个医院?”我说,“或许我可以跟你一起去。”
他犹豫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说:“好。”
突然有了这么一个事,我也变得心神不宁起来,一整天的课都对不起老师了,而下午的学生会会议时,会议室里的人都讨论着有关柳泉今天会不会发飙的事儿,我和林书南也依旧是心不在焉,直到柳泉走了进来。
很好,他看上去情绪稳定,但是希望那不是表面现象。柳泉走进来,目光从所有人身上扫过,随后淡定地说:“开始吧,我们今天谈谈学校绿化的问题……”
会议进行得非常顺利,所有人都没提早上的事,仿佛那事儿根本就没发生过一样,只是,那气氛未免也太严肃了,平时会开开小玩笑的人今天都沉默不语。正当我们讨论怎样处理破坏绿化的行为的时候,006会议室的门被敲响了。
我离门最近,所以自然是我去开门,没想到,门外站着的人竟然是玄晓之。
“你迟到了。”柳泉抬起头,淡淡地说。
玄晓之拿手一敲自己的头,调皮地吐了吐舌头:“哎呀,真不好意思。”
柳泉对会议室内的人解释道:“她是我请来的参谋。”说着,他就站起身,走去给玄晓之倒茶,玄晓之自己找了个空位,在我对面坐下。柳泉走回来,把茶杯递给她。
“你们讲到哪儿了?”玄晓之说,她看起来心情轻松,气氛似乎没有那么严肃了。
“啊,说到行为问题,昨天在操场边上抓到一个采花大盗,那家伙还不肯接受惩罚。”我说,“学生们的意识形态问题还是要……”
玄晓之一边听着,一边端起茶抿了一口,可就是这么一小口,让她“噗”地一下把茶水全喷了出来,一边狼狈地哈着气,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喂,柳泉!你在茶里下毒!”
柳泉依旧淡定地说:“只是芥末而已。”他突然露出一个毒辣的微笑:“作为给迟到者的惩罚。”
玄晓之愣住了,其余学生会成员也愣住了,他们不知道柳泉还有这么一面。但是我记得,我十四五岁的时候曾经见他用这种方法对付过几个欺负人的坏孩子,不过我不知道,原来他到现在还会使这一招。
“行,你够毒。”玄晓之咬牙切齿地说,我敢说她从来没有因为迟到遭到这样的对待,“太狠了!”
“该。”有人暗笑着说,“让你每次迟到!”
于是大家笑了一会,气氛变得活泛起来,才继续开始谈正事。这天的会议最终进行得十分顺利。
会议结束的时候,有些人先冲了出去,我心说自己在会议中没起到重要作用,怎么地也得帮忙收拾收拾,就没急着离开,正漫不经心地看着其余人走出去时,玄晓之说道:“今天你们两个干嘛都沉着脸啊?”
我意识到她是说我和林书南,我还没有回答,林书南便说道:“是芊骊配型的事,今晚就要出结果了。”
“我们今晚去医院看结果。”我说。
“这样!”她说,“那……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医院么?”
林书南犹豫了一下,摇头说:“这毕竟是私人事情,要是结果不坏,我会告诉你的。”
玄晓之一歪脑袋,看看林书南又看看我:“所以,你们俩这是把我当外人了?”
林书南正要接话,柳泉在一边说道:“你们几个,能帮我把这些杯子收一收吗?”
于是我们的谈话被打断了,我们帮忙把杯子收好,把桌椅排放整齐,最后玄晓之先一步离开,留我和林书南帮忙检查文件。这工作虽然简单,但多少有些耗时,因为要确认所有的文件都没有损坏。等全部检查完之后,柳泉说道:“今天辛苦你们了。”
“哪里。”我说,“也不过是些简单活计。”
柳泉把窗关好,我正要道别出去,却听得他说:“林书南?”
林书南转过身:“什么事?”
“你的网名,是叫夹心饼干?”
“没错。”林书南说,“怎么突然问这个?”
柳泉却不回答,只是关好了窗,然后走出006的门:“走吧,你们可以再考虑一下今天讨论过的那些问题,究竟哪个解决方案比较好。”
“我们会考虑的。”林书南说。
看看时间,现在已经不早了,或许还够简单吃个晚饭,但是我并没感觉到食欲。林书南说“去吃饭吗?”的时候,看起来积极性也不高。
“不饿。”我说。
“还是买点儿面包吃吧。”他说,“不吃晚饭毕竟对身体不好。”
我们在街边店里买了面包,一路走一路吃着,来到医院的时候,大厅里已经有很多人,看来这几天天气转凉,生病的人一下多了不少。林书南熟门熟路地走到取单子的地方,拿了单子。我凑上前去,但他把单子塞进口袋,说:“去病房看。”
病房在四楼,是五人病房,但这时病房里只有袁芊骊,还有一个躺在床上睡着的小男孩。袁芊骊听见声音,抬起头。
“你们来了。”她说。
“我们来了。”林书南说,“今天感觉如何?”
“还行。”她微微一笑,“单子带来了?下午医生好几次对我欲言又止,我都让他不要说。”
林书南从口袋里拿出那张单子,然后仿佛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严肃地问:“谁来打开它?”
我看了看他们,说道:“我来吧。”
我接过那张纸,它上面还带着林书南身上的温度,我把它展平,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对我们谁也看不懂的专业术语和数据,随后是医生的笔迹,是加拿大人常有的小学生式的字体,写着“配型失败”。
他们显然都看到了这行字,没有人说话,大家的表情都很平静。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不是吗?但是实际到来的时候,仍然会让人不知所措。也许平静,才是最可怕的绝望。
##第99章 一切都会过去
我抬起头,不知该说些什么,身后有脚步声,一扭头,我看见一个身着白大褂的医生正站在我们身后。过了好一会儿,那医生开口说道:“结果你们也都看见了。”
袁芊骊点点头,我和林书南仍旧不说话。医生挠了挠头,说:“我知道会很影响你们的心情,可我还是得问,你们的打算是……”
“我想回疗养院。”袁芊骊说,“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太重了。我宁可实在需要治疗的时候才来这里。”
“那样的话,对你而言会很危险。”医生说。
“我不在意。”袁芊骊说。
医生看了看我们,叹了口气:“那好吧,选择权在你们手上,你们随时可以选择离开。不过我……”
他的话没说完,袁芊骊望向了门口的方向,我回过头,看见玄晓之站在门外。
“我实在是放心不下。”玄晓之摊摊手,说,“我不是那种能够待在家里等消息的人。”
“不是什么好消息。”林书南说。
玄晓之的神情严肃起来:“原来如此,那……还真是……你们要保重。”
林书南沉着脸,但袁芊骊却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很奇怪,我一点都不觉得难过,我反而觉得松了口气……”
“你……”林书南的脸色反而更阴沉了,芊骊说的不是假话,但那不是正常人该说出来的话。她没有求生欲,而我知道,这一点最麻烦。
“别说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袁芊骊说,“你们走吧,我想明天一早回疗养院。”
林书南长叹一声,扭头说:“走吧。”
我们从病房里走出来,那医生把病房的门关上了。他接着对我们说道:“有事儿对你们说。”
“什么事?”
医生挠了挠脸颊,说:“三年前一个患者告诉我的……他跟你女朋友一样,是白血病。那时候他对我说,一切都会过去。”
“一切都会过去。”林书南机械地重复道。
“如果是一个健康人说这句话,未免显得太轻巧。”医生说,“但如果是一个白血病患者这样说的话,大概事情真的是这样的了。”
“这话你为什么不对芊骊去说?”林书南说。
“她不需要。”医生说,“需要这句话的是你们。”
一切都会过去?这句话我相信它是对的,但我没有实感。我是处在现实之中的人,眼前的一切,和未来的一切,都属于回忆、期待和困扰,而不是过去。
我们从医院走出来,玄晓之说:“要不要去哪儿喝两杯,调整一下心情?”
“不去。”林书南冷冷地说,“我不需要靠那种东西调整心情。”
玄晓之没有在说什么,我说:“那么,现在……”
“回家。”他说。便走上了去我住处的方向,但我停住了脚步。
“等等。”我说,“以往一直都是你送我回家,今天换我送你。”
他没有拒绝,于是我们一起走向通往他家的方向,玄晓之也默默地跟在后面,一路上都没有人说话。
从医院到林书南的住处,也不过是二十分钟的步程,但是今天,这一段路似乎格外漫长。风吹过的时候,树林里传来令人烦躁的沙沙响动,地面上的阴影,仿佛鬼魂一般舞动。我怀疑这地方真的出了鬼,因为走在路上,时不时会觉得身体一阵发寒。
终于到了。我看见林书南家的房子,那栋屋子伫立在黑暗中,像孤独的巨人。我想林书南早晨出来时忘了关灯,屋内的灯开着。他似乎猜到我在想什么,说道:“灯是我故意开着的,这样,回来的时候……不会太寂寞。”
他掏出钥匙开门,屋内的灯亮着,可是浅黄色的灯光并不会让人觉得温暖。这宽敞的屋子,对于他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宽敞得过了头了。我想说“我可以留下来陪你”,可是却说不出口。我看着他进了屋,然后转身就要把门关上。
玄晓之赶忙说:“先别关门,我想说……如果之后有任何需要的话,随时可以帮忙。”
“谢谢。”林书南简短地低着头说,垂下的发丝掩盖了他的表情。
“明天,需要……”我说。
“明天不用任何人帮忙。”他的头扭向了一边,我猜想他不想让我们看到他的表情。
“那好吧。”我说,“下次见。”
他关上了门,我听见门从里面锁上的声音,我回过头,看见玄晓之脸上带着一种难以琢磨的神情,盯着那紧闭的铁门。
“有一件事就要落下帷幕。”我说,“我们走吧。”
我们转过身,沉默无语地走了一段路,玄晓之开口说道:“你是什么时候认识袁芊骊的?”
“我?就在认识林书南没几天之后。”我说,“那时候我想,这种人居然也会有女朋友啊。”
“真的?”玄晓之说,“我倒是一开始就觉得他是个好男人呢。”
“那个人卑劣起来没救了。”我说。
“想象不出。”
沉默了一会儿,玄晓之又说道:“我总觉得很奇怪,他跟袁芊骊看上去并不算般配,是吧?可是他怎么就死心塌地……”
“那是他的选择吧?”我说,“对别人个人的事情刨根究底可不好。”
“但是……”玄晓之说,“平心而论,你觉得,他们合适吗?”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说到底,她又为什么会这样问呢?我突然觉得情况有些糟糕。我停下了脚步,说:“晓之,你为什么非得问这种问题?”
玄晓之停下脚步,不明所以地说:“嗯?”
“感情的事儿是不能这样分析的吧?”我说,“你这样问来问去,难道不觉得自己太恶俗?还是说,你……正是因为你喜欢林书南,所以才想打听这些事情?”
玄晓之沉默了一小会,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的想法只是,既然在这么多女孩里他偏偏选择了芊骊,就说明袁芊骊肯定有过人之处。”
“那又怎样呢?”我说。
“也对,那又怎样呢?”玄晓之摸着下巴说,“应该说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吧?一旦意识到某个人有过人之处,就非得去搞清楚他是哪儿异于常人不可。这是我妈给我培养出来的习惯,一直保留到了现在。”
“你妈妈为什么要培养你这样的习惯?”
玄晓之说:“她当时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取得竞争力,就一定要胜过别人,所以,了解别人的长处是第一步。”
“你还真是……这样活着不累嘛?”我说,“可是对于感情来说,很多事是不能理性分析的。”
“你是这么想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用头脑来计算。”玄晓之说,“这是我的理念。”
我摇摇头:“反正我是不知道林书南为什么会跟芊骊……我也懒得去想那个问题。”
“看来你会活得比较轻松嘛。”玄晓之说,“林书南他对你也挺死心的,别告诉我你自己不知道。”
“我……”我犹豫了一下,“也许吧。可是这根对袁芊骊是不一样的……”
话说到一半,突然前面传来“哎哟”一声,是一个娇小的女生,在拐角处绊了一下,眼看就要摔倒,我连忙伸手扶住她,并为自己的眼疾手快感到得意。
“啊,谢谢。”那女生说道,声音轻柔可人,我感觉到她小小的,柔软的身子,像一只小绵羊。她抓住了我的手臂站直了身子,抬起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
“这里光线不好,走路小心点儿。”我说。
“嗯。”她红着脸点了点头。
“没受伤吧?”我说。
“应该……没有。”她说。
“对了。”玄晓之说,“你身上的衣服……那不是我们学校的文化衫么?”
“啊,你们也是克莱登大学的人!”她说。
“我去,你居然是大学生,我还以为你刚上高中呢!”我说。
她红着脸说:“我就是看起来小点儿。”
“几年级了?”玄晓之说。
“大一。”
“哦,是小学妹!”
我看着那个小学妹,竟觉得有点眼熟,这么说来,在这学期刚开学的时候我似乎见到过她,或许有过几面之缘吧,或者是在什么讲座上见过?
小学妹离开后,玄晓之说道:“瞧,是和我们两个截然不同的人。”
“她挺可爱的。”我说。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成为了那样的人,会怎么样。”玄晓之说,“啊,在这个路口就该分开了?你往南我往北。”
“拜拜。”我说,“明天……不对,周一见?”
“其实我还挺喜欢你的。”玄晓之说,“可惜了……再见!”
我不知道她在可惜些什么。
分开之后,一个人走在路上,就不由得想起医院里的事,和写在那张单子上的医生的字迹。想到这里便不由得阵阵胸闷,到底……事情为何会变成这样呢?可是如果不变成这样,难道就能一切顺利吗?
我摇了摇头,路过一群男生,隐约听见他们说的话里有“柳泉”这个名字。我才想起今天早上的事。虽然那就发生在今天早晨,可是感觉仿佛已经过去了很久。
##第100章 答案是:不会
这天晚上我没睡好。
第二天上午没课,我待在自己房间里看书,但是半天也没看进去多少东西。上午十点左右,手机响了。
我扭头一看,联系人显示的是“林书南”,连忙接起电话:“喂?”
然而那边并无声音,他不说话,也没有环境声音。我又说了一边:“喂?”
我估算了一下,现在他应该已经把袁芊骊送去了疗养院了。莫非是路上不小心碰到了手机?
“喂?你在听吗?”我说。
“在听。”他说。声音有些奇怪。这家伙该不会是在哭吧?
“你还好吧?”我说。
没有回答。
我感到有些不知所措,我在想,他或许是刚刚从疗养院出来。我想起他曾经说过的话,他说过,在芊骊的事情让他感到空虚的时候,我会给他活力,所以,现在是……
他是在向我寻求安慰吗?
我把手机挪到一边,对着窗外叹了一口气,随后把手机放回耳边,说道:“对不起,我或许帮不了什么实际的忙,安慰的话我也说不来多少,只是……只是你要记得,我一直都在。”
“嗯。”
“从今天开始我的手机全天候开机,你随时可以打来。”
“谢谢。”
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我听见他在那头长叹一声,说道:“你还记得之前我答应的事吗?”
“你问的那个问题。”他说,“我答应过过几天给你答案。”
我想起来了,那天我问他,如果一开始没有芊骊带给他的那些寂寞的话,他是否会与我走得这样近。我没想到他选择在这个时候告诉我答案。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我提醒自己。但是我自己发现自己的心开始加速跳动,看来我还是太不沉稳。
他说:“你还记得那个问题吧?”
“记得。”我说。
“答案是,不会。”
我什么都没说。两秒过后,他继续说道:“但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会选择遇见你。”
“为什么?”我说。
“为什么?”他在那头嗤笑,“你这个榆木脑袋,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了,还能为什么?”
“我很荣幸。”我说,“说真的,我现在简直感觉房间里的温度都升高了两三度。”
“你果真是个傻瓜。”他说,“现在外面下雪了,冷得很。”
我把眼光放远,果然,可以看见一片片洁白的雪花在空中飞舞,地面还没有积雪,但是照这势头下去,迟早会变成一片银白。真奇怪呢,感觉夏天才过去没有多久,就已经开始下雪了。今年的初雪来得实在是太早,想来这时候室外应该是是冷得要命。
“嗯,但是总会有温暖的地方。”
我听到公交车的声音,他说:“我上车了,先不说了,再见!”
“再见!”
放下电话,我感觉自己反而平静了一些。没事儿,他很好,我也很好,芊骊应该也还好……虽然有些悲剧已经注成定局,但是我们依旧可以好好地过下去。
过了一会儿,我收到他在网上发来的消息:“听到你的声音,心里平静了许多。”
其实我想告诉他,我也是,虽然心里仍然有些闷。我出了房间,想去给自己泡杯奶茶,一出门就看见苗嘉木正坐在沙发上,于是我问他:“嘉木,如果你生活中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会怎么做?”
他抬起头,想了想,说:“我会试着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吧?”
“什么都没发生……”我喃喃道。是的,原本芊骊和我交集并不深,若是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的话……可是,这好像有些让人良心不安。
“兰姐,你怎么了吗?”他说。
“没事儿。”我说,“你别担心。”
“是为了林书南的事吧?”他说着,把手上的书本放下,直勾勾地盯着我。
“是……也不对,不是,只能算是有那么一点关系。”
苗嘉木低下头说:“他值得你那么在意?”
“你……莫非是在吃醋?”
苗嘉木苦笑了一下:“这倒没有,只是有些想不明白。你喜欢他,晓之似乎也喜欢他,我是不是该向他讨教一下泡妞秘诀呢?”
“得了吧。”我说,“你要真想泡妞,倒不如和柳泉学,他泡过的妞儿那才叫多哩。”
苗嘉木摇了摇头:“兰姐啊,你真会装傻。”
我逃也似的溜进了自己的房间,奶茶的事都忘了。过了一会儿,苗嘉木过来敲门。
“我帮你泡了奶茶。”他说。
“你怎么知道我想喝奶茶?”
他笑了笑:“我能明白的。”
我摇摇头:“嘉木啊,就算人们都这样不问不说地相互理解,事情也不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的。”
“可是至少会少了很多争端。”苗嘉木说,“你刚刚看见了吗?柳泉让我们周一下午一点去006开会。”
“会议时间提前了吗?”我说,“没事儿,反正都要开会的。”
“可是刚刚学校论坛上曝出来,说柳泉的父母打了起来,直打到他妈都进了医院。”
“哦,天哪。”我说,“希望周一的时候柳泉不要摆着一副屎面。”
所谓怕什么来什么,周一的时候,柳泉果然一脸阴郁。坐在我对面的林书南虽然脸色也不好看,但都显得比他柳泉明亮。我估计这回柳泉差点被气到吐血。
但是他很冷静。在会议过程中,一切都如往常一般顺利。这天会议结束后,我和林书南留下来打扫卫生。
“辛苦你们了。”柳泉说,“特地留下来……”
“只是没有心思回去学习罢了。”林书南说。
渐渐地几个晚归的人都回去了,只余下我们三个在006的时候,柳泉说道:“有事情要问你。”
我抬头看了看,他这句话是对林书南说的,林书南抬起头:“怎么了?”
“你的过去我是知道的。”柳泉说,“我只是想问问你……如果你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见了面,你会怎么做?”
“我不能让他们碰面。”林书南说,“会出人命的。”
我意识到了,柳泉是在为他自己父母的事情烦着呢。不过他可真是问错人了,林书南这些年被追得到处跑,狼狈得要命,哪里能指点别人?
“等等!”林书南突然想到了什么,“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过去的?”
柳泉轻轻勾了勾嘴角:“要想知道那些事情,对我来说很简单。”
林书南严肃地盯着他说:“我没有什么可以传授给你的经验。”
“我想也是。”柳泉说,“很抱歉我之前查了你的信息……不要用那么怀疑的眼神看着我,我是真的很抱歉。现在我似乎可以理解你们这些人的情感了。”
“哦?那么你以前都不明白?”林书南说,显然他有些火大,因为柳泉的语气简直像在说“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
“很抱歉我确实不明白。”柳泉说,“因为我没跟任何人交过心,也没有跟任何人交心的愿望,什么情啊爱的,在我看来简直像神话传说中的事,走得最近的人是柳子昂,但我对他更多的是敬仰。”柳泉朝我们走近了一些,说:“小林,所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为了那些人到处逃蹿,如果要解决问题的话,直接把他们告上法庭要快得多。”
林书南没答话,我说:“因为这家伙犯贱。他不想伤害任何人,结果伤害了自己,而且让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
林书南有些惊讶地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何以突然这么尖锐。我又怎么知道呢?如果这家伙当初没有自以为是跑去给玄晓之假表白,玄晓之也不会喜欢他。而让一个他不爱的人喜欢上他,这绝对是这家伙的错。
我不会承认我从玄晓之那儿感觉到了危机感的。
柳泉苦笑着摇了摇头,拉开门:“算了,时间晚了,有些事以后再说吧。”
我说:“等一下,你之前说了你没有和任何人交心,那么,你都把人当成什么?”
柳泉说:“在他们出现之前,我没有把任何人当作‘人’来看待,只是工具而已。”
他刚跨出门一步,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分外耳熟的尖叫,定睛一看时,我发现一个较小的身躯扑倒在了柳泉的怀里——缘分呐!居然……居然是之前在街上碰到的那个绵羊似的女孩!此刻,她的一对奶子正静静地压在柳泉的手臂上!
柳泉无比淡定坐怀不乱地把她扶起来,说道:“同学,教学楼的走廊上禁止奔跑。”
“啊……”妹子的脸一下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也不知是因为自己违反了规定,还是因为柳泉碰到了她的敏感部位,还是仅仅是她扑进了全校第一美男的怀里。
柳泉正想抽回手,妹子却一把抱住了他的手,用娇弱得令人发颤的声音说:“我……我的脚扭了……”
林书南轻轻地在我耳边说:“装的……”
我一时时看不出这究竟是装的还是真受了伤,无论是哪种我都不奇怪,柳泉身为全校第一美男,想尽各种办法靠近他的人必然是要多少有多少。
柳泉继续淡定地说:“我扶你去医务室。”
他轻轻一动,妹子哎哟一声:“我……我不能走路了。”
柳泉回过头,冷冷地看着我,说:“史兰,你背她一下。”
“为什么是我?”
“哦,那就林书南来……”
“别别,还是我来吧!”我连忙说道,同时心里腹诽:柳泉这家伙,睡过的女孩用头发都数不过来,这种时候给我装正经!我看着妹子怨念的眼神,走过去蹲下身:“我不是帅哥,你可别嫌弃啊!”
##第101章 疗养院
校医院离这教学楼颇有一些距离,到那儿的时候,我已经气喘吁吁了,把小学妹扔进医务室,我就退到一边,靠着墙听医生诊断。
“好像没什么大问题……”医生说。这时门外闪过一个人影。
“很疼吗?”医生问道。此时门外的人影刚刚经过,又闪了回来:“咦,怎么是你们?我说怎么看着有点儿眼熟呢!”
玄晓之!
“她的脚崴了。”我瞥了一眼坐在那儿的小学妹说道。
玄晓之看了两秒,凑到我的耳边小声说:“装的。”她说的话跟林书南一模一样,我真佩服她奇迹般的洞察力。
“处理这个伤需要多久?”林书南问道。
医生没答话,柳泉说:“要不你们先走吧。”这句话说出的时候,我仿佛看见小学妹的嘴角微微勾起。
“好。”林书南说,“接下来就拜托你了。”
离开医务室没多久,玄晓之就悄悄地说道:“你们都看出来她是装的没有?”
“你真敏锐。”我说。
玄晓之微微一笑:“很多男人就好这口,柔弱,小鸟依人的女生他们最爱。可惜呀!柳泉可是阅女无数,他不会这么轻易上钩的。”
“难说哦。”我说。
玄晓之转过身来:“喏,你想想看,如果我不小心跌倒在你怀里了,你会怎么做?假设你是个男的。”
“如果你的胸正好压在我手上,我会捏两把。”我说。
玄晓之不由得笑起来:“书南呢?你会怎么做?”
“无情地推开。”林书南说,“路都走不稳的女生,摔死活该。”
“瞎讲。”我说,“我不信你真会这么做。”
玄晓之却笑得很开:“你们呐,居然能一本正经说出这么好笑的话。”
“我是说正经的。”我说,“此时不吃豆腐,更待何时?”
玄晓之笑得更欢了。
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林书南说道:“你们先回去吧,我还有点事儿。”
“去疗养院?”我说。
“没错。”他点点头,“芊骊现在不能下床了,我不知道她还能撑多久。”
“我跟你过去。”我说。
他犹豫了一下,说:“好吧,但是……也许芊骊不愿让人看见她的丑态。”
“我明白。”我说,“如果那样的话,我远远地等着就好。”
玄晓之似乎有些欲言又止,最终她只是说道:“再见!等她愿意见人的时候我再去看她。”
“谢谢你们的好意。”林书南说,“走吧。晓之你早点回去休息!”
因前几天降了温下了雪的缘故,此时虽然仍算是秋季,雪也已化了,天气却寒冷逼人,我们走在路上,各自都把手插在口袋里,缩着身子。过了一会儿,林书南用手摸了摸我的背上,说道:“这衣服手感真好。”
“是啊,毛茸茸的。”我说,“我自己没事儿就揉着玩。”
“不过这么毛容易起电吧?”
“可不是么。”我说,“每天晚上脱衣服的时候都噼里啪啦的,黑暗中闪出道道蓝光,可漂亮了。”
一阵寒风吹过,林书南嘟哝了一句“这鬼天气”,顺手把手插进我的帽子下面:“还是这地方暖和。”
“这就是你对我上下其手的理由?”
林书南微微扯了下嘴角:“帽子下面不算敏感地带吧?”
“随你啦~”我说。
在寒风中走了很久,疗养院的大门终于出现了,这个地方由于人烟稀少,雪化得较慢,在路边和草丛中仍可看见斑斑点点的白色。门卫在门卫室对我们点了点头,看来已经认得我们。
为了方便,袁芊骊住的地方从二楼搬到了一楼,我们走进去的时候,她真躺在床上,脸色比之前更苍白得多。看见我们,她只是转了转眼珠,并无其他动作。
“今天感觉如何?”林书南说。
“还行。”她说,“只是没有力气。兰兰也来了?”
“我来了。”我说。
“其实不必这样的。”她说,“对我来说,来几个人都是一样的。”
“可是对我来说不一样。”我说。
她虚弱地笑笑,林书南过去转动床边的摇把,床头升了起来。
“医生说你胃口不好。”林书南说。
“我本来就不怎么能吃。”她说。
林书南微微皱起眉头,看了一眼摆在床头柜上的饭盒,打开看了看:“这不是还剩了一大半么?”
袁芊骊不答话,林书南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饭菜还是热的。”他说,“你还是多少……”
“不。”袁芊骊说。声音虽然虚弱,但很坚决。
林书南站起身,我看得出他不知所措。他抿了抿唇,仿佛在努力压抑着什么。空气中有一股压抑的气息,是的,在这种环境下,人会很容易感到心情糟糕。
“算了。”我说,“等会儿再吃吧。你想出去走走么?”
“不想。”
“就这样整天躺着?”林书南说,语气有些僵硬。
“罢了。”我说,“既然不想出去就算了。书南,你出去走走怎样?这里我来照料。”
“这……没关系吗?”他说。
“你太压抑了。”我说,“这地方风景不错,你先出去放松一下,我在这儿照料着。”
“可是,万一……”
“我可是有应变能力的。”我说,“再说,要是真发生了什么事儿,你还不一定做得比我好。”
袁芊骊笑了笑:“书南,你去吧,我觉得你比我更需要出去透透风。”
林书南一脸不情不愿的样子,但他没再多说什么,转身出去了。
“你不用担心这里的事。”我说。他给我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
林书南出去后,我把门关上,转身走到窗前,说:“这地方风景真好。”
“是啊。”袁芊骊说,“可惜我对风景提不起什么兴致。”
“学校里的事呢?”我说,“正好,我可以给你讲讲学生会听来的一些笑话。书南给你讲过那些没有?”
“他呀,这段时间整天阴沉着个脸,哪有心思讲笑话。”袁芊骊说。
于是我在床边的凳子上坐下,开始搜肠刮肚,原本以为,读了一年多的大学,有趣的事情还是经历了不少的,但是要仔细去想,却想不出来多少。于是我把学生会的笑话说了几个,然后从开学之前千易贤把牙膏挤出去十公分的事情开始讲,讲到羽鸟十香对中国料理的偏爱,讲到冬天的时候有时会有学生溜进006,把那里当自习室用,因为那里面的空调比较给力,我还讲到教学楼抢食的猫,后来听说那只猫还抢过别的学生的食物。
袁芊骊只是静静地听着,有时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她没有强烈的情绪波动——我想,这种人理应一辈子不生病,变成一个看破红尘的老奶奶才对。
我歪了歪脑袋,说:“你的微笑,应该意思就是这件事很好笑吧?”
“是啊。”袁芊骊说。
我干脆起身,坐到床上,拿起饭盒看了看,说:“要不要吃点儿东西?”
袁芊骊犹豫了一下,说:“算了。”
我四处看看,另一边的床头柜上还放着一本书,一盒牙签,以及一袋水果,那本书看上去很新,完全没有被翻动的痕迹。我去袋子里翻找了一下:“咦,居然有火龙果?”
“貌似是从很远的地方空运过来的呢。”袁芊骊说。
“土豪啊。”我感叹着,“我剥一个火龙果给你?”
她没有拒绝,我就当是默认,于是我从袋子里找出水果刀,把火龙果剥了皮,切好,自己先尝了一小块:“味道不错,不吃后悔。”我把盘子端过去,“喏,我喂你。”
“我自己来吧。”她说。
我看了看她骨瘦如柴的手,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牙签和盘子递给她。她接过去,缓慢地用牙签扎起水果,这个简简单单的过程看得我胆战心惊。她自食其力吃了三块之后,就无力地放下手,说:“我高估我自己了。”
“我来吧。”我说,于是端起盘子,小心翼翼地喂食——我没怎么干过这种活计,实际做起来,觉得远没有看上去那么容易,因为很容易磕着碰着。不过不管怎么说,一切还算顺利,她吃完了一大盘火龙果。我满意地洗了盘子,心想自己还是有些照顾病人的才能的,说不定等会儿还可以嘲林书南几句,说他让人看了没食欲。
“现在感觉怎样?”我说,“要继续听我讲故事,还是休息一会儿?”
“讲吧。”她说,“趁能听的时候,好好听着。”
这话说得我心里一紧,但是袁芊骊表情如常,仿佛说出了一句极普通的话。过了一会儿,她似乎看穿了我,说道:“其实配型结果出来,对我来说真的是大松一口气。原本我一直想着,像我这样的人以后要怎么过日子,生活的乐趣要怎么找,就会很烦恼。但是真的,自那以后再看不见幻觉了,也听不见什么奇怪的声音了。觉得生活无聊的时候,想想反正都快结束了,就会觉得好多了。”
我摇头,这真是我无法理解的,但我只能默默接受,并且继续给她讲学校的故事。
##第102章 这不是幻觉
林书南回来的时候脸色比先前好得多了,我一见他,便邀功似地说道:“刚才给芊骊吃了一个火龙果~”
袁芊骊笑着点头说:“味道不错。”
林书南惊讶地看着我,又看看袁芊骊,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你们……真不给我面子。”
我嘿嘿一笑:“我讲了好多学校里的事儿,虽然算不上有趣,但是应该还挺够消遣的吧?”
这回袁芊骊没有点头,她说:“是。”
“要不要出去看看?”林书南说,“今天林子里的松鼠在忙着囤食。”
她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林书南马上去把轮椅推过来,我把袁芊骊扶起来。然而,她刚刚站起身,突然脸色一白。
轰!
当我意识到袁芊骊要倒下的时候,我的脑袋猛地一炸,上次像这么惊慌已经是被绑架的那回了。一时间,我除了扶住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林书南喊了一句什么,但我没听出来他喊的是什么。
“叫救护车!”过了一会儿,我才猛省过来,但是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我已经叫了。”
晓之?
这简直不可思议,我回过头,看见玄晓之站在我的身后不远处,手里还拿着手机。
“今天刚离开就觉得有种不妙的预感,所以我还是过来了。”玄晓之说,“想不到啊,我的预感难得这么准。”
她信步走过来,帮我扶住已经陷入昏迷状态的袁芊骊,用手摸了摸她的颈动脉:“心跳有些过快,提问也不太对劲,我看还是让她躺下吧。”
这其实是件很简单的事,但我们费了半天的劲,才小心翼翼地把袁芊骊放平,她的表情平静,只是脸上毫无血色,我抬起头,看见林书南站在一边,眼神中带着一种甚为可怕的锐利。他说:“救护车怎么还不来?”
“应该马上就到了。”玄晓之淡淡地说,同时伸出手去,再次探了探袁芊骊的颈动脉,并感受了一下她的鼻息,“别急,也许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
她很严肃,也很冷静,并且脸上带有某种坚定的神色,仿佛一个正在指挥作战的将军。这是长期居于领导者之位的人才能有的神情。我看着她,自愧不如。这时,外面传来了救护车的声音,我冲向走廊边的窗户,去看救护车到底停在了哪里。
……
一片混乱,将袁芊骊弄上车的过程,是一个慌乱而无序的过程,我甚至难以进行描述。我只知道当一切平静下来,我们四个已经在车上,三个坐着,一个躺着,耳边响着医疗器械的声音,和救护车“呜——啊——呜——啊——”的警报声。医护人员在小声地对话,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医院到了。
我们在急救室外坐了好一会儿,才听到护士传来的消息——芊骊没事,但是为了安全,必须住院。
我不知是不是该松一口气。林书南站起身,对我和晓之说道:“谢谢你们帮忙。”
“不必。”玄晓之淡淡地说,她的眼睛盯着地面。
“她什么时候可以醒来?”我问护士。
“这个还说不准,大概是明天吧。”护士说。
“我在这儿等着。”林书南说,“你们先回去吧。”
“我晚点儿回去。”我说,“等到晚上九点好了。”
林书南没说话,算是默认,于是我在他身边坐下。
“我也留下来陪你?”玄晓之说。
林书南毫无语气地回答道:“不需要。”
这一晚是个无比孤单的夜晚,虽然我们是两个人,但谁都不说话,并且空气一阵冷似一阵,即便我今天穿得很暖和,但还是忍不住想发抖。
终于,九点钟到了。
这时医生还没有允许我们和袁芊骊见面,我站起身,对林书南说了一声再见,刚走出医院,又被寒风吹得打了一个冷战。
这鬼天气啊……
我紧了紧衣服,走向马路,仿佛是故意要跟我做对似的,常走的那条小路路灯坏了好几个,阴暗得很。如果林书南知道的话,他不会允许我一个人走这种路的吧。我苦笑着想。不过现在我恨不得碰到一群小混混,好打他们一顿发泄一下。
有脚步声……
该不会真这么想什么来什么吧?我想着,转过身,然而身后什么都没有。
是错觉吗?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步,隐隐约约好像又听见什么声音,很轻微,我无法确认那到底是什么。
随即我做了一个十分愚蠢的决定——我走进了一条小巷子,想把那家伙引出来。我太自信了,以为自己普通的混混根本不在话下,而不普通的混混应该不至于找上我来。事实上,当我走到巷子尽头的时候,猛一回头,出现在身后的确实不是混混。
一道纤细的黑影如闪电一般扑过来,我吃了一惊,连忙向旁边一闪,却想不到这家伙的应变能着实强过了头,迅速顺着我的动作一闪身,把我的手按住,于是我被压在了墙上。
是谁?!
我定睛一看,然后惊讶而糟心地发现,是玄晓之。我朝下方瞥了一眼,发现有一个亮闪闪的东西抵在我脖子上,也许是刀。
“你是不是早就想这么做了?”我说。
她面无表情:“并没有。”她说,“临时起意而已。”
“你不怕坐牢吗?”我说。
“对我来说,第二名和最后一名是一样的。”玄晓之淡淡地说,“如果注定要输的话,我宁愿满盘皆输。”
不可理喻。我想。但我想起了上次四人聚餐的时候,那时她用带着忧虑的语气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她还说,只是希望你们都平平安安的。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她为何会这么说,但是现在想来,或许她早已预料到了会有这样的事。
两个傻瓜……
我自暴自弃地靠在墙上,没再抵抗。我知道玄晓之是世间少有的天才,我恐怕赢不了她。并且,比起愤怒和无奈,我竟觉得有些好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她何以就对我产生了这样的敌意,而我,又到底是哪一点值得被人这么拿着刀伺候了!
“你想把我怎么样?”我说。
“杀人,抛尸。”她说,冷静的语气就好像她早已几千遍地做过这件事情,但是我仍在她语气中听见了一丝虚浮。
“你会后悔吗?”我说,“你做的是一件错事。”
“我知道。”她说,“但我不会后悔,我的世界不允许有后悔,但我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
这孩子一定是疯了。我无奈地想,她何以走上了今天这样的道路呢?
刀尖的冰冷触到了我的皮肤,让我险些打个寒颤,我把目光挪向一边,以免让她看到我眼中的意思慌乱。然而我却在那一瞬间,看见巷尾闪过一个人影,那个人影虽稍纵即逝,却显得眼熟,但我没有时间考虑那是谁。当刀锋就要刺入我的皮肤的时候,我闭上了眼睛,等待即将到来的疼痛。我也算得是命运多舛了,我想。
然而过了好一会儿,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睁开眼睛,发现周围空无一人,玄晓之不见了,寂静的夜里只有我一个人孤独地靠在墙壁上,我茫然地望了望四周,谁都没有,也许刚刚发生的一切只是一个奇特的梦。但是,我的脖子上仍留着冰凉的触感。
难道刚刚是我精神紧张,出现了幻觉?
我朝巷口走出去,一路上都感觉到自己的脚在打斗。走出巷子的时候,我已做好了有人冲出来将我一刀封喉的准备。
但是什么都没发生。
远处有几个寥寥的行人,他们在夜晚匆匆赶路,没有人注意到我。我定了定神。先别考虑刚才的事。我对自己说。回去,回到安全的地方去!
回到住处的时候,苗嘉木正坐在沙发上,我进房间时他也没有抬头。但是,在关上房门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刚刚瞥到的那一抹人影,那个背影,很像苗嘉木!
我把台灯开到最亮,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坐在桌边,开始回想刚才的事。若说是现实,那未免太荒谬,且玄晓之的突然消失也不可思议。但若是幻觉,却又显得过于真实,皮肤的触感,心中的无奈,都还隐隐约约地保留着。我突然想到什么,赶紧脱下外套,仔细查看,外套的背面弄脏了,那显然就是我靠在墙上时弄脏的……不,也不一定,我这人有时会有些大大咧咧,在别的什么地方弄脏了衣服也不一定。
我掐了自己一把,有疼痛感,但也许是幻觉,我所能确定的全部事情就是我还能思考,尽管思维有些乱。
如果是梦的话,睡一觉起来就会忘了吧?我抱着这样美好的希望,决定还是去洗洗睡吧。
一觉醒来,嗯,昨天晚上的事还记得很清楚。不过,我还是暂且当它是假的吧,也许之后见到玄晓之就能知道答案了。
我这么想着,一拉开房门,只听一声欢脱的“兰姐~~~~”,苗嘉木像一只几天未见主人的狗,摇着尾巴……不对,又蹦又跳地就扑了上来。我连忙往旁边一让,见他差点撞到门框上,便用手扶住他:“你今天怎么了?”
“嗯?”苗嘉木歪了歪头,“我?我以前一直是这样的嘛。”
“是,在……在利含情去世之前,你确实是这么欢脱。”我说,“但是那也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苗嘉木用手比了个大拇指,指指他自己:“我从阴影中恢复了!”
我眨巴着眼睛看着他,嗯,没错,他看上去确实跟利含情去世之前是一个风格,但是他已经沉闷了好几个月了,我早已不习惯他那欢脱的模样。
“嘉木啊……”我用无奈的眼神望着他,长叹一声说,“你这样会让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他嘿嘿一笑:“不是幻觉。是真的。”
##第103章 一如往常
我把手按在苗嘉木的额头上:“你没发烧吧?”
苗嘉木耸了耸肩,抓住我的手腕:“吓到你了?我好得很呢。”
“今后你就一直恢复欢脱状态了?”我说。
“没错。”
我仍然觉得有些不敢相信,但是,实话讲我更喜欢原来的苗嘉木,那个牛皮糖一样的家伙,那个看上去特别不靠谱的家伙。原本我并没有觉得那样有什么好,但自从他陷入沉寂之后,我才意识到他给我的生活添了多少热闹。
“等等。”我说,“昨天晚上……我好像在街上看见你了。应该不是我看走眼吧?”
“不是。”苗嘉木说,“我本来还打算站出来阻止的,不过玄晓之自己走了。”
“她走了?”我说。
“嗯。”
“她为什么会走?”
“这个……”苗嘉木摸着下巴说,“大概没有人会喜欢杀人吧?不过,还真是可怕呢。”
“看来昨天晚上的事不是我的错觉。”我说,“这下该怎么面对玄晓之呢?她……要是逃走了还好,如果再见到,真是……”
“车到山前必有路。”苗嘉木把整个人陷进沙发里去,淡淡地说,“总会有办法的。”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他说:“早饭我做好了,在厨房里呢。”
“你今天这么不正常,我真怕你在饭里下毒呢。”我说。
苗嘉木嗤笑一声:“我下毒也不会给你下。”
我去厨房端早饭出来,发现厨房里盐油都不够了,看来是时候出去买一些了。正好,我也是需要找些事儿做,不然一闲下来,必定会乱了心情。
早餐后,我带上钱包出了门,因不想走远,我就到离家最近的杂货店去。然而,还没走进去,就听见有人用不标准的英语和那韩国老板娘聊得正欢。
“唉,我跟你说啊,我们家那口子,我真是瞎了眼才会嫁给他,那死男人,不,死猪!老娘这些年真是被狗给日了!天晓得那样的孽种,怎样生出一个好儿子来,我要是他老子,非在他十岁之前就打死了他不可……”
我暗想着不知是谁这么大怨气,同时走进小店,一进门,就惊讶地看见那个正在和老板娘喋喋不休的人——那不正是贺琳达么?
贺琳达一回头看见了我,她也许认出了我,也许没有,总之她冲上前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说道:“你说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差劲的男人!窝囊废一个!碰到了他算我倒霉!”
我怀着日狗的心情把她推开,淡定地走出去,今天看来不宜出门,还是赶紧回去吧。
刚走到住处门口,便看见小狗苏珊站在门前,嘴里叼着一个小篮子,里面是一些果脯之类的东西,附有一张纸条:别人送的东西,我和芊骊都不想吃,所以给你了。
这么说来,袁芊骊已经醒了?
我想了想,虽然今天不宜出门,但还是去医院看一下比较好。这么想着,我回去把东西放好,然后出来对苏珊说:“你先回去吧,我去医院瞧瞧。”
她朝我摇了摇尾巴,转身跑走了。我走向医院的方向,路上又在路边看见了张飞雨,他正在唯恐天下不知地向大家宣传“我那老娘们儿简直是骚爆了”,我皱着眉头,从他身边快步走过,还好他并没有注意到我。
走进医院,我才意识到自己并不知道袁芊骊住在哪个病房,既然醒了,她应该已从ICU转进了普通病房,可是到底是哪一间呢?我一边凭着直觉漫无目的地找去,一边把手机掏出来,准备找不到就给林书南打电话问问。
但是看来不用了,在一间半开着门的病房前,我瞥见里面一个熟悉的背影——玄晓之。她正蹲在病床边上,不知在做什么。我悄悄推开门走进去,才发现她是在给袁芊骊擦脚。她扭过头,看到我,淡淡地说:“你来啦?”
我一时愣在原地,不知这算是个什么情况。她要害袁芊骊?不对,害一个已经快要死了的人可并没有什么好处。那么,她只是单纯地在照顾病人?
我看向袁芊骊,芊骊正看着我,表情淡定。我想,对于这些事,她明明应该看得比我更透彻。但是,在她开口之前,我看见她的目光转向了门口。一回头,林书南正走进来。
“靠,刚刚在路上遇到张飞雨,给我逼逼了十分钟他老婆有多可恶。”林书南说着,把一袋果冻扔到床边,“你们怎么都在?今天都有空吗?”
“反正没什么重要的事。”我说。
林书南看了看躺在床上的袁芊骊,说:“我刚刚找医生问了情况,你现在是全然不能下床了,而且情况很危险,一旦有任何感觉不舒服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告诉医生。”
“这些医生都跟我说过的。”袁芊骊说,“医生还说,加大治疗强度之后很可能会像新加坡鱼尾狮一样吐个不停,不过,没关系。”
“我觉得有关系。”林书南说。
“我一向感觉比较淡薄。”袁芊骊说,“所以……我不会像你们想的那么痛苦的,真的不会。”
林书南弯下腰,按住袁芊骊的肩膀,我静静地站在一边,玄晓之则是后退了一步,轻轻摇头。袁芊骊抬起一只手握住林书南的手腕:“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对我……但是我清楚,其实我什么都没给过你,听着,就算我不在,你的人生也不会有什么不同,真的。”
林书南摇摇头:“其实我不在乎什么同不同的,以后的路以后再走,我只是希望,现在你能……”
“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你。”袁芊骊淡淡地说。
“我明白了。”林书南说,“那么,我给你削个苹果?”
袁芊骊静静点了点头:“你们学业很忙的吧?今晚十点之前都回去吧,我在这里有医生护士看护着。”
“知道了。”林书南说。
“芊骊,你好像比以前会关心人了。”我不由得说道。
她歪了歪脑袋:“也许是我自己的事情变得简单了吧?真正走到了绝路上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需要选择了。”
这一晚,我、玄晓之和林书南都在病房里帮忙,芊骊的脸色虽然比以往更加苍白,但是精神状态却似乎好过平时,我抱着些侥幸地想,说不定她会好起来的。但是马上我又让自己不去想这些事,现在是不能展望未来的,一旦抱有希望,恐怕就会迎接失望。
十点钟的时候我们从医院出来,天当然已全黑了,街上也是人烟稀少,一出医院,玄晓之便拿出手机打开,我才发现之前她的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我猛然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按理来说,我应该找玄晓之问清楚才对,但是现在好像不太合适,要等林书南不在……
“兰兰?”林书南走在前面,突然停下了脚步,“今天怎么走这么慢?”
“呃……”我吞了吞口水,管他呢,要是现在不把话说清,我估摸着其他时候我也是说不出口的,“那个……”
“晓之”二字还未出口,玄晓之的手机响了,她接起来,于是我们就听到她对着电话说:
“你记得上我们的网站看看,粉丝们有哪些不满意的地方,都要……对,对!收买人心很重要!我们现在靠的是赞助,还不能想着粉丝的钱。至于那个手游公司……现在进军手游界有些太早,商业化的帽子一旦套上了,不利于我们发展,还是先从宣传片开始做起吧,可以以鹿鸣诗社的名义参加一些……对了,前段时间不是有人说要找我们拍摄公益广告么?我觉得那个不错。注意,往环保和文明的方面靠,不要涉及有争议的问题……什么?……不行不行,我们是艺术家,不是专家,也不是公知!你管什么政治,管什么核电站管什么转基因那?记住,那种东西你自己随便怎么想,但别把它跟鹿鸣诗社扯上关系。”
“真忙啊……”林书南不由得叹道。
“是啊……”我也叹道。
玄晓之还在继续说:“商业化是必经之路,但是不能操之过急,对于靠粉丝吃饭的人来说,民心才是资本,你们那,得学点算命学……啊不对,忽悠学!”
她打了整整十分钟的电话,等她打完电话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有那个动力去跟她把话说清楚了。倒是林书南对我说:“你刚刚是不是想说什么?”
我摇摇头:“算了。”
玄晓之耸了耸肩,说:“我们差不多在这里分开了,你们回去好好休息。”她扫了我一眼,然后露出一个笑容——看上去跟以往并没有任何不同。
回到住处,我一眼看到千易贤正坐在餐桌前,一手托腮,一副正在思考人生的样子。这家伙最近似乎总是很忙碌,而且显得比以往更加严肃。而苗嘉木则瘫在沙发上,真的恢复了从前的样子。
我经过客厅的时候,苗嘉木说:“我听说明天柳子昂要到斯佩德镇来。”
“哦。”我淡淡地答道,柳叔叔行事向来都不高调,我猜想这是一个假消息。就算是真的,我现在也不想去深究。
##第104章 一抹不安
第二天早晨,也是苗嘉木做的早饭,看他那样子,确实是彻底恢复了之前的状态。我心里也是宽慰了一些,满心希望他永远不要再变得阴郁。
“兰姐!”我正吃着早饭,苗嘉木就在那儿喊我,“柳子昂确实来镇上了,我们学校论坛都有人发了。”
“都是些什么人呐。”我说,“成天看人家的家事。”
“你要不要去见一下柳子昂?”苗嘉木说。
我想了一下,虽然见了也没什么大事,但是住在这镇子上,很多地方还是托他的照顾,学费也是他出,我自然应该有所表示,还是去见……
正在这时只听门外“Duang”一声巨响,我吃了一惊,赶忙跑过去开门,结果看见了我最不想看见的人——房东所罗门先生正站在门外,一脸的阴沉,我惊慌地回头看了看屋内,屋里乱得不行。我满以为所罗门会找个由头骂我们一顿,但是他只是瞥了我一眼,便默默进屋了。
那是什么眼神?
他看我的眼神一向并不友好,但是今天的不友好仿佛跟以往的不友好有所区别,总让人有些瘆得慌,我回头看着他,他也回过头看我:“你盯着我干什么?”
“呃,你今天没发火,我总觉得之后会发生什么……”
他瞪了我一眼,顾自上楼去了。
所罗门一在家,我就觉得这屋子待不住,不如出去买点东西,正好,很久没有去玛雅购物中心了,不如去买点东西送给柳叔叔……虽然他不稀罕那些东西,好歹也是表个心意。这么想着,我就拿了袋子,出了门,然而,刚走到大马路上,就听见有人在谈论:“喂喂,听说柳子昂……”“那两个人会不会打柳子昂啊……”
我去,这个世界也太八卦了吧!我一边竖起耳朵听着,一边快步走过,那议论声却戛然而止,我好奇地回过头,就看见柳泉正朝这个方向走过来,他看见了我,冲我略略点了点头:“早,今天很巧。”
“早上好。”我说,“我正想买点东西去看看柳叔叔呢,没想到路上碰见了你。”
柳泉微微一笑:“东西就不必买了,既然要去,不如我们一起走吧。”
我点点头,跟在他身后,走了一段,忍不住小声问道:“那个……张叔叔他们见过你柳叔叔没有?”
“还没有,不过迟早要见的。”
“他们……不会做出什么糟糕的事吧?”
柳泉想了想,说:“你柳叔够精明,不会吃亏的。”
没走多远,柳家的大宅就已近在眼前,我们走上前去,还未敲门,门就开了,柳叔叔靠在门边,冲我们挑了挑眉毛:“我在楼上就看见你们了~”
“今天来得急,没带什么礼物。”我说,“不过,柳叔,你怎么想起到镇上来了?”
“傻瓜,我儿子在这,我什么时候不能来看看啊。”柳叔叔说道,“不过也真是,公司的事儿忙得要命,好不容易才抽出空来。”
“爹。”柳泉低着头说,“我……张飞雨和贺琳达想见见您。”
“我想也是。”柳叔叔说,“他们去哪了,什么时候来?”
“我不知道,最近他们老是在外面……说瞎话。”柳泉说,我看见他的脸色沉了下来,“不过既然你来了,他们应该……”
话说到这里,门铃声应景地响起,柳叔叔说了一声“说曹操,曹操到”,便走过去开门,门一打开,我们就看见贺琳达站在屋外,抬起手就是一巴掌朝柳叔叔挥过来。
柳叔叔根本没躲,我大吃一惊,连忙伸手握住贺琳达的手,她狠狠地瞪着我,使劲挣扎着,但是很可惜,我可是不可多得的暴力女性,她的诸般想要挣脱的努力均告失败。过了一会儿,她终于软了下来,用乞求的语气说道:“先生啊,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咱家就这么一个儿子,要是他不回到我们身边来的话……”
“我不在你们身边吗?”柳泉说,“难道非要改了姓氏,才算是一家人吗?”
柳子昂耸了耸肩:“观念不同,想法也就不同,总之这件事决定权在泉儿,我是不想插手。”
柳泉看了柳子昂一眼,思考了一下,转向我,说:“史兰,你觉得这件事如何?”
“我靠,怎么就推到我身上来了?”我说,“我嘛,是觉得只要感情深厚,其他事情都无所谓,但是恐怕很多人的思想不是这样吧。”
柳叔叔看了看门外,把门关上,说:“这件事坐下来慢慢说吧。”
我们在沙发上坐下,柳叔叔敲了敲茶几,说道:“对了,贺女士,你丈夫今天怎么没来?”
“他呀?”贺琳达不屑地说,“蠢货一个,都不敢来见你。”
我看到柳泉的脸又黑了一层,他说:“妈,能别说我爸……”
“哟呵,你还认他做爸呀……认贼作父……”
柳泉轻轻一拍桌子:“亲子鉴定都做过了,难道要我否认他是我父亲?”
贺琳达还要说什么,敲门声响了,外面传来林书南懒洋洋的声音:“姓柳的……啊不对,目前还姓刘的那个家伙,麻烦把你家老爹收回去,一大早在街上碰到我就在那瞎逼逼,还让不让人过日子了。”
柳泉皱了皱眉头,走过去看门,果然见张飞雨站在门外,林书南没好气地把他推进来,然后朝柳泉摊了摊手:“我知道这事儿不是你的责任,但是吧,老让你爹在外面扰民也不对,是吧?啧啧,一路上净说贺琳达那老娘们儿怎么怎么的,对你名声也不好……咦?!”
林书南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贺琳达,此刻贺琳达正以一种杀气腾腾的目光看着他,他瘪了瘪嘴:“当我没说。”
现在一屋子的人脸上简直都是五颜六色,贺琳达的脸色更是绿得像菜市场的牛蛙,我连忙绷紧了身子,准备阻止一场大战,柳叔叔赶紧说道:“你们可别爆发,这么多人呢。”
贺琳达狠狠地瞪了张飞雨一眼:“我跟你离婚!泉儿跟我过!跟你再无任何瓜葛!”
柳泉猛然把头转向贺琳达:“你是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只要一纸离婚证书,就可以分道扬镳,可我呢?我身上永远有他一半的基因,除不掉的。你们两个难道不觉得吗,你们骂对方,也就相当于骂我……”
张飞雨正要说话,柳叔叔扬了扬手,说道:“都过来坐吧,这件事得心平气和地解决。”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林书南:“唉,这件事本不该把你们扯进来,真是让人看笑话,你们……”
“兰兰。”林书南说,“老掺和人家的家事可不好,我们还是走吧。”
说老实话,我也不想在这里再待下去,连忙站起身跟他们道别,至于接下来的事,嗯……我应该相信柳叔叔和柳泉的实力!
一出了门,林书南就长舒一口气:“娘希匹,总算解脱了。”
“你早上被折腾得很惨?”我说。
他对天翻了个白眼:“我对柳泉抱以无限同情。不过,他现在终于有点接近凡人了。”
“接近凡人?”
“走吧,咱找个地方吃午饭,边走边说,”林书南说,“昨天晚上柳泉打电话给我道歉了,为他之前偷偷调查我的事。那家伙,现在算是有点人情味了,还跟我说不少话呢。”
“他跟你说什么了?”我说。
“不烦恼,是因为不在意。”林书南说,“柳泉看上去比谁都厉害,但其实并不坚强,当他真正开始在意某些人的时候,一点儿小事也能让他烦恼。”
“他烦恼什么?父母的争端,还是颜面扫地?”
“他毕竟还是在乎自己的生身父母,但是他这辈子,以前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吵架,他不能接受自己的父母竟然互相攻击这件事,而且……”
“而且什么?”
“张飞雨和贺琳达,曾经在吵到激烈的时候让他在两人之间选一个。”林书南嘴角带些嘲讽地勾起,“就像我必须在孤身一人和归入七夜家之间选一个一样。”
我猛然转头看着他。
“你们……其实是可以相互理解的?”我说。
“谈不上。”林书南说,“只是没想到,他也会有这种凡人的烦恼。柳泉还说,如果事情恶化下去的话,他会离开这个镇子。”
“我不知道他一开始为什么会来。”我说。
“因为这里有‘可能性’吧?”林书南说,“直接继承柳子昂的产业,多没意思?但是在这里,他可以用自己的手,为自己打造出一个帝国。”
我们向我的住处走出,已经到了能看见那屋子的时候,我突然停住了脚步:“等等。”
“什么?”
“我……我说不上来。”我说,“只是今天房东回来了,所以我不太想回去。”
“那……在外面走走?”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说。
“你是指……该不会是指芊骊吧?!”
“不是不是。”我连忙说,“但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对了,今天早晨房东看我的眼神很奇怪,他该不会是预谋着什么吧?”
“预谋?他除了预谋你的钱,还能预谋……唉我去,他不是要劫色吧?”
“切。”我说。
“那要不你今晚上住我这儿?不过我今天晚上可能得住在医院,所以……”
“那还是算了吧。”我说,“我们一屋有四个人呢,我不信他能把我怎么样。”
“兰兰,你冒险精神太强了。”林书南说,“有时候用不着这么勇敢吧?”
我笑了笑:“我只是觉得,为了一个毫无根据的预感就改变自己的行动,多少有点神经质罢了。”
##第105章 这情节似曾相识啊!
回到屋里,嗯,一切如常,但是不安的预感仍在,楼上亮着灯,所罗门应该是在楼上,除了苗嘉木,另外两个室友都不在。
我回到房间,有点神经质地仔仔细细把房间各个角落都检查一遍——嗯,没有被人装上摄像头,没有录音笔,墙上也没被开个孔,什么奇怪的东西都没有。
看来是我想多了吧……一定是之前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才导致神经变得如此敏感。
奇怪的预感一直没有消失,但是始终什么都没有发生,一直到晚饭的时候,千易贤回来,仍然是一片祥和。我心想,该不会是千易贤这家伙想要害我吧?不对不对,他哪有那个胆量?我啊真是神经一敏感起来,整个人就跟精神病似的!这天晚上我好几次盯着千易贤看,以至于他也觉得怪怪的,等到晚饭结束的时候,千易贤终于忍不住说道:
“史兰,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我差点把一口水喷在桌子上:“开什么玩笑,我就算看上一条狗,也不会看上你啊。”
他冲我翻个白眼:“那你老看着我干啥?”
我想了想,压低声音说道:“你今天有没有觉得什么不对劲?”
“没有啊,怎么了?”
“你再仔细想想,所罗门看你的眼神,有没有什么不对?”
“你才不对呢。”他说,“我今天都没怎么见过所罗门,不过反正他和往常一样一脸的惹人厌。”
“好吧……”我说,那么,看来,所罗门是针对我,要不就是我神经过敏了,我倒是觉得第二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喂,干嘛突然这么问?”千易贤说。
“没什么。”我说。
他诧异而不屑地哼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这天,一直到晚上睡觉,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洗漱完毕坐到床上,把灯关上——一片漆黑之中,没有任何异样。
切,就算有又如何!以我的实力,打得过我的人是少数!
我一边这样安慰自己,一边闭上了眼睛。
“笃,笃,笃。”
正当我快要见到周公的时候,敲门声响了。
我一骨碌坐起身:“谁啊!”
“是我。”外面传来千易贤的声音。
“大晚上的,干什么呢?”我一边说着,一边下床披上一件外套。
“很重要的事。”千易贤说,听他的语气应该不是在开玩笑。
我打开房间门,他一个闪身闪进来,用非常轻的声音说道:“你有林书南的联系方式吧?”
我愣了一下,把灯打开,然后关上房间门:“有,怎么了。”
“传个话。”千易贤说,“林书南的养母在黑道手里。”
我死死地盯着他,他那张向来吊儿郎当的脸,此刻严肃得像一块钢板。
“此话属实?”我说。
“信不信由你。”他说,“不过,要是造成什么后果……”
“我知道了。”我冲到桌边拿起手机,“我现在打电话给他。”
电话一拨通,林书南很快就接了,我听见他的声音,他似乎还没有睡。
“什么事?”他在电话那头问。
“重要的事。”我说,“刚刚,千易贤告诉我……你的母亲在黑道手里……是你的养母!”
那里沉默了三秒,然后他说:“千易贤在你边上?把电话给他。”
我把手机递给千易贤,我听见千易贤说:“没错……对。具体地点我不知道……他们在一个叫作鸭子会的黑道手里。”
话到这里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然后千易贤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因为我父亲是黑道上的人,那些人认识我。”
说完这句,他就把手机交还给了我,然后转身走出了房间,我想拦住他,但是他一溜烟蹿进了自己房间,而此时电话里传来林书南的声音:“你觉得他的话可信吗?”
“不可不信,不可全信。”我说。
“我不需要这么模棱两可的答案。”林书南说。
“即便相信了,我们可能也没有办法。”我说,“报警吗?这种口说无凭的事,警察没法立案的。那么……等等!我有你养父母的电话号码,我来联系他们!”
我没等他回答,就掐掉了电话,翻了半天电话簿,终于找出了林书南养父的手机号码,可是,刚拨出去,就听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
“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
我的心猛然一沉,很想说一句脏话来表达现在的心情。但是,我仍然抱着一丝希望,给林书南发去短信“电话暂时接不通”,同时试着多打几次电话,但是,一遍又一遍,我听到的都是同样冰冷的话语。
妈的,明明说的是林书南的养母出了事,他老爹呢?是在找人,还是根本就不知情?!我想给林书南打个电话,又想到他说不定也在忙着联络,便只好一遍一遍继续给他养父打电话。
过了大约三十分钟,我打了有三百多次电话后,终于接到了林书南的短信:“这件事我来处理,你休息吧。”
“混蛋!”我恨不得把手机扔出窗外。发生了这种事情,还让人怎么安心休息啊!他妹的!
不行,我得去找千易贤问问情况,说不定还能找出点什么线索来。我把手机往口袋里一揣,刚要走出房间,就听见了敲门声。
这大半夜的,又是谁敲门?
我不耐烦地打开门,看见所罗门站在门外。我努力压制住恶语相向的冲动,说道:“什么事?”
“有点事。”他说,“到外面来说。”
“不好意思,我现在很忙。”我说,“能长话短说吗?”
他把我上下扫视一遍,说:“行,跟我过来。”
他把我带出了房间,我原以为会是在客厅里谈事儿,没想到他径直出了门,然后朝屋后绕去,我不禁怀疑他到底用心何在。我把手伸进衣兜,握住了手机,如果他有什么不好的企图的话,我就拿他的脑袋发泄一下我砸手机的欲望。
但是,刚一到屋后,我猛然觉得哪儿不对,紧接着,从草丛中蹿出三道黑影,朝我扑了过来。我猛一转身,同时大喊一声:“我去你姥姥的!”
那三个人显然不是等闲之辈,我拿出自己对付江湖混混的本事来对付他们,虽然没有吃亏,但却找不到空隙脱身,心里不禁越来越焦急——这算个什么玩意儿,偏偏闹心事都给我挤在一起发生了!
?!
突然,有一个人逮到空隙,把一块什么东西捂到我的嘴上,我连忙屏住气,但是反应慢了一点点,已经吸入了一些,虽然及时退开,但我还是觉得脑袋一嗡。
糟糕,天晓得那是什么玩意儿,但肯定不是好东西!乙醚?催情药?得尽快脱身才行!
然而,我的手脚却有些不听使唤了,虽然脑袋还能运转,但是身体却像得了舞蹈病一样,全然不为我自己的意志所操控,我往后一倒,便有人从后面拉住我,狠狠一拽,把我拽进了路边一辆小轿车。
我去他奶奶的,这情节好像似曾相识啊?作为一个普通的学生,我竟然能在一年内被绑架两次,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很快有人上车来,使劲按住我的手,我不确定自己还有多少力气,只好故作无力地坐在车上,又生气又好笑地等待着接下来的事。殷勤发动了,他们会把我带到哪儿去呢?
“砰——!”“哗啦!”只见一道黑影从天而降,我和其他人一起目瞪口呆地看见,我的室友羽鸟十香直接从二楼跳下来,落在引擎盖上的同时一拳砸中挡风玻璃,玻璃哗啦一下碎裂,吓得坐在前排的人直挺挺地贴在靠背上,一动也不敢动。羽鸟十香冷冷地看着他们,说:“大半夜的吵死了。”那场景,让我觉得自己在看一场逼真的4D电影。我见周围的人都愣着,紧忙一扭身,把左边的人推开,冲出车门。这时苗嘉木从屋里冲出来,喊道:“兰姐!你没事吧?”
我晃了晃脑袋,稍微有点头晕,但情形并不严重。那几个人冲出车来,有人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喊了一句什么,但是,在他的话语起效之前,羽鸟十香已经一个闪身,一人一掌把他们放倒在地上。随后淡然地回屋,边走边说:“明天记得给我做三杯鸡。”
“等等,所罗门呢?”我说,羽鸟十香没理我,我环顾了一圈,根本没见着所罗门的影子,丫的让他给跑了!
苗嘉木走过来,说:“报警吧。”
“你来打电话。”我说着,走到那几个倒在地上的人身边,这都是些生面孔,看上去有三十五六岁左右,外表看上去倒并不强壮,但肌肉都很紧实,有两个脸上还有伤疤,看上去是比较有经验的道上混的。我小心地把头伸进车厢,观察了一下,车内没有任何可以标示身份的东西,倒是在后座上放着两本书,我拿过来一看,竟然是鹿鸣诗社的诗集。
这鹿鸣诗社还真是老少皆知雅俗共赏啊!
“兰兰,小心!”苗嘉木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同时我感到一阵阴风。我一转身,就见一个拳头由远及近而来,我一把抓住那拳头,同时使出浑身的力气,给那个偷袭的家伙脑袋上来了一拳,他发出一声含糊的咕噜声,倒在地上。
“好好躺着吧!”我说,从车厢里钻出来。
##第106章 多事之秋
“报警了么?”我问苗嘉木。他点了点头:“警察一会儿就赶到。”
我看了看我们的住处,深呼吸几次,随后拿起手机,打给林书南,但是,那边传来的提示是“正在通话中”。
“给林书南打电话?”苗嘉木说,“发生了事情第一个就想到他啦?”
“不是。”我说,“之前有点事情联系,所罗门把我骗出来的时候,我正想着要不要打给他呢……哎,对了,我还想去找千易贤来着。”
苗嘉木惊讶地说:“兰姐,你大晚上也这么忙啊?”
我无奈地说:“唉,多事之秋,多事之秋!”一边说我一边想着,反正都把警察招来了,不如就把林书南母亲的事情报告警察吧。正想着,我却看见千易贤朝这边走过来。
“这大晚上的事可真多。”千易贤打着哈欠,瞪着一双迷迷蒙蒙的眼睛看着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人,“怎么了怎么了这都是,一个个的。”
“半夜打劫呢。”我说,“可精彩了,连所罗门都扯进去了。”
“哦。”千易贤说,似乎一点也不惊讶,“扰人清梦!哈……如果没我什么事,那我还是回去睡觉去了。”
“等等!”我说,“关于林书南母亲的事,我还有话要问你。”
他已经转身打算回房间了,此时回过头来,瞥了我一眼:“我也不过是个边缘人物,凑巧知道了消息而已,能告诉你的已经全部告诉你了。”说完,他就要往屋里走。我大喊一声:“千易贤!”然而他还是走了。
“看来他是没什么要多说的了。”苗嘉木说。
我摇摇头。苗嘉木说道:“你要问的事情,很紧急?”
“我不知道。”我说。
“不知道?”
“因为……因为我都不知道那事情是真是假。”我说,“而且,从事实上来讲,出事的人和我的关系并不近。呐,你说,这里的黑道要是把人抓去了,会怎么做呢?”
“其实不用紧张的……我的意思是,被抓的人生命应该没有危险。”苗嘉木说,“黑帮火并,都是当场杀死,如果只是抓去,多半是胁迫。他们自然会联系到他们想联系的人,去索取钱财之类。”
“是么?”我说。林书南的养母应该没什么钱,林书南也算不上有钱,但是林书南可以问七夜雄治去要钱。玛雅集团的钱财应该是足够令人垂涎的了。“那,我应该怎么样?”我说道。
“等。”他说,“等来自黑道的消息。”
我默默无语,看着停在不远处的轿车和躺在地上的人。等,怎么能沉得住气去等?
“嘉木。”我说,“跟我说点什么吧,随便说点儿什么。”
苗嘉木眨了眨眼睛,思考了一会儿,说:“我跟你说过,我看见了那天玄晓之的举动,是吧?”
“嗯。”我说。
“那时候其实我很害怕。”苗嘉木说,“我看到玄晓之离开的时候,是松了一口气,但是我也怕……我自己有一天会变成那样。”
“你自己?”我说,“你为什么会……”
“兰姐,你可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他说,“我嘛……我是喜欢你的。”
“我知道。”我说,“可是我一直没有细想这个问题。”
“兰姐,你呀……”他说,“年轻人的嫉妒可是很可怕的。”
“所以,你嫉妒吗?”
“我可嫉妒了。”他说,“真的,我觉得我当了你这么久的室友,哪一点比不上那个混小子。那天走在路上的时候,你知道我为什么会从巷口经过吗?因为我想看看,哪个地方适合杀人放火,虽然只是想想而已,但是,很可怕吧?”
我没答话,我的脑袋有点转不过来。
“但是我看到玄晓之那副样子的时候,真的觉得浑身都在发抖,我不想变成那样……简直就是恶魔,太……太可怕了。”苗嘉木说,“所以我改了主意,兰姐,我不追你了。”
“谢谢。”我说,“警车来了。”
警车并没有拉警笛,只是静静地停在了我们面前,几个警察冲下车来,查看那辆小轿车和躺在地上的人,然后有一个年轻的警察走到我面前,说:“怎么又是你?”
“运气太差,老摊上事。”我说。我知道他见过我,应该是在上回进警局的时候见过,但我不记得他的名字。
警察冲我扮了个鬼脸:“行,那跟我们去警局说说情况吧,你今天又怎么被坑了?”
当然,进警局这件事情十分令人烦心,而且,关于林书南的母亲一事,得到的回复也是“口说无凭,无法立案”。这也是当然的,若我是警察,对于这样毫无根据的说法,也无法处理。毕竟要根据那一句话去查清事情的真相,无异于大海捞针。
事情的最后,那个年轻警官用十分怜悯的目光看着我说:“唉,小姑娘家,怎么动不动就被车上这种事情……行了,你好好地回去在家待着,这次的事情我们会认真处理,关于你说的另外一件事……道上混的人,我们实在是不想惹的,领导也不会让我们去查,不过如果在办案中发现什么线索的话,肯定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我点点头,出了警局,却不知该去哪里。图谋不轨的人正是我的房东,虽然我不知道他到底有何企图,但是至少现在我不想回到他的房子里去。
去哪儿好呢?
我抬手看了看表,已是后半夜,我睡意全无,还是找一家24小时营业的店铺坐一坐好了。不,可是,我并不想坐下来。
我拿起手机,还是决定再打电话给林书南的养父,以及打电话给林书南看看情况,说不定事情已经在我不知道的时候顺利解决了呢?虽然是我美好的幻想,但是那也是有可能的嘛!
然而,林书南的养父电话依然打不通,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拨了林书南的电话,这回倒是打通了。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林书南疲惫的声音:“喂?”
“是我。”我说,“我联系不上你的养父,你那边情况怎样?”
“毫无头绪。”他说。
我一拳捶在旁边的树上,捶得自己拳头生疼,可怜的树掉了好多叶子。
“你现在打算怎么做?”
“不知道,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去问问千易贤,他的消息是从哪里来的,然后直接去找那个传出消息的人。”
“我知道了。”我说,“我们碰面吧,一起行动。”
“行,你现在在哪儿?”
“警局门口。”
“警局门口?你报警了?”
“不是特地报警的,只是我被扯进了另一件事,被带到警局来了,就顺便把那事儿给说了。”我说,“不过他们说了,这事儿口说无凭,不能立案。”
“想来也是。”他说,“那么,在你屋子附近的路口见面。”
我到那里的时候,林书南也像是刚到,还有些气喘吁吁的样子,我们也没来得及打个招呼,直接冲进屋子,此时天色已经微微发亮了。
我们非常粗暴地敲开了千易贤的房门,千易贤穿着睡衣过来开门:“这又是怎么了?”
“你的消息是从谁那里得到的?”林书南穿着粗气说。
千易贤淡淡地看着我们两个:“你们确定要知道?”
“当然。”我说。
他转过身,拿出一个小纸片,在上面写下一个电话号码,说道:“这是那个人的联系方式,这不是你们两个能对付得了的人,要么放弃,要么就找人帮忙。”
我刚接过纸片,他转身就要关门,又突然想起什么似地说道:“黑道有自己的生意,绑架要钱可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如果他们用这种方法来欺负某人的话,只能说明他们和那人有仇。”
我和林书南对视一眼,我说:“你什么时候惹上过黑道了?”
他摇头:“我来打电话给他,你想想,我们有什么可以求助的人。”
可以求助的人,柳泉?不对不对,现在他自己深陷漩涡之中呢。那么,柳叔叔?我欠柳叔叔太多人情了,但是,如果找他的话,说不定真能有什么办法。还有就是林书南那边的……不行,他的关系太复杂,要是把七夜雄治扯进养父的事情里来,说不定会节外生枝。这想来想去,还是向柳叔叔求助最为靠谱。
过了一会儿,林书南放下电话,说:“人家跟我说了,让我给钱赎人。”
“他们要多少钱?”
“八百万,明天晚上之前要到手。”
“你自己……”
“我自己是横竖拿不出那么多钱来的。”他说,“不过,现在已经有了证据,可以报警立案了。”
我点点头:“那么,我们去警局,我联系下柳叔叔,毕竟多个靠山多条生路。”
“等等……”他说,“如果报警的话,事情可能会搞大了……”
“呆子,现在可不是考虑这些事情的时候。”我说,“走。”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报警,跟警察汇报情况,警察建议我们暂且先回去,准备一张有钱的银行卡,到时候引他们出现。当然,那个年轻的警官用异常无语的眼神看着我。
##第107章 我们去开房吧!
“那么,我去联系柳叔叔。”我说。
“不用了。”林书南说,“如果是银行卡的话,我这里就有一张,七夜雄治给我的……原先是没打算用那玩意儿的,不过现在看来是不得不用了。”
“这样,那么……”
“去我家。”他说。
他的家里没有开暖气,屋内比屋外还要令人觉得清冷,我们一进门,他就直奔画室而去,我紧了紧衣服,跟着走进去。
“你把银行卡放在画室里?”我说。
“保险箱在这儿。”他说道。他走到墙角,在那里操作着什么,我远远地站着,环顾四周。
和他家的其他地方比起来,画室显得杂乱无章,角落里堆放着画,都用布遮盖着,墙上有颜料的痕迹,笔和画盘放在画室中央,看起来是因为遇到了突发事件,没来得及收拾。而画室中央的那幅画,虽然也用布遮盖着,但却只盖住了一半,于是我看见了那画上是两个人。
线条很粗糙,一点儿也不像林书南往常的笔风,而且,人物的脸型、衣着都已完成,却偏偏五官还是一片模糊,如印象派化作一般似有似无,我看了好一会儿才看出来,这两个人,正是林书南的养父母!
不知不觉间林书南已经站到了我的身边,他淡淡地瞥了一眼那幅画作,说:“这儿冷,到客房去吧。”
“我们接下来是该怎么办?”
“给那人打电话。”林书南说,“就说钱已经备好,但是直接打过去的话,放心不下人质。”
“那么该怎么办呢?”
“按照传统的绑架模式,一手交人,一手交钱。”
他在客厅打电话,我站在窗口,一边听一边望着窗外,天已经全亮了,外面一片祥和的景象,那些在马路上走动的人们,没人会想到就在身边发生着如此惊心的事。过不一会儿,林书南挂掉电话,走到我身边来。
还有几个小时,我们就要面临一次凶险的博弈……我这么想着,不由自主地心跳加速,我努力想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是不能,我的紧张感像深海的巨型章鱼一样,伸出八条爪子把我包裹在里面。让我无法条理清晰地去思考问题,我只能顺着这命运,走一步算一步。
“兰兰。”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兰兰。”林书南又叫了我一声,“你转过头来。”
我一转身,还没反应过来,林书南就突然凑了过来,只那一瞬间,我感觉到自己的唇上一阵温软的感觉,我特么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一时间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只感觉到他的舌头朝我伸了过来。
我的脸腾一下火烫火烫,从两颊一直烫到脚脖子根,我猜自己的脸已经红得像喝了半斤二锅头。但是……但是,两三秒之后,我反而平静了下来。
真是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事儿,就让它们见鬼去吧!现在,此时此刻!我——爱——你——!!!
林书南后退了一步,但是我把他捉了过来。臭小子,既然是你先勾引我,那么,别怪我不放过你!
我这辈子第一次体验法式舌吻的感觉,也许这一点都不浪漫,我只是感觉自己的心在胸膛里砰砰直跳,唇齿贪婪,像恨不得把他塞进自己的身体里,此一刻语言无力,只留下一阵悸动,如龙卷风一般刮过心的田野,席卷走我的所有理性与憋闷。
我觉得“疯了”的状态也不过如此。
但是林书南推开了我,他说:“现在不是做这种事的时候。”我看着他,他的眼睛闪闪发亮,仿佛盛满了泪水一般,但是他神情冷静。
“是你主动的。”我说。
他轻轻勾了勾嘴角:“兰兰,你真是一点儿也不矜持。”
“我矜持。”我说,“要是换个人,我能矜持到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碰女人。”
他伸手轻轻按了按我的头,轻柔地说:“那么,待会儿一起去,一起回来。”
“怎么……你不紧张吗?”
他没回答,只是淡淡地笑,那时候我觉得他像换了一个人,以他的性格,这种时候应该更愁眉苦脸才对。
几个小时后,我们走在路上的时候,他说:“兰兰。”
“嗯?”
“我之前都活得太窝囊了。”
我又心疼又想笑地说:“你也知道你自己窝囊。”
“我以前没有好好考虑过自己的事,只是想躲避纷争而已。我不想看到我的养父母发怒,但是……虽然七夜雄治与我并没有父子之情,他却给过我很多恩惠,我不愿给他添麻烦。所以,我只能让自己像个逃犯一样东躲西藏,时间一长,好像我真的变成了逃犯。”
“傻瓜。”我说,“那现在呢?”
“兰兰,我想把那些事情彻底解决了……算是为了你。”
“为了我?”
“我要回到正轨上来。”他说,“我是个学生,理当活在阳光下,读书写字打篮球,再不济也是要怀着希望为家庭作贡献,而不是像个小偷一样到处逃跑。”
“不是小偷,是傻逼背锅侠。”我说。
“到了,是这儿。”他说。
我拉过他的手,他的手很温热。
“要是出了什么意外,怎么办?”我说。
“不会有意外的。”
事情进行得比想象中要顺利,警方成功地解救了人质,并且我和林书南毫发无伤,虽然只抓住了一个小喽啰,但是对我们来说,这也算是够了。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林书南说,“我要怎么去面对她。”
“是你救了她。”我说,“趁这个机会,去把话说清楚。”
林书南摇了摇头,说道:“你不明白的……现在支撑着她的,其实早已经不是仇恨,而是执念。所以,无论我做什么,她都只会往她自己乐意的方向去想。”
“为什么人会这么偏执呢?”我说。
“因为在这时候回头,就意味着之前好几年的努力全都是个错误。”
“那么,你打算去见她吗?”
林书南闭上眼睛:“等一段时间吧。”
“但是总归要面对的。”
“是。”他说,“我打算去找咨询师,问问怎么对付这样的人,不过,在那之前,还有一件事得解决。”
“什么事?”
“你说说,昨天晚上,你到底是为什么事去了警察局?”
“哦,这个啊!嘿嘿我都差点忘了。”我说,“昨天晚上我差点被人劫走了那!而且把我骗出去的人正是我的房东。”
他盯着我;“这事你都能忘了?’
“这不是这几天实在事多么?”我说。
“这段时间真是够不安全的。”林书南说,“自己家是不能待了,我们今晚开房去!啊呸……我的意思是,我们今晚住酒店去。”
我笑了笑:“你不住在医院?”
“总不能天天住在医院吧。”他说,“而且要是那些黑道上的人找我们报仇,要是在医院的话,难免牵扯到附近的人。”
“好。”我说,“那么,你今天不去看袁芊骊吗?”
“我的仇人太多了。”林书南苦笑着摇摇头说,“至少现在不能去。”
我们在医院附近找了一家酒店,走进去,暖气扑面而来,令我有一种浑身松快的感觉,但是同时,疲惫感扑面而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很不优雅的大哈欠,到这时候才意识到我之前一晚上没睡。
林书南走到前台,对前台服务员说道:“两个标准间。”
那服务员抬起头,用一种格外邪恶的眼神看着我们,微笑道:“只有一个大床房了。”
林书南回过头,征询我的意见,我说:“随便吧,我只是像有个休息的地方。”
“那么,就那个了。”林书南说,“房卡……好的,这里是我的证件。哎哟我去,还好随手把皮夹子揣兜里了。”
“房间在二楼,走廊到底就是。”服务员说道,“电梯在那边,另外有什么不清楚的,房间柜子上都有说明。”
我们顺着走廊,找到那间房,房间比想象的要干净,装潢也不错,就是,就是……尼玛的,为什么卫生间会是玻璃的?虽然有磨砂,但是,如果凑近了去看的话,也是能够模模糊糊看见里面的好不?
“呵呵,真是好情调啊!”我说。
林书南走过去看了看:“躺在床上的话,应该看不清楚卫生间里的情形。”
“可是我觉得你不会乖乖躺在床上。”
“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他说,“不放心的话,就拿个浴巾遮一下。”
“这哪儿遮得住啊,这么大一面玻璃……要不我干脆不洗澡了……不行不行,奔波了好久,都出了好多身汗了,要是不洗,我就该臭了。”
“得了吧。”林书南说,“要不我先洗,待会儿水汽就该把玻璃给蒙住了,你再去洗,我就直接睡觉——我可困死了,哪有心思想别的。”
我白了他一眼:“那你快去!”
林书南钻进了浴室,不一会儿,浴室里传出水声。
我原本想坐在椅子上先眯一会儿,但坐下了,却睡不着,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浴室透出的光线发愣,看着看着,我便站起身来,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
##第108章 同住
隔着玻璃和雾气,可以隐隐约约看到肉体的颜色,想必林书南现在正在冲澡,我把脸凑得离玻璃近了一点……再近一点……旋即耳边传来一声暴喝:“你在干什么呢!”
我:“……”
“喂喂,之前你担心我偷看?明明最色的就是你……”
“色个头啊,人家只是好奇嘛!”我说,“谁叫你们男孩子这么不爱干净,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看见男人洗澡。”
“靠,你还有理了。”他在里边说,“待会儿要是我也这样在外面看你,你会开心吗?”
“我当然开心啊。”我说,“正好找到个理由把你打一顿。”
“……”
“你就认命吧。”我说,“男人看见女人没穿衣服,是男人耍流氓,女人看见男人没穿衣服,也是男人耍流氓。”
他在里面“啧”了一声,我看他快要出来了,便悄悄推开去。
不一会儿,林书南从浴室里走出来,一边走一边嘀咕着:“流氓,女流氓。”
“只是看一眼而已,又没对你做什么。”我说着,走进浴室去。”然后我便发现了一个大问题;他要报复我怎么办?
此刻浴缸边上的玻璃早已蒙了一层雾气,即便有人从外面看进来,也不过是能看见一团模糊而已。我此刻站在里边,却发现这外面的房间虽然模糊,但各种物件都还清晰可见,我能看到一团白白的东西——那是床,此刻林书南正坐在床边,我还能看见床头边上的深褐色,那是柜子。还有床对面的写字桌和椅子,写字桌上的台灯正发出一团柔和而朦胧的白光。
我将大浴巾拖过来,试图用它挡住玻璃,但是失败了——浴缸右侧并没有能够用来挂东西的地方,除非我有超能力,否则是怎么也不能把那浴巾贴到玻璃墙上的。
真是来错地方了!我想,这根本就是专门提供给情侣的房间嘛!
但是这时候已经不能后悔了,我只好暂且相信林书南人品比我好些。我先打开水龙头,让雾气进一步氤氲起来,才开始脱衣服。
跨进浴缸,嗯,很好,林书南还坐在床沿子上,摆出一副思想者的姿势,仿佛对我半点儿兴趣都没有。我觉得有些愧疚,自己那么猥琐,就觉得别人也没安好心。
管它呢,洗澡!像我这种没胸没屁股的人,其实就算被看了也不吃什么亏嘛!大冬天的,洗个热水澡暖和一下才是要紧事!
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我发现林书南仍然坐在床沿上,仍然保持着那一副思想者的姿势,只是把脸转向了我,他抬头看我,然后,目光定住不动了,就那么愣愣地看着我,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怎么了?干嘛这么盯着我?”
“没什么。”他说,“只是觉得你这样子挺好看的。”
“美人出浴?”我说,“我倒是不知道自己还有这等魅力嘛。”
“嗯,想来应该是我脑子进水了。”他说。
我白他一眼:“电吹风呢?”
“在洗漱台边上,那个插座有点儿问题,小心点用。
“知道了。”
我刚走回浴室,就听到他的声音在后面说:“要不要我帮你吹头发?”
“卧槽,这样不好吧?”
“吹个头发,有什么不好?”
我摇摇头:“你干嘛还坐在床边?你先睡觉吧。”
我回到浴室,关上门,不知为何竟感觉心脏砰砰直跳。不知为何,我的脑海里不断浮现出林书南帮我吹头发的场景。他说得没错,吹个头发确实没什么,但是……自从今天那一吻,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变了。
我感觉自己是在走钢丝,是的没错,如果我们是朋友,那么,我可以陪他到医院去照顾袁芊骊,可以互相开开玩笑,甚至可以讲些黄色笑话。但是现在,我们算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我在袁芊骊和玄晓之的面前又是何等面目呢?
吹风机的声音单调而嘈杂地想着,吹起一丝丝烦躁、焦虑却又带着一点兴奋的心情。我所知道的事,就是我们只能前进,无法后退。
我出来的时候,林书南已经躺在床上,他睡得很靠边,给我留下非常大的空间。我小心地坐上床,他全然没反应。
这么快就睡着了?
想来也是,忙活了这么久,该是累了,我掀开被子一角,放轻动作躺进去,他仍然毫无动作。
和一个异性一起躺在宾馆的大床上是一种十分新鲜的感受,不过现在,疲惫感已经溢满了我的全身,于是我带着这种新鲜感,沉沉睡去。
睁开眼的时候周围是一片漆黑,我估摸着,现在大约是夜里三点钟。虽然身上仍有些沉重,但我很清醒,宾馆大床的独特触感和旁边躺着另一个人的事实,让我无法继续沉入梦乡。并且,我可以感觉到,虽然身侧悄无声息,但林书南也醒着。
“你还没睡?”我小声说。
“醒了,睡不着了。”他说。
“为什么?是之前发生的事太多了吗?”
“不是。”他说,“只是想到之前你从浴室里出来的样子……”
“哦?”
“……”
我吸了口气,说:“喂,你该不会是起反应了吧?”
“……”
“现在还不是时候。”我说
“放心,我就算撸出血也不会碰你。”他说。
我笑了:“我就不信你真能撸出血来。”
“呐,我们大半夜不睡觉讨论这个,不是很奇怪吗?”
“哪里奇怪?”我说,“终究是睡不着觉,要不然,我们一起到窗口去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去!”他说,“这大冷天的,才不要出被窝。”
“那怎么办?干躺着很无聊诶!”
“那,要不我来讲个笑话吧?”林书南说,“正好前几天在网上看到的。”
“好。”我说。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躺着,听他说话,看黑暗中隐隐约约露出来的家具的轮廓,那时候我就想,要是我们这不是因为没办法而住在宾馆里,而是在一个远离斯佩德镇,远离任何我们熟悉的人和事的地方,毫无牵挂地谈天说地,那又该是怎样一种美好的体验呢?我不是不喜欢这里的一切,只是,越复杂,越纠结。
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我们这样断断续续地聊着天,渐渐地又上来了一点睡意,等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天色已经放亮了。
“又是新的一天呢……”我说。
林书南往被子里缩了缩:“真是……时间过得太快了。”
“那就多躺一会儿呗?算是对自己的慰劳。”
他沉默了,我试着把身子探出被子,感觉到一阵凉意,于是赶紧又躺了回来。
唉,人为什么非得要起床呢?一起床,又有好多事儿要处理。
又过了半个小时,我才慢吞吞地从被窝里钻出来,刚走进洗手间准备洗漱,就听见林书南喊了声:“电话!”
“挂掉!”我漫不经心地答。
“是警察局打来的!”
我一惊,连忙冲出来,接过手机一看,果然是警察局打来的。
是什么事?是之前所罗门的那事儿吗?我想,同时心里升起一阵烦躁。要是出了什么新的岔子,我可不想去对付了。
还好,还好,是之前的那事儿,那几个绑架者的审讯结果出来了,看来所罗门并非专业犯罪人员,而是因为他自己不知为何欠了道上混的家伙的钱,为了弄到钱,才想了这么个点子,可惜他毕竟太不专业,搞了半天,又把自己给坑了,据说那家伙已经被抓进局子去了。
“对了,那家伙到底是惹到了什么大组织?”我问电话那头的警察叔叔,“我看他坐拥这么大个房子,而且工作也不错,应该不缺钱呀!”
“他得罪了连警察都不太敢得罪的人。”电话那头说,“鸭子会。”
呵呵,好吧,缘分呐!
“对了,他好像调查过你和你身边的人。”警察提醒道,“你这些天出门可要小心些,你的个人信息可能被泄露给了一些不妙的人。”
“我明白。”我说,“不过不妙……是有多不妙。”
“我们还不知道他泄露了些什么,如果你被人误当做有钱人家的子弟,或者和黑帮有关系的人的话,会很危险。”
“知道了,谢谢提醒。”我说。
挂了电话,林书南关切地问道:“情况怎样?”
“还好吧,警察要认真办起事来,效率倒是不错。”我说,“该抓的人都抓进去了。”
“那么现在……”
“刷牙洗脸,吃早饭!”我说,“吃完早饭,我们得分开一下,我要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住的地方——原来这地儿是住不下去了。”
“原来如此。”他说。
“你得回家去休息一下,或者去医院看看芊骊。”我说,“不过比起之后的事,现在吃饭更为重要,我已经快饿扁了。”
“我请客。”他说,“正好我知道附近开了一家卖中式早餐的店。”
“不,我请客。”我说,“最近我碰到的烦心事太多了,我要破财消灾。”
“那么我也要破财消灾。”他说。
“不,我更需要。”
“我得破财!”
“我破财!”
“我破财!”
这么循环几次后,我说:“我俩像不像傻逼?”
于是我们都笑了。
“好啦!”他说,“今天就让我请,以后你请客的机会多着呢。”
##第109章 鹿鸣
早饭后我去找住处,林书南则去了医院方向,我在整个斯佩德镇除了边缘地带和贫民区的地方全找了一遍,然而,不是太贵就是太差,有的地方,我甚至一进去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烟味,而住在里面的人自己却浑然不觉。
唉,找房难啊!
奔波一上午,一无所获,不知不觉间,我又回到了出发的地方,抬头看着那昨天住了一晚上的宾馆,我不禁无奈。
还是降低一点要求吧……
这么想着,我朝之前看过的一处房子走去,想着如果能让房东便宜一点儿,我就租那里算了,正走着,突然后面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吓了一跳,转身差点就是一个回旋踢,然而回头却看到是林书南。
“你怎么在这儿?”我问。
“你怎么还在这儿?”他说,“房子找好了?”
“哪有这么快。”我说道,“烦呐!”
“那个……”林书南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怎么了?”
“你住到我家来吧。”他一脸认真地说,“反正我家地方大。”
我不说话了。
他等了一会儿,说:“你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我……”我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多顾虑,以前也不是没在他那儿住过,他家那么多房间,我住楼上他住楼下,这完全没问题不是吗?可是……
现在我一想到要和他共处一室,就不由自主地想到那天的那个吻。
“你在顾虑什么?”他说,“我又没让你跟我睡一床。”
“我是怕我把持不住把你强暴了。”我说。
他白了我一眼:“你这孩子,成天价脑袋瓜里都在想什么呢!算了算了,先去吃午饭再说吧。午饭想吃什么?”
“就到学校附近的小餐馆吧。”我说,“中午我请客。”
他不置可否,我们向学校方向走去,刚走到一个路口,我突然愣了一下,后退几步。
“怎么了?”林书南回过头来,随即,他也看到了路口的那家店面,店门上方赫然挂着“鹿鸣文学”的大招牌。
“我记得,这个地方本来好像是……”林书南说。
“是一家书店,因为经营不善,一直没什么人气。”我说。但是现在,这“鹿鸣文学”的店面,可以算得上是人来人往。玻璃上贴着“开业酬宾”的告示,看来这家店才刚开没几天。
“玄晓之究竟是厉害啊。”林书南说。
我探头朝里面看看:“如果是才开业,她应该会经常过来看看才对,不过……今天好像不在呢。”我踏步走进去:“果然不在,不过里面有好几个我们认识的人。”
店里开着暖气,温暖如春,并且装饰得体,窗明几净,也难怪受人欢迎。这里的主打商品,当然是鹿鸣诗社的作品,也顺便贩售一些其他文学作品。在店面南侧有咖啡角,在那里可以边喝咖啡边读书。
“好地方啊!”我感叹道,“一家咖啡书屋!多少女孩子曾经的梦想那!”
“好像这里提供点心的。”林书南说,“我们要不要坐坐?”
我正要回答,却听见一声熟悉的喊:“兰~姐~~~~~~~~”
“苗嘉木!”我一转身,差点被他撞个满怀,“你怎么在这儿?”
我原本只是随口一问,以为他会说碰巧进来坐坐什么的,没想到他眨了眨眼睛,说:“原来我还没告诉你呢,我在追玄晓之啊!”
我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你说啥?!”
“呃……我在追玄晓之……你应该不会嫉妒吧?”
“不不不,当然不嫉妒,只是……”我想了好一会儿,“孩子,你这段时间画风转变实在是太快了,被什么附体了吗?”
苗嘉木微笑着:“人嘛,总是会有一段飞速成长的时期的,是吧?”
“孩子。”林书南说道,“成长太快容易早衰的。”
苗嘉木撅起嘴:“你们干嘛都这样呢?一点都不祝福我。真是,不过反正我心里有谱儿,你们说什么也别想打击我。”
“没打算打击你呢,我该祝福你。”我说。
“对了,你们为什么会来这儿?”苗嘉木说,“是受了邀请来的,还是……”
“偶然路过。”我说,“原本是准备去吃午饭的。”
苗嘉木走向一张桌子,在那里坐下,拿起菜单:“既然这样,我请你们喝咖啡。这地方有茶点的,可以当作午饭。如果运气好的话,咱还能在这儿碰到玄晓之。”
我扭头看看林书南,他说:“只要你没意见,我就没意见。”
“那好吧。”我说。正好我也好奇,鹿鸣诗社的业务拓展进行得如何。以他们的人力物力,真的能够把除了作诗之外的事情也做到完美吗?
我们在苗嘉木对面坐下,各自点了一杯咖啡和提拉米苏,过不一会儿,咖啡和点心来了。
精致的碟子,制作精美的点心,看起来,这根那些高档的咖啡厅并无多少区别。我开始觉得玄晓之在构建的东西已经不仅仅是“鹿鸣”这一块招牌,而是一个以鹿鸣诗社为中心的庞大帝国,而且,这个帝国正变得比柳泉所创造的东西更为有影响力。
真是个天才。
我尝了一口,以我的味觉无法判断这是否算是上好的咖啡,但定然不坏,至少说明他们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强中自有强中手啊……”我说。
苗嘉木朝门口抬了抬眉毛:“晓之来了。”
我回过头,看见一群“鹿迷”,亦或者是“玄迷”,已经围了过去,我的目光穿过层层人群,看见玄晓之窈窕的身姿,苗嘉木冲她大喊一声:“晓之——!”
她转过头来,朝我们粲然一笑,随后走到收银台前,对工作人员吩咐了几句,然后朝我们走了过来。
“唉……”林书南长叹了一声,“人和人的距离,真是比人和细胞的距离还要大。”
“哪里。”玄晓之说,“如果没有你们这些顾客,鹿鸣这块招牌也不可能发展起来。”
“但是……”我说,“说句不好听的,这很危险。开店毕竟不是你们的主业,现在还好,但是等粉丝增多,到几百个人围在店门口排队的时候,你们就会无以为继的。”
玄晓之笑了笑:“这点我当然也明白,但是,既然鹿鸣诗社已经踏上了这条路,就无法再回头了,我要创造的不仅仅是诗,我还要打造一个帝国。”
“一个帝国……”我重复着。
她眯起眼睛笑了笑:“兰兰,正好你来了,一会儿吃完了,陪我去说说话怎么样?”
我盯着她的脸,但是只看出了微笑,那是一种接待客人时所应该露出的,恰到好处的笑容。正好这时有人拿着本子过来,玄晓之扭头说道:“要签名的别着急,跟我到这边来!”
我目送着她走开,林书南说:“待会儿要不要我一起?”
我摇摇头:“不用。”
提拉米苏很好吃,不过这也许是饿了的缘故,毕竟我奔波了一上午,而现在其实已经过了往常的午饭时间了。吃完时,玄晓之已经不在原先的地方。
“她从后门出去了。”苗嘉木提醒我说。
我站起身,从后门走出去,这店的后面,是一条狭窄的通道,玄晓之正在那里等着我。
“你该不会要我在这里跟你聊天吧?”我说。
“哪里!我们从这边绕出去。”玄晓之说,“如果从门口出去的话,又会引来一大堆要签名的人。”
我跟着她走,一边走,她一边说:“那天夜里,我吓到你了。”
“……你切入主题真快。”我说,“岂止是吓到,命都快没了。”
“是啊,差点两个人都万劫不复了。”玄晓之说,“那时候我知道自己在做一件蠢事,但是我当时只是想,不能让自己坐牢,否则鹿鸣诗社就会失去未来。”
“真是那么想的?”
“真的。”她说,“当时离开的时候,我也是这么告诉自己的,因为除此之外,我没有别的理由收手。但是……第二天遇到袁芊骊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是不忍心杀人。”
“这……你当时就没有那种感觉?”
“也许有,只是我从小受到的教育里,没有‘善良’这一项。”玄晓之说。此时我们已走到了大路上,这条路上人不太多,有几个人朝我们看过来,但并没有人认出玄晓之。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玄晓之说,“这是我妈妈教给我的人生哲学,如果有一只猫在路上被车撞死了,那是它自己不够小心,如果有人穷困潦倒,那要么是他不够努力,要么他命该如此,如果有人哭泣,那是他不够坚强,所以活该那么痛苦——这就是母亲教给我的一切,而我全盘接收。所以,‘善良’,‘悲悯’,我原以为那些都是毫无意义的东西,只能印证人类的软弱。”
“我原本并没看出来你是那么想。”
“那是伪装,因为如果不让自己显得很有道德,人类社会将容不下我。”玄晓之说,“你觉得我丑恶吗?”
我摇摇头:“没有人生下来就喜欢杀人。”
“不过真是奇妙,我的理智在顺着母亲的理念走,但是我的真实情感并非如此,一直以来我只是在自欺欺人。直到抛下了你的第二天,看到芊骊的前一秒,我还觉得去看她不过是为了给别人留下个好印象。”
“那么,实际上呢?”
“看到她的那一瞬,我才意识到,我是真的同情她,不是为了利益。就像我是真的不愿杀人,那是本能,不是为鹿鸣诗社,也不是为自己。”
我停下脚步看着她,她说:“你知道我当时第一个想法是什么吗?”
“是什么?”
“我想,完了,我不再是一个强大而理智的人了,我是一个软弱的凡胎肉体了。”
我惊讶地看着她,但她只是笑笑,继续朝前走去。
##第110章 你今晚就住我家
我看着玄晓之的侧脸,多么漂亮得让人嫉妒的一个人,就算只凭第一印象,也会让人觉得她是个会有所成就的人。我觉得,说不定苗嘉木是渐渐看穿了她,看穿了她强者外表下隐藏着的阴暗与善良,毕竟他早就展现出了对人的强大洞察力。
我们绕到店门口的那条路上,在路口处,我看见了等在那里的林书南。
“刚刚到后面看了看,发现没人。”他说,“我就估摸着你们走到大路上来了。怎么,谈完了么?”
“谈完了。”玄晓之说。
林书南看了我一眼,说:“走吧,你住哪儿的问题还没解决呢。”
“怎么?”玄晓之诧异地说,“你难道被房东赶出来了?”
“比那个还要严重哩!”我说,“差点被房东绑架了。”
玄晓之还想再问,但是店里有人把她叫了进去。林书南望着她走进店,说:“走吧,去我家。”
林书南的家附近看起来不太平静,比起以前来,路上多了好多穿着警服的人,但除此之外又是一片祥和,也不像是出了什么事,我不禁觉得有些奇怪:“这是怎么了?”
“说不定和我们有关系。”林书南说,“最近小镇上实在是太不太平,估计警察也看不下去,准备要搞个大新闻了。要是他们能一举干掉那个什么鸭子会,那是再好不过了。”
“希望能吧。”我说,“不管怎样,有这么多警察在,毕竟安全多了。”我说。
到林书南家的时候,老远就看见苏珊等在门外,身边跟着几条小狗,小狗们现在已经长得挺像大狗模样了,看见林书南,他们嗷地就扑了上来。
“喂喂,别这么热情!”林书南有点无所适从,“够了,你口水都糊了我一身!……不就是晚了一天来看你们么?至于这么激动么?”
几条小狗把林书南糊了一裤子的口水,又朝我冲过来,我不禁庆幸还好自己身上这条裤子已是几天没洗了。
“真热情啊!”我说。
“哪里,我原本约好昨天陪他们一起玩的,晚了一天,他们着急了呗。”
走进屋,林书南的家还是像往常一样空旷,但是几条狗一冲进去,霎时热闹了不少。林书南说:“我的信息估计被人调查过,为了保险起见,我想和你一起去租个新的房子,不过今晚就暂且住这儿吧。”
“今晚……”我说,“我要住楼上。”
他扭过头看着我:“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说,“和你住在同一个楼层……有点奇怪。”
林书南哭笑不得地说:“你自从来到这里就一直和苗嘉木千易贤他们住在同一个楼层,你不觉得奇怪?”
“这……这不一样。”我突然脸红了,“正因为我们关系变亲密了,我才不能……好吧,我老实承认,我是害怕。”
他有些诧异:“怕什么?”
“我虽然平时看上去挺开放的,荤笑话也能随便讲,但是我其实从来没谈过恋爱,和男孩子牵手的次数用一个手就能数过来,接吻是只……只有一次……”我说,说着说着就开始语无伦次,“我……我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反正就是觉得……我暂时应该离你远点。”
林书南嘿嘿一笑,眯起眼睛看着我:“哟,小妞,害羞啦?”
“也许……应该不是吧!我才没有那么小女生情节呢!”
“行,你爱住楼上就住楼上。”林书南说,“如果觉得不自在呢,就把我想象成不要钱的房东就行。”
“嗯,那好……哎哟我去等等!”
“怎么?”
“我没有带换洗的衣服啊!”
林书南撇了撇嘴:“再说吧,你上次住这儿落下了几件衣服,应该能凑合两三天。”
“还有。”我说,“我还欠羽鸟十香一顿三杯鸡。”
“……那事儿别在意。”林书南说。
“不。”我说,“羽鸟十香对中国料理有特殊的执着,如果我不给她做鸡……不给她做三杯鸡的话,她说不定会半夜爬进你家的窗户。”
林书南走过来,按了按我的脑袋:“你这孩子可真能操心,行,我出去一下,顺便买菜,会带鸡肉回来的。他看了看在客厅里撒欢的狗们。如果真有人爬窗户进来,你就关门放狗,不过别让他们上我沙发。”
“我一个人在这无聊。”我说。
“乖~跟这么一大群狗在一起,保证你有聊得睡不着觉,如果想上网的话,书房有电脑。我不仅买菜,还得再去医院一回,你就别跟去了,好好休息。”他说着,不禁勾起嘴角,“免得医院里传出有关我俩的奇怪传闻。”
我愣了一下,不禁脸一红。本来什么传闻我都是不介意的,毕竟身正不怕影子斜,而且袁芊骊也不介意什么,可现在我好像得了一种患得患失的娇羞小女子病,就算明知道没什么,我却整个人神经质起来。
林书南一出去,几条狗的唾沫功全部朝我袭击过来,我胳膊上挂着两只狗,腿上缠着一只狗,屁股后面跟着一只狗地走进书房,打开电脑想看看自己有没有因为这几天的事情上了新闻,顺便看看为什么今天路上这么多警察,不过我没找到半点有关于自己的消息。
还好,我没火……
我打开学校论坛,却发现了一个顶得很高的贴子,说“柳泉的亲生父母已经离婚了!”
我轻轻叹了口气,不管这消息是真是假,柳泉现在大约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了,且柳叔叔恐怕也被卷进了这一场争端。
还未待我细看这帖子,几只小狗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其中一只叼了个小球过来,送到我手边,明摆着就是要我陪他玩。
“唉,比起做人,还是做狗比较轻松。”我说着,接过小球,轻轻抛了出去,四条狗哼唧哼唧地冲过去捡,玩着玩着就为了这颗小球打了起来,登时屋里乱作一团。眼看苏珊抢到了球,就往沙发上跳。我连忙起身,大吼:“不能上去!”
然而玩疯了的苏珊根本就不听我的,她朝我龇了龇牙,一跃跳上沙发。我这才想起来,这家伙是一只身强体健,且牙齿锋利的大狗,她完全有本事伤害到人类。
“苏珊。”我无奈地加重了语气,“当初是谁好心帮你,又是谁把你当姑奶奶一样供着的?幸福的日子过习惯了,就不知道忆苦思甜了是吧?”
苏珊喉咙里发出一声撒娇声,一步跳下沙发,朝阳台奔去。
“喂!阳台门关着呢!”
“咚!”她一头撞在玻璃门上了,小球也被小狗们抢了去。苏珊回过头,眼泪汪汪地看着我。我摇着头走过去:“这傻孩子……”同时心里想,那些生了好几个孩子的父母真是伟大啊!要是我以后有了孩子,岂不得天天焦头烂额……啊不对,我怎么就想那么远去了?
开门声响起,林书南走了进来:“喏,都是你喜欢的菜。正好今天减价来着,我就买了好多。”
我回过头,微笑地看着他,说:“狗上沙发了。”
“我就猜到……你制不住他们的。”林书南说着,把东西拿进厨房,“今晚我们一起做饭。”
我回头看看他:“芊骊的情况怎么样了?”
“能怎么样呢?”他说,“还是老样子罢了,不知道能拖多久的时间。关键问题是……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一般情况下,如果……我只是说如果,你认识的人得了绝症,你会怎么做?”
“带他去完成最后的梦想吧?”我说。
“问题就是这个。”林书南说,“芊骊没有什么梦想,而且她既不求生也不求死,我,说到底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为她做些什么。关于她的事情我总是很无力。”
“不提这个了。”他说,“做饭去,已经好多天没在自家厨房做饭了。”
林书南家的厨房很大,而且整洁干净,在这里做饭,仿佛是一件乐事。我切菜,他淘米,我觉得我们看上去就像一对年轻夫妻——这种想法让我兴奋又不安。
油烟起来了,我回头去拿菜的时候,正好对上林书南的眼神,也许是因为厨房温度升高的缘故,他的脸上隐隐有些红晕。我转过头不看他,而是把菜倒入锅中,却手上一滑,险些把盘子也扔进去,溅起来的油滴落到我手上,我连忙退后几步。
“真是!”林书南连忙过来查看,“炒个菜也这么不小心!没烫坏吧?”
“没事。”我说,“我只是在想……”
“想什么?”
“我在想,人们为什么就那么容易走上相互指责分道扬镳的路呢?”
“你受什么刺激了?”林书南一边说着,一边接过我手中的锅铲,翻动着锅里的菜,“这么多愁善感可不像你的风格。”
“你还没听说吧?”我说,“柳泉的父母离婚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他们不是我们。”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道:“互相指着,是因为不愿指责自己吧……”
“也对。”我说,“他们不是我们。”我接过锅铲:“还是我来炒菜吧,你帮忙清理一下案板。”
几分钟后,第一个菜出锅,我刚把菜倒进盘子里,就听见林书南在身后说:“兰兰,你回过头来。”
我不明所以地扭过头,他凑过来,在我的额头轻轻印下一吻。
##第111章 血缘难断
我没有回应他,也不知该如何回应,我只是默默地将饭菜端上桌子。这时,有人轻轻地把门敲响了。
“是羽鸟十香。”我说。
我去开了门,果然不出所料。林书南愣愣地看着她走进来,坐到桌前,不禁说道:“这还真是……对你的料理有别样的执着啊。”
“我魅力挺大。”我说,“说到底是我欠她个人情么!我是不是还没跟你说?这家伙从二楼跳下来,一掌拍碎了人家的挡风玻璃的事情。”
林书南把本来就张得很大的嘴巴张得更大了:“你身边都是些什么人呐!”
“对了,十香。”我说,“最近有听到什么所罗门的消息吗?你们……是不是打算搬走?”
她漠然地抬起眼睛:“据说所罗门打算把房子卖给别人,如果新主人愿意把房子租出去的话,我们自然可以继续住下去。”
“算了吧。”林书南说,“发生了那种事情,那房子你们住着不嫌糟心?”他绕到我身边,凑近我的耳边小声说:“你就住我这儿,别想跑。”
我假装没听见,羽鸟十香抬眼看了看我们,也不说话。
虽然没打算长住下去,但是从那天开始,确实有很多天时间我都住在林书南的家里。我们一起出门去上课,一起出去买东西,一起去街上散散心,日子过得真像成了一对老夫老妻,平静但又温馨。但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我们间仍然有一层淡淡的隔阂,而且这隔阂随时有可能因为外界的事物而扩大。
某天学生会会议之后,又一次轮到林书南打扫卫生,我在旁边帮忙,他刚把窗户关上,柳泉便开口道:“兰兰。”
“呃……什么事?”我说。
柳泉微微眯起眼睛:“你想不想要一点钱?”
“什么?”
“不是说现在。”他说,“我只是说一种可能性。说得明白一点,我打算立遗嘱,你想不想成为我的遗产继承人?”
我几乎是惊恐地望着他:“怎么了,突然这……”
柳泉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笑容,他用宽慰的语气说:“不用这么惊讶,毕竟我在这世上几乎是举目无亲,最亲近的人,除了柳子昂,和我的父母,也就是你了。”
“不不不。”我退后了三步,“这不是关系远近的问题,柳泉,你今年才二十一,怎么就想起遗产这回事儿了?”
“早点有个定论,也好避免争端。”柳泉说,“我只是这么想的。”
林书南回过头,说:“是因为你父母的事情,所以开始畏首畏尾了么?”
柳泉苦笑了一下:“这么说或许也没错,我是看着他们……从齐心协力要挽回我,一直到感情破裂反目成仇的,然而我却一直只能夹在中间。立遗嘱这个事,也是想让他们明白:我分给他们的东西是完全平均的,无论他们怎么说,我都不会偏向任何一方。”
“无论他们怎么说?”我说,“你的意思是?”
“他们都在竭尽所能地给我吹耳边风,让我憎恨另外一方。”柳泉脸上的苦笑又扩大了一些,“只是他们不会明白的,夫妻可以一拍两散,血缘关系却永远是血缘关系,我又怎么能憎恶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
“传统道德,害人不浅。”林书南说,“这种时候,还不如直接用利益第一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
“说得简单。”柳泉说。
我想起了我曾经在农村老家度过的那些日子,尽管许多亲戚们的表现让我感到不快,但是,确实,我无法去憎恶他们,血缘关系是这个世界上最难切断的纽带,憎恶自己的亲人,比恐怕茫茫然夹在中间更加痛苦。
我抿了抿唇,说:“柳泉,立遗嘱是你的事,你不用问我的意见,自己觉得公平就好。只是关于你父母的事,我还是得说……那不是你的错。”
“他们离婚是因为我。”柳泉淡淡地说,“我什么都没做,但是我错了。”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猛地把目光转向林书南,林书南的脸色有些发白。柳泉似乎注意到了我们的神态变化,但他只是淡定地站起身,说:“走吧,天色已经开始变暗了。兰兰,如果你在街上遇到我的父母,绕道走比较好,他们会用最不堪入耳的语言去侮辱自己曾经的配偶的。”
我点点头,柳泉说:“对了,柳叔叔过几天要去美国了,你要不要趁他还在镇上去见见他?”
“也好。”我说。
我原本担心,柳叔叔会因为这些天的事情被折腾惨了,但是见到他的时候,我发现他意气风发,且还胖了一圈。我们到柳家时,柳叔叔正坐在沙发上,边晃着茶杯边说:“哎呀,这些人那,真是事儿多!……哟,兰兰,你来了?”
“我来看看您。”我说,“这么长时间都承蒙……”
“得了吧。”柳叔叔摆了摆手,“你租的那房子,原本还是我推荐的,结果出了大事。还好你没什么事,不然你爹非打死我不可。”
“我爹远在千里之外呢。”我说。
柳叔叔正要说话,敲门声响了起来,虽然我站得离门最近,但是柳泉抢着去开了门,门外站着的是我们都不太想见到的人——贺琳达。
她一进门,也不管还有外人在,就冲着柳泉说道:“泉儿啊,你再仔细考虑一下?不要那老头子了,你跟我姓,咱们娘儿俩过日子。”那神情和语气,活像古时候跪在发怒的官老爷跟前求情的奴才。
柳泉轻轻带上门,说:“吗,我已经决定了。我是你们的儿子,但是也是柳子昂的……”
“‘你们’?”贺琳达的脸上闪过一丝怒意,“你不要再说什么‘你们’了,我和你爸已经彻底分了。”
“是的我知道。”柳泉说,“但是从血缘上来讲,他是我父亲。而从生活中关系上来讲,柳子昂才是养育我的人。”
“可是,这个养育之恩,比我生出你来还重要么?这个柳子昂,又有什么好……”
“至少他不会整天说我父母的坏话!”柳泉的语气突然加重了,贺琳达愣了一下。
柳泉嘴角带上了一丝轻蔑而苦涩的笑容:“也许是我太被传统观念所束缚了,我容不下有人在我的面前说我亲生父母的坏话,然而说这些话的人又偏偏正是我的亲生父母。”
贺琳达愣了一下:“可是,我只是想让你跟我更亲近些……”
“也许吧。”柳泉说,“可是我已经下定决心了,我永远都姓柳。”
贺琳达的脸白了一层,我瞥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柳叔叔,他正淡定地喝茶,仿佛此时和他全然无关。
“你走吧。”柳泉冷冷地说,“如果有什么困难,我会帮助你,但我们之间的情分仅此而已。”
门被打开又关上,发出冷冷的一声响,柳泉看着我和林书南,满怀歉意地说:“对不起,又让你们碰上了。”
“没事。”林书南说,“知道世上不止我一个人处境悲惨,我也就安心多了。”
“对了,说起你的处境。”柳泉说,“我也是几个小时前才得到的消息,七夜英介和七夜穗来镇子上了。”
林书南撇了撇嘴,我问道:“那两个人是谁?”
“七夜雄治的父母。”林书南说,“如果把我算作七夜雄治的儿子的话,那么他们是我的爷爷奶奶。”
“他们来……你会有麻烦?”
“不,是七夜雄治有麻烦,我才不麻烦呢。”林书南说,“他们压根儿就没见过我,就算碰了面也认不出,哪来什么麻烦。”
他的语气中似乎带着一些怨气,但那确实不是遇到了麻烦的口气。柳叔叔像看戏一般微笑着,说:“年轻人那,总会被各种各样的问题困扰!来来来,喝茶,吃点儿点心。兰兰,我后天的飞机去美国,你要不要送送我?”
“当然。”我说,“这么久都承蒙您照料了。”
林书南走过来,帮我倒上茶,柳叔叔于是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以至于我都脸红了,但他却好像全无感觉。我想起来,住在他家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做的,不由得更加不好意思起来。
那天回去的路上,我问林书南:“你干嘛这么殷勤?”
“我很殷勤吗?”他说,“我觉得自己正常得很。”
我无言以对。
第三天,我送柳叔叔去了机场,回来的路上顺便到玛雅购物中心去买点东西。这天是周末,购物中心人山人海,看到四处挂着的装饰品,我才意识到圣诞节已经快要到了。当人们不去刻意注意时间的时候,时间就会像这样过得飞快。
乘坐电梯上楼的时候,我照例看见了那张印有七夜雄治头像的海报,据我第一次看见这张海报已经过去了一年的时间,但它看上去仍然崭新。上了楼不久,我就在儿童用品区附近看见了七夜雄治那略显熟悉的身影。
他正在跟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谈着什么。我从旁边经过时,感到气氛有些奇怪——虽然并不是很恶劣的气氛,但总有一种尴尬的感觉。
##第112章 祖传的事儿多
算了,不关我事。我想,就从他们身边走过,不过,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还是竖起耳朵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只听见几个音节。我一边走,一边猜想着那几个音节的含义。
然而,才走出去没多远,七夜雄治叫住了我:“姑娘,你要去哪儿?那是男厕所。”
卧槽!
我怎么会在这么关键的时候犯了这么关键的错误!难道是因为一心想着这么他们在说什么,才走错了方向嘛!果然偷听人家说话是要遭报应的啊!
我红着脸转过身去:“不好意思,谢谢啊……”
七夜雄治眯了眯眼睛:“我感觉在哪见过你。”
“没错。”我说,“缘分大了去了。我以前和林……七夜彻住过同一个病房,后来到你家来打工除过草,跟你也在商场里见过。不过,你每天见的人那么多,竟然还能记得我,真是好记性。”
“不敢当。”他说,“我不过是觉得你有些眼熟。”
我们说话的时间里,那两个老人一直看着我们,沉默不言。我想起来刚才他们是用日语进行对话的。莫非那两人不会说英语吗?
七夜雄治见我看着两个老人,便抬手介绍到:“这两位是我的父母。”
是他们!
我全然没想到,原先还以为只是询问关于购物的事情的老人家。毕竟,那天林书南说“七夜雄治有麻烦了”,我就暗自以为又是一对给子女添乱子的父母。
“老人家好。”我说。
他们朝我点头微笑,动作多少有些拘谨。七夜雄治说:“不好意思,他们不会说英语。”
果然。
“既然有缘遇见,我带你去参观一下我们商场新开的圣诞商品区。”七夜雄治说,“跟我来吧。”
“咦,不打扰你们说话吗?”
“本来就不是什么重要的话。”
我回想起那种尴尬的气氛,说不定七夜雄治他正是为了摆脱尴尬才对我发出邀请的。我点点头,反正也不忙,不如就去看看好了。
七夜雄治走在最前面,我跟在半米远的后面,连个老人则在最后,一路上,他们都一言不发,神情拘谨。
七夜雄治给我介绍商店新上架的商品和优惠活动,但可惜,我对这些东西并不那么感兴趣,只是默默地听着。等他讲完了,我才反应过来:“啊,这个……我考虑一下吧。”
他看出来我心不在焉,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带着我又走了几个地方,只不过这回他不再作介绍了。过了一会儿,他说:“你和七夜彻,现在还有联系?”
“嗯,有。”我说,“我们是……朋友。”
“是吗?”他说着,眼睛望着不远处的一对年轻情侣,“是恋人吧?”
“……朋友。”我说。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和某种意义上的未来岳父……哦不,公公说话,不由得心头一紧。
他扭过头来看着我。
“也许也不完全是朋友关系。”我说,“恋人未满……你不会觉得不开心吧?”
“这是你们的决定,我有什么不开心的?”他说。
我们走到楼梯口,我正准备上楼去食品区,却看到另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从那里下来,是七夜雄治的妻子,金安蓝!我不清楚是不是该打招呼,便回头看看他们的动作,却发现他们全都愣在了原地,金安蓝原本看着地面,一抬头,望见了我们,也愣了一下,险些被自动扶梯给绊倒。
气氛有点奇怪,不,是非常奇怪。我努力回忆着,想找出是什么造成了现在这种情形,随后我一个激灵,想起来了!那次去打工除草的时候,金安蓝曾经告诉过我,她和七夜雄治的结合是不被双方父母接纳的,而且她当时还为这个,挨了一耳光。
我回头看着两位老人,他们显得局促不安,甚至有些慌乱,绝不像是会打人一耳光的样子。我默默地退到一边,看着金安蓝走过来,和他们打招呼。
老人家低下了头,几人简短地说了几句,七夜雄治扭过头来对我说:“对不起,我得失陪了。”
“没事儿。”我说。
买完东西回去,我告诉林书南说:“今天在商场见到七夜雄治了,还有……他的父母。”
“是么?”他抬抬眉毛,“怎么,是不是很精彩。”
“完全谈不上。”我说,“只是气氛有点尴尬。”
他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没有争吵?没有打架?”
“完全没有。”
林书南低头沉思了一会儿:“那样也好,只怕这种和谐维持不了多久。毕竟当初是逼得两个人背井离乡,连国籍都改了。据我所知,七夜雄治他们已经二十年没有回过故乡了。”
“呐。”我说,“做父母的,真的能把孩子逼到这种地步么?他们是亲生的?”
“当然。”林书南说,“正因为是亲生的,所以把孩子当做自身的一部分,把自己的一切希望都寄托了上去,只想着孩子能按照自己的想法一步步长大,一旦出了差错,就好像遇到了火车出轨那样的巨大危机,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你身边的人个个都这么复杂。”我说。
“祖传的事儿多。”他说。
“那当时他们为什么会被反对?”
“因为一个是日本人,一个是韩国人啊。”林书南很自然地答道,“从理论上来说是国籍不一样,不过实际上,双方都根本没把对方当作人类看待。”
“所以他们才会来了加拿大。”
“大约是这样吧。”林书南说,“后来我也走上了他们的老路了,改了国籍,希望能和过去一刀两断,但说到底,总会有所牵连的。”
“呐,书南。”我说,“你来到加拿大以后,七夜雄治夫妻成了你法律意义上的父母?”
“是的。”他说,“你突然问这个干什么?”
“我只是……他今天问我们是不是情侣来着。”我说,“我想,要是我们成了情侣,那他岂不是我的公公?”
林书南愣了一下,然后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这个问题,你说呢?”
我脸红了,最近似乎特别容易脸红。
不知不觉,又到了一个学期已经过去了大半,这个学期因为事儿多,我多少有些无心学习,于是此刻又陷入了天天挑灯夜战的尴尬境地。林书南虽然好像也不怎么学习,可他什么题都能做得出来,我也真是服了。于是,当然,他陷入了天天被我问各种愚蠢问题的悲惨境地中。
“咦,这道题为什么不可以用导数做啊?”这天,我又像个好奇宝宝一样问道,林书南瞪了我一眼:“自己仔细看看。”
我沉默了一会儿:“看不出来。”
他走过来,看了一眼题目,然后指着我刚刚写下的几行步骤:“喏,你自己刚刚写的东西。”
“嗯,我知道,可是这跟我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
林书南无比无奈地说:“你们老师没告诉过你,这种情况是不能用导数的吗?”
“……哦,想起来了!”
他摇摇头,我继续刷题,他在一边看电脑,过不一会儿,他说:“咦,鹿鸣诗社要在校庆日办一个晚会诶!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莫打扰我做题。”我说。
“哟哟,现在好多网站上都有鹿鸣诗社的广告了,他们是厉害啊!”
“莫打扰我做题。”我再次说。
他放下鼠标,走到我边上来,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说道:“就你这种解题思路,花一整天也别想把这题做出来。”说着,他翻出自己的笔记本:“喏,这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这类题目要怎么做的。”
“哎呀,瞧我这记性!”我一拍脑袋,“我说怎么感觉哪里不对,原来老师讲解过这种题目的做法的,只是我没注意听。”我一边疯狂地写下解答,一边继续说道:“晚会那事儿,如果到时候我能抽出空来就去吧。不过以我这复习效率,看样子难。”
“真有自知之明。”林书南说着,拿起我手边空了的杯子,“要喝什么?奶茶还是咖啡?你今天已经喝了几杯咖啡了,还是换点别的吧。”
我抬起一只手:“红茶,谢谢。”
“弄得我像你保姆一样。”林书南一边嘀咕着,一边拿着杯子走出去。我回头看看他的背影,轻轻一笑:“我又没逼你。”
一月底的时候,袁芊骊的病情又进一步恶化了,原先她只是无法下床,情况好的时候还可以坐起来看看书。但是现在,她却只能彻底躺在床上了。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和林书南正在去医院的路上,就接到了玄晓之打来的电话。
“晓之可真是上心呢。”林书南说着,把手机揣进口袋,随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一天终于来了。”踏进医院的时候,他说。
我们走到病房的时候,玄晓之正靠在门边,说:“你们可算来了!”
“情况如何?”林书南说。
“生命是没有危险,但总还是不太妙,而且她好像有话要跟你说。”
林书南和我一前一后地跨进病房,我轻声对玄晓之说:“辛苦你了。”
“不,这是赎罪。”她说。
##第113章 伤别离
袁芊骊躺在床上,脸色白惨惨的,像生物实验室里的骨骼标本。林书南走过去,轻声问道:“现在感觉如何?”
她喘了几口气,说道:“我没有多少时间了。”
林书南的手在身侧捏成了拳头,但他什么也没说。
“我想回一次故乡。”袁芊骊说,“可以……吗?”
“当然!”
袁芊骊的嘴角微微勾起,但我不知道那能不能称作是笑容,她用微弱得几乎难以分辨的声音说:“那是我唯一的愿望。”
“我会带你去的。”林书南说,“你想坐飞机,坐火车,还是……”
“火车,两个人。”袁芊骊说,“很小很小的时候,一直幻想和自己的白马王子一起看风景,可是后来我就忘了那种想法,这些天才想起来。”
“我不是白马王子。”林书南说,“这也没关系吗?”
“傻瓜。”袁芊骊说,“是谁都没关系。”
“那么,我们……明天就出发。”
那天的之后,林书南一直在忙着准备行装,他几乎忘了我的存在,当然也忘了玄晓之的存在。我和玄晓之待在医院病房里,看他急急火火地冲出去,过一会儿又急急火火地扛着一个大包裹冲回来,一边清点东西,一边打电话给旅馆订房间,忙得不亦乐乎。玄晓之说:“这是他们最后的二人世界了吧?”
“别说晦气话。”我说。
“我只是在说实话。”玄晓之说,“事情总该有个完结的。”
我看着林书南清点包裹里的东西,玄晓之说:“这里好像没什么我们能帮上忙的事情,到会议室去吧。”
我点点头。
我有点不知所措,因为在这种时候,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怎样的立场上去做怎样的事。也许对林书南来说,袁芊骊终于有了一件想要完成的愿望,那是天大的好事。因为他终于能为芊骊做点儿什么了,尽管这一天来得实在有些晚。
“我估计他们得去个五六天的。”玄晓之说。
“嗯。”我说,“只希望路上不要出事。”
“只是没想到,芊骊最后的愿望竟然是回到自己长大的地方。”玄晓之幽幽地说,“到最后,她还是不爱任何人。”
“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没听见她说吗?‘是谁都没关系’。”玄晓之说,“如果她还有力气站起来的话,自己一个人去也没关系,她只是想回忆一下曾经的感觉罢了。只是恰巧,有那么一个愿意帮助她实现这一想法的人。”
“你这样说未免太残忍,对书南对我都太残忍。”我说,“并且把她说得太坏。”
玄晓之摇摇头:“才不是呢。你没意识到吗?书南在对芊骊的感情中那么纠结,全是因为芊骊从来既不向他索求,也不对他付出。没有互动的感情,靠得再近也是单相思。现在他最后能为芊骊做一点事,对他来说是再好不过。”
玄晓之抬起头,望着贴在墙上的广告,说:“他走了你会不会很无聊?”
“也许。”我说,“……应该不至于,我会忙着复习吧。”
“呐,下个周末就是我们办的晚会了。”玄晓之说,“你会来捧场?”
“我希望会,如果我没被学习压垮的话。”
我们看见护士从门外走过,脚步匆匆,也许又是哪个房的病人出了事。不过那不是袁芊骊所在的方向,所以我也懒得去关心。
等了很久,没有等到林书南出来,待我再去病房看时,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袁芊骊也已经不见了,我掏出手机,才看见他五分钟前给我发的短信。
“我得离开一段时间了。”信息里这样说,“抱歉。”
“可真是够急的。”玄晓之说。
他没说我该去哪里,但是,我想我不能一个人住在他家里,那是鸠占鹊巢。看来,我沦落到得一个人去住宾馆的地步了。
“希望能平安回来吧。”玄晓之说,“那么,我们也不必待在这儿了,各回各家吧。”
她还不知道所罗门的那档子事儿,我突然有种强烈的,想把这些天发生的事一吐为快的冲动。不过我还是忍住了,那些事儿,不提也罢。
我们在医院门口分开,玄晓之说:“祝你复习顺利!”但是我有一种不会十分顺利的预感。其实我现在根本不愿去考虑复习这回事,从医院那种充满生死的地方出来,会让人感觉那事儿根本不重要。
不管怎么说,我得去找个住的地方。哦不,在那之前,我还得先把四条狗从林书南家里弄出去,不能让他们一直待在没有人的屋子里。
然而,当我走近那幢房子的时候,竟有一种悲怆之感,它是如此地熟悉,熟悉到我可以闭着眼睛走进去而不用担心撞到什么,但是那不是属于我的地方。也许我应该感到幸运才对,因为这个不属于我的地方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接纳了我,并给我以温暖如家一般的感觉。
一开门,四条狗扑上来,热情地围着我打转,我把门敞开,说道:“回到街上去吧,你们又得风餐露宿一段时间了。”
狗们对这整条街都是熟悉的,所以他们并不觉得住到外面去有什么不好,一只接一只地冲出门去。我走进屋,查看屋子的情况——二楼的窗子大开着,燃气和电力总闸都没有关,桌上放着吃到一半的饼干。如果我不来,林书南是不是就把屋子这样扔着就走了?这家伙啊,也真是不怕遭贼。我叹口气,把屋子上下的门窗全部锁好,各种闸门也关了,食品也收了起来。
但我不想走,我想我或许应该把屋子打扫一下,尽管它挺干净,并无打扫的必要。我觉得我只是不舍得离开这一熟悉的地方而已。我看着沙发上的一道划痕——那天我坐在沙发上吃零食的时候苏珊过来和我抢食,才把沙发划了这一道。茶几上的凹坑是林书南帮我端奶茶的时候失手砸出来的,地上白白的痕迹,是那天我不小心穿了没有干透的拖鞋留下的。那时候林书南还说我“神经大条”来着。
我一扭头,看见墙上的钟,现在已经挺晚了。我可真够矫情的。我对自己说,原本我并没有打算一直在这里住下去,又有什么可不舍的呢?到底是生活对我太优待,把我给宠坏了。而且……而且在这种时候我最担心的不是袁芊骊的病情,而是那种平静的生活什么时候能够回来,这种想法也是有够自私的。但是,转念想想,袁芊骊的生命快到尽头,这是既成事实,似乎为了她过于担忧也显得不甚超脱……我靠,想什么呢我,这是在这儿胡思乱想的时候吗!
罢了罢了,还是走吧!在这里多待一分钟,就能让我多瞎想一分钟,我看我还是赶紧去找住处要紧。
我在那天和林书南住的宾馆门口犹豫了很久,想想还是放弃了,要是服务生小妹还认得我,那就够尴尬的。而且我不想在这几天里回忆起关于林书南的事。
原来的住处呢?可以回去吗?既然所罗门被抓进去了,我便不用担心见到他不爽,倒不如回去住的好。在那里,我也好找回原来的生活状态。
于是我走上了那条熟悉的路,终究还是要回那个熟悉的地方呵,虽然那不算是个好地方,但多少是有些亲切感的。我穿过大街小巷,绕过一个路口,知道再前进几步我便能看见那扇熟悉的门,然而,我跨出一步,便愣在当场。
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儿,正如他曾经无数次在那里等我一起上学一样,他就站在那儿,和以往一模一样,将手插在口袋,眼睛扫视着路边的花草,时不时看一眼门口。
书南!
我几乎叫喊出声,但我没有。这不科学,他不应该在那儿!我闭着眼睛狂奔过去,一头撞进他的怀里,然而却什么都没有触碰到。
睁开眼睛,周围空无一人,也没有任何活物,只有路灯昏暗的光,将草木照出一片惨绿。我仰起头,深吸一口气,一股寒意遽然涌进胸口。天空阴沉沉地,几点凉意刻在脸上,下雪了。
那是幻觉,全因我中毒太深。而这一切痛苦,全是我的错。我开始想袁芊骊的故乡,想她如何依偎在林书南的怀里回忆从前。我不敢说我不嫉妒,却更不敢说我嫉妒。好奇怪,好……奇怪。林书南和我亲近是因为芊骊,而芊骊压根儿不爱他,可她却又成了我们更近一步的阻隔。这种关系,真的很……奇怪。
谁的错?我的吗?也许我自以为无过,其实早就当上了第三者。芊骊的吗?她不爱任何人,却任性地没有将林书南推开。书南的吗?他还爱着芊骊的时候,却又告诉我他不愿失去我。还是说,用那句很经典的话:错的不是我们,是世界?
我不知道。我放弃了寻找住处,在夜晚的街道上踩着雪水,漫无目的地走着,像一条迷路的狗。
##第114章 又见七夜家
从第二天开始的三天里,我几乎每一分钟都泡在了学校的自习室,晚上自习室关门,我又泡在咖啡吧里。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聚精会神地学习过,尽管如此,我也并不觉得疲累,我仿佛忘记了累是什么感觉,厌倦又是什么感觉,我只是不能停下来。
这样持续三天之后,我终于累了,我走路都可以陷入半睡眠状态,坐在桌前对着笔记本,眼前就如做梦般闪过种种熟悉的画面,却又完全捕捉不住。回过神来时,只觉得若有所失的怅然。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察觉我有什么不对,尽管我在半睡眠状态下和别人对话,可是看起来,我并没有变得反应迟钝,也并未语无伦次,我的大脑只是在以一种我不熟悉的方式运转着。
但是这终究是不行的。第五天时我这样想,因为一点儿事情就被压垮是不对的,我得让生活回到正轨上来,林书南不在,我就像从未认识过他一样生活……哦,不!我自从第一次来到这里就认识他了!
我翻看日历,想重新梳理一下近期的事件。得参加个学生活动什么的。对了!鹿鸣诗社的晚会呢?好像,好像就是今天啊!
晚上我非常准时地坐在了小剧场,然而我忘记了玄晓之向来以不准时而闻名。我在那儿以半梦半醒的状态坐了整整有半个小时,她才终于出现,当然,一出现,又是满场的尖叫和欢呼。我身边的男孩甚至激动得从椅子上跌了下来。我毫无同情心地睨着他,小声嘀咕道:“无聊的人类。”我在一群激动的人里不动如山,看上去像个异类。
她只是微笑,对这所有人点头,露出“对不起我又迟到了”的抱歉表情,旋即退到了一边。有人拎着话筒,大喇喇地从幕后走上来,我吃惊地发现,那个人竟然是苗嘉木!
“他是谁?”观众中有人小声地交流,有人回答:“是主持人吧?”
“鹿鸣诗社的首脑级人物我都认识,没记得有这么个人啊?”
“是新来的?”有人小声嘀咕。
我惊讶地望着台上,虽然窃窃私语的声音十分明显,但苗嘉木好像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他淡淡地清了清嗓子,说道:“承蒙大家厚爱,以及,对晚会的延迟表示诚挚的歉意……”
剧场内安静了一些,灯光暗了下来,只留下打在舞台上的灯。这个开场似乎普通一般,不过,还是有激烈的欢呼声爆发出来。
但很快,我认识到苗嘉木是有这方面才能的,虽然刚上台时多少有些拘谨,但是他只花了几分钟时间就进入了状态,回到了他平日里活泼顽皮的样子,那使得剧场的气氛变得分外活跃了起来。玄晓之果然是够聪明的,她知道如果自己做主角,恐怕会让剧场的气氛变得如同朝圣一般,又或者同粉丝见面会一般,然而这是个晚会。
我坐直了身子。
之前一直浑浑噩噩的脑袋此刻总算是清醒了一些,也许这一场晚会能够让我的生活有所改观。我这么想着,集中精神看着台上。诗社所举办的活动,当然主题是诗歌,但是也加入了和诗歌文化相关的舞蹈、音乐等。我发现这学校虽然默默无闻,却也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我没有白来。
玄晓之说话的时候,还有苗嘉木说话的时候,我有时会感觉他们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过,只是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
倒数第二个节目,是吉他弹唱,台上站着三个我不认识的男孩,弹着吉他,似乎自己也沉醉其中。玄晓之从台上走下来,将事先准备好的小礼物分发给大家,于是台下乱作一团。我淡定地坐在原地,望着那些争抢礼物的人们,过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我旁边的人也没动。
我一回头,发现最开始坐在我边上的人已不见了,而现在坐在那儿的人,是肖恩!
“你也来了?”我说。
他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哎呀,我刚刚来晚了,急着坐下,都没发现边上是你。”
“我也是刚刚才发觉你坐到边上来了。”我说,“怎么,你不去抢礼物吗?”
他看了看那些疯狂的人群,说道:“算了,我抢不过他们,而且抢到了也没什么用。”
“留个纪念也好啊。”
他摇头:“如果想要的话,直接去问晓之要就可以。那些礼物是分给粉丝的,而我应该不能称作‘粉丝’吧。”这么说着,他挠着头笑起来:“哎哟,我该怎么说呢?我是她的追求者?”
“晓之的追求者可多了去了。”我说。
“嗯,所以我现在也不想强求了。”肖恩说,“想想自己那时候……真傻。”
“啊,对了。”我说,“你知不知道学校附近有没有什么便宜的宾馆?”
“怎么?”他说,“你要和谁去开房?”
“不,只是因为一些事,近期不能住在自己家里。”我说,“刚刚正好想起来,就问问你。”
他摸着下巴:“唔……我倒是知道有一家新开的,就在拐角的地方,貌似还不错,虽然我也没去住过。”
“谢谢。”我说,“在学校的哪一边?”
“东南角。”
我去了那家宾馆,仔细一寻思,我发现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去住宾馆。走进去的时候,前台围着几对情侣,一边打情骂俏,一边跟服务员说话。我觉得我或许应该嫉妒一下,但是,奇怪了,我平静得很。
“一间……”轮到我的时候,我把证件递过去,“唔,大床房。”
前台小妹抬眼看了我一下,迅速扫描证件,然后把房卡递给我。
“等会还会有人来?”她说。
“没有了。”我说,“我一个人住。”
于是她看我的目光带上了一丝同情。
房间很干净,我把自己扔到床上,想着即将到来的考试周,明明这些天已经拼尽全力复习了,可现在却想不起任何一个知识点,不过没关系,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好好休息一下。等明天天亮,我想我会有力量去面对的。
我终于提起精神,准备把自己拉回正轨来了。
第二天我在一阵凉意中醒来,意识到降了温。最近一段时间,斯佩德镇的天气总是说变就变,而我却总是忘了看天气预报。然而我因为嫌麻烦,厚衣服不是搁在所罗门的屋子,就是扔在了林书南家。
算了不管它了,这一点儿冷也不至于冻出病来,我还是先考虑房子的事情吧。反正已经快要期末,如果学校附近没有合适的住所,不如住到远一些的地方去。我这么盘算着,顺手拿起宾馆提供的地图,斯佩的镇的东边是山,难免也是山,北边一片荒芜,那么看来只有西面和西北能去。我抱着一种碰碰运气的心情,向宾馆门口的公交车站走去。
运气不错,开往小镇西北的公交车很快就来了,且车上空无一人,我踏上车,坐在门边的老太太冲我点了点头,脸上却挂着一种冷若冰霜的表情,大概是把我当成了生活不检点,跑出来开房的女学生。
到达终点站的时候,车上只剩了我一个乘客,我下车,冷空气像是来得更烈了,寒意扑面而来。我搓了搓手,缩起脖子朝前走去。
镇子的西北角和镇中心的画风大不相同,这里人少车少,显得更加干净整洁,路边一排排的居民楼,有不少都写着“出租”字样,看样子我是来对了地方。
我朝前走了一会儿,忽然想起这地方我是来过的,去年圣诞假期,我来七夜家打工的时候,就曾经经过这个地方,当时我还感叹这是个好地方。不知不觉中已经一年过去,而我也几乎忘了这个地方。
我走近一幢房子,那上面写着“出租”,我看了看牌子上的价格,房屋总价多少有些高,如果没有人合租,恐怕不太划算,
这么想着,我继续朝前走去。随后,我便看见了那个并不算熟悉的地方——七夜雄治的房子。
它看上去和上次所见并无多少区别,只不过墙外的花盆似乎有些变化,不过我已不记得以前是什么样子了。我在思考自己要不要走过去,那房子看上去安静祥和,似乎没有绕道而行的理由,于是我朝那个方向走了过去。
然而,正当我要淡定地从窗前路过时,窗子突然打开了,金安蓝的声音传来:“姑娘?”
我吓了一跳,转过头去。
“哎哟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她说,“正好看见你从门口经过,就叫你了。你是史兰姑娘是吧?”
记性真好,连名字都记得这么清楚!
“啊,我正好路过。”我说,“找房子来着?”
“找房子?”
“嗯,因为一些原因,不能住在原来的地方了。”我说,“得找个新的住所。”
她笑起来了:“这片地方我熟悉,你可以找我帮忙呀!来吧,进来坐坐,我正好认识几个准备把房子租出去的邻居。”
##第115章 得找个新的住所
我踏进门,屋内静悄悄的,不过暖气开得很足,一股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
“你一个人在家?”
“是的,丈夫出去工作了。”她说,“两位老人去散心。”
我倒是求之不得,要是面对一大票人,我还觉得有点应付不来哩。
“要喝点什么?”她说。
“不必了。”我说,“已经很给你添麻烦了。”
“什么呀!”她笑着说,“我一个人也是无聊得很,你来正好解解闷呢。”
她打开茶几下的抽屉翻找着,找出几张纸来:“喏,这些是我们周围邻居要租的房子,我觉得最好的是这个,就在边上……咦,不过你不是在上大学么?住到这种地方来,不嫌距离太远?”
“反正马上要放假了。”我说,“我原本也是想在学校附近看看,但是没有满意的住所。”
“你……没和男朋友住一起吗?”
我一下子愣住了,没想到她会这么问,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结结巴巴地说道:“没……没有……”同时心里深怕她还会问出什么可怕的话来,还好她只是微微一笑,继续给我介绍那些房子了。
……
半个多小时后,她说:“好了,这些就是我知道的全部,房东们的联系方式都写在这些纸上了,如果你觉得可以考虑的话,就打电话给他们。他们都是些值得信赖的好人。”
“实在是太谢谢了。”我说,“承蒙您关照……”
“哪里哪里,是我该说谢谢才对。”她说,“能有一个年轻人来陪我说说话,我实在是很开心的。”
“那,我去找找这些房子。”我说,站起身刚准备离开,突然一闪念,回过头说:“对了,您认识袁芊骊吗?”
“袁,芊,骊?”她歪着头,露出疑惑的表情:“那是谁?”
“她是林书南的朋友。”
她想了好一会儿,说:“没有印象。书南那孩子,很少跟我们提他的事儿。”
看来她根本连袁芊骊的存在都不知道,林书南的口风也是够紧的。
我准备告辞离开了,然而,刚走出没几步,门口便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
他们回来了!
门开了,首先踏进来的是七夜雄治,随后是那一对老人,他们见了我,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点头微笑,金安蓝解释道:“这孩子正想租房子,所以我把几处朋友的房子介绍给她。”
“你们好。”我说,这回没有上次见到的那种尴尬气氛,真是太好了。
“正好超市减价,买了熟食回来。”七夜雄治说,“买得有点多了,你不留下来一起吃?”
“咦?这不太好吧?”
他摇摇头:“没什么不好的,我们家,正好缺一点年轻人的气息。”
我猛然想起林书南,林书南跟他们大概有很久没见过面了吧。而且,如果林书南不是七夜家的孩子,那么他们亲生的孩子,此刻正远在万里之外,生死未卜。我想起这幢屋子里有一间儿童房,不知现在它是否仍被孤单地搁置着。
“对了!”金安蓝却说道,“你刚刚不是问,那个袁……什么吗?我虽然不认识,但是我先生可能认识。”
“袁芊骊。”我说。
七夜雄治想了想,摇了摇头:“很重要的人吗?我可以帮你打听……”
“不必了!”我连忙说道,“我还是不打扰了,还得去找房子。”说着,我便往门口走去,但是金安蓝在我身后喊了一声:“等等!”
“什么?”
“今天降温的日子,你怎么穿得这么少?”她说,“正好,我这儿有几件搁置的外套,你拿去披着吧。”
“啊?这怎么好意思?”
她笑笑:“没关系的。”说完,便转身跑进房间去了。七夜雄治望着她的背影,而两位老人则上下打量着我,见我看着他们了,便露出腼腆的笑容。
“是和睦的一家呢。”我试探着说。
七夜雄治笑了起来:“当初闹翻的时候,吵得别提有多凶,我一气之下都跑到了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不过,都是过去式了。”
两位老人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他们听得出是和他们有关的事,所以用好奇而不安的眼神来回扫视着我们。我不禁感慨,当初令一对眷侣背井离乡的恩怨,如今也算是过去了。那么,林书南所遇到的那些麻烦,是不是总有一天也会过去呢?也许总有一天,我们谈论起现在的事,会露出怀念而感慨的笑容,说一句:“时间过得真快啊,那些都过去了。”
嗯,不过,说不定到时候我们也会成为对方的过去呢。
金安蓝从屋里出来,拿着一件黑色外套:“唔,这个好像有点儿大,不过套在毛衣外面应该还合适,你将就着穿吧。
“实在谢谢了。”我接过衣服说。
道别之后,我走上了继续寻找住处的路,有了金安蓝的帮忙,我很快就找到了个好地方。果然如金安蓝所言,那房东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一个慈祥的老太太,她的屋子干净,宽敞,价格也十分公道。据说因为儿女突然决定出远门,她又不愿一个人住,才想把屋子租出去的。她告诉我,如果不需要重新装修的话,可以立即入住,只要入住,屋里的家具、杂物都可以随便使用。于是我从仓库里搬了一辆电瓶车出来,准备将来骑着它去学校。
晚上,我在这新租的房子里给林书南发短信:“今天一切都还顺利,我觉得自己开始转运了。你呢?”
他没回复我。并且在之后的几天也没回复。
考试前一天,林书南仍没有回来。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帮他给学校请个假,申请缓考什么的,但他也许明天就会回来。我坐在桌前,对着书本,思索着我皮夹里的钱还够住几天宾馆,看来总得找一个便宜地方租住,也许明天的考试结束……不,算了,那事儿太麻烦,还是等全部考完再说罢。
第二天上午我早早地去了学校,成了第一个坐在考场里的人,在最后的一点准备时间里,我对着书本,心不在焉,打算慢慢地消磨掉这些时间,有人从我身边经过,坐在了后面的位置上。我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猛一回头。
是林书南坐在我身后。
他抬起头看着我,神色平静,我却一时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过了一会儿才憋出一句:“早上好。”
“早。”他说。
我犹豫了一下,说:“情况如何?”
“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太坏。”他说,“都在预料之中。”
我深深地叹息一声,说:“这件事发生得太突然了。”
“该来的总会来。”他说,“只是让你久等了。”
“我……我不介意,只是有些不习惯。”我把头转回去,背对着他说,“我把狗放到外面去了,自己另外找了个地方住。”
“你完全可以住在我那儿。”他说。
“不……我不能反客为主。”我说,“说到底我从一开始也没打算住在那儿。”
沉默了一会儿,他说:“兰兰,你觉得……你不应该住在那里?”
“是。”我说,“我想离开,不是说离开你的屋子,而是离开这个镇子。这个地方发生了太多的事了,我不愿一直牵扯着那些事生活。”
“也罢。”他说,“你既然愿意住在其他地方,那就住吧。我那屋子,虽然大,于你可能并不是一个好地方。”
“是啊。”我说。
沉默很久之后,林书南换了话题,说:“这次考试,你复习充分了没有?”
“我自以为已经复习得很好了。”我说,“倒是你,你真的有好好复习吗?”
“我不复习也不会挂科的。”他说,“而且就算挂科也不要紧,我不介意和你一起重修。”
“别说得像我肯定会重修一样!”
这时候,监考员走了进来,瞪了我们一眼:“靠窗的两位不要打情骂俏,确认一下自己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座位也坐对了!”
“擦,谁打情骂俏啊!”我小声嘀咕,林书南没说话,坐我右边的女生斜着眼睛看我。
考试还算顺利,之前认真努力的复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至少没有看到令我一头雾水的题。林书南比我早五分钟交卷,我交卷出去的时候,他正站在教学楼外,盯着我那辆电瓶车的车把手,把手上有我贴的标签,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你什么时候弄了一辆这么土的车?”他说。
“不会说话就别说。”我说,“这是我们房东送的。”
“房东?对了,你现在住哪儿?”
“城西北,三十三号街那儿。”我说。
“这么远?”
“因为近处找不到好地方嘛。”我说,“那个地方环境不错,房东人也好,我还是挺满意的。”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是最后,他只是轻叹一声,说:“罢了,就这样吧。”
这个考试周,我一共有七场考试,考完之后,便是漫长的寒假。因住在了离学校很远的地方,寒假伊始,我的生活便渐渐失去了与学校生活的关联。学生会会议基本是懒得去了,天气冷的日子,也都是宅在家里。去年寒假我在干啥来着?对了,那时候有利含情,她会常常约我出去逛街。
而这次寒假,我就像暑假期间伤着了膝盖的时候一样,几乎一个星期才出一次门。
##第116章 暂时不要联系了吧
这个宅在房间里的寒假,我就每天读书看报,喝茶睡觉。有时候房东老太太会找我聊聊天,我觉着自己的日子过得像个老年人。不过,作为对热情帮助我的回报,我时不时会弄一些自己做的小菜,带给金安蓝他们,很多时候把菜送去他们家就是我一天中唯一的社交活动。
我尽量不去想未来,不去想林书南和袁芊骊怎样了,因为不想关注学校的事,所以贴吧也很少上,我发觉自己仿佛活在了校园生活之外的另一个世界中,这里和我曾经熟悉的那个校园世界毫无关联
当然,那是鹿鸣茶馆在据我房间二百米之内的地方开张之前的事了。
那天我难得上来兴致,套上厚外套,准备去外面活动活动筋骨,这些天一直坐在屋里,再这么下去屁股都要坐大了。
当我拐过街角,准备去超市的时候,我惊异地发现,一家“鹿鸣茶馆”在街边静静地开张了。
也许是因为这天天气过于凉爽,茶馆里的顾客很少,我抱着好奇的心情走进去,旋即听到一声熟悉的声音:“兰姐——!”
“苗嘉木!”我扭头看着他,“你怎么在这儿?”
“我怎么不能在这儿?”他说,“我现在可是鹿鸣诗社副社副社长,外加鹿鸣茶馆副馆长!”
“到头来都是副的。”我说,脸上不由绽开笑容。跟苗嘉木相处是一件令人很愉快的事情,我的心情莫名地好了起来。
“里面请!”他说,“要喝点什么?”
“你们这儿有什么特色,随便给我来一个吧。”我说。
于是他把菜单给我:“前面两页全是特色茶哦~有养胃的,有明目的,有提神的……”
我一边翻看着菜单,一边说:“鹿鸣这块招牌可真是越做越大了,你们是不是赚大发了?”
苗嘉木却摇摇头:“哪里那么容易!招牌做得越大,成本也就越大,我们的粉丝,愿意看诗的人不少,愿意掏钱的人却少啊!你看看这茶馆的装修,还有我们用的食材,这真是……天知道什么时候能收回本来。”
“怎么,难道你们是在赔钱?”我说。
苗嘉木不直接回答,只是对我露出意味深长的苦笑。
“好吧,了解。”我说,“那么我给你们捧个场吧,喏,这个‘古稀茶’如何?”
“好嘞!”苗嘉木的苦笑立刻又变成了热情开朗的笑容,“走起!”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想他看上去还挺适合做这一行的——以前怎么没觉得呢?这小子其实多才多艺得很!
等待茶上来的时间里,我就低头看着桌面,桌子是精致的木桌,台面上有漂亮的雕花纹路,上面铺着玻璃板。放在桌子边沿有一张广告纸,写着茶馆的开业优惠活动。我正好闲得无聊,便拿过来看看,却发现最下面一栏写着:“鹿鸣手游即将推出,敬请期待!”
手游?!这帮家伙涉猎也太广了吧!
一抬头,见苗嘉木走了过来,我连忙问他:“鹿鸣诗社要推出手游?”
“这个嘛……”他说,“新产品的推出这事儿可不归我管。”
“不是……”我说,“你们这茶馆啊什么的,好歹也是和你们的主业有所契合,手游算是个怎么回事?你不怕别人骂你们利欲熏心?不担心毁了自己的招牌?而且,手游做得好还好,要是因为不专业,做得不好,岂不是得不偿失?”
苗嘉木看了看我,说:“这个问题,我也这样问过晓之。”
“她怎么说的?”
“她说,是为了钱。”
我竟无言以对。苗嘉木朝我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晓之不是笨蛋,做手游有多少弊端她清楚得很,但是既然她决定要做了,就必然有她的考量。”
“大概是吧。”我说。
“对了,兰姐。”苗嘉木说,“近段时间没怎么见你和林书南一起出现了,是发生什么了?考试之前我是听玄晓之说他到外地去了,难不成现在还没回来?”
“近段时间你也没怎么见到我呀。”我没好气地说,“我搬到这附近了,懒得动,所以不怎么出门。”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我对他抬抬眉毛,“不然你以为呢?”
“没什么啦~”他说,“只是老宅在家里可不好,要不我跟晓之下次有什么活动,把你也带上?”
“去,我不当你俩的电灯泡。”我说,“不过,你们莫非已经发展到出去二人世界的地步了?”
“没有啦,只是好朋友的境界。“苗嘉木说,“而且晓之最近既要忙鹿鸣诗社的事,又要去医院看护袁芊骊,忙得很呢,几乎没时间出去。”
芊骊!
这个名字猛然打在我的心上,我突然想起来,之前我明明也是常常去看她的。可是自林书南回来之后,他没跟我提过芊骊的事,我怕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也就没问过,于是这一段时间来,就有意无意地把袁芊骊忘在了脑后了。我连忙问道:
“说起这个,芊骊的情况怎样了?”
“这个……我是不大清楚呢,或许你得问晓之。”苗嘉木说。
晓之吗?看来是得问问。
茶端上来了,很香,于是我转移了话题,跟苗嘉木聊起这茶,他看客人不多,干脆自己倒了一杯水,在我对面坐下。我谈起最近看的书,谈起房东老太太,还聊了期末考试的题目,不过,对于林书南和袁芊骊的事,我始终绝口不提。在谈话的间隙,我给玄晓之发消息,问她芊骊的状况。
一直到晚上,玄晓之才回复我:“芊骊最近卧床不起,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不过她似乎不太想让别人看见自己临终的样子,你若没有要紧事的话,不必去看她。”
我能有什么要紧事呢?
但是第二天正午,我还是去了医院,不为看望袁芊骊,我只是想看看林书南在不在。我估摸着,这种时候他应该是没日没夜地陪护在芊骊的身边,我担心他会累垮,但是我不能把他拉开。
我在医院大厅的椅子上坐下,望着形形色色的人们,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些什么。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林书南从住院部拐出来,一直到离我很近的时候,他才发现了我。
“你怎么来了?”他说。
“闲着没事干,所以来了。”
“芊骊现在的样子不方便见人。”他说。
“我知道,晓之跟我提过了。”我说,“我真的只是闲着没事。”
“一般人再闲也不会往医院跑。”他说着,在我身边坐下,“你在寻求什么,还是在等我?”
“我也说不准。”
他低着头,想了一想,说:“我最近很忙。”
“我看得出来,你的黑眼圈那么大,而且发型跟被雷劈过似的。”我说,“我不会给你添乱子的,不过,既然那么忙,我们一起坐在这儿休息一下。”
他点点头,我们并排坐在椅子上,很长时间里没有人说话,我用眼角的余光瞥着他,不知为何,我甚至不敢正眼去看他。
他看上去真的很累,不一会儿,他的眼皮子就已经睁不开了,待我再扭头看他时,他已经垂着头睡着了,他睡着的样子像个七八岁的孩子,平静温和,甚至眉宇间带着一点点稚嫩,令人不胜怜惜。但是,在那脸上带着的一丝憔悴和疲惫,以及睡梦中仍然微微皱起的眉头,让人看出他身处一个复杂的漩涡之中。
我想着绝不是他所喜爱的生活状态,当然也不是我喜欢的。我想要的是简单的,不管是有钱有闲还是粗茶淡饭,至少不用到处奔波,不必每时每刻都在……纠结。
过了很久很久,他睁开眼睛,转过头用有些迷茫的眼神看着我。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睛重新聚起光来,他开口说:“兰兰,我们暂时不要联系了吧。”
我愣了。
“暂时。”他说,“等我了结了这一切。”
“如果你觉得这样最好,那就这样吧。”我说着,站起身,“我该回去了。”
走出医院,外面的空气照例是寒冷,我回想着他说的话,心里有着莫名的沉重。他真的能凭一己之力了结这一切吗?了结了之后又是什么呢?
也许我应该相信他。我定了定神,抬头看着天空,天色阴沉沉的,仿佛要下雪,还是抓紧时间回去吧。
这天傍晚,晚饭过后我正在翻看报纸,草草翻过,却没什么能够让我停住目光的内容。广告页上鹿鸣手游的广告倒是很显眼,不过我现在哪有去下载手游的心情。
不过,还是下载一个试试吧,总得找些事情打发时间。下载到一半,手机却响了,竟是林书南打来的。
我接起电话,说道:“不是说不再联系了么?改主意了?”
林书南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打扰你了?”
“没有。”我说,“只是有点惊讶。”
“原本是想自己安安静静地度过的,却还是忍不住打给你。”他说,“不知不觉就打开了通讯录,不知不觉就按了拨号键,就那么回事。”
“那么。”我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他沉默良久,说:“不必,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电话挂断了,留下空寂的尾音,有太多没有说的话,沉寂在飘渺的夜里。我把手机放在桌边,继续翻看着报纸,过了半个小时,没有人再打电话来。
##第117章 不忍旁观
第二天早晨,我被刺眼的光催醒,发现昨晚忘了把帘子拉紧。看这光线,是下雪了,雪光反射了进来,看样子雪还挺大。我起身站到窗前,看见窗外已是一片白茫茫的颜色。
真麻烦……
在这地方待久了,早已看惯了雪,即便看到积起一米厚的雪来,也只是觉得给出行添了麻烦,好在我也不怎么需要出门,只是今天正好厨房里缺了些东西,得赶去买才行。
我看了看没有关严的窗户下落进屋来的雪花,穿上衣服,把屋内的窗子都关上,拿起环保袋出了门。
这个地方因为人少,路面上的积雪分外干净洁白,没有泥泞,没有脚印子,只是在离我不远处有一个人形凹坑,证明有人在那儿摔了个大马趴,看得我不禁露出一丝笑容。然后,呃,刚走出没几步,我也脚下一空,摔了个大马趴。
我忘了这地儿有个台阶了!雪太厚全给遮住了!
我猛地从地上跳起来,迅速环顾四周,见没有人注意我,赶紧拔腿开溜,走出好远,才想起来疼,而且身上全然是凉飕飕的。
唉,出师不利,我是不是该回家缓一缓?我一边想,一边继续朝前走去。
前面有人在按门铃,很急促,“叮咚叮咚叮咚”的声音连续不断,仿佛催命似的。我正想着这大冷天的,而且是大早上的,谁这么着急,就看到了那个人。那是一个老太太,脸上的神情和她的动作都令我想起电视剧里面跟媳妇闹矛盾的婆婆。走近一看,我发现她身上的衣服全湿了,不禁莞尔,看来就是她在我家对面摔了个大马趴啊!
再往前走几步,我突然觉得有点不对,这幢屋子……这幢屋子不就是七夜家的房子么?怎么回事?
不管怎么回事,反正应该不关我事,我正打算目不斜视低调路过,身侧传来开门的声音,旋即,一个响亮的耳光声“啪”地响起,我猛然转过头,看见金安蓝捂着脸站在门口。
我勒个去,这一大早的,干什么呢!
我瞬间就忘了“不关我事”这回事,愣愣地看着她们,却听见金安蓝用着惊讶的眼神,盯着那老太太看了好久,口中吐出一个词——我听出来那是一个韩语单词,她说的是“妈”!
咦?!
老太太又抬起手来,动作非常之夸张,我连忙后退几步,免得她误伤到我,同时心里暗暗担心她会不会用力过猛把自己的手给甩脱臼了,然而没有,她挥起手,又给金安蓝脸上来了一巴掌。
“你还好意思叫我妈——!”
我去,这什么狗血剧情啊!
她的力气比我想象的要大得多,我看见金安蓝的脸上出现了五道红痕,如果是亲妈的话,那她还真是够下得去手,要是多这么来几下,她说不定把人打出脑震荡来。我这么想着时,她回头对我吼道:“看什么看!滚!”
金安蓝对我露出一个抱歉的表情,我耸了耸肩,躲到附近的房屋拐角后,偷偷地朝那边张望着,大概这是别人的家事,我还是不要管的好。但是眼看那老太太又一次举起手掌来,我不禁担心,要是她下手太重把人给打死了,我岂不成了见死不救?嗯,这种时候应该……冲上去?不对不对,我还记得几个月前林书南对我的批评教育,他让我想想一般的女孩子这时候会怎么做。可是我一想,却只想到“转身尖叫着跑开”和“围在边上看热闹”两个选项。
哦,对了,报警!暴力行为如果继续升级的话,那么我应该报警。我这么想着,从兜里掏出手机,随时准备着报警。
Pia——!!!!!
一声非常响亮的巨响,以及一声惊呼,我瞪大了眼睛,看见七夜雄治的父亲,那个叫作……似乎是叫作七夜英介的老爷爷正站在门口,一脸的惊讶。看来,他是听见了门口的异动,走出来看看,结果却挨了这老太一个耳光。
“妈——!”金安蓝大喊道。我偷偷从藏身处溜出来,朝他们走近了一些。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老太太是金安蓝的母亲,那么,她是韩国人,并且理应一直在韩国生活,根据我之前所了解的信息,金安蓝和七夜雄治因为婚事遭到家人反对,才一起移居到了加拿大,并且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国了。
那么,这个老太……
老太太放下手,揉了揉手指,终于停止了暴力行为,喘着气说道:“你们……你们这帮混蛋!”她怒视着金安蓝:“你为了那个男人,和我断了联系那么多年,至今仍然执迷不悟,甚至没有回来看过我一次!你是真的不认我这个妈了?!”
金安蓝放下捂着脸的手,平静地说:“是你先和我断绝关系的。”
“你……!让那个勾了你魂的贱男人……不……贱狗出来见我!”
“我不是贱男人,也不是贱狗,我只是个普通男人而已。”七夜雄治的声音传来,我既纠结又好奇地看着他从屋内走出来,坦然地看着那个老太太,“我和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基因,都有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相同。”
老太太的英语水平有些差,所以她愣了一会儿,用更大的嗓门吼道:“别跟我扯什么基因不基因的,我只知道,你不是人,而且你骗走了我的女儿。”
她抬起手又要使用暴力,七夜雄治也没躲,但是她的手最终没落到实处,因为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真是够了。”我说,“实在看不下去。”
“关你什么事?”老太太说,“还是说,你也是个贱种?”
“确实不关我事。”我说,“只是这种事情,在旁边默默地看着实在是太心塞,我说阿姨啊,您要是觉得他们犯了罪,您就报警去吧!别在这……”
“要是报警有用,我至于成这样吗?”老太太激愤地说着,“国仇家恨,警察都管不了的事儿。”
“国仇家恨。”我重复着,微微撇起嘴角,心里有一丝苦涩感,“是啊,国仇家恨,国仇家恨,我该怎么说呢……阿姨,你现在的表情跟电视里的超级英雄一样,简直是正义的化身。”
可是,你给人带来多少痛苦呢?我想这么说,但终究没说出口。若说这个老太太给别人带去了痛苦,她自身却也是痛苦的。也许她和那两个最终害死利含情的女孩是一样的,和林书南的养父母也是一样的,愤怨总要有个发泄的地方。
我松开手,用尽量冷静的语气说:“阿姨,虽然我不知道你的仇恨从哪里开始发端,但是,我敢说七夜雄治做错什么,您的女儿也没有。”
但她显然没有听不进去。
“你是哪里人?”她问我。我愣了一下,她马上又逼问道:“你是哪里人?”
“中国,华东。”我说。
“那你不是应该很明白吗?”她指着七夜雄治说,“他和他的亲戚,他们都不是人!”
我想有人出来争辩几句,但是除了那老太太之外的人全都保持沉默,我只好摇摇头开口说道:“我没有发言权的,这件事……我们都是当局者迷,只可惜,有些事情我永远也当不成旁观者。阿姨,只是,您怎么看是您的权利,可是我劝您,就算是为了您的女儿和……着想,不要这样了。”我原本想说的,是“您的女儿和孙子”,但是话到嘴边,突然意识到她真正的孙子早不知在何处,只好收住了话头。
那老太太定定地看着我:“你是谁,凭什么这样说?”
“我认识您的女儿。”我说,“我知道她是一个好女人,一直都是,我只是希望她过得好些。”
老太太瞪着我,不说话,似乎在思考如何组织语言,金安蓝先打破了沉默:“史姑娘,你不必这样为我说话,这不是你应该卷入的事。”
“就是,少多管闲事!”老太太接话道。
“唉,我又多管闲事了。”我说,“到头来我还是太年轻,总沉不住气儿,看不过去别人闹矛盾。”我让开身子,退到一边:“恐怕这种持续了多年的争端,根本不是我一句话能解决的吧?我还是……走吧。”
我快步走开,没再听见有人说话。我突然觉得有些颓丧。虽然多管闲事的功力不减,但我并没能管出什么好结果来。而且,现在的我根本不是看不过去别人闹矛盾,如果在街上碰见有人吵架,我一定能够绕道而行。我只是……我只是不想看见有人和林书南陷在同样的困境里。
可是,这到底关我屁事啊!
我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不管了不管了,还是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别特么想这么多。林书南都把我一个人丢下来,我还老想着他的事,贱不贱啊?去商店,去商店!
买东西的时候,在商场电梯边上,又看见了鹿鸣手游的广告,貌似他们有个露天见面会,去参加的话,可以得到什么兑换码。我看了看活动地址,有些远,不是不过骑电瓶车的话,倒也要不了多久。
##第118章 某些秘密
那天到来的时候,我终究是没有心情去参加这个见面会,但是,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照例觉得无聊,我还是出了门,骑上我的电瓶车往镇中心去了。
我从来没有在中国之外的地方见过如此人山人海的情形,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行行色色的人都在往前挤,仿佛他们不是鹿鸣诗社的活动的人,而是战争时期领取食物的难民。我不经深吸一口气,叹自己来错了地方,我可不想跟这么一大帮人挤在一起。
不过,既然来了,总不能就这么回去。于是我去附近的店里买了杯饮料,站在不远处围观。我估摸着玄晓之就在前面不远处,但是人实在太多太乱,我看不见她。混乱中,我被人群挤得摇摇晃晃,有人往我手里塞进了一张广告纸,我都没看清楚那人长啥样。
得,我还是到一边的椅子上去坐会儿吧!
我坐到路边的长椅上,一边喝饮料,一边翻看广告纸。这是鹿鸣手游的广告,看上去倒是挺吸引人,我想起自己那天下载了那个手游,然而只玩了一小会儿,发现道具付费,想想自己并不鼓的荷包,就放弃了。
他们应该不缺我一个粉丝吧?
我喝着饮料,望着人群,渐渐开始神游天外。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人群中闪过一个十分眼熟的背影,我怔了一下,眯起眼睛盯着那个背影。
那个白发苍苍的背影,好像……好像是金安蓝的母亲吧?不过根据我对她的初步印象,她应该没有潮到玩这种手游的地步啊?大概是个看上去很像的人吧?
我想着,继续用目光追踪着她,这很容易,因为这儿虽然人多,满头白发的人却极少。不一会儿我便看了出来,她虽然在参加见面会的人里穿行,但并不以见面会为目标,她是在找某个人。
我不再关注她,把目光收回来,专心地喝完了手里的饮料,将它扔进垃圾桶,再抬起头时,她已不见了踪影,我环顾四周,决定去附近逛逛,等出来的时候见面会应该差不多结束了,说不定可以找玄晓之或者苗嘉木说说话。
然而,刚拐进一家服装店,我就看见了那个阴魂不散的背影——金安蓝的母亲!而且此时她的身后还跟着另一个我认识的人,千易贤。
这镇子真是太小,哪哪儿都能遇见认识的人。我摇摇头,看上去他们在谈论着什么,我就不上去打招呼了,还是默默路过吧。
我从后门拐了出去,结果,那两个人虽然没看我,但是也从后门拐了出来,我走进另一家店,刚在欣赏商品的时候,那两个人又走了进来,我虽然继续低头看商品,可被他们的存在弄得有些心烦,刚走出去,那两个人也走了出来,走进了另一家店。
这可就奇怪了,我本来不好奇,也被他们弄得好奇起来。这两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块儿逛街的关系,干嘛在各商店之间走来走去?而且,我看那老太太的样子,她一脸的紧张,时不时环顾着四周,仿佛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一样。而千易贤则是满脸的“关我屁事”,虽然老太太正在跟他说话,他却双目望天,呈放空状。
算了,不多管闲事了。我刚想就此离开,却听到那老太太用韩语很小声地对千易贤说:“那个女的,怎么老是阴魂不散?她不会听得懂韩语吧?”
得,她看见我了,不过应该还没有认出我来。
“啊,我认识她。”千易贤耸了耸肩,我却连忙挪远了一步,之前那事儿,天知道那老太太有没有对我怀恨在心哩!真是!然而千易贤下一句却是说道:“她听不懂韩语的,没事。”
喂——!我听得懂啊!而且,虽然没怎么跟千易贤说过,他应该也知道我听得懂啊!还是说,当了这么久的合租者,他对我连这点儿了解都没有?
然后……然后我听到了一句非常恐怖的话。
“我请求你……”那老太太说,“帮我杀了七夜雄治,好吗?我出多少钱都愿意。”
哇靠!
“拜托……”千易贤无奈地说,“我是个大学生,又不是杀手,您出多少钱我都没那个本事啊!”
“可是,我听说你是……”
“得得,你听说我是黑帮大头目的亲戚。”千易贤说,“可是我真的没那个本事!”
“那你帮我托个关系……”
千易贤瘪了瘪嘴,无奈地说道:“实话跟你说吧,跟我能扯得上关系的,一个是鸭子会,还有一个是叫什么苹果园的小帮派,鸭子会最近受到严重的打压,自己都管不过来,小帮派么,他们要的钱多,而且万一被警察抓住,肯定把你给供出去。就这么回事。”
“那个,小伙子啊……”那老太太仍然不依不饶,“你就不能想想办法?”
“办法倒是有一个。”千易贤说,同时露出神秘的微笑,“你去看心理医生,让他帮你打消这杀人的欲望。”
“不可以!”老太太立刻说道。
千易贤翻了个白眼:“看来你根本就不想从自己的困境中解脱出来,那我也就没办法啦!”
他转身走了出去,老太太也跟了出去,我站在原地望着他们,心里寻思着:我是不是该报警啊?不,不对,我又没有录音,报警也没用啊。不过,刚刚千易贤到底是真的忘了我听得懂韩语,还是故意让我听见?
旁边金发碧眼的销售员小妹跑过来,问道:“怎么了?你认识他们?”
我摇摇头,把手插进兜里,坐到休息用的椅子上,假装在等人,但实际上,我在考虑到底要怎么处理这件事。老实说,我今年见警察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若非万不得已,我绝不想再见一次。那么,要把这事情告诉别人吗?我想想又觉得自己有些傻。其实,那些口里说着要杀人的人,根本就没有几个是真下了手杀人的,说不定是我想得太多,实际上根本就什么事也没有,那老太太碰了个钉子就改变主意了也不一定。若是那样的话,如果我把事情说出去,岂非闹了大笑话?
想来想去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个由头来。见有一队人从店门口走进来,店内变得嘈杂起来,我便站起身,走了出去。
此时见面会显然已经结束了,人群正在渐渐散去,我看见玄晓之和几个诗社的人站在原地,正讨论着什么,苗嘉木也在其中,便信步走了过去。
“哟,兰兰?”玄晓之对我的出现并不惊讶,“我原先就想着你大概不爱来凑热闹,结果你在活动结束之后出现了。”她翻了翻台面上的东西,拿出一支笔递给我:“礼品就只剩下这个了,是别人挑剩下的,你将就着拿去吧,不嫌弃就好。”
我什么都没做,白拿了一支笔,哪会嫌弃什么。我看见玄晓之正在把桌上的东西收拢起来,一个诗社的社员看了看我,又看看玄晓之,说道:“社长,我刚刚跟你讲的话还没说完……”
“说吧。”玄晓之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答道。
“我觉得……我们是不是太商业化了?”那个大男孩说道,“我知道诗社发展必须要钱,可是……手游这东西,我看是弊大于利,您也不是不知道,不管社员还是粉丝,都有很多反对的。一方面这跟我们的诗没什么关系,一方面,咱不是搞这个的,手游发布没多久,已经发现很多bug了,改进都来不及……很多人都对我们粉转黑了你知道吗?”
玄晓之望着他,还没回答,我便忍不住插嘴道:“晓之,我也想问,你们做手游是为了什么?”
她抬起头,冲我淡淡一笑:“为了钱啊。”
我竟无言以对。
玄晓之笑着说:“你觉得,我们鹿鸣诗社一个月要花多少钱?”
我想了想:“几万?几十万?”
她保持着那恬淡的微笑,摇了摇头,说道:“我们诗社,每个月通过卖诗能够收回的钱,不到一千美金,网站的收入,还抵不上网站维护的成本。毕竟你要知道,现代社会,愿意花钱去读诗的人,少之又少。”
我当然明白,因为我也不愿意。我不愿意是因为我根本对诗没有兴趣,但我也是清楚的,上学的时候,就见到身边有不少人一边喊着“大爱晓之女神”,一边到处找盗版去看,甚至是问人家借了抄,仿佛这一部诗集卖几千美金一样——其实也不过是几个美刀,十几到几十人民币的东西。
玄晓之继续说:“我们鹿鸣诗社为了扩张,首先必须增加人手。可哪儿有那么多免费的人手?只好花钱请人,而且对于那些愿意义务劳动的,也必须示以大方,还有茶馆之类的装修,那和人手费用一样花钱,那你应该是看得出来的。”
我点头。
“而且……”她微笑着说,“因为诗集卖得不好,出版社是不会主动给出版的,都是自己出钱送去印刷、刊出、搞宣传。”
“那,你们一个月究竟能花多少?”
“几百万美元,上千万人民币。诗集没人买,去茶馆的人只是点最便宜的茶水,就能在那里坐一整天,根本收不回本来。”
我真是日了狗了。
她带着讽刺的笑容,继续说道:“然而,手游推出短短几天,虽然遭到许多非议,可是我们赚的钱比我们之前赚到的钱加起来都要多。”
我耸耸肩,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些事情,我是真心不懂的。
##第119章 开学季
离开会场之后,我骑上我的小电瓶车,回住处的路上照例路过了七夜家的房子,那儿看上去一片祥和,我从窗前经过的时候,金安蓝隔着窗子跟我打招呼,我朝她点头微笑。刚从那里经过,我突然猛一个刹车,差点把自己从车上甩下去。
要不要把今天见到的事告诉她?
可是告诉了又如何?他们会跟林书南一样逃开吗?不对,七夜雄治可是大集团的总裁,他应该有更好的手段才对。
我回过头,那扇窗前已经没有人,于是我放弃了告诉他们的想法,默默地回自家去了。
回到屋里,今天是房东太太做的饭,她的做饭水平不差,可惜式样太少,吃三顿就能吃腻。而现在摆在桌上的,是我已经连吃了三天的……土豆泥。
等我哪天有空,教她做个酸辣土豆丝吧。我想。
饭后房东太太去洗澡,我坐在沙发上,刚坐下,便又想起了今天的事。为防万一,我还是做点儿什么的好。可是,我该怎么对金安蓝开口呢?还是说,我该告诉林书南?
对了,告诉林书南!我应该告诉他的!我这么想着,虽然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这么想,明明直接告诉金安蓝要方便得多,而且,这时候告诉林书南这种事,也只是给他徒增事端罢了。后来想想,我或许只是单纯地想借此机会打个电话给他而已。
我犹豫了有十五分钟之久,终于把手伸向手机,可还没有摸到它,手机自己先响了起来。
我吓了一跳,一看屏幕,来电显示是林书南。
“喂?”我赶紧接起电话。
“接得这么快?”他在电话那头说,“莫非你在等谁的电话?”
“没有,我是正准备打电话来着。”我说。
“我没有耽误你吧?”
“不碍事。”
也许我该找个由头把那事儿说出来,可是此时此刻听着林书南的声音,我竟说不出口。他的声音里听不出感情,但我猜想他应该是疲惫的,甚至失望的或者痛苦的,我只是没来由地这么觉得。
“你现在做什么呢?”他问。
“我……我刚吃完晚饭,还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时间呢。你呢?很忙?”
“算不上很忙,不过确实不闲。”他说,“你的声音怎么这么消沉,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不是……是……也不是,不算是我的事。”我说,“我原本正在想要不要告诉你。”
他顿了一下:“听你这么说,看来不是什么好事啊。”
“嗯。”我说,“金安蓝的母亲来了加拿大,这事儿你知道吗?”
“……你告诉我我才知道的。”
“那,你有什么感想?”
“我?我没什么可说的。”他说,“我根本没见过金安蓝的母亲,也不知道那是个怎样的人。怎么,你见了她?那你有什么感想?”
尽管周围没有其他人,我还是压低了声音:“她要杀了七夜雄治。”
“……”林书南沉默了半晌,说道,“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又是在哪儿见到他的?详细说吧。”
于是我把今天看到的和听到的原原本本告诉了林书南,包括千易贤不小心把事情让我听见了的事,林书南在电话那头沉默良久,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了他皱着眉头思考的样子,想不到,如我这般脸盲的人,竟然也可以把一个人的脸记得如此清楚,甚至在想象之中都是纤毫毕现的样子。
“别担心。”他终于开口了,“我自有办法。”
“你该不会是在逞能吧?”我说。
“不。”他说,但是语气完全不能让人信服。
“书南。”我说,“这是特殊事态,你不能一个人扛着,就算不找我,你也得找人帮忙才行……”
“谢谢。”
“喂,我不是要听你说谢谢……”
“傻兰兰。”他在电话那头说,“我在你的培养下已经进步了很多了,我不会像以前那么乱来的。”
“我不信。”
“兰兰。”他说,“虽然我确实没什么力量,而且这些天来都把你抛下不管,但是我……一直在追求的东西,或许和你是一样的。”
我猛地一怔,这是……他所追求的东西和我是一样的?可是,实际上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啊!
“你该不会是故意说这话讨我欢心吧?”我说。
“我像是交际能力那么高的人么?”
“不像。”我说,“那么,你在追求什么?”
“我说了你可别笑话。”他说,“我追求的是世外桃源式的生活,一片蓝天,一块田,一个相爱的人……当然,还有一些钱。”
我差点笑了:“你这人真是……既不现实,又俗!”
“没钱可过不了安稳日子。”他说,“万一地震了呢?万一生病了呢?你说是吧!”
“好了好了,确实你的愿景还是很美好的。”我说,“就是有些遥远。”
“兰兰。”他的语气再次严肃起来,“遥远是遥远了些,我是想向着那个方向去的,你若是觉得和你的想法不符,就当我说的话全是在放屁好了,兰兰,我可不想拖你的后腿,因为……尽管上回我说过要了结这一切,可是究竟什么时候能够了结,我也不知道。”
“我明白。”我说,“你……你不必顾虑我,我自有想法。只是我刚刚告诉你的那件事,你真的有办法?”
“总会有办法的。”他说,“你放心。”
放下电话后,我摇摇头,他说有办法,也许是能解决的,毕竟我们虽然许多次遇到危机时刻,不过最后不都是顺利地过来了吗?然而这次是不一样,这一次,我无权参与。我甚至有点儿怀念那时我们一起从绑匪手里逃出来的时光。
房东太太从浴室里出来,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冲我说道:“你们过几天就要开学了吧?记得要好好调整一下作息哦。”
我扫了一眼日历,才意识到寒假已经过去大半,之前一直生活得全然没有时间观念,住得离学校又远,我几乎都忘了我是个大学生了。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有点对不起我的学费。
是么,就要开学了么?开学了,又要和林书南、苗嘉木他们一起上课了。这一段时间来,他们的生活应该是非常忙碌的,哪像我完全成了个闲人。我甚至有点忐忑,等见了他们的时候,还能像以前一样自在地相处吗?
唔,比起那个,开学日到底是哪天来着?得先把东西整理出来。我的笔呢?我的书本呢?好像还有些东西留在所罗门的房子里了,要不托苗嘉木带出来吧。那么,剩下的几天里,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总不能一整个寒假都宅屋里吧!
可是这么想着,却没想出什么想做的事情,或想去的地方,结果——我还是荒废了这个寒假。
从第二天开始,我再没有见到七夜家的人,也没有见到那个老太太,他们的房子仍在,看上去也和原本并无什么不同,仍然是安静祥和的样子,只是没有了人。三天后,我忍不住去敲门,但是没有人开门。
没有“出租”的牌子,我去网上查了查,也没发现这地方有挂牌出售,看来,他们就只是单纯地离开了而已,也许只不过是出门旅游,我想我大概没有必要担心。
开学典礼那天,我走进学校时,周围是形形色色的学生,虽然各不相同,但他们都三五成群,有说有笑的,一个人默默行走的我仿佛觉得自己成了个异类。林书南很忙,我猜他不会有时间来这里的。
“兰姐——!”苗嘉木的声音从后面由远及近而来,我连忙侧过身,以免被他一头撞倒在地上,他从我面前冲过去,冲出去好远才刹住车,回过头来冲着我傻笑:“兰姐……”
“你至于么,反应不够快的都得被撞死在地上,又不是多少年没见了。”
“兰姐~~”苗嘉木撒娇地说,“我这想你了嘛?”
“好了好了。”我抬手看看表,“还是先去小剧场吧,不然要迟到了。晓之呢?你没跟她一起来?”
“她呀……”苗嘉木无奈地摊摊手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这人不管做什么都要迟到半个小时以上的。”
“怎么,你没好好督促她一下?”
苗嘉木耸耸肩:“我也想呀!可是……我做不到啊!”他露出一副苦瓜脸来,看得我十分想笑。
“哎呀,还是先走吧!”苗嘉木说,“反正到那边发个消息给她,希望她能在开学典礼结束之前出现吧。”
我和苗嘉木一起走向小剧场,成为异类的感觉消失了。
柳泉经营学生会的成效非常显著,这次的开学典礼,比过去也都要更加有意思,各种表演和才艺展示将整个小剧场搞得热热闹闹的,不过,也有人小声在台下私语:“唉,看着这些人在这儿秀才艺,真觉得自己是个啥都不会的蠢才。
的确,要不是有这些活动,我真以为,这克莱登大学的学生都是些不学无术混文凭的家伙呢。
“嘉木。”我说,“这种活动你应该喜欢的吧?怎么不报个名?”
“哪来的饿那么多时间啊。”苗嘉木说,“我不是一直忙着鹿鸣诗社的事么?不过,这次有个节目是鹿鸣诗社的表演,我还给他们的编排出了点主意,算是间接露了一手吧。”
一直到鹿鸣诗社的表演就要开始的时候,玄晓之才终于出现了,她坐到苗嘉木的身边,小声问:“现在到第几个节目了?”
“马上轮到我们了。”
##第120章 再遇
鹿鸣诗社这次的演出,是以屈原的《九歌》为主题,结合中国传统音乐和舞蹈设计的,我不得不再次感叹,世间能人如此之多。他们的舞蹈虽然比不上专业水平,但传情达意之到位,令我十分叹服,灯光的运用也恰到好处。
苗嘉木得意洋洋地说:“为了这个灯光,我跟灯光师一起演练了好久!”
“是啊。”我说,“你真是挺厉害的。”
看着这些人的辉煌的时候,我不禁隐隐有些羡慕之意,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像那样光鲜……不,不对,我似乎不适合干那种大事业,我是不愿意像玄晓之那样为了一个“第一”的名号去拼命的,但是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干出一番自己的事业来,毕竟我还没有看破红尘到陶渊明那个程度。
说到底,想找个安安静静的地方,过安安静静的日子,只是因为现实纷扰太多,实在是令人焦头烂额。我才二十岁,哪里真的能那么看得穿,想必林书南也是如此吧。
“兰——姐!”苗嘉木拿手在我眼前晃动着,“怎么看着看着就目光虚浮,两眼发直了?”
我挡开他的手:“我是在思考人生!”
苗嘉木嘿嘿笑了起来:“我爹说了,年轻人要敢想敢做,别老思考人生,没点阅历的人,思考也思考不出什么来,自以为深刻,其实说不定就是瞎想呢。”
“你爹能把‘思而不学则殆’说得这么通俗,佩服佩服。”我说。
“对了!”苗嘉木一拍脑袋,“你之前发信息让我帮忙带的那些东西,我今天没背包,就没带过来。反正咱应该都有上普通生物学的课程,到时候我课前给你就行了。”
“也好。”我说,“正式上课是明天吧?”
“对啊,难道你还不知道?”
“我只是确认一下,总觉得寒假还有很久呢。”我说,“昨天看了看书,发现脑袋压根装不下东西,怎么这么快就开学了呢?”其实,我只是觉得自己马上又能天天见到林书南了,竟有些不安,我还没有做好再次在课堂上见到他的准备。
“不用急着看书嘛,反正只要一去上课,肯定马上就能找到状态了。”苗嘉木说。
“希望是这样的吧。”
一个节目结束了,我的话被淹没在掌声和欢呼声中,没有人接话,于是我们沉默,继续看演出,不过接下来也没什么节目了。开学典礼结束后,我和苗嘉木及玄晓之道别,那时,我真体会到了一些“依依惜别”的感觉。这么冷的天气里,我真的不想一个人回家。
可我还是得回去。
起着我的电瓶车,回到住处的时候,我已冻得两颊生疼,赶紧冲进屋去,屋里的暖气让我大松一口气,但是同时想到以后每天还要这样在寒风中来回,不禁有些胸闷。
以前虽然也是冷的,但是好像没有像这样为冷而烦恼过……对了,很久以来我都是和林书南一起去上课的。
我啊,真是被惯坏了……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来到教室的时候,教室里人还很少,我目光轻轻一扫,就看见林书南坐在教室右前方,那是他最常坐的位置。
我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他抬起头,淡淡地看我一眼,什么也没说。
“早上好。”我说。
“早。”他简短地回答,然后又把我上下扫视一遍,“你书包呢?”
“扔在原来住的地方了,我让苗嘉木帮我捎过来。”
他看看我,抬手帮我捋了一下头发,我一惊,往后缩了一下。”
“发型跟被雷劈过似的,”他说,“我没记得你生活能力那么差啊。”
我撇撇嘴:“这叫时尚,要你管?”
他于是不再说什么,低头看课本,我没有课本可看顿觉无聊,只好从兜里掏出手机来,心不在焉地翻着。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他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无聊了?”
“哪里。”我说,“我这不是在玩手机吗?”
“你都把同一个网页打开关上三遍了。”
“我乐意啊。”我说,“你看这网页图片,多好看!”
他摇了摇头,不再说话,我偷眼瞥着他,他看上去瘦了不少,而且脸色有些苍白。虽然是盯着课本,但是看起来他也并非聚精会神在学习。
“你在想什么?”我问。
他好一会儿才回答:“困……”
我刚想说那你上课睡会儿吧,只听“哐”地一声,苗嘉木以非常狂野的气势一脚把门踢开,大吼一声:“老子来也——!”把我和林书南都吓了一跳。林书南不由得嘀咕道:“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
“咦,你们在啊?这么早?”苗嘉木看见我们,也吃了一惊,“我还以为我是最早的一个呢。”
“你不会这么早来就是为了耍帅吧?”我说。
苗嘉木撇撇嘴,走过来,把我的书包拿在手上:“来,叫爸爸就给你。”
“……你好无聊。”
“不叫爸爸我不给你。”苗嘉木微笑着说。
“哦,那送给你了。”我说。
他愣了一下:“你不用这么大方吧?真不要了?”
“反正你也不给我嘛。”我说,“看样子你好像很需要的样子,那就给你啦~”
“兰姐……哦不,兰爸爸!我刚刚的话全是胡说,你还是收下吧!不然你让我怎么处理这个?总不能真的不给吧……”
我挑着眉毛看着他,想看看他接下来还能说些什么,但是,林书南突然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抢过了我的包,放在我的桌上,同时嘟哝了一句:“无聊。”
我斜了他一眼:“为无聊的事情而快乐,这才叫青春。”他没理我,看样子这家伙今天不太想说话。
我打开包查看,苗嘉木还是很细心的,该有的东西都给我装包里了,还放得整整齐齐。
“谢谢啦~”我说,“有机会请你吃东西。”
“不用谢!”苗嘉木一边说着,一边蹦蹦跳跳地坐到座位上去了,“毕竟父爱是不求回报的!”
这小子!!!
我摇摇头,瞥着旁边的林书南,他仿佛没听见我们的互动,单手托着腮,眼睛仍看着书本,一脸的疲惫。我拿出书本,也和他一起翻看起来。
老师进门,上课铃,老师开始讲课,一切都和以往并无什么区别。开学伊始的紧张心情不见了,决定要好好学习的上进心也不见了,不一会儿,我就开始昏昏欲睡。
“咚!”
我听见一声响,扭头就看见林书南砸在桌子上睡着了,能这样一头砸下去,看来真的困得不轻。我伸手到他脸前晃了晃,当然他全无反应。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好像真的是累得够呛呢。
我于是尽量缩小声音,小心翼翼地继续听课,但是,感觉到边上有一个人睡着,我竟然总不能静下心来,听一会儿课,我就忍不住回头看他一眼,老实说,这家伙无论醒着还是睡着都不怎么帅,只能说是面貌清秀。但是,看着看着,我就不由自主地心跳加速了。
天,我到底是为什么会喜欢上了这么一个算不得优秀,也不是大帅哥,还动不动给我添麻烦的男人啊!
“同学们!”老师敲着讲台,“我要讲评分标准了,各位收起心来,听听好!”
我连忙拿出手机,把老师的幻灯片拍下来。有一个三~四人一组的小组作业?我侧头看看林书南,不知他有没有时间来做这种作业,该不会拖我的后腿吧?
这么想着,我又开始想入非非了,于是,老师接下来讲的东西我全没听进去。
不知不觉一堂课就这么水了过去,下课铃声响时,我推了推林书南:“喂,下课了,该走了!”
他没反应。
“书南!”我声音大了些,“这里还有别的学生要上课呢,要睡到别的地方去睡。”
仍然没反应。
我抬头看看,已经有不少下一节课的学生走了进来,我更用力地推他:“喂!醒醒!”
“……”没反应。
我把手放在他的额头,嗯,应该是正常的温度,既没有变凉也没有变热,我摸了摸他的脉搏,脉搏也正常地跳动着,看样子不是生病,只是单纯地累了而已,我看着他熟睡的脸,不禁有些不忍,我甚至不知道他在忙哪些事,把自己累成了这样。但是,我还是狠下心来,狠狠地把他摇醒。
“&$*%(#(^……怎么了,已经下课了?”
“你怎么累成这样?”我说,“叫你半天都不醒。”
“哦……”他站起身,结果稀里糊涂中撞到了桌沿,又摔了回去。
“小心点啦!真是的,既然这么累,就不要来上课了嘛!”我说,“第一节课又不会点名。”
他挠着头说:“我本来还以为我能撑得住的……”
“好了,走吧!你接下来还有课不?”
“暂时没课,不过下午还有课。”
“那我们找个自习室坐一会去?”
他抬眼看了看我:“你没课?”
“有课。”我说,“但是没关系。”
他摇了摇头:“你去上课吧,我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
说着,他便背起书包,朝教室外走了出去。
##第121章 临终者
这一个上午,我都在想,我到底是应该高兴还是悲伤。毕竟,我们之间的关系虽然有所隔阂,但那并非疏远。我们仍旧是互相关心的。
可是这不是最好的状态。
我在教室里咬着笔杆子的同时,他不知在何处休息,又或许根本没有休息,而是撑着疲惫的身子继续忙碌着。我也不是曾经那个霸气的我了,关系越近,我越是感觉到,有些事情是我不能插手的。
但我不能控制自己的心。我听课心不在焉,还好老师没叫人回答问题,下课走出教室时,正巧见到玄晓之,我一时脑袋发堵,差点把她叫成“芊骊”。我发现自己不能插手却又放不下心,这让我很无奈。
“兰兰!”玄晓之抬起手招呼我,“开学第一天,感觉怎样?”
“也就那样呗。”我耸耸肩说。
“一起吃中饭?”她说,然后露出一个狡猾的笑容,冲我吐吐舌头,“其实我应该还有一节课,我偷偷溜出来了,那老师身上香水味太重了。”
“吃什么?”我说。
“凉面如何?”
“我倒是无所谓。”
“你好像兴致不高嘛,想什么呢?”
“没,只是有点累。”
她也没再多问,只顾自向前走去,走了一会儿,她开口说道:“我猜你想知道袁芊骊的消息?”
我没回答。她轻轻笑了笑,说:“这几天我天天在医院照顾芊骊来着。”
我吃惊地扭过头:“我……我以为林书南不会愿意让别人帮忙。”
“他确实不愿意。”玄晓之一脸轻松地说道,“不过,对付那种烂好人嘛,就是要用‘死缠烂打’这招,我祛痘去了额,他把我赶出来不成?”
死缠烂打!
我竟没想到还能这样,不,我根本没往这个方向想过,事实上,与其说林书南不愿意,我自己也是不想见到芊骊的,看到那样一个濒死状态的人,总会让人胡思乱想。
“那……那袁芊骊愿意?”我说。
“芊骊现在什么都不管了,在她眼里,谁出现都一样。”玄晓之说。
我们继续向前走着,我的心开始骚动起来。我觉得,我或许应该去医院看看袁芊骊,也应该问问林书南关于七夜家的事情,虽然帮不上什么忙,但我想知道现在事情怎么样了。就算是身为朋友听听他的倾诉也好,我不该自己给我们设下了一条分界线的。
吃完饭,我就去找他。我想。
午饭过后,我在西教学区的花坛附近看到了他,他坐在长椅上仰头呈思考人生状,一直到我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他才扭过头来。
“这些天都发生了什么?”我说。
他用分外迷茫的眼神看着我。
“你憔悴了很多。”我继续说道,“我想知道,到底有多少事情压着你。”
“能有多少事呢?”他说,“芊骊,七夜家,养父母,还有你。”
“我?”
他摇摇头:“不,你并没给我添什么麻烦,只是,我不知道自己该以什么样的面目来面对你……也许那天是我太冲动了,如果我们仍然只是普通朋友的话,事情会好办得多。是啊,我一直害怕失去你,可又不敢靠得太近。”
我轻轻叹息一声:“这一点,我们是一样的呢。”
他望着前方,我问道:“七夜家的事情,怎么样了?”
“他们暂时离开了。”林书南说,“这个倒是不用太担心,毕竟是久经沙场的人,他们能处理得好的。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确实他们比我智慧得太多。”
“历练出来的。”我说,“那么,你的养父母怎么样了?……袁芊骊,怎么样了?”
“芊骊还是时好时坏的,下不了床,我估计最多活不到这个暑假,我的养父母么……我为了躲开他们,又换了个住处,近几天倒是没有听见他们的消息。”
“你又搬家了?”
“是啊,这几天,除了芊骊的事,最伤神的就是搬家。不过,现在已经几乎弄好了。”他冲我笑了笑,“不用担心。”
“我想去你的新居所看看。”我说,“还有,我想去看看袁芊骊,今晚。”
他有些惊讶地看着我,犹豫了一下,说:“好吧。”
我愣了一下:“我以为你会说袁芊骊现在不适合见人。”
“已经无所谓了,见不见的。”林书南说,“人生来不过是一堆蛋白质组合体。”
“那么,我晚上五点半下课,我们一起去,还是医院见?”
“医院见吧。”
……
因为是冬天,天黑得早,晚上我到医院的时候,虽然时间还不晚,但是天色已经全黑了。我在住院部的走廊走过,正巧碰见一个认识我的护士,她笑着对我说:“已经好久没看见你了,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呢。”
我这个脸盲症一时没想起来这护士是谁,只好尴尬地笑笑,说:“是啊,好久没来了。”
这消毒水的气味,熟悉而陌生,空气中传来孩子的哭声,护士们的脚步声,和有人窃窃私语的声音,医院的环境,总是让人心中有几分忐忑。
我走进了袁芊骊的病房。
很安静,那张床用帘子挡着,虽然帘子没有全拉上,但从门口是看不见帘子里面的情形。我犹豫一番,决定站在这儿,等林书南出现再进去。
等了很久,等到我几乎已经闻不出消毒水的气味了,林书南才终于出现。他一露面,就说道:“抱歉,来晚了。”
他比我先一步跨进了病房,病房里仍然静悄悄的,他径直走过去,将帘子掀开了一角,我不确定我是否听见了帘子里有人说话。他转过头,示意我过去。
袁芊骊静静地躺在床上,半睁着眼睛,我差点倒吸一口凉气——因为……因为她那张算得漂亮的脸早已面目全非,发满了不知是并发症还是什么的红斑,在那一瞬间,我只想扭过头去,但我没有,我只是把目光抬高了一些。
林书南看着我,叹了口气:“很丑吧?”
“不,我只是有些……吃惊。”我说。
袁芊骊躺在床上,微微地张开嘴巴,说了什么。她的声音非常微弱,我根本听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但是林书南显然明白了。
“你好好养身体。”林书南说,“别的事情,交给我。”
他直起身,到饮水机那里,用水浸润了纱布,给袁芊骊湿润嘴唇。我看他的样子,再看看一动都不能动的袁芊骊,竟有一种恐慌感。
总有一天,我也会像那样的。我想。我会老得不能动,或者是病得不能动。我不期待有人像这样照顾我,我只是害怕自己会变成这副模样,我也害怕我所爱的人会变成那副模样。命运面前,再美好的容颜,再强健的体魄,也禁不住摧残。
林书南跟袁芊骊说了一些话,然后在病床边上坐下,我也坐到病床边的椅子上。他说:“兰兰,我原本是不想让你见到她的……那样的情景,无论谁见了都会心情沉重。但是今天你跟我提出来的时候,我竟然没想到拒绝。”
“我应该谢谢你没有拒绝。”我说,“有时候生活中多一些沉重也未必是坏事。而且……我想告诉你,你不是孤身一人。”
“是么?”他说,他抬起头看着门口,医生进来了,他看了看袁芊骊的情况,用平静而严肃的语气对林书南说:“还是不适合化疗。”
林书南点点头。医生说了一大堆注意事项,听得我吃惊无比——一个人的生活中竟能有如此之多的禁忌和危险!林书南大概不是第一次听了,但他还是听得很认真,频频点头。
医生没有一个词,谈及死亡,他总是说,“治疗”,“治疗”,“治疗”,“休养”,但是,任何人看了袁芊骊的样子,都不得不想到死亡。想来,医生也是明白这一点的。
医生离开后,林书南又和袁芊骊说了几句话,随后他说道:“芊骊要睡觉了,我们到休息室去坐一会儿。”
医院的家属休息室里此刻并没有人,只有杂志孤零零地放在杂志架上。我们在椅子上坐下,林书南侧过头看着我。
“你刚刚说我不是孤身一人。”他说。
“是的。”
他呼出一口气,像叹息,又像如释重负:“我自从离开了中国之后,总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怀疑,而且,我相信,身陷麻烦的我会给别人也带去麻烦。”
我把手放在他的肩膀,说:“这话还真没错,不过,麻烦事儿一旦过去了,就会变成珍贵的回忆。你知道吗?我前段时间啊,常常会怀念我们一起被绑架的日子。”
“……你这傻娘们。”
“我是说真的。”我说,“所以啊,我不怕你给我添麻烦,我怕你不给我添麻烦。书南,你太习惯于把别人从自己身边推开了,这样只会起到反效果的。”
“谢谢。”他说。
再次进入病房时,袁芊骊正在睡眠状态。这一次我能够正视她的脸庞。她的脸虽然显得丑陋,表情却是十分安详,全然看不出被病痛所折磨的痛苦。
“我现在只求她能够少一些痛苦地走过最后一程。”离开的时候,林书南说。
##第122章 给人一巴掌是很开心的事
我不知道现在是几点了,总之街上人已经挺少,林书南说:“你不是想去我住的地方么?我带你去。”
我跟着他,走上了一条我所不熟悉的路。我试着想清楚这是什么地方,但是我发现自己几乎一次都没有来过这条路。这路上,有不少不知道是经营什么的店铺,在很多店铺的门口,都站着叼着烟,一脸痞气的青年,还有一些千娇百媚的女子在路边,一边看着报,一边用眼瞄着路人。
“这位先生,过来玩呀~”一个年轻而美貌的女孩走过来,走到林书南的面前。她说的是不标准的中文,我抬眼看着她,这女孩有一张亚洲人的脸。
“不玩。”林书南淡淡地说,“你这可是犯罪。”
我耸耸肩,加拿大政府承认做鸡的合法性,但大街上拉皮条是非法的。我朝这姑娘笑了笑,说:“难道你没看见我的存在么?”
她笑得更加灿烂了:“看见了呀!哎呀,可是你们一看就不像是夫妻关系。怎么,我没说错吧?”
她的仿佛受过特殊训练的笑容让我十分恼火,我冷冷地说道:“不管是什么关系,在女孩面前对她身边的男人拉皮条,你觉得合适么?”
林书南拉住我的手腕,说:“兰兰,算了,我们走吧。”
我正迈步想走,那女孩却不依不饶地继续说道:“哎哟,矜持什么啦?人都有正常的生理需求的呀!来来来,小哥哥,别害羞,跟我到这边来,保管你舒服。”
“你再缠着,我报警啦!”我说。
她一听,一双大眼睛一瞪:“报警?你以为我是好惹的?你没有证据,报警也没有用!”
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得了吧姑奶奶,你还让不让人好好走夜路了,这街上男孩子这么多,非要盯着我身边这个,欺负他面善呀?”
那女孩看了我一眼,又扫了扫我身边的林书南,我赶紧用眼神示意林书南,让他帮我说几句,可是林书南正组织着语言,那女孩突然伸手,摸到林书南的下腹,然后一双手向下方探去,林书南大吃一惊,猛然向后跳了一步,同时一巴掌挥出去,“啪”一声清脆的响,落在那女孩脸上。
女孩吃了一惊,娇媚的姿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满眼的泪水,她抬起手,指着林书南:“你……你你……”却说不出什么来。只见她双脚一跺,朝我迈进一步,抬起小手一巴掌就挥了过来,但是我在空中就接住了她的手。
“够了吧。”我说,“不要缠上不该缠的人,拉你自己的皮条去。”说着,我松开手,拉住林书南的手腕径直朝前走去。
走到拐过一个路口,那女孩定然看不见我们的时候,林书南开口说道:“兰……”
我突然一转身,给了他一个耳光,虽然很轻,但是他明显地愣住了。
“我做错什么了?”他轻声地说。
我朝他竖起一根手指:“这一巴掌,是我替那个姑娘家打的。”
“喂,不会吧?我刚刚只是一时情急而已啊!而且,那个姑娘那么死缠烂打,我也真是没办法啊……”
“那么,如果她只是一个推销员,对你这样死缠烂打一番,你会像这么暴力以待吗?”
他沉默了一下,辩驳道:“年纪轻轻,身陷风月,我对她没有好感也很正常嘛。”
“你也不看看她穿用的什么。”我说,“虽然打扮得华丽,但她的衣服,我看得出是次级货,而且她脸上还有化妆品过敏的痕迹——干这行的人是绝对不希望自己的脸过敏的,除非她是真的穷,又或者,她的经济权根本不掌握在她自己手里。”
“你的意思是……”
“那天听了千易贤和金安蓝她母亲的对话之后,我试着去查了鸭子会的资料。”我说,“鸭子会的事没查到多少,但我知道了,有一些黑道上的人,专门把穷苦的亚洲女孩骗到这儿来,做这种肢体生意。”
他惊讶地盯着我:“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我轻轻叹了口气:“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要不是知道这一点,第一次见面我就把你这可恨的家伙给揍扁了。”
“唉,结果我今天还是挨了你一下。”林书南哀怨地说。
“嘿嘿。”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其实,我只是想找个理由打你一巴掌而已,毕竟啊,这些天来你可是给我添了不少烦恼呢。”
“你……太恶毒了。”
“不过,现在,咱们两清!”我说,“如果你觉得不服,再给我一个耳光,或者一个毛栗子,也可以。但是啊,我是想说,以后有什么困扰,有什么心事,不要自己一个人承担,也让我帮你分担一部分。其实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可避讳的,我们仍然是朋友。”
他看着我,想了一会儿,说:“手伸出来。”
我不明所以,乖乖地伸出手。
“掌心向上!”
我把手掌翻过来,这时候我好像有些明白他要做什么了,但是已来不及躲,他给我的掌心轻轻地来了一巴掌。
“两清!”他说,然后我们都笑了起来。我们的样子一定十足像两个傻瓜,但我不介意,他也不介意,我只觉得自己心中像有一块大石头落地,该要释怀的,最终还是释怀了。
我跟着他,走向未知的方向。在一幢小屋前,他终于停下。这幢屋子,比起他原来住的地方要少了几分大气,但是对于一个独居的人来说,这大小是刚刚好,而屋前屋后的植物,则更装点出几分生命的温情。他开了门,我闻到了一股木质家具的味道。
屋内的东西很少,而且没有任何装饰品,让人根本看不出是有人居住的地方。但是当他走进厨房,在那里喊着“你要喝点儿什么”的时候,我觉得这样也不错。
“给我来杯白的!”我喊。
“这儿没有AD钙奶!”
“你妹的,我是说白开水!”
屋内没有电视,在茶几上,放着几本崭新的杂志,我拿起来随意翻看,林书南从厨房出来,说道:“你觉得这地方如何?”
“比我想象的要好。”
他轻轻一笑:“我以为你会说人情味不足。”
“乍看起来是这样。”我说,“但是老娘今天心情好——还要多亏了那个缠住你的女孩。”
“哎哟,找到由头打我一巴掌就这么开心?”
我笑笑:“有些东西,采用粗暴的方式宣泄出去,要比一直冷藏着好太多。”
他在我身边坐下,我放下杂志,靠在沙发的靠背上,有那么一会儿,我们两人都没有说话,我用瞥着他,他的眼睛里仿佛有光芒闪动。过一会儿,他开口说:“我这些天都冷落了你。”
“我已经惩罚过你了。”我说。
“兰兰。”他把手放在我的头顶,“那么,今天就让我对你吐露心声——我不要失去你,无论发生什么,即便我粉身碎骨,即便……即便你可能也被我扯进麻烦。”
我抬起手,握住他的手腕:“我这一生能够想到最浪漫的结局,一个是跟你白头到老,另一个是跟你一起遭天打雷劈。”
他大笑起来:“这死孩子,就会说大话!”
我们坐在沙发上,聊起最近发生的事,聊起杂志上登载的明星八卦,聊起科学家有趣的新发现。我们暂且不谈现实,不谈许多纷扰。聊着聊着,话锋渐渐淡去,不知不觉间,我已昏昏欲睡,浑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一个激灵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睡着了,身上盖着一条薄毯子,林书南在旁边也睡着了。
我站起身,把毯子盖到他身上,悄悄退了出去。
回去的路上,仍然经过了那条路,有几个小混混对我吹口哨,但我并未感到不快。我想我得回去好好睡一觉。
然而,走到一间小宾馆门前,有人叫住了我。
“姑娘!”
声音有点耳熟,我扭过头,看见之前看见的那个女孩正坐在宾馆台阶上,楚楚可怜地望着我。令我吃惊的是,她额头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痕,血流出来,渗出狰狞的红色。她的眼睛红肿,显然是刚哭过,脸上的妆容也因为哭泣而花了,青一片红一片的,似妖又似魔。既可笑,却又惹人怜爱。
我快步走过去:“怎么了?”
“能……借点钱吗?”她说,还带着抽泣的声音,“我弄脏了宾馆的床,没有钱赔给他们。”
我掏口袋,摸出两百元钱:“够吗?”
她点点头接过钱,转身就要走入宾馆,却脚下一软,一个趔趄。
“我陪你进去吧。”我说,“唉,这可真是……”
宾馆老板娘正坐在前台,见了这一幕,讶然道:“我不是说了明天再给钱也可以的吗?”
姑娘摇摇头:“我这副样子不能见客,如果不向人借的话,明天一样是给不出的。”
老板娘叹了口气,接过钱,我忍不住问道:“这究竟是怎么了?怎么好好地就……”
“还能怎么样?”老板娘说,“被客人给打的呗。”
##第123章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我心里一阵沉重,女孩抽抽噎噎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她和客人原本谈好了价钱,已经到了床上了,没想到她却突然来了姨妈。正在兴头上的客人被浇了一头冷水,勃然大怒,甩手就给了她一耳光。
我听了不禁有些愤慨,但是,一个耳光也不至于这样啊?难不成失传已久的铁砂掌又重现江湖了?
女孩抽起了一会儿,继续说道:“他打了我,就要抢走我的包,我包里有很多钱……好几百块呢!我就赶紧去护住我的包,他看我护着包,就骂我贱,还把我包里的化妆盒拿出来,砸在我头上,又踹了我好几脚……最后……最后他还是走了,我的包也被拿走了……”
“唉……”宾馆老板娘叹息一声,“挺标致的一个女孩子,那男人也是下得去手。喏,这些纱布,你先拿去用着。”
她依旧抽泣着,接过纱布自己包扎,我一边帮忙,一边问道:“包里到底有多少钱?”
一说到这个,她哭得更厉害了,好半天才说出话来:“我这个月的钱,全没了,而且……而且我这副样子,这几天也没法再干活了。这样的话……呜呜呜……他们也会打我的。”
“他们?”我疑惑道。
她摇摇头,表示不愿再说,我也不再问。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站起身,说道:“谢谢。”
“不必。”我说,“你接下来,是回家?”
“回我该回的地方。”她说,“今天真的谢谢你,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你不是个坏人。”
她朝宾馆老板娘点了点头:“也谢谢你。”说完,她朝门口走去。
“等等!你叫什么名字?”我喊住她。
“洪静真。”她说。
她走了出去,老板娘再次叹道:“唉,这姑娘也是够可怜的。”
我也叹口气,走出去,门外有摩托车开过的声音,我走出宾馆时,那女孩已不见了踪影。
这天晚上我睡了个安稳觉,第二天早晨,是八点钟的课,我到那儿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教室里了,我眼光一扫,就看见千易贤坐在最后一排。
我走过去,在他的前排坐下,顺便回头打了个招呼:“早!”
“早。”他不咸不淡地回答。
“真是,对原来的室友一点都不热情,我还想跟你说说话呢。”我说。
他略微抬起眼睛:“什么?”
“你知道我会韩语不?”
“知道啊。”他说,一抬手,却碰倒了桌上的杯子,“哦,我的妈呀!”
我眼疾手快地把杯子接住,扶正:“那么,上回你跟那个老太太的对话,是故意让我听见?”
他没回答。我继续问道:“你为什么要让我听见?”
“因为有趣啊。”他说道,“我还以为你会报警呢。”
“我一点都不想再和警察打交道。”我说,“而且这事儿一点都不有趣。”
“我觉得有趣。”他说。
“对了,还有一件事要问你。”我说,“有传闻说,像鸭子会这样的组织,会从亚洲骗一些穷苦人家的女孩子过来,在这儿做些……那方面的生意,是吗?”
他抬头盯着我:“怎么了?你被哪个看上了?”
“我去你的!不过,你这样说,就是说此事属实了?”
“我是没听说鸭子会干这事儿,不过,想来他们干这事也不会轻易让人知道。”千易贤说,“不管你是从哪儿知道这回事,我得提醒你一句,不要轻易和那些事扯上关系迷你不是救世主。”
“是啊,我不是救世主。”我说,“我只是想知道,是不是真有其事。”
“也许有吧。”千易贤说着,这时老师走进了教室:“后面的同学把电脑收起来,我们要开始上课了,我们的概率论课程……”
“日了狗了!”千易贤跳起来,“我走错教室了!”说着,他匆匆忙忙地收拾起东西,在全班同学的哄笑声中冲了出去。老师淡定地说:“我每学期都能看到几个这样的。”
我环顾着周围的老师和同学们,气氛一片祥和,昨天晚上的事仿佛只是一场梦,我想起那个女孩,看上去,她的年龄和我相差无几,甚至比我还小一些。我不知她为何走上了那条路,但是,很显然地,她并不喜欢那样,却干得很卖力。
手机震动了,是林书南发来的消息,他把他的课表发给了我,问我:“你看看我们有多少门课是重合的?”
“今天下午的实验课是一起的。”我回复他,“下课一起走?我还得借鉴下你的实验数据。”
他回:“好。”
第一堂实验课并没有做实验,只是听老师讲课,因此很快就结束了,我们走出教室的时候,天色还很亮,林书南说:“先去吃饭吧。”
“嗯。”我说,“你还没有去过我现在住的地方,要去看看吗?”
他想了一下,说:“……我原本想说到我家去吃饭的。”
我笑了:“那当然好,那,明天再去我那里。正好,我想看看昨天那个女孩子在不在。”
“你还对她感兴趣上了?”
“是啊,挺有趣的不是吗?”我说。
我们路过那条路的时候,果然又感受到了一股俗艳的气息,我原以为,那个女孩受了伤,暂时不会出来,没想到我在一家酒吧门口看见了她。她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半真半假地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对一群路过的青年说着什么。那群青年却是对她并不感兴趣,转身便走了。
我看见她的脸,额头上还包着纱布,脸上还留着乌青的颜色。她一抬头看见我和林书南,脸猛地一红,转身躲进酒吧里去了。
林书南也看见了她,不由得抬起自己的手看着,疑惑道:“我应该没用那么大的力气才对啊,铁砂掌练成了?”听得我哭笑不得。
“呐,兰兰。”林书南说,“那个女孩,你知道怎么回事吗?”
“知道啊。”我说,“昨天回去的时候,我看到她了。”
“嗯?发生什么了?”
我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告诉林书南,林书南不由得叹息一声。
“这世上遭受着痛苦的人,还真够多的。”他说。
“她昨天大约也是看你面善,觉得你下不了重手的吧。”我说。
林书南摇摇头:“我以前住在中国农村的时候,听别人提起加拿大,说这里的天很蓝,水很清,法律很完善,人们都很热情善良。真的来了这里,才发现,躲不掉的东西还是躲不掉的。”
今天,林书南的家里看上去比以前多了几分味道。我环顾了四周,发现墙上多了两条挂毯,桌上还放了装饰用的相框。林书南说:“菜我今早已经买好了,我去做饭。”
“你早就预备着我要来?”
“不是。“他说,”只是以防万一,怕你来了我招待不了。”
“招待不了,我又不会责怪你。”我说,同时心里暗暗窃喜。
“嗯,可是我要讨好你。”他说。
他知道我不喜欢香菇和香菜,知道我喜欢咸味和辣味,当然,他做的菜,都是我喜欢的口味。
“辛苦了。”我说。
“我不是说了么?要讨好你的。”
“那么,作为回报。”我说,“明天我请你吃饭。”
他却是说道:“明天不行。”
“怎么了?”
“明天,我想在医院待一晚上。”他说。
“这样。”我说,“别太累了。”
“昨天睡了个好觉。”他说,“已经轻松多了。”
坐了一会儿之后,我们到院子里去站了一会儿。说是院子,其实只是一块非常小的露天地,因为缺乏打理的缘故,里面长满了杂草。站在这里,抬头可以看见星空,今夜天气很好,星星都很明亮。
“等有了时间,要搞个大点的院子。”林书南说,“种点花,再养一条大狼狗。”
“为什么是大狼狗?”我说。
“因为在所有的狗里,你最像大狼狗。”
“……形容一个人像狼狗可不是什么讨喜的事,一般不是应该说美若天仙什么的吗?”我说,“狗的寿命只有十几年诶,你咒我啊?”
“呃,好吧,那么你像哮天犬?”
“……信不信我咬你!”
过了大约有半个时辰,星辰渐渐隐没在了白云之后,我说:“我得走了,明天见。”
“回去的路上如果遇到那个女孩的话,替我说声抱歉。”林书南说。
“我会的。”我说,“可惜我们也只能为她做到这些了。”
回去的路上,我果然又看到了那个女孩,她的脸上带着一丝丝疲惫,但是显得挺高兴。我看到了她,刚打了个招呼,她的脸就红了。
我走过去,她有些局促地低下头,轻声说:“昨天谢谢你了,我……今天运气还不错。”
“那就好。”我说,“我诗来帮昨天那个男孩子,跟你说声抱歉。”
她猛然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说。
“不,我只是没想到,他还会为那件事情道歉。”
我把手轻轻放在她的肩膀,但是她挡开了我的手,说:“谢谢你们,你走吧,他们就要来了。”
“‘他们’是谁?”我问。
她面有难色,我说:“我只是问问而已,不是多管闲事。”
但她只是摇摇头,随即站起身:“你走吧,我不想让他们看见我跟你在一起。”
我于是退到一边,但我没走,我躲在不远处房屋的阴影里,偷偷地看着她。
##第124章 鬼屋之行
过不一会儿,一辆摩托车出现了,摩托车上是一个体型健硕的中年男人。他麻利地把摩托车停在路边,跳下车来,走到那女孩面前。
“静真。”他对那女孩直呼其名,但是语气中没有丝毫亲切可言:“今天的生意怎么样?”
洪静真从包里掏出几章钞票,递到那男人手里,男人接过钱看了看,什么也没说,顺手把钱塞进了口袋,转身便跨上摩托车,绝尘而去,我默默地记住了他的容貌。之后的几天里,我常常在路上遇见这个叫洪静真的女孩,但是却再未见到过那个身份可疑的男人。
一个星期后,我正一个人坐在学校食堂吃饭,就听到苗嘉木一边喊着“兰姐”一边冲了过来。
“别那么大声,周围人都看着我们呢。”我对他说,“你今天中午不是有课?怎么这么早就来食堂?”
“哎呀,为了早点吃饭嘛!”他说,“兰姐,我还有个消息,哦不,邀请呢!”
“是什么?”
“鬼屋。”苗嘉木两眼放光的说,“镇上新开了一家很不错的鬼屋,我在邀请朋友们周末一起去。”
“鬼屋……”我琢磨着。
“兰姐,你犹豫什么,不会怂了吧?”
“去你的,我只是在考虑时间够不够。”我说。
“这才开学多久,你就开始忙成狗了?”苗嘉木说,“这要是到了期末,岂不火葬场?”
我转念一想,鬼屋,恐怖的地方,虽然不是我喜欢的第二,不过,用来换换心情倒是十分不错。
“应该是有空的。”我说,“你还打算邀请谁?”
“所有我认识的人。”他说,“不过嘛,鬼屋这地方,恐怕会有很多人不想去吧。兰姐,说不定,到时候还得你来撑场面哦~”
“我倒是很久没玩过鬼屋了。”我说,“说不定会闹笑话呢。”这么说着,我却从心里升起一丝期待来。正因为很久没去过,我几乎不记得鬼屋是副什么模样,只记得里面黑暗,有着奇奇怪怪的声响,还会有人跑出来吓人。我突然觉得有点想看看鬼屋的样子了。
这天晚上,我接到了林书南打来的电话:“你去不去鬼屋?”
“哦?苗嘉木也邀请你了?”
“是啊。”他说,“我知道他肯定也叫了你的。”
“我想去看看。”我说,“你呢?”
“虽然事情挺多,但我觉得换换心情也不错。”林书南说,“我倒是挺想看你的笑话的。”
“是我看你的笑话才对吧?不过,我倒是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答应了。”我说。
“越是忙碌,越是要忙里偷闲,否则容易钻牛角尖。”林书南说,“我是最近才领悟到这个道理。”
周六,实际出现在鬼屋门口的人有:苗嘉木,我,林书南,千易贤,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小伙子,我到那里的时候,那俩小伙子正在大吹牛皮。
“我跟你说,我小时候,在坟头上都睡过!鬼屋什么的,根本就不在话下!”
“睡坟头算什么?我啊,初中的时候在生物实验室里跟骷髅头跳迪斯科——那可是真正的骷髅头!”
他们虽然吹得高兴,但是林书南一脸的不信,千易贤则是故作深沉地望着那鬼屋门口的帘子,仿佛要看穿里面有什么似的,只有苗嘉木跟他们应答几句。我走过去问道:“嘉木,你认识他们?”
“不认识。”他说,“只是正好在这儿碰到的。既然我们这边人都到齐了,我们进去吧。”
“哟,你们还带女孩子啊。”那两个小伙眯着眼睛打量我,“女孩子可不太适合这种地方啊,吓尿了怎么办?”
“别乱说,我兰姐很厉害的。”苗嘉木说。
“好了,进去吧!”我说,“谁打头阵?”
“我来。”林书南说。
鬼屋外的工作人员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小的联络器,说是紧急情况下使用的,我随手把它塞在口袋里,跟在林书南身后走了进去。
光线暗了很多,各处传来恐怖的音乐和诡异的哭泣声,林书南拉住我的手,说:“兰兰,感觉如何。”
我抬眼看着周围,但是四周一片黑暗,看不见鬼,也看不出鬼神会从哪里出现,而正是这种未知让我感觉心跳加速。我知道,只要往前走,就一定会有什么东西出现——它是会出现在一步以后呢,还是二十步以后呢?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好像有点儿气氛。”
苗嘉木在我身后打着抖说:“我的天,好可怕!好可怕!”
“还什么都没出现呢,这就可怕了?”我说。我扭头想看看千易贤什么反应,可是他却背对着我,面对着鬼屋的帘子呈面壁思过状,我看见他的腿在隐隐发抖。
“走吧。”林书南说,刚跨出一步,只听一声尖锐刺耳的,仿佛指甲划过黑板的声音响起,我明显感觉到他的脚步顿了一下,同时,我的心跳也急遽地加速起来。
靠,本来不觉得,鬼还没出现,我就紧张成这样了!
突然,我感觉到右边的墙上出现了一个缺口,一股阴风吹将出来,有人阴沉沉地在我们耳边说道:“还我命来……”
“啊——!!!!”一声尖叫,是从我身后发出来的,但我听不出那是谁的声音,反正,反正不是我。我虽然心脏都快要从嘴里跳出来,但感觉反而比刚才轻松了不少,如果只是有人在耳边说“还我命来”,那么这也算不上什么嘛。
但是这地方显然没有那么简单,继续朝前走出,前面出现了三个黑漆漆的洞口,是三条岔路,林书南停住了脚步,说道:“想不到这里边还有岔路,为了全面体验鬼屋的感受,咱们分散?”
“好啊。”苗嘉木说,“我倒是不介意。这种地方,人少一点才更有气氛嘛。”
“内……内个……”那两个陌生青年中,其中较高的一个说道,“这地方毕竟还是有点风险的,还是大家一起走吧,这样要是发生了什么事,相互还能有个照应。我们也可以……保护一下女孩子嘛。”
林书南嗤笑道:“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怎么?难道你们想趁着黑灯瞎火,对女孩子上下其手?”
“靠,你才上下其手呢!”那人火道,“不说了不说了,分头就分头,真是!”
我看看林书南,那两个小伙站在一起,那么,苗嘉木自然是跟千易贤在一块儿了。我有点担心,那两个逗比一起闯鬼屋真的没事吗?林书南却像是迫不及待一般地,拉着我踏进了最左边那条道。
好黑……
黑暗中仿佛有点点红光闪现,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墙上的血迹,听见某种阴森的耳语,甚至连空气中都有隐隐的一股腥臭味。这里的路要宽一些,于是我们走了并排,他站在我的左边,眼睛盯着前方。我侧头看他,能看到他脸上被这里诡异的光线照出暗红的颜色。
“嘶……”仿佛什么东西漏气了的声音,随即,一只手猛然伸出,抓住我的脚。我淡定地低头看了一眼,那只手上沾满了血迹,但是,颜色多少有点假。
我把脚抽出来,讶异地发现自己已经不怎么害怕了,我心里已经有了底,这里再吓人,也不过是些道具和工作人员而已,而且,就林书南站在我边上。比起害怕,我反而觉得十分开心。
这个地方的鬼神,比起那些外界的麻烦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我都大半夜的被人绑架过,还跟这座镇里的小混混交手过好多次,我还怕这些?
这么想着,我便出奇地镇定起来。吐着舌头的女鬼扑过来,我不为所动,满脸是血披头散发的家伙飘过,我淡定地走过去,路过某处时耳畔想起“Bang”地一声巨响,我倒是被惊得浑身一震,不过这只是因为太突然的缘故。
当走到一个往外冒风的洞口的时候,一个黑影猛冲过来,我原本根本没打算躲,不过是扮作恶鬼的工作人员,还能真扑到我身上不成?林书南却一把拉住我,将我往后面拖。那人没扑到我,直接一头扑到地上去了,我这时才看清:“千易贤?”
“是你们?”他像上了岸的鱼一样在地上扑腾了好几下,才终于爬起来,“原来这几条路还是通的。”
我看着他,他此刻真是满面尘灰,衣服上还沾上了红色的不明物体,仿佛已经要变成半个鬼了。我不由得问道:“苗嘉木呢?你们没一起?”
“他中了机关。”千易贤说,“被拽走了。”
“机关?”我有些茫然,“这地方能有什么机关?被拽走又是什么?”
“唉,我们还是赶紧走吧。”他说,“这地方待不下去。”
“怂了吧?”林书南用嘲笑的语气说着,千易贤有气无力地瞪他一眼,我说:“那就走吧,反正这地方,苗嘉木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我们三个人继续朝前走着,千易贤跟在我俩后面。多出一个人来,我反而觉得没有刚刚那么兴奋。千易贤一边走一边说道:“你们有没有看见?我们刚才见到一个没有脸的女鬼,还会又哭又叫的,还会伸出舌头来舔人,老可怕了。”
“我们见过吐舌头的,满脸是血的,天上飘的。”我说,“没有脸的还真没见过。”我想象着那一副场景,千易贤说得语气沉重,但我并不觉得可怕。
##第125章 怕鬼的人是可爱的
“刷——!!!”一声巨大的声响,我不由得顿住了脚步,等着看会出现什么,却见一块白布从天而降,翻滚着像要将我们三人包裹进去,我们齐齐后退一步,我却感到身后有什么东西,一回头,却看见一只惨白惨白的手放在千易贤的肩上,千易贤的肩膀后,还出现了一张布满皱纹的,湿漉漉的脸。
千易贤一回头,大喊一声“爸爸——!”像跳芭蕾一样转了个圈,那“鬼”手一松,千易贤则如醉鬼一般,脚步歪歪扭扭,一头撞到了墙上去。没想到,那墙上却不知是有什么机关,千易贤一撞上去,墙面就翻转过来,他直接一头栽进了墙壁里面去了。
靠,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机关”?!
然而,这时,千易贤发挥了他的团队精神,一把拉住了林书南的手臂,林书南一个趔趄,一脚踩到地上一根“枯骨”上面,脚下一滑,也一同被拽了进去。
日了狗了!
我环顾四周,“鬼”也不见了,我发现自己孑然一身,成了独自一人站在“鬼域”的可怜女孩。
我……被……一……个……人……抛……下……了……
周围突然安静了很多,鬼不见了,连恐怖的呢喃耳语声也不见了,只有恐怖的背景音乐仍在响着,提醒我前方仍有很多未知的恐怖。
我深吸一口气,试着去推了推那堵千易贤刚刚撞进去的墙,可是墙面纹丝不动,我又使劲了一些,旁边却突然闪电般地伸出一只白骨爪子,我连忙缩回手,心有余悸地看着那爪子,爪子慢慢地缩了回去,而我惊得心脏砰砰直跳。
看来,是打定主意不让我进去了。
我对自己的勇气的信心开始消失了,我虽然胆子不小,但是,一个人在这儿,我难免觉得有些忐忑。我现在是一个人了!混蛋,这地方太狠了!
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小心翼翼地朝前方迈步。
一步。
什么也没有发生。
两步,三步,四步,五步。
什么也没有发生。
……九步,十步。
仍然什么也没有发生。
莫非是那些工作人员看我孤身一人,不好意思出来吓我了?还是说,他们看我之前一直不受惊吓,觉得太无趣?
我一边想着,一边继续向前走去,可是走了好久,楞就是没有什么鬼怪一类的东西出来了。一直走到不得不停住脚步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受到任何像样的惊吓。前面没路了,前方是一个硕大的骷髅头,怎么看也不像能够走过去的样子,左边有一扇白色的门,看来,只有走这扇门了。
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转动门把手,同时非常注意地听着这门里面的声音。里面似乎并无什么可疑的声音,我小心地把门推开一条缝。
一道白光,我透过门缝,看见白色的瓷砖,里面有个浴缸,我猜里面是一池血水。
除了血水,还会有什么?必然会有什么东西出来的,我想,也许,应该有人藏在门后。
这么一想,我的心里突然上来一股戾气,我突然后退两步,然后一个大脚朝那扇门开了过去,门“咚”地一声大开了,我集中精力,等着有什么东西出来,却什么都没有出来。我不禁有些失望。
我小心地走进这间“浴室”,果然,浴缸里是满满一缸红色,红得异常逼真,一旁的洗手台处,也沾染着红色,那水龙头甚至在“滴答、滴答”地往下滴着血水。
“滴答,滴答……”
这声音令人十分烦心。
“滴答,滴答……”
我原以为这地方应该有路才对,但是现在看来,这里并没有别的路。难道要想出去,还得退回去?不对不对,这里放个浴室在这儿,难道就只是为了让人在这里受点惊吓?我现在连惊吓都没受到啊。不不不,应该说,如果他们把鬼屋还弄成了一个迷宫,那也太残忍了吧!还让不让胆小的人愉快地玩耍了?
“滴答,滴答……”
这声音好生烦人那!
我是坚决不想再走一次回头路的,但是这个空空如也,只有血水的地方,到底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滴答,滴答……”
烦死了!
我终于忍不住冲过去,把那水龙头给关上,在关上它的一瞬间,我才想到,这水龙头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是四周变得静悄悄的。我失望而烦躁地转身,却赫然发现面前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一身白衣,衣服上还染着斑斑血迹的人,他的脸,一片惨白,两个眼睛都是空洞洞的,没有鼻子,嘴巴的形状让我想起长残的深海鱼,唇边还留着血迹。
“妈呀——!”我大叫一声,反射性地一挥手,一拳结结实实地打在那家伙的脸上,于是,我听到“嗷”地一声哀嚎,顿时心里一惊——我好像闯祸了呀!
“喂,你是活人吧……”我战战兢兢地说,“你没事吧?”
“没……没事……姑娘,你真是太……哎哟喂,咝……”
“真没事吧?”
“没事,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那“鬼”说道,“就是下手这么重的你是第一个。那个,姑娘,你现在不觉得我可怕了吧?”
“不可怕……不,如果你让我赔医药费的话,挺可怕的。”
“能帮个忙吗?”他说,“有个小伙子被吓晕了,我又不好贸然出现,等外面的工作人员进来还得要一会儿。你能帮忙过去看看吗?”
我在心里窃笑是谁怂成这样,同时暗想着,如果跟着工作人员走,倒是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便答道:“好啊。”
我跟着这人走,顿时安心了许多,一路上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他带着我,回到原来的路,转过好几个弯,说道:“就是前面了。你看到那边躺着的两个人没有?我这副样子不好过去吓他们,你去吧。”
我定睛一看,哟呵,这不就是之前那两个在外面大吹牛逼的家伙吗?其中高个子的那个,已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而另一个,则是坐在地上。我走过去,只见他两眼发直,浑身颤抖,侧坐在地上,嘴里不停地喃喃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样子还挺可爱的。
我看得差点儿笑出来,蹲下身说道:“哥们?”
“啊!”他一个白眼,晕过去了。
我无奈地摇摇头,正要把他扶起来,几个穿着制服的人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没事吧?”
“这两人吓晕了。”我说,“你们把他扶出去吧。”
工作人员露出无奈的眼神:“真是,两个挺高大的男人,怎么就这么不吃吓呢?”他们把那两人扶起来:“姑娘,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出去?还是要继续玩?”
“你们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别的人?”我说,“我想去找他们。”
他们互相对视一眼,其中一个人说道:“我们来的那条道上没有,之前在监控上看见是在哪儿来着?”
另一个人指了个方向,说:“那么,多半是在那边了。”
“好的,谢谢你们。”我说。
我朝那个方向走去。经过了这么一个有趣的插曲,我已经完全怕不起来了。一想起那个怂货喃喃着“不要杀我”的样子,我就忍不住想笑,甚至在一个红眸女鬼朝我扑过来的时候忍不住笑出了声,于是我清晰地看见那个女鬼露出了分外惊异的眼神。
前面有人说话的声音,那应该就是林书南他们了。我满怀希望地加快了脚步,刚拐过一个拐角,就听到有人大叫一声“爸爸——”,朝我猛扑过来。
是千易贤!
林书南一把把我拉到他怀里,于是,千易贤悲剧地再一次扑倒在地上,他抬起头,用异常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我们。
“你们俩,秀恩爱,对我一点都不友好。”他说。
“谁让你往人家女孩子身上扑的。”林书南说。
“叫爸爸我倒是爱听。”我说,“来,再叫一声我听听?”
他撅着嘴,站起身:“真是,你们太不友好了……反正前面也没有多少路,我自己走出去算了。”说着,便顾自转过身,独自朝前走去。走了几步,又转过身来:“喂,你们真的放任我自己走过去?”
“孩子,爸爸必须要锻炼你的独立能力。”我温柔地说,“来,你壮着胆子往前走,别回头,爸爸会在心里为你祈祷的。要是你不小心被吓死了,我会为你烧纸的。”
“日。”他咬着牙说,自己走进那黑暗里去了。我和林书南站在原地,过了一会儿,林书南终于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
“兰兰,真有你的。”他说。
“他算是帮我们开路了。”我说,“咱们可以慢慢地逛出去。”
林书南回过头来,狡黠地一笑:“这下,可没有人类来打扰我们了。”
我心里一紧,连忙说道:“这地方可是有监控的,你可别乱来!”
“我能乱来什么呀?你想哪儿去了,我只是觉得……”他凑在我的耳边,轻声说道,“在这个地方牵手和拥抱,可以更加地无所顾忌呢。”
他温暖的气息,吹得我耳朵发痒。
##第126章 情报
仅仅五分钟就能走完的路程,我们竟然走了半个小时,看到出口处的光时,林书南松开了我的手,我的手上仍然带着他身上的余温。
我掀开出口处的门帘,赫然看到一个戴着骷髅面具的人朝我蹦过来,嘴里大喊道:“呀呼!”
我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他,说:“嘉木,你这样真的一点儿都不吓人。”
苗嘉木摘下骷髅面具,失望地说道:“那我岂不是白花了这五个美刀?”
“也不算。”我说,“要是碰到某些怂货的话,说不定还是可以吓到他们的。”说着,我又忍不住想笑。
“你们也别说别人了。”千易贤在旁边抄着手说,“这么长时间才出来,怎么,在里面吓尿了,等裤子干?”
“我看那是你才对。”我说,“刚刚也不知道是谁见人就喊爸爸的?”
千易贤把头扭向一边,作孤傲清高状。我转了转头,没看见那两个吓到晕过去的人,估计被工作人员带到哪里休息去了。
在鬼屋外头,有一个小店,里面卖各种骷髅面具,骷髅手套和番茄血袋之类的东西,林书南率先走进去,我也跟着走了进去,他拿了一个骷髅面具,放在我脸前比划着。
“可怕吗?”我说。
“超可怕的!”他表情夸张地说道,“你不戴这个就够可怕的了,要是戴上……哎哟我的妈呀……”
“你什么意思!”我伸手把面具抢过来,“说得我跟女魔头似的。”
“哎呀,你不是么?”他说,“你说说那里面的那些‘鬼’,哪一个打得过你?”
我想起自己刚刚貌似还一拳干倒了一个可怜的家伙,不禁语塞,他笑着说:“怎么,没话讲了?你要不要买一个?”
“买就算了吧。”我说,“这种地方也就是偶尔玩个新鲜,我又不是恐怖爱好者。”
于是他放下面具,看了看表,说道:“那好吧,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去找个地方吃饭再说。”
“你是不是还有事?”我说。
“是啊,今天下午有个小组讨论。”他说,“真是,上了大学,还过得这么忙。”
“那赶紧走吧。”我说。
这鬼屋的游玩,无疑是十分尽兴的,后来每每想起,我都觉得世上有鬼屋这种地方实在是太好了,在这种地方,可以完全不用考虑外界的事情,以及……借口“在鬼屋要靠得近一点”来吃别人的豆腐。
这天过后,我有好几天没有见到林书南,而我也深陷在作业和课堂报告的海洋里不能自拔,以前没上大学的时候,总听说大学生活是多么的空闲,天晓得现在忙得如此昏天黑地!
这天晚上,我刚做完一个课程报告,走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突然想起林书南。这个点,他应该在家吧?
那个叫作洪静真的女孩,现在还在那条街上做她的生意吗?
这么想着,我就改变了方向,朝林书南家的方向走着。
走着走着,到了那条街上,果然又看见了那个叫作洪静真的女孩,她正在和一个叼着烟的年轻男人说着什么。我看见她眉头微皱,仿佛遇到了什么难题。
我朝那边走去。
年轻男人语速很快地说了一长串话,我没有听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但是看他的神色,应该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内容,洪静真大约看见了我,但她只是匆匆瞥了一眼,就假装没看见一般了。
“大妹子!”终于走近时,我听见那个男人说,“我是常客了,打个对折呢?”
“不行。”洪静真用有些急切的语气说,“我难得做全套的,平时一个星期,也就赚这么点钱……”
“骗鬼吧你,谁不知道你们这行赚钱多?”男人说,“你以为我不懂行情?跟你说,从我刚来这里,到现在,过去了这几十年,你们这行的价格翻了不止三倍了。”
“那个,大哥……”洪静真低着头说,“这个价格,不是我定的。我也有上级领导,如果我赚得不够,会被领导责骂的。”
“你们领导?”男人挑了挑眉毛,说真的,我发现他的脸还挺帅,“你是说鸭子会那些人吧?你放心,我认识个大哥,跟鸭子会很有些渊源,你叫什么名字?我让他帮你说说去。”
洪静真正犹豫着,男人看见了我,说道:“喂,那边那个姑娘,你站那儿看着干嘛?怎么嫌她抢你生意?你这儿有更便宜的?”
洪静真回过头来,看到我,有些欲言又止,我露出微笑,对那个青年说:“我不是干这行的,我只是想说,您看上去一表人才,也不像是缺钱的人,又何必跟这小丫头争那几块钱呢?毕竟人家那可是货真价实的血汗钱那。”
“哦?小妞?你倒是很热心嘛。”青年说道,拿眼打量着我,我不禁产生一股“我靠好帅”的观感,但是,当然,这家伙论帅是比不上柳泉的。
青年朝我走近一步,说道;“你是她的朋友?”
“不是。”洪静真先一步答道。
我微微一笑:“你不是因为那方面不行,每次都只能玩一小会儿,所以才要求降价的吧?”
青年嗤笑一声:“姑娘,你很有趣。”
我耸耸肩,这家伙竟然不生我的气,看来他比我想象的要好说话嘛。但是,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青年突然伸出两根手指抬起我的下巴,然后,一嘴亲到了我的脸上来。
我靠?!
我猛然后退一步,正要一个巴掌甩上去,那青年却笑咪咪地说道:“哟,皮肤不错。那么,降价的事情就算了,你呀,就当做了件好事吧。”
好他妹呀!!!
还没有等我想好到底是要踹他一脚还是打他一顿,他已经转身走进了旁边的点家里,洪静真愣了一会儿,匆忙对我说了声“谢谢”,也连忙走了进去。
今天就算了,下次再让我见到那家伙,我非得掰断他的手指!我气鼓鼓地转身离开。
透过窗户,我看见林书南家今天灯光昏暗,我过去按了门铃,好一会儿,他才过来开门。我看见他的脸色有些阴沉。
“怎么了吗?”我一边走进去,一边问道。
他摇摇头,把门关上,然后自顾自走进房间里。
的确有些不对劲,但是我说不上有什么不对。屋里的样子一切如常,他给我泡茶,还拿出一包糖果来,可是我总觉得气氛有些奇怪,他坐在沙发前,对着电脑,在查阅着什么。
“作业很忙?”我问道。
“是啊。”他说,“一个大作业接着一个大作业,每个老师都认为自己作业布置得很合理,加起来就是非常不合理的量了。”
对于这一点,我也是十分有同感的,从小学开始,每一个老师不知其作业来就都像学生们只上他一个人的课一样。我凑过去看林书南电脑,屏幕上是一篇很长的文献。
他不说话,我问他话,他也只是淡淡地回答几句。我不禁觉得无趣,不一会儿就起身告辞了。
看来今天来得不是时候嘛。
我从林书南家里出来,没走几步,一个熟悉的黄色影子冲出来,在我的脚上亲密地蹭着。
“苏珊?”
还是这家伙好,无论什么时候,她对我都是这么亲密。
苏珊舒服地扭了扭身子,翻过身来露出肚皮让我抚摸。我蹲下身:“真是的,你多久没洗澡了?身上都是泥。”
她睁开眼睛,不满地看了我一眼。
我再次踏上那条混乱而繁华的路的时候,已经是接近深夜了,我哈欠连天地从路上走过,突然精神一振——我又看见了之前那个帅气的青年。见了他,我不禁在心里窃笑:这家伙,果然玩不了多久嘛~
那青年身边还走着两个人,其中一个姿态是如此地眼熟,我回忆了一会儿,惊讶地想起——那不正是千易贤吗?
而另一个人,我是着实认不出他是谁了。只能大致判断出是一个四十到五十岁之间的中年男人,并且是这三人中体型最为健硕的一人。由于光线不足,我没法看清他的脸。
他们走近了,我决定不要和他们正面相遇,天晓得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并且……天晓得会不会有哪个把我今天被亲了的事情说出去。
我正收起自己的存在感,从旁边默默路过,却听到千易贤一声喊:“姓史的!”
我猛然转过身,回道:“我跟你说了上千遍了,不要叫我姓史的!”
千易贤嘿嘿一笑:“怎么,你这么嫌弃自己姓氏呀?我还想跟你说声晚上好呢。”
“晚上好。”我说,“真巧啊。”
“真巧。”他说,“你怎么在这种脏乱差的地方?”
“我路过。”我说,“我还想问你呢,怎么在这种脏乱差的地方,还……跟某些不太正经的人走在一起?”我一边说,一边拿眼瞧着那个青年。
千易贤摊摊手:“我也没办法,谁让他是我表哥呢。”
“你倒是先否认我不正经呀!”表哥君狠狠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姓史的没说错,你确实不太正经呀。”千易贤说。
“你卖家属倒是卖的很快嘛。”我说。
“还有这位大叔。”千易贤说,“这是我爸,鸭子会曾经的领军人物……”
他爹一拳捶到他脑袋上:“让你丫嘴巴漏风!”
##第127章 人言可畏啊!
“行了,舅舅。”千易贤他表哥说道,“反正您现在已经不是鸭子会的人了,也不用瞒得那么深。不过我们还不知道,这女孩是谁呢?”
“这是我以前的合租者。”千易贤说,“史兰。”
“哦……就是那个被房东先奸后杀……咦,不对啊,她怎么还活着?”
“喂,千易贤你说了我什么啦!”我怒道。
“我可没说先奸后杀啊!”千易贤举起双手说,“我只是说了奸,没说杀。”
“那不是也差不多么。”我“微笑”地看着他,“小子你不想活了是吧?”
他:“嘿嘿……呵呵……那啥,你刚说啥?我今天上午开始得了老年痴呆症,连自己说的话都完全听不明白呢。”
“是嘛?那我可要让你成为名副其实的痴呆症患者才行……”我举起拳头,说。
“行了行了,大街上扯什么呢。”那大叔说道,同时瞪了我一眼,“姑娘家的大晚上跑这种地方,要不要贞操了?”
我对天翻了个白眼,大叔揽过另外两人,说:“我们走。”
我看着他们走远,一开始还为自己言语上占了上风而有些得意,但是马上就觉得不对——千易贤他表哥,不会把亲了我的脸这件事说出去吧?要是他说出去了,千易贤不会说出去吧?草草草草草,不对啊,千易贤不像是那种口风超紧的人啊!
我想着,就觉得有些不安,但是转念一想,亲脸而已,又不是亲嘴,很多国家打招呼还亲脸呢,何必这么在乎!而且这是他的错,又不是我的错!
这么想着,我又放下心来,这几天的劳累也让我提不起精神来胡思乱想,还是赶紧回去睡觉吧!
第二天,我一觉睡到大中午,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神清气爽,但又觉得好似有哪里不对,好像要发生什么,但是我又想不出究竟是哪里不对。
直到跨进了学校,我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卧槽,全校都流传着我谈恋爱的消息啊!
而且这流言中的男主角是个叫作金恩驰的韩国裔大帅哥啊!
留言还说我们是在红灯区认识的啊!
我日他妹啊!!!
我原先一直相信,“身正不怕影子斜”这句话是有道理的,现在我才意识到,人言可畏,全校人的目光足以把我穿个洞!而且还有心直口快的直接上来问我,我澄清说没那回事的时候,他们却露出不相信的眼神!
开,什,么,国,际,玩,笑!
我在各种目光和询问中被弄得晕头转向,险些走错了教室,于是几个小时后,学校里又出现了“他们昨晚玩得太开心所以睡眠不足导致今天脑袋发懵”的流言,我第一次知道,我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哦不,应该是“帅哥”那个词的影响力比较大。毕竟,自从柳泉的父母真正离婚后,有关柳泉的八卦就变少了,众人也是害怕触怒学生会会长大人,不敢深谈。
流言这东西就是那样。我安慰自己。现在传得沸沸扬扬,过一段时间,它就会销声匿迹了。嗯,只要我不去管它,到时候,一切就会恢复正常。
然而,中午我就听到了消息——原来流言传得如此热闹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传播的人多,而且,据说那个帅哥亲口承认了在和我交往,亲口!这样一来,这消息的真实性大大提高,而且我早上的那些解释和否认,全都显得别有一番意味了。
我得罪谁了呀!
我下定决心,今天晚上我得去找那个家伙,然后好好地给他一顿削,呵呵,把他昨晚欠的一并补上。
中午,我在教学楼下的椅子上找到了林书南,他正拿着一本教科书,心不在焉地翻看着。我走过去,他便抬眼看了我一眼。
“唉……”我长叹一声,“那流言,你听说了吧?”
“听说了。”他说,“你这次怎么这么高调?”
“高调的又不是我。”
他微微眯起眼睛,侧头看着我:“全校都知道了。”
“嗯,我知道。”我说,“可是以我自己的影响力,还不至于传成这样呢。是那个家伙,想着占我的便宜,我看他是故意要享受一回当名人的感觉。”
林书南漠然地看着我,我觉得她好像有话要说,但是似乎又无话可说。过一会儿,他低下头去:“那你打算怎么办?”
“能怎么办?那边已经承认了,我再解释,就只能越描越黑,我也是只能等这场风波,自行过去了。”
他斜睨了我一眼:“你这样来找我,是想把我也扯进去?”
“还有这个问题?”我惊讶地说,“怎么,你怕麻烦?”
“不是。”他说。
“那不结了。”我说道,在他身边坐下,“总不能为了一点流言,反而搞得咱俩见面都不方便吧?哪儿有这个理的!”
“是啊,所以你还是在中午跑来跟我私会。”
“喂,你能不能换个词!”
他微微勾了勾嘴角,眼睛还盯着他的书,我在旁边坐了一会儿,自言自语道:“总之,下次让我见到千易贤,我非把他的屎给打出来,哦不,那样还太轻,我至少应该把他的十二指肠打到胃里边去。”
说曹操曹操到,我正愤愤地自言自语着,就看见千易贤那熟悉的身影从我面前走过。我蹭地一下,像弹簧一样跳起来,朝他直冲过去。
“姓史的!”千易贤一扭头看到我,连忙惊恐地闪到一边,“哦不,兰姐姐!兰妹妹!你冷静点!那不是我干的!”
他是跑不过我的,我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微笑”着说:“你说哪件事不是你干的?”
他扭过头,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对我说道:“我本来确实是打算传一传你的绯闻,但是,你想啊……就我这点影响力,可能把消息传得那么大么?”
“哦?那么是谁干的?”
“我表哥。”他说,“他以前是克莱登大学的校草,而且是论坛红人,没想到,嘿嘿,他现在影响力还这么大。”
我眯起眼睛盯着他:“此话当真?”
“当真!”
我仍然将信将疑,但是我知道,以千易贤自己的影响力,确实没法把消息传得那么开,在流言中,我也确实听到了“曾经的校草”这样的字眼。
“我靠,你表哥有病是不?”
“他大概是看上你了。”千易贤说,“他那个人嘛,仗着自己长得帅,总想干点出格的事,比如说嘛,喏,小说里不是常有的吗?霸道小草爱上我?他大概觉得那样霸道才符合校草身份,容易追女孩子吧。”
“管他看不看上我,我是没看上他。”我说,“要是让我碰到他,我得给他点颜色看看。”
“嗯,小说里的女主一开始也常常是看不上男主的。”千易贤说。
“你闭嘴!”我作势挥起拳头要打他,他一转身,溜得比泥鳅还快。我放下手,回头去看时,林书南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了。有两个女生坐在那里,毫不避讳地对我指指点点。
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真不省心!
干脆下午别去上课了吧,免得又碰上糟心事,我心情烦躁地想着。下午什么课来着?好像不是什么重要的课,回家回家!
骑着我的电瓶车回到家,总算是松了一口气,房东老太太自然是不会知道学校里的那些新闻的,她依旧热情地跟我打招呼,跟我闲话家常。
还是这地方好啊!
但是明天上午的课是不能翘掉的,还是早点洗漱,早点休息吧……
第二天早晨,果然学校里的传言仍然没有散去,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好在上午的课老师比较严肃,同学们也并不敢造次,但是等到课程内容讲完,老师提前下课走人了,不得了,我看见一大群人瞪着好奇的双眼,像被捅了窝的马蜂一样朝我涌过来。我连忙转身,闪人!
好在等到下课铃正式响起,其他教室的人也涌出来,人们便想起了在食堂排长队的恐惧,连忙去食堂赶着排队去了,我这才得意喘一口气,不急着吃饭,先找找有什么能清静一下的地方。
对了,林书南呢?
我知道他并不是每天都第一时间赶去食堂的,这个时间,在教学区吃配送的盒饭的可能性也很高,我试着走到昨天遇到他的地方,然而,那张长椅上空空如也。
罢了,既然如此,我就自己找一个自习室,先坐着休息一会儿吧。
我刚走几步,忽然便停住了脚步,因为我看到了一个令我牙痒痒的人——千易贤的表哥,金恩驰!
我的心猛然膨胀了一下,我的嘴角挂上了邪恶而嗜血的微笑,我准备走过去,给他来一个过肩摔,两个回旋踢,三个……哎,不对,他面前还有个人呢。而且,那个人好像还很眼熟?
从这个角度看去,那另一个人藏在阴影里,他的脸看不分明。我移动了一下脚步,看得清楚了一些,才惊讶地发现,那个人正是林书南!
什么情况?
他们是在说话,说什么,我听不见,我快步走过去。
##第128章 我送你一顿爆揍!
我所在处,在他们那个角度大概正是暗处,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我,只是自己在那儿说什么。我心里有些紧张,想该不是林书南在质问那个金恩驰吧,想想又觉得不必担心,反正不管怎样,把那家伙暴揍一顿就好了。
然而,等我走到近处,才听见那个金恩驰正在说:“我和她正在交往。”
靠,瞎扯什么呢!
林书南一脸漠然地看着他,说:“这就是你把我叫出来,想对我说的话?”
“当然不是。”金恩驰淡淡地笑着,“我啊,只是想提醒你一句,不管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的女人,你别碰。”
有病啊这是!谁是他的女人啊!这丫该不会是得了妄想症吧?我在心里咆哮着。为什么我会听到这样的言论?这主客关系完全反了吧?他俩该不会是灵魂交换了吧?
林书南似乎有些没听明白,茫然地继续说道:“你的女人?”
“是啊,全校都知道了的事,你不会还想假装不清楚吧?”金恩驰说。
林书南略略低下头,轻声说道:“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怎么突然就好上了。”
喂,林书南,你小子怂个屁啊!这时候你应该一把拎起他的领子,质问他,干脆替我打他一顿也是极好的!为什么你态度如此谦卑地说着这种话?!
我简直想冲出去了,但是想了想又忍住,我还想看看,那个金恩驰还能厚颜无耻到什么地步。只看见他脸上挂着帅气得令人作呕的笑容,说道:“嗯?这个嘛,我也不知道,应该算是一见钟情吧?快倒是确实挺快的。喂,你小子问这么多干什么,怎么,你想插一脚啊?”
林书南沉默了一会儿,看着金恩驰说:“你……刚刚说的话,全部当真?”
“当真。”金恩驰的嘴角仍然微微勾起,但是他的表情突然变得特别认真,认真得让我讶异,这家伙要是去当演员的话,拿个奥斯卡小金人儿绝对不在话下啊!
“那好吧。”林书南淡淡地说,“祝福你们。”
“林书南你有病啊!”我终于忍不住冲了出来,“祝福你个大头鬼,你就这么想把我送出去么?你倒是反驳一句呢?”
“哟,是兰兰啊~”金恩驰说道,那“兰兰”两个字让我打了个寒颤,感觉比千易贤叫我“姓史的”还要无法接受,而他接下来说的话更让我差点儿炸了:“怎么,昨晚你在床上可不是这么说的呀?”
“谁在床上!”我说,“我在我自家的床上呢!怎么着,我难道得把房东太太拉出来给我作证了?”
“哼……呵呵~”他轻轻笑起来:“为什么你非得否认不可呢?你明明是已经被我给迷住了……”
“你是什么小说看多了?”我说。
“行了,兰兰。”林书南突然插嘴道,“我那天看到他……亲你了,你没反抗。”
“那又怎样?”
“以你的性格,如果是不喜欢的人,早就一个耳光抽上去了。”林书南说。
“是么?”我说,“所以你觉得,我抛弃了你?”
“你没有抛弃我。”他说,“是我一直在拖累你。”
我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神中有愧疚,纠结,悔恨……诸多情绪,但我看不到欺骗,也看不到愤懑。我愣了一会儿,抬起手,用我浑身的力气,一个耳光抽了过去。
啪!
手好痛!
林书南的脸有些肿了,但他的表情并无多大变化,我从嘴角勾起一丝愤怒而嘲讽的笑容:“林书南,你难道还没明白,把所有的错都推到自己身上,只会给你自己,以及给我添麻烦?”
他没说话,金恩驰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我朝林书南吼道:“你这个傻瓜——!!!”
金恩驰笑了笑,说道:“妹子,你冷静……”话还没说完,我一扭身,甩手就把他头朝下插在地上了,只听得“嗷”的一声痛叫,我勾起嘴角,说:“我没跟你说话。”
我转过身,看着林书南,说道:“你就这么不相信我对你的感情?”
他沉默着,许久才说道:“我总以为,自己是得不到别人的认可的。如果有人爱上我,那她一定是瞎了眼了。”
“好啊。”我笑着说,“你如果一直这么想,那我就只有自戳双目了。”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他说。
如果是一个别的男人这么说话,我一定知道那是拒绝女生的借口。但是,我看得出来林书南没有说谎。我又生气又心疼,这个男孩啊,为何如此妄自菲薄。他把所有的错都加在了他自己的身上,仿佛永远是个罪人,然而他什么都没有做错过。
“林书南。”我揪着他的领子,让他低下头来,“记着,我不瞎,也不太想自戳双目。你可以不相信你自己,但是你不可以不相信我看人的品味,我觉得你好,你就是好的。懂不懂,你这个傻瓜?”
“……”
“说话呀你!”
我突然感觉背后一阵阴风袭来,一转身,就看见金恩驰正大张着双臂,朝我拥抱而来,我一抬腿,他又是嗷地一声,后退了几步:“小姑娘,力气还挺大!这么暴力,当心嫁不出去!”
“你这么不靠谱,先担心一下你自己能不能找到对象。”我说。
“嗨,怎么说话的?我不是因为喜欢你才想引起你的注意吗?”
“哦,原来你喜欢我。”我说,“哎呀我可真幸运,要是你爱上我了,岂不是要直接把我绑回家去了?你以为你是谁?除了脸,你身上还有一个长处吗?”
他微微眯起眼睛,走近几步:“我不知道你有意中人,我只是想生米煮成熟饭。”
“脑子有坑!”我恨恨地说道,见他又走过来,直接一脚踹了上去,只是这一脚比刚才更狠,他直接一屁股坐地上了。
“我只是想接近你而已!”他说,“就算我做得不好,那也是因为喜欢你,你不能……”
“你要是爱我,是不是绑了我回家,还要告诉我那是因为爱?”我说。
他一时语塞,答不上话来,在地上坐着作咬牙切齿状,过了几秒,他猛然跳起来,就朝我冲过来,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反正干什么我都不怕他。
这次,在我出手之前,林书南先出手了。
只听“啊——”一声惨叫,那家伙飞出去两米开外,林书南淡淡地说:“不好意思,手滑了一下。”
金恩驰站起身,指着我,又指着林书南,手指发抖,但是半天也没说出一个字来,我走到他的面前,拎起他的领子。
“我不知道你到底是看上我了还是杠上我了。”我说,“不论是哪个,你给我记住,不要通过给别人添麻烦,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咬着牙,什么都没说,我松开手,他一转身,快步离去,背影总还算潇洒。
“他走了。”我说,回头去看林书南。林书南的表情十分复杂,他动了动嘴唇,只说了三个字:“对不起。”随后便转身离开。
我看着林书南的背影,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说道:“蠢,货!”
他顿了一下,一定是听见了我的话,但他没有回答。
我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手掌,手心因为用力过猛而变红,但我觉得很过瘾,总算是出了一口恶气了,虽然……虽然校园内到处都有好奇的眼睛,我这次这么来一下,天晓得又给人传成什么样子。
不管了,去超市买点东西填填肚子,然后滚去上课,别的事儿再说吧。车到山前必有路嘛!
这天下午,果然流言又纷纷传开,到我晚上回家的时候,已经听到了三个版本的故事了,当然没有一个是正确的,而它们的情节真是错综复杂,令我叹为观止,真觉得这所学校真是人才辈出,竟然没有出现那么一两个闻名世界的编剧,实在是奇怪之至。
因着这种四处散播的流言,我自然也没有心情一直待在学校,一下了课,便踏上了回家的路,可惜今日风大,我没有骑电瓶车来,否则,我一定用最快的速度飞驰回去。
虽然寒假已经过去,但小镇仍然是冬季,我看着灰蒙蒙的天空一边,心里祈祷着不要来一场大雪才好,一边加快脚步。可是到岔路口时,我却停下了。虽然刚刚只一心想着回家,可是现在我却想,要不要去林书南家看看?如果他态度良好,今天这事儿就算过去,要是他招待不周么,呵呵,我可要多给他一点颜色瞧瞧。犹豫了一会儿,我便又踏上了前往林书南家的方向。
照例经过那条乱糟糟的路,我不由愤慨,林书南选地方也太不考虑周全了,每天经过这样个地方,不觉得难受吗?一边想,我一边扫视着四周,想看看那个女孩还在不在。不过不管在不在,我都不打算去接近她了,我自己的麻烦还没过去呢。
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可惜,不是那个女孩,而是……金恩驰?
他在街上缓缓踱步,一边踱,还一边左顾右盼,像在寻找着什么,我看见他的目光在每一家酒吧的招牌上,和每一个妖艳的女子身上停驻一会儿,然后继续移动,显然是在找一个中意的娱乐场所。
姥姥哩个擦的,又跑到这种地方来闲逛,还好意思说他喜欢我!
##第129章 表哥救我!
我恨不得冲上去再揍他一顿,但是想想大庭广众的,何必如此高调,而且我现在的首要目标应该是赶路才对。
于是我默默地,低调地继续走我的路,眼神一转,却看见他突然加快了脚步朝某个方向走去,仿佛发现了什么。他甚至还举起手,一边挥一边喊着什么。
我看见一个人从那个方向走过来,而那个人,正是洪静真。
世界真小。
我一边继续走过,一边竖起耳朵,听到金恩驰说“你今天可得给我便宜点了吧”的时候,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那个……”洪静真说,“您之前好像说过,不会再来找我了。”
“事情有变。”他垂头丧气地说,“哥失恋了。”
“啊,对不起!”洪静真连忙说。
“你道歉有什么用?”他继续垂头丧气,“得了吧,跟哥玩玩,打个五折如何?”
“那个……我,我可以给你打八折,五折实在是……”
“别这么小气嘛!一次五折能少你多少钱?一天不吃饭就省回来啦!”
“不,我……如果不吃饭的话,就没法好好工作了,客人会不满意的……”
“真是……”金恩驰摇了摇头,“我跟你说吧,我身上也没那许多闲钱,要是都给你了,我的夜宵可就没了,所以说呢,不管你怎么拒绝我,今天这个优惠,我是要定了,你要是好好听话,咱早点儿去玩去,要是硬跟我犟着,我就只有采用强硬手段了。”
洪静真的身体抖了一下:“可是……”
“诶,你可不想受皮肉之苦吧?我知道,干你们这行的,最怕就是毁了这张漂亮的脸蛋了。”
听他说得越来越过分,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做点儿什么,不过,在我能够做点什么证明我的存在感之前,只听见一声惊天动地的哀嚎:“表哥——!”
我一回头,看见千易贤正如脱缰的哈士奇一般狂奔而来,在离他表哥还有十几米的时候,突然脚下一滑,趴倒在地,一个火箭式贴地滑行,直冲到金恩驰的脚边,双手一搂,抱住了他的鞋帮子。
“表哥救我!”
“怎么了?”金恩驰皱起眉头。
“我……我被人追杀了。”千易贤颤抖着说。
“怎么回事?”金恩驰说,“你小子能不能有点出息?还是说……难道你惹着了那些大家伙!”
“不是不是,只是一群小混混,可是他们人实在是太多了!”
“啥?那他们现在在哪儿?”
“在……应该就快到路口了。”
金恩驰摇了摇头,愤慨地说道:“起来,跟我走!”
千易贤扒着他的裤子爬起来啊,他不得不一直拎着自己的裤腰,两个人垂头丧气地走了,而我大松了一口气,当然,洪静真也松了一口气,扭头走了。
看来我最近只要一出门,就能遇到精彩的戏码呵……
我回头看了看金恩驰他们离开的方向,决定不去管那事儿,继续走我的路。
林书南的家里亮着灯,我刚走到门口,就闻到屋里一股肉香味儿,那小子还真会享受。我抬起手,敲了敲门。
他看见我,似乎并不惊讶,只是打开门说道:“进来吧,有可乐,雪碧,芬达,咖啡,红茶,绿茶,奶茶……”
我一抬手:“停!你怎么回事,突然有了收集饮料的癖好了?”
“为了给你道歉啊。”他说,“我就估摸着你早晚来找我算账。”
“哎呀,这下糟糕。”我说,“我还想继续打你一顿呢,现在没了由头了。”我面上作着不悦的表情,心里却隐隐得意:“锅里的肉也有我的份?”
“有有有,你要全是你的。”他说,“冰箱里还有些东西,你若是看得上,也是你的。”
我开开心心蹦蹦跳跳地去冰箱查看,里面还真有不少东西,而且全是我买不起的东西。不过,一次吃人家太多也不好意思,我于是拿出两罐冰啤来:“不错不错,正好最近我需要调节一下心情,我们畅饮一场?”
“只要你乐意。”他说,“不过冰的饮料可别喝太多。”
“真会操心。”我心满意足地抱怨着,把啤酒拉环拉开,猛灌一口,“哎呀,真是好久没喝酒了呢……”
林书南打开锅盖,查看锅里的肉,我则是乐得清闲,干脆回到客厅,一边闻着肉香,一边顺手拿过桌上的瓜子嗑了起来。呵呵,谁叫他理亏呢?
嗯,今天这一顿晚饭,我觉得自己足可以吃掉他一百块钱,林书南看见我大快朵颐的样子,忍不住问道:“你这是多少天没吃肉了?”
“很多天。”我说,“学校食堂的肉做成什么样儿你是知道的,价格又不便宜,外面买肉就更贵,毕竟我可不像你那么土豪。”
“你要是愿意,也可以很土豪。”林书南说。
“毕竟拿人家的手短,就算柳叔叔钱多,我也不能随便花呀!”我一边说着,一边撕下一大块肉,林书南连忙说:“你慢点儿,别噎着了!”
酒足饭饱之后,我放下筷子,说道:“书南,我今天吃掉你多少钱?”
他斜着眼睛说:“算不清。”
“以后可别再惹毛我了。”我说,“不然,更有你好受的。”
“是是……”他说,“再也不敢了。你今天那一巴掌啊,打得我现在耳朵还嗡嗡响呢。”
“你就吹吧你,我自己下手自己有数,你看你现在脸都不肿了。”我说着,坐到沙发上,但是马上又站了起来。
“你今晚上有空?”
“不敢没有空。”
“……严肃回答,到底有没有空?”
“有空。”他说。
“那好,陪我出去消消食。”
出了门,我故意朝着那条混乱的街走去,我想去看看,那路口是不是会有打架斗殴的痕迹,不过在那儿我什么都没发现,这条路仍然热闹,仍然平静。至少它看上去很平静。我回想起之前千易贤的怂样,不由得暗暗勾起嘴角。那家伙来得也真是时候,简直就是以自己的危难解救别人于水火之中了。
正走着,忽听得背后有人喊道:“妹子!妹子!”
是在叫我吗?
声音由远及近而来,我转过身,看见洪静真正朝这边飞奔过来,她一边跑,一边挥动着手里的两张纸钞:“上次问你借的钱……还给你!”
她在我面前站定,气喘吁吁,我接过她手里的钱。那钱略微有点湿,带着汗水。
“其实不用这么着急的。”我说,把钱叠好装进口袋,“你看你,跑这么快都不怕摔着了。”
她嘿嘿一笑:“今天……今天一切顺利,又在这里看到了你,可能是老天爷在帮我吧。”
“对了。”我说,“之前这个地方,有没有人打架斗殴?”
她愣了愣,想了一下,说:“不知道,也许有吧,我之前在屋子里,没看见。”
“是么?”我说,“这地方毕竟挺乱的,你要注意安全。”
她一歪脑袋,笑着说:“你也是哦~女孩子家家的,没事总来这种地方不好。”
我朝他伸了伸拳头:“我不用担心,我厉害着呢。”
她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推了推我说:“好啦,你还是赶紧离开这里,时间晚了,可就越来越不安全了。”
我只好假装害怕,加快脚步离开,一边走,一边环顾着四周,像洪静真那样的女孩子,在这里还有许多。她们在酒吧门口,或宾馆边上,冲着过路的人们露出笑容。不过,在我快要走出这片区域的时候,一个蜷缩在黑暗里的人影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一开始以为那是一个蹲在角落里的老乞丐,或者是流浪者,于是我摸着口袋走过去,心想发电票子出去,也可以攒点儿人品,但是当我走进了,才看出那人并不老态,而且面前也没有破碗,他只是单纯地蹲在那里罢了。
哎哟,那不是金恩驰么?
他正坐在路边,一脸的深沉与悲哀,仿佛有无数人生大事需要思考。我估摸着他是被那帮小混混揍了一顿,但是看上去他并没怎么受伤,看来只是单纯地在感叹人生苦短罢了。
感叹就让他感叹去吧,我可得回家了。
我转过身,刚要继续往前走,就听到背后响起了金恩驰幽灵一般的声音:“姑娘?”
我去,这家伙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我转过身,微笑着说:“有什么事吗?”
他用堪比狗血言情剧那般煽情的声音说:“我们真的不可能吗?”
我感觉到自己的脑门子上降下三条黑线:“你最好当作世界上不存在我这个人。”
“不存在么……”他脸上露出无比悲戚的笑容,好像我对他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一样。然后,他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他伸出手,直接朝我的胸口摸过来:“如果当作不存在的话,那我现在触碰你……”
我一拳打在他的脸上:“我是叫你当我不存在,我还是看得见你的。俗话说,打人不打脸,摸人不摸胸,你既然非想摸我胸,我就赠你一拳。”说完,我便转身就走,他在我身后大喊道:“我到底哪里比不上那个男人了?!”
“你想多了。”我说,“就算我没有喜欢的人,我也看不上你。”
##第130章 熊孩子们
我养成了每周去两次鹿鸣茶馆的好习惯。
于是,不久我就发现我有必要找一份兼职了,因为鹿鸣茶馆的消费实在是不低。而且,玄晓之真的是商业天才,这地方,一旦来惯了,要戒掉还真难。无论是那安静的环境,还是中国风式的古朴,抑或是在里面可以看到的各种各样的店员,都会令人欲罢不能。
我很快就没钱了,而毛毛给我介绍了一份兼职——毛毛是鹿鸣诗社的一位社员,因为“可爱”,“脱线”而闻名于鹿鸣诗社的粉丝群,被粉丝们当作明星一样捧着。而他给我介绍的兼职,是给一个小学生做家庭教师。
期中考试之后,我第一次到那户人家家里去,还没走近,就看见一个孩子站在门外,一脸的垂头丧气,而他身边站着的西装男,正满脸愤怒地说教着。
“你们好……”我走过去,打招呼,但是谁都没有理我。
“你!们!好!”我加大了音量,那孩子似乎注意到了我,但他只是拿眼瞥了瞥我,低着头什么都没说。
“这位先生!”我大声说道,“请问这里是刘先生家吗?”
那男人总算反应过来,连忙转过身说道:“哎哟,不好意思,你是……”
“我是您请的家庭教师,之前已经和您预约过时间了。”
刘先生抬起手看了看:“哎呀,还真是,我都忘了时间了,唉,我们家这孩子啊……”
孩子猛然抬起头,一副急切想要争辩的模样,我说道:“您先别跟我说这些,我先跟他交流一下,增进一下相互了解。”
孩子转过头来,一脸漠然地看着我,他显然对我不感兴趣,我猜他压根儿就不想要什么家庭教师。当然,其实如果我不是要赚钱的话,我也根本不想当什么家庭教师。小孩子虽然可爱,要指导起来还是挺麻烦的。
刘先生把我们迎进了门,带到孩子的小房间,这房间虽然小,里面却收拾得非常整洁到看上去简直少了点什么,而桌上放着一沓厚厚的习题册。
“我的天!”我说,“这么小的孩子,就做这么多习题?”
刘先生苦笑着说:“我们也是没办法,谁不想让孩子有个快乐的童年呢?但是这孩子脑袋瓜不灵,又内向,需要综合能力的活动他参加不来,成绩也不好,要是像别人那样到了升学考试前才去赶成绩,可不就被别人比下去了嘛!”
“这样。”我说,拿起桌上的题册,看起来都是挺基础的东西,并不是什么竞赛,奥数类的,我扭过头问那孩子:“你是叫……刘明杰吧?”
他点点头。
“你自己觉得自己学习怎么样?”
他瘪了瘪嘴:“很差。”
他爹的脸色有些黑。
“好吧。”我说,“那么,我先看一下你的课本……爸爸能出去一下吗?你在的话,孩子可能有些不自在。”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看了孩子的课本,以及最近两次考试的成绩。这孩子,计算能力奇差,写作能力奇差,逻辑思维……奇差。
我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
“你爸爸之前有给你请过家庭教师吗?”
“有。”他说,“但是我的成绩一直很差。”
好吧,果然我的任务十分艰巨。我想了想,从数学下手吧,先给他把之前考试中做错的题全部讲解一遍,但是,虽然我自以为讲得十分简单易懂,那孩子还是一脸茫然的表情。我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只让他搞懂了两三道题,而且我十分怀疑,下次我来的时候他又会把解法给忘了。
罢了,我也已经尽力了!
骑着电瓶车回去的路上,我就接到了林书南的电话,他一开口就问我:“你去当家教了?”
“你怎么知道?”我停在路边,环顾四周,“跟踪我了?”
“去!我是接到刘明杰打来的电话,说有个叫史兰的人给他当家庭教师,我就想到了你。”
“你认识那个孩子?”
“是,因为我就是他原来的家庭教师。”林书南说。
“那还真巧,他跟你说什么了?”
“他说……”我听见林书南苦笑不得的语气,“他说,‘这个新来的姐姐讲得比你好多了!’”他一边说着,一边细着嗓子模仿小孩子的声音,听得我差点在大街上大笑起来。
“是么?”我忍着笑说,“我还以为自己讲得很一般呢,毕竟他几乎什么都听不明白。”
“那孩子基础太差了。”林书南说,“而且,文化历史类的题目,教教还能会一些,科学常识类的,也还算点得通。就是数字计算的能力实在太可怕,只要涉及到10以上的数字,他全都不会,就是把头发拔下来一根根数都能比他算得快算得准呢。”
“哎哟,那我的麻烦可大了。”我说。
“还有。”他说,“那孩子心不坏,但是挺自虐的,碰到考砸了或者心情不好什么的,不吃饭不睡觉是常有的,这种时候可就惨了,我和他爸都没办法,批评也没用,安慰也没用。真不知道那么小的孩子,为啥就会这么不爱惜自己。”
“呀,你越说我感觉压力越大了,你这不是打击我信心么?”我说,“算啦,这孩子……我也只是想赚点儿外快,没想到碰上个麻烦,尽力而为吧!”
“你缺钱了?”他说。
“哎呀,不是。”我说,“最近,嗯,休闲活动有点多,所以……”
“休闲活动?”林书南狐疑道,“我记得你不是个休闲活动很多的人吧?”
“啊,我是说,我最近经常到鹿鸣诗社开的茶馆去。”我说,“离家近嘛,而且我也挺喜欢那边的气氛。”
“茶馆?鹿鸣诗社开了茶馆?”
“我去,我还以为你早就听说了呢。”我说,“既然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起去看看?”
“行啊。”他说,“正好期中考结束之后有点空闲了。”
“嘿嘿,不过,在那之前,既然你给那孩子补过课,把你当初备课的资料借给我看看呗……”
“诶?都是很久以前的东西了……”
“聊胜于无。”我说。
“那好。”他说,“你什么时候要用?”
“最好在周五之前拿到,要不这样,反正周五咱俩都没课,到鹿鸣茶馆去坐一会儿,顺便你把东西送过来?”
“成。”他说。
这些日子一直是阴雨连绵,周五那天,正好在我出门之前雨停了,天空虽然仍有些阴,但并无继续下雨的倾向,天气转好令我心情分外舒畅,高高兴兴地到了鹿鸣茶馆,自己先点了茶喝起来,可是,到了约定时间,林书南却没有出现。
什么情况?
我又等了一会儿,猛然想起来,今天是四月一号,愚人节呀!
我之前一点儿都没意识到这回事,大概因为往年期中考都在愚人节之后,今年考试特别早,搞乱了我的日期感。林书南那家伙,胆子还真大……等等等等,他应该不是那种喜欢在愚人节作弄人的人,而且就算作弄人,也不会用放我鸽子这么作死的方式啊!难道他被我打出了受虐狂倾向?
我一边喝着饮料,一边拿着手机看时间,再给他五分钟,要是他还不出现的话,那……哼哼……
五分钟很快就过去了,我一边有些生气,一边却感到担忧起来,林书南跟我一样,很少迟到,莫不是路上出什么事了吧?毕竟他那边要到这里来还是挺远的。
不不,不对,一直以来经常走路不看路的人都是我啊,要是路上出事,那也该是我初始才对啊……也不对,我俩什么危险没经历过,绑匪都见过好几回了,哪能走个路就出事了?
正胡思乱想着,林书南终于出现在了门口,我抬头看他,他不待我开口说话,一溜烟地跑到我面前。我原本想问他发生了什么,定睛一看他的样子,顿时愣住了。
只见林书南从鞋子到膝盖,全部湿透,而且糊满烂泥,胸前沾上了不知墨汁还是什么的东西,衣服扣子还掉了一个,我站起身,绕到他背后,看见他背上贴着一张大大的纸条,上面画着一只小猪,还挺可爱的……
“你这是怎么了?”我问道。
“既然你看见了,就先让我去洗手间漱个口……哎哟我的妈呀,一嘴的芥末榴莲味儿。”
什么?芥末榴莲?!
我还没来得及再问,他已经风一般地溜走了,留我一人在原地凌乱。过了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这家伙大概是被别人愚弄了吧?可是,至于弄成这样吗?
他过了整整有十五分钟才回来,现在胸前的墨汁消失了,只留下一片水渍,鞋子裤子倒是比原先干净了不少,但是比原先更加湿漉漉了,而且仍有一些泥印子。我哭笑不得地说:“你要不要去我那边换件衣服?”
“不去,来都来了。”他说。
“你这是怎么搞的?”
“被几个小孩子给坑了。”他说,“不知道有什么深仇大恨,又是把我往水坑里带,又是给我吃莫名其妙的东西。呐,领头的就是上回圣诞节那个孩子……你说我也没惹着他呀,是不是今天黄历不宜出门啊?”
“你忘了吧?”我说,“今天是愚人节。”
他想了一下,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我说呢!我还以为那几个孩子被什么东西给附体了呢!”
“你也真是,这才想起来……”
##第131章 你到我家来吧
“真是,外国人的节日好无聊啊。”林书南说,“而且极为幼稚!”
我赠他一个白眼:“你是没有娱乐精神!”
“我是中国人,不想过外国节。”
“可是你至少得有一些警惕心吧?”我嗤笑着说,“瞧瞧你这样儿。”
“唉,你也嘲笑我。”他说,“不说了,先喝点东西,我得暖和暖和身子。”他一边说一边转过身去,正要招呼服务员,突然一愣,我循着他的目光看去,便也愣住了。
那个女孩不是洪静真吗?
我眯起眼睛仔细观察了一会儿,然后凑到林书南耳边小声说:“喂,那个好像是……是我们之前在那条街上见到过的女孩吧?”
“是,看来我眼睛没花。”林书南说,“她怎么会在这儿?不干那活计了?”
“她干那个是被迫的,我觉得,她的上司不会那么容易放过她。”我说,“可能是瞒着上级来这里打工的吧?”
我们正谈着,洪静真扭过头来,看见我们,顿时脸一红,我朝她挥了挥手,她走过来,微笑着说:“请问需要些什么吗?”她的声音甜美,和夜间揽客时的妖媚截然不同,我抬头看她的脸,她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我跟她要一样的饮料。”林书南说。
“好的,请稍等。”她说。
“你为什么在这儿?”我问道,“原来的活计不干了?”
她犹豫了一下,说:“不是的,我这是兼职……”
“兼职?”
她点点头:“其实我原本也没打算来,只是那个人找到我,说我一定适合鹿鸣诗社,我就加入进来了。”她说话的时候,用手小心地指着某一处,我扭头一看,我勒个去,那不是苗嘉木吗?
“你跟他认识?”
“不认识。”她说,“是他来找的我,不知道是谁把我的事情告诉了他,他说,鹿鸣诗社需要有经历的人。”
“哟呵,那家伙,改行当星探了?”林书南说,“消息也是够灵通的,不过,实话讲,如果你真的愿意把自己的经历分享给大家的话,肯定能火一把。”
她腼腆地笑笑:“我没想着火一把,我就只是想在夜间工作之外,也赚一点钱。”她扭头看看四周:“客人多起来了,我得赶紧工作去。”
她转身离开,我看见苗嘉木蹬蹬蹬跑过来,两眼发光地看着我:“兰姐,你认识那个女孩子?”
“嗯,算是有一点缘分。”我说,“倒是你,你怎么认识她?”
“嘿嘿。”苗嘉木得意地说,“有人告诉我的。”
“谁?”
“不告诉你~”苗嘉木冲我摆了个鬼脸,同时顺手拍了拍林书南的背,“你今天怎么回事儿,掉粪坑里了?”
“怎么可能。”林书南说,苗嘉木说:“开玩笑的啦,我知道你肯定被人给耍了……诶,有人招呼我了,我先去了啊!”
苗嘉木蹦蹦跳跳地走开了,我望着他的背影,突然想起什么,连忙绕到林书南的背后一看,只见他的背上赫然有一个粘纸,上书“求包养”三字,我用手指抠了几下,还抠不下来。
“怎么了?”林书南茫然地问我。
“苗嘉木这小子,最近越来越能耐了。”我说,“你也真是不吸取教训,被小孩子坑过又被他坑,你背上贴了‘求包养’三个字你知道吗?”
“哦。”林书南一脸高冷地说,“这帮地球人真是无聊。”
“那家伙嘛就是爱玩,跟小孩子一样。”我说,“哎,你这个抠不下来,要不要去换……算了,反正你已经弄得像个傻逼了,再也不会有人看到了粘纸想包养你,就这样吧。”
林书南瞪我一眼,这时一个小伙子过来,端上了他的茶,同时附送给他一个强忍着笑的表情。林书南假装没有看到,接过茶喝了一口,说道:“那个女孩叫什么来着?你似乎跟我讲过,我记不清了。”
“洪静真。”我说。
“那个女孩算是幸运的吧?能到这里来,她未来的路就宽广了不少。”
我摇摇头:“她的上司恐怕是不知道她在这儿工作的,要是知道了,还不定会怎样呢。毕竟她上头的人是希望在她还有利用价值的时候把她牢牢绑定的。”
林书南想了想,说道:“既然她自己好像很乐意的样子,那么应该没关系的吧。”
“如果是那样就好了。”
林书南捧着茶喝了一会儿,然后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我问他:“你怎么了?”
他一脸无奈地说:“腿冷。”
“还是到我家去吧,我家离这里很近。”我说,“我帮你把衣服裤子洗了。”
“我没穿秋裤啊。”他说,“把外裤洗了,我就只剩下内内了。”
“我上次看到杂物间里有几条宽松的裤子,是房东家里不要的。”我说,“虽然样式有点挫,不过顶一会儿没什么关系吧?反正洗完立刻烘干就可以穿了。”
他点点头,我仰头把杯里剩下的茶喝完,说道:“那么走吧。”
虽然已是四月,天气还是冷,一走出茶馆,林书南就说道:“好冷啊……”说完打了个寒颤。
我看得心疼,但是看看自己身上,外套是粉红色的,要是给他穿好像有点不对,裤子虽然款式比较中性,但也不可能在这大街上脱下来给他。我只好冷漠地说:“冷就跑起来!”一边说,一边带头加快了脚步。
“地上湿,小心点儿。”他也加快脚步跟上来。
我们二人在雨后湿滑的路面上奔跑着,其中一人还浑身湿透,背上写着“求包养”三字,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带着林书南一路冲回自己家,打开门,暖气扑面而来,林书南站在门口喘着气说:“这地方不错嘛?”
“进来吧。”我说,“鞋就放在门口好了,我给你找双拖鞋。”
他脱了鞋,赤着脚走进来:“这看上去比你以前住的地方好多了。”
“别叽歪,赶紧脱衣服吧。”我拿着拖鞋扔到他脚下,抬起头,看见他湿了的上衣,脑袋一抽,直接拎起衣角就试图把衣服掀起来,林书南一惊,连忙护住衣服:“你干嘛呢?”
“呃,不好意思……”我看着他露出的半截毛衣,脸一红,挠着头说,“我只是想着要让你把衣服脱下来洗了,可能刚刚一瞬间把你当成了我儿子,老妈属性爆发了吧……”
“你可真是贤惠。”林书南说,“还好你想到的是脱衣服,不是脱裤子。”
“行了行了,就算脱裤子又怎么了?说得你没穿内内一样。”我说,“我去杂物间找找,把那条裤子找出来,你先在沙发上坐着去。”
半分钟后。
“喂喂,这裤子是多少世纪以前的产物啊?”林书南惊讶地看着我说,“隔那么远,都能感觉到一股古朴的气息,该不会是什么文物吧?”
“别挑三拣四。”我把裤子扔给他,“我闻过了,霉味不是很重。来,到我房间去换。”
林书南进了我的房间,关上门,我听到了拉窗帘的声音。不一会儿,他又打开门问道:“喂,兰兰,你房间的灯在哪儿?”
“这。”我把窗台边上的小灯打开,“我平时一个人住,开这个小灯就够了。”
“这也太暗了吧?”他嘀咕着,再次关上了门。
过了一会儿,他开门,我一看到他,顿时差点喷出来——他上半身脱了外套,里面是件挺薄的毛衣,下半身却是一条无比肥厚的,暗灰色的裤子,风格与比例都太不协调,看上去就像一条蜕皮蜕了一半的虫,林书南大概也知道他的样子十分可笑,把衣服扔给我,然后迅速地又关上了门,在门后说道:“谢谢你帮忙洗衣服!”
我先把粘纸和污泥之类的东西弄掉,然后把衣服扔进洗衣机,便一身轻松地走出来,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门,林书南正坐在椅子上一脸幽怨地看着我。
“你怎么这么快就好了?”
“又不是多麻烦的事。”我说,“怎么,你不希望我好?”
“不是。”他说,“我只是觉得自己这样子你见了要笑话。”
“今天你从出现在我视线中开始样子就很滑稽好不好。放心,我不嫌弃你的。”我在床沿上坐下,“难得你来,我却没准备什么东西。要不我们玩点儿什么?”
“什么?”
“来编故事吧。”我说,起身从橱里拿出一沓纸。
“这是什么?好像是墨痕。”
“没错。”我说,“以前有段时间,没事儿闲得慌的时候就会拿墨水滴在纸上,然后随意移动纸张让它流动,再根据墨痕来编故事。感觉跟心理学里的墨迹测验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心理测验吗?”林书南说,“看来……我是个变态的事实就要暴露了。”
“我早就知道你心理有问题。”我说,“喏,试试看?”我把第一张纸递给他。
“这个……”他摸着下巴思考,“有点儿像恶魔的翅膀。”
“编个故事呗。”我说。
##第132章 送我一盏明灯
他思考了一会儿,说道:“一个男孩,他的父母和他一起到山上去玩,玩累了就坐着休息,过了一会儿,一个恶魔出现了,小男孩的父母把男孩推开,他们自己被恶魔带走了。几年之后,男孩长成了一个强壮的成年人,于是他拿着武器,去山上找恶魔报仇,却发现山上的恶魔变成了两只。他抄起武器,杀死了两只恶魔,却发现那是他儿时的两个玩伴变成的。”
“好黑暗的故事。”我说。
“后面还有呢。”林书南说道,“男人于是悲痛欲绝,下定决心要赎罪,所以他找到了巫婆,巫婆说,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回两个玩伴的命,于是他回到了杀死恶魔的地方,用刀把自己的心和肝剖出来,鲜血洒在两个恶魔的身上,恶魔复活了,他死了。”
“天,果然够变态!”我说,“后面呢?后面还有吗?”
“主角都死了,故事差不多也该结束了。”林书南说,“后面发生的事,就是那两个恶魔吃掉了男人的遗体,并且继续为非作歹,每年都有许多人死在恶魔的手中。”
“你太阴暗了。”我说,“我简直想把你送去精神病院。”
“没错,我有自知之明。”林书南说道,“不过,你别看我思想这么阴暗,我可从来不干阴暗的事情的,请你不要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那么,兰兰,该轮到你了。”
我翻过一页,看那纸张上的墨痕,想了想说:“喏,这应该是钢琴,我的故事是——一个年轻人,从小就被发现有音乐才能,于是他的父母一门心思地要把他培养为大钢琴家。但是这个年轻人却并不喜欢钢琴,所以嘛,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后来他拼尽全力考进了外地的学校,父母管不着了,他自由了。可是他又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因为他之前的日子全都献给了钢琴。”
“后来呢?”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我说,“我只知道很多年以后,他一个人住在农村,有一小片田和一幢小房子,房间里放着钢琴,他再去弹琴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厌恶,只是淡淡的怀念,和对那些跃动的音符约略有些喜欢。”
“这样,这就是结局?”
“我的结局比你正常很多吧?”我说。
“是啊,而且积极向上得多。”
我们又各自说了几个故事,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衣服应该已经洗好了,我去把衣物挪进烘干机,回来继续和林书南聊天。我们谈论着刚刚编造出的那些故事,林书南的每一个故事,结局都不甚美好。
“我不是故意的。”他说,“只是不知不觉就会变成悲剧。”
“还好我的故事,结局虽然不算大团圆,但还不差。”我说,“可以中和一下。”
“这个也能中和吗?”
“我说能,就是能。”
“一定是你的房间太阴暗了,我才会讲出这么阴暗的故事。”林书南说,“兰兰……卧槽,对了,之前说要给你的资料我折起来塞在裤兜里了,完了完了,准定扔进洗衣机去了……”
我斜他一眼:“我拿出来了!你这人也真是,出门都不带个包,这么多纸被你折得乱七八糟的。”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本来是想带的,刚一出门,一桶水从天而降,把包弄湿了,我就把东西拿出来放兜里了。我当时还想是哪位仇人找上了我呢。真是,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那桶水是谁放的,估计是哪个邻居吧。”
“傻小子。”我说。
衣服烘干只需要十几分钟时间,但是这天,林书南在我家一直待到天快黑了的时候,他临走时,我把一把伞,递给他:“带着这个出门,就不怕一桶水浇下来了。”
“这个点应该不会有人再耍滑了吧?”他说。
“总是小心点好。”我说。
“那么,回见。”
他转身离开,我把门关上,屋内一片寂静,我回到房间,那些纸张还安然地摊在床边,像等着被继续解读。为什么他才刚刚离开,我就觉得寂寞呢?
……
周二的晚上,我刚洗完澡,正在房间里读书,房东老太太“咚咚”地敲我的门。
“什么事?”我问道。
“有寄给你的东西。”老太太说。
她手上拿着的是一个方形盒子,我接过盒子,说了声谢谢,同时心里狐疑着——这是什么呢?拿在手上还挺沉的。
我把最外层的盒子拆开,里面是一个精致的,小一些的盒子。从这个盒子我可以看出来了,这是一盏台灯。
林书南。
他那天老说我房间灯光太暗,我也没怎么在乎,没想到,他竟然会送我一盏灯。
我打开盒子,灯很精致,漂亮的流线型,灯罩带一点点紫色,我把灯放在桌上,发现自己找不着开关,随意捏住最上面的钢珠一转,灯竟发出一阵音乐声来。
还带音乐盒?
这音乐,有钢琴式的灵动,也有中国风的古朴,像一条百年的溪,水流虽小,却灵动秀丽,并见证了沿岸村庄的兴衰。我按了按顶上的圆珠,灯亮了,柔和而明亮的颜色。
这是一台有充电功能的,亮度正合我意的,还自带音乐盒的台灯。虽然我并不觉得台灯带个音乐盒有多实用,但我很高兴。林书南这家伙,我以为是个不太擅长送礼的人,想不到还挺有挑选礼物的眼光。
我再一次拧动了音乐的开关,潺潺流水般的曲声流淌出来,带着清凉的感觉,这是能让人平静和幸福的声音,每天睡前听,说不定能有好梦呢,我想。
真好听。
我从书橱里找出一本书,试着伴着音乐读书,这大约是很适合读书的环境,但是我的心里是满满的喜悦感,以至于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
我拿出他给我的备课资料,其中有几份是笔记,详细记录着那孩子的各科成绩,经典语录,甚至还有喜欢的动漫人物和零食品牌。他的字很清秀,清秀地像个女孩子。我拿起笔,想在旁边加一点标注,但是一落笔,发现我这小学生字体根本不好意思和他的字并列在一张纸上。
我一向觉得他是个傻瓜,但是现在,我看着这盏灯,听着乐声,心想我何德何能,遇到了这么可爱的傻瓜。我拿出笔记本,将他记录的那孩子的生活习惯全写上去,顺便选了几个我们那天杜撰的故事,也都记录到纸上。
刘明杰小朋友,你这前任家庭教师可是个负责任的好人,就是有时候脑袋转不过弯来,你可真是不识货呀!
我第二次去刘明杰家里的时候,他家没有大人在,他对着猫眼观察了半天,才给我开门,脸上是一片漠然的表情。
“你还记得我吧?”我伸手捏了捏他的脸蛋儿,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给他,“喏,给你的。”
“我这次也考得不好。”他说。
“没事没事。”我摸了摸他的头,“要是次次都能考好,还要我干什么?来,我们去你的房间,让我先看看你的卷子好么?”
“……”他沉默着,走进了房间。
我虽然刚才说得轻松,但是实际看到卷子,还是心里一沉,一百分的卷子,他考二十,眼光可及之处全是大叉,而我细细看去,也并不觉得这卷子是超越小学生程度的难题。
“好吧,那我们从头开始。”我说,“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考得不好吗?”
“因为我笨。”
“‘笨’这个词太笼统了。”我说,“具体点。”
“我学不会。”
“那么,你是考试之前就知道自己会考砸的吗?”
“是。”他低着头说,一股沮丧的气息在屋内蔓延开来。
“别这么垂头丧气的,咱们一道一道看。”我说,“你来看看这些错掉的题,现在有哪些已经会了的?”
“……”他思考一会儿,指出了两道题,“考完之后,老师都讲解过的,但我只记得这两道了。我记性不好。”
“不要总是把错误的原因归结于能力。”我说,“你要真有那么笨,应该早就被送去特殊学校了。”
他摇摇头,撅起嘴:“我爸妈都很聪明。”
“我们谈论的不是你爸妈的问题。”我说,“……算了,我们不去考虑笨不笨的问题,还是看题目吧。”
在讲解题目的过程中,我就清楚地认识到,这孩子,他几乎把所有的一切都归结到了“我笨”上,而我能看得出来,这不是借口,他是真心这么觉得的。卷子讲到一半,我看时间已过去了一个小时,便说道:“我们休息一下吧,我给你讲个故事。”
我讲了自己那天编的第一个故事,刘明杰说,他喜欢最后的结局。
“你喜欢就好。”我说,“不过,为什么?”
“不知道,我就是感觉。”
“明杰。”我说,“你爸妈是不是常常说你笨?”
“以前是。”他说,“爸妈离婚后,妈妈就不再出现了,爸爸也不再说我了。”
“好吧。”我说,“明杰,但我觉得你不笨,你做的最蠢的时候,就是总在说自己笨。”
他抬起头,似懂非懂地看着我,然后像要甩开什么似地甩甩头:“我们继续看卷子吧。”
##第133章 真是时候
这天,最终,家教课程结束的时候,我还是没能获得一点成就感。不过不管怎么样,好歹还是教会了几个题的,我决定,为了犒劳口干舌燥的自己,我要去买点儿零食回家。不,作为犒劳,零食又费钱又容易消耗,还是想个别的犒赏自己的方法吧!
什么方法呢。。。
对了,去林书南家吧!
我心里这么想着,转念又有些吃惊——什么时候,去林书南家对我来说竟成为一个犒赏了?也对,到那儿去可以蹭不少吃的,要是他招待不周,还可以虐他!
我这么想着,不禁得意洋洋起来,骑着我的小电瓶车就一路轻松地向林书南家的方向去了。
又到了那条街。
我情不自禁地放慢了速度,现在这个点,洪静真应该还没有开始她的夜间工作吧?我东张西望地前进着,差点儿一头撞到电线杆子上。我赶紧刹车,定了定神,一抬头却看见了洪静真的身影。
她正在奔跑,跑得很匆忙,仿佛有人在背后追着她。我心里暗暗一惊,心说她该不会是卷进麻烦了吧?正想着,就看见两个身材魁梧的人一边追一边喊着:“别跑!”
我跳下车,把车停在路边,就跑过去一探究竟。洪静真脚力不怎么样,很快就被其中个子较高的一人追上了,那人一把抓住她的领子,把她拽得转了个身,然后一个大耳光扇了过去。洪静真被打得半天没能转回头来,也忘记了捂脸,只是低着头,默默地站着。
怎么回事?
我听见那个男人说道:“我让你自作主张!”
她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握紧了藏在背后的拳头。我咬咬牙,有些犹疑。那两个男人和金恩驰不一样,他们恐怕不是我能惹得起的人。
正想着该怎么做的时候,只听远方传来一声激昂悠扬的惨叫。
“啊——!!!!!”
这叫声实在太为动人,在场的所有人都将头转向了那个方向,我看见千易贤再一次恰到好处地出现,并且如飞一样朝这边冲过来,不过这一次他没有贴地滑行。
“杰克大叔,长腿大叔!”千易贤抬起头,惊喜地喊道。
“这不是千家的么?”个子较高的那个男人(大约他就是那个“长腿大叔”)回过头:“怎么了这是?”
“啊,没什么事。”千易贤回头看了看,“只是刚刚被一群人追杀了,不过已经没事了,嘿嘿,被我甩掉了。”
这家伙被追杀可真是时候啊……
“没事吧你?”长腿大叔眯着眼睛,微带鄙视地说道:“怎么老这么不小心。”
千易贤挠着头说:“我哪知道啊,我好像也没干什么坏事,是那些人,一定要让我爸入伙,顺便就把我也缠上了。真是……”
杰克大叔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也难怪,毕竟你爸身份特殊,你呀,也别老是一副傻乎乎干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咱这世界可是很险恶的,你早该多长几个心眼儿了。”
“就是。”长腿大叔有些阴阳怪气地说,“不然,等哪天要是你爹死了,你小子可惨喽~”
“诶,你怎么咒我爹呢!”
杰克大叔狠狠地在长腿的肩上拍了一下:“你看看你怎么说话的!走了!咱到街尾喝一杯去。小子,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就算了吧。”千易贤说,“我酒量又不好。”
两位叔勾肩搭背地离开了,千易贤看着他们的背影,正要转身离开,洪静真突然张口说道:“那个……谢谢!”
“咦?”
“虽然可能不是你的本意,但是你救了我。”洪静真说,“我应该谢谢你。”
“哎呀,说什么呢!”千易贤说,“我都搞不清楚情况。”他嘿嘿一笑,然后突然凑到洪静真的耳边,小声地说了句什么,洪静真一愣,他却满脸的坏笑,转身跑掉了。
那小子,不会是在调戏女孩子吧?
不过我谅他也不敢像他表哥那样胆大妄为,既然洪静真的危机解除了,那么这儿也没我什么事了。只不过,因为刚刚那一出,我原本的好心情多少受了些破坏。我骑上车,继续朝林书南家赶去。
到得林书南家,我发现灯没有开,不禁心里一沉。他不会是不在家吧?按理来说,他一个人住,有时候出个门,屋里没人也是正常,但我之前竟没想到会有这种情况。我可真是傻了。
我掏出手机,但是并不很想打电话,我想坐在他家门口等一会儿,看他是不是一会儿就会出现。
等待的时候,我就抬起头看路上的人,路上人很多,来来往往,而且个个都行色匆匆。这给人一种不像是在加拿大的感觉,很奇妙,虽然到处都是说英语的人,虽然有许多金发碧眼的人,可是这里作为一个亚洲人的聚居地,有一股浓厚的亚洲风味。那是一种忙碌而拥挤的感觉。
我等了很久,林书南没有出现,一直黄狗从背后凑上来,伸鼻子嗅嗅我,是苏珊。我扭过头,苏珊有些困惑地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为何坐在屋外。
“你来正好。”我把手放在她背上,这可怜的大狗顿时被我冰凉的手冻得打了一个寒颤,十分不满地看着我。我放肆地把两只手都在她的身上捂热,随后站起身:“你的孩子们呢?泡小母狗去了?”想想那些个家伙现在应该已经长得挺壮了,还真有这个可能。
苏珊低下头,用嘴拽拽我的裤腿,这是让我陪她玩的表示,于是我说道:“这里人太多了,你应该知道哪儿比较合适吧?你带我去。
苏珊一扭头,脚步轻快地跑起来,她对这地方可谓是熟门熟路,我却惨了,跟着她又是跨越灌木丛,又是从栏杆底下钻过去,好不辛苦。过了好一会儿,她在一块空地上,停下身来等我。
“真是越来越不善解人意了。”我说,“跑这么快。”
苏珊甩了甩毛,跑到草丛里去,叼出一个飞盘来,飞盘还很新,应该是林书南不久前刚买的。我回头,望见林书南住的房子,如果他回去了的话,我在这儿应该能看得见灯亮吧?
我把飞盘在手上颠了颠,抛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半小时后,苏珊正要接住我的飞盘,突然愣了一下,被打了个正着,我吓了一跳,正要跑过去,它却兴奋地跳了起来,转身捡起飞盘,就朝林书南家的方向跑去,我连忙跟着跑过去,跑动的过程中,就看见林书南家的灯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
狗的知觉毕竟是比人类敏锐啊!
我这么想着,跟着苏珊奔过去,跑到门口时,我还没有来得及敲门,苏珊已经迫不及待地用爪子扒拉着门了。
“真是,这么沉不住气。”林书南一边说,一边打开了门,“你看看那门上都是你的爪子印……兰兰,你怎么来了?”
我冲他微微一笑:“刚给刘明杰上完课呢,突然想来,就来了。”
他把拖鞋摆到我面前,苏珊已经迫不及待要冲进去了,林书南大吼一声:“站住!等着我给你擦脚!”苏珊立刻乖乖地站住了。
“你还训练她这个?”我说。
“那是,不然每次一进屋,踩得到处泥脚印子。”林书南说着,向厨房走去,“好在这孩子聪明,一点就通,这点规矩马上就会了。”
我一边换鞋,一边看着乖乖等着擦脚的苏珊,这家伙毕竟是只家狗,只不过在外边待得久了,身上带着野生动物一般的野性。林书南走出来,一边给苏珊擦脚,一边问我:“怎么样,家教做得还顺利?”
“唉,谈不上啊谈不上。”我说,“那孩子实在是……啧,基础太差!还有啊,你那时候有没有发现,他总是在说自己笨?”
“有是有的。”林书南说,“实话说我最看不上的就是他这一点。但我怕留下刻板印象,所以没把这点记到笔记里头去。”
“你那时候有试图改变他?”
“他一这么说,我就挺想打他。好好的一孩子,怎么就这么妄自菲薄呢?”林书南说,“不过当然没真的打,我也拿他那德行没办法。”
我顺手从桌上的盘子里拿了一小袋猪肉脯,刚撕开包装,还没来得及送到嘴边,苏珊跳上来,一下就把它从我手上夺走了,我只好再拿一块。
“说起妄自菲薄,你自己不是也一样。”我说,“这叫同性相斥。”
他不接这个话,转而说道:“你喝点什么?”
“红茶。”我说,“对了,谢谢你的灯。”
“喜欢吗?”
“当然。”我说,“看不出来,你还挺有品味的嘛。”
他得意地笑笑:“那你要怎么报答我?”
“你会这么说,看来今天心情不错。”我说,“要不,我……以身相许?”
话一出口,我突然感觉有点不对,一个愣神,手上又一块猪肉脯被苏珊抢走了,我也没去留意。
——以身相许什么的,我只是随口一说而已,这家伙可千万别当真……要当真也不能是现在啊!我还没做好以身相许的准备呢!!!
林书南猛然盯着我:“你讲真的?”
“随口一说。”我有些胆怯地说道。他鄙视地看了我一眼:“真是的,女孩子家家,这种话都能随口说。”
##第134章 一个常见的悲剧
我感觉自己脸上发烫,连忙低下头,假装专心致志地吃零食。林书南也不再抓着这个话题,转而说道:“我柜子里还有果脯和巧克力,你要不要?”
“我要巧克力。”我说。
他走到柜子前,突然想起什么,扭头对我说道:“说点好听的我就给你。”
“真是给你阳光你就灿烂。”我说,“看来你今天挺有兴致嘛,不过,你觉得怎么样算好听的?”
“嗯?随你喜欢!”
我想了想,“老公”是绝不能叫的,“皇上”、“总裁”什么的又太俗气,想了一会儿,我突然脑袋一抽,脱口而出道:“爸爸!”
林书南脸上的黑线几乎都具现化了:“你用不着这么拼吧?行,既然你都叫了我爸爸,那我就勉为其难地把我的口粮分给你。喏,巧克力有五种口味,我记得你最喜欢黑的和葡萄干夹心的;饼干嘛,嗯,我记得你挺喜欢燕麦味的。喂……你会不会觉得我这是在显摆我对你的了解?”
“我挺喜欢你这种显摆的。”我说,“我还记得咱俩当初一起住院的时候,就吃了燕麦口味的饼干。”
“嗯,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二缺。”
“而我觉得你是个傻冒。”我说。
……
这天晚上,我们聊起了很多共同经历过的事,我发现,对于我们,似乎所有的美好都很琐碎,灾难倒是常常来得轰轰烈烈,不过,一旦过去了,灾难也就变成了珍贵的回忆。
“好像缺了一点轰轰烈烈的美好。”我说,“等哪一天有了机会,我们去来个轰轰烈烈的旅行,轰轰烈烈的蹦极,轰轰烈烈的……嗯,什么好呢?”
“机会总会有的。”林书南说。
这天我待到了很晚,林书南和我一起出的门,他说他有个地方要去,我猜想,多半是去医院看袁芊骊的。当然我没有点破,在路上,我推着电瓶车,他走路,我谈起这天看到千易贤的事,林书南说:“你觉得他会不会是故意的?”
“我不知道啊。”我说,“我身边有好多人,他们的内在和外表都不太符合呢。我哪里能揣测得到别人的心思。”
我们在路口分开,我骑上车朝家赶去,一路上回想着今天我们聊起的那些事,不由得微微勾起嘴角。那时候我并没有想到,之后会发生怎样的大事。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手机上有个未接电话,是个陌生号码打来的。多半不是什么重要的电话,我没在意。刚洗漱完出来,手机又响了,这回是林书南的号码打来的。
我接起电话:“喂?今天这么早?”
电话那头响起一个苍老而严肃的女声,那个声音用英语说道:“你是机主的什么人?”
我愣了一下,一种不好的预感升了起来:“我是他的朋友……怎么回事?”
“他出了点事,在医院。”那个声音说,“你赶紧过来吧。”
我愣住了,一时并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那个女声正在用例行公事的声音报出医院的地址,而我平静地听着,只觉得有一种糟糕的感觉,像一瓶打翻的水,缓慢地从我心底扩散开来。我并不震惊,只是很沮丧。挂掉电话之后,我顺手把手机揣进兜里,赶忙出了门。
出门忘记穿外套了,一路上,我冻得瑟瑟发抖,来到医院的时候,我只感觉自己冻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一个护士给我指了路,急救室,我看到上面亮着的红灯,护士挡在我面前,仿佛预备着拦住不让我冲进去,而我根本就没有准备冲进去。
“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只是问道。
“车祸。”护士说,“大卡车,刹车失灵。”
车祸,呵呵,真是俗气的情节。我颓然地在椅子上坐下,护士也许说了什么安慰的话,也许没有,我并没有仔细听。我的心里空落落的,不是烦躁,也不是伤心,我只是不知如何是好。
不知过去了多久,我抬起头,急救室的灯仍然亮着,几个过路的人,冲我投来同情的眼神,我低下头不去看他们。
怎么会这样呢?
怎么不会这样呢?
这座小镇的交通,说是全加拿大最乱也不为过,出个车祸,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报纸上也常常能看到车祸之类的消息。但我从来没想过,它或落到林书南的头上。林书南是什么人?虽然看上去普普通通,但好歹是经历多年的被追杀,还遭过绑架,不都平平安安地过来了吗?怎么的,只是出个门,就遇上了这种事?
我用手托住脸颊,满心杂乱的想法。也许他就这么……不,一直以来不管遇到多少危险,不都是平安度过了吗?这次也没事的……可说不准那!生命之脆弱我是明白的……
一刻钟后,我抬起头,看到一个认识的护士走过,我叫住她:“护士姐姐!”
“什么事?”护士回过头来,我看到她略显同情的眼神。
“林书南今天早些时候来过这里吗?”
“今天早些时候?现在是凌晨一点多哦。你是说昨天吧?”护士说,“昨天他来过,去看袁芊骊,然后离开了,估计是在回去的路上出了事。”
“是吗?那芊骊知道他出事了吗?”
“不知道。”护士说,“她现在意识常常是不清醒的,我们也不会把这种事告诉她。”
我不再说话,护士走到我的身边,说:“别担心,总会过去的。”
“谢谢。”我说。
时间继续静静地流淌着,医院的消毒水味儿浓重得像要结成块,我坐在原处,低头看着地面,没有成形的思考,只是时不时有碎片般的思绪飘过。有时我仿佛听见了急救室的门打开的声音,但一抬头,什么都没有发生,有时我又好像听见有人在对我喊“不好了!”但抬起头时,仍旧什么都没有发生。后半夜的医院,人变得更少了,世界仿佛凝固一般,只有空气中闪闪发光的灰尘,在缓慢地移动着。
急救室的门真正被打开时,发出的声音比我想象中要大很多。我站起身,看见医生疲惫的脸,和躺在病床上的人。他身上盖着医院的杯子,只有脸露在外头,病床的床头挂着输液瓶——我很快认识到了急救的结果:死人是不需要输液的。
“他没事了。”医生说,也许是因为劳累,他的发音变得含混不清,但我听清楚了。
“没事了?”我说,“确定?”
“真的没事了。”医生说。
我凑过去看,他的头上缠着绷带,我抬头问道:“那么他什么时候能醒过来?”
医生想了想:“恐怕要不少时间,好几个小时吧。你让一让,得把他推到病房去。”
我点点头,退后几步,随后转身离开,我猜想医生一定用惊异的眼神望着我,而我一路跑进了袁芊骊所在的病房。
病房里静悄悄的,了无人声,我走到袁芊骊的病床边,稍稍将帘子掀起一点。她闭着眼睛,容貌比我上回见到的更加可怖。我看了看边上的医疗仪器,确认她的心跳和呼吸都还平稳。
我正要放下帘子,突然听见一声微弱的问话传来:“他好了?”如果不是看见袁芊骊的嘴唇动了动,我几乎要怀疑这是我的错觉。
“什么好了?”
“他……车祸……好了?”
车祸?!
芊骊是怎么知道的?
“好了。”我说,“他刚刚从急救室里出来,没事儿了。虽然多半还需要静养一下,不过已经没事儿了。”
袁芊骊不再出声,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看到她的嘴角勾了一下。我放下帘子,听见里面传来微弱的一声:“对不起。”
这是对谁说的呢?
我走出病房,轻轻带上门,下了楼,护士对我说道:“他在101病房。”
我看了看周围,101病房就在不远处,护士轻声对我说:“我跟你一起进去,进去什么都别碰,还有,别发出大声音。”
走进病房,我看见他躺在床上,因为身体大部分都用被子盖着,我无法看出伤得到底有多严重,只是头上的纱布缠了一圈又一圈,可谓触目惊心,我想起他当初受了伤还倔着性子不想去包扎的时候,心里不禁在心里暗骂:你小子现在倒是没得犟了!
病房内静悄悄的,只有医疗仪器“滴、滴”地响着,证明这里的时间仍在正常流逝。
“他没有那么快醒来的。”护士说,“你还是先去休息室休息一下吧。”
我没有拒绝。
……我不记得自己后来是怎样,在哪里睡着的,只记得醒来之后我浑浑噩噩地又进了林书南的病房,有两个护士在那里,用“现在不欢迎探望者”的眼神瞪着我。我朝病床上看了一眼,他仍未醒,于是我又退了出去,去洗手间用冷水冲了一把脸,好让自己尽快清醒过来。
我是谁?今天星期几?我应该干什么来着?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想起来,今天我是有早课的,当然,那课我是不打算上了,老师爱点名就让他点去吧,生死面前,分数什么的根本就不重要。
##第135章 我嫌弃你滴口水
从门口看出去,可以看出天已差不多亮了。我在休息室又坐了一会儿,去街上买了两个包子,想着要不要给林书南带一个。只是还不知道他何时能醒,醒后能不能吃东西,想想还是算了。要是医生说他只能吃流食,那就枉费了这包子了。
回到病房去时,两个护士已不见了踪影。我走到病床前,看着林书南的睡颜,突然有点怕他醒过来。要是他突然醒来,我该说些什么?两个人四目相对,会不会很尴尬?我这么想着,不觉间就走了神。
可是,就这么一走神的时间,他就睁开了眼睛,我甚至没看见他是怎样睁开的,只是当我注意到时,他已在看着我了。我大吃一惊,然后做了我这辈子做的最破坏气氛的一件事。
——我把一坨口水滴到了他脸上。
在那一瞬间,我几乎想把林书南一掌拍晕过去。
上天作证,我真的只是因为刚刚走神太厉害,不小心张开了嘴,以及不小心没有及时咽下嘴里的口水的!拜托拜托,林书南现在应该还没清醒,他一定不会注意到情况的!呃,不过,他好像露出了惊恐的眼神诶,该不会认为我要吃了他吧?
我定了定神,默默地,淡定地伸出手,用袖子把那一坨口水在他脸上抹匀。嗯,他的表情好像没什么变化,应该,大概,也许是根本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吧。这孩子还没清醒,我先出去坐一会儿,等他清醒过来了再进来好了!
我原打算去休息室坐上半个小时,可是一出了门,又恋恋不舍起来,昨夜紧张了一夜,到现在还不免有些后遗症,总觉得这时候一出了门,就要成了生死永隔一样。但一想起自己刚刚的窘相,我连忙把这忧伤而矫情的想法收起来,带上门,快步地往休息室走去了。
休息室里此时已有了另一个男人,那人正拿着一张报纸,喋喋不休地抱怨着什么,听来似乎是他老婆的老板人品不行,出了工伤还不给带薪休假什么的。他的抱怨声让我难以平静下来,心里一层层地烦躁,想即刻冲回林书南的病房去,但想起自己刚刚的样子,连忙又收起了这想法。想想外面天应该亮了,不如出去走走。
一出门,我不由得打了个寒噤,路上可够冷的!但我并没准备回去,径直向街道走去。
这时街上的人还不太多,医院门口的小店里,有还缠着绷带或刚打完针按着棉球的孩子,在向父母撒娇讨要零食活着玩具。小店老板笑眯眯地看着他们,我猜想他做生意一定不怎么费力气,毕竟父母是很少拒绝生病或受伤的孩子的需求的。
我走上街,才走出去没几步,就有一辆摩托车“呜”地一声开过来,声音巨大,速度极快,让我不得不立刻联想到“交通事故”四个字,这让我的心情变得有些糟糕了。
刚转过一个拐角,一辆大车开了过来,虽然速度算不得快,但它庞大的身躯和巨大的声响,让我情不自禁地缩到马路最角落的地方。林书南大概就是被这样的车撞伤的,当时痛不痛呢?哦,不对,伤得这么严重,该是即刻失去了意识的。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有些宽慰。
我绕着医院周围的马路走了有三四圈,直到冻得瑟瑟发抖,看看表,已过去了半个多小时了。是时候回去了。
我在医院的大厅里坐暖了身子,才回到病房,此时林书南仍睁着眼睛,我推门进去时,他也没有扭头,大概是头颅转动不太方便。
我走过去,他将目光转向我。我发现柜子上的水杯有人动过,大约是护士来过了。
“你可算醒了。”我说,“感觉如何?”
他没回答,也许他现在的状态不太适合开口说话,我在病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自言自语地说道:“我之前可担心你了,从接到电话开始,整个人都不对劲了。”
我从昨晚接到电话开始,把之后经历的事全部告诉了他,包括我怎样等他,包括我去看了袁芊骊,不过,我明智地跳过了口水那一段。那件事不存在,嗯,一定是我的错觉!
林书南没有揭穿我,不过那是因为他一句话都没说,我看着他平静的表情,不由觉得心虚,说话得不到回应也有些无趣,于是我不再说话,坐在病床边,开始神游天外。
手机响起了,是玄晓之打来的,我刚按下接听键,听到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听说林书南出事了?”
“你消息挺灵通的。”我说。
“我只听说了是车祸,具体怎么回事却全然不清楚。他在哪个医院,现在情况如何?”
“在镇中心的医院,跟袁芊骊同一处。”我说,“现在虽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还是不怎么能动的样子。”
“我下午来看他。”玄晓之说。
我看了看病床上的林书南:“他未必想让别人看见他这副样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他是这么说的?”
“他不说话。”我说。
“那我就当他默认了吧。”玄晓之说,“真是的,谁没个狼狈的时候?想这么多干嘛。我下午过来,等我啊!”
“喂等等,你说的下午是什么时候?以你的德性,是不是要等到晚上了?”
然而那边已经挂了电话,“嘟、嘟”的忙音传来。我估摸着,玄晓之那人,连葬礼都迟到,想来探病也是不会准时出现的,保不齐半夜才来。
手机自动锁屏了,我看着屏幕上映出的我的脸,突然想起一件事,赶忙把屏幕按亮,看看自己的样子,果然,我盯着俩黑眼前,头发乱得像打了个鸡蛋在上面,面色憔悴,上身只着一件毛衣,而且还是看上去不怎么适合穿出门的毛衣。护士们大概是见多了这样容貌不整匆忙赶来医院的人,一点也没对我的形象感到奇怪,不过,现在既然可以放下心来,我可得回去换个衣服,以及拿上我的手机充电器。要不然,玄晓之来了见着个原始人一般的我,岂不是让她笑话。
好歹也算是曾经的情敌,可不能怠慢了她!
“我出个门,去去就回。”我站起身说,“你在这儿好好休息,可别再出什么岔子了。”
林书南眨了一下眼睛,表示知道了。我便轻轻退了出去。
回家的路上,我回想起病房里发生的事情,不由得略略有些担心。为什么他一句话也没有说?看起来,他并没有撞着嘴巴呀!该不会是给撞成哑巴了吧?不,也许只是因为缺乏力气,或者只是因为开口说话会牵动某处伤口,又或者,他只是单纯懒得说话而已。这我也是明白的,每次我自己经历了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总是不太想开口说话的。
我回家去,拿了外套和充电器,稍微打扮了一下自己,想了想,又去厨房打开冰箱看看,可惜冰箱里只有一根将近半米长的火腿,这可不是适合带给病人的东西,还是出去买点水果吧……糟糕,忘记问护士他现在适合吃什么了。嗯,不过没关系,他要是不吃,我还可以吃呢。
刚要出门,手机响了,这回是苗嘉木打来的,电话一接通,他就用足以让我耳膜穿孔的大嗓门吼道:“兰姐——!!!”
“轻点儿声!”我连忙说道,“什么事?”
“我听说林书南出事了?”
“是。”我说,“昨天晚上出的事,现在生命是没有危险了,但是要恢复恐怕还需要不少时间。”
“嗯嗯,那我晚上过去看他!”
“成。”我说,“不过记得进了病房可不能像刚刚那样大喊大叫,内伤都要被你震出来了。”
苗嘉木在电话那头嘿嘿一笑:“兰姐,进病房不能大声喧哗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嘛……”
“嗯,那晚上见。”
回到病房,已经是中午时分,护士送来了午饭,是打碎的蔬菜,稍微拌着一些肉末,我把病床摇起来,说道:“来,我喂你吃。”
林书南看了我一眼,说了他受伤以来第一句话:“我自己会吃。”
我看了看他的手,虽然右手并未骨折,但也缠着绷带,我说:“别逞能,你现在这副样子,会不会吃到鼻子里去还不知道呢。”
他仍然摇摇头。
“怎么,你嫌弃我?”
“我嫌弃你滴口水。”
“……那是你的幻觉,我哪有滴口水。”
“不,绝对不是,我记得非常清楚。”他说。
我把眼睛一瞪:“我说是幻觉,那就是幻觉,你要是再跟我顶嘴,姐姐把饭菜全都扣你脸上,叫你的脑门子吃东西去!”
他不说话了,我暗暗感觉脸上发烧,但又装出一副淡定的模样,用勺子把饭菜拌了拌,看冒出来的热气,应该不会太烫,便把勺子送到他的嘴边,小心翼翼地给他喂食。可是给人喂饭这件事儿,我实在缺乏经验,有时候手一抖,真感觉差点儿戳穿了他的嘴皮子,但是看他神色如常,应该没什么问题。
##第136章 失忆这也太俗了吧
花了一个多小时时间解决了中饭,没过多久,林书南又躺床上睡着了,我在边上坐下,闭上眼睛,想着休息一会儿,只是想起他刚刚说的话,不由得脸又有些发烫。
这个人怎么受了伤变得这么讨厌呢!
再睁开眼时,林书南仍睡着,看天色有些阴了,我一看时间,才发现自己睡得远比自己想象的长,已经是接近五点了。
这不都快晚上了么,玄晓之果然是将迟到进行到底啊!
我坐起身,感觉到自己腹中有些空虚,才发现忘记吃中饭了,那时只管给林书南喂饭了,哪还顾得自己,这小子竟然还嫌弃我。想到这里,我对着病床狠狠地竖一个中指,出去觅食去了。
为着玄晓之随时会来,我去外面的小餐馆随便吃了顿便饭,便急匆匆地赶回来,但是我回来时玄晓之仍然没有出现,那家伙啊……
我进了病房,床边放着空了的饭盒,看样子护士已经给林书南吃过晚饭,我在床边坐下,屁股还没坐热呢,电话响了,是玄晓之打来的。
“他在哪个病房?”她问。
“您到得可真准时。”我说,“101病房,应该很好找。”
过了一会儿,玄晓之敲门进来,她的手里提着一大袋水果,进门看见躺在病床上的林书南,笑了笑,把水果放到床头柜上,然后对林书南说道:“怎么,伤得很严重?”
林书南一脸茫然地看着她,什么也没说。
“怎么,难道把舌头也给撞伤了?”玄晓之说。
“他能说话的。”我说,“只是可能不太想说话。”
玄晓之凑得近了一些,微微皱起眉头:“这种看破红尘超然物外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林书南终于开口了,他用疑惑的语气说:“你是……谁?”
玄晓之纳闷地眨了眨眼睛:“你不记得我了?”
“不记得,脑子一片空白。”
我也有些吃惊:“一片空白?那,你记得我是谁吗?”
他略略眯起眼睛:“不记得。”
“……哇靠!”我心里一紧,仍有些将信将疑,“那我之前照料你的时候,你怎么没问我是谁?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他略微侧了侧脑袋:“我知道你应该是我认识的人,我只是想不起你的名字和身份。”
“那……你怎么知道你认识我?”
“直觉。”
这家伙该不会是逗我玩吧?我这么想着,还未开口质问,门开了,苗嘉木冲进来,一边冲一边喊:“林……”看到我的眼神,他马上把声音降低了八度:“小林,你怎么了?”
我顺势一把将苗嘉木推到病床前,问道:“那这个人你认识吗?”
林书南思考了一会儿,摇摇头:“没印象。”
“怎么了怎么了?”苗嘉木还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不记得我了?”
我皱起眉头,苦恼地叹了口气,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感到荣幸,他对玄晓之和苗嘉木都无印象,对我至少还有些直觉。我摸着下巴,说:“那,你还记得些什么?”
他垂下眼帘,说:“我是中国人,我的父母……不要我了。你……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但你一定是个好人。”
“我很荣幸,可是这不解决问题。”我说,“还有呢?”
他咬咬唇:“其他的事情,好像隐约有些感觉,只是说不上来。”
“喂,真失忆了?”苗嘉木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疑惑地望着我。我懊恼地用拳头锤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原以为只等着他康复了,没想到来这么一着!一时间有股烦躁之感涌上心头。
这时,玄晓之清了清嗓子,说道:“那你还记得自己从昏迷中醒来之后的事情吗?”
“记得。”林书南异常肯定,看着我说,“我记得一共睡着了三次,还记得刚醒来的时候,她把口……”
“闭嘴!”我大喝一声,把玄晓之和苗嘉木都吓了一跳,苗嘉木连忙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兰姐,你没事吧?冷静点儿,我看他这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我摆了摆手,摇头说:“没事,只是这情况……”
“他醒来之后的记忆还在,说明记忆的形成没问题。”玄晓之说,“他醒来该有几个小时了吧?刚醒来的事他还记得,说明长时记忆的存储也没问题。而且他对以前发生的事有‘感觉’,应该只是之前的记忆发生了紊乱,说不定是从意识层面打到潜意识去了。”
“潜意识?那是不是做个梦就出来了?”苗嘉木傻呼呼地说。
“哪有那么容易。”我说,“行了,我还是去找医生问问看。”
医生听了我的话,也觉得惊讶:“他的头虽然受了伤,不过看起来只是外伤而已。现在既然出了这问题,还是得做个脑成像。不过这个是要预约的,今天做不了。”
我不甘心地点点头:“那,您看,他现在这情况是怎么回事?”
“说不准。”医生说,“可能是脑损伤,也有可能是过度惊吓,精神原因导致的。至于能不能好,我现在可说不清。”
我失望地摇摇头,退了出去,回到病房,玄晓之和苗嘉木正坐在病床边上,见我回来,苗嘉木连忙站起身说:“兰姐,情况如何?”
“说不准。”我说,“得做进一步检查才知道。”
“安啦~”苗嘉木一边说,一边顺手从旁边袋子里抓了一根香蕉来,大大地咬了一口,口齿马上变得含糊了,“我看他好得很呢,就是被车撞了脑袋有点懵,你跟他多讲讲以前发生过的事情,肯定能想起来的。”
“喂,那是我给病人带的。”玄晓之说。
“唉,希望是吧。”我一边说着,一边也拿出一根香蕉来,顺手把皮剥开,“我想想有什么能激发他记忆的东西。”
“喂,这个季节香蕉很贵的。”玄晓之说。
“嗯,味道不错。”我说,随即拍了一下脑门,“对了,他家!他会画画啊,要是看了自己画的那些画,说不定能想起什么来。不过,他家的钥匙……他出门的时候应该带在身上的。”我连忙过去掀开被子,才意识到他穿着病号服:“哎呀呀,衣服呢?”
“你问问护士,多半他们给放起来了。”玄晓之说。
“上天保佑,希望一切顺利。”我说完,几口吃完了香蕉,转身就要出去,突然转过身来,“林书南,这么说你被医生护士看光了?他们扒你衣服还给你换了衣服裤子?!”
林书南茫然地看着我说:“我不记得了。”
“也许没有全部看光。”玄晓之说,语气里带着淡淡的鄙视,“毕竟病号服好像不包含底裤。”
“算了,不管这茬了,我去找护士。”我说,“要是拿到了钥匙,我就直接去他家。”
护士果然拿来了他家的钥匙,我急急忙忙揣上钥匙,就冲出医院,一路直奔林书南家,速度之快,险些把我自己给撞死在墙上。
紧赶慢赶地到了他家,冲进屋去,一时却没了方向。这屋子,究竟有多少能够勾起他回忆的东西来?我脱下鞋,赤脚走进客厅,看见放在茶几上的果盘,和沙发上随手扔在那里的几本杂志。我想了想,拿起手机,给每个房间都拍了照片。
回忆的重点大约是在画室,我走进去,画室里一股颜料味儿,画室中间一幅未完成的画用布盖着,还有凌乱摆放在周围的画作,看起来,他虽然画得很多,但很少好好珍惜自己的作品。有一些画作上甚至有凌乱的线条,显然就是随手涂上去的,想要抹消画上的内容一般。
我走过去,看那幅画。
那是田园,中国,农村,难以看出具体是什么地方,不过看得出田里种的是玉米,田埂边上,一个老人正弯着腰劳作,老人的身形看上去很像林书南的养父,但是他的脸被一团黑色的墨汁抹上了,因此我无法确定。
我突然想起医生的话,“也有可能是精神原因导致的。”我想起他的样子,虽然并不明显,但是我看得出来,他说“父母不要我了”的时候,分明有些沮丧。
也许,他完全没有被撞坏脑子。他只是承受得太多了,不得不抛下一些,他有意无意地在自己的记忆上抹上墨水或是水彩,让它们不再鲜活,可是一不小心,却把大多数记忆都搞得朦朦胧胧。
但是不管他是因了什么原因而忘却,一下子忘记这么多,终究不是件好事,过去的事情,就算是笔孽债,也总要有还上的那一天。他不能再逃了。尽管我恨不得我和他都能忘却一切前尘往事,在某个遥远的地方重新开始,但是这不行。
该清算的事,总是要清算的。
我在画堆里翻找着,突然发现底下埋藏着一些用塑料膜保护起来的画作,我拿起一看,顿时愣住了。
最上面的一幅,就是他当初以我为模特画的。那幅画的旁边还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老师的评语,大意是说总体不错,但是光线感的掌控还不够之类。我看着画上的自己,感觉比自己真正的样子要好看得多。
这幅画,我打算带去。
我继续找着,又有两张画养父母的画,没有被抹脏,还有一些袁芊骊的画像,芊骊的像一张也没有被抹掉,只是看上去已经很久没有被动过了。
除了养父母和袁芊骊,他画得最多的是风景,长城,都江堰,黄山,泰山……每一处,都栩栩如生,仿佛他当时就在那儿临摹一般,但我知道,他一定很久没有去过,甚至从来都没有去过那些地方。
我找了几张看上去最用心的画,也一并带在身边。
##第137章 不想去回忆
我在屋里又搜刮了一些杂物之后,顺手从他房里拿了个背包,把东西装进去。想想好像没什么遗漏了,我便把所有的窗都关上,拉上了窗帘,然后走出去,关上了门。
对了,若说有什么珍贵的回忆,苏珊应该也算一个。我看了看周围的行人,把手拢成喇叭状,大喊道:“苏珊!”
狗没有出现,倒是有好几个人回了头。我定了定神,加大声音再次喊道:“苏——珊——!”
这一次,我听到了动静,远处“汪!”地一声,苏珊脚步轻快地跑来了。
“乖孩子。”我说,“来,站那儿别动,姐姐给你拍几张照片……哎,对,就那样……喂喂别扭头……别过来,马上就好了!呃,得得,甩头的造型也不错,这些够了。好,我这就去找你老板去,你自个儿玩去吧!哦对了,注意安全!”
我一路赶到医院,进病房的时候,一串香蕉居然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苗嘉木还在大嚼特嚼,我也懒得管他,紧忙把画拿出来,摆到林书南面前。
“有印象。”他说。
我心里顿时燃起了熊熊的希望之火:“那就好,你仔细想想?”
他沉默一会儿,摇摇头,我失望地放下那幅画,又拿出另一幅来。他只是略略扫了一眼,便说:“不知道。”
“喂,你真的有好好回忆吗?”我说。
“我不想去想。”
“什么?”
“我,脑袋累,不想去想。”他说。
我一时不知该怎么说,一旁的玄晓之已经沉不住气了,说道:“书南,人不能没有记忆地活着。”
“我不是没有记忆,我只是没有醒来之前的记忆。”他说,“而且,我知道我该信谁。”
他是看着我说的这句话,我回头看看玄晓之和苗嘉木,说道:“……你们稍稍回避一下,我想我得和这个呆子单独谈谈。”
苗嘉木出去的时候,又顺走一根香蕉,玄晓之再次重申道:“那是慰问品!”
我细心地把门关上,扭头看向林书南:“你觉得你该信谁?”
“你。”他说。
“哦?你不怕我是坏人?”
他幅度很小地摇了摇头。
“你真的不想回忆起从前的事?”我说。
“是的。”
“书南,可是,晓之……就是刚刚出现的那个女的,她说得没错。”我说,“人不能没有记忆地活着。”
“我不是没有记忆。”林书南说,“它们都在,我知道它们会回来的。我不是失忆,我只是醒得不够彻底罢了。”
我把他上下打量一番:“这种话,会让人觉得你得了精神障碍,正常人说不出来的。”
他摇摇头,说:“我不知道正常人该是什么样子,我只是想保持现状。”
我咬了咬下唇,说道:“算了,也许你确实还不够清醒,明天做个脑部检查,等检查结果出来再说吧,你先好好休息,把身体和精神都养养好。”
“其实没必要做检查的。”他嘀咕着,“我自己清楚。”
我没回答,在旁边坐下,他也没再说话。不一会儿,他便沉沉地睡去了,我走过去,替他把被角掖好,看起来,他睡得很舒坦,以往在睡觉时常常皱起的眉头,现在也完全地舒展着,看上去轻松得很。
可是我轻松不了。
如果他一直是这样,我该怎么办?
一种烦躁的感觉从心底升上来,仿佛一团燃烧的火,我很想顺手抱起什么东西砸一通,可是举目四望,到处都是公家的东西,砸坏了可是要赔钱的。枕头砸不坏,但是它现在正被林书南枕着。我摸摸口袋,手机……这太值钱,不能砸。
于是我烦躁地站起身,前后左右走动一番,又烦躁地坐下,但不一会儿,又觉得如坐针毡。我不得不承认,我现在感到害怕。林书南不记得任何人,只记得我,而我也是他现在最可以依靠的人。但我不知如何是好。
呵呵,车祸,失忆,多么愚蠢的情节,可是自己说不想记起的,他恐怕是第一个。而我,我既希望他记起,却又有些不忍,毕竟对他来说,抛却那些从前,才是最快乐的事。
我很不安。
思绪变得有一些杂乱无章,我一定是忘了什么。对了,我忘了,林书南身边有太多纠葛,袁芊骊不能被扔下不管,他的养父母如果出现了,还要想办法避免冲突,还有学校的事,如果他一直好不了,那么必须办理休学手续才行……
越想,我越觉得烦乱。我开始觉得,我对林书南负有某种责任,可是这么多事儿,我真的能处理好么?
不,也许他只是略微出了些问题,等明天检查结果出来,医生会告诉我们他马上就能痊愈,然后,我便可以摆脱所有那些可恨的事。
一定会是那样的……
有人轻轻敲门,我这才想起苗嘉木和玄晓之还在外面,我打开门,却只看见苗嘉木。他说:“晓之还有些事,先回去了。”
“是不早了。”我说,“罢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路上注意安全。”
“他怎么样了?”苗嘉木看着病床上的林书南。
“他自己没有唤回记忆的积极性。”我说,说到这里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我也没有办法。”
“没事的,一定能好起来。”苗嘉木说,“现在还是先养好身体上的伤,等能行动自如了,就各处去转转,一定没问题的。”
“谢谢,希望是这样吧。”我说。
苗嘉木默默地退了出去,我突然很想叫住他,我一个人坐在这儿,对着一个失忆的林书南,这会让我感到很寂寞。但我最终没有开口,我没权利让他留下来陪我。
关上门,病房里又是一片静悄悄了,我默默地坐到椅子上,心里的烦乱仍未褪去,但我知道即便烦乱也没有办法。一切总会过去的,先休息一下吧,休息一下……我这样对自己说着。
黑暗,空寂的大街,独行的人,急遽的刹车声,鲜血……
!!!!!!
我猛然睁开眼睛,是梦么?我梦见了车祸的场景,虽然梦境模糊不清,但我仍然心有余悸。
不,好像……我刚刚在梦中看到的,有两个行人……
我不由得自嘲地笑了起来,夜晚的大街,有两个人并不奇怪,显然被车撞倒的那个人是林书南。我看了看病床边上的仪器和病床上的林书南,他睡得安详,看起来并无什么异样。我定了定神,试着深呼吸几口。
是我的心里太乱了,才会做这样的梦。
看看时间,现在是夜里三点,我虽然无多少困意,但是现在也没有别的事可做,还是再休息一下为好,希望接下来别做噩梦了。
可是,事与愿违,我早晨醒来时,脑海里仍回荡着碎裂声和惊叫声,梦的内容却是全然记不起,只感觉自己的心脏砰砰直跳,太阳穴绷紧着,虽然睡了好几个小时,却仿佛比之前更累了。但是不能再睡下去,还是去吃些早饭,然后等着送林书南去做检查吧。
检查时间安排在下午,一整个上午,我都在胡思乱想中度过,林书南醒来后,也不怎么说话,只是默默地望着天花板,我无法看出来他在想些什么。
到中午十一点左右,有人敲门,我过去拉开门,看见站在外面的竟然是洪静真,她的手上提着一个很大的袋子,气喘吁吁地。
“那个……”她有些局促地低着头,“我听说……他……受了伤?”
“竟连你也知道了。”我说,“他没什么大碍,不过……他可能不记得你了。”
洪静真吃了一惊:“你的意思是……他失忆了?”
“算是吧。”我说。
洪静真走进病房,小心地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林书南,林书南只是瞥了她一眼。
“你认识这个女孩吗?”我问道。
“不认识。”
洪静真的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把大袋子打开,说道:“这里面有我买的水果,零食……”
“这不好吧!”我连忙打断说,“你们只是见过一两次面,就让你这么破费,实在有些不对……”
她看着我,露出甜甜的笑容:“没关系的,我现在有了新的工作,手头也宽裕了不少,这些东西也是我一片心意。”
我还想拒绝,她却说道:“你要是再拒绝,就是看不起我了。”我只好应承下来。
她在病房里待了一会儿,似乎总想让林书南记起她来,可是她每次要开口时,却又窘迫地停住了,她跟林书南之间确实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回忆,除了林书南曾经打过她一巴掌。我在一边看着,也暗暗着急,却同样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
正尴尬时,又有人来敲门,我打开门,竟然是千易贤。
“哟,方便吗?”他一边问,一边就走了进来。
“你……也得到消息了?”我说。
“没。”他耸肩说,“我只是来找我对象的。”说话间,他却凑到病床边上去了:“哎哟,这小子,想不到卧病在床的样子还蛮可爱的呢~”
林书南一脸冷漠地看着他,我问道:“书南,你是不是有点感觉,感觉这个人在回忆里是个特别可恶的角色?”
林书南摇了摇头:“他只是现在看上去特别可恶。”
##第138章 我相信你
千易贤眉头一皱,露出一副委屈的样子,林书南却像突然想起什么,警惕地瞪着他说:“你对象是谁?”说话间,他将目标转向了我。
“肯定不是我,更不可能是你。”我说,“那么只剩下洪静真了……我靠,千易贤?你难道……”
洪静真的脸猛地一红,连忙说道:“我们不是那个关系……”
“真是的。”千易贤挎下眉毛,一脸无辜地说道,“我救你好几次了,妹子你都不对我以身相许么?”
洪静真的脸更红了:“可是,我……”
“我还没想到你也跟你表哥一个德行。”我说,“你那哪儿是救人家,分明是凑巧,你还当成自己的功德了。”
“不是的……”洪静真却说道,“他帮我摆平了上头的人,让我从那一行脱离出来了。不过我真的不是他对象……”
我还真没想到千易贤有这样的好心,千易贤也不去反驳洪静真的话,转而拿起床头边上的东西——那儿放着的,却正是我之前从林书南家里拿的画。
“是你画的?”千易贤有些戏谑地说,“画得不错嘛,这景色,一点儿也不好看,还有这人……咦,这妹子倒是挺好看的,不过,竟然有这样的妹子愿意让你画她,她瞎了眼了吧……”
“喂,千易贤。”我说,“你确定你要这么欠揍么?”
千易贤大喇喇地答道:“没事儿,反正他失忆了,我说什么他也搞不清楚情况……咦?!”
我惊讶地看见,林书南抬起手,毫不犹豫地一个手刀对着千易贤劈了下去,引起洪静真一声尖叫。林书南平时做事从不重手重脚,但是力气并不小,他这回却像是用了全力,千易贤一头栽在床上,一时没回过神来,我看林书南抬手还要来第二下,连忙冲上去握住他的手:“你冷静点?怎么,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没有。”林书南说,“只是觉得这个家伙有点欠打。”
千易贤站直了身子,后退了几步:“虽然讨人嫌这一点是没变,不过你以前好像不是这么果决的人嘛?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就下这么重手?”
“凭感觉。”林书南说。
我顿时一愣,的确,从他说出那句“不想去想”开始,我就觉得他跟以前不太一样,现在我终于发现了——这家伙从理性动物变成了感性动物了!
“随心所欲?”千易贤再次凑到林书南面前说,“我怎么有点怀疑你是早就想打我,现在趁此机会,装着不认识我,然后过过手瘾呢?”
林书南一脸无辜地说:“我真的对你毫无印象。”我生怕争端再一次升级,忙挡在林书南面前,然后给千易贤一个眼神:“你也看见了,他现在状态不太对劲,所以你还是……呃,还是先回去吧,我也不知道他要是急了会做出什么来。”
“先生……”洪静真在不远处小心翼翼地说,“还是……还是别跟病人计较了……”
千易贤却笑了笑,小声对林书南说道:“喂,你真的一点儿都不记得我了?”
林书南摇了摇头,千易贤一脸失望地退开:“真是,一点儿都不好玩……”
他出去的时候,顺走了最后一根香蕉。我长舒了一口气,苗嘉木和玄晓之是好对付的,至于其他认识的人,要是知道了自己完全被忘记了,不知会是何反应呢。我现在只希望消息别再扩散出去了,要是传到林书南的养父母那里,事情就真的不好玩了。
“书南。”我说,“对了,今天下午做脑成像的时候,你可别这么任性啊?”
“什么是脑成像?”林书南一脸茫然地问。
我靠……我竟然没想到,他现在文化水平也降低了。
“功能性核磁共振。”我说,“原理解释起来有点困难,不过你记住,到时候你可能被关在一个小空间里,会听到很多嘈杂的声音,可能会让你有点不舒服。你可千万别乱动,一会儿就能好的!”
我有些不安起来,在我小时候,第一次接受这种检查的时候,那种幽闭、那种吵闹却冰冷的机械声音,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阴影。我敢说我绝对没有幽闭恐惧症,可是那一次,我感觉到了深深的恐惧。
而现在,虽不能说林书南已经回到了小孩子的心智,可毕竟他的知识储备几乎成了一张白纸。
“我知道了。”他淡淡地说。
“我是很严肃认真地跟你说》”我说,“到时候你可能会不安,可能会害怕或者烦躁,但是请务必忍受一下……也许你还会觉得那不是什么好东西,觉得它可能会伤害你,但是,它真的不会……”
“嗯。”他说,“我相信你。”
“嗯?”
“我相信你做的每件事。”
一股暖流从我的心中淌过,几乎未经思考,我就将手放在他的肩膀,对他说道:“在你恢复之前,我会保护你。”
他却似乎并不在意这句话。我站起身,想出门看看午饭在送来了没有,却又想起了什么。我回过头,对林书南露出邪恶的笑容。
“你相信我,那我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
他看着我,点点头。我疾步走到他面前,蹲下身,和他凑得很近。
但我最终什么都没做,趁别人失去记忆的时候为所欲为毕竟不是我的风格。我站起身,转身出去的时候,听见他说:“看吧,你做不出什么来的。”
下午时分,林书南被送去做检查,而我等候在外面,带着些许的担心。正想着林书南是不是会感到不安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拿起一看,是刘先生打来的。
我一惊,想起昨天晚上应该是有家教课程的。我之前跟刘先生请过假吗?好像请了。但我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记忆。
“喂?”我忐忑不安地接起电话。
“那个,老师啊……”刘先生的声音听上去有些为难,“我家儿子,这几天出了点问题。”
“哦,什么问题?”我说着,眼睛盯着不远处走动的护士们,多少有些心不在焉。
“他最近学习方面完全不上心,而且心理状态不对劲,好像做什么都没心思,整天闷着头不知道在干什么,问他他也不说。我们疑心他是被同学欺负了,但是去问了老师,好像也没那回事。”
“嗯,”我继续心不在焉地说,“那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那天晚上回来起就一直是满面沮丧的样子,饭都不怎么吃,作业也完全不做了。”刘先生说,“唉,也许我不该放任他那么晚还待在外面,或许遇到什么了?”
“哪天晚上?”我不怎么同情地随口问道。
刘先生说了一个日期,我一想,却心里一惊:那正是林书南出事的那天。
“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你不知道吗?”我问。
“他不肯说,怎么也不肯。”
“对不起,我这几天也挺忙的。”我说,“我这个星期恐怕无法过去了,如果他一直是这样子的话,不如带他去找专业人士如何?”
“好吧。”刘先生有些失望地说,“我……你上回来做家教的时候,没发现他有什么异样吗?”
“他有些自卑。”我说,“但是那应该不至于引起你说的那么严重的情况。”
“好吧,那我再观察观察情况。”刘先生挂了电话,而我则寻思着,怎么,那一天是黄历不宜出门吗?怎么坏事全搁那一天了?
虽然对刘明杰那孩子的事感到遗憾,但是,当林书南出来的时候,我站起身来,一瞬间就把刘明杰抛到了脑后。
“一切顺利。”护士小声对我说。
我松了口气,林书南平静地望着我,看起来并未感到任何不安。
几天后,检查结果出来了,林书南的脑部没有任何问题,医生建议我带他去看看精神科,我想了想,还是算了。
再等等吧。
之后的几个星期,我除了帮林书南回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其余时间都泡在医院里。除了林书南,袁芊骊的事我也得关心一下,好在袁芊骊的住院费已预付了不少,费用不怎么需要操心,我问柳叔叔借了一笔钱,给她请了个专业护工——等林书南醒了,这笔钱我可得从他那儿要。
几个星期后,林书南能够下地走路了,我便常常带着他到附近去走走。除了他仍然没有记忆,一切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有时我会突然闪过那样的想法,想这样其实也挺好,反正他相信我,记不记得那些过去又有什么关系呢?虽然给我添了不少麻烦,但这家伙现在对我百依百顺,比狗狗还听话,这一点,在以前可是不会有的。
这一天,天气不错,因为是工作日,街上人也不太多,所以我决定带他走得远一点。此时正是春意盎然之际,阳光暖洋洋地洒在大地上,空气带着混合花香的味道,闯入人的口鼻。
“真是个好日子呢。”我说,“怎么,这么好的天气,都没让你心情畅快?”
“畅快?”他说,“我只是觉得挺暖和。”
我们在街上走着,我突然注意到一个身影,那是一个小孩子,背对着我们,低着头。我总觉得有些奇怪,这个时候,小孩子应该是上学的,若是不上学,就是逃课在外面玩。可是看他的样子,摇摇晃晃,跌跌撞撞,跟喝醉了似的,身边也没有别的孩子或大人……难道是离家出走的么?
##第139章 我有家吗?
在一个拐角处,那孩子转弯了,我一下子看清了他的脸,喊道:“刘明杰!”
他像是被突如其来的喊声吓了一跳,一转头,看到我和林书南,顿时露出十分惊恐的表情,大白天见了鬼的人恐怕也就是如此惊恐了。他只愣了半秒钟,便猛然转过身,像是被猛兽追着一样狂奔而逃。没跑出几步,便绊了一跤,我喊了一声“小心!”他却像感觉不到疼痛一般,爬起来便继续往前跑。我想追上去,但是猛然想起林书南还不能跑步,只得作罢。很快,那孩子便消失了。
“怎么回事?”林书南问我。
“那个孩子,你有印象吗?”我说。
“我没看清。”他说,“那孩子怎么不上学?还跑得这么快?”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知道,正和他爸爸说的一样,那孩子很不正常。
“我也不知道。”我说,“他似乎有些反常,我们去找找他看。”
但是那孩子显然是溜走了,要不就是躲起来了,我们在附近找了一圈,全然没有找到。我回想之前的场景,我虽然是他的家庭教师,但终究是外人,不管他是翘课还是逃学,见了我都不用吓成这样吧?瞧他那架势,短跑运动员跑得都没他快。
林书南倒是很快把刘明杰的事忘在了脑后,四处张望着,但看他的样子,并非想起了任何事。我心念一动,说道:“既然你已经可以走远路,不如回自己家去一次,说不定能想起什么。”
“我家?”他迷茫地看着我,“我有家吗?”
“你……”我想了想,说,“虽说是一个人住,但是那个地方应该能算是家吧?”
他点了点头:”那就去看看吧。”
我们走在路上,当然,走这里照例要穿过那片“红灯区”,不过,这一回,我们没有在这儿看到任何熟悉的人。我看林书南充满好奇地东张西望,连忙对他说道:“这可不是个什么好地方,要是这儿的人对你说什么,你千万别应承就成了。”
他有些不解地看着我,“哦”了一声。
穿过这条街,走不远就能看到林书南家的屋子,我们还未靠近,就看见门前端坐着一只大黄狗,是苏珊。
苏珊也看见了我们,腾地一下跳起来,便横冲过来,倒把路过的一个小女孩吓了一跳。林书南虽然显得有些不明所以,但似乎并不惊讶,苏珊围着他打转,他便蹲下身,轻轻抚摸着她的头。
“你认得她么?”我问道。
林书南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也许认得。”
他站起身说:“进屋吧。”
将钥匙插进缩孔的时候,我竟感到有些紧张。这个地方,我已许久未来,不知它变成了什么模样,想来应该是跟上一次来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吧。
我打开门,屋里有一股阴冷的气息,因为我上次离开的时候把窗帘全都拉上了,外面的暖意进不来。我让苏珊站在门口,去帮她倒水擦脚,林书南先一步进了屋里,顺手就把客厅的窗帘拉开了。
“是个不错的地方。”他说,“只是有点冷。”
“那是因为阳光没有进来。”我说着,跑去把窗帘都拉开,回转来的时候,林书南正在拿苏珊当脚垫,坐在沙发上,环顾着四周。
“这个地方你有印象吗?”我问。
他看了我一眼,说道:“没什么感觉。”
我有些失望,先前以为,这里是他生活过的地方,理当能激发出一些思绪来,但是转念想想,这个地方他住的时间并不长,在这里似乎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这样的结果,好像也是情理之中。看起来,他对这间屋子根本无多大兴趣,因为他大多数的时间里不是看着狗,就是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哭笑不得,他现在这样信赖我,我却并没有信心能够一直这么照顾他。这些天来,我几乎没有上课,想来这回考试肯定要挂掉个好几门。光是这一个学期还好,如果林书南一直不好,我又该如何是好?一想到这个,我就抑制不住地感到恐慌。
“书南。”我说,“你说过你的记忆会回来,可是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他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说道:“我不知道,大概不会太久的。”
我站起身,说:“我去买菜做饭,今天让你在自己家里吃饭。”
他点点头,我走向门口,不忘说道:“我不在你可千万别乱跑啊!”
我到了菜市场,却犯了难,因为我现在经济拮据,家教费已经很久没拿到了,为照顾林书南,开销也不少。但我狠了狠心,还是买了不少东西,管他呢,要是到时候真的揭不开锅,呵呵,这笔账一定得赖到林书南头上。
做饭的时候,林书南站在我身后,若是以前,他定会上来帮忙,或者是说些什么,但这次他只是默默地站着。我一回头,看见他幽灵一般站在身后,险被吓一大跳。林书南见我浑身一抖,愣愣地后退了几步,说道:“怎么了?”
“没什么。”我说,“你去客厅坐着吧,别杵在这儿,不然我容易撞到你。”
他听话地乖乖离开了,我觉得自己简直像养了一个机器人。是,以前林书南和我总是要相互抬杠的,可是自从那次事故以来,他除了那句“嫌弃你滴口水”,就没说过别的气人的话,我竟有些不习惯了。唉,这人呐,就是贱。
林书南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既不夸赞,也不嫌弃,只默默地吃着,那样子仿佛一条刚到了新主人手里,还不敢放开自己的狗。我摇摇头,看着他吃饭,自己却没什么胃口。
饭到中途,他突然抬起头,问道:“你怎么不吃?”
“呃……”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我不饿。”
正在这时,手机适时响起,我朝林书南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但愿他能听得懂吧),拿起手机一看,是刘先生打来的,我估摸着没什么好事,莫不是要解雇我了?转念一想,解雇倒也好,反正我最近没什么时间去做家教,要是万一那孩子又出了什么问题,那才叫真正烦心。
但是,所谓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刚刚接起电话,就听到那头语气沉重地说:“那孩子想见你。”听那语气好像一个垂死的病人想要见一个失散多年的亲人,总之绝不是什么好事。他颓丧森冷的语气甚至让我打了个寒颤,但是,那沉重严肃的语气却又不能让我置之不理。
“是什么事?”我问。
“他不肯说,但看起来一定是很重要的事。”刘先生有些抱歉地说道,“能不能约个时间,你们见一下。”
“那好吧。”我说,看了看对面的林书南,“今天下午如何?”
“行。”他说,“几点。”
“那就下午三点吧,在你家。”我说。
刘先生沉吟了一下:“那么就这么定了,三点钟见面,不过那孩子最近状态不对,我担心他可能有些不友好。”
“这个不用担心,我总不会被一个小孩子伤着了。”我说。
放下手机,林书南问道:“你下午要去哪儿?”
“去见一个人。”我说,“不过我会先送你回医院。”
他抬头看了看屋顶,又环顾四周,说道:“我的状态,其实已经可以出院了。”
“怎么,不想继续待在医院?”
他点点头:“已经可以到处走动,却还在住院,太奢侈。”
我有些吃惊,难为他这时候还想得到奢侈。我说道:“我原是觉得,在医院里做检查什么的都简单些,而且你的记忆没有回来,我就总觉得你还是重病患,想不起来出院这回事,护士提起了,我都没放在心上。不过你说得没错,这样是太奢侈,要到了换季人多的时候,指不定被赶出来,倒还不如住在家里轻松自在。不过,这地方你毕竟不熟悉,要住在这里没关系么?”
他想了一会儿,问道:“你家住在哪儿?”
“额?”
“我可以住到你家,或者你住到我这来……”他说着,却有些不安起来了,“这样……是不是会给你添麻烦?”
我看着他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脱口说道:“不麻烦,不麻烦!你若是喜欢这儿,我自然可以住下来。只是……只是不知道你的记忆什么时候能恢复,一直这样下去也不行,所以我得教你独立生活的技巧,你明白么?”
他把头扭向一边去,说道:“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是失忆,不是智障。”
“我知道。”我说,“你还是保留有一定的生活能力的,可是菜场在哪儿,这附近有些什么,啥地方不能去,你都知道么?不知道就乖乖听我的!”
他于是不说话了。
“你的房间在南面。”我说,“我现在去把床铺好,你下午如果想睡觉,那就去睡吧,我下午得出去一下,会尽量早些回来。”
他点点头:“注意安全。”
我笑着说:“一直以来都是你遇到的危险事儿更多。”
##第140章 我看见他被车撞了
刘明杰的家里和上次来时看上去差不多,只不过随着天气的转暖,玄关处的花瓶放了几支当季的花。我走进屋时,刘明杰从房间里探出头来,鬼头鬼脑地张望。见我注意到他,立刻又把脑袋缩了回去。
刘先生有些尴尬地笑笑:“唉,这孩子啊……”
“他之前说了是要见我吧。”我说,“只是想见我一个人?”
“嗯,好像只是想见你。”刘先生说,“来,进来坐吧,要喝些什么?”
“不必了。”我说,“既然是想见我,那我到他的房间里和他聊聊。”
我走向刘明杰的房间,一进门,就看到他坐在桌子上,低头玩弄着手指。见我进来,他抬头看了看我,然后又迅速地低下了头,我只看出他脸色苍白,仿佛生病了一般。他说:“把门关上。”
我顺从地关上门,说道:“听说你想见我?”
他从桌子上跳下来,说道:“是。”
“有什么事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我见到鬼了。”若不是我听得十分仔细,还真听不见他在说些什么。
“是么?”我说,“什么时候?”
这时候我虽然对这苍白的孩子心生怜悯,但我并未特别在意他所说的话。多半是幻觉,我想,或许他应该去看看医生。
他说:“就在上次见到你的时候。”
“嗯?”
“你身边那个男人,是鬼。”
我想了想,上次见到他,那时候的身边应该只有林书南一个吧?唔,不过说不定有别的路人在。我转了转眼珠子,没想起来那时候还有谁在,我说:“你那时候扭头就跑,就是因为那个?”
“是的。”他说。
“你说的男人,是我身边那个年轻人吧?”我说,“我知道他以前当过你的家教,林……”
刘明杰突然伸手,一把捂住了我的嘴,然后左右看看,才说道:“我……我不知道,他明明已经死了,所以我……”
这不科学,我这人并不相信鬼神,而且,就算世上有鬼神,也绝不可能是林书南,鬼这玩意儿,据说是人有未完成的执念幻化而成,所以或报复社会,或守候爱人。林书南那人,他最大的执念估计就是想忘却一切,早入轮回。而且……而且真正的鬼绝不会像他一脸蠢样,给我添这许多麻烦。
“你为什么会说他死了?”我说。
“我亲眼看到的。”刘明杰说道,“我……我看见他被车撞了。”
“被车撞了,也不一定会死吧?”我说。随即我马上想起了刘先生之前说过的话,就从林书南出车祸的那天晚上开始,刘明杰就显得有些不正常了。他或许是看到了车祸的场景,被吓破了胆子罢?
但我同时觉得,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这孩子如果只是看到了车祸,不至于这么长时间的阴影吧?就算有阴影,也不至于一直瞒着别人不肯说呀?我便问道:“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却不说话了,只是低着头,时不时地抬眼瞟我一下。我站起身,走去把房门锁紧,连窗户也一并关上,随后说道:“明杰,我知道有些事情你不愿说出口。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是这样下去,你会把自己给整崩溃的。”
沉默。我就料到自己这话起不到效果,不禁无奈地坐在椅子上,寻思着我到底该拿什么对付这孩子。但是不一会儿,我发现不对,静静的房间里响起啪嗒啪嗒的声音,我回过头,看见这孩子正在无声地哭泣,泪水落在腿上,把裤子染出一片深色。我走到他身边,伸出手拦住他,正满肚子搜刮语言时,他却终于开口了。
他一边抽泣一边诉说着,声音细微如蚊,而且说得语无伦次,我听了好久才理出头绪来。但是,当事情的真相渐渐清晰时,我不禁感到惊讶,甚至惊恐……
原来,那一天本应被断送在车轮下的,正是刘明杰。他那时面对呼啸而来的车,已经完全忘记了闪避,那时候,有人推开了他——当他回头去看时,只有刺耳的刹车声和让人睁不开双眼的车灯的光。他退出去很远,才看清楚被压在车轮下的那个人正是林书南。
那时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也无目击者,司机慌乱地走下车时,便只看见倒在地上的林书南——刘明杰跑了,他害怕这满是鲜血的场景,更害怕自己将要承担的责任——毕竟,本该死去的是他。
他以为林书南死了,而自己正是那个害死他的人,所以他害怕得不能自已。他满心等着警察来抓走他,可是没有人追责,这只让他更加不安,不安到噩梦、幻听、茶饭不思……他时刻担心着,林书南的鬼魂会来找他。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深深地震惊,惊的是这无巧不成书的事件,也惊讶于林书南救人一命,却把自己坑进了医院。我原以为,他虽然一向是个烂好人,可总不至于为了别人的性命,把自己豁出去,豁到连还躺在医院的袁芊骊都不顾。林书南啊林书南,你真是善良得总给身边人添麻烦。我寻思着,等他恢复记忆,我非得好好教育教育他,告诉他自己的命也很重要。奋不顾身冲出去的时候,好歹也考虑下会给我添多少麻烦好么!
刘明杰仍在哭泣着,我拍着他的背:“那么,你找我来,是因为你觉得之前站在我身边的人是鬼?”
他点点头:“他是来找我报仇的,可是我不想把你也……也害了。”
我微笑着,说:“他没死。”
“……”
“你要是见到他就知道了。”我说,“世上绝没有这么又笨又弱的鬼。”
他略略抬起头:“可是,我根本不值得他救我。”
“既然她选择了救你,那么就说明对他来说是值得的。”我说,“只是,你这孩子……何必这样自己吓自己。”
“但是那时我逃跑了。”
“是啊,你办了件错事。”我说,“不过我有一个建议,不知道你敢不敢?”
“什么建议?”
“今天,就待会儿,跟我一起去见林书南。”我说,
他愣住了,愣了好一会儿,然后转过身背对着我,使劲拿袖子擦眼泪。我说:“放心,你不会被报复,我只是想请你帮个忙。”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继续说道:“林书南失去了部分记忆,所以,我想请你过去看看,看能不能帮他想起些什么。”
他停下了动作。
“失忆了?”
“嗯。”我说。
他转过头来,把嘴一瘪,又要哭,我无奈地说:“他恐怕原本就有许多想忘掉的事,这不是你的错。”
然而他把头摇得波浪鼓一般,我想劝解,他也没给我说话的机会。过了好一会儿,大概是脖子累了,他才终于停下来,说道:“我跟你去。”
“好。”我说。
他主动问道:“什么时候走?”
“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走。”
于是他又使劲擦了擦眼泪,转身向门口走去,我连忙说道:“先去洗把脸,你看你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这话一出,反而他的脸也红了。
我今天没有骑车来,于是我和刘明杰一起打了出租车,赶往林书南的家里。出租车开得很快,刘明杰靠在门边,把脸对着窗外,一脸愁容。我打趣道:“你那张小脸,跟个苦瓜似的。哪用得着这么紧张?谁也不会吃了你的。”
他不理我,我讨了个没趣,也不再说话。
出租车毕竟速度快,本来以为要走很久的路程,没一会儿就到了,司机说“到了”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有些突兀,急急忙忙掏钱,刘明杰抬起头,问道:“是哪幢屋子?”
“喏,就是你右边那个。”我说。
他先一步跨下了出租车,站在路边看着那房子,我说:“进去吧。”
我率先走向屋子,打开门,一开门就看见林书南靠在玄关边上,不由吓了一跳:“你站在这儿干什么?”
“等你。”他说。苏珊坐在他脚边,对我摇着尾巴。他看了看我的身后:“那是……”
“明杰,进来吧。”我说,“我给你找双鞋……”
林书南似乎没多大兴趣,只在刘明杰身上扫了一眼,便把目光转向了一边,我说道:“进屋说吧,书南,你对这孩子有印象吗?”
“他不就是上午那个见了我们就跑的?”林书南说。
“我不是指这个。我是说,你出事之前是认识他的。”
“既然你这么说,那么就是认识了。”林书南说,“这很重要吗?”
“相当重要,因为……”我刚想说,却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了,因为他就是害你被车撞了的人?这显然有些不对。我扭头看向刘明杰,刘明杰低着头,简直快要把头埋到肋骨里去了。
“这很重要吗?”林书南说。
“相当重要,因为……”我硬着头皮说,“因为,这孩子……我这么说吧,你那天晚上的车祸,和着孩子有关系。”
林书南盯着刘明杰看了一会儿:“他是肇事司机?”
“去,想什么呢,你这傻狍子!”我说,“这个,怎么说呢?因为你是个烂好人,你看到这孩子快被车撞了,就上去帮了一把,结果害得自己受伤了。”
“哦。”林书南不咸不淡地说。
##第141章 偏执
“你……”我说,“你真是一点都不重视呢。”
“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林书南说,“这么一个小孩子,带来做什么?”
刘明杰动了动嘴唇,像想要说什么,但是最终没有说出口。我苦恼地揉了揉太阳穴,说道:“我带他来,原本是希望你见了他,能唤起一些记忆。怎么,你现在还是不想去回忆。”
“谈不上想不想。”他说,“我只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可是我不习惯。”我说,“我不客气地说把,这学期我为你翘了太多课,估计要挂掉好几门。一个学期这样子还好,要是一直这样,估计连毕业证书都拿不到。你说我怎么能跟你一样心平气和?”
他抬头望着我说:“我拖累你了?”
“你不仅拖累我了,你还拖累你自己了。”我说,“人不能就一直这么过下去,你身上还有太多过去的牵绊,所以我……”
“过去的牵绊,到现在还不肯放过我吗?”他说,“即使我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愣了一下,放过?说起来,其实林书南的养父母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但我知道,除非他们死了,否则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有些命运就像人的影子,走到哪里,它就会跟到哪里。我摇了摇头,说道:“不谈那些问题,现在,就现在,就当是我的请求……你看着这孩子,好好想一想,那天的事件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困惑地将目光转向刘明杰,刘明杰被他盯得一缩头,但还是怯怯地抬起了头。
“我……”刘明杰有些不安地说,“我……我那时候……逃跑了。”
林书南没说话,我看得出他的眼神很认真,这回,他是真的有认真在思考,但是,过了好一会儿,他摇着头说道:“不行,想不起来。”
我不禁露出失望的神色,但是刘明杰看起来好像比我还失望,他一下子站起身,冲到林书南面前,喊道:“你真的什么都记不起来吗?!”
林书南看了看他,说道:“是的。”
刘明杰急得原地打了个转,慌慌张张地说道:“你曾经是我的家庭教师!两年,呃,好像是三年前!那时候你虽然每次都备课很认真,但是讲得一点也不生动,所以我经常开小差的,这你也忘了吗?还有还有,后来新老师来的时候,我还打电话给你,说你讲得没有她好的……”
说到这里,林书南抬眼看了我一眼,我对他扯出一个微笑。
“啊,那个,还有就是……那天晚上我在路上差点儿被车撞了,你突然冲出来,把我推开了,那……那么大的事情,你都不记得了?是不是被车撞太疼了,所以你才把什么都忘了……”
刘明杰说着说着,自己却开始哭上了,林书南却还是面无表情,我连忙拿纸递给刘明杰:“他呀,本来就有很多很多想忘记的事,恐怕这才是他忘记的真正原因吧。明杰,你不用这么伤心,总会有办法的。总会想起来的,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林书南扭头望着茶几,苏珊在不远处,一脸疑惑地望着我们三人。刘明杰转过身,就朝门口走去,我连忙说道:“我送你回去。”
“等等。”林书南说。
我满心希望地转回头看他,他却说道:“以后,不用为了唤回我的记忆,专门叫别人过来。”
我看他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突然怒从心起,嘀咕道:“你以为我想啊!”
他惊讶地望着我,旋即站起身:“我惹你生气了?”
我抿了抿唇:“当然。”
他沉默着,但显然还想说些什么,屋内一时竟有些剑拔弩张的气氛,但是,在林书南来得及说话之前,刘明杰突然一转身,冲了出去,我连忙追了出去:“你等等!注意安全!”
我在路边截住了他:“你在发什么疯?行了,我送你回去,今天的事……你若是觉得让你不开心,就当它没发生过吧。明杰,不过你得知道,书南他选择救你,还有选择忘记,都是他自己的问题,不是你害了他,你牢牢记着这一点就够了。”
他没说话,看起来,他根本没在听我说话。
我从刘家回来之后,也不再提今天之前发生的事,林书南也没有提起,一切就像没发生过一般。我进了厨房,炒菜做饭,把锅敲得当当响,以掩盖我内心的烦躁不安。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到头呢?
在这样的日子到头之前,这个学期先到头了,我不出所料地挂科多门,不过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暑假来了,我或许有更多的时间思考有关林书南的事,尽管这些思考可能并没有什么用。
那是一个不怎么炎热的夏天午后,我带着林书南出门散心。天气虽然不太热,但很闷,一群乌鸦在房顶上,啊啊地叫着。加拿大本来多得是乌鸦,我也从来不放在心上,可是今天听见它们的叫声,我却怎么都觉得心里有些不爽。
“去哪儿?”我问道,“广场?还是小路?”
“步行街。”林书南说。
离林书南家不远的地方有条在建中的步行街,因为是在建中,所以并没有什么商铺,人也很少,走这条路的人多半是抄近路的。
“好。”我说,“真奇怪,你竟喜欢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地方。”
“人多太吵了。”他说。
我们走在步行街上,今天这里也是人烟稀少,抬眼望去,只有毫无人气的房屋,和天空中的云与我们相伴。我长出了一口气,这里确实不错。我想,或许我该找机会一个人来一回,在这儿一个人静静地待一会儿。我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安静地独处过了。
走着走着,林书南突然停下了脚步,我抬眼一看,不远处有两个人,有那么一瞬间我没看出来他们是谁,但是下一秒钟,我便看了出来——那是林书南的养父母。
我一把拉着林书南,便朝旁边的小路拐进去,林书南并未反抗,也没问为什么,顺从地跟着我走,我们一路闷头往前冲,走到小路底端,才发现前面没有路了。眼前的墙,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什么,大意是里面正在修建什么,暂时封路。
我用手按了按这墙面,正试图从上面翻过去,就听见后面脚步声来到,我一转身,就看到那中年妇女手握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朝林书南刺了过去。我连忙伸手,一下格住她的手腕,大喊道:“至于吗?!你……你就这样把他当成仇家?”
老太太皱了皱眉头,说:“不关你事,滚。”
“妈的,以为我喜欢管你们那破事?”我说,“我只是看不惯有人犯偏执狂而已。”
林书南的养父脸色阴郁地站在我俩面前,比起上次见到,他又瘦了好几大圈,好像成了一只野鬼。我看到他的眼神的时候,不由得一个寒噤——莫不是真的成了野鬼了罢?若是人类,又怎能对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下这等狠手?
但我也知道,人一旦偏执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代代相传的仇恨,若不是身临其中的人,又怎可以理解?我原本只是一个纠结的外人罢了。只是现在,我的身份相当于林书南的监护人,我必须保证他的安全!
我手上一用力,妇女几乎把刀落在地上,连忙收回手。我使劲把她拨开,欲挤出条缝隙突围出去,却见那刚刚一直没什么动作的男人,突然手臂一抬,一道寒光闪出,我万没想到他动作如此之快,连忙旋身格挡,虽然挡住了刀子,可自己的手臂上,却被划出一道深深的伤痕。
真是日了狗了!
我发了狠劲,反正已经受了伤,今天说什么也要把这俩家伙甩开。可我还没有继续出手,只听“铮”地一声响,我扭头一看,发现那男人手上的刀竟然到了林书南手上。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林书南手腕一翻,刀背朝向那两人,狠狠一挥,这一下力气很大,把那两人都震得倒退出去,林书南一下子拉起我就跑,我跟着他跑出去很远,边跑边回头看。
“甩掉他们了!”我喊,“停下!”
他拉着我又跑了好长一段路,我再次喊道:“可以停下了,你……你压着我伤口了!”
他终于停下了脚步,喘着气,转过头来。我说:“你记忆恢复了?”
他摇摇头:“只是有种感觉,那两个人,必然是与我渊源很深的人。”
“没错,他们是你的养父母。”我说,一说话,顿时觉得喘不上气来,我顺了一会儿气,让自己平静下来:“先回你家,别的事再说吧。”
“你不去医院?”
“拜托,我现在闻见医院的消毒水味儿就犯恶心,待腻歪了。”我说,“走吧,去你家。”
回到林书南家,林书南去帮我找药物处理伤口,我看他找得熟门熟路,不由得问道:“你真的还没想起来?”
“有些碎片般的片段。”他说,“我仿佛看见我和之前攻击我们的那个男人,一起在田里劳作。那是幻觉吧?”
“也许不是。”我说,“不过……唉,如果你真的什么都记得,恐怕是不会对那两人出手的吧。”
“我现在似乎隐约觉得自己的家有些熟悉了,什么东西在哪儿,都能凭直觉察觉到,可是要说具体的记忆,我还是没有。”
“罢了,这是好事。”我说。
##第142章 真正受累的人是你
苏珊走过来,嗅着我的手臂,我把手抬高以免她舔我。林书南拿着药水过来,把苏珊赶到一边。
“我来帮你。”他说。
“不必。”我说道,“我自己来。”
“你可以吗?”他说,“伤口很疼吧?”
“老娘上天入地,除了打飞机,还没什么不可以的事。”我说,我一向是越疼越来劲的,“肯定比你厉害。”
他摇摇头,抱起苏珊退到一边,我说:“你进房间里去,干嘛,想偷看?”
“虽然没印象,但我总觉得我早就已经看过了呀。”他说。
“闭嘴,一边儿玩去!”
林书南撇撇嘴,走进房间去了。我觉得,他似乎有些像以前的她了,至少这说话讨人嫌的本事,越来越有他过去的风范。
我打开药瓶子,是碘酒,还有医用胶布。唉,林书南他干爹也是,下手一点也不手下留情。……好痛!
反正没人在边上,我不担心自己龇牙咧嘴,丑态百出,反正苏珊也不能把我的丑态传播出去——她自己龇牙咧嘴的时候可比我多得多。
费了好半天工夫,总算自己给自己处理好了伤口,看看自己手臂上的胶布,站起身,走到阳台边顺手操起一根木棍,想象自己是古装剧中独步天下,孤芳一世,即便受伤也独自承受的大侠……额,想远了。
此时,林书南推开门,看着我,愣愣地问:“你在干嘛?”
我大吃一惊,连忙说道:“我……你先给我回去,我衣服还没穿好呢!”
“你拿着棍子干什么?”
“让你回房间你就回房间,哪儿那么多废话,滚!”
林书南默默地退回房间,我连忙把棍子放好,把衣服穿上,真是的,那小子就会破坏气氛!
过了一会儿,他谨慎地在房间内敲了敲门:“好了吗?”
“好了。”我说。
林书南走出来,看我的眼神仍有些奇怪:“你刚刚到底在干什么?”
“我试试我手上力气还够不够。”我说,“怎么,有意见?”
“没有。”
“那不结了!”
他冲我笑笑:“今天那两个人,就是我的养父母?”
“没错。”我说,“你对他们应该有印象吧?”
“我只记得自己被抛弃了。”
“我没想到你竟然会对他们出手。”我说,“你以前一见到他们,第一反应就是逃。”
“我只是凭感觉行动罢了。”林书南说,“不能让你受更多伤,如果有必要,我还可以更暴力一点。”
我不禁笑道:“你这是喜欢我的表现么?那我可是颇为荣幸了。毕竟以前的你,是个十分软弱的家伙。”
他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兰兰。”
“嗯?”
自从那次在医院醒来之后,他很少叫我兰兰。
“以前我都没怎么觉得,可是今天看见你受伤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什么都不会,其实是件很轻松的事,真正受累的人是你。其实以前我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只是一直没有细想。”
“你可总算是领悟了。”我说,“这开悟得也太晚了。”
他笑着问我:“如果我一直不开悟,你能忍我多久?”
“我也不知道。”我说,“不过,从今天开始,你该多体谅我点了吧?”
“嗯。”他说,“今晚我做饭。”
“喂,你会吗?”
“这种技能性的东西是最不容易忘的。”他说。
“总之,我得在旁监视着,守护你的安全。”我说。
“好好。”他说。
从这天起,林书南果然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生活技能越来越熟练了,各种事情也不怎么需要我操心了,虽然对于以前的事情还是没什么记忆,但是我有时会感觉,他和以前没什么差别——他越来越会疼人了,也越来越会拿嘴巴气人了。
偶尔我会觉得,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虽然没有过去,但我们还有未来呀!我们的未来,多少还是掌控在自己手中的。但是,我马上会想起林书南的养父母,那件事之后虽然没和他们打照面,但我有时会在街角瞥到他们的身影,我知道他们还在附近。
一个星期后,林书南对我说道:“要不,我再见一次那个孩子?”
嗯?
“他是车祸的……触发人。”林书南说,“我想再见见他,看这回能不能想起点什么。”
“好。”我高兴地说,“你有这份心,那是最好。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刘先生。”
刘先生答应了我的请求,但我总觉得他有些不情不愿。通话的最后,他跟我说:“明杰现在的状态很不好,即使来了,也不一定有什么用。”
“我明白。”我说,我不太知道“状态很不好”是什么意思,不过难得林书南自己想要去回忆,那总是要去试试的。
到得刘家,我才意识到“状态很不好”是个什么意思,在看见刘明杰的那一瞬间,我又想起了曾经那五个被做了“不可饶恕的事”的女生,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也被人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我和林书南走过去的时候,他低着头,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们的存在。
刘先生叹息着说:“他病了,在吃药。”
我轻声喊道:“明杰,明杰!”
刘明杰没有马上回答我,我定了定神,继续喊道:“明杰!”
他仍没有回答我。
“这是药物作用,还是他本身状态就这样?”我问刘先生,刘先生摇头说:“我不知道。”
林书南走到刘明杰面前,蹲下身,用尽量温和的语气说:“你还记得我吗?”
刘明杰看了他一眼,把脸转向一边,冷冷地说:“你别过来。”
“究竟是怎么了?”我问刘先生。
刘先生苦恼地说:“医生说,有点类似于……创伤后应激障碍。他开始是害怕车辆,发展到害怕黑暗,害怕人,什么都怕,我一离开他身边,就算只是去一次厕所,他也会变得歇斯底里,现在全靠着药物维持比较稳定的状态。”
我走过去,小声问林书南:“你能想起什么吗?”
林书南说:“比起这个,我跟关心这孩子怎么了。”
“应该就是你那事。”我说,“那场车祸给他留下阴影了,而那天他来你家,也没能唤醒你的记忆,恐怕使得他更加不安。”
林书南微微皱起眉头,我说:“我看,我们还是改把车祸那件事告诉这孩子的父亲。”林书南点点头。
刘先生听了我们的叙述,却只是叹息:“知道了这些事,于我又有什么用呢?”
“也许专业人士会知道该怎么做。”我说。
他点头说:“也只能去问问看了。唉,这孩子那……”
他的眼睛紧盯着刘明杰,我说道:“会好起来的。”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点点头:“给你们添麻烦了。”
出了门,我和林书南都叹了口气。
“你现在想起什么了吗?”我问。
“暂时还没有。”林书南说,“但我有种感觉,我的记忆会慢慢回来的。”
走出一段路,我正想走向公交车站,林书南突然说道:“我想去鹿鸣茶馆看看。”
“鹿鸣茶馆。嗯?你知道那个地方?”
“是,突然冒出来的。”他说,“好像记得你说过,你最近经常到鹿鸣诗社开的茶馆去。”
“不是最近了,以前的事了。”我说,“自你出事以后,我没怎么去过,都快忘记里面长啥样了。”
他笑道:“那,今天我们一起去。”
我知道鹿鸣诗社向来是唉玩新花样的,许久不见,鹿鸣茶馆的样子必然和以前不同,我倒是有点期待,想看看里面是不是多了些什么。
我们坐一个多小时的公车,来到鹿鸣茶馆,刚进门,就听见一声惊天动地的喊:“兰姐——!好久不见!”
“嘉木,好久不见,你还是一如既往地活力满满啊。”我找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我要英式红茶,书南你要什么?”
“跟你一样。”
“你的记忆恢复了?”苗嘉木看着林书南。
“还没有。”林书南说,“只是略略恢复了一些。”
“那,你还记得我不?”
“好像是有这么个候一样的人。”林书南说。
“猴!”苗嘉木崩溃道,“这就是你对我的印象?!”
林书南非常诚恳地点点头。
这时,我听见一个声音响起,是洪静真,她喊道:“苗,你又在跟客人打岔了,专心点工作……咦?!”
她见了我和林书南,惊讶得几乎把手中的餐盘扔在地上,我笑说道:“怎么,我们看上去这么可怕,让你惊成这样?”
“我只是没想到你们回来。林先生的身体……恢复了么?”
“差不多了。”我说,“虽然并不是完全恢复了。”
她把盘里的杯子端给别桌客人,微笑着走到我们面前:“我可担心着呢!总想着林先生什么时候好,今天见到,我算是彻底放心了。”
“对了!”苗嘉木抬起一只手说道,“老朋友伤后初愈,来我们这里捧场,我们自然得表示表示,送你们一杯新出的花草茶吧!”
林书南点点头:“这个女孩,我有印象,好像我因为她挨了兰兰的一巴掌。”
我揪着他的耳朵,笑说:“记仇货!”
##第143章 渐渐回忆
洪静真有些脸红,一边干活,一边说:“哎呀,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有时候想想……以前的那些事,都像是做梦一样。”
林书南环顾着四周,说道:“这地方,虽然说不上什么时候来过,但是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而且,我想一定是跟你一起来的。”
“小子,你现在变成了直觉的生物了。”我说。我指着旁边的书架,“喏,这书架,原本是在更靠角落的地方的,现在摆在这里,把我们所在的地方,围成了一个半包围的空间,外面的人打扰不了。”
林书南点点头:“不错的设计。”
“要不,我们就在这里坐一下午?”
林书南却摇头。
“我似乎记得,你家离这里很近。”他说。
“是的,那么……”
“那么,我想去你家看看。”他说。
我笑着说:“当然没问题,不过,我家已经好久没有打扫过了,说不定灰尘漫天,你可千万别嫌弃。”
“嫌弃什么?”他说,“我躺在床上不能动的时候你都没嫌弃我。而且……我刚醒来的时候,样子多半很傻吧?”
“谁没有个露丑的时候啊?”我说。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冲我诡异地一笑,我连忙清清嗓子,说道:“呃,我们谈点别的吧。讨论一下学校的事……我上回是帮你办了一个学期的休学手续,你自己想想,是不是需要再休学一段时间。”
“这个等我回去看看教科书再决定吧。”他说。
茶端上来了,我看见那杯子也和以前有所不同。这杯盏的形状颇有一些古风韵味,在杯子的一侧,用不知什么字体写着“鹿鸣”二字,虽然看不出这两个字是什么字体,但是很显然,那不是现代汉语,而是古文字,也许有那么一点儿像篆体。
“这里也有很多外国人来吧?”林书南说,“他们看得懂这字?”
“他们不需要看懂。”我说,“这字只是一个标志而已,标示着一种品牌和它的风格……这茶味道不错,你要不要喝一口我的?”
“我点的和你一样。”他略带鄙视地说。
“啊,是……那,等会花草茶上来了,你可别独占啊。”
“你是有多想和我间接接吻?”
“……哪里!”我连忙说,“只是苗嘉木那家伙也太不够意思,送茶只送一杯。”
花草茶端上来了,原来有好大一杯,杯子与古风不同,看上去更有些小资的情调,但是只有一根吸管,我看看林书南,他淡定地说:“你用吸管,我喝杯子。”
“你是有多防着我啊?”我说,“我又没有传染病。”
他不说话,只是淡定地拿起杯子,自己先喝了一口,然后才说道:“这么久了,我一直没有问你,我出事之前,咱俩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个……”我说,“该怎么说呢?关系有点特殊,好像怎么形容都不合适。”
“这么说,不是恋人,也不是朋友?”
“兼而有之。”我说。
“恋人未满?”
“也……也不是。总之如果不把整个事情说明白的话,你可能难以理解。”我说,“但我之前一直觉得,你自己不想回忆的事,我并不想单方面告诉你。不过现在……”
他伸出手阻止了我:“我还是慢慢回忆吧。”
我点头,就着吸管啜了一口,味道不错,不过一边喝红茶一边喝这个,感觉不太搭调。
那之后,我们都不再说话,林书南一直望着窗外,上一次来的时候,我们也是差不多坐在这个位置,我看到外面的街景,那红色的广告牌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上回好像没看到呢。还有那斑马线的颜色格外鲜艳,看起来像是前几天新刷过油漆的一般。真是太久没有来了。
“你家大不大?”林书南冷不丁地问我。
“没有你那边大。”我说,“我是租的房子,还有个房东太太住在楼上。”
“租房子?”他说,然后摇了摇头。
“怎么,租房子不好吗?”
“没有,只是不太能想象那种状态……你很穷吗?”
“算是吧。”我说,“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是真正的穷人,但肯定不是富豪。”
林书南露出有些不解的神情,继续喝茶,看着窗外。
我们在这里坐了很久,直到苗嘉木都换了便服,准备回家了,我才意识到已过去许多时间。我对林书南说道:“我们走吧……茶喝完了吗?”
他向我亮了亮杯子——早就见底了。
去我家的时候,他走在我前面,且走得自信满满,仿佛是认识路的一般,我跟在后面,看着他的背影,他瘦了不少,但并不显得孱弱。
“是那边吧?”他说。
“嗯,那幢红顶的房子。”
他信步走过去,我掏出钥匙,开门。
房东不在,屋内有一股清冷的气息,我从橱里找出拖鞋递给林书南,旋即走进屋,四处查看。房东太太把屋子打扫过了,因此到处都显得很干净。
“很漂亮的地方嘛。”他说。
“房东打扫过了。”我一边走进房间一边说,“要不然,这屋子乱起来,能跟鸡窝一样。哦,对了,上次你来的时候,我们玩过一个小游戏,看墨迹编故事的,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他说,他正盯着我桌上的台灯。
“这盏灯还是你送给我的呢。”我说。
他迷茫地看着那盏灯,似乎有些不安,摇头说:“我对这里毫无印象。”
“不奇怪,毕竟只来过一次。”我说,“以后来多了,熟悉了,印象可以慢慢培养。”
他沉默着,我说:“你随便坐吧,别客气,床上哪儿都能坐。”我翻找着橱柜,想找找有什么零食饮料之类的东西,却什么也没发现,只有一袋过期的葡萄干。“算了,喝白开水吧,你不介意吧?”
他用沉默表示默认,我走出房间,我能感觉到他在背后注视着我。再次走进房间的时候,他一见我进来,马上低下了头。
“干什么呢?”我说,“难道你见了我还害羞?”
“不是,只是……”他低着头说,“有种奇怪的感觉。”
“什么奇怪的感觉?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我们……是不是睡过?”
我差点把一整杯水都泼到他的脸上,连忙稳住身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嗯,怎么说呢?我们是在同一张床上睡过,不过是两人各睡一边,互不侵犯的那种。”
他低头想了一会儿,说道:“我是不是还看过你没穿衣服的样子?”
“你……你等我先把杯子放下!还有,先等我把地上洒的水擦了……”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在椅子上坐定,说道:“好吧,我跟你解释一下,你确实是见到过我没穿……外衣的样子。不过你也别觉得有什么,反正我这身材,没沟没屁股的,你记得也没什么,不记得也不遗憾。”
他用质询的目光看着我说:“真的吗?”
“能有假的么?”我说,“反正我骗不了你……你要是想知道,我还可以带你去那个地方,给你讲讲当初你是怎么被挂在了树上的。”
林书南考虑了一下,说:“算了,比起那个,我更想去学校看看。我是个学生吧?”
“嗯,虽然不怎么勤奋上进,但算是学生。”我说,“喏,我这儿有教科书,有些课是我们都有的,你可以看看课本上的知识还能看懂多少。”
他接过书去,安静地翻看起来,我寻思着,明天是不是可以带他去学校看看?不过,这更多是我自己想去看看。虽然我们的校园生活算不上美好,可那终究是共同的回忆。
我看他翻课本翻得挺认真的,便问道:“怎么样,能看懂么?”
“还行。”他说,“下学期如果认真学,或许还能跟得上进度。”
“那你的意思就是,下学期可以继续上学?”
他点头。
“那好,我明天带你去学校看看,如果可以的话,直接去找校领导把事情办了,也好少一个烦心事。”
“等等。”他说。
我看向他,他有点欲言又止地说:“我们的学校,大不大?”
“你这问的是什么蠢问题。”我说,“这镇子不大,也不可能有规模拔群的学校,我们学校虽然算不得大,也不算很小了,虽然教学不怎么样,环境倒还不错。”
他说:“不知为什么,我每次一试图想起学校的事,就总会想起高中,初中,那时候我是在中国吧?记得高中的时候开始有雾霾了,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但那时大家都没当回事,该打球还照样打球。”
“你还能记起蛮多的嘛。”
“可是这些与其说是记忆,倒不如说是想象,我不知道它们是不是真的。”
“不必纠结真假了。”我说,“明天带你看看我们的大学校园,肯定比你的中学漂亮。”
“……谢谢。”他说。
“你我之间,不必言谢。”我说,“不过,你身上有很多我看不惯的地方,你愿意改么?”
他认真地点点头。
“那就好。”我露出欣慰而邪恶的笑容,“那我可要好好调~教~你。”
##第144章 又生事端
这天晚上我仍住在林书南家,夜里下了雨,第二天雨过天晴,空气中透着一股泥土味道。林书南自己做了早餐,当然,也附带了我的份。
“你的手艺倒是没有变差。”我说。
“那我就放心了。”他说,“我之前还有些不自信呢。”
“今天带你去学校。”我说,“先去第一次认识苏珊的地方看看。”
苏珊此刻正趴在沙发边上,听到她自己的名字,立刻竖起了耳朵,但是却懒洋洋地没有回过身来。我顺手拿了块没有抹巧克力酱的面包扔给她,说道:“这死狗是越来越懒了。”
林书南说:“那不是挺可爱的么?”
“当初看到她的时候,又凶又丑。”我说。
林书南挑挑眉毛:“那我倒要看看,我们是在哪儿找到这家伙的。”
下午天气越发地暖和,阳光明媚,我和林书南晒着太阳,悠闲地走到学校。学校门口的池子,现在里面没有锦鲤,只放了一些不知名的小观赏鱼,几只猫正蹲在池边的石头上,用狡诈而贪婪的眼神望着池里的鱼。
“这学校里的猫全都是猫霸。”我说,“见食就抢的主。”
林书南点点头:“那只花猫比你还胖。”
“是啊,都过的神仙一般的日子。”
从那条平时不怎么有人经过的路走,就到了南华园。这里一如既往地碧树遮天,把树下的空间遮得阴凉而黑暗,即便是在这大太阳的日子里,也有几分阴森的感觉。
“简直像鬼片里的地方。”林书南说,“这里要是到了晚上,不是伸手不见五指。”
“是啊。”我说,“喏,前面那个地方,就是我们第一次见到苏珊的地,当时她突然从灌木丛中蹿出来,差点儿把我们都咬了。
“哦?”
“想得起来?”
“只能说可以想象,毕竟是那么大只的狗。”
而现在,没有了苏珊的这里,仿佛少了许多生气,在阴暗中,隐约可以看到一些小虫在飞舞,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动静。
“这里蚊子太多了。”林书南说,“走吧。”
走出去的时候,他很自然地牵住了我的手,我记得我们第一次牵手,似乎就是在这个地方。我不禁回头看了一眼,在阳光下看那黑暗,感觉像是一个幽深的洞穴。
走向教学楼的时候,林书南对我说:“如果以后我学习跟不上了……”
“可惜,我以前自己也从来没跟上过,全是靠考前抱佛脚的。”我说,“你出事后我连佛脚也不抱了,导致上学期挂科多门。”
“呃,对不起……”
“我的意思是说,我可能帮不上你的忙。”我说,“晓之比较聪明,但她应该忙得很,会长大人就更忙了……”
“会长?那是谁?”
“全校第一美男,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你我曾经的上司。”我说,“他叫柳泉。”
林书南点点头:“名字倒是不怎么好听。”
“对了,如果你要回到学校的话,那么我应该吧之前我们认识的人都给你介绍一遍?”我说,“嗯,从谁开始呢?干脆就从柳泉说起吧,他应该也是你最早认识的一个同学了。”
这天我们在校园里逛了很久,我搜肠刮肚给他说了我们所认识的所有人,唯独利含情的部分跳过了,我讲完的时候,林书南说:“没了?”
“嗯。”我说。
“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嗯……是。”我说,“我原本不想跟你讲利含情的事,不过想想你还是应该知道的。利含情吧,是我们一个朋友……她已经去世了。”
“嗯。”林书南平静地点点头。
关于利含情,我跟他讲了很多,甚至连林书南以前并不知道的,我和利含情一起去逛街的事儿也说了。当全部说完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已经到了东教学区。
“006就在这桩教学楼里面。”我说,“那是学生会办公室,我们以前常常在那里开会的。你出事以后,我就借机不参与学生会的活动了。”
林书南点头,率先走了过去。
虽然是假期,但走廊里还有一部分的灯亮着,一种不黑却又不很亮的状态,还有一些灯坏了,闪闪烁烁的,反而烘托出一种阴森的气氛来。我左右看看,走廊里哪里都没有人,但是既然灯开着,理应近期内有人来过。
“006的灯亮着。”林书南说。
果然,我看见学生会办公室的灯开着。学生会在假期也会开会,这倒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正想过去看看里面是不是在开会,办公室的门开了,柳泉从里面探出头来,看见我们,露出略有些惊讶的神情:“是你们?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我说,“在开会?”
“不是,我一个人在这里整理一些资料。”柳泉说,“关于今年要入学的新生的。”
我想起几年前我在这里整理资料,也就是在那时巧合地看见了林书南的资料,发现了他和七夜家的渊源。这所学校,还真是到处都是回忆。我想,如果哪一天我和林书南分开了,那我也非得离开这所学校不可了。
“听说你出车祸受了伤。”柳泉对林书南说,“那时候没能及时来看望,真是……不过现在看你样子还挺精神,我也就放心了。”
“对了。”我说,“说起这个,他出事之后我帮忙办理了休学手续,现在要复学。会长,您帮忙看看?”
“没问题。”柳泉微笑着说,“这是小事,我跟管理老师说一下,轻松就可以搞定。”
我看见他的笑,一如既往地帅气逼人,但比起以前少了几分不食人间烟火似的仙气。以前柳泉的身上总有种让我敬而远之的气质,而现在,那种感觉已少了很多。
毕竟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都在变化。柳泉抬眼看了看林书南,说:“不过,你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
林书南不解地望着他:“什么不一样?”
“气质。”柳泉说,“你好像缺失了很多东西……”
“我失忆了。”林书南打断他说道,“就这么简单。”
柳泉略略怔了一下:“原来如此。”
“你的眼光倒是一如既往地犀利。”我说。
柳泉没有接我的话,而是微笑得更加灿烂了:“严格来说,对于这种因为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学校应该有补助……”
“啊?我不知道有这回事。”我说。
“这也难怪,毕竟是少见事故。补助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会联系你,还有……”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沓钞票来,“这些,是交通补助?”
“交通补助?失忆还能有交通补助?”
“你需要带他四处走走。”柳泉说,“这样才能回忆起更多的事情。”
我不禁感慨,无论什么时候,柳泉都是那么地聪明细心。
“好。”我拍了拍林书南的肩膀,“正好,我可以带你到处玩。”
从第二天起,我和林书南就踏上了旅行的路,我们利用暑假剩余的时间,走遍了我们曾经走过和没有走过的地方,我们到过郊外的山,到过镇中心的商场,到过破落凌乱的“坟场区”,我还带他去了玛雅购物中心——这时候,购物中心那幅印有七夜雄治照片的广告已经不在了,被替换成了某促销活动广告,我们沿着阳明河,一直走到袁芊骊住过的疗养院……
我有感觉,林书南的记忆正在一天天恢复,他越来越能记起以前的事情了,但是,仍然有些事情是一片空白——他知道袁芊骊,却不记得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他知道他的养父母,但也不记得发生过什么。还有,车祸那天晚上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也全无印象。
罢了,不记得就不记得吧,也许不记得这些事并不会造成什么大碍,虽然,我有预感——这些事迟早还会回来的。
就在开学之前的不久,那一天我和林书南从郊外回来,打算去我家。我把没电的手机插上电,刚开机,就看到十几个未接电话,全是刘先生打来的。
我警觉地感到可能出了什么事,连忙给刘先生回电,电话一响马上就被接起了。
“兰老师?你有看见我们家明杰吗?”
“明杰?怎么,他不见了?”
“他留了封遗书……我不知道他在哪儿……我在四处找他,你知道他可能会去哪里吗?”
“遗书?!”我一下字跳起来,差点儿把桌子都掀翻,“竟然……我一时想不起有什么地方,您别急,我马上赶过来!”
我一边说,一边冲到门口换鞋,林书南跟过来,说道:“我和你一起去!”我知道刚才刘先生在电话里说话的声音很大,他一定是听见了。
“你……”
“我知道他可能在哪儿!”林书南说。
“好,走!”
我跳上我的电瓶车,林书南坐在我后面,这是我第一次骑车带人,感觉到身后有个人,总觉得有些不安,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把速度开到了最快。
“你带路!”我喊。
“就前几天经过的!那所小学!”林书南喊道,“从北面方向!就是有便利店的那条路!”
##第145章 恢复记忆
看到刘明杰的时候,他正站在教学楼的顶端。楼下已经围了十几个人,正在抬头张望着。
“报警!”我一边喊,一边利落地跳下电瓶车,朝那边跑去,林书南一边掏手机报警,一边更上来。我抬头看着刘明杰,他正站在楼顶的边缘,空中的猎猎妖风,将他的衣摆掀动着,那儿一定很冷。因为是背光,我看不见那孩子的表情,只能看见他低着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我不知道他是为什么走到了这一步的,但我知道,这和他长期以来的自卑,以及那天目睹了的车祸,一定脱不了关系。我朝他喊道:“明杰——!”
他没有听见,也许是听见了权当没有听见,总之,他毫无回应。
“已经报警了。”林书南走到我身边,轻轻说道。
我皱着眉头,警察局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警察究竟能不能及时赶到,还不好说。但是现在,在下面劝说恐怕是一点用都没有的,然而爬上去救他呢?这栋楼有六楼,等到了顶上,可能刘明杰已经变成一堆碎肉了。
“怎么办?”林书南说道。
我看着围在那里的那群人,有的人只是纯粹在看热闹,有的人则是在朝着上面喊话,让刘明杰不要做傻事,另有一些人,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情:“现在的孩子啊,一个二个都是被惯坏了的,动不动就跳楼,估计要么是被老师骂了,要么就是想要什么父母没给买呗!”
我仰头看着楼顶,很奇怪,一个看到车祸现场会转身就逃的孩子,竟然会有自杀的勇气。
那些人还在继续喊着,但我想这是没有用的,该劝刘明杰的话,我其实早就已经劝过,但一个人若是真的钻进了牛角尖里,别人说什么都是不管用的。
“我要上去找他。”我说。
“没用!”林书南说,“他不是那种心念一动就要去跳楼,然后随随便便就会被劝下来的人!”
“他站了有一会儿了,可是还没跳下来。这说明他的心还没死,至少求生的本能还在。”我说,“如果我劝不动他,我就用暴力手段把他拖下来!”
正说着,有人喊道:“警察到了!”
我一回头,看见停在不远处的警车,两个警察拿着气垫狂奔而来,我的心稍稍松了松,但是一回头,就看见那孩子身子一晃,不知是自己动的还是被风吹了下来,总之,他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从楼上掉了下来。
我心里猛地一空,几乎是本能反应一般地狂奔过去。我根本没想到自己可能被砸伤,也没考虑这有多危险,我只是单纯地想接住他而已。我仰着头,看着天空,近了,更近了,我一定能准确地……咦?!
有人一把拉住我,把我往后拖了过去,我吃惊地回过头,发现那人正是林书南。
“你疯了!”他喊道,夹杂在喊声中有“啪”地一声,不用回头,我也知道那是什么声音。一片尖叫声响起,几乎要撕破我的耳膜。
我愣在原地,林书南说道:“你是想让自己也死一次么?”
“我……根本没那么想。”我说,“我什么都没想到。”
他咬住了下唇,他的目光越过我,看向我的身后,我知道他看到的场景一定十分狰狞。我正要回头看看,但是林书南一把扶住了我的脸。
“别回头。”他说,“跟我走。”
他转过身,紧握着我的手朝前走去,他手上的力道太大,好像地上随时会裂开一道缝,把我吸进去一般。走到街口的时候,我看见刘先生狂奔而来,我看到他的脸奇异地扭曲着,像毕加索的画。
林书南的脚步很快,他拉着我一直走了很远,才转过身说道:“兰兰,你太冲动了。”
“彼此彼此。”我微笑着说。
他回头看了一眼出事的方向,说道:“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怕是活不了了。”
我摇摇头:“别这么说,一切还没有确定。”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去公园,找个地方坐会儿。”我说,“我暂时不想回家。”
他点点头,继续拉着我的手向前走,我说:“你握得太紧了,手疼。”他这才松了手。走进公园的时候,他说:“兰兰,我好像想起来了,那天事故发生时候的事……还有很多其他的事。”
我侧头看着他,他垂着眼睛说:“我当时也是,第一反应就是冲上去,跟本没考虑到别的事。比你今天还要鲁莽。”
“真是个烂好人。”我说。
他摇头:“不是,对刘明杰,其实我从一开始认识他,我就知道那孩子自卑,那让我很不安,但我一直没能成功地改变他。所以后来我与其说是辞掉了这份家庭教师的工作,不如说是逃跑了。那也一直是我心中的遗憾吧。”
“逃跑?”
“嗯,大概我觉得刘明杰那孩子和我还是有点像的,所以跟他待久了,会越发不安心。”他说,“可是离开了,我又觉得很遗憾,大概就是那种遗憾,才让我在车祸那时候冲上去救他。”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说。
“可是现在,我觉得更遗憾。”
“也许有些事情真的是命运吧。”我说,“那孩子的事……不是我们的错。”
“我不是说这个。”林书南说。
“嗯?”
“一场车祸,让我忘却了太多东西。”他说,“本来无论好坏,那些东西都该是属于我,由我去面对的。可我就那样把很多事都推给了你,把芊骊、把家里的事也甩在了脑后,就这么错过了很多时光……说是失忆,其实该说是逃避吧。我哪里对得起我身边的人,又哪里对得起这个世界。”
我侧头看着他,此刻已经是黄昏时分,夕阳在他的眼中映出橙红色的光,他的眼里仿佛有一汪池水。
“你呀,真是傻事做尽,傻话说尽。”我说,“真要是这么想,以后可不能不珍惜自己了。”
“嗯。”
我们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下,沉默地望着眼前的景色。不一会儿,天渐渐地转向全黑,空气也变凉了,我站起身,说:“走吧,我们本来打算干什么来着?”
“糟了。”林书南说,“你的电瓶车扔在那儿了。”
我愣了愣,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怎么办?”
“是回去拿,还是明天再说?”
“回去拿吧。”我说,“电瓶车没锁,要是放一夜,恐怕会被偷走。”
他点点头:“那我跟你一起去。”
再次看到那栋楼的时候,那里已经没有围观群众,一切几乎恢复得跟以往没有两样。从旁路过的人,恐怕根本就不知道这里之前发生了什么。
“我之前把它放在哪儿来着……”我抓着后脑勺。
“在这儿。”林书南说。
我看见了我的座驾,它孤零零地立在风中,看上去像某个旧时代的遗物。
这天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我翻找了冰箱,却只看到几卷面条。
“算了,今晚凑活一下吧。”我对凑上来看的林书南说,“我煮个面条。”
这天晚饭吃得很沉默,晚饭后,我们依旧很沉默。大约九点左右,林书南说:“我该走了。”
我点点头:“早些休息……路上注意安全。”
“知道。”他说。
第二天一早,我一觉醒来,发现手机上多了一条短信,是刘先生发来的。
“明杰还活着,在医院。”
我看了看表,时间还很早。窗外的天空才刚刚放亮。我把这条短信转发给林书南,旋即起身,准备去医院看看。
除了住所和学校之外,这座镇上跟我最有缘分的地方好像就是医院了。
我没有想到,当我到那里的时候,林书南已经坐在医院大厅里了。细细一思量,确实是他家离医院比较近,但是我原以为自己已经出来得够早的了。
“真早啊。”我走过去说。
“嗯,我之前就在这里了。”林书南说。
“之前?……你来看袁芊骊?”
“嗯。”他点点头,“真是不可思议啊,我竟然能把她忘记了这么久。”
“对了,说起这个。”我严肃地说,“我给芊骊请护工的钱,是不是该向你报销?”
他愣了一下,站起身来:“当然,我打给你。前些日子真是辛苦你了。”
“你见过刘明杰了?他情况怎么样?”我问。
“之前护士没让进。”林书南说,“只是听说他已经醒了,生命没有危险,不过可能会留下一些后遗症,我们现在去看看,应该可以进了。”
病房是单人间,看来是刘先生专门出钱把他转进了单人间,病房里面布置得很好,有花有装饰,还有电视机,一点儿也没有普通病房空漠冷淡的感觉。我到病房门口,敲了敲门,开门的是刘先生。
“你们来了。”他盯着两个黑眼圈,疲惫而小声地说,“明杰睡着呢。”
我们放轻脚步走进去,看到躺在床上的刘明杰,看起来,他伤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重,一张苍白的小脸在睡梦中显得十分平静,许是梦到了什么,他的嘴唇微微翕动着。
“我们等一会儿吧。”我说。
刘先生掏了一下口袋,犹豫了一下,说:“两位老师……”
“什么?”
“他的遗书,我不知道该不该拿出来给你们看看。”
##第146章 新的开始
我和林书南对视了一下。遗书本来就是公开给别人看的,但是既然刘明杰还没死,那么,他很可能不希望自己的遗书被公之于世,毕竟一个自杀者的遗书在某些人心目中可能会沦为笑柄。但是,说真的,我真的很想看看那孩子都想了些什么。
心一横,我说:“拿来看看吧,我会帮他保密的。”
刘先生把那张纸递给我,我打开这张被折成四个方块儿的纸,看到第一句话,我的心就仿佛遭到了一记重击。
第一句写着:“我是社会的蛀虫。”
我之前有考虑过,自杀的人为什么要自杀。我想多半是对生活的苦难的逃避,亦或是自以为看破了红尘,感觉人生没有意思。但我真没想到会是这样。
我是社会的蛀虫。
我接着看下去,看到的是满目疮痍,看着看着我就湿了眼眶,不敢再细瞧,只急匆匆地扫到最后,最后一句话是:世上有这么多关心爱护我的人,我不明白自己哪里配得上这些。
最后一个句号,写得工工整整,好像是第一次练习写标点符号那般认真。
我把纸递给林书南,林书南一边看,一边后退,退到几乎撞在了墙上。看完之后,他把纸折起来,长叹一声。我看了看依旧睡着的刘明杰,和一脸憔悴的刘先生,不知该说什么好。从字里行间看来,这孩子小时候一定遭受过父母的打骂,甚至可说是“侮辱”,他从小就认为自己是个榨干了父母心血的罪人,甚至父母离婚也都是他的错……可我从未见过刘先生这样对待孩子,也不觉得他会是那样一个人。
也许,有些错误犯下了再改,就已经太迟了。
我们在病房里坐了好一会儿,刘明杰终于醒了,他的喉咙里发出几声含糊的声音,刘先生马上站起身,去给他倒水。
喝了杯水,刘明杰似乎清醒了些,扭头望着我们。
“你们为什么要来?”他轻声说。
“因为老子乐意。”我说。
“我本来就在医院里看望别人,顺道来的。”林书南。
“可是你们……”
“没有那么多‘可是’。”我说,“明杰,我们做的事情,是因为我们乐意,就这么简单。”
他低下头,默默地看着被子。我说:“对了,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书南的记忆已经恢复了。”
他抬头看看林书南,林书南耸肩说:“是被你吓出来的。”
他再次低下头。刘先生说:“明杰,以后别再干傻事了。”
“嗯。”声音微不可闻。
“也许有些事是要慢慢来的。”我说,“我就不打扰你了,好好养身体。”
我们退出病房后,我对林书南说:“走,我得去看看袁芊骊。”
“还不就是那样,有什么好看的?”他说。
“好歹也算是认识的人。”我说,“我也想知道她最近情况怎么样了。”
“说实话,刚恢复记忆的时候,我真挺害怕她就在我失忆的那段时间里离世了……那我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林书南说,“不过,我也真没想到她能拖这么久。”
“是啊。”我说,“我偶尔会想,她意识清醒的时候会考虑些什么,可是每次都不敢深想下去。”
说着话,我们就来到了袁芊骊的病房门口,病房的们虚掩着,我推开门,一个小护士正在进行例行检查。见我们进来,小护士直起身,说道:“可算有人来看她了。”
“情况如何?”我问。
“如何?”小护士抬了抬眉毛,“她生命力比我想象的要强,不过也是活一天少一天了。她现在神志已不清醒,恐怕认不出你们了。”
我走过去,站在床前,林书南过去掀开帘子看了看。
“你别看了。”他说,“看了会后悔。”
我摇摇头,走过去,掀开帘子,随后倒吸了一口冷气。我无法形容自己眼前看到的场景,我只能说,那躺在床上,骨瘦如柴的人,似乎比我在解剖课上见到过的尸体更接近死亡,不过我倒不怎么后悔。
“你说,她现在能听见我们说话吗?”我问护士。
“也许能吧。”护士说,“说真的,她现在全是靠药物和机械撑着,要是把身上任何一根管子拔下来,可能就活不过五分钟。”
我愣了一会儿,我在想护士是不是在用一种隐晦的说法暗示我们替她选择安乐死,不过,我和林书南都没有接话。护士也不再说话,转身走了出去。
我们在这病房里沉默着坐了好一会儿,林书南率先站起身,说:“走吧,下馆子去,我请你。”
他率先走出门去,我在后面把门带上,他回过头来,替我理了理头发。
“兰兰。”
“什么?”
“你以后一定要活得比我长,好不好?”
“你很自私诶。”我说,“活得太长,会很寂寞的。”
“我一直都很无私。”他说,“不能让我自私这一回?”
“不准。”我说,“以后的事,别想那么远了。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啊!”
他按了按我的头,朝前走去。
“比起及时行乐,我们是不是应该先补充一下知识?你之后还要补考呢吧?”
“我靠!我给忘了!”我顿时喊道,以至于吸引了周围不少人的目光,“你没恢复的时候我光带着你游山玩水了,就没把挂科这回事放在心上,现在才想起来……老子不想重修啊啊啊啊——!!!”
他幸灾乐祸地笑着说:“那怎么办?”
“能怎么办?”我说,“紧着回去复习呗!走走走,跟我回家,我们一起学习!顺便看看你的知识都回来了没有!真是,要是真的补考挂了,重修费你出!”
林书南仍然是笑着:“我出就我出呗,我欠你的多了去了,不差这一笔重修费。”
带着林书南回到家,我看看日历,今天,离暑假结束还有一星期。
我颓然地倒在了书桌上。
最后,补考还是挂了一门,我迎来了我人生中第一次的重修。以及大学的第五个长学期。
开学后的日子渐渐趋于平淡,上课,做作业,写论文,调戏林书南,被反调戏,成为了生活的主旋律。渐渐地我开始觉得,这样的生活虽然不错,但是多少缺了些激情。也许是上天看穿了我的心灵,就在秋学期考试快要来临的时候,我接到了来自玄晓之的邀请。
“学校里组织了短剧大赛,诗社要排演个短剧,缺跑龙套的,你来吗?”
我的第一反应是把这条信息转发给了林书南。下午课上见面的时候,我问他:“短剧的事,你看如何?”
如果是需要主演,我一定是不会去的,我知道以自己的性子,抛头露面的事儿不适合我。我记得小学时候,我演一棵树都能给演砸了,而且每一次排练都能有各种不一样的演砸方式——树被男女主感动得哭了,树看到反派使坏,激动得跳了起来抽了他一顿,树站在那里就摔了一跤……等等。最后正式上台的时候,到最动人的剧情时,我演的树生生打了个喷嚏,把悲剧变成了喜剧;如果不是当时有个更二的孩子演具尸体演到打起了呼噜,我可能会成为搞砸演出的罪魁祸首。
嗯,虽然现在不至于发生这种错误,但我的水平也只够演树不出错了。
林书南回复我:“你觉得怎样?我觉得我俩的水平也只够演棵树了。”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最后我们还是到了玄晓之那里报到,我们去的时候,那儿已经站了一整排人,全是来演戏的。
“晓之!”我喊道,“我应邀前来,首先要给你打个预防针——我演技极差,顶多演棵树,或者演具尸体。”
“我知道。”玄晓之说,“我就缺两个简单的角色,正好你们来。”
“那你要我们演什么?”
玄晓之露出神秘的微笑,说:“兰兰,你演一台机器。”
“啥?!机器?!”
她不理会我的惊讶,转而对林书南说道:“你演……嗯,你演那台机器的喇叭!”
“哈?!!!”
“这么说,我们是搭档啦?”我说。
“没错。”玄晓之说,“目前剧本的数量不够多,我明天去加印了给你们。”
“那先告诉我,我演的这台机器需要做什么!”
“嗯……前三幕什么都不用做,裹着个外壳站那儿就行,等到第四幕的时候,喇叭会倒下来,你要顺势从里面把外壳拆了,制造出机器裂开的效果,并且迅速倒下,就这么简单!”
“嗯,果真简单。”我说,“但那……不是被推倒吗?”
“不是,是被压倒。”玄晓之严肃地说,“你们都有道具外壳,不会发生肢体接触的。”
我有点紧张了,到时候林书南是面对着我还是背对着我,他比我重那么多,会不会把我砸坏了?林书南倒是一副十分乐意的样子,摸着下巴,对着我露出神秘而优雅的微笑,笑得我心里发毛,只能假装没看见他,扭头望着一旁的其他演员,那里面还有不少我认识的人,比如肖恩——他正在异常认真地看台词。还有苗嘉木——他正呈“大”字形躺在地上,睡得像死猪一样。看到他那副样子,我突然觉得排练的过程可能会很有趣。
##第147章 道具差引发的悲剧
剧本第二天下午拿到,我一看就惊呆了——一个校园短剧,竟然出现了如此宏大细致的世界观设定,这足够拍一部好莱坞电影了!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在一个名为未来镇的小镇,有一台神奇而邪恶的机器(那就是我),它有一种神奇的功能,那就是,它的大喇叭能够发出一种奇特的电磁波。这种电磁波能够让人的精神完全集中于机器分派的任务,彻底忘记其他事物,嗯,就是这么不科学的设定。
在这剧里,机器是为正义服务,它所指导人们做的事也都是“正确”的事,比如科研、生产……但这并不能掩盖它的邪恶。当然,可想而知,只知完成任务而不知其他的人生活难免单调和缺乏情感。但同时,他们也被灌输了崇高的思想境界——放弃一切,是为了人类的进步!
接下去的内容不用看我也知道,机器一定是被毁了的。
我刚放下剧本,林书南就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我竟然被枪给打了……给打了!”
“演个戏嘛,这很正常。”我说。
“这么高端的东西竟然不防弹!”
“精密仪器通常是很脆弱的。”我说,“我倒真想看看我们的‘外壳’是什么样的。”
“兰姐——!!!”正说着,苗嘉木那熟悉的声音震耳欲聋地传来,“兰姐,你看我帅不帅?”
我回头一看,不得了了,他竟然扛着一把足有一米多长的“机关枪”!
“喏,我就是被那东西放倒的。”林书南说,“好不甘心呐!虽然这家伙自己也被人给放倒了。”
“喂,我可是给你们机会亲热,你们可别不要。”苗嘉木一边说一边走过来,我顺手接过他手上的枪,这玩意儿看上去特别真,还挺沉的,要是用这东西来打人,估计能打个半死。林书南也把这枪接过去看看,说:“这么华丽的道具,给你还真是浪费了。”
“……你个大喇叭,有资格说我这个当主角的么?”
“行了,闲聊什么呢。”这时几个演配角的走了过来,“主角,过来排练节目了……”他看看我和林书南,说道:“你们应该不怎么需要排练吧,可以到楼上那间空教室去看看,你们的道具放在那儿。”
“道具?”我立刻兴奋起来,“那好,我正想看看那神奇的机器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用的只是临时的,肯定不太美观。”那人说,“反正你们看了就知道了。哦,对了,顺便把我们其他的道具也拿下来。”
楼上的空教室是建筑学院做模型的时候使用的,大多数时间都空着,我们走进去,便能看到教室前边摆放着许多完成和未完成的建筑模型,而在教室角落里,放着一块牌子,上书大字“未来镇”,看来那就是我们“剧组”放道具的地方了。
然而,走到那里,我却愣了神。
“这个白颜色的应该是我吧……”我犹豫着说,“我怎么……这么方?”
林书南偷笑着说:“像个冰箱诶!”
“我去……晓之没告诉我啊,要待在这东西里面的话,应该是蹲着或者坐着。”我说,“要是我蹲这里面了,到时候腿麻了摔一跤怎么办?”
“说明这机器超智能,还会摔跤呢。”林书南说,“不过,我的这喇叭也太简陋了吧?怎么跟个烟囱筒子似的?”
我一看那大大的圆筒,想象一下林书南站在里面的样子,顿时忍不住想笑:“大哥,看来你的难度系数还挺高的嘛!裹着这么个一看就不透气的东西一动不动站上一整部剧,反正我是受不了。”
“手指头还是可以动一下的。”林书南说,“幕和幕之间切换的时候也可以动。要不我们现在就在这里练习一下?我发现这玩意儿套上去恐怕会看不见东西,到时候要准确地倒在你身上恐怕有点难度。”
“成。”我说,“你先把它套上试试看,免得到时集体排练的时候出丑。”
他试着把那个大喇叭举起来,往自己身上套,因为这东西不好拿,他又要注意不让它直接砸在地上,只能一点一点地往里拱,样子像一条濒死的蛇,我看了都觉得好笑。等林书南终于把自己包装成大喇叭了,我说道:“好,现在机器主体在你的右后方。”我钻进机器,把盖子盖上,只留一条缝看着外面,说道:“行,你就往你的右后方,大约四十五度的地方,预备——倒!喂,偏了!偏了!往左一点!”
“啪!”
林书南一下子拍在地上,滚了几个圈儿,我连忙喊道:“你没事吧?”
“没事……可是,那个……我起不来了……这设计不科学,手脚伸展不开,没法使力儿啊……”
“没考虑排练时的感受吧。”我说,“我记得剧本里面最后这大烟囱……哦不,大喇叭最后是被人扛走的。”
“我还记得剧本里你这机器最后还被人踹了几脚……”他横在地上说。
我从机器里钻出来,费老大劲把他扶起来,挪动到正确位置,说:“再来一次,这次你记得靠左一点,稍等,我先研究研究我自己这机器,嗯,没错,到时候就是从这里开裂……临时道具一点都不逼真啊!好难入戏……”
“你一台机器,入什么戏啊!搁那别动就行了!”
“好了好了。”我说,“我现在钻进去了,你注意方向,右后方,比上次靠左一点点,OK,就是这样……卧槽这机器怎么裂不开了?!”
“哐!”
我只感觉天地一阵震动,真担心这寒碜的道具会被砸坏了,不过,似乎并没有,只是我掀开盖子,发现林书南骨碌碌地滚到一边去了,眼看再这样就要压到那些建筑模型,我赶紧冲过去把他踩住。
“我觉得一定有某种特殊的技巧,可以套着这东西爬起来。”林书南说,“你先起开,我来试试。”
“等等,我把你弄到空旷一点的地方,免得你撞着东西。”我说,“不过我看你这副样子,估计是爬不起来,我如果现在抛下你走掉,你就在这里孤独终老了。”
“别说话,让我静静地凝聚一下力气……”
一会儿的寂静之后,只听“咚”一声响,那大圆筒猛地跳了一下,然后重重砸回地上。
“不错!我觉得差不多就快起来了!”
“不,只抬起来两三厘米左右。”我无情地打击道,同时过去把他扶起来,“别浪费时间了,咱们再来一次,这次我会适时地让机器裂开的,这样的话,我预期你应该会卡在那个裂口的地方,就不会到处乱滚了。”
“成,再试一次。”林书南说,“这次再不成功也得下去了,不然下面的人该等急了。”
“他们初期应该不怎么需要道具。”我说,“总之你这次一定瞄准点儿!”
“知道。”他说,“预备——倒!”
“啪!咔擦!”
一切顺利!
我正想鼓掌欢呼的时候,突然发现,这机器一裂开,大圆筒就直接砸在我身上了,我毫无心理准备,顿时被砸了个通透,林书南还在傻乎乎地问:“怎么回事,我怎么感觉有点不对?”
“没事,只是你砸到我了。”我说,“还好这个角度,观众应该看不见我,不过,下面的问题是……我怎么爬起来?”
这确实是个难题,我当然可以直接推开林书南站起来,可是这样的话,我就必须在“机器”的外壳上借力,这很容易把道具弄坏。而且,这大圆筒加上林书南的体重还是挺重的,我很担心自己手上一滑,会把林书南摔在地上。于是我试探性地说道:“书南,你滚一下试试?”
“滚?哦……好像不行啊,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他说,“怎么了?为什么要滚一下?”
“呃,我卡住了。”我说,“你小心点,我现在把你推起来,不过有可能会手滑,摔了别怪我。”
“我已经摔两次了。”他说。
“那我不客气了,诶……啊我靠,这机器的底是滑的——!”
“通!”
实际情况是,由于机器底部一打滑,我一个站立不稳,自己摔了下去,那大圆筒失去了支撑,也砸了下来,一下子砸在我的身上。
“那个……”我说。
“得,你待那儿别动。”林书南说,“我自己从这里面钻出来吧,反正也不练了。”
“你能行吗?”我被这大圆筒压在下面,哭笑不得地想起之前林书南蛇一样拱进去的画面。、
“当然!”他说,“主要把脚伸出来,接下去就容易了。”
“噫,哈哈……你这样动来动去的弄得我好痒……”
“你别动,忍耐一下,你看我的腿都出来了……”
“嗯,当心别踢到桌子。”
正在这时,只听“吱嘎”一声,教室的门打开了,某人(我实在没看清那人长啥样)走进来,见到我们,愣了一下,说道:“你们……你们继续!”随即砰地一声甩上门,转身离去。
“我靠,这下丢人丢大发了……”我说。
林书南说:“你说,那人不会以为我们在干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啊?”
“谁套这个大圆筒干不可告人的事!”我说,“得啦,先想办法起来吧!”
##第148章 冲着冠军去
十五分钟后,当我们终于扛着道具走下来的时候,发现所有人看我们的眼神都怪怪的。
“那个……”肖恩第一个开口道,“刚刚有个人屁滚尿流地跑下来,说上面教室里有人在玩道具play,你们看见了吗?”
我和林书南对视一番,然后同时大吼道:“play他妹啊!那家伙特么脑袋里都装的啥啊!”
我摊开手:“我是不知道他脑袋里装的啥,反正嘛……这是一场误会,我们在上面想试着演练一下剧里的场景,结果出了岔子。”
“原来这样。”肖恩说。其余人有的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有的则露出将信将疑的神情,我不禁感到压力——参加这剧组的,加上龙套和音乐、灯光、道具组一共有二十多人,这要是让他们产生了误会,岂不大坏我的名声!但是,再要解释时,人们已经各忙各的去了,这时候再解释未免有掩饰之嫌,只好不再说话。
“不行,我非得跟道具组的人说一声去。”看了一会儿排练,我沉不住气地说,“不行,我得去找道具组的人说道说道,他们的道具也太不人性化了!”
然而,我朝那些人走过去的时候,他们全都用怀疑的目光盯着我,我回想起自己和林书南之前的窘样,不禁也有点脸烫,难道需要我把刚刚的场景全部描述一遍吗?
“你们的道具啊,使用太不方便了。”我硬着头皮说,“那个大喇叭能不能弄得容易好穿脱一点?还有那个箱子……哦不,那台机器,看上去跟冰箱一样,而且出入也不太方便……”
“你们已经试用过了?”道具组组长说道,“那两个道具是临时的,确实做得比较粗糙,不过,喇叭的穿脱问题……也许不太好解决。”
“正式道具应该比这还要重吧?”我说,“每次都从头上套下去,未免也太耗体力了。”
“我们尽力改善。”他说,旋即站起身,“毛!我们讨论一下道具制作的问题。”
是鹿鸣诗社的毛毛,我以前常去鹿鸣茶馆的时候好不容易跟他熟识了一些,可自林书南出事之后又是很久不见了。
毛毛一边看剧本一边走过来,漫不经心地答道:“咋了?离正式比赛还有很久,剧本是不是就按现在这样也还没确定呢,急什么?”
“别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我们的道具有技术含量的,哪儿那么简单。”他说,“快跟我琢磨琢磨,这两个机器怎么改进?还有那块牌子,现在的那种也太低端了,未来镇是高科技小镇啊!”
我见他们聊了起来,便退到一边,继续看其余人表演,一个长着美国脸,说话却带着伦敦腔的小哥正在演练“抱大腿”的神奇戏码,一个长发及腰的漂亮妹子正和一个扎着头巾的干练女孩上演母女情深。虽然旁人看来滑稽,但他们看起来都很认真。正观摩的时候,玄晓之出现了。
“大家先安静一下!”玄晓之拍着手说,“各位应该都搞清楚自己的角色和台词了吧?我们整个把情节串一下,两个道具……暂且不需要穿用道具了,大家体验一下整体情节就好。”
玄晓之一出,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领袖气场,大家纷纷安静下来,然后主角迅速站位——主角正是苗嘉木。
“第一幕——初入小镇!”玄晓之说道。
“啊~~~~”苗嘉木极其夸张地感叹着走了过来,游走于龙套和配角之间,“这是多么整洁,多么美丽的小镇!所有人脸上都带着认真和坚毅的神情……”说着这话时,他就走到了我面前,我使劲低下头,才没有被他喷一脸口水。
“太夸张了。”玄晓之小声道。
“咦,可是为什么没人注意我呢?我得找人问路啊。”苗嘉木继续说道,呃,这语气浮夸得我都听不下去了。
“先生先生!”苗嘉木一把拽住了跑龙套的毛毛,玄晓之喊道,“拽错人了!这里应该拽你右边那个!”
“哎呀,这么多人,人家也分不清嘛。”苗嘉木挠着头说,“右边这个是……”
“是我。”那位小伙伴无奈地说,他正是那个美国脸伦敦腔,“我叫杰米。”
“继续吧。”玄晓之说,“全部剧情走一遍,我们再讨论细节。”
我反正前几幕都是待在原地没事干的,干脆抄起手,兴致勃勃地看这帮人出各种差错,倒是有趣得很。一扭头,我就看见林书南正看着我,一脸的沉思。
“你在想什么?”我小声问他。
“我在想……今晚吃什么?”
“两台机器不要说话!”玄晓之说,说得几个笑点低的一阵笑,玄晓之又说道:“严肃点!要有演员精神!别忘了我们是冲着冠军去的!”
“冲着冠军去的?”我不由得说道,“不是去撑场面打酱油的?”
玄晓之冲我颇有威严地微微一笑:“你什么时候见我打过酱油?”
我想想也是,这女人连迟到都迟到得那么认真,那么持之以恒,别提其他的事情了。细细想来,这一次的比赛,她恐怕从一开始就全心全意是冲着冠军去的吧。只是这剧本虽然创意不错,但是场面过于宏大,人物众多,这帮人撑不撑得起这个场面,还是个问题。
花费了好长时间,总算把全部剧情过了一遍,我在原地站得脚酸,全剧一结束,便迫不及待地甩了甩腿,对林书南说:“我想吃烤鸡。”
“成。”他说。
接下来,玄晓之开始给各个演员讲解细节上的问题,晓之就是晓之,她说的每句话,都可以称是一语中的,而且话语中带着一种颇有感染力的果决,在她的指导下,大家不仅是表演技能,连士气都上升了不少。
“看起来,他们一个个都是认真地冲着冠军去的。”我对林书南说。
林书南点点头:“可是我们并不是。”
“也许可以是。”我说。
“怎么?”
“上大学以来,几乎就没为名次和荣誉拼搏过。”我说,“偶尔来这么一次,不是挺有趣的么?”
“你想来真的?”
“是。”我说,“怎么样,你愿意奉陪吗?”
“如果你是这么想的,我当然奉陪。”林书南说,“我也想体验一下,这种青春的感觉。毕竟,拼搏、活力,这些青春的代名词,我倒是很久没体验过了。”
“我们一直活得像中年人。”我说。
“说起中年人。”林书南说,“刚刚我就觉得有点不对,那个伦敦腔演的中年人,感觉太缺乏中年男人的气质了。”
“我也觉得了。”我说,“要不换个人设?……咦,怎么这就讨论起剧来了?”
“怎么,我们不是要拿冠军吗?”他说,“走,去跟编剧说说去。”
这部剧的编剧,是一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大一新生,刚刚我们排练的时候,他一直在旁边看着,虽然看得很认真,却一句话都没说。林书南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他只是点点头,说道:“我跟导演说一下。”看来,这次比赛的主导者还是玄晓之。
这天,玄晓之指导着我们,一直排练到很晚了才宣布散场,但是,看各个演员们意犹未尽的样子,他们是真的超认真。
回去的路上,我拖着林书南的手说:“我不想吃烤鸡了,去烤鸡店还要绕路。”
“那你想吃什么?”
“我想睡觉……我累得吃不动饭……”
“不行,再累也不能不吃饭。”林书南说,“你要是累了,就简单吃点,吃完我紧着送你回去。”
于是我们随便找了一家街边面馆,草草吃了些东西,林书南果真一路送我回了家。今天房东太太也没在家,我一进门,便一头倒在沙发上。
“只是演台机器而已,不至于这么累吧?”林书南说。
“拜托,后来用上道具的时候,我可是蹲在里面啊!”我说,“你蹲几个小时试试?”
林书南幸灾乐祸地说:“反正我是站着,不过话说回来,站那玩意儿里面还真够闷的。”
我在沙发上翻了个身:“今天不做作业了,先休息会儿再说。”
“那我不打扰了。”林书南说,“我走啦!”
“等会儿!给姐姐我倒杯水来!”
林书南笑笑,去拿了杯子给我倒水,然而,走到沙发跟前的时候,他一个趔趄,被地毯给绊了一下,我吃了一惊,刚要坐起来,他手中的水已经泼上了我的衣服,顺便他整个人也倒在了我身上。
咦?!
“那个……”我说,湿湿冷冷的感觉从肚子上蔓延开来,让我浑身不舒服。更不舒服的是林书南趴在我身上,他的头正靠在我胸前。
“啊,抱歉。”林书南说,说着便试图站起身来,但是没有成功,“那个,我得先变换一下角度才能站起来……”
“你速度点。”我说。
林书南听了,手撑沙发,一使劲,直接“通”地一声,摔到沙发下面去了。
“喂,你还好吧!”我喊
他连忙爬起来,结果“咚”地一下,脑袋又在茶几上撞了一下。
##第149章 追逐还是放弃
“今天我是不是不宜出门?”林书南坐起身来,“唉……”
“疼吗?”我问。
他摇摇头,但我觉得,光凭刚才那“咚”的一声,一定很疼。
“你的衣服湿了。”他说。
“没事,反正只是水而已,晾干就好了。”
“我再去帮你倒杯水。”林书南说。
他帮我倒来水,出了门。我继续躺在沙发上,回想起刚才的一幕。当时,我只是想着让他快点起来,并未感受到其他,但是现在,回想起他趴在我身上的情景,有一种温软的、紧张的、既忧虑又喜悦的感觉,像一只猫爪轻轻地挠着我的心。我摇摇头,坐起身,身上带着湿衣服的冰凉和林书南的余温。
还是先换件衣服吧。
第二天在课堂上看见林书南的时候,我发现他刻意把额前的头发垂向一边,我二话不说走过去,掀起他的头发一看,果然肿了个大包。
“你呀……昨天问你疼不疼,你还逞能。”
林书南淡定地把我的手挪开:“我神经不敏感。”
我听了,再次掀开他的头发,伸手就要按他头上的包,他连忙退开:“你干嘛?”
“反正你不敏感。”我说,“让我玩玩你的包也不会有什么感觉吧?”
“去你的吧,谁没事玩儿这个?”
我嗤笑一声,回身从包里翻出一管药膏:“喏,这是消肿止痛的药膏。知道你自己不爱惜身体,我替你带着了。”
林书南结果药膏,沉默了几秒,说道:“坐吧,我们得预习一下今天的功课,不然上课又听不懂了。”
我坐下,刚翻开书,他就顺手把手放在了我的头上,几个正走进来的同学顿时露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我心里不禁有一点点小得意。虽然是很俗气的得意,但是,也许这也是一种值得珍藏的美好吧。
从这周起,每周的二、四、六晚上都是剧本排练时间,周日全天排练,排练地点位于太阳楼一楼。斯佩德镇的天气冷得很早,此时虽然还算是秋天,天气却已十分寒冷。我有时和林书南一起去排练地点,有时自己过去,自己一个人去的时候,常常觉得一路走来,真是浑身上下都十分凉爽。
周日照例一个人走去排练,到那里的时候,林书南已经在哪儿了。我顺势把冰凉的手插进他脖子里,说道:“哟,来得挺早哈?”
“想冻死我是不?”林书南一动不动,头也没抬地说,“我发现你最近越来越缺德了。”
“让你不给我暖手。”我说。
“拜托,你不会自己多穿一点吗!”
“天生手冷,身上穿再多也没用。”我说,顺势在他脖子上捏了一把。
“别闹。”林书南终于站起了身,“几点了?约好是六点半排练吧?”
“还有五分钟。”我说。
其他的演员们,一个个坐在地上或墙边,有的讨论剧情,有的闲聊。因为这地方是宿舍区到教学区的必经之路,常常有路过的学生用好奇的目光看着我们这帮人。不久之后,除玄晓之之外的人都到齐了,大家就先开始排练,但这时的排练还算不上正式。等玄晓之来了,她再给以专业的指导——虽然她不是专业人员,但她的指导真的颇为专业,这令我十分吃惊。在她的指导下,我们进步神速。
然而,业余毕竟是业余,总会遇到瓶颈期的,水平提高到一个层次,就难以再上升了。过了几个星期,苗嘉木去几个剧社打探情况,回来就开始长吁短叹了。
“唉……”苗嘉木一回来,就长叹一声。
大家都知道他是去剧社打探情况去了,见他这副样子,也都意识到情况不怎么样。
“唉……”编剧眼镜男也叹了一声。
“唉……”毛毛跟着叹了一声。
“行了。”玄晓之说,“先说说你看到什么了?”
“怎么说呢?我只看到一小个片段。”苗嘉木说,“反正啊,他们的境界,我们是达不到。”
“到底怎么了?”
“嗯,我原本觉得我们演得很不错,入戏很深,感情表达真挚,剧本经过改进之后看上去也十分高大上了。”苗嘉木说,“可是呢……不管怎么样,我们始终是在演戏,但是我今天去看铃音剧社的排练,一开始我根本就没看出来他们在演戏,所以有人把手机摔在地上的时候,我还吓了一跳,差点冲上去劝架。”
同学们面面相觑,随后有人说道:“人家毕竟是剧社,专业的,我相信我们在业余里面已经算得是很好了,没事,这次总共也就一个剧社参赛,我们拿个亚军还是没问题的。”
但马上有人反驳道:“不是说好了要共同以冠军为目标努力的吗?拿个亚军又算是怎么回事?”
“那也要具体情况吧!”伦敦腔的杰米说道,“你觉得我们真的比得赢那些人吗?”
“不努力过怎么知道?!”另有人说道。紧接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与到了争论之中,眼看这一场争论就要演变成一场大型的吵架,我不禁心里烦躁。
“这帮人,至于么?”我嘀咕道。
“好了好了!”玄晓之终于发话了,“咱们先不谈目标问题,我们今天晚上还没有排过戏,大家先排演一遍,让我看看你们今天晚上的状态。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得全力以赴。”
于是,今晚的第一场排练在一种紧张而失落的气氛中开始了,我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果然,今天的排练简直漏洞百出,杰米在需要展现悲壮的时候,演得像个耍矫情的娘炮,苗嘉木差点儿一脚踩在某龙套身上,最后那一幕,喇叭倒下来的时候,竟然有人正好站在了我和林书南之间,导致最后一幕根本无法继续下去。
“好了,我知道了。”玄晓之说,“你们那……也太容易受外界影响了。”
所有人都不说话,像做错了事的孩子,玄晓之自己拿着剧本看了一会儿,说:“第二幕效果最差,我们从第二幕开始。”
“等等,导演!”编剧插嘴道,“我们现在士气不振,还是先把话讲明白吧!”
“什么话?”
“我们的目标啊!现在很多人还是希望拿冠军的,但是压力很大……”
“而那些觉得拿亚军就可以的人,则是没有动力。”玄晓之说,“听着,你们刚刚那个状态,拿亚军都是不可能……”
“所以才需要把话说明白。”林书南说,“想放弃又舍不得放弃才是最让人无法集中的状态,有个明确的目标,才知道努力的方向。”
“是啊!”有人附和道,“否则的话,我们都不知道现在的努力有什么意义。”
“这样?”玄晓之说,“但是,现在所有人的意见不统一。你们觉得,如果用投票表决的话,那些意见被否定的人,会心服口服么?”
“那也比完全没有方向好。”
“好。”玄晓之说,“那我们就来投票,我在聊天群里发布不记名投票,大家可以趁排练的空闲去投票,咱们继续排练,今天的排练结束前统计结果。”
我看出有人心里并不乐意,但无人提出异议,玄晓之在群里发布了投票,我小声问林书南:“你想投什么?”
“我不知道。”他说,“其实冠军还是亚军,对我来说并没有多大分别,但是我是难得想争一次名次的,就这么放弃了,似乎心有不甘。”
“是啊。”我说,“我们算是悠闲的了。在场的也有不少人,是为了冠军能拿到的素质拓展加分而努力的;也有人以前就喜欢演剧,只是没有进入相关专业,所以现在是来圆梦来了。”
“那你呢,你想投哪一个?”
“我弃权。”我说,“我只是演一台机器而已,对我来说,拿冠军并不会有多少获益,亚军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是对我刚刚所说的那些人来说,事情并不是那样。我不想让我的决定对他们产生干扰。”
这个时候,我也开始觉得有些困惑,本来我一直觉得,我们剧组是齐心协力向前冲的,但是现在我发现,其实每个人的目标和处境从一开始就不一样。
“不管怎么说,咱们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就好。”林书南说。
我点点头,看着眼前的人群,有人正在对词,有人则是抱怨着,也有人拿着手机,皱着眉头,犹豫到底该如何选择。不良情绪这种东西,似乎传染性很强,我看到他们愁眉苦脸的样子,不由自主地就觉得心里沉重起来。
那厢苗嘉木正在看剧本,我暂时不想排练,就走过去,问道:“嘉木,你打算怎么选?”
“我吗?”苗嘉木挠了挠头,“还是向着冠军努力吧!”
“好有上进心啊……”
“哪里。”苗嘉木说,“其实归根到底不过是一场小小的比赛而已,不管拿什么名次,也不会带来多大的改变。只不过既然都参与进来了,还是希望做到最好的嘛。”
“可是如果以冠军为目标的话,如果失败了,岂不是会很沮丧?”
“如果失败了?”苗嘉木眯起眼睛,笑着说,“我倒是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怎么离比赛还那么远,就开始考虑失败了呢?”
他冲我笑笑,说道:“总之现在还是尽力而为吧!”
##第150章 还是放弃吧
这天晚上,时间过得格外缓慢。我和林书南作为演员中最闲的两人,排练过几遍之后,就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其余人。
“很奇怪。”林书南说,“其实一开始是抱着打酱油的心态来的,现在发现冠军遥不可及的时候,竟然也会有些难过。”
“人一旦有了希望,再失去它就会痛苦了。”我说。
“不是这样的,兰兰。”林书南说,顺手抚摸着我背后的长发,“我只是在排练中渐渐地觉得,这些人都……挺可爱的。”
我诧异地看他一眼:“虽然你是个烂好人,但是好像不是随便会认为别人可爱的人。”
“怎么说呢……”林书南说,“我从小学起就从不参加这类集体竞赛的活动,也不把班级名次之类的东西放在心上,也没参加过什么社团,所以我对集体荣誉毫无感受,也没体会过和别人一起奋斗的感觉。看到有人为一个团体比赛排练到很晚,我还觉得挺傻的。”
“是么?”我说,“其实我也跟你差不多。”
“但是,这一次自己实际参与进来,就感觉到每个人身上的闪光点,虽然很累,但是别有一番乐趣。”说到这里,他苦笑了一下,“也有可能是这种活动参与得太少,所以才容易被吸引吧。”
“我是时常会想着,如果我们拿了冠军,就可以拿那奖金,大家一起去撮一顿。”我说,“冠军的奖金是多少钱来着?”
“三百。”林书南说。
“美金?加币?”
“美金。”
“那还不错。”我说。
我们靠在墙边聊了一会儿,并时不时地拿出手机,看看投票的进行情况,因为我没有投票,看不见已投票数,只能从林书南那儿看。
林书南投了“追求第一”,从现在的情况看来,这一选项有六个人投,而“放弃”一项有五个人投,还有一半多的人没有投票。
“我恨不得结果现在就出来。”林书南说。
两个小时候,玄晓之把大家召集到一起,说道:“今天大家也辛苦了,虽然状态不佳,但是谁也没有中途离场。我现在宣布一下投票的结果——有十二个人投了‘放弃’,九个‘冠军’,三个弃权。所以现在的结果就是,我们看来是有必要放弃冠军的目标了。”
有人窃窃私语,但无人发表异议,玄晓之说:“不管怎么样,定下来总是好事,而且现在大家的目标统一了。”
但是很显然,许多人还是不开心。
“今天就到这里了。”玄晓之说,“无论如何,大家回去还是要好好把剧本吃透,尽力而为。解散!”
同学们稀稀拉拉地散开,我和林书南走在最后,像散步一样慢慢地踱着。林书南说道:“有点遗憾呐。”
“是吗?”我说,“罢了,反正一开始也是抱着打酱油的心态来的,到底不过是庆功宴的时候吃得寒碜一点罢了。”
“也许是我们都太急功近利了。”林书南说,“明明初赛都还没开始,就想着最后的名次。”
“初赛?我去,我都差点儿忘了有初赛这回事。看起来,大家都是以初赛一定能通过为前提的。”我说,随即笑了,“别到时候闹了个大笑话,整所学校都流传着‘有个剧组为了要不要冠军为目标争得不可开交,结果初赛就被刷下来了’的笑话。”
“没那么严重吧?”林书南说,一步跨出太阳楼,旋即说道,“好冷!”
“唉,这种天气里,就会异常想念国内的麻辣火锅。”
“是不是想吃肉了?”林书南说,“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吃。”
我摇摇头:“现在没什么心情吃肉,我想吃的是庆功宴那!”
“喂,这么说来,我恢复记忆这件事,你都压根儿没庆祝过嘛!”
“那时候为你把钱都花得差不多了,哪儿来银子庆祝?后来拿了从你那儿报销的钱,我一个人去吃了顿好的。”
“你一个人去的?!我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你没恢复的时候我天天跟你待一块儿,整天看着你那张傻乎乎的脸,早看腻了。”
闻得此言,林书南突然一转身,站到我面前,说道:“是么?”
“诶?!”
“你看腻我了?”
“啊,不是,那只是暂时的,你想想吧,一天到晚对着同一张脸,总要换换场景的嘛……?!”
林书南突然把他的脸凑得离我很近,把我吓了一大跳,他说:“那你现在腻不腻?”
“那个……你脸上有圆珠笔印子。”
林书南连忙后退几步,拿手擦擦自己的脸,看到我的坏笑,才意识到被甩了一通,我趁此机会,紧忙往前走去,边走边说:“大晚上的,不要吓唬人好不好?”
“谁吓唬你了?”他从后面一把把我环抱住,“难道你不觉得,男女凑得很近是件很浪漫的事?”
“我不。”我说,“这可是公共场所。”
林书南撇了撇嘴,松开手,绕到我面前。
“兰兰。”
“嗯?”
“我喜欢你。”
“我知道。”
“所以以后不管是带我还是不带我,出去吃大餐的经验还是要跟我分享一下的。”
“呃……好。”
他的嘴唇在我额头上轻轻碰了碰,轻得不像一个吻。
“走吧。”他说,“今晚我要去次医院,就不送你回去了,你自己注意安全。”
“好。”我说,“明天见。”
第二天是周日,预定排练时间是八点,但是今天,也许是气温下降的缘故,迟到的人比以往多了不少,已经到的人,也在墙边坐的坐靠的靠,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我从几个人身边经过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在说:“我今天也去看了铃音剧社的排练了。”语气之低落绝望,仿佛刚刚目睹了杀人现场。
至于这样吗?我想。
林书南比我来得早,此刻正站在墙边,拿着一本课本在那儿读。
“哟,你可真够认真的。”我走过去说。
“无聊罢了。”他说,“站在这儿也没事可干。”
我总觉得这排练场地少了点什么,环顾四周,才发现没看见我们的道具。
“道具呢?”我问。
“还没拿下来。”他说,“反正也不是每一次排练都要用到道具。”
“昨天晚上我想了想。”我说,“其实不过一场比赛而已,就P大点事儿,弄得这么神经兮兮何必呢?”
“人身临其境的时候总会夸大事情的严重性。”林书南说,“而且我有点担心,那些原本打算争个冠军的人,现在恐怕会很不开心。”
“不开心又能怎样?都走到这一步了,也只能继续下去。”林书南说着,抬手看了看表,“我们去把道具拿下来吧,今天希望能有点起色。”
上午玄晓之不在,肖恩和苗嘉木组织排练,因大家对剧情结构都已十分熟悉,倒是没出什么差错,只是表现力方面始终止步不前。我是不怎么懂得表演的,看他们的样子,也无法说出好坏来,只是觉得和之前没什么区别——一部还算是有趣,但谈不上多大触动性的剧。
不知不觉间,就无甚进展地排练到了中午,从太阳楼经过的人多了起来,我们的排练场缩到角落里,但仍免不了被路过的人投来好奇的目光。
“好了,上午的排练差不多了。”苗嘉木说,“大家分散开,自己把自己的情节段落过一遍。”
“兰兰。”林书南说,“你钻进这个箱子……这个机器里,我再练几次摔倒,今天总感觉时机把握得不好。”
“好的。”我说,“你准备好……最后应该是苗嘉木开枪,你倒下,我们的音频里一共有六声枪响,在第三声左右的时间倒下最合适。我待会儿模仿一下那个开枪射击的声音。”
我钻进道具,把盖子盖上,只留下一丝缝隙看着外面,林书南问道:“好了吗?”
“好……等!”
杰米和苗嘉木正在对戏,对着对着,不知怎么的就走到我们这边来了,杰米此刻感情十分投入,动情地大喊一声:“你干什么——!”同时伸出大手,狠狠地推了苗嘉木一把。
苗嘉木看起来也比刚才更有状态,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却有一个正巧路过的无辜女孩,为杰米那一声吼吃了一惊,站在原地,直接被苗嘉木撞了出去。
“啊,抱歉!”苗嘉木赶忙回过身,女孩脸上还带着不明所以的吃惊表情,以至于周围的目击者都笑了起来。我也忍不住笑出了声,女孩刚才全然没有发现这道具里边还藏着一个人,听到我的声音,又吓了一跳,往前一冲,差点儿滑倒。
“我没这么可怕吧?”我干脆钻出来,说道。
女孩红着脸说:“你们是在排剧?这道具……真够别致的。”
“你这是在夸呢还是在讽刺呢?”我回头看看这个白色的机器,“我倒是觉得,别致谈不上,特别倒是挺特别的。”
“喂,发生什么情况了?”林书南在圆筒里面说道,“怎么抛下我不管了?”
“啊——!”女同学更没想到这大喇叭里面竟然也有人,直接尖叫一声,猛然逃蹿,结果一头撞在了我身上,我毫无准备,再加上太阳楼的地面瓷砖很滑,顿时失去了平衡,朝地上倒去,情急之中,我挥着手想找个借力点,结果一下拍到了林书南所在的大喇叭,我们三个全都倒在了地上,女同学趴在了我身上,林书南不明所以地喊道:“喂!怎么了?!地震了?着火了?!”
##第151章 第一个观众
那女同学一下子坐起来,说道:“对……对……对不起!”
“谁在说话?”林书南的声音充满了郁闷,“没人跟我解释一下情况么?”
“啊,那个,不好意思……我只是路过的,刚刚被吓到了,所以摔了一跤……”女同学娇羞地说。
“内个,你能不能从我身上起来再说话?”我忍不住说道,结果旁边的人又是一阵爆笑。我狠狠地瞪他们一眼:“看见女孩子摔跤都不知道拉一下,活该你们没女朋友!”
“不用拉,不用拉!”那女生连忙道,随即手撑地想要起来,但也许是地太滑,也许是扭了脚,她刚要站直,“啊——”地一下,又摔了下来,这回是直接脑袋冲着我脑袋摔下来的,我连忙伸出手,在她就要撞到我脑袋的时候托住了她的额头。
“妹子,你这是要跟我嘴对嘴吗?”我说,“很遗憾呐,我的初吻已经不在了。”
“什么嘴对嘴?什么初吻?”林书南在地上滚了一圈,“妹的,谁帮我一把,我卡住了……”
旁边道具组的人一脸认真地说:“看来做正式道具的时候得在上面开个孔,不然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可是却没人去拉林书南,一个个都幸灾乐祸地看着他
等到女生爬起来之后,我才过去帮林书南脱身,他愣愣地看着我,又看看周围的围观群众:“刚刚怎么回事?”
“刚刚她摔在我身上,差点嘴对嘴了。”我说。
林书南看了看那女孩,露出放心了的神情:“我还以为怎么了呢!没砸坏你吧?”
“当然,我命硬着呢,倒是你……”我转向那个女孩,“刚看你脚有点使不上力气,不会摔坏了吧?”
“没……”女孩羞涩地说,“刚刚只是地上太滑……”她试着跺了跺脚:“没什么事儿,真是……打扰你们了。”
“哪里,这是公共场所,又不是我们的地盘。”我说,“不过你的书包好像很重的样子,背了很多书?”
“嗯呐,一门选修课要考试,我打算去复习呢。”
“真是辛苦。”我说。
“我先走了。”女孩说道,“你们是一整天都在这儿排练剧本吗?那我下午路过的时候,能来看一下吗?”
“当然!”十几个男同胞异口同声地说道,“美女慢走!”
林书南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他们,摇摇头:“看到美女就这么兴奋,真是……”
“人之常情嘛。”我说。
“我是说,我们剧组又不是没女的。”林书南瞥了我一眼,说。
“好了好了,不要闲话了!”杰米说道,“大家加把劲啊!美女说下午要来看我们的,可不能让她看到我们漏洞百出的样子。”
苗嘉木撇着嘴,耸耸肩:“平时又不是没人看我们。”
“哎呀,那些偶然路过的人不算啦!这一位可是有预约的!”杰米说,“你在鹿鸣诗社混的,身边美女如云,自然不会有感觉,像我这种,系里面女生少得可怜,肯定要珍惜每一个表现的机会。来吧来吧,排练!”
“玄晓之够女神了吧?”林书南说,“怎么她在你都提不起兴致?”
“唉,晓之是可望而不可及啊!而且她是局内人,我们只要有一点错误她都能看出来。”杰米嘿嘿笑着说,“我嘛,自认为我这点水平也就够哄哄外行人。”
大概是因为有了预约观众,我们的士气瞬间提高了一个档次,当然主要还是男孩子们的士气提高了。我看到他们兴致勃勃的样子,不禁吃惊地感觉到这个年纪的孩子是多么容易情绪激动,相比之下,一股淡漠之气的林书南就像老年人一样——嗯,虽然他也有可能躲在那喇叭里面做鬼脸。
快到中午的时候玄晓之来了,见了我们如此认真,她吃了一惊,我真是很少从玄晓之脸上看到吃惊的表情的。她说:“你们今天是被什么附身了?”
“没什么!”杰米抢答道,“这不是大家都想通了么?”
“他们呀,因为有个女孩子说下午来看排练,所以一个个的心都飞起来了。”
“原来如此。”玄晓之微微眯起眼睛,露出略带鄙视的眼神,其余人都用怨念的眼光看着林书南,当然,除了我,我乐于看他们的好戏呢!
“行,不管怎么样,有动力是好事。”玄晓之说,“那么你们汇报一下,刚刚的排练中有什么心得?”
……
这天上午的排练进行得很顺利——除了几个女生和林书南一直在用鄙夷的眼光瞪着那群兴奋的男生,由于顺利,玄晓之十一点多就宣布了收工:“行了,今天上午进步不错,又熟练了不少,不过某些同学过于浮躁了,演正剧的时候注意体会剧中人物的心情,就这样吧,大家解散!”
“吃饭去喽!”同学们欢呼着,林书南看向我,“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你请客吗?”
“行,你想让我请就我请!”
“那我们去吃超贵的那家中餐馆吧!”
林书南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望着我:“你呀,一点都不知道替人省钱。”
“你可答应了请客的!”
“行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林书南说,“请就请呗。”
走在路上,我偷偷问他:“今天那个女孩子,挺好看的吧?”
“嗯……是挺白净的,怎么?”
“其他男的都那么激动,怎么你反应这么小?”我说,“难道……你不够男人?”
“什么逻辑!”林书南说,“我几乎全程被卡在那个大喇叭里头,就听见你说什么嘴对嘴什么的,我还以为那家伙看上你了呢。”
我不禁嗤笑起来:“你这个想象力也是够丰富的。”
“喂,不过,你干嘛问我这个?”林书南说,“莫非……你吃醋?”
“什么呀!我不过是看你和其他人表现都不一样。”我说着,不禁有点脸红起来,我是真没有吃醋什么的,我要是吃醋,袁芊骊的醋够我喝三壶,可是,我原本是想借着这个机会让他说出“你比人家漂亮”的嘛……
林书南也许看穿了我的想法,也许没有,反正他就是不说出那几个字,我跟在他身边,感觉自己像个俗气的小女生,这感觉可不好。
“兰兰。”走进饭店的时候,林书南终于一脸深情地说,“我就喜欢你这种长得没人家美,还偏偏想要自我欺骗的样子。”
娘希匹,这家伙不仅看穿了我,还刻意逗我!我举起手,狠狠地一个毛栗子敲在他脑袋上,他顿时不响了,边上的服务员一脸懵逼地看着我们。
“最贵的,给老娘来三个。”菜单一上来,我便说道。
林书南眯着眼睛看了看菜单:“我的小姑姥姥,您确定您要喝三种红酒?”
“啧……”我竟然忘了,这种店里头最贵的应该是酒,“哎呀,我就是过过嘴瘾而已,算了,来个家常豆腐,小葱炒藕,这茶香鸡看上去不错,不过好贵……”
“原来你还是懂得考虑价钱的。”林书南说,“好啦,我不差钱,你可以随便点,我记得你最喜欢家禽类了,今天排练消耗大,来一打也没关系。”
“OK,”我竖起两根手指,“那就来半只。”
林书南看着我盯着菜单两眼放光的样子,说道:“兰兰,呐,等我们以后自由了,我带你弄个农场,养一群乡村小土鸡,让你天天有鸡肉吃,而且绝对是超正宗的土鸡肉。”
那一刻,我听到旁边的服务员小哥轻叹一声,眼里露出嫉妒恨的光。
“我呀,偶尔能吃到一次肉就很满足了。”我把菜单递给林书南,他看了看我点的菜,说:“这些够了。”转手就交给了服务员。
服务员走后,我小声对林书南说:“听着,以后不准在外人面前秀恩爱!”
他眨巴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我秀恩爱了吗?没有啊?”
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算了,还是喝会儿茶,等着吃饭吧。
这天下午的排练也是十分顺利,到下午四点多,那个女生过来的时候,全体同学都精神满满,有的是准备表现自己的,而有的是等着看这帮人如何表现自己的——比如我。
表演进行得很顺利,虽然我躲在机器里面,看不见外面的具体情况,但是光听声音,我就能明白他们的状态,他们很投入。
“啪!”嗯,这是玄晓之饰演的大反派甩了苗嘉木一个耳光的声音,原本剧本中并没有这个情节,只是不知道哪个坑货给编剧提了这个建议,让他增加此一情节来“提高剧本的表现力”,而导演玄晓之似乎对此十分认可。我在黑暗中想象着苗嘉木那哭笑不得,还要装得义愤填膺的表情,就感觉甚是好笑。
到这个情节,我也该准备着点儿了。
“突突……”
枪声响起,喇叭倒下,机器被砸坏——一切顺利。最后的结局场景,是一片寂静,我只要躲在道具里头,等着周围再次变得喧闹起来就可以了。
“啪、啪!”掌声响起,是那个女生。
“太漂亮了!”她说,“这样的话,肯定能得奖的!”
##第152章 放松一下
大家都很得意,但是得意之中,又有一种淡淡的怅然,我听见有人说:“哪能啊!我们再厉害,也比不过那些剧社的人,毕竟人家是专业的。”
“哪里啊?”女生说道,“他们剧社的人,太专业了,外人看着一点都不亲民呢。你们的构思特别有趣,而且……”她侧着头说,“应该说有一种特别有活力的感觉。”
“特别有活力?”苗嘉木兴奋地凑到女孩面前,“当真?你真的这么觉得?”
女孩有些羞怯地点点头:“真的!”
我看看眼前这些男人一个个两眼放光,仿佛这就拿到了奥斯卡一样,我不由得深感鄙视:这是多久没见过女人了咋地?被夸一句还能拍拖了?
玄晓之说道:“既然觉得好,那么以后有空的时候可以时常来看看,以后我们每天晚上都会在这里排练。”
“咦——!每天——?!”即便是在兴奋中,这些人也没有错过玄晓之话中的重点,顿时个个都露出一脸苦相。
“干嘛?”玄晓之说,“初赛马上就要到了,你们该不会是想让人家女孩子看笑话吧?瞧你们一个个的这精神气儿,跟盆栽薄荷似的,动不动就蔫,给点雨露马上又绿意盎然了啊!”
“对了,初赛!”女孩一惊,说道,“我问室友要了几张票子,打算去观摩一下初赛的呢。”
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所有男生的脸来了个大转变,马上又阳光灿烂:“好好!那我们抓紧训练,一定给出一个好结果!”
女孩笑了笑:“那,我先走啦!”
“等等!”杰米喊道,“既然认识了,不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吗?”
女孩笑道:“我是新加坡人,本名有点拗口,你们叫我艾米就可以啦!”
女孩离开后,男人们都还望着她的背影,玄晓之不屑地挑了挑眉毛:“瞧你们那德行!来来来,排练!”
我颇为不解地凑到林书南身边:“喂,像那样的美女,真的对你们男生有这么大吸引力?”
“我不知道。”林书南抬着眉毛说,“我不像他们,见识短浅。”
“哦?”
“我深深地知道外表美好的女人发起飙来有多可怕。”他看着我说。
“去!当心我现在就让你深入了解一下女人发飙的感觉!”
“我看那,他们不仅仅是在讨好美女而已。”苗嘉木从我们身边走过,说道,“放弃努力谁都会心有不甘,可是第一名的目标又太遥远,所以,总得有个努力的理由是吧?”他把那块路牌拿起来:“初赛越来越近了,道具组的人可以开始着手做正式道具了啊!”
“知道!”毛毛走过来说,“啊,对了,那两台机器,你们觉得有必要在道具上开个口子吗?”
“有,绝对有!”林书南说,“我快闷死了!”
“每次听着你们演得好精彩,我却身处一片黑暗之中,感觉就跟坐牢似的。”我说。
“嘿,那就是需要了!”毛毛说,“那这俩玩意儿我先拿走了,到时候新道具保证让你们满意啊!”
毛毛一走,我激动得差点跳起来:“噢耶,我今天下午可算是不用在黑暗中蹲着了!”林书南看着我,无奈地摇摇头:“我记得我刚醒来的时候你可冷静成熟了,怎么现在全变了个样子。”
“老娘乐意!”
人一旦有了忙于进行的事,时间就过得飞快,一周后,新的道具做好了,上面果然有开口,并且贴心地做成排风孔的样子,看上去全然不突兀,形状也改进了不少,真真比原来那台大冰箱漂亮的多了。
“喏,刚好接下来的排练就试用一下。”毛毛说,“这个应该在表演难度上也降低了。”
的确,之前我必须在黑暗中判断剧情进行到哪一步了,现在可省去了这个麻烦。第一次试用,我就觉得心满意足——这可比之前高大上了好多呐!
可是这么一来,每次排练的时候我待在机器外壳里头,一往外看,就能看见对面的大喇叭里面一双眼睛,或含情脉脉,或沉思,或神游天外,我看那眼神看得好生有趣,有好几次几乎忘记了自己要干什么。
“糟糕,这样四目相对,感觉好难入戏啊……”又一次失误之后,我摸着脑袋,坦诚道,“呐,书南你能不能……转过去?”
“不!”他毫不犹豫,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
“为什么?”
“我之前都是凭着感觉摔倒的,倒下那一刻心里别提有多悬乎了。”林书南说,“现在既然可以瞄准你摔,为什么不?”
“可是你这样很扰乱我心神。”我说。
“我不管。”他说,“我就要整场戏瞪着你。”
“……我有那么美?”
“我只是锻炼注意力。”
“你妹的……”
但是既然林书南这么说了,我也不好非让他转过去,只得默默作罢,下次干脆不看着外面好了。可是我真这么做的时候,总感觉有双眼睛在盯着我看,待我真正朝外面看去时,却每次都看见林书南在看风景,而且还看得格外专注,仿佛这来过几百遍的太阳楼真有那么好看一样。
这哪儿是他在锻炼注意力,分明是我在锻炼抗干扰能力嘛!
不过从第二天开始,我就掌握了诀窍——我干脆直接和他对视,四目相对间,看谁瞪得过谁。果然,林书南这么被我盯了一会儿,就十分自觉地把眼睛转开了。哼,小样,跟我斗!
可是,过一会儿,排练一结束,林书南就冲出来揪住我:“你干嘛瞪着我?”
“还不是被你逼的。”
“我看你的眼神可是一直很温柔的。”林书南说,“你干嘛用一种冰冷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还真没意识到自己的目光是“冰冷而决绝”,我只是想把他的目光逼退而已。
“你们两个,别闲聊了。”玄晓之转过身来说,“今天大家好好努力,晚上我请你们喝奶茶,学校西面的那家。”
“晓之女神请奶茶!”大家都欢呼了起来,“而且还是那家超贵超好喝的!”
“行了!”玄晓之一拍手,“别高兴得太早,表现够好才有得喝。”
这一激励果然效果颇佳,一下午大家都兴致贼高贼高的,到了晚上,玄晓之果然让每个人都选了喜欢的口味,去给大家点奶茶。到这时大家都没了继续排练的心,一个个光聊着奶茶来了该干点什么了——不能边喝奶茶边演剧的吧?
“我们来玩真心话大冒险吧!”苗嘉木提议道。
“好!”有人回应,但也有人一脸懵逼地问道:“什么是真心话大冒险?”
“这个嘛,就是……”苗嘉木说,“我们这里就靠掷色子决定吧,轮到谁,谁就选择被问一个问题,只能诚实回答,或者是被要求做一件需要胆量的事。”
“听上去很有趣的嘛!”杰米喊道,“正好正好,我一定要看看玄晓之学猪叫的样子。”
“别着急,奶茶还没来呢!”玄晓之说道,脸上挂着谜一样的微笑,“先继续排练着。”
林书南则在旁边看着我:“兰兰,万一轮到我问你,怎么办?”
“你要是敢为难我,我准保让你体验满清十大酷刑的感觉。”
“我哪儿敢啊。”林书南说,“我不会为难你的,不过,到时候你可别难为我。”
我微微一勾嘴角:“会不会难为你,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其实我倒真不知道,要是轮到我问林书南,我该问他些什么,或者让他玩什么大冒险。不过,我绝对不会用一个普普通通的问题就糊弄过去的。
奶茶送来的时候,大家都发出了欢呼声,随即每个人拿了自己的份,便分两组在地上围成圈,各自坐下,看这阵势,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玩丢手绢的场景。
玄晓之、林书南和苗嘉木都跟我一组,玄晓之说道:“我们怎么决定顺序?打牌、剪子石头布?”
苗嘉木掏了掏口袋,掏出一颗色子来:“玩那些太耗时了,就用这个吧,顺时针,投多少点就数几个人。”
“成。”玄晓之说,“那么,我先来投点吧。”
第一个是“六”,数到杰米,杰米说道:“我选大冒险!”
“看来你有什么不能说的事嘛。”玄晓之微笑着说,“去,围着整个太阳楼蛙跳一圈,边跳边学青蛙叫。”
“什么?!蛙跳?!”
玄晓之继续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这栋楼不算大吧?”
“可是,还学青蛙叫,这……会岔气的!”
“不用一直学,经过门口的时候学就可以了。”
“晓之啊,你该不会是记仇了吧?我刚刚那句话完全是瞎掰的,我绝对没打算坑你,更不会想象你学猪叫的样子……”
“我知道。”玄晓之说,“但既然你选择了大冒险,就要有完成的勇气。”
“好,我去,我去!”
我看着他萧瑟的背影,下定决心,待会儿无论如何,绝对要选真心话。我想我应该也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可悲的杰米在那儿努力地蛙跳,其余人则是幸灾乐祸地看着热闹侃大山,杰米还没回来呢,那厢过来一个美女,红着脸说道:“那个……”
这女孩叫乐乐,是个跑龙套外加协助道具制作的,此刻她一脸难为情地看着我们,不知发生了什么。
那边有个男孩嚷道:“她得亲你们中的一个,亲三秒!”
##第153章 恶毒的游戏
我顿时就笑了,果然那边也十分狠毒,并且十分恶俗,但是,乐乐犹豫了一会儿,把我们所有的人都看了个遍,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我,我就笑不出来了。
“难道没有说是只能亲男人的吗?而且是最丑的男人?”我诧异地说。
“怎么能那么便宜了最丑的男人呢。”那厢就有人说了,“况且我们很多人第一次玩这个,不好来太狠的,把女孩子欺负哭了怎么办呐!”
我眨巴着眼睛,向乐乐出求饶的神色,乐乐又扭头看看玄晓之,玄晓之面若冰霜,虽然嘴角勾起,但是并无一点欢笑之意,凝固得像一尊雕像,于是乐乐又将头转向我,说道:“那个,对不起……”
靠……
我扭头看看周围,别人都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除了林书南面无表情,但是没有人出来阻止,我说道:“那么,亲脸也是可以的吧?亲脸?”
“不行,我们规定的是亲嘴!”
“呃,那,垫张纸?”我说。
“最多一张!”有人起哄道。
乐乐的脸更红了,红得快要滴出血来,我不得不站起身,我怕如果再拖延下去,她脸上的血管都要爆炸,她就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因脸溢血进医院的人了。我掏了掏口袋,摸出一张纸——口袋里也只有一张纸了。
三秒很快的啦,一定很快的!我提醒自己说,随即把纸递给乐乐,乐乐把纸贴在嘴上,然后用堪比慢镜头的动作凑了过来,若不是我身临其境,一定感觉不出她在移动。周围的人都屏气凝神,一个个笑得像向日葵一样灿烂。
近了,更近了……
突然,之间一道邪恶的人影闪过,一只非常邪恶的手突然伸出来,一把抽掉了那张薄薄的纸,我和乐乐都大吃一惊,但是,这时候已经刹不住车了。
“!!!!!”
乐乐的嘴唇很凉,同时也很软,谈不上舒服或者尴尬,在那一瞬间,我想到的就是“还好这不是初吻啊!”
“一!”有人在报数,我很想退开,但整个人已经懵了头,动弹不得了。
“二!”妈蛋,已经两秒了?
“三!”
我们像撞在一起的弹簧一样各自往反方向弹了出去,然后我猛然转头瞪着某位手上拿着纸的仁兄:“你小子是不是活腻歪了?”
他嘿嘿嬉笑着,一副不知悔改的样子,气得我火冒三丈,若不是这时候不远处传来“呱!呱!”的声音,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绝对会使用暴力制裁。
大家纷纷扭头看向门口,只见那位蛙跳的仁兄,此刻脸上带着英勇就义的神情,“呱呱”大叫着,在那里费力地,一下一下地前行。正好从门口进来的几个人,见到那场景全都愣在了当场,一番疑虑过后看见了在远处观望的我们,顿时纷纷露出了解的神情,坏笑着从他身边走过。
玄晓之抄着手,满意地点点头说:“效果不错。”
“太恶毒了。”我小声嘀咕,玄晓之冲我露出一个迷人心魄的微笑,这时候我觉得她比柳泉还要狡猾得多。
过了两分钟,杰米终于连滚带爬地回来了,一回来,就整个人趴在了地上,作欲哭无泪之色。
又掷了几轮色子,毛毛被逼着高歌一曲之后,轮到我了,我想想刚才目睹的和遭遇的场景,斩钉截铁地说道:“真心话!”可是话音未落,我看到了那些同学们意味深长,充满邪恶的笑容。
毛毛眯起眼睛,说道:“你们别激动,现在是轮到我出题。”
我吞了口唾沫,说道:“什么题目,你说吧。”
他眯着眼睛想了想,又想了想,再想了想,终于说道:“那个……这不算正式问题啊!我是说,如果我问得太离谱,我会不会死啊?”
我微笑着说:“不会马上死。”
“啧。”他垮着脸,说道,“我问你,你一共跟人亲过几次?跟爸妈的不算。”
“唔,这个嘛……”我说,“我想想,如果只算亲嘴的话,两次。”
其余人都张大了嘴,有人惊讶,有人失望,毛毛正属于失望的:“才两次啊?”
“怎么,两次不够多吗?”
“你有二十了吧?一般像你这种年龄的,套套都用掉好多盒了才对。”
我白他一眼:“有你这么说话的么?”林书南也狠狠剜了他一眼,他摇着头说:“亏了亏了,该问个别的什么问题的,这个不够劲爆啊!能再问一个不?”
“只能问一个问题。”我说。我把色子投出去,五点,轮到的是苗嘉木,我摸了摸下巴。我是狠毒一点呢还是善良一点呢?苗嘉木像一只受伤的小狗那样楚楚可怜地看着我,说道:“兰姐,这些天排练下来我都挨了无数次巴掌了,您就对我客气一点儿吧!”
我想起这个就十分之幸灾乐祸,谁叫他有这么一个被打的戏份呢?偏偏玄晓之每一次都打得很认真!
“你还没说你选哪个呢。”我说。
“那个,那个……我选大冒险。”
我抬眼一看,太阳楼的北门处正有一名中年妇女走过来,是一个理学院的老师,据说此人十分之严厉和严肃,以至于学生们将她称作“绩杀”、“名捕”、“灭绝师太”。
“去,给那位绩杀表个白。”我说。
“啊,表白?!”
我微笑,认真地点头:“是的。”
“这不太好吧?那人可是以严肃而出了名的,我上去表白,她会不会当真了,然后把事情搞大?”
“这……也对。”我说,“那……你看到她手上的袋子了没有?你去把那个借来。”
“啊,那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我怎么知道!”
“有没有第三种选择?”苗嘉木眨巴着眼睛看着我说。
“不好意思,没有。”我说,“表白或者把袋子借来,二选一。”
苗嘉木仍用恳求的目光看着我,但我转过头坚决不再理他了,他只好颓然站起身,朝那灭绝师太走去。
“老……师……”我们听见他用几不可闻的微弱声音说道。我看看周围的人,一个个都憋笑憋得发抖,脸都给憋红了。
“怎么了?”灭绝师太停住了脚步,低头看着苗嘉木,她壮硕的体格一定给苗嘉木带去了巨大的压迫感。
苗嘉木想了想,又往前走了几步,小声地说了几句,我们看见灭绝师太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了,苗嘉木直接朝她鞠了个躬。灭绝师太抽了抽嘴角,把袋子递给了他。
“谢谢,谢谢!”苗嘉木一边道谢,一边转过身,像被鬼追着一样狂奔而回,迅速坐到我们一行人中间,然后长出了一口气,看向灭绝师太,灭绝师太却全然不看我们这边,加快脚步,蹬蹬蹬健步如飞地走远了。
“好厉害哦。”我小声问,“你对她说了什么?”
“我就说,我们是一个宗教教派,我们的宗教活动需要她支持。”
“哇,这也行?可是这袋子里装的是什么那!”
“我不知道。”他说,“好像不沉。”说着,他就把那袋子打开,于是我们在场的人全都惊了个呆。
竟然是……婴儿纸尿裤!
“我知道她刚刚为什么走那么快了。”我说,“一准儿是把你当作精神病人了,说不定把我们一群人都当成有毛病了。”
苗嘉木低着头,瘪着嘴:“兰姐啊,都是你出的馊主意,你说说,要是她跟校领导打报告说有个精神病打劫了她,我还在这学校混不?”
“我的错,我的错。”我说,“要是真发生了什么,我一定帮忙解决。”
苗嘉木低下头,晃了晃色子:“五点,林书南,到你了。”
林书南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其他人,我说:“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选真心话。”
林书南摇摇头,他跟我不一样,他的秘密多了去了。他说:“我选大冒险。”
“那很好。”苗嘉木说,他朝我看了过来,我及时地递给他一个威胁的眼神。
“那……看见那根柱子了没?你去抱住它,给它说一段至少一百个字的情话,要声情并茂的,而且要让大家都能听见。”苗嘉木说。
“这……”林书南面有难色,悄悄凑到我耳边说,“这有点狠吧?”
“这算不得狠。”我说,“要不是他知道你我都有一定的武力值,你要抱的可能就不是柱子了,而是在场的某个人了。”我朝门口的保安大爷努了努嘴:“说不定是那种型的。”
“呃……虽然我挺欣赏保安叔叔的,可我绝对不会跟大我几十岁的男人表白的!女人也不会!”
“你们叽歪什么呢?”苗嘉木手托着下巴说,“愿赌服输,啊!”
“就是,就是!”大家都起哄道,“快去吧啊,快去吧!”
林书南摇了摇头,长叹一声:“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思想真是无聊。”
这么说着,他站起身,朝那根柱子走去,然后,张开双臂,抱住了它。
“情话!情话!情话!”大家又起哄道。
“你们都安静点儿!”林书南说,“我又不是情场大师,突然让我说情话,总得想想怎么说吧?别吵吵。”
“成,给你一分钟时间。”苗嘉木说,要是一分钟还说不出来,嘿嘿……”
我看见林书南深吸一口气,深情地凝望着眼前的柱子。我可一点儿都不同情他,我只等着看他怎样说呢!要是他对柱子说话比对我说还好听,那么,呵呵……
##第154章 我真是日了柱子了!
……寂静。
……寂静。
………………寂静。
苗嘉木终于忍不住说道:“喂,你好了没有,好了就赶紧说,要不然……”
林书南清了清嗓子,说道:“马上开始了,别吵吵。”
只见他调整了一下手势,将那根柱子抱得更紧,说道:“亲爱的……”
头三个字一出来,真的是声情并茂,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有人小声嘀咕道:“那家伙,这么认真啊……”我看着他那又感人,又滑稽的样子,真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林书南不理会其他人,继续声情并茂地说道:“亲爱的,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根本没注意到你;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我也只当你是一根普通的柱子。曾经,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你会成为我生命中的挚爱,更没有想过,我逐渐变得不能离开你……”
我看到他这副样子,想起他平时一副严肃正经的样儿,顿时心中一阵恶寒,真想冲上去摸摸他的额头,看他有没有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可是看他那样子,虽然深情,却并非疯癫,他继续说道:“曾经,那些伤害过我的,都一头撞倒在了你巍峨的身躯下……”
哇靠,什么鬼啊!还好在场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我们感情深厚,不然,我也一头撞倒在柱子下……不,我非要一记把他撞倒在柱子下不可。
门口有人朝这边走过来,好奇地张望着,但是林书南仿佛全然没有注意到他们,继续情深意切地说道:“知道吗,一开始的时候,我根本不愿承认自己喜欢你。那……你会原谅我的吧?”
嗯,当然情有可原,一般来说,没有人会愿意承认自己喜欢上了一根柱子。
“可是,后来,我渐渐地发现了自己离不开你,可我还在观望,我不想过没有你的生活,可却常常忘了,你虽然看上去坚不可摧,可你也是需要关怀和照料的。”他说着,还把脸凑得离那根柱子更近了,“听着,我一直一直想对你说的话,一句是爱你,一句是对不起,因为我……我有我的学业,有我的家事,有我的……唉,或许只是因为我太习惯了独自生活。虽然常常能见面,可我却常常忽视了你的需求,常常只顾着想自己的事,我那么自私,自私到你为我付出了那么多,而我所能做的,不过就是端茶倒水而已……”
“哇,天哪,好感动哇!”就连刚刚一直躺尸地上的杰米都兴奋了起来,“这小子,真够厉害的!”
最后的最后,林书南抚摸着那根柱子,说道:“从今往后,我一定再不自私了,所以你……嫁给我吧!”
“哗啦——!!!”他离开那根柱子的时候,掌声雷动,所有人高声叫好,林书南回过身来,我看见他刚刚还平常的脸,现在刷地一下变红了,红得像要滴出血来。苗嘉木站起身,蹦跳着拍手,赞道:“你太厉害了!太厉害了!”
林书南回到我们中间,拿起放在地上的奶茶,说道:“我现在只愿你们忘了这件事。”他又看了看正用惊呆的眼神望着他的我,说道:“我刚刚喝醉了,别介意。”
我用手托住差点儿脱臼的下巴,说道:“谁能喝奶茶喝醉的?”
他摇摇头,说:“我的任务完成了,咱继续吧。”
不一会儿,轮到了我向林书南提要求——他选了真心话。
我微微一笑,说道:“那么,我问你一个十分简单的问题。”
“什么?”
“除了那根柱子,你还对谁那样深情地表白过?”
“没有了。”他说。
“没有了?”
“嗯。”
“真的?”
“真的,说假话遭天打雷劈。”
“真没有了?一次都没有?写情书都没有过?”
“如果高一的时候因为语文好,被别人要求帮他改情书不算的话。”他说。
“啧。”我摇摇头。
“啧。”其他人都摇摇头,露出一副“等着看你遭天打雷劈”的神情。
“我发誓我说的是实话。”林书南无奈地说,“我今天真的是喝奶茶喝醉了。”
“行了。”我说,“真无趣,那下一个吧。”
……
这天,我们一直玩到很晚,到晚上十点钟的时候,玄晓之说道:“好了,奶茶都喝得差不多了,大家也应该都玩尽兴了吧?是时候回去休息了,养足了精力,明天可要继续奋斗啊!”
大家都站起身,正准备走人,有人说道:“等等,导演。”那人正是毛毛。
“什么?”
毛毛说道:“那个艾米,已经几天没来看我们排练了。”
“没错。”玄晓之说,“但我相信,就算她不来,等到了比赛场上,必然会有美女观众的。”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自从艾米出现之后,我们的士气大涨。”毛毛说,“我是在想,其实大家内心里都是有动力去拼搏的,不过是那一次听说了铃音剧社的人有多厉害,一时受到了打击。”
“或许是这样。”玄晓之说,“那么,你的意思是……”
“我们需要一个努力的理由。”毛毛说,“我提议,我们重新以冠军为目标吧。”
所有人都沉默了,大家互相看看。然后杰米说道:“他说得没错,本来从一开始,大家并没有那么在乎成败,可是,后来我们渐渐地把‘要成为冠军’这一想法融进自己心里去了。其实也不是多想要那一个荣誉称号,只是,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路,总想体会一下有目标,有奋斗的感觉。”
“原来如此。”玄晓之说道,“那么我们重新投票表决一次吧,这一次就不用匿名投票了,大家举手表决就可以。你们中,有哪些人,想从现在开始,以冠军为目标奋斗的?”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事态会突然这样发展,但我看见林书南举起了手,而我没有多加考虑,也举起了手。
玄晓之露出微笑:“看来只有两个人没有举手,那么……投票结果已经可以确定了。”
“为了冠军!”苗嘉木高呼道。
“为了冠军!”大家一起高呼,呼声不怎么整齐,也算不上器宇轩昂,但足够有活力。
“那么,辛苦的日子还在后头呢,大家养足精神,明天晚上见!……别忘了把垃圾带走!”
“拜拜!”大家纷纷告别,散去。
今夜是个晴朗的夜,空气中散发着干燥的凉意,地面上铺着一层落叶,踩上去发出细碎的响声,却将夜晚衬托得更加宁静。我和林书南一起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我说道:“书南,我问你个问题,你可要认真回答我。”
“问吧。”
“你刚才对着那根柱子那么深情,那你有没有像那样对女孩子表白过?”
“没有。”林书南说,“刚才我可没骗你。”
“那有没有对男孩子……”
“没有。”
“那对苏珊呢?”
“更没有了,我跟一条狗说个什么劲啊!”
“那我可真是日了柱子了。”我抓狂地说,“你对一根柱子说起情话来,竟然比对人说话还好听?”
“哎呀,那是因为柱子不会嫌我肉麻。”林书南说,“怎么,难道你吃一根柱子的醋?”
“哪里!”
“不过,我也可以试着把你想象成柱子,再次演练一遍……”
我心里一震,随即回想起他之前对着柱子表白的内容。
“闭嘴吧你!我可不想有人撞倒在我巍峨的身躯之下。”
林书南笑了,他说:“你呀……真不会抓重点。”
过了一会儿,林书南说道:“兰兰,我也问你一个问题。”
“你问吧。”
“跟乐乐亲嘴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这个么……”我说,“我就亲了三秒钟,也不太好描述啊。”
“不。”林书南认真地说,“是三秒零二十二毫秒,我看见一个同学计时了。”
“不管是哪个。”我说,“我的感觉嘛就是……她的嘴唇挺冷的,不过很软。”
“就这些?”
“嗯,就这些。”我说,“跟快餐店卖的冰激凌触感有点像,当然没那么冰。”
“好。”林书南说,“现在你还想得起那个感觉吗?”
“有一点点……你深究这个干嘛?”
他突然左右看看,然后一把把我拉到路边,嘴对着嘴贴了上来,我大吃一惊,想躲开,但已然忘记了怎么躲开——我的身体总是会在一些关键时刻变得很迟钝。林书南的唇是热的,像冰激凌火锅……不,不对,我很难形容它像什么,只是我知道,这种触感,比冰激凌的触感要舒服得多。
他没有动,没有深入也没有远离,大约三秒钟之后,他退开了。
“感觉如何?”他说。
“你希望我怎么说。”我说,“比冰激凌好吃?”
他说:“现在你这么说我就很满足了,不过男人一般更希望女人扑上来说‘我还要’。”
我伸出手,把指尖放在他的唇上:“也许那一刻会来的,不过肯定不是现在。”
他轻轻勾起嘴角,继续朝前走去。
##第155章 烧烤
初赛进行得十分顺利,顺利到评委们给评分的时候,都开始讲“你们决赛的时候要注意××××”了,显然就是认定了我们能进决赛。大家听了当然都面有喜色。
我在观众席上寻找着,初赛的场地小,观众也少,我轻易地就找到了那个名叫艾米的女生,她用十分专注的眼神望着我们。
初赛结束后,我们从赛场出来,玄晓之一拍手,说道:“同志们,今晚五点半,北街吃烧烤!”
“噢耶!”大家都越发兴奋起来,但是这时,偏偏就有不和谐音:苗嘉木挠了挠头,说道:“那这钱谁副付?”
“当然是我请。”玄晓之说。
“资金够吗?”
“如果决赛拿到了冠军,那么管够。”她说,“总之这个事情不用你操心,顺利进入决赛,总要犒劳一下自己的。”
“同意。”杰米说,“钱是赚来的,不是省来的,要是到时候真的断了资金链,我来补上。”
“好。”玄晓之说,“那你可要说话算数。走,吃烧烤去!”
听到“烤肉”二字,我顿时觉得口水都要淌到地上去了,我平日里课业忙,又舍不得花钱,自然很少吃那些东西。
那家烧烤店在学校北面,以烤鸡腿和羊肉串而闻名,非常受学生的欢迎。我却对这地方只有耳闻,没有真正去过。林书南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说道:“那地方我还没去过呢!”
“我也没去过。”我说,“你说我们是不是落伍了?”
“落伍,可落伍了!”他说,“估计在场的人里面,没吃过那家的只有我们。”
烧烤店此时正是生意兴隆的时候,店内已经坐不下了,我们在店外找了拼接起的长桌子坐下,玄晓之叫来老板,因着人多,干脆把所有的菜全都点了个遍。
“饮料喝什么?”玄晓之问道,“可乐?冰茶?”
“兰兰。”林书南说,“你想喝点儿什么?”
我喝口水都喝不完了,赶忙抬起头,咽了口口水,说道:“我随意……哎哟我去,差点儿口水淌出来。”
“至于么你……”
“没办法,这个地方因为是开放式的,我们点的东西还没上来,邻桌的香气已经飘过来了。”我说,“呜呼……待会儿是先吃大鸡排呢,还是先吃烤茄子呢……”
林书南看着我,问道:“兰兰,你觉得一般情况下,这种东西你一顿能吃多少?”
“如果味道够好的话,我一顿能吃十多个鸡翅,外加土豆啊茄子之类的,还有一两个烤玉米,五六川烤羊肉串儿……”
他摇头道:“你竟然一点都不胖,也真是奇怪了。”
我看见对面女孩仇恨的眼神,连忙解释道:“我又不是顿顿都吃那么多。不过,今天既然是难得参加一次聚餐,当然是要放开享受一下了。要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参加过这种团队聚餐了……吸溜……”
“来了来了,你们的大鸡腿!”老板喊道,“你们要的是五份是吧?”
五个盘子一端上来,瞬间就是一扫而空,我当然上去就抢了一只过来,丝毫也不顾及形象地大啃特啃起来,林书南看着我,无奈地说:“我原本还想帮你拿一个,来展现一下我的暖男气质呢。”
我嚼着大鸡腿,满足地把这一整只都吃完了,才说道:“觉得我不够温婉可爱,小鸟依人了?”
“不是,只是找不到表现的机会了。”
“喏,机会来了。”我抬眼说,一个服务生正端着烤茄子走过来,这一次,林书南终于成功地帮我取了食物。
“这还不够。”他说,“仅仅是把吃的分到你碗里,未免也太小意思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还想喂给我不成?”我说完,又开始大吃起来。
“大姐,现在是晚上,我们头上还有雨篷,哪来的光天化日?”
我不理会他,继续吃自己的。
菜一个个地上来了,虽然都不是什么精致的菜,但绝对是勾人食欲的佳品,羊肉串冒着新鲜的热气儿,上面还冒着油泡,先发出浓厚的香味,烤玉米浇上特制的酱汁,甜味和咸味完美地渗透在一起,烤出金黄与黑褐相间的样子来,拿到眼前时,那上面冒着的热气就仿佛是具现化了的香味一般。而那各式各样的烤串儿,更是火候恰到好处,烤成了让人心里发酥的黄褐色,间杂着一些辣椒的红色,直教人欲罢不能。而在大家围桌而坐,边吃边聊的情形下,就连可乐,也在碰杯后有了美酒一般的魅力。
围坐在桌边的人,边吃边笑着,全然忘了减肥、祛痘、衣服上会有味道之类的事儿,只一个个都像融化在了这场景里一样。我感觉自己看到的,仿佛是只有电视广告中才看得见的欢乐聚餐。
我们是一个团队,这种感觉很好。
“喂,你嘴边沾上吃的了。”林书南瞥我一眼,说。我正忙着对付手上的羊肉串儿,哪有时间对付自己的嘴角,林书南无奈地轻笑着,拿纸帮我擦了干净,于是我再一次遭遇了对面妹子仇恨的目光。
可乐过三巡之后,终于我们把点的菜都吃了个差不多,玄晓之说道:“大家,还需要加菜吗?”
“烧烤就不用了。”有人回答,“来个什么汤吧。”
于是玄晓之到隔壁的店家去,点了一个鱼汤,一个毛血旺,不一会儿两大锅汤端了过来,我看着那漂浮着各种菜料的红油,顿时口水又不争气地冒了出来。赶紧拿起碗,盛汤啊!
“喂,这么辣这么油,吃了当心长痘痘。”林书南说。
“我一向不长痘痘。”我毫不在乎地说,说完大吃一阵,“啧……辣得恰到好处!”
“喂,汤就别喝了!”林书南说着,及时把我的碗端走了,“哪有人喝毛血旺的汤啊?”
我不甘地擦了擦嘴,说道:“好怀念啊。”
“嗯,怀念什么?”
“我高中的时候,学校附近有一家小龙虾馆,是全市最好的小龙虾馆,另外边上还有一家卖泥鳅汤的。以前啊,如果碰巧课业不忙的时候,就会和一帮同学到泥鳅汤的店里去坐着,点一锅泥鳅汤,再到旁边的小龙虾馆点一锅小龙虾,大家就坐在那儿一起吃,那种气氛,和现在还挺像的。不过这附近好像没有卖泥鳅和小龙虾的呢。”
“呐,兰兰。”林书南说,“你以后,会回中国吗?”
“说不好,我是希望回去的,但未必能回去。”我说,“出国这么长时间,最让我怀念的除了国内的人,就是国内的菜了。真是出来了才明白,中餐真是世界上花样最多,口味最赞的食物。这里的中餐馆啊,都变了味了。”
林书南摸着我的头发说:“我们以前也常常去吃中餐馆,你好像没发表过这种感慨,我觉得你吃得都挺香的。”
“嗯,今天一定是喝醉了。”我说。
林书南没再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眼前的饭桌,餐桌上杯盘狼藉,有好些盘子还冒着热气,这氤氲的热气,让人感到温暖的同时,和肚子里的饱足感一起营造了倦意。
“困……”
“马上就能回去了。”林书南说,“明早没课吧?可以睡个懒觉。”
“你没课,可是我有课啊。”我说。
林书南沉默了一会儿说:“翘掉!”
那天我原本没打算第二天翘课,不过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中午一点了。我发现自己连窗帘都没有拉就睡着了。
吃过烧烤的第二天晚上,林书南发消息给我:“兰兰,在干嘛呢?”
“赶实验报告呢!”我回复他,“今天剖了一只兔子,好臭好臭的,膀胱都炸了,我发张图给你……”
“不用了,我还没吃饭……”他回复我。
“对了,昨晚导演说今天不用排练,那之后的安排呢?”
“我听说编剧要改剧本。”他回道,“剧本改好之前,应该都不用排练。”
我顿时大喜:“太好了,我正愁作业太多赶不完呢!”
“你们系怎么那么多作业?”林书南回我,“我们系感觉没有那么多,我还听说有几个城乡规划的,闲得跟老爷爷一样。”
“进错系了呗。”我回复他,“不聊了,我得紧着赶实验报告,赶完码论文,拜拜!”
可是,一到写论文的时候,我就觉得全然缺乏灵感,只能把自己粘在桌前,可是一坐下就想吃东西,想逛论坛,想玩手机,就是不想学习。
一升上大三来,论文难度就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啊……
到了九点钟,林书南给我发来消息:“如何,论文写得怎么样了?”
我颓然地回复他:“码了一个小时论文,憋出80个字,吃了二十包仙贝,两包雪饼,一包山楂,一包小小酥,一杯菊花茶,还有一袋果脯!”
林书南非常不厚道地发来一个捶地大笑的表情,我虽然生气,但自己回头再看一遍,也觉得十分搞笑,不过,糟心的事情是我仍然需要想办法完成我的论文。在没有灵感的情形下创造出一些东西实在是颇为艰难的过程。
##第156章 决赛准备
三天后,我终于奋斗着将我的论文赶完了——虽然最终的结果是拿出了一篇我自己都看不上眼的东西。而此时,我们的编剧也将剧本改完了,于是,悲剧的我连休息一天的时间都没有,就又投入到了训练中去。
“我们剩下的时间不多了。”玄晓之见到我们,第一句话就这么说。
“喂,太不吉利了。”我说。
她严肃地勾了勾嘴角:“决赛的时间,定在下个月5号。”
我心里一惊,果然,我们剩下的时间已经很少了,不足一个星期,在这短短的时间里要熟悉改动过的剧本,还要作一些专为决赛而做的准备——决赛场地和初赛不同,灯光、音乐需要调整,还有,决赛需要制作幻灯片,放在会场的两边。这些都需要时间。
“废话我就不多说了。”玄晓之说,“新的剧本印好了,每人一份,大家拿去好好看一看,然后自己练一下,半小时后我们开始集体排练。还有,从今天开始,晚上有课的,除非随堂考,不然都给我翘了!”
大家都听得直摇头,各自拿了剧本,我把剧本拿到手,首先就是看我自己的那一部分戏份。还好,我的任务几乎没什么变化,我再仔细一看剧本,顿时惊了个呆,改动居然如此之大,差不多连整个世界观都变了,这……真有点受不住啊!
“编剧的脑洞也真够大的。”林书南对我说,同时摇了摇头。
我抿着唇说:“怪不得玄晓之说时间不多,有那么多东西要改变的话,确实很麻烦。不过,好在你我都还比较轻松。”
“不轻松。”他说,“我刚刚接了导演派下来的任务。”
“什么任务?”
“我要做PPT。”
“这……”我说,“我记得你好像不是那么热心的人啊。”
“我原本是不想接,但是现在,最空闲的人好像就是我。”林书南说,“只有这样了。”
“那现在你不是了。”
“嗯,现在你最轻松。”林书南拍了拍我的肩膀,“对了,你的论文写完了没有?”
“紧赶慢赶,总算是赶完了。”我说,“不过很快又会有新的论文布置下来了,唉……”
林书南学着我,也“唉……”了一声。
“呐,你说。”他道,“这幻灯片,该怎么做?”
我想了想,说:“我们的剧本世界设定非常复杂,所以,如果是要让观众能看得明白的话,最好是在幻灯片里加上有关于世界背景的提示信息。”
“这主意不错。”他说,“还有呢?”
“还有,就是气氛问题啦……”我说,“剧本里,主角一开始来到未来镇的时候是很开心的,觉得自己到了一个好地方,后来等他发现真相的时候,就非常失落,纠结——这些,也要在幻灯片表现出来,最好是能够体现情绪的颜色或者图片吧。”
“嗯,那然后呢?”
“然后……当然,为了显得高大上,演职员表之类的东西也是需要的。”我说。
“明白了。”他说,“说得简单,可是我觉得做起来不会那么容易。”
“不用担心。”我说,“如果砸锅了,肯定首先是表演的问题,幻灯片再怎么烂,也只是一个附加品而已。”
“话是这么说,毕竟是给那么多人看的东西,我哪里能这么随便。”他说。
“现在想这个也没用。”我说,“有这时间,还不如好好休息一下……好困,赶论文赶得太认真了。”
他抬头看着我说:“像你这么忙的大学生也真是少见。”
“是啊。”我苦笑着说,“我偶尔和国内的亲戚通话,一旦提到自己在做作业,人家的第一反应都是‘瞎讲,大学里哪有作业’,我也是无奈啊。”
“这么忙活的专业,说明以后一定大有前途。”林书南说。
“什么呀……”
这天晚上的排练,气氛急迫,虽然大家都很努力,但是新剧本毕竟还在磨合期,我们的排演纰漏百出,一直到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情况不好反坏了,因为大家都累了。
“今天就到此为止吧。”玄晓之说,“不过大家回去一定好好想想,把新的东西都记清楚。”
我这儿反正没什么新东西要记,倒是一身轻松,林书南则是一路沉思,看来,他真是很把那幻灯片放在心上。
走到路口,我说道:“你加油。”
林书南笑了笑,说:“你赶紧趁着还不很忙的时候,好好补补觉吧,黑眼圈都出来了。”
“当然,我回去一定好好补觉。”我说,“回见!”
这天晚上,我早早地上了床,但也许是连续熬夜造成的生物钟紊乱,才睡了几个小时,我就醒了过来。抬手看看表,半夜一点。
并没有想继续睡的感觉,于是我起床倒了个水,随手翻开笔记本电脑的盖子,发现聊天软件上,林书南的头像还亮着。
“怎么还在?”我试探着给他发过去一条消息。
他马上回复了我:“你怎么这个点发消息?”
“半夜醒了,睡不着。”我回复道,“你呢?别告诉我做幻灯片做到这个点儿。”
“我还真就是在做幻灯片,收集素材呢。”
“卧槽,什么素材这么难找?”
“因为故事都是发生在未来镇的故事,但是故事的气氛不一样。”林书南回复道,“如果要追求完美的话,最好要同一个地点的两张不同气氛的图片,可是很难找到完全符合我心意的,我在想是不是要P一下。”
“那你还不如自己画一张呢!”我回复他。
那边沉寂了好一会儿,我怀疑他是不是睡着了,我喝了口水,刚打算重新躺到床上去,屏幕上再次出现了他发给我的信息:
“是个好主意,也许我可以试试看。”
我还没来得及回复,林书南又发给我了:“你还是好好睡觉去吧,没事还是别大半夜聊天比较好。”
“那好,你也早点睡觉,晚安。”我回复道。
我重新躺倒床上,被子里还残留着自己的体温,我想,如果他用了自己的画,那一定会非常漂亮。
可是,好像自从那次车祸之后,我就再没见他画过画了。
第二天下午没课,我去了林书南家里,我知道他这个点也没课,并且,我刚走到他家门口,就听见里面苏珊激动得哼唧哼唧的。
林书南带着一脸倦意过来开了门:“哟,怎么是你?”
“来看看你跟苏珊呗。”我说,“顺便看看你的幻灯片做得怎样了。”
“唉,别提了。”他说,“费了大半天时间好歹掌握了一些P图技巧,可是,大概是我技艺不精吧,反正弄出来的图怎么看都觉得很假。”
“我不是建议你自己画图么?”
“嗯,那确实是个办法。”他说,“不过我从来没有尝试过把自己画的画放到幻灯片上。”
“那有什么?你画的不会比P出来的图更差。”我说,“喂,你该不会是出车祸弄得忘记了怎么画画吧?不对,不能啊,你是艺术类专业的,不会画画岂不是要被退学了。”
“会倒是会的。”他说,“我只是觉得有点尴尬……”
“害羞了?”我说,“你画得那么好,绝对是……”
“好。”他突然一拍我的肩膀,说,“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试试看。”
“额?”
“我相信你的品味。”他说,“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未来镇是什么样子的。”
“这不需要问我吧?”我说,“排练了这么久,剧的中心思想你应该很清楚,而且,我觉得你比我更有艺术家气质,你想象中的小镇,应该比我想象的更有美感。”
“你还真是高看我啊。”他说。
“我认为这是中肯的评价。”
林书南站起身,说道:“你如果不打算回去休息的话,不如陪我出去走走怎么样?”
“好。”我说,“我正想着整天待家里闷得很,一个人出去又没什么可逛。”
“你不忙?”
“忙才需要调剂嘛!”
“那行,走!”我们在小镇上无目的地走着,林书南牵着我的手,走着走着,就到了阳明河边,我们沿着河流,一直朝前走。太阳从正面照着我们的脸,照得人不得不低着头。
我们在某一处路口转弯,再朝前走时,我突然意识到,这里已经离我家很近了。
“你想把我送到哪儿?”我说。
“我只是想随便走走,想不到就到了这儿。”
我苦笑说:“晚上还要排练呢,你往这儿走,可是离学校越来越远了。”
“抱歉……我没注意到这点。”
“不过没关系。”我说,“我不怕路远。”
我们继续朝前走着,路过我家时,我不由得朝那儿看了一眼,透过窗户,可以看见房东老太太忙碌的身影,她正做晚饭呢。
“几点了?”我说。“差不多该去学校了吧?”
“嗯,再走十分钟。”他说。
我们继续朝前走去,再走一段,就是原先七夜家的住所,现在我看见那儿的灯暗着,静悄悄的,显然里面没有人。
林书南注意到了我在看那屋子,说道:“兰兰,你觉得他们会回来吗?”
“大概会吧。”我说,“玛雅集团还在正常运转,这屋子也没有挂牌出售,没有任何理由证明他们不会回来。你说呢?”
“我不知道。”他说。
此时我们已经可以隐约看见鹿鸣茶馆的屋顶,林书南停住脚步,说道:“去学校吧。”
##第157章 你看着我画画儿吗?
今天晚上的排练照样是十分辛苦,我算是轻松的,在一边看着别人辛苦,不禁觉得十分过意不去,林书南抱着电脑在旁边坐着,愁眉苦脸地构思着幻灯片。
没轮到我排练的时候,我就到林书南身边去坐下,看着他思索,搜集素材,林书南有时会回过头来看我一眼,说:“怎么,闲着没事干?”
“是。”我说。
“你怎么不玩手机?”
“手机一直玩会没电。”
“哦,对了,正好有个事情。”林书南说,“我们的宣传文已经发在网站上了,你帮忙转一下,拉个票。”
“票?这就开始投票了?”
“嗯,有个群众支持奖,是要线上投票的。”他说,“有一百块钱的奖金呢,要是有了那个,我们就算决赛没拿到奖,也不至于空手而归了。”
“成。”我说,“把网站发给我,我这就去拉票。不过我网友不多,如果拉不到多少票,可别怪我啊!”
“这哪儿能怪你!本来这种东西,看不了实力,咱也就是碰碰运气,拿到奖是好事,拿不到也没什么。”
林书南把投票网站发给了我,我却有些懵,我网友向来不多,也不知道该怎么拉票。死缠烂打?发红包?好像都挺有效,但我都不喜欢。
总之还是先给所有的朋友都发一遍试试吧!
这么一看,才发现自己以前的好友,多半已经断了联系,上中学时说要永远联系的朋友,其实自己也知道一毕业就会慢慢淡了感情。我翻动着好友列表。发现我那些最好的朋友,其实都已经在这个剧组里了。
“我发现啊,其实我的社交圈子还是很窄的。”我对林书南说。
“可能不是社交圈子窄,只是网上加了好友的人少吧。”林书南说。
“不,是真的变少了。”我说,“以前至少还能认识班级里的人,现在恐怕在整个学校能叫得上名字的人都没有那么多了。难道我社交能力变差了?”
“哪里。”他说,“多半是被我带坏了。”
“这倒也是。”我说,“为你我可花了不少时间。”
“你真不客气。”
“呐,我实在是无聊透了,要不,你的手机借给我玩?”
“你呀……”他说,顺手把手机递给我,“给我留一点儿电啊!”
“哦。”我接过来,“你这手机里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可别后悔给我看了。”
“嗨,东西都没多少,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他说,“短信什么的你爱看就看吧,保证你看了更加无聊。”
我原本还没打算翻,他这么一说,我倒是好奇起来,打开短信一看,果然十分无聊,除了我发给他的信息,最多的就是通信公司的提示信息,接下来是学校通知类的信息,真是毫无趣味性。
“你这也太没朋友了吧?”我说。
“我没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笑着摇摇头,翻开相册,相册更加空无一物,除了老师的板书和幻灯片,几乎什么都没拍。
“你这人未免生活太没乐趣了……喂,等等,这什么来着?你什么时候偷拍了我上课睡觉了?”
“哦,就前几天吧。”他说,“正好看见你睡着的样子挺好看的,一时动了贼心,就拍下来了。”
“你这是侵犯肖像权诶!”
“是吗?”他说。
“我就在你身边,你要想拍我,你随时跟我知会一声就行啊!”
“哦,那我现在拍一个?”
“成!”
林书南拿过手机,说道:“那你到那边去,站好,笑一个……”
“不去。”我说,“拍个照那么麻烦干嘛?”
“你瞧,你不配合吧?”他说。
我瘪瘪嘴,我从小不爱拍照,拍照也只拍风景,不爱拍人,为了拍照刻意摆个姿势什么的,我一向觉得没有必要。
“看,接不上话了吧?”林书南再次把手机递给我,“我要找个合适的时间拍你可是很不容易的。”
我打开相册,再次看看那张照片,果然拍得很漂亮,我觉得自己本人一定没有这么漂亮。
我把他的手机翻了个遍,又翻翻网页,大半个网上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最后起身的时候,我跟他说:“以后记得带充电宝来。”
他看看我,摇头:“你越来越会命令人了。”
“我知道你一定不忍心拒绝我的。”
“是啊,我是不忍心。”他说,“不过,我这么善良,你是不是应该回报我一点什么?”
“什么?”
“我想想……明天下午我没课,打算在家里画画的,你要不要过来陪我?”
“行啊。”我说,“只要你别再让我当模特儿,在旁边看着你画画,我当然乐意了。”
他满意地笑笑:“那好,我等着你。”
第二天我到林书南家的时候,苏珊自己跑出去玩了,林书南把我迎进去,指着茶几上一溜十多种饮料,说道:“你要哪一种?”
“哟,你这是专门为我备着的?”
“是!”
“那就奶茶吧!”我也不跟他客气。
林书南帮我冲了奶茶,说道:“呐,我脑海中想象出来的小镇,是一座各方面设计都很简洁的,临河而建的小镇,白墙黑瓦,水声潺潺。”
“你这么想的?”我说,“我一直把它想象成欧式的小镇。”
“是么?是古色古香的那种?”
“怎么说呢?还挺现代化的,简洁,干净,大气,也要有一条河。”
林书南笑了笑,说:“我明白了,其实还是你说的更好一些。”他站起身,朝画室走去:“你过来看看么?我画画可不是任何人都能参观的。”
“你是怕别人看了笑话你吧。”我说。
“好了不说了,我画画了。”
我在旁边喝着饮料,看着他画,这次是水彩画,他熟练地把各种颜色调好,选了一支细细的笔,在纸上一点点地创作着。我看着看着,就忍不住趁他蘸颜料的时候问他:“你这样完全没有模板地画画,怎么就不会画坏了呢?”
“眼中无画,心中有画。”他说,“练得多了,纸的每一部分该有些什么,自然就很清楚。”
我看见他仔细地勾勒出房屋的轮廓,看见他挥洒出蓝蓝的河水,看着他细致地调节颜色,以使河水的颜色具有层次感。我一辈子也做不到这种事情的。我想。我无论是手绘,还是电脑制图,还是用统计数据画个条形图什么的,最终结果都是画得奇丑无比。
“真羡慕你啊。”我小声说。
“这有什么好羡慕的,谁没有个一技之长啊?”他说,“我羡慕你的地方只该比你多。”
“呐,我这么说话不打扰你吧?”
“不打扰,有个人在,我还更不容易走神。”
我看着他给画面添置细节,街上的行人,灿烂的阳光,阳台上的花……
“好了,这是主角初到未来镇时看到的场景,怎么样?”
“好极!”我说。
“那么,接下来是要展现阴暗心情的了。”他说,“你先别说话,让我酝酿一下心情。”
我看见他拿了新的画纸,在画板前坐下,闭上眼睛。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我看见他平静的表情下,似乎有一丝丝悲戚在流动。
突然,他睁开双眼,拿起笔,开始挥毫纸上,很快我看到了那图景——层层叠叠的灰色,太阳仍在,可看上去像长了毛的鸭蛋,那河水里总也像掺了什么奇怪的杂质。街上的人,低头匆匆挪步,个个都看不见表情,可个个都给人一种了无灵气的感觉。
好神奇的表现力,我……我不仅画不出来,就连想,都难以凭空想象出这样的图景。
一个多小时后,他说道:“好了!”
“嗯,够灰暗。”我说,“灰暗得好像在这里随时会发生凶杀案一样。”
“凶杀案在这个镇子上倒是不大会发生的。”林书南说,“莫非灰暗过头了?”
“不,刚刚好。”
他勾起了嘴角,站起身,说道:“我们先去外面坐会儿,让它晾干一些。”
我们在客厅里坐下,我把奶茶递给林书南,说:“你喝吗?”
他摇摇头,扭头看着窗外。
“看,下雪了。”他说。
果然,窗外飘起了雪花,这是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不,现在或许还是秋天。我站起身,走到床边,纷纷扬扬的雪花,片片有鹅毛大小,在空中慌乱地旋转着,飞翔着,倾泻而下,几乎只是在转瞬之间,地面上就起了一层薄薄的积雪。
“看起来,今晚会很冷呢。”我说。
林书南从后面轻轻环抱住我,说:“不会,我们一起走。”
此时已经天色渐晚,走出门,一股干燥而冰冷的气息扑面而来,雪花拍打在脸上,带来丝丝凉意,林书南撑开伞,说道:“走吧。”雪花在伞面上拍打出啪啪的声响。
我试着向前方吹出一口气,看白雾升腾起来,和雪景融在一起,天色已经很暗了,想必,等我们到学校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到学校的时候,地上的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踩在地上,每一步都是一个深深的脚印。太阳楼的灯光,映在雪面上,是凉凉的黄色。
##第158章 七夜家回归
“我跟保安说过了。”一见面,玄晓之就说道,“今天晚上太阳楼不关门,过了十点以后,他会把其他地方的电闸关掉,只开我们这一片区域的灯。”
这意思是不是,我们要排练到比以往更晚了?我想。同学们的脸色自然也不大好看。
“没有多少天了。”玄晓之说,“大家努力一把,到时候比赛完了,开开心心地放松一下。”
那要是失败了怎么办?我很想问,但是转念一想,我们实力如此强大,就算拿不到冠军,拿个奖肯定是可以的,当不至于输得太惨。
“好了,那么现在开始吧,首先,大家对新剧本都理解透彻了吗?如果没有的话,趁现在赶紧提问。”玄晓之说,“今晚之后,就不再改剧本了。”
“我有异议!”苗嘉木迅速举起手,“为什么我从一开始的不用被打耳光,到后来的被打一个耳光,再到现在的要被打三个耳光?这对我太不公平了!”
“驳回。”玄晓之冷冷地说道,“被打耳光又不会死,而且这非常有注意增加剧作的看点。”
“妹的,我被打是看点吗?!”
“主角被打不应该是看点吗?”
“……导演,你应该不会是就想借着这个由头打人吧?”
“怎么会呢?”玄晓之说,“你知道的,我在生活中经常扮演的都是一些冷静而理智的角色,所以,我需要在剧中改变一下风格,表现得痴狂一点。”
“书南。”我小声对身旁的林书南说,“你觉得我在生活中冷静和理智吗?”
“你一般吧。”林书南说,“你就别想了,你在这剧中怎么样都是被我压的命。”
“哼……”
“还有别的问题吗?”玄晓之说道,“如果没有,我们现在就开始排练。”
一片寂静。
“行,那开始吧!第一幕……”
……虽然是十分疲惫的夜晚,但是又感觉时间过得很快,仿佛还没有找到最好的感觉,就结束了。结束的时候玄晓之说道:“明天开始每个剧组有三小时在剧场走场子的时间,大家想想灯光方面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第二天下午,我们在小剧场集合,小剧场的舞台,虽然我已经见过无数次,可这是我第一次正式踏上它,站在台上,也并没有站在舞台上的实感,因为帷幕还没有拉开,并且也没有观众。
“两台机器今天就不用排练了。”玄晓之说,“你们到楼上去,指导一下灯光师。”
“成。”我说,“不过我还不知道我们的灯光有什么需要重点注意的呢。”
玄晓之把一张纸递给我们,并跟我们如此这般地说了一通,于是我和林书南快步跑下舞台。
因没有观众,小剧场里只有后台的灯是开着的,周围一片黑暗,我和林书南都走得小心翼翼,林书南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这才照亮了脚下的路,黑暗中,小剧场的台阶仿佛能通到某处未知的地点。
“我们还不知道灯光师在哪儿呢。”林书南说。
“二层总共也就那么多地方,总归能找到的。”我说。
我们走上楼,在黑暗中摸索,找到了灯光师所在的位置,我们进去时再往下看,就看见台上帷幕已经拉开了,玄晓之等人正在朝这边挥手,机器和喇叭已经放在了台上。
“喏,首先呢,那台机器,还有那个大喇叭,是需要全程灯光的,然后……”我看着手上的纸,“对,对,就是像这样,然后灯光打在右边角,主角从那边出来。”我向台上挥挥手,让他们做好走场的准备,所有人都站好了位置,不一会儿,主角苗嘉木走了出来。
“对,就这样,灯光追着那个走动的……其他人不用管他们,让他们在黑暗中站着,等这段独白完了之后再给他们灯光。嗯,就这样。”
因为人物多,灯光设置起来还颇有些复杂,我和林书南费尽唇舌,总算让他把每一个细节都搞懂了,可是到最后,他仍然是揉着脑袋一头雾水地说道:“可是,这么多东西,我到时候怎么记得住啊?”
我想了想,说:“这张纸上的东西,我们给补充一点……有笔吗?所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我都给标注上。”
林书南从兜里掏出一支笔,说道:“我来写吧。”
灯光师看着他从我手里接过纸,笑问道:“小情侣啊?”
“算不上。”我说。
林书南没接话,只顾着把所有的地方都圈好,写上注释。
“唉,别害羞嘛,大学里谈个恋爱有什么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林书南像是什么都没听见一样,把写好的纸递给他,说道:“就是这些了。那么,这样,我们再演练一遍。”他朝等在舞台上的人打了个“OK”的手势。
“你们这剧本,人真多。”灯光师一边调节灯光,一边嘀咕道,“绝对是这次比赛中人数最多的队伍了。”
“编剧是这么设置的嘛。”林书南说。
“书南,这么说我倒有点担心起来了。”我说,“之前一直觉得,人多,世界观宏大,这设定够高大上的,可是现在发现,人越多就越容易出纰漏,而且,这么复杂的设定,要在短时间内传达给观众,要是观众不小心漏看了,不就看不懂了么?”
“也是。”林书南说,“哎,我之前都没考虑到这个。”
“也许我们野心太大了。”我说。
“事到如今,再改剧本是来不及了,只能尽力做到最好。”林书南说,“如果观众们看得挪不开眼睛,自然也就不会看不懂了。”
“希望是吧。”我说,“说起来倒挺轻巧……啊,那边的灯光得要偏左一点,把那个趴在地上的也照进去,对,这样就对了!”
“还有,对了!人多的话,咱是不是得多买几个随身话筒?”林书南说,“比赛方提供的话筒数量是有限的吧?”
“对。”我说,“唉,这么想想,居然突然又冒出这么些事来。”
“买话筒不麻烦,待会儿跟晓之知会一声就是了。”
结果……结果买话筒这个任务就落到了我的身上,因为我是全剧组任务最少的人。我想来想去,没想起有卖话筒的地方,不过玛雅购物中心当是有的,那里好像卖什么的都有。
网购?现在网购的话,不知道来不来得及送到,罢了,我还是去一次购物中心吧。
第二天下午正好比较空闲,我翘掉半节课,踏着残余的积雪去了玛雅购物中心。虽然离圣诞还有好一段时间,但是购物中心的门外已经贴上了一些圣诞装饰,我走进去,四处看看,许久没有来这里,这里的格局又一次发生了转变,几个原本在这里的店家不见了,又添了几家新店。
我看看地图指示,在店的西北角,有一家电子产品店。那儿,或许有吧。
我紧忙赶了过去。
算我幸运,这么快就找到了能够卖话筒的店家,我买了好几支手持话筒,外加好几个别在衣服上的随身话筒,到时候需要哪个就用哪个好了,不过这些东西可真不便宜,这回又得找玄晓之报销去了。
提着一袋子话筒走出来,想想既然来了,不如顺便再买些别的东西回去。我摸了摸自己口袋里的钱包,寻思着里面的钱究竟还够买多少东西。正在这时,我看见拐角处一个略显眼熟的人影闪过。
我快走几步,再次看到了那个人——金安蓝!
她回到这座镇上了?
不对,也许她根本就没离开过,只是我不知道而已,毕竟,我其实对她的事情是知之甚少的。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上去打招呼,最终还是决定先看看情况再说。
我看见她走到一家卖衣服的店家,用手背感受着衣服上绒毛的触感,神情宁静。过不一会儿,我看见七夜雄治从某处拐出来,走到她身边,他们小声交谈着。
嗯,他们看上去很好,什么不该发生的事都没有发生。
我默默转身,上楼去超市,并且在自动扶梯上打电话给林书南。
“喂?”
我听见他那边传来有些喧嚷,带着嗡嗡回音的背景音,我听得出来那是医院独有的声音。
“我看见七夜雄治他们了。”我说,“在玛雅购物中心。”
“哦。”
“你不想说点儿什么吗?”
他沉默了几秒,说道:“我不想和你谈论有关他们的事情。”
“是么?”我说,“那你打算何时再见他们?迟早是要见的。”
“我不知道。”他说,“是迟早都要见的,但也许……是很久之后。”
“是么?”
“是啊……我这拖延症,真好不了了。”他说。
“算了,随你吧。”我说,“对了,话筒我已经买好了,你觉得手持的还是非手持的好?还有,还需要点什么吗?”
“手持和非手持的都需要吧……至于别的,好像也没什么需要的。”
“那行,那我自己买菜了,晚上见。”
“哦,对了。”林书南说,“导演说了,我们两个演机器的,戏份少,晚上晚一点去也没关系。”
##第159章 离群就容易出事儿
回去的时候,我刻意绕了远路,从七夜家门口经过,那里的样子和之前并无二致,看起来既不像有人住,却也不像荒废。我想了想,他们是否住在这里,似乎对我的生活没什么大影响。
我回到自己的住处,看看时间,现在还挺早,既然晚上可以晚去,那我不如先在家里做几个小菜。
我到厨房里搜寻着,调味料倒是足够,不如今晚就浓油赤酱一番,也算是犒劳一下自己了。
房东回来的时候,我正把菜端上桌,她看见我,惊喜地说:“你已经好多天没在家吃晚饭了,怎么,今天突然做饭了?”
“学校里最近搞活动,忙得很呢。”我说,“今天吃完饭很快又要出去排练了。啊,对了,我记得您挺喜欢茄子的,我今天烧了茄子。一起吃呗?”
她在我对面坐下,感叹道:“哎呀,你这孩子还真是懂事,你在这儿,给我们这里添了好多热闹呢。”
“哪里,我只是个房客罢了。”我说,“对了,说起来,关于七夜家……您知道些什么吗?我是说,他们已经很久没出现了,所以……”
“这个……”她想了想,说,“几个月前他们曾经提到过,要到远方去一次,我那时还以为是旅游,也没怎么在意,没想到却这么久没回来。”
“是么……”我说,“您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不过,既然公司还在正常运转,就说明他们活得好好地。”房东太太说,“像七夜雄治那样的人,他要是出了什么事,肯定报纸上都得登出来。”
“也是。”我说。
“哎,刚刚你说学校有活动,是什么活动啊?我老太婆很想听听呢。”
“是个短剧大赛。”我说,“虽说是短剧,其实可耗精力了……不过和主演呀,导演之类的人比起来,我好像没资格说这话。”
“年轻真好呀。”老太太感慨道,“我年轻的时候,老想着要当一个演员,结果怎么样努力都演不好,实在是没天赋的……结果改行做推销员了。”
“那还真是遗憾。”
“也不怎么遗憾,虽然一开始不大开心,但是时间久了,发现推销员也有推销员的乐趣,虽然不像演员那么令我喜欢吧,但是只要努力去做了,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能这么想真好。”
“诶,姑娘,你这次演什么?”
我愣了一下:“我……我演台机器。”
老太太笑了:“那也不错嘛。”
“演不来别的。”我说,“全程不露脸的这种才适合我。”
她笑着说:“也好,总是要从最基础的开始的。”
“我也只是嫌日子无聊,所以找点儿乐子罢了。”我说,“我没想过干这行。”
“年轻嘛,总是要多尝试的。”她说。
我抬头看看墙上的钟,已经不早了,于是我迅速吃完了饭,说道:“不好意思,我得走了,碗回来再洗。”
“我来洗吧。”房东太太说,“你好好忙你自己的。”
“谢谢。”我说。
今天,我们史无前例地排练到了午夜。太阳楼的灯关了,只有我们这一块区域还亮着灯,朝两边看去,仿佛就能走进未知领域一般。排练间隙,我和林书南一起坐在墙边,林书南捧着电脑,继续做他的幻灯片。
“完成得怎样了?”我问。
“差不多了。”他说,“兰兰,你帮我看看,这一张是用黑色还是深灰色的感觉更好?”
“黑色的吧。”我说,“带点儿剪影的感觉更好。”
“行,那我就听你的了。”
“我没什么审美情趣,要是坑了你,你可别怪我。”
他迅速地把背景修好,在上面加上几行文字:“这样如何?”
“不错。”
“那么,幻灯片大部分就宣告完工了。”他如释重负地笑了笑,“真是……累人的工作。”
我笑着说道:“都会过去的。”
我将脸转向门口,现在这个点,已经没有人会从那里进来,黑暗中,那里就像漂浮着一片空漠,将手朝那个方向伸出去,似乎能感受到门外传来的丝丝寒意,不过那很可能是我的错觉。
“兰兰,想什么呢?”林书南说。
“没什么。”我说,“我只是觉得,如果没有我们这些人的话,夜晚的太阳楼一定会很寂寞吧。”
“楼是不会那么多愁善感的。”林书南说,“就算是数十年没有人来,它也可以忍受。”
我低下头,突然笑了起来:“那根被你表白过的柱子一定也很寂寞。”
他摇头:“柱子比人耐得住寂寞。”
“再改动一下,就可以向玄晓之交稿了。”林书南说,“但愿她别再让我修改。”他站起身,捧着电脑朝玄晓之走过去。
我也站了起来,总坐着也不行,虽然几乎是全程在原地当背景,但还是要好好排练才行。
排练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一点钟了,大家纷纷揉着眼睛,走出门去,门口的保安大叔睡眼惺忪地看着我们走出去。我正要踏出门,突然说道:“等等?”
“怎么了?”林书南说。
“呃……我的校园卡貌似掉地上了。”
“这……那行,我陪你去找。”
我们在刚刚走过的地方仔细搜寻着,然而,却并没有见到校园卡的踪影,这就奇怪了,地是白的,卡是蓝的,如果掉到地上的话,应该很容易看见才对。我伸手摸了摸口袋,林书南说:“会不会是被人踢到角落里去了?”
我低头一看,说道:“在这儿呢!踢到这个台子下面去了。”我蹲下身,费劲地把那校园卡拿出来,刚站起身,突然眼前一黑。
靠,什么情况,难道我这么虚,这么一蹲一站,就晕过去了?
“喂,林书南,你在吗?”我问。
“我在。”他说。
“什么情况,我怎么看不见了?”
“灯关了。”
“我去,我们还在里面呢。”我说,“算了,快出去吧。”我说着,向门口走去,同时心里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眼睛渐渐地适应了黑暗,我看见那扇门,门关着,它令我很不安。
当我的手触摸到冰冷的门时,预感应验了。
“靠,门锁啦!”
“看来保安大叔是忘了我们了。”林书南说。
“那赶紧看看后门开着没!”我狂奔到后门,然后,确认了一个令人悲伤的事实:“后门也锁上啦!”
我猜他一定带着无奈的表情,但是我看不清。
“现在怎么办?”我说。
林书南朝外面看了看:“一个人都没有,保安已经走了。”
“那,我们是得在这儿待到明天早上?”
“是的。”林书南说,“还好这地方还算是暖和。”
我摇着头,抄起手,在暖和也比不过家里的被窝暖和,而且这可不是暖和不暖和的问题,我可从来没想过要在这个地方过夜。我走到门口,朝外张望着,果然外面一个人也没有。我举起拳头,说道:“这门是玻璃做的,要是用力的话,应该能打碎。”
“别介!”林书南连忙说道,“门是玻璃做的,你的拳头可是肉做的,要是弄伤了怎么办?而且这门毕竟是公物,哪有随随便便砸掉的理。”
我长叹一声,转身在楼内到处查探着,然而看来看去,终究是没有找到任何可以出去的方法——门锁了,一楼没有可以开的窗户,在二楼倒是有窗,可是这地方层高很高,如果从窗户跳下去的话,必须从三四米高的地方跳下,我可实在不想为这种事冒骨折的风险。
最后,我还是颓然回到了一楼,林书南能站在原地,我叹息道:“唉……”
他也跟着叹道:“唉……”
“我看我们还是……还是在这儿过夜吧。”我说,“咝……可是这里哪比得上家里热乎啊?”
林书南握住我的手:“你手怎么这么凉?”
“因为我一犯困,体温就有点撑不住。”我说,“还是别站在这儿了,找个角落坐会儿。”
“嗯。”他轻声说,我们回到之前坐着的那个角落,地上很凉,我们靠得很近,林书南把一只手放在我肩头,说:“真是好运气,这都让我们碰上了。”
“对不起啊。”我说,“要不是我回来找校园卡的话,你也不会被关在这里边。”
“我们之间,用得着说这种话么?”他说。
“也是……”我说。
他搂着我的肩膀,说:“困了就睡一会儿吧。”
“喂,我们孤男寡女的,难道不应该做点什么?”
“……”他扭过头来:“你想让我做什么?”
“你去抱着柱子再跟那柱子表个白去。”我说,“我还想再听一遍。”
“……”
“喂,你干嘛不说话?”
“拒绝。”他说,“那种事情一辈子做一次就够了。”
“失望……”我说。
“你还是闭上眼睛眯一会儿吧。”林书南说道,“明天还要上课呢。”
“没事,上课再睡呗。”我说,“难得经历一次这种事情,哪里睡得着。”
“不睡觉,那你想干什么?”
“讲故事吧。”我说。
##第160章 夜深人静,孤男寡女
“讲什么?”他说。
“嗯,在这种特别的情形下,自然应该说一些特别的话,比如……安徒生童话?”
“我几乎很少看那一类的东西。”他说,“而且,你不觉得这气氛太违和了吗?”
“也对。”我说,“这种黑夜里,是不是应该讲鬼故事?”
“你……找虐吗?”
“怎么,你怕?”
“不,只是不喜欢做这种事情。”
“那,怎么办呢?”我说,“我不想保持沉默……要不,我们来讲讲满清十大酷刑吧。”
“……你一定有心理问题。”
“不,我觉得那很有趣。”我说,“人的本性里都会有暴戾的成分,只要不真正做出暴戾的事情来,就不算违规。”
“嘿。”他说,“那你打算怎么谈?”
“光是谈已经存在的酷刑好像也没什么意思。”我说,“我们来自己设计一些严刑峻法吧。”
“……变……态。”
“嗯……我想想。”我说,摸着下巴,“攻心为上,主要是要让人从心里感到巨大的绝望,那么,有了!可以把一个母亲绑起来,然后当着她的面杀掉她的孩子。再然后么,把她松绑,将她和孩子的尸体关在一起,一段时间不给她吃的之后,她就该饿到吃自己的孩子了。”
“你这人真是太可怕了。”
“如果她不吃的话,就把孩子的肠子拉出来,缠在她的脖子上,勒死……”
“我靠,闭嘴!”
我在黑暗中耸耸肩:“不好意思哈,在这黑暗中,我就很容易想到黑暗的故事。”
“呐,兰兰。”林书南说,“还是我来说吧。”
“嗯,你说什么?”
“我小时候,虽然没看过什么童话,但是我外婆给我讲过几个故事。”他说,“蛇的故事。”
“蛇?”
“嗯。”他说,“我从来不怎么怕动物,甚至跟他们比跟人还亲近,大概就是因为这些故事。”
“哦?那我倒想听听。”
“嗯,故事挺简单,说的是从前有一个人,救下了一条蛇,然后就把那条蛇养在了家里,再然后嘛,那条蛇长大了,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养不下了,所以那个人就把蛇放走了。”
“你还真是缺乏讲故事的才能。”我说。
“是啊,很无聊吧?”
“继续。”我说。
林书南说:“后来有一天,这条蛇回来了,带回来一条小蛇。”
“然后呢?”
“然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全剧终。”
“……”
“怎么样,是不是很无聊?”
“听别人讲故事是靠耳朵和心灵,听你讲故事是靠脑补。”我说。
“我都说了我没有这方面的才华。”
“你喜欢这个故事?”我问。
“相当喜欢。”他说,“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也幻想着能遇到那样的一个蛇朋友。”
“是啊,如果真有那样温馨的故事,我也希望它发生在我身上。”我说,“还有么?”
“还有一个故事,也是关于蛇的,不过这个有点黑暗,我不想讲。”
“怎么?蛇吃人了?”
“不,是人出于私心,把一条善良的蛇给害死了。”
“你的故事挺反人类的嘛。”我说。
“是啊,大概就是因为外婆的这些故事,才让我变得如此离群的。”
“推卸责任。”我说。
“是啊,推卸责任。”林书南说,“喂,你说,这地方大晚上的会不会有蛇?”
“蛇应该不会进这楼里来吧?”我说。
“就算没有蛇,别的动物怕也是有的。”林书南说,“比如小强啊,蜘蛛啊……”
“哇靠!”
“怎么了?别告诉我你这就被吓着了。”
“不……我是说,刚刚有什么东西从我手上爬过去了。”
“我去!”林书南立即站起身,“是什么,在哪?”
“我不知道啊。”我说,“好像还挺大只,爬得很快。”
林书南拿出手机,打开电筒往地上一照,然后说道:“天!是蜘蛛!好大只!”
“哦,天啊,想不到这个季节还有虫子出没。”我说,回过头一看,果然是只蜘蛛,还是只超大的,比我的手掌还要大,腿细长细长的,顿时我就心里发毛了。
“草草草草草……”我赶紧躲到林书南身后,“我平生最不想接触的动物就是蜘蛛了,比老虎狮子还可怕!”
林书南抿着嘴看着地上的蜘蛛:“要不要踩死它?据说杀死蜘蛛会破财的。”
“人家毕竟是益虫,不过长得丑了点儿。”我说,“就这么弄死也有点……我日!它跑了!我看我俩还是到二楼去吧,那儿冷,小动物不会过去。”
林书南有些好笑地侧头看了看我:“兰兰,没想到你连街头混混都不怕,看到只蜘蛛就这么怂!”
“怎么了这?难道你非要我当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汉么?”
“那倒没有,我觉得你害怕的样子也挺可爱的。”他说,“走吧,既然你要去二楼,我们就去二楼。”
上了二楼,我们才发现,之前遮蔽天空的乌云,现在已然散去,从这里可以看到闪烁的繁星,和一轮弯弯的新月,月亮在建筑之后,时隐时现。
“挺漂亮的。”我说,“不过真的有点冷。”
林书南将我环抱住,说:“这样,还冷么?”
我笑着抬起头,看窗外的景色,我说:“现在几点了?”
“也许……不久就要日出了。”
“那么,我们就在这儿等着天亮吧。”
这里终究不是山巅,也不是海边,太阳升起的情形,其实并无多少动人之处,只是天边的红霞将校园里的一幢幢染出金红色的时候,这一场景仍然是美得让人惊叹。
太阳从房屋的背后升起来,令人睁不开眼睛,林书南把我转过来,我们背对着阳光,林书南说:“现在应该快开门了。”
“遭!”我说,“我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在这被关了一晚上,这太丢脸了。”
“那行,我们……到厕所里躲一会儿。”
我们下了楼,各自去厕所躲着,我听见外面的声音,渐渐地开始有人进来,我听见学生们说话的声音,打哈欠的声音,他们抱怨着学校的早餐多么难吃,谈论着新出的美剧,讨论着即将到来的课程和考试。我感觉自己从一个奇妙的星球又渐渐地回到了地球上。
十五分钟后,我走出来,林书南也正好走出来,我们像只是碰巧遇见一样,互相寒暄几句,然后一起朝教学楼走去。
这天上午的课上,我睡了个爽。
忙碌的日子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短剧大赛决赛的那一天,我看着同学们一个个满脸紧张的样子,自己却是毫不紧张,毕竟我只是一台机器而已,从始至终,在观众面前连脸都不用露一下。
短剧开始的时候,我躲在道具里头,透过上面的孔洞,感受到外面光线的变化,听着各位主角配角们在那儿深情地表演着。林书南在我对面,我看到他透过那大喇叭盯着我看,那种感觉颇为喜感。
过了很久,很久……
机关枪的音效响起,喇叭倒下,机器被砸坏,旁白的念白,全剧终……
我总觉得有些不对。
虽然我不懂表演,排练了那么久,也能听出些东西来。是了,他们今天的状态不怎么样,虽然没有出大纰漏,但是究竟少了些感染力。看来,这地方的环境和太阳楼不同,再加上台下的观众和评委的视线,终究是有所影响。
但是,下台的时候,大家的脸上都带着松快的角色,不管怎么样,这么多天的辛苦算是告一段落了,人力能做的事情都做了,现在等待的就是比赛结果了。
我们得了二等奖。
虽然不是想要的冠军,但是听着周围的掌声,我们仍然意识到,这是一个荣誉,我们努力了,并且多少有所回报。在一片掌声中,玄晓之平静地说:“今天待会儿去哪里吃庆功宴?”
“还想吃烧烤。”有人说。
“行。”玄晓之说,“不过这次得节约着点儿。”
我打开手机,看看那个群众支持奖的投票情况。很遗憾,我们剧组虽然得票不少,但是,传媒学院的队伍获票更多。真不愧是搞传媒的。
“其实,如果玄晓之借鹿鸣诗社去宣传这个短剧,肯定能收获更多支持的。”我说。
“但是如果我们把剧演砸了,鹿鸣诗社的名誉也会受到影响。”林书南说,“而且我觉得,她或许就是借着这个由头从诗社的事情中脱身出来,换换心情。”
“大概吧。”我说,“其实我们不也是?因为生活太平淡了。”
“咦,那今晚过后,岂不是又复归平淡了?”
“得找点事儿做吧。”我说,“不过,数理方法快要考试了。”
“等等,先别聊天了,附加的歌舞表演开始了,看完这个就该散场了。”
比赛彻底散场之后,我们剧组的人在台上拍照,随后到小剧场一楼集合,手机响了,我看到是房东太太打来的。
“喂?”
“诶,我跟你说,七夜家的人回来了!”房东太太说。
我并不惊讶,我只是说道:“那……然后呢?”
“所以啊,我今天晚上就去他们家拜访一下,你去不去呢?”
“呃,我?……我还是算了吧。”我说,虽然是认识,但我和他们并不是很熟,我也没有要深交的念头。
##第161章 被关
放下电话,林书南问我:“怎么,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是房东打来的。”我说,“七夜家真的回来了。”
“然后呢?”
“然后也没有然后了。”我说,“好像对我没啥影响,至于对你有没有影响……”
“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林书南说,“喂,大部队已经走了,我们……”
“等等,书南。”
“嗯?”
“我其实今晚不太想去。”
“咦?”
“虽然美名是叫庆功宴,但是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心有不甘吧?”我说,“到头来,我们终究是没有达成目标,所以啊,庆功宴什么的,还是给玄晓之省省钱吧。”
“……”
“其实啊,我是担心有人喝醉了会说胡话。”我说,“不要原本已经差不多看开了,酒劲一上来,又开始……”
“兰兰。”林书南说,“或许……其实是你自己心有不甘吧。”
“也许吧。”我说,“而且,其实我困得要命。”
“成。”他说,“既然你不去那庆功宴,那么我也不去了。是各回各家,还是我送你回去?”
“你不想去七夜家看看?”
他摇头:“一点儿也不想。”
“那我一个人回去吧。”我说,“回见……等等,你拷了咱的数理方法课的课件没有?回去记得发给我啊!”
他嘿嘿一笑:“上课不好好听,要考试了才想起来复习了?行,我回头就拷给你。”
我骑上我的电瓶车,一路飞驰回去,今天的天气也很冷,冻得人脸颊生疼。
经过七夜家的时候,我屋内看了一眼,屋里亮着灯,因为窗帘拉着,我看不出里面具体的情形。不过,显然,他们的回归对我并无多大影响——除了房东不在家的时间可能变多一些之外。
我回到自己家,从冰箱里翻出几个布丁吃了,然后回房间,睡觉。
生活又回归到平平淡淡,因考试的临近,我仍然没能得到充足的放松时间。等放假的时候,我非得好好休息一下才行。我怀着这样的想法,熬过了考试,然后发现还有一大堆作业等着我。
人生啊……
我想旅行。
以前父亲带我来加拿大的时候,是跟着旅行团走。那个时候是夏天,但并不热,甚至有些地方,山上还残留着积雪。我们匆匆走过几个城市,匆匆地离开,我记得的不是这里的景色,而只是这里的食物,和几个导游讲的故事。
“我想去一次惠斯勒。”在某一个课堂上,我对林书南说。
“是么?”他说。
“你去过吗?”我说。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曾经路过那里,但那或许不算去过。”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道:“那个地方,离袁芊骊的故乡很近,所以我们上次去的时候,曾经从那里经过。”
“原来如此。”我说。
“那时候是晚上,好像在下雪。”他说,“惠斯勒是滑雪胜地,但我那时候完全没想到滑雪相关的事。”
“你会滑雪?”
“不会。”他说,“小时候倒是很想学来着,但是后来长大了,就把这个愿望给忘了。”他用手撑住下巴,说道:“加拿大的任何一个地方,景色都比这里好得太多。但是,兰兰,这里对我是有特殊意义的。这里是北美,却同时是亚洲人聚居区,在这里国界的划分仿佛没有这么明显。我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在这里定居了下来。”
“我知道,只要芊骊还活着,你就不会离开。”
“不……只要我还没有和过去彻底分裂,那我就不会离开。”林书南说,“我知道这很蠢,但我……我不知道要怎样离开。”
我按住他放在桌面上的手,他的手有一些微凉。我说:“不离开也没什么关系吧?这儿什么都有。不过,我还是想出去散散心,就算只是在这小镇附近也好。”
林书南想了想,说:“兰兰,那么,不如……我们到山上去看看。”
我记得我们上一回到山间游玩的时候,那景色,美得动人心魄,但是,也许是我们在那儿待的时间太短,那时的场景,在记忆中竟有些模糊。现在已是下雪的季节,想来山间的雪景,该别有一番风味。
“等周末吧。”我说,随即露出一丝苦笑,“虽然常常想出去散散心,可又经常觉得事情太多顾不过来,也真是……”
“其实哪儿有那么多事啊。”林书南说,“车到山前必有路的。”
“是啊。”我说,“前几天的课上,老师跟我们讲到毕业后出路的问题,我就觉得很烦心。你说,我们这样的毕业生,毕业后去哪儿呢?好歹是个大学生,可又感觉这大学,比没上过也高不了多少。”
“想这个干嘛?”林书南说,“你又不求成为多厉害的人,像你这么厉害,挣口饭吃还不至于有问题。”
“也是。”我说。
“有这样的担忧,看来你是要散散心。”林书南说,“这个周六,我去你家门口等你。”
“成。”我说。
周六早上,果然林书南早早地就等在了门外,我刚起床,还没吃早饭,打开门一看,就看见他站在门边。
“怎么这么早?”我说,“快进来吧,外头冷。早饭吃了没有?”
“稍微吃了些。”他说。
“稍微?”我说,“那行,我再给你烤点面包,你进来吧。”
“你一个人在家?”
“房东还没起床。”
“那行,我进来了。”他说。
一阵呜呜的声音响起,是风声,路边的树木,被这风声吹得哗哗作响。我说:“今天风这么大,是不是不适合进山啊?”
“确实。”林书南说,“所以我打算带你去另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贸易大楼!”
贸易大楼,是近几年新建起的高楼,当属于全镇最高的楼。本来,建造者是打着推动贸易的同时促进旅游的算盘,但是,斯佩德镇贸易不发达,看起来,镇内和镇外的人也都不认为这地方有什么可看性,于是那地方变得门可罗雀——毕竟,有大城市可看,又怎么会有人青睐一座小镇上一座说高又称不上有多高的楼呢?
“怎么想起来去那儿?”
“好歹算是个这地方的地标。”林书南说,“如果我们将来总有一天要离开这里,好歹应该留下些纪念。”
我点点头,把烤好的面包端给他。说:“你这么说,是打算离开的意思?”
“总不能一辈子待在这里。”
“是啊。”我说,“但什么时候离开还是个未知数,我希望到时候别在这里待到讨厌这个地方为好……你喝不喝牛奶?我去拿。”
“不用了。”他说。
“别客气。”我说,“房东送我的。”
“真心用不着,其实我更喜欢的早餐饮品是豆浆来着。”
“豆浆我这儿倒没有……也罢,赶紧吃完,赶紧出发,街上说不定能碰到卖豆浆的。”
然而,出了门,才意识到今天是周末,早餐店大多不开门,林书南也不再提起豆浆的事,径直领我去了公交车站。看起来,他已经事先做好了充足准备,对于怎么去那儿显得熟门熟路。
半个小时后,我们到了。
下了车,就能看到立在眼前的建筑。说是高楼,它其实和我曾经见过的那些高楼比起来根本算不得什么,但是,在这座镇上,它确实是最高的。
“坐电梯到顶上,可以看见小镇的全貌。”林书南说。
我们走进去,门口的工作人员漫不经心地看了我们一眼。林书南说:“这地方原本预计是要收费的,不过因为来的人实在太少,后来就成了免费开放的地方。不过即便如此,这地方还是门可罗雀。”
我点点头,眼前出现的是电梯,有两架。林书南走过去,按了向上键。
“这电梯可以直达顶层。”他说。
电梯很快来了,我们走进去,电梯里面的空间很大,壁上贴着有些陈旧的广告,楼层按键上有不知是谁留下的划痕,林书南按了最上面的楼层——32层。
电梯开始上升了。
我们都没说话,我想起自己在中国曾经住过的小区,那里的最高楼层似乎是28层,我曾经跑到最高层去,趴在窗口望着窗外,也曾经有人和我一样跑到最高层去,然后从窗户跳了出去。说起来,以前似乎听到过传闻,这栋楼也有人从顶楼跳出去过,不过我当时并未注意那种传闻。
电梯里的灯闪烁了一下,我微微眯起眼睛,灯光的闪动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从1层到32层,要花多久?
正在我估算着时间的时候,只听“哐”一声巨响,我感觉周身一阵震动,赶紧伸手扶住墙,另一只手去拉林书南,在我碰触到他之前,电梯的震动已经停了下来。
“怎么了?”我说,“火灾?地震?”
“八成是电梯坏了。”林书南说。
“草,我们这运气可真好。”我说,伸出手想去按电梯按键。等等,怎么按?现在电梯应该停在数百米高的地方,如果误操作了,砸下去可就不得了。
我看了一会儿,总不能什么都不做,我将手伸向那个紧急呼叫钮。
什么都没发生。
##第162章 电梯困境
我又按了一次。
还是什么都没发生。
再按一次。
仍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看来这东西坏了,已经成了摆设。”林书南说,“不过也有可能一开始就是摆设。”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林书南拿出手机,看了看:“没信号。”
“我的也是。”
“Fuck!”
“看来,只能在这儿等人发现了。可是这地方……到底多久才会来人?”
“一天总有那么一两个的。也罢,总会有办法的。”我说,“绑架没绑架死我,车祸没把你撞死,我就不信一架电梯能让我们死在这儿了!”
“可是生命有时候很脆弱。”林书南说,“如果十天半个月的没有人来,我们可就跪了。”
“不可能。”我说,“我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死过呢!”
“……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行了,不瞎扯了。”我说,开始环顾四周,“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故障,不过灯没坏真是万幸,那个顶上……看起来顶上是可以通风的,我想想……如果有通风口,那应该可以从上面爬出去,我跳一个试试……”
“别!别!千万别!”林书南连忙说,“你可省着点儿吧!一跳把电梯跳下去了可咋整?”
“可是那可能是我们自救的唯一出路了。”我说,“要不这样吧,我踩在你肩上?”
“额……”林书南犹豫了一下,“好吧,这……那行,你小心点儿。”
他蹲下身,我小心地踩上他的肩膀,他回手扶住我的腿。
“好了,现在慢慢站起来。”我说,“喂……手上力道小点儿!好痒!”
“忍耐一下!”林书南慌张地喊道,“我已经很努力了!”
我咬咬唇,抬起头,这电梯的顶端,果然有缝隙与外界相通,但是,这缝隙显然不是人能够爬出去的大小。我伸手过去摸了摸,摸了一手的灰。
“怎样?”林书南问。
“你还能撑吗?”我说,“稍微往左边走一点儿。”
他艰难地走了几步,我再次伸手去触摸,但是,这缝隙中除了灰,还有蜘蛛网,而我实在是不想触碰蜘蛛网这个东西。我眯起眼睛,观察好一会儿,得到结论——这不是我们靠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问题。
“如何?”林书南再次问道。
“我们确实被困住了。”我说,“好了,放我下来吧。”
林书南蹲下身,我回到地面——是电梯内的地面——上,回头一看,顿时吃了一惊,林书南的头发到额前,居然躺着一张大大的、沾满了灰尘的蜘蛛网。
“我……去……”我说着,赶紧低头查看,果然看到自己的脚边上趴着一只硕大的蜘蛛,而且它正视图爬到我的脚面上来!我猛然一收脚,瞬间忘记了可能造成的危险,一脚踩了上去,还碾了碾,然后才小心翼翼地抬起脚,蜘蛛已经变成爆浆的了。
林书南一脸纠结地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来,但是却不知从何下手,过了一会儿,他满脸纠结地说:“兰兰,有镜子不?”
“我觉得吧,你把纸往自己脸上一拍就完事儿了。”我说,“蜘蛛网这东西,粘脸上就看不出来了。”
“靠。”他说,把手向我一伸,“那你来帮我拍,我自己实在没这个魄力。”
我接过纸,可是马上意识到我自己也没有这个魄力,我根本无法把我的手伸到离蜘蛛网两厘米以内的地方,我犹豫许久,终于还是把纸巾还给他:“妈的,你就当这是一副有个性的面纱好了,反正上面也没有蜘蛛。”
林书南垮着脸,说:“纸送你了,我还有。”他抬起头,望着电梯顶部,说道:“我本觉得如果没有人来,我可以在这里活五天,现在可能只能活一天了。顶这么个东西会减寿的,绝对会的。”
我深表同情,但无能为力,我可以为他抛弃生命,但我绝对不想碰那个蜘蛛网,我甚至都不想看它一眼。
“喂,你说这里面有没有监控?”过了一会儿,林书南说,“角落里那个是不是?”
“虽然有点像,但是跟一般的探头又有点不一样。”我说,“而且,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如果真的有人在认真看监控的话,我们早就应该获救了。”
“对啊。”林书南说,“那看来,我们真的是毫无办法了。”
我坐了一会儿,又站起身,将耳朵贴在电梯的壁上,耳边传来一阵空茫的声音,很难说那是怎样的声音,但可以确定的是,那绝对不是人声,或许是空气的回声吧。
“怎么样,听到什么了没?”林书南问。
“我可以说脏话吗?”
“……妈的。”
“既然你说了,我就不说了。”
我又一次按了一下那紧急呼叫键,但是,正如刚才一样,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颓然地坐回地上,说:“我们是彻底被困住了。”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各自左顾右盼着,我的心砰砰直跳,不是出于紧张或恐惧,而是出于愤怒,我不甘心就这样无能为力,然而事实就是我无能为力。因此,我每隔几分钟就站起来,绕着电梯走一圈,试图发现什么线索,但是结果只是我更加无能为力,并且更加愤怒。如果不是林书南在边上,我一定会把我这辈子知道的脏话都找出来骂一遍。
“别走了,兰兰。”林书南无奈地说,“这样只会浪费体力。”
“可是这种情况,我实在是坐不住。”我说,“这和被关在太阳楼是两回事,现在我们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人来。”
林书南叹了口气,我靠在电梯边上,说道:“得有点什么来分散一下注意力,否则,如果一直像现在这样,我会疯的。”
林书南沉默着,过了一会儿,他说:“手机是救命的东西,虽然现在没有信号,但是万一停电了,就只能用手机照明。”
“我知道,这儿不能玩手机,我是让你想想有没有别的办法。”我说,我发觉自己变得语气不善起来。
“要不……你玩蜘蛛网吧?”
“滚,哪远滚哪!”
“那我就是真没办法了。”林书南一脸无辜地说。
“你就不能讲个故事什么的吗?”
然而,我知道他讲故事的能力十分匮乏,并且我也是。而且在这种地方,讲故事也太浪费口水。
好像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坐着不动了。
我在林书南对面的角落里坐下,抬起头,看电梯顶部的灯,以前我从来没注意过电梯里的灯,现在抬头去看,它看上去朦朦胧胧,发着白色冰冷的光,亮得如此冷漠。
我低下头,看着地面,但是那只爆浆蜘蛛让我迅速把眼神挪开了。
现在我只能看着林书南,因他顶着一脑袋蜘蛛网,所以我只能盯着他的胸前。他穿着冬衣,所以难以看出身材,我百无聊赖地开始数他衣服上的纹路。
一根,两根,三根……
这么数着,我竟渐渐平静下来。
“五、六……”
“十一……十二……”
竟然有倦意袭上来。
我原没打算在这种地方睡觉,也不认为自己能睡得着,但是,说来奇怪,我看着林书南的胸膛,突然有一种无甚可恼的感觉,于是我就这么睡过去了。
朦朦胧胧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见林书南跪在我的面前,静静地看着我,像寺庙里的信徒,在磕头的间隙中,抬头看一眼他们的神。我猛然直起身,林书南迅速站起来。
“醒了?”他说。
“你在干什么?”
“没什么。”他说。
我也不想再深究下去,我说:“现在几点了。”
他伸出手,给我看他的手表,我吃了一惊,已经过去了比我想的要多得多的时间,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们就不得不在这电梯里度过一个夜晚了。我腾地一下站起来,说道:“再来一次,你把我举起来,我今天就是把这电梯的顶给敲掉,也非得出去不可。”
“兰兰,别激动!”林书南连忙说道,他的脑袋一动,头上的蜘蛛网也跟着一动一动地,看得我直想吐。
“别这样。”林书南说,“那样可能只会更加危险,我们还是等着吧,如果到十点钟还没有人来,那就按你说的办。”
我咬着牙,捏住了拳头,被关在这里的感觉真的非常、非常不爽。我回头瞪了一眼林书南,他无奈地摇摇头。
我一步跨过地上的蜘蛛,朝林书南走去,我说道:“抱住我。”
“啥。”
“抱着我。”我说,“我现在心情很不爽,都是你带我来了这个鬼地方,知道不?如果你现在不好好哄我,我就发飙给你看。”
我其实很清楚,林书南和我一样无辜,并且和我一样陷于困境,但是这些话脱口而出,我发现自己的情绪开始不受自己控制,也许,这只是我长期生活过于平淡引发的。
林书南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径直走过来抱住我。他身上带着某种温暖的感觉,接触到他的那一刻,我都忘了他头上还有一张我最讨厌的蜘蛛网。
“兰兰。”他说,“我就喜欢你这样。”
##第163章 漆黑的楼道
“什么?”我一头雾水。
“兰兰,你一直以来表现得都太冷静了。”他说,“你知道么,我有时候,根本都不知道自己能为你做什么。所以现在,你主动寻求我的时候,我觉得……好极了。”
“你们男人的想法,真是奇怪。”
“我想我现在明白,为什么有些男人就是喜欢女人的‘作’样。”他说,“虽然我不喜欢爱撒娇的类型,但是有时候啊,这么无理取闹一下也不错。”
“……你说我无理取闹?!”
“卧槽,不是!”林书南连忙投降,“嗯,我只是说,你这样挺可爱的,真的!”
我笑了,退后几步:“既然这样,我以后多多地无理取闹。”
“……”
“好了,不说笑了。”我说,“我现在心情好多了,我们还是得想想我们现在的处境。”
林书南摇摇头:“你就不能安静下来等待?”
“被关毕竟不是被绑架。”我说,“这种地方,未必等得到有人来,也不可能等得到绑匪的破绽,是吧?”
林书南叹了口气,说道:“可是,我觉得你很可能会再次失望的。”
“是啊,我总是这么喜欢找虐。”我说,“可是,如果什么都不做,我也一样会……?!”
只听“咣”地一声响,我大吃一惊,连忙扶住电梯的边壁,同时,我感觉到电梯开始缓缓的上升了。
“什么情况?”
“莫非是上天感受到了我们的诚意?”林书南说。
我和他不可思议地对视着,然后,电梯开始减速,这一次,是像一架正常的电梯一样,减速,停下。
我们都盯住了电梯的门,现在,只看门开不开了。
门缓缓地打开了。
外面的光线射进来,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我一把拉住林书南,像担心门突然关上那样,把他迅速拉出去。电梯门在身后关上了。
我们都松了一口气。
虽然不知道电梯为什么突然恢复了,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可真是万幸。
这一层是建筑物的顶层,很窄,装帧大气,却因为没有人来而显得空旷,我们走进去,脚步在高档瓷砖上敲出声音。
我们走到窗户边上,透过窗,果然可以看到镇子的全貌,此时已经是下午时分,再加上天气不佳,现在天空显得十分阴暗,有一些人家已经打开了灯,在暗中星星点点地亮着。
“好看吗?”林书南说。
我侧头瞥他一眼:“你紧着先去把头上的蜘蛛网给弄掉!那边不是有卫生间?”
林书南离开的时间里,我继续俯视着小镇,在这时间里,不断有新的灯亮起,小镇中的点点灯火,正在开始连成一片。有时,我能看到一整排灯几乎同时地亮起,那是马路上的路灯。
林书南走过来的时候,我说:“天快黑了。”
“是啊。”他说。
“我坐飞机的时候,常常是晚上。”我说,“所以我常常能看到这种星星点点的灯火。看到这种场景,会让我想到离别。”
林书南握住我的手,说:“离别是为了新的相遇。”
他的手略有些潮湿,是洗手时沾上的水。
我们站在窗前,静静地看天色继续变暗,越来越多的灯光亮起,最亮的那一片区域,我看不出来是哪儿,而远方最暗的地方,我想起来了,那是“坟场区”。
“是时候离开了。”我说,“我们得走楼梯下去。”
楼梯间在角落里,散发着一股灰尘的气息,角落里有蜘蛛趴着,林书南走在前面,我跟在他身后。
“你说,这么多层楼,得爬多少楼梯?”我说。
“不知道。”林书南说,“不过这楼的高度肯定没有山高,我们爬过不少山了,还怕这儿不成?”
“希望楼梯间的灯都好好地。”我说。
然而,刚说完这话,我们拐过拐角,就愣住了——下方赫然是黑暗。林书南敲了一下我的脑袋:“你还真是乌鸦嘴。”
“这前面有多少长度是黑的?”我说。
“不知道,但是看前面的暗度,应该很长。”林书南说,“别跟在后面了,我们并排走,也好有个照应。”
“希望不是互相拖累。”我小声嘀咕。
于是我站在了他的左边,他牵住我的手,我们小心翼翼地一级一级跨下,从光明中走向黑暗。光线越来越少,终于前面几乎成了一片漆黑,我想回头看看,但是最终没敢回头。
“怕吗?”林书南问我。
“你别把手握得那么紧。”我说,“不然,只要我们步调有一点不一致,就会出问题。”
现在,每一步踏出去,都带着试探的心情,黑暗中,视觉不再管用,嗅觉只闻得到微微的霉味儿,听觉只听得见鞋子敲击地面的声音,唯有脚底的触感,指引着我们前行的路。
小心,谨慎……
我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前面这样的路还有多久,在楼层与楼层的间隔中,我停住脚步,说:“休息一下吧。”
“累了?”
“不是。”我说,“只是走路的时候大家都不说话,太安静了。”
“兰兰。”林书南说,“唱个歌吧。”
“在这地方?!”
“嗯,在这地方唱歌,不是很有意思的体验吗?”
“也是。”我说,“那么,唱什么呢?青藏高原?”
“太高了。”林书南说,“我们现在需要的是脚踏实地的感觉。”
“好,那就两只老虎吧,跑得快嘛!”我说。
“什么鬼!”
“好了,这种时候,就别挑了!”我说,“我们每走三层,就停下来唱一首歌,这样,即便在黑暗中也不会觉得寂寞了。”
我们为了壮壮胆,先从《好汉歌》开始,到《葫芦娃》,再到正常一点的《男人女人》,《分手快乐》……我想,这时候如果碰巧有人也在楼道里,那么他一定会被我们的歌声惊得做一晚上噩梦的,不过,还好,这里没有人。歌声回荡在楼道里,与阵阵回音混合在一起,变成了一种绝对谈不上好听,但是足够给这里增添人气的声音。我觉得我们简直像两个傻逼,但是这种感觉竟然还不错。
当我想着第五首歌应该唱什么的时候,一丝光亮出现了。我惊喜地说道:“是光!”
林书南点了点头,我正要加快脚步走过去,林书南却停住了脚,说道:“兰兰。”
“什么?”
“我想和你上床。”
我差点一头栽倒下去。
“我知道我有这个魅力。”我说,“不过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直白?”
他红着脸说:“因为这里没有别人,又黑,我才敢这么说的。”
“说,你这么想多久了?”
“好几个月。”他说,“我怕待会儿就没有勇气说出口了,所以……”
“你总会有机会的。”我继续迈步朝前走去,说。
我们加快脚步,朝下走去,我看见楼道里的楼层号码,十五楼,我的腿隐隐有些发酸,但是我不想在这里停留,万一这里的灯也暗了,那会非常糟糕。这回,换我走在了前面,林书南走在我身后,我听见自己和他的脚步声,在黑暗的楼道中如永远不会散去一般回荡着。
终于下到楼底的时候,我双腿酸痛,大楼底层的灯冷冷地亮着,门外是一片黑暗,奇迹一般地黑。
林书南从身后跟上来,我们走进了那黑暗。
门口的保安已经满脸倦意,我原以为,我们的出现会让他感到一丝惊讶,但是他没有。他只是麻木地动了动视线而已。
出来之后,仿佛是在另一个世界。
有出租车开过,林书南二话不说拦了一辆,上车后他才问我:“去哪儿?”
“先送你回家。”我说,“我现在总觉得你脑袋上有股蜘蛛味儿。”
林书南斜了我一眼,对司机报出了他家所在的那条路。
到达的时候,他问我:“你要不要到我家坐一会儿?”
“不必了。”我说,“你回去给我好好洗头,务必明天看见我的时候隔三米就能闻到洗发水的味道。
“喂!那如果你明天鼻子塞了怎么办?”
“那你就不要出现了!”我说。
林书南无奈地走下车,司机师傅回过头,戏谑地看了我一眼:“小姑娘去哪里啊?”
我报了自己家的地址,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说道:“怎么,那是你男朋友啊?”
“算是吧。”
“你们好像有点不愉快?”
“并没有。”我说,“只是喜欢斗斗嘴而已。”
“怎么,他太长时间不洗头,惹你生气了?”
“不,只是……蜘蛛网掉到他头上了。”
“哈哈哈哈!蜘蛛网掉头上,原来还真有这事儿啊!”司机说,“那可真是好运气。”
司机一边说着,一边时不时回头看看我,我连忙对他说道:“好好开你的车!”
“呵!”他减速,“这还用你说?别担心,我啊,开车那么多年了,从来没出过事。”
车在红灯前停下,我掏出手机,看到来自林书南的消息,他说:“今天没尽兴吧?明天去哪儿玩?”
我望着车窗外头,一时想不出有什么可去的地点,但我并不想待在家里的。
##第164章 游船
第二天一早,我按响了林书南家的门铃,他来开门,我满意地看见他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
“你怎么在这?”他说,“太早了。”
“昨天是你等我,今天换我等你喽。”我说着,毫不客气地踏进他家的门。
“早饭吃了没?”他问我。
“没有。”
“我煮了粥。”他说,“还有葱油饼,油墩子,白米糕……”
“你一个人住,弄这么丰盛的早餐?”
“其实一个人住不做早餐也没关系,但我是在训练自己做出精致的早餐的能力。”他说,“毕竟不能一直一个人住。”
“那,我就来帮你试吃一下吧。”我说,“你觉得哪个最好?”
“白米糕还没出锅,你先尝尝葱油饼和油墩子。”林书南说,“来,这边坐。对了,我前段时间刚买了两套餐具,你要是喜欢的话,就拿一套回去。”
他把餐盘端到我面前,看来,真的是为锻炼而做,看得出来做得十分用心,虽然用“精致”来形容葱油饼有些奇怪,但是,看上去真的很精致。
“有点不伦不类的吧?”林书南说,“我这些天一直在试着把中国传统美食和西方式的风格结合起来,但是好像挺失败的。”
“挺好。”我说,“我喜欢文化相互融合的感觉,比相互取代要好得多。不过你这并不是西方式的风格,而是一种中国的小市井式的精致,用我爹的话说,就是……弄堂里的小资情调!”
“我倒是没这么想过。”他说,“只是在这种地方,中餐也不是中餐的气氛,但我又不想放弃中餐,仅此而已。”
“哈哈,其实刚刚我的评价也只是随便掰的,我也不懂什么小资情调。”我说,“反正,对这食物的评价,最中肯的就是‘好吃’两个字。”
林书南把白米糕拿出来,在我对面坐下,说道:“对了,今天想去哪里?昨天好像还没把这个定下来吧?”
“是哦……”我说,“对了,之前在学校论坛里看见过,阳明河上开始有游船通航了,怎么样,去不去?”
“只要你乐意,我就乐意!”林书南说,“不过,你还挺有胆量的。”
“坐个船要什么胆量?”
“别忘了我们可是走到哪里都会遇上事情的体质。”林书南说,“要是去坐船的话,指不定会翻船啦什么的。”
“我查过老黄历了,今天没有不宜出门。”
“我开个玩笑的。”林书南说,“游船码头在哪儿?我之前都没听说过有。”
“就在我们学校北面。”我说,“从那里出发,一直顺流而下,到镇子西北角,然后我们可以在那儿玩一玩,坐公车回来。”
“在学校北面?”林书南惊讶地说,“那你去之前先来了我家,岂不是绕了许多路?”
“跟你有关的事,我还是挺勤快的。”我说。
“嗯?那等会去帮我把碗洗了。”
“滚!”
吃完饭,我坐在沙发上看报,林书南去洗碗。今天也没有什么大新闻,最大的新闻,好像不过是一场车祸。
“这几天的新闻都乏善可陈。”林书南从厨房走出来,“走吧,我们得自己找乐子。”
游船码头离学校不过一条街的距离,很新,新到甚至给人一种“油漆未干”的感觉。现在时间还早,十几艘船孤零零地在河面上一字排开,其中一艘船上,坐着一些正在等待开船的人。
如果说这条河上的游船比起其他地方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票价很便宜。我们上了船,船随着水波微微摇晃的感觉令我十分愉悦。
“我喜欢这种感觉。”我说,“高中时候的梦想,就是在湖边有一座房子,有一艘自己的船,然后我就可以坐船到湖中央,在那里享受自然。”
“哦?这是你高中时的梦想?那后来呢?”
“后来老爹买了房子,再后来他把房子给亏没了。”
林书南有点哭笑不得。
船舱里有座位,但是,显然,如果要看风景的话,还是站在甲板上更合适。
很久很久以后,船开动了。及至开船之时,船上仍然没有多少人。
我们站在甲板左侧,看对岸的风景,一开始并没有多少可看之处,不过是稀疏的房屋和树木罢了,但是,随着河水向下游流动,河面变得开阔起来,岸边的景象也变得更加开阔,房屋更少了,眼前是一片旷野。
“我们到船头去看看。”林书南说。
也许是因为河面变宽的缘故,河上的风也大了,林书南仿佛担心我摔倒一般拉着我的手,虽然我决不至于因这点摇晃就摔倒。
船头站着一个人,看背影多少有点眼熟,我走近去,不由得说道:“柳泉?”
柳泉回过头来:“是你们?”
“呀,没想到你会出来坐游轮。”林书南说,“我以为你一直都很忙。”
“这游轮项目的建设,我参与了投资的。”柳泉说,“所以我得来看看。”
“强人。”林书南说。
站在船头看河面,可以看到远处延伸的水流,和两侧被船头分开的水花。那儿,许多水鸟翱翔着,争食被水流卷上来的小生物。柳泉转过头,继续看着前方,他的背影显得十分消瘦。
“说起来,已经很久没见你和柳叔叔了。”我说,“你们最近过得可好?”
柳泉不回头地说:“柳叔最近在墨西哥谈生意,这里的产业很多事需要我监管,所以我最近没怎么待在学校。”
我走过去,从侧面看着柳泉,他看上去比几年前少了些意气风发之感,但是风吹过的时候,他的侧脸仍然帅得惊天动地,林书南拉了拉我的手,说:“我们绕着船走一圈看看。”
我点头,对柳泉说道:“那我们到各处去走走。”
柳泉再次回过头,说道:“去吧,船舱右侧有拿饮料和小食的地方,不过注意不要在甲板上吃东西,会被鸟抢走。”
“谢谢提醒。”
我们走过船头,走到船右边,我说:“刚刚我想起来,以前在中国的时候,我爹还和柳叔叔开过玩笑,说让我当柳泉的干妹妹。”
“那后来呢?你当了吗?”
“没有。”我说,“说我和柳泉到底不是一类人……喂,说起来,你刚刚为什么急着拉我走?你该不会是怕我被柳泉帅呆了吧?”
“正是。”他说,“我没他帅,也没他聪明。”
“你呀……傻瓜。”
林书南帮我去拿了咖啡,自己拿了可乐。很奇怪,我之前并没想到要喝咖啡,然而他拿来的时候,我却发现这正是自己现在最想要的饮料——汽水不行,茶也不行。这货一定是对我使用了读心术了。
河上的风,多少有些冷,我用咖啡杯捂着手,将目光延伸到远方。岸上的情景分外眼熟,但我叫不出那是什么路,我知道,这条路再往南走,就能到达遇见洪静真的那条路。说起来,洪静真也是好久不见了。
“看见那幢白色的高楼了吗?”林书南说,“我家就在那座房子后面。”
“是‘家’啊……”我说。
“怎么了吗?”
“我还记得你没恢复记忆那时候,我问你要不要回家看看,你还问我,你有家吗?”
“哦?那个我倒是不大记得清了。”林书南说,“其实严格来说,那也不过是一幢房子而已,不过一不小心,就习惯了把它称作家了。”
我们看着那个方向,然而那里始终被遮蔽着,看不见那幢小小的房子。
“过了。”林书南说,“再看不见了。走,我们去船尾看看。”
一走到船尾,我便吃了一惊,跟在船后面的,是大群大群的水鸟。
“那是海鸥吧?”我小声说。
“是的。”
“就是它们……”我说,“几年前跟我爹去美国的时候,它们残忍地抢走了我一块面包,两根鱿鱼卷!”
“强盗!”林书南说。
“是,强盗!”我说。
现在,这群强盗根本不理会我们,兀自拍打着翅膀,在船尾的水流中寻找吃食,有些飞得近的,我能听见它们挥舞翅膀发出的巨大声响,以及它们眼中那“愚蠢的人类”的眼神。
“海鸥肉一定很好吃。”我小声嘀咕道。林书南惊恐地瞥了我一眼:“你,莫非是早饭没吃饱么?”
“不,只是想尝试一下新鲜事物。”
我正说着,突然背后传来一个声音:“兰姑娘?”
那一刻,我差点儿没意识到那是在叫我,但我还是转过了身。
“洪静真?”我说。
她的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好久不见。”
“想不到在这里遇到。”我说,“怎么,最近比较清闲?”
“嗯。”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除了在茶馆打工,还去学家政了,总算是有了一点积蓄了。”
“那好啊。”林书南说,“有个一技之长,以后各种事都会好办得多。附近几个城市的家政人才都短缺,你要是学好了,会很有前途。”
“嗯。”洪静真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来,“那个,这个送给你。”
那是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我接过来,首先感觉到的是盒子上残留的她的体温。
“该不是什么很贵的东西吧?”我说,“可以现在打开吗?”
“当然可以!”
##第165章 救人这事儿不好做啊!
盒子很精致考究,上面有独特的装饰,我将它打开,里面是一条手链。
“这是……”
“别人从国外带给我的。”洪静真说,“虽然不是什么特别珍贵的东西,但是很有异国情调。”
“这……这么好的东西,你把它送给我?”
“因为你是帮过我的人啊……”洪静真说。
我试着把这手链戴在手上,比起我的手来,它略有些宽,不过还是很好看,林书南说:“这很不错嘛!”
洪静真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不错吧?我之前一直想把它给你,但是一直没找到机会,所以总是把它带在身边。”
“谢谢!”我说,此时那盒子上的体温仿佛具有了别样的意义,我开始觉得,自己或许配不上拥有这么真诚的善意。毕竟我为她做的所有事情,虽然是出自好意,也不过都是举手之劳罢了。
“那个……”洪静真说,“有件事要拜托您。”
“什么?”
“我……其实我可以当你的住家保姆的……”
“啥?!”
“正好我不是在学家政么?我可以去你家干干活,也不用收费,就当是锻炼一下了。”
“静真啊,可是……”我说,“我并不想要什么不付钱的保姆。”
洪静真侧过头,眨巴着眼睛看着我:“怎么,不好吗?是不希望家里多一个人,还是觉得过意不去……”
“这个,倒也不是,你的好意我是领了……”
“她是想和你当朋友的。”林书南对洪静真说,“可是,如果你真的成了住家保姆,如果收钱,你们都成了雇佣关系,如果不收钱,那就更加奇怪,好像义务劳动了。”
“对啊,我不想那样。”我说,“我又不是自己不会干活,你现在也有自己的积蓄,也不是非得需要这份工作。所以啊,我们没必要像互相施舍这样……”
洪静真仍然有些不解,我说:“也许是我们的成长环境不一样吧……我从小就是觉得,和别人相安无事就是最好的,如果不是有必要,也无需刻意去拉近关系。哈哈,别人说城市里人情冷淡,说不定就是说的这个吧。”
“啊,对了。”林书南说,“兰兰你不需要住家保姆,不代表别人不需要啊?你的房东不是认识不少邻居么?你可以问问她。”
“对哦,邻居里肯定有需要的人。”我说,“这样,静真,我帮你问问。”
“啊,谢谢哦……”
我把手链的盒子装进衣兜,说道:“这儿站久了好像有些冷,我们往船舱里去吧。”
林书南点点头,我们朝船舱里走去,船舱很小,但是有热气,有好几对情侣坐在舱内,正在那儿卿卿我我。
我四处环顾着,想找个空位坐下,却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千易贤?”
千易贤抬起头来看了我们一眼:“哟,你们怎么在这儿了?”
“周末了,出来玩玩呗。”
千易贤微微眯起眼睛,看着林书南:“记忆恢复了?”
“是。”林书南淡淡地说。
这是,洪静真也走了过来,听得这话,不禁笑了笑:“我刚刚都忘了问这个,只是看你的样子,好像都忘了有失忆这回事。”
我待要说话,突然“砰”地一下,一股巨大的冲击力传来,我整个人差点儿趴到地上,好在及时抓住了旁边的椅子。船头猛地翘起,周围传来阵阵惊呼声,我一边伸手拉住就要摔倒的洪静真,一边想到:“靠,难道我真的培养出了到哪哪儿出事的体质?船要翻了?”
然而船没有翻,只是仍然剧烈地摇晃着,我听见林书南喊了一声:“船头!”
船头!
我飞速冲出船舱,跑到船头,眼前的一幕令我大吃一惊——我们的船没事,但是,另有一艘仅能坐五六个人的小船,正底朝天地躺在河面上。河面上,还有几个人正在扑腾着。
是我们的船把别人给撞翻了!
一个绑着绳子的救生圈飞了出去,是柳泉,他喊道:“抓住!”
救生圈漂在水面上,离那三个人挺近,但那三人似乎都是旱鸭子,一点儿控制方向的能力都没有,兀自扑腾着,慌乱中,一个瘦弱的男生最先抓住了救生圈,而另外两个人却越来越远了。
柳泉又先后扔出去两个救生圈,但都被水流冲得偏了方向,那艘翻掉的小船,倒是离其中一个女孩子越来越近了。
“抓住船!”我喊。
女孩子回头一看,急忙抱住小船,虽然仍然是随波逐流,一时却是沉不下去了。可是,还有一个人呢!
那人看上去身材魁梧,是个中年妇女,此刻她正拼命扑腾着,把水花打得啪啪响,同时发出极为惨烈的叫声:“救命啊!救命啊——!!!”那声音仿佛催命鬼一样。
“啧!”我把外套一脱,狠狠地扔到边上,然后一头扎了下去——想当年我学游泳那时候,可是同学的人里面游得最好最快的一个,下水救个人还不容易?……靠,水好冰!
我抬起头,辨清方向,便朝那大妈游去,后面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在喊“兰兰!”,我没来得及管。
要抓住这个惊慌失措的大妈并不难,但是,要把她运送回去似乎异常艰难,因为她已经陷入了狂暴状态,不停地乱抓乱摸。
“靠,您别乱扑腾,抓住我……不是抓我的胸!……更不是掐脖子啊草草草草!别再叫救命了,我已经救到你了!”被她这么一弄,我也慌乱起来,动作也乱了套,他妹的,我快没力气了……
“咕!~~”
槽,这家伙把我按下水了!
我呛了一口水,一时搞不清楚方向,几乎不知道该怎么往上了。一股强烈的不适感从胸腔涌上来,完蛋,我说不定要交代在这里了。而且,我知道,很快我的事迹就会上报纸,然后会有人说:“那傻逼自己水平那么差,还去救人!”
不要啊!!!
耳边一片朦胧的水声,我突然想起来,林书南还在船上等我,老爹还在国内等我,我怎么能……怎么能就这样交代在这里呢?
我猛然蹿出水面,吐出一大口水来,随即使出浑身的力气,给了这个还在扑腾的胖大妈一个老拳——抱歉了大妈,我可不想让你把我给害死。
我搂着这个昏迷的大妈朝大船游去,但是这格外艰难,因刚才耗力过度,我现在几乎提不起多少力气来,但我知道,只要坚持游到船边,我们就没事了,这一定不难——一定……或许……大概吧……
刚刚呛水引发的不适感仍在,四肢也开始变得麻木酸胀。下次再也不这么冲动救人了,我想。我的速度越发慢了。
抬头一看,船头已经密密麻麻站了一群人,洪静真正激动地冲过来,就要跳下水,人群中伸出一只手将她拉了回去,她在那儿声嘶力竭地大喊:“快回来——!”
我没有力气再抬头去看,只是费力地朝大船游去,近了,更近了,但是,好像无法再靠近了。混蛋,我能不能把这个软趴趴的大妈扔掉啊?!
正在我奋力咬牙前进的时候,有人从旁边抓住了我的手臂,然后,一个救生圈兜头套了下来。
我钻进救生圈,趴在上面,终于松了一口气,回头一看,林书南在我边上,他没带救生圈,只是腰上绑着一根绳子。
“你什么时候下来的?外套都没脱。”
“哪有时间管外套啊。”他说,“你这死孩子,就知道让人担心。”
“嘿嘿……”我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原本以为自己游泳那么厉害,救个人应该不难吧,天晓得这家伙又是摸胸又是掐脖子又是把我往水里按的,那叫一个暴力啊。”
林书南看了看被我放晕过去的大妈,说道:“先上去再说话吧。”
柳泉在船上喊道:“我现在把你们拉上来!”
“等等,还有两个人在水里呢?!”我回头一看,那第一个拿到救生圈的青年早就不在了,应该是被救上去了,而那个在翻了的船底的女孩,也已经接住了从大船上抛过去的绳索,正试图把绳子绑在船上。
“她就交给我!”柳泉说,“你们先上来!”
在水里的时候还没觉得,一离开水面,顿时仿佛全身都要结冰了,一上了船,有人将昏迷的大妈抬走,而我连忙拉着林书南往船舱里冲,可是,就算坐到船舱里,也仍然缓不过来,因为衣服全都湿透了。我抬手看看手上,洪静真送的手链也湿透了。
过不一会儿,洪静真走过来,说道:“柳先生说,上面一层的工作人员休息室比较暖和,你们可以到那里去。”
洪静真带着我们到了休息室,这里是一间小房间,在房间角落,放着一个电暖炉,我连忙过去把电暖炉打开,把湿了的毛衣脱下来烘烤。林书南也把已经变得沉甸甸的外套脱下来,烘烤着。洪静真说:“我去看看另外一个人救上来没有!”转身就出去了。
“兰兰。”林书南扭头看着外边,说道:“你罩罩透出来了。”
“我知道。”我说,“你又不是没见过。”
林书南吞了口口水,不再说话,我们各自烤着各自的衣服。
##第166章 冻死姐姐了
尽管有暖炉,可是,我的身上可是从外到内地全湿透了,冻得我真叫个瑟瑟发抖,林书南显然也冷得不好受,手都变成了紫菜色。
“好冷啊……”我不由得说道。
“……”林书南没说话,只是略略往这边靠了靠,我干脆把衣服扔到一边,光烤着手,但我还是瑟瑟发抖。
过了一会儿,林书南把他仍然湿漉漉的外套也扔到了一边,从后面抱住了我,我们两个挤成一团,在一起瑟瑟发抖。
“看来救人这种事情确实不好做啊。”我说。
“你头发都湿透了。”他说,我能感觉到他在摸着我的发梢。
“是。”我说,“回去得好好泡个热水澡,然后好好睡一觉。啊呀,今天也有借口不做作业了呢。”
“你呀,关注点有点奇怪吧?”他说,他的气息离我很近,吹在脖子上痒痒的。我正要回头,突然觉得脖子上一阵冰凉的触感。
是林书南,他把嘴唇触了上来,但是他的嘴唇还是冰凉的,冻得我一个哆嗦。
“不好意思,冻着你了?”
“不,只是有点突然。”我说。
他挪到我右侧,将脸贴着我的脸,我俩的脸都是冰凉的,不过他的稍微热乎一些。
“你家离这儿太远,穿着这些湿衣服回去肯定会冻坏的。”他说,“还是先去我家,把衣服换了吧。”
“成。”我说。
“对了,前段时间看到一家不错的服装店,里面的衣服好像都挺适合你的,要不要待会儿去买一件?”
“没钱。”我说。
“没钱?”林书南哭笑不得地说,“我付。”
“拒绝。”
他摇摇头:“跟你一块儿总觉得自己没什么存在的意义,你啥都不需要啊。”
“罢了,好吧。”我说,“我们下午一起去那家服装店看看。只看不买。”
林书南再次摇着头说:“何必呢?”
我把他推开,说:“好了,我得把毛衣穿上,不然待会儿要是有人来了,我这副样子总归不大好。”
刚套上衣服,就有人敲门:“现在方便进来吗?”是洪静真。
“行。”我站起身,说,她抱着我的外套走进来,说道:“你们现在怎么样?没冻坏吧?”
“是很冷,不过还不至于冻坏。”我说,接过外套,“外面情况怎么样了?”
“另外一个人也已经得救了,还有,你救起来的那个也已经醒了,好像没什么大碍的样子。”
“那就好。”我说,随即,一个胖墩墩的身影从门口冲进来,一边冲一边喊道:“哎哟,这就是救我的那个闺女啊?”
她走过来,一把按住我的肩膀:“哎哟,这女孩子,长得瘦瘦小小的,没想到,小身体大能量啊!”
“那个,我……”我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反应,“我只是游泳比较好而已。”
“嗨呀,我今天也就是偶然跟我闺女和女婿出来一次,没想到竟然遇上了这种事。你说啊,现在的男孩子也真不禁用,我女婿是一点儿都不会游泳的,哼!”
“啊,呵呵……”我挠着头。
大妈在我身边坐下,十分自然熟地搂着我的肩膀:“唉,要是我有个你这么好的女婿……啊不对,女儿该多好啊……”
我一脸黑线地看着林书南和洪静真忍不住要笑的表情,紧张地收紧了肩膀,在没有必要的时候,我可不习惯被陌生人这么亲昵地搂着。大妈继续说道:“唉,好闺女儿,我这次出来呢,身上没带多少钱,其他东西也都翻进了水里。你啊,留个电话给我,我到时候联系你哈!”
“不必,不必!”我连忙说,不要报酬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我也十分地不希望这大妈到时候会天天打电话给我要认我作干女儿——看起来她真的十分有可能这么做。
“哎,这么客气干嘛!”大妈说,“我还可以给你介绍对象呢!”
“我有对象!”我连忙说,“有,有……”
“对了。”林书南插嘴道。“大姐,您身边有没有人需要保姆什么的?我认识个做家政的。”
我抬眼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洪静真,她有点羞涩地低着头,大妈说道:“那敢情好哇!我侄女儿前段时间新找了份工作,忙得很,正好需要一个。”
“喏。”林书南指了指洪静真,“这女孩子怎么样?”
“那个,我……”洪静真说,“我没有工作经验的。”
“不打紧!”大妈说,“反正又不需要带孩子,也不是当月嫂,就做做家务什么的,有什么关系!我今天回去就跟我侄女说说。”
“那……真是谢谢您了。”洪静真红着脸说。
大妈站起身,说:“我去看看我闺女女婿怎么样了,你们慢慢聊啊!”
大妈出去后,我对洪静真说道:“你还真是薄脸皮,怎么这么容易就脸红呢?”
“诶?”洪静真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我生来就是这样的。”
“也好,害羞的女孩子讨男人喜欢。”林书南说。
“嘿嘿……”她轻轻笑了起来,“其实,我也不需要很多男人喜欢啦……”
船上的广播响起来了,似乎是说船已经快要靠岸,要各位乘客作好上岸的准备,我穿上外套,说道:“走吧,呃,书南,你那湿透的外套穿了还不如不穿呢,是不是得找个塑料袋装一下?”
“我去问问船员!”洪静真说道。
“不用了!”柳泉推开门走进来,“我这里有袋子。你们两个,感觉怎么样,没有不舒服吧?”
“没事。”我说。
“这条航线刚刚开辟,没考虑到会遇上这种情况。”柳泉说。
“是啊,毕竟据我所知,很少会有人自己驾船在这条河上。”林书南说,“而且躲避不及被撞到这事儿也是有些罕见。”
船上的广播又响了一遍,林书南说:“先出去吧。”
下了船,我和林书南在岸边打了车,急忙赶去他家,进了屋,我终于松了一大口气——这儿才是真正的暖和哇!我把外衣脱下来:“这次得借你家的烘干机一用了!”
“衣服拿来吧。”林书南说,“我替你找几件外衣……呃,你是不是连里面都湿透了?”
“啊哈,是的。”我说,“真糟糕呢,我本来还想着把外衣烘干就可以出去逛服装店了,没想起来有这个茬。”
“干脆你全都拿出来烘一下吧。”林书南说,“我给你找条外裤,你就暂时挂个空裆,反正烘干一下不会超过半小时的时间。”
“呃,这个……”
“反正你只穿内内的样子我也见过,现在不介意让我见一下只穿外裤的样子吧?”
“行,听你的。”我说,“反正我前不凸后不翘,被看了也不吃亏。你快把外裤拿过来,我待会儿就换上。”
林书南得意地笑笑,说:“我这就去找。”
林书南拿来衣服,我先去洗手间,稍微冲了冲身子,换上衣服,林书南把我的湿衣服先拿去烘干,他自己也换了一套衣服。我们坐在沙发上,感受着客厅里的暖意,林书南说:“光是这样取暖不够,我去煮点姜汤。”
“不要。”我说,“那东西怪难喝的,要喝你自己喝。”
“姜汤暖身子。”他说,“你之前受了凉,万一感冒怎么办?”
“不管。”我说,“我就不喜欢,要喝你自己喝。”
“成,成。”他说,“我烧了自己喝。那,你要不要点红糖或者黑糖?”
“不用。”我说,“我从来不需要那玩意。”
他摇着头进了厨房,不一会儿,有姜味飘了出来。
我想起自己上小学的时候,似乎是因为某次突然降温,又或者是与某传染病有关,反正那时候,学校食堂统一煮了姜汤,那个味道对于当时小学二年级的我来说真是难喝得翻天覆地,但是,学校食堂的人也对他们的手艺有自知之明,学校下了死要求,让我们一定把那玩意儿喝了。
当时,那真的是每个同学都在老师的逼迫下,如受刑一般地喝了那东西,自那以后,除了初三时候喝的鸡精,就再没有任何一种味道可以与那姜汤的难喝媲美。
然而现在,厨房里飘出来的姜味儿,虽然有些冲鼻,但是却不像我印象中那样令人难以忍受,我开始觉得,或许是我太夸大那记忆中的味道了。
过不一会儿,林书南从厨房探出头:“你真的不要么?”
“我说了不用!”我喊道。我这么强壮的女子,怎么会因为在冰冷的河水里泡了一会儿就冻坏呢?……呃,虽然我这辈子也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
过了一会儿,林书南端着碗从厨房出来,问了第三次:“真的不要?”
“不用!”
他耸耸肩,自己喝了一大口:“我放了不少糖的,一点都不难喝。”
我没回他,自顾自看着沙发上的杂志封面,他在我身边坐下,继续喝他的姜汤,但是,不一会儿,他用手推了推我。
“怎么了?”我一转过头,林书南突然一把按住我的肩,然后凑过来,用他的唇覆住我的嘴。
咦?!
一股暖流朝我嘴里涌进来。
卧槽?!
我一把将他推开,喊着嘴里那口汤,喝也不是吐也不是,在嘴里转了三圈,才终于咽了下去。
“你,恶心!”我怒道。
##第167章 走,带你打扮打扮去
他淡定地把碗推到我面前:“要么你自己喝掉,要么,我继续喂你。”
“好哇,你……你竟然这样坑我。”我说,“你是不是一开始就想好了要这么干?”
“你猜?”
“我猜是的。”
“你猜你猜得对不对?”
我忍住把姜汤扣在他脑袋上的冲动,接过碗,说道:“行,喝就喝。”
我抱着喝药的心态把姜汤灌进嘴里,有点辣,但是好像也没有预期中那么难喝,林书南确实放了很多糖,有种甜甜的味道。
我一口气把姜汤喝完,咂了咂嘴,说:“这下你满意了吗?”
“乖孩子。”他说,拿过碗站起身,“还有大半锅呢。”
“坚决不再喝了!”我说,我现在只感觉胃里一股暖流,正在体内蹿来蹿去。
“行,一碗也够了。”他说,“我去洗碗,还有喝了我自己的份。”
他一转身,我在背后狠狠地对他做了个爆头的手势,他却突然回头看了我一眼,我连忙收起手,作乖宝宝状,他也没说什么,顾自进了厨房。
过了一会儿他出来,我假装跟他置气,只拿起桌上的杂志看着,没理他,他也不跟我说话,就在旁边,手托着腮,侧头看着我,看得我浑身发毛。过了一会儿,我终于忍不住了:“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也没什么东西。”他说,“没东西就不能看了?”
我不再理会他,转了个身,继续看我的杂志。不知过了多久,他又说道:“衣服差不多快烘好了,准备着出门吧。”
“等等。”我说,“鞋子还湿着呢。”
“你先穿我的鞋子出去。”林书南说,“到街上再买。”
林书南的鞋子比我大两个码,穿着踢踢踏踏,怪不舒服的,我才走了没两条街,就说道:“这鞋子实在是太不舒服了。”
“要不我背你?”他说。
“不要。”我说,“大街上这么多人,怪不好意思的。”
他看看周围:“哪有很多人?”
“反正不要就是不要,你要是再敢强迫我,我……我打死你丫的。”
“行,行。”他笑着说,“你横。”
“不过,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卖鞋子的店啊?”
“我知道一家。”他说,“不过离这儿还有一些距离,估计要走过五六个路口吧。”
“哦,那不远。”我一边说,一边加快了脚步,结果一激动,一只鞋直接飞了出去,险些砸到过路的无辜行人。冲过去捡鞋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了旁边的人幸灾乐祸的小声。
我红着脸,低着头,想躲在林书南身后,却发现林书南也在偷笑。我伸出手,狠狠地在他脖子上掐了一下,他终于不笑了。我跟在他后面,匆匆走过这条路。
过不一会儿,林书南说:“还有两个路口了。”
“哦,那快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我背你过去。”他说。
“啊?为什么?都快到了。”
“就因为都快到了,所以才要趁这个机会,名正言顺地背你一会儿,要是一会儿再背你,你更不肯了。”
“背我有什么好的。”我说。
“比让你把鞋子踢飞出去要好。”
“行,行,你要背,我就让你背一会儿,别太高调啊!”我说。
林书南蹲下身,说道:“来!”我看见他蹲在地上的背影,有一种踢上一脚的冲动,不过,我当然还是忍住了。可是他一背起我来,我仿佛就感受到了周围人火辣辣的目光,虽然也许是我过于敏感,但是这感觉实在是……
我还是假装昏迷吧!如果一个人背着另一个已经昏迷的人,这种景象应该更容易得到理解。嗯,一定是这样的!
闭上眼睛,我便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只能感受到他走路时微微的震动,还有他的体温。
似乎过了很久……
“到了。”他说。
“……”
“莫非睡着了?”我听见他在嘀咕,我抬起头说:“没呢!”
“你今天应该还挺累的。”他说,“刚刚是不是应该睡一觉再出来?”
“不,我虽然之前有点累,但是脑袋清醒得很。”我环顾着四周,“右边这个就是你说的鞋店?”
“是。”他说。
店子不大,但是里面干净整洁,并且应有尽有,我们一走进去,店员就朝我们露出热情的笑容。
“你穿什么?”林书南说,“恨天高?”
“恨你妹。”我说,“我又不矮,要是穿了恨天高,岂不显得你矮?”
“啊,可是你不能老是穿运动鞋吧?”他说,“女孩子要学会打扮自己。”
我翻了个白眼:“别说起话来跟我爸似的,我就是喜欢穿着舒服罢了,又不是衣冠不整。要是有正式场合,我一定穿得漂漂亮亮地去。”
“所以我不是想让你练一下吗?”林书南说,“要不然,等到了真有必要穿高跟鞋的场合,你不定闹出多大的笑话来。”
我寻思一下,这倒也对,虽然我目前还没怎么遇到过真有必要穿高跟鞋的场合,但是,似乎这是一种必备的技能。
“那也不用恨天高吧?”我说,“有一点点小高跟就可以了。”
林书南满意地说道:“来,你看看这个。”
我走过去一看,那是一双紫色皮鞋,略微带点儿跟,我说:“这个好像并不是正式场合穿的吧?”
“兰兰啊,你非得一整年都穿休闲鞋是不?”
“成,我试试看。”我说,“这看上去倒是挺好看的。”
“嗯,肯定适合你。”他说。
“不过啊,我说。”我道,“穿着这鞋,不方便走远路吧?”
“你为什么要穿着它走远路?”林书南说,“真有那个必要的时候,我背你。”
我试写的时候,林书南在旁边嘀咕着:“真是个实用主义者。”
“书南。”我说,“看上去还不错呢。”
我站起身,走了几步,说来也怪,我很少穿高跟鞋,但是穿上的感觉,却并不是不习惯。高跟鞋这东西,似乎能够自然地让人伸直脊背,抬头挺胸。尽管我看不到自己的样子,可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是挺好看的——从小到大,常常有亲戚夸我“挺好看的”,我从来都只觉得他们在说客套话。不过这一次,林书南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挺好看”的时候,我觉得他是说真的。
我走到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腿挺修长的,我以前从来没注意过自己。
“这不是很好吗?”林书南说。
“难道我以前不好吗?”
“不,”他说,“我只是觉得,以前你的目光从来没放在自己身上,而现在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两眼放光,这很有趣。”
我想起来,父亲的一个女性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对于现代女性来说,形象,体现的是她对自己的看法。时装、发型、首饰,这些东西,是自信增强剂,也是自我风格的体现。”
我那个时候根本没把这话放在心上,我只是想着她不要勾引了我爸才好。
我转过身,对林书南说:“衣服再美也不过是外在,不是吗?女为悦己者容,可我不想为了任何人而去刻意打扮。”
“也许吧。”他说,凑到我的身边,“但是啊,兰兰,你还记得你住在我家的那段时间吗?”
“当然记得,怎么了?”
“我发觉你很少照镜子。”他说,“除非是不小心把墨水弄到了脸上,或者刚吃完油腻的东西,其他时候你都很少注意自己的脸。跟你待在一起那么长的时间,我几乎没听你谈过胖瘦,周围,黑眼圈,眼袋,痘痘……之类的事情。那种事儿,一般女孩子都会谈论的吧?”
“无所谓。”我说,“我不漂亮,也算不得丑。”
“你很漂亮。”他一字一顿地说,“我只是想让你爱上镜中的自己。”
我侧头看着他,我从来没想过爱上镜中的自己这回事,人美不过是一层皮而已,我是这么想的。但是,实话讲,每次看到玄晓之打扮得体,优雅出现的时候,我会知道人美不仅是一层皮,那是由内而外的体现。所以晓之化了妆,就像个女王,而洪静真却更加适合。
“爱自己,是吗?”我说。
林书南笑了笑:“是,这样才不容易被别人骗走。”
“我什么时候容易被人骗走过了……”我嘟哝着,“行,这双鞋买了,不过穿这个逛街毕竟不太舒服,而且我过会儿还回家呢,还得再买双运动鞋。
“喏,运动鞋在那边。”林书南说。
我过去看看:“这个白的不错。”
“白色太容易脏了。”林书南说,“我推荐这个粉色。”
“拒绝。”我说,“粉色的穿着跟女的一样。”
“……你不是女的吗?”
“我只是不喜欢打扮得太女人气。”我说,“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那么,穿这双吧。”林书南说,“浅绿色应该不错。”
“我试试……这形状并不是很美观啊?”
“这个形状显脚瘦。”他说。
我把鞋穿上,站起身,果然看起来脚显得很瘦,相当漂亮。
“我品味不错吧?”林书南说。
我看了一眼价格标牌:“确实不错,你选的都挺贵的。”
##第168章 逛街睡着的奇女子
“别一天到晚惦记着价格,好不?”林书南说,“穷不死你的。”
“好啦!”我说,“今天就先不惦记价格了,买买买!”
“这还差不多。”他满意地说。
穿上新鞋出门,果然脚上觉得轻快了不少,有种还能再战五百年的感觉。林书南说:“走,去商业区!”
“等等,商业街是那个方向?”
“你都不知道它扩张了?”
“确实不知道。”我说,“我又不爱逛街。”
“真是……”林书南说,“行,那你现在知道了,我就带你去见识见识。”
商业区果然扩大了不少,而且显得焕然一新。卖什么的都有。其中一条小路,两旁全部都是卖衣服的店家,我很久以前来过,现在再看,发现已经和从前大不相同了,我甚至不太确定这是不是我曾经走过的那条路。
“跟我来。”林书南说,“我之前上网查过,有几家女装做得特别好。”
我对于穿着一向是兴致缺缺的,不过他既然这么说了,我就跟去看看。林书南首先带我走进的,是一家角落里的小店。
“喏,这里!”他说,“怎么样,快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衣服?”
“哇,这家的装饰好有特色啊!”我说着,抬起头,“顶上还能看见天空呢!”
“兰兰……”林书南无奈地说,“你的关注点有点儿不对吧?”
“哎呀,我只是对衣服比较无感嘛。”我说。
林书南摸着下巴,回头打量打量我,然后再看看陈列的各式衣物:“这件白毛衣不错,外穿内穿都可以,配上黑外套貌似也不错!这领子很有层次感。”
“我不懂诶……”我说,“不过,看起来好像是不错的样子。”
“去试试!”林书南说。
“我讨厌试衣服……”
“讨厌也得试!”
“好,好!”我说,拿着衣服进了试衣间。过不一会儿,我走出来,仍穿着之前的衣服。“毛衣好像有些不合身。”我说,“比例不对,穿起来也没有但看着那么好看。”
“行,那就换一件。”
连试几件,还是觉得没有什么满意的衣服,我打着哈欠说:“真是……所以我才讨厌试衣服,试了这么多,结果一件喜欢的也没有。”
“很多女孩子都觉得试衣服是乐趣,你怎么就这么特立独行呢?”
“我怎么知道,天生的吧。”我说,“算了算了,我们还是去别地儿看看吧……”
“喂,等等!”林书南说,“我看这个肯定好。”
我看他两眼放光的样子,仿佛色狼见了大腿,循着他的目光看去,见靠墙边挂着一件蓝色的裙子。
“好像这个季节穿有些太凉爽了……”
“但是真的好看。”林书南说,“我保证你穿三年都不会嫌它过气——你瞧,这肩膀这儿,多有设计感!”
“设计感是什么?”
“……你不用管那些,试试再说。”
我只得再次来到试衣间,一件一件,像剥洋葱一样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然后穿上这条裙子——大冬天的,就算是在室内,穿这衣服也真够凉快的。
不过,说实在的,我竟然有些小兴奋,我几乎没在林书南面前穿过这么淑女的装束,想必,应该是别有一番风韵吧?这么想着,我理了理自己的头发,信步走了出去。
“果然不错。”林书南说,“这样,多像个淑女!”
“像淑女的样子不会是指容易招来色狼吧?”
“哪个色狼打得过你?”林书南说。
我站到镜子前,看看镜中的自己,这衣服果然很有设计感,虽然没什么繁复的花纹,但是布料裁剪、拼贴精细,右肩部分微微透明,隐约能看出锁骨,衬得皮肤白皙漂亮。
林书南走过来,说:“你肩膀上有颗痣。”
“是啊。”我说。
“挺好看的。”
“痣有什么好看不好看的。”我反驳道。
“我就是觉得好看。”他说,“这个买了。”
“等等。”我说,“腰这里有些大。”
“你的腰太细了。”他说,“我去问问店员,能不能改一改。”
他去跟店员说了几句,回来说道:“可以改,价钱不变,但是要下个星期才能来拿。”
“真麻烦。”我嘀咕道。
“这有什么可麻烦的。”林书南说道,“行了,我下个星期再陪你过来,现在先去付钱,这家店算是没有白来。”
“那然后呢?”我说,“我累了,不如陪你去看看有什么适合你的衣服。”
“如果不是遇见你,我都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买衣服会累的女生。”
“行,那你现在知道了。”我说,“我买衣服不仅会累,还能睡着呢!”
林书南一脸不信地摇摇头,于是,在他试衣服的时候,我毫不大意地……睡着了。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久,只是睁开眼睛的时候,感觉已经过去了很久,林书南正坐在我边上,我一惊,扭头问道:“现在几点了?”
“很晚了。”
“那,你……你衣服挑好了吗?我帮你看看呗!”
“我都付过钱了。”他说,“本来是想留给你看看的,看你睡得挺香,就没叫你。”
“呃……”
“好了。”他说,“你睡醒了吗?睡醒了,咱就去找地方吃点儿东西。”
“行。”我站起身,刚要提袋子,林书南已经帮我把袋子拿好了。
“走吧。”他说,“想吃什么?甜的?咸的?辣的。”
“不是很饿。”我说,“先随便吃点儿晚饭,然后去吃甜品吧,我想吃西米露了。”
“好,走!”
这天,虽然遇到了一些小小的波折,但最终我过得十分满足,晚上林书南一直送我到家门口。
“明天见!”
一周后,我和林书南准时来到了那家店,衣服早已改好了,我穿上一试,果然十分带感,林书南冲我竖起大拇指:“漂亮得很。”
“真的?”
“嗯,恨不得你就一直穿着这身。”
“你想冻死我啊?”我说,“行了,以后有机会再穿吧,我今天还得赶回去写论文。”
“既然来了,干嘛不在这周围逛一逛?”林书南说,“这次不看衣服了,看看别的店。”
“没钱。”
“唉,那就陪我走一走,权当散步了。”
“那行。”我说,“不过晚饭前一定得回去,不然,我怕论文写不完了。”
“你们专业事儿真多。”林书南摇着头说。
我们在繁华的商业区走着,周末的商业街人来人来,人们用各种各样的口音交谈着,有时候还能听到几句京片子。我一边走,一边环顾着周围——这个地方,漂亮倒是挺漂亮。
但商业区也不是完全繁华的,走了没多久,我们就仿佛走到了一片荒芜地带。
“这地方新开辟的。”林书南说,“很多商家都是新入驻,还没有开业。有点冷清吧?我们回去。”
“不。”我说,“冷清有冷清的好处,而且,新商家多的地方,应该能拿到不少优惠券。”
“你呀……”林书南无奈地说,“行,那我奉陪!”
走着走着,前面开着的店家却越来越少,我也觉得没什么意思,林书南说道:“回去吧。”
我刚要回头,又说道:“等等!”
我快步走向前去,一个人站在一家未开张的店门口,抽着烟。
“千易贤!”我说。
“最近怎么老碰到你?”他抬起眼睛。
“你竟然学会了抽烟?”我说。
千易贤嗤笑一声:“我早就会,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兰兰!”林书南在远处喊我,“走吧!”
“等等!”我喊,远处的某栋建筑前好像蹲着一个人,我回头向林书南招手,“你过来!”
林书南跑过来:“怎么了?”
“跟我过来。”我说,朝前走去,我就看清了那建筑物上面的牌子,原来是公共卫生间,但是,真正吸引我注意的是卫生间门口蹲着的人,那个人,不正是洪静真吗?
我走过去,看见她用手捂着脸,仿佛在哭,我说:“你怎么了?”
她放下手,抬起头——她没哭,只是脸色有些发黄。“是你?”她说。
“你在这儿干什么?”我问道。
“我在等人。”她说。
“等人?在这厕所门口等人?”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是。”
有点儿不对。
“真的在等人?”
“真的。”她说,随即站起身来,推了推我,“这里没有什么可看的,你快走吧!”
这时,林书南也感觉到了蹊跷:“她神情不对啊。”他说。
此时我想到的第一个可能性是“这孩子莫非是发现自己怀孕了吧!”但这也不大可能,难道是被人……我皱起眉头,说道:“书南,我进女厕所去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你……你进男厕所去看看去。”
“成。”他点头,我们于是不等洪静真阻止,立即分头行动,不一会儿,我便听到了林书南的声音:“靠,谁拉这么大一坨屎没冲!”
“有什么可疑的地方吗?”
“冲水开关坏了,不过这应该跟洪静真没什么关系吧?”他说,“啧,算了,我觉得我们的思路错了,进厕所找什么线索呀!还是直接问来得痛快。”
##第169章 至尊武器搅屎棍
我刚走出去,就看见洪静真一脸焦急地等在那里,她见了我出来,说道:“你们快别这样了,待会儿有人来……你们还是快走吧!”
“不走。”我说,“既然你这么说,我还非要问个明白了,你不说明白,我就不走。”
她抿着唇,想了一会儿,说道:“其实……以前的一个老主顾来找我。”
“什么意思?”我说,“你又要出卖身体?”
“不是!”她焦急地说,“我……我打算拒绝他的。”
“既然拒绝,又为什么赴约?”我说。
她低下头,瞬间就有了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我怎么拒绝,他都不听,还是……还说如果我不答应他的话,他要让全城的人都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让我没脸见人……”
“这也太过分了!”我说。
“可是,既然他已经说到了这种地步,你要当面拒绝,也是没用的吧。”林书南说。
“是啊……”洪静真低着头说,“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才好,也许……也许我真的就无能为力吧。”
“对了,我刚刚看见千易贤了。”我说,“他知道这件事吗?”
“知道。”洪静真说,“但是这次那个人,他非常地……强壮,还说要带几个朋友来。我想,我想你们打不过他们。”
我的脑海中立刻浮现起两三个壮硕的肌肉男的形象,一想到这个,我抬起头来,猛然看见正有三个与我的想象十分契合的人朝这边走来。我咬住了下唇,那几个人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打头的那位说道:“哟,小妹儿,你可没说过要带朋友来。”
林书南看了一我眼:“怎么办?”
“打!”我说。
我没等那三个汉子反应过来,率先冲上去,一个过肩摔……噫,摔不动!我看那汉子,就像山一样耸立在我面前,紧跟着,一个巨大的拳头由远及近而来,我连忙侧头闪开,仅是被擦了一下,就觉得脸上生风,果然不是普通人物啊!
“何必欺负女孩子呢?”我一边退开,一边喊。
“呵,她以前是干这一行的,我不过让她做她的本职工作而已,欺负什么?”对方说,“你还替一个做身体生意的人争清白吗?”
“这是两回事!”我说,“她现在已经不干那行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抬头去看刚刚千易贤所在的地方。卧槽,千易贤呢?
那小子跑啦——!!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怂货,突然听得林书南喊了一句“小心!”我一低头,头上一阵风吹过。
有点糟心啊,我信自己能放倒他们,不过看现在这情形,恐怕我自己也得受伤。我这么想着,旁边洪静真则是在着急地说道:“你们别打了,别打了!我……我……”
她话还没说完,突然我感觉那三个恶汉的动作一滞,同时听见身后传来千易贤的声音:“你们都给我住手!”
这小子,还有点勇气嘛。我这么想着,一转身,顿时目瞪口呆——
他拿着两根棍子啊!
棍子上沾满了屎啊!
当千易贤挥舞着棍子冲过来的时候,那三个汉子、我、还有林书南同时大喊道:“跑啊!”喊完,我一把拉住林书南就朝旁边跑,旋即有一坨咖啡色的不明物体从我头上掠过,啪叽掉在了地上。
“我的天,那小子怎么想到这办法的?”林书南说,我回头一看,那三个汉子正在狂奔中——英雄也敌不过搅屎棍啊!
“嗖!”千易贤把棍子一甩,一坨不明的,散发着异味的软绵物体朝这边飞来,我大吃一惊,林书南以最快的速度把我护在身后,使我躲过了一劫。
千易贤拿着他的“至尊武器”,追着那三人越跑越远了,我松了一口气,说道:“他还真是……技能点加错地方了……”
“兰兰。”林书南用分外纠结的语气说,“我……衣服沾上屎了。”
我侧头一看,果然,他衣服前襟,沾着一坨湿乎乎的,软绵绵的,褐色物体。
“这……”我抽了抽嘴角,“咱还是快回去吧。”
在那之前,我当然得去看看洪静真的情况,洪静真坐在地上,我刚朝那边走,她就喊道:“别过来!”
“啊,怎么了吗?”
“我……我一身的屎啊!”她欲哭无泪地喊道,我定睛一看,还真就是这样,顿时也是哭笑不得,林书南则是扑哧一下笑出声来,随即狂笑不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千易贤那小子,出手可真有准头啊哈哈哈哈哈!”
“罢了,总之他今天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我说,“静真,你要不要跟我们走?到他家去洗个澡?离这儿很近的。”
“啊,不,不用了!我自己回去。”洪静真站起身说,“现在这副样子,应该也没有人会来欺负我了吧……”
她这话一说,我又有点忍不住想笑:“也对,总之你回去好好洗干净,如果洗不干净,就让千易贤赔你一件衣服。”
她轻轻一笑:“今天把你们也扯进来了,对不起啊……”
“说什么呢!”我说,“好了好了,我们得回去了,再不走这男人就臭爆了。”
“唉,你这么嫌弃我不成?”
“我嫌弃你身上那滩屎!”我说。
回去的路上,果然你,我们遭受到了各种眼光,应该说好在林书南身上的屎还不太明显,站得远倒不大看得清,才不至于被上百人一起围观,我回想了一下,洪静真今天穿的是深色衣服……应该会没事吧。
不过最辛苦的是站在林书南边上的我,一边要忍受路人的目光,一边还要继续走在林书南的身边。我很想直接抛下他跑掉,但是,这也未免太不仗义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林书南家,开门进屋,我终于大松了一口气,林书南把东西往旁边一扔,鞋子随便一脱,赶忙就进了卫生间。我到沙发上去坐下,随手翻开一本书,但鼻子里的屎味儿仍挥之不去。
但是,仔细想想,林书南似乎是为了保护我才被……如果当时他没挡在我身前的话,身上沾屎的可就是我了!
我摇摇头,这样的英雄救美,实在是缺乏美感。
书里有精致的插图,全是帅哥美女,整洁帅气得让人觉得他们绝对是活在一个没有屎尿屁的异次元世界里。然而,生活中的我们,不管再怎么防,也是防不住屎尿屁的。我想起上中学时候同桌曾经非常煽情地问我:“如果有一天我老了,生活不能自理,屎尿沾了一身,还会有人爱我吗?”
我扭头看了看卫生间的门,我希望是会的,至少,身上沾屎的林书南虽然谈不上帅,不过还蛮可爱的呢。
过了很久,很久,很久,他才从卫生间出来,刚出来,又忙着去把衣服洗了,我没去管他,任他自己忙碌着。
“最近我们是经常不宜出门啊。”林书南说,“哪哪儿都遇到事。”
我抬眼看他一眼:“你不把头发吹干么?”
“我不喜欢吹风机。”他说,“只要不是睡前洗头,我一般都让它自然干燥的。”
“这可不行。”我说,“大冷天的,湿着头发对身体可不好。”
“没什么关系吧?”他说,“反正年轻,不会出什么问题。”
“没有这么说的。”我说,“身体就是要从小开始好好养护。”
“哦,那么我已经晚了。”
“你呀,总说瞎话。”我说,“走走走,我帮你吹。”
“你行吗?”
“什么行不行的,你没恢复记忆的时候,我不是也帮你吹过头?”我说,“我记得吹风机是在卫生间的橱里吧?”
“嗯,那时候你吹得跟鸟巢一样。”他说,站起身,“不过,既然你这么诚意,我就勉为其难地接受吧。”
“勉为其难?”我敲了一下他的脑袋,“你给我重说一遍。”
“嗯,我就感恩万分地接受了。”林书南说。
“这还差不多!”
我把他推到洗手间,打开电吹风,先轻轻地吹了吹:“怎么样,温度如何?”
“你这也太温柔了。”他说,“我没那么容易被烫伤吧?”
“成。”我说,把风量和温度都调到最大,“这样如何?”
“这还差不多。”
林书南的发质比我要柔顺很多,并且细腻,他的头发,远看是黑色,近看却带着褐色。我拿起一束头发,细细赏玩着。
“你在干什么?”林书南说,“光吹一个地方了哦。”
“啊,抱歉。”我说,“……你那时候可没有这么多话。”
他翻着白眼:“你那是趁我没恢复,对我为所欲为。”
“呵,我若真的为所欲为,你现在还能好好地待在这儿?”我说。
花了七八分钟帮他吹好头发,林书南对着镜子梳了半天,还是有几缕头发桀骜不驯地翘着,他不由得说道:“你呀,手艺太差!”
我不理会他,把电吹风收好。
“对了,兰兰。”林书南说,“我最近有个打算。”
“什么打算?”
“我想把一些画,拿出去卖。”
##第170章 开一家网店吧
我有些吃惊地说:“怎么了?你钱不够花了?”
“不够花倒没有。”他说,“不过,好歹都大三了,咱学习也不是特别好,估计是不考研了,所以啊,我想提前感受一下赚钱的感觉。之前除了做家教,我几乎没正经赚过钱。”
“是么?”我说,“好吧,既然这样,卖卖画儿也好,不过,我说……你不是不喜欢在外面抛头露面,也不适合抛头露面吗?要是引来了仇人,怎么办?”
“是啊,所以我才……”他托着下巴,“兰兰,能帮我个忙吗?”
“怎么帮?”
“网店。”他说,“咱开个网店,就不用抛头露面了。网上注册,用你的身份好吗?”
“……成。”我说。
“谢谢。”
“跟我说什么谢呢。”我说,“走,咱们现在就去查查开网店的事情,还有,你得想想哪些画能卖,哪些留着。”
“当然,我知道。”他说。
开网店这事,听上去简单,其实做起来也挺麻烦。我们连续熬了好多个夜晚,总算定下了最初方案,申请了属于自己的第一家网店。
“说起来。”我一边登记商品信息,一边说,“鹿鸣诗社好像也开了一家网店。”
“是啊。”林书南说,“而且什么都卖。”
“什么都卖?”我说,“我没点进去看过,我还以为只是卖诗集什么的。”
“那是网上商城。”林书南说,“书本、茶杯、衣服、首饰……都有。反正啊,只要印上鹿鸣的标志,再添加上一些文化相关元素,总是有市场的。”
“那不错啊。”我说,“等你一炮而红了,我们也这样来。”
“一炮而红?”林书南摇了摇头,“我可没这么想过。”
“你画得非常好,怎么就不能红了?”我说,“反正只是卖卖东西,红的是店,还有‘店主’这个称呼,你只要不露面,现实生活就不会受影响。”
“呵,现在人肉搜索那么发达,真要出了名,天晓得会发生什么。”林书南说,“等等,我们是不是想太远了?”
“对啊。”我说,“现在还是先录商品信息吧,来,接下来是……那幅画叫什么来着?”
“想不出来。”林书南说,“就叫无题得了。”
我继续向电脑上输入着信息。
“希望能多卖点哈。”我说,“钱多好办事儿,要是靠这个能赚够钱,哇,那你以后就不用工作了!”
“做梦吧你。”他说,“你不知道世界上大多数艺术家都很清贫吗?”
“哎呀,做做美梦总可以的。”
“比起做梦,现在重要的是把手上的事情做完,还有……对了,现在几点了?”
“五点半了。”我说,“做晚饭来不及,随便下点饺子吧。”
“冰箱里有饺子吗?”
“好像没有。”
“得,那有什么?”
“我想想……只有泡面了。”
“好哇。”我说,“吃着泡面,对着电脑,一副为生活所迫的模样。”
“是将就吃一下,还是出去买点东西?”
“将就一下吧。”我说,“等等,我来做,我把它做出法餐一样的格调来。”
“都吃泡面了,还在乎什么格调。”林书南说,“不必了,泡面嘛,就是要放在泡面桶里,冒着热气,呼噜呼噜地吃。我去泡了啊!你要软一点的,我就多泡一会儿。”
“泡个两分半钟够了。”我说。
不一会儿,泡面的香气在屋内扩散开来,虽然不是高档食物,但是,一旦到了饿的时候,吃起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我们对着电脑,呼呼地把这面吃完了。
“对着电脑,吃着面,好像程序员似的。”林书南说,“就是没有程序员赚钱。”
“程序员才没有妹子陪他吃面。”我说。
“得了吧。”他说道,“人家有没有我们又不知道,行了,吃完继续吧。”
“不。”我说,“吃太快了,撑得慌,还是歇一下吧。反正剩下来的活计也不多了,今晚好好奋斗一夜,总归能完成的。”
我于是站起来,舒展一下手脚,林书南则是拿起堆在那里的画——现在,被挪到书房里的画作已经成了商品了。
“奇怪。”他说,“我一直都会画画儿,但是在这之前,从来没想到要靠它挣钱。就算是学了艺术类的课程,也不过想着以后当个插画师或者设计师之类的。”
“有才干,为什么不把它变成金钱呢?”我说。
“可能是小时候的缘故吧。”他说,“小时候啊,学校里老师问长大了要当什么的,基本上不是科学家,就是飞行员,没人说是艺术家的。”
“嗯,不过那都是以前啊。”我说,“到上中学的时候,应该就有不少人改变想法了。”
“我们是农村啊。”林书南说,“觉得搞艺术很浪漫的年轻人也有,但是老一辈的人,总是觉得人要靠身体吃饭,再不济也是靠实在一点的技能吃饭,哪里有写写文章,画点画儿就赚钱的道理。那时候啊,我们邻居有个人的小孩学了心理学,我爹妈就整天跟我说:哎呀,他那么聪明,应该学点科学的东西。好像人家学的是算命一样。”
我翻看着他的画作:“对了,说到这个,我还不知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画画儿的。”
“高中。”他说,“那时候也不过是跟风而已,没想到一学起来,还上了劲头。当时养父母肯定是不同意的,不过学校的老师跟他们说我挺有天赋,他们也就认了。”
他把空了的泡面桶扔到垃圾桶里去,继续说道:“后来嘛,我刚来这个地方的时候,别说朋友,连认识的人都几乎没有,也就每天画点画儿,技术长进不少。”
现在我手边的这一叠画,据他所说,是好几年以前画的,估计就是刚来的时候。这些画,颜色都很暗淡,而且每一幅都没有人。花鸟虫鱼都有,就是没有人。其中,有好几张画的是夜晚的狼群,看着就有一种森森诡异之感。
“我以前喜欢狗。”林书南见我看着那些画,便说道,“忠诚,勇敢,与人亲近,那段时间却喜欢上了狼,坚韧,强悍,自由。”
“那你现在呢?”
“现在我喜欢猫。”他说,“虽然是家养动物,却不失野性,就算被主人抛弃,也不至于像丧家之犬。当然,大多数猫是这样。”
“可是好像没怎么见到你画猫。”
“是啊,画不太好。”他说。
我看了看时间,把这些画放好:“好了,该继续干活了,希望能在明天天亮之前解决掉。”
这天晚上,我们又忙活了很久,很久……我不知道全部解决的时候是几点,反正,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经放亮了,我正趴在桌上睡着。
睡眼迷蒙地坐起身,看了一圈,没发现林书南,我看了看桌上,还好没流口水。我在原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打算先去洗把脸,清醒一下。一想到洗脸,突然却觉得脸上有些不对,拿手一摸:靠,青春痘!
我这人平素里很少发痘痘,但是发起来全在显眼的地方。我冲进洗手间,看见那颗痘痘在左脸颊最显眼的位置,而且相当大。
怎么办呢?我揉着脑袋想了想,算了,不管它罢,林书南身上沾屎的样子我都没嫌弃,我不信他能凭一颗痘痘嫌弃我。
走出来的时候,林书南正从厨房出来:“哟,醒了?我昨晚本想送你回家来着,没想到你一头就睡倒在桌上了,我就没叫你。早饭我已经做好了,快打理一下,过来吃饭。”
到餐厅的时候,林书南已经坐在桌前,桌上摆着两份食物,做得很精致。我刚一坐下,他就说道:“你发痘痘了。”
“还不是为了你在熬夜。”
他把脸凑近了一些看着我:“好吧好吧,我的错,还好今天早餐做得很清淡,待会儿我送你回家,你好好睡一觉。”
我还有些没睡醒,看着桌上的早餐,说道:“这太多了吧?一大早哪吃得下这么多东西。”
“瞎说。”林书南说道,“昨天晚上没吃好,又忙了一夜,早饭不吃得营养一些怎么行?我这顿饭做得可用心了,你一定吃得下。”
我拿起放在碟子里的面包,尝了一口,果然味道不错,面包烤得恰到好处,咸咸的,里面的黄油很香。旁边的荷包蛋也做得色泽油亮,冒着诱人的香气。
“手艺不错啊。”我说。
“哪里比得上你。”
“我也很奇怪。”我说,“我以前完全不会做菜,也没想过要做,突然有一天想做了,很快就学会了……这杯诡异的饮料是怎么回事?”
“这是燕麦粥,不是什么‘诡异的饮料’。”
我闻了闻,皱起眉头:“奶腥味儿太浓了。”
“真挑。”林书南摸摸我的头,“下次我少放点奶,今天就将就着喝吧,喝牛奶营养好。”
我摇摇头,把燕麦粥灌下去:“小时候呀我也不爱喝热牛奶,不过我妈可不会像你这样。”
“那她怎么做的?”
“她把我打了一顿,硬给我灌了下去。”我说。
##第171章 大雪纷飞的日子
林书南看着我,无语地摇摇头:“你这霸道的性格,是跟你妈学的?”
“也许吧。”我说,“毕竟,打是最快的解决方式。”
他再次摇了摇头:“真可怕。”
“啊,其实不仅可以打,还有捆绑、罚跪之类的。”我说。
“拜托……你应该不会对我狠心到那个地步吧?”
“你说呢?”我说,“我们认识这么久,我对你做过什么?”
“打过我耳光。”他小声嘀咕道。
我瞥了他一眼:“哦,什么时候?”
“没什么。”他说,“一定是我记错了。”
我好笑地看看他:“行了,不贫了,吃完饭我就回家不补觉去,等睡醒了,再看看店的情况。”
这天林书南把我送到家以后,我便倒头就睡,醒来时全不知身在何方,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自己是在自家床上呢。
我拿过手机看看时间,已经很晚了,我似乎错过了两节课,不过没关系。我坐起身,首先去看看我们的网店……呃,目前还一单都没卖出去。也难怪,我们并没有做什么宣传。
还是先清醒一下,把明天要交的实验报告写完吧!
之后的一个星期里,我们总共只卖出去了一幅画。
虽然和一开始的美好愿景大有差距,但是仔细想想,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网络上那么多家店,一家新开的小店,又有多少人会看见?就算是看见了的,这年头,也没有人会有多乐意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的画,就算画得好,这世上会画画的人也多了去了。
“唉……”某天,在教室里见面的时候,林书南叹着气说,“你当初还说什么一炮而红呢。”
“我嘛当时也就是随便想想,没往认真了去。”我说,“我看,我们是宣传做得不够,要是多做点广告的话,说不定会好些。”
“可是我不懂得怎样做广告。”他说。
“唉,然而这是必须的。”我说,“网络上那么多的东西,要是没个广告吸引眼球可不行,你说是不?”
“也对,那该怎么做?做个网页,还是?”
“首先,把现有小店的网站地址扩散给所有我们认识的人,然后,呃,然后什么来着?”
林书南苦笑道:“看来你也是一窍不通嘛。”
“是啊。”我也苦笑起来,“这可真是……难道要自己刷一些订单和评价?”
“不。”他说,“还是算了,反正也不是急着用钱,卖不掉就卖不掉吧。”
“那好,我听你的。”我说。
“兰兰。”他说,“你没有什么要卖的吗?如果光卖画打不开市场的话,不如做成一个综合型的。”
我想了想,摇头:“算了。”
这时,老师从门口走了进来,顺手把门给关上了,林书南看了看他的头顶,说道:“外面好像下雪了嘛。”
“这地方下雪不是很正常的吗?”我说。
“是啊。”他说,“不过,我听说过几天好像要降温了。”
“这地方降温不也很正常吗?”
“是大幅度降温。”他说,“零下二十五度。”
“……天哪!”
“怎么,吓着了?”
“不,我激动了。”我说,“这辈子没见识过这么冷的天。”
“去,你这人真是……”他说,“不怕冻坏了?”
“多穿点儿呗。”我说,“反正屋里都有暖气,冻不死的。”
他用手揉着我的脑袋,说:“那你可得好好地躲在屋里,别见了天寒地冻,就整个人兴奋得找不着北了。”
“我没那么不理智。”
回去一查天气预报,果然,大幅度降温就要来了,学校也发了信息,提醒大家注意保暖,我心想它干脆直接宣布停课得了,可是并没有停课的消息。
第二天一早就下了雪,此时温度还不低,雪也只是零星的小雪,落在地上,薄薄的一层。可是风很大,直从衣领子往里灌,冻得我瑟瑟发抖,自嘲自己脑子不行了,这个天气出门,居然忘了戴围巾。
进了教室,我连忙缩在椅子上,好一会儿才暖和过来,林书南打开教室门进来,侧头扫了我一眼,说道:“你脸色怎么有点发紫?”
“忘记戴围巾了。”我说。
他露出一个鄙视的神情,坐到我身边,从包里掏出一条围巾来。
“喏,这个给你。”他说。
“这是……”
“我新买的。”
“新的?”我摸了摸这围巾,羊绒的,摸上去很舒服,软绵绵,滑溜溜的,一点儿也不扎人。
“好吧。”我说,“那我今天就戴着这个……”
“不是今天。”他说,“这送给你的,你要愿意,戴三十年也没问题。”
“送给我的?”
我细细一看,果然这款式和颜色,还是比较接近女式的。
“还有这个。”他又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来。
“这是……”
他把盒子递到我面前,我打开盒子一看,里面是一副漂亮的手套。
“怎么样?”
我拿起手套,很舒服的手感,我最讨厌毛线刺刺拉拉扎在身上的感觉,但是这手套用的显然是高级材质,摸上去就像摸着小动物一样,软绵绵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揉捏。
“谢谢。”我说。
“就说一句谢谢?”
“呃,那……我应该怎么说?”
林书南在我身边坐下:“行啦,你这么问了,怎么说都不好玩了。”
我小心地把手套装回盒子,放进包里,预备放学的时候戴上,毕竟屋里暖和得很。
下课的时候,雪下得更大了,一丛教室出来,就看到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以及感受到凛冽的寒风。
又冷了……
我戴上围巾和手套,紧了紧衣服,踏上回家的路。
这天雪下了一夜,第二天早晨一起来,发现不得了了,积雪已经铺了一米多深,我赶紧跑到门口去开门,还好,门是往里开的,不过门口的积雪也已经堆成了一堵墙,如果雪再这么继续下,我怀疑我迟早会被关在屋里出不去。
房东太太倒是不太在意这些,见我起了床,就说道:“今天的雪真大啊。”
“是啊。”我说,“这下出门也不方便了。”
“那就不要出门了。”她说,“待在家里吧,学校也不会因为这个怪罪你们的。”
我用手指戳了戳那积雪,积雪的上层是软绵绵的,要是走在上面,肯定一步一陷,这一来,我确实动了心,想着干脆留在家里,别去学校了。
嗯,就这样吧,吃完饭坐床上看书去。
大概因为雪的缘故,外面一片寂静,平时隐隐约约能听见的汽车声,现在全然听不见了,往窗外看看,雪还在不停地下,积雪又比刚才厚了不少。
再这么下去,可别真的出不了门了。我想。怀着这样的担忧,我继续坐在床上看书。
好冷……
冷……
为什么屋里也这么冷啊?
我终于冷得受不了,打算去看看这屋子哪里漏风的时候,就听到房东太太一声喊:“暖气停了!”
“啥?!!!”
我连忙跳下床:“怎么……怎么回事?这大冬天的,没暖气怎么受得了呀?”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房东太太说,“反正就是停了。”
“哎呀,那现在的室外温度是多少?”
“天气预报说,零下二十度。”
“那要是暖气不来,我们是不是会变成冰棍?”
“是呀!唉……”房东太太着急地说,“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
“可能是管道坏了?”我说,“总之不管是什么坏了,得做好最坏的打算……先把最厚的衣服找出来!”
“对了,火炉,火炉!”房东太太说。在这屋子的客厅里有个电火炉,平素里只是像个装饰品那样放着,几乎不真正使用,我连忙冲过去,把火炉的插头插上,看着它亮起来。
“这么大个房子,凭电火炉是没有用的。”我说,“唉,还是把其他房间的门都关上,我们今天只能在客厅里待着了。”
房东太太叹着气,进她的屋里去,把各种御寒衣物都拿出来,我也拿出了我的厚外套和被子,全都堆在沙发上。
空气更冷了。
“对了!”我说,“这暖气停了,是只有我们一家停了,还是……”
房东太太指了指她放在桌上的手机:“刚刚有邻居发短信来,说这附近区域全停了。”
“什么嘛,这样下去,可是要出人命的!”我在沙发上颓然坐下,把自己裹进被子里。
越来越冷……
虽然屋里有火炉,但我还是觉得整个人都要变成冰了。
“姑娘啊……”房东太太苦着脸说,“你冷不冷啊……”
“冷!”我说。我在被子里头拼命打哆嗦,“我本来以为自己生长在没有暖气的地方,多少能够抗寒一些,没想到还是……啧,好冷!”
房东太太又裹了一层被子在身上:“唉,我们还算是好的了,苦了那些这种天还不得不出门的人了。
我望向窗外,但是房东刚刚为了抵挡寒气,把窗帘给拉上了。我想现在外面的积雪应该更深了。
对了,林书南呢?我记得他今天也是有课的,莫不是正在雪堆里挣扎吧?
##第172章 玩雪
我打电话给林书南,可他没有接。多半是在上课吧。我这么想着,发给他一条信息:今天实在是太冷了,我翘课了,你小心点儿,可别着凉了。
然而过了好一会儿,他还是没有回应。
我开始有些慌了。
那小子该不会是摔倒了吧?不会冻坏了吧?
我皱起眉头,想想这个时候是什么点,对了,应该是上午第三节课,这节课不是实验课,他应该不会忙到顾不得看手机才对,要不就是睡着了。
想想我又觉得自己很可笑,这么大个人了,下个雪就能下出事来么?多半是我想多了。
于是我扭过头,盯着电子火炉,屏幕上跃动着虚拟的火光,可是看起来并不觉得暖和,就在这时候,门铃响了。
什么情况?谁大下雪天的跑来按门铃?
我走过去开门,一开门,吃惊地发现积雪又深了不少,再这么下去,看来出入都只能从楼上跳窗户了。
站在外面的人是林书南。
他站在厚厚的积雪上面,显得高高在上,我眯起眼睛看着他:“你怎么来了?”
“下这么大的雪,哪有心情上课。”他说,“你也真是,不上课也不早点说,这么心血来潮,我到教室没见着人,还以为你死在路上了呢。害得我大冷天跑来找你。”
得,这个人比我还能瞎操心。
“你的手机呢?”
“坏了。”他说。
“快进来吧。”房东在里面喊,“外头冷。”
他迈步进来,我连忙把门关上,他刚想脱掉外套,突然一愣:“你们屋里怎么也这么冷?”
“暖气没了。”我说,“都快冻死我了。”
“什么呀,你这运气也太好了吧,刚好赶上百年一遇的寒潮。”
“是啊……”我崩溃地说,“这绝对是我这辈子经历过最冷的温度。”
“这里没有地暖什么的吗?”林书南嫌弃地瞥了一眼那火炉。
“原本是有地源热泵的。”房东说,“可是以前坏了,感觉也用不上,就没修……”
林书南在屋里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儿,说道:“这不行,这实在是太凉爽了。走走走,我们到外面找家店坐着去。”
“这周围区域,全沦陷了。”我说,“这么大的雪,跑远路也不方便。”
“唉,可是总这么着也不行吧?”
“你先过来坐着。”我说,“等一会儿看看,要是到下午还没来暖气,我们肯定得逃亡了。”
林书南在我身边坐下,房东看了他一眼,问道:“你男朋友?”
“呃,这个……”
林书南扫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房东露出一副“我懂”的神情,嘿嘿地笑起来,然后她马上又合上了嘴:“这个天,笑一笑都冻牙。”
“还真是。”我说。
“我们还是出去吧。”林书南说,“我之前来的时候经过鹿鸣茶馆,好像那儿人还挺多的,指不定有暖气。就算没有暖气,有杯热茶也是好的。
在这样冰冷刺骨的天气里,“热茶”两个字仿佛有致命的吸引力,我点了点头,望向房东:“您去不去?”
她摇摇头:“算了吧。”
“那您可千万注意保暖,要是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哦,对了,我先去给您泡壶热茶来。”我说着站起身,这天气真是,一舒展开身子,都能让人冻一激灵,要在这样的天气里出门,简直需要大无畏的精神。
泡好茶准备出门,我把房门打开,又看见那银装素裹的世界,外面雪似乎稍小了一些,但是风仍很大,将路上的积雪吹飞起来,呼呼地往屋里灌,我连忙拉着林书南踏上积雪,然后赶紧把门给关上。
真冷啊——!!!
林书南淡定地把我搂紧怀里,说:“走。”
“等等,你把我搂在你前面,那岂不是我替你挡风了?”
“哦,那你跟在我背后吧。”他说。
“算……算了……就就就这样吧……”我发着抖说,才出来这么一会儿,已经抖得话都说不利索了。林书南加快了脚步,推着我向前走去。
鹿鸣茶馆开着,窗户上一层雾气,看不出里面有多少人,推门进去,里面果然比外面暖和多了,不过却不像是暖气。
“暖气坏了。”有人招呼道,“不过我们用了好几个火炉,肯定够暖和,来来来,这边坐。”
我和林书南找位置坐下,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各自把围巾手套脱了,先要个奶茶暖暖身子再说。
“今天真是……出人意料呢。”林书南用手抹了抹窗户上的雾气,说。
我看着外面白皑皑的积雪:“是啊。”
“要不,一会儿打雪仗去?”
我吃惊地看了他一眼:“这么冷的天。”
“我们这些南蛮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雪。”林书南说,“所以啊,趁这个时候好好耍一耍,以后可没这个机会了。”
“先暖和暖和再说吧。”我说,“等过几天气温回暖些了,再玩雪不迟。”
于是我们喝着茶,看着雪景,来鹿鸣茶馆避寒的人越来越多,茶馆变得拥挤起来,我看见一些眼熟的人——他们都是住在周边的人,不过我平时很少和邻居交流,也记不起来他们是谁。倒是有人热情地和我打招呼,我只有尴尬地笑着回应。
林书南拿纸擦掉玻璃上的雾气,外面的雪已经越下越小,风也小了,但是从行人的样子就可以看出来,还是很冷。
“真是,不知在这儿要待到什么时候了。”我说,“要是到了晚上,暖气还没来,该怎么办?”
“跟我回家。”他说。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我眯起眼睛看着外面的积雪,这白皑皑的世界,看久了眼睛都有点疼。我收回目光,想着要做点儿什么打发时间,突然听到近在耳边“哇!”地一声,同时,一个黑影从窗外掠过。
我一惊,连忙看向窗外,只见一个浑身沾满雪的人正从雪地上爬起来,笑着朝楼上挥手。
“玩雪呢。”林书南说,“从楼上跳下来的玩法,也只有这种天气可以使了。”
“他们也真够拼的。”我说。
“反正也没事做。”林书南说,“我们上去看看?”
“等我把茶喝完。”
似乎是受到了那个人的带动,又有两个人从楼上跳了下来,他们都沾了满头满脸的白雪,大笑着站起来,朝上面的人得意地挥手,全然忘记了寒冷。
“算了,现在就上去吧!”我把杯子一放,说道。
林书南似乎就等着我这句话,他率先站起身。
我们上了楼,才发现平日里一向人不多的鹿鸣茶馆二楼,现在却站满了人,还有人不断地从下面上来。外面的露台,在这种天气里并不开放营业,可是却有不少人在那儿。
我一走出去,顿时打了个寒噤,看见前面,又有几个人跳了下去。
“真是疯狂。”我小声嘀咕道。
“这气氛不是挺好么?”林书南说,“偶尔是需要这样,不然,想想下着大雪,又没了暖气,多心塞的事啊。”
“我倒没觉得心塞,这种事总会有的。”我说,“只是他们不至于这么兴奋吧?”
“兰兰,做人别这么冷静好不好?”
我笑了笑:“认识你之后经历了多少大事啊,要是不冷静,人都要奔溃了。”说着,我朝露台边缘走去:“不过,看上去还真的挺有趣的。”
露台的边上有栏杆,不过很矮,轻轻松松地就能跨过去,我试着朝栏杆伸腿,想看看那是什么感觉,可是,刚出脚,就听见周围一群人起哄的声音。
什么情况?!
我发现周围的围观群众都用佩服、鼓励、以及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听见有人说:“在所有的挑战者里,你是年纪最小的!”
我去,这就成了注意的中心了?这下,我再要放弃就难了,如果这时候宣布我不跳了,岂不会被当作胆小鬼?!
去他的!
我一步跨上栏杆,低头一看,这两层楼的高度,如果垂直往下看,真觉得有些瘆人。我调整了一下呼吸,还未发力,突然感觉背后被人推了一下。
卧槽?!
我还没准备好呢!
这一次,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自由落体的感觉。因为没有作好准备,我很快把持不住平衡,渐渐地头朝下了。紧接着,眼前一片白光铺面而来。
……!
落在雪上的第一感觉,是“软”,天气实在太冷,上层的雪甚至没有能够相互结合在一起,松松散散地堆叠着,软绵绵,风一吹还能一片片飞起来。人一摔下去,就是砸出一个大坑。
因为脸砸进了雪里,我看不见周围的情形,只听见人们的欢叫声,我站起身来,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雪。发现雪地上出现了一个人形的深坑。当然,在我边上,还有好几个坑,都是前任勇士们砸出来的。
我不抬头,只是回手朝楼上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随后转身朝楼上走去。就在走上楼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刚刚好像是被人推下来的。
妹的,谁这么坑人?!
##第173章 雪战一场
我跑上楼,看见林书南在楼梯口等我,一见我,他就问道:“怎么样,爽不爽?”
“爽爆了。”我狠狠一拍他的肩膀,“话说,你刚刚看见没有?谁推我下去?”
他拿手指一指:“在那儿呢。”
那是一个男人的背影,貌似是我一个邻居,我见他正跨过栏杆,于是放轻脚步,偷偷地走了过去,然后,淡定地伸手一推。随即,我听见“啊——”地一声惨嚎。
哼,我下去的时候可没这么嚎。我鄙视地想着,拍了拍手,一回头,就看见围观群众对我投来赞许而畏惧的眼神。
哼,老娘可不是好惹的。
林书南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真是睚眦必报呀!”
我冷哼一声,说道:“这哪叫睚眦必报,我只是帮助他鼓起勇气而已。咦,你为什么不去跳?是你提出来要玩雪的。”
“我正要去呢。”他说,“不过我可不需要你帮我鼓勇气啊!”
“知道。”我说,“我对你还是很温柔的。”
他走向栏杆,嘀咕了一句:“胡扯!”
林书南还未跨上栏杆,突然从下面飞上来一个雪球,一下砸在他的脸上,他连忙后退了两步:“怎么回事?”
我走上前一看:“是刚刚被我送下去那个。”我淡定地抓了一把露台上的雪,团成一团扔了下去,不过被他躲开了。
可是这么一来,下面的人都上了劲头,纷纷团起雪球朝上面扔,我们这些站在上头的人,当然也不甘示弱,开始制造武器“反击”,一时间,雪球乱飞,惊叫声四起,从楼上往下跳的娱乐项目被忘在了脑后,一场新的战争开始了。
“变雪人吧!”下面的人边喊着,边往上扔雪球。
“砸到你连妈妈都不认识!”我方战线也不甘示弱。
“没看看我们这儿都是些强壮的汉子吗?”
“别瞧不起女人!”我边上的女子喊道,一边喊,一边把一个巨大的雪球砸了下去,虽然没有击中人,但是逼得下边的人纷纷逃蹿。
“呵呵,我们可是占据了有利地形。”我一边喊着一边扔雪球,一个大雪球飞上来,我连忙退后,同时对一直不温不火地进行攻击的林书南说道:“你小子战斗力不行呀?”
林书南淡淡地说:“我毕竟是文雅人,不像你们那么粗暴。不过,我的攻击是最稳定的,等到你们都精疲力竭的时候,我还好着呢。”
“切,别为你的攻击力弱找借口。”
“我要真想干掉他们,有一百种方法。”林书南不屑地说着,拢起一把雪来,我看出他想来一个大的,连忙上去帮忙,林书南却说道:“去,你去继续攻击去,我负责给你制造大号炸弹。”
我于是回到前线,一边用小的雪球制造干扰,一边等着他的大号炸弹,果然,不一会儿,他就在我身后说道:“好喽!”
我一回头,顿时大惊:“你丫这是打雪仗还是堆雪人儿呢!”
“就是要这么大的,才有震慑力。”他双手捧着那个比人头还大的大雪球递给我,我接过,顿时感觉压力巨大。
我退后一步,使出浑身的力气——上吧,雪球!
雪球呼啸而出,在敌方惊愕的眼神中,砸在了一个正抬头望天走神的男人的脸上,顿时就把他糊成了一雪人儿。
“敌人们”愣了一小会儿,有人喊道:“他们用这么大的雪球,我们也用!”但是立马有人反驳:“不行,我们是从下往上,不能用大的,还是得用散弹攻击。”
“趁现在!”我喊道,“别让他们有反击的机会!”
“哇哦——!”“上啊!”我方战线的各位,虽然我除了我自己和林书南,别的人都叫不上名字来,但是现在大家变得众志成城了,密密麻麻的雪球、未成形的雪球、雪片儿、都朝下方倾泻而去,顿时战场一片混乱,往下看时,只觉得眼花缭乱,下方的人纷纷被攻击得找不着北,只有挨揍的份。
“不要气馁!”敌方有人喊道,“我们加把劲!”
“糟糕,他们的子弹源比我们多。”这边有人喊道,“我们还是省着点儿用吧!”
“不,得先杀了他们的气焰!”
“战争”愈演愈烈,又有更多的路人都加入了进来,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大家都忘了矜持,忘了寒冷,忘了“正事”,玩得像小孩子一样。我挥舞着手臂,一刻不停地对敌军发动攻击,同时思考着获胜的方法。我记得,上一次像这样疯玩还是小学的时候。
渐渐地,露台上的雪越来越少,战争的局势开始一边倒了,天空放晴,阳光照射下来,有人喊道:“不打了,回家做饭去!”
我看了看周围,露台上已没有多少雪,看来,战争是该告一段落了。我的心脏还保持着高速跳动,林书南站在我身边,小声说道:“玩爽了吧?”
“是,很爽。”我说,“只是想起这样的雪没几天就会化掉,就觉得有点儿舍不得。”
林书南拍了拍我的肩,说道:“咱们进屋吧。”
我把身上的雪拍掉,走进温暖的室内,鹿鸣茶馆内仍有很多人,但是,我看见越来越多的人从楼上下来,走出去了。
无论多开心的事,总有曲终人散的时候的。我也不知道,以后咱们这帮人,见面了是否还能认识,是否还能像今天这样玩到一块儿。
林书南拿出手机,查着天气预报:“天气还要冷几天,不过雪是不会再下了。”
我点点头,看着窗外,一时无言。手机振动了,是房东发来消息:“暖气来了。”
“先去吃点东西吧。”我说,“吃完回家,休息一下,明天不管有多冷,我都不能连续两天翘课。”
“是啊,上课的日子却在外面玩得那么开心,感觉还挺对不起老师的。”林书南说,“啊,对了,你明天下午是不是没课?”
“是,怎么了?”
“利含情。”他说,“我想去公墓看看。”
“你怎么突然想起这个?”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说,“只是刚刚战斗的时候,觉得有点悲凉感,然后就突然想到了她。”
“也是呢。”我说,“已经很久没有去给她扫墓了。”
“你说,扫墓这事儿,已死的人,真的会知道吗?”
我苦笑着摇摇头:“扫墓名义上是跟死人相关,其实是活人的仪式。”
“有道理。”林书南说,”到底是活人为了谋个心安。
“我有段时间一直觉得,人死也不过是蛋白质组合体而已,又何必去扫墓呢。后来想想,可能是我自己不敢面对生命的脆弱吧。”
“怎么突然这么多愁善感?”
“不是。”我说,“只是觉得,如果人真的像传说中那样,死后有灵就好了,不然,死后一切都变成虚无,实在是太……可怕了。算了,不谈这个,我们去找地方吃东西。”
“明天下午……”
“明天中午,学校食堂见。”我说,“下午一起去扫墓,如何?”
“好。”林书南说,“扫墓需要的东西我来带。”
“成。”
……
第二天中午,我在食堂门口和林书南碰头,他手上提着一个大大的黑袋子,里面装有花圈之类的东西。
我们简单地吃了午饭,坐公交车去公墓,中午的公交车非常空,我们坐在后排,虽然紧挨着,但几乎没有说话。
利含情……
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忆不起她的脸,事实上,我可能很早以前就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只是我自己没有深入去想而已。我微微皱起眉头,试图回想起她的长相。她有着尖尖的下巴,漂亮的眼睛和睫毛,身材偏瘦。我记得以前跟她一起逛街的时候,导购说我们都很瘦。可是,我怎么也想不起,那时我们究竟买了什么衣服。大概我没有买吧。我们逛街的时候,大多数时候都是她买,我只当是在散步。
然而,我也几乎不记得当初走过的时候,那商业街是什么样子,无论我怎么回想,都只能想到它现在的模样。
我突然感到有些不安,如果这么下去的话,我迟早会把她彻底忘记,就算不忘记,她在我的心中也会变成一个概念,一个模板,而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当然,我总有一天也会变成那样。
时间注定会带走一切的。
到公墓的那一站,车上除了司机,只剩我和林书南两个人,我们下了车,林书南走在前面,我走在他身后。
真冷啊……
虽然并没有下雪,但是这天气和昨天是一样地冷,我缩着脖子,默默地看着林书南的背影前行,利含情的墓碑在角落里,林书南把鲜花放在碑前,然后轻声说道:“抱歉了,我们没有条件烧香敬酒之类的……”
我打开他的袋子,袋子里有食物模型,还有一些纸——这些纸的一面是金色或者银色的,如果我没记错,这是用来折纸元宝的。
我把食物模型放在墓前,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亵渎死人,但是,我想不会,在无神论者的眼中,扫墓只是仪式。
如果是在我的家乡,扫墓的时候,要烧钱、烧香、敬酒、放鞭炮……这些,现在在加拿大的公墓,都只能省了。
##第174章 我需要离开
我拿出一张银纸,想折一个纸元宝,才突然发现我已经不会折纸元宝了。我试了好几种方法,却发现自己不是折成了纸船,就是差点儿折成纸飞机。毕竟,上一次折纸元宝是在中国,在给曾祖父扫墓的时候。
我花了很长时间,还是没有想起,最终只能上网查询,最终根据网上的指引,总算折成了一个十分拙劣的。接着,我便开始一个又一个地折起来。
林书南学着我的样子,也跟着折纸元宝,但是他的手比我还笨拙,我看见他连续失败了七次,才终于折成一个。
我们都不说话,坐在墓碑前,仿佛在进行一项独特的宗教仪式。一阵风吹过,放在地上的塑料袋被吹得哗哗作响。我将折好的纸元宝塞进袋子里,以防被风吹走。
我记得在曾祖父的墓碑前,上百个纸元宝被点燃,冒着袅袅的烟,而地上的纸,则渐渐变成了黑色的灰烬。除了纸元宝,还有上亿的纸钱,也被扔进火中,一同上了天。
如果人死后灵魂真的会上天,那么天界的通货膨胀一定很严重吧。我想。
那个时候,包括我的父亲在内,所有人的神情都很严肃,只有和曾祖父没什么感情的我,站在原地,带着好奇的眼神,细心地观察着那一刻。那时候没有感受到的悲戚与沉重,直到现在才涌上来。
渐渐地,袋子里的纸张越来越少,而纸元宝越来越多,我拿走了最后一张纸,林书南则拿起了袋子里的一听啤酒,犹豫了一会儿,拉开拉环,仰起脖子喝起来。
我把最后一个纸元宝扔进袋子,朝他伸出手:“给我喝点。”
他把罐子递给我,于是我们轮流喝着这罐啤酒。
一罐啤酒,不足以让人醉,不足以消愁,只是喝进去,感觉胃里凉凉的,舌头发麻,啤酒的苦涩味从舌根蔓延开来。
“就这样吧。”林书南说。
我站起身,把东西重新收在袋子里,然后,我们又在墓碑前坐了一会儿,林书南率先说道:“该走了。”
站起身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腿已经冻僵了。
“走吧。”我说。
走的时候,我们一直很沉默。一直到上了公车,我才小声说道:“只是一个普通朋友的死,就让人如此悲哀,如果是至亲至爱之人的死……我不知道会怎样。”
林书南叹了口气,说:“不管怎么样,日子总要过下去。”
“晚上,要不要来我家?”我说。
他摇摇头:“明天,是袁芊骊的生日,我今晚过去,陪她过夜。”
“……她现在还记得自己的生日吗?”
“恐怕不记得了。”
我也叹息起来。
明天……明天我有一门课要随堂考试,有一个实验要做,还有小组会议。可是,刚从公墓走出来的我,觉得那些好像都是另一个世界的事,那些……真的很重要吗?
我们在车站分开的时候,林书南轻轻拥抱了我。
第二天,我忙碌了一天,实验不顺利,小组任务也遇到了瓶颈,总之,诸事不顺,我在学校忙完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发黑了。
我走出校门,想了想,走上了去医院的路。
到得医院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残余的积雪在灯光下反射出惨白的光,我走进医院,熟门熟路地找到袁芊骊所在的病房。
门虚掩着,我轻轻推门进去,看见林书南靠墙坐着。旁边的小凳子上,放着两个小巧的蛋糕,其中一个是奶油的,上面插着蜡烛。另一个,还没有打开包装,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蛋糕。
林书南看见我,并不显得惊讶,只是指了指旁边的一张椅子,说道:“坐吧。”
“她能吃蛋糕?”我问。
“当然不能。”林书南淡淡地说,“我吃。”
我看着他一口一口地把蛋糕填进嘴里,过了很久,终于忍不住说道:“别太勉强。”
他摇摇头,继续把蛋糕送进口中,不一会儿,一整个蛋糕都被他吃完了,他又伸手,去拆另一个的包装。我连忙握住他的手腕:“你不能再吃了。”
他愣了一下,用另一只手把蛋糕推到我面前,说:“你吃。”
“什么?”
“你没吃晚饭吧?”他淡淡地说,“填填肚子。”
“可是,这……”我正想拒绝,可就在这时候,肚子不争气地“咕噜”一声,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我已经饱了,芊骊又吃不了。”林书南说,“你吃吧。”
就在这时,我的肚子又叫了一声。
我低着头,一边后悔没有吃完饭再来,一边拆开蛋糕的包装。打开盒子,里面是巧克力口味的蛋糕,是我喜欢的味道。
“谢谢。”我说。
“你跟我,不必说谢。”他说着,站起身,走向窗口望着外面。我知道那外面看不见什么有趣的东西,可是他在那儿,一站就是很久。
这个蛋糕更小,但很好看,一看就是高档品,入口松软,香甜软糯,我尝了几口,也就顾不得矜持,迅速把蛋糕往肚子里填去。
真好吃。
过了一会儿,护士过来,探头往这里看了看,默默退了出去。林书南从窗口退回来,走到我身边站着,说:“兰兰。”
“什么?”
“我们去惠斯勒吧。”
“啊?!”我吃惊地说,“你说什么?”
“去惠斯勒。”他说。
“可是,你……”我回过头,看见他抿着唇,望着袁芊骊的病床。
他轻声说:“护士一个星期以前打电话跟我提过了,安乐死的事。”
“那么,你打算怎么做?”
他闭上眼睛,轻声说:“我之前没想过,芊骊还能活这么久,也没真正考虑过安乐死是怎么一回事。但是,现在想想,也许,那是对她最好的。”
“可是,”我说,“她……”
“我并没有下定决心。”林书南说,“原本我来这里,是想借着这个机会,跟她把想说的话都说完,然后,或许我就可以作出选择。可是,来了这里,才发现我在她面前的时候,心里更乱,根本就无法理性思考。”
“所以……”
“所以,我需要离开。”他说,“对现在的芊骊来说,我在,或是不在,其实没什么分别。但是对我来说,她在,还是不在,或许会有很大的区别。而这个选择……却要我替她做。”
我点点头:“所以,这就是你离开的原因。”
“也许,在更远的地方,我更能理性思考。”他说,“但是我也怀疑,或许这只不过是我推脱的借口罢了。”
我将手放在他的肩膀,说:“好,我陪你去。”
“谢谢。”
我摇头说:“你我之间,不必说谢。什么时候走?”
“越早越好。”
正好,明天是周五,没有什么重要的课,如果翘掉周五的课,再加上周末,可以去三天。我暗自思量着。三天,够多了。当然,如果有必要,再翘掉一些课也没关系。我向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学生。
于是,第二天一早,我们便坐上了飞往惠斯勒的飞机。
从斯佩德镇到惠斯勒,坐飞机只需要半个小时,因此,我们乘坐的也是最小的那种飞机,只能坐三十多个人,机翼的螺旋桨裸露在外,看起来特别地不安全。
“第一次坐这种飞机。”我说,我的位子在窗边。
林书南说道:“我倒是坐过一两次。”
飞机开始动的时候,螺旋桨自然也转动起来,我没想到它会这么吵,我坐在窗边,这震耳欲聋的声音让我浑身发麻。
“要不要换个位置?”林书南问我。
“不用。”我说,“我看看风景。”
今天气温不低,地面上的雪已近乎消失,但是,飞机起飞后,就可以看到郊外的田头,和山区的峰峦,仍然一片银装素裹。我回想起几天前的雪战,竟觉得像过去了很久。
小飞机飞不高,始终在能够清楚地看见地面的高度,我看见房屋迅速后退,一望无际的平原延展开去,远处有山,山顶如刀削一般瘦削,一片皑皑白雪覆盖在上。远方的天空,不时有几只白头海雕在盘旋。
风景美如画,可是我无法兴奋。我不知道这次旅行会不会是一次沉重的经历,林书南又会作出怎样的抉择。
林书南在我身边,他没有在看窗外,而是盯着前面的椅背,好像在数椅背上的花纹一般,看得很专注。
半个小时的飞行很短,感觉没过多久,飞机就开始下降,广播员站在飞机前端广播,从我这个位置能够看得见他——那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伙子,脸上带着快乐的神情。
我调整了一下坐姿,继续回头看着窗外,飞机降落地很快,地面迎头撞上来,咚地一声,随即是一长段滑行。
我和林书南都不急着下飞机,等其余人都离开了,才慢慢起身,走出去时,黑人小伙子朝我们点头微笑,说道:“祝你们旅行愉快。”我很想知道,我们这到底算不算是旅行。
我们所住的旅馆,在一座大山脚下,从窗户看出去,一眼就可以看见山,旅馆有些破旧,走进去的时候,一群背包客正在谈论着滑雪的事。
“明天坐缆车上山。”进房间后,林书南用不容辩驳的语气说。
##第175章 远方
惠斯勒的缆车有三种——开放式缆车、底部透明的封闭大厢、底部不透明的封闭大厢。开放式缆车,看上去就像吊在空中的椅子,格外刺激。
我们站在山脚,仰头看着山上的缆车,到达顶端的缆车,在地面看来小得像只虫子。
“你坐哪种?”林书南问我。
“你决定吧。”
于是他走进售票处,买了大厢缆车的票,这种缆车一部可以坐二十多个人,透明和不透明的混在一起,我们恰巧上了一辆底部不透明的。这个季节,正是游客聚集的时候,缆车上挤得满满当当的。大多都不是加拿大的,也有四五个中国人。大家都看着风景,谈谈笑笑,使得周围一片喧闹,只有我和林书南显得非常沉默。
随着海拔升高,山上的积雪越来越厚,从缆车厢往下面看,可以看见不少滑雪爱好者,正从高坡上飞驰而下,还不忘做出各种有难度的动作,作为外行人,真是看着就替他们捏一大把汗。
“这些人可真是厉害。”我说。
“是啊。”林书南说道,“简直可怕。”
“你想不想去试试?”我问他。
他瞥了我一眼,摇摇头:“我怕我会摔得很难看。”
“谁一开始是不摔的。”我说,“你不会是怕死吧?”
“那倒没有。”他说,“我还不信你能把我往高级道上推。我只是觉得,初级道肯定有很多人在,在那么多人面前摔个大跟头,太丢脸了。”
“你呀……”我说,“滑雪不就是个娱乐,你也想这么多。”
“怎么,你想去?”
“我在想。”我说,“我也不是擅长这种极限运动的类型……打架不算。之前没机会滑雪的时候,看见别人玩耍,就觉得这个好像很有趣,现在机会近在眼前了,反而觉得说不定也就那样。而且……而且现在也没什么心情。”
林书南沉默了一下,说:“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次是带着目的来的,所以才没有旅行的氛围?”
“说到底,旅行该有什么氛围呢?”我说。
“兰兰,实话说……”他说,“我在决定来惠斯勒的时候,也想过该不该带你来,那个决定只能我自己一个人来下,但我也许是太依赖你了,所以那时候,我根本没想过不让你来。我是不是很自私?”
我摇摇头:“不是。”
“快到了。”林书南说,“我们先去山顶上,看看风景。”
缆车停下,走出去,一股凉意,周围是一片银白色,从这个角度,可以看见远处的山峰,高耸的银白色,似乎在飞机上见过。
“往哪儿走?”林书南说。
“随便走走。”我说。
我走在前面,他跟在我身后,我们沉默着走了一会儿,我说道:“你真的没有什么想看的地方吗?昨天可是你提出要坐缆车上山的。”
“其实也没什么……”他说,“我那时只是想着,这儿的山应该会很漂亮,但是现在看来,和斯佩德镇周边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我侧过脸看着他,说道:“是你自己的心里装了太多的东西了,所以,有区别没区别,你自己根本就看不出来。你要是一直这样的话,那么这次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我知道。”他说。他踏上一块大石头,鸟瞰着远方,“这里漂亮是真漂亮。”
“我们从这条路,一直走到山顶去。”我指着边上的小路说。
“成!”
这条路很窄,看上去,也并不通往什么有趣的地方。不过,现在是旅游旺季,抱着爬上山顶去玩玩的想法的人大有人在,与此同时,也有人正从上面下来,边走边大喘气,看来,前面的路途很陡峭。
“上面什么也没有!”有几个中国游客一边走下来,一边说道,“就是看看城市全貌而已,爬得累死人了……”
“只有这一条路下来吗?”有人问道。
“另一侧还有一条路,不过好像不太好走,太陡了。”
有人摇摇头,说道:“我们回去吧。”我回头看看林书南,他似乎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
山路很陡峭,因此,虽然路途实际上不远,但我们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得山顶,山顶是一个平台,上面有一个小的商店,我环顾四周,这座山并不算高,周围比这更高的山比比皆是,并且将我环绕在其中,就好像随时要朝中间倒下来一样。和这座山的平顶不同,那些山的峰顶,都像刀削斧劈一样,棱角分明。
“书南。”我说,“你喜欢这个地方吗?”
他略微勾了勾嘴角:“我喜欢高山,只不过这地方游客太多,如果只有我们两个,那该多好。”
“我给你拍张照?”我说。
“我来给你拍。”他说道。
“我不喜欢拍照。”
“好歹来了,总得留个纪念。”他说,“我们合影。”
这里的游客来来往往,很容易就能找到帮我们拍照的人,我和林书南靠在一起,我站在他的左边,那拿着相机的人指挥着:“来,再往右边一点!两位不要这么矜持,可以笑得更开一些……啊,还有,光是站着也太单调了,你们互相搂住对方,好嘞!比个爱心的形状怎么样?”
我举起手,试图和林书南合成一个爱心,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照做了,只是边做边嘀咕:“幼稚!”
“就是这么幼稚。”我说,“偶尔也是需要这样的。”
那人把照相机还给我们的时候,我翻看照片,发现我俩的笑容都多少有些僵硬。林书南说:“我们毕竟是不擅长被拍。”
“也罢。”我说,“拍些风景照吧。”
我在山顶平台转着圈,拍摄周围巍峨的大山,身处这么多大山中间,让人感觉到有一种压迫感,我和林书南不一样,我虽然也喜欢山,但更喜欢海。
“好看吗?”林书南走到我身边,问。
“挺好。”我说,“只是你不觉得,被这么多山围在里面,很有压迫感吗?”
他抬起头,看着那些山,说道:“兰兰,那是因为你自己心里有压力吧?”
“有压力的应该是你才对。”我说,“我不过是跟着你出来玩的。”
“既然你不喜欢这里,那我们走吧。”他说。
“我不是不喜欢这里。”我说道,“我只是觉得气氛有点不对。”
他却似乎没有听见,说道:“我们从另一边下去吧。”
我摇摇头,无奈地跟上去。
这一边的路非常陡峭,这似乎是故意为之,让那些喜欢刺激的人能体验一把刺激的快感。
我从山路上踏脚下去,山路被人多年的踩踏踩得光滑,我脚下一滑,差点儿没跌下去,林书南一把拉住我。
“小心点儿。”他说。
我看看旁边的栏杆,栏杆很低,若真要摔下去,还未必拦得住。我心有余悸地点点头:“是我大意了。”
因为这里路途崎岖,大多数人都不从这里走,这条路显得空荡荡的,而这个角度也并非面对城市,而是正对着远处更多的山峦,我抬头看看那山顶的平台,不禁觉得不可思议。刚刚还是游人聚集的场所,只往下十几米,就仿佛到了人烟罕至之地。
再往下行去时,风越发大了,“呜——呜——”地吹着,仿佛催命一般。我被这风推着后背,想慢点儿走,都慢不下来。林书南按住我的肩膀,说道:“还是我打头阵吧,你跟在我后面。”
我没有拒绝,看着他的背影在我面前,我们继续走着,过了一会儿,他停下脚步,说道:“前面没路了。”
“没路了?”我有点不明所以。之前在山顶平台上,我是看见有人从这条路上来的,虽然人数很少。难道全是发现没路,折返上去的?
“是云梯。”林书南说,“好像有点危险。”
我挤到他身边,朝下看去,果然看见垂直的山壁上贴着一段的长长的云梯,下面,便是万丈深渊,山谷里的风更大了,云梯两旁的植物枝条,被吹得不断拍打着这梯子。
林书南伸出脚,小心翼翼地踩了踩这梯子:“好像挺牢固的。”
“这儿有牌子。”我说,“我看看写的什么……这梯子是十多年前建的,但是一直都有加固翻修,不存在质量问题,但是山谷风大,游客还是要注意安全,最好是用绳子把自己系在梯子上,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另外,梯子的承重不超过五百斤……我俩加起来肯定没有五百斤。”
“这样么?”林书南说,“我们包里可有绳子?”
“我没有带。”我说,“你呢?”
他摇摇头:“我也没有。”
我抬头看看上方的路,再看看脚下,说道:“我们小心点儿,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你的意思是从这里下去?”
“没错。”我说,“我觉得出来玩就需要一些刺激的。”
他微微皱起眉头,眼中露出担忧的神色:“我还是觉得有些危险。”
“我记得你不是这么畏首畏尾的人,至少在攀爬险境的时候,不是。”
“是么?”他说,随即叹了口气,“好吧,我打头阵,你等我下去一半了再下来。”
林书南小心翼翼地下去了,大风吹得他的衣服不断卷动着,哗哗作响,我低头看他的动作,看起来,从这里攀爬下去也并不很难——仔细一想,其实也不过是一部普通的梯子而已,如果不是因为悬空和风大的话,根本一点儿危险系数也没有,就算是体弱的人,也可以轻松上下。
我看林书南已经下去有两米左右,于是也转过身来,踏上梯子,林书南喊道:“小心啊!”
“知道!”我说。我看着面前的山壁。只要不看下方,这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第176章 人家才不是阿姨!
梯子很冰,手摸上去,有点刺痛,甚至脚底都能感觉到冰冷的金属感透过鞋子传递上来。我朝手上吐了几口气,以免被冻得不灵活。透过梯子,我能感觉到林书南在下面的动作。
一阵狂风吹过,我在空中被冻得瑟瑟发抖,并且这梯子也随着风轻微地抖动着,我不经有点儿瘆的慌,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但很快,我意识到这种程度的抖动并不会造成危险,便放心大胆地继续往下,这梯子的抖动,反而给人一种很刺激的感觉。
“兰兰!”林书南在下面喊我,“怎么样,怕不怕?”
“还好啦!”我说,“只要心里不去想着下边是万丈深渊,就没什么可担心的……咝……不过真冷啊!”
“是啊。”他说,“我失策了,也许应该让你把手套戴上再下来的。”
“手套容易打滑。”我说。
林书南没有回答,我有点担心,问道:“怎么了?怎么不说话了?”
“哦,没什么。”他说,“有几级阶梯上面沾了水,都冻成冰了,千万要小心。”
我正要回答,突然身后一阵阴风吹过,我不禁打了个寒噤:“怎么回事,刚刚有什么东西从我身后过去了?”
“是只大鸟。”林书南说。
“吓我一跳,我说不是自然的风。”我说着,继续踩向下一级阶梯,刚把全身的力量放下去,突然感觉不对,脚下一滑,猛然开始了自由落体运动。
“天啊!”我大喊一声,同时听到林书南的喊:“兰兰!!!”
我慌忙伸出手,去抓阶梯,可是抓了个空,自由落体的速度更快了,紧接着,我就感觉自己踩到了什么东西,下坠之势变缓了,我连忙趁此机会,抓住了一根阶梯。
“书南……”我说,“你没事吧?”
“我没事……”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是崩溃,“就是被你蹬着脑袋了……”
“啊,这……”
“我用手扶你一把,你先把脚踩上阶梯,这次可一定要踩稳了。”
我感觉到他用一只手抓住我的脚踝,他的手也很凉,凉意透过我的裤子传递到我腿上。他有力地托举着我,让我的脚准确踩到阶梯上。
“抱歉。”我说,“刚刚太不小心了。”
“梯子太滑。”他说,“这不怪你。”
他帮我把另一只脚也放到梯子上,我总算稳住了身子,但是我仍然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剧烈地跳动。
“兰兰,怎么样?”林书南问我,“没吓坏吧?”他这么问我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却有些发虚。
“我没事。”我说,“我们先下去再说。”
又花了好几分钟,我们终于到达了平地上,我喘着气,林书南在我身后说:“兰兰,你口袋里有纸么?”
我一边掏出纸,一边回头,看见林书南抬着头,四十五度角忧伤地望着天空,脸上还有个大鞋印子。
“怎么了?”我问他。
“流鼻血了。”他一边回答我,一边接过纸。
“被我踹的?”我心里一惊,“对不起……”
“不是。”他说,“只是在下面抬头看你,春光无限……”
“去你的吧!”我说,“我今天穿的可是棉裤。”
他笑了笑,在旁边的石头上坐下,然后马上跳了起来:“天啦,这石头好冰!”
“我包里有几张报纸,可以垫一下。”我说,“我们先坐在这儿休息一会,等你的鼻血好了再说。”
我们在石头上坐下,我从水壶里倒了些温水出来,沾在纸巾上,帮他把脸上的鞋印子擦掉,他始终仰头看着天际,我帮他擦完鞋印子,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远处峰峦叠嶂。这个地方,像是在一道峡谷的中央,重重叠叠的山,从远处延展开去,最终与天色融为一体,山中的巨鸟,在空中盘旋着,画出美丽的弧线,这个时候,虽然我们是被山包围着,但是眼前的深谷,仿佛一条路,从山峦中间穿过,通向远方。
“兰兰。”林书南开口了。
“什么?”我说。
“你的春光真的好厉害,到现在鼻血也没止住。”
我又愧又恼地瞪他一眼:“你就想跟我说这个?”
他摇摇头:“不是,我是想说,虽然经历了异常凶险,还被你砸出了血,但是我感觉心里比刚才畅快多了。”
“怎么?”
“兰兰,你刚刚差点摔下去的时候,我真的超害怕。”他说,“就跟当初芊骊病情恶化的时候一样。我不想失去你。”
“我知道。”我说。
“如果你就这么掉下去了,我会后悔一辈子。而现在,我觉得我会后怕好一阵子。”
“我知道。”我说。
“可是呀兰兰,当我把你送回梯子的时候,我也就明白了。我之前那么不希望你犯险,不仅仅是因为担心你而已。那个时候,其实我觉得真正掉下去摔死的概率是很小的,可我就是不愿意。”
“那是为什么?”我说。
“现在我明白了,我那是害怕责任。”他说,“在这个地方,若你陷入了危险,只有我能救你,但是若没救上来,那便全都是我的错。我害怕这种责任落到我身上。你的安危,这样的事太重要了,重要到我甚至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承担这个责任。”
“资格?”
“是。”他说,“有时候我会觉得很奇怪,你那么好,站在你身边的人,应该比我跟强壮,更帅气,更有魄力,而不是这个整天纠结,连自己的事情都处理不好的……废物。”
我把他的脸掰过来,正视着他,说道:“你不是废物。”
他苦笑着,轻轻推开我的手,说道:“兰兰,我被追责了太久,也逃了太久,我原以为我已经能够轻巧地放下我的过去,可是现在,事实证明,只要有一点儿事情出现,那些自厌、自弃的想法就回来了。”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继续说道:“对芊骊也是这样,我不是她的亲属,她也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们的关系,充其量只是朋友罢了,我有什么资格决定她的生死?明明她的生死,是这么重要的一件事。可是这么重要的事,却落到了我这么个小人物头上。”
“你不是小人物。”我说,凑过去把头贴住他的额头,“尽管做决定吧,也许有些事情并没有最佳选择,但只要是用心做出的选择,上天不会怪罪你的。”
“我可不信上天。”他说,“但是我信你。”
我们在原地又坐了一会儿,林书南的鼻血止住了,于是我们起身继续出发。后面的路途,虽然不再那么陡峭,但是越往下,周围的光线也越暗,逐渐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妈妈,我怕!”走着走着,我们听见有一个孩子的声音从下方不远处传来。是中国人,标准的普通话。我不禁觉得有些亲切。
“是别的游人。”林书南说道。
“别怕,别怕!”一个像是孩子妈妈的声音传来,“这地方不过是黑了点,没事的。”
“妈妈,这个地方会不会有狼啊……”
一个男人的声音笑着说:“山上哪儿有狼……”
我突然玩心大起,用手拢成喇叭状,扯起嗓子,仰着头,嚎道:“嗷呜——嗷呜——呜——”
短暂的一阵沉默之后,一阵爆炸似的哭声传来:“呜啊……呜哇哇哇——!是狼!妈妈——!!!爸爸!!!我们要被吃掉了嘤嘤嘤呜——!”随即,我听见孩子父母急切的声音:“傻孩子,是有人在逗你玩呢!”
我得意地撇了撇嘴角,林书南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欺负小孩子,你还真是有出息。”
“我这是帮助他锻炼一下胆量。”我说。
林书南不敢苟同地耸了耸肩,翻了个白眼。
“行啦,待会儿看到那孩子,不就可以解释清楚了吗?”
“万一给人家小孩子留下了心理阴影,怎么办?”
“啊?至于吗?”
“反正,作为一个很有同情心的人,我不认可这种做法。”
“好吧。”我说,“那孩子也真够胆小……”
正说着,就看见那孩子和他的父母一起朝这边走了过来,看见有动静时,那小男孩还吓了一大跳。孩子的父母用略带责怪的眼神看着我们,林书南一点儿也不替我挡着,直接用眼睛写着我。
看那孩子还在哭得撕心裂肺,好像真的面临着死亡的恐怖一样,我不禁有些心软了,连忙走上前去,说道:“小朋友,别害怕了,刚刚姐姐逗你玩呢……”
那孩子抬起一双水汪汪噙着泪光的大眼睛,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大声说道:“你骗人!”
我顿时尴尬,但仍然很好声好气地说道:“我没有骗你,刚刚真的是我在学狼嚎,要不,我现在再学几声给你听听?”
原以为这样总行了吧,却没想到那孩子冷冷地瞪了我一眼,说道:“骗人,你不是姐姐,你是阿姨!”
呵呵,孩子,不要以为只有狼会伤人,姐姐我打起人来,比狼还厉害!
我站直身子,脸上挂起恐怖的笑容,可是看看旁边的孩子父母,终究是没能出手,再看看林书南,他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仿佛看到了什么特别有趣的事情一般。
太过分了!老娘我虽然已经过了花季,可是我走到路上去,照样有人把我当成高中生,没想到今天却……恼羞成怒之下,我一把拎起林书南的耳朵:“小孩子不懂事,你也不懂事?笑什么笑!”
结果这么一来,连孩子父母也笑了起来。
##第177章 山谷
混蛋啊啊啊!
我一脸羞愤不知该如何是好,林书南终于良心发现,蹲下身,对那孩子说道:“小朋友,以后遇到这种年纪的阿姨……哦不,姐姐呢,一定要称呼人家姐姐,知道吗?”
那孩子想了想,仰起头,桀骜不驯地说道:“我不要,我就要叫阿姨!”
呵呵,这年头的年轻人啊,真是欠打。
林书南忍着笑说:“不能这样哦~这个阿姨……姐姐脾气好,所以不打你,要是碰到脾气不好的阿姨……啊不对,姐姐,人家会打你的哦!”
“林书南……”我气鼓鼓地说,“你故意的是吧?”
他抬起头,眯起眼睛看着我:“让你吓唬小孩子,遭报应了吧?”
我转过身,不理会他。我听到他和孩子的父母聊了起来,他说,前面有云梯,虽然不难爬,但是有一些地方结了冰很滑,要记得特别小心。我听见他和那几个游客道别,他们离开的时候,那孩子在我背后喊道:“阿姨再见!”
我差点儿没回过去打他一顿。
“走吧,兰兰。”林书南说,“刚刚他们说还有不少距离才能下山,我们得抓紧时间了。”
我不说话,径直向前走去,林书南知道我不会为这事一直生气,也就耸耸肩,满不在乎地跟了上来。
之后的路程果然很长,我们爬上爬下,甚至手脚并用,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快到谷底。耳边传来哗哗的水声,听起来水流非常湍急。
“看来前面是条河。”我说。
“嗯。”林书南说,“刚刚在下来的时候隐隐约约能看见。”
“是吗?我倒没注意看。”
“应该景色不错。”他说。
我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儿,就到得谷底,水声更大了,我绕过几块石头,还未看见河流,一股水汽扑面而来,我扭头一望,便看见那湍急的水流,虽然水面不宽,水势却十分浩大,打在石头上,响声震耳欲聋。雾气像某种特殊生物,朝我们围拢过来,带着丝丝的凉意。对面的山,山势巍峨壮阔,如同一堵巨大的墙,将这条河,和河对岸的我们,与山那边的世界全然隔绝。抬头看去,隐隐约约能看到山尖插入空中,却看不分明。
山是静止的,然而我却觉得有一种危险的感觉,仿佛它随时都要向我压过来。人在这山的面前,简直渺小到即将不见,又何能拦住它的气势。
我侧头向右一望,看到一道窄窄的瀑布,从山崖上奔腾而下,以义无反顾冲锋陷阵的姿势一头扎向地面,而在另一边,水势继续向下,化成一条弯弯曲曲的银色带子,闪进了山间去了。眼望过去,除了水,就是山。我们被包围了。
林书南径直走上一块凸出的大石头,走向水边去,水花就在他身边拍着,将水雾散到他的脸上,我看见他蹲下身,连忙喊道:“你小心点!”
他伸出手,试探着触摸那水花,样子仿佛在安抚一头易怒的小兽,我走过去,走到他的身边,说道:“怎么样,这水是不是很冰?”
“还好。”他说,“凉凉的,但是很舒服。这应该是纯天然矿泉水吧?能不能喝?”
“这可不好说。”我说,“如果沿途有人居住的话,他们说不定会把水弄脏的。”
林书南抬头看着瀑布:“我看不像的样子。”
“那你先试喝一下?”我说。
他用手舀了一点水,稍微尝了一下,说道:“味道不错!你也尝尝?”
我稍微用手接了一点水,这水凉凉的,滑滑的,我稍微尝了一点,凉丝丝的,似乎带一点点甜,我没敢多尝。
“怎么样?”林书南说。
“还行。”我说,“水嘛,总归是水的味道。”
林书南四处看了看,说道:“我们去那边坐。”
刚刚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确实也是累了,我们在石头上坐下,揉了揉酸痛的脚,看旁边的风景。
“远离城市的喧嚣,真好啊。”我说。
“也只有偶尔来一次才好。”林书南说,要是一直住在这儿,这风都能吹得人生活不能自理。”
“也是。”我说,“而且这周边既没有超市什么的,也不能种田,确实是不大宜居。”
林书南打开包,从里面拿出饼干和水,我们就着雾气,填了填肚子,开始思考接下来去哪里。
“看见那条小路么?”我说,“我估摸着,沿那条路走能够绕到山对面去,然后就可以打车离开了。”
“没错。”林书南说,“我原本是想着下了山之后带你去滑雪的,但是现在好像有些太晚,到天黑已经没有多长时间了。”
“那就到城里另找地方逛逛吧。”我说。
“行。”他说,“在这里好好休息,看看风景,等休息够了,我们就继续走。”
我们只休息了一小会儿,我就说道:“走吧。”
“怎么,这么快就走?”
“走路的时候出了汗,坐下来不动的时间长了,就觉得冷得很。”我说。
“那行,走吧!”
我们花了不少时间,从小路绕到山前,重新回到城区的时候,天已将近黑了,我们在路上打了车,开往城中心。
我们没有讨论接下来要做什么,因为这是显而易见的——接下来,是该找地方吃饭了。
我们在一家小小的中餐馆吃了饭,出来的时候,天全黑了,我感慨道:“这一天过得真快。”
“在山上走路的时候不觉得。”林书南说,“这说明我们的体力都还不错。”
“对了,摩天轮。”我说,“你看远处那个,不是摩天轮吗?”
“怎么,你想坐?”
我点点头。
那个摩天轮不高,跟某些大游乐场的摩天轮比起来,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但是我喜欢那种感觉。
“上午刚坐完缆车,晚上又要坐摩天轮?”林书南说。
“啊,是哦……”我说,“那算了,还是……”
“不算了。”他却说,“我们去坐吧。”
“咦?你这人……”
“反正是出来玩的,只要高兴,在摩天轮上坐个三天也没关系。”
“谁干那么蠢的事啊!”
“好啦,我们走吧!”
林书南拉着我,朝那个方向走去。
买了票,我们走进座舱,我发现这摩天轮冷冷清清,根本没有别的游客。想想也是,惠斯勒好玩的地方这么多,一般人都不会选择来坐这个摩天轮。
我坐在林书南对面,感受着座舱微微晃动的感觉,扭头朝外边看去,城市的万家灯火,在黑夜中像要燃烧那般明亮炽烈,但是当我们渐渐升高时,我开始觉得它们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光一样怜悯。
“兰兰。”林书南说,“你说,我们孤男寡女在这儿,是不是该发生什么?”
“你想干什么?耍流氓吗?”我作出一副十分害怕的样子。
“别装。”林书南说,“你说不定比我还盼望着发生什么。”
“嗯。”我说,“孤男寡女,悬在空中,最适合讲鬼故事了。”
林书南一撇嘴:“好吧,既然这样,我就给你讲一个。我出来的时候,因为怕在外面无聊,特意看了不少鬼故事。”
“瞎扯。”我说,“我可不认为你会为了旅行专门去准备鬼故事。”
“好吧。”他说,“我是在瞎扯,其实这些故事,是我在出发前一晚睡不着,于是想找点东西看看,结果不小心翻开了一本鬼故事。这下更睡不着了。”
“哈哈哈哈哈我表示同情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这同情还真是情深意切啊!为表感激,我就挑一个鬼故事讲出来,让你乐呵乐呵。”
于是,我们两个人在这摩天轮上,开始了鬼故事之旅。林书南讲得绘声绘色,添油加醋,连他自己都露出了害怕的眼神,可惜,看着他那努力的样子,我就不由得想到他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看恐怖故事看得浑身发抖的样子。一想到他那样子,我就全然害怕不起来。林书南想要吓到我的努力,宣告满盘皆输,事实上我没有笑出来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鬼故事讲完的时候,摩天轮正在下降,地面上的万家灯火,朝着我们烧上来,那万户灯光,让人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摩天轮到达地面的时候,我跳出座舱,看见那个管理摩天轮的小伙子正在用疲惫的神情睨着我们。
我朝他点点头,他眯起眼睛,挥手示意,我们走出去没多久,只听身后咣当一声响,回头一看,摩天轮停了。
“看样子我们是最后的客人。”林书南说,“我们是特别的。”
这话让我很喜欢。
“我在上面观察过了,我们明天,坐那种开放式的缆车上山,那样离滑雪场最近。”我说。
林书南失望着看着我:“看来你没有用心听我讲鬼故事嘛!”
“不,我是一心二用。”我说,“而且你自己讲故事不够精彩。”
他无奈地摇摇头:“行,那么,就按你说的办。”
回到旅店,一身的疲惫全涌了上来,我们几乎失去了说话的力气,稍事洗漱就上了床。我很快陷入了昏昏沉沉的状态,在迷迷糊糊中,似乎听到有人在说:“我爱你。”
我用我昏沉迟钝的大脑想了想,没理会。
##第178章 滑雪
第二天醒来,我却觉得喉咙有些发痒,好像有什么东西堵在那儿,起身时,不由得咳嗽了几声,林书南比我早起,听我咳嗽,连忙问道:“怎么了,感冒了吗?”
“不知道,希望不是吧。”我说,“喉头有点痒。”
“我帮你看看怎么回事。”他说。
“不必了。”我说道,“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林书南微微皱起眉头:“不管怎么样,身体不舒服还是要认真对待。”
我走进洗手间,看看镜子里自己的脸,看上去虽然不算面色红润,也并没有形容憔悴。我洗漱完之后出来,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药味儿。
“还好我有带着防感冒的药。”林书南说,“快喝了吧。”
“有点儿喉咙痒而已,至于这样吗?”我说,“至多不过是感冒一场……”
他狠狠瞪我一眼:“少废话,喝了它。”
我无奈地接过药,小心地搅动着,等它稍凉下来一些。林书南说道:“那么,今天的滑雪还去吗?最好还是别去了……”
“可是,我们不能在这里待很多天吧?”我说,“如果一直拖下去,可能遇上别的情况,到时候说不定只能放弃滑雪回去了。”
“下次再来也是可以的。”林书南说,“冬天还长着呢。”
话虽是这么说,但是,想到要下次再来,我又觉得有些不快。我最讨厌已经计划好要做的事突然被打乱了,而且,喉咙痒在我眼里根本也算不上什么事,说不定睡一觉就好了的。再说,虽说冬天还长,可是……去年的冬天也一样很长,发生的事情好像都不怎么愉快。
“还是去吧。”我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如果真的命中注定要生病,去不去其实都是一样。”
林书南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好吧。”他说,“那喝完药准备准备,穿厚实点儿。”
“知道。”我说,“又不是小孩子了,自己照顾得了自己。你呀,也别那么紧张兮兮,就算真的感冒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林书南起身,把各种东西收进包里,我们在旅馆吃了早饭,这就出发了。
这一次我们坐的是开放式缆车,坐在上面,就跟挂在空中的椅子没什么区别,两条腿都是悬空的,不过,我就喜欢这种感觉。
缆车缓缓移动,我们低头看着地面,地上冰雪覆盖,银装素裹,看得人眼睛发疼,在雪地上,许多人正在滑雪。
“那些地方应该有熊。”我指着一个并无人烟的地方。
“这个季节,熊都冬眠了。”林书南说。
“未必,熊冬眠的时候不是时不时会醒一下的么?我们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会看到。”
“那得多低的概率啊。”他说。
“要相信我们运气很好。”
“不,我们运气一直很差。”他说,“我们出门啊,看到想看的东西的情况少,碰到不想碰到的事情的情况多。比如说,像现在,缆车突然‘咣’一下停住,坏掉了,我们就被挂在空间了。”
“闭上你的乌鸦嘴!”
“难道不是吗?”林书南说,“我们坐船碰上撞船,坐电梯被困在里面,排练个剧被关在楼里,就连上街取件衣服,都能被人泼了屎,你不觉得我们很不走运吗?如果真的有上帝的话,那他一定是在逗我们。”
“他哪儿是逗我们,简直是在拿我们玩闯关游戏。”我说,一抬头,突然浑身一抖,赶紧抱住林书南的肩膀:“有蜘蛛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林书南鄙视地看了我一眼,掏出纸,把那只蜘蛛弄掉:“你说你连死都不怎么怕,怎么就这么怕蜘蛛呢?莫非小时候被蜘蛛咬过?”
“也没有啊……”我说,“就是害怕……蜘蛛,蜈蚣,毛毛虫,腿很多的和没有腿的东西我都害怕。”
林书南摇摇头,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样的话,你绝对不适合归隐田园。”
“大概吧……”我撇着嘴说,“那,就只能大隐隐于市了。”
“这么年轻,就想着归隐,怕也罕见吧。”他说。
我不再说话,林书南伸手拢住我的肩膀:“我们回去的时候不坐飞机了,坐车,看看沿路的风景如何?”
“好啊。”我说。
他将身子前倾,直直地看着下方:“真奇怪,现在在这个高度垂直往下看,也不会有丝毫感觉了。”
“咱们经历过多少危难了,这算个什么?”我说。
缆车到了,我们跳下缆车,就看到一块指路牌。林书南走过去看了看,说道:“初级场在那边,可以去雇一个临时教练,怎么样?”
“我们只是随便玩玩,先不必有教练了。”我说,“如果需要的话,到时候再说。”
“也好。”林书南说,“我之前有看过滑雪教程,不过,论实际操作的话,我可能还是有些笨拙。”
“没关系。”我说,“反正初级场都是一群菜鸟,不用求什么技术,玩得开心就行。”
我们去租了滑雪板和专用的护目镜,穿戴上这些东西,只感觉自己脸都遮得看不见了,我看着林书南,就觉得他看上去仿佛另外的人一样,我真担心一会儿走远了,我会认不出他来。
“好了。”林书南说,“先站稳了,然后把重心放低,像这样……咦,是这样吗?……眼睛看着前面……”
我反正什么都不懂,跟着他做,如果他错了,那我也就错了,不过没关系,我觉得这很有趣,只要能够在雪面上滑动起来,就算是真正的滑雪了吧!我这样自我安慰着。
十分钟后,我终于能够略微移动一些了,但是,还没有前进三米,我就已经失去了平衡,一头栽倒在雪地里。
林书南把我扶起来,我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雪,说:“出师不利啊。”
“没事,一开始应该都是这样的吧。”他回头看看周围的人,“你看,倒在地上的比站着的还多。”
“站着的都已经离开这个出发点了好不。”我说,“刚刚好像是重心没稳住,我再试一次。”
“别冒险。”他说,“好好想想再行动。”
“你呀。”我说,“真跟老娘一样啰嗦。”
“嘿,这不是关心你么?”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刚才的动作:“这里是……对,手上的动作应该更协调一些……真是,这好难控制啊……走起来了走起来了……啊!”
扑通!
又是一头栽在雪地里了。
虽然雪很柔软,但是冰冷,尽管穿着厚厚的衣服,我仍能感到那种凉意,还有雪在脸上化开的感觉。林书南说道:“罢了,你先休息一下,我来试试……卧槽!”
“还没动就开摔了。”我说,“ 你比我还欠能耐呢。”
“失误,失误。”他费了老半天劲爬起来,刚想挪动,又哗一下拍在地上了。
“大哥,你可省着点儿吧。”我说,“还是我先学会了,再来教你好了。”
我看边上有几个看上去很专业的人,便瞧着他们的样子,有样学样,花了不少时间,总算能够稍微滑动一些了,再看林书南,他一直在默默地自己钻研,到现在一步都没有移动。
我走到他身边,说道:“你真是一点儿都不适合这种事。”
“是啊。”他颓丧地挠挠头,我说:“这样吧,我在边上看着你,随时提醒你,如何?”
他说:“你又不是专业教练,你提醒我,真的有用么?”
“喏,你手上动作太别扭了。”我说,“还有啊,重心稍微往后一点,像这样,眼睛平视前方,走——喏,这不是动了吗?好,好,就是这样……”
林书南最终还是摔了个大马趴,他头朝下地扎在地上,颓丧地说:“我是真不适合……”
我把它扶起来,说道:“你看看自己身后。”
“什么?”
“瞧瞧你自己已经走了多远。”我说。
“咦,这是……”
“虽然也不过几米的距离,但是已经进步很多了,是吧?”
“嗯,没错。”林书南点点头,“你教导得不错。”
“是你自己呀,不懂得借助他人的力量。”我说,“来来来,咱在练一会儿,可以上斜坡了。”
“这么急?”
“怎么,我是觉得我们水平已经够了呀?”
“太冒险了。”他说,“我们先在平地上练习一个上午,下午再去斜坡上。”
“也行。”我说,“你怎么这么瞻前顾后的了?”
“可能……”他说,“可能是心态原因吧。近距离看见死亡的人,就总害怕会失去。”
也许他指的是袁芊骊,是的,想起袁芊骊的样子,我就不能不感慨生命无常,人类如此脆弱,也许随随便便一点事情,就能被至于死地。
我是能明白他的想法的。但是,如果因为担忧就畏首畏尾的话,那么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呢?
后来,林书南还是找了一个教练过来,他教我们基础的滑雪知识,以及不幸跌倒时如何自保,在教练的指导之下,我们很快就有了不小的进步。
##第179章 病
午饭之后,气温略略升高,我和林书南回到滑雪场地,初级场的人更多了,我们在平地上找了找感觉,随后我说道:“可以挑战了!”
“我先下去。”他说,“在下面等你。”
“好。”我说,“你自己注意安全。”
我紧张地看着他的背影飞速离开,没有摔,没有摔……好像有点不平衡了!还好稳住了!到平地上了,减速!扑通!
结果最后还是摔了啊……
我看见他爬起来,抬起头,对我挥挥手,然后让到一边,我小心地站到滑雪道上,手脚用力,缓缓移动起来。
坡度!
万有引力在带着我下降,速度越来越快,山脚向我狂奔而来,风呼呼地吹着,尽管穿着厚厚的衣服,我仍然能感觉到风的力度。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是被动的,被引力拉着移动,但也是主动的,在这被动中掌控着自己的方向,避开所有需要避开的东西。我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我并没有感到害怕,相反地,这很快乐,我在朝大地撞击而去。
呼——!
没过多久,就到了平地上,我继续向前滑行着,并且试图减速,但是这看来很有难度,我也把控不住平衡了,眼看就要朝前栽下去,我连忙把重心后移,脚下却不知碰到了什么,一下抬了起来。于是,我发生了一次大侧翻。
我躺在雪面上,林书南笨拙地跑过来:“怎么样?”
“没事。”我说,“爽爆了……不过,我去,起不来了……”
林书南把我拉起来,我们抬头看看自己刚刚下来的那道坡。在底下看,它是那么高,然而我们刚刚似乎是一瞬间就到了底。
“还来一次吗?”他问。
“当然。”我说,“一百次!”
这一天,我不记得自己到底感受了多少次随风而动的自由,也不记得到底有多少次一头栽倒在雪地里。我只知道,这很尽兴,并且在最终离开的时候,我身上没有一处是不沾着雪的。林书南心疼地看看我,二话不说叫了出租车回去。
“回去之后,马上洗澡换衣服。”一上车,他就说道,“我给你想办法弄点暖身子的东西。”
“我穿得很厚好不?”我说,“而且一直都在运动,也不怎么觉得冷。”
“正因为运动出汗了,一静下来就容易冷。”他说。
“好吧。”我说,他这么一说,我真觉得身上有点儿凉意了。
因为累了一天,我在车上就睡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竟觉得喉咙疼痛,脑袋也有些昏昏沉沉,顿时心里一惊,觉得情况不妙,连忙自己摸了摸额头,好像并未发烧,这才松了口气。
“快到了。”林书南说,“回去好好休息一下。”
我刚要回答,肺里一股气涌上来,不由得咳了几声。
“怎么了,感冒了?”林书南关切地说,我摇摇头:“不知道,可能是累过头了。”
“有什么不舒服吗?”
“喉咙痛,头也有些晕。”我说。
他伸手过来摸着我的额头,随后放下手,说道:“唉……原本不该带你去滑雪的。”
“不。”我说,“今天很尽兴,我觉得去得值。”
“你呀,要到了高烧不退的时候,你才会后悔。”他说,“行了,回去赶紧暖和暖和身子,我帮你弄药,要是严重了的话,还得去看医生。”
“好烦……不想看医生……”
“行了行了,你看你话都说不溜了。”他说,“可别硬撑着了。”
我回去换了衣服,躲进暖和的被窝躺着,喉咙疼得越发厉害了,林书南给我吃了感冒药,坐在一旁,时不时过来看看我的情况。
迷迷糊糊,半梦半醒间,我似乎做了很多个零零碎碎的梦,我梦见我在中国的那些亲戚朋友们,梦见我已经忘记的,很多年少的故事。梦见利含情的脸——梦中的她,比我醒着时的回忆要栩栩如生得多。
醒来的时候,喉咙不怎么痛,脑袋却更昏沉了,林书南坐在边上,一脸的疲惫。他见我睁开眼睛,连忙问道:“怎么样,感觉好些了吗?”
“喉咙不痛,但头更晕了。”我说。
他叹了口气,拿手来试了试我的额头,随后皱起眉头,说道:“你好好躺着,我去借个温度计。”
我估摸着自己是发烧了,心里不禁泛起一股苦涩来。我平日里很少生病,想不到却偏偏在这个时候生病。
唉……
林书南很快回来了,手上拿着温度计,我躺在床上,看他仔细地把温度计擦干净,递到我嘴边,我把温度计含进嘴里,他还不忘提醒:“千万别咬碎了。”
“我真不是小孩子了。”我说,“这种事情不用你提醒的。”
他没说话,默默地看了看表,过了一会儿,他走过来,说道:“好了,把温度计拿出来吧。”
我把温度计拿出来,自己先看了看,三十八度一,对于平日里体温只有三十六度二的我来说,这可算是很高的高烧了。林书南接过温度计一看,眉头顿时就蹙了起来。
“这不行。”他说,“你得去医院了。”
“我不想动……”我弱弱地说,我不想进医院,“吃点退烧药,吃点抗生素就好了。”
“退烧药和抗生素都不是随便吃的东西。”他无情地拒绝道。
“医院也不是随便去的地方。”我说,“那里那么多病人,我现在身体又弱,天知道会不会被传染上什么别的病,是不是?”
林书南沉思,我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看着他,他无奈地说:“那好吧,不去医院,不过我得去找药房的人咨询一下。你现在除了头晕,还有什么不舒服没有?”
“浑身没力气,不想动。”我说,“脸颊好像有点发烫,但身上又发冷。”
他点点头,然后细细地把我端详一番,嘀咕道:“脸色有点黄……那好,我去了,你一个人待在这儿,可千万别乱动啊!”
“知道了。”我说,“麻烦你了。”
他走向门口的脚步顿住了,过一会儿才说道:“若不是我,你根本也不会在惠斯勒。其实,这次是我麻烦了你。”
他走出去了。
一个人躺在床上,我突然觉得心里发寒,一阵孤单的感觉以意料之外的猛烈之势侵袭而来。也许,人在生病的时候就是容易脆弱的,我躺在床上,虽然房间里很暖和,可是身上却从上到下一阵阵地发寒,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不就是一次发烧么?我明知道烧不死,明知道烧退之后一切如常,可是我的心中却有一种悲戚的感觉。
我会不会就这样一病不起了?
林书南会不会不回来了?
我们很快就要离开惠斯勒,以后是不是再也不会来了?
如果芊骊死了,林书南会不会性情大变,再也不是我认识的他了?
后来想想,高烧中的人,真的是会烧傻。
我感觉林书南出去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几乎以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但是,当我挣扎着拿起床边的手机查看的时候,发现只过去了半个小时而已。放下手机的时候,门终于响了。
“我来了。”他说,“感觉怎么样?”
我想说“你怎么才来”,又想说“你终于回来了”,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出口,他走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说道:“好像更烫了,得再量一次。”
这一次,我听到他沉着声音报出温度计上的数字:“39.5度。”
“真的不去医院吗?”他问我。我摇摇头,可是头一动,整个脑袋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林书南看着我叹了口气,我闭上眼睛,不再看他,只感觉到自己的眼皮都在高烧中发烫。不一会儿,我听见了烧水的声音,我听见他撕开药物的包装袋。
只一会儿的时间,我又陷入了半梦半醒的状态,他轻轻把我推醒的时候,我甚至已经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看见他凑到我的面前说:“来,把药吃了。”
他把我扶起来,然后将药递给我,我含在了嘴里,他再给我喂水,他将杯子递到我嘴边的时候小心翼翼,仿佛我是一个泥人,身上沾了水就会化掉一样。
水的温度恰到好处,像精心调整过一般。我艰难地吞下药片,将它咽下去的时候,我感觉到喉咙又开始疼起来了。
“药吞下去了吗?”他说,“多喝点水。”
我喉咙干渴,却不想喝任何东西,但我还是乖乖地把这一杯水喝完了。
“要吃点儿什么吗?”
“吃不下。”我小声说。
“我买了一些吃的备着,你要是想吃的话,随时跟我说。”林书南说道,“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往被子里缩了缩,他扶我躺下,我闭上了眼睛。过一会儿,便感觉到房间里的灯关上了。
一整个晚上,我都处在睡与醒的边缘状态,混混噩噩中各种各样的记忆碎片如走马灯一样从眼前飘过,眼前五光十色,但我抓不住,也没有想要抓住,我只是躺在那儿,静静地看着它们如同飞絮一般飘走。脑海中没有思考,只有一种淡淡的悲戚情绪。而我的身体,在这房间里,以一种我不知道的方式,或好转,或恶化着。
##第180章 回程路上
睁开眼睛的时候,时间大约是凌晨,两点或三点,也有可能是四点,我静静地打量着四周,黑暗中,只能隐隐约约看到家具的形状,一把椅子摆放在床边,有人坐在上面,看轮廓,我就知道是林书南。他低着头,睡着了。
“书南!”我轻轻叫他,才发现自己喉咙哑得不成样子。
他马上就抬起头来:“怎么了?”
“你干嘛不在床上睡?”我说,“不是有两张床吗?”
“没事,我就坐着睡。”他说。
“又没有多少距离,还能出什么事来不及处理吗?”我说,“你去床上睡吧。”
他依旧摇头:“万一我睡太死了,你需要的时候,叫天天不应,怎么办?”
“不用想这么多。”我说,“我没事。”
他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好像降下去一些,但是还有热度。你别管我在哪儿了,好好睡觉,有什么话,明天早上再说。”
我闭上眼睛,但是这一次,我花了很久才重新沉入睡眠。我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额头发烫,像有一把火。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微微亮了,光线透过窗帘,射入房间里来,将房里的物件照出个大概,我看那椅子,林书南仍然坐在那儿睡着,头垂得很低,身子朝一边歪,我真担心他随时会倒在地上。
我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看他何时会醒来,不一会儿,他就睁开了眼睛,看我正看着他,他便伸手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感觉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
“要是到下午还不退烧的话,你就得去医院了。”他说。
我将眼神转向一边,我不想去什么医院。他站起身,说道:“怎么样,肚子饿吗?我去给你弄点东西吃。”
“我不饿。”我说。我在撒谎,我其实感觉得到自己腹内空空,但我饿得吃不下饭,我有预感,如果吃了东西,指不定会全吐出来的。
“总不能一直不吃东西。”林书南说,“你会垮掉的。”
“我没事。”我说。
他摇了摇头,说道:“我买的都是很清淡的东西,你好歹吃一些,不然,空腹吃药也对身体不好。”
“不要。”我说。
他想了一会儿,说道:“如果再拒绝的话,我就嘴对嘴地嚼碎了喂你。”
“……算了,我不拒绝了。”
他满意地打开了塑料袋,取出食物来:“我记得你喜欢没有烤过的,软绵绵的白面包。”
我确实喜欢那个,但不是在生病的时候,现在我什么都不想吃。
我吃了小半个面包,便不想再吃了,实在是觉得胃里一有东西就难受,再吃下去,恐怕会忍不住吐出来,林书南帮我准备好了药,我艰难地吞咽下去,这一点点儿东西,就仿佛顶住了喉咙口,我闭上眼睛,静静地坐在床头,等着不适感自行退去。
好在这药似乎终于起了效果,过不一会儿,我觉得没那么难受了,睁开眼睛,林书南正像一个偷窥狂一样使劲盯着我看。
“怎么样?”他说。
“好些了。”我说,“但身体还是没力气。”
“要是撑不住,就去医院。”他说,“如果不想去医院的话,我把医生找过来也行。”
“不了。”我说,“等到下午再说吧。”
万幸的是,我的体温在一点一点地降下来,我也感觉脑袋不那么沉重了,林书南见我脸色变好,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在旁边激动得走来走去,坐立不安,我有点好笑地看着他,说道:“至于么?我不过是病了一场罢了。”
“怎么不至于?”他说,“你总算是好转一些了。我以后绝对不能让你再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
我轻轻出了一口气,说道:“书南。”
“什么?”
“其实……你昨天提出放弃滑雪的时候,我很害怕。”
“害怕?”
“其实我并不是有多喜欢滑雪,只是觉得,如果这次不去的话,也许以后就再也去不了了。”
“怎么会?!”林书南说,“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
“是啊……可是我想的是和你一起去。”我说,“知道吗……我,其实有点害怕,怕你会改变。”
“怎么,难道你是怕我抛弃你吗?”
“不,我是说,你这次回去以后,不就要作决定了吗?”我说,“那个决定,也许对你来说,比对芊骊更加重要。”
他低着头,不再作声,我顿了顿,继续说道:“那个决定或许会改变你的整个人生,而我怕,那会改变你的性情,让你变成我不认识的人,也许会改变……我们之间的关系。其实啊,我或许跟你一样害怕失去。”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说道:“兰兰,其实我早就已经下定了决心,不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抛下你。”
我抬头看着他,我们的目光短暂地交接了一会儿,他红了脸,低下头,说:“而且,也许生活中会有很多改变我的事情,但是,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会努力变成你喜欢的样子。”
说罢,他站起身,一只脚跪到床上,凑过来,我说:“别靠近我,我还病着呢,要是传染给了你,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两人都病了,那可麻烦大了。”
“好吧,好吧,你想得周到。”他退回去说,“你好好养好身体,我们好回去。”
“回去?不继续玩了?”
“发生了这种事情,我不能再让你冒着疾病复发的危险到处跑了。”他说,“下次再来。”
我看着他,他用笃定的语气说道:“相信我,会有下次的。”
“好。”我说,“那么,我们什么时候走?”
“等你的烧全退了,休息休息就走。”
下午时分,我的体温降到了三十六度八,之于我来说,这仍然是低烧状态,但是已经没有头脑昏昏沉沉的感觉了,只是略微有些咳嗽。
“这样的话,最早今晚就可以出发。”我说。
“不。”林书南却说道,“明天再走,你还可以再休养一个晚上,我们明天坐飞机回去。”
“飞机太吵了。”我说,“还是坐车吧。”
“行。”他说,“只要你觉得没关系,坐车就坐车。”
我满意地笑了:“不过……我们这次旅行的目的达到了吗?”
他抬起脸看我,微微勾起嘴角:“达到了,我已经有了决定。只是作出决定和实际做到还是不一样的,我真怕我到时候会退缩。”
“我相信你。”我说。
他笑了笑,说道:“你还是躺下好好休息吧,养足了精神,明天好赶路。”
他扶我躺下,随后自己也和衣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没了动静。我知道,他一定是累惨了。
第二天早晨,我的烧已彻底退了,仍然有一点儿咳嗽,但显然已经在好转阶段,为了避免和很多人挤大巴,林书南专门找了人,开私家车带我们回去。
那是一个慈祥的大叔,我不知道林书南从哪儿找到了他,但是一看到他的脸,便知道是个可以信赖的人。大叔自我介绍说,曾经是一个导游,前段时间辞了工作,正在赋闲状态。他对这周边城市的情况都非常熟悉。
我们坐上车,车开得又稳又快,我之前略微担心过的晕车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即使是在七弯八绕的山路上,他的车技也足够让我们全副心思地欣赏窗外的美景。
过了不久,车停了,大叔说道:“我知道这里边有个好地方,你们去看看不?”
“这里边?”我说。
“喏,看见没,那两座山之间的缝隙。”他说,“就在那后面,有个好地方。”
林书南看看我,问道:“有多远?”
“放心,走路要不了十分钟。”
“去看看吧。”我说。
我们跟着司机大叔,走过那条缝隙,原本以为此处地势狭窄,没想到,眼前的场景一下子开阔起来,我不由得瞪大眼睛,惊艳地望着眼前的场景。
那是一座山间的大湖,平静,宽阔,在阳光下泛出蔚蓝的颜色,更令人吃惊的是,数以百计的白头海雕在附近的山壁上活动,也有十几只正在湖面上空盘旋觅食,我们的耳边,充斥着吱吱嘎嘎的叫声。
“怎么样?”司机大叔得意地说。
“有意思。”我说,“真是好地方。”
我抬起头,看那些飞鸟,雄壮,自由,不过也许为生活所迫,经常挨饿。它们拍打着翅膀落在地面,有那么一两只会回头看我们一眼,我仿佛从它们的眼神中读到了“愚蠢的人类”这五个字。它们的眸子,有种天生的英气。
“它们一点都不怕人。”我说。
“是啊。”司机大叔说,“因为人一般不会去惊扰它们。”
只听哗啦一声响,一只雕从水面掠过,双爪抓起一条鱼,横空而过,我抬头,看见那条鱼在空中仍不断挣扎着,洒下的水珠,在水面泛起一圈圈的波纹。
林书南靠到我的身边,说:“兰兰,喜欢吗?”
“当然。”我说,“我从小就爱看动物。
##第181章 病是会传染的
外面冷,还是别待太久了。”他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看呢。”
我点点头,他搂着我的肩,送我回到车上,司机师傅看着我们,露出意味深长的眼神。
车把我们送到我家门口,此时已经是下午,我说:“要不你们两个都在我家吃饭吧,下午再走。”
“不必了。”司机大叔说,“我下午还有事儿呢。小伙子,你要走的话,我带你一程。”
林书南犹豫了一下,我说:“你就留下来吃饭吧。”他没有拒绝。
于是我把他迎进门,赶紧去厨房找吃的东西,在我做饭的时候,一回头,就能看见他在客厅沙发上坐着,远远地看着我,我发觉他的神情有些怪异。
等我做好饭出来的时候,我发现他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
“书南。”我说,“书南!至于这么困吗?”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啊,抱歉,我睡过去了。”
“没事把你?”我说,“要不,吃完饭就在我这儿睡午觉得了,好好休息一下再回去。”
他没有回应,我就当是默认,把两个人的饭菜都盛好了端上桌,我们两个人吃饭,竟相对无言,他吃得很少,只扒了几口饭,就说道:“我吃饱了。”
“怎么回事?”我说,“莫非你有什么心事吗?”
他摇摇头:“是太累了,累得吃不下饭。”
我心中颇有一些疑虑,但他既然这么说了,我也不问,说道:“房间里暖和得很,床也给你铺好了,你先去休息休息,别的事睡醒了再说吧。”
“好。”他说。
林书南在房间里睡觉的时候,我就在客厅里看书,也许是高烧的后遗症仍在,精神无法集中。于是我干脆打开电视,百无聊赖地调着台,就这么看了很久。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意识到已经过去太久了,看看窗外,天色已经有些暗了,我赶紧走向房间,轻轻敲了敲门,没人应答。
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来,我连忙打开房门,林书南躺在床上,安静得像一具尸体,我快步走过去,用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好烫……
我的心情一下降到了谷底。
回过神来之后,我连忙去找毛巾,弄湿了之后敷在他的额头上,但是,过了好一会儿,似乎也没见着效果。我皱起眉头,在他耳边轻声叫道:“书南!书南!”
没反应。
这很糟糕,如果他不醒过来,那么连吃药都没办法,那唯一的办法就是送去医院了。我估算了一下医院离这儿的距离,一横心,拨打了急救电话。
苍天啊,大地啊,别再折腾人了好不好!
但是,苍天大地似乎非要与我做对,到得医院,医生检查过之后,淡定地对着我吐出了一句话:“情况很严重。”
“很严重,是有多严重?”我说,“多久能治好?会不会有后遗症?”
“这些问题,我们现在还不好说。”他说,“总之,现在要先把温度降下来,不然一直这么烧着,迟早烧坏脑子。”
“对了。”我说,“他发烧到多少度了?”
“41度。”
我吃了一惊,有些说不出话来了。
结果是,林书南在病房里挂盐水,我在一旁坐着,心情低落。我相信林书南99%是被我传染的,他的抗性或许没有我好,再加上照顾我的时候没有睡好,现在发起病来,比我要严重得多。我抬起头,看着那水一滴滴地落下来,从手背流进他的血管,他的脸色苍白中却又带着一抹不正常的红。
可恶。我心里在想,看来,我们真的是受了诅咒的人,每一次出行,都能发生点不好的事。
病房里还有别的病人,一个老头子,翻来覆去地喊着这里疼那里痒,把照顾他的老奶奶折腾得够呛,还有一个年轻女子,蜷缩在床上,自言自语着什么。这两个人,无一例外都令我心情烦躁。
事情竟然会变成这样……
我数着盐水袋里落下的水滴,一滴、两滴……数到三千六百多滴的时候,他醒了。
“醒了?”我说,“怎么样,还认得我吗?没烧傻了吧?”
他瞥了我一眼,没说话。我抬头看了看盐水袋,里面的药水已经差不多空了,不一会儿,护士过来拔掉针头,又给他量体温。
“三十七度六,还是有点低烧。”她说,“你自己感觉怎么样?”
“喉咙痛。”他说,话音沙哑,“头痛,浑身酸痛。”
护士想了想,说:“现在这儿休息一会,看等下温度会不会还要上去。”
护士走后,我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说:“不过是小病而已。”
“高烧可不是小病。”我说,“罢了,总之你好好休息,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赶紧告诉我。”
“嗯。”
“还有。”我说,“这个季节医院床位紧张,估计今天不会让你住在这儿……”
“我也不想住院。”他说。
“但是病成这样,总是待在医院里保险一些。”我说,“也罢,你家离这里不远,干脆回家去,在家住着也舒服些。”
他没再说话,我帮他把被子掖好,他便闭上了眼睛,不知是真睡还是假寐。我看看病房里的其他人,老奶奶带着老头子出去了,年轻女子也不再发出声音。病房里寂静得可怕,我受不了这寂静,便站起身来,轻轻地走出门去。
因为是疾病高发季节,医院里人不少,一出病房,一阵喧闹声传来,除了人们说话的声音,还夹杂着争吵声,婴儿哭闹的声音,引发出另一种烦躁。
我在医院里上上下下走了几圈,然而每一个地方都飘着难闻的消毒水气味和嘈杂的声音。最后,我走上了楼顶天台。
天台上空无一人,空气也清新得多了,但是边沿有高高的围栏,给人以一种压迫感。我走过去,伸手摸了摸围栏,这很结实,而且这高度凭人力绝对是翻不过去,我想它是用来防止自杀的。我用手握住围栏,看着外面的街景,想象自己是一个被关住的囚徒。
正想着的时候,身后响起一个声音:“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我回头,是个小护士,以前来医院看袁芊骊的时候,我经常见到她。她想来也是见过我的。
“啊,因为室内太闷,出来透透气。”我说。
“这外面冷得很,而且什么都没有,你还是赶紧下去吧。”她说。
“也是,确实什么都没有。”我说,“你呢?”
“病人说他的东西有味道,让我拿出来吹吹风。”她说,说着,晃了晃手上的袋子。
“哦,对了,袁芊骊的情况怎么样?”
她耸了耸肩:“她现在不归我管了,所以我不大清楚,只是她那样子,应该没有好转的可能了吧……”
“是吗?”我说,“也是,我问这些干嘛呢?想想就知道的事情。”
“所以嘛。”小护士说,“人活着的时候,一定要珍惜生命,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我当护士这些年,看了太多自己不爱惜身体,把自己耗出病的事了。你们亚洲人那,真是太拼。”
“大概吧。”我说,“好像对我们来说,比健康更重要的事情太多了。哎呀,风一吹好像有点冷,那我下楼去啦!”
“回见!”她说。
我下了楼,依旧在医院里四处走动着,走到袁芊骊的病房门口时,我偷偷推开门,朝里面瞥了一眼,终究是没有进去。
罢了,罢了,进去又有什么用呢?
回到林书南所在的病房,他依旧闭着眼睛,只是睫毛微微颤动着,我不知道他是在做梦,还是装睡。老头子和老太太已经回到了病房,老头子正在指使着老奶奶帮他擦身子。过不一会儿,老头子睡着了,那老奶奶就来跟我搭话。
“小姑娘,多大年纪了?”她问。
“二十。”我简短地答。
“唉,正是年轻的时候啊!”她说,“你来照顾你哥哥的?”
“他是我朋友。”我说。
老太太点了点头,说道:“唉,现在的年轻人,总是过得很辛苦。”
“哪个时代的年轻人不辛苦呢?”我说,“为了家人,为了自己的未来,有点志向的人,都想着趁年轻拼搏一番,就算是没什么志向的,也想着趁年轻,好好享受一下人生。所以啊,健康当然是抛诸脑后的了。”
“刚刚听护士说,他发了高烧?”
我苦笑着说:“是我传染给他了,他身体比我弱,所以发作起来比我更厉害,唉……”
“你们是不是学习太辛苦了?”老太太关切地问。
“不是。”我说,“是前段时间有些烦心事,就想出去旅游散散心,结果大概是在外面受了寒,才变成这样。”
老奶奶点点头:“那还真是……对了,那他的父母呢?怎么没见出现?”
“啊,这个……”我有些为难地说,“因为一些原因,我们都不跟父母住在一块儿,这次他生病,也就我一个人知道。”
“那你前些日子不也是病了么?怎么,你父母都不知道?”
“我爹远在海外呢。”我说,“知道了也没有用,还是别让他们担心了。”
##第182章 让我照顾你
老奶奶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孩子啊,我劝你一句,你可能不爱听,但可千万别生气啊!”
“额……你说。”
“当父母的啊,其实最怕就是孩子什么事都瞒着自己了。”老奶奶说,“我是过来人,所以清楚得很,老一辈的人,从小看着儿女长大,孩子开始独立,开始有自己的小秘密的时候,咱做父母的,就感觉和儿女的距离啊越来越远了,那失落,可就别提了!”
我点点头。
“唉,毕竟每个人长大了,都会有自己的隐私。”她说,“可是生病这种事情,有什么不好提呢?就算是父母亲远在海外,不能给什么实际的帮助,但是多少还是可以给些安慰,跟你们共同承担的嘛!”
“是。”我说,低下头。可是我们的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我的病,或许可以告诉我爸,但是林书南呢?他连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而那两对或许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是父母的人,却又有那么多理不顺的恩怨。
“孩子,实话告诉我,你们不光光是怕父母担心吧?”老奶奶继续说道,“是不是闹矛盾了?”
“这个……事情很复杂,也不是闹矛盾这么简单。”我回头看了看林书南,说道,“怎么说呢……那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讲清楚的。”
老奶奶回头看了看自家老爷子——老爷子现在已经打起鼾来了,老奶奶说道:“我就以过来人的身份说一句,父母啊,有时候是很倔的。我自己当初也是这样,毕竟从小把孩子拉扯大,当他没有按照我预计的方向走的时候,就会特别受不了。”
“大概吧。”我说。
“所以啊,那时候也是死不松口。”她叹着气说,“现在想想,何必呢?就算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这么多年过去,他们也不再是当初我到哪里,就跟到哪里的小孩子了,其实有时候,我也动摇了,可是就是太好面子,心里虽然是动摇,嘴上却说什么都不认,再被儿女的言语一激,甚至大发雷霆起来了。”
“是么?”我说,我想林书南的养父母是否……不,恐怕不是那样,没有人能连续保持那样的状态数年之久吧,更何况他们之间的矛盾也是更加深层,更加无解的。
“唉,现在想想,那时候要是能松松口,也许就不至于那样。结果我却搞得一双儿女全部远走高飞,再不回来了,为这事儿,我们家老头子现在还在怪罪我呢。”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没有来看他。”
“是啊,自作自受啊。”老奶奶说着,站起身走了出去,我侧过头,看床上正在打鼾的老爷子。这时,林书南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所以,老头子对她态度这么差,她也没有怨言。”
“你原来醒着?”我说,“装睡呢?”
“不是,只是迷迷糊糊中略微听到一些。”他说。
我摸了摸他的额头,仍有些烫,但比之前好多了。我给他倒了杯水,伺候他喝了。
“听到多少?”我问道。
“几个片段。”他说,“这老太太,心肠倒是不错。”
“只可惜,心肠不错并不能决定什么。”我说,“你现在身上感觉如何?”
“还行,已经好多了。”他说,“有点冷。”
我摸摸他的被子,被子摸上去很暖和,他说:“不用再添衣被了。”
“你觉得她说的话,有道理吗?”
“我不知道。”他说,微微蹙起眉头。
“算了,还是先把病养好,那些心事,等病好了再提吧。”我说,“你想吃点儿什么?我去帮你买。”
他微微转了转眼珠:“什么都好。”
“那我就买你平时爱吃的东西。”我说,刚要起身,他从被窝里伸出手,一把拉住我的手。
“兰兰,别走。”他说,他的手略有些汗,湿乎乎的。
“好,我不走,留下来陪你。”我说。
他微微勾起嘴角:“这样就好。”
这天下午,林书南的烧全退了,但是开始咳嗽,一咳就停不下来,我听得也揪心,但是医生说他已经可以离开医院,于是我带着他,拎着一大堆药去了他家。
走进门的时候,他说:“真是辛苦你了。”
“哪里。”我说,“若不是我,你也不会生病。”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他说,“人一辈子总要生那么几十次病的。”
“好啦,别贫。”我说着,把装药的袋子解开,仔细查看说明书,“那个,你没有对什么药物过敏吧?”
“没有。”他说。
“那,你怕不怕苦?”
“……怕不怕都得吃药啊。”
“我本来是想说,如果你怕苦的话,我就给你弄点儿糖水。”我说。
“算了。”他说。
于是我帮他烧了水,监督着他把药吃下去。
“麻烦你了。”他说,“我没事了。”
“哪里没事,你不是还咳嗽么?”我说,“而且,发烧这回事,如果不谨慎对待的话,退了烧马上又会复发的。”
“死不了人的。”
“你这叫什么话。”我说,“行了,赶紧滚到床上去,想吃什么我帮你弄,我今晚就住你这儿了。”
他怔了一下,我说:“不要拒绝,我已经打定主意了。”
“好吧。”他说,“那,谢谢你了。”
“谢什么谢呀。”我说,“你还没告诉我想吃什么呢。”
“清淡的。”他说,“青菜汤之类的。”
“成。”我说,“不过这个季节青菜有点难买呢……”
“附近的超市就有。”他说,“你去我包里拿点钱吧。”
“好。”我说,“我也估摸着青菜涨价了,既然是你要吃,那我也不客气啦!钱包是在外面的夹层里吧?”
“嗯。”
他的钱包里厚厚地装了一沓东西,除了钱,还有几张纸,还有……呃,一张好像是小朋友画的画,笔触十分稚嫩,上书“爸爸、妈妈和我”几个大字,还有一张照片,我吃了一惊,发现竟然是我的照片。
“喂,书南!”我喊他,“你干嘛把我的照片放你包里啊?”
“我乐意!”
“不要这样。”我说,“我不喜欢。”
“我喜欢。”他说,“你那么强悍,可以拿来辟邪。”
“你……好好说话!”我说,“可是我一想到自己的照片被别人藏在包里,就怪脸红的。”
“这有什么好脸红的?你该荣幸才对。”他说,“兰兰,你好歹别剥夺我经常看看自己喜欢的人的权利,成么?”
“好吧好吧,依你。”我说着,把照片塞回他钱包里,拿出几张钱来,“那我出去了,你自己好好休息,可别因为烧退了就到处乱跑。”
路上,我想起自己的照片躺在林书南钱包里这件事,就觉得有点脸红,只有低着头,把手揣进兜里,走得飞快。
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我干脆多花一些钱,净买些好菜,还有一些清肺的食物,再备上一些常吃的零食。把东西买齐了,我就赶紧结账走人,飞速冲回去——可不能让他等太久。
一进门,我就听见林书南在房间里咳嗽,我连忙冲进房间,他见我进来,又咳了几声,说道:“嗓子有点难受,不碍事。”
“我买了些清肺的东西,待会儿做好了,你多吃点儿。”我说。
“好像没什么胃口。”他说。
“既然没胃口,那就不煮饭了,烧粥怎么样?更好消化些。”
“行。”
“不管怎么说,还是多少吃点东西,”我说道,“紧着把身子养好了才是第一位的……对了,刚刚我不在的时候,你有没有胡思乱想?”
“胡思乱想?想什么?”
“呃,人在生病的时候,就容易胡思乱想不是吗?”我说,“我是怕我出了门,你一会儿担心这个,一会儿担心那个的,心里不畅快。”
他想了想,说:“该下的决定已经下了,该说的话也说了,不管怎么想,敌人还是敌人,朋友还是朋友,有什么好想的呢?”他勾起嘴角:“我现在可不会担心你离开我,我也不怕你改变,你若变了,我跟着你变。”
我知道他是在指我之前说过的话,脸一红,说道:“净会说好话!”
“我倒是怕你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辈子都是个暴力女。”
“啧,我去你的!行了不说了,我去做饭去了,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喊我一声就行,或者……”我把杯子放到他的床头边,“要是不方便喊,你就把杯子打落到地上,我听见了立马会冲过来。”
“我知道了。”他说,“我已经感觉好多了,你去忙吧。”
于是我去厨房做饭,其实现在已经过了晚饭的点儿,林书南大概没觉得饿,我之前倒是没注意,现在一闻到菜香,顿时肚子咕咕叫了起来,于是我以“尝尝菜好不好吃”的名义,自己先吃了一大半。
过不一会儿,林书南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只备了他一人份的饭菜,自己坐在旁边嚼着薯片。
“怎么,你不吃吗?”
“吃饱了。”我说,“烧菜时候太饿,自己先吃起来了。”
他想了想,从自己碗里夹了一个鱼丸子,送到我嘴边。
##第183章 我的银行卡密码是……
我愣了一下:“你干嘛呢?”
“让你吃啊。”他说,“这么多丸子,我哪里吃得下。”
我有点尴尬,看他手举在那儿,又不能拒绝,只能张嘴吞了下去。
“我跟你说,我真的已经吃饱了。”我说,“难不成你认为我还能饿着自己呢?”
“没有,我就是想喂你吃一口试试。”他说,“看你表情,好像不怎么好吃嘛。”
“……人家被你吓一跳,哪还顾得上细细品尝。”我说,“早知道你这样,就不应该送你去医院,烧一退了,你就开始浪。”
“我啊,这是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他说着,开始给自己夹菜吃饭。
他吃得很少,到最后还剩了好多菜,我又解决掉一些,最终还是吃不掉,只能把饭菜放在一边。
“要是苏珊在就好了。”我说,“剩饭剩菜都归她。”
林书南笑了笑,刚要说话,却又咳起来,我连忙替他拍背,他又咳了好一会儿,咳得眼圈都红了,我说:“果然还是不能太大意,那几个药,我刚才看了,缓解症状为主,治病为辅,要是因为症状缓解了就疏忽大意,那可有得麻烦了,你还是赶紧回床上躺着去吧。”
“可是,我现在精神好得很。”他说,“大概是药物作用吧,一点都不困。”
“那你还是得躺着去。”我说,“你房间里有些什么书,我读给你听。”
于是我催着他回房间,在他床上坐下,我看他书架上的书真多,问道:“这些你都看过?想听什么?”
“什么都可以。”
我一听这话,选择困难症就犯了,想来想去不知道该选什么类型的书好,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书橱,终于灵光一闪,拍手道:“《高等代数》如何?”
“你可得了吧!想让我头疼就直说。”
“这不好吗?”我说,“那么,《微观经济学》呢?”
“靠,你不能选个文学一点的吗?”
“好吧,不逗你玩了。”我说,“文学一点的话……太多了诶,怎么选?对了,这里有部竖排繁体的《资治通鉴》,我读给你听?”
“……你要是乐意读,就读吧,不过我觉得,读了那个,会头疼的人是你。”
我打开一看,顿时愣住了,我自以为自己挺有文化呢,哪晓得一句话有四分之三句都是不认识的字,光是看着就觉得眼晕,连忙放弃,把书塞回书架上面。林书南道:“还是弄个轻松一点的小说吧。”
“行。”我说,“那这个短篇小说集怎么样?”
“成。”他说。
于是我打开那本小说集,坐在床边朗读起来,他静静地听着,虽然我自觉读得并不声情并茂,但他听得很认真。读到一个人探险的故事时,他还开始评论起来了:“这人真不爱护小动物,到处撩猫逗狗的,活该被欺负回去……咳,咳!”
我过去帮他拍背,说道:“你就别说话了,用心去感受就好。”
他有点尴尬地笑笑:“我只是有感而发。”
“好了,好了,我觉得你说得挺对。”我说,抚摸着他的背,“那我直接看结局吧……草,这家伙结局竟然风风光光的,真是……算了,跳过这个,下一篇!”
于是就这样,我读,他听,这种感觉很有趣,我小时候,似乎从未有人像这样给我讲过床头故事,那时,我一直很羡慕别的小孩子,可以在故事声中入睡。即便是在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她似乎也没怎么给我讲过故事。
讲着讲着,一本书已经讲了一大半,我渐渐觉得有些倦意,于是停下说道:“怎么样,我讲得还好吗?”
“挺好,就是越来越平淡了呐。”
“毕竟没什么经验。”我说,“既然这样,那就不读了吧?我给你放点歌听听。”
“我想听你唱。”
“别啊!我都口干舌燥的了……行行行,就唱一首,别用那么可怜兮兮的目光看着我。要听什么?难的歌我可不会唱,就来一首《两只老虎》吧。”
他把身子往被子里缩了缩,我帮他把被角掖好,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我知道自己唱得挺难听,但他似乎听得很有兴致的样子,一直盯着我的脸,反而看得我紧张兮兮。一首歌唱完,我连忙喝了点水,说道:“行了,就到此为止吧,我拿手机放歌给你听。你想听什么?”
“你平时都喜欢听什么歌?”他问,“我想听听你爱听的歌。”
“行,那你可千万别嫌弃啊。”我打开播放器,“我爱听的歌全在里面,我一般都是随即播放,我现在给你随机一手。”
结果,刚随机出来,我就囧了,没想到竟然随机播放了一首儿童歌曲,我想了想,好像还是我给刘明杰那孩子当家教的时候准备的,但是他并不好这口,所以也没怎么派上用场。这首歌一直在我的播放列表里,每次播到它的时候我就跳过去,却并没有删掉。
林书南一听就笑了:“你的品味不错嘛!”
“哪里!”我连忙说,“我这是给刘明杰准备的!只是一直忘了删而已!”
“那也说明你挺喜欢这个,不然早就删掉了。”
“喜欢又怎么了?这歌确实挺好呀,活泼又清新!”我说。
林书南却叹了口气:“说起来,也不知道刘明杰怎么样了。”
“他死里逃生过一次,希望以后能渐渐好起来吧。”我说,“他年纪还小,有的是改变自己的机会,我想一定会没事的。”
“希望吧。”林书南说。
“要不要我打个电话问问他爸爸?”
“别了。”林书南说,“要是情况不好,两边都得不开心。”
“也是,不如到时候我们自己去看他。”
我看看时间,已经很晚了,于是我说道:“差不多该睡觉了。”
“嗯。”他说,“你睡客房吧。”
“不。”我说,“我就睡这儿。”
“……你想和感冒中的我同睡一张床?”
“我在椅子上,坐着睡。”我说。
“别这样,这太累人了。”
“你前几天不也是那样,坐着睡?”我说,“一个晚上而已,累不到哪里去的。要是你半夜里突然出了什么事,我才担待不起呢。”
“哎哟,说什么呢。”林书南说,“你自己也是大病初愈,就别这样了,万一把你也累倒了,那才叫承受不住……咳!咳!你出去吧……”
“闭上你的嘴,乖乖睡觉。”我见他咳嗽,就不跟他多话,“再烦敲晕你。”
“这人……太可怕了。”他嘟哝着,不情愿地闭上眼睛,我替他掖了掖被子,自己去洗漱。
坐在椅子上睡觉,虽然并不难入睡,但是睡眠很浅,我一晚上醒了很多次,每一次,我都看看床上的林书南,他睡觉特别安静,不怎么翻身,不打鼾,不说梦话,安静得甚至让人感到不安,我只有把手伸过去探探他的鼻息,才能确认他还活着。
睡到快要天亮的时候,却不那么安静了,我正迷迷糊糊地闭着眼睛,就听见他在嘟哝着什么。我怔了一下,立马清醒了,赶忙凑过去看,黑暗中隐约能看见他仍闭着眼睛。
梦话?
我立刻起了好奇心,忙侧耳细听,这一回我听清楚他在说什么了:
“我的银行卡密码是……”
卧槽?!
“是……”
我又兴奋又紧张,紧张的是自己听了他的银行卡密码,就有了一个新的秘密,好像良心上总有些过不去。
“是……”
大哥,你倒是说啊!
“是……”
是你妹夫,你丫梦到自己变成复读机了吗?!
“必须在天亮之前吃掉这些毛毛虫……”
什么鬼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恨不得直接把他叫起来,让他说说自己做的到底是什么梦。但是,我终于忍住了这冲动。他是病人,我还是让他好好睡着吧。
“兰兰,你看那个人的奶好大啊,比你的都大……”
我!靠!
我这回实在是坐不住了,直接站起身,转身出去了。原本打定主意要守他一夜的,没想到现在却……啧,我还是在外面等到天亮再说吧,不然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要把他捶醒。
等了一个多小时,我偷偷开门进去,看起来他已经安静下来了,我松了口气,走进去。
重新在椅子上坐好。
过了一会儿,林书南睁开了眼睛。
“醒了?”我说,“喝点儿水。”
他喝了水,我说:“早饭想吃什么?一会儿我有话问你。”
“怎么了?”他说,“你神情不对啊。”
“昨晚你说梦话了。”我说,“说了些十分有趣的东西呢。”
他一脸茫然,我说道:“快说你早饭吃什么,吃完饭我再审讯你。”
“审讯?!”
“好吧,询问。”我说,“先说你想吃什么。”
“稀粥吧。”他说。
“行,我这就去煮粥,你等着!”
我走出房间的时候,听见林书南在身后轻轻地自言自语:“我到底说了什么了?”而我,则是一边煮粥一边咬牙切齿,妹的,这家伙做梦都不想些好的,死不正经!
##第184章 第一次争辩
三刻钟后,林书南坐在餐桌对面,一脸紧张地望着我,我则是摆出一副威严的姿态,说道:“首先告诉我,你昨天晚上梦到了什么?”
“额?我……我梦到我们两个人到丛林去探险,结果遇上了食人族。”
“什么嘛。”我说,“那然后发生了什么呢?”
“额,我说出来你可别犯恶心,我梦到那食人族的酋长要求我们各自吃掉一堆毛毛虫,如果吃掉自己面前的一堆的话,对方就可以得救。”
“我去,这什么想象力……”我说,“那还有呢?”
“还有……咳!咳!”
我过去帮他拍着背,猛省过来:“对了,你的药还没吃呢,我这就去给你弄药。”
伺候他吃了药,他又咳起来,我只有在旁边帮他拍着背,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平静下来,我说道:“你还没说呢!后来怎么了?”
“后来?后来我吃完了毛毛虫,你却没吃完,于是我就被绑起来,准备被烧烤了。”
“哦,这样……卧槽等等,那咪咪的事儿呢?你别想糊弄我!”
“啊,那个是……”他露出努力回忆的神情,“哦,你说那个?那是……那是食人族要吃我的时候,你在边上很紧张地看着,我为了缓和气氛,才说了那句话的。”
“哦,是这样啊。”我笑着说,“书南,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
“怎么?”他一脸恐惧地说,“你要对一个为了你敢吃毛毛虫的人动粗吗?”
“有本事你真的去吃一吃?”
“太恶毒了这人……”
“对了。”我说,“还有银行卡密码呢。你之前在梦里说要报银行卡密码,一直没报出来,那又是什么梦?”
“这个……我给忘了,是另外的梦吧。”他说。
“你这么说,我就更加觉得你在糊弄我了。”
“别啊,别!”他说。
“我就挺想知道,你在梦里到底是把密码说给谁听呢?”
“我不记得,不过多半是你吧。”他说,“为表诚意,咳,我现在就把密码告诉你。”
“啊?!”我倒是愣住了,“你你你说啥?”
“把银行卡密码告诉你。”他说。
“啊?为什么?”我说。
“因为老子乐意。”他说道,“来来来,耳朵凑过来,我跟你说。”
我将信将疑地把耳朵凑过去,他在我耳边轻轻说了六个数字,我吃惊地抬起头望着他:“你真的告诉我?”
“这么重要的事,我还能造假不成?”他说,“行了,你好好记着,我可不会再说第二遍。”
我一听,赶紧掏手机出来,把密码记下来。我倒是没想要自己去那他的钱花,但是,既然他都诚心诚意地告诉了我,我也要诚心诚意地记下来,说不定哪天,这几个数字就能派上用场。
“好吧,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不追究你梦里还死不正经的事情了。”我说,“不过,以后要再让我听见这样的话,呵呵……”
林书南恐惧地望着我:“做什么梦可不是我能决定的。”
“行了,回房间吧。”我说,“你现在感觉身体怎么样?”
“还和昨晚差不多。”
“那就多休息休息,别想心事,这些天有什么事都交给我好了。”
他点点头:“辛苦你了。”
林书南的病好得很慢,但确实是在一天天好转,四五天后,他几乎已经没什么事了,只是还略微有点咳嗽而已,我还赖在他家里不走,他说:“你不回家可以,你不能老不去上学吧?”
“也是哦。”我说,“真是,你干嘛不病得久一点呢?这样我就可以一直不上课了。”
“……”
“行吧,我明天开始就去上课。”我说,“你自己好好在家待着……”
“我现在的身体状态,也可以去上课的。”他说。
“拒绝。”我说道,“也不想想你那天发烧发到多少度了,万一又复发一次,苦的还不是我?你就好好在家里待着,要是觉得一个人寂寞呢,我就把苏珊叫过来给你作个伴。”
“算了。”他说,“我还是一个人待家里吧。”
正说着,门铃响了,我正要去开门,林书南抢先一步走了过去,我连忙也跟了过去。
一开门,我就惊呆了。
是林书南的养父母!他们两个,正站在门外!
我几乎想直接关上门,但是那男人直接把一只脚跨了进来,让我无法关上门。
我一瞬间就进入了顶级防御状态,连忙退了一步,同时捏紧了拳头。此时此刻我恨不得自己手上有个防狼喷雾之类的东西。
林书南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他声音僵硬地问道:“有事……”
话音没落,一根棍子劈头盖脸而来,他站在原地没动,我一把抓住棍子,惊觉手上受力之大——林书南的养父,这个头发斑白的男人,他是准备把人往死里打的!
手掌心穿啦辛辣的疼痛,这疼痛让我一下子火大起来,干脆一抽手,狠狠地把棍子往屋里一抽,那男人没想到有这一着,虽然棍子没有脱手,也踉跄了一下,我再要动作时,却见那个女人手上握着一把尖刀,就朝我捅了过来,我拿手一拦,把刀击飞了,但是我的手上也出现了一道血淋淋的伤痕。疼痛感耸动着,鼓动我的火气冲上脑袋来,我不经大脑地大吼起来:
“你们够了没有?!”
也许是我的气势太厉害,他们全都愣了一下,连我自己也差点愣住,但我终于趁着这股气势,继续吼道:“他究竟做错什么了?他什么都没做!当初收养他是你们,追杀他也是你们,就为了一个所谓的……国仇家恨!你们的仇恨到底和他有什么关系?!”我说着说着,气得笑了起来:“你们收养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屁孩吧?你们摸着自己的良心想想,他可能是特务吗?不可能吧!他的本性很坏吗?他是你们养大的,这一点,你们应该比我更清楚!”
我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已经气喘吁吁,那两个人站在门外,女人的脸上似乎有些惊惧,而男人的脸上仍带着狠厉之色。
“我不要听你说这些没用的。”他说,“我只知道,他是仇人。”
草,简直是无法沟通!
我握紧了受伤的拳头,能感觉到手心湿乎乎,略微有些粘稠的感觉。我正想将他跨进来的脚踹出去,却感觉到林书南的手包裹住了我的拳头。
“你们,请回吧。”他的声音听上去平淡得令人吃惊,“这里不欢迎你们。”
男人轻哼了一声,突然挥起棍子,朝林书南打过去。
“啪!!!”
我大吃一惊,对面的两人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因为,林书南轻松地避开了棍子,一个巴掌甩在了那男人的脸上。我不禁侧过头看他,我原以为,对养父母,他无论受了多大的委屈,都不会这样霸道地出手。
“我做错什么了?!我没害你们,也没骗过你们,你们却把我当做罪人!”他大声说道,“以前我一直在躲,甚至觉得被你们杀了也没关系。可是现在呢?我发现我终究不能躲一辈子!而你们却一直是那样,不仅伤害我,还伤害我身边的人!”
男人微微眯起眼睛,伸手到女人手中去拿刀,但女人把刀握得很紧,男人一下没抽出来,便不耐烦地说道:“刀给我,我来杀了他。”
但是女人瞪大着眼睛,保持着惊怔麻木的表情,突然把刀往怀里一揣,转身就走。
“喂,你去哪儿!”男人急了,转身喊道,“回来!”
但是女人没理他,只留下一个快步离开的背影。男人连忙转身追过去,我一把把屋门关上,锁起来。
“走了。”我说。
“他们为什么走?”林书南说道,他的声音有些发抖。
“也许,是你说的话让他们认识到错误了。”我说。
他苦笑一下:“哪儿有那么容易?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都是那样。”
“可是,在今天之前,你从来没有像那样为自己争辩过,不是吗?”我说。
他愣愣地看着我,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先把你的手包扎好吧。”
屋内静悄悄地,林书南帮我缠上绷带。一圈,两圈,三圈。他轻声问我:“疼吗?”
“还好。”我说,“能吼他们一顿,我倒觉得也挺舒服的。”
“抱歉,真是给你添大麻烦了。”
“添麻烦是增进感情的方法。”我说。
“只是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回来。”他说道,“要是他们一直堵在外面,那就……”
“那就报警呗。”我说。
“唉,我还是不太想麻烦警察。”他说。
“要是真那样了也没办法。”我说。
不过,这一天直到下午,他们也没有再出现过。
因为我的手上缠着绷带,活动不方便,本来我照顾林书南就变成了他照顾我。对于这一点,他却好像求之不得的样子。”
“我也就这个时候能逞逞英雄了。”晚饭的时候,他说,“来,啊——张嘴!”
“饭我会自己吃!”我抓狂地说,“你别像照顾小婴儿一样好不好?”
##第185章 宴会
接下来的几天,林书南的养父母都没有再出现,日子重新平静下来,我们重新回到了校园生活,上课,放学。林书南没有提过袁芊骊的事,我也没有问。
只是那一天午休的时候,他对我说:“我知道我的养父母现在住在哪里了。”
“是么?”我说,“那又怎么样?”
“我早就说过,要把过去的一切做个了结,可却因为自己的懦弱,一拖再拖。”他说,“现在这也许是个契机,我会主动去找他们,把该说的都说清楚。”
“……这很危险。”
“我知道。”他说,“但我不能永远困在这个局里。”
“那好吧。”我说,“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这是我的私人事务。”他说,“你不用记挂这个,我会把事情解决完,然后来找你。”
“祝你顺利。”我说,“不过,马上就要考试了,你确定要在这段时间?”
“我正在下决心。”他说,“也许近几天,也许以后,但一定得在半年之内。”
我看着他的侧颜,看着他微微蹙起的眉头,突然觉得有些不安。事情真的会那么顺利吗?我知道我们的命运一直很凶险,被绑架,被追杀,直面死亡……这些都是可能会发生的,我真的要放他一个人去面对吗?
但是我什么都没说,我只是站起身,朝旁边的奶茶店走去,给我们两人各买了一杯奶茶。我们就坐在那儿,默默地喝着奶茶,久久无言。
“都怪你,我缺了这么多课,现在完全跟不上了。”直到午休时间快要结束,我们站起身朝教室走去的时候,我才打破了沉默。
“我会帮你补课的。”他说。
这天我回到屋里的时候,看到房东那坐在客厅。如预料一般,她一看见我就激动地站起身,说道:“你又去哪儿了啊?这么多天不回来。之前不是说旅行三四天就回来的么?”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出了点事儿,耽搁了。”
“诶,我跟你说。”房东说道,“我想在这屋子里办一场宴会,你看如何?”
“宴会?”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这屋子挺宽敞,办宴会也不错,“你打算请多少个人?”
“二十个左右吧。”她说,“怎么样?”
“行啊。”我说,“热闹一下也好。宴会要我参加吗?”
“你若是有空,便参加吧。”她说,“我请的都是周围的朋友,就为图个热闹。宴会是在这个周末举行,你应该有空的吧?”
“哦,那我到时候如果没别的事儿,就参加这宴会,若是有事……”
“你若是不嫌吵,待在房间里就可以,如果嫌吵的话,就只能委屈你到外面避一避了。”
“明白了。”我说,我倒是不怎么怕吵,只怕到时或若是待在屋里赶论文的话,会受不住诱惑跑出去和他们一起狂欢——虽然我不是喜欢宴会的人,但是毕竟这比写论文要有趣得多。
于是我一直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参加这宴会,但也许是老天爷帮我作好了安排,这周学校的任务很少,而到了周末,那漫天飞舞的大雪让我看了一眼就断绝了跑出去的心。
算了,宴会什么的,偶尔也是要参加一次的嘛!我对自己说。
到了接近中午的时候,房东就开始忙忙碌碌了,我听到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大约是在打扫卫生,还有叮叮当当的锅碗瓢盆声音。我看自己手头也没什么重要事情,干脆就走出去看看,房东果然正在厨房里忙碌着。
“需要我帮忙吗?”我问道。
“啊,你闲着吗?”她说,“那我就不客气了,你帮我把这些碗筷整理好,然后把橱里的酒和饮料都拿出来,放一半进冰箱,另外一半就放在桌上好了。还有那些花……唔,排在门口就可以了。我出去采购点东西啊!”
这些事都并不难,我一边把饮料塞进冰箱,一边想着待会的宴会会是怎样的场景,正在这时,门铃响了。
这么快?
我心里突然有点慌,房东不可能这么快就回来,那么就是有人来早了,可是,她的客人,我恐怕压根就不认识,该怎么打招呼呢?
我打开门,看见门外站着一个男人,非常面熟,我想了一会——这不就是那天在鹿鸣茶馆玩雪的时候把我推下楼又被我推下楼的家伙么?他此刻穿着笔挺的西装,一脸严肃,一副禁欲系老男人的样子,真想不通他那时候怎么会疯得像个小孩子一样。
他显然也认出了我,露出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容:“啊,是你……你也是她的朋友?”
“我住在这儿。”我说,“我是房客。”
“原来是这样!”他说,“那天之后我就在想,你应该也是住在附近的,可是那以后却再没见过你。”
“嗯,我前段时间出远门了。”我说,“进来坐吧,对了,怎么称呼您?”
“既然都已经一起玩过了,就直呼其名吧。”他说,“叫我格林顿。”
“那你叫我阿兰就行。”我说,“想喝点什么?”
“我来点可乐就可以了,要无糖的那种。”他微笑着说。我瞅瞅他的衣服,穿这身衣服,明明应该端着红酒杯,露出神秘莫测的笑容,表现出一份上流社会男士的风骨来。他见我看着他,连忙解释道:“这衣服是我出来的时候宝贝女儿硬要我穿上的,其实我根本就不是这个风格。
“原来已经当爹啦?看上去很年轻嘛。”我笑着说,“可乐要冰的还是不冰的?”
“冰的。”他说。我把可乐端给他,此时门铃又响了,是别的客人,格林顿一见到他们,顿时兴奋起来,上去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跟你们都不熟,就不多叨扰了。”我说,“你们好好玩,估计主人很快就回来了,我先回房间去。”
“你不跟我们一起吗?”格林顿露出疑惑的眼神,”我们都一起打过雪仗了,也算是熟人了吧?”
“其实我不太擅长应付宴会的场面。”我说,“陌生一多,我就犯尴尬症。”
“这样啊……”他说,“那行,你进房间去吧,不过待在房间里不会被我们打扰吗?”
“没关系的,我不怕吵。”我说。
我躲进房间,隐约能听到他们在外面聊天,一想到待会儿会有二十多个人出现,我不禁有点担忧起来——一直待在屋子里不出来,会不会被人认为是不合群?那些人中会不会有人心怀不轨,偷拿别人家的东西?要是宴会上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我会不会被迁怒?
这么想着的时候,手机响了,我一看,是林书南打来的。
“在干什么呢?”他问我,声音听上去百无聊赖。
“哎呀,房东要在家里办宴会呢。”我说,“可是我竟然有点紧张了。”
“她办宴会,你紧张什么?”他说,“大不了找借口说自己很忙,躲房间里不出来。”
“要是一直不出现也就算了。”我说,“可是刚刚替房东摆放东西的时候,已经和客人打了照面,那要是从头至尾都不再出现,会不会让人家误会我不喜欢他们?”
“就算误会了又怎样?反正你又不熟。”他说,“你在自己家里呢,干嘛畏首畏尾的。”
“正是因为在自己家啊。”我说,“要是在外面,如果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抽身离开就好。但是这地方,虽然是租的,但是住得久了也有了家的感觉,一下子来这么多陌生人,还真有点不习惯,好像自己的领域被侵犯了似的。”
“我看你是想多了。”他说。
“也是。”我说,“奇怪了,房东跟我说要办宴会的时候,我根本就没那么想过,只有实际见到那些人的时候,才起了担忧之心。他们都是中老年人了,若论狡猾,我肯定比不过他们。”
“想什么呢?又不是政斗。”林书南说,“你房东人不是不错么?那么她的朋友应该大多都是不错的人,这对你来说不仅不是坏事,而且还是交到新朋友的好机会,不是么?”
“也是,你说得挺对。”我说,“大概是最近遇到的闹心事儿太多了,搞得我老把人想得太坏。”
“行了,别担心。”林书南说,“就算真碰到坏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告诉我,我帮你解决他!”
我笑了:“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
在房间里,我可以听见外面的人越来越多,房东也回来了,大家高谈阔论着,听上去很开心的样子。不一会儿,有各种食物的香气飘了进来。
好馋……
我打开电脑,点开论文,回想我之前写到了哪里,然后,我就陷入了半颓丧状态——之前好像是写不下去了才停下来的啊!
我对着电脑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接下去要怎么写,于是只能上网查资料,可是查了老半天资料,也还是没有找到需要的信息。于是我托着腮,看着电脑开始发起了呆,外面的喧闹声传进来,间杂着酒杯的碰撞声、撕开各种包装袋的声音。
##第186章 我在你家门口呢
好无聊啊……
我望着窗外,听着客厅里的声音。他们在狂欢,而我却如此孤单,这仿佛是一种鲜明的对比,令我有点无所适从。
我要不要出去呢?
我对着论文,思考着。
不行不行,都是些不认识的人,我出去干什么?还是好好写论文!
不,在想到外面有一群人在狂欢的时候,我怎么能集中起精力来写论文?我发现这根本就不是声音的问题,我开始不平衡了——有那么多人正开开心心地吃喝玩乐,而我却要在房间里写论文!
这么想着,我看着眼前的电脑屏幕,更加毫无头绪了,随手点开几个网页,也没发现什么有趣的东西,再打开别的学习资料,看着看着也没了兴致。看来,今天我的状态不适合学习。
干脆还是找本书看看吧。我想。
从书橱里随手拿出一本书,看了一会儿,屋外的喧闹声,声声入耳。我以前看书做作业的时候经常会听歌,或者听听广播什么的,从来也没觉得有什么干扰,但是今天不一样,我不明白自己为何如此不集中。
大概是因为那些都是陌生人,想到这一点就觉得又紧张又兴奋吧……
我正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推开房间门出去,忽然听得“哗啦”一声巨响,把我吓了一大跳,外边也传来一阵惊呼。
是玻璃碎了的声音。
我听见外边鬼哭狼嚎的声音,终于再也坐不住,连忙转身冲了出去,一开门,就看见地上狼藉一片,满地的玻璃碎块儿,里面的饮料都混在了一起,在地上蔓延开去,所有的人都在看着那狼藉。房东太太愣了一下,连忙转身冲进厨房:“得先把玻璃碎屑扫掉才行!”
我看了看周围的人,小声问道:“没有人受伤吧?”
一个女子红着眼圈说道:“是我把杯子打碎了……”
“不要紧,没受伤就好。”我说,房东拿着扫把冲出来,“来,大家让一让,让一让!
她一边打扫地上的玻璃碎片,一边说道:“不打紧,一些杯子而已,大家继续玩,今天晚上不管发生什么,大家都要开开心心的……哟,小兰,你出来了?那就跟大家一起玩会儿吧,正好他们那边打牌缺个人呢。”
我回头一看,原来在餐桌边上支起了一个小桌子,桌边坐着三个女人,而其中一个,我定睛一看,正是金安蓝。
“过来吧!”其中一个女人朝我们挥手,“大家水平都很臭,你可别瞧不起啊!”
“哪里。”我说,“我也是不怎么玩牌的。”
我过去坐下,跟她们玩了一会儿,发现那女的真是没说谎——她们的水平确实不佳,玩了两把,两把都是我赢。
第三把发牌的时候,我一边发牌,一边故作随意地问金安蓝道:“你的丈夫呢?他今天没来吗?”
“他出差去了。”金安蓝说,“生意人,忙着呢。”
“那……”我继续故作随便问问的样子,“你公婆以前是住在这边的吧?最近好像没见到了。”
“哦,他们还住在家里呢,只是最近天气冷,没出门了。”
“这样啊。”我讪笑着说,“很长时间没见,我原本还有些担心呢,怕是出了什么事儿。”
她嗔怪地看了我一眼:“哪能呢!”
“不好意思,我说话有点……啊呀,我忘了,最后应该留三张牌的!”
她们都笑了:“小姑娘,赢了几局,就连规则都忘啦!”
我们又打了好一会儿的牌,我是赢得最多的那个,我觉得如果来钱的话,我或许能赢个千八百。也有几个人过来观战,看了我们打牌,都是直摇头。“你们都太菜了,有机会我教教你们。”格林顿说道。
我抬头瞥他一眼:“你不是女儿都有了么?还在外面勾搭女人?”
“这不叫勾搭吧?”他尴尬地说说,“我不过是想帮帮你们的忙而已。”
“咱都是成年人了,谁要你帮忙呀。”大家嬉笑着把他推走,“老男人一边玩儿去,这里是女人的地盘。”
玩了这么久,我也放开了,一边打牌,一边拿过零食来吃,倒是逍遥自在,一会儿我就把之前的担忧全忘在脑后,玩得开开信心了。
这天的宴会一直持续了五六个小时,到晚上的时候,我们欢送客人,关上门,我才发现了这一天最可怕的事情。
——我吃多啦!
刚刚一边吃东西一边愉快地玩耍,根本没注意到吃了多少东西,现在才发现,我一站起来,几乎就坐不下去了,房东看我摇摇晃晃走得像只企鹅,不由得把一张老脸笑得像一朵盛开的波斯菊:“你看,你不是玩得很开心吗?之前还躲在房间里不出来呢!”
我红着脸说:“之前太少参加这样的活动了,所以一激动就……”
“现在外面下着雪呢。”她说,“你在屋里走走吧,就当是散步消食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因为撑得实在是坐不下来,只好像头狼一样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刚刚吃下的食物,现在嘴里还有些回味。这么放开吃,我好像是有生以来的头一遭。
手机响了,是林书南的电话。
“喂?”我懒洋洋地接起。
“是我。”他说,“怎么样,宴会结束了吗?”
“刚结束。”我说,“我最后还是被拖下水了。”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他的语气颇为得意,“怎么样,玩得开心吗?”
“还好,我吃多了。”我说。
“吃多了?”他说,“那看来还是蛮享受的。”
“就是现在撑得慌,坐都坐不下来了。”
“这么严重?那你出门走走吧。”
“这大冬天的,我一个人上街走走?”
他在电话那头笑了笑:“你出来吧,我在你家门口。”
“啥?!”我吃了一惊,“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散步,正好散到这儿。”
“瞎讲吧你!”我说,“散个步能散那么远?你又不是跑马拉松。”
“真的。”他说,“我们专业没你们这么闲,一到周末,闲得人都要发霉了,所以走点远路,也不觉得有什么。”
“好,现在外面雪下得多大?”我说,“我那把伞就出来。”
“不必。”他说,“我带了把大伞来,我们俩合撑一把。”
我急忙披上外套,跟房东打了声招呼,走了出去。我看见他站在不远处等着我,沙粒一般细细的小学中,他转过头来,朝我这边走过来。
“没想到你会来。”我说。
“看起来你今天过得挺开心的。”他说,“一点都没有不适应。”
“是啊,之前是我想太多了。”我说,“偶尔也会有什么不美好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的时候。”
“希望接下去一直是这样。”他说,“我们走吧。”
“对了。”我说,“我今天看见金安蓝了。”
“她是宴会的客人?”
“是的。”我说,“我还听说了,她的公婆现在仍住在那儿。”
“是么。”林书南淡淡地说,我们沿着道路向前走,可以看见七夜家的屋子,屋里现在正透出明黄色的灯光。
“你要不要去跟他们打个招呼?”我说。
他沉默了许久,把伞压低,说道:“今天的雪景不错,我们去河边走走吧。”
我会意地笑了笑:“好。”
夜晚的河边,天气有些凉,我们侧头看着水面的波光,林书南问道:“兰兰,你手上的伤怎么样了?”
“你每天都问这个问题。”我说,“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过还有点痕迹。”
他拉起我的手,仔细查看着:“该不会留疤吧?”
“手心又不是给外人看的,留疤也没什么。”我说。
他用手摩挲了一下那伤痕,放下我的手,说道:“我那天真的是气疯了……他们针对我没关系,可是他们正在破坏我身边的一切。所以我……失态了。”
“我倒是觉得,你早就应该那样。”
“就知道你会这么回答。”他说。
我们静静地看了一会儿风景,他说道:“对了,我今天在镇上遇见柳子昂了。”
“柳叔叔?他来了这小镇上?”
“是啊,而且……”
“而且什么?”
“他跟我提到了你。”他说,“想来也是,他既然来了这边,当然是要见你一面的。怎么,他之前都没跟你提过吗?”
“他那人随性得很,很多事情都是想到就去做了,哪会记得通知。”我说,“不过,如果他不是特别忙的话,自然是会来找我的。”
“呐,我觉得我们的关系被他看穿了。”林书南说。
“看穿就看穿,有什么关系。”我说,“他还能拦着我们不成?”
“那倒不会,就是被他用那种眼神盯着的时候,感觉浑身不自在。”林书南说。
“你脸皮太薄了。”
“嘿,说我,你自己不也一样吗?”
正在这时,我们听见不远处传来人们的欢呼声,一开始我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但是很快,我听见有人在喊:“流星!流星!”
我抬起头,果真看到天上有点点光点划过。林书南疑惑地问我:“之前有预报过今晚有流星吗?”
##第187章 禁欲系老男人的春天
我想了想,说:“也许有过预报吧,可是像我这么不问世事的人,根本不会去关心嘛。”
他双手合十,说道:“不管了,先许愿吧。”
我连忙也合起双手,闭上眼睛,可是流星来得这么突然,我根本就没想好许个什么愿望,匆忙中,我只好凭借直觉,匆匆地许下愿望:希望我和我爱的人能够永远幸福。
过了一会儿,我睁开眼睛,流星仍在,它们划过苍穹,向某个我不知道的地点落下去,那光点转瞬即逝。
过了一会儿,林书南也睁开眼睛,问道:“你许了什么愿望?”
“保密。”我说,其实我是觉得自己刚刚那个愿望太俗,实在毫无新意,才没有说出口。
“你呢?”我问道。
“我希望世界和平。”他说。
“喂,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是真的。”他说,“刚刚突然看到流星,我都有点傻了,不知道该许个什么愿望好,所以就许了世界和平的愿望。不过,那个和平,可不是没有战争那么简单的。”
“那是什么意思?”
他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不仅世界要和平,人们的心里也要和平。你忘了?我们都是渴望归隐的人。所以,如果内心不够平静,哪来归隐之谈?”
“我觉得这是你许完愿望之后才掰出来的。”
他笑着说:“这都被你发现了呀?还有呢!我在想,人的内心要和平,那么他的生活一定不能是大起大伏的,也不能有仇恨、愤怒这些负面情绪……”
“这不现实。”我说。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浪漫呢?”他说,“就算是不现实,好歹也是认认真真许下的愿望,你不能给我点鼓励吗?”
“好吧~这愿望许得很好!”
“这还差不多。”他满意地说。
此时,流星们已然消失了,不知落在了世界的哪个角落。我转过身,说道:“继续走吧,沿着这条河走下去,走到累了为止。”
雪已经近乎停了,于是他放下伞,我们并排走在河边路上,我看见河对岸建筑物上闪亮的霓虹灯,以前似乎并未见到有那幢建筑。
“那是什么?”我问道,“我看不清上面的字。”
林书南微微眯起眼睛,仔细查看着:“是个健身会所。”
“是新开的吧?”我说,“以前来河边的时候没看到过。”
“也不一定。”他说,“你走路经常不注意周围的。”
我瞪了他一眼。
他不理会我的怒意,转而说道:“我听说近几年对岸要建很多东西,会变得繁荣起来。以后从这里望过去,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荒凉了。”
“现在也谈不上荒凉,只是不太有城市感而已。”我说,“建很多东西是指什么?”
“比如说,演出中心。”他说,“现在这小镇上很少有大型的演唱会吧?跟场地条件不佳也有很大关系。所以,等演出中心建好了,我们可以一起去看看演唱会什么的。”
“是么?”我说,“只是,建一个演出中心要好几年的时间吧?”
“我们都还年轻。”他说,“只要愿意等,几年,等得起。”
“我不仅要在这个地方跟你一起看演出。”我说,“我还要在中国的鸟巢,东京的巨蛋,澳大利亚的悉尼歌剧院……”
“好。”他说,“只要你想去的地方,我都陪你去。”
“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
“就算是火坑,你也往里跳?”
“我不认为你会跳火坑。”他说,“不过,如果你真要跳的话,我愿意奉陪。”
我微微一笑,踮起脚,在他额前轻轻一吻:“你的话,我都记住了,如果你食言的话,我咒你孤独一生。”
他笑着,轻轻摸了摸我的额头:“除非你阻止我,否则,我一定会做到的。”
“谢谢。”我说。
我们在外面,走走停停,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就这么闲逛了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里,我们有时聊天,有时沉默,但是,即便是沉默,也没有丝毫尴尬之处。我知道我们都不是擅长闲聊的人,有时候,这样沉默着就很好。虽然不说话,但是,我们知道对方就在那里。
最后林书南送我到门口,叮嘱我早点儿休息,道别的时候,他问我:“怎么样,有没有舍不得我?”
“若是想见面,随时都能见的。”我说,“你不是说了吗?我们还年轻,时间长着呢。”
“那好。”他说,“回见。”
他转身离开,我关上门,看见房东正坐在沙发上望着我。
“你男朋友不错嘛。”她说。
我只是笑了笑,进了房间。
第二天上午,我还沉在梦乡中,就被一阵铃声吵醒,拿过手机一看,是柳叔叔打来的电话。
“喂?”我朦朦胧胧地接起电话,“怎么这么早?我还在睡觉呢。”
“早什么呀,都快十点了好不!”柳叔叔说,“怎么,一到周末就颠倒黑白了?”
“颠倒黑白这个词不是这样用的。”
“行了,我不跟你多话。”柳叔叔说,“我就直说了,这个月你有空么?我带你出一趟远门。”
“啥?出远门?”
“没错。”他说。
“这太突然了吧?”我说,“虽然也不是完全没有空闲,可是为什么突然要出远门?”我知道,他虽然说得轻巧,但突然这么说,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
“我要结婚了。”他说。
“啥?!”
他一字一顿地说道:“我、要、结、婚、了。”
“……你没在逗我吧?”
“我是认真的。”
“可是,你……你不是禁欲系代表人物吗?”
“喂,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柳叔叔不满地说,“我都单身这么多年了,不能找个人结婚吗?”
“呃,那倒不是,我只是很吃惊。”
“也难怪你惊讶。”他说,“我自己之前也没想到。不过,人嘛,总归是喜欢有个伴儿的。”
“行。”我说,“你是我的大恩人,你结婚,我怎么可能不来。”
“那好,三天后,我来接你。”他说。
我放下手机,发现自己惊得心砰砰直跳,再看看手机上的通话记录。没错,这个是柳叔叔本人。那个禁欲系老男人终于开戒了,他要结婚了!
我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柳叔叔和我爹一样,中年丧妻,但是他和我爹不一样的是,我爹都谈了十几个女朋友了,他还一直是孤零零一个人,我甚至怀疑他会不会已经不喜欢女人了。现在看来,他仍旧是个正常男人嘛。
我开始有点好奇,柳叔叔的对象长什么样,到底是如何讨了他的欢心。想着想着,我心里一震——卧槽,该不会是个男的吧?!
但是,转念一想,如果真是个男人,他估计会更加低调一些,也不会让我去参加他的婚礼。
定了定神,我掏出手机,打电话给林书南。
“喂?”他貌似也是刚睡醒的样子。
“出事了,出大事了!”
“什么?!”他立马清醒了,“发生什么了?火灾?地震?”
“不是。”我说,“我柳叔叔要结婚了。”
“什么呀,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了呢……啥?!那个禁欲系老男人要结婚了?!”
“所以,”我说,“他多半是不会在这座破镇子上结婚的,因此我要离开一段时间。”
“一段时间,是多久?”
“我也不知道。”我说,“虽然柳叔叔只说是婚礼,但是,也说不准他会不会突然有什么别的想法。”
他轻轻叹了口气:“这么说,要有一段时间见不到了。”
“何必这么感伤呢。”我说,“禁欲系老男人都找到他的春天了,我们的未来一定也会很美满的。”
他嗤笑一声,说:“那你接下来几天可不准翘课,别让我见不到你。”
“我知道。”我说,“只要你愿意,看到腻歪都没关系。”
接下来的几天,林书南几乎是黏在了我身边,只要是在学校的时间,他没有离开我十步以上的时候。
“拜托!”我终于忍无可忍地说,“我是去喝喜酒,又不是去火星!你还担心我再不回来吗?”
“我确实很担心会发生什么。”他说,“你不是也知道的吗?我们是属于那种一出门就会发生不幸的体质。”
“有柳叔叔在身边,不会有事的。”我说。
他看着我,我以为他会凑上来吻我,但他没有。他只是说:“你可要说话算话。”
我点点头。
出发的那天,他到我家,和我一起等柳叔叔的车,门铃响的时候,他握着我的手,仿佛不愿松开。
“早点回来。”我起身时,他说。
他没有站起来送我。
柳叔叔的车很宽敞,是那种很多人一辈子都渴望的好车。我坐在这车上面,甚至会觉得有点紧张。车子起步很平稳,很快就进入了高速行驶状态。
“你一个人?”我说,“新娘子没在吗?”
“她在那座城市等我们。”
我不知道“那座城市”是哪座,只是我看见,柳叔叔开上了向北的高速公路。我回过头,看着斯佩德镇消失在视线中。
##第188章 新的城市
长长的高速公路,好像永远看不到尽头,车开在上面,平稳得像停在原地一般,柳叔叔打开了车载音响,我们就着音乐声,一路飞驰。
到达的时候,我已经在车上睡着了,柳叔叔拉开车门的声音惊醒了我,我连忙下车,看见眼前的楼,那么新,那么漂亮,我似乎已很久没有见过这么高大上的楼了。
“这是我们住的酒店。”柳叔叔说,“正门在后面,跟我过来。”
我们绕到大楼背侧,才发现,就在这与马路只隔一幢楼的地方,却是一个美丽的花园,各种花朵挤挤挨挨地开在花坛里,迎风招展着笑颜,花坛间的小径,弯弯曲曲地通向酒店的大门。我不禁感佩设计者的创意,仅用将门开在后方的方法,就将这酒店和马路上的喧嚣隔开,给人以花园酒店的感受。
“怎么样?”柳叔叔说道,“我选的地方不错吧?”
“好品味。”我说。
柳叔叔领着我走进去,酒店大堂也是宽敞明亮,他停住了脚步,我看见旁边休息用的沙发上站起了一个我熟悉的人——是柳泉。他走过来,脸上带着倾国倾城的帅气微笑:“你们来了。”
“你又帅了。”我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这绝不是恭维话,自从柳泉的亲生父母闹翻之后,他变得憔悴了许多,但是今天,他似乎又恢复到了全盛状态,甚至比以前帅得更高一层了。
他仍是微笑着,说:“谢谢。”并且顺手接过我手上的行李箱。
我们在前台办好了登记,拿了房卡,柳叔叔说道:“为了方便行事,你和柳泉住一个总统套间,里面两间房间,一人一间就可以了。”
“哇,总统套房!”我很没出息地惊呼道。
柳泉则是十分淡定,我顿时脸一红,觉得自己丢脸丢大了。好歹我也是个曾经的富二代,怎么这么少见多怪呢?
“上楼吧。”柳叔叔说。
总统套房,果然大得离谱,而且里面的一切收拾得井井有条,就好像从来没有人在这里住过一般。就连窗子,也干净得好像不存在一样。
“一共两间房间。”柳泉说着,先行走进去看了看,“一间大床房,一间有两张床,你住哪间?”
“我倒是无所谓啦,住哪儿都成。”我说。
“那你住大床房怎么样?”
“好啊!”
他帮我把行李箱拿进房间,我在床上一坐,那触感,别提有多舒服了。相比起来,我家的床简直是石头做的。我想起我爹特别有钱的时候——就算是在那时候,他丫的也没给我买过这么舒服的床,哼!
柳泉默默退了出去,我走到窗前,看看外面的风景,从这窗子看出去,正好可以看到楼下的花园,从高处看去,那花园更显得色彩丰富,生气勃勃。而在更远的地方,可以看见一座公园,看起来不是什么大公园,里面人不多。只是那些常绿乔木,绿得像要流油一般。
过不一会儿,柳泉走过来,问我道:“下午是什么安排?”
“呃,我带了书来。”我说,“如果婚礼的事不需要我帮忙的话,我决定在房间里看看书。”
“你是第一次来这座城市吧?”柳泉说,“我可以带你出去走走。”
“诶,你不忙吗?”我说。
“婚礼的事情,自有专业人员操办。”他说,“你既然来了这里,如果一直待在酒店里,岂不是亏了?”
“也对。”我说,“那麻烦你了。你以前来过这儿?”
“来过几次。”他说,“只是以前都是忙公务,没有好好地逛一逛。”
“真是日理万机啊……”我感慨道。
我们乘坐电梯,下了楼,楼下的花园里,有一对小情侣正坐在花坛边说着悄悄话。
“对了。”我说,“我还不知道今天的新娘子长什么样呢!”
“其实我也只见过她几面。”柳泉说,“要说长什么样,应该是‘一个比较有气质的中年女人’吧。”
“就算你这么说,我也没有实感啊。”
“我这儿有照片。”他说。
柳泉掏出手机,调出照片来,我看了看,看来,柳泉的描述真是十分中肯,这确实是一个有气质的中年女人,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是让人看上去十分舒服。我之前对柳叔叔的女朋友抱有疑虑,生怕有人勾引了他,骗他感情,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
“感觉怎么样?”柳泉说。
“挺好的。”我说,“跟柳叔叔挺般配。”
柳泉微微一笑,将手机收回口袋:“我手机里就只有这一张照片,等到了喜宴的时候,你自然就看见了。”
我一边期待着喜宴,一边跟着柳泉走出去,我们穿过花园,穿过马路,走进公园里。这公园不大,几乎没有什么娱乐项目,但是里面的植物种得特别好,绿的绿,红的红,我懊恼自己没什么植物学知识,除了红枫,其他什么都认不出来。
“这边。”柳泉说。
他领着我走进了一间小房间,我吃惊地发现,这小房子里面竟很温暖。
“这是温室。”柳泉说,“这里养着几只孔雀。”
“孔雀?”我回身一看,果然有几只孔雀在旁边的笼子里,它们拖着长长的尾羽,顾自在地上找食,并不介意我们的存在。
“夏天的时候,它们是在草地上自由活动的。”柳泉说,“只有冬天才关在温室里。”
“即便只是一个冬天,待在这么狭小的地方也很可怜吧。”我说。
柳泉把手伸过去,其中一只孔雀把头伸过来,轻轻啄了一下,发现没有什么甜头,便又转过身去不再理他。
“小时候在音乐学院学钢琴时,那儿就养着几只孔雀。”他说,“我每次不想练琴的时候,就以看孔雀为名,拖延时间。”
“没想到你也会打这种小算盘。”我说。
“必然的。”他说道,“所以那时候很喜欢孔雀。”
“说起来,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听过你弹琴了。”我说,“以前我去柳家的时候,经常有人叫你表演一个。”
他摇摇头:“都是以前的事了,太久不练,早已生疏了。”
“后来那音乐学院的孔雀怎么样了?”
“不知道。”他说,“我最后一次去那儿的时候,发现多出了一只小孔雀,那时候还蛮惊讶的。以前虽然知道所有动物都会产生下一代,但是从来没想过那孔雀会有孩子。”
“就好像我从来没想过柳叔叔也会结婚一样。”我说。
“其实我一开始也挺惊讶的。”柳泉说,“完全没想到他突然就要结婚了。”
“不过,其实这样也好。”我说,“柳叔叔单身那么多年,说明不是一个随便的人,突然有了对象,一定是真心实意地喜欢上了。”
“是啊。”柳泉说,“这么一想,似乎这样才是最好的结局。”
“我其实挺羡慕你的。”我说,“我爹那个人,隔几天就带回一个女人来,搞得我也要经常应付那些陌生女人,可烦了。”
柳泉笑了笑:“你爹迟早也会稳定下来的。对了,还有你。”
“我?”
“你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了。”他说,“无论是中国还是这里。”
我撇了撇嘴:“那又怎样?我还到了可以被判死刑的年龄了呢。”
“林书南是你男朋友吧?”他说。
“嗯,也许是。”我说,“应该说……还需要做一些事情,才能安安心心地在一起。”
我以为柳泉会问我是什么事,但是他没问,我想起来,他是知道林书南的过去的。
我们走出公园,刚到街上,我就发现许多路过的女孩都在看着我们,严格来说,是看着帅过了头的柳泉,柳泉淡定而目不斜视地走着,反而我被看得浑身不舒服,心想这些人该不会把我跟柳泉当作一对了吧。虽然被误会也没什么,可是这……
“这座城市的风景很漂亮。”柳泉一边走,一边为我介绍,“不过因为旅游也发展得比较晚,所以不太出名。”
我点点头:“喂,柳泉,好多人都在看着你,你不觉得难受吗?”
“我习惯了。”他说,“怎么,你觉得不好意思?”
“也没有啦。”我说,“就是有点不习惯。”
他看了看周围,加快了脚步。
“这前面,有一条江,江上的桥可以算是这座城市的地标。”他说。
我望着前方,今天略有些雾,只能隐约看到桥的形状,他带着我走到江边。那座桥,是圆拱形的,钢铁结构,想来特殊节庆的时候上面会有霓虹灯亮起。我低头看着江水,江水异常清澈,可以看见一些江底的石头,还有几片水草,被江水冲刷着顺流而下。
“他们在这里拍过结婚照。”柳泉说。
“是吗?那我可是很期待今晚能看到。”
“女孩子都很在乎结婚照吧?”柳泉说,“据说有些女孩,十五六岁就开始幻想着自己穿上婚纱的样子了。”
“我倒是没考虑过这一点。”我说,“不过,如果要拍婚纱照的话,我希望是在中国。虽然不算是个很可爱的国家,但那是我出生长大的地方。”
##第189章 是他害了我们
柳泉带着我走到桥上,桥面很高,站在这里向远处眺望,有种身居高位的畅快感。但是,身后川流不息的车流,和钢铁的冰冷,却同时给人一种毫无人情味的感觉。
“这座桥,经常会有人从上面跳下去。”柳泉说。
“可以理解。”我说,“这样的钢铁建筑,会给人冰冷的感觉。”
“但也有人认为它很雄壮,是人类智慧的集中体现。”
“心境罢了。”我说,“桥只是桥而已。”我背过身,看着穿行的车流,耳边传来车开过的呼呼声。
桥上风很大,才过了一会儿,我就感觉脸上冻得生疼。
“冷?”柳泉问我。
我摇摇头:“我们下去吧。”
刚走了没几步,柳泉突然停住了,我抬头一看,发现一个女子,正在栏杆边上,努力地试图跨过去。我心里一惊:不会吧?自杀这种事件,被我们撞见了?
柳泉疾步走上前,我连忙也跟上去,在那个女人就快要跨过去的时候,柳泉一把抓住了她的袖子。
“放开我!”那女人大喊了一声,柳泉没回应,直接把她往回拉。
“放开我!”女子拼命挣扎着,可柳泉虽然长得挺瘦,但是力气可不小,那女子怎么挣扎都没能挣脱,最终被柳泉拉了回来,然后,我听见柳泉惊讶地说了声:“是你?”
“怎么回事?”我走过去,“你们竟然认识?”
柳泉看了看周围,虽然桥上人不多,但还是有人朝这边看过来,柳泉说道:“找个安静的地方说话。”
“别管我!”女人还在喊,柳泉凑到她耳朵边上,小声说:“再烦打你。”
女人愣了一下,不说话了,我这是才看清她的脸,她其实很年轻,脸色苍白,并透着一些不健康的黄色,瘦得脸颊子都凹了进去。
柳泉拉着她,强硬地说道:“走!”
柳泉带着我们,七绕八绕,绕到一个人少的地方,才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她,许久的沉默之后,我终于忍不住问:“她是什么人?”
“你父亲的一个远方表姐的女儿。”柳泉说,“跟你还算是亲戚。”
“可是我根本不认识她。”我说。
“嗯,你跟她不熟也是正常。”柳泉说,“你父亲的那位远房表姐,曾经被介绍给柳子昂认识,她看上了柳子昂了。”
“这样?可是这跟这女的又有什么关系?”
“那位表姐太疯狂了。”柳泉说,“柳子昂没有看上她,她就穷追不舍,后来听说了柳子昂要结婚的消息,她……自杀了。”
“啥?!”我吃惊地说,“多大年纪的人了,还这么痴心啊!”
“是啊,我也觉得很奇怪。”柳泉道,“不过,据说那女人死了之后,她女儿的精神状态就一直不大好。”
我看了看面前的女孩,她哪只是精神状态不好,看上去身体状态也很糟糕。她听了我们的话,只是木然地低着头,我说道:“对了,这次你父亲结婚,有邀请她?”
“嗯。”柳泉点点头,“本来柳子昂早就跟她母亲把话说明白了,在他眼里,没谈过的恋爱,大概也没有失恋这么一说,哪想到……”
“是他害了我们。”女子轻声说道。
“也不能这么说吧!”我连忙说道,“不管你母亲怎么痴心,没有谁有义务去爱一个自己不爱却爱自己的人啊!”
她仿佛根本没听见我的话,继续喃喃道:“是他害了我们……”
我皱起眉头,看看柳泉的表情,柳泉貌似十分淡定,我正要继续劝她,她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你们放开我!让我死——!”说着便要跑,但柳泉拽住了她的手臂,让她无法离开。
我感觉有些头疼了,该拿这家伙怎么办?她不会在今天晚上大闹婚宴吧?
就在这时,柳泉作出了一个令我意想不到的动作——他突然伸出手,一把掐住了这女人的脖子,将她狠狠地推到墙上,女人一下子便发不出声音了,只露出痛苦的表情。
“喂,柳泉!你要干什么!”我喊道,一直以来冷静自持的柳泉,怎么可能会这么冲动?我来不及考虑这个问题,正要冲上去扒开他的手,柳泉的手却微微松了一些,于是我只听到那女人喉咙里发出的微弱声音。
“放……开……我……”
“你不是想死么?”柳泉说。他松开了手。女人一下坐在地上,拼命摇着头。
柳泉轻轻叹了口气,说道:“走吧,跟我回酒店。”
“诶,带她回酒店?”我惊道。
“她的家不在这座城市。”柳泉说,“我猜她来这里只是为了确认柳子昂的婚讯而已。至于自杀,在哪儿都一样。”
“不过这……”我犹豫道,“她现在精神状 态不稳定,要是带回了酒店,万一在那里发生了什么事……”
柳泉露出一种神秘莫测的笑容:“如果那样的话,绑起来就是。”
我想柳泉大约不会干这种有坐牢危险的事,不过他既然这么说了,就一定是有办法,于是我没再说话,柳泉拉着一脸呆滞的女子,朝酒店走去。
这一路上我觉得我们三人成了视线的中心,因为现在,从路人的角度看来,现在的情形就是——一个长得奇帅无比的年轻男子,拉扯着一个面目呆滞,脸色蜡黄,好像瘾君子的年轻女子在走,如果不是还有一个看上去比较正常的我在,说不定会有人通知警察,毕竟柳泉那张脸,说他是以美男计骗财骗色,也不会有人怀疑。
好在一路上我们并没有遇到警察盘问,那女子也没再有什么动作,柳泉把她一路拽回到房间,关上门,她愣愣地站在那儿。
柳泉松开她的手,去倒茶,我有点尴尬地望着这女人,憋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那个……你叫什么名字?”
她瞥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我不知该如何是好,这样干站着也太奇怪了。
“那个……到沙发上坐吧。”我说,她低着头没反应,我试着去拉她,她没反抗。
柳泉泡好了茶,放到桌子上,说:“这茶挺香的,喝点吧。”
她低着头,拿眼瞥瞥柳泉,又看看我,我被她看得浑身发毛。柳泉说道:“兰兰,这事是因柳家而起,不应该把你扯进来,你先回房间吧,我和她谈谈。”
“那,你一个人没关系吗?”
他笑了:“兰兰,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她一个人,还能把我怎么样吗?”
“也对。”我说,“那我回房间去了,你谨慎点。”
“去吧。”他说。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带上门。我听见柳泉正在小声和那女子说话,但是房间隔音效果很好,说的什么,我是完全听不分明。
我走到窗前,掏出手机,发现有个未接电话,是林书南打来的。这么说来,刚刚在路上的时候是感觉到手机振动了,只是当时并没有注意。
我回拨给他,才响了不到两声,他就接了。
“我以为喜酒之前的下午你会很闲呢,没想到打电话都不接。”他说,“到哪里浪去了?”
“出了点事儿。”我说。
我把关于那个女子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说完之后,那边却没了声音。
“喂,你在听吗?”
“哦,在呢。”他说,“我就是在想,那家伙何苦呢。”
“毕竟是自己的亲妈。”我说,“当女儿的,碰到这种事情,肯定很辛苦吧。”
“可是这也不是她把自己推向死亡的理由啊。”
“怎么说呢……”我说,“大概不仅仅是失去母亲的伤心吧,对于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爱上了一个大老板,还为情而死这种事情,恐怕在她的身边有不少的风言风语……怎么说呢?而且她或许心里对自己的母亲是有怨气的,这么的……呃,疯狂,简直就像是个小女孩子家家,哪里有当妈的样子?”
“喂……我总觉得你说着说着,自己语气里怎么也有点不对了?”
“啊,因为以前在国内的时候,经常被我爹的各种前女友找上门来。”我说,“想到就心塞。”
他在那边却不厚道地笑了。
“话说,书南。”我说,“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万一没能在一起的话,你会为我如此疯狂吗?比如说……自杀?”
他想了想:“我才不做这种傻事呢。”
“嗯?”我故意作出生气的语气。
“喂,你也将心比心地想想嘛。”他说,“你会这样吗?”
“……不会。”
“那不结了。”他说。
“日子还是要继续过的嘛。”我说。
“说得轻松。”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得了吧你,别背什么初中生课文,这种东西,也就是自我催眠的。”
“唉,自我催眠有什么不好?”我说,“而且我也不是在自我催眠,我是在帮你催眠呢。”
“我?我需要什么催眠?”
“你那边的长辈关系不是一团乱吗?”我说,“我就给你催催眠,咱小辈啊,管不了长辈的事,但也不能老被他们牵制着。这是我今天看到那个女子,才想起来的话。她说是柳子昂害了她们,其实我想想也明白了,她知道真正错的人是她妈妈,她只是不愿承认罢了。”
“行了行了,你怎么教育起我这些来了?”林书南说。
“书南,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的养父母把你逼到这个地步,不是你的错,也算不到什么历史啊,环境之类的头上,那就是他们的错。”
“任何事情都有原因。”他说,“他们从小就生活在那样的教育……”
“大哥,如果你这么一直往前追溯的话,人身上的兽性还来自远古呢。”我说,“书南,我只是想……让你干脆一些,别为那些事折腾你自己。”
##第190章 别人家的喜宴
他在电话那头笑了,他说:“兰兰,你何必呢?我现在已经不比当初了,这些道理,我比以前可懂得多了。”
“唉,我只是看到她的样子,就有点担心你。”
“好了,远在他乡,打个电话还说些这么沉重的。”他说,“你们还看到什么风景了?不会光看女人了吧?”
“你这话有严重歧义。”我说,“遇到那女的之后我是没什么心思看风景了,不过之前还是有看到一些的。我跟你说,我们住的这酒店可漂亮了……”
于是我告诉他酒店外的花园,告诉他公园里的孔雀,给他描述那座大桥。林书南认真地听着。
“我们在桥上遇到了那个女人,于是,后来的事情你就知道了。”我说。
“那还真是有点扫兴。”他说道,“兰兰,今年夏天,我带你去远方。”
“远方?远方是哪儿?”
“你想去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好。”我说,“不过那是几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今晚好好喝你的喜酒吧。”他说,“当心别喝多了。”
“放心,我一个女孩子,在这又没多少认识的人。”我说,“不会有多少人灌我酒的。”
“拍点婚礼的照片,晚上发给我。”
“成。”我说,“你怎么想看婚礼的照片了?我觉得你不是对这种东西感兴趣的人。”
“不管感不感兴趣,也是需要了解一下的嘛。”他说,“我也老大不小了,总得考虑一些比较现实的问题,是吧?”
“呃……嗯……你说得挺对……”我说,“那好,我……我会给你拍点照片来的。”
“喂,你怎么突然结巴了?”
“卧槽,你难道这还猜不出来吗?”我说,“我是在想,原来你也会动这种心思,真是目光长远啊哈哈哈哈,行了,不多说了,我挂了啊!”
“喂,别那么着急啊!喂?”
我挂断电话,心砰砰直跳。那个家伙!他若是结婚,那新娘子……呃,哼,新娘子?有趣,要是真到了结婚那一天,我要让他来个反串,他穿婚纱!
我走到房间门口,听听外面的动静,外边一片寂静,我小心地推开门,看见柳泉和那个女子正面对面坐在沙发上,女子的脸上有泪痕,似是哭过。柳泉扭过头,见我出来,微笑着说道:“我跟她谈了谈,她现在已经冷静很多了。”
女子低着头,轻声说道:“我的母亲喜欢上柳子昂的时候,我父亲虽然生了重病,可还在医院里,医生也说如果努力一把,也许还有救,可我的母亲完全抛弃了他。”
“原来是这样……”我轻声说。
“从此她就在亲戚眼中成了罪人,所有的亲戚,都不再让她进门,我姨母还说了要让我和她断绝关系的话……当时我以为她只是一时脑热。”她说,“没想到,我去劝她的时候,她竟先说,若我反对,便与我断绝关系。”
柳泉摇了摇头,我也只能叹了口气:“问世间情为何物,唉……”
“那时候我就知道她完了,她可以不要她的家人,可以不要我,也就可以不要她自己的命。我没有离开她,于是就这么看着她越来越深陷其中。”
“太可怕了。”我由衷地说。
她摇摇头,端起茶抿了一小口。柳泉站起身,说道:“都会过去的。”
可对于一个身陷痛苦中的人来说,这话未免太轻飘飘了。
但是女子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坐着,柳泉看了看表,说道:“快到晚饭时间了,我们该走了,你待在房间里,好好保重……旁边的桌子上有书,要是无聊的话可以看看。
女子点了点头。我担心地说:“把她一个人放在这儿没事吗?”
“放心。”柳泉说,“她之前是心中郁结,所以冲动了,现在把话说开了,反而能冷静一些。”
我担心地走过去看了看屋里的窗户,还好这里的窗户都没法爬出去一个人,而家具也没有棱角,柳泉说道:“不用担心,走吧。”我回头一看,他那张帅气逼人的脸上带着更加帅气逼人的微笑,我在想他是不是也对这个女子使了美男计了。
“好,那我们先走了。”我回头对女子说道,“你多保重。”
下了楼,走到酒店停车的地方,我顿时眼睛一亮,有三十多辆车停在这里,清一色是好车,擦得锃亮锃亮的,有不少人站在边上,等待着我们。
“快走吧!”有人对我们招呼,“一直占着这地,酒店的人该说道了。”
“说起来,柳家的大多数亲戚,我都不认识。”我说道,“不会出丑吧?”
“没事。”他说,“一会儿你坐我边上,我就说你是我朋友。”
“可是我该叫他们什么?”
“就叫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就好了呗!”
“你的朋友里是不是有很多富家子弟啊?我要不要叫他们少爷小姐什么的啊?”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叫少爷小姐,你以为是电视里的豪门世家呢?”柳泉说。
“我开个玩笑的啦……”
举办婚礼的酒店其实离我们住的地方挺近,很快就到了,我跟着柳泉走上楼去,就看见一个大大的婚礼殿堂,里面摆放着上百张桌子。柳泉熟门熟路地走进去,带着我在一张桌子边上坐下。
刚坐下,便有人过来跟我们,严格来说是跟柳泉打招呼:“哟,泉啊,带女朋友了啊?”
“不是女朋友。”柳泉说,“只是普通朋友。”
“真的吗?”那人眯着眼睛看着我,我被他充满智慧的目光看得浑身发毛。
“我的父亲和柳叔叔是朋友。”我说,“不过我爹今天有事不能来。”
“这样啊……”那人仍然用充满了智慧与八卦的眼神看着我们,“我以前从来没看见过你。”
“呃,嗯,我还在上学,不大参加这种活动的。”
这时,有另一个人走了过来,大惊小怪地喊道:“哟,那不是老史家的孩子么?”
我抬起头,尴尬地发现我对那位大叔毫无印象,倒是我眼前的这个热情大叔,一下子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哎呀,你不早说嘛!原来是老史家的孩子!对了,你爹最近情况怎么样?打算做点什么生意?”
“呃……我一直在读书,我爹的事儿,我是不怎么了解。”我说。
“哎呀,这孩子,有事就直说嘛!怎么,怕我们嫌弃你不成?”
“她是真的在读书。”柳泉替我解围道,“我们在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我比较清楚。”
“是啊。”我说,“在外读书这几年,受了柳哥哥不少照顾。”
“原来是这样。”他说着,点点头,“女孩子一个人在外边读书,是不容易。”
他的家人在不远处喊他,于是他转身离开,我和柳泉坐在原处,喝着茶,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
“热闹是热闹的。”柳泉说,“不过,其实这里面的人我大半也不认识。”
“没事,反正我就是来蹭一顿饭吃。”我说,“桌上的瓜子啊开心果什么的……现在可以开吃了么?”
“可以。”柳泉说,“既然端上来了,当然是可以吃的。”
我于是一边看着热闹的场面,一边磕着瓜子,感觉自己活脱脱闲人一个。
“婚礼什么时候开始?”我问。
“快了,六点开始。”
还有十五分钟。
渐渐地大家都落座了,我们这一桌也坐了十几个人。四周变得安静下来,有服务人员进来,为我们斟上酒。
灯暗了,全场一片静寂。
在大堂的最前端,灯亮了,背景音乐响起,我看见柳叔叔和那个女子手挽着手走出来,那女子穿着西装,我几乎都没认出来她就是那个照片上的女人。
对了,拍照!我连忙拿起手机拍照,但是这时我才想起我的手机是没有拍照静音功能的,咔擦一声响,柳泉瞥了我一眼,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看来还是得等待会儿热闹起来的时候再拍啊……
大屏幕上放出了幻灯片,是关于他们如何相识、相知、相恋,直到走进婚姻的殿堂。我此时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在旅行的时候认识,作为旅伴相互熟悉,正好女方的父母在催着她找个对象,她就开始追的柳叔叔。
我看着看着,思绪就开始飘了起来,我在想,我是不是有谈过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是想想,发现似乎没有,以前虽然有过喜欢的人,但都是无疾而终,而我和林书南,好像是水到渠成,谁也没有追过谁。至于轰轰烈烈么,我们倒是有过轰轰烈烈的事情——轰轰烈烈地一起被绑架。
我突然发觉自己也不免落俗,虽然我一直自认为是个不求浪漫,不求轰轰烈烈的人,可是现在,看着别人的故事,我却开始心向往之。
“兰兰!”柳泉小声提醒我,我突然发现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举起了酒杯,连忙也跟着站起来。
“祝你们幸福——!”有人喊道。
于是有不少人也跟着喊道:“祝你们幸福——!”
我看见那对新人,他们脸上的幸福,仿佛会发光。
##第191章 回归
这天晚上我还是喝了不少酒,因为这酒实在是好酒,也因为看着他人的幸福的时候,我有一种既幸福,又嫉妒,又有些迷茫的感觉。我知道这里一会儿就会只剩下一片狼藉,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而对这对新人来说,婚礼却只是开始,要走到最后,还需要很多。
“怎么,兰兰,不开心?”柳泉在我耳边问。
我轻轻叹了口气,说:“我在我爹身边,看了太多次失败的恋爱了……”
他微微笑了笑:“看来,是该让我爹去劝劝你爹了,也是年纪不小的人了,该稳定一些了。”
“唉,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我说,“长辈的事情是他们的,咱本来管不着……哎哟,有人来敬酒,你帮我挡一挡吧,我已经喝了很多了。”
柳泉回头看了看我,举起酒杯。
柳泉坐回座位上的时候,我说:“我发现你现在比以前更有人情味了。”
“有吗?”他说,“我倒是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变化。
“说起来,你当初,大概是想要靠自己的实力在斯佩德镇打下一片天的吧?怎么,现在还那么想吗?”
“我大学都快毕业了。”他说,“毕业以后,总不能一直窝在这小镇上,若是可以,我倒想着四处走走。”
“你是有那个条件的。”我说。
“哟,柳泉,好久不见,现在比以前还要帅气了。”又有人过来和柳泉搭话,我于是默默地在一边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拿出手机把照片发给林书南。
“哪里哪里。”柳泉说道,“读了几年书,也没读出什么名堂来。”
“唉,柳泉啊,只是你叔我现在还没想明白,你当初为啥就去了那所大学呢?好学校多得很嘛!”
“那时候年轻,不懂事,只想特立独行。”
我在边上听着他们唠嗑,反正几乎没人来跟我搭话,我就自己喝喝饮料,吃点东西——这一大桌的东西,都是些平常见识不到的好菜,今天非得好好享受一顿。
手机振动,我看见林书南的回信:“怎么样,喜欢吗?”
“不喜欢。”我回复他,“这么多人,太闹腾了。而且有好些人看起来都只是来套近乎的,根本算不上什么好友。”
“看来你还是比较喜欢简单的婚礼?”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觉得自己还小呢,何必考虑什么婚礼不婚礼的,干脆就没有回复。过了一会儿,消息又来了:“兰兰?”
“喜宴上人比较多,还是待会儿再给你回复吧。”我回他。
这天喜宴结束的时候,有不少人喝得酩酊大醉,出去的时候路都走不稳了。就连柳叔叔都已经罪得一塌糊涂,走过来只搂着我喊女儿,喊得我十分尴尬。
“爸。”柳泉无奈地把他拉开,“您喝醉了就少说点吧,我送你回房间。”说完他给我使了个眼色,我连忙偷偷溜走了。
我先回到酒店房间,打开门,发现里面黑漆漆一片,我心里一惊。这里不是插卡式通电,人走了,电也不会断。那么想是那个女子关了灯。
我小心地打开灯,还好,那女子坐在沙发上,平静地看着我。
“怎么连灯都不开?”我说,“黑漆漆的,多瘆人呀。”
“不想开。”她淡淡地说。
“怎么样,你还好么?”我说,“之前柳泉给工作人员吩咐过,让他们送些吃的上来……”
“送了。”她打断我说。
“哦,那就好。”我说,“你……”
“我已经没事了。”她说,“之前是一时冲动。现在想想,这件事,怪不到柳家的头上,我也不会再做傻事。”
“那你接下去是什么打算?”
她瞥了我一眼,说:“手机借我。”
“啊?”
“我身上没有钱了,我要给我大姨打个电话。”她说,“让她来接我。”
“好。”我说,我把手机递给她,同时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生怕她一下子把手机给摔在地上,好在她没有。她平静地打完了电话,说道:“今天我就在这里借宿一晚,明天一早,我大姨会过来接我。”
“好。”我说,“你多保重。”一边说着,我突然就想到,这套房里有两个房间,她不可能跟柳泉住一间,那么……难道是要跟我睡一起?我房间里只有大床啊!
她当然没有顾及我的想法,她只是低着头,自己看着茶几,仿佛上面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一般。我说道:“那好吧,时间也已经不早了,你要不要先去洗漱一下?”
她站起身,刚要走进房间,又停住了脚步,问道:“你是柳家的什么人?我看你跟柳泉不像情侣,却又不完全是兄妹。”
“啊,我父亲是柳叔叔的朋友,我们就是因为这层关系认识的。”我说,“柳泉对我来说就像是大哥哥一样。”
“哦。”她淡淡地答了一声,走进了房间。
闻听浴室里响起水声,我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水声,打电话给林书南。
“喜宴才结束?”他问我,“已经很晚了。”
“是啊,大家吃吃闹闹,一不小心就晚了。”我说,“怎么,打扰你休息了吗?”
“那倒没有。”他说,“今天正好有些功课,忙活得晚了些。你呢?还不去洗洗睡?”
“那个女的先进去了。”我说,我把刚刚发生的事详细地讲给他听,他听完了,说道:“女人变起来还真是快。”
“也谈不上吧。”我说,“人总是有一时冲动的时候的。”
“那你觉得她是冷静下来了吗?”林书南说,“该不会是在浴室里割完了吧?”
“呃……你特么说什么晦气话呢?”我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凑到浴室门口去听,可是却听不出她在干什么。我退回来,四处看看。
“应该没问题。”我说,“剃须用的刀片在外边,她应该……大概……也许没有偷偷带进去一片吧。”然而这么说着,我的心里却越发紧张了。就算刚刚她真的是想通了,谁知道一个人在浴室里的时候会想到些什么?毕竟死的决心只需要一瞬间,而活下去却需要一辈子的勇气。
“好吧,应该没什么问题。”林书南说,“那喜宴进行得怎样?”
“还好吧。”我说,“和一般的婚礼喜宴也没什么区别,就是场面更加隆重了些,也有不少人喝醉了。还有,柳叔叔喝醉了,竟然搂着我的肩膀叫我女儿……”
“哈哈哈!”他在那边笑道,“这是好事呀!说明他是从心底里对你好的。”
“哎呀,我可尴尬得很呢,这么多人看着。”我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认他做干爹呢。”
“有个干爹不是很好吗?”
“好个啥?!”我说,“你很乐意我找干爹吗?”
“开个玩笑。”他说。
“对了,刚才看到他们婚礼的幻灯片,他们一大把年纪的人了,竟然这么浪漫。什么999朵玫瑰啊,拉横幅表白啦,一起去蹦极啦……”
“怎么,你嫉妒啊?”
“倒不是嫉妒。”我说,“我就是觉得,我才二十出头的人,怎么生活像老太婆一样平静。”
“你又是被绑架,又是跳河救人的,还连累我被泼屎,哪儿平静了?”
“你……我指的不是那个!我是说,感情生活!”我说,“999朵玫瑰就不必了吧,怪不实用的,珍珠啊,钻石什么的还是可以来几颗的……”
“珍珠钻石很实用吗?”
“你闭嘴,珍珠钻石可以当传家宝呀!”我说,“还有还有,蹦极啊,攀岩啊,仗剑走四方啊……”
“我会带你去的。”他说,“带你去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直到你累了,就找其中最喜欢的地方,停下来歇息。走四方嘛!仗剑就免了,现在可是和平年代。”
“说好了的哦。”我说。
“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从这个暑假开始,就要带你出远门的吗?”
“我就是想再听一遍。”我说。
“哎,你们参加喜宴之后还有什么活动?”他说,“别告诉我你要在外头待一个月啊!”
“我知道,你肯定等不及了。”我说,“我会尽快回来的。”
“不是啊!”他说,“你不在我清净了很多,干脆你在外面多待一段时间好了。”
“喂,我可是会打人的啊!”
“我们隔着几百里路呢,你打啊!”
我冷哼一声:“等我回来,有的你好看的!”
说完,我愤愤地挂了电话。
第二天,柳泉和我先行回了斯佩德镇,柳叔叔等人则继续留在婚礼的城市,据说他们打算趁此机会,干脆在那里玩个爽快,就当是一个小小的蜜月了。就在他们畅享婚后生活的时候,我的生活,早已归于平常。因为是期末,林书南也忙得很,我们之间相见的时间并不多,只各自过着平静的生活。
但是平静背后总有阴霾,期末考试即将到来,还有房东太太生了病,以及生活中的各种杂事……虽然都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我隐隐约约觉得,似乎有什么更糟糕的事情要发生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第192章 长夜将尽
林书南打电话给我,是在一个深夜,刺耳的铃声划破寂静,打碎睡眠,使我的心砰砰直跳。我跳起来,接起电话,还没有来得及说一个字,就听见他沉闷的声音:
“芊骊死了。”
我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接下去说道:“我要离开一段时间。”
“你要……去哪儿?”
那一瞬间,有一种恐惧的心思升上来,我不知道他去哪里,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他继续说道:“我要和过去的纠缠做一个了解。”
我没说话。
“你等着,我会回来。”他说,“如果我三个月都没有回来,那么,你忘了我吧。”
我犹豫着,几种不同的话语在我胸中翻滚,最后我问:“你,是要彻底地了却那些该了却的事?”
“嗯。”
“我……”
我不想你走。
但是我最终说道:“那,你好好照顾自己……需要我做什么吗?”
“什么都不需要。”
他没有说再见,直接挂掉了电话。第二天,我去他家找他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苏珊在不远处的草丛里等我,但是我今天没有心情陪她玩。
我在林书南家门口的石阶上坐了一个上午,从我面前经过的人有很多,但是没有人走到我面前来。最终我站起了身,离开了这个地方。
我在想,没有熟识林书南的时候,我是怎么过日子的。或许那很简单,毕竟,活着二字,不过就是衣食住行的集合体罢了。然而,却总感觉好像少了什么。
我怀着低落的心情,去了学校政教处,得知他已经办理了缓考手续。这一次,和他失忆的那一次不同。他把一切都打点好了,才离开我的生活,我真的什么都不需要做。
我坐在台阶上打电话,却不知该打给谁。过了许久,我才拨通了老爹的电话。
“喂?”
尽管已经许久没有听见,老爹的声音仍然一如既往地熟悉和亲切。
“哟,怎么突然想到要打电话回来了?”
“也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你的债还完了没有?”
“你问这干嘛?”
“我去,我还不能问问自己家的债务情况了?”我说,“我都大三了,大学毕业后是能回国还是不能回国,这一点总该清楚的吧?”
我听到老爹在那边哈哈地笑,说道:“原来如此。你如果想回来,当然能回来啦!我这边已经有了不少起色了,我正在像中国首富攀登呢。”
“……得,你可真能。”我说,“可别又碰一鼻子灰才好。”
“喂,兰啊?”老爹说,“你在那边有男朋友没有?”
“你问这干嘛?”
“我是你爹,我不能了解你的恋爱情况吗?”
“俗气!”我说。
“你可真是……行,那我不问了,”老爹说,“不过啊你可注意了,别让哪个男孩子折腾得想跳楼才好。”
“草,要是真有哪个男孩子能让我这么伤心,我绝对把他从楼上推下去。”
“那我可拭目以待了,兰兰。”
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是地铁站的语音播报声。
“别的不多说了。”我说,“老爹你注意身体,还有,做生意可别冲动,我不想再当一回负翁了。”
“你也是,虽然我不看重成绩,但你好歹得把文凭拿回来。”
我说:“好。当然文凭我会拿回来,但是,说真的,这个文凭没多少含金量。拿着它回国,能不能找到工作还难说呢。”
“说什么呢?”我爹说,“就算是个五流大学,好歹它不是野鸡大学,是正规学校,文凭也终究是文凭。那些压根儿没上过大学的人不也工作得好好的,你急个什么劲?”
“也是。”我说,“那好吧,我尽量努力学习,这几年,也不能让它白来一趟。”
放下电话,我却觉得有些惆怅。
林书南在身边的时候,我几乎没空去想那些,可是现在,我有点担心。从这所学校毕业之后,我又该何去何从?说真的,从小学起,我就是个好学生,老师们好像也都觉得我能考上名牌学校,而我来了这里,即便是在这五流大学,我的成绩也不过是中下。
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轻轻地叹息一声,林书南离开后,我真是越来越多愁善感了。
“过好自己的日子。”我轻声对自己说。
学习,周末,学习,学习,与不怎么熟识的同学出门,学习,学习,休息,考试……生活变得前所未有地乏善可陈。
我原以为,如果林书南不在身边,我会和更多的人交往,然而现在,我仿佛变得更不合群。我一个人吃饭,上课,一个人读书,写字,一个人复习,考试……一个人生病,一个人住院,一个人挂水。
我不能这样下去。
我没有疯狂熬夜,没有暴饮暴食,但我感到自己的状态越来越差,我需要一些调剂。
在某一天,我突然下定了决心,决定一个人去旅行。一个人旅行,是一件非常孤独的事,也是件非常浪漫的事。我想,在天涯海角的地方,也许我会找到解救自己的办法。
可是我发现我没法走到天涯海角——我没有那么多地方的签证。我只能从小镇出发,走遍加拿大的版图。
我踏进葡萄园,树上已经没有葡萄,葡萄在不远处的冰酒厂里,正变成美味佳酿。我想起许久以前和林书南一起喝过的冰酒——我甚至忘记了那时是发生了什么,为何喝酒,但是那带着蜂蜜般香甜的气息仍深深印在我的脑中。我突然很想喝酒,可是无人与我同饮。而我知道,一个人在旅途上,我不能醉。
我继续一路前进着。在某个人烟稀少的小城看见偷偷溜进人类居住区找食的熊,在海边看见巨大的,足足有二十多层的游轮缓缓开过。在蓝莓田里,看早已堆满了白雪的蓝莓树,在分钟凄凄地晃动着,在各个城市的唐人街,看人们砍价、买东西、聊天,感觉活像站在中国的小商品市场里。
旅行到第三周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中国女孩,于是我们同行,一路向北而去。这一年的冬天很长,雪纷纷扬扬地下满了整个世界。
“你看,那是我一直向往的场景。”她看着雪中的一家小店说,“我一直想要开那么一家小店。”
“那么为什么没有开呢?”我说,“既然你有足够支持你走遍这么多地方的钱财。”
“老实说,我的钱已经不多了。”她说,“这周结束,我就该回去了。至于小店么,本来是打算在中国开一家的,可是那座城市有我这辈子也不想见到的人呢。”
“这辈子都不想见他?”我说,“你是有多恨他?”
“不,我爱他。”她说,”爱得钻心蚀骨。”
我不知道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她不说,我也不问。我只是知道,这一周结束,我又要一个人前行了。
可是我的钱也不多了。
我没有回去,当钱包里没有了钱的时候,我就去看各处的招聘公告,然后找了一份在快餐店的零工。这份工作赚的钱很少,但是我花得更少。工作结束的时候,我就在公园的长椅坐着,若天太冷,就躲进公共图书馆去。破落的小旅店,并不需要多少住宿费。
就这么过了一个月,我发现自己的生活变得太机械了。我只是想调整自己,而并非忘记过去。可是现在,我仿佛竟习惯了日复一日的打工生活,就好像我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一样。
这不是我的本意。
于是,等稍稍赚了一些钱,我就又踏上旅途。我不去考虑以后,也不去考虑万一生了病,出了事,该怎么办。我只是不想停下来。没了钱,就打工,有了钱,就旅游。我想,等我走遍了整个加拿大,或许就能够开始迎接新的生活了。
我没有考虑林书南何时会回来,虽然有时,眼前会时不时闪过他的影子,但是我真的没有想过那一点。我在训练自己一个人生活,然而他猝不及防地出现了。
那一天,我正坐在开往惠斯勒的火车上,时间是凌晨,窗外的雪花纷纷扬扬落下,映着车内的光,白出惨烈的颜色,大地一片银白色。我试着将目光伸向远方,可是看见的不是风景,而是窗子反射出的车内的灯光。
手机在振动。
我没有看来电显示,将手机凑到耳边,轻声说:“喂?”坐在我左边的中年男人动了动身子,睡眼朦胧地瞥了我一眼。
“我就要回来了。”
是他。
我轻轻咬住下唇,五六秒后才开口说道:“你现在在哪儿?”
“我……”一阵沉默之后,他说,“在惠斯勒。”
“好。”我说,“把地址发给我,我来找你。”
左边的男人不满地哼了一声,我按下挂断键,放下手机,等着它再次振动。在等待的时间里,我将额头贴在窗子上。窗玻璃冰凉冰凉的。窗外的雪花变得稀落起来,我看见远处的天边,一丝微光几不可查地透出来,穿过厚厚的云层,将温度投向大地。
天就快亮了。
##第193章 旅程
那之后发生的事情,我几乎记不清楚。每次去回忆的时候,总是激动、兴奋的感觉比记忆先涌上来。我所知道的,只是我仍是我,林书南仍是林书南。我们都没有变成另一个人,但是我们的生活却与以前大不相同了。
因为大风寒潮的来袭,我们在惠斯勒相见,却哪儿也没去成,住了三天,便回到了小镇上。我们真正的旅程,是从下一个夏天开始的。
很多年后我仍记得,那一天我站在温哥华的蓝莓田外,林书南在不远处喊我:“快过来!这里的甜!”
“真的吗?”我喊道,同时快步走过去。他采下一些蓝莓递给我。
“这个能直接吃?”我说。
“当然能,咱们来这里,不就是为了吃吗?”
我接过来放进嘴里,还没嚼,一股甜味就蔓延开来。
“说来也怪,来这个国家三年多了,竟然没有吃过新鲜蓝莓。”我说,“只记得以前在医院的时候,分到过你的慰问品,是蓝莓干。”
“几年前的事情了,你都记得那么清楚。”他说。
“所以啊,你可别惹着我,不然,什么旧账都给你翻出来!”
“你能把我咋地?”他满不在乎地说着,又递给我一把摘下来的蓝莓。”
“对了,我们这一次的行程都是你在安排吧?”我说,“你到现在还没告诉我,具体是怎么个安排呢。”
“今天下午,上游轮。”他说,“往北开。”
“往北?往北是北到什么地方?”
“北面还能有什么地方?”他说。
“阿拉斯加?”
“没错。”
我仰起头望着北方,阿拉斯加,想到那里,我能想象到的就是漫天的冰和雪。不过现在是夏天,当不至于有那么多冰雪。到底会有什么呢?我想象不出来,不过没关系,林书南一定知道那里会有什么——他不会带我去什么都没有的地方,而我,只需静静地等待就好。
在那之前,还是先好好地吃个痛快吧。
几年前,也是在这样的蓝莓田,老爹带着我,跟着旅行团风风火火地闯进来,老板一看这么多人就慌了,连说只能看不能进去,要吃得上他那儿买。当时差不多所有人都买了那么两盒子蓝莓,旅游的时候,就坐在大巴上,边看风景边吃。我已不记得那时的蓝莓是什么味道,但是,显然不如现在吃到的甜。
我站在田里,看外面的风景,有旅行的人从这里经过,孩子们欢笑奔跑着,好像从来没有见过田地一样地兴奋,家长们拦都拦不住。旅行团的人照例被挡在了外边。林书南不知好歹地朝他们挥手:“来呀来呀,你们下来呀!刚摘下来的最新鲜了。”
“行了你!”我说,狠狠地揪了一下他的脸,“当心被老板打。”
“哪有那么暴力的老板呀。”他撅着嘴说。
“你看看你像三岁小孩不?”我说,“别捣乱。”
这时,外边的人不知发生了什么,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来,我对林书南说:“肯定是在笑你。”
“胡说,人家笑我干什么?我那么帅,那么有范……”
“哟哟,你,几个月前还那么消沉,现在整个人都要上天了?”我说。
“没办法,都把你骗到手了,我当然觉得自己很厉害喽~”
我白他一眼,把他手上的蓝莓抢过来自己吃了。他愤愤地扭过头去,继续去摘蓝莓。过不一会儿,我却听见有个声音在喊我:“兰兰——!”
这声音分外耳熟,但怎么听都不是林书南的声音。不是吧,这种地方还能遇到熟人?我转过头去,竟看见柳泉站在田埂上,附近还有一群人。林书南也回过头,略有些惊讶地在我耳边说:“他怎么也在这儿?”
“来旅游的……额不对……”我眯起眼睛,“他手上拿着个小旗子来着,那好像是……来当导游的?!不会吧?!”
我连忙朝柳泉跑过去:“我去,柳大帅哥,没想到能在这儿碰见你。怎么,这回是来……”
他摇了摇手中的旗子,说道:“如你所见,我在这里当导游。”
“我的天!”我冲口而出,“你爹破产了?!”
“我爹没破产,我就不能出来体验人生了?”他笑着说。
“不不不。”我说,“我从来不知道你有这种志向。”
“其实啊主要是……”他说,“我女朋友准备到这里来玩的,我想,让她进我带的团。”
“女朋友!”我大吃一惊,“是厉害啊,这就有了女朋友了,诶,怎么样,是谁?”
他神秘地微微一笑:“是你见过的人。”
我见过?我见过的人可多了去了。不过,他说的是见过,不是认识,那应该是只有几面之缘,这神秘的笑容,又说明他料定我猜不到,那么……
“难道是……上回喜宴那天,被你救回来的那个女的?”
他继续微笑着说:“你觉得我会喜欢那么笨的女的吗?”
“有什么关系!”我说,“反正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没有你聪明。”
这时,后边有人喊道:“导游啊!老板同意我们进田里来了,不过每人要付二十美金,我们下来了啊!”
柳泉回过头去笑道:“大家小心点,别弄坏了蓝莓树,不然我可不好交代了。”
一群人欢笑着冲进来,这儿看看,那儿闻闻。其中有几个,走到我们身边来,其中一个拍着柳泉的肩膀说:“哟,小子,碰到认识的人了?怎么连我们都丢下了?”
柳泉不动声色地退开,说道:“太巧了,正好碰见两个认识的朋友,一激动就……”
那人于是又看着我:“小姑娘很俊嘛!是高中生?”
我愣了一下,说道:“嗯,是啊,我高一。”随即我指了指旁边的林书南:“这是我爸爸。”
“哦,很年轻的爸爸嘛!”
“呃,我……”林书南一脸黑线地说,“嗯,是啊,唉,当时年轻不懂事,太早就有了孩子……这孩子啊净会给人添乱,想当年我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她拉扯大……”
“你闭嘴!”我朝他吼道,于是大家都笑了,林书南自己也笑得前仰后合:“怎么,谁小时候没有一把屎一把尿的时候啊?你还害羞起来了。”
我这真是搬了石头砸到自己的脚了,听着别人的笑声憋屈得很,偏偏还无法反驳,只好扭过头去,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会儿,人群渐渐地散了,我才松了一口气。
“好了。”柳泉说,“反正旅行团的人都是来了就走,也不会记得你的。”
他们记不记得没关系,可是林书南——他肯定能记好多年的!
柳泉带着旅行团的人走到一边去了,我看见林书南坏笑着走过来,说道:“乖宝宝,快叫爸爸!”
我恨不得一掌给他抡到地上去,但是公众场合,还是给他留点面子,于是在他的手臂上狠狠拧了一下。
林书南淡定地抽回手,说道:“这孩子真是没大没小。”
混蛋!我于是不理会他,自己走到一边去吃蓝莓去了。
这一天,我们一直吃到整个嘴巴都发蓝了才停下。回到酒店的时候,我对着镜子张开嘴,感觉自己的样子看上去简直像是服了毒,不禁暗笑起来。
中午刚躺床上眯了一会儿,林书南就把我从床上叫了起来,紧着去退房,我们拉着行李箱,赶往港口。
坐在车上的时候,从几百米的距离外,就能看到停泊在港口的船只——有好几只船在那儿,庞大,巍峨,看上去不像船,倒像是某种陆地建筑物。它们在海面上一动不动。
我小心地把头凑到林书南脑袋边上,问道:“我们今天要坐的船,有多少层高?”
他对我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说道:“十八层。”
“我的个天!这得花多少钱?”
他拍了一下我的脑袋:“出来前不都告诉你了吗?别考虑钱的问题,反正饿不死咱俩。”
我推开他的手,看着那些船:“是哪一艘?”
“应该是最高的那一艘,喏,你看,上面有字呢。‘国王号’,看上去很厉害嘛。”
“听上去很土的样子。”我说。
他摇了摇头:“你这孩子啊……哦,对了,还有件事得提醒你,那是美国船,上了船,就是美国的地界,遵守的是美国的法律。”
“是么?”我说,“诶,等等!咱们的护照什么的都在包里吧?”
“在呢。”他说,“担心什么,这种事情我向来细心。”
我还是不放心,翻着包又把东西都检查了一遍,等检查完了,港口已经近在眼前。这时抬头看外面的船,真觉得其气势之宏大,正如一座大山压在边上。人类竟然能使如此庞大的钢铁之物航行于海面之上,也实在是个不小的奇迹。
“喂,兰兰,想什么呢?”林书南拿手在我面前晃了晃,“下车了!”我这才醒过神来。
从陆地上踏上这大船的感觉,感觉就像是从平地走到平地,没有任何摇晃,甚至不需要跨过什么沟坎,我站在船上的时候,回头一看,才发现刚刚脚下的钢铁,就是用来连接地面和船的。
“别停下。”林书南说,“到前面厅里坐着去,等着办出入境手续。”
“出入境?”
“对啊,不是跟你说了么?船上就是美国的地界了。”
“啊,我差点忘了……”我说,“第一次坐这种船。”
##第194章 游轮
我们坐在厅里,等候着。这里有很多椅子,所有人坐在这里排队,除了椅子,在前面的台子上还放有免费的饼干和饮料。
“好地方啊。”林书南拿了一些食物回来,说,“我们那破镇子上哪有那么大方的。”
“还不是因为他们不差钱么。”我说,“能来这种地方的,哪一个不是土豪级别的……除了我们。”
“这次在船上,得待整整七天,没有wifi,你受得了吗?”林书南说。
“啊?!卧槽,你不早说?!”
林书南得意地笑了笑,从包里掏出一个方形的盒子来。
“今年没给过你新年礼物吧?”
“这是……电子阅读器?”
“有个更好听的名字,叫电纸书。”他说,“里面有我精心挑选的五百多本书,够你看一年多的了。”
“你想得倒是周全。”我说,“不过,毕竟天天看书也得腻烦的,所以我就是想问问,船上真的没有wifi?”
“可以买,五美金一分钟。”他说。
“……算了。”
他凑在我耳边,轻声说:“现在我们还没有那么大的财力,不过,总有一天,我要让我们,能够想买什么,就买得起什么。”
我听得心中一暖,回头的时候,他却把一块饼干塞进了我嘴里。饼干透着一股奶香味儿,酥脆。
“船上虽然饭菜应该不差,但是远洋航行,恐怕会缺少新鲜的蔬果。”他说着,从包里掏出一串葡萄来,“喏,今天你睡着的时候,我偷偷去买来的。”
“哦,那你就好人做到底,帮我剥了皮吧。”
“嘿,你也不怕人说道,说咱秀恩爱死得快?”
“……算了,还是我自己剥。”我说,“一会儿就航行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了,要是撞上个什么,真要死得快了,别说是我害的。”
等一串葡萄吃完了,队伍还没有动,我便有些不耐烦了:“怎么回事,这办个手续,得要多久啊?”
“反正都上了船了,不急。”他说,“下午四点开船,现在才两点多钟呢。”
“太无聊了啊。”我说,“这儿这么多人,又不能睡觉,又不能唱歌的。”
“那就练习叫我爸爸。”他说。
“你滚开!把你的手机给我,我要玩。”我说。
林书南抬抬眉毛,把手机递给我,他看起来很得意,我则是恨不得一头撞墙上去——我当初怎么就脑子抽住了,说他是我的爸爸呢?!
我划开林书南的手机,他的手机已换过,不是以前那一部,但界面还是和以前一样单调无聊,没有游戏,除了自带的软件之外,就只有一个音乐播放器,一个阅读软件,和一个社交软件。我打开阅读器,发现里面满满当当地足有四十多本电子书。
“这就是你用来消遣的东西?”我说,“你平日生活未必也太无聊了吧?”
“无聊吗?”他说,“我习惯了。”
“该不会是有什么不想被我看到的软件,隐藏起来了吧。”我说着,就去找隐藏软件,可惜,他还真没藏着什么。我摇着头说:“你用这么智能的手机实在是浪费了。”
他把手机往我面前一推:“送给你?”
“不要。”我说,“现在借我玩一会儿就行。”
我随意地打开音乐播放器,他听的歌,以近几年的新歌居多,而且节奏感都很强,不像我什么都听。他问我:“你要耳机吗?我有。”
“不必了。”我说,我打开手机阅读器,看到有一本散文集,就随意地读了起来。
过了有一个小时左右,终于,林书南推了推我:“快到我们了。”
“啊?”我读书读得云里雾里,抬起头来,才想起自己还在等着办手续呢。林书南已经率先起身,朝那边走过去了,站着排队的时候,我干脆把手机架在他的帽子里边,继续看我的书。但是不一会儿,周围人火辣辣的目光就让我无法淡定了。算了,还是低调一点,好好地排队吧。
我把手机还给林书南的时候,他又说了一句:“玩手机有节制,这才是我的乖女儿。”这差点儿让我把他的手机摔在地上。
办完手续,才算是正式上了船,工作人员给每人都发了一张卡,这张卡不仅是房卡,而且里面还预存了五千美金,可以在船上作消费卡来刷。我把卡揣进口袋,想了想,把林书南的卡也拿过来,塞进我自己的口袋。
“我们住的房间在十层……”他一边淡定地从我口袋里把卡掏出去,一边自言自语道,“这里是五层……行,走吧!”
我们踏上阶梯。我试着感受脚下是否有船的摇晃,但是只能感觉到软绵绵的地毯,这船太大了,大到它停在港口里的时候,几乎是纹丝不动。
终于到得十层的时候,有船员小伙子帮我们提起行李,带我们去房间,我们穿过窄窄的,铺着红地毯的走廊,一直走到走廊尽头,小伙子打开门。
“哇,好厉害。”林书南说。
房间很小,外面有一个更小的阳台,一进门,就能透过窗户看见阳台上的小桌子,和更远处城市的高楼大厦。船员小伙给我们指明了各项用具的所在,便轻轻退了出去。我按捺住兴奋的心情,径直走到阳台上。
此刻是下午,阳光正好的时候,整个城市,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抬起头看,天空蓝得耀眼夺目。清新的海风裹挟着一只只海鸥,在城市上空飞过。我低下头,可以看见船与岸之间的连接板——现在工作人员正在将一个个箱子搬上船,箱子里装的,大约是食材吧。
这个角度,几乎看不见海水,不过等到船开了,自然有的是机会看海,我正看着岸边忙碌的人呢,林书南走出来,说:“箱子我已经放好了。”
“看看风景吧。”我说。
“刚刚船上广播说了,马上要进行防灾演习。”说着,他将手上拿着的救生衣递给我,“套上这个,待会儿到楼下集合。”
“这才刚上来,又要下去?”我不情不愿地伸出手,他直接帮我把衣服套上,绳子扎好:“不错不错,你穿着这个,挺好看的。”
我觉得他的语气一点儿都不诚恳,于是站起身,走到洗手间一看,果然,我本来穿的衣服就挺厚实的,再加上一件救生衣,更是显得鼓鼓囊囊,笨重得很。
“好看个屁。”我暗道,想脱了外套再重新穿上,可是转念一想,反正也没多少人穿了这玩意会好看的,林书南穿上的样子指不定比我还丑呢。
我走出去,林书南已经把救生衣套上了。果然,他穿着衣服看上去活脱脱就像一只企鹅。
“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他说,“我穿这个样子和你应该差不多才对。”
说着,他也走进洗手间来,对着镜子照了一会儿,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又看看我:“……好吧,我承认,还是你穿着比较好看一点。”
“小样,跟我斗!”我得意地说,他在我头上拍了一下,“小家伙,怎么跟你爹说话的?”我一把抓住他的手,狠狠地捏了一下。就在这时,船上的警报声响起了。
“演习开始了!”林书南说,“走!”
“喂,一个演习而已,跑那么快干嘛?”我一边喊着,一边跟着他跑出去。
走廊里已经挤满了人,大家都穿着厚厚的、难看的救生衣,脸上带着兴奋的表情,朝楼下跑去。下楼的过程中,周围的人越聚越多,林书南不得不拉着我的手,我们才不至于走散。
“真正发生危急情况的时候,是可以手拉着手逃跑的吗?”我小声问他。
“就算不可以,我也非要拉。”他说,“除非我自己倒在路上了。”
“呐,你说,我们要在大海上航行这么多天,会不会真的遇到什么糟糕的情况啊?”
“这种可能性很低,但不是没有。”他淡淡地说。
我发现我其实根本不用记得逃生的路线,只需要跟着人群走就可以了。一路小跑来到五层,我们跟着人群走进大厅——这时候周围就变得更加挤挤挨挨了,到处乱哄哄一片。我目测了一下现在在场的人数,数是数不清的,不过我估摸着总有五百人以上。而应该还有一些不参加演练的工作人员正分散在船的各处。
“要是真的出了事儿,恐怕会比现在还乱吧?”我小声对林书南说。
“想必是的。”林书南说,“……哦,不过也不一定。要是发生了爆炸的话,先炸死了一片,这里的人就不会这么多了。”
“之前的广播里有没有说过,到了这里应该怎么做?”
“说让我们站好,保持安静……不过你看现在的环境,到处都吵吵得不得了。”
正在这时,某处传来了调试喇叭的声音,紧接着,一个青年男人的声音传来了:“各位下午好,我是你们的船长,欢迎来到国王号游轮……”
我心不在焉地听着,林书南突然捏了一下我的手,说:“看前面!”
我定睛一看,顿时大窘,原来前面一对情侣,听着听着就亲一块儿去了,而且小伙子的手还伸进了姑娘的衣服里,位置正好在……胸前。
“真是……太高调了。”我说。
“怎么,你不嫉妒吗?”
“嫉妒个毛线,我可不喜欢大庭广众的这样。”
##第195章 别家的表白
船长的讲话持续了很久,接下来又有其他人进行的安全方面的指导,虽然重要,但也枯燥。我听着,渐渐地就走了神。等到一个小伙子走到人群前面去的时候,我也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直到他转过身来,我才发现,他怀里抱着一大束玫瑰花。
什么情况?
小伙子非常霸气地掏出一个话筒,喊道:“利兹,我爱你!”
是表白!!!
周围的人这时都反应了过来,顿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和鼓掌声。我连忙问边上的林书南:“利兹是哪个?我看不见!”却发现他正在出神地傻笑。我再次问了一遍:“利兹是哪个?!”
“哦!”他终于醒过了神来,“我也没注意看,应该在人群里边吧?”
这时,小伙子拿着话筒,说道:
“亲爱的利兹,自从三年前,我在公园里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再也没有忘记你。你的面容,你的笑,你的每一个动作,都深深地印在了我心里——虽然一开始,我们并没有过多的接触机会,我只是偶尔能那么远远地看你一眼,可是,我心里始终深藏着对你的爱意。
为了靠近你,我努力学习,换了工作,终于来到了你身边;为了帮到你,我每天都在没日没夜地想,要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更好的人;而你,虽然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喜欢,可是你对我是那么好,你从来不愿意麻烦人,而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你却一次次地挺身而出,甚至为了我而受领导责骂;当我心情低落的时候,你总是用你亲切的言语,和美丽的微笑,把我从失落中拉出来。
我不能没有你,就像植物不能没有阳光,牛羊不能没有青草,飞鸟不能没有天空——我想说的是,利兹,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
人群中爆发出欢呼声,我推了推边上的林书南:“所以说那个利兹到底在哪儿啊?喂,书南?你又傻笑什么?问你话呢!”
林书南没回答我,过了好一会儿,一个女孩从人群中冲出来,站在了小伙的面前,女孩的眼睛红红的,里面满含着泪花。小伙一把将她抱住,及至此时,她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她用一双粉拳狠狠地在小伙子背上捶了几下,两人旋转着,渐渐退回人群中。这时广播中又传来什么声音,但是已没有人在意了,人们簇拥着这一对佳偶,朝厅外走去。
回到房间里,世界终于又清净了下来,我把救生衣解下来扔到一边,林书南去把救生衣收好。随后我们各自在床上坐下。
“呐,我们之间有没有表白过?”我说。
“好像没有吧。”他说,“至少没有那么正式的,好像……不知不觉地就混到一起去了。”
“什么叫混到一起呀。”我嗔怪地瞪他一眼,“唉,不过什么都没有还真是挺遗憾的。”
“你的意思是……让我补一个表白?”
“看你喽。”我说。
“我可懒得补。”他说。
我瞪他一眼,刚想教育他一顿,却听见隔壁间传来欢呼声:“船开了!”
我连忙冲出去,站在阳台边上,可以看见大船正在缓缓地离开海岸,低下头,船和岸之间的海水正变得越来越宽,阳光照射在海面上,将海水照得夺目耀眼。海鸥们鸣叫着,纷纷飞往船后方,去卷起的水流中寻找食物。岸上的围观者们,纷纷朝着大船挥手,他们仿佛比我还兴奋。
我也朝着岸上挥手,我听见他们拖长了调子,对着我们喊:“Goodbye——!”
林书南也走到了阳台上,我们挥着手,海鸥擦着指尖飞过,在指尖带起一阵风来。
船渐渐地转了一个弯,朝海湾外头驶去,远处的山,在阳光下绿出一种别样的生机来。再回头看港口时,不知不觉间我们已开出去将近千米了。
“这儿只能看到一面的景色。”林书南说,“十七层有个观景台,我们到那儿去。”
乘坐电梯到得观景台的时候,一眼看去,岸更远了,岸上的人已看不分明。
我们现在站的位置,是一个露天平台,有篮球场,高尔夫球场。绕过这些球场,就可以走到船尾。站在船尾上,除了后方,另外三面视线都很开阔。我走到船的最尾端,看海鸥在那儿争食。从这个高度看下去,海面蓝得异常深沉。
“用不着多久,船就会开上茫茫的大海。”林书南说,“到那时,就没有这么多可看的了。除了海,还是海。”
我能感觉到我们在远离岸边,因为风大了起来,而在岸边巍然不动的船身,现在也能感觉到它的微微摇晃了。我们站在船尾,目送着城市离我们远去,远了,更远了……它终于消失在了天边。
现在,我们的身边只剩下茫茫大海。
“进船舱吧。”林书南说,“这里冷。”
“没什么风景可看,可我不想回房间了。”我说。
“哦?那你想去哪儿?”
“我饿了。”我说。
“十五层有吃东西的地方。”他说,“我们走吧。这船上啊什么都有,不会无聊的。哦对了,今个晚上还有个晚宴呢,所以下午可先别吃太多啊!”
“晚宴?”我说,“不用穿正装吧?我全带的是休闲服。”
“不用在意那么多细节。”他说,“反正大家都是来玩的。”
十五层靠船尾的地方,是个半露天的平台,有游泳池和放电影的大荧幕,角落里还有提供饮食的地方,林书南过去看了看,说:“现在船刚刚开,大多数饮食都还没有开始供应,吃点儿披萨可以吧?免费的。”
“我只是想填填肚子。”我说。
“成,那你要什么披萨?玛格丽特?”
“玛格丽特是啥?”
“番茄芝士。”林书南说,“单纯是填肚子的话,一块够了。”
“等等,如果是厚的那种的话,半块也够了。”
“那你分半块给我吧。”他说,“我去领披萨,你先找个地方坐下。”
过不一会儿,他端着餐盘过来了,盘子里除了披萨,还有两杯饮料。食物未到,香气已近,激得我直流口水,林书南把盘子放在桌上,我也懒得拿刀叉,直接粗暴地用手拿起披萨就往嘴里送。
“喂,这么急干啥?”林书南说道,“这是厚的那款吧?你不分一点给我?”
我顿时尴尬:糟糕,急着吃忘记了!我还咬着披萨呢,他竟直接把嘴凑过来,在那头咬了一口。
咦——!
我赶紧把嘴里这口吞下去,说道:“你这么急干什么,又不会少了你的份。”
他坏笑着说:“我就是想看你吃惊的样子。”
我翻他一个白眼,拿刀把披萨切开:“喏,你的份。”
“我的份只有这么点?”
“你又没喊饿,饿的人是我好不?”我说。
我们就着海风,吃着披萨,这里的夏天天黑得很晚,现在若是在中国的话,大概是快到黄昏的时候了吧。我掏出手机,拍下船上的情景,准备发给老爹,让他一次羡慕个够。
“对了,兰兰。”林书南说,“你喜欢什么花?”
“什么花?”我说,“樱花。你突然问这个干嘛?”
“……这个不算,再说一种呢?”
“莲花。”
“哎呀,这个也不算……”
“彼岸花。”我说,“这个总能算了吧?”
“呃,拜托……能不能说点正常点的?”
“这些不正常吗?”我瞪着他,“你才比较奇怪吧,突然问这个。”
“唉,你说几种……可以抱在手上,送人也不觉得奇怪的花,比如玫瑰。”
“嗯,捧花那种的?”我说,“玫瑰我觉得太俗气,其他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哎呀,你就说那么一两种嘛!”
“那么就是……满天星,红豆,还有……硬要说的话,康乃馨和郁金香也算吧。”我说,“你问这个干嘛?”
他没回答我,站起身说道:“我去把盘子还回去。”
我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里暗想:这人,真是奇怪。
诶,等等,不对,既然这么问了,那么他莫非是……想送我花?
若是在陆地上被这么问起,这种可能性倒是不小,可是现在,我们可是在茫茫大海上,去哪儿找鲜花?他大概只是随便一问罢。嗯,也许是回去以后要给谁送花来着。
我这么思量着,也没注意到他是何时回来,突然就看到眼前一花,然后惊奇地发现,我的面前,多了一大束花。
什么情况?!
我抬起头,看见林书南站在我面前,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得意神情望着我。我再定睛看看这花,满天星、红豆、郁金香、康乃馨……
“我的老天爷?”我拿手拧了一下自己的脸,“你从哪儿弄来这些?”
“我自有我的渠道。”他神秘地说,“康乃馨没有鲜花,只能用假的代替了,不过,总体感觉还是不错吧?喜欢吗?”
“呃,是……”我定睛细看那花,康乃馨是粉色,郁金香是黄色,再配上满天星和红豆,虽然摆放位置有些缺乏层次感,但是,从这些鲜活的颜色中,我能感觉到一股生命的活力。
“没错,我喜欢。”
##第196章 赌约
我抱着花回房间,一路上当然引来了不少人好奇地目光,弄得我是既害羞,又得意。回到房间里,我又忍不住问道:“这花,你从哪儿弄到的?”
“我自有安排。”他说。
“这意思就是不告诉我了?”我摇着头,坐到床上,“那你什么时候能告诉我?”
“很久以后。”他神秘地说。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几天还是几年,反正,这一天直到晚宴开始我都没套出这个秘密来。
到了晚餐时间,走出房间,只见得所有人都在朝外走。有的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也有人只是穿着T恤,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休闲衬衫,确认没有过于显眼,才跟着人群走去。
晚宴的餐厅在5层,靠船体前端的位置,走进去,就能感觉到一股高大上的气息扑面而来,洁白的桌布,精致典雅的餐具,和餐桌中间放的花,餐具边上摆放的菜单,看上去也十分精致美观。
“咦,这花?”我眯起眼睛看了看,“满天星,红豆……别的桌子上还有郁金香,书南……”
林书南讪笑着看着我:“哎呀,你以为我从哪里弄来那些花?当然是问工作人员要来的呀。”
“你小子可真能耐。”我说,“行吧,心意我领了,我们坐哪桌?”
“是有规定桌号的吧?”他说,“这边。”
这是一张比较靠近角落的桌子,我们在桌边坐下,不一会儿,又来了五六个人也在这张桌子。
我拿起菜单:“是套餐,选择不多,呃,这尼玛中文翻译是谁干的,真是词不达意,还不如看英文来得轻松呢。”
这时,林书南插嘴道:“蜗牛你吃不吃?”
“法式焗蜗牛?嗯……虽然没吃过,但是好像是很有名的一道菜,法国菜的菜量也不会很大,说不定可以试试。”
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你不会觉得吃蜗牛恶心吗?”
“咦,蜗牛不是和螺蛳长差不多吗?”
“啊,这倒也是,那么就给你来一份,不要吃给我就行了。”林书南说,“我们各点各的,到时候大家换着尝尝。”
我审视着菜谱,意大利通心粉,煎鱼,奶油什锦菜,看起来都是好东西,不过,它们的价格也都不便宜。
“你点了什么?”我问林书南,“我就点和你不一样的。”
“喏,我实在懒得选,就点的每排第一个,你看看,听说这里的甜点超级好吃。”
“嗯……”我摸着下巴,“那就这么决定了,我点每排第二个,不过甜点就换成这个提拉米苏。”
“成!”林书南一回头,服务员立刻走上来,用带着浓浓印度腔的美式英语说道:“您好,请问您要点些什么?”
林书南给他指了菜单上的条目,顺便帮我把我的份也点了,服务员收了菜单离开,林书南看看对面坐着的几对情侣,凑到我耳边,轻声说道:“我们这桌,待会儿有好戏看了。”
“什么好戏?”我说。
“嘘,小声点儿,我刚才见过那个印度小伙子,他在跟同事谈话,说晚饭的时候他服务的那一桌,有人要求把钻戒藏在蛋糕里呢?”
“咦?这么说,是求婚啰?”
“应当是的吧。”林书南说,“你猜猜,是对面哪一对?”
“嗯……这哪儿看得出来啊?”我说,“左边那一对,男方貌似是亚洲人,看上去比较传统,中规中矩的,不像是玩这种浪漫戏码的人。右边的……虽然显得更加地有情调一些,但是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发展阶段,还没到结婚的地步吧……”
“你连这都看得出来?”林书南说。
“其实我也就是随便说说,拿不准的。”我说,“不过,结果如何,反正吃着吃着就知道了。怎么样,要不要打个赌?”
“行,那我押右边那一对。”林书南说。
“赌什么?”
林书南勾起嘴角,微微一笑:“钻戒。”
“嗯?!”我说,“好主意,但是我觉得你可能是在打着为自己省钻戒钱的主意。”
“这不是婚戒,是打赌纪念款。”林书南说,“嗯,所以嘛,以后不管是谁拿着这钻戒,无论在哪里,看到钻戒,都能想起我们曾经打过这样一个赌。我们也有这样年少无聊的时候。”
“成。”我说,“那,如果我输了,就去买一个五块钱的玻璃假钻戒给你,反正只是为了留个纪念。”
“喂喂,好歹有点诚意嘛!”
“哦,对了。”我说,“其实我并不是很在乎戒指这个东西,不过如果真的是你输了的话,记住,钻石的大小我不在意,不过外观要特别一些,不能太普通了。”
“好嘛。”林书南说,“那如果我输了,肯定给你一个朝特别款的。”
这时,菜开始上来了,首先是前菜沙拉,吃完一道,再接下一道。每道菜,还都有一道不同的餐具。
“外国人吃饭可真是复杂。”我说。
“在这儿我们才是外国人。”林书南淡淡地说,“人家吃东西注重的是格调,我们注重的是口味,当然不一样了。”
焗蜗牛上来了,已去了壳,肉埋在浓浓的汤汁里,冒着腾腾热气,我用叉子叉起,送进口里……老实说,第一次吃这玩意儿,心里还真有些发毛。
林书南很感兴趣地看着我:“味道怎么样?”
“嗯……还行,挺鲜的,就是有一点点腥味。”我说,“你尝尝?”
“算了,总共也没几个,你吃吧。”
“其实也不是特别好吃,我就是想让你体会一下这味道。你以前应该没吃过蜗牛吧?”
“哎哟,其实啊,我就是觉得,吃这种小动物挺残忍的……”
“你可真是够了,我们平时吃的东西,哪样不是有生命的?就算不是,也都是生命产物,或者其他动物的口粮,作为一种杂食动物呢,我们就应该遵从自然规律,啥都吃,知道不?”
“是,你在理。”他说,从我盘里插走了一个蜗牛,皱着眉头嚼着,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吃不惯。”
“也难怪,中国人很少吃这玩意儿。”我说,“我倒是当宠物养过。”
“宠物蜗牛?”
“从初中的生物实验室顺回家的,白玉蜗牛,可大可胖了。”
“那后来呢?”
“没多久就被我玩死了。”
他摇了摇头:“唉,看来跟你生活在一起真的是件很累的事情。”
我伸手要去拧他的后脖子,却看见对面的人在盯着我们窃笑,于是抽回手,继续淡定地吃饭。过不一会儿,我凑到林书南耳边说:“我看出来是哪个了。”
“哪个,什么哪个?”
“我们打的赌啊!”我说,“呐,你看,这些人里面,那个黑发小伙子看上去最心不在焉,吃东西吃得特别快,好像专等着上下一道菜一样,还时不时偷看他边上的姑娘,我看啊,他绝对是有什么阴谋……啊不,谋划。”
林书南思索着说:“这不对啊?我倒是没注意到。”
“喏,你看,他又先把东西吃完了,就偷偷看着边上的姑娘。”我说,“人家可是情侣诶,要是没什么瞒着对方的事,至于这样偷偷摸摸地看吗?”
这时,那女孩转头看了小伙一眼,小伙子立刻抬起头,板着脸,作出一副四十五度角仰望天花板的忧郁姿势。
我冲着林书南得意一笑:“看来,这次的赌,该是你输了。”林书南只是淡然地勾了勾嘴角。
终于,令人期待的甜点端上来了,我抬头看看,对面几个女的,不是提拉米苏就是芝士蛋糕,看来都是能藏下一个钻戒的样子。而我押的那一对,女孩面前的是一只巧克力芝士蛋糕,我敏锐地注意到小伙子的目光正偷偷瞟着那蛋糕,对他自己的甜点却是看都不看一眼。
女孩拿起了勺子。
女孩对着蛋糕挖了下去!
这第一勺什么也没挖出来!!
第二勺,还是什么也没挖出来!!
当蛋糕剩下一半的时候,女孩放下勺子,说道:“我吃不下了。”
!!!!!
男孩惊讶地望着女孩,说:“怎么这就吃不下了呢?你平时不是最爱吃巧克力蛋糕的吗?”
“人家就是吃不下了嘛……”
“那……可是这蛋糕很贵的啊,留这么一大半,岂不是太浪费了?”
“那你帮我吃掉呗。”
“呃,我的好孩子啊,我这自己的份就够吃的啦!乖啊,这里的蛋糕做工很好的,不吃完就亏了,以后可吃不到了!”
女孩仍撅着嘴:“我就是不想吃,怎么了,你干嘛逼我?你看对面那两个,他们不也把甜点剩了一大半吗?”
“呃,不不!”我看女孩的目光看向了我们,连忙说道,“哎呀,嘿嘿,我们只是吃得慢而已,还是会吃掉的,毕竟这么好的东西嘛!”
“嗯,对!”林书南说着,就把他自己的那一份冰激凌直往肚子里填,速度快得让我有些为他的肠胃担忧起来。女孩愣了一愣,撅着嘴:“反正,反正我就是不吃!”
“哎呀,我的小祖宗,你就答应我一回,算我求你的……”
女孩看着男孩的脸,突然把手狠狠地在桌上一拍,大骂道:“你脑子有病是不是!”把我和林书南都吓了一跳。
##第197章 这不是婚戒
要糟,这下要糟。我心想,看着女孩那张小脸已经气得发红了,男孩一脸的不知所措,女孩继续喊道:“你到底想干什么?!不就是一个蛋糕吗,难道还没有我重要?”
“哎哟,怎么会,怎么会呢?”男孩急切地说,“我真的只是觉得你不吃可惜……”
“是啊,不吃可惜了,这蛋糕,这么贵,是不是?你的钱比我的心情重要,是不是?你……”
“别,别,我不是那个意思……”
女孩说着说着,脸上的神情从愤怒变成了委屈:“我今天胃部舒服,还一直在跟你赔笑,你却一点都没发现,我饭量变小,你也就只认为是我娇气,是我浪费,是不是?我……我……”
小伙吃惊地说:“不是,我真的只是……哎呀你看我,该死,该死!”
“我不奉陪了!”女孩大吼一声,转身就要走人,小伙子拉住她的手臂,却被她挣脱了。眼看女孩就要离开了,我终于按捺不住,一下站起来,大声道:“等等!”
女孩吃了一惊,转过身来,我突然觉得有点窘迫。别人家的事,我插手干什么?这下好了,本来人家都是在看着那一对小情侣闹矛盾,现在却都盯着我看了。我脸上一热,但是话已说出口,也不能当作没发生过。我绕过桌子,走到女孩的椅子边,拿起她的叉子,在蛋糕上狠狠地一扎。
叉子顺利地扎入蛋糕中的时候,我的心里突然非常紧张,如果这蛋糕里没有戒指,男孩只是真的在心疼钱的话,那我岂不是闹了个大笑话?
当我听到一声金属触碰到碟子的声响的时候,几乎是手忙脚乱地把蛋糕翻了过来,然后,当我看到蛋糕底部那一轮圆环形的时候,终于松了一口气。我用叉子把那枚戒指小心地挑了出来,放在碟子边上,这戒指上面的钻石还相当大。
周围突然安静下来,我抬起头,发现小伙和女孩都红了脸,女孩的眼中透着羞愤之色,眼圈儿红红地,过了几秒,她一把抓起戒指,转身跑了出去。有人提醒那小伙子道:“还愣着干什么?追啊!”小伙子才突然反应过来,连忙跟着追了出去。
我回头,朝林书南示意了一下,也朝餐厅外走去,我可不想留在那里继续当众人关注的焦点了。
林书南跟着我出来,我们快步走上楼梯,我轻声说道:“你说,他们回去以后会不会继续闹矛盾?”
“不会吧?”林书南说,“钻戒收下了,应该意思是同意求婚了才对。这件事虽然尴尬,但是人生嘛,总有尴尬的时候的。”
“那,你说,我挺身而出对不对?”我说。
“这,我可说不准了,你今天要是没有站出来,他们也许吵一架分手了,也许那男的事后会把话说清楚,不过,你这样是个快速的解决方案,不过可把女孩子的面子给丢大了。”
“是啊。”我说,“要是我,肯定也会尴尬得不得了吧。”
林书南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对了,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你先回房间吧。”
“事?”我奇怪地说,“什么事?”
他朝我微笑了一下,却转身直接走了,我一头的雾水,只得自己先回房间。
现在的时间是,晚上七点钟。
外面几乎已全黑了,海面上什么都看不见,我将窗帘拉上,去洗漱。既然在一个没有wifi的地方,那么不如学学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刚走出来,门响了,是林书南走进来,我问他:“你刚刚哪儿去了?”
“我不是打赌输了么?”他说,把一个小盒子递到我面前。
“你……这是……”
“说好的谁输谁送钻戒的。”他说。
“你……你这速度也太快了吧!哪儿弄来的?”
“买的呗,船上有首饰店。”林书南说。
我迟疑了一下,接过盒子,打开盖,看到里面一枚小巧、精致的戒指,银色的环状,花朵形的戒托,上面一枚虽然小,但是十分璀璨夺目的钻石。
“本来想买个形状特别一点的。”林书南说,“但是那些个都太猎奇了,戴着跟神经病一样,还是这个正常一些。怎么样,试试?”
“不是婚戒的话,那应该戴在哪根手指?”我说,“不同的手指有不同含义的吧?”
“哪有那么多讲究。”他说,“就中指吧。”
我试着把戒指套进中指,令人吃惊的是,它的大小刚刚好,不粗也不细,戴着十分舒服。我说道:“书南,你是不是偷偷量了我的手指?”
“量倒是没量,不过我有偷偷比对过。”他说,“你的中指,大约和我的无名指一般粗。”
“所以你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要让我戴在中指上?”我说。
“嗯,我觉得这样挺好。”他说,“你好好欣赏着吧,我先去洗个澡。”
我心里暗暗决定,等到了有wifi的地方,一定得查查戒指戴在中指上是什么含义。我把戒指摘下来,收回盒子里。林书南在旁边拿衣服,见了这动作,问道:“怎么,你不想戴吗?”
“这几天到处都在公共场合混,我怕容易丢。”我说,“还是等等再说吧。”
“也行。”他说,“那你可收好了。”
他进了浴室,我坐在床上纠结。这小盒子是放哪儿好呢?放在贴身口袋里?容易被偷,放在箱子里?可是像我这样粗心的人,若是和其他行李装在一起,说不定就忘记藏哪儿了,说不定一不小心就扔掉了什么的。那么,放在箱子外面的口袋?也不能啊,那地方和衣服口袋一样不安全。对了,箱子里面有个小的夹层,我之前还嫌弃它太小,装不下什么东西。不过,装一个小盒子,应该是足够了。
我连忙过去翻箱子,小心翼翼地把盒子塞进夹层里,周围还特地用一些柔软的东西垫住,然后拉上拉链,合上箱子。嗯,完美!
我脱了鞋,整个人坐到床上,捧起电纸书,想着睡前先看一会儿书。林书南出来了,我也没理会,可是不一会儿,他竟绕到我身后来了。
“干什么?”我问他。
他倒是没回答,在我边上坐下,用手在我背上一顿摸,然后……我感觉有什么东西松开了。
“哟,你小子能耐了,隔衣解罩罩都学会了?”我不回头地说。
“我都这样了,你还不抬头看我一眼?”林书南说,“怎么睡前,不陪我一会儿吗?”
“哦,不好意思,老娘今天大姨妈在。”
“我是让你陪我一会,又不是让你侍寝。”他说,“瞧你这家伙,内心充满了黄色的想法。”
“哦,是吗?”我终于扭过头,看着他,“我是怕你饥渴难耐呢。”
“拜托,纯洁点!”他说,“我是说,我们睡前聊聊天呗。”
“哦。”我说,“聊什么?”
“嗯?怎么一提到正经的话题,你就这么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
“那还不是你先不正经,你先解了人家的扣子,现在又要来装绅士。”我说,“我看啊,跟你在一块儿,老娘的……咳……迟早就不保了。”
“哟,怎么,难道你还想保一辈子?”
我狠狠地瞪他一眼:“我只是没你那么猴急!”
“来来来,读书,读书。”他说,“我来给你读读看啊,《金瓶梅》……”
“闭上你那嘴吧。”我说,“我来给你读一个,嗯,儿童读物怎么样?”
“随你啦。”他干脆把鞋子踢掉,也坐到床上来,靠在我身边,“读吧。”
我开始心不在焉地读起来,因为他离我太近,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皂味儿往我鼻子里飞,并且,当他把头稍稍靠近我的时候,我便能感觉到他的头发碰到我的皮肤的感觉,痒痒的。他的头发比我的还要柔顺,这一点,让我觉得很嫉妒。
“你已经连续愣住三次了。”林书南说。
“哎呀,听的人就不要这么挑剔了。”我说,“要不你读。”
“行,我读。”他说,接过那电子阅读器,声情并茂地读了起来,那感情投入的程度,真堪比我的小学语文老师。
听着听着,我开始有了倦意,干脆整个人钻进被窝里,躺下了。过了不久,我便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迷迷糊糊不记得身在何处,只感觉身下微微摇晃,一瞬间还以为地震了,顿时清醒了许多,睁开眼发现周围一片平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是在船上呢。如此大的浪头,想来我们已经是在离陆地非常远的地方了。
等等,好像有什么不对……
我身下的这只手是谁的?!
我猛然坐起来,打开床头灯,低头一看,才发现林书南睡在了我身边。
可是,可是,这是单人床啊!
我们以前虽然不是没在一张床上睡过,可那时候是一人一边,离得远远地,互不侵犯,谁料得这家伙竟然……可恶,我原以为我睡着了,他会自己滚过去的啊!
想到这里,我顿时心中起了恶意,一把掀开他的被子,大吼一声:“快起来!”
##第198章 船上生活
“什么?!”林书南一下子跳起来,“撞船了?撞冰山了?火灾?海啸?”那蓬头乱发还一脸惊恐的样子,看得我一下子笑了起来。
“什么呀,兰兰。”林书南不满地说,“难道是你在故意逗我?”
“嘿,谁让你自说自话睡到我床上来的?”
“哎呀,兰兰,咱俩都已经拍拖了这么久了,睡一张床怎么了?”
“嗯,那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同意?”
“你睡的时候没赶我走,我以为你是默认了呢。”他委屈地说,“好吧,好吧,我错了,现在就滚……”
我看着他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顿时心就软了:“唉,算了吧,知道你没有恶意,随你吧。”
我刚掀起被子,再次钻进去,林书南又一脸兴奋地贴了上来:“真的?允许我跟你睡一张床了?”
“嗯。”我说,“不过你可给我乖乖地贴着边儿睡,不然,别怪我踹你下去。”
“哎哟,我的小姑奶奶,被子都被你卷起来了,边上哪有东西盖?”
“那就自己另外去拿一床被子来!”
“呃,可是……唉好吧好吧,我去拿,去拿!”
“哦,还有,待会儿帮我把灯关上!”
……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我偷偷溜下床,把窗帘掀开一个角,朝外看了一眼。外面是无边无际的大海,除了海,什么都没有。
林书南在我背后迷迷糊糊地说道:“你刚才坐到我的手上了……”
“啊,对不起……等等,不对,你丫把手伸过来干什么?!还好死不死伸在我屁股那儿?”
“睡梦中,不小心的嘛。”他说,“要不是你半夜里把我的被子也抢了去,我至于离你这么近么?”
“行,你有理。”我说,“今天好像没什么可看的风景,怎么样,要起床吗?”
“都睡了这么久了,总得起的。”他拖长了调子,慵懒地说着,从床上坐起来,拿起衣服套上。我也把衣服都穿好,走到阳台上去:“外面风挺大,有点冷呢。”
“哦,对了。”林书南说,“你姨妈走了没有?”
“干嘛,你那么猴急着要上我?”
“哦不不,我的意思是……这船上的游泳池不错,应该去玩玩。”他连忙说,“我们的船一路在向北开,一天会比一天冷,所以趁早去游游泳比较好。”
“这样啊。”我说,“明天差不多就可以了。”
“那我们明天一早出去游泳。”林书南说。
“那今天怎么办?外面只有茫茫大海,很无聊的。”我说。
“参观一下这艘船呗。”他说,“这船这么大,我们不是还有好多地方没去过吗?比如赌场啊,网吧啊,咖啡厅啊……”
“都是些花钱的地方。”我说,“不过开开眼界也好,我还不知道这些东西在船上是个什么样呢。”
“那就赶紧去洗漱一下,早餐厅在……15层,是自助餐厅。”
船上的早餐,品类很丰富,但老实说,比昨天的要粗糙得多了。毕竟我们是航行在茫茫大海上,新鲜蔬果匮乏,新鲜肉类匮乏,新鲜鱼肉……也匮乏,因为这船没有捕鱼功能。我开始惊恐地发现,以后每天早上竟都要与土豆泥为伴了。
吃完早餐,我们仍坐在餐厅里,看窗外的风景。一望无际的海,一望无际的天空,它们在视线的远方交汇,看不清地平线在哪里。
“兰兰,你看!”林书南突然激动地拍了一下桌子。
“什么?”
“那是鲸鱼还是海豚?”他说。
“在哪儿?”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果然看见,平静的海面上,时不时耸出一个黑色的脊背来,只倏忽一瞬,便又没入水中了。不一会儿,又有一个黑色的弧形脊背露了出来。
“好像是鲸鱼吧?”此刻我真后悔自己没有带眼镜来,“嗯,对,海豚的脊背好像不是长这样,是小只的鲸鱼。”
“它们离船那么近。”林书南说。
“那是自然。”我说道,“毕竟我们只是游客而已,又不能把它们怎么样。”
“喂,你看,那边还有一条,三条了!”
“不对是四条!”我说,“你看,跟在第三条后面的!”
“诶,它们玩4P的?”
“P你妹,显然是好伙伴吧?”我说,“鲸鱼是十分聪明的动物,当然也有同伴意识了。”
“嗯?智商和同伴意识没什么关系吧?”
“喂,你看这边,更近的地方!”我使劲扯了一下林书南的袖子,“是海豹……呃不对,是海豹吗?还是海狮什么的?”
“是海豹。”林书南说,“这家伙真抠,就露个脑袋在水面上给我们看。”
“人家大概还嫌我们烦呢,好好的日子不过,到处跑去看其他物种。”
“是啊,人类真是无聊。”
随着船的继续前进,鲸鱼渐渐远去了,海豹也没入水中,林书南说道:“我们走吧,去别的地方看看。”
15层除了自助餐厅,还有一个健身房,健身房门口贴着须知,原来这地方,竟然还提供专业教练辅导的健身教程,而旁边更有儿童活动室、儿童绘画学习班之类的地方。从健身房出去,上一层楼,我们吃惊地发现,这地方竟然空无一人。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道。这里是露天的,位置在船头,理应有不少观光的人才对。
“不知道诶。”林书南说,“好像是那什么……结婚典礼用的场所?”
我们走上前去,海风吹得我紧了紧衣衫,林书南很自然地脱下他自己的衣服,罩在我身上。
“你不冷吗?”我问。
“还好。”他说。
“你可千万别逞能。”我说,“我可不想照顾感冒发烧的病人了……更不想听病人说梦话。”
“不会。”他说,“我这半年来,强壮了很多了。”
我停下脚步,前面的路被拦住了,再往前,摆放着很多躺椅、桌子之类的东西,全都用罩子罩着,看起来,还真像是举办结婚典礼的地方。
“在这地方办一场婚礼,得花多少钱啊……”我喃喃道。
“总有人办得起的。”林书南说。
“这儿拦住了,好像也没什么好玩的东西,还冷得要命,怪不得没人来。”我说,“我们走吧。”
“喂,兰兰。”林书南却叫住了我,“如果不考虑钱的问题,在这种地方办个婚礼,你会喜欢吗?”
“这个,我……其实我没仔细考虑过啊。”我说,“浪漫倒是挺浪漫的,不过可能有点麻烦吧,还要特意坐一次船。”
“啊,倒也是,一次船就是七天多。”
“所以还是在陆地上举办婚礼比较方便。”我说,“其实说真的,最方便的是不办婚礼吧?”
“那怎么行,结个婚嘛,总归图个热热闹闹的,要有些气氛才更开心。”
我们绕过健身房,回到船舱里边,周围的人总算是又多了起来。下一层有赌场,不大里面人相当不少。不过,那里面的东西我可一样也不会玩,林书南也是看得一头雾水。我们站在一台机子旁边看了半天,林书南终于说道:“哦,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
“碰运气的玩意。”他说,“没什么技术含量。”
“你这不是废话吗?”
“哎呀,以前虽然知道是这样,但是从来没亲身体验过嘛。”他说,“现在看看,完全没有被吸引的感觉。”
“那我们走吧,还是不被吸引的好。”
从赌场出去的时候,我又回头看了一眼,以前,我爹出差的时候曾经拍过赌场的照片给我看,末了还添了句“一点都不好玩”,我很怀疑他是把钱都输光了才这么说的。
“等等。”我说。
“怎么了?”
“进去玩两把。”
“喂,你确定?这个玩意可是会上瘾的。”
“我试试嘛。”我说,“以前我爹跟我说一点都不好玩,所以我想体验一下我爹说的是不是真的。毕竟我们一辈子可能也就一次机会来这个地方。”
“好吧,好吧。”林书南说,“省着点儿花啊!”
两个小时候,我们走出来……
“还真的挺无聊的。”我说,“看来我不是会对这种事情上瘾的人啊。”
“钱算明白了没有?”林书南说,“我们亏了多少?”
“没亏。”我说,“小赚一把就及时收手了,所以基本没亏。”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有你的。”
我们走出去的时候,听见有人在后面悲鸣了一声:“我的钱啊,全输光了——!”
我和林书南都爆笑起来,然后就感受到一道杀人的目光从后面袭来,林书南拉着我,喊了一声:“逃!”
我们冲过走廊,冲上楼梯,再抬头时,林书南一把拉住了我——我险些一头撞到玻璃上去。
“我没记错的话,游泳池就在这附近。”林书南说着,“游泳池是在船尾位置吧?”
我们走出船舱,是昨天来过的那个半露天平台,游泳池需要下几级台阶,有三四个人正躺在泳池边晒太阳。虽然海风很大,但是她们看上去十分惬意的样子。
##第199章 泳衣
“明天,是吧?”林书南凑到我耳边说,“那么,今天晚上,要不要……侍寝呢……”
我的心猛地一跳,回头瞪他一眼:“我记得你以前好像正经得很嘛,怎么现在这么地……咳!”
他微微一笑,抄着手:“你就说你答不答应。”
我的脸腾一下就红了:“今晚……今晚不行!”
“哦,那就是明晚?”
“你!讨!厌!”我扭过头去,不再理会他,但是心仍然跳得很快,除了紧张、愤怒,竟然还有一丝……期待?!
妈蛋,我又不能守身如玉一辈子,好像……好像某些事情迟早要发生的。不过,我绝对不能让那个小子,那么容易……
“兰兰!”林书南在身后喊我,“你走那么快干嘛?真是,我又不能吃了你……怎么看也是你吃了我的几率高一点。”
“今天不能游泳的话,那么这个地方来了也没什么意义,我们走吧。”我说,“真是,好像挺无聊的,我已经不想在船上继续逛来逛去了。”
“这才第几天,你就觉得无聊了?”林书南说,“还有好多天呢。”
“后面几天,难道就这么一直待在船上?”
“也许会有机会下船的吧。”他捋了捋我的头发,“反正啊,现在我们在这船上走走看看,就当是陪我散步了怎么样?”
“走。”我说,“先把这里全部的地形都摸个透!”
要说这艘船,不愧为豪华游轮,几乎什么都有。棋牌室、吸烟室、奢侈品商店、照相处、好几家餐厅和咖啡吧……这个地方,就像一座挤挤挨挨的城市。若是不考虑供给问题的话,就算在这船上待一整年,生活也不会有什么不便之处。
“哦,对了,兰兰。”林书南说,“你带泳衣了没有?”
“好像在行李箱底下塞着一套小的。”我说,“很久没有穿着泳衣游过泳了。”
“那泳衣一定是很旧了。”他说,“正好,刚刚看见商店都忘了进去,应该去买一套的。”
“需要吗?”我说,“衣服反正又没有保质期限。”
“但还是新的穿起来好看,也舒服嘛!”林书南说,“而且,嘿嘿,你以前的那泳衣,肯定是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连肩膀都露不出来的那种吧?”
“干嘛,你想看我穿比基尼?”
“嗯,对!”
“对你妹夫,公共泳池诶,每天进进出出几百个人,看到的又不止你一个,你确定吗?”
“嗯……”林书南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好像也是,而且你这种没胸没臀的,穿上比基尼也未必好看。”
“你这个嘴啊,是越来越贱了!”
“好啦,好啦。”他说,“不过不开玩笑地说,泳衣嘛,总是新的穿起来舒服,是吧?我们既然是出来玩的,就要玩得高兴,过得完美!”
“好,好,说不过你。”我说。
泳衣店很大,看来是专门为想在船上游泳的人而存在的,里面有不少人正在挑选。
架子上花花绿绿地排着成排的泳衣,叫人看得眼花缭乱,反而不知道该选什么好了。我看看那些款式,发现现在的人可真开放,这些哪是游泳时穿的衣服,简直就是为了T台走秀设计的,一件比一件更刺激眼球。即便是看上去比较传统的款式,也无不有各种美丽的装饰——清纯可爱的、漂亮的、体现女性/男性魅力的……我看看身边的林书南,发现他已经眼睛发直了。
“喂。”我推了推他,“喂!这还没看见人穿呢,光是看见衣服,你就一副色眯眯的样子了,这怎么行?”
“哎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说,“怎么,你喜欢怎么样的?”
“嗯……不要太花,不要太露……”
“那就只有老年款了。”
“诶,不是啊!”我说,“清纯可爱型的那种也可以的。”
“你清纯吗?”
“我不清纯吗?!”
“我知道你知识渊博,读书无数,所以,带黄色的书籍你肯定也看了不少吧?”林书南说。
“哼,你不懂,那是一种艺术手法!”我说,“行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你倒是帮我看看,有什么比较适合我的……我不要特别露的啊!”
“那,你要什么颜色?”
“除了大红,纯黑,纯白,都行。”
“那透明的也行吗?”
“你能找出个透明的来再说吧!”我说。
“嗯……卧槽还真有,不过最关键的部位不是透明的,真是……毫无意义。”
“这叫神秘感吧?”我说,“要是全露在外头了,看几眼也就看腻了。”
“嗯,看来你对这件的评价还挺高?”
“哦不不不不不,这衣服自然有适合穿它的人,反正那个人不会是我!你要是买了它,那就只能你自己穿着了。所以,拜托……咦,那件好像挺不错的哦。”
林书南看了一眼,一巴掌拍在我背上:“那是潜水服,大姐!你眼神不行啊!”
我脸一红:“还不是被你给害的,整天在我身边插科打诨,满脑子不正经。”
“好啦,你要找的应该在这边。”林书南说,“喏,这些是清纯少女款的,应该是你乐意穿的类型,不过……我觉得并不怎么适合你。”
“我不清纯吗?!”
“啊,不是那个意思!好吧好吧,你挺清纯的。”他说,“喏,这个蓝色的怎么样?我觉得你应该比较喜欢这样的颜色吧,也不花哨。”
“成。”我说,“那,你的泳衣呢?”
“喂,哪那么快跳到我了。”他说,“你不去试一下吗?”
“啊?试?”
“总要试一试,才知道合不合身,穿着舒不舒服。”他说,“这是贴身穿的,可不能随便。”
“可是,我的话肯定是穿最小号的呀……”
“别懒。”林书南使劲把我往更衣室那儿推,“要是买了回去才发现不合意,那就更麻烦了。”
“好吧,好吧,那我去试衣服。”我说,“你赶紧看看你要不要买条泳裤什么的……”
“我有带来的。”他说,“你不用担心我……”
“不是担心。”我说,“既然让你看了我穿泳衣的样子,你也要给我看一点特别的样子,比如说穿着大红色后面有两个洞洞的泳裤……”
“我那条泳裤还真是大红色的。”他说,“不过没有洞洞。”
“那我就满怀期待了。”我拿着泳衣走进更衣室,不过,试衣服这件事情还真是麻烦啊!
泳衣很合身,只不过穿着它可真冷。我对着试衣间的镜子审视了一下自己,很好,虽然不算很好看,不过,感觉还挺合适的,而且显得年轻有活力。我想象一下自己穿着它在泳池里的感觉,应该会十分不错吧?
正在这时,林书南在外面问道:“好了吗?”
“刚换上。”我说,“感觉还不错。”
“是吗?那我进来了。”
“别进来!”我连忙说道,“那怎么好意思!”
“迟早都要看到的吧?”他说,“有什么不好意思?我帮你参谋参谋!”
我还没来得及答话,他直接掀开帘子走进来了,在镜子里看见他那张脸的时候,我差点来个后踹。但我只是转过身,说道:“你干什么嘛!”
“反正迟早要看到的。”他说,“哦,看上去还不错嘛!比我想象的要合适。”
“毕竟人美。”我说。
“嗬,还真是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了。”他说,“好好,我看看……后面的带子没有系紧,我来帮……”
“不用!”我连忙说道,“我自己来就行。”
“你这么笨手笨脚的,自己来又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了。”
“反正这带子只是装饰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扣子吧?有什么关系。”我说,“你出去啦!我待会儿就出来。”
“反正明天也可以看到的,你害羞什么?”
“反正明天也可以看到的,你急什么?”我一把把他推了出去。
我重新换上衣服走出来,看见林书南正站在一排衣架前细细观察着,见我出来,他连忙问道:“怎样?满意吗?”
“我觉得还不错呢。”我说。
“那正好,如果不满意的话,我看这件也不错。”他说,“要不多买几件?”
“不必了,平时穿泳衣的机会也不多,买那么多干啥?”
“不游泳的时候也可以穿泳衣啊。”他说,“这叫情~趣~”
“去你的情趣。”我说,“你再检查检查这泳衣有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如果没有的话,就买了吧。”
“诶,你真的不用多买几件?”
“你知道我穿衣方面懒得很。”我说,“买多了我也不会穿。”
“好吧,好吧。”他说,“付钱!”
我看了一眼价格标签,挺贵,不过,罢了,偶尔就这么奢侈一下吧!
第二天一早,我们带着泳衣,来到泳池更衣室,当然,在进入泳池之前,我在更衣室里看到了许多的……咳咳,奶子。令我欣慰的是,这里的大多数人身材都没有我好,特别是欧美大妈们,一个个肥得屁股都像山一样。
嗯,我可以自信满满地换上泳衣,自信满满地走出去了!
##第200章 阿拉斯加的云
走出去的时候,林书南已经在泳池边上等我。我装出一脸淡定的样子,淡定地走到他身边,然后,一脚把他踹进了水里。
几秒钟后,他冒出头来,朝我大吼:“你为什么这样对我!!!”
“因为看你被坑的样子很有趣。”我说着,也跳进了泳池里。
他白了我一眼,我盯着他,生怕他也给我使个坏,他看了我好一会儿,见我一副防备的样子,一扭头,自己游开了。
待在水里不动,多少会有些冷,于是我也游了几圈,觉得身子暖和起来了,刚站起身子来,想找找林书南在哪儿,忽然脑袋一凉,被泼了一脑袋水。
“干什么呢!”我不用回头就知道那是谁,哗的一下,手一挥,给林书南也淋了一脑袋水。林书南当然不甘示弱,马上反击了回来。反正泳池人不多,我们就在这儿放肆地打起水仗来。
“哗啦!”
“哗啦!”
“孬种,看水!”
“吃我一水雷!”
……
玩着玩着,我突然停了下来,林书南一开始没反应过来,还在朝我泼水,过了一会儿发觉不对,连忙朝我靠过来:“兰兰,咋了?抽筋了?”
我:“……”
“喂,到底咋的啦?”他说,“不会吧,难道年纪轻轻,玩个水就中风了?”
我:“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书南莫名其妙地看着我,顺着我的目光,低头一看,却看见他自己红色泳裤,此刻,正在,从底下,缓缓地溢出一缕红色液体。
林书南愣了几秒钟,然后捶胸顿足道:“妈的,没人告诉过我泳裤还会褪色啊!怎么……无良商家!无良商家!气死老子啦!”
我看他那滑稽的样子,再看看那红色的液体,咳,真是憋不住笑,我觉得我已经好几十年都没有笑得这么畅快了,就算知道边上有人正疑惑地盯着我们看,我都还是止不住笑。
有几个围观群众搞清楚了状况,也跟我一样笑得前仰后合,林书南摇摇头,几步蹿上岸,逃命一样地逃进更衣室去了,我在后面喊他:“喂!那你这泳还游不游了?”
他没回应我,我在泳池里继续泡了一会,心想他应该是不会再过来了,刚想上岸,却看见林书南换了一条墨蓝色的裤子,再次走出来,跳进池中。
“哟,我还以为你没脸出来了呢。”我说,“怎么,这条不褪色?”
“这条就算褪色也不会像大姨妈。”他黑着脸说,低头看看下方,“好像目前暂时还没有开始褪色。”
我看游泳池的人越发少了,便说道:“不如我们来比赛吧,比谁游得快。”
“我知道的,你擅长这个。”他说。
“试试看嘛,我还不知道你游得怎么样呢。”我说着,把脚蹬在泳池池壁上,“我数一二三,数到了就出发!一——二——三!”
我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我的耳边一片水声,还有自己的脚击打出的水花声,我似乎找到了以前学游泳时候的感觉,然而,刚找到感觉,我的手已经拍到游泳池的边了。
我直起身子,回头一看,林书南离这边还有好长一段距离。我等着他过来,他从水里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说道:“我果然输了。怎么样,你开心不?”
“赢得太轻松,都没乐趣了。”
“那你教我呗。”他说,“教教我怎么样游得快,那我就可以给你更多乐趣了。
“喏。”我说,“来,你趴在水面上,我先看看你自己是怎么游的……停,停,停,肩膀不要晃……”
“对了。”林书南说,“我基本要一直换气的,憋气功底不足。”
“其实憋气不是特别影响速度,不过还是练一下吧。”我说,“来,把头埋进水里,你负责憋气,我负责把你按在水里。”
“喂——!”
“好啦,开玩笑的。”我说,“你来憋气,我在旁边帮你计时。”
……
这一天,我们在泳池里一直待到下午。
“累啊……”最后,林书南靠在泳池边上,感叹道。
“你太缺乏锻炼了。”我说,我站在他身边,看着泳池里翻起的波浪——因为海上风浪变大,泳池里的风浪也变大了,并且,感觉温度也降低了不少。
“是不是该上岸了?”林书南说,“中饭都没吃,上去赶紧填填肚子,然后休息一下。哎呀,漫长美满的一天,然后抱着美女共寝……嗷,干嘛打我!!!”
……
之后的几天里,船上的日子都过得风平浪静,我们看看风景,游游泳,读书侃大山,就这么把一天昏了过去。学校里一天读几十页的英文文献,写上万字的大论文,做统计分析和程序设计做到电脑死机的日子仿佛已经在很遥远的地方,我们悠闲着,悠闲得快要发霉。
直到船停靠在了第一个港口。
那是阿拉斯加的一个小镇,并非我们最终的目的地。船停下的时候,真是清晨时分,从窗户望出去,到处都笼罩着一层薄雾,在雾中,只能朦朦胧胧地看见陆地和山峦的存在。为了方便旅行者下船游玩,船会在这儿停一整天。
“兰兰,把外套穿上,房卡也带上!”林书南说,“我们下去看看。”
这是几天来,第一次下船。走下船,首先扑面而来的是雾气,带着北方的凉意。我眯起眼睛看着雾中的一切,但是看什么都看不分明。林书南摸了摸我的头,说道:“我们走吧。”
“往哪儿走?”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份东西来:“你放心,旅行攻略我都做好了的。”
我们沿着道路向前走去,这是一个很小,很小,很小的小镇,如果没有雾的话,我怀疑它一眼就能看到头。林书南带路,我们穿过小镇,跨过桥。
“前面水系很丰富。”林书南说,“现在正是三文鱼洄游的季节,你看。”
我侧头看去,只见湍急的水流中,可以看见一大群鱼,以奇迹般的数量和速度正在逆流而上。
“每年这个时候,三文鱼都会从大海里向内陆洄游,路上累死一大半,摔死一大半,被人钓走一部分,到了产卵的地方,产了卵,然后……就全死了。”
“全死了?”
“就是这样的动物。”林书南说,“路上已经耗费了太多力气,体内的营养又全部给了肚子里的卵。死后的尸体,成为鸟类和其他动物的食物,从而引开对鱼苗的注意。”
“大自然也真是奇妙而又凶险。”
“想想那个场景,也真是够可怜的。”林书南说,“即便这么辛苦,鱼苗的存活率也照样很低。”
我们继续向上游走去,水流变得越发狭窄、湍急,甚至形成了一个个小瀑布,可以看到鱼儿跳出水面,跳向瀑布的上一级,在这样湍急的水流中,并不是每条鱼都能成功——掉回下游的鱼占多数。
“为了生存要如此自讨苦吃,也是够不容易的。”林书南说。
“究竟是没办法的事。”我说,“人类要生存不是也很辛苦吗?”
“人的存活率可比鱼高多了——嗯,我是说成为受精卵以后。”林书南说,“当然人类有人类的辛苦,所以,兰兰……”
“怎么扯到我了?”
“我本来是想说点好听的话。”他挠着头说,“比如说我会让你不那么辛苦之类的,可是嘴笨,一下没说出来。”
“心意我领了。”我说。
我们在河流的上游坐上旅行大巴,开往内陆。转过几座山之后,车开进了隧道,长长的,黑暗的隧道。
从隧道出来的那一刻,我不禁眯起了眼睛,林书南在我的身边说:“雾开始散了。
我的眼渐渐适应了光线,我看见,在变薄的雾色中,周围的风景变得更加鲜艳,令我吃惊的是,一片片云朵低低地压在空中,低得像趴在了地上,像要压到人的身上来。它们没有奇特的形状,只是一块块棉花糖一般的云,白得令人吃惊。
远处的山的轮廓渐渐清晰起来,车到达停车场时,我已经可以看清山顶上的积雪,云缠绕在山间,从山腰,一直缠到山脚。我仿佛觉得山脚下的云比我所在的位置还要低。
我们下车,走进山间去,这里有一个大得任何鱼也跳不上去的瀑布,和一个平静得如同镜子一般的大湖,湖面上浮着山上冲下来的,零碎的冰块。
林书南拉着我的手走到湖边去,捡起一块小石头扔进水中,水纹一层一层地扩散开去,像从睡梦中惊醒的温和生物。
我想走到更靠近水的地方,但林书南拉住了我,他说:“兰兰,等等。”
我站在原地,他松开了拉着我的手,随后,我感到有一个坚硬的环状物体套上了我的左手无名指,那个物体上,带着林书南的体温。
我没有说话,他也没有,我抬头望着天空,雾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散开,天上的云,此刻形状更加清晰。
阿拉斯加的云,是世界上最美的云。